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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新技術企業管理過程存在的涉稅風險
涉稅風險主要有兩個來源:首先,企業自身多繳稅、早繳稅的風險;其次,稅務機關等執法部門對企業少繳稅、晚繳稅處罰的風險。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是產生涉稅風險的最主要原因。一些高新技術企業在享受國家優惠政策的同時,對相關優惠政策和明細管理辦法的把握不當,從而產生了一系列的涉稅風險。
(一)收入、成本、費用的處理不規范,存在涉稅風險
會計核算不規范,未單獨設立“研發支出”賬戶。高新技術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應通過“研發支出”科目單獨核算,并通過“研究支出”與“開發支出”二級科目分別核算應予費用化或資本化的研發費用。如果企業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或下設“研發支出”二級科目核算,就不能準確劃分資本化與費用化支出的金額,按《扣除管理辦法》規定第十條規定,如不設立專賬管理費用,費用歸集不準確,將無法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所得稅優惠,存在一定涉稅風險。
高薪技術產品(服務)銷售收入未單獨核算。高新技術企業要求對高新技術產品的銷售收入單獨核算,如果與其他非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不能分開,將影響高新資格認定及復審,存在涉稅風險。
研發費用未按項目準確歸集。高新技術企業存在多個研發項目的情況下,如果把其他項目的費用分配給創新性項目,這樣就導致了高新技術企業的創新項目研發費用增加,從而增加了加計扣除的基數,產生了涉稅風險。
研發支出資本化不及時。高新技術產品研發支出中符合資本化的部分,按規定應及時進行資本化核算,轉入無形資產分期攤銷。如果直接計入當期費用,將增加營業成本,少計利潤,存在少繳稅款的風險。
(二)在復核和復審過程中,過分追求認定指標影響會計確認,存在涉稅風險
對研發人員的確認不清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之一: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如果企業在外地設立分支機構,或者雇用外地科技專業人員等搞研發項目,而忽視對其管理,造成學歷證明、用工保險、工資薪金等證明材料不完善,科研人員確認不清晰,將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復審帶來不利影響,存在一定涉稅風險;研發費用占管理費用比重不合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之二:企業持續進行研發活動,且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一定要求,根據銷售收入額度確定所占比例,銷售收入越高比例越低。部分企業為了滿足認定條件,而將非高新技術產品發生的成本費用盡可能掛靠研發費用,以擴大研發費用的歸集范圍,影響期間費用的歸集,存在涉稅風險;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確認不規范。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之三:認定年份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及其技術性收入的總和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部分企業為了爭取客戶信任贏得市場,夸大營業規模,虛報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存在涉稅風險。
(三)忽視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存在涉稅風險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后,企業在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前,必須進行所得稅優惠備案,填寫研發費用支出明細等資料。如果企業認定后忽視備案工作,則存在不能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風險。
(四)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審不通過,存在涉稅風險
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后,每隔三年要接受復審,按復審要求提供資料。如果提供的資料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復審條件,則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將被取消,存在補繳稅款的風險。
二、涉稅風險對企業可能產生的消極影響
涉稅風險已經普遍存在于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層面,企業對涉稅事項的不當處理會導致法律責罰和利益損失,并因此影響到企業的生產和經營。涉稅風險對公司的消極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嚴重損害企業信譽。企業的稅收信譽與商業信譽緊密聯系,公司稅務風險一旦發生,會給公司信譽帶來嚴重損害,這樣會對企業在產品交易、銀行貸款等方面產生連鎖反應,對公司的后續發展帶來不利影響;其次,導致企業的成本增加。包括違反法律法規少納稅而遭到稅務機關處罰的成本,以及沒有充分利用稅收優惠而產生的利益流出成本;然后,導致企業管理層的變動和人員受損,引發企業和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如果存在偷稅等違法行為,企業與相關責任人必須承擔責任,后果嚴重,給企業造成全方位的打擊;最后,嚴重影響企業的經營管理等決策行為。在企業經營中稅務違法的風險最大,稅務風險與企業經營的其他風險密切相關,會對企業的投資決策、財務決策、組織設立形式等都產生一定的影響,會對企業帶來致命打擊。
三、高新技術企業涉稅風險的管理
由于涉稅風險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生產經營產生嚴重的消極影響,所以一定要加強涉稅風險的管理。涉稅風險管理的目標,就是通過對稅務事項的會計處理合規合法來管理和防范稅務風險,避免涉稅風險的發生。
(一)強化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立項管理
研發項目具有“創新性”,是我國高新技術企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的基礎,因此必須強化立項管理,避免隨意立項的現象發生。首先由高新技術企業對自己即將研發的項目進行詳細的可行性論證,編制項目計劃書;第二由專門的技術評估部門來進行評估分析,考察其創新性是否能夠對企業做出貢獻;第三,保證企業的研發項目具有創新性,減少與稅務部門的理解偏差,減少不必要的稅收流失以及對企業技術創新積極性的阻礙。
(二)加強高新技術企業項目預算管理
項目預算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中非常重要,包括項目支出總預算、具體項目的支出預算、項目開發期、各研究開發年度計劃支出預算等。加強預算管理,分析項目的實際開支和預算開支之間的差距,這樣有助于核查高新技術企業在一個會計年度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是否達到可以按照加計扣除的方法進行抵稅。
(三)規范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的會計核算方法
單獨設立“研發支出”賬戶,對研發費用專賬核算,準確歸集費用;單獨核算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對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銷售收入與其他產品銷售收入分開賬務處理,便于認定及復審時的指標計算,符合有關所得稅管理規定;準確歸集研發費用中加計扣除項目。嚴格按照《扣除管理辦法》中列舉的八項內容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分清《認定管理辦法》與《扣除管理辦法》中關于研發費用歸集項目、范圍及標準的區別。
(四)加強后續管理
設立專門的部門或者人員,負責研發活動、研發費用制度化的跟蹤和落實,跟蹤落實高新認定標準,保證企業在日常管理中按認定要求操作,滿足認定條件,為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和資格復審做好準備。
(五)加強備案管理
高新技術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屬于備案管理類。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屬于事前備案;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屬于事后備案,納稅人應在年度納稅申報時附報《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備案審核表》及相關備案資料,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予以備案登記。因此高新技術企業要高度重視備案管理,確保備案的及時、準確、完整。
近年來,伴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有關收稅籌劃的概念也隨之興起,逐漸成為企業發展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尤其在我國加入WTO之后,越來越多的投資經營者對稅收籌劃的重要性有所認識。而高新技術企業作為推動我國經濟迅速增長的主要力量,在生產經營過程之中如果無法正確處理好納稅問題,那么則會導致企業背負沉重的稅負壓力,無法促進企業得到創新發展。那么如何利用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結合高新技術企業的主要特征為企業的發展制定一套符合實際要求的稅務籌劃方案,是現階段每一家高新技術企業所面臨的難題之一。
一、高新技術企業的主要特點
所謂高新技術企業主要是指進行各類高新技術研究、生產以及開發的經濟實體,具體而言,高新技術企業是連續開發與研究高端技術的一種轉化活動,在此基礎上開展各種經營活動。高新技術企業自身特點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一)高新技術企業是知識密集型企業
一般而言,高新技術企業所開展的各種活動均屬于智力活動型,往往對人才需求量比較大,需要人才利用技能以及知識推動企業的發展,促進生產經營的有序性。在高新技術企業中所生產研究的產品均具有一定的附加值以及技術含量,所以高新技術企業需要高水平、高素養、高能力的人才加入。
(二)高新技術企業是競爭激烈型企業
在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過程之中只有具備高收益性才能夠促進自身的發展,現如今社會的快速發展導致高新技術行業競爭激烈,尤其是人才方面競爭激烈,只有具備高素質與高技能人員才能給高新技術企業帶來新的產品,因此高新技術企業具備競爭激烈性。
(三)高新技術企業是高風險、高投資、高收入企業
從本質上而言我國高新技術企業在產品開發上具有不確定性,并且產品成功的概率非常小,需要不斷進行研究與實驗,會花費大量的資金與成本。此外,高新技術企業所開發與研究的產品具有非常短的生命周期,并且具備比較高的附加值,這在一定程度上會帶給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動力,實現跨越式發展,所以高新技術企業具備高風險、高投資、高收入的基本特點。
(四)高新技術企業是市場創造性企業
高新技術企業所研發出的產品能夠滿足市場需求,并且依據產品的基本特性以及創新性在市場中可以占據相應的比例與份額,并且也會獲得高額的利潤。原本比較小型的高新技術企業能夠實現在短時間內完成大型高新技術企業的轉變。
二、現階段高新技術企業稅務籌劃之中所存在的問題
(一)高新技術企業缺乏稅收法制
從目前我國稅收現狀分析,稅收環境問題成為了制約高新技術企業稅務籌劃活動有序開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比如,現階段為了大力扶植高新技術產業,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實施免稅期的稅收政策,該政策具有一定的激勵作用,但是由于高新技術企業屬于高風險、高收益的產業,往往需要長期投資,所以國家針對高新技術企業所開展的免稅期政策并無法推動高新技術企業的有效發展,反而會導致高新技術產業無法針對自己發展現狀,無法開展合理的稅務籌劃政策。
(二)高新技術企業財稅核算環節過于薄弱
從整體角度分析,高新技術企業財稅核算環節比較薄弱,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其一財稅管理人員基本素養欠缺,無法對企業的財務信息進行準確核算,導致高新技術企業財稅問題面臨非常大的風險;其二是高新技術企業缺乏完善的財稅核算內部控制體系,無法進行合理稅收籌劃,無法有效規避風險。高新技術企業發展過程中會面臨比較大的財稅核算業務,也會涉及到退稅、申請減稅等問題,因此需要高新技術企業針對稅務進行規劃。
(三)高新技術企業缺乏稅務籌劃意識
現如今我國稅收征收政策中有部分內容是針對高新技術企業所開展的,尤其是部分營業稅政策、所得稅政策以及增值稅政策,我國部分高新技術企業在對稅務籌劃工作中缺乏籌劃意識,往往將過多的精力放在手續審核或者企業融資方面,并且利用稅務籌劃空間聘請相關稅務顧問針對性的進行稅務籌劃,從而無法享受國家對高新技術產業所提出的各項優惠政策,也無法為企業的財稅核算帶來良好的發展前景。除此之外,部分高新技術企業在組織機構調整之后便開展稅務籌劃工作,但是卻忽略了組織機構調整之前的稅務籌劃工作。
(四)高新技術企業稅務籌劃水平過低
之所以導致高新技術企業稅務籌劃水平過低的原因包括兩點:其一,從財務角度分析,稅務籌劃是一項涉及到企業全面發展的專業性活動,如果無法全面掌握稅務籌劃的基本原理,那么則無法保證稅務籌劃的全面性與準確性。高新技術企業所經營內容比較復雜,越來越多的企業管理者將大量的時間以及精力花費到企業經營狀況之上,導致對稅務籌劃認識程度過淺。其二,在我國高新技術企業財務管理活動之中,由于缺乏具備專業知識的稅務籌劃人員,所以企業在稅務籌劃活動中所開展的力度有限,嚴重消弱了高新技術企業在市場之中的競爭力,減少高新技術產業的經濟效益。
(五)高新技術企業缺乏財務管理
高新技術企業財務管理作為稅務籌劃的關鍵內容對企業的發展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但是從當前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現狀分析,其財務管理呈現出混亂性。首先,高新技術企業財務管理存在不規范現象,比如會計處理流程不規范,會計處理不夠正確等,這一系列的問題會導致高新技術企業稅務籌劃活動難以開展。其次,與其它企業相比較,高新技術企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這種特殊性會導致企業在發展過程中設計到涉稅業務,只有高素質、高技能會計人才才能正確處理涉稅業務,才能開展合理的稅務籌劃活動,如果財務會計人員素質欠缺,無法進行正確財務核算,則無法合理實施稅務籌劃。除此之外,高新技術企業財務核算控制體系不夠健全,會在一定程度上導致財務風險的出現。
(六)高新技術企業并購重組時容易出現漏洞
近幾年高新技術企業所開展的并合分立對企業自身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并且國家也頒布相應的法律法規對企業實施并合分立,但是從現階段分析,高新技術企業在開展資產重組或者并合分立的時候能夠產生非常大的籌劃空間,但是卻沒有開展納稅籌劃工作,部分高新技術企業僅僅對并合分立或者資產重組對企業財務所造成的影響進行重視,但是卻忽略了并合分立或者資產重組對企業稅務所造成的影響,無法利用國家稅收政策為企業稅務籌劃提供發展空間。
三、高新技術企業納稅籌劃的幾種方式探究
(一)積極利用稅前扣除項目減少納稅所得額
其一,合理列支工資等費用,高新技術企業需要制定比較完善、規范的薪金制度,并且要對實際所發放的工資、薪金采取代扣代繳的業務,還要對企業所發放的研發人員的工資、薪金等費用計入研究開發費用之中,享受加計扣除的優惠政策,企業需要建立明細賬并進行單獨核算,讓職工培訓費用進行全額扣除。其二,對于研究開發的費用需要進行專賬管理[5]。其中企業必須要對研究開發費用實施專賬管理,并且要對研究開發費用的實際金額進行分析,在進行匯算之后向上級部門進行申報。另外企業還要利用加速折舊所得到的優勢與好處,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等加速折舊方法,這樣不僅可以增加稅前扣除費用,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并且能夠提前收回資金。
(二)人員錄用和人工費用的納稅籌劃
在嚴格按照新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得知,高新技術企業在對人員進行錄用的時候,需要結合自身企業的發展特點,并且要針對性的開展分析,比如像哪類崗位比較適合安置國家鼓勵就業的人員,錄用人員的培訓成本、工薪問題以及勞動生產率之間存在哪些差異,相關單位要積極做好勞動合同的簽署工作。除此之外,在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需要積極摒棄計稅工資制度,可以將比較合理的工資在進行所得稅之前進行扣除,這種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職工工薪所得稅的重復性,并且能夠減少納稅籌劃的風險。但是值得注意的一點是企業在將工資薪金在所得稅之前進行扣除的時候,需要對同行業正常工資水平進行分析與考慮,避免產生不合理商業目的的稅收費,導致整個稅務機關需要按照合理的方法進行調整,致使整個后果不容樂觀。
(三)積極利用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實施納稅籌劃
從整體角度分析,高新技術企業資金支出有80%以上是應用到新技術、新工藝以及新產品的研發之中。在依據稅法規定得知,企業在積極開發新工藝、新產品的時候所產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如果沒有形成無形資產計入到當期損益,在嚴格按照據實扣除的相關內容中,需要根據研發費用的50%進行加計扣除。對于形成無形資產的,需要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進行分攤。因此,企業在積極開發新技術、新產品的時候的支出需要與企業的其它支出進行劃分界限,實施單獨核算,這樣一來才能進一步實現加計扣除。
(四)廣告業務宣傳費用的納稅籌劃
在根據新企業所得稅稅法條例中得知,廣告費作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需要按照15%的比例進行扣除,外商投資企業以及外國企業不能對廣告費用進行無條件進行扣除。另外,對于業務宣傳費用以及廣告費用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已經超過扣除的部分積極轉移到以后年度進行扣除,所以在進行納稅籌劃的時候,可以不用再去考慮委托廣告公司所制定的廣告宣傳途徑,高新技術企業需要在進行納稅的時候符合相關的廣告費用,并且要支出憑證,據實在稅前列支。
(五)業務招待費的納稅籌劃
業務招待費用同樣作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關鍵內容,是是是納稅籌劃的重點因素,企業在實施納稅籌劃的時候,需要對會務費用、差旅費用與業務招待費用進行區別。其中業務招待費用主要是指納稅人為業務以及經營支付相應的酬勞費用。另外企業在對業務招待費用進行核算的時候,避免將會議費用、差旅費用納入其中。近幾年,伴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高新技術企業在對業務招待費用進行納稅籌劃的時候,需要注意兩方面,其一是對業務招待費用進行記錄,其二是要將業務招待費用積極納入到費用列支的限度之中。
(六)延期納稅
延期納稅的方法主要包括兩種,一是根據稅法的相關規定,要將實現的利潤積極準入到低稅負的子公司內,并且不予進行分配,此外還要積極降低母公司納稅所得額,從而實現延期納稅的基本母的。二是在預繳企業所得稅的時候,需要按照納稅期限的實際數進行預繳。其中對于繳稅困難的,可以按照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金額的四分之一,如果預繳方法確定,那么則無法進行隨意修改,納稅人可以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利潤實際情況進行預測,如果預測今年的效益要優于去年,那么可以按照去年所得額的比例進行繳納。
四、結束語
自我國社會經濟得到快速發展以來,企業逐漸成為了推動社會經濟的關鍵因素,而高新技術企業在發展過程中與普通企業呈現出區別與不同,對構建和諧社會、穩定社會、繁榮社會做出重大貢獻。其中,高新技術企業稅務籌劃是關系到自身發展的關鍵因素,是實現高新技術企業創新發展的基礎載體,但是由于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高新技術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會呈現出諸多弊端,針對于此,筆者結合對高新技術企業納稅籌劃的理解與認識,從稅務環節出發,對稅務籌劃中的弊端與不足進行探究,提出六點建議,實現高新技術企業經濟利益的有效化與最大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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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1.1研究背景
我國的市場主體逐步成熟。納稅已成為企業的一項重要成本支出,企業開始關心成本約束問題。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作為一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法人實體,其經濟行為與經濟利益緊密聯系在一起。而企業的目標是追求價值最大化,所以,如何使企業在稅法的許可的條件下實現最合適稅負,是企業納稅籌劃的重心所在。
研究高新技術企業納稅籌劃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首先,現行的稅法中常常存在一些缺陷,例如內容上分散、尺度上不易把握、差異小等,納稅籌劃工作極為復雜。其次,會計法規在規范企業會計行為的同時,也為企業提供了可供選擇的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且現行稅法對此也大都予以認可,為企業在這些框架和各種規則中的會計選擇提供了空間。而企業對于在納稅籌劃的操作中該如何運用政策,采取何種方式和方法來促使籌劃工作取得成效也存在著不同的問題。最后,近年來我國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對高新技術企業設置一些稅收優惠。如何充分運用這些稅收優惠政策是高新技術企業面臨的一個問題。
1.2研究思路
論文以高新技術企業為研究對象,在對納稅籌劃以及高新技術企業的基本概念進行界定的基礎上,分析高新技術企業在納稅籌劃方面存在的問題,并針對問題提出建議。
2基本概念界定
2.1納稅籌劃
2.1.1納稅籌劃的概念
納稅籌劃是由英文Tax Planning 意譯而來的,從字面理解也可以稱之為“稅收計劃”。在西方發達國家,納稅人對納稅籌劃早已耳熟能詳,而在我國,人們對它的認識尚處于初級階段。對納稅籌劃的概念總結也沒有達到完全統一。筆者認為,納稅籌劃就是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為達到減輕稅收負擔和實現稅收零風險的目的,在稅法所允許的范圍內,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組織、交易等各項活動進行事先安排,盡可能減少納稅或推遲納稅時間取得稅后利益最大化的經濟行為。
2.1.2納稅籌劃的內容
納稅籌劃的內容包括避稅、節稅、規避“稅收陷阱”、轉嫁籌劃和實現零風險五個方面。(1)避稅籌劃。避稅籌劃是相對于逃稅而言的一個概念,是指納稅人采用不違法的手段,利用稅法中的漏洞、空白獲取稅收利益的籌劃。
(2)節稅。是指納稅人利用稅法中固有的一系列的優惠政策和稅收懲罰等傾斜調控政策,通過對企業籌資、投資及經營等活動的安排,達到少繳國家稅收的目的。
(3)規避“稅收陷阱”。是指納稅人在經營活動中,要注意不要陷入稅收政策規定的一些被認為是稅收陷阱的條款
(4)稅收轉嫁籌劃。是指納稅人為達到減輕自身的稅收負擔,通過對銷售商品的價格進行調整,將稅收負擔轉嫁給他人承擔的經濟活動。
(5)涉稅零風險。是指納稅人不出現任何稅收違法亂紀行為,或風險極小,可忽略不計的一種狀態。
2.2高新技術企業
2.2.1高新技術企業的概念
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利用高新技術生產高新技術產品、提供高新技術勞務的企業。它是知識密集、技術密集的經濟實體。其核心能力的最顯著表現是技術創新能力。
2.2.2高新技術企業的行業特征
(1)高風險。主要包括市場、采購、技術、生產、資金等方面的風險,明顯高于傳統行業。
(2)高投入。高新技術企業需要進行現代產品的開發和技術創新,因此需要前沿技術與復雜科學理論,因此需要大量的人力與資金的投入。
(3)高利潤。高新技術企業的技術創新在一段時間內帶來了產品功能、性能、成本等方面的巨大競爭優勢,因此可以為企業帶來巨大的利潤優勢。
3.高新技術企業納稅籌劃的基本思路
3.1高新技術企業設立階段的納稅籌劃
3.1.1設立地點的納稅籌劃。2008年,國務院《關于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實行過渡性稅收優惠的通知》規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后,在我國深圳、珠海、汕頭、廈門、海南五個經濟特區內和上海浦東新區內新設立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享受“兩免三減半”的定期稅收優惠。因此,對于高新技術企業來說,不論是出于稅收籌劃的目的還是為了更好的發展環境,在不影響正常生產經營的情況下,入住高新技術開發區和經濟特區都是最佳選擇。
3.1.2 行業選擇的納稅籌劃。2008年實施的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至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因此,在設立高新技術企業時,應重點考慮設立新材料、新能源、節能技術和環保技術的高新技術企業,以便能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方面的稅收優惠。
3.1.3增值稅納稅人身份選擇的納稅籌劃。一般納稅人可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使用增值稅發票;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進項稅額,但是小規模納稅人的稅率相對較輕。對于高新技術企業來說,由于生產的大多為高附加值產品,這些技術含量高、增值率高的高新技術產品中可以抵扣的進項稅的成本含量很低。因此,規模不大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以選擇作為小規模納稅人。對于規模較大的高新技術企業,由于其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可以考慮通過分立的方法,分立出一個小規模納稅人;當它需要與小規模納稅人進行交易時,可以由分立出的小規模納稅人進行交易,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
3.2高新技術企業經營階段的納稅籌劃
3.2.1技術轉讓和技術開發的納稅籌劃。稅法規定,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 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 500 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因此,如果本年度技術轉讓所得超過 500 萬元,我們就可以采取遞延技術轉讓所得的方式減輕稅負。
稅法規定,技術合同中只有技術開發合同和技術轉讓合同可以享受營業稅免稅優惠政策。因此,高新技術企業應該增加技術開發的力度的同時,對技術合同活動進行合理分類,使技術開發和技術轉讓合同可以享受免征營業稅的稅收優惠。
3.2.2兼營與混合銷售業務的納稅籌劃。高新技術企業產品的附加值較高,大多數后續技術服務收入也作為了產品價格的一部分。正確的區分兼營與混合銷售并利用好稅法對兼營與混合銷售的有關政策,是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時值得注意的。
3.2.3研究開發費用的納稅籌劃。在高新技術企業的眾多費用中,研究開發費用占的比例最高。對此,國家給予了相應的優惠政策。“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 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可以根據這一優惠政策,將研發費用在費用化與資本化之間進行合理選擇,可以達到節稅的目的。
3.2.4 固定資產折舊的納稅籌劃。國家對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有比較嚴格的規定,一般只能選用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但是,國家為了鼓勵企業采用先進技術,加快科學技術向生產力的轉化,也允許某些行業的企業采用加速折舊的方法。高新技術企業的固定資產具有價值高、更新速率高的特點,因此,對高新技術企業來說,固定資產應采用加速折舊法,以盡可能加快速度提取折舊來抵償利潤。
4高新技術企業納稅籌劃存在的問題
4.1納稅籌劃的風險大。納稅籌劃作為高新技術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越來越受到企業的關注。但是在其制定和實施的過程中也存在著很大的風險。高新技術企業納稅籌劃的風險主要來自國家稅收政策政策、企業的經營管理、市場以及現有技術水平四個方面。高新技術企業只有制定周密的措施,規避這些風險,才能合理的節稅。
4.2缺乏納稅籌劃專業人才。納稅籌劃需要高素質的管理人員?;I劃人員必須既精通稅法,隨時掌握稅收政策變化情況,又熟悉企業業務情況及其流程,從而預測出不同的納稅方案,進行比較、優化選擇,進而作出最有利的決策。然而,在目前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場上,卻很缺乏此類的高素質專業管理人員,專業人員的缺乏使得許多高新技術企業不能最大額度的進行節稅,從而造成資源的流失和浪費。
5高新技術企業做好納稅籌劃的建議
5.1做好前期規劃工作。在成立高新技術企業之前,要充分掌握好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謹慎選擇投資地點、行業、企業組織形式和納稅人身份,以便能夠充分享受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另外,高新技術企業還要辦理好必要的資格認定。因為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享受,往往是建立在資格權限之上的,每項政策優惠最終能否獲得,關鍵看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的認可和審批,其直接依據就是各類資格證書文件。所以當企業正式成立以后,除了辦理相關工商執照以外,取得科技部門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等資格至關重要。
5.2 規避納稅籌劃的風險。高新技術企業納稅籌劃過程中存在很大的風險,企業采取合理的措施,便可以規避這些風險。首先,高新技術企業要牢固樹立風險意識,密切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趨勢,在策劃納稅籌劃方案時,應充分考慮籌劃方案的風險。其次,納稅籌劃方案要聘請專業人士來做,如稅務律師、稅務專家等。最后,營造良好的稅企關系。高新技術企業要經常與當地稅務機關進行聯系和溝通,了解稅務機關的工作程序,了解稅務征管的標準、政策,爭取在稅法的理解上與稅務機關取得一致,特別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處理得到稅務機關和征稅人的認可。
高新技術企業不同于傳統企業,其屬于技術密集型和知識密集型的經濟實體,具有較多的政策優惠。然而,部分高新技術企業稅務籌劃的方法和手段缺乏合理性,這顯然制約著高新技術企業的健康發展。因此,結合高新技術企業自身的特點,采用合理的稅務籌劃方法,構建出完善的稅務籌劃體系顯得尤為重要。
一、高新技術企業生命周期階段特征
高新技術企業是在科學技術不斷發展的現代化進程中逐漸成長起來,其在研制開發、生產銷售的產品基于新興科學知識的技術含量較高。高新技術企業因其產品有?a品生命周期而經歷企業生命周期,并且在不同的企業生命周期階段呈現出不同的特征:
(一)初創期特征
初創期,是企業的基礎階段。這一時期企業市場知名度低,信用體系不完善,導致外部融資難度大;同時,企業需要大量的資金建造廠房、購置設備、研發新產品,使得投入大于產出,盈利能力較弱;最后,新產品是否滿足客戶需求的不確定因素較大,帶來較高的經營風險。
(二)成長成熟期特征
高新技術企業規模逐漸發展壯大,市場發展空間逐步達到極限,企業及其技術、產品和服務等在市場已具備一定的知名度和市場占有率;企業盈利能力逐漸增強,核心競爭優勢日益突出;企業的賬簿、憑證、財務核算制度逐漸完善,管理體系日趨成熟。
(三)衰退期特征
處于衰退期的高新技術企業,產品落后,技術老化,缺乏創新;企業盈利能力不斷減弱,經營風險不斷增加;企業機構機能開始老化,管理體系逐漸開始混亂。
二、基于生命周期理論的高新技術企業稅務籌劃
(一)高新技術企業初創期的稅務籌劃
針對高新技術企業在初創期的特征,即經營風險高、融資難度大、盈利能力弱。該階段的稅務籌劃重點為避免風險,利用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確保企業現金流量。高新技術企業在初創期可以通過融資、投資、經營三方面進行稅務籌劃。
1.融資方面。資金短缺成為制約企業發展的瓶頸,企業財務管理的中心環節便是籌集資金。一是充分利用政府的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創立初期勢單力薄,核心競爭力尚未形成,風險較高,往往很難獲得商業貸款。面臨較高的資金壓力,高新技術企業可以申請政府科技型扶持基金和政策性貸款,還可以考慮吸引風險投資。二是控制資本結構,采用權益性融資,降低財務風險。同時,還可以利用融資租賃、商業信用和發行債券等方式來保證現金流。三是對于未上市的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創業投資企業采用股權投資2年以上,可以直接獲得0.7的投資額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因此,吸引創業投資不僅可以解決資金缺口還能投資抵稅。
2.投資方面。一方面,由于具體國情和特殊的發展要求,國家針對高新技術企業制定了產業優惠和區域優惠政策。為達到稅后收益最大化,高新技術企業盡量選擇在設立了稅收優惠的地區注冊,并根據國家的產業政策和稅收優惠政策投資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如新能源、新材料、新醫藥技術等。另一方面,可以通過選擇合適的企業組織形式以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盡管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合伙企業可以避免重復征稅,比公司制企業在稅收上更有優勢。然而,從稅收優惠政策和經營風險的角度,作為有限責任的公司制企業可以獲得一定的稅收優惠,并且大大降低經營風險。因此,從稅務籌劃的角度考慮,高新技術企業適合選擇公司制更有利于節稅。
3.經營方面。經營初期最困難的是吸引客戶、搶占市場。面對知名度低、不夠成熟的產品需要企業用一定的價格優勢進行彌補,常使用的方法就是折扣方式銷售,根據購買數量設定一定的現金折扣,既能刺激消費又能減少增值稅應納稅所得額;同時,可以增加產品附加值提高產品在市場的競爭力。
(二)高新技術企業成長成熟期的稅務籌劃
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成長成熟期的高新技術企業的產品和服務已得到市場的充分認可,企業生存不再是該階段的關注重點,而應充分利用各項稅收優惠,選擇恰當的稅務籌劃方案,以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利潤水平。高新技術企業在成長成熟期可以通過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和利潤分配三方面進行稅務籌劃。
1.固定資產折舊方面。高新技術企業由于其技術水平的創新性、先進性,需要配備高端儀器和先進設備,以致固定資產在高新技術企業總資產中所占的比例往往比較大。不但如此,高新技術企業的固定資產更新換代的速度還比較快,企業須選擇適當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進行稅務籌劃就顯得尤為重要。高新技術企業可以采用加速折舊法來進行固定資產的折舊,在前期多提折舊從而增加企業初期成本,提前收回投資,獲得利潤后移的效果。
2.無形資產方面。隨著科技進步和產業升級,以研制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等無形投入比重不斷上升,由此,對無形資產進行稅務籌劃,適當降低企業的稅負就顯得非常重要。無形資產的取得一般通過外購、內部研究開發或者投資者投入等方式。外購的無形資產將成本直接資本化,以攤銷或者減值測試的方式進行后續計量。從稅務的角度,應盡量多地將成本費用化,將稅收延后。內部研究開發的無形資產,一部分費用化,一部分資本化。國家為了鼓勵創新,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的研發,對于費用化的研發投入加計50%扣除,對于資本化的研發投入按1.5倍進行攤銷。企業可以通過增加科研人員在企業全體員工的比重,加大研究經費的投入,合理選擇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從而最大程度地享受稅收優惠。
3.利潤分配方面。成熟期中的高新技術企業盈利能力強,閑余資金較多,往往面臨分配利潤。作為有限責任公司,從企業的層面企業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從個人角度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存在雙重征稅的問題。高新技術企業可以利用“下一年度的利潤用于彌補以前年度虧損”這一優惠政策,通過兼并虧損企業方式來減少應納所得稅額;高新技術企業還可以采用將地稅地區盈利利潤轉為投資資本、股權轉讓等方式進行所得稅納稅籌劃。
(三)高新技術企業衰退期的稅務籌劃
目前,為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我國先后出臺了一系列促進高新技術發展的稅收政策。但很多高新技術企業在新辦或申辦期間往往把更多的精力集中在了融資和手續審批上,而忽略了利用好優惠稅收政策進行稅務籌劃工作。初創期就開展稅務籌劃可以充分享受國家產業政策,為實現高新技術企業可持續發展打下良好的基礎。
一、高新技術企業界定標準
高新技術企業是從事一種或多種高新技術研究、開發及其生產的經濟實體。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優惠待遇。根據國科發火字〔2008)172號文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2.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3.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
4.企業為獲得科學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了研究開發活動,且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l)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6%;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5.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6.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數量、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二、高新技術企業初創期的特點及稅收籌劃的目標
高新技術企業的初創期是企業將自己的構想或技術轉化為具體產品的時期,是企業進入市場、開拓市場的初級階段。這個時期企業的特點是一方面新產品能否得到社會的認可具有較高的不確定性,企業面臨較大的經營風險;另一方面將研究開發的成果商業化,需要有大量的資金投入,企業處于高投入、低收益,現金流一般為負值的財務狀態,此時企業的首要目標是生存,相應的財務目標就是節約資金。因此,高新技術企業在初創期稅務籌劃的目標就是通過合理安排減輕稅負,緩解高投入帶來的資金緊張問題,以保證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三、高新技術企業初創期稅務籌劃的具體應用
企業作為一個經濟實體,其創立的目的是在滿足某種市場需求的基礎上實現自身的生存與發展。高新技術企業初創期的稅務籌劃應結合企業自身的具體情況,基于企業長遠發展的全局觀念,站在企業整體利益上精心籌劃,并綜合考慮企業的稅負,才能達到有利于企業持續發展的目的。因此,如何選擇適當的投資地點、投資行業、如何選擇合理的投資規模、組織形式,如何籌集創業初期所需的大量資金,是初創期企業必須認真考慮的一個重要問題。
(一)稅務籌劃在投資地點選擇中的應用
我國為了鼓勵某一行業、產業、地區的經濟發展,往往采用不同的稅收優惠辦法。通過把握不同區域的稅收差別待遇,可以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如國務院《關于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實行過渡性稅收優惠的通知》規定,對深圳、珠海、汕頭、廈門、海南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記注冊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在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再者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項目的,地屬西部大開發地區的企業,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對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減征或免征。因此,在實際操作中,企業應綜合考慮現行稅收政策,結合行業發展特點,選擇較低稅負的地區進行投資。
(二)稅務籌劃在投資行業選擇中的應用
不同國家、地區的稅法會體現出對某些行業的稅收優惠傾斜政策,這使得企業創建時進行投資行業的稅務籌劃具有現實意義。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是促進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鼓勵基礎設施建設、鼓勵農業發展和環境保護與節能、支持安全生產等。企業要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就應在投資的行業方向上選擇技術創新、節能、節水、環保、農業開發等領域的項目。因此在投資地點一致的情況下,要選擇有發展前景且稅負相對較輕的行業投資。
(三)稅務籌劃在投資規模選擇中的應用
新《企業所得稅法》除了規定一檔基準稅率(25%)外,還規定了三檔優惠稅率,分別為10%、15%和20%(除直接減免稅額外),企業應盡可能創造條件以滿足優惠稅率的標準。比如對于享有優惠稅率的小型微利企業,《實施條例》界定了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小型微利企業分為小型微利工業企業和小型微利其他企業。前者同時滿足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三個條件;后者同時滿足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三個條件。在實際操作中,如果計劃創建享有優惠稅率的小型微利企業,在設立時首先需認真規劃企業的規模和人數,規模較大時,可考慮分立為兩個獨立的納稅企業,其次要關注年應稅所得額,當應稅所得額處于臨界點時,需采用推遲收入實現、加大扣除等方法,降低適用稅率。在實際操作中,高新技術企業在創建之初,選擇籌建大企業還是籌建小型微利企業,應權衡利弊得失、綜合考慮,切忌不顧企業的發展,為“節稅”而“節稅”,忽略了企業價值最大化的財務目標。
(四)稅務籌劃在組織形式選擇中的應用
不同組織形式適用不同的稅收政策,進而影響到投資者的投資收益。投資者在投資設立時可以選擇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多種組織形式。公司制企業的投資者在稅收繳納環節,不只是繳納企業所得稅,還應將稅后利潤采用“分紅“形式再分配,再分配時,投資者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合伙制企業或獨資企業則不交企業所得稅,而只是在分紅人分得利潤收益后,繳納個人所得稅,從節稅”角度,后者組織形式當然更為有利。但對于規模較小的初創期高新技術企業來說,選擇公司企業則更有利些,原因有三:第一,國家的一些政策優惠都是針對公司企業的。若選擇合伙企業,則享受不到這些優惠條件。第二,高新技術企業以人力資本為主,員工報酬相對較高,業主個人所得也不例外,而國家并未對此給與任何優惠政策,因此,若選合伙企業,反會加重稅負。第三,高新技術企業屬高風險行業,面臨激烈的市場競爭和較短的生命周期,因此,在這樣的高風險領域采用承擔無限責任的合伙制,無疑會加大企業的經營風險和不穩定性。因此,企業在初創期,應結合企業規模和發展要求,從管理角度選擇適合自身發展的組織形式。
(五)稅務籌劃在籌資方式選擇中的應用
企業在初創期資金的需求量較大,因此,選擇合理的籌資方式是該時期企業的一項重大任務。不同的籌資方式形成不同的資本結構,進而影響企業的稅負水平,從納稅角度講,要講究納稅成本稅后收益。因此,企業在選擇籌資方式時應充分利用稅收擋板效應,確定合理的資本結構,以獲取相應的稅收收益。
高新技術企業初創期常見的籌資渠道有:財政資金、金融機構貸款、企業自我積累、企業之間拆借等多種方式。這些籌資方式無論采用哪一種或幾種并用,都能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但從稅務籌劃角度看,應采取權益籌資方式。這是因為一方面初創期債權人出借資本要以較高的風險溢價為前提條件,籌資成本過高,企業發生財務危機的風險很大;另一方面初創期企業一般沒有或只有很少的應稅收益,利用負債經營不會給企業帶來節稅效應。在實際操作中,高新技術企業也可考慮申請政府科技型扶持基金和政策性貸款,充分利用貸款利息減輕稅收負擔。比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以下簡稱“創新基金”)是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的政府專項基金。它作為政府對科技型企業技術創新的資助手段,以貸款貼息、無償資助和資金投入等方式,通過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創新,培育和扶持科技型企業。
當然,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是企業價值最大化,初創期只是高新技術企業稅務籌劃應用的關鍵時期,高新技術企業還必須立足全局進行稅務籌劃,不能只著眼于節稅,更不能僅僅局限于某個稅種,某個時期。
參考文獻
證監會曾表示:創業板會優先考慮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電子信息、環保節能、現代服務等6個領域的企業上市。這一政策取向與我國在稅制改革中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的政策取向是相吻合的。
目前,根據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但是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是有嚴格規定的,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對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標準和審批程序作出了具體規定。
首先,高新技術企業必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近3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其次,高新技術企業的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國科發火[2008]172)規定的范圍,包括電子信息技術、生物與新醫藥技術、航空航天技術、新材料技術、高技術服務、新能源及節能技術、資源與環境技術和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
第三,高新技術企業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
第四,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第五,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數量、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第六,企業近3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如下:
1、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不小于6%;
2、近一年銷售收入5000-20000萬元的,不小于4%;
3、近一年銷售收入20000萬元以上的,不小于3%。
證監會在創業板上市公司審核時,一般會偏好那些有一定行業地位和市場占有率、在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的高新技術公司。因此,擬在創業板上市的企業應該爭取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這樣不但可以降低10%的企業所得稅稅負,而且有利于滿足創業板上市公司創新性要求。另一方面,一些已經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單位,在企業融資途徑的選擇中,也可充分利用創業板對于技術創新型企業的偏好。據統計,北京市先后分8批認定了3800多家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居全國首位,并先后認定了2863個產品為北京市自主創新產品。由此可以看出,高新技術企業與創業板企業的數量差異還是很大的,如何使兩個優惠政策更好地結合,是值得探討的問題。
資本運作重點處理
上市中的創業板企業在資本運作中通常要涉及股權收購等資產重組的問題。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文)(以下簡稱《通知》),企業重組,是指企業在日常經營活動以外發生的法律結構或經濟結構重大改變的交易,包括企業法律形式改變、債務重組、股權收購、資產收購、合并、分立等。
《通知》中對重組的稅務處理分為一般性稅務處理與特殊稅務處理兩種,兩種稅務處理的主要差異在于計量的標準不一樣。一般性稅務處理主要以公允價值來計量;特殊性稅務處理主要以原有的計稅基礎來計量。
以股權收購為例,一般性稅務處理中規定:收購方取得股權的計稅基礎應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而特殊性稅務處理中規定:收購企業取得被收購企業股權的計稅基礎,以被收購股權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因此,特殊性稅務處理本質上是一種遞延納稅,因為計量標準的不同將導致到企業計稅依據的差異,進而影響到企業的稅負,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樣的遞延納稅也是一種稅收優惠,企業因此而獲得了貨幣的時間價值。
鑒于重組特殊性稅務處理具有的優惠待遇,《通知》中對適用重組特殊性稅務處理企業的條件有嚴格的規定。具體包括: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且不以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為主要目的;被收購、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資產或股權比例符合本通知規定的比例;企業重組后的連續12個月內不改變重組資產原來的實質性經營活動;重組交易對價中涉及股權支付金額符合本通知規定比例;企業重組中取得股權支付的原主要股東,在重組后連續12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取得的股權。
縱觀以上條件,主要體現出以下幾個特點:一是重組資產的份額較大,如股權收購和資產收購均要求收購企業購買的股權不低于被收購企業全部股權的75%;二是重組資產的支付對價中股份支付所占的比重較大,如股權收購和資產收購中受讓企業在該資產收購發生時的股權支付金額不低于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三是企業重組后經營具有連續性,四是取得重組股份支付的股東具有連續性。這充分體現出享受重組稅收特殊待遇的企業務必是涉及重組資產數額較大、資產尋求優化配置的企業,而不是僅限于小部分資產置換的或以避稅為目的的企業。因此,企業在上市中的資本運作時,應該根據《通知》的要求,關注重組資產所占總資產的份額,以及股權支付的比例,尤其在反向收購中,充分利用重組特殊性稅務處理的優惠。
股票交易
買賣創業板上市企業還需要關注其中涉及的證券交易稅和所得稅政策。
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征收方式,將現行的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按1‰的稅率對雙方當事人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調整為單邊征稅,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方按1‰的稅率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但是以上證券交易稅政策適用于所有證券(股票)的交易,如果要鼓勵創業板上市企業的股票交易,應該在印花稅上給予一定的優惠,甚至暫時免征印花稅。
對于買賣創業板上市企業股票的所得,根據交易主體的不同,分別適用不同的所得稅政策。作為個人買賣股票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涉及的稅目有兩個:一是送紅股、派現等行為作為股息紅利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為促進資本市場發展,對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現行稅法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二是買賣股票的價差收入作為財產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但目前暫時免征。作為法人買賣股票則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其中股息所得和財產轉讓所得均需要納稅。但如果是居民企業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稅。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稅,但此處的權益性投資收益專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不包括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連續時間不超過12個月取得的權益性投資收益。因此在購買創業板上市企業股票短期持有后出售,是不能滿足以上免稅條件的。此外,如果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非居民企業從中國所獲得的股息所得則按照10%的預提稅率征收。
交易主體的差異在營業稅上反映出稅負也不一樣。根據我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5條及實施細則第18條的規定: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而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是指納稅人從事的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而根據財稅2009[111]號文的規定: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因此,對創業板上市企業股票的交易需要考慮交易的主體設計。
風險所在
一、營運資金緊張導致延期納稅的風險
某些創業板上市企業在上市前存在由于營運資金緊張,導致延期繳納增值稅或所得稅等,并需要向稅務機關繳納滯納金的情形。如金亞科技(300028)曾在2007-2009年由于延期繳稅需繳納滯納金達數百萬元,上市后延期納稅的風險依然存在。如果因此被稅務機關處于行政處罰,將對創業板上市公司將來的增發、配股等再融資或發行公司債券產生不利影響。
二、依賴稅收優惠政策給經營成果帶來一定的風險
1、多數創業板上市企業由于其產品或技術的創新性,一般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享受國家對于高新技術企業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所得稅優惠為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凈利潤做了很大的貢獻,然而,高新技術企業每三年評定一次,將來創業板上市公司一旦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的標準,不再享受低稅率的所得稅優惠政策,將對該公司的經營成果產生不利影響。
2、某些電子類的創業板上市公司除了享受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所得稅政策外,還享受一些流轉稅方面的優惠政策,如根據《國務院關于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00]18號)以及財政部《關于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2010年之前,銷售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對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可以享受“即征即退”。軟件生產類創業板上市公司企業每年所享受的增值稅退稅對公司的凈利潤做出了很大貢獻[如機器人(300024)、金亞科技(300028)],同時也使得創業板上市公司由于依賴該優惠政策存在著一定的稅務風險,即:隨著該政策在2010年到期,國家有可能取消該類優惠政策;也有可能繼續實施該類政策,但調整享受該類政策的標準,公司無法滿足新的標準;還有可能該優惠政策和享受標準未發生變化,然而公司不能繼續被評為軟件企業而無法享受該稅收優惠。
高新技術目前世界上還沒有統一的標準。我國認為建立在科學基礎上,運用先進科技帶動生產力發展,促使社會文明、提高國家實力的都為新技術。高新產業的特點是投入高,風險大,回報期長,同時回報率也非常高,所以各國都在改造嫁接傳統的產業,發展高新技術企業,爭取最高利潤。國家為了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的積極發展和創造,頒布了一系列稅收方面的惠民政策,需要我們正確把握和有效利用。
1高新技術企業的涉稅風險
涉稅風險分為兩種,一種是企業自己多繳或早繳稅收風險。另一種是收稅部門處罰企業少繳和晚繳稅收的風險。高新企業涉稅風險的主要原因是對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使用不當,從而產生風險。
1.1沒有規范處理好收入、成本和費用,有涉稅風險
高新企業的會計沒有建立單獨的“研發支出”賬戶,研發費用不是單獨核算的,而是通過下設的二級科目進行核算的,最后導致無法準確區分資本化費用和支出金額。按《扣除管理辦法》規定第十條規定,如不設立專賬管理費用,費用歸集不準確,將無法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所得稅優惠,存在一定涉稅風險。高新產品的收入沒有單獨核算,與其他收入混為一體,無法對高新技術資格進行認定和復審,有涉稅風險。需要按項目把研發費用歸集,如果歸集不準確,很可能會增加高新技術的創新研發費用,導致稅前扣除基礎增加,涉稅風險增加。還需要及時資本化研發支出,否則會造成營業成本增加,利潤減少,出現少繳稅風險。
1.2復審中太追求認定條件,有涉稅風險
高新企業的認定有一定的條件,主要包括:一是科研人員的身份確認不明確??萍既藛T大專以上學歷的要占總人數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研發人員占總人數的百分之十以上,但是很多企業在外地有分機構,由于地域因素,很容易忽視管理,出現學歷不明和薪資不確定等問題會影響企業的復審認定,有涉稅的風險。二是企業研發比例不達標,《高新認定指引》必須要求企業近三年度的研發總費用占銷售總收入的比例符合相關要求,為此很多企業就對費用亂歸集造成涉稅風險。三是高新技術下生產的產品銷售收入不真實,認定時要求高新產品的收入要占年總收入的百分之六十以上,為了達到這個條件,部分企業會虛報銷售收入,夸大自己的規模,有涉稅風險。
1.3高新技術企業沒有重視所得稅的優惠備案,涉稅風險較大
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后,在還沒有享受有關企業所得稅的所有優惠政策前,一定要對企業所得稅優惠進行政策備案,并詳細填寫有關研發費用明細。假如企業忽視備案的重要性,將會無法享受企業所得稅有關的所有優惠政策。
1.4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審不通過,存在涉稅風險
高新技術企業所獲得的資格證書不是永久的,每三年都要進行一次復審,根據復審要求企業要提供相關的資料。要是資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條件,就可能會取消高新技術企業的資格證書,還會發生補繳稅費風險。
2高新技術企業的節稅籌劃思路和建議
2.1利用稅前扣除項目進行納稅籌劃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高新企業在規定范圍內可以利用此條規定實行“就高不就低”的方法,增大扣除數額,使企業稅后能有最大利潤。
2.2利用技術轉讓所得優惠進行納稅籌劃
《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了技術轉讓時的稅收優惠。實際上,這里的技術轉讓優惠是技術轉讓所得,即技術轉讓收入減去技術開發成本。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12號,以下簡稱國稅函[2009]212號)規定: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應按以下方法計算:技術轉讓所得=技術轉讓收入-技術轉讓成本-相關稅費。高新產業使用技術轉讓稅收優惠政策時要注意:①技術轉讓金要單獨計算,轉讓費用需要合理分攤,否則不能享受技術轉讓相關稅收的優惠政策。②準確把握技術的轉讓成本、轉讓收入和相關稅費的指標內容。③巧用稅率的臨界點,科學遞延相關技術轉讓金。高新企業在技術轉讓前可先對轉讓所得進行估算,主要考慮轉讓成本、收入和相關稅費。
2.3利用加速折舊優惠進行納稅籌劃
合理利用稅收政策,稅收可以達到遞延,得到資金的時間價值,主要方式是選擇折舊政策。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文)第二條規定:對所有行業企業2014年1月1日后新購進的專門用于研發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高新產業的固定資產大多都是技術更新較快的,正好符合折舊政策。折舊政策的籌劃規律是:在減稅或者免稅期,為了減少折舊應用平均年限或者是正常折舊法;正常納稅期,為了增加折舊盡量加速折舊或者是縮短折舊期,使稅收遞延。
2.4利用研發費用關聯節稅進行納稅籌劃
關聯企業用節稅的主要方式是使用研發費,有兩種形式:一是委托開發。就是相關聯的企業間相互委托進行技術研發,這樣可以增加扣除優惠,享受免稅等優惠政策。二是合作開發。關聯企業可以聯合開發某項技術,共同支付成本和享受效益,或者是利潤轉移。
2.5利用政策導向進行納稅籌劃
主要有兩方面:一是努力成為國家扶持的重點高新技術企業。二是去投資還沒有上市的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三是充分利用國家財政稅收優惠政策,能用盡用。但需要注意的是節稅籌劃只是納稅人的理財手段而已,如果沒有正確把握就會存在偷稅漏稅現象,所以一定要遵循科學的籌劃原則,才能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實力,實現利潤最大化。
3結語
總的來說,只有正確把握政府的稅收優惠政策,規范管理,才能降低高新技術企業的涉稅風險,籌劃出最大最優的節稅思路,為企業的發展創造優良的環境,爭取企業在規定范圍內獲得最大的利潤,帶動國民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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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稅收籌劃與財務管理
稅務和財務是非常密切的,他們的聯系表現在兩點上,1是稅收籌劃是財務管理的一個非常明確的體現,其工作質量可以集中體現財務管理的水平,并直接影響企業的市場戰略和財務管理質量。稅收的主要承擔者是企業的管理者。稅收是企業在貿易和生產中整個企業的收益中分出的一部分支出。在進行稅收籌劃的過程中,主要利用的是準確和實時性高的財務消息。因此,在這個過程中,必須適時地選擇一個最優的處理方案。2是要對財務登記和稅務登記情況進行合理和有效的分析,在諸多環節上進行核算。然后,利用我們的財政管理有效的進行合理避稅,并規避有些財務風險。
二、財務管理對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籌劃產生的影響
1、管理目標對稅收籌劃的影響
通過稅收籌劃使需要繳納的稅款成為受限制的財務目標,實現企業的利潤和效益最大化,減少稅負的方法是提供資金保障,使稅務付出零風險。所以,在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工作的時候,要注意在必要時進行適當的策略調整,不僅是為了降低稅收,也要保證合法和符合規定,在保持低成本投入的同時,不能為了讓股東財富增加而做風險很大的事情,這樣有時很可能會造成其他的成本浪費,還有要考慮稅收籌劃的成本,以及規劃設計工作所造成的人員勞動力成本的提高,盡可能選擇為企業帶來更多利潤的計劃。
2、管理對象對稅收籌劃的影響
所謂價值管理,說到實際操作上就是是指財務管理,具體的就是資金管理,對象是企業,特別是企業稅收客體,是稅收和各類行政收費的主要承擔者,稅收也會讓他們缺乏選擇性。如何繳納營業稅成為企業必須要考慮的問題,如果因自身經營原因不能及時繳納稅款,企業破壞的是自己的信譽和企業形象,在未來的發展中會處于不利地位,甚至將被依法懲處。
3、管理職能對稅收籌劃的影響
在企業的財務管理中,規劃是非常重要的,稅務籌劃可以規范財務規劃和完善公司戰略計劃。事實上,一個成功企業的正常運作和穩定發展離不開財務規劃;財務規劃是一個過程,它對企業稅負的籌劃和實施具有非常大的意義。狹義的稅收計劃,屬于功能決策,讀決策的思路進行規劃,可以使企業的利益最大化。
三、基于財務管理高新技術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的主要策略
1、靈活高效應用稅法環境
我們的稅費特點是對于納稅人而言稅法很復雜,而且存在很大的差異,不同類型的企業之間的差異也很多,這樣就可以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尤其是一些國有企業,這些企業的稅負存在著差異和關聯性,這些差異和關聯性本身就可以為一個企業自己進行有效的稅務規劃創造了條件。還有一點是稅收優惠,在不斷擴大的稅收優惠的條件下,納稅人獲得了很大的操作空間,特別是在高科技領域,在政府的支持下,不斷的獲得優惠。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為所有的稅收籌劃工作鋪平了道路。在實踐過程中,必須用到一些具體的政策,比如我國國家稅務局二十五號公告宣布在2014年的獨資和合伙企業個人所得稅問題解決方法。
2、靈活處理會計工作
高新技術企業如果想要不斷的發展壯大,就必須加強財務管理。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必須與財務工作相關,但目前我國的高新企業對會計和稅收管理的態度差異不小。如果都按照規定的會計規則進行會計納稅調整和管理,高新技術企業將可以更好地靈活處理財務工作計劃,更好的進行稅收處理。更具體地說法是,高新技術企業在靈活規劃企業的負債和稅收時主要表現為:判斷制備所需的成本,為企業有效地進行無形資產的確認和折舊。高新技術企業在計算成本和收益時,要注意技術,研究和技術發展的成本,對不同的支出進行分類,分項核算。
3、財務管理奠定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籌劃基礎
在現代市場經濟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擺在企業面前,就是怎樣進行科學有效的管理,為解決它,現代的財務管理的作用發生了明顯的變化:從最初的打算盤記賬的會計變成了在企業營銷決策中起著重要的作用的市場管理人員。在現在大型企業的利潤來源,不僅是對貨物的銷售,而且還在控制成本和增加可用資源等方面越來越多,財務管理常常在企業中起到決策分析的作用。怎樣控制稅收,降低成本慢慢成為企業加強管理的一個關鍵點,這樣可以使規劃稅收管理越來越具有需求。所以,在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和管理的時候一定要確保財務與會計可靠性和財務管理的科學性,并提高管理水平。企業必須建立有效的納稅籌劃制度,財務會計人員要進行區域財務管理劃分,讓財務管理水平達到一個更高的質量和高標準的完成任務,同時要保證相關條件的信息是可靠的,這個過程,也是企業管理水平提高的過程。隨著越來越多的高新技術企業的迅速發展,他們慢慢認識到財務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為稅務籌劃在高新技術企業的管理中打下一個好的根基。
結束語
綜上所述,從應用的角度出發,基于企業財管中的稅收籌劃,加強稅收控制,并在這個最低基礎上避免風險的現實有著很大的意義。這樣做,不但可以降低企業在納稅方面的負擔,也可以提高科學的管理和增強盈利能力,在激勵企業發展方面可以起到一個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時,在經營管理過程中,企業的稅收管理者也要結合實際情況,了解變化中的財政政策,根據稅收的情況,來滿足市場經濟的發展、科學技術的發展,促進企業發展,并提供一定的支持。(作者單位:第九地質礦產勘查開發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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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現狀
我國現行所得稅政策的優惠方式單一,基本上局限于稅額的定期減免和優惠稅率,要真正享受這些優惠,其前提是企業必須有利潤,利潤越多,優惠越多,這就體現在對有利潤企業的事后扶持,對虧損和微利企業則起不到任何鼓勵作用。例如《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收政策的規定》指出“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新辦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免征所得稅兩年。”這條優惠政策所起的實際效果是由高新技術企業前幾年的盈利情況所決定的。而通過分析高新技術企業的財務特點可以知道,其投入產出在時間上具有不一致性,研究與開發項目的投入是及時發生的,而成果轉化的產出卻是滯后的,即使轉化成功,其收益也是隨著生產經營逐漸在將來釋放,與前期的高額投人有一個較長的時間間隔。因此,大多數高新技術企業在成立至營業的兩年內沒有所得直至虧損,不能享受這條優惠政策,而高新技術產品一但商品化后,由于其高額利潤,企業的稅負水平較高,可見,如何在現行稅制下充分利用優惠政策,合理安排經營策略,是高新技術企業思考的問題。其次,由于高新技術企業屬知識密集型、技術密集型企業,科技產品成本結構中直接材料所占比例不斷下降,間接費用的比例不斷增加,大量的研究開發費用、技術轉讓費用等無形資產的支出往往大于有形資產的投入,此外購入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計價、攤銷等會計處理方式的選擇,也對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有影響,越來越多的高新技術企業已注意到這個問題。
1 企業自身籌劃目的不明確
企業所得稅是國家對企業所創造的經營成果的部分無償占有,它的征收客觀上減少了企業可以自由支配的財富。由于企業所得稅是直接稅,具有不易轉嫁的特點,所以企業認為只要有利潤就要繳納所得稅。高新技術企業在享受國家“免二減三”的優惠政策后,很少有企業進行其他的所得稅籌劃,來合法避免企業現金流出。合法進行企業所得稅籌劃,不是偷稅、逃稅,而是更有利于企業長遠發展,為國家形成長期稅源。目前,我國的高新技術企業多為中小企業,融資難是中小企業在發展中普遍面臨的瓶頸,企業剛剛起步,信譽商譽尚未建立,同時高新技術產品一般具有高風險、高投資、高回報的特性,而在企業融資過程中,投資方往往更注重高風險性。由此可見,若企業自身進行所得稅籌劃目的明確,在企業內部建立專業所得稅籌劃隊伍,將為企業避免資金外流,更有利于企業快速、長遠發展。
2 忽視企業內、外部涉稅條件建設
稅收法規的復雜性,國家稅收政策的動態性,要求企業有專門的機構、專業的人員來進行所得稅稅收籌劃工作。高新技術企業以其特殊性更注重研發機構以及新產品的銷售,產品的高回報、高附加值和其固定資產在其資產結構中所占的比例常常忽視企業內、外部涉稅條件建設。內部條件建設是指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來進行籌劃工作,還是由企業設立專門的機構、聘請合格的人員來進行籌劃工作。從人員素質上講,從事籌劃工作的專業人員不僅要精通稅法、財務會計法規和企業管理等方面的知識,而且還應具備較強的溝通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能夠在充分了解企業基本情況的基礎上,運用專業知識和自身的判斷能力,為企業出具籌劃方案或提出籌劃建議。從機構設置上講,當企業的規模達到了一定程度,經營范圍比較廣泛,經濟業務比較復雜,需要進行的稅收籌劃工作又相當繁多時,就要求企業設立有關的部門機構進行稅收籌劃工作。稅收優惠是國家稅制的一個組成部分,是政府為達到一定的政治、社會和經濟目的對納稅人實行的稅收鼓勵。稅收優惠對稅收籌劃潛力的影響表現為:優惠政策范圍越廣、差別越大、方式越多、內容越豐富,則納稅人籌劃的活動空間越大。首先,在外部條件建設中,當納稅人處于不同的主體地位、不同經濟性質或是在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條件下,稅法規定有相應不同的偏重和待遇時,不同企業可以利用稅收內容的差異來進行所得稅籌劃,特別是當關聯企業的稅負輕重不同時,關聯企業就可以以稅負作為利潤轉移的導向,達到籌劃的目的。其次,目前我國的會計政策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強制性的會計政策,如會計期間的劃分、記賬本位幣等;另一類是可選擇的會計政策,企業根據有關制度的要求在制度范圍內可以進行具體會計政策的選擇,如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固定資產折舊核算方法等。這些可以選擇的會計政策為所得稅籌劃提供了可以執行的空間,為企業在這些框架和各項規則中“自由流動”創造了機會,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和稅收的相關法規在權衡的前提下,選擇能夠節稅的最優會計政策。最后,涉稅零風險是指納稅人賬目清楚,納稅申報正確,繳納稅款及時、足額,不會受到任何關于稅收方面的處罰,即在稅收方面沒有任何風險,或風險極小到可以忽略不計的一種狀態。在涉稅零風險狀態下,納稅人雖然不能直接減輕稅收負擔,但卻能避免某些利益損失的發生,亦即間接地獲取了一定經濟利益,從長遠而言,贏得政府信譽更有利于企業的發展。
二、我國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問題分析
1 高新技術企業對所得稅籌劃主觀認識不足
法律對權利的規定是實施權利的前提,美國著名的法官漢德曾指出:人們通過安排自己的活動來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是無可厚非的。任何人都無須超過法律的規定來承擔稅負。稅收不是靠自愿捐獻,而是靠強制課征,不能以道德的名義來要求稅收。根據我國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我國納稅人及扣繳義務人主要有以下權利:延期申報權、延期納稅權、依法申請減稅、免稅權、多繳稅款申請退還權、委托稅務權、要求承擔賠償責任權、索取收據或清單權、保密權、申請復議和提起訴訟權等。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對其資產、收益的正當維護,是對經濟利益追求的一種本能,只要沒有超越納稅人權利的范圍,就屬于其正當的經濟權利。因此,稅收籌劃是納稅人的一項基本權利,是納稅人對社會賦予其權利的具體運用,納稅人在法律容許或不違反稅法的前提條件下,有從事經濟活動、獲取收益的權利;有選擇生存與發展的權利。稅收籌劃所取得的收益應屬合法收益,這是高新技術企業開展所得稅籌劃的基本前提。高新技術企業在進行所得稅籌劃時不僅考慮到合法性,還應兼顧到整體性,企業進行所得稅籌劃應從全局出發,把所有經濟活動作為一個密切聯系的整體來考慮。當企業所得稅的籌劃同其他稅種的籌劃產生矛盾,或者與別的經營活動的目標發生沖突時,應當在企業的整體目標下進行協調,獲得一致。當前高新技術企業進行企業所得稅籌劃缺乏樹立長遠的戰略籌劃意識,只重當期的好處,未能兼顧未來的利益,也就無法實現最優的配比,當當前籌劃和長遠籌劃利益發生沖突時,企業應當全面考慮,綜合衡量,使得企業所有活動服從實現企業整體經濟利益最大化和可持續發展的根本目標,不能一葉障目,片面追求暫時的所得稅負擔的最小化。高新技術企業在進行所得稅籌劃時還要認識到面臨的風險。
2 我國高新技術企業在理財活動中忽視所得稅的納稅籌劃
高新技術企業的財務管理是指企業對資金籌集、投資和分配的規劃安排,其主要內容是對投資決策、籌資決策、利潤分配決策等財務決策的籌劃。在這一系列決策中無一不受到稅收的影響。從根本上講,稅收籌劃應歸結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它的目標是由企業財務管理目標決定,一切選擇和安排都圍繞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來進行。因此,籌劃方案都必須考慮是否滿足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要遵循成本效率原則和資金的時間價值,任何偏離財務管理目標的涉稅籌劃方案都是沒有意義的。首先,從每一個所得稅籌劃的方案來看,都必須經歷有關涉稅事項籌劃目標的確定、稅收法律法規情報的收集、籌劃方案的設計、對收益成本的審核等多個階段,任何一個階段都離不開財務決策手段的運用。通過財務決策,才可以充分進行籌劃的可行性分析、收益預測和成本認定。其次,涉稅籌劃方案的實施必須得到有效的財務控制?;I劃方案由于涉及的經營時間較長,在運用籌劃策略的過程中,必須對設計的籌劃方案進行追蹤考核和預測,適時對籌劃方案作出調整。總之,資金、成本和利潤是企業財務管理的三大要素,而企業涉稅籌劃正是為了實現這三者的最佳利益,所得稅是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第一大稅,合理籌劃所得稅是企業財務管理的有機組成部分,也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其財務管理水平。
3 我國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技術處理手段欠缺
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中重要的一環,也是需要專業技術的工作。企業所得稅涉及企業的現金流出、經營管理等諸多方面,尤其要求從事企業所得稅籌劃的會計人員具備專業的技術水平,目前我國的會計政策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強制性的會計政策,如會計期間的劃分,記賬本位幣等;另一類是可選擇的會計政策,企業根據有關制度的要求在制度范圍內可以進行具體會計政策的選擇,如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固定資產折舊的核算方法等。在企業進行資金籌集、投資和分配的規劃活動中,投資決策、融資決策、利潤分配決策等財務決策的籌劃同樣涉及所得稅籌劃。這些會計處理手段、財務活動中對涉稅的以及對相關稅法的掌握均要求會計從業人員不僅有扎實的理論功底,更要具備實際的技術操作經驗,在稅法及有關規章制度的范圍內進行合法操作,在這些框架和各項規則中“自由流動”,同時還要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選擇能夠節稅的最優會計政策。目前,高新技術企業在上述的技術處理方面手段還比較欠缺。
三、我國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的合法對策原則
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是企業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的一種手段。為實現企業所得稅籌劃的應有目標,具體操作時應把握以下幾項原則:
1 合法性原則
高新技術企業進行所得稅籌劃時,必須嚴格遵守稅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偷稅、逃稅等行為可以減輕納稅人的稅收負擔,但卻違背了合法性原則。稅法是國家制定的用以調整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在征納稅方面的權利及義務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是國家及納稅人征稅、納稅的行為準則,其目的是保障國家利益和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稅收秩序,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稅務機關作為國家的代表應當依法征稅,納稅人也應依法履行自己的納稅義務。因此,企業只有在遵守稅法及相關法規的前提下,才能采取各種方法,進行所得稅稅收籌劃。
2 整體性原則
企業進行所得稅稅收籌劃應從全局出發,把所有經濟活動作為一個密切聯系的整體來考慮。當企業所得稅的籌劃同其他稅種的籌劃產生矛盾,或者與別的經營活動的目標發生沖突時,應當在企業的整體目標下進行協調,獲得一致。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也應當樹立長遠的戰略籌劃意識,既要看到當期的好處,也要照顧未來的利益,要兼顧整合當前和長遠利益,使之實現最優的配比。當當前籌劃和長遠籌劃利益發生沖突時,企業應當全面考慮,綜合衡量,使得企業的所有活動服從實現企業整體經濟利益最大化和可持續發展的根本目標,而不能一葉障目,片面追求暫時的所得稅負擔的最小化。
3 風險性原則
在無風險時,企業的收益當然是越高越好,但存在風險時,高收益必然伴隨著高風險,這時就不能簡單地比較收益的大小,還應當考慮風險因素以及經過風險調整后的收益大小。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需要企業在自身經濟行為發生之前作出適當的安排。經濟環境、社會環境和企業自身狀況等因素不斷變化使得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具有很強的不確定性,成功率并非百分之百,同時,籌劃的收益也只是一個估算值,而非絕對的數字。因此,企業在實施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時,應充分考慮籌劃的風險后,再作出決策。例如,在較長的一段時間內,國家可能調整企業所得稅稅率,改變部分稅收優惠政策,企業預期的盈利可能由于經濟的波動,市場的疲軟而變為虧損,或者由于經濟的繁榮,而使利潤劇增;此外,也可能會發生通貨膨脹,而稅法并未根據通貨膨脹水平對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進行指數化調整,等等。因此,企業進行所得稅稅收籌劃,要建立在充分研究科學預測我國宏觀經濟走向、外圍環境行業走勢等的基礎上,進行充分的論證,對于籌劃的風險進行理性科學的評估和考慮。
4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原則
由于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總是由特定的經濟主體,在特定的時期,針對特定的國家和地區的相關企業所得稅稅收法律法規,在對于未來的特定預期下進行的,因此企業進行所得稅稅收籌劃時,不能總是停留在現有的模式上,更不能僵硬地套用別人的方法,而應根據客觀條件的變化,做到因人制宜、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從而實現預期的目標。比如,我國的企業所得稅采用比例稅率,通過折舊期限和折舊方法的選擇,企業可以獲得資金時間價值上的好處,但是當企業處于盈利、虧損或稅收優惠期等不同狀態時,應選擇的折舊期限和折舊方法是不同的。
5 利用國家給予的優惠政策
稅收優惠政策的制定通常反映了政府通過稅收手段實施宏觀調控的意愿,是實現稅收調節經濟的職能作用的主要途徑。由于我國目前尚處于向市場經濟轉軌時期,稅收立法上仍保留了大量的減免稅優惠政策,這就為企業開展所得稅稅收籌劃提供了較為廣闊的空間,高新技術產業作為新興行業,稅收立法上對高新技術企業也有傾斜,對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籌劃有利的優惠政策歸結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降低稅率、稅收抵免、加速折舊、盈虧互抵、無形資產的確定、計量和攤銷以及優惠退稅等。
6 減少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是企業繳納所得稅的依據,減少應納稅所得額,不但可以直接減少應納稅額,間接地也可以適用較低的稅率,以達到雙重減稅效果。如企業可以使各項收入最小化,在稅法允許范圍和限額內,使各項可以稅前扣除的成本費用最大化等。需要注意的是,雖然減少應納稅所得額可以直接減少應納稅額,但減少應納稅所得額并不是總能符合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總體目標。
7 延緩納稅期限
資金具有時間價值,不同時點上的資金其價值是不相同的,而稅收始終是企業經營過程中的一種現金凈流出,延緩納稅期限,可以使企業享受無息貸款的利益。企業可以對收入、成本、損失、費用等項目進行調整或分攤,合理歸屬應稅所得的所屬年度,如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折舊的計提方法的選擇等。選擇合適的會計處理方法,即主要指收入實現的方式和費用確認的方法,盡量使應稅收入或所得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推遲實現,即延遲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可以獲得延遲納稅的利益。在同等的風險條件下,企業的納稅額越小,納稅時間越晚,企業獲得的利益相對越大。
8 順應稅務管理的要求
我國現行的稅收征管制度有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信息、獲取批準等方面的規定。如果企業按規定提供了相應的信息并依法獲得了批準,就可以享受稅收減免、稅收返還或者退稅、稅前扣除等優惠,否則就必須正常納稅。企業在這方面必須留意,在核算上早作安排,避免不必要的稅收支出。
四、結束語
所得稅作為國家組織財政收入的形式,無論其通過何種稅種來籌集稅收收入,結果都是減少了企業的經營成果,降低了企業的經濟效率。而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主體,其經營目的則是追求收入、利潤的最大化和成本、費用的最小化。企業通過各種途徑獲得的收入,都需要經過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環節,才能最終形成企業的收益,其從籌建、開始生產經營直至解散的各個階段,都處于企業所得稅的影響之下。因此,企業作為以盈利為目的的經濟組織,必然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采取各種方法進行所得稅籌劃,減輕自身的稅收負擔。我國高新技術企業要重視所得稅籌劃,進行所得稅納稅籌劃要有法律依據及必要分析,要貫穿其投資、籌資、經營、利潤分配等各項活動中。隨著我國法制建設的逐步完善,稅收制度將會變得更加規范和透明。同時,市場經濟的蓬勃發展,我國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人員素質的不斷提高,以及國內外具有成熟納稅籌劃經驗的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的不斷涌入,為我國高新技術企業開展納稅籌劃提供了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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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運行,企業稅收籌劃的理念也開始逐漸被各大企業重視起來,在中國進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后這一點表現得尤為明顯。在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以及企業稅收籌劃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從財務管理的角度而言,如果不能妥善地處理好稅務問題,就很有可能造成企業繳納稅費超過自身稅務籌劃的合理目標,一定程度上給企業的發展帶來不利影響。為了避免企業內部經濟發展受到阻礙,企業要有效地采用稅務籌劃策略。在采用的同時,企業還要與高新技術企業中的運行特色相結合,針對企業的實際工作情況以及企業經濟的運行情況,制定出一套有效的企業稅收籌劃策略,為企業經濟長期、有效、平穩地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一、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籌劃分析
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籌劃是企業在開展經營活動前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對各項經濟活動進行事先計劃和安排,以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財稅管理活動。為此,我們對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籌劃進行了一定的分析。
1.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籌劃以及公共的財務政策
公共財務政策表明,我國政府機構承擔著一定的社會供給公共產品的服務責任。從政府的角度而言,政府是沒有辦法提供無償服務的,必須由企業支付相應的費用。換言之,企業的這類費用主要通過我國政府借助其自身的權利對所管轄范圍內的人民進行強制性的收取而得到的。很多人都認為稅收應該具有無償性,但實際上稅收的無償性并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我們可以從兩方面對稅收的無償性進行分析。
(1)當企業在繳納稅款以后,企業就可以從政府方面而獲得相應的服務。
(2)企業在享受政府相應的服務的同時,還要向政府進行繳納相應的稅務。在這過程中,政府要售出一定的公共服務產品,企業再購置政府的服務產品,令稅收成為政府和企業之間所流動的物質產品。所以,事實上,政府和企業之間的交易本身就不是等價,也就是當企業對政府少繳納稅款或者是不向政府繳納稅款,企業依舊可以享受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務。為此,有很多企業為了可以獲得更大的利益,企業往往會去選擇一些性價比比較高的政府服務,與此同時,還會有目的性的減少政府公共產品服務成本。
2.高新企業的稅收籌劃以及相應契約理論的分析
從目前我國的契約理論來看,契約的綜合結果為企業,并且包括了企業與企業、個人以及政府之間所訂立的契約。從理論經濟學的角度而言,同一個體系契約活動中,都存在著與之相適應的利益關系。在這種企業當中,稅收成為企業與政府之間相連接的紐帶,它不僅可以令企業按照稅法去繳納稅款,還可以去幫助企業獲得相應的政府的公共服務。由于企業中實現最大的經營效益是企業經營管理的最終目標,所以,稅收也被歸納到企業的投資成本當中來。對與企業的經營者而言,他們會認為企業稅收越少越好,而政府則認為稅收越多越好。通過契約理論的分析表明,企業具有稅收籌劃的動機,政府的一系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政策為籌劃提供了空間,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籌劃是可行的。
二、基于財務管理形式下的高新技術企業稅務籌劃的分析
高新技術企業的稅務籌劃是高新技術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份。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開始深入地了解財務管理的內涵,把稅務籌劃滲透到企業財務管理的每個環節中。
1.企業財務管理目的給稅務籌劃帶來的影響
企業稅收籌劃目的從屬于企業財務管理目的。財務管理目的是企業價值最大化,財務管理目的要通過降低成本來實現,降低成本的方法之一即降低稅收成本。無限制地降低稅收負擔和成本必然導致其他費用的產生及稅務風險的形成。因此只有充分權衡籌劃過程中的成本和收益,確定最佳籌劃方案,才能實現稅務籌劃的目的,從而更好地保障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
2.企業財務管理的對象給稅務籌劃帶來的影響
企業在實際運行中,其企業的財務管理模式是針對企業價值實現的管理制度而進行的。企業財務管理模式的對象是企業在經營活動的過程中,所使用的企業的流動資金,它的存在對企業的發展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企業可以在經營活動的過程中,以企業的資金流通為主,去實現企業經營的最終目的。企業稅務籌劃的具體內容為企業內部的各項稅務收支,也就是企業給予政府一定的稅款,并且企業本身可以去享受政府的公共服務的稅款。這種納稅的方法是在政府機構強制要求下而進行的企業依法納稅的行為,它使企業納稅缺少了選擇性。如果在征稅期間,企業無法及時的繳納相應的稅款,則會給企業的形象帶來一定的消極的影響,不但損害了企業自身的名譽,還阻礙了企業長期平穩健康地經營發展。為此,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者必須認清稅收對企業資金流動所帶來的影響,對企業內部稅收成本進行深入了解,根據相應的稅收法規,制定出符合企業財務管理的稅務籌劃策略,以確保企業經營活動期間資金的正常運轉。
3.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給稅收籌劃帶來的影響
企業財務管理活動中,主要工作包括企業的財務規劃、財務決策和財務監控。稅務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內容,與企業內部財務管理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對企業發展都有著重要的推動作用。
扎實做以下三方面工作,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將有力地保障稅收籌劃取得理想的效果。(1)建立健全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2)培養高素質的財務人員,組建稅收籌劃團隊,不斷提高稅收籌劃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使財務制度得到落實;(3)靈活選用會計處理方法來進行稅務籌劃。如:研發費用的確認、無形資產攤銷、固定資產折舊方法選擇等。
總之,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籌劃在理論和實踐的很多方面還有待完善。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風險比傳統企業更大。只有充分認識稅收籌劃的必要性,落實稅收籌劃的具體措施,有效規避稅收風險,才能讓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為企業的戰略目標服務,提高企業的利潤水平和競爭力,促進高新產業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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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2-0-01
為了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我國先后出臺了一系列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給予高新技術企業一定的稅收優惠,但是實施結果卻不太理想,反映出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籌劃存在一些問題。
一、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籌劃存在的問題
(一)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籌劃認識上存在誤區
長期以來,由于我國稅收法制建設滯后,加上征管機制不完善,稅務機關在在稅收執法上比較隨意,使納稅人認為稅收籌劃是不必要的,而是采取與稅務機關搞好關系的方式來降低稅收支出。很多人認為稅收籌劃和避稅、逃稅等是一回事,其實這是錯誤的理解,雖然三者的最終結果都是少繳稅,但是稅收籌劃是合法的,是稅法所支持的,通過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來達到節稅的目的。
(二)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籌劃忽略風險的存在
稅收籌劃可以合理合法的為企業節約稅款,很多企業均開始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但是人們卻忽視了稅收籌劃所蘊涵的風險。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籌劃風險是指高新技術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因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存在,使籌劃收益偏離納稅人預期結果的可能性。如果納稅人不能正確地區分出避稅與稅收籌劃的差異,在實施稅收籌劃的過程中掌握不好尺度,將會面臨籌劃失敗的風險。
(三)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籌劃整體水平低下
隨著我國稅收環境的改善和稅收處罰力度的加強,納稅人依法納稅的意識逐漸增強,很多企業開始吸收專業人才進行稅收籌劃活動。隨著其他企業開始利用稅收籌劃來達到節稅的目的,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籌劃欲望也在不斷增強,納稅人的籌劃意識也在不斷提高。但從我國的現狀來看,雖然有的企業的稅收籌劃水平已經比較高,但是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籌劃整體水平低下是不容置疑的。
(四)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效果不佳
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目前主要涉及企業所得稅和地方稅小稅種,還未涉及流轉稅。當前許多企業尚未充分實施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很多企業對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知道的不多,缺乏專業人才指導,不會有效利用其稅收優惠政策。我國現行所得稅政策的優惠基本上是減免稅額和實行優惠稅率,而企業要享受優惠則必須盈利,利潤越多優惠越大,這對虧損和微利企業起不到促進作用。
二、改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籌劃問題的措施
(一)提高納稅人素質并引進專業人才進行稅收籌劃工作
納稅人是企業的領導者和管理者,納稅人的意識代表著企業的發展理念,納稅人自身的稅收籌劃意識和籌劃能力是企業成功進行稅收籌劃的關鍵。作為企業的領導者,納稅人不僅要認真學習稅收法規,樹立依法納稅的意識,而且要關心企業的稅收籌劃,支持企業開展納稅籌劃工作。
稅收籌劃人員作為稅收籌劃的主體,必須具備較高的專業知識水平和素質,高新技術企業的經營情況在不同的發展階段有很大的差異,因此對稅收籌劃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新技術企業必須加快引進精通國家稅法及相關法律和具備稅收籌劃能力的人才,充分利用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來降低稅負。企業必須加快對現有財務會計人員稅法知識的培訓,增加他們的稅收知識和籌劃技能,從而能夠依法高效地為高新技術企業開展稅收籌劃工作。
(二)加強成本控制及政策趨勢預測以規避稅收籌劃風險
1.加強稅收籌劃成本控制
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籌劃方案在實施時,雖然會取得相應的稅收利益,但是也會付出一定的代價,包括稅收籌劃方案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成本費用和因選擇該籌劃方案而放棄其它方案的相應收益。稅收籌劃應遵循成本效益原則,在制定籌劃方案時,要考慮稅收籌劃的各種成本,只有稅收籌劃方案所取得的收益大于其產生的成本和損失時,該項稅收籌劃方案才是合理的。
2.科學預測稅收政策的變動趨勢
稅收籌劃方案能否得到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的認可是稅收籌劃能否成功的關鍵。高新技術企業應密切注意稅收優惠政策的變化,很多納稅人對有些稅收優惠政策還不甚了解,有些稅收優惠政策還沒有被利用,有些稅收優惠政策則可能過期而被取消。如果高新技術企業對稅收政策沒有及時的了解,等政策發生變化后,原來的稅收籌劃方案可能就變成了偷稅行為。這就要求企業的相關財務人員和管理人員加強與當地稅務部門的溝通,及時了解和掌握最新信息,適時調整稅收籌劃策略,才能保證稅收籌劃的及時性和成功率。
(三)從長遠利益和整體利益角度設計稅收籌劃方案
稅收籌劃是財務管理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主要通過減少稅額的支付來使企業增加收益,稅收籌劃的真正的目標是企業價值最大化。企業價值最大化不等同企業利潤最大化,所以企業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應當從企業整體稅負出發,不能僅僅著眼于某一會計期間稅額最少和某項稅種稅負最低的方案上,而要考慮到企業整體稅負的高低和發展目標,選擇企業整體利益最大的稅收籌劃方案。因此,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應該衡量企業的整體稅負,用全面而長遠的眼光看問題,不能為了獲取短期的稅收籌劃利益而背離了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目標。
(四)完善籌劃環境與稅收優惠政策來提高稅收籌劃水平
稅收優惠政策只有與國家的產業政策相結合才能發揮其應有的效果,但是我國現有的稅收環境欠佳,稅收籌劃效果不理想。為了充分發揮稅收優惠政策的作用,必須提高稅收的立法層次,提高我國稅收優惠政策的法律地位,增強其法制性。加快稅制改革,對于稅法中已經發現的不明確之處加以修訂,不斷完善稅法,制定稅收優惠政策要從我國的基本國情出發,加大對流轉稅,特別是增值稅的優惠力度,擴大高新技術產業企業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范圍。
當前,我國的經濟建設己經進入了關鍵時期,稅收籌劃有利于高新技術企業提高利潤水平和增強自身競爭能力。高新技術企業如何利用好各項稅收政策,合法合理地降低整體稅負,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是每一個高新技術企業必須關注的問題。
參考文獻:
[1]梁云鳳.企業稅收籌劃行為的形成機理分析[J].中央財經大學學報,20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