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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隨著我國全面深化改革進程不斷發展,內部審計在加強資金管理、規范權力運行、健全內部控制、防范風險漏洞、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所起著重要作用。當前內審工作也存在許多不足,例如,監督與服務職能難以統一;審計人員能力有待加強;審計環境還需進一步改善,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內部審計功能的有效發揮。新形勢下,采用績效評價方式能夠全方位考核內部審計工作,促使內審工作在審計業務范圍、人員結構及素質、審計方法、審計溝通等方面有所改善,更好的為改革發展服務。
二、內部審計績效評價的含義和內容
內部審計績效是指在一定時期內,內部審計部門為了實現其目標,而采取的各種工作行為、方式及其有形和無形的結果。包括了內部審計部門的工作行為、方式和結果。內部審計績效評價主要由以下五個基本要素組成。一是評價主體,是指評價工作的執行者,包括專門的機構、組織和人員;二是評價客體,是指評價對象,包括內部審計機構及其派出機構、內審機構各業務部門、審計人員、審計項目組等。三是評價目標,內部審計績效評價的目標時對內部審計機構的業績做出客觀評價,并將評判結果運用于管理;四是評價方式包括制定標準、遵循程序、組織實施、比照標準、分析差異、作出結論等一系列評價活動的方式方法。內部審計績效評價的內容包括評價其應該做哪些工作、做了沒有、是否按規范去做的、準確性如何。具體包括五個方面內容:一是工作量,指內部審計機構在一年內或一定時間內完成任務的數量,工作量是內部審計績效評價的基本內容;二是工作效果,是指內部審計機構完成的各項審計工作所產生的結果。工作效果評價的主要指標包括:內部審計機構是否如實向管理層反映情況;審計意見或建議由多少被管理層采納等;三是審計成本,是指內部審計機構完成一定工作量,達到一定工作效果所耗用的時間、人力和經費。審計成本是績效考評的重要因素之一,當前內部審計普遍存在審計任務時間緊、任務重,而審計力量不足的情況,如何有效控制審計成本,在最少“投入”下產生最大的審計效果十分重要;四是審計質量控制,是指審計工作質量是否符合政策、制度要求,是否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是否關注重要風險點,是否提出合理化建議等。
三、內部審計績效評價的方法以及存在的問題
1.目標管理法及其存在問題
目標管理思想是指以企業整體目標為核心,內審工作績效評價從企業目標出發進行考評。它的優點在于:一是基于企業整體目標,具有大局意識,從頂層目標出發,層層分解到各具體部門、具體員工,形成員工的工作目標,進而使組織上下都為實現組織的目標而努力;二是具有員工參與機制,員工可以參加目標制定,避免員工對目標不滿產生抵觸情緒,增加員工參與度,可以使評價和獎勵獎勵更為客觀、合理,能夠有效激勵員工。目標管理思想在評價現代內部審計部門的績效方面還有所欠缺,主要表現在:一是缺乏應變性,目標管理思想在期初將企業整體目標確定,對于形勢轉變下要求的目標調整缺乏應變性和靈活性;二是目標管理注重結果,而忽略了過程;三是僅關注短期目標。內部審計工作是一項長期改造企業內部運營管理的部門,短期目標難以發揮內審作用,而且還會扭曲內部審計的職能。
2.關鍵績效指標法及其存在問題
關鍵績效指標是指將企業整體戰略目標層層分解,找出支持整體戰略目標的每個部門和員工的關鍵成功因素。他的優點在于關鍵績效指標是一個系統化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可以綜合考慮企業內外部影響因素,重點關注和選取對企業戰略目標影響最為顯著的關鍵指標,再將關鍵指標層層下達,形成部門和個體的核心戰略目標,有效傳遞了企業的價值導向。關鍵績效指標體系提供了一種管理的思路,但是偏向于理論分析,缺少具體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特別是對內部審計這樣特殊的部門,從哪些維度來分解企業的戰略,指標如何設定等尚未明確。
3.經濟增加值評價方法及其存在問題
經濟增加值法是一種企業業績衡量指標,指資本獲得的收益至少要能彌補投資者承擔的風險。經濟增加值法主要適用于上市企業,上市企業一般的最終目標是實現股東投資價值最大化,因此衡量企業業績的指標應該準確反映企業為股東創造的價值。經濟增加值法就其性質而言仍屬財務業績的綜合性評價指標,還存在不足:一是評價模式過于綜合,對于具體部門及個人績效評價難以操作;二是側重于財務戰略,評價標準局限于財務指標,對企業內部控制建立健全、風險把控能力,管理模式改善與創新等未進行評價。
四、基于平衡計分卡的內部審計績效評價及其可行性分析
1.平衡計分卡的含義及特點
平衡計分卡尋求企業短期目標與長期目標之間、財務度量績效與非財務度量績效之間、企業內部成長與企業外部滿足顧客需求之間的平衡狀態,是全面衡量企業戰略管理績效,進行戰略控制的重要工具和方法。平衡計分卡方法認為,企業應從財務(Financial)、客戶(Customers)、內部流程(InternalBusinessProgress)、學習與成長(LearningandGrowth)四個角度審視自身業績。平衡計分卡作為戰略管理工具之一,把企業戰略作為企業管理過程的核心地位,它以一種簡單、一致的方法描述了企業的戰略并將其在企業各個層面展現出來。與傳統的績效評價不同,平衡計分卡有著自身的特點和優勢:一是評價指標包括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二是平衡計分卡可作為企業內部績效評價通用語言,具有一套通用原則用以管理日常工作和框定企業戰略;三是能夠在戰略上平衡幾股相互排斥的力量,包括內外因素的影響、領導指標和滯后指標、財務目標和非財務目標、業務企業目標和企業總體目標、財務優先次序和具體操作;它將戰略方向與目標值和指標協調一致;它在企業各級向下層層分解。
2.平衡計分卡的優越性
平衡計分卡與其他績效評價相比,獨特優勢在于“平衡觀”和“戰略觀”,它不僅是一種業績的評價體系,更為重要的是作為戰略管理系統而存在。2.1平衡計分卡的“平衡觀”。平衡計分卡可以在以下因素中達到“平衡”: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之間的平衡;外部指標(股東、客戶)與內部指標(組織結構、人員能力、工作流程)之間的平衡;效益與未來業績指標之間的平衡;客觀業績指標與主觀業績指標之間的平衡;短期衡量指標和長期平衡指標之間的平衡。2.2平衡計分卡的“戰略觀”。平衡計分卡把戰略置于中心地位,它將企業的總體戰略目標分解為不同的目標,并設立具體的績效評價指標,通過將員工報酬與測評指標連接起來的辦法促使員工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去實現這些目標。
3.平衡計分卡在內部審計績效評價中的可行性
平衡計分卡通過財務、顧客、內部業務流程、學習和創新這四個維度制定績效指標來評價企業的績效,其運用于內審部門具有現實可行性:3.1平衡計分卡是一種準確的計量工具。內部審計部門業務具有特殊性,較為難以用定量指標進行分析,平衡計分卡能夠將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適用于內部審計部門績效評價,從財務、顧客、內部運營、學習與成長四個方面對內部審計部門進行全方位的量化績效考核。3.2平衡計分卡適合于現代內部審計職能轉換的需求。內部審計不再以查錯糾弊為目標,而是站在管理層角度,對企業整體的內部管理活動、權力運行、政策法規落實等方面進行監督與服務,平衡計分卡的多維度評價方式與當前內部審計工作相契合。
參考文獻:
[1]范經華.《基于平衡計分卡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評價指標體系探討》.審計研究.2013年第2期.
[2]孟志華.《基于BSC的內部審計質量評價體系構建》.審計月刊.2016年第3期.
自2009年實施全額資金管理改革以來,農行各分支行目前已基本實現差額資金管理模式向全額資金管理模式的轉變。本文研究目的:一是通過對農行某分行實行全額資金管理模式后資金運營效益進行測算,探討與現行全額資金管理模式相適應的資產負債結構,幫助經營行提升價值創造能力;二是吸收內部資金轉移計價(FTP)理念,編制非現場審計方法,對經營行資產、負債、財務收支及市場交易等各項業務進行績效評價,為下一步開展績效評價非現場分析打下基礎。
一、全額資金管理模式概述
即以效益成本為主線,建立資金營運中心的組織模式;實施資金全額集中、統一調配的管理模式;完善劃分類別、分別定價的內部資金轉移計價(FTP)機制,以此完善資產負債管理的微觀基礎,提高資金配置的決策層次、優化資金配置效率;同時充分發揮價格機制的信號作用,傳導總、分行經營戰略,引導各行經營行為,優化經營結構,提高全行市場應變能力和資金營運綜合效益。其具體管理模式為:
(一)資金來源全額集中。即各分支行所有資金來源,包括各項存款、同業存款、財政性存款、應付賬款、委托及業務、利潤及所有者權益等全部集中到一級分行管理,并對應生成內部計價上存,即按FTP中的賣出資金價格獲得上級行利息收入。
(二)資金運用統一配置。即根據全行資產負債管理目標,在綜合考慮全行流動性風險、利率風險的基礎上,對轄屬分支行各項貸款、存放同業、應收利息、委托及資產業務、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占款等統一配置資金,并對應生成內部計價借款,即各轄屬分支行按FTP中的買入資金價格向上級行支付利息。
(三)轉移產品體系分類計價。實施全額資金管理模式后,總行對所有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按照業務種類與性質進行分類設計,并對每類產品按期限設置相應的內部轉移價格,在分類的基礎上將各類產品與資產負債表中的會計科目建立對照關系,涵蓋資產負債表所有會計科目。
(四)內部轉移計價納入利潤核算。實行全額資金管理模式后,利潤核算由原來的資產負債兩條線核算轉變為按資產負債和內部計價綜合核算,即貸款利息收入、貸款轉移成本、存款利息支出、存款轉移收入。全行凈利息收支將取決于資產負債類產品利率與其對應的內部轉移價格凈利差之和。
二、實行全額資金管理對某分行經營績效的影響
以農行某分行為例,在其實施全額資金管理并推行FTP內部資金轉移計價后,其經營績效發生了以下變化。
(一)在全額資金管理模式下,由于該行活期存款占比上升、定期存款占比下降,使得該行存款資金整體付息率下降,與此同時資金的FTP賣出價格上升,由此提高了該行存款凈利差水平,存款績效顯著提升。調查發現:2010年末,該分行存款總量1809.51億元,其中活期存款占比58.96%,較年初上升2.62個百分點,定期存款占比41.04%,較年初下降2.62個百分點;按現行存款利率水平(活期0.36%、一年定期2.5%)和FTP買入價格(活期2.3%、一年定期2.85%)測算,活期存款利差1.94%比一年期存款利差0.35%高出1.59個百分點,即分行活期存款每增加1個百分點,可增加FTP利差收入2877萬元(1809.51*1%*1.59%),增加2.62個百分點即可增加FTP利差收入7538萬元。
(二)在全額資金管理模式下,由于該分行構建了多層次資產組合,大力發展票據轉貼現、買入返售等凈利差水平較高的金融市場業務,從而提高了資產業務的經營效益。調查發現:按照總行人民幣資金FTP價格表,2010年該分行辦理票據轉貼現業務所需資金的FTP買入均價為2.85%,而票據轉貼現收益率在3.03%左右,兩者凈利差為0.18%,全行2010年累計辦理商業匯票轉貼現交易達2070億元,實現凈利差收入3.77億元。該分行票據中心在僅5人、產生的直接費用為44萬元的情況下,創造了人均凈利潤2200萬元、人均經濟增加值297萬元的歷史最好成績。
(三)該分行中長期貸款占比短期內難以下降,資產負債期限錯配較嚴重,這種狀況在全額資金管理模式下將直接降低該分行經營績效。調研發現:截止2010年末,該分行活期存款占全部存款總量58.96%,較年初上升2.62個百分點;而分行中長期貸款占比高達81.65%,較年初上升5.28個百分點,短期資金來源(其FTP計價收入2.3%)支撐了長期資金運用(其FTP計價支出高達3.15%-3.75%),這種現行資產負債結構與目前FTP價格導向不相適應的狀況直接導致了資金來源系統內收入增幅低于資金運用系統內支出增幅,逐月系統內凈收支呈下降趨勢。
(四)在全額資金管理模式下,“年末激增、年初陡降”的資金慣性發展格局不僅會對該分行這類借差行形成多繳存準備金和月初存款資金迅速流失的雙重壓力,而且會造成不必要的經營虧損。調查發現:該分行增量存貸差資金在11月末僅為38億元,年末激增至180.8億元,2011年年初大部分則被劃出。存款增長的大幅波動,形成繳存總行資金的短期占用,按存款流失100億元測算,將造成繳存準備金24.5億元的短期占用。在該分行目前借差行局面下,須向總行申請系統內借款以保證全行資金短期流動性,按總行現行三個月系統內借款利率2.25%和繳存準備金上存利率1.62%軋差測算,該筆短期資金占用將形成1543萬元(24.5億元*0.63%)的虧損。
(五)2011年9月21日總行與一級分行之間正式實施人民幣全額資金管理后會造成分行經營利潤急劇縮水。調查發現:截止2010年末,該分行各項資金占用達747億元,其中人行存款、現金庫存及應收暫付款項等非生息資產余額達到8.5億元,按其對應的現行FTP資金占用價格測算,如果總行對一級分行實施全額資金管理,2010年該分行將減少利潤6.7億元,如果不考慮資產負債結構變動,預計對2011年的利潤影響將達到9.6億元。
三、FTP價格導向下理想的資產負債結構
通過上述測算分析發現:在現行資金營運管理模式下,合理的資產負債結構應是一種與FTP價格導向相匹配的資產負債產品集合,即這些產品的利率與FTP價格對比的結果能實現較好的經營效益。具體來說:
一是增加短期資產負債產品占比。對活期存款占比較高且增長穩定、信貸結構調整較快且中短期貸款增長較多的分支行,由于上級行對其存款資金買入價格的提升和貸款資金賣出價格的降低,使得其資產負債業務效益大幅度提高;
二是鼓勵資產業務多元化發展。在全額資金管理模式下,各項資產業務的FTP資金占用價格均不相同,經營行只需通過資產市場收益率與其FTP資金占用價格對比就能找到提高本行價值創造能力的業務品種,在實施有效經營的基礎上達到優化經營結構、提高市場應變能力的目標;
三是降低財務支出及非生息資產占用。按照農總行FTP計價相關規定,各分支行財務支出、固定資產占款、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其他應收及預付等資產占款均要按FTP資金買入價格向上級行支付利息,不合理的非生息資產占用會直接降低資產整體效益;
四是杜絕資產負債業務大起大落的發展狀況。如“年(季)末激增、年(季)初陡降”之業務慣性發展格局雖在時點上贏得了規模,但在現行資金營運管理模式下會給效益帶來不必要的虧損。
四、全額資金管理模式下的績效評價非現場審計方法研究及實施
(一)研究目的
由于全額資金計價管理模式推出不到兩年,大部分經營行在差額資金管理模式下形成的資產負債結構還無法隨之進行相應調整,FTP價格杠桿導向作用不明顯以致嚴重影響經營行經營效益。因此,研究全額資金管理模式下績效評價的非現場審計方法,其目的在于找出經營行現有資產負債業務結構中影響經營績效的薄弱點,幫助經營行不斷優化經營結構,提高資金營運綜合效益。
(二)研究思路
對全額資金管理模式而言,內部資金轉移計價(即FTP)是其核心理念,經營行的各項資產業務、負債業務、財務收支及市場交易業務均可通過FTP價格對比測算其價值增值或減值。因此,我們可以嘗試性地將內部資金轉移計價(FTP)理念融入非現場審計方法,針對不同業務設計其相應的FTP計價分析模塊,在對其效益進行非現場測算并考慮每項業務權重的基礎上實現對經營行資產負債業務的整體績效評價。
由于時間倉促,本次研究主要對貸款利差FTP計價分析、存款利差FTP計價分析、非生息資產FTP付息占用以及年(季)末存款現象FTP計價分析四個模塊進行了設計,隨著今后業務的不斷發展,我們將繼續深化和擴展此類非現場審計模塊的研究。
(三)方法模塊設計
1、貸款利差FTP計價分析模塊
設計目的:根據貸款收息率水平評價信貸資產質量的優劣;同時根據貸款利差水平評價現有貸款結構的合理性及其對績效的影響。
設計思路:運用現有“CWOC05貸款收息率分析”模塊,按貸款種類分別計算各項貸款收息率(含短期、中期、長期、逾期、非應計)、各項貸款占比;將各項貸款收息率分別與各項貸款FTP計價付息率相匹配,計算各項貸款利差;根據各項貸款收息率、各項貸款FTP計價付息率和各項貸款占比分別計算貸款綜合收息率、貸款綜合FTP付息率;確定該營業機構的貸款綜合利差。
2、存款利差FTP計價分析模塊
設計目的:根據存款付息率水平對異常存款付息率進行風險評價;同時根據存款利差水平評價現有存款結構的合理性及其對績效的影響。
設計思路:運用現有“CWOC06存款付息率分析”模塊,按存款種類分別計算各項存款付息率(含活期、3個月、6個月、1年、2年、3年、5年、5年以上)、各項存款占比;將各項存款付息率分別與各項存款FTP計價收息率相匹配,計算各項存款利差;根據各項存款付息率、各項存款FTP計價收息率和占比分別計算存款綜合付息率、存款綜合FTP收息率;確定該營業機構的存款綜合利差。
3、非生息資產FTP付息占用分析模塊
設計目的:分析非生息資產資金占用對分行績效的影響,以此評價經營機構非生息資產資金使用效率。
設計思路:分別提取合理非生息資產(如上級行核定或批準入賬的固定資產凈值、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等)、不合理非生息資產(如待處理財產損溢、待清理資產、待清理信托資產、固定資產清理等)總賬日明細表;按照科目余額和與之對應的FTP資金占用付息價格計算成本支出;分別匯總合理非生息資產、不合理非生息資產的付息成本;計算不合理非生息資產付息成本所占比例,以此評價非生息資產資金使用效率。
4、年(季)末存款現象FTP計價分析模塊
設計目的:對年末存款真實性及由此帶來的績效影響進行審計分析。
設計思路:分別計算年底各項存款余額、年底存款增量、次年一月底各項存款余額;根據年底存款增量按存款準備金繳存比例、系統內上存利率計算繳存總行存款準備金、上存利息收入;將年底各項存款余額與次年一月底各項存款余額進行比較,計算流失存款金額,以此核實年末存款真實性;按照總行現行系統內借款利率計算流失存款的借款成本支出,并與上存利息收入相比較考核年末存款現象對績效的影響。
(四)方法運行結果分析及運用在全額資金管理模式下,內部資金轉移價格(FTP)對于存款等負債類產品而言是一種目標收益,對于貸款等資產類產品而言則是一種風險成本。因此,根據上述方法模塊之運行結果:
1、當存款等負債類產品的市場付息率逼近其目標收益,存款業務之凈利差縮小,則經營行應著力于調整負債結構,盡量將長期存款轉化為短期存款和基金保險;對長期存款要根據項目貸款增量視情況吸收,不能吸收無效益甚至虧損的長期存款;在業務考核上增加短期存款考核指標以降低高付息率。
2、當貸款等資產類產品的風險成本逼近其市場收益率,貸款業務之凈利差下降,則經營行應著力于調整產品品種結構和期限結構,如審慎發展個人住房貸款,因其利差小、期限長并占用大量管理資源;在增量貸款要盡量鼓勵客戶多借短期貸款、到期再實行收回再貸;對存量貸款中長期貸款應按期收回。
同時,由于總行FTP價格對逾期貸款和非應計貸款按五年期貸款價格分別上浮30%和50%,因此在貸款運行過程中應嚴防貸款形成不良,避免大幅度減少貸款整體利差收入。
3、當不合理非生息資產付息成本占比高居不下導致FTP付息數額增大,則經營行應加快對閑置固定資產和待清理資產的處理、盡早收回業務墊款、加快現金整點或調度、嚴格庫存現金限額、并對存在大量在途現金的問題在查清原因的基礎上給予嚴格處罰。
4、當存款資金綜合FTP買入價與貸款資金FTP綜合賣出價之間差距加大,系統內凈收入呈下降趨勢,則經營行應著力于解決資產負債期限錯配問題,根據項目貸款增量適當增加中長期貸款的營銷,以改善短期資金來源支撐長期資金運用的狀況。
中圖分類號:F239.4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4)02(b)-0000-00
0前 言
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對高校領導干部在任職期間所負的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及科學發展情況進行監督、鑒證和評價[1]。在實踐過程中,要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2],對這些指標的評價,如果只是簡單的羅列、分配或者是根據主觀臆想判斷賦予其權重值,不但沒有形成系統的架構,而且使判斷結果隨意性大,缺乏科學依據。因此,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在審計過程中是一個多層次,多決策變量的復雜決策問題。對該決策問題作出十分正確的判斷是十分困難的,必須采用適當的決策判斷方法。層次分析法能解將決策框架中對多目標的定性分析、邏輯分判斷、模糊問題的識別轉化為可以進行定量計算與分析,常用于復雜的問題。
1 層次分析法應用簡介
1.1 層次分析法簡介[1]
層次分析法AHP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的發展可以追溯到70年代初期。1971年,美國匹茲堡大學數學教授T. L. Saaty在為美國國防部研究“應急計劃”中,充分注意到當時社會的特點及很多決策科學方法的需要,開始尋求一種能綜合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決策方法,這種方法不僅能夠保證模型的系統性、合理性,又能讓決策人員充分運用經驗與判斷能力。
1.2 層次分析法的基本步驟
AHP法總的說來就是對每組因素中的因素項兩兩對比,構造判斷矩陣,然后計算其特征向量和特征根。如果判斷矩陣的一致性滿足要求,則特征向量即為所有屬性的權值向量,否則需要調整判斷矩陣元素。
1.建立層次結構模型。在深入分析所面臨的問題之后,將問題所包含的因素劃分為不同的層次,用框圖形式說明層次的遞階結構與因素的從屬關系。當某個層次包含較多因素((>9)時,可將該層次進一步劃分為若干子層次。
2.構造兩兩比較判斷矩陣。判斷矩陣元素的值反映人們對各因素相對重要,勝的認識,其數值一般由該領域的專家按照經驗判斷而得。
3.層次單排序及一致性檢驗。判斷矩陣的特征向量經規一化后即為該矩陣因素相對于上一層中某因素的排序向量。再通過特征根導出一致性比率,判斷其一致性。
4.層次總排序及一致性檢驗。計算同一層次所有因素相對于最高層的排序權值,該過程由最高層到最低層逐層進行,直到計算出最低層的權值排序向量。最后通過特征根導出總排序隨機一致性比率,判斷其一致性[3]。
2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
現在以浙江高校經濟責任審計指標體系為例,采用層次分析法對該責任審計過程進行合理的評價。本文在構建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指標體系時,堅持了相關性、可比性。可行性、科學性等幾大原則,并根據專家意見、實際情況對各指標體系進行賦值,進行各級層的相對重要程度的確定,建立的遞級層次結構為4層,如2.1的圖1所示:
2.1 審計評價的層次分析模型的建立
通過對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情況的綜合分析,得出對評價的主要影響因素有:學校科學發展情況,權利運行公開化,資源配置市場化,操作行為規范化,廉潔從業情況等方面。根據以上內容,建立如圖(2-1)所示的評價層次結構。
2.2 判斷矩陣的建立
選擇對數控改造具有豐富經驗的專家參與層次分析判斷矩陣的建立。這些專家必須對層次分析法中每一層中的各要素之間的相對重要性作出判斷。合理構成判斷矩陣上層次分析法的關鍵所在。對各個要素進行兩兩比較,依據表1給出相對權重[4]。
2.3 層次單排序
1、計算判斷矩陣每一行元素的乘積
2、 計算n次方根
3、 對 進行歸一化處理,得到判斷矩陣的特征向量的各分量:
則各方案的關于Hi相對重要度為:(W1,W2,…,Wn)
4、計算判斷矩陣的最大特征根
2.4 綜合重要度的計算方法及層次總排序
為了得到遞階層次結構中每一層次中所有元素相對于總目標的相對權重,需要把第三步的計算結果進行適當的組合,并進行總的判斷一致性檢驗。這一步驟是由上而下逐層進行的。最終計算結果得出最低層次元素,即決策方案優先順序的相對權重和整個遞階層次模型的判斷一致性檢驗[5]。
2.5 一致性檢驗
矩陣所計算的值僅僅是評價人的估計值,如果在估計時有偏差,會導致判斷矩陣的特征值和最大特征根也有偏差。這樣各個方案相對重要度的可信度也差。如 λmax為判斷矩陣的最大特征根,若矩陣具有完全一致性,則λmax=n;否則:λmax≠n,于是有判斷指標:
當判斷矩陣具有完全一致性時,有CI=0。對于不同階數的矩陣判斷,可以引入平均隨機指標RI(可以通過查表獲得)。此時矩陣的一致性判斷由其比例因子CR決定,CR=CI/RI。如CR
2.6 各層對上一層的的判斷矩陣、其指標值及其一致性檢驗
在建立兩兩對比矩陣時,根據專家組對各指標的重要程度賦值,列出其判斷矩陣,用matlab 軟件計算出它們的權重,并進行一致性檢驗,判斷這些賦值是否符合滿意,是否符合一致性,否則需要調整判斷矩陣的元素取值。
對各層的元素進行賦值并計算后,得出來下圖的層次總排序,各層指標的權重分配數據匯總,如表2所示。
由表2可知,該專家小組認為,在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指標體系中,操作行為規范化(B4)的權重為0.4409,因此該專家小組認為在評價時首先要看審計對象的操作行為規范情況,其次要看資源配置市場(B3),最后再看該校的科學發展情況(B1)、權利運行公開化程度(B2)和廉潔從業情況(B5),而在操作行為規范化的評價的各個指標中內部管理規范化、預算管理規范化、資金管理政策執行的權重最大,為0,1671,因此該專家小組認為在評價高校領導干部的操作規范情況時,應首先看內部管理規范化、預算管理規范化、資金管理政策執行情況。依次類推,這樣就可以用數據定量的評價原本定性的問題。
3 結束語
本文根據層次分析法的基本原理,探討了運用層次分析法確定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指標權重的一般程序,取得了較好的結果,實踐證明,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引入層次分析法,可以有效的避免審計結論中的主觀性和模糊性的弊端,相對準確的反應出評價對象的客觀情況,使評價結果更加科學、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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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R826.6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0515(2013)5-012-01
頸椎病的概念就是指的頸椎間盤發生了退化,頸椎肥厚增生和頸部因為損傷而造成的頸椎骨質增生,或者是椎間盤脫節、韌帶變厚,對頸脊髓、頸部神經和血管產生刺激或者是壓迫的情況,從而出現了各種病癥。表現出來的主要形式就是頸肩痛、頭昏、上肢失去知覺、肌肉的萎縮,嚴重的情況甚至是四肢麻痹、大小便出現問題,或者直接癱瘓。一般集中在老年人的身上,男性的發病率會比女性要高。神經根型的頸椎病在頸椎病的發病概率中排第一,目前為止,還沒有特別有效的治療辦法,在最近幾年當中,中醫針灸在臨床治療的工作中有突出的表現,為了更好的了解各種不同的針灸方法對于神經根型頸椎病的治療效果有何不同,于是特別選取了我院在2011年4月到2013年4月的190例神經根型頸椎病患者,隨機分成三組,使用不一樣的針灸方法進行治療。
1.資料與方法
1.1臨床資料
2011年4月到2013年4月,我院供接收了190例神經根型頸椎病患者,當中男性患者98例,女性患者92例,年齡層在26歲到68歲之間(36.9±7.1),病程在1個月到一年不等,平均病程為4個半月。患者的頸部板比較僵硬,肩、頸、背有明顯的壓痛點,手指活動不暢,而且會伴有疼痛感。將全部患者都進行X線立位片的一般拍攝檢查,發現每一位患者都有不一樣程度的病理改變,在進行治療工作的時候,可以鎖定神經根型頸椎病是造成其上肢疼痛的主要原因。這190例的病患隨機分成三組,分別采用平衡針灸、溫針合并走罐和電針合并頸椎牽引的方式進行治療的工作,這三組病患之間的臨床資料對比顯示,沒有特別明顯的不同(P>0.05)
1.2方法
治療組使用交叉取穴的方式進行針刺的治療工作,頸痛穴和肩痛穴是主要的治療穴位。要對穴位進行消毒,施針有效的標準以局部范圍之內出現脹痛感。施針兩天一次,20天為一個治療過程。上文說到的兩個主要穴位有針感就可以停針了,有一部分的病程患者超過3個月的而且癥狀比較嚴重的,施針停留的時間在一刻鐘左右,進行施針的時候,需要患者配合著進行相應的肢體活動。
對照組的病患以俯臥的姿勢,保持頸部的呈現一個最舒服的姿勢,將頸夾脊穴位和阿是穴當成主穴,肩井、天宗、肩中俞、曲池、外關等穴位進行輔助治療,使用的是一次性的30號的3寸的毫針進行施針的操作,對阿是穴采取溫針的治療方式,每一次治療的時間保持在半個小時,有效的標準是局部的皮膚紅潤或者是充血為宜,兩天一次,20天為一個治療療程。
觀察組患者使用背靠式的坐姿,保持頸部松弛舒服為宜,以阿是穴當成施針主穴,對肩并、曲池、合谷、天宗、外穴等等進行輔助治療,使用的針和對照組的針相同,選取夾脊穴和阿是穴用G6805-I型號的電針進行治療,每次治療時間持續半個小時,強度根據患者自身的承受壓力進行相應的調整,兩天一次,二十天為一個治療過程。每次針灸治療之后用頸椎牽引進行治療,持續時間為一刻鐘。
1.3統計學分析
使用統計學軟件SPPSS10.0,進行統計分析,t檢驗。
2.結果
在結束了治療的工作之后,對這三組的治療效果進行判定,可以發現治療組和對照組的治療效果較好,觀察組的效果次之,但是彼此之間沒有特別明顯的差異(P>0.05),但是在治愈這個方面,治療組和對照組的治療效果明顯的要比觀察組好(P
3.討論
針灸治療頸椎病的方法多種多樣,而且成本很低,治療費用很低,操作辦法非常的簡單而且沒有明顯的不良反應,有較高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最近幾年的臨床治療當中,受到了大部分醫生的青睞。本文當中就是對三種不一樣的針灸方法在神經根型頸椎上的治療效果進行分析,發現治療組和對照組的不效果最好,觀察組的效果次之,可是三者之間都沒有明顯的差異(P>0.05).可是在治愈率方面,治療組和對照組的效果比觀察組的效果要好很多(P
參考文獻:
【關鍵詞】政府績效審計 評價體系 完善
一、引言
政府績效審計自20 世紀40 年代產生至今,發揮出了傳統合規性審計所無法比擬的作用,在世界各國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并且在各國政府審計工作中占據著越來越重要的位置,到20 世紀70 年代以后,績效審計成為西方國家政府審計的主流。政府績效審計為各國政府提高公共管理的效果,明確公共管理責任以及加強公眾對社會的監督、提高政府行為的透明度提供了有效的手段和工具。西方的政府績效審計起步較早,制度發展已經相當成熟,基本建立起符合其國情和上層建筑的政府績效審計制度,其在保證最高審計機關的獨立性、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完善績效審計評估標準等方面做了巨大的努力,其中美國、英國最具有代表性。
二、西方國家政府績效審計概況
(一)美國政府績效審計概述
美國是聯邦制國家,聯邦、州和地方政府相對獨立并實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所以實行的是立法型的政府績效審計管理體制。美國政府賦予審計機關較強的獨立性。美國政府績效審計最高機構美國政府責任署(GAO)是獨立的國家審計機構,不隸屬于任何部門,其經費采用獨立預算方式,大大增強了對政府績效審計的獨立性。同時,美國還注重加強法律的建設,使審計有法可依,1973 年美國審計總署的《黃皮書》,根據環境變化經多次修訂,被美國審計理論界和各級審計機構所公認,已作為完善的法律制度被沿用至今。美國的審計范圍涵蓋一切公共資金使用領域,并形成了包括財務性指標、業績審核指標、項目評估指標、政策分析指標等較為完整全面的政府績效審計指標體系。
(二)英國政府績效審計發展
英國屬于君主立憲制國家,但是它也采用的是立法型模式,英國政府績效審計最高審計機關國家審計署主要對議會負責, 是獨立的國家審計機關。英國績效審計的開展也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作為支撐,比如1983 年頒布的《國家審計法》和2009 更新的《績效審計手冊》。而與美國不同的是,英國的績效審計評價標準相對比較靈活和具有針對性,其采用的是最佳價值審計指標體系,主要由政府服務總體狀況指標和政府分類服務指標兩大類指標, 及170 多項具體服務指標構成,其一般參照被審計行業或部門的政策、標準和指標,審計人員的主要職責是運用謹慎的職業判斷選擇相應的標準。
雖然不同的國家有其特殊的國情和經濟、政治環境,但是從西方各國的政府績效審計發展來看,其中還是有些普遍的規律和方法存在,如何將這些科學的規律和方法運用到中國實踐中來,在把握我國基本國情的基礎上,還需要經過科學合理的分析和實踐的檢驗。
三、我國政府績效評價體系的現狀
(一)我國政府績效審計發展歷程
我國從20 世紀80 年代開始實施政府績效審計,理論界的研究和實務界的探討都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果,但與西方國家成熟的政府績效審計相比還存在很大的差距,其中重要原因是我國的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體系還不夠健全。2008 年審計署的《審計署2008—2012 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要求著力構建績效審計評價及方法體系,2009 年建立起中央部門預算執行績效審計評價體系,2010 年建立起財政績效審計評價體系,2013 年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國發展實際的績效審計方法體系。我國政府績效審計起步較晚,至今仍無規范的績效審計評價體系可供參考,由此導致審計人員在政府審計中難以得出客觀公正的評價結論。當前我國不僅缺乏對政府機關,公共部門資金使用及投資項目等經濟效益的衡量指標體系,也沒有對政府使用資金的社會效益量化的評價體系。評價體系的缺乏給我國的政府績效審計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因此構建一個統一、規范、科學、合理的績效審計評價體系的任務十分緊迫。從中可以看出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科學合理的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體系是推動政府績效審計發展的重中之重。但是由于目前政府的績效審計評價體系還不夠全面,評價指標過于簡單,所以對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體系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我國政府績效評價體系
縱觀我國績效審計的發展歷程,目前只有兩套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可供審計機關參考,包括財政部1995 年的企業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和2004 年中國人事部《中國政府績效評估研究》課題組提出的地方政府績效評估指標體系。1995 年的企業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從企業投資者、債權人以及企業對社會的貢獻三個方面規定了十項指標:銷售利潤率、總資產報酬率、資本收益率、資本保值增值率、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或速動比率、應收賬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社會貢獻率和社會積累率。然而該指標體系的制定只是為了評價企業財務績效,而沒有將社會生態、環境保護等指標考慮在內,對于政府機關和非盈利組織的績效評價缺乏可供參考的指標體系。地方政府績效評估指標體系是課題組在借鑒了國內外相關指標體系設計思想和方法的基礎上提出的,主要用來評價地方政府的績效,共分為三級,由職能指標、影響指標和潛力指標3 個一級指標、11 個二級指標和33 個三級指標構成。但是從政府績效審計的角度來看,這些評價指標不具有實際利用價值,不能應用到我國的政府績效審計評價的實踐中去,目前的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還主要依靠審計人員的經驗,指標體系的建設任重而道遠。
四、我國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體系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我國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體系存在問題
(1)我國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體系的主觀性強,缺乏客觀性。當前我國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還主要依靠審計人員的經驗,審計人員缺乏相關的專業知識,績效審計評價方法不夠先進,績效審計評價流程不科學,需要運用大量的職業判斷來進行定性分析,不可避免地導致評價結果具有主觀性,增加了評價的錯誤率,難以保證審計評價的質量,并且由于政府績效審計具有特殊性,其審計對象具有無償性和社會效益性等又加大了解決此問題的難度。
(2)我國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體系規范化程度不高。當前我國仍沒有出臺與政府績效審計相關的法律法規,評價體系的建設缺乏法律保障。各地方政府審計機關所采用的績效評價標準和指標不盡相同,未形成統一的全面的評價體系,因此導致各地方政府績效缺乏可比性,各種違法行為可能趁機發生而不會受到制裁,從而影響了審計的質量,降低了社會公眾對政府的信任。
(3)我國的政府績效審計評價結果不準確,不能滿足績效審計的評價目標。我國審計機關在進行績效評價時主要依靠審計人員的經驗,但是我國的審計人員素質總體不高,在評價過程中經常出現失誤,經常忽略一些重要的必須的審計程序和審計工作,經常浪費人力、財力等對一些與審計目標無關的項目進行審計,經常出現審計工作與審計目標發生偏離等等,這些都影響了審計評價的水平,降低了審計評價的質量。
(4)目前的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體系不能和我國的實際操作有機結合起來。在評價過程中,各級審計機關會借鑒課題組提出地方政府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和財政部頒布的企業績效評估指標體系,但是我國的這兩套指標體系不符合審計工作的實際需要和審計對象的實際情況,不能大量運用于審計實踐。審計機關在進行績效審計評價時, 照搬指標體系的方法, 也不注重觀察存在的問題,不能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審計評價結果因此也就具有片面性。
(二)我國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體系存在問題原因分析
(1)缺乏與政府績效審計相關的法律法規。目前我國的績效審計工作處于一種不完全的法律授權狀態,現有的法律法規對審計機關開展績效審計的目標、內容、范圍還沒有明確規定。由于政府績效審計缺乏法律法規依據,被審計單位以及相關部門的責任和義務缺少法律約束,相關的審計評價標準和指標沒有硬性的規章作保證很難做到統一全面。
(2)評價目標制定不準確或制定準確但是在績效評價中發生偏離。績效評價體系中的各要素是相互聯系的,缺一不可,評價目標的準確制定是績效審計評價的一個最為重要的環節。雖然總體的評價目標制定思路是一致的,但針對具體的被審計對象,評價目標的內容還是不盡相同的,然而我國的各級審計機關不能根據具體情況準確制定出評價目標的現象很多。有的審計機關在開始時制定出比較科學合理的評價目標,但接著在選擇評價標準、評價指標和評價方法時未能與評價目標相符合一致。有的審計機關不能根據實際的需要修改評價目標,一味的追求與現在已不符合實際的審計目標的一致。這些也說明審計人員實際操作能力不強,從而導致績效審計評價水平不高。
(3)缺乏科學合理的績效審計評價流程。評價流程的科學制定使得每個審計人員心中都建立起開展工作的總體框架。但目前審計人員主要憑自己的經驗,大概的制定出一個評價目標,然后就根據自己的經驗開展評價工作,經常出現職能不清,已經做過的工作仍然重復在做,需要做的工作和需要發現的問題被忽略的現象,最后當這些被發現時,又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來重新收集和分析數據,降低了審計效率。更糟的是,關鍵數據沒有收集,從而未能得出正確的評價結果,白白的浪費了人力、物力和財力。
(4)缺乏全面的可供參考的績效審計評價的指標體系。我國雖然已經有兩套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可供參考,但是這兩套并不是為了政府績效審計評價而提出的,與政府績效審計評價的要求有所不同。做好政府績效審計評價,全面、系統的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是必不可少的。并且我國現有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不全面,不能完全覆蓋所要評價的內容。目前,評價指標中財務指標多而非財務指標少,現實指標多而預測指標少,從而導致我國部分政府重視經濟利益,而忽視了不可以量化衡量的社會效益,如社會生態,環境保護和國家安全等等,有違科學發展觀的理念。
(5)審計人員的素質不高,專業能力不強。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體系的各要素的選擇和制定對審計人員的素質有很高的要求。但是目前在實際績效評價中,審計人員缺乏必需的專業知識、綜合能力、邏輯分析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不能準確的制定評價目標,不能熟練的掌握和遵守評價原則,不能科學合理的選擇評價方法,不能全面計算和分析評價指標,不能綜合系統的得出評價結果。這些足以說明,我國審計人員的素質與政府績效審計評價的要求還相差甚遠,復合型人才的培養是提高政府績效審計水平必須要重視的一個基礎工作。
五、我國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體系的構建
(一)制定、完善與績效審計評價相關的法律法規完善的法律法規是有效開展績效審計評價和保證績效審計質量的重要保證,我國至今缺乏專門的針對政府績效審計的法律法規,嚴重影響了我國績效審計的發展歷程。因此,我國政府可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盡快制定出符合國情的政府績效審計法律法規,為政府績效審計的發展提供法律保證,如制定《政府績效審計準則》、《政府績效審計操作指南》、《政府績效審計職業規則》等等,以使政府績效審計的監督和評價規范化、系統化、權威化。
(二)制定科學、準確的績效審計評價目標
在審計評價剛開始時,可以根據被審計對象的實際情況,參考國家的有關規定,借鑒前面已經實施的審計評價項目案例,通過深入調查,制定出一個初步的評價目標,并且所有的審計評價工作要圍繞著此目標進行。在審計評價工作的開展過程中,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對象有了進一步認識,被審計對象的環境也有可能發生變動,可能需要進一步修改評價目標,這時候的評價目標修改千萬要非常謹慎,關乎前面審計工作與后面審計工作的銜接。我們可以對被審計對象重新定位,保留評價目標中合理的部分,仔細考慮修改評價目標中不合理的部分,然后根據新的評價目標實施審計程序。
(三)制定完整的績效審計評價流程框架
上圖構建出在制定績效審計評價流程時所需要考慮的整體評價思路,科學合理的流程是得出正確的審計評價結果的關鍵因素,是實施審計工作的重要保證,因此,流程的構建是一份非常重要的工作。
(1)制定準確的評價目標,并根據評價目標來確定績效評價的基本內容和適合的評價策略。評價目標可以細分為真實合法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三大目標,是整個績效審計評價的出發點和歸宿,是進行其他工作的前提,審計評價內容和評價策略必須要與評價目標相一致,以評價目標為中心。在制定評價目標時,一定要綜合考慮這三大子目標,處理好這三大子目標的關系。評價內容和評價策略一定要具體詳細,需要將評價目標結合審計所處的實際環境,落實到具體的評價對象上來,以便于開展績效評價工作。
(2)根據評價目標確定績效評價的標準、評價指標和評價方法。有效的審計評價還需要有與評價目標相適應的、規范的評價標準和科學合理的評價指標。評價標準是衡量和評價被審計對象效益的尺度,是發表審計意見、得出審計結論的依據,在選擇時一定要緊緊抓住評價目標謹慎選擇,要堅持與被審計對象溝通,以國際公認標準、國家公認標準、國家法律法規為最高標準,評價標準要具備可比性和一貫性這些原則。評價指標的選擇很關鍵,是績效評價目標和內容的載體,是評價體系的核心。評價指標不能一味貪圖數量的多少,應該以綜合性較強的指標為主,在眾多指標中選擇最具有代表性的指標。審計評價方法是審計評價過程中通過評價指標,再用評價標準衡量,最后得出評價結果的手段,會對績效審計評價結果產生很大的影響。在績效審計評價中,既可以選擇簡單的審閱和符合測試等方法,又可以選擇復雜的比如數學論證等方法,只要能滿足所確定的評價目標,審計人員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比如審計費用、所擁有的技術等合理地選擇審計評價方法。
(3)根據審計中發現的總體情況初步形成審計評價結果。審計發現的總體情況是支持審計評價的第一層面,比如可以從審計調查中發現的資金投入情況、審計項目實施情況、被審計對象存在的問題的解決情況等方面來支持審計評價,但是這樣形成的評價結果還是不準確的,有待進入下一環節的檢驗。
(4)根據審計中揭示的典型問題進一步支持審計評價。審計調查的總體情況只是在總體基本面上初步支持審計評價,為了增加審計評價的深度,需要結合典型問題再予以論證支持。典型問題是指與審計項目有關的,經常出現或者出現頻率不高但非常突出的問題。可以從審計對象的管理體制和政策、資金管理使用過程、問題處理過程,人員和資源的配置等角度來發現存在的典型問題。通過對典型問題的研究可以確定審計評價結果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與事實不符合的地方,進一步強化審計評價。
(5)進行審計分析來完善審計評價。前些程序已經發現了項目審計存在的問題,我們還需要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的系統的分析,這也是績效評價的必經階段,可以完善審計評價。審計分析就是找出問題,并結合已經計算出的評價指標,對照評價標準,再結合審計人員的經驗和專業知識,對問題進行詳細深入的分析,找出問題所存在的具體原因,進一步完善審計評價結果。所以,由于審計分析的重要性,一定要重視,不能忽略此環節。
(6)綜合各層面的評價,對被審計對象作出準確、客觀的綜合性審計評價。以上各層面的評價單獨看都具有片面性,不足以表達績效評價的全部內容,只有將這些評價匯總起來,但這不是簡單的相加,而是要對這些層面進行邏輯分析并將它們作為一個有機的系統,最后得出綜合性的審計評價結果。經過科學的績效評價過程,對各環節的仔細檢驗,最終得出的這個評價結果必然能夠符合被審計對象的實際情況,正確地反映被審計項目的績效審計水平。
(四)加快政府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建設的步伐政府績效審計評價指標是政府績效審計評價的核心,選擇和計算評價指標是政府績效審計評價的主要工作之一。政府績效審計評價指標的不全面使指標體系建設具有緊迫性和必然性。政府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可以分為真實合法性指標、社會效益性指標、經濟效益性指標三個一級指標,再對這三類一級指標進行分解,最終變成多個二級指標,從而可以系統、全面的進行績效評價。在構建二級指標時,要堅持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的構建并重,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并重,現實指標和預測指標并重的原則,從審計評價工作所需要的各個方面加強對評價指標的構建。
(五)加強審計人員的素質建設
政府績效審計評價作用的發揮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審計人員的素質高低和對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體系的掌握和運用程度。由于績效審計評價的復雜性,只具有會計、審計專業知識的人才顯然不能滿足績效審計評價的需要,培養復合型人才成為新的培養方向。大學在開設審計、會計課程時可以適當加入計算機、數量經濟學、運籌學、管理學、統計學等課程。政府審計人員在從事審計工作后,還需不斷的加強學習。審計機關可以通過論壇、講座、案例分析、技能培訓、繼續學習等各種途徑來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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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西方國家政府績效審計概況
(一)美國政府績效審計概述
美國是聯邦制國家,聯邦、州和地方政府相對獨立并實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所以實行的是立法型的政府績效審計管理體制。美國政府賦予審計機關較強的獨立性。美國政府績效審計最高機構美國政府責任署(GAO)是獨立的國家審計機構,不隸屬于任何部門,其經費采用獨立預算方式,大大增強了對政府績效審計的獨立性。同時,美國還注重加強法律的建設,使審計有法可依,1973年美國審計總署的《黃皮書》,根據環境變化經多次修訂,被美國審計理論界和各級審計機構所公認,已作為完善的法律制度被沿用至今。美國的審計范圍涵蓋一切公共資金使用領域,并形成了包括財務性指標、業績審核指標、項目評估指標、政策分析指標等較為完整全面的政府績效審計指標體系。
(二)英國政府績效審計發展
英國屬于君主立憲制國家,但是它也采用的是立法型模式,英國政府績效審計最高審計機關國家審計署主要對議會負責,是獨立的國家審計機關。英國績效審計的開展也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作為支撐,比如1983年頒布的《國家審計法》和2009更新的《績效審計手冊》。而與美國不同的是,英國的績效審計評價標準相對比較靈活和具有針對性,其采用的是最佳價值審計指標體系,主要由政府服務總體狀況指標和政府分類服務指標兩大類指標,及170多項具體服務指標構成,其一般參照被審計行業或部門的政策、標準和指標,審計人員的主要職責是運用謹慎的職業判斷選擇相應的標準。
雖然不同的國家有其特殊的國情和經濟、政治環境,但是從西方各國的政府績效審計發展來看,其中還是有些普遍的規律和方法存在,如何將這些科學的規律和方法運用到中國實踐中來,在把握我國基本國情的基礎上,還需要經過科學合理的分析和實踐的檢驗。
三、我國政府績效評價體系的現狀
(一)我國政府績效審計發展歷程
我國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實施政府績效審計,理論界的研究和實務界的探討都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果,但與西方國家成熟的政府績效審計相比還存在很大的差距,其中重要原因是我國的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體系還不夠健全。2008年審計署的《審計署2008—2012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要求著力構建績效審計評價及方法體系,2009年建立起中央部門預算執行績效審計評價體系,2010年建立起財政績效審計評價體系,2013年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國發展實際的績效審計方法體系。我國政府績效審計起步較晚,至今仍無規范的績效審計評價體系可供參考,由此導致審計人員在政府審計中難以得出客觀公正的評價結論。當前我國不僅缺乏對政府機關,公共部門資金使用及投資項目等經濟效益的衡量指標體系,也沒有對政府使用資金的社會效益量化的評價體系。評價體系的缺乏給我國的政府績效審計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因此構建一個統一、規范、科學、合理的績效審計評價體系的任務十分緊迫。從中可以看出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科學合理的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體系是推動政府績效審計發展的重中之重。但是由于目前政府的績效審計評價體系還不夠全面,評價指標過于簡單,所以對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體系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我國政府績效評價體系
縱觀我國績效審計的發展歷程,目前只有兩套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可供審計機關參考,包括財政部1995年的企業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和2004年中國人事部《中國政府績效評估研究》課題組提出的地方政府績效評估指標體系。1995年的企業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從企業投資者、債權人以及企業對社會的貢獻三個方面規定了十項指標:銷售利潤率、總資產報酬率、資本收益率、資本保值增值率、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或速動比率、應收賬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社會貢獻率和社會積累率。然而該指標體系的制定只是為了評價企業財務績效,而沒有將社會生態、環境保護等指標考慮在內,對于政府機關和非盈利組織的績效評價缺乏可供參考的指標體系。地方政府績效評估指標體系是課題組在借鑒了國內外相關指標體系設計思想和方法的基礎上提出的,主要用來評價地方政府的績效,共分為三級,由職能指標、影響指標和潛力指標3個一級指標、11個二級指標和33個三級指標構成。但是從政府績效審計的角度來看,這些評價指標不具有實際利用價值,不能應用到我國的政府績效審計評價的實踐中去,目前的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還主要依靠審計人員的經驗,指標體系的建設任重而道遠。
四、我國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體系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我國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體系存在問題
(1)我國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體系的主觀性強,缺乏客觀性。當前我國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還主要依靠審計人員的經驗,審計人員缺乏相關的專業知識,績效審計評價方法不夠先進,績效審計評價流程不科學,需要運用大量的職業判斷來進行定性分析,不可避免地導致評價結果具有主觀性,增加了評價的錯誤率,難以保證審計評價的質量,并且由于政府績效審計具有特殊性,其審計對象具有無償性和社會效益性等又加大了解決此問題的難度。
(2)我國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體系規范化程度不高。當前我國仍沒有出臺與政府績效審計相關的法律法規,評價體系的建設缺乏法律保障。各地方政府審計機關所采用的績效評價標準和指標不盡相同,未形成統一的全面的評價體系,因此導致各地方政府績效缺乏可比性,各種違法行為可能趁機發生而不會受到制裁,從而影響了審計的質 量,降低了社會公眾對政府的信任。
(3)我國的政府績效審計評價結果不準確,不能滿足績效審計的評價目標。我國審計機關在進行績效評價時主要依靠審計人員的經驗,但是我國的審計人員素質總體不高,在評價過程中經常出現失誤,經常忽略一些重要的必須的審計程序和審計工作,經常浪費人力、財力等對一些與審計目標無關的項目進行審計,經常出現審計工作與審計目標發生偏離等等,這些都影響了審計評價的水平,降低了審計評價的質量。
(4)目前的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體系不能和我國的實際操作有機結合起來。在評價過程中,各級審計機關會借鑒課題組提出地方政府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和財政部頒布的企業績效評估指標體系,但是我國的這兩套指標體系不符合審計工作的實際需要和審計對象的實際情況,不能大量運用于審計實踐。審計機關在進行績效審計評價時,照搬指標體系的方法,也不注重觀察存在的問題,不能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審計評價結果因此也就具有片面性。
(二)我國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體系存在問題原因分析
(1)缺乏與政府績效審計相關的法律法規。目前我國的績效審計工作處于一種不完全的法律授權狀態,現有的法律法規對審計機關開展績效審計的目標、內容、范圍還沒有明確規定。由于政府績效審計缺乏法律法規依據,被審計單位以及相關部門的責任和義務缺少法律約束,相關的審計評價標準和指標沒有硬性的規章作保證很難做到統一全面。
(2)評價目標制定不準確或制定準確但是在績效評價中發生偏離。績效評價體系中的各要素是相互聯系的,缺一不可,評價目標的準確制定是績效審計評價的一個最為重要的環節。雖然總體的評價目標制定思路是一致的,但針對具體的被審計對象,評價目標的內容還是不盡相同的,然而我國的各級審計機關不能根據具體情況準確制定出評價目標的現象很多。有的審計機關在開始時制定出比較科學合理的評價目標,但接著在選擇評價標準、評價指標和評價方法時未能與評價目標相符合一致。有的審計機關不能根據實際的需要修改評價目標,一味的追求與現在已不符合實際的審計目標的一致。這些也說明審計人員實際操作能力不強,從而導致績效審計評價水平不高。
(3)缺乏科學合理的績效審計評價流程。評價流程的科學制定使得每個審計人員心中都建立起開展工作的總體框架。但目前審計人員主要憑自己的經驗,大概的制定出一個評價目標,然后就根據自己的經驗開展評價工作,經常出現職能不清,已經做過的工作仍然重復在做,需要做的工作和需要發現的問題被忽略的現象,最后當這些被發現時,又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來重新收集和分析數據,降低了審計效率。更糟的是,關鍵數據沒有收集,從而未能得出正確的評價結果,白白的浪費了人力、物力和財力。
(4)缺乏全面的可供參考的績效審計評價的指標體系。我國雖然已經有兩套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可供參考,但是這兩套并不是為了政府績效審計評價而提出的,與政府績效審計評價的要求有所不同。做好政府績效審計評價,全面、系統的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是必不可少的。并且我國現有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不全面,不能完全覆蓋所要評價的內容。目前,評價指標中財務指標多而非財務指標少,現實指標多而預測指標少,從而導致我國部分政府重視經濟利益,而忽視了不可以量化衡量的社會效益,如社會生態,環境保護和國家安全等等,有違科學發展觀的理念。
(5)審計人員的素質不高,專業能力不強。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體系的各要素的選擇和制定對審計人員的素質有很高的要求。但是目前在實際績效評價中,審計人員缺乏必需的專業知識、綜合能力、邏輯分析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不能準確的制定評價目標,不能熟練的掌握和遵守評價原則,不能科學合理的選擇評價方法,不能全面計算和分析評價指標,不能綜合系統的得出評價結果。這些足以說明,我國審計人員的素質與政府績效審計評價的要求還相差甚遠,復合型人才的培養是提高政府績效審計水平必須要重視的一個基礎工作。
五、我國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體系的構建
(一)制定、完善與績效審計評價相關的法律法規
完善的法律法規是有效開展績效審計評價和保證績效審計質量的重要保證,我國至今缺乏專門的針對政府績效審計的法律法規,嚴重影響了我國績效審計的發展歷程。因此,我國政府可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盡快制定出符合國情的政府績效審計法律法規,為政府績效審計的發展提供法律保證,如制定《政府績效審計準則》、《政府績效審計操作指南》、《政府績效審計職業規則》等等,以使政府績效審計的監督和評價規范化、系統化、權威化。
(二)制定科學、準確的績效審計評價目標
在審計評價剛開始時,可以根據被審計對象的實際情況,參考國家的有關規定,借鑒前面已經實施的審計評價項目案例,通過深入調查,制定出一個初步的評價目標,并且所有的審計評價工作要圍繞著此目標進行。在審計評價工作的開展過程中,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對象有了進一步認識,被審計對象的環境也有可能發生變動,可能需要進一步修改評價目標,這時候的評價目標修改千萬要非常謹慎,關乎前面審計工作與后面審計工作的銜接。我們可以對被審計對象重新定位,保留評價目標中合理的部分,仔細考慮修改評價目標中不合理的部分,然后根據新的評價目標實施審計程序。
上圖構建出在制定績效審計評價流程時所需要考慮的整體評價思路,科學合理的流程是得出正確的審計評價結果的關鍵因素,是實施審計工作的重要保證,因此,流程的構建是一份非常重要的工作。
(1)制定準確的評價目標,并根據評價目標來確定績效評價的基本內容和適合的評價策略。評價目標可以細分為真實合法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三大目標,是整個績效審計評價的出發點和歸宿,是進行其他工作的前提,審計評價內容和評價策略必須要與評價目標相一致,以評價目標為中心。在制定評價目標時,一定要綜合考慮這三大子目標,處理好這三大子目標的關系。評價內容和評價策略一定要具體詳細,需要將評價目標結合審計所處的實際環境,落實到具體的評價對象上來,以便于開展績效評價工作。
(2)根據評價目標確定績效評價的標準、評價指標和評價方法。有效的審計評價還需要有 與評價目標相適應的、規范的評價標準和科學合理的評價指標。評價標準是衡量和評價被審計對象效益的尺度,是發表審計意見、得出審計結論的依據,在選擇時一定要緊緊抓住評價目標謹慎選擇,要堅持與被審計對象溝通,以國際公認標準、國家公認標準、國家法律法規為最高標準,評價標準要具備可比性和一貫性這些原則。評價指標的選擇很關鍵,是績效評價目標和內容的載體,是評價體系的核心。評價指標不能一味貪圖數量的多少,應該以綜合性較強的指標為主,在眾多指標中選擇最具有代表性的指標。審計評價方法是審計評價過程中通過評價指標,再用評價標準衡量,最后得出評價結果的手段,會對績效審計評價結果產生很大的影響。在績效審計評價中,既可以選擇簡單的審閱和符合測試等方法,又可以選擇復雜的比如數學論證等方法,只要能滿足所確定的評價目標,審計人員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比如審計費用、所擁有的技術等合理地選擇審計評價方法。
(3)根據審計中發現的總體情況初步形成審計評價結果。審計發現的總體情況是支持審計評價的第一層面,比如可以從審計調查中發現的資金投入情況、審計項目實施情況、被審計對象存在的問題的解決情況等方面來支持審計評價,但是這樣形成的評價結果還是不準確的,有待進入下一環節的檢驗。
(4)根據審計中揭示的典型問題進一步支持審計評價。審計調查的總體情況只是在總體基本面上初步支持審計評價,為了增加審計評價的深度,需要結合典型問題再予以論證支持。典型問題是指與審計項目有關的,經常出現或者出現頻率不高但非常突出的問題。可以從審計對象的管理體制和政策、資金管理使用過程、問題處理過程,人員和資源的配置等角度來發現存在的典型問題。通過對典型問題的研究可以確定審計評價結果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與事實不符合的地方,進一步強化審計評價。
(5)進行審計分析來完善審計評價。前些程序已經發現了項目審計存在的問題,我們還需要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的系統的分析,這也是績效評價的必經階段,可以完善審計評價。審計分析就是找出問題,并結合已經計算出的評價指標,對照評價標準,再結合審計人員的經驗和專業知識,對問題進行詳細深入的分析,找出問題所存在的具體原因,進一步完善審計評價結果。所以,由于審計分析的重要性,一定要重視,不能忽略此環節。
(6)綜合各層面的評價,對被審計對象作出準確、客觀的綜合性審計評價。以上各層面的評價單獨看都具有片面性,不足以表達績效評價的全部內容,只有將這些評價匯總起來,但這不是簡單的相加,而是要對這些層面進行邏輯分析并將它們作為一個有機的系統,最后得出綜合性的審計評價結果。經過科學的績效評價過程,對各環節的仔細檢驗,最終得出的這個評價結果必然能夠符合被審計對象的實際情況,正確地反映被審計項目的績效審計水平。
(四)加快政府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建設的步伐
政府績效審計評價指標是政府績效審計評價的核心,選擇和計算評價指標是政府績效審計評價的主要工作之一。政府績效審計評價指標的不全面使指標體系建設具有緊迫性和必然性。政府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可以分為真實合法性指標、社會效益性指標、經濟效益性指標三個一級指標,再對這三類一級指標進行分解,最終變成多個二級指標,從而可以系統、全面的進行績效評價。在構建二級指標時,要堅持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的構建并重,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并重,現實指標和預測指標并重的原則,從審計評價工作所需要的各個方面加強對評價指標的構建。
(五)加強審計人員的素質建設
政府績效審計評價作用的發揮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審計人員的素質高低和對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體系的掌握和運用程度。由于績效審計評價的復雜性,只具有會計、審計專業知識的人才顯然不能滿足績效審計評價的需要,培養復合型人才成為新的培養方向。大學在開設審計、會計課程時可以適當加入計算機、數量經濟學、運籌學、管理學、統計學等課程。政府審計人員在從事審計工作后,還需不斷的加強學習。審計機關可以通過論壇、講座、案例分析、技能培訓、繼續學習等各種途徑來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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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獻回顧
20世紀60年代以來,由于越來越多的國家政府不斷開展績效審計,學者們也逐漸關注績效審計理論與實務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一些積極的成果(宋常等,2006)。投資項目績效審計涉及的內容是非常廣泛的,包括投資決策、建設方案、計劃管理、資金管理、物資管理、財務管理等諸多方面。投資項目績效審計評價方法往往會由于績效審計對象和內容的不同而不同,甚至對不同的審計人員同樣的項目也會有不同的評價方法。目前,國內外學者和實務界人士對投資項目績效審計進行評價時主要采用AHP層次分析法、模糊綜合評價法、平衡計分卡等方法。
層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簡稱AHP)是一種簡便、靈活而又實用,將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系統化和層次化相結合的多準則決策方法。它特別適用于那些難以完全定量分析的問題,并且具有可靠度較高、誤差較小的優點。用AHP方法進行投資績效審計評價時,一般首先對評價指標進行層次劃分、重要性識別和權重設計;然后再采用AHP方法或結合模糊數學方法來構建其績效審計評價模型。張宏亮和肖振東(2007)運用AHP方法構建了公共環境投資項目審計的一般指標體系和評價模型。梁星和王鳳華(2007)在構建政府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的基礎上,基于模糊數學和AHP層次分析法,對政府績效審計構建了模糊綜合評價模型。陳偉(2007)在對聯網審計的實施成本、效益、審計風險控制等因素分析的基礎上,建立了聯網審計績效評價的AHP層次結構模型。肖限平(2011)借鑒項目后評價的一些指標和方法,運用模糊綜合評價法提出了一個水利建設績效審計通用評價模型。該評價模型在選用評價指標體系相關指標后,通過確定相應指標的權重系數,并結合專家經驗打分法計算出項目綜合評價值。
平衡計分卡(The Balanced Scorecard,簡稱BSC)是以信息為基礎,系統地考慮企業業績驅動因素,多維度地平衡指標評價因素的一種新的組織績效管理工具。借助平衡計分卡可構建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評價矩陣和對應的評價模型,但根據不同的審計對象,平衡計分卡的維度需進行相應的改變。韓曉梅和韓朝莉(2008)根據新時期內部審計特征,從財務、客戶、內部審計流程、內部審計學習和創新四個維度分別設計平衡計分卡四個維度的評價指標,建立了基于企業戰略的內部審計績效評價模型。于吉全和孫曉霞(2009)從影響建設項目績效的因素出發,將建設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劃分為前期決策、項目管理、財務、項目效益四個維度,建立了基于平衡計分卡的建設項目績效審計評價方法和模型。張建新和馮彥妍(2010)將學校的籌集資金能力、產出效果、人財物的投入情況及利用效率、可持續發展能力和潛力等內容作為平衡計分卡的四個維度,建立了高校績效審計評價模型。
綜觀已有的研究可以發現,由于投資項目績效審計的對象和內容千差萬別,目前尚沒有形成一套科學統一的投資項目績效審計評價模型和方法。在進行績效審計評價時,只能根據具體投資項目績效審計的需求、審計人員的偏好等因素選擇相應的評價方法,而這些方法目前還主要在AHP層次分析法、模糊綜合評價法、平衡計分卡等中選擇。一般而言,投資項目績效審計成果要緊緊把握兩個方面:一是服務領導決策;二是服務群眾的知情權。而現有評價方法在反映“用戶需求”及其需求與評價指標的耦合方面尚存一些不足。質量功能展開(Quality Function Deployment,以下簡稱QFD)是最能體現用戶需求、反映用戶聲音的一種方法。鑒于此,本文將質量功能展開及其核心工具質量屋(House of Quality,簡稱HoQ)技術引入到投資項目績效審計評價中,提出了一種基于QFD的投資項目績效審計評價方法,并通過算例說明該方法的具體應用。
二、QFD技術與投資項目績效審計評價
QFD最早由日本學者Akao Yo ji提出,它是一種能夠分析用戶需求,并能直觀地將需求映射為產品設計要求的質量分析工具。QFD方法通過矩陣來呈現用戶需求與產品設計指標之間的映射關系,并對這種關系進行量化分析;然后確定評價用戶需求的關鍵設計指標,從而設計出滿足用戶需求的產品。質量屋模型是QFD的核心,其詳細結構如圖1所示。在質量屋構建過程中,用戶通常都是以較為模糊的、不完備的語言將他們的主觀感受表達成為需求內容,用戶需求貫穿QFD的全過程。
本文將QFD引入投資項目績效審計評價過程,首先分析影響投資項目績效的影響因素和因素之間的關聯關系,然后借鑒宋常等人(2011)提出的以“5E”為核心設計的投資項目績效審計評價基本框架,將政府和群眾關注的績效審計核心內容: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和環境性五個屬性層看作用戶的需求(一級指標),同時,為了簡單起見,將文獻[2]中的11個一級指標作為本文的二級指標,從而構建基于QFD的投資項目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如表1所示。
三、基于QFD的投資項目績效審計評價
(一)投資項目績效審計評價質量屋模型
建立質量屋模型是基于QFD的投資項目績效審計評價的核心內容。通過質量屋中的用戶需求與服務技術設施的關系矩陣和服務技術設施自相關矩陣,可以量化分析投資項目績效審計的評價指標和主要影響因素之間的關聯關系;然后,通過多階段質量屋模型對評價指標進行自頂向下的分解,直到分解到審計人員容易判斷的評價指標。為了研究的方便,本文將影響績效評價結果的因素稱為一級指標,影響一級指標的因素稱為二級指標。基于這樣的理解和分析,本文構建了如圖2所示的投資項目績效審計評價質量屋模型,通過建立二階段質量屋模型將實現基于QFD的績效審計評價。
圖2所示的質量屋由左墻、天花板、房間、屋頂、隔墻和地板六部分組成。其中,左墻表示投資項目績效審計評價指標;左墻與房間之間的隔墻表示評價指標的權重wi;天花板表示評價指標的主要影響因素;屋頂的自相關矩陣表示各影響因素間的關聯關系;房間表示評價指標和影響因素之間的關聯程度,用矩陣Ri×j表示,其元素rij稱為關系度,表示第j個影響因素對第i個評價指標的關聯程度;地板表示各影響因素的權重,第j個影響因素相對于各評價指標對投資項目績效水平的權重用kj表示。
通常,各項影響因素之間的相對權重、各評價指標間的關聯強弱,以及各項影響因素與各評價指標間的關系都不能給出確定性度量,只能給出定性描述,需依賴專家打分確定。本文采用等級來描述,專家只需打出等級,無需具體打分,可以消除具體打分的非正常偏差。
(二)績效審計QFD評價第一階段質量屋模型的建立
投資項目績效審計QFD評價第一階段質量屋模型如圖3所示。質量屋的左墻只有一個評價指標,在這里表示為總績效水平,天花板是影響總績效水平的一級指標ci,屋頂是一級指標自相關矩陣,地下室由一級指標的影響權重wi和各個一級指標的績效水平指數si兩部分構成。
(三)績效審計QFD評價第二階段質量屋模型的建立
投資項目績效審計QFD評價第二階段質量屋模型如圖4所示。該階段的質量屋將一級指標放在左墻,并根據評價指標的層次結合關系矩陣R'1×m和R''m×n將一級指標分解為二級指標后放在天花板。由于本文中的投資項目績效審計評價二級指標可以由審計人員直接給出評價結果,因此,質量屋的地下室存放根據評價結果構成的判斷矩陣pm×n 。二級評價指標權重kj放在地下室的頂層,而地下室的左墻存放一級評價指標的績效水平指數si。
(四)關系矩陣的建立
第二階段質量屋的中間房間均存放評價指標與影響因素的關系矩陣,第一階段質量屋用R'1×m表示,第二階段質量屋用R''m×n表示,其矩陣元素表示質量屋中下級評價指標對上級指標的關聯程度。為了計算的方便,本文采用專家打分法,用數字0―9來量化關聯程度的等級。
(五)判斷矩陣的建立
判斷矩陣pm×n位于地下室,如圖4所示。由于二級指標在投資項目績效審計評價中為最底層級,也是審計人員最容易評價的指標。審計人員可以通過書面或者口頭詢問、檢查書面文書、現場觀察、追蹤業務流程、統計分析等形式獲得具體數值。將獲得的各個二級指標的評價均值記為cj(j=1,2,…,n),則判斷矩陣pi×j的元素pij的值可以通過公式計算得到:
(六)計算投資項目總績效水平
總績效水平是投資項目績效審計評價的最終結果,它是通過自下而上的計算得到的,先計算二級評價指標績效指數,再計算總績效水平。本文為了簡便起見,在計算過程中,質量屋中各指標權重的確定采用Delphi方法。首先,將二級指標的判斷矩陣pm×n和二級指標權重矩陣vl×n的轉置矩陣相乘,便得到一級指標的QoA績效水平指數si,該結果將存放在圖4所示第二階段質量屋中的地下室房間;然后,將一級指標的績效水平指數si依次與一級指標權重wi相乘;然后求和;最后即可得到投資項目的總績效水平。第二階段質量屋中一級指標績效水平指數的計算公式為:
四、算例分析
下面以某市大型污水處理廠政府投資項目為例,從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和環境性五個方面,采用本文提出的QFD方法來分析該項目的投資績效審計評價過程。
(一)第一階段質量屋模型的建立
績效審計QFD評價第一階段質量屋模型如圖5所示。質量屋的左墻為項目的總績效水平,天花板為5個一級指標,采用專家打分法獲得關系矩陣R'1×5中各元素r'ij(j=1,2,…,5)的值。
(二)第二階段質量屋的建立
績效審計QFD評價第二階段質量屋模型如圖6所示。質量屋的左墻存放5個一級指標,天花板存放11個二級指標,地下室房間存放根據公式(1)得到的二級指標的判斷矩陣p5×11,地下室的左墻存放一級指標的QoA水平指數si(i=1,2,…,5),地下室的頂層存放用Delphi法得到的二級指標權重kj(j=1,2,3…,11),質量屋的房間存放采用專家打分法得到關系矩陣R''5×11的元素值,如二級指標“計劃產出效率性I21”與一級指標“效率性”的關聯度r24=7。
(三)判斷矩陣的建立
判斷矩陣p5×11通過二級指標與一級指標的關聯度p5×11和審計人員對二級指標的評估結果計算得到。實例中,對于11個二級指標問題進行訪談、問卷調查、統計分析等最終得到各個二級指標的評價均值cj(j=1,2,…,11)。根據公式(1)計算出pij的值,如p13=9.313。
(四)計算總績效水平
從二級指標開始自下而上,根據公式(2)依次算出各級評價指標的QoA績效水平指數。如算例中s1=9.523*0.38+8.923*0.28+9.313*0.34=9.284,將所有一級指標的QoA績效水平指數si算出放入圖5地下室,將si依次與一級指標權重相乘后求和,即可得到本案例投資項目總績效水平:
通過二階段質量屋模型對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投資項目進行績效審計評價可知,該項目評價得分84.86分,其中“經濟性”和“公平性”得分較高,“效率性”和“環境性”次之,而“效果性”需要改進提高,具體體現在“目標管理效果性”和“內部管理效果性”兩個層面。
二、我國財政績效審計評價體系的現狀
(一)缺乏審計評價體系構建的法律保障
建立系統的績效評價體系迫在眉睫,但是迄今為止,我國依舊沒有出臺一部完整的有關財政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該體系的建立進程,使得審計評價始終無法形成行之有效的法定程序,客觀上無法保障財政績效審計評價的獨立性和公平性。因而目前的審計評價結果一是沒有確切的法律依據,程序比較混亂;二是審計評價結果無法為公眾廣泛認同;三是對下一階段的財政投入沒有起到有效的參考價值。
(二)缺乏統一的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
現階段,財政績效審計評價并不是全國統一的審計行為,而是個單位部門零碎的局部行為。缺乏一套制約和規范評價行為過程的指標和科學有效的方法。難以形成統一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標準,制約了績效審計評價體系的建立進程。只有把制定統一的評判指標,才能體現審計的公平性。科學的評價方法是審計評價的理性衡量工具,有了工具才能進行審計評價行為,只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才能把財政績效審計結構評價這根繩子理順。
(三)缺乏完備準確的數據信息
我國財政績效審計數據庫尚在初始建設階段,對缺乏精確的歷史數據信息,難以進行未來預期預測,在這種情況下,一是在審計評價是可能無數據參考,二是無法對未來時間的數據作出相對準確的預測,嚴重影響了績效審計的評估精度和權威性。
三、構建和完善財政績效審計結構評價體系
財政績效審計取得成效的關鍵是構建科學完備的評價體系和方法。評價體系缺乏系統性不利于審計質量的提高和審計成效的評估,須采取確實可行的科學手段和措施。
(一)以立法推動財政績效審計評價體系的完善
強化立法,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審計評價的法律規章制度,保障審計過程和結果的權威性和合法性,是審計評價程序公平公正的前提和基礎。也是推動財政績效結構審計評價體系不斷完善的源泉和動力。現階段針對財政績效審計評價相關的立法尚處于盲區。審計評價的程序缺乏法律依據和法律的保護。出臺相關法律,一是方便審計主體依法操作,二是約束審計評價主體的評價行為,保證法理上結果的公平。
(二)確立契合財政支出實際的績效審計評價標準
確立符合我國財政支出現狀的績效審計評價標準。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對于一個龐大的體系來說沒有統一的標準更是行不通的。國家權威決策機構應當盡快出臺相關的評價標準,規范整個審計評價的過程。利用科學的政策,協調實際的可操作性和理想標準間的矛盾,實現評價標準的效益最大化。科學評估審計評價標準是否契合現階段我國財政支出的狀況,適當增加標準的彈性。評價標準直接影響到了最終的審計評價結果,所以標準是否科學合理就是分重要。相關部門應從法規標準、行業標準及專業標準等方面入手制定出具有社會廣泛認同的審計評價標準。
(三)用現代信息手段完善財政收支項目數據庫
運用科技手段,實現大數據,為審計評價提供準確的數據依據。現階段,我國對財政收支項目的分類尚未精確,這給審計評價帶來一定的困難,增加了人力物力的損耗。按照不同功能和類型將龐雜的數據進行分類,建立不同的數據類別,方便審計部門的審計和評價,節省大量的國家資源。充分利用網絡財務技術。引入網絡財務技術,使遠程操作成為了現實,實現跨地域跨空間的統一協調管理。能夠對適時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必要的監管,及時問題并解決問題,有助于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針對財政收支的前端、終端及后端作科學的監管評估,能極大的提高財政績效審計評價的效率。
(四)探索符合審計評價體系的評價方法
我國的財政績效審計評價體系尚未成熟,評價的方法還處于摸索階段。只有求真務實,在實踐中摸索出符合審計工作需要的評價方法和手段。縱上可以吸取自身失敗的教訓成功的經驗,橫向上,我們應靈活借鑒市場經濟走在我國前頭的西方發發國家,汲取精華。制定評價方法的初衷應當是滿足公共需求。目前被廣泛認可的審計評價方法主要有績效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方案比較法及公眾評判法。無論哪一種方法都應當是在不脫離公眾評判法的基礎上操作的,財政績效審計評價體系本身是為公眾服務的。
隨著人們對環境問題的越發重視,環境保護成為近年來膾炙人口的熱門話題。我國以前粗放的經濟增長方式導致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現象十分嚴重,這最終將制約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我國“十三五”規劃明確提出,要加快改善生態環境,加大環境綜合整治力度,加強生態保護修復,環境保護的任務已經提上日程。而在環境保護中,作為環境保護工作的把控監督手段,環境績效審計的作用顯得尤為突出。本文將從環境績效審計的定義、內容、評價方法方面進行回顧和評述。
二、環境績效審計的定義
對于環境績效審計的定義方面,陳正興等人認為環境績效審計是對目標對象(即被審計單位)的環境經濟活動按一定標準進行檢查,對各方面的有效性、合理性進行評價,并對效果與效率做出相關的表示意見。這種觀點是從對效率和效果方面進行了強調,指出了環境績效審計的針對性目標。史曉燕等人認為,環境績效審計本質上歸屬于審計的一小部分,在研究環境績效審計定義的過程中 ,應緊緊圍繞環境審計的核心,由獨立的第三方完成證據的收集,進而對政府部門和企業所承擔的責任做出評定。王恩山則從審計控制的方面出發,圍繞審計單位與被審計單位的關系,指出環境績效審計是指由審計單位(包括國家審計機關、內部審計機構和民間審計組織)執行的,對受托環境績效責任承擔者履行其職責的情況進行審查和分析,并對照合理的標準對受托環境績效責任的履行現狀和潛力進行綜合評定,從而提出相關建議,以促進其更全面有效地履行自身的受托環境績效責任、不斷提高環境管理績效的一種特殊的審計控制。這樣的觀點是“受托責任觀”的一個具體表述,目前對此學術界也有較多認可。綜上,筆者認為,環境績效審計是運用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法,以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為原則,按照一定的評價指標,對環境整治有關的項目和工程進行審查和分析,判斷項目和工程是否合法合理,并提出一系列改善性建議,使相關項目與工程的開展更加順利與完善的活動。
三、環境績效審計的內容
對于環境績效審計的內容,陳正興將環境績效審計的內容劃分為六個部分,即對環境決策行為審計、經營計劃和目標審計、被審計單位管理效率審計、內部系統控制審計、資源、資金利用效益審計等六個部分。其中,最直接能夠觀察出的是資源和資金的利用效益,這也是環境績效審計所有效率、效果的綜合體現。萬玻的觀點是,環境績效審計的內容除了經濟性 、效率性和效果性外還應該有環境性,這是對之前理論的一個重要補充。王恩山將環境績效審計的內容分為兩大類,即本質內容和具體內容,并從受托環境責任入手,從政府和企業兩個方面,將環境績效審計的具體內容細分成八項加以闡述,其中將環境法律政策和相關制度的合理性擺在了第一位,故法律與制度的健全對環境績效審計的重要性不言自明。筆者認為:環境績效審計的內容應當主要包括:對國家法律及制度環境的分析、對被審計單位具體環境政策的執行狀況和預期效果的審計、對相關環境項目及工程效益的審計,以及對整體的環境綜合管理系統的審計。進行績效審計的過程中,要保持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統一,并注意宏觀和微觀相結合,進行綜合評判。
四、環境績效審計的評價方法
(一)操作指南的“適度指引”問題 在操作指南撰寫過程中,編寫人員往往對如何把握指引的適當程度感到困惑。借鑒國外先進審計實踐,比如,英國在近年的績效審計實踐中,充分體現“保持靈活和創造性”的指導思路,最大限度鼓勵創新,強調審計人員在不同審計環境中樹立創新意識,根據審計項目的對象,確定適用的方法、預算和報告風格。但由于目前人民銀行績效審計尚屬探索與發展階段,人員綜合素質難以滿足高標準要求,如果操作指南過于籠統和抽象,容易造成審計人員對績效審計內容無處下手的尷尬情況,容易放大主觀隨意性;而另一方面,檢查對照程序表式的操作指南,又略顯機械,不符合績效審計靈活、多變的特點,不利于績效審計的創新。
(二)指標評價方法的“評價定量”問題 當前開展績效審計時,多數情形下均采用設置指標的方式進行審計評價,而指標體系中較多地采取定量評價的方法。由于人民銀行管理特點、基期數據不完整或缺失等因素影響,審計評價在內容合理性、方法科學性、標準公允性等方面尚存在值得商榷之處,此時采取定量評價的方式,并且據此做出審計結論,容易受到被審計對象的抵觸和質疑,難以實現審計目標,審計的公信力也可能會被削弱。
(三)審計內容屬地管理下的“普遍適用”問題 人民銀行很多工作遵循屬地管理原則,區域化的管理方式形式多樣,將屬地管理的工作作為績效審計內容,組織系統性的績效審計項目或出臺操作指南時,在界定審計范圍、明確審計評價內容、標準等工作中,出現了如何解決“普遍適用”的問題。比如,在人民銀行全系統內出臺基于某項屬地管理工作為對象的操作指南時,如果對審計內容界定不夠科學,審計評價的對象、方式及標準等設置不夠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容易造成審計操作性下降,甚至無法正常開展的情況,使得審計結果橫向之間失去比較意義,成果利用的效果下降。
(四)審計介入的“適當擇機”問題 “在什么時候開展績效審計比較合理?”是績效審計實踐中一個現實問題。現階段績效審計在選擇審計介入時機方面存在一定的隨意性或不合理。在不適當的時機介入會造成審計資源的浪費,不利于審計目標的實現,同時也會使得其他非審計領域的風險得以累積增加。
(五)審計項目規劃的“短期化”問題 人民銀行績效審計涉及的領域越來越廣泛,項目規劃中的不足也逐漸顯現,其中比較突出的是很多創新性績效審計項目沒有得到合理的規劃,項目實施“短期化”,有的存在“一次游”的現象。只重視創新而未進行合理規劃,難免有些本末倒置,脫離了開展績效審計的目的,很多可以深入的、推廣的、后續跟蹤的,沒有持續開展。如何進行績效審計項目的合理規劃,以何種制度或指導思想保證績效審計項目長期、有效開展,是在審計實踐中面臨的又一棘手問題。
(六)審計現場實施中的“控制”問題 績效審計在現場實施過程中,相比合規性審計往往會出現較多新狀況或者問題,甚至會發生由于無法有效解決新問題或審計方向把握偏差而導致審計陷入困境的情況。這些狀況在審前無法預估,需要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進程、方向把握以及難題解決等方面具備較強的控制能力。這種控制能力一方面與審計經驗是緊密聯系的,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是否可以研究、總結出一些審計方法、技術并合理運用,幫助審計人員提高控制能力,成為績效審計必須思考的問題。
(七)審計報告框架的“靈活”問題 審計報告的質量是決定審計作用發揮程度的重要因素。目前國內外績效審計理論研究中,沒有通行的標準審計報告形式,這也表明了學界對績效審計報告撰寫的共同觀點,就是績效審計報告應務實、有針對性,框架應靈活、多變。在審計實務中,審計人員對編寫高質量的審計報告往往感到非常棘手,有的績效審計報告與合規性審計報告沒有太大區別,有的報告只是在正面評價的時候從績效角度闡述,而到對問題、薄弱環節等做出評價時則走回合規的老路,有的報告通篇只談績效而忽視了合規性基礎,有些報告過于冗長、或重點不突出、或定位不清晰、或體例混亂亦或語言繁復。提出科學的指導思路和方法,引導審計人員編寫出高質量的績效審計報告,有效解決審計報告框架務實靈活的問題,對提高績效審計實效將是大有裨益的。
二、績效審計實務問題原因分析
(一)績效審計的需求與發展之間的不平衡 基于全面履行法定職責、強化權利約束、深化改革提高效能等目的,管理層對提升管理績效的需要逐漸強烈,審計需求和期望提高。但是目前人民銀行績效審計無論是戰略規劃、審計原則與目的、審計內容范圍界定,還是具體程序、方法與技術,尚處于逐步完善階段。績效審計發展與管理層的需求存在不平衡,這種不平衡可能造成內審部門產生強烈的實施意愿,卻受到客觀條件限制,在矛盾與沖突中引發各種問題。
(二)現有管理水平與績效審計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績效審計的分析與評價方法多樣、靈活,但這些方法均需要基礎數據的支撐,便于審計人員獲取相關證據,要求被審計對象擁有比較全面的效能管理信息資料。但目前人民銀行履職各項控制活動以合規為目的較多,管理制度中對于績效的要求還不夠明確,很多效能管理活動的記錄缺失,甚至沒有開展有利于提高效能的管理活動,給績效審計在實際開展過程中造成不便,導致審計人員在審計內容界定、審計方法選用、績效審計評價等方面難于準確控制與合理把握。
(三)績效審計部分概念尚存在模糊 目前績效審計中遇到的問題和困惑,其中部分是由于一些績效審計概念模糊造成的。這些概念的模糊不僅僅在總部績效審計實務工作中存在,在國內大量績效審計研究文獻中發現,部分學者甚至也存在概念模糊甚至走入誤區,主要有以下概念和觀點供研討:
(1)績效審計評價與績效評價的區別。績效評價是管理層對自身管理活動效能情況開展的評價,實施者是管理層,目的是提高自身管理效能,形式往往是獎懲,評價標準是基于管理層角度設置的、體現其管理思想、有利于其管理的標準,而績效審計評價是內部審計部門開展的獨立審計評價,實施者是內審部門,目的是發現有效的績效改進、促進被審計對象提高管理水平,形式是向管理層和其他使用者提供審計報告,評價標準應該是基于審計出發的具有客觀、公允等特點的標準;根據以上區別,可以得出這樣的觀點:績效評價應對被評價對象給出明確的、具有檔次差距的定性或定量評價結果;績效審計評價通過分析,作出定性或定量評價,提出有利于被評價對象提高管理效能的績效改進,從而增加組織價值。因此,績效審計評價可以是根據審計內容提出的針對性評價,可不必給出具有檔次差距的評價結果。
(2)績效審計評價是績效審計的核心,評價標準是績效審計評價的重點。績效審計與其他審計類型的主要區別在于對績效進行分析,作出審計評價,進而得出具有建設性績效改進建議的審計結論,因此績效審計中應重點解決的是如何開展有效的績效審計評價。解決的途徑是確定科學、合理的評價標準,以此為準繩,發現績效改進。工作的中心應該是設定可靠、客觀、適用、可理解、可比和公允的評價標準。
(3)績效審計評價并非一定要采取復雜的量化指標與打分方法。可以說績效審計評價指標是工具,有利于審計人員衡量審計事項和識別存在問題,但是采取復雜的量化指標與打分方法,對管理活動進行總體評價,容易與績效評價混淆,或者過猶不及、削弱審計的公信力。績效審計評價的主要方式應該是通過設置合理的評價標準,針對具體審計內容進行定性評價,同時配合適當的評價指標給定性評價進行補充說明,如果需要采用定量評價的方法,量化指標應具有代表性、簡單、有效。
三、績效審計實務問題解決對策
(一)操作指南設計中應遵循適度彈性的原則 適度彈性原則,即在保持審計內容規范性的前提下,在審計評價中體現一定的開放性。在這一原則下,績效審計操作指南應明確和細化績效審計內容,提出指導性的評價標準,針對審計內容適度設置一部分具有代表性的評價指標,具體說明評價指標的使用與分析方法,做到有收有放,指導適度。既可以避免操作指南過于機械,同時又給審計人員以靈活掌握的空間。審計內容是實現審計目標的直接作用載體,審計內容的界定是緊密圍繞審計目標的,對審計內容設置過多的調整權限,可能不利于審計目標的實現,而且統一的審計內容也有利于績效審計結果的橫向比較,因此其應該具有一定的規范性,即審計人員應在統一、規范、明確的審計內容范圍內開展審計。審計評價具有一定主觀性和靈活性,因此審計評價的設計應突出開放性的特點,即審計人員可以依據被審計對象實際情況,有針對性的開展評價。
人民銀行很多績效審計目前主要通過建立評價指標體系進行績效審計評價,這種情況下,可以考慮盡量設置開放性的多因素評價指標,體現審計評價的適度開放。單一因素評價指標指向性強,但是缺乏一定的拓展性,而多因素評價指標則具有相對開放的特點。比如在車輛管理審計中,設計單位里程油耗合理性評價指標時,可以從同比與環比變化合理性、同類型車輛單位里程油耗對比、不同駕駛人員同一車輛單位里程油耗對比、節油用品使用前后油耗變化對比等多個因素進行評價,同時允許審計人員增加或減少評價因素,使得評價指標更加符合不同審計對象的特點,體現靈活性和創造性
(二)績效審計評價主要以定性評價為主,定量評價方面可以創新性的運用改良方法 從國外先進績效審計實務來看,并非運用很復雜的定量評價模式,多數是依據評價標準做出定性績效審計評價。但現階段人民銀行的績效審計實踐中,大多數傾向選擇定量評價,主要原因是定量評價在操作中具有更明確的指向性,可遵循性更強,適應現有審計人員的能力范圍。而定性評價由于很難提出明確的指導意見,對審計人員的能力要求很高,因此在績效審計實踐中發展緩慢。可以說,造成定性評價難以實施的最重要原因是顧慮評價標準不客觀、不公允。解決評價定量問題,可以考慮以下方法:首選方法:在保證評價標準公允的情況下,進行定性評價。在績效審計的初步或逐步成熟的階段,如果能夠保證評價標準公允,就可以考慮運用定性評價。這需要審計人員一方面尋找或者設定盡量客觀、合理、具有說服力的評價標準,另一方面需加強與被審計對象交流,盡量就標準達成共識。次選方法:定量評價的定性化處理。即定量、定性評價雙線進行,定性為主、定量為輔。定量評價作為定性評價的依據,由審計人員內部掌握,定量評價通過確定不同評分檔次的方式轉換為定性評價,最終向被審計對象反饋定性評價結果。
(三)界定審計內容,適當考慮建立拼插式內容體系 解決屬地管理下的“普遍適用”問題,關鍵是克服多樣性,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一是下定義,即明確審計范圍與內容,歸納審計內容的共性特征,進行合理界定,使得審計活動在統一的概念范疇上實施。比如在辦公大樓運行成本管理績效審計中,對于辦公大樓的范圍、由哪些成本構成、這些成本具體表現為何種活動等,通過下定義的方式,進行規范,使得審計范圍與內容變得普遍可行。二是建立拼插式內容體系。將審計內容分為必審與備審兩部分,除必審部分外,審計人員可根據被審計對象實際情況,選擇備審部分,有效克服多樣性。
(四)根據被審計業務的特點選擇適當的審計時機 根據審計業務的特點,績效審計對象可以分為流程化和結構化兩類。流程化,指被審計業務以程序化的方式運作,整個工作由若干個環節組成,某一環節的開展取決于上一環節是否完成,如基本建設項目就是典型的流程化審計對象。結構化,是指被審計業務的運轉機制并非各個環節前后依賴,而是由各自承擔相對獨立職能的部分有機構成。如以辦公大樓運行成本管理為例,包括能耗、物業、人員和設備維修成本管理等結構模塊。
流程化和結構化的績效審計,在介入時機上應有所區別。對于流程化審計對象,介入時機應選擇關鍵程序或環節發生的節點,屬于“發生”介入。對于結構化審計對象,應該在績效成果不好或有向不好趨勢轉變的時候選擇介入,屬于“發現”介入。目前關于績效審計風險導向機制的研究,其目的之一就是發現需要審計的對象或者線索,作為審計介入時機決策的有力依據。因此,對于結構化的績效審計,可探索和運用風險預警指標體系,對達到預警閾值的被審計對象開展審計。當然,這樣的選擇方式不完全絕對,基于流程化的審計對象建立預警指標體系,據此進行“發現”介入也是可以的。但由于流程化的審計對象本身就存在諸多關鍵環節,如果已經對關鍵環節進行了績效審計,或者制度要求必須對關鍵環節進行審計,此時如果審計部門還對其進行動態預警監測,其必要性和審計成本是需要值得考慮的。
(五)績效審計項目應有長期發展規劃 解決“短期化”問題的重要手段,是建立績效審計長期發展規劃,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績效審計長期發展目標。目前應遵循循序漸進指導思想,從簡單到復雜、從單一內容到全面、綜合性審計內容、從“3E”績效逐步拓展到公平性、環境性等的“5E”績效。(2)績效審計發展各階段計劃。制定績效審計發展的長期、中期和短期計劃,明確各階段計劃的主要目標、內容和實施措施。(3)項目選擇的標準。績效審計項目的選擇應考慮項目的增值性、重要性、風險程度以及可操作性。
(六)科學、有效運用審計方法、技術,加強審計控制 這里所指控制,并不是指在規定的審計時間內完成相應的審計任務,而是指審計人員圍繞審計目的,對審計內容做出合理判斷,采取合理的審計方式和技術,確保審計目標的有效實現。從審計實踐經驗來看,提高控制能力可采取以下手段:(1)審前階段。一是通過審前問卷調查,便于審計人員在把握審計重點、調配審計力量時能夠有的放矢;二是制定有效審計方案,根據被審計對象和自身審計力量的情況,確定審計內容、調配審計力量、提出審計要求;(2)審中階段。一是采取“頭腦風暴”的形式,對基本情況、發現問題、面臨困難進行討論,糾正審計人員的一些錯誤判斷,提高對審計內容的控制能力,實踐證明,這一做法是行之有效的;二是借助外部專家力量,對于專業問題或審計人員不熟悉的審計領域,通過借調或咨詢外部專家,提高對審計現場的控制;三是采取合理的評估與跟蹤手段。對審計范圍的延伸,應評估新問題可能涉及到的影響、危害,根據重要性及成本控制原則,綜合考慮,做出是否延伸的決定。
(七)績效審計報告撰寫遵循使用者效用最大原則 使用者效用最大化,是使審計報告的使用者以直觀方式、高效率從審計報告中了解其所需的信息。這要求審計人員在撰寫報告時,換位思考,所寫的內容是否為管理層所關注,形式是否直接,重點是否突出,結構的合理性是否確保使用者第一時間獲取審計報告的核心內容,篇幅和結構的擺布是否能夠保證報告閱讀者高效率獲取信息等。因此,應積極嘗試簡明扼要、務實靈活的報告形式,追求報告使用者效用最大化。遵循該原則,應注意以下方面:一是報告形式應有所創新,可采取階段性、專題報告等形式,提高報告的針對性和時效性;二是審計結論應鮮明、突出,尤其是體現績效的觀點;三是報告的格式要合理,根據重要性原則安排報告內容;四是報告的語言要精煉,充分考慮到報告使用者的閱讀效率,用簡捷語言表達核心思想;五是審計建議應具有建設性,注重從體制、機制上分析問題產生的根源,提出解決方案。
二、績效審計方法是中觀審計開展的基礎
中觀審計以績效審計這種政府機關從事的非財務審計方式為主,那么中觀審計的審計方法也可以借鑒績效審計的方法。
1.信息收集技術方法①實地觀察法。審計人員到被審計對象的現場觀察其工作布局情況,了解經營管理全過程,獲取被審計對象的整體印象,如:對存貨、設備進行實地考察,注意觀察是否有積壓、廢棄等浪費現象等;②面談。審計人員通過分別詢問被審計對象的高級主管、一般管理人員、當事人或者有關外部人員等,并獲得答案,同時做文字記錄的方式;③調查問卷。在涉及的人員或單位較多時,通過設計一整套科學合理的表格進行調查,調查文卷的所有內容要采用問答方式,問題切忌模棱兩可或帶有某種誘惑性要非常明確;④審閱法。通過審閱與被審計對象有關的文件資料包括會計檔案、企業制度、以前年度的審計報告等,從中找出有用的信息;⑤座談會。
2.信息分析評價技術方法①因素分析法,即對事實進行分析找出原因;②比較分析法,將實際情況計劃、預算、標準、歷史或同行業等進行對比;③量本利分析法,是根據產量、成本與利潤之間的關系,分析比較選出最佳投資方案;④凈現值法,引入貨幣時間概念,將不同時期收益與支出全部轉換為同一時點上的貨幣價值,并對比得出結論;⑤統計抽樣,該方法運用于總體比較龐大,一般用計算機作為輔助,最常用的是隨即抽樣。
3.平衡計分卡平衡計分卡是一種常用的績效審計方法,其是一個綜合評價審計對象長期戰略目標的指標評價系統,它以財務、客戶、內部經營過程、學習與成長四個相互聯系的部分組成為核心,為每一部分設計適當的評價指標,賦予不同的權重,形成一套完整的業績評價指標體系。該方法平衡兼顧了戰略與戰術、長期與短期目標、財務和非財務衡量方法、滯后和先行指標,以及外部和內部的業績等多個方面。在業績評價過程中,從股東及出資人的利益出發,獲取立足與發展所需資本的觀念,通過反映審計對象戰略的全貌,從長遠的財務目標開始,然后將他們同一系列行動相聯系,最終實現長期經營目標。在審計對象經濟結構時,充分考慮任何成果的獲得主要由外部條件所決定,充分體現出“顧客造就企業”的思路。與價值鏈分析密切結合,循著調研、尋找市場———產品設計開發———生產制造———銷售與售后服務的軌跡進行在各環節設置不同的評價指標,對其產品或服務的質量進行評價。在日益激烈的全球競爭中,被審計對象必須不斷創新和學習,改善內部的信息傳導機制,激發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員工的滿意度。
4.綜合審計系統地評審和報告會計責任關系以及由管理部門在完成其職責時所進行的活動、應用的制度與控制而論,可用許多方法闡明綜合審計,但如何討論的中心問題,都在于會計責任和效益的目的和概念。綜合審計的一個重要方面是對財務制度和內部控制進行評審和檢查,意在形成對財務報表的審計意見,另外就是通過評審,以確定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及其程序是否保證經濟效益的實現。綜合審計的范圍包括有關財務與經營成果報告的會計責任的公證,以及滿足法令所需的任何特殊要求。這個范圍也十分廣泛,語序對財力、人力和物力的管理進行評審和報告。它包括評審主要的管理活動和評價有關的制度和控制的適當性,意在保證要考慮到經濟性、效率和效果。綜合審計并不是面面俱到的審計,而是面面俱到的思考和有選擇和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