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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充分發揮各部門和單位的職能,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打防并舉的方針,圍繞印制、兜售、虛開、購買、使用虛假發票,傳播發票違法犯罪活動相關信息等環節,實施全過程治理,建立和完善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的長效機制。
二、主要目標
通過開展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使發票違法犯罪多發勢頭得到遏制,發票違法信息的傳播得到阻截,兜售假發票高發區域得到整治,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使用虛假發票進行財務核算、報銷的問題得到制止,增強依法使用發票、自覺抵制虛假發票的守法、誠信意識。
三、方法步驟
根據文件要求,我縣擬自2011年9月至12月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打擊發票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專項整治行動分調查摸底、深入整治和檢查總結三個階段進行。
(一)調查摸底階段(9月)。
開展對發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票購買、印制、運輸、存儲、開具、使用、代開、繳銷等情況進行調查摸底,核實是否按有關規定管理。同時組織力量對車站、商場等倒賣、兜售發票的重點部位進行調查摸底,對街頭小巷的有關買賣發票的廣告進行追蹤。
建立阻截發票違法信息的工作機制,加強對通過手機(小靈通)短信、互聯網站等傳播發票違法信息的技術阻截工作,對收集到的發票違法信息,進行匯總和梳理,追根溯源,深挖制售假發票和非法出售、代開發票的違法犯罪團伙和窩點,從源頭上加強監控和打擊。
對財政票據印制、發放、使用、核(繳)銷等環節進行調查摸底,調查有無仿造、轉借、轉讓、虛開財政票據等違法違規行為。對審計監督對象、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等非納稅單位財務報銷情況進行摸底,調查有無利用虛假發票報銷的情況。對注冊公司進行摸底,調查有無虛假注冊的情況,對大額現金交易進行摸底。
通過新聞媒體、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途徑廣泛宣傳正確領用發票、鑒別真假發票知識,宣傳使用假發票的危害性及警示使用假發票的法律后果,通過主要媒體刊載公益廣告等形式,幫助廣大群眾提高防假防騙的能力和依法取得發票、使用發票的法制意識。加大對發票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對查處的大案要案,及時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以案說法,弘揚法制,教育鼓舞廣大群眾,震懾分化不法分子。
(二)深入整治階段(10月至11月)。
縣國稅局要組織對商業零售行業的發票使用情況進行重點檢查,特別是對商業零售業中大型連鎖店進行檢查。重點開展對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等違法取得和使用發票的行為進行專項整治,在稅收執法中發現的有關線索,要及時移送相關部門處理。對縣審計局、縣監察局、縣人民銀行調查摸底的情況進行認真梳理,發現有關線索及時處理。
縣地稅局要組織對建筑安裝、交通運輸、餐飲服務等三個行業的發票使用情況進行重點檢查,特別是對交通運輸業中的自開票單位和物流企業進行檢查,務求取得實效。對縣審計局、縣監察局、縣人民銀行調查摸底的情況進行認真梳理,發現有關線索及時處理。
縣公安局對調查摸底的線索要積極梳理,選擇一些發票違法犯罪活動猖獗的重點地區,開展重點整治,依法嚴厲打擊制售、販運假發票和非法出售、代開發票的犯罪團伙,摧毀犯罪窩點,深挖幕后操縱的犯罪集團。
縣檢察院和縣法院要做好案件的偵辦、移送和工作,力求依法快偵、快訴、快審、快判,使犯罪分子得到應有的懲罰,確保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成果。
縣綜治辦做好發票違法犯罪活動的綜合治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重點地區、重點部位、重點行業進行整治,逐步將發票違法犯罪活動整治工作納入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范圍。
(三)檢查總結階段(12月)。
全面總結我縣開展打擊發票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情況,并形成總結報告,于2011年12月20日前向市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協調小組報送。
四、工作機構和職責
(一)成立縣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協調小組。協調小組由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組成。主要職責是組織和協調各相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在全縣范圍內對發票違法犯罪活動進行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國稅局,具體承擔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
(二)配合部門由縣委宣傳部、縣綜治辦、縣法院、縣檢察院、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縣監察局、縣人民銀行、縣審計局、縣工商局、縣法制辦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組成。
(三)各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及配合部門要針對整治工作所面臨的問題,認真履行以下職責:
1、縣國稅局:承擔協調小組日常工作;與縣地稅局、縣公安局開展打擊發票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開展以納稅人違法購買、使用假發票和非法代開發票的稅收檢查;完善發票的管理監督機制,強化對發票印制、運輸、存儲、使用和繳銷的管理;結合稅源監控,嚴格納稅人領購和使用環節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發放購物卡的商業機構的發票管理;依法嚴肅處理開具和使用虛假發票的機構。
2、縣地稅局:與縣國稅局、縣公安局開展打擊發票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開展對納稅人違法購買、使用假發票和非法代開發票的稅收檢查;完善發票的管理監督機制,強化對發票印制、運輸、存儲、使用和繳銷的管理;結合稅源監控,嚴格納稅人領購和使用環節管理;依法嚴肅處理開具和使用虛假發票的機構。
3、縣公安局:與縣國稅局、地稅局協同開展打擊發票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加強發票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4、縣財政局:加強財政票據管理,加大財政票據印制、發放、使用、核(繳)銷等環節的監管力度,從嚴查處仿造、轉借、轉讓、虛開財政票據等違法違規行為,積極推進財政票據電子化管理改革,不斷提升財政票據管理的信息化、規范化和科學化水平,加強財政票據的宣傳工作,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有效提高社會公眾對財政票據管理工作的認知度和參與度。
5、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會同縣公安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共同建立阻截發票違法信息的日常工作機制,運用技術手段對通過手機短信和互聯網站傳播發票違法信息進行阻截。
6、縣審計局:加強對審計監督對象使用發票等憑證情況的審計監督工作,對明知是虛假發票購買和使用的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依照有關規定移送紀檢監察部門嚴肅處理,對涉嫌稅收違法問題的,及時將有關線索移送稅務機關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7、縣監察局:加強對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等非納稅單位執行財經紀律、使用發票等憑證情況的監督工作。對明知是虛假發票仍購買和使用的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依紀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8、縣工商局:依法查處利用虛假注冊公司從事虛開、代開發票和制售假發票、假證件活動。
9、縣人民銀行:依法嚴格監測大額現金交易,加大非現金支付工具推廣力度,減少現金使用。會同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研究建立銀行、稅務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機制。
10、縣法制辦:會同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人民銀行、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等部門研究修訂完善發票、現金管理、財政票據、財務管理等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
11、縣法院:做好發票刑事案件的審判工作。
12、縣檢察院:加強發票犯罪案件的批捕、和訴訟監督工作,查處隱藏在發票犯罪活動背后的國家工作人員犯罪案件。
13、縣綜治辦:做好發票違法犯罪活動的綜合治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重點地區、重點部位、重點行業進行整治,逐步將發票違法犯罪活動整治工作納入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范圍。
14、縣委宣傳部:組織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各類新聞媒體開展依法使用發票的宣傳教育,組織媒體配合做好發票違法犯罪案件的曝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二、明確職責、齊抓共管,全面開展地方稅費征收保障和協稅護稅工作
為了提高執行力,增強有效性,區人民政府決定將地方稅費征收保障工作和地方零散稅收協稅護稅工作合二為一,整體推進,綜合治稅。
(一)地方稅費征收保障工作職責和內容
地方稅費征收保障工作主要由有關部門配合區地稅局完成,基本內容是協助地稅機關辦理稅務登記、實現涉稅(費)信息按時報送、代征(代扣)有關地方稅收、實施零散稅收源泉控管、加強稅務司法保障等;基本目標是實現信息共享,以信息管稅。
區地稅局:負責主動爭取其他相關部門的配合與支持,牽頭搞好地方稅費征收保障和協稅護稅工作網絡和機制建設,并根據相關部門提供的涉稅信息,有效開展登記認定、稅收分析、納稅評估和稅款征收等工作。
區國稅局:負責按月互換稅務登記設立、變更、停(歇)業、非正常認定、注銷、遷出、外出經營信息;按季報送個體“雙定”戶定稅營業額信息;按季互換企業所有稅稅種認定信息;按季報送重點稅源戶增值稅、消費稅征收入庫信息;協助征收或委托代征臨時經營戶在國稅局代開普通增值稅發票時應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環節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積極推進國稅、地稅聯合宣傳、聯合定稅、聯合檢查,努力建立國稅、地稅稅收征管信息交換平臺,保障國稅、地稅征收管理信息的實時交換和比對。
區財政局:負責按月報送國有資產出租、出售信息;每半年報送一次國有企業改組、改制、處置、清產核資等信息;協助地稅機關管理應稅行政事業收費單位收據;按季報送分單位、分項目的應稅行政事業單位收費情況;負責核定地方稅費保障和協稅護稅工作經費;協助區地稅局共同做好地方稅源和費源的調研工作。在編制、調制地方稅費收入預算草案時,應當充分聽取區地稅局的意見,使之與本行政區域的本級次稅源和費源相適應,從而保證地方稅費收入與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協調同步。
區編辦:負責每半年報送一次新成立的行政、事業單位登記信息。
區發改委:負責在年初報送重大項目建設計劃,按季報送重大項目建設進度;按季報送投資建設項目立項和基本建設投資計劃等信息;按年報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等宏觀經濟資料。
區經信局:負責按季報送技術開發項目立項計劃、技術改造備案項目主要經濟指標情況和破產兼并企業、改組改制企業信息資料;按年報送資源綜合利用企業(項目、產品)名單及年檢情況。
區審計局:負責按件報送被審計單位審計中發現的涉稅信息、稅收違法行為單位的涉稅數據資料及其相關的審計結論。
區統計局:負責按季報送各項經濟指標統計報表信息資料。
轄區金融機構:負責按照法律規定在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賬戶中登記稅務登記號碼,在稅務登記證件中登錄納稅人的賬戶賬號。在地方稅務機關依法查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開立賬戶情況、實行稅收保全及采取稅收強制執行措施時,應當給予協助,不得推諉和拖延。外匯指定銀行在辦理非貿易及資本項目售付匯時,應當嚴格審核完稅證明和稅票或免稅文件。
工商分局:負責與區地稅局建立工商登記信息交換與共享制度,按季度報送工商登記信息(開業、變更、停〈歇〉業、注銷、吊銷);按年報送工商登記年審信息;按月報送股權變更登記信息;負責工商、國稅、地稅聯合辦證關口把關。
質監分局:負責按季報送《組織機構代碼證》發放、檢驗等信息情況。
規劃國土分局:負責按季報送采礦許可證發放和資源開采、土地回收、土地交易、土地劃撥、土地轉讓等信息資料以及核發土地使用證書和土地征用、出讓、出租、交易等情況;協助征收或委托代征土地收儲、整理、回購、轉讓、委托交易等環節契稅、耕地占用稅、印花稅、營業稅、土地稅值稅等。配合區地稅局實施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充分分揮稅收杠桿對土地資源利用的調節作用;配合區地稅局依法實施稅收保全、稅收強制執行措施。
區建設局:負責按季報送已辦理《預售許可證》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名稱、住宅總面積和門面、寫字樓等非住宅總面積等信息和房地產開發公司售房統計表(預售房、現房、抵押房面積及銷售價格、銷售額)等信息資料;負責按季報送建筑施工許可證發放情況和外來施工隊伍信息以及工程項目招投標情況;負責按季報送建筑工程平方米造價信息;協助區地稅局征收建筑業營業稅。
區房管局:負責按季報送房產交易(含二手房)信息和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轉移、變更、注銷等登記與交易情況;協助征收或委托代征房地產交易契稅、營業稅和印花稅。配合區地稅局實施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切實做到先繳稅后發證;配合區地稅局依法實施稅收保全、稅收強制執行措施。
區交通局:負責按季度報送公路建設工程招標項目信息;每半年報送交通運輸企業及個體營運車輛的名單、地址、聯系電話、車輛數量;按年報送當年公路建設投資計劃;協助征收或委托代征個體營運車輛營業稅。
區民政局:負責每半年報送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福利企業的登記、變更、注銷信息;按年度報送福利企業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資料。
區文體局:負責適時報送商業性文化演出、體育賽事信息。
區教育局:負責每半年報送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登記信息。
區衛生局:負責每半年報送營利性醫療機構登記信息。
區科技局:負責每半年報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復審、技術合同審核和認定情況。
區人力資源局:負責統一社會保險費參保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號碼,及時向區地稅局提供繳費人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注銷及社會保險費核定情況,并聯合區財政局和區地稅局定期開展繳費人的戶籍、欠費清理工作,實行分類管理。每半年報送一次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優惠證》名單;按年報送年審合格的《企業實體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的企業名單;按月傳遞各項規費核定信息。
區商務局:負責按季報送進駐企業相關信息。
區環保局:負責與區地稅局共同建立排污費征收核定數據交換共享平臺和系統,按月傳遞排污費核定數據;定期與區地稅局共同研究分析排污費征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理順環保部門、地稅部門、企業三者之間排污費核定、征收、繳納的關系。
公安分局:負責按季報送所管轄車輛的登記、年審、轉移、報送等數據信息;按季報送外來人口承租房屋等信息。協助區地稅局依法實施部收保全、稅收強制執行措施。與區地稅局建立長效工作協調機制,加大打擊偽造、變造、販賣假發票及利用假發票進行犯罪的力度,依法查處、逃稅、抗稅等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正常的稅收秩序。
區司法局:負責每半年報送一次辦理鑒證、公證的情況;負責宣傳普及稅收法律、法規。
區安監局:負責按季報送各街鄉涉稅礦產計量數據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涉稅信息(如關、停、并、轉及自然災害等)。
區綜治辦:負責按季報送“實有人口,實有房屋”信息;協助征收或委托代征私房出租營業稅、房產稅、個人所得稅。
區殘聯:負責與區地稅局建立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審核數據交換共享平臺和系統,及時向區地稅局傳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審核匯總表》和《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行政決定書》;負責每半年報送一次《殘疾證》發放等信息。
區總工會:負責與區地稅局建立代征工會經費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工會經費征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與區地稅局溝通,建立健全涉地方稅費信息共享制度。每半年以書面或電子的形式通報下列資料:外籍人員出入境、就業和流動情況;個人出版作品、向境外匯出工資、勞務費等情況;企業進出口貿易等情況;其他涉地方稅費信息。
(二)地方稅收協稅護稅工作職責和內容
地方零散稅收協稅護稅工作主要由各街鄉協助區地稅局完成,基本內容是對個體等零散稅收開展“四催”和代征稅款,“四催”具體為:“催辦”,催促無證戶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催報”,催促納稅人到地稅征收大廳或稅務服務站申報稅款;“催存”,催存納稅人預存刷卡稅金;“催繳”,催稅納稅人及時繳納稅款。
各街鄉協稅護稅組織的職責:協助稅務機關開展稅法宣傳、納稅人應納稅款的催報催繳、協助地稅機關核定應納稅定額(包括定額核定及調整)、漏征漏管戶的清查、停歇業的管理、非正常戶認定的管理、注銷戶的跟蹤管理、協助稅務機關落實對納稅人的行政處罰、稅收保全、稅收強制執行等措施。
各街鄉協稅護稅組織協助區地稅局征收的地方零散稅收包括:個體戶稅收、市場稅收、私人房屋出租稅收、通過協稅護稅組織清查出的企業類漏征漏管戶(含房屋出租經營戶)在納入正常戶管前查補的稅收、其他無證從事臨時經營的納稅人應納的地方稅收。
三、高度重視,多措并舉,確保地方稅費征收保障和協稅護稅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