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抵扣大全11篇

時間:2023-03-07 15:03:54

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增值稅抵扣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篇(1)

一、享受抵扣政策的區域和行業不同

(一)暫行辦法只適用于中部六省老工業基地:包括山西省的太原、大同、陽泉、長治;安徽省的合肥、馬鞍山、蚌埠、蕪湖、淮南;江西省的南昌、萍鄉、景德鎮、九江;河南省的鄭州、洛陽、焦作、平頂山、開封;湖北省的武漢、黃石、襄樊、十堰和湖南省的長沙、株州、湘潭、衡陽。隸屬于這些老工業基地的屬于行業的一般納稅人才能享受此優惠政策。包括:裝備制造業、石油化工業、冶金業、汽車制造業、農產品加工業、電力業、采掘業、高新技術產業。并且這些納稅人從事此行業年銷售額占同期全部銷售額50%以上。

(二)原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取得的增值額為課稅對象征收的一種稅。無具體區域和行業規定。

二、抵扣內容不同

(一)暫行辦法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

(1)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和實物投資)固定資產。

(2)用于自制(含改擴建、安裝)固定資產的購進貨物或增值稅應稅勞務。

(3)通過融資租賃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凡出租方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融資業務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的規定繳納增值稅的。

(4)為固定資產所支付的運輸費用。

(二)原增值稅條例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所支付或負擔的增值稅額。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和不動產。

三、參與抵扣方式不同

(一)暫行辦法規定:納稅人發生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實行按季退稅,年底清算的辦法,并按照下列順序辦理退稅:

(1)首先抵減2007年7月1日以前欠稅(按欠稅發生時間先后,先欠先抵)。

(2)抵欠后有余額的,據以計算應退還準予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以下簡稱“應退稅額”,應退稅額不得超過本期新增增值稅額。

本期新增增值稅額=本期應交增值稅累計稅額(進項稅額不含固定資產進項稅額)-(上年同期應交增值稅累計稅額-上年同期應退固定資產進項稅額)

(3)在應退稅額內抵減2007年7月1日以后新欠繳的增值稅,抵減后若還有余額則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稅。所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主要是用來抵欠稅。抵后有余額則稅務局直接給予退稅。

(二)原增值稅條例中增值稅的核心就是用納稅人收取的銷項稅額抵扣其支付的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1)以票抵稅

a)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b)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2)計算抵稅

a)外購免稅農產品: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13%(買價是指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使用的收購憑證上注明的價款)

b)外購運輸勞務:進項稅額=運輸費用(代墊運費除外)*7%

c)生產企業收購免稅廢舊物資:進項稅額=稅務機關監制的普通發票注明的金額*10%

一般納稅人依靠增值稅申報表計算當期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四、抵扣申報時間不同

(一)暫行辦法規定:納稅人發生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實行按季退稅,年底清算的辦法。具體辦理退稅的月份為4月、7月、10月和12月。納稅人應在退稅月份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退稅申請。

(二)原增值稅條例中增值稅的納稅期限規定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個月。納稅人以一個月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稅。

五、帳務上反映不同

(一)實行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的企業,應在“應交稅金”科目下增設“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明細科目,并在該科目下增設“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固定資產進項稅額轉出”、“已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等專欄?!肮潭ㄙY產進項稅額”專欄,記錄企業購入固定資產或應稅勞務等而支付的,準予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1)企業購入、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固定資產或應稅勞務支付的進項稅額應作: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金――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固定資產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待轉資產價值、實收資本等

(2)應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減未交增值稅:

借: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已抵扣固定

資產進項稅額)

(3)季末待收到國家退還的固定資產進項稅時作: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金――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

(已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額)

(二)暫行辦法執行以前,各企業都按照條例規定在“應交稅金”科目下設“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并在“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進項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轉出未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出口退稅”七個三級明細科目。

(1)企業購入、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各種物資或應稅勞務支付的進項稅額應作:

借:材料物資等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頂稅額)

貸:銀行存款、待轉資產價值、實收資本等

(2)月末,進項稅額與銷項稅額抵減后余額轉未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3)次月初,繳納稅款:

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六、對企業的影響不同

篇(2)

召集全廠所有采購員和計劃員開會,明確工廠所有固定資產業務(包括購買和維修)必須取得專用增值稅發票進行報賬,對尚未報賬的固定資產業務必須取得專用增值稅發票,如果原合同規定開具普通增值稅發票的,也要與對方進行協商爭取換成專用增值稅發票。因專用增值稅發票抵扣具有時效性,專用增值稅發票的開具可適當延遲至2009年,以便趕上固定資產增值稅抵扣的頭班車。

二、擴大固定資產的核算范圍

將一些既不屬于存貨也不屬于固定資產核算的特殊業務納入固定資產管理,如模具、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等。工廠目前有大量外委任務,外委單位往往要制作專門模具進行生產,工廠在核算此類模具業務時,可將其納入固定資產管理。此外,還可對經營租賃固定資產改良支出視作固定資產維修業務,租賃固定資產盡量采用融資租入的形式進行租賃等,這樣不僅能降低了工廠的增值稅稅賦,而且還可規范此類資產的

管理。

三、做好技改項目固定資產增值稅抵扣的籌劃

篇(3)

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商品流通、勞務服務中各個環節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其以涉及面廣(有形、動產),征收管理難度大,計算審核復雜,征收成本高而區別于其他稅。增值稅中的不能抵扣的六種情況依據不同、處理也不同。本文試就不能抵扣的六種情況業務稅務會計處理分析如下:

一、不能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情況

按照增值稅稅法的規定,不能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情況有六種:

1.購進固定資產;

2.用于非應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3.用于免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4.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5.非正常損失購進貨物;

6.非正常損失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二、不能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會計處理

1.購進固定資產上的進項稅

2009年1月1日以前,在購進時若取得專用發票,直接計入固定資產的成本,但自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購進或者自制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用于非應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非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等。若企業外購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時,在購入環節支付的進項稅因貨物改變了用途,所以不能通過“銷項稅”抵扣,應將外購貨物已計算交納的增值稅進項稅予以轉出。

例:A公司將購入的鋼材,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增值稅5100元,料價款為30000元,全部用于本企業的基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35100

貸:原材料30000

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5100

若自制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視同銷售本企業貨物,按“視同銷售”業務處理;由于是非銷售到企業外部,所以只反映所銷售產品減少,不反映銷售收入。

例:A公司將生產的甲產品用于本企業的基建工程,其成本價10萬,成本利潤率10%,該產品無同類產品市場售價。該種業務若有售價按售價*17%計稅,若無售價以組成計稅價:成本(1+成本利潤率)*17%計稅。

借:在建工程 118700

貸:庫存商品 100000

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18700[10(1+10%)*17%]

有兩種情況除外:當納稅人做出應確定為征收增值稅混合銷售行為或兼營非應稅勞務行為時,其混合銷售或兼營行為中用于非應稅勞務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進項稅額可以在計算增值稅時,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例:B公司2006年3月從A公司購進一批貨物甲,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200萬元,增值稅34萬元,貨款與稅款均已支付。同年6月B公司將購進一批甲產品銷售給C公司,并由B公司提供汽車運輸服務,取得貨款收入100萬員,運輸勞務收入3萬元,其中運輸成本13萬元,銷售毛利率5%

(1)2006、3 借:庫存商品 200萬

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34萬

貸:銀行存款234萬

(2)2006、6 借:銀行存款 120萬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萬

其他業務收入 25641{30000/1+17%}

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17.4359萬(100萬*17%+25641*17%)

3.用于免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稅法規定:“納稅人兼營免稅項目無法準確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部分,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 相關的全部進項稅*免稅項目/ 免稅項目相關收入合計”。如果企業生產的產品全部是免稅項目,其購進貨物的進項稅應計入采購成本。

例:某糧食加工廠加工政策性糧食玉米粉和非政策性糧食玉米粉,前者屬免稅產品,后者屬應稅產品,4月份,該廠購入玉米原料一批,增值稅專用發票列明:價款200000元,稅額34000元,已付款并已驗收入庫;購進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增值稅專用發票列明:價款25000元,稅款4250,已付款并已驗收入庫;當月支付電費5200元,稅額884。4月份全廠銷售額850000元,其中糧食玉米銷售額520000元。

先計算當月全部進項稅額:34000+4250+884=39134(元)

再計算當月不能抵扣的進項稅額:39134*520000/850000= 23940.80(元)

最后計算當月準予抵扣的進項稅:39134-23940.80=15193.2(元)

工廠兼營免稅項目時,發生的各類進項稅額,已進行了全部抵扣;月末,按上述計算,將不準抵扣的進項稅額算出后,應作“進項稅額轉出”的會計處理。

借:主營業務成本(玉米)23940.80

貸: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23940.80

4.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是企業內部設置供職工使用的食堂、浴室、理發室,宿舍、幼兒園等福利設施及其設備、物品等或以福利、獎勵、津貼等發放給職工個人的物品。購進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時,已改變了用途,成為最終消費品,因此,進項稅額不能抵扣。

例:某糧食加工廠將外購的食用植物油1000公斤,作為福利發給職工,該商品進價7.80元。

借:應付職工薪酬 9126

貸:庫存商品 7800

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1326

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則視同銷售貨物將增值稅計入增值稅“銷項稅”的會計處理。

例:某企業職工俱樂部領用本企業生產的音響2臺,生產成本4800元/臺,售價5500元/臺。

借:固定資產 11470

貸:庫存商品 9600

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1870

5.非正常損失購進貨物

非正常損失是指生產經營過程中正常損耗以外的損失,包括自然災害損失;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貨物被盜竊、發生霉爛變質的損失;其他非正常損失。

購入時發生損失與沒有發生損失的貨物的進項稅混在一起,為了能準確計算發生損失的貨物的進項稅,實際抵扣的進項稅則按以下程序進行:首先,按照合同或者發票所列示的貨物的所開的增值稅發票上的進項稅額+運費結算單椐所列運費、建設基金項目金額的7%計算得到進項稅額。其次,再乘以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所占全部貨物的比例。

例:某生產企業 月末盤存發現上月購進的材料被盜,金額40000元,(其中含分攤的運輸費用3720元),進項稅額轉出數額=(40000-3720)*17%+3720/(1-7%)=6447.6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46447.6

貸:原材料 40000

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6447.6

6.非正常損失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非正常損失在產品所耗用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分兩種情況:(1)一次投料,按照在產品的完工程度乘以投入的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價值再乘以稅率求得;(2)分次投料,直接計算分次投入的貨物的價值相應的稅金求得。非正常損失產成品所耗用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按照產成品產成品所耗用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的價值乘以相應稅率求得,計算公式: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的進項稅額轉出在產品=產成品的損失金額×(年度耗用貨物金額÷年度生產成本總額)×稅率。

參考文獻:

篇(4)

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鐵路等票據,按規定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在申報時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第8b欄“其他”中。同時,還需將進項稅額填入本表第10行“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運輸服務”欄。

按照政策規定,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需根據取得的憑證類型,分別計算進項稅額。其中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需要注意民航發展基金不作為計算進項稅額的基數。

(來源:文章屋網 )

篇(5)

筆者所在單位為一家礦產資源開發公司,公司注冊地在省會城市,公司于2013年通過招投標取得一處特大型有色金屬資源的開發權,但探礦權轉讓價款需以中介機構的評估值為基礎雙方協商確定,礦業公司支付轉讓價款后辦理礦權轉讓手續。同時該礦業公司是一家央企,按照國資委對央企壓縮管理層級的要求,集團公司的管理層級不能超過三級,而礦業公司已為三級單位,另外按照礦產資源所在地政府的要求,需另設立屬地化公司,因此公司在礦產資源所在地新設立了分公司而非子公司,明確分公司為該處礦產資源的開發主體,從而滿足了集團公司和當地政府的雙重要求,該分公司為獨立的納稅主體,同時辦理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但分公司在業務實踐中遇到了稅務難題,即分公司賬面留抵的地質勘探業務進項稅能否抵扣的問題,下面結合實際情況進行詳細探討。

一、分公司地質勘探業務取得的增值稅

專用發票能否抵扣問題礦業公司盡管于2013年5月就取得該處資源的開發權,但受礦權評估、轉讓價款談判等因素影響,礦業公司直到2016年12月才辦理完探礦權轉讓手續。在此期間,為加快工作進度,擴大找礦成果,2013年12月以分公司為主體與地勘單位簽訂了地質勘探合同,合同金額約2億元。2014-2015年合同結算時,地勘單位開具了稅率為6%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鑒于合同結算時分公司尚未辦理探礦權轉讓手續,因此分公司對該部分進項稅進行了認證,形成增值稅留抵稅額1300萬元。如果礦權能夠按照預期轉至分公司,那么該部分地質勘探投資日后在會計處理上是計入無形資產-特許權的,由于該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在全面營改增之前取得的,因此按照稅法規定這1300萬元的留抵稅額毫無疑問是不能抵扣的。但事與愿違,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分公司是不能受讓礦權的,因此礦權最終轉至了礦業公司,筆者提出的問題是在這種情況下分公司取得的進項稅留抵稅額能否抵扣呢?下面首先來看兩個文件。文件之一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第25條規定:“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商譽、商標、著作權除外)、銷售不動產以及不動產在建工程”,按照該規定無形資產-特許權屬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而按照第24條規定,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本規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實施。因此在2016年5月1日前,無形資產-特許權屬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文件之二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按照該規定,2016年5月1日后包括特許權在內的所有無形資產的進項稅額均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通過以上兩個文件相關規定可以看出,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地質勘探專用發票不在營改增范圍之內,而到了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地質勘探專用發票在營改增范圍之內。那么是不是可以簡單地概括為以2016年5月1日為界點,之前的不能抵扣,之后的可以抵扣呢?答案是否定的,筆者認為需以營改增時間及是否擁有探礦權為基準劃分以下四種情況處理。

(一)分公司擁有探礦權,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地質勘探專用發票該種情況由于以分公司為主體取得了探礦權,分公司發生的地質勘探投資日后需要轉入無形資產-特許權,按照稅法規定,其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地質勘探專用發票是不能抵扣的,因此,該部分稅額應從留抵稅額中轉出,計入工程造價。

(二)分公司擁有探礦權,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地質勘探專用發票該種情況由于分公司取得了探礦權,地質勘探投資日后需要轉入無形資產-特許權,同時按照稅法規定,該部分稅款是可以抵扣的。

(三)分公司不擁有探礦權,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地質勘探專用發票該種情況分公司不擁有探礦權,皮之不存,毛將附焉,地質勘探投資日后是無法形成無形資產-特許權的,不能適用財稅〔2013〕37號)第24、25條對無形資產-特許權的相關規定,筆者所在單位面臨的就是該種情況,筆者提出的意見是進項稅應按改變用途進行處理,具體請看下面第二部分的介紹。

(四)分公司不擁有探礦權,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地質勘探專用發票由于分公司是于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地質勘探專用發票的,不管分公司是否擁有探礦權,該部分留抵稅額日后均可以抵扣。

二、如何按照稅法規定做好財稅處理業務呢

到了2016年已經具備辦理探礦權轉讓的條件了,但分公司在辦理探礦權轉讓過程中遇到了難題,按照國土資源部相關規定,分公司是不能作為礦權受讓主體的,因此為滿足受讓條件,分公司要么改為子公司,要么選擇以母公司作為受讓主體。

(一)首先來看分改子的情況如果條件允許,分公司可以改成子公司,就應適用上述第

(一)種情況,即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留抵稅額是不能抵扣的。但按照集團公司管理層級要求,不允許設立四級公司,因此無論是從內部管理要求還是稅收籌劃上,分改子都不是最明智的選擇。

(二)再看以母公司作為受讓主體母公司注冊地在市區,而按照當地政府屬地化的要求,母公司需遷址至礦產資源所在地,并作為礦權受讓主體。這時就會適用上述第

(三)種情況,筆者所在單位最終選擇了將母公司遷址至礦產資源所在地,同時辦理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

(三)合法合規做好財稅處理由于確定了母公司作為礦權的受讓主體,那么需將分公司之前已經發生的地質勘探投資以及留抵稅額歸集至母公司,但鑒于分公司是獨立的納稅主體,不能簡單的將資產和留抵稅額劃轉給母公司,而應按照改變用途原則通過開票處理。那么分公司是否可以按照平進平出原則進行開票處理呢?一方面需與主管稅務機關充分溝通,另一方面筆者認為要遵照市場原則進行處理,在分公司來講,有銷項有進項,完成了一個完整的增值稅抵扣鏈條,而在母公司來講,有了新的進項稅,增值稅鏈條可以繼續流轉下去。無形資產業務比較抽象,并且該類業務遇到的次數較少,難以理解,下面類比一項有形的建筑業務幫助理解。例如在2016年5月1日營改增之前,某A房地產開發集團公司,為了加快開發一宗地,在土地使用權尚未辦理的情況下,就安排該集團公司下屬B房地產開發公司提前備料,購置了鋼筋、水泥等材料準備用于房地產開發,同時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并進行了認證,但由于是在營改增之前取得的專用發票,因此該部分進項稅盡管進行了認證但是不能抵扣??墒怯捎谫Y金實力等各種約束條件的限制,該B公司最終未能取得該宗土地的開發權,其開發權由其母公司A公司取得了,因此B公司準備的鋼筋、水泥就改變了用途,由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改為銷售業務,為盤活資產B公司需要將鋼筋、水泥出售給A公司,2016年5月1日后向A公司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對B公司來講,改變了鋼筋、水泥的用途,把用作非應稅項目的鋼筋、水泥改成了銷售處理,因此可以享受抵扣,對A公司來講由于開票時間在營改增之后,因此A公司也是可以抵扣的,對于整個集團公司來講,享受到了營改增的政策紅利。

參考文獻:

篇(6)

購進不需安裝固定資產的處理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自2009年1月1日起,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同時,取消進口設備免征增值稅和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政策。為保證政策調整平穩過渡,財稅[2008]176號文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在2009年6月30日以前購進的國產設備,在增值稅專用發票稽核信息核對無誤的情況下,可選擇按原規定繼續執行增值稅退稅政策,外商投資企業購進的已享受增值稅退稅政策的國產設備,由主管稅務機關負責監管,監管期為五年。在監管期內,如果企業性質變更為內資企業,或者發生轉讓、贈送等設備所有權轉讓情形,或者發生出租、再投資等情形的,應當向主管退稅機關補繳已退稅款,應補稅款按以下公式計算:應補稅款=國產設備凈值×適用稅率。

納稅人允許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實際發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上注明的或者依據增值稅扣稅憑證計算的增值稅稅額。房屋建筑物等不動產,不允許納入增值稅抵扣范圍,小汽車、摩托車和游艇也不納入增值稅改革范圍,即企業購入以上固定資產,不允許抵扣其所含的增值稅。財稅〔2009〕113號進一步明確,以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為載體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無論在會計處理上是否單獨記賬與核算,均應作為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的組成部分,其進項稅額不得在銷項稅額中抵扣。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是指: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和配套設施。

企業購入機器設備等動產作為固定資產的,按照專用發票或海關完稅憑證上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按照專用發票或海關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若購進固定資產涉及支付運輸費用時,運輸費用按照7%的扣除率計算增值稅額),按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長期應付款”等科目。企業購入的以上固定資產若專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計入固定資產成本。企業購入房屋建筑等不動產作為固定資產的,專用發票或海關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

【案例分析】

2009年10月5日,企業購入一臺生產用設備,增值稅專用發票價款5萬元,增值稅額8500元,支付運輸費2000元。固定資產無需安裝,取得了增值稅合法抵扣憑證,貨款以銀行存款支付。

借:固定資產51860(50000+2000×93%)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8640(8500+2000×7%)

貸:銀行存款60500

再如:企業新購入中央空調一套準備改建辦公樓,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價款200萬元,增值稅額34萬元,款項尚未支付。

借:固定資產2340000

貸:應付賬款2340000

注:該例根據財稅〔2009〕113號規定,購入的中央空調是以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為載體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無論在會計處理上是否單獨記賬與核算,均應作為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的組成部分,其進項稅額不得在銷項稅額中抵扣,因此增值稅額34萬元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

購進需安裝固定資產

會計上對于外購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先按應計入外購固定資產成本的金額(不含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在建工程”科目,按外購固定資產增值稅扣稅憑證注明或據以計算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金額與準予抵扣的增值稅之和,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如安裝領用生產用原材料,則按原材料成本,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原材料”等科目,領用的原材料購進時的增值稅不轉出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再將工程成本(不含增值稅)從“在建工程”科目轉入“固定資產”科目。

【案例分析】

2009年9月10日,公司自建一條生產線,購入為工程準備的各種物資3萬元,支付增值稅5100,實際領用工程物資(不含增值稅)2萬元。領材料一批,實際成本3000元,所含的增值稅為510元,以上均取得了增值稅合法抵扣憑證,貨款以銀行存款支付。

購入為工程準備的物資

借:工程物資3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5100

貸:銀行存款35100

工程領用物資

借:在建工程20000

貸:工程物資20000

工程領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3000

貸:原材料3000

接受捐贈固定資產

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與轉型前確定的入賬價值不同的是不再包括增值稅。以不需安裝固定資產為例,企業按確定的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借記“固定資產”科目,按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借貸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接受投資轉入固定資產

接受投資轉入固定資產,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不含增值稅),借記“固定資產”科目(不需安裝的)、“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裝的),按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投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與進項稅額之和,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

自制固定資產

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用于自制(包括改擴建、安裝)機器設備等動產作為固定資產而發生的進項稅額,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從銷項稅額中抵扣。購入時,按照專用發票或海關完稅憑證上記載的應計入工程物資或在建工程成本的金額,借記“工程物資”、“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專用發票或海關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長期應付款”等科目。

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用于自制(包括改擴建、安裝)房屋建筑等不動產作為固定資產而發生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應計入工程物資或在建工程成本,借記“工程物資”、“在建工程”等科目。企業購入作為存貨核算的原材料,以及為機器設備等動產工程購入的工程物資,如用于建造房屋建筑等不動產工程,應借記“在建工程”等科目,按該部分存貨或工程物資的成本貸記“原材料”、“工程物資”等科目,按該部分貨物對應的增值稅進項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企業為建造房屋建筑等不動產工程購入的工程物資,如用于機器設備等動產工程,或轉為企業生產用原材料,則應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不含稅價格借記“在建工程”、“原材料”等科目,按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工程物資”科目。

篇(7)

增值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取得的貨物或應稅勞務銷售額以及進口貨物金額計算稅款,并實行稅款抵扣制的一種流轉稅。因其征稅對象是增值額,理論上的增值額即貨物或勞務價值中的V+M部分,故而取名為“增值稅”,但增值稅一般不直接以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純理論的增值額對計算稅款并沒有實際意義,而僅僅是對增值稅本質的一種理論抽象,各國都是根據法定增值額計算增值稅的,具體計算時采用購進扣稅法,即從銷售總額的應納稅款中扣除外購項目已納稅款,以此體現對增值額的課稅。為了方便稅收征管,我國按照一定的標準將增值稅納稅人劃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并實行不同的征管辦法:一般納稅人憑增值稅專用發票實行嚴格的購進扣稅法,當期應納增值稅額等于當期的銷項稅額減去當期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小規模納稅人則實行簡易征收法,當期應納稅額等于當期不含稅銷售額乘以征收率,不能抵扣進項稅。另外,進口貨物應納增值稅按其組成計稅價格乘以適用稅率計算,也不得抵扣任何進項稅額。就本文的研究內容而言,全文的探討主要是基于一般納稅人的國內貨物銷售。

如前所述,一般納稅人國內銷售貨物計算繳納增值稅采用購進扣稅法。銷項稅額用當期不含稅銷售額乘以適用稅率計算,除了正常銷售行為,還應考慮“視同銷售”因素;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憑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抵扣和免稅農產品及運費分別按照一定的抵扣率進行計算扣除兩種,在具體計算時要全面考慮“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和“進項稅額轉出”等因素?!霸鲋刀愐曂N售”、“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和“進項稅額轉出”的稅法規定往往容易混淆,實踐中的處理也常令會計人員感到困惑,但三者有著本質的不同。

一、增值稅視同銷售、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和進項稅額轉出的內涵規定

(一)視同銷售行為的內涵及其規定

視同銷售行為是一個稅收概念而非會計銷售,指并未對外銷售貨物,一般沒有直接的現金流入,但的確發生了貨物所有權的轉讓,在稅法上作為銷售,確認收入計繳稅金的商品或勞務的轉移行為。根據現行《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發生下列八種行為,屬于視同銷售: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2.銷售代銷貨物;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至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4.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5.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6.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于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7.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8.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二)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內涵及其規定

根據增值稅購進扣稅的計稅原理和我國消費型增值稅的類型,稅法規定納稅人當期所支付或承擔的符合條件的進項稅額可以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同時,又嚴格規定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主要包括以下四種情形:1.未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所支付的進項稅額,包括用于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非正常損失以及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2.納稅人購進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以及房屋、建筑物等不動產所發生的進項稅額;3.第1條和第2條規定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不能計算抵扣進項稅;4.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但不符合稅法規定準予抵扣條件的進項稅額,主要是指未按規定取得并保存以及未按規定開具的扣稅憑證上所注明的進項稅。

篇(8)

一、增值稅稅款抵扣法存在的問題

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由于商品或勞務在各環節的增加值會增加企業的計算難度,也會給稅收征管部門帶來征收困難,因而包括我國在內世界各國采用的是間接計稅方法——稅款抵扣法,即先計算出商品或勞務在對外銷售、提供時全部的應繳納增值稅,在扣除從企業外部購入項目已經繳納的增值稅,從而得出企業實際應該繳納的增值稅,但是這種抵扣法存在許多問題。

(一)不符合增值稅的本質含義

國務院在2008年11月10日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增值稅的本質含義是對商品或服務在某一環節產生的增值額進行征稅。從中可以看出,增值稅的負擔人應該是做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或進口行為的企業或者個人。但是如果按照稅款抵扣法,企業每期應繳納的增值稅的承擔者表面上是企業自己,實際上卻是最終的產品消費者成為了增值稅的承擔人。因此,本文認為這種抵扣法不符合增值稅的本質含義,不能真實反映企業的增值稅負擔水平,相反容易給最終消費者帶來較大的納稅負擔。

(二)不符合歷史成本進行初始計量的要求

歷史成本也成為實際成本,就是取得或制造某項財產物資時所實際支付的現金或其他等價物。在此,通過舉例說明,先假定一個企業是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而且采用的是稅款抵扣法計算增值稅。該企業在購進一批原材料時將所繳納的增值稅直接計入“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的借方。而按照我國準則的規定,存貨、固定資產等應該按歷史成本進行初始計量,那么,企業此時繳納的增值稅稅款屬于企業在原材料采購成本的一部分,應該計入“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科目的借方。因此說,現行的增值稅才有的稅款抵扣法不符合歷史成本進行初始計量的要求,容易低估企業資產的價值。

(三)不符合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

若上述企業銷售一批商品,那么,就應該將收取的增值稅稅款計入“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的貸方。但根據權責發生制的要求,企業應該在確認營業收入的同時,將收到的增值稅款項確認為當期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中,并按照相應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確認增值稅費用,借記“主營業務成本”。因此說,稅款抵扣法不符合準則中規定的會計基礎。再按照配比原則的要求,銷項稅額是通過銷售收取的,那么與之配比的應是與當期銷售成本相關的進項稅額。但按照稅款抵扣法的處理方式,使得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的增值稅確認為當期的可抵扣稅額,形成了當期銷項稅額與未實現銷售貨物的進項稅額錯誤配比;但是暫行條例卻要求小規模納稅人的進項增值稅不能抵扣,又導致其銷項稅額失去了與之配比的對象。因此,本文認為我國現在所采用的稅收法律規定的稅款抵扣法根本不符合會計準則中規定的權責發生制基礎和配比原則。

經過對以上問題的分析,本文認為我國現在采用稅款抵扣法對于增值稅進行計算具有很大的缺陷,既不符合增值稅暫行條例中所指的增值稅本質含義,又不能滿足會計準則中有關會計核算基礎和原則的要求。因此,本文建議停止使用增值稅的稅款抵扣法,稅務部門應探索一種更為合理的計算增值稅的方法,財政部門應尋求一個更為科學的方式對增值稅進行會計處理。

二、有關增值稅內容的修改建議

(一)增值稅暫行條例中應當修改增值稅的計算方法

若要真正體現出增值稅的本質含義,我們就要先計算出某一商品或勞務在特定環節的增值額,再按照稅法中規定的比例計算出應繳納的增值稅,這樣也能保證企業是增值稅的直接納稅義務人。那么,為了符合配比原則的要求,企業本期應繳納的增值稅=本期已經實現的增加值×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增值稅的征稅范圍比較廣,包括境內銷售或進口貨物的行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行為、視同銷售行為、混合銷售行為以及兼營非應稅勞務等行為,但是其基本上可以歸結為商品銷售和提供勞務兩大類。在此,本文先對這兩類進行分析。

1.本期已經實現銷售商品的應繳納增值稅的計算

對于工業企業而言,已實現銷售商品的增加值就等于商品的銷售價格扣除這些商品所消耗材料價值和生產用固定資產折舊費后的金額。商品的銷售價格可以確定,所消耗材料價值=單位商品消耗材料的價值×商品的銷售數量。單位商品消耗材料的價值指企業在生產制造單位產品過程中所耗費的直接材料以及制造費用中所含的材料費用,而且生產用固定資產折舊費在成本核算中是在生產車間的制造費用中體現的。然而,實際中,會計人員通常在進行成本核算時所編制的產品成本明細表只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三部分的內容,而不能直觀地反映制造費用中所包括的材料價值和折舊費用,這就要需要將產品成本明細表進行細化,使其能夠方便增值稅的計算。這樣,增值稅的計算就顯得比較簡單了,可以直接通過“應繳納的增值稅=[單位商品的售價-單位商品所消耗的(直接材料費+制造費用的材料費+生產用固定資產折舊費)]×商品的銷售數量×適用的增值稅稅率”進行計算。

商業企業不像工業企業那樣有較繁瑣的生產制造過程,其商品成本中不包括固定資產的折舊費、人工費等支出,因而其增值稅的計算也很簡單。所銷售商品的增加值直接就等于商品的售價減去商品進價后的金額。那么,應繳納的增值稅=(單位商品的售價-單位商品的進價)×商品的銷售數量×適用的增值稅稅率。

2.本期已提供勞務的應繳納增值稅的計算

對于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企業,勞務成本中包括生產用固定資產的折舊費,因而已提供勞務的增加值就等于提供勞務所收取的價款扣除所消耗材料價值和折舊費用后的金額。同工商企業一樣,消耗的材料價值和折舊費需要從勞務成本清單中獲取,也要求在進行成本核算時將勞務成本清單細化到制造費用的內容。該類企業生產出的是無形產品,其勞務只能按次計算,那么,應繳納的增值稅=(每次提供勞務收取價款-所消耗材料價值-生產用固定資產的折舊費)×適用的增值稅稅率。

(二)會計準則中應當修改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因為商品或勞務的增加值只有在實現銷售或已經提供時才能體現出來,企業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也應該是收入實現的當天,那么企業應當在確認收入的同時確認應繳納的增值稅。本文支持通過計算商品或勞務的增加值直接計算增值稅,認為設置“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未交增值稅)”核算企業應繳納的增值稅,這樣明確地將其與“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已交稅金)”、“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等相關科目區別開來。增值稅與消費稅、營業稅同屬于流轉稅類,而且都是由于企業的經營活動產生的,本文認為有必要將企業發生的增值稅以費用的形式通過“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進行核算。因此,企業在計算出應繳納的增值稅后,應該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未交增值稅)”科目。

三、結論

由于現行的增值稅稅款抵扣法與增值稅的本質含義、歷史成本進行初始計量的要求以及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相背離,因此,此文主張停止使用稅款抵扣法,并對我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會計準則中有關增值稅計算和會計處理的內容提出了修改建議。

【參考文獻】

[1] 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S].2008.

篇(9)

第一步,出租方或承租方通過中介等渠道尋找合適的承租人或出租房源。

第二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步,將房屋租賃合同及相關材料到租賃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

第四步,領取房屋租賃證,繳納相關稅費。

房屋轉租基本流程

第一步,原承租人取得原出租人的書面同意,將其原出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再出租;

第二步,原承租人與承租人簽訂房屋轉租合同;

篇(10)

一、前言

2012年,我國從上海交通運輸業以及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改增試點工作,然后逐年擴大試點行業與地區。據財政部相關報道,2015年將繼續進一步擴大營改增力度,爭取將建筑及房地產業、銀行金融業等剩余營業稅相關行業全部納入營改增范圍。但是,從企業層面來說,營改增試點工作尚屬較為新鮮的事物,在實施時遇到一些非常規情形會變得非常困擾,如總―分型組織形式的公司,一般建筑類企業此種組織形式較多,各個分公司往往未辦理獨立的營業執照與稅務登記證,但總公司為了便于對各個分公司的考核,又把各個分公司作為單個的會計主體,獨立建賬與記賬,然后由總公司對各分公司的賬套進行合并,生成總的報表,總公司以合并后的財務數據為基礎進行總的納稅申報。針對上述會計核算方式,總公司在匯總申報納稅增值稅時,會出現一個分公司的銷項稅額被另一分公司的待抵扣進項稅額抵扣的情況,但對此類情形的會計處理方法在《企業會計準則》中缺乏明確的規定,本文擬對該情形的會計處理作一探討。

二、增值稅的相關特點

增值稅是以商品(或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在計算企業應納稅額時,銷項稅額應再扣除商品在以前生產(服務)環節已負擔的稅額,以避免重復征稅。從世界各國來看,一般都實行憑購貨(勞務)發票進行抵扣。按我國目前增值稅的規定,納稅人取得相應的增值稅抵扣憑證,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這樣,有時企業當期購進的貨物(或接受勞務)很多,在計算應納稅額時,會出現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的情況,根據稅法規定,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三、分公司之間抵扣其他分公司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內容與實質

一個總公司若下屬有眾多分公司,為了加強管理,分公司未注冊領取營業執照,因而也就沒有獨立的稅務登記證,所以各分公司不能獨立申報納稅。日常經營中總公司出于對各分公司的考核及各分公司對自身的管理需要,各分公司又均獨立建賬,月度終了,由總公司編制合并財務報表并匯總申報納稅,此種會計核算方式一般建筑類企業采用較多。建筑業營改增后,根據目前增值稅會計核算規范,若各分公司單獨核算每月應納增值稅稅額時,則均以當月自身增值稅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為基礎來進行計算,若當月某分公司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大于銷項稅額,則該分公司當月應納增值稅為零,進項大于銷項部份的差額可留待下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而若另一分公司當月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大于進項稅額,且無上月留抵稅額,則另一分公司當月應納增值稅稅額為銷項扣除進項后的差額部分。但從總公司的角度匯總計算每月應納增值稅稅額時,其值是當月所有分公司的增值稅銷項稅額累計數與進項稅額累計數之差,再減上月留抵稅額,而非各月每個分公司單獨計算的應納增值稅稅額的累計數,二者結果有時會不相等,即總公司通過國稅增值稅申報系統應申報繳納的增值稅稅額,會與合并后會計科目反映的應納稅額(即科目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中的貸方余額)不一致。下面通過一案例進行說明:

假設:A公司有B、C二分公司,B分公司20*4年11月當月的增值稅銷項稅額為10000元,進項稅額為8000元。C分公司當月的增值稅銷項稅額為8000元,進項稅額為9000元。二分公司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當月都進行了相應認證,且各分公司當月均沒有上月的留抵稅額,則當月增值稅相關科目的計算如表1所示:

由表1計算結果可見,A公司增值稅申報系統中應納數為1000,合并匯總后賬面反映的應納稅額(即科目: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的賬面貸方余額)為2000,二者出現不相等。究其實質是各分公司與總公司對各自增值稅的核算處理范圍不同,而增值稅會計科目的核算又具有特殊性所致。

四、可用的會計處理方法

仍運用上述例子

1、方法1

增設增值稅一明細科目: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分公司留抵稅額),用于核算分公司月末留待下月抵扣的進項稅,月末分公司有留抵稅額時:

借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分公司留抵稅額)

則上例中,B分公司月末時,應作分錄如下:

借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2000

貸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000

C分公司月末時,應作如下分錄:

借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1000

貸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分公司留抵稅額)

1000

這樣,當月增值稅相關的科目計算如表2:

由表2可見,月末,A公司科目: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的借貸平衡,會計賬面反映的應納增值稅(即科目: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的貸方余額)稅額,與A公司增值稅申報系統應納增值稅稅額相等,均為1000元。

2、方法2

每月各分公司入賬時,不應用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即分公司月終時不做轉出應交未交的增值稅分錄,月終由總公司根據合并匯總的科目: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的進項、銷項等的余額情況,做轉出應交未交的增值稅科目分錄:

借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這樣,上述例子中,當月增值稅相關的科目計算如表3:

因此,A公司合并匯總后的會計賬面反映的應納增值稅(即科目: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的貸方余額)稅額,與A公司增值稅申報系統應納增值稅稅額相等,均為1000元。

3、兩種處理方法的評析

方法一,在《企業會計準則》中規定的一般納稅人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的設置外,增設了一科目: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分公司留抵稅額)。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相應規定,當企業當月出現留抵稅額時,是不用做相應的增值稅分錄的。增設該科目后,當分公司月末有留抵稅額時,分公司的留抵稅額月末通過該科目結轉到科目: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的借方,這樣,總公司財會人員月末對增值稅便不用作相關的會計分錄處理,直接合并匯總便可,減輕了總部財會人員的工作量。所有增值稅的相關會計分錄都由各分公司獨自處理,使各分公司的增值稅賬務清晰直觀、獨立一體。同時,總公司在每月匯總申報增值稅稅額后,向各分公司內部托收或返回當月增值稅稅款時,只要查看各分公司當月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的科目余額便知,方便明了。

方法二,月末統一由總公司根據合并匯總后的相應科目余額做轉出應交未交的增值稅分錄,雖然從各分公司的角度看來,其對增值稅的會計處理不能視作完整的處理過程,但增值稅相應會計科目的設置與分錄的處理比較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五、結語

綜上分析,單獨建賬、匯總納稅的分公司之間抵扣其他分公司增值稅進項稅額的上述兩種會計處理法各有特點,相應公司應根據自身情況來作選擇,如分公司財務人員業務素質、總部財務人員的日常工作量等因素。同時,對增設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分公司留抵稅額)科目的會計處理方法,為妥當起見,應先向企業的主管國稅部門進行該會計處理方法的備案。此外,目前,建筑企業到外地施工應所交納的營業稅是向施工當地稅務局繳納的,建筑業營改增后,在外地施工的企業應交的增值稅會計處理方法應根據到時出臺的相應規定處理,本文探討的是在本地施工生產的分公司之間抵扣其他分公司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會計處理。

【參考文獻】

篇(11)

在稅法的教學內容中,增值稅出口退稅的計算部分一向是學生比較難以理解的部分,很多學生只能照葫蘆畫瓢,按照公式生套下來,卻并未理解該計算公式的含義,更不知該公式是如何導出的。由此帶來的后果是,該部分內容放下一段時間以后就忘記了,再要計算也就不會了。其實,要想真正掌握增值稅出口退稅的計算方法,關鍵是要注意兩點:一是正確理解五步法的內涵,明確每一步計算公式的由來,二是用簡潔的方法增強記憶。

首先應該明確國家的出口退稅政策是有三種不同的情況,即出口免稅并退稅、出口免稅但不退稅、出口不免稅也不退稅。實行免抵退的是針對享受出口免稅并退稅的生產企業的政策?!懊獾滞恕敝械摹懊狻笔侵干a企業的出口貨物在出口環節免征該企業的生產銷售環節的增值稅,“抵”是指用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所好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該予以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退”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在當月內應抵頂的進項稅額大于內銷的應納稅額時,對未抵頂完的部分由國家退還給出口的生產企業。

其次,應了解生產企業出口退稅計算的步驟。為了使學生對出口退稅的計算過程更好地記憶,目前一般在這部分的教學上采用五步法,即:

第一步,剔稅。由于企業的出口退稅率可能與其征稅率有差異,那么也就意味著在出口貨物所含的進項稅中有一部分是不予退稅的,即出口金額×(征稅率-退稅率),不予退稅的這部分進項稅額應從實際發生的進項稅中剔除,也就是說,第一步我們要計算的是出口貨物中不可以抵扣的進項稅。計算公式:

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X)=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第二步,抵稅。就是用出口的應退稅額去抵內銷的應納稅額。學生在這一步計算時往往感到比較費解,因此,需要教師深入解析這一步的原理,幫助學生理解計算公式的由來。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Y)=銷項稅額-(進項稅額-X)-上期留抵稅額

第三步,算尺度就是計算出口額與退稅率的積,它的含義是由于企業出口,國家給予企業最大限度的退稅額。計算公式:

免抵退稅額(Z)=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率

第四步,比較當應納稅額為負時,比較已計算出的尺度和應納稅額的絕對額之間的大小,從而確定實際應退稅額。比較過程:

當Y>0時,則應退稅額=0

當Y

當Y|Z|,則應退稅額= |Z|

第五步,倒擠。根據尺度與實際應退稅額,倒算出當期的免抵稅額。公式:

當期的免抵稅額=免抵退稅額-應退稅額

其計算的結果只有兩種,即:免抵稅額>0或=0

二、五步法所涉及的各項指標之間的關系

下面以數字來解析各指標之間的關系,可分以下六種情況進行假設,進而得出最后結果:

從上表的分析可以看出以下規律:

這意味著只有在A>0的情況下(即表中第1-3種情況),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中所含應該予以退還的進項稅額,才能部分或全部被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所抵掉,其中在AB的情況下,實際應退稅額均為0;只有在A

三、五步法計算公式不同角度的理解

(一)按照抵稅的定義來理解

第一、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的理解。在五步法計算公式中最難理解的是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即:

應納稅額=內銷銷項稅-[全部進項-(出口額×征稅率-出口額×退稅率)]-留抵稅額 …………(1)

其實公式(1)是由以下算式導出的:

因為,按照抵稅的定義:

應納稅額=內銷本期應納稅額(A)-應退稅額(B)-留抵……(2)

因為:B=出口可抵進項稅=出口全部進項-出口不可抵進項 =出口全部進項-(出口額×征稅率-出口額×退稅率)

所以:(2)式=(內銷貨物銷項稅-內銷進項稅)-出口可抵進項稅-留抵=內銷貨物銷項稅-內銷進項稅-出口額×退稅率-留抵 =內銷銷項稅-[(內銷進項+出口全部進項)-出口不可抵進項)]-留抵=內銷銷項稅-[全部進項-(出口額×征稅率-出口額×退稅率)]-留抵……(3)

第二、對其他步驟的理解。

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出口額×(征稅率-退稅率)

其實這一部分可以理解為出口貨物的進項稅轉出部分,由于退稅率和征稅率可能不同,且退稅率征稅率,因此,導致出口貨物的部分進項稅不能全部被抵扣,而由于(3)式紅色字的項計算的是全部進項稅(包括內銷的合出口的),即一部分不可抵的進項稅也算進去了,因此要做進項稅轉出處理。

根據第二個問題,各項指標之間的關系的分析,可以看出,之所以計算尺度,其目的就是要明確,在企業未被抵扣完的進項稅中,有多少是由于企業出口而導致國家應退給企業的。

對企業應納稅額和尺度進行比較的目的,是用來判斷國家最后應退給企業的稅額數。通過比較來分析企業應納稅額(C)(負值時)中由于出口而享受的退稅額被內銷的應納稅額抵掉的部分,或者如果完全未被抵掉,則其應納稅額(負值時)中由于出口而產生的退稅額所占的比例,從而確定最后退給企業的稅額。其實對企業應納稅額和尺度進行比較是有前提的,即當應納稅額(C)0,則國家不需要給企業退稅,也就不需要來判斷應退稅額的多少了。

計算免抵稅額實際上是一個倒算的過程,即,既然知道了國家應該退給企業的稅額,那么,在企業享受的免抵退稅額中,企業內銷的應納稅額有沒有被出口免抵退稅額中的一部分抵掉。如果企業免抵退稅額=應退稅額,則說明企業由內銷產生的應納稅額沒有被抵掉一分錢,如果免抵退稅額>應退稅額,說明二者的差額部分被內銷產生的應按稅額抵掉了,從而倒算出免抵稅額,即免抵稅額=免抵退稅額-應退稅額。

(二)將企業應納稅額看成是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與出口貨物的應納稅額之和

此時應納稅額=內銷應納稅額+出口應納稅額-上期留抵 =(內銷貨物銷項-內銷進項)+(出口貨物銷項-出口進項)-留抵……(4)

由于出口貨物免稅,則出口貨物銷項=0 (4)式=內銷貨物銷項稅-內銷進項稅+0-出口可抵進項稅-留抵 =內銷貨物銷項稅-內銷進項稅-出口可抵進項稅-留抵 =內銷貨物銷項稅-內銷進項稅-(出口全部進項-出口不可抵進項)-留抵

=內銷銷項-(內銷進項+出口全部進項-出口不可抵進項)-留抵 =內銷銷項稅-(全部進項-出口不可抵進項)-留抵

其他步驟的理解同第一種情況。

(三)將企業應納稅額看成是全部銷項稅減全部可抵扣的進項稅

此時應納稅額=全部銷項稅-全部可抵扣的進項稅-上期留抵=(內銷銷項稅+出口銷項稅)-全部可抵扣的進項稅-上期留抵

……(5)

由于出口貨物免稅,則出口貨物銷項=0

(5)式=(內銷銷項稅+0)-全部可抵扣的進項稅-上期留抵 =內銷銷項稅-(全部進項-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上期留抵其他步驟的理解同第一種情況。

(四)將因出口應退的稅額作為進項稅從銷項稅中抵扣

此時應納稅額=內銷應納稅額-出口貨物進項稅-上期留抵

=內銷銷項稅-內銷進項稅-出口可抵扣的進項稅-上期留抵

=內銷銷項稅-(全部進項稅-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上期留抵

其他步驟的理解同第一種情況

上述四種情況分別根據免抵退的定義(第一種)、應納稅額的構成(第二、第三種情況)以及將出口退稅看成是可以抵扣的進項稅來理解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角度不同,但都可以說通,每個人可以選擇一個自己認為更好理解的方式去理解出口退稅的計算。

四、出口退稅例析

為了分析出口退稅計算的來龍去脈,下面以一個案例來說明。

[例]某實行免抵退稅的企業2012年3月末留抵稅額4000元,4月發生下列業務:(1)購入甲材料20噸用于生產,價稅合計81900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2)購入乙材料16噸用于生產,價稅合計18720元,取得普通發票;(3)銷售自產A機器4臺,取得含稅價款150000元;(4)購買生產設備1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價款80000元,稅款13600元;(5)該企業將自產的3臺A機器出口,離岸價格合計15000美元,匯率1:7;(6)當期因管理不善丟失以前購入的包裝物一批,賬面成本20000元。假設增值稅退稅率15%,需要認證的發票都已通過認證,要求計算:(1)當期發生的增值稅進項稅額;(2)當期應轉出的進項稅額合計數;(3)當期增值稅的銷項稅額;(4)當期免抵退稅額;(5)當期該企業出口實際應退稅額;(6)當期該企業留到下期抵扣的稅額。

首先看計算步驟:

第一步:剔稅

(1)進項稅總和=81900/(1+17%)×17%+13600=25500(元)

(2)進項稅轉出=15000×7×(17%-15%)+20000×17%=2100+3400=5500(元)

則可抵扣進項稅=25500-5500=20000(元)

第二步:抵稅

(3)銷項稅150000÷(1+17%)×17%=21794.87(元)

(4)應納稅額=21794.87(銷項)-(25500-5500)(可抵扣進項)-4000(上期留抵)=-2205.13(元)

第三步:算尺度

(5)免抵退稅額15000×7×15%=15750(元)

第四步:比較

由于2205.13

第五步:倒擠

當期免抵稅額=15750-2205.13=13544.87,期末無留抵稅額。

根據前面的分析,在這五步計算中,其實學生難以理解的就是應納稅額的計算中(25500-5500)是怎么得來的。根據第一步的計算,25500是進項稅的總和,也就是用于生產出口產品和用來生產內銷產品的購進材料進項稅的總和。根據國家出口退稅政策,用于生產出口產品所耗用的購進材料的進項稅額是不能全部抵扣的,其中所適用征稅率與出口退稅率的差額與出口額的積的部分是不能退稅的,而用于生產內銷貨物所耗用的外購材料所支付的進項稅額是可以扣除的。但是由于已知條件中,我們只知道進項稅額的合計數,卻不知道其中用于內銷的和用于出口的各自所占的比例。因此,無法將全部進項稅進行分割。

由于有20000×17%進項稅需要轉出,則在補考出口退稅的情況下,可抵扣的進項稅為25500-20000×17%=22100(元),假設在22100元的進項稅中用于生產內銷貨物的購進材料的進項稅額為X;進一步,用于生產出口貨物的購進材料的進項稅額則為全部進項稅-內銷貨物可抵扣的進項稅,即:22100-X,在這些進項稅額中,由于適用稅率與出口退稅率之間的差異,使其有一部分不能全部被退回,即:15000×7×(17%-15%)。因此,

應納稅額=[內銷銷項稅-X]+(出口銷項稅-出口貨物可退的進項稅額)-留抵稅額

=[內銷貨物銷項稅-X]+0-[(22100-X)-15000×7×(17%-15%)]-留抵稅額

=21794.87-X-22100+X+2100-4000

=21794.87-22100+2100-4000

=-2205.13(元)

25500-5500是怎么來的呢,即上式 [內銷貨物銷項稅-X]+0-[(22100-X)-15000×7×(17%-15%)]-留抵稅額中的-X+0-[(22100-X)-15000×7×(17%-15%)]

=22100-2100

=20000(元)

上式中,已經從25500元中減去了3400元進項稅轉出的部分,如果沒有減,則22100元變成25500元,也就是在進項稅中加上了3400元,則在后面應該再扣除這3400元,被扣除的2100元也就變成了5500元了。

在這個案例中,實際上,如果不考慮內銷的應納稅額,則出口貨物應退的稅額為15000×7×15%=15750(元);也等于(22100-X)-15000×7×(17%-15%),則

(22100-X)-15000×7×(17%-15%)=15750

X=6350-2100

X=4250

當實行免抵退稅后,用出口貨物先抵了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內銷的有多少應納稅額呢?本期應該是:21794.87-X=21794.87-4250

=17544.13(元),但是由于有上期留抵稅額4000元,使得內銷的應納稅額變為17544.13-4000=13544.13(元),用出口應退的15750元去抵頂內銷的應納稅額13544.13元,結果內銷的應納稅額全部被抵掉,出口應退的稅額中尚剩余(15750-13544.13)元,這部分是由于出口產生的,因此,國家應予以退稅。

經過以上分析, 對實行免抵退辦法的出口退稅計算的來龍去脈就清楚了。在全部理解的情況下,請采用五步法,即剔稅、抵稅、算尺度、比較、倒擠五步來快速記憶,其目的是要抵稅。而為了抵稅,就必須把不能抵的剔掉,因此,剔稅是前提。在抵稅之后,需要將抵稅后的結果與由于出口產生的退稅額(也就是尺度)相比較,方能確定最后的實際退稅額,因此,這時必須算尺度了,然后進行比較,確定出實際退稅額。倒擠這一步不過是進一步分析一下當期的免抵稅額,本可以不算的。 上例中,實行免抵退稅,該企業共可享受15750(元), 現在經過計算已經知道,國家最后應退給企業的稅額為2205.13元, 這說明被內銷應納稅額抵掉了15750-2205.13

=13544.03(元),這樣倒算的過程,是根據前面的計算結果推算出來的。明白其中的道理后,再記憶就非常容易了。

五、對出口貨物含有免稅進口料件的出口退稅計算的理解

以上分析的內容為購進的貨物全部都是應稅貨物,但是在購進的貨物中含有免稅進口料件時,五步法的計算又有所變化。下面進一步研究在出口商品中既含有應稅原料,又含有免稅原料的情況下,對變形的計算公式如何理解的問題。

企業享受的出口退稅待遇的前提是,用來生產出口產品的外購原料是已稅原料,也就是說,只有在外購的原料是已經交過增值稅的,才可能享受出口退稅。因此,當用外購免稅進口料件生產產品后外銷的,對這部分產品所含的免稅進口料件是不能退稅的。其計算過程是:

在前述的步驟中,尺度,即免抵退稅額,等于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但是在出口貨物含有免稅進口料件的價值時,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中所含的免稅進口料件的價值就不能享受退稅,因此,這時公式1: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前述的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而在出口貨物含有免稅進口料件的價值時,可以享受出口退稅的貨物價值=(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計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應以這部分價值為基礎,因此,公式2: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在大多數教材中,公式3: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額的抵減額,免抵退稅額的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公式4: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的抵減額,其中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的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這兩個公式往往令學生十分費解,而如果用公式1和公式2,則相對好理解一些。

綜上,理解出口退稅免抵退辦法的計算,關鍵在于,第一,善于進行公式推導;第二,理解每個數字的含義;第三,能從不同的角度理解問題;第四,計算結束后,能進行反向分析。這些要點在學習稅法的其他計算部分的內容時也同樣適用。

參考文獻:

主站蜘蛛池模板: 国产一区二区三区播放| 国产精品原创巨作av| 亚洲欧美精品久久| 精精国产xxxx视频在线播放| 国产午夜无码片在线观看影院 | 啊~嗯~轻点~啊~用力村妇| 18禁无遮挡无码国产免费网站| 成人免费午夜视频| 久久久无码精品亚洲日韩按摩| 欧美色图亚洲激情| 免费国产成人高清视频网站| 美女范冰冰hdxxxx| 国产成人综合在线视频| 永久免费视频网站在线观看| 在线免费观看一区二区三区| v电影v亚洲v欧美v国产| 快点cao我要被cao烂了| 中文字幕免费在线观看动作大片| 校花主动掀开内裤给我玩| 伊人久久大香线蕉综合AV| 精品无码久久久久国产| 国产成人亚洲精品无码av大片| 95在线观看精品视频| 天天视频官网天天视频在线 | 精品人妻系列无码一区二区三区| 国产成人影院在线观看| 99久久99久久免费精品小说| 拍拍拍无挡视频免费观看1000| 亚洲中文字幕久久精品无码a | 杨幂被c原视频在线观看| 亚洲国产电影在线观看| 欧美视频在线网站| 亚洲精品一级片| 精品乱码一区内射人妻无码| 国产区精品视频| 麻豆91免费视频| 国产成人h片视频在线观看| 欧美激情成人网| 国产毛多水多高潮高清| 亚洲伊人久久大香线蕉结合| 国产精品久久国产精品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