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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剛設立時會計處理是選擇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是值得企業認真計算和衡量的一件事。人們通常認為,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重于一般納稅人,但實際并非盡然。假定一工業企業平均每月的銷售額為X,可抵扣的購進額為Y,則在一般納稅人情況下每月繳納增值稅為(X-Y)*17%,在小規模納稅人情況下每月繳納增值稅6%X,稅負相等時(X-Y)17%=6%X,求得無差別平衡點抵扣率Y=64.7%X.由此可知,當工業企業進項稅額大于銷項稅額的64.7%時,一般納稅人稅負輕于小規模納稅人,會計處理方法選擇一般納稅人合算;如果該企業銷項稅額遠大于進項稅額,也就是企業取得的進項稅額較少的情況下,一般納稅人稅負重于小規模納稅人,則會計處理方法選擇小規模納稅人合算。
2.企業投資方向及地點的籌劃
我國現行稅法對投資方向不同的企業制定了不同的稅收政策。如現行稅法規定:對糧食,食用植物油等適用13%的低稅率;直接從事植物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產的電力實行即征即退政策;部分新墻體材料產品按增值稅應納稅額減半征收。
投資者選擇地點時,也應該充分利用國家對某些特定地區的稅收優惠政策。例如保稅區內的生產企業從區外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購進原材料、零部件等加工成產品出口的,可按保稅區海關出具的出境備案清單,以及其他規定的憑證,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免、抵、退。
二、企業采購活動的增值稅籌劃
1.選擇恰當的購貨時間
通常企業采購應以原材料供應及時為原則,所以采購時間往往不確定,但市場是變化的,企業采購所支付的價格受到供求關系的影響,因此,選擇恰當的購貨時間對企業的納稅籌劃有很大幫助。籌劃時首先必須注意適應市場的供求關系,作為買方應該充分利用市場的供求關系為自身謀利益,在不耽誤正常生產條件下選擇供大于求的時候購貨,因為在供大于求的情況下,容易使企業自身實現逆轉型稅負轉嫁,即壓低產品的價格來轉嫁稅負。另外,在確定購貨時間時還應注意物價上漲指數,如果市場上出現通貨膨脹現象,而且無法在短時間內得以恢復,那么盡早購進才是上策。
2.合理選擇購貨對象
對于小規模納稅人來講,不實行抵扣制,購貨對象的選擇比較容易。因為從一般納稅人處購進貨物,進貨中所含的稅額肯定高于小規模納稅人。因此,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貨物比較劃算。
對于一般納稅人來講,購貨對象有以下三種選擇:第一,從一般納稅人處購進;第二,從可請主管稅務機關代開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貨物;第三,從不可請主管稅務機關代開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貨物。如果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銷售價格相同,應該選擇從一般納稅人處購進貨物,原因在于抵扣的稅額大。但是如果小規模納稅人的銷售價格比一般納稅人低,就需要企業進行計算選擇。
三、企業銷售活動的增值稅籌劃
1.選擇恰當的銷售方式
根據稅法規定,不同的銷售方式有不同的計征增值稅的規定。采用折扣銷售方式,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體現,以銷售額扣除折扣額后的余額為計稅金額,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不在同一張發票上體現,那么無論企業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將折扣額從銷售額中扣除;采用銷售折扣方式,折扣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扣除;采用銷售折讓方式,折讓額可以從銷售額中扣除;采用以舊換新和還本銷售方式,都應以全額為計稅金額;此外還有現銷和賒銷。在產品的銷售過程中,企業對銷售有自主選擇權,這為利用不同銷售方式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可能。
銷售方式的籌劃可以與銷售收入實現時間的籌劃來結合起來,因為產品銷售收入的實現時間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企業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早晚又為利用稅收屏蔽、減輕稅負提供了籌劃機會。
一、應該明確納稅籌劃的基本概念
在許多論文和專著中把“納稅籌劃”和“稅收籌劃”混為一談,有些大中院校的教材中也分不清《稅收會計》和《稅務會計》,似乎兩者都是講稅的,怎樣講都行。
其實二者是完全不同的兩個范疇,《稅收會計》中可以研究稅收籌劃問題,它是站在國家和地方稅收部門的立場上,研究企業可能采取的避稅方法與技巧,監督企業有無違法行為,盡可能多地完成稅收任務。可見,《稅收會計》中研究企業稅務籌劃是為了防止惡意避稅。
相反,企業納稅籌劃和企業《稅務會計》是站在企業的立場上。尋求在不違法的前提條件下盡量少地納稅或延期納稅的方法。
總之以上兩種關于“稅”的籌劃是不同的,主要區別如下:
(一)兩種籌劃的概念不同
納稅籌劃是納稅人依據所涉及的現行稅法,在遵守稅法。尊重稅法的前提條件下,運用納稅人的權利,根據稅法中的“允許”與“不允許”,“應該”與“不應該”以及“非不允許”,與“非不應該”的項目和內容等,進行減輕稅負的謀劃的對策。
稅收籌劃則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稅收籌劃是以稅收為對象的籌劃,包括稅收立法、各種稅收條例的確定;實施細則或補充條款的訂立或修訂,反避稅條款的制定等等,為稅收確定征稅依據。狹義的稅收籌劃是代表國家行使征稅職能的稅收機關,運用自己的權力,依據稅法中的“不允許”、“不應該”的項目、內容等進行旨在增加稅收的謀劃和對策。納稅籌劃屬于稅收管理的范疇。
(二)兩種籌劃的范圍不同
納稅籌劃是納稅人針對本企業涉稅事項進行謀劃和對策。籌劃范圍僅限于企業本身經濟活動所涉及的納稅事項。如企業在銷售貨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以及進口貨物而進行的增值稅納稅籌劃;企業在從事交通運輸、建筑工程、金融保險、郵電通信、文化體育等業務的情況下,而進行的營業稅的納稅籌劃等等。
稅收籌劃則是以稅收為對象的籌劃,它是國家以法律的形式規定征稅依據和范圍.例如,建立稅收制度,稅收結構。開征哪些稅種及稅率等等。
(三)兩種籌劃的主體不同
納稅籌劃的主體是納稅企業,因此,納稅籌劃是為納稅人服務的。
稅收籌劃的主體是稅收機關,它是代表國家行使征收稅款的權利的。
征納雙方都是權利主體。對于納稅人而言,稅負是強制性的。無償的和固定的,是經營中的一種費用。對于征稅機關來說。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內容。
總之,筆者以為,稅收籌劃是征稅主體的職責;納稅籌劃是納稅主體的研究課題。稅收籌劃和納稅籌劃是一對矛盾,它們并存于征納稅金的活動中,兩種籌劃的發展有利于促進現行稅制的改革和發展。
(四)兩種籌劃的目標不同
納稅籌劃的目標是節稅。節稅是納稅人在遵守現行稅收法規制度的前提下,當存在多種納稅方案時,納稅人以減輕稅負為目的,選擇稅負最低的方案。納稅籌劃所尋求的節稅應該在合法性、事先性、適應性、綜合性的原則上進行。
稅收籌劃的目標是增加稅收,它是從稅法的制定、完善,反避稅條款的制定等等開始籌劃。在稅收管制中制定和采取措施,以防偷稅漏稅。
筆者以為:稅收籌劃是國家宏觀經濟調控的手段之一,除了防止偷漏稅之外,還可以利用稅收優惠政策扶持某些產業的發展,國民經濟的發展本身也會帶來稅收的增長。
歸納以上四個不同點,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定義:納稅籌劃是指在法律規定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減少企業應交稅款的一種合法的經濟行為。這就是納稅籌劃的基本概念。
二、應該消除納稅籌劃的兩個誤區
如上所述,納稅籌劃是納稅人在國家稅法允許的范圍,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達到經濟利益最大化或延期納稅的目的。但是,在實際工作中,目前還存在著以下兩個誤區。需要消除之。
(一)認為納稅籌劃就是納稅人和稅務機關玩貓捉老鼠的游戲。就是納稅人費盡心機將稅負減到最少。為此,可以不擇手段。例如,沈陽黎明服裝公司通過與關聯公司和非關聯公司對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虛擬購銷業務,達到少繳增值稅的目的。這就是明顯的會計造假行為,并非納稅籌劃。再如.有些工業企業將產品銷售給小規模納稅人,則不按17%的稅率交納增值稅,而是按4%的小規模納稅人稅率計繳增值稅。這也屬于偷稅行為,并非納稅籌劃活動。
[關鍵詞]固定資產;會計核算;納稅籌劃
在各稅種內各要素彈性的大小決定了各稅種的稅負彈性,或者說某一稅種的稅負彈性是構成該稅種各要素的彈性的綜合體現。可見,稅負彈性越大,納稅籌劃越有必要。企業固定資產納稅籌劃涉及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關稅、房產稅、城建稅及教育附加費、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和契稅等稅種。因此,對固定資產進行納稅籌劃,可以更好地為企業節稅。
一、固定資產會計核算中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籌劃
企業可以利用稅法允許的會計政策選擇、使用年限和凈殘值的估計空間進行納稅籌劃,還可針對不同類別的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在稅法規定上的差異進行籌劃,獲取籌劃利益。
(一)折舊方法選擇的納稅籌劃
1法律依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2籌劃分析:(1)在比例稅率下,如果各年的所得稅稅率不變,選擇加速折舊法可把前期和潤推至后期實現,使企業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2)如果未來各年所得稅稅率呈上升趨勢,企業在籌劃時應根據折現率,比較稅率提高增加的稅負與延緩納稅收益的大小,做出最佳選擇。(3)在通貨膨脹的情況下,采用加速折舊法既可使企業縮短投資回收期,又可使企業加速折舊,從而取得延緩納稅的好處。(4)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因素,對不同折舊方法下獲得的不同資金時間價值收益和承擔不同的稅負水平進行比較,在合乎稅法規定的前提下,選擇能給企業帶來最大抵稅現值的折舊方法。
但是,加速折舊法并不是任何情況下都適用:(1)盈利企業應采用加速折舊法。(2)虧損企業不宜采用加速折舊法。(3)企業處于減免稅優惠期間,不宜采用加速折舊法。
但是某些學者則認為,利用加速折舊法進行稅收籌劃。在我國一般不具可操作性。
(二)折舊年限的納稅籌劃
1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規定:固定資產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為20年;(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5)電子設備。為3年。
2籌劃分析:一般說來,折舊年限取決于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而使用年限本身就是一個預計的經驗值,使得折舊年限容納了很多人為的成分,為納稅籌劃提供了可能性。縮短折舊年限(不低于法定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從而使前期會計利潤發生后移。
如把折舊年限從8年降到5年,在稅率穩定的情況下,所得稅的遞延交納,相當于向國家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盡管折舊期限的改變并不從數字上影響到企業所得稅稅負的總和,但考慮到資金的時間價值,顯然把折舊期限調為5年對企業更為有利。
但是當稅率變動時,延長折舊期限也可能減輕稅收負擔。若企業正享受優惠政策,如果該項固定資產為該企業第一個獲利年度購入,折舊年限為8年或5年,通過簡單的計算就可以看出,8年的折舊年限更利于企業減輕稅收負擔。
(三)凈殘值的納稅籌劃
1法律依據:我國企業會計制度并沒有明確規定預計凈殘值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凈殘值,固定資產的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由于情況特殊,需調整殘值比例的,應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2籌劃分析:當企業處于所得稅非減免稅時期,納稅人應根據資產(尤其是預計無形損耗大的固定資產)的特點,及時向稅務機關申請調低殘值比例。殘值比例調低后,折舊抵稅增加,這既維護了納稅人的權利,也能給納稅人帶來不可忽視的稅收利益。例1,某企業原值1000萬元的某電子設備,如果把殘值比例從5%調整到0(假設企業的所得稅稅率為25%,折舊年限為3年),那么,不考慮資金時間價值的情況下,折舊抵稅獲得的利益共增加1000×(5%-0)×25%=12.5(萬元)。
二、固定資產會計核算中增值稅的納稅籌劃
(一)購進固定資產的納稅籌劃
1法律依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或者自制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以下簡稱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以下簡稱細則)的有關規定,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籌劃分析: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轉型改革在全國開始實施,對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企業來說,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可以抵扣進項稅,但是要注意必須是企業2009年1月1日以后實際發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上注明的或者依據增值稅扣稅憑證計算的增值稅稅額,并且還要注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凈值×適用稅率。
增值稅納稅籌劃的兩個重要特征是納稅籌劃行為具有行為合法性和前瞻性。要保證籌劃行為具有合法性和前瞻性,納稅籌劃人員除了要精通法律,與稅務機關進行有效溝通外,還需要關注有關法規政策的變化。
(二)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納稅籌劃
1法律依據: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1)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2籌劃分析:(1)對于銷售2009年以后購買的固定資產按照一般貨物的方法征收增值稅,一般貨物的增值稅納稅籌劃方法都可以用。(2)銷售2009年以前購入的固定資產,依然使用老規定。(3)增值稅試點的企業對銷售本地區進入試點以前購買的固定資產,按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銷售進入試點以后購買的固定資產,則按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企業應該針對不同固定資產的具體情況,采取具體的納稅籌劃方案,使企業實現在合法條件下節稅的目的,實現企業利益的最大化。
三、固定資產會計核算中其他稅種的納稅籌劃
(一)固定資產會計核算中房產稅的納稅籌劃
1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三條“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第四條“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2籌劃分析:這里“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由于扣除比例1.2%沒有變動的余地,房產原值的大小直接決定房產稅的多少,因此合理減少房產原值可以減少房產稅。而中央空調、房產的附屬設施和配套設施等建筑物、土地使用權都是影響應稅房產原值的因素。若把除廠房、辦公用房外的建筑物建成露天的,并在賬簿中予以單獨記載,則可減少房產原值。將中央空調設備作單項固定資產入賬,可以不計入房產稅的計稅基礎,從而免于繳納房產稅。另外。企業應注意房產稅的稅收優惠,并加以利用。
(二)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籌劃
1法律依據: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20%時,免征土地增值稅,而且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最低稅率30%,最高稅率60%。
2籌劃分析:在會計核算中,企業可計算土地增值稅的起征點,根據相關法規來確定是否免征土地增值稅;還應注意各級稅率增收范圍的臨界點,衡量上級稅率與下級稅率對企業帶來的最大稅后收益,而不是盲目追求高價格或低稅率。所以,企業要結合上述不同規定,制訂科學合理的住房銷售方案,以有效減輕或免除稅負。
四、固定資產會計核算中納稅籌劃的其他建議
(一)創造條件充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我國現行稅法有許多優惠政策,對于符合優惠條件的企業一定要加以充分利用,不符合優惠條件但瀕臨優惠邊緣的企業可以創造條件,使企業符合優惠條件。如新《企業所得稅法》第28條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征收企業所得稅”。因此,對技術類企業來說,可以加大產品的高科技含量,以期獲得稅收優惠。對于中西部地區的企業來說,應當創造條件,爭取享受國家對西部開發的優惠政策。
(二)綜合考慮各個稅種的共同影響
由于各個稅種的相關性,某一稅種的計稅基礎降低,并不一定會帶來總稅負的減少,因此要把各個稅種的納稅因素綜合起來考慮。例如,廠房選址的不同(選擇市區和選擇縣城)不僅會影響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還對所得稅有影響。因為它們都可以計入管理費用,在所得稅前扣除,減少應稅所得額,從而影響所得稅。可以看出,只有綜合考慮各種變化抵銷后的總影響,才能做出正確決策。
(三)追求稅后收益最大化
固定資產納稅籌劃應服從和服務于企業戰略,籌劃時不僅要考慮稅收因素,還要考慮非稅收因素,籌劃的目的不是“稅負最輕”或“納稅最小”,而是追求稅后收益最大化,并以稅后收益最大化為原則協調兩個方面的均衡,即稅收成本和非稅收成本的均衡,以及稅收成本中的隱性稅收成本和顯性稅收成本的均衡。
1企業納稅籌劃的必要性及面臨的納稅籌劃問題
1.1企業納稅籌劃的必要性
(1)納稅籌劃是企業實現利潤最大化的必要措施之一。市場經濟是激烈競爭的經濟,經濟主體為了能夠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獲勝,在經濟社會中占有一席之地,必然采取各種合法措施來實現經濟利益的最大化。納稅籌劃就是實現經濟利益最大化的有力措施之一。隨著我國稅制的不斷完善,納稅支出已經成為企業的一項重要支出,如何優化納稅支出的納稅籌劃已成為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
(2)納稅籌劃是企業發展的需要。提起納稅籌劃,不少人認為納稅籌劃就是犧牲國家利益謀取企業私利,這是一種錯誤觀點。納稅籌劃是企業發展的需要,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依法納稅是每個企業承擔的責任和應盡的義務。有些企業為了減少本企業的負擔便打起了少繳稅的主意,但往往是事與愿違;有些企業又在不知不覺地多繳稅。這就使納稅籌劃逐漸獨立出來,并成為企業經濟活動中不可或缺的一種重要活動。
納稅籌劃是通過非違法的避稅行為和合法的節稅方案以及稅負轉嫁的方法達到盡可能減少納稅行為,從而達到少繳稅款的目的。也就是說,納稅籌劃是納稅人在熟知相關稅收法規的基礎上,在不違反國家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籌資活動、投資活動、經營活動的科學安排,運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達到規避或減輕稅負、最大化企業利益的行為。
企業利益最大化了,同時也就給國家帶來了應有的利益,兩者并不矛盾,是相互依存的兩個方面。沒有企業的利益,國家利益也會受到影響;同樣,企業不保證國家的利益也就沒有了長久生存、發展的空間。
(3)納稅籌劃要樹立守法意識和維護自身權利意識。納稅籌劃是企業合理、合法地對企業的納稅行為進行統籌規劃,以減少稅費支付,在不違反國家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運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最大化企業利益,與偷稅、騙稅、抗稅和欠稅有著本質的區別。
使企業樹立維護自身權利的意識。我國《稅收征管法》制定的目的是“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由此可見,企業的規劃在合法的情況下,是受國家法律、法規保護的正當權益。也就是說,無論從企業的角度講還是從國家、政府即征稅方的角度講進行納稅籌劃都有其必要性。稅法對不同地區的收受差異,使企業在減輕自身負擔的同時自動調節地區間的經濟結構,充分體現了國家稅收的經濟杠桿作用。
1.2目前納稅籌劃應關注的問題
納稅籌劃是在保證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的同時,保證企業的利益及企業的發展。在充分利用國家政策時,目前應重點關注以下方面的納稅籌劃問題。
(1)企業改革面臨的納稅籌劃問題。企業隨著改制的發展,將成為獨立的法人主體,原來企業內部單位的有償結算收入將按政策繳納各項稅費,這無形中就會增加企業的納稅額。
(2)技術改造納稅籌劃。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文件規定,凡在我國境內投資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其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從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購置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企業可以選擇有利于自身的技術改造方式和設備購置的順序來進行納稅籌劃。
(3)籌資方式的籌劃。從財務管理的角度上講,企業的籌資方式從性質上劃分為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兩種方式。籌資方式的不同會形成納稅上的差異,我們要在不破壞資本結構的前提下,選擇適應于企業自身的籌資方式。
2納稅籌劃方案
2.1增值稅中運輸收入繳納稅款的籌劃
由于承擔著運送供暖用煤等運輸業務,核算中存在著是否單獨經營的情況,如果將其納入增值稅混合銷售行為,會為企業帶來了一個籌劃空間。
如公司各單位年提供的外部運輸收入按3500萬元計算,購買汽車配件及發生的燃料費3100萬元。
(1)按非增值稅應稅項目計算繳納營業稅應發生稅費情況:
營業稅3500×3%=105萬元
城建稅105×7%=7.35萬元
教育費附加105×4%=4.2萬元
支付稅費合計116.55萬元
(2)按增值稅兼營行為處理發生稅費情況:
增值稅銷項稅額3500×17%=595萬元
增值稅進項稅額3100×17%=527萬元
城建稅(595-527)×7%=4.76萬元
教育費附加(595-527)×4%=2.72萬元
支付稅費合計75.48萬元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按兼營行為處理,企業少支付稅費41.07萬元,并且可以多抵扣稅款527萬元。
2.2所得稅的納稅籌劃空間
企業在年終預計年應納稅所得10.1萬元,年終決定向希望工程捐款0.1萬元。如不捐贈,企業所得稅率33%,稅后利潤6.77萬元;如果捐贈,企業所得稅率27%,稅后利潤7.3萬元;企業通過分析計算,這項捐贈給企業帶來0.5萬元的利潤。這里年終預計所得額就是經營中不確定的風險,企業在籌劃的同時要考慮化解各種風險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保證企業的利益。
2.3利用銀行貸款的納稅籌劃空間
企業擬購買10000萬元的設備,以增加贏利,對投資企業內部有兩種不同意見,是利用10年積累的資金購買設備還是向銀行貸款。財務部門提供了兩種方案的納稅對比分析:
(1)用10年積累的10000萬元購買設備,投資收益期為10年,每年平均贏利為2000萬元。
該廠平均每年納所得稅2000×33%=660萬元,10年共納所得稅6600萬元。
(2)貸款10000萬元購買設備,年平均贏利仍為2000萬元,年利息支出150萬元,扣除利息后,企業每年贏利1850萬元。
這樣企業每年納所得稅1850×33%=610.5萬元,10年共納所得稅6105萬元。
顯然,企業以貸款方式進行投資有許多好處,可以提前進行所需要的投資活動以獲取更多的利潤,可以減少企業承擔的資金風險,減輕稅負。
(3)處置報廢固定資產的納稅籌劃。企業2007年已報廢固定資產凈殘值1500萬元,對這些固定資產是整體出售還是拆除后出售進行了分析。拆除后處置預計收入1200萬元,拆除費用55萬元。
按相關政策,企業不將固定資產拆除,直接銷售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288號)文件規定,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屬于貨物的固定資產,暫免繳納增值稅。
3納稅籌劃的建議方案
3.1技術改造納稅籌劃設計方案
(1)技術改造納稅籌劃的設計思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字(1999)290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審核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013號]文件規定,凡在我國境內投資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其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從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購置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按照規定,企業每一年度投資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不得超過該企業當年比設備購置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稅額。如果當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稅額不足抵免時,未抵免的投資額可用以后年度企業比設備購置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稅額延續抵免,但延續抵免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2)建議方案。①當年“新增稅款”大于后購置設備尚未抵免的金額時,則當同一技術改造項目分年度購置設備時,在同一抵免年度內,對以前年度分年度購置的設備應分別計算抵免額,即“先購置設備先抵免,后購置設備后抵免”,不影響抵免額。②當年“新增稅款”小后購置設備尚未抵免的金額時,則當計算后購置設備的抵免額時,因為本年度應納稅額已經抵免了先購置設備的抵免額,故“新增稅款”就有可能不足抵免后購置設備的應抵免額。這種情況下就要先比較先后購置設備抵免額的大小和可抵免剩余年限,再選擇是抵免先購置設備還是后購置設備抵免額。
3.2籌資方式的籌劃設計方案;《稅法》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
從財務管理的角度上講,企業的籌資方式從性質上劃分為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兩種方式。籌資方式的不同會形成納稅上的差異,按《稅法》規定,債務利息可從所得稅前扣除,而股利支出在所得稅后支付。兩者的差異導致了負債和權益資本對企業稅收成本和企業價值的不同影響。
從納稅籌劃的角度看,企業適度采取負債籌資比權益性籌資優越得多,企業負債增加,納稅支出減少,每股收益增大,企業價值增加。因此,在提高生產能力籌集資金上可以采取向銀行借款、發行企業債券、企業間相互融資等進行籌資。股份制煤炭企業還可以采取盡量減少權益性資本所占的比例等方式進行納稅籌劃,但要注意資金結構的合理性。
建筑施工企業在國民經濟中占比重較大,所以在納稅籌劃研究上取得成果,對我國經濟發展,特別對是經濟全球化后越來越多的跨國企業帶來不少經濟效益。建筑施工企業業務特點是,其涉及的稅種較多,且每個稅種稅收特點征稅范圍不同。我們研究建筑施工企業納稅籌劃時更要全方位,關注到其業務活動范圍的變動。
一、納稅籌劃的定義
納稅籌劃是一種財務管理活動。它是對企業籌資、投資、經營等涉稅環節進行提前籌劃,目的是減少稅負,最終目的是達到企業利潤最大化。其一切活動的依據是我國現行稅法和其他相關法律。
二、納稅籌劃的特點
(一)合法性。合法性是納稅籌劃的本質特點,也是首要原則。強調這一點是由于實務中存在不違法卻不被政府提倡的行為,這一樣不滿足納稅籌劃的特點,不能稱之為有效籌劃。
(二)預見性。納稅籌劃發生在籌資、投資、經營活動之前,計劃和安排企業納稅規模和方式等。所以需要提前進行納稅籌劃,事后籌劃就是去了意義。
(三)籌劃方式多樣性。納稅中,不同稅種、納稅人、納稅內容、稅率、納稅時間、地區政策存在差異,這也是納稅籌劃方式多樣性的原因。
(四)收益不確定性。納稅籌劃具有超前性,但是不能有明確的計劃。
三、建筑施工企業涉稅情況分析
建筑施工企業的活動從承包、施工到完工交付,經營活動的主體是工程項目。由于不同資質的企業通過投標承包,建筑施工企業經常在異地施工、勞動用工活動性大、沒有統一定價。他的特殊行業性質決定了其建筑工程周期長,施工期間資金占用時間長。
建筑施工企業涉及的稅種包括:契稅、營業稅、印花稅、教育費附加、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城市建設維護稅等。其中籌劃空間比加大的稅種包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土地增值稅。
四、建筑施工企業分稅種的納稅籌劃
(一)營業稅
建筑施工企業主要繳納營業稅,它的征收不同于增值稅,可能會存在重復納稅。所以對建筑施工企業的納稅籌劃,我們要建立完善的會計處理制度,緊密安排計劃經營活動。也可以從訂立合同入手,利用稅率差節稅避稅。
(1)通過降低營業額的納稅籌劃。不論采取何種承包方式,施工方工程中所需原材料等價款計入營業額,需要繳納營業稅。如果能降低原材料等所需物資價款,建筑施工企業就能減輕稅負。最常見的方法是施工方與材料提供方建立長期合作關系,得到盡可能低的材料價款。通過這種方法取得的材料價款會比建設方直接在市場上購買的價款低很多。
(2)利用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進行的納稅籌劃。在工程結算方式選擇時,應盡量將確認時間推后。這樣的好處是,推遲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就能將資金更合理的利用起來。比如,收到預付款項時間一般較早,可能交易實質尚未形成,那推遲工程結算時間,對企業來說就能遞延營業稅稅款繳納。有利于企業達到企業利潤最大化。
(二)企業所得稅
(1)固定資產的納稅籌劃。由于建筑施工企業用到的大型機器設備較多,它的固定資產在總資產中占較大比例,所以對固定資產進行納稅籌劃是其納稅籌劃的重點。固定資產的最終去向是將其資本化,研究時主要從折舊的幾個方面入手。因為折舊最終計入成本,直接影響利潤。
固定資產凈殘值也會影響稅負。我們進行納稅籌劃時,應考慮減少凈殘值,這樣就能更多的計入成本,降低應納稅所得額,減輕稅負。
(2)存貨計價方式的納稅籌劃。存貨計價方法一般包括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和個別計價法等,企業存貨計價方式的選擇一般以商品價格為依據。當通貨膨脹,材料價格上漲時,采用后進先出法,這樣,產品生產成本加大,應納稅所得額減少,從而減輕稅負。當通貨緊縮時,材料價格下降,企業選擇先進先出法稅負最低。因為這樣能加大產品生產成本,降低應納稅所得額,減輕稅負。在通貨膨脹中采用不同存貨計價方式,企業的稅負從后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先進先出法依次降低。所以,在適當的時候選擇不同的存貨計價方式,是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重要思路。
(三)土地增值稅
建筑施工企業簽訂建房項目,將房屋建成后,若直接銷售就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為了節約稅金,建筑施工企業可以與確定購買方的前提下,與購買方簽署代建合同。那建筑施工企業的行為就是代建,是代替購買方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代建行為而取得的勞務收入屬于“建筑業”,按3%繳納營業稅。其稅率明顯低于土地增值稅,稅負得以降低。
(四)增值稅
增值稅納稅籌劃空間大,比如可以利用運輸費用進行納稅籌劃,或者利用供應商選擇、稅收優惠政策和銷售折扣方式。
五、建筑施工企業納稅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一)建立良好的風險預警機制。企業的經營環境復雜多變,常會發生預料外的狀況,風險隨時可能發生。作為經營者,要有正確面對風險的心態。要做好風險防范和預警方案,在出現問題時,能夠積極應對,盡可能減少因為風險造成的損失。如果企業在核算安裝工程營業額時不將設備價款扣除,就沒有充分利用稅收優惠造成多納稅。由此可見,企業的一些會計處理方法,對稅收政策的解讀都影響著納稅籌劃,由此帶來的風險又直接影響企業利潤。所以進行納稅籌劃時,應考慮到各個方面的影響因素,以提高企業經營利潤、達到企業價值最大化為目的。這樣才能降低經營風險。
(二)保持籌劃方案適度的靈活性和可操作性。如果籌劃方案只注重眼前利益,沒考慮到長遠發展趨勢,就會使納稅籌劃失去其原應有的效用。所以要把握稅收政策的發展和趨勢。當政策改變時,我們能及時做出應對,改變原有方案,才能減少損失。
納稅籌劃還要求可操作性。納稅籌劃不是一個專門部門的職責,它貫穿在生產經營各個階段。當稅務人員計劃安排好方案后,要求每個部門齊力配合。所以,方案要簡單易懂便于操作,還要求考慮機會成本。不能單純為了籌劃納稅而影響正常的生產經營。所以制定操作性強的籌劃方案,即節稅又不會產生大量人力物力耗費。(作者單位:河南財經政法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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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作為納稅主體,為實現稅后利潤的最大化,總是希望盡可能減輕稅負。目前,企業更多的做法是盡量減少稅款的絕對額,卻往往忽視由于遞延納稅而產生的稅款的貨幣時間價值。如果能推遲納稅,那么“節省”下來的稅款如再用于投資則可以獲得更多的收益,相對提高了企業的資金利用率。因此,遞延納稅應該是企業追求的僅次于節稅的又一重要籌劃目標。
1遞延納稅籌劃的概述
1.1遞延納稅籌劃的概念
遞延納稅籌劃是指根據稅法中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期限,結合企業實際銷售業務發生的特點,通過一系列的方法,實現延期繳納稅款的籌劃。
1.2遞延納稅籌劃的意義
(1)有利于企業減少籌資成本
當企業需要運營資金的時候,雖然可以通過融資解決,但是任何融資形式都是有成本的,都需要支付一定的融資利息。由于遞延納稅是在合法的前提下實現的,因此無須受到任何懲罰,遞延納稅等于是向國家獲得一筆無息貸款,減少了融資成本。
(2)有利于企業抓住投資機會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之間競爭非常激烈,好的投資機會可能稍縱即逝,只有適時地把握住投資機會的企業,才能夠在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然而財務管理論文,當機會來臨的時候,如果缺乏投資資金,就只能眼看著機會溜走。盡管可以通過融資來解決,而任何的融資方式又都需要一定的周期,機會卻不等人。這種情況下,遞延納稅有利于解決企業資金緊張的問題。
(3)有利于解決企業資金周轉的需要
任何企業保持通暢的現金流是非常重要的,可以確保企業周轉資金充裕。如果企業資金周轉困難,企業就難以為繼,加大經營風險。若是能夠實現遞延納稅,就可以解決或緩解企業資金周轉方面的燃眉之急。
2.遞延納稅籌劃策略
2.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相關規定
不同的結算方式與納稅人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具有直接的關系。企業的結算方式主要有直接收款、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賒銷、分期收款、預收貨款等方式。上述方式中,稅法對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規定不同。采取直接收款方式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銷售額或取得索取銷售額的憑據,并將提貨單交給買方的當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采取賒銷和分期付款的方式,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當天;采取預收貨款方式,為貨物發出的當天;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銷售的代銷清單的當天。
2.2 巧用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從上述規定中可以看出,不同的銷售方式企業的計稅時間也不同。因此,合理和巧妙的運用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可以達到為企業節稅的目的。那么,如何選擇有利結算方式來推遲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呢?其實籌劃應從訂立合同的環節開始。
在實際中,企業簽訂的銷售合同大多是統一格式、統一摘要在賬面上提取稅金。借記:應收賬款等;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但在實際中,企業往往不是在發出貨物的同時就收取全部貨款,那么,如果企業與對方企業簽訂的是“賒銷合同或分期收款發出商品銷售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確標注具體還款日期,那么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就是雙方合同約定的時間了。也就是說,什么時候繳稅的主動權是掌握在企業自己手里的,合同怎樣約定,稅就什么時間計提。發出商品時,會計根據合同收款約定日期記賬時,借記:分期收款發出商品或發出商品;貸記:庫存商品,并將銷售額及銷項稅記入備查簿。同時,借記: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需要補充說明的是,企業在實際工作中,收款時間可能未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去履行。假如提前收到貨款,按照稅法規定,應提前確立銷售計稅。假如拖后收取貨款,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收款時間確立銷售計稅。
如果企業的產品銷售對象是商業企業,也可以與對方企業簽訂“代銷合同”。 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企業根據其實際收到的代銷清單分期計算銷項稅額,從而延緩納稅。設立銷售公司的企業也適用此方法。當發出商品時,借記:發出商品,貸記:庫存商品;收到商的代銷清單時,企業以合同約定的銷售價格記賬,借記: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財務管理論文,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及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支付代銷手續費時,借記:銷售費用,貸記:銀行存款。
2.3納稅籌劃案例
我們來看下面的例子。大慶某豆制品深加工公司專業生產豆奶粉,公司為了開拓上海市場,于2009年在上海成立一銷售公司,專門銷售大慶總公司的產品。大慶總公司將產品先發往上海后,再由上海銷售公司對外銷售。可是因為公司自己內部機構之間做業務是沒有合同的,每次總公司向上海發貨時,大慶總公司都要確立銷售計稅。
這種做法造成企業總是提前繳稅,這也是目前企業普遍存在的問題,認為公司內部機構之間沒必要簽什么合同。結果這就給稅務機關提供了認定空間——發貨時繳稅。但是當大慶總公司向上海銷售公司發貨時,還不知道上海銷售公司能不能將貨賣出去,就提前將稅交了,就有些不妥。而這就是不簽合同造成的后果。
如果大慶總公司與上海銷售公司簽訂代銷合同,這樣就可以待上海銷售公司銷售商品后且給大慶總公司提供銷售清單時,大慶總公司才做銷售計稅。
3 結論
遞延納稅雖不能減少應納稅實際數額,但有利于企業的資金周轉,還可使納稅人享受通貨膨脹帶來的好處。稅收遞延的途徑很多,納稅人可充分利用稅法的相關規定,積極創造自身條件,在遵守法律規范的前提下巧妙地規劃投資,用好、用足國家各項稅收政策,享受應得的稅收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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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增值稅轉型;固定資產;稅收籌劃
稅收籌劃工作作為納稅人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根據稅收政策的導向作用,實現選擇利潤最大化的納稅方案的一種企業規劃行為。增值稅作為商品流通過程中位計算增值額度而征收的稅種,在推行過程中,增值稅堅持以扣除項目建設或者采購過程中的固定資產的處理方式作為主要標準進行征收。增值稅可以分為生產型增值稅、消費型增值稅以及收入型增值稅三種類型。當增值稅由生產環節轉化為消費環節之后,一般就進入了納稅環節。在此基礎之上,對于一般納稅人購進固定資產的過程通過稅收籌劃,現實有效降低稅負,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
一、增值稅轉型的主要目的
增值稅的轉型工作主要是實現生產環節向消費環節增值稅的直接轉變工作。為了提升我國增值稅管理制度的完善工作,推動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我國推行了新的增值稅管理條例,決定從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增值稅的轉型改革工作。整個轉型改革的重點環節,集中于消除生產型增值稅征收過程中的重復征稅因素,通過有效手段降低企業在設備采購和投資過程中的稅收負擔,有利于推動國內投資,擴大內需的發展,有利于提升企業的技術能力,推動產業結構的調整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對于提升我國企業的綜合競爭能力以及抗風險能力有著重要的作用,改善了金融危機之后不利的國際競爭環境的影響,實現了國家稅收體系的科學合理化改革的目標。
二、增值稅轉型改革的具體內容
(1)從2009年1月1日之后,全國所有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購進或者采購固定資產的過程中,當存在進項稅額時,可以進行相關的稅款抵扣政策,主要的規定有:一是除了規定的非應稅項目不得進行稅款抵扣之外,包括混用機器設備在內的大多數設備,可以進行相關的抵扣工作;二是在建工程的不動產不能計入抵扣進項稅款的工作;三是在購進小汽車、摩托車以及游艇等不動產時,如果是應征消費稅的環節,則不能抵扣進項稅。但是如果是外購后進行銷售,則屬于普通商品,可以進行進項稅款的抵扣工作;四是對于企業新購置的設備而言,所包含的進項稅款采用規范的直接扣除方法進行實施,即就是通過納稅人當年采購的固定資產的進項稅款為基礎,可以對應繳納的增值稅進行抵扣,當出現抵扣不完的情況時,可以轉賬給以后年度使用;五是對于固定資產的定義,是指在使用期限超過12個月以上的機械、運輸工具、機器以及其他生產環節所必須的設備、儀器等。同時,也取消了單價超過2000元的限制條件。(2)對于中小型納稅人,不再分設工業和商業兩種征收稅率,而采用統一的3%新稅率。(3)取消在進口設備方面的增值稅補貼政策,以及外資企業的進口設備增值退稅政策,實行統一的增值稅管理政策。
三、增值稅轉型后固定資產的納稅籌劃細節
在上述的國家規定中,固定資產的進項稅款具有直接抵扣性的特點,在固定資產購置中,購進的專用型和混用型設備具有一定的差異性,同時,由于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的納稅標準呈現差異性,因此,從客觀上為固定資產采購過程中的稅收籌劃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可能性。(1)選擇合適方式進項稅款抵扣的籌劃。當選擇進項稅額抵扣之后,企業的進項稅額能夠納入到固定資產之中,在計算企業的所得稅時,可以實現多提折舊的效果,但是這不意味著只要放棄抵扣,就能實現少交稅款的目的。例如,某公司2014年的設備采用投入為400萬元,進項稅額為68萬元,1月份銷項稅額為135萬元,固定資產以外的貨物采購進項稅額為53萬元。購進的設備折舊時間為5年,采用直接折舊法金算,凈殘值為0。企業的年盈利為134萬元,所得稅征收率為25%,具體的籌劃分析有:方案一:不放棄進項稅抵扣政策。第一年增值稅=1356853=14(萬元)(不考慮當年112月之間以及第2到5年的增值稅變化情況)15年企業應交的所得稅=13525%5=168.75(萬元)15年總稅負=14+168.75=182.75(萬元)方案二:放棄進項稅稅額抵扣政策。在放棄進項稅款抵扣權利之后,將68萬的進項稅款納入到企業的固定資產之中,根據直線法每年可多提折舊=685=13.6(萬元),每年企業利潤=13513.6=121.4(萬元)15年企業的所得稅總額=121.425%5=151.75(萬元)五年總稅為151.75+82=233.75(萬元)可見放棄進項稅款抵扣工作比不放棄進項稅款抵扣工作,需要多繳納233.75182.75=51(萬元),顯然不放棄進項稅抵扣政策更為劃算,所以企業少交的所得稅好處遠低于抵扣增值稅的好處。因此,在企業購進固定資產的過程時,盡量使用增值稅發票,不放棄抵扣進項稅款。(2)對采購對象的籌劃。在現行的增值稅管理中,增值稅的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在增值稅的征收方面,稅率分別為17%和3%。因此,企業在向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采用的過程中,由于稅率不同,進項抵扣的金額和比例也隨之不同。在采購價格相同的情況下,顯然向小規模納稅人采購要比向一般納稅人采購的進項稅抵扣要少得多。但是,由于通過一般納稅人進行采購,增值稅發票為17%,因此價格相對而言也會更高。因此,對于兩者的分析就不能通過簡單的抵扣情況進行分析,有必要通過結算方式以及資金流量進行分析。例如,某企業準備采購一臺新設備,向一般納稅人采購時,不含稅價格為30萬元,增值稅率為17%;向小規模納稅人采購時,不含稅價格為24萬元,增值稅率為3%。具體的籌劃分析如下:向一般納稅人進行采購時,進項稅抵扣=3017%=5.1(萬元);向小規模納稅人采購時,可抵扣243%=0.72(萬元)。一般的觀點認為,一般納稅人的進項稅要比小規模納稅人多繳5.10.72=4.38(萬元)。在一次性付款提貨的過程中,由于小規模納稅人的價格要便宜6萬元,因此,現金流量節約1.62萬元,所以,從現金流出量分析,應該采用小規模納稅人采購。總之,在新增稅條例推行之后,能夠為納稅人的增值稅籌劃提供控制了措施。納稅人應該認真閱讀相關政策,根據企業的實際需求,選取科學的納稅籌劃方案,實現利益最大化。但是在稅收籌劃的過程中,要堅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分析,避免出現偷稅漏稅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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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優惠的本質是國家的稅式支出,是為了取得未來更大的經濟收益而支付的機會成本。國家制定稅收優惠政策,不會“無的放矢”,大多是從扶持特定行業或發展特定區域的角度考慮。稅收優惠使納稅人享受了稅收利益,但并不等于納稅人可以自然得到投資回報,因為許多稅收優惠政策與納稅人的投資風險并存,對某些企業而言,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不能得到實質性優惠,獲得稅收優惠待遇反倒會成為“燙手的山芋”,爭取之間需要企業籌劃思量。
案例1:天澤化肥廠以生產合成氨、氮肥、磷肥等無機化肥產品為主,由于化肥市場競爭比較激烈,天澤化肥廠2011年擴大生產經營規模,成立了一個有機肥生產車間,利用尾菜、秸稈等天然有機物和氮、磷、鉀等無機肥料原料生產符合有機―無機復混肥料GB1887-2002標準的有機肥產品,2011年天澤化肥廠購進無煙煤等原材料2100萬元,進項稅額357萬元,其中40%用于生產有機肥產品,收購尾菜、秸稈買價40萬元,運費10萬元,2011年無機化肥銷售額3500萬元,增值稅稅率為13%,有機化肥銷售額1050萬元,符合免征增值稅的條件。
方案一:有機肥產品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應納增值稅=3500×13%-2100×17%×60%=240.8萬元;方案二:放棄有機肥產品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應納增值稅=3500×13%+1050×13%-2100×17%-40×13%-10×7%=228.6萬元,可見,天澤化肥廠放棄免稅權,2011年可以少納增值稅12.2萬。
由于天澤化肥廠生產的有機肥產品利潤率很低,投入的無機物原料增值稅稅率17%,放棄免稅權,化肥增值稅稅率13%,在產品增值率較低的情況下形成了4%的“稅收漏斗”;另外,生產有機肥產品投入的尾菜、秸稈屬于免稅農產品,允許按照收購發票上注明的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扣除,收購免稅農產品的運費,允許按7%的扣除率計算抵扣,也降低了企業的增值稅稅負。
根據財稅[2007]127號文件的規定,銷售免征增值稅貨物的納稅人可以放棄免稅權,放棄免稅后,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稅。天澤化肥廠應測算最近3年有機肥產品的銷售額、成本費用、利潤率等指標,綜合考慮放棄免稅權的3年內是否能夠獲得“稅收漏斗”收益,同時應積極改進有機肥產品的工藝和生產技術,提高產品利潤率,使有機肥產品創造增值額的同時,享受免稅優惠,這才是企業持續發展之道。
二、只要符合稅收優惠條件就有資格享受優惠待遇
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繁雜,納稅人申請享受某些稅收優惠待遇,必須經過資格認定,或者按照要求進行核算,報送相關資料,向稅務機關報批或備案,否則即使符合稅收優惠的條件,也沒有資格享受優惠待遇。例如,居民企業轉讓專利技術、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植物新品種、生物醫藥新品種等技術轉讓所得,所得額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雙方應簽訂技術轉讓合同,并且境內的技術轉讓須經省級以上(含省級)科技部門認定登記,跨境的技術轉讓須經省級以上(含省級)商務部門認定登記,涉及財政經費支持的技術轉讓,須經省級以上(含省級)科技部門審批。如果上述技術轉讓行為未經相關政府部門審批或認定登記,企業就沒有資格享受技術轉讓所得的優惠政策。
三、爭取享受稅收優惠待遇是財務部門的職責
許多企業負責人認為,稅收問題主要集中在會計和財務環節,為企業積極爭取稅收優惠待遇就是財務部門的職責。事實上,企業財務人員所從事的工作,主要是一些事后核算的經濟業務,納稅義務往往在企業生產經營環節就已經發生,籌劃應重點關注投資、生產經營等業務流程,企業是否符合享受稅收優惠的條件,不僅要求財務部門分開核算,報送相關資料,通過相關部門的資格審查和認定,而且需要得到其他業務部門的協同配合,從業務流程的角度進行籌劃,才可能使企業爭取到稅收優惠待遇。
案例2:河北潤成水泥制造有限公司2011年6月成立,公司生產的水泥原料中,含有煤矸石、爐渣及糖慮泥等成分。目前公司生產的主要產品有復合32.5水泥、普硅32.5R水泥等,財務部門對不同產品分別核算,2011年8月經測算,公司生產的復合32.5水泥資源產品投入比例28.5%,普硅32.5R水泥資源產品投入比例為12.1%,均未達到規定的30%,不能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稅優惠政策,財務部門將上述情況向公司管理層進行了匯報,引起領導高度重視,公司聘請了一位稅務專家,會同技術部門和財務部門的相關人員參與籌劃,找到了問題的癥結所在。
由于公司技術人員的稅收意識比較淡薄,生產過程中只關注產量、品質等技術指標,未考慮稅收優惠政策的影響,使公司生產的復合32.5水泥不符合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的指標。經過1個多月的技術攻關,公司改進了生產工藝,復合32.5水泥資源產品投入比例達到32.7%,2011年12月被河北經貿委認定為資源綜合利用產品,2012年1月經過資源綜合利用辦公室的認證,取得了證書,從2012年起,開始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稅優惠政策和綜合利用資源減計收入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四、曲解稅收優惠條款,忽視涉稅風險
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發展生產是納稅人的愿望,通過籌劃使企業的生產和經營活動符合稅收優惠條件,也是稅務籌劃倡導的基本方法,但不能曲解稅收優惠條款,為了籌劃而籌劃,忽視涉稅風險。
例如,通過企業分立或分解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數、資產總額可以使企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條件,從表面上看,企業拆分后適用的稅率較低,獲得了節稅收益,但不能忽視的是企業拆分必然帶來經營成本和管理成本上升,影響企業的形象和承擔責任的能力,拆分的直接和間接成本較高,需要企業慎重考慮。
企業所得稅法中保留了部分對民族自治地區、西部地區、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等區域優惠政策,企業設立時應盡量選擇在稅收優惠地區注冊,對于已經成立的企業,如果具備了其他享受稅收優惠的條件,只是注冊地點不在稅收優惠地區,應考慮是否搬遷,這種籌劃方法有失偏頗。所得稅的區域優惠政策,是為了適應國家在特定時期經濟發展戰略而制定的,具有一定的時效性,超過一定時間區域稅收優惠政策可能就會廢止,選擇注冊地或搬遷僅僅為了享受區域優惠政策,不利于企業的持續發展。
由于國家對需要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企業設立后應根據自身條件,盡量向《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靠攏,爭取得到相關部門的認定等,由于企業所得稅法對享受高新技術企業優惠限定的條件很嚴格,必須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同時符合六方面的條件,履行相關認定程序,并接受相關部門的抽查和復審,大部分企業很難將自身改造成高科技企業,上述方法理論上可行,缺乏可操作性。
五、對稅收優惠政策缺乏系統了解,盲目籌劃
利用稅收優惠進行籌劃,首先需要對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有一個全面、系統的把握。有些財務人員為了給企業創造節稅空間,熟悉稅法條文,認為利用稅收優惠進行籌劃比較簡單,忽視籌劃細節,結果弄巧成拙,增加了企業的納稅成本和涉稅風險。
案例3:慈濟中醫院創辦于2010年,為“營利性醫療機構”,2011年6月12日,稅務機關對醫院進行納稅檢查發現,該醫院2010年度實現營業收入324萬元,除了個人所得稅外,其他稅種均未申報納稅,據此,稅務機關對中醫院2010年度取得醫療服務收入未申報納稅的行為,補征營業稅及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加收滯納金,并處于0.5倍罰款。
對稅務機關的處理決定,中醫院的財務主管認為,根據財稅[2000]42號文件規定,對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醫療衛生條件的,自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3年內對其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免征營業稅,對其自產自用的制劑免征增值稅,對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車船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和車船稅,3年免稅期滿后恢復征稅。財務主管認為,中醫院在免稅期內,不需要繳納各項稅收。根據稅收征管法的相關規定,納稅人享受減免稅的,應及時向稅務機關報批或備案,在減免稅期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否則不得享受減免稅待遇。
六、濫用稅收優惠,甚至不惜偷稅漏稅
目前我國的納稅人中100%都想少繳稅,利用稅收優惠條款獲得節稅收益,本身無可厚非。由于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涉及多個稅種,優惠方式靈活多樣,惠及的行業較多,一些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納稅意識不強,過分追求利益,無視稅法的尊嚴,利用稅收優惠條款的漏洞“打球”,甚至不惜偷稅漏稅。
案例4:合肥某私營企業2010年底進行盤庫檢查,發現一批零配件和包裝物因設備更新換代和產品外包裝更換,已經屬于不需用物品,賬面價值64萬元(不含增值稅),總經理同意盡快將這批存貨變賣。田某認為這些貨物購進時間較長,外觀陳舊,如果按正常銷售應繳納17%的增值稅,如果按銷售舊貨處理,可以按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雖然這些貨物不符合稅法對“舊貨”的界定,只要稅務檢查人員不過問,少交的稅款很難被發現。田某的想法得到總經理的認可,2010年12月29日,企業將這批貨物變賣,獲得價款51萬元,財務部門按照銷售舊貨申報繳納增值稅0.98萬元(51÷1.04×4%×50%),2011年6月13日,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在增值稅納稅檢查過程中發現了這個問題,通過對企業的賬面審核、倉庫資料核對,確認這批貨物沒有使用過,不能按銷售舊貨處理,要求公司補繳增值稅6.43萬元(51÷1.17×17%-0.98),加收滯納金,并處以1倍罰款。
稅法所指的舊貨,是指進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價值的貨物(含舊汽車、舊摩托車和舊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過的物品。企業的這批貨物實質上是未經使用的新商品,并沒有進入二次流通環節,不能依據購買時間和陳舊形態判定為舊貨,應該按照17%的稅率繳納增值稅。田某為了使企業享受按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的優惠政策,違背稅務籌劃的基本原則,使企業因偷稅漏稅被查處,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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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根據相關數據,自從2014年6月1日國家將電信企業納入“營改增”范圍后,2014年下半年電信企業繳稅減少81萬元,稅負減少約14% 。H公司2014年7月的應交增值稅額為598萬元,同比減少13萬元,預計2015年下半年少繳納稅款360萬元,實現稅款降低10.02%.中移動集團H公司作為中移動集團地市級分公司,面臨與過去繳納營業稅時完全不同的管理方式和業務流程的變革和挑戰。從財務的角度出發,“營改增”對公司的稅負影響尤為重大。
本論文希望通過對政策的解讀、分析和研究,運用適當有用的稅收籌劃技術,希望得出實際有效的稅收籌劃方案,從而達到為集團公司合理節稅、合理納稅的目的;也希望為其他地市分公司提供借鑒作用,有利于推動全集團“營改增”工作順利開展;同時也為國家推行的“營改增”稅制改革提供了寶貴的實踐經驗,有助于進一步完善相關稅收政策和法規條例。
二、中移動H公司“營改增”后可更新稅收籌劃方案
(一)調整積分商城的管理戰略
依據“營改增”政策:贈送第三方的外購的營業稅服務,不屬于增值稅的增稅范圍,不會增加增值稅的負擔,只交營業稅。
1、具體籌劃戰術
經過調查發現,現在積分商城上面贈送的東西大部分是實物。但是,贈送實物就要視同銷售,會增加增值稅的負擔。建議:
①把贈送面包,飲料等實體性的食品,盡量轉換為贈送對應的餐飲券。這樣,送出去的東西在實質上是一樣的,但是送的餐飲券等屬于營業稅服務,就不會增加中移動H公司的增值稅負擔。
②商城內保留的實體禮品,可以通過“積分+現金”的模式兌換。比如,原來需要2000積分兌換的禮品 X,現需要1500積分加800元現金方可兌換。這樣雖然仍觸及視同銷售,但增加了公司現金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繳納稅負的壓力。
2、效果評估
優點:把贈送實際物品轉換為贈送第三方外購的營業稅服務,這樣不僅對中移動贈送的成本并沒有什么影響,而且與此同時,還減少了由于視同銷售帶來的增值稅的負擔,讓中移動H公司不需多交增值稅,達到有效地規避不必要的稅款的目的。
例如:中移動H公司積分商城在過去的3個月里面,贈送實物所花費的成本如表2-1所示,則:
每個月贈送的實物成本的平均值=3366540=1122180(元) ;
每個月節約的銷項稅的平均值=244577.693=81525.9(元);
每年可以節約的銷項稅=81525.9*12=978310.8(元)
由此可見,在假設把50%的贈送實物轉換為對應的代金券的前提下,通過本方案的稅收籌劃以后,每年可以幫助中移動H公司節約稅款大約為100萬。如果轉換更多的實體性物品,則可以節約更多的銷項稅額。
缺點:由于贈送的實際對象不同,把贈送的實際物品轉換為代金券等時,就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如:贈送的對象是家庭主婦等消費人群的時候,她們更愿意兌換的肯定是油、鹽、面包等實物的東西。如果更換為贈送代金券等,就可能面臨著像家庭主婦等一部分消費人群的流失或者相的消費金額下降等等的風險。
(二)調整禮品采購的管理戰略
在廣告執行的過程中,如果將刊登廣告和贈送小禮品這些東西包裝在一起,作為廣告費的整體,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視同銷售。通過這種操作,實物通過庫存出去的證明就會難以跟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銷項稅額。
1、具體籌劃戰術
在中移動H公司進行廣告宣傳和推廣移動業務的過程中,如果需要贈送小禮品,例如鋼筆,筆記本,杯子等,可以與廣告公司協商,在這些小禮品上印上中移動的標志,以宣傳的名義派發禮品。在禮品采購環節中,由廣告公司代為采購。由于沒有單據證明該禮品流入本公司,稅務部門并不能有效地追蹤禮物的去向。因此,中移動H公司可以將購買這些小禮品的成本歸納為廣告費用,無需視同銷售,從而可以避免視同銷售的17%銷項稅。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這里有一個前提,就是贈送的這些小禮品要把移動的標志印在上面,把這作為一種推廣業務的動作或方法。
2、效果評估
優點:把贈送的小禮品與廣告費包裝在一起,盡量將其費用化,而不是實體化,從而減少視同銷售的額度,降低中移動H公司的稅負。與此同時,中移動H公司還將取得廣告費服務的進項稅發票,獲得更多的進項稅的抵扣額。
缺點:該方案需要與中移動H公司的廣告服務商進行洽談,需要廣告公司為中移動H公司提供協助,但很可能會有廣告服務商不配合中移動H公司的想法。另一方面,該方案可能會提高中移動H公司的稅收風險,而且稅局可能會對中移動H公司此項操作提出質疑。
(三)調整設備贈送的管理戰略
依據“營改增”政策: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視同銷售,需繳納增值稅。但若是明確設備所有權歸屬中移動所有,使用權歸屬客戶所有,在客戶停止使用中移動的電信服務時需要回收設備,則不需繳納增值稅。
1、具體籌劃戰術
目前中移動H公司存在數種提供服務贈送設備的業務,如客戶安裝寬帶贈送無線路由器、機頂盒等。2014年1月至7月累計出庫了10722個ONU(寬帶貓),共計2893117.37元,單價為 268.58元。若是視同銷售,則每一個ONU需繳納約268.58÷(1+17%)×17%=39元銷項稅。如果在簽訂合同時,將“贈送設備”改為“提供設備去支撐該項服務的開展”,并添加“損壞賠償”等字眼,規避“贈送”等描述,所有權仍然為中移動H公司所有,即免費提供ONU等服務支撐載體給客戶使用,并且客戶在停止使用中移動H公司的寬帶時,需要交回這些設備,期間可以提供免費設備維修、更換等服務,以此來吸引客戶。下一年中移動H公司計劃發展6萬寬帶用戶,該操作可避免共2340000元的銷項稅。
2、效果評估
優點:中移動H公司不提及“贈送”等字眼,改為“服務支撐”,無需視同銷售,從而在不改變客戶體驗的情況下,合理規避不必要的稅收。
缺點:由于之前宣傳定勢或是競爭對手的營銷政策的影響,若中移動H公司不贈送設備,可能對消費者的吸引力度不大,削弱了自身的市場競爭能力。所以在中移動H公司與客戶簽訂合同時,需要耐心地向客戶解釋清楚,也可通過其他營銷手段如送話費等方式解決弊端。另一方面,該方案可能會提高中移動H公司的稅收風險,稅務部門可能會對中移動H公司此項操作提出質疑。
(四)調整個人客戶套餐的管理戰略
1、籌劃戰略背景
推出新套餐,提高套餐內增值業務收入占比;鼓勵及引導客戶使用這類套餐,以中移動H公司減輕增值稅稅負。
“營改增”基本政策:對基礎電信服務統一適用11%的稅率。對增值電信服務統一適用6%的稅率
“營改增”優惠政策:附帶贈送的電信服務,按照折扣折讓處理,以折扣后金額計銷項稅額。以積分兌換形式贈送的電信業服務不征收增值稅:客戶以積分兌換移動自有電信業服務,不征收增值稅;客戶以積分兌換移動外購的營業稅應稅服務,不需要繳納增值稅;客戶以積分兌換移動外購的商品或應稅服務,根據兌換的第三方服務或產品的購入價格及相應的稅率繳納增值稅。
消費者因素:微信等社交平臺的發展改變了移動客戶的消費習慣。如消費者對移動語音通話的使用量有所減少,學生族等年輕人對網絡流量的要求更高。
聯通簽到活動:聯通高德地圖簽到送流量、短信、話費等活動;
因此,在營改增背景下,可以利用“營改增”政策,并結合移動客戶的消費習慣,借鑒其他公司的相關經驗,推出新套餐,以滿足消費者需求甚至促使其轉換消費模式,并達到節稅效果,增加企業效益。
2、籌劃戰術
對于月租不含任何基礎服務和增值服務的套餐業務
根據省公司及相關稅務政策,對于客戶套餐月租費用,若是不能劃分為基礎服務和增值服務分別核算的,則以增值業務:基礎業務=39:61劃分。其中,基礎業務以11%、增值業務以6%的稅率征增值稅。
(1)業務現狀
比如,中移動H公司的老套餐(即不含有任何通話時長、免費短信或是 GPRS流量)主要有:①普通全球通套餐;②神州行長途卡新資費8元租費套餐[OCS]。這兩種套餐的月租費用不能劃分為基礎服務和增值服務。
目前,中移動H公司普通全球通套餐和神州行長途卡新資費 8 元租費套餐的月收入分別約為178100.00元和224520.00。此時,增值稅銷項稅為:
①(178100×61%)÷(1+11%)×11%+(178100×39%)÷(1+6%)×6%=14687.87元;
②(224520×61%)÷(1+11%)×11%+(224520×39%)÷(1+6%)×6%=18528.72元;
合計為33216.59元。
(2)籌劃方案
中移動H公司現推出套餐A與套餐B,分別與普通全球通套餐和神州行長途卡新資費8元租費套餐相對應,月租費用不變,但中移動H公司可以配合套餐A和套餐B分別推出一個“0元包”。“0元包”中含有10H流量和10條短信,中移動H公司鼓勵這批客戶推廣使用“0元包”,這樣新套餐不僅給予了客戶更多優惠,增大吸引力度,套餐A和B也可以劃分為增值業務套餐,起到節稅效果。
假如所有使用普通全球通套餐及神州行 8 元套餐的客戶均使用新套餐與“0元包”,則增值稅銷項稅計算如下:
① 178100÷(1+6%)×6%=10081.12元;
② 224520÷(1+6%)×6%=12708.68元;
合計為22789.8元,即推廣新套餐后每月節省增值稅銷項稅10426.79元。
對于使用包含語音、流量、短信等的套餐業務
(1)業務現狀
以目前中移動H公司用戶數最多的全球通全網統一資費新商旅套餐88元,約為5萬用戶,其套餐內容為:全國接聽免費(含視頻電話),包括通話時長350分鐘、國內數據流量30H,贈送來電顯示。目前用戶各業務實際使用情況如圖2-2、2-4以及2-5:
假設中移動H公司產品分攤單價為0.20元/分鐘,數據流量平均單價為0.50元/H。如表2-5所示,則:
語音收入=88×70÷(91-6)=72.5元
流量收入=88×15÷(91-6)=15.5元
增值稅銷項稅計算如下:
①中移動H公司語音收入應交增值稅/用戶=72.5÷(1+11%)×11%=7.18元
②中移動H公司流量收入應交增值稅/用戶=15.5÷(1+6%)×6%=0.88元
③則中移動H公司產品每用戶收入應交增值稅合計為8.06元
④因此,中移動H公司5萬用戶數每月共需繳納50000×8.06=403000元銷項稅。
(2)籌劃方案
通過對中移動H公司用戶使用較多的全球通全網統一資費新商旅套餐88元進行抽樣飽和度分析,結果如表2-6所示。
據抽樣結果可得出以下結論:客戶對流量使用逐漸上升,約有48%的客戶使用流量超過30H,70%的客戶使用流量在80H以內,而通話時長在350分鐘內的客戶約有80%是通話時長在300分鐘以內。
針對該現象,中移動H公司現推出新套餐C,其套餐費用與全球通全網統一資費新商旅套餐88元相同,但中移動H公司對套餐內容設計量進行調整,將50分鐘通話時長替換為60H流量,滿足大部分客戶對流量的需求。如表3-4所示,則:
中移動H公司新套餐C語音收入/用戶=88×60÷(111―6)=50.29元;
中移動H公司新套餐C流量收入/用戶=88×40÷(106―6)=37.71元;
中移動H公司新套餐C增值稅銷項稅計算如下:
⑤中移動H公司新套餐C語音收入應交增值稅/用戶=50.29÷(1+11%)×11%=4.98元;
⑥中移動H公司新套餐C流量收入應交增值稅/用戶=37.71÷(1+6%)×6%=2.13元;
⑦中移動H公司C套餐每用戶收入應交增值稅合計為7.22元,兩者相比較(⑦-③)可節約增值稅銷項稅0.95元/用戶。
⑧假設約有2.5萬用戶更換此套餐,則中移動H公司每月節約銷項稅共25000×0.95=23750元,每年可節約銷項稅23750*12=285000元。
(3)效果評估
中移動H公司其他品牌套餐如4G業務套餐的推廣也可按照該方案先進行客戶業務使用飽和度分析,再針對分析結果優化套餐內容,推出新套餐,并引導老客戶使用更貼合自身需求但資費不變的新套餐,從而達到既節稅又吸引住客戶、優化資源的目的。
三、“營改增”下H公司納稅籌劃方向
(一)轉變政企客戶贈送方式、節約稅負
政策規定:附帶贈送的電信服務,按照折扣折讓處理,以折扣后金額計銷項稅額;以積分兌換形式贈送的電信業服務不征收增值稅;贈送充值卡需作視同銷售處理。因此,目前尚有向政企客戶贈送充值卡,而將贈送充值卡轉為贈送話費,或以積分兌換話費的形式贈送,可節約稅額。
(二)大力增加固定資產、增加可抵扣項目
由于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擴建、安裝,下同)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可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和《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其中的準予抵扣的固定資產是指《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所規定的固定資產范圍,也即《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所規定的“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2個月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對于一般納稅人的不動產以及用于不動產在建工程的購進貨物,是不準予抵扣進項稅額的。
移動正大力拓展4G業務,這必然會需要基站及其他設備提供支撐。而且省公司會在項目進行前定性規定項目為動產項目或者不動產項目,動產項目內所有費用進項稅額可抵扣。而在“營改增”政策的背景下,在進行基站建設時固定資產可抵扣,需注意根據固定資產進項抵扣的相關規定,取得增值稅增值稅可抵扣憑證,進行進項抵扣。
(三)進一步加強發票管理,增加可抵扣項目
政策定: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接受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注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增值稅專用發票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認證,才可進行進項抵扣。
①加強采購管理,選擇適當的供應商,盡量獲取增值稅可抵扣憑證,增加增值稅可抵扣項。
②細分增值稅應稅項目,優化合同條款,如代維費支出中,可能存在增值稅稅率為6% 的系統維護,及17%的設備維修,要注意劃分不同稅率的應稅項目,與合作方做好溝通,分別獲取不同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四)合理化租車籌劃,提高成本費用抵扣率
根據增值稅應稅業務的有關規定,有形動產租賃經營性租賃適用于17%的增值稅稅率。其常見業務有:單獨的車輛不含司機服務租賃合同。
而陸路運輸服務適用于11%的增值稅稅率。由以上規定可看到,兩者有稅率差異,可通過相關籌劃以提高成本費用抵扣率。
對于中國移H公司來說,目前的租車方式都是與租車公司合作,車輛與司機一起租的,因此,可以采取以下兩點方案:
①在租車時,合同條款中只租用車輛,不含司機服務,使其為有形動產租賃經營性租賃,而非陸路運輸服務。
②充分了解出租企業的稅務資質及適用稅率,盡量與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出租企業合作。因為對于車輛提供企業而言,如果存在納入“營改增”試點前購入的車輛用于出租,可以申請征簡易征收的方式繳稅,即按3%的稅率征稅,將無法向企業提供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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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籌劃是一種理財活動,也是一種策劃活動。在納稅籌劃中,一切選擇和安排都是圍繞著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來進行。關于財務管理的目標在理論界有多種不同的看法,但筆者認為財務管理的目標包括為實現所有者財富最大化的經濟目標和承擔社會責任、保證社會利益的社會目標兩個部分。從根本上講,納稅籌劃應歸結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它的目標是由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決定的。也就是說,在籌劃納稅方案時,一方面不能一味追求納稅負擔的減少,因為稅負的減少并不一定會增加股東財富;另一方面也不能一味地考慮納稅成本的降低,因為那樣有可能忽略因該籌劃方案的實施引發的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入的減少;必須綜合考慮采取該納稅籌劃方案是否能給企業帶來絕對的收益和對社會所帶來的利益。因此,決策者在選擇籌劃方案時,必須符合財務管理的目標。納稅籌劃既受財務管理目標的約束,但納稅本身又對財務管理目標產生影響。其影響點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多種納稅方案的存在
現實經濟生活中,在稅法規范的前提下,企業往往面對著一個以上的納稅方案的選擇。不同的納稅方案,稅負的輕重程度往往不同,甚至相差甚遠。如稅法對股息支付和利息支出的不同處理規定使得企業面臨著資本結構的選擇;關于所得稅征收的不同優惠政策使得企業在擴大投資時面臨投資方式的選擇等。這里邊都有一筆關于納稅負擔的賬要算。所以,企業如果不進行納稅籌劃,對各種納稅方案進行對比分析,就有可能面臨更重的納稅負擔。同時,也不能因為一味地追求減輕稅負,導致企業總體收益損失,從而影響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
“稅收陷阱”(tax trap)的存在
現代稅收制度中往往存在著一些被稱為稅收陷阱的條款,納稅人一旦粗心大意落入條款規定的范圍,就要付出更多的稅款。如我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納稅人兼營非應稅勞務的,應分別核算貨物或應稅勞務和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不分別核算或者不能準確核算的, 其非應稅勞務應與貨物或應稅勞務一并征收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暫行條例中也有類似的規定。如果企業不注意這些條款,進行事前籌劃,就有可能掉進“稅收陷阱”,增加稅負,給股東權益造成損失。
稅收利益(tax benefits)的存在
從企業的角度來看,稅收利益的取得源于兩個方面:一是政府提供的稅收優惠政策;二是納稅期的遞延。在現代稅收制度中,國家往往都會制定一些稅收優惠措施。稅收優惠是政府主動放棄一部分稅收收入,其實質是國家的一種財政支出,是政府給予特定的納稅人的稅收利益。在稅收優惠內容既定的情況下,納稅人能否得到減免稅優惠,爭取財政援助,以及能夠獲得多少稅收利益,主要取決于其微觀經營決策與稅收優惠體現的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協調程度。
遞延納稅不是指不按國家稅法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欠稅行為,而是指納稅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推延納稅期的行為。納稅期的推延并不會減少企業的稅額,但是,它相當于企業獲得了一筆零成本的資金,考慮到貨幣時間價值,則有利于增加股東權益。所以,納稅人總是希望在不違法的情況下,盡量地遞延納稅期。
納稅對企業償債能力的影響
提高獲利水平和償債能力是企業經營理財的直接目的和基本出發點,可以說,提高獲利能力是企業財務管理目標實現的本源,而能否有效地維持適度的債務償付能力則是財務管理目標順利達成的行為依托。二者相互制約依存,協調統一于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企業經營理財實質上是如何有效地協調企業的獲利動機與債務償付風險約束之間的關系。從企業的角度來看,償債壓力主要有兩類:一類是一般性商業債務的清償,包括營業性債務本息的償還和股息、紅利的分派;另一類是納稅債務的清償。這兩類債務對企業現金流量的要求是不同的,只有納稅才具有完全現金支付的剛性約束,必須運用現實的現金才能予以完成。一般情況下,也不存在債務延期的可能。一旦企業既存現金匱乏而又無法予以融通時,就會增加企業不必要的納稅成本和損失。一方面是來自稅務機關直接性的經濟懲罰,如滯納金罰款、被要求提供納稅擔保或實行納稅抵押等;另一方面,企業的信譽形象也可能因此降低,給其市場價值造成各種潛在的有形的或無形的損失。
納稅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具體體現
作為一個企業,它是整個社會中的一員,依法納稅是其基本職責。企業也只有依法納稅,才能得到政府的支持,反之,將受到政府的處罰。但是,由于在現實的納稅環境中,客觀上存在著稅負不對稱分布的問題,使得不同理財方案下企業未來的現金流量、流出或流入的時間都存在著差異,這些差異又會進一步影響企業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以及投資經營風險,因此,企業財務管理活動所面臨的不僅是挑戰,也有機遇。
因此,為實現財務管理目標,企業應重視納稅籌劃,并將其融入自己的財務管理活動中,能動地利用稅收杠桿,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通過納稅籌劃,使企業避開“稅收陷阱”,盡可能地減輕納稅負擔,同時通過利用國家的稅收優惠,最大限度爭取稅收利益,并合理安排企業現金收支,避免不必要的納稅成本的增加和企業價值的損失。
二、納稅籌劃與財務管理對象
財務管理的對象是資金的循環與周轉。如同人體的血液,只有不斷地流動才能保持人的健康一樣,資金只有在企業里不斷循環周轉,從一個階段轉入另一個階段,才能使企業健康地成長。
企業的應納稅金不像對營業性債務的本息支付或對所有者的股金和紅利的分派那樣具有較大的彈性,它對企業的現金流量表現出一種“剛性”約束。企業的權利如想受到法律的承認和保護,首先就必須遵紀守法。稅法對企業的要求就是要企業履行納稅義務,及時足額地繳納稅金。法定的稅款必須以現金形式繳納,如果企業因現金拮據而不能按期足額支付稅款,對企業的市場信譽、形象以及長遠利益都有極大的損害,而且還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因此,作為財務管理工作者必須充分認識到稅金是企業現金流量的重要組成部分,并且具有強制性和剛性,在進行現金流量的預測時,必須充分考慮這一部分的影響。因而,企業的納稅籌劃應以稅收法規為導向,對企業財務活動中的納稅問題進行籌劃,以保證企業資金正常運轉。
三、納稅籌劃與財務管理職能
財務管理的職能包括財務計劃、財務決策和財務控制。
納稅籌劃是財務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
財務決策系統由五個基本要素組成:決策者、決策對象、信息、決策的理論和方法、決策的結果。納稅籌劃作為財務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對此五要素均相應提出了要求:它要求上至董事長,下至一般的財務工作者都要樹立納稅籌劃的觀念;決策時不可忽視籌資、投資和分配過程中的納稅問題;決策時需要提供納稅信息;納稅籌劃同樣離不開財務決策常用的方法和手段,如定量和定性分析等;還有,籌劃的結果同樣要用來指導人們的納稅行為。
總之,納稅籌劃是企業財務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納稅因素影響財務決策,納稅籌劃是企業進行財務決策不可缺少的一環。通過納稅籌劃可以實現財務決策的最終目標。
納稅籌劃的實質就是對納稅進行事先的計劃
財務計劃工作是指針對特定期間的財務規劃和財務預算。
財務規劃是個過程,對于納稅籌劃起指導和制約作用,而納稅籌劃作為財務規劃的組成內容,它反過來要為財務目標服務。因此,進行納稅籌劃時要綜合考慮,不能只注重某一稅種的稅率高低,而要從戰略的角度著眼于整體稅負的輕重。一種稅少繳了,可能會使另外的稅種多繳,一個納稅期限內稅少繳了,可能在另一個或幾個納稅期內多繳。
預算是計劃工作的成果,它既是決策的具體化,又是控制生產經營活動的依據。企業預算包括銷售預算、生產預算和財務預算,而財務預算是綜合預算,銷售預算、生產預算最終都將在財務預算中得到反映。財務預算是關于資金籌措和使用的預算,包括短期的現金收支預算以及長期的資本支出預算和長期資金籌措預算。在這些預算中都離不開對稅金的預算。如現金收支預算中,稅金作為現金流出量,必須在預算中得到反映。而資本支出預算首先要對固定資產投資作出正確的評價才能決定支出是否發生,要根據固定資產投資未來的現金流量,采用諸如凈現值法、內含報酬率法、獲利指數法等方法來判斷方案的優劣,決定其取舍,而未來現金流量是指未來的稅后增量現金流量。長期資金的籌措涉及到不同種類的資金,而不同資金的成本可有不同的計列方式,從而影響稅后利潤。
納稅籌劃落到實處離不開控制
財務控制是通過一定的管理手段對財務活動進行指揮、組織、協調,并對財務計劃實施監控,以保證其落實。作為納稅籌劃來說,對于已作出的籌劃方案,在組織落實時,也離不開切實可行的監控。同時要建立一定的組織系統、考核系統、獎勵系統,以保證籌劃目標的實現。
四、納稅籌劃與財務管理內容
籌資、投資、營運資金管理和股利分配是財務管理的四大內容。納稅籌劃對財務管理的四大內容都有重要影響。例如,在籌資中,由于不同的籌資方式獲取的資金其成本的列支方法在稅法中所作的規定有所不同,是在稅前列支還是在稅后列支直接影響企業的負擔,企業必須認真加以籌劃,選擇有利的融資結構。又如,投資者在進行新的投資時,基于節稅和投資凈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可以從投資地點、投資行業、投資方式等幾個方面進行優化選擇。又如,加速營運資金周轉效率的同時又要考慮到運轉周期,以保證納稅時有足夠的現金支付能力。還有,稅收政策不僅影響利潤的分配,而且對累積盈余也有制約作用,同樣需要納稅籌劃。總而言之,納稅問題貫穿于財務活動的各個過程,融于財務管理的各內容之中。
五、納稅籌劃與財務環境
納稅籌劃亦稱稅收籌劃是指納稅義務人在遵守、尊重所在國稅法的前提下,運用納稅義務人的權利,旨在實現納稅最小化對多種納稅方案進行優化選擇時的謀劃與對策其實質是節稅。但作為納稅籌劃本身而言并不是一種靜止的、片面的行為如何為企業構建納稅籌劃平臺并在企業經營管理中加以合理運用是企業財務決策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本文擬就相關問題進行探討。
一、納稅綺劃平臺的構建原則
納稅籌劃平臺是企業理財過程中稅務籌劃的基礎和操作空間。目前常用的有價格平臺、優惠平臺、漏洞平臺、彈性平臺和規避平臺。要成功構建納稅籌劃平臺.必須有一定的環境條件和科學的籌劃方法并且要符合以下原則:
1.政策主導
納稅籌劃是對稅收政策的積極利用因此開展納稅籌劃必須以政策為導向由稅收政策主導稅收的籌劃活動。離開稅收政策談納稅籌劃只是一種空談不顧稅收政策導向開展納稅籌劃必定一事無成。試想面對高污染、高能耗、長線產業、夕陽產業、換代產品以及其他稅收上實行限制政策的產業、產品稅收籌劃又能有多少作為,
2.合法有效
納稅籌劃作為一種節稅行為其存在的基礎是應當合法至少不違法。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對公然的違法偷稅行為比較容易辨別,而對稅法已有反避稅規定的避稅行為應視同偷稅處理則認識不清因此開展納稅籌劃必須正確認識并劃清與違法的界限堅持合法籌劃防止違法籌劃。同時開展納稅籌劃要貫徹成本、效益原則以最小的籌劃成本獲得最大的稅收效益。在稅收利益上既要考慮節稅帶來的直接效益也要考慮減少或免除處罰帶來的間接利益:既要考慮納稅籌劃的直接成本也要考慮納稅籌劃方案比較選擇中的機會成本。
3.切實可行
由于企業的情況千差萬別.加之稅收政策和稅收籌劃的主客觀條件時刻處于變化之中.因此在納稅籌劃方面找不到萬能、現成的通用方案每個企業應從實際出發.因地因時地設計具體的籌劃方案開展有的放矢的納稅籌劃活動在設計籌劃方案時應注意科學性和可行性力求在法律上站得住在操作上行得通
4.全面權衡
決定現代企業整體利益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稅收利益雖然是企業的一項重要的經濟利益,但不是企業的全部經濟利益。因此開展納稅籌劃應服從企業的整體利益不能為籌劃而籌劃而應從企業的社會形象、發展戰略、預期效果、成功機率等方面綜合考慮、全面權衡。
二、納稅綺劃平臺的運用及應注意的問頤
納稅籌劃始終貫穿于財務決策及生產經營管理的全過程在企業籌資、投資、經營、收益分配和財務核算等過程中正確運用納稅籌劃平臺.科學地進行納稅籌劃以期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促進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
1價格平臺的運用
價格平臺的核心內容是轉讓定價轉讓定價方法主要是通過關聯企業不合營業常規的交易形式進行納稅籌劃。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任何一個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及買賣雙方均有權力根據自身的需要確定所生產和經營產品的價格標準只要買賣雙方是自愿的別人就無權干涉這是一種合法行為。關聯企業之間進行轉讓定價的方式很多主要有以下幾種:(1)利用商品交易的籌劃關聯企業間商品交易采取壓低定價或抬高定價的策略轉移利潤或收入以實現從整體上減輕稅收負擔。如有些實行高稅率增值稅的企業.在向低稅率的關聯企業銷售產品時,有意壓低產品的售價,將利潤轉移到關聯企業《2)利用原材料及零部件的籌劃。通過控制零部件和原材料的購銷價格進而影響產品成本來實現納稅籌劃.如由母公司向子公司低價供應零部件產品或由子公司高價向母公司出售零部件以此來降低子公司的產品成本使其獲得較高的利潤《3)利用提供勞務的籌劃。通過高作價或低作價甚至不作價的方式收取勞務費用.從而使關聯企業之間的利潤根據需要進行轉移和納稅籌劃哪一方有利便向哪一方轉移最終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f4)利用無形資產的籌劃。通過無形資產特許使用費轉讓定價以此調節其利潤追求稅收負擔最小化有些企業將本企業的生產配方、生產工藝技術、商標或特許權無償或低價提供給一些關聯企業,其報酬不通過技術轉讓收入核算,而是從對方的企業留利中獲取好處;(5)利用租賃業務的籌劃。通常有利用自定租金來轉移利潤、利用機器設備先賣后租用、利用不同國家不同的折舊政策等而進行納稅籌劃
價格平臺作為各種籌劃平臺之首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光明的發展前景,但納稅人在利用價格平臺進行納稅籌劃時應注意以下問題一是要進行成本效益分析。運用價格平臺進行納稅籌劃在一般的情況下應該設立一些輔助的機構或公司并進行必要的安排這種安排是需要支出一定的成本費用的,在納稅人生產經營還不具備一定規模時籌劃所能產生的效益不一定會很大。二是價格的波動應在一定的范圍內。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如果納稅人確定的價格明顯不合理.稅務機關可以根據需要進行調整.一般而言.稅務機關調整的價格比正常價格略高一點也就是說,如果納稅人不幸被調整不僅沒有籌劃效益.還會有一定的損失.而且還包括進行籌劃所花費的成本。三是納稅人可以運用多種方法進行全方位、系統的籌劃安排。為了避免運用一種方法效果不太明顯以及價格波動太大的弊端,納稅人可以利用多種方法同時進行籌劃。這樣.每種方法轉移一部分利潤.運用的次數多了.只要安排合理.也就能達到滿意的經濟效果。
2.優惠平臺的運用
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納稅籌劃,是伴隨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出臺而產生的.符合國家稅法的制定意圖.受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引導。常用的方法有《1)直接利用籌劃法。即給予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或個人以必要的稅收優惠政策如國家對某些生產性企業給予稅收上的優惠.則企業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就地改變生產經營范圍,使自己符合優惠條件.從而獲得稅收上的好處,/2)臨界點籌劃法。一是價格和產量的數值確定在什么位置以尋找最佳節稅臨界點,使企業獲利最大;二是企業和個人所得稅都有一個臨界點問題.這個臨界點可用來作為是否轉移的參考依據。(3)人的流動籌劃法。包括個人改變其居所和公司法人改變其居所兩個方面的籌劃.納稅人可以根據自己企業的需要,或者選擇在優惠地區注冊或干脆將現在不太景氣的生產轉移到優惠地區,以享受國家給予的稅收優惠政策,減輕稅收負擔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4)掛靠籌劃法。指企業或個人原本不能享受稅收優惠待遇但經過一定的策劃通過掛靠在某些能享受優惠待遇的企業或產業、行業.使自己也能符合優惠條件.如本來不是科研單位或科研所需要的進口儀器設備.通過和某些科研機構聯合.披上科研機構的合法外衣.使自己企業享受減免稅。
只要有稅收優惠政策.就有納稅人對其進行利用。在利用時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1)盡量挖掘信息源.多渠道獲取稅收優惠以免自己本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卻因為不知道而錯失良機。(2)充分利用有條件的應盡量利用,沒有條件或某些條件不符合的,要創造條件利用。(3)應盡量保持和稅務機關的關系.爭取稅務機關的承認。再好的方案.沒有稅務機關的批準.都是沒有任何意義的.不會給企業帶來任何經濟利益。
3.漏洞平臺的運用
漏洞平臺是以漏洞的存在為基礎現階段.我國稅法中存在著許多矛盾或空白之處(1)機構設置與配合以及稅收地域管轄是相對漏洞較多的領域。如我國營業稅屬于地方稅種.增值稅屬于共享稅.由國家稅務系統進行征收.但地方稅務系統往往捷足先登.將納稅人定格為營業稅納稅人,這是一個稅收結構設置與配合上的空白;(2)機構所在地的判定標準是依注冊地、還是管理中心或經營地存在不確定的地方(3)稅法總綱雖有規定.但沒有規定具體操作辦法。如電子商務的研究近幾年剛興起.這方面的稅收問題是個很大的空白。公司就可利用這些空白.大規模地發展網上電子交易.從而省去大量稅款。
利用漏洞平臺應注意以下問題:一是需要精通財務與稅務的專業化財會人才.只有專業化人員才可能根據實際情況.參照稅法而利用其漏洞進行籌劃;二是具有一定的納稅操作經驗.只依據稅法而不考慮征管方面的具體措施.只能是紙上談兵成功的可能性肯定不會太高;三是要嚴格的財會紀律和保密措施。沒有嚴格財會紀律便沒有嚴肅的財會秩序混亂的財務狀況顯然無法作為籌劃的實際參考另外又因為利用稅法漏洞和空白一樣具有隱蔽性.一次公開的利用往往會導致以后利用途徑被堵死‘四是同樣要進行風險—收益的分析。
4彈性平臺的運用
有稅收.便少不了稅率:有稅率.便難以避免稅率幅度的存在。彈性平臺籌劃主要集中在資源稅、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等稅種上。在資源稅的彈性平臺籌劃中.籌劃客體主要是各類礦產資源.由于稅額因礦產資源的優惠懸殊而跨度巨大.這就為利用稅額幅度進行籌劃提供了可能和空間。如原油稅額為每噸8元一30元.黑色金屬原礦竟然達到了每噸2元一30元.有色金屬原礦更達到了每噸0.4元一30元幅度水平。納稅人想辦法在跨度允許的范圍內尋找最低切入點。
在運用彈性平臺時應注意以下兩個問題:一是彈性平臺的可操作性大小判定要充分考慮到征稅方,因為彈性平臺的籌劃要達到目的.需要‘’因人制宜”。二是在幅度中找到最佳切入點.實現稅率低,稅負輕、優惠多懲罰小.損失相對較少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