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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對于公路工程的建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要清醒的認識到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并不是簡單的工作,而是需要不斷探索研究的新學科。針對目前所存在的種種問題,要引起高度的重視,從承包方的資格審核,到專業化的管理團隊,每一步都不能忽視。
一、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
1、連續性和周期長
工程項目建設是一個循序漸近的過程,要求履約方式的連續性和漸進性。這就要求項目管理人員依據合同和實際情況及時做好管理,保證合同順利實施。
2、內容龐雜、條款多
工程項目的個別性和復雜性決定了每個建設工程具有共性外必然有其個別性。針對每個工程項目所獨有的特殊性,加之項目受多方因素影響和制約的作用,合同中除一般條款外,還有一些特殊條款。這些往往會涉及到專利、保險稅收等內容,所以在簽訂工程項目合同時,要對各種因素做好準備,避免不良后果的出現。
3、多變性
工程建設過程中,因一些主客觀因素的影響,經常會有設計的變更或合同條款的修改。因此,項目管理者須加強對變更的管理,做好記錄,為以后的索賠、變更或終止合同提供依據。
4、經濟法律關系多元性
合同在簽訂和實施過程中會涉及到多方面,建設單位委托監理進行施工管理,承包方則會涉及到專業分包、材料供應、設備采購、銀行、保險等眾多單位。這些錯綜復雜的關系都需要用經濟合同來進行管理。
二、公路工程施工階段合同管理重要性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作為經濟合同中的一種具有約束發包人和承包人作用,能夠明確相關人員的關系和權利義務,對于提高工程質量具有極其重要的促進作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制定應該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做到有理有據,合理有效。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合同雙方必須遵守的最高準則,所有的經濟行為應該在合同范圍之內。加強公路工程施工階段的合同管理可以有效控制公路工程五大因素: 質量、進度、費用、安全和環保,避免不必要的風險,減少不必要的資金投入,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高施工進度。施工合同可以保證合同雙方處在平等的地位上,雙方可以通過相互監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施工合同可以提高合同雙方自覺性,最終取得最大限度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加強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對工程投標階段加強管理
對于施工企業來說,需要對工程投標加強管理,首先對招標文件、圖紙,以及有關的規范等進行熟悉,爭取做到量力而行,需要對自己的技術實力進行綜合考慮,進而在一定程度滿足業主的需要,以及確保施工成本符合招標文件的需要,詳細考察工程現場,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熟悉現場的地理環境、氣候條件、現場的施工條件,以及當地居民的消費情況和機械臺班的價格、市場的供應量情況等,要對這些因素進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同時進行細致的分析和計算,進而在一定程度上確保判斷的正確性;在編制技術投標書的過程中,對公司的技術實力進行充分的利用,進而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優化,并且對先進的施工、管理技術進行利用,進而一定程度達到科學、高效的要求。
2、加強合同審查
針對目前所存在的問題,為了更為有效的對公路工程的合同進行管理,必須要加強合同的審查,防止無效合同的出現。在合同的審查上,要有自查和抽查兩個方面。公路工程管理部自身要對簽訂的合同進行自查,要保證好公平公正,嚴格按照法律的條款,確保合同能夠有效的落實。同時,監管部門要對所簽訂的合同進行不定期的抽查,一旦發現問題要嚴肅處理,不僅要責令其改正,還要對該合同的后續進行實時追蹤,從而保證公路工程能夠有序的推進。
3、 做好施工合同交底工作
企業合同管理部門在對合同進行分析之后,需要進行相應的“合同交底”。即通過組織相關人員學習合同條文。通常情況下,通過技術交底對工程項目和任務進行分解,明確施工質量和技術要求,以及施工過程中涉及到的關鍵工序和工作等,進而在一定程度上細化分解安全、成本等目標,同時將責任落實到具體的職能部門和個人。通過開展合同交底在一定程度上使大家樹立全局意識,進而對合同中涉及的內容、規定、管理程序等進行熟悉,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熟悉了解合同雙方的合同責任和范圍,以及需要承擔的法律后果等,在一定程度上使各項工作保持一致,避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違約行為、出現違約現象。
4、注重專業人才的培養
針對合同管理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要不斷的加大人才的培養力度,從而改變合同管理人才緊缺的局面。當然,加強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是首要條件,只有提高了重視,才能有效的開展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管理方面,我國也應當組織相應的資格考試,要設定一定的門檻,只有獲得了一定的資質,才能夠進行合同管理,防止合同管理出現魚龍混雜的現象。當然,也要定期的對合同管理人才進行培訓,使合同管理隊伍始終保持較高的素質,要讓合同管理向專業化的方向進行發展,這樣才能為公路建設事業打牢基礎。
5、 加強合同風險管理
公路工程建設自身的特點以及市場競爭異常激烈,公路工程施工承包風險較大,合同風險已成為決定工程成敗主要因素。另外,合同風險管理的好壞也是施工企業管理水平高低的反應,是合同管理中十分關鍵的內容。首先,在簽訂合同前就應該對所有可能出現的風險因素全面考慮,針對性制定一系列防范措施。公路工程合同風險類別繁多主要有經濟風險、技術風險、公共關系風險等,應該針對每類風險的特點及其誘發因素進行分析,做到有備無患。其次,合同實施過程中應該加強管理與防范,常可以采取風險轉移等措施來規避或者降低風險。如購買相關保險,將部分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在合同中引入工程擔保制度,也可適當轉移合同當事人的風險。商簽合同過程中,承包人應對把重大風險轉嫁給承包人合同條件提出修改要求,對其達成修改的協議應以“談判紀要”形式寫出,作為該合同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
6、按照要求收集索賠資料,及時的進行施工索賠
作為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施工索賠工作是保護施工單位自身權益、彌補經濟損失以及提高經濟效益的最主要措施,在我國現階段的公路行業中,基本上還是屬于買方市場的,大量的施工單位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在投標時就不得不采取低價中標的策略。那么在后續的施工工作中,索賠能否成立也就成為合同管理是否成功的關鍵指標,這也是幫助施工單位實現盈利的重要措施。因此,施工單位的各級領導應更加重視施工索賠工作,合同管理人員應經常深入到施工現場,以便收集完整的施工資料,掌握施工中的實時動態,當出現現場簽證和設計變更等問題,對于產生的各項費用,應協助業主單位共同審核完成,從而為最后的工程總結算提供依據。
總之,施工合同是公路工程管理的重要部分,可以約束合同人的行為,調控整個工程的進度和質量。
參考文獻:
1公路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在整個項目管理過程中,主要從三個方面體現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首先合同管理是項目管理的核心,有效的合同管理是規范建筑市場秩序,防止建設領域“兩個拖欠”的重要措施,進而在一定程度上促進工程建設各方面認真履行合同義務,確保建設目標的實現。其次合同管理對項目承包的經濟效益有重大影響。合同作為調節發包人和承包人經濟關系的法律依據,在建筑市場機制的健全和完善過程中將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第三方面是合同確定了雙方的項目實施目標。嚴格規范合同履約行為,能從根本上預防和治理各項違約行為,有效地約束合同當事人的行為,保證項目建設質量和投資效益。
2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沒有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未建立合同管理體系。在我國,對于專門的項目合同管理機構,在許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及施工單位等都沒有成立。對于合同實施過程中的監督管理工作,通常情況下,建設行政主部門都是委托監理部門或其他機構進行相應的負責,進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合同糾紛容易在工程中標后及施工過程中發生。(2)執行合同的力度不夠。在起草、簽署、管理合同的過程中,很多施工單位通過經營部門進行負責,一旦工程項目中標,簽訂施工合同后,通常情況下,將施工合同通過文件形式轉交給項目經理部,在一定程度上沒有詳細地對合同情況進行交底,由于項目負責人自身缺乏合同方面的學習,在施工過程中容易發生違背合同條款的行為,進而在一定程度容易引發糾紛,造成經濟損失。(3)合同價款引發糾紛。在我國,由于公路建設市場依然比較混亂,缺乏規范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業主與施工企業之間,在地位方面出現不平等,導致違法或違規的行為出現在部分工程承包中,合同內容過于簡單,在合同條款中,沒有明確工程變更、索賠等方面的內容,進一步損害了施工方的切身利益。(4)施工索賠難。通常情況下,公路工程的施工條件、工程量、物價等在一定程度上會給施工單位造成額外的損失,并且正常的施工利潤往往受到政治、經濟、合同等方面的影響和制約,這些可以依法向發包方進行索賠。但是,由于我國市場經濟體制不健全,進而在一定程度上對合同和證據難以進行規范化管理,在實際施工過程中,由于情面的影響,沒有向建設單位提出索賠,進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承包商合同索賠的難度。
3加強公路施工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3.1投標階段
投標報價是取得合同的關鍵,也是合同的主要組成部分。要做好一個既有利又有競爭力的報價,應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1)工程預算。工程預算是承包商為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所必須的費用支出,也是承包商的保本點。因此,工程預算必須全面反映招標文件的內容,反映招標文件規定的承包商的合同責任、義務、工程范圍和詳細的工程量。(2)制定報價策略。制定報價策略是經營策略的一部分,因此必須綜合考慮承包商的經營總策略、公路市場競爭的激烈程度和合同的風險程度等,以調整不可預見風險費和利潤水平。
3.2合同談判及簽約階段
承包商在取得合同資格后,應把主要的精力轉入到合同談判簽約階段,其主要的工作是對合同文本進行審查,進行合同風險分析以及最終簽訂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1)工程承包合同文本條款的審查。合同文本通常指合同協議書和合同條款等文件,是合同的核心。合同的文本盡量采用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或國際通用的FIDIC條款作為合同文本的依據。(2)合同風險的分析和對策。通過對合同文本的審查,應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進行合同的風險分析,并采取相應的對策。由于承包工程的特點和公路市場的激烈競爭,承包工程過程中風險極大,范圍很廣,常見的風險有三類:業主資信的風險,外界環境的風險,工程的技術、經濟和法律等方面的風險。(3)合同的談判與簽約。簽訂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應充分注意并處理好下列問題:仔細閱讀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關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規規定。細心研究合同條款,要結合項目特點和當事人自身情況,設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事先提出解決的措施。
3.3施工總承包合同履約階段
(1)研究合同預測工程風險。項目管理人員首先要對施工合同進行完整、全面、詳細的研究分析,切實了解自己和對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權利和義務,預測合同風險,分析進行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2)加強現場施工管理。現場施工管理是防范風險的重要環節,組建強有力的項目班子,對工程實施全過程管理,對工程質量、進度、成本嚴格控制,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避免因工期延誤、質量問題、人員、材料、設備的浪費帶來的風險。(3)做好工程量清單復核,嚴格履行合同公路工程招標階段的工程量清單一般是根據初步設計圖紙統計計算,與施工階段的設計圖紙有一定出入。另外,由于公路工程戰線長,地質條件復雜多變,工程變更較多,竣工工程量清單與招標工程量清單可能有較大出入。(4)注意和重視索賠資料的收集和準備。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一些不可預測風險的發生,發包方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而使承包方遭受到合同價款以外的損失和影響了工期的承包方就要依法索賠。
參考文獻:
【關鍵詞】公路工程;合同;管理
近年來,大力發展公路網,公路建設項目越來越多。為了規范公路施工管理,提高工程質量,減少責任糾紛,加強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應該是當前務必解決的任務之一。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明確了合同當事人在工程建設項目中的職責,是解決責任糾紛和協調工作關系的依據。本文主要論述了當前的合同形式,分析了施工合同簽訂前的管理和施工過程中的合同管理。
1 選擇施工合同形式
不同的合同形式確定合同價格及支付的方式不一樣,業主制定發包計劃及發包策略時會確定合同形式。目前,公路行業普遍采用的合同形式是按計價方式分類,主要包括單價合同、總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種。
1.1 單價合同
單價合同適用于設計變更多, 建設周期長, 規模較大的工程項目。根據招標文件上列出的各項工程量確定單項工程費用,最后得出合同總價。監理工程師核定承包商完成的工程量并驗收合格后,業主再按合同中的投標單價支付工程款。高速公路、路網公路等公路工程項目普遍采用這種形式。
1.2 總價合同
總價合同適用于工期較短, 技術不太復雜,風險不大,工程要求很明確,設計圖紙詳細全面的項目。總價合同是以施工設計圖為基礎, 在工程要求及圖紙不變的情況下, 招投標雙方協議一個合同價格。
1.3 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適用于風險很大的工程,以及未確定工程內容、技術經濟和設計指標的項目。一般情況是業主同承包商事先協議好,根據施工步驟和各種施工的實際單價估算出項目成本,酬金按一定的比例確定。其表達式為:工程總造價=實踐的施工成本*( 1+某一固定百分數)。各個公路局計劃內的大中修工程由于時間問題沒有及時批復設計預算時就可以采用這種合同形式。
2 公路工程施工階段的合同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階段要監督和管理合同當事人履行合同的情況,跟蹤檢查合同約定的質量、工期、費用、人員設備等,確保有效控制工程質量、工期、造價。
2.1 質量管理。項目建設的核心和靈魂就是工程質量,《09招標文件》中的合同條款明確了對工程質量的要求,工程建設應該建立“企業自檢、 業主管理、政府監督、社會監理”四級質量保證體系。管理工程質量的主要內容有:檢驗工程使用的設備、材料質量;檢驗工程使用的構件、成品及半成品質量;按合同中指明的規范要求,檢驗監督施工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流程,驗收需要中間驗收的工程和隱蔽工程的質量,驗收竣工工程的質量等。
2.2 工期管理。工期包括項目總工期、各單位工程工期、分月和分階段的進度計劃、各合同段合同工期等,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批文中對項目總工期有明確批復,《09招標文件》中對于分月和分階段的進度計劃及各合同段合同工期有明確的管理規劃和措施。發包人工期管理的主要內容有:批準承包人的總體進度及分項和分階段進度計劃后,發包人督促承包人按進度計劃開始施工,分析影響進度計劃的因素,要求承包人及時調整進度計劃,保證項目在規定工期內完成。
2.3 費用管理。《09招標文件》中詳細列出了施工合同費用管理的各項內容,包括:嚴格執行合同中的價款管理,如果出現合同約定的情況,調整合同價款;管理預付工程款,包括批準和扣回預付工程款;核實確認工程量,結算和支付工程款;確定變更項目及價款,辦理竣工結算等。
2.4 人員及設備管理。對照投標書認真檢查承包人的機械設備和進場人員。整個施工階段,承包人不能擅自撤離機械設備和隨意更換人員。由于不可抗力一定要更換人員時,必須報監理人和發包人核準,新人員才能進駐現場,且資質不得低于被更換人員。
2.5 對資金監管協議、安全生產合同、廉政合同的管理。《09招標文件》明確規定,簽定施工合同協議書時一定要同時簽定資金監管協議、安全生產合同和廉政合同,并對相關事項進行說明。作為合同附件,這3個合同的合同效力僅次于施工合同協議書。廉政合同明確了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廉政建設方面的義務和權利,以及違約后應該承擔的責任。按合同約定,發包人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價款應專用于相應的合同工程。承包人必須到發包人指定的銀行開戶,與發包人、銀行簽定工程資金監管協議,接受對其資金的監督。
2.6 施工合同的變更和索賠管理。合同變更是指修改和變化原合同內容。原則上面,合同變更向將來發生效力,未變更的義務和權利效力不變,不影響已經履行的債務的法律效力。合同變更按照具體內容可分為設計變更、計劃變更、施工方案變更、新增工程、條件變更等5類。設計的變更影響工程造價,因此加強變更控制是合同管理的重點。發包人對變更的控制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進行變更項目的審查和批準時,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造價,追求經濟效益,避免項目變更引起的停工、返工、窩工等無序施工;②在實施變更控制的過程中,發包人充分調動項目各方管理人員的積極性,采取獎勵制度鼓勵項目各方管理人員各司其職,設定合同變更價款預期目標,獎優罰劣,確保工程變更的經濟性和合理性;③變更審批權限層次化,不同金額范圍的變更項目由不同層級負責審批,有效地控制工程變更;④公路施工合同的變更關系到各方的利益,發包人與承包人又是一個矛盾的統一體,諸多的變更控制因素中,專業技術人員是核心,應該加強培養力度。
索賠是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一方因為對方不履行合同所規定條款,造成實際損失,可以向對方提出賠償。索賠證據必須具備全面性、及時性、真實性以及符合特定的條件,其依據是招投標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及附件、技術規范、工程圖紙、會議紀要、施工組織設計、工程檢查驗收報告、實施過程中雙方簽認的有關文件以及施工現場有關文件等,如果這些基礎資料保存不完整,就會喪失索賠的機會。索賠不是一方對另一方的懲罰,是一種正當的權利要求,它是對合同雙方的約束和權力以及義務的保護,可以保證合同條款的順利執行。索賠應該結合實際情況,按工期補償或工程價款補償的方式進行,索賠金額不能套用工程量清單單價,應該根據實際損失確定。
2.7 施工合同的檔案管理。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解決爭議、 變更索賠、工程結算等的依據,因此,合同檔案的管理非常重要。合同文件應該安排專人管理,保證合同檔案資料齊全,確保檔案管理工作規范化、程序化。
3 結束語
施工合同可以約束合同人的行為,調控整個工程的進度和質量,是公路工程管理的重要部分。業主和承包商在執行合同條款的過程中應該秉持誠信理念,使合同條款在整個施工過程中貫徹執行。但是,目前的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業主和承包商由于沒有規范進行合同管理,導致出現工程問題時,責任人不明確,糾紛不斷。為了避免施工過程中的種種問題,在施工前,就應該進行科學的合同管理,確保后期施工順利進行,共同實現合同目標,實現最大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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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和承包范圍:地塊至市政公路之間段臨時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土方開挖、塘渣回填、混凝土路面等工程),道路總長暫定為200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購,但材料質量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并具備產品合格證書等。
5、合同造價:暫定為人民幣 元整。
6、工期:合同簽訂并生效后 天內完成。工期每延遲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上述逾期違約金,甲方可在本工程造價中直接扣除。
7、合同履約保證金
本工程不設置履約保證金。
8、結算辦法
8.1 按以下原則結算:
8.1.1 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預算定額結算,具體單價及費率詳見附后清單。
8.1.2 根據附后清單約定的價格及現場簽證的工程量按實結算。
8.2 土方開挖費用按挖機臺班及短駁運輸費用單獨計取,單獨土方短駁運輸(運距1000米內)按40元/車(5噸車)計,此單價均已包括管理費稅金等所有費用。
8.3 挖土機采用200型挖機,挖土機費用按230元/小時單價包干,此單價已包括管理費、利潤、稅金等所有費用。
9、工程質量
9.1 道路工程質量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驗收規范(GBJ97-87)》和《市政道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CJJ1-90)》執行,要求保證達到合格等級。并達到以下要求:
9.1.1 混凝土層
混凝土采用設計規定的商品混凝土。
厚度誤差:±10%厚度。
平整度誤差:小于10mm。
寬度:不小于設計規定。
9.1.2 塘渣基層
塘渣層的高度、寬度、縱橫坡度和邊坡等均應符合設計要求,路基開挖應至老土,*部為淤泥土時,應保證回填厚度應經甲方確認。
路基應有良好的排水系統;
路基應碾壓密實、均勻堅實、穩定,壓實度和平整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必須用不小于15噸的壓路機碾壓檢驗,其輪跡不得大于5mm。
不得有翻漿、軟彈、起皮、波浪、積水等現象。
道路中線標高允許誤差±20mm。
平整度允許偏差:20mm。
寬度允許偏差:100mm。
9.2 材料要求
9.2.1 中標單位必須對所采購的材料質量全面負責,應提品合格證書、質保書、試驗報告。招標單位對材料質量有疑問時,有權要求復驗,復驗合格其相關費用由招標方建設單位支付,復驗不合格其經濟損失及復驗費用由中標單位承擔。
9.2.2 道路基層塘渣要求采用清塘渣。
9.3 乙方必須精心組織施工,如未按設計要求和規范規定進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由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將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9.4 由于乙方偷工減料等施工原因引起工程質量問題,由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和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9.5 乙方必須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否則,因此對其他施工單位造成損失的,所有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9.6 路基及道路基層必須碾壓密實,否則,由此造成的道路缺陷修復責任由乙方承擔。
10、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0.1 乙方必須認真執行國家、省、市及東洲街道有關施工安全生產條例和有關規定,施工期間必須認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絕重大事故發生。
10.2 施工期間,發生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和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同時根據事故情節輕重,甲方每次向乙方收取違約金人民幣500-5000元。
10.3乙方應做好森林防火及環境保護工作,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森林火災及環境破壞,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10.4乙方的所有人員必須持證持牌上崗。
11、資料管理和竣工結算的有關規定:
11.1乙方必須按照市政工程規定要求,整理本工程的各項技術資料。
11.2本工程的所有資料必須用A4紙,并用電腦打印。
11.3本工程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15天內,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技術資料二套,其中一套必須是原件。
11.4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30天內,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工程完整的結算書(包括工程量計算書)和結算資料一式三份。
12、付款辦法:
12.1竣工驗收合格結算審核完畢后一個月內,除留設結算造價10%的質量保修金外,其余款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造價款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稅務發票。
12.2質量保修金按以下規定支付:
a) 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后的14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質量保修金;
b) 質量保修金不計利息。
12.3水電費用乙方自理。
1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3、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為一年,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內發生質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五天內完成維修工作。否則,甲方有權另請其他施工隊伍維修,所有維修款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可直接從質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14、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及時處理好各種在道路施工中發生的阻撓施工行為的。
合同是招標方與投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而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則是通過招標方對承包內容、范圍、價款、工期和質量標準等進行制定,由投標方進行履行。一份有效的合同能夠劃分各自的責任范圍,有效保護各方的權益。因此無論是對招標方還是對于投標方,都應該堅持以合同作為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以此來籌備各項工作。
1.2施工合同為保證雙方權益提供法律基礎
施工合同受到法律的保護,合同中雙方的義務都應該履行,合法權益都應該享有,這是工程建設項目順利實施的關鍵。施工合同能夠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和義務,將風險與損失分攤到雙方的頭上,避免了不必要的糾紛。如發包方必須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及時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中間驗收,及時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和辦理竣工結算等。承包方則必須按施工圖紙和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向業主提供符合約定質量標準的建筑產品等。只有清晰劃分各項權利和義務,才能夠充分保護各方的權益,建設高質量的公路系統。
1.3合同是解決糾紛的法律依據
公路工程施工項目有其特殊性,即建設周期長、合同金額大、參建單位眾多等。如果不能夠合理地理清各方之間的權責關系,就很容易造成各種爭執和糾紛,而一份有效的合同,是有效解決各種糾紛的法律依據。如果在合同中,對業主與承包商進行了明確的要求,劃清了各自需要承擔的責任與義務,而后期在建設過程中出現各種糾紛,那么就可以在合同中尋找法律支持,如果是合同中規定而一方沒有做到的,則可以依據合同進行索賠。
2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1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理念不強
縱觀我國的公路工程施工,很多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意識都相對淡薄,沒有專門的合同管理人才。合同管理能夠有效地保證公路工程建設的進行,但是很多企業都將主要精力放在完成工程建設,爭取經濟效益方面,對于合同管理則缺乏興趣。沒有健全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就無法有效保證合同的執行力。很多的建筑施工企業沒有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體系和具體操作流程,同時合同管理人才的缺乏,制約著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2.2合同定制不規范
經濟的快速發展使得人們對于住房的剛性需求日益增加,這導致了建筑市場的繁榮,但是也吸引著更多的企業投身建筑市場,因而整個建筑市場競爭環境十分激烈。在這樣的環境背景下,很多企業在簽訂合同時,往往會對業主做出一些不符合條件的承諾,而有時候業主也會給出嚴格的條件,例如,一些業主單位憑著賣方優勢地位,在簽訂合同時背離招標文件,或要求附加條款,或要求施工企業全部接受所有條件,使施工合同與招標文件及投標書存在差異,合同定制的不規范,使得合同的實施存在很大的問題,工程的正常運行也難以保證。
2.3施工合同索賠困難
受到氣候、法律法規、違約等不可預見因素的影響,很多時候都容易引發合同糾紛,一方向另一方進行索賠。但是在合同糾紛發生之后,索賠的進程往往是難以順利進行的。由于公路工程施工索賠的過程中,受市場因素影響,行政干預較多,往往導致合同索賠難以實現,損害承包人的利益。2.4施工合同監理工作不到位施工合同的制定與遵循需要有監督人來監督,監督人不僅需要按照合同規定來監督控制工程的進行,同時還要協調業主與承包商的合同關系,督促雙方全面履行合同,并妥善解決糾紛。但是在很多的公路工程施工中,監理工作常常出現缺位,監理人員難以履行自己的職責。
3加強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必要措施
3.1嚴格制定承包合同
合同制定的科學與否將直接影響到后期工程的權責分配,因此一定要嚴格制定承包合同。制定的合同不僅要清楚地陳述預定目標,還要注意合同文本內容的完整,將所有的職責與義務劃分清楚,對于風險的劃分也要清晰,這樣才能在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同時分擔風險。另外,在制定合同時不要對業主做出不符合規則的承諾,對于業主無理的要求也應該予以拒絕,這樣才能維護承包商與業主雙方的合法利益,在發生合同糾紛時也能夠根據合同條款進行索賠。
3.2提高監理人員的綜合素質
監理人員工作盡職與否事關合同的履行,因此監理人員必須要有較高的綜合素質才能對工程項目的發承包合同進行統籌規劃和嚴格管理。法律賦予給了監理單位權利與義務,監理單位就應該盡力做好。只有監理人員履行好自身的工作職能,嚴格掌握施工質量,對制定合同的雙方同時進行監管,在督促雙方履行合同的同時保障雙方的利益,這樣才能有效保障公路工程的質量,同時也有利于建筑行業的良性發展。
3.3加強合同風險管理,積極進行索賠
風險管理是進行合同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工程的進度可能因為各種因素而延誤,因而造成工程糾紛,對投標方與招標方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而為了減少經濟損失,就需要在合同管理的過程中積極開展合同風險管理。在合同的制定時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平均分攤雙方的風險。在合同的整個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盡早發現索賠的機會,并結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做好研究和分析工作,以全面履行合同,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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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不足
1、沒有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未建立合同管理體系
在我國,對于專門的項目合同管理機構,在許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及施工單位等都沒有成立。對于合同實施過程中的監督管理工作,通常情況下,建設行政主部門都是委托監理部門或其他機構進行相應的負責,進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合同糾紛容易在工程中標后及施工過程中發生。對于合同管理工作施工單位的重視程度有待進一步提高,進一步導致合同管理工作不能順利地展開。對于施工企業來說,通常情況下,只注重工程項目的前期投標工作,工程中標后,對施工合同缺乏必要的管理。制定的規章制度根本沒有發揮作用,同時缺乏系統的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并且部門之間沒有厘清權力、分清職責。健全的合同管理體系和有效的機制沒有形成;對于合同管理,缺少必要的審查,以及有效的監督,進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2、執行合同的力度不夠
在起草、簽署、管理合同的過程中,很多施工單位通過經營部門進行負責,一旦工程項目中標,簽訂施工合同后,通常情況下,將施工合同通過文件形式轉交給項目經理部,在一定程度上沒有詳細地對合同情況進行交底,由于項目負責人自身缺乏合同方面的學習,在施工過程中容易發生違背合同條款的行為,進而在一定程度容易引發糾紛,造成經濟損失。
3、合同價款引發糾紛
在我國,由于公路建設市場依然比較混亂,缺乏規范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業主與施工企業之間,在地位方面出現不平等,導致違法或違規的行為出現在部分工程承包中,合同內容過于簡單,在合同條款中,沒有明確工程變更、索賠等方面的內容,進一步損害了施工方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施工企業缺乏合同法律意識,在經營管理范疇內,事前基本上沒有納入合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雖然合同條款比較齊全,但是缺乏具體性和明確性,對于內容通常情況下只有原則性的約定,對違約責任缺乏具體的約定,進而產生合同糾紛時,在一定程度導致施工企業得不到有效的補償。
4、施工索賠難
通常情況下,公路工程的施工條件、工程量、物價等在一定程度上會給施工單位造成額外的損失,并且正常的施工利潤往往受到政治、經濟、合同等方面的影響和制約,通常情況下,這些可以依法向發包方進行索賠。但是,由于我國市場經濟體制不健全,進而在一定程度上對合同和證據難以進行規范化管理,在實際施工過程中,由于情面的影響,沒有向建設單位提出索賠,進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承包商合同索賠的難度。
二、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改進措施
1、做好對施工合同管理相關知識的培訓工作
首先,施工單位應建立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作為公路工程施工項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幾乎體現在施工的全過程,其也涉及到了諸多的方面,如變更索賠、施工招投標、爭議處理以及合同履行等。要想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并不容易,而負責合同管理工作的人員必須具備較高的綜合素質,施工單位應結合公路工程的自身特點和實際情況,為相關人員安排合同管理等方面知識的教育和培訓工作,如工程造價、財稅法律以及施工技術等方面的內容,培養一批能夠熟練掌握合同管理理論、具備較高政策觀念和實踐經驗的高素質人才,規范合同管理工作,確保合同平穩、安全的執行。
2、嚴格審核招投標文件,仔細分析合同條款
在公路工程投標完成后的合同簽訂階段,負責管理合同的人員就應開始研究合同中的各項條款,如果發現某些條款是明顯的把風險轉移給了施工單位,那么就應及時的提出修改要求,在達成修改的協議后應編寫談判紀要,并要求合同雙方簽字。在合同中如果發現了某些條款明顯加重了施工單位的責任,同時也將施工單位的主要權利排除了,那么針對這些條款應與業主單位在招標階段共同協商,對其進行適當修改和補充。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有些條款可能還會起到回避業主單位責任的作用,對于這類條款也要特別注意,如拖期付款無時限、合同中沒有索賠條款、沒有調價公式、拖期付款無利息以及業主單位可單方面決定扣減工程款等內容都是需要特別注意的。在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業主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共同遵守施工合同中的各項規定,其會涉及到質量、成本、工期以及施工內容等一般條款,同時對于專利、稅收、保險以及文物等各種關系和因素也是有所涉及的,所以,在簽訂合同時應仔細的分析每一條款,合同條款決不能含糊其辭留有活口,應絕對的明確,否則就很可能出現無法順利完成施工并且延期竣工的情況。
3、充分的提升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在公路工程項目施工任務全部完成后,負責合同管理工作的相關人員應及時的總結施工合同的完成情況,總結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值得推廣的管理經驗,同時還應總結出易被對方索賠的和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合同條款,在以后的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應標記出來,并制定出合理的具有針對性的預防對策,從而真正的提升施工合同管理的水平。
4、按照要求收集索賠資料,及時的進行施工索賠
作為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施工索賠工作是保護施工單位自身權益、彌補經濟損失以及提高經濟效益的最主要措施,在我國現階段的公路行業中,基本上還是屬于買方市場的,大量的施工單位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在投標時就不得不采取低價中標的策略。那么在后續的施工工作中,索賠能否成立也就成為合同管理是否成功的關鍵指標,這也是幫助施工單位實現盈利的重要措施。因此,施工單位的各級領導應更加重視施工索賠工作,合同管理人員應經常深入到施工現場,以便收集完整的施工資料,掌握施工中的實時動態,當出現現場簽證和設計變更等問題,對于產生的各項費用,應協助業主單位共同審核完成,從而為最后的工程總結算提供依據。
5、保留金
保留金是業主為了使施工單位履行合同而對施工單位應得款項的一種扣留。是施工單位履約義務的擔保,監理人需要從第一個付款周期開始,按項目合同條款數據表的規定來扣留,直到扣留保證金總數達到規定額度為止。業主按合同規定的退還比例在一項工程完工并交工驗收通過之后簽發支付證書,頒發全部工程的交工證書,若頒發的是部分工程交工的證書,那么就按照該部分工程占整個工程的百分比計退。所以,作為施工單位,為了能保證保留金按期返還必須在合同工期內盡可能地完成所有工程,就可以加快企業資金的運轉。
結束語
盡管當前我國公路建設在合同管理工作方面已經獲取了一定成績,然而,仍存在很多問題,相關工作人員應不斷提高自身的專業技能及綜合素養,加大對合同的管理力度,從而提高管理水平,借助科學、合理的管理活動推動我國公路項目建設更好發展。
參考文獻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實現工程建設目標而簽訂的一種明確雙方相互權力和義務關系的重要協議,也是合同當事人在公路工程建設中的最高行為準則和經濟活動的基本依據。隨著建設工程市場競爭的激烈化,各種糾紛問題時有發生,因此,加強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對于規范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減少不必要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確保公路工程的順利進行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一、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1)公同意識不強,合同管理專業人才匱乏
由于合同當事人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認識不足,公同意識淡薄,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未能嚴格根據合同辦事。施工合同直接由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及項目工程師管理,難以對工程施工公同實施全面的動態管理。同時,真正的合同管理部門尚未成立,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相對匱乏。目前,多數項目管理機構并沒有設立合同管理部門,更談不上建立完善的動態合同管理制度和編制具體的操作流程了,也難以對公路工程建設進行全面的跟蹤和管理,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2)合同實施不規范,公同履行隨意性強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簽約的雙方不認真執行合同條約,隨意對合同內容進行修改,如發包方不按合同規定按時支付工程款,隨意提高公路驗收標準,調整合同單價,致使承包人( 施工單位) 需要以低等級公路的造價來建設高等級的公路。另外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甚至存在違法轉包或分包現象,致使合同執行過程困難重重,施工合同半用半廢,難以對雙方起到一定的約束作用,同時工程質量也將受到影響,債務糾紛問題層出不窮,工期拖延,進度緩慢,給合同管理工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3)公路市場行政干預過多,合同索賠實現難度大
由于公路工程施工受社會條件、自然環境的影響大,也是公路工程項目建設也是一個索賠多發的行業。工程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者的基本權利,也是受損者維護自己正當權益,彌補工程損失的重要手段,更是對合同漏洞的補充與完善。但是,在目前的工程中, 發包人(業主)隸屬公路行政主管部門, 而承包人(施工單位)則隸屬于該公路行政主管部門的一些下屬單位,因而公路市場行政干預過多,給索賠工作的增加了過多地干擾因素,從而使得合同索賠實現難度增大。
(4)合同管理工作不受重視,合同管理制度形同虛設
目前,仍有部分施工企業過多地注重項目的前期投標工作,忽視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加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難以形成一套統一的、全面的、完整的合同管理體系。盡管有些施工企業制定了一系列的合同管理制度,但是未能得到嚴格的執行和落實,使得各部門之間的職責不明,權責不清,分級管理機制難以到位,合同管理制度形同虛設。
二、加強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
(1)加強合同管理知識培訓,培養合同管理專業人才
一方面,應建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合同管理是公路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環節,涉及到工程的招投標、合同的履行、變更索賠、爭議處理等諸多方面,因此需要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規范合同管理工作,確保合同管理工作有序、協調進行。另一方面,應加強合同管理知識培訓。施工企業應針對公路工程的特點和自身的實際情況,采取內訓、外培相結合的方式,加強施工技術、工程造價以及財稅法律等相關知識的培訓,培養一批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建設一支政策觀念強、熟悉合同管理理論、具備豐富實踐經驗的合同管理人員隊伍,同時在實際工作中提高他們的合同管理意識,增強他們的綜合素質,以便能夠正確應付合同管理中的各種復雜問題。
(2)堅持合同評審制度, 做好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承發包雙方在簽訂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前,應建立規范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對施工合同進行嚴格、規范、細致的合同評審, 設立由專職合同管理人員、負責質量安全的總工程師、經濟師、項目經理等人員組成的合同評審小組, 結合項目特點和當事人自身情況,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條款進行深入地分析和研究,以便確定合同能否滿足公路工程施工項目的各項目標,同時預測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找出合同存在的缺陷和潛在的不安全因素,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降低安全風險,減少合同漏洞。同時盡量少使用或不用口頭協議、君子協定,以免出現合同爭執;合同條款中發包人和承包人的義務責任、權利要明確、完善,以確保合同在施工企業內部順利執行。
(3)規范合同實施過程,提高合同的履行力度
當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后,合同雙方之間形成了一定的經濟關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規定雙方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的經濟責任、利益、權力和義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嚴格履行。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必須做到以下幾點:第一,嚴格做好工程合同約定的標的、數量、期限、價格、保修條款的履行管理工作及工程簽證,協議、補充合同、備忘錄、函件等整理保存工作。第二,正確處理好各方面的關系,使相關的合同和合同規定的各工程活動之間不相矛盾,以保證公路工程建設有秩序、按計劃地實施。第三,加強對施工合同的監督和跟蹤,全面監督合同的履行情況,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做好增減、變更項目工程量的確認簽證工作,尤其是隱蔽工程驗收簽證工作,以減少因各種原因帶來的糾紛問題,保證工程項目的質量、投資、工期、安全如期實現。
(4)開展施工合同風險管理,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開展施工合同風險管理,做好風險預測、控制與轉移工作可降低風險發生概率,減少經濟損失。施工合同是經濟活動、工程索賠的主要依據,索賠是合同雙方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解決雙方合同糾紛的有效手段。合同管理索賠要求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分析各種違約行為,設想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為合同履行時制造索賠機會;明確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預測合同風險,以便及時采取有效的合同管理措施和索賠措施,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應隨時根據公路工程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并結合法律法規做出相應的分析,認真做好合同索賠管理工作,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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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路建設工程中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眾所周知,施工階段是資金投放量最大的階段,隨著施工的深入,人工、材料、機械、資金等資源就要相繼投入。從資金投放數量來講,設計前的準備階段、設計階段、動用前的準備階段等都無法與施工階段相比,它是項目實施階段中資金投入最大的階段。所以,必須把握住施工階段這個最突出的特點。在施工之前各階段的工作,如規劃、設計、招標以及有關的準備工作做得如何,全部要在施工階段主動或被動地接受檢驗,各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會大量地暴露出來。在施工階段,如果不能妥善處理這些問題,那么工程項目總體質量會難以保證,工程進度會受影響拖延,投資可能失控。因此,在公路建設工程的各項管理(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中加強施工合同管理是重中之重。
二、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施工企業合同意識淡薄,缺乏合同管理專業人才
近年來我國公路工程建設出現了僧多粥少的現實狀況,造成業務承攬上的激烈競爭,不少承包商經常為了迎合業主,委曲求全地簽訂不平等的施工合同,從一開始就埋下了許多合同風險,導致合同履行紛爭不斷。很多工程項目事先簽訂的合同經常會流于形式,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一旦出現問題,經常會出現雙方繞開事先簽訂的合同,不按合同事先約定好的方法解決問題,而是找關系協調解決。同時也因為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事先訂立的合同的約束力會大打折扣,對項目有序高效進行管理就成為空談。在很多建設項目中沒有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來進行合同管理,一般都會把合同管理歸為一般的事務性工作,直接由一般的辦公室工作人員管理,使得一旦問題出現,不能立即有效地做出反應,從而對項目施工造成影響
2、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
由于社會條件、自然環境的變化,公路施工行業是一個索賠多發的行業。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者的權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補充,其實質是承發包雙方承擔工程風險比例的再分配。對于承包人來講工程索賠是一種保護自己正當權益、彌補工程損失的有效手段。但由于公路市場行政干預過多,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承包人往往成為受害者。
3、合同管理不規范,發包方隨意改變條款
由于發包人處在“買方市場”有利的地位上,再加上發包人一般都還是公路行政主管部門,所以很有可能會存在行政干預過多,在簽訂了承包合同開始施工之后,會不遵守合同約定,通過行政手段調整施工單位的投標單價,或者改變原本已經定好的規劃設計圖等情況,這些問題在鄉村公路建設工程中是尤為突出。由于近年來公路建設的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發包人不遵守合同約定對于很多承包人來說根本就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一般都會接受這些不公平條款。而施工企業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難免會在施工過程中以偷工減料等一些違法的方式來彌補自己的損失,從而嚴重影響了工程質量,加大了施工企業的風險。
三、加強合同管理的辦法
1、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
(1)選好人員。企業領導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員應具有的素質條件,選擇本企業優秀人才擔任合同管理人員,也可以通過公開考評和競爭招聘方式選拔人員。在使用過程中堅持優勝劣汰的原則,把優秀人才放在這個崗位上。
(2)組織在職人員學習。可根據企業與市場的實際,組織合同管理人員在職學習。方式方法可以多種多樣,如布置學習任務,定期檢查;進行短期培訓;結合實際進行正反兩方面的事例分析總結;;聽電視講座,參加法律專業或經濟管理專業的考試,同時必須進行職業道德教育,通過以上努力,使其在崗位上成才。
(3)選送有關人員到院校深造。每個企業都應培養出類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員,所以應選擇工作出色、有發展前途的骨干到有關院校深造。
(4)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待遇,對于能力較強的合同管理人員不僅要有精神上的鼓勵,還要有合理的薪酬,從而留住人才。
2、簽訂公路工程合同過程中的管理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雙方閱讀合同文本時,要仔細琢磨、認真研究合同中所列出的各種條款,結合實際情況和項目特點,全面的列舉出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并事先提出解決方案。合同內容中的用詞也一定要準確,每一條款所涉及的責任、義務、權利都要寫明白、寫清楚,要嚴密地、謹慎地進行閱讀,切記不要因為時間不足、準備匆忙而落些合同條款或留下漏洞,若有這種事情發生,會使一方或雙方的合法權益蒙受不公平的損失。
3、加強合同履約
做好工程量清單復核,嚴格履行合同。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與其他建設合同一樣,是施工階段合同管理的依據,是施工企業與業主和監理的唯一紐帶。合同一經簽訂,即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履約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應切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履行合同義務。
從根本上來說,合同雙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導致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利益沖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雙方行為的不一致,不協調和矛盾。合同履行作為質量控制、進度控制、造價控制的重要環節,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應采取積極主動管理,組織項目管理人員學習合同條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內容,工程范圍,責任、權力與義務,分析各種違約行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全部條款內容履行。
施工企業為了嚴格履行合同應該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合同要求進度組織施工,按時向業主移交工程。二是工程發生變更或索賠事件時,按照變更或索賠程序,及時向業主提出變更簽證單或索賠報告,取得相應的工期延長及經濟補償。三是根據合同規定進行工程計量,按時提出中期支付證書,并且按照合同規定程序進行催款工作,確保適時得到工程款。四是施工企業應該認真組織施工,保證按期按質竣工,全面實際地履行合同,由此才能全部結算工程價款,從而實現自身的經濟效益,并贏得良好的信譽。
4、做好工程施工合同交底工作
施工企業合同管理部門對合同分析后應進行“合同交底”,即通過組織項目部管理人員和各專業施工隊伍學習合同條文。通過技術交底將工程項目和任務分解,明確其質量和技術要求以及施工中的關鍵工序和關鍵工作;將安全、質量、進度、成本目標細化分解,落實到各職能部門和各專業施工隊伍及個人;嚴格制定進度目標,明確完不成任務的影響和法律后果;明確施工合同有關各方的責任和義務。通過合同交底工作使大家充分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內容、規定、管理程序,了解合同雙方的合同責任和工作范圍,各種行為的法律后果等,使大家都樹立全局觀念,使各項工作協調一致,避免施工中違約行為。
5、正確處理索賠和爭端
索賠是指當事人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一方因對方不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且發生實際損失后,向對方提出給予補償的要求。索賠是一種正當的權利要求,不是一方對另一方的懲罰。索賠依據必須是真實的、可靠的。通過索賠可以保證合同的正確實施,也是對合同雙方的約束,保證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通過索賠也能使工程造價更為合理,索賠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工程價款補償或工期補償的方式進行,索賠的費用應以賠償實際損失為原則,不能套用工程量清單的單價。
應該認識到索賠是承包商維護自身利益的正當手段之一,是其合同管理的重要工作。建設單位應當正確看待承包商提出的索賠,接到索賠報告后,應及時要求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商提出的索賠進行審核,并根據審核情況進行處理。當合同中出現了爭端,要承包方和建設單位兩者在友好互諒的前提下,通過選擇協商和解、第三人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爭端。
結束語
施工工合同管理是為了維護雙方的權益,始終貫穿于從投標到竣工的整個工程,只有合同管理員認真總結合同管理經驗,仔細分析合同執行情況,才能提高公司的合同管理水平和公司的效益。
參考文獻
Keywords: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hange; Contract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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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變更的法律特征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變更或者是合同變更應該建立在施工單位和業主相互協商的基礎上,如果合同雙方沒有事先同意工程變更或者是合同變更就不能進行。但是根據《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公路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變更的前提不一定非要是施工單位和業主這兩個合同雙方一致同意,如果這種工程變更是一種客觀需要,可以由監理提出然后業主同意的情況下,施工單位根據監理的工程變更指示之后,才能進行施工。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變更的造價問題,需要合同雙方進行協商解決。
二、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變更的類型
首先,根據我國《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的規定,我國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變更的可以分為以下類型。
1、公路工程施工中任何工程數量的變化。
2、公路工程施工中任何單項工程的取消和增加。
3、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的性質、質量和種類的變更
4、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的任何部分的高程、線形、位置和尺寸的變更
5、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附加工程的變更
6、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施工順序和時間的變更
其次,根據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工程變更還可以根據各方當事人進行分類。
1、由施工單位想業主提出的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變更。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鑒于地質條件的變化、施工情況的變化、出于方便施工的目的、施工單位的技術和裝備達不到合同施工要求或者是為了控制施工成本和加快施工進度等多方面的原因,公路工程的施工單位都可以申請對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變更。
2、業主提出的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變更。其主要是業主想在原有公路工程的基礎上擴大施工規模、提高施工的設計標準或者對施工的進度有了新的要求都可以提出公路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變更。
3、監理工程師提出的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變更。監理工程師可以根據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進行綜合考量,提出工程變更。例如施工過程中地質、水文施工條件等多種因數的變化。
4、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第三方提出的工程變更計劃。這個主要是地方政府根據自身的整體規劃提出的工程項目變更。
5、公路工程的設計方要求對設計進行完善提出相應的工程變更設計。
三、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變更的上報和審批
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變更的合同管理的前提是要嚴格按照原先的設計任務書和最初的設計的原則。變更的設計要嚴格按照原來的技術標準、工程設計規范、工程變更要符合節約的原則、減少對耕地的資源的占用,以有利于施工為原則,目的在于控制施工成本和提高公路建設的工程進度。公路施工工程的變更要根據一個基本的前提,那就是要按照合同的條款的規定經行,任何一項對公路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變更都不能讓原有的施工合同失效。例如工程變更之后的項目單價仍然可以按照原來的合同規定的單價,如果合同中沒有一些工程項目變更的單價,就需要對這個工程變更進行重新估價。這個估價要經過施工單位的施工預算,監理工程師的審定,最后的業主的批準,就能按照這些估價進行施工。最后這個估價和審批必須在完成的情況下,施工單位才能經行施工不然可能會面臨業主不給予計量支付的問題。
四、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工程變更的合同單價管理。
我國的《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對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工程變更的合同單價有著一定的規定,變更工程要根據施工單位完成的數量和單價進行計量工作。首先,工程變更的單價要根據合同規定的工程量清單中相應的工程細目的單價。其次,一些小型的公路施工過程中工程變更的單價,可以讓監理工程師對計計日工的單價進行評估。再次,如果公路施工項目中的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細目單價不可能完全適應實際的施工情況,需要監理工程師組織業主和施工單位進行三方協商對那些超出的部分經行協商估價。估價的原則是公路施工工程細目涉及的價格要高于合同價格的百分之二,公路施工工程的實際工作量要大于或者是小于合同規定工程量的百分之二十五。最后,根據公路工程預算定額及預算編制辦法和承包人投標時提交的單價分析資料及工程量清單中相關細目的單價為標準對那些沒有在合同中相應的工程細目進行估價。
我國《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對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工程總價變更也進行了相關的規定。因為單項變更工程中評估出來的單價,不一定就是整個工程施工的總價,例如出現物價因素導致實際計量與合同規定的不一致,所以需要一些調整。如果出現各項單價與工程總價不一致就需要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和業主根據合同進行三方協商建立一個管理費的調整限額,給整個合同的總價一定的調整的空間,具體的調整空間增加或減少超過有效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五。
五、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變更的合同的申報與審批
1、公路工程施工中業主指令變更
在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有時因為公路規劃的等方面的因數的變化,業主會向施工單位提出新的指令。這時就需要施工單位根據總監理工程師的工作指令,按照業主的意見進行修改和具體的施工。同時對一些根據業主指令進行修改的資料和相關手續進行保存。同時根據前面的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變更的單價評估原則對工程變更的費用進行確認,同時完成相關合同簽訂工作,然后將合同條款上報給駐地監理單位,監理工程師批準后就可以簽發程變更
批復單及簽發工程變更令。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變更指令就可以正式成為施工補充合同。
2、監理工程師對公路工程施工中的工程變更
監理對公路工程施工中的工程變更需要先詢問業主的意見,然后和施工單位進行良好的溝通,監理工程師要在進行工程變更的時候要準備材料包括。變更的工程項目、部位或合同文件內容; 變更的原因、依據及有關的文件、圖紙、資料; 要求承包人據此安排變更工程的施工或合同文件修訂的事宜; 同時要求承包人向監理工程師提交此項變更給其費用帶來影響的估價報告。完成這些材料之后工程變更就可以正式成為補充合同。
3、施工單位對公路工程施工中的工程變更
施工要進行公路工程施工中的工程變更需要先準備變更申請及變更內容報告,包括變更的理由、變更的方案和數量、以及單價和費用。施工單位把這些材料上報給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對這些申請材料進行調查和分析,然后監理工程師在給駐地監理進行審核,最后再對總監辦工程辦進行最后的審核。審核的內容包括程變更處理的相關法律、法規與合同文件
的規定,審查其提出的工程變更的技術方案是否合理,復核變更的工程數量。審核通過后最后提交給業主進行最后的定奪,業主同意后施工單位對公路施工中工程變更意見正式通過了,可以寫進合同中。施工單位在總監理工程師簽發變更令之后就可以正是對工程變更進行施工。終上所述,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工程變更的合同管理是一個復雜的工作,這項工作的完成直接關系到工程的順利進行,所以施工單位、業主和監理工程師應該給予這項工作足夠的重視,為施工的順利進行保駕護航。參考文獻
[1] 田興培.淺談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建材技術與應用,2010,(06).
中圖分類號:X734文獻標識碼: A
公路企業合同管理,對于企業改善經營,實行經濟承包有著廣泛而普遍的適用意義。實行合同管理是整個公路企業全部生產經營管理的核心與關鍵所在。然而從實際操作結果分析,有些施工企業正是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深刻認識,忽略了合同管理的監督和落實,從而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逐步喪失了原有的市場份額,而陷入經營困境,步履艱難。
1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1公路工程合同發包人不遵守合同約定
公路工程合同發包人不遵守合同約定,隨意調整合同單價或改變公路設計圖紙。目前在路網工程中,發包人(業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門,而承包人(施工單位)則多數系該公路行政主管部門的一些下屬單位。行政干預過多,往往在簽訂合同后,開始進場施工時,業主開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對原來施工單位投標的單價進行調整,并且隨意改變公路設計圖紙。1.2文字表述不嚴謹、條款不齊全的合同
不嚴謹就是不準確,就容易發生歧義和誤解,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起爭議。依法訂立的有效合同,應當體現雙方的真實意思,而這種體現只有靠準確明晰的合同文字。合同條款掛一漏萬,常見漏掉的往往是違約責任。有些合同只講好話,不講丑話;只講正面的,不講反面的。不懂得簽合同應當“先小人后君子”的訣竅,一旦發生違約,在合同中看不到違約如何處理的條款。 1.3“陰陽合同”充斥市場
“陰陽合同”是指發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場通過公開招標選擇承包人,按照招標文件及中標通知書要求,與中標承包人簽訂施工合同,俗稱“陽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場以外,另行與承包人簽訂一份合同書或補充協議。
不嚴格按合同辦事。出現問題后不能按依照合同辦事,而是習慣于找領導協調,即便是正當的索賠也不能理直氣壯的提出。不設立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數項目管理機構都未設立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制度和具體的操作流程,不能對工程進行及時的跟蹤和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專業性、技術性強、極為復雜的管理工作,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極大的影響了我國的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1.5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
由于社會條件,自然環境的變化,公路業是一個索賠多發的行業。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者的權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補充,其實質是承發包雙方承擔工程風險比例的再分配。對于承包人來講工程索賠是一種保護自己正當權益、彌補工程損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場行政干預過多,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損害者。
2加強合同管理的對策2.1明確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 建筑企業應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同時必須明確與之相應的工作流程。對于一些經常性工作,如圖紙批準程序、工程變更程序、分包商的索賠程序、分包商的賬單審查程序,材料、設備、隱蔽工程、已完工程的檢查驗收程序、工程進度付款賬單的審查批準程序、工程問題的請示報告程序等,應規范工作程序,使大家有章可循,合同管理人員也不必進行經常性的解釋和指導。
2.2建立和完善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業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個環節建立和健全具體的可操作制度沒,這些環節應包括:介紹信的開具、信息的跟蹤、合同的草擬、洽談、評審、用印、交底、責任分解、履約跟蹤、變更、索賠、違約、解除、終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規范合同簽訂程序,減少失誤。
2.3認真審核招標文件、仔細分析合同條款
在公路工程投標簽約階段,合同管理人員應該認真鉆研招標文件及其合同條款,在商簽合同過程中,應對明顯把重大風險轉嫁給承包商的合同條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對其達成修改的協議以“談判紀要”形式寫出,作為該合同條件的有效組成部分。
對于明顯加重施工企業責任、排除其主要權利的顯失公平的條款,可以在投標階段與業主協商,進行修訂補充;如果未能與業主協商一致,施工企業應考慮相應增加投標報價費用以減輕合同風險。合同簽訂過程中,對業主開脫責任的條款要特別注意,如:合同中不列索賠條款、拖期付款無時限,無利息、沒有調價公式、業主認為對某部分工程不夠滿意,即有權決定扣減工程款、業主對不可預見的工程施工條件不承擔責任等等。對其模糊不清的地方要求業主進行書面澄清,該澄清文件及隨后的其它補充文件都將構成合同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公路施工合同除了工作范圍、工期、質量、造價等一般條款外,內容還涉及保險及稅收、文物、專利等多種關系和因素。在簽訂合同中應全面考慮這些因素,仔細斟酌每一條款,否則,可能造成合同履行的重大損失或失敗。合同條款要盡量具體明確,決不能含糊其詞留有活口,這樣不利于工程順利施工和按期交工,容易埋下施工障礙和竣工矛盾突發的隱患。施工企業應選派具有較高業務水平和綜合應變能力的人員參與合同談判,明確談判原則及主要目標,針對工期、質量及造價等業主關注的問題,制定談判策略,積極爭取修改風險型和過于苛刻的條款,簽訂一個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比較平衡,少有或沒有苛刻的單方面的約束性條款以及風險較小的有利合同。2.4注意收集索賠資料,及時進行施工索賠
公路工程施工索賠是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環節,是施工企業保護自身正當權益、彌補工程損失、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和有效手段。由于目前的公路建筑市場仍是買方市場,可以說是僧多粥少,所以施工企業有時為了找米下鍋、維持生產,不得不采取低價中標的策略獲得項目。此時,變更與索賠的成立與否是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成功的關鍵所在,是解決企業虧損與贏利的基本途徑。施工企業想要搞好施工索賠工作,需要各級領導的充分重視,相關部門的協調與配合。在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合同管理人員應該經常深人施工現場,了解和收集施工有關資料,及時掌握現場施工動態,協助業主及時審核因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等發生的費用,為最終的工程總結算提供依據和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
2.5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定期監督檢查
合同綜合管理部門要監督檢查合同的履行情況,一般采取重點檢查和抽查的方式。檢查內容包括三個方面:一要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嚴格履約;二要看履行過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數量、工期、設計等方面的變更情況,如有變更應履行變更簽約手續,以合同形式明確變更情況;三要看是否存在違約情況,這是精度檢查的主要工作,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任何一項義務,都會導致違約情況。在合同綜合管理部門對此過程應重點監控,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各方的往來函件、通知等文書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發生糾紛,也是區分責任的重要證據,所以對合同履行的每一環節形成的書面材料都應注意完整保存
2.6設立合同管理機構、培養合同管理人才 一個合理的合同管理機構,以及對合同管理部門的權責及與其它職能部門之間的界面的合理界定,是合同管理成功與否的關鍵;合同管理人才,需要素質高、學習能力強、知識面廣、責任心強,需進行在職培訓,組織專題學習和討論,學習的內容有《合同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高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達到互相促進、互補不足的目的,明確合同管理人員的責權利,建立完善崗位競爭機制和獎懲機制。
3結束語
公路施工合同無論對發包人和建設單位,還是對承包人和施工單位都是十分必要的。合同管理人員應該仔細分析合同執行情況,認真總結合同管理經驗,對過時、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以及不嚴謹、容易被對方索賠的條款要加以改正,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提高公司合同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1]王洪彪.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中國新技術新產品,2012,2(12):123-125.
1合同管理概述
1.1招標階段的合同管理
在招標階段,首先要根據工程的可批復建設期,科學地對標段進行劃分,標段劃分的合理與否是合同管理的基礎。在劃分標段時,責任者要對工程的人文、地理、周邊等環境因素以及工期和資金投入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慮,合理的標段劃分有利于保證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防止延誤工期造成成本損失等。工程量清單及標底的編制是否合理以及是否齊全,與合同管理能否順利實行息息相關。根據公路工程項目招標的相關文件中的各清單細目的計量規則、工作內容、單價所包含的費用內容等,建設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應針對有多個設計單位的大項目進行合理的分配和協調,按照公路設計圖紙和招標文件的計量規則,將各合同段工程量清單統計出來,使整體公路建設的工程量清單和計量單位保持一致。并且建設單位應預先在工程量清單中,對施工期間可能會出現的工程但施工設計圖紙中未包含的工程,合理預估其數量并給定細目名稱,盡可能減少工程出現變更的情況,保證工程量清單的全面性。標底是衡量投標報價的尺子,能夠衡量投標報價是否合理,同時標底也是衡量投標單位能否中標的依據,并且還是建設單位投資控制的手段[1]。在標底編制前,需要相關人員對招標的文件、技術說明、施工圖紙等方面有詳細了解,并認真勘察公路沿線的物理價格與分布情況、地質環境等方面,根據工程所在地及工程條件確定費率,結合現場調查結果,確保編制的標底科學合理,為項目建設和合同管理奠定良好基礎。
1.2參建單位的合同管理
參建單位的合同管理包括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以及施工單位的合同管理。
1.2.1設計單位的管理
公路工程設計的質量優化,能夠有效減少工程出現變更以及索賠的問題。工程的設計會對公路工程施工造成嚴重影響,因此,應選擇一個報價合理、施工質量和信譽較好的設計公司,以更好地管理合同,提高建筑質量。
1.2.2監理單位的管理
監理人員需要對施工合同的落實情況進行嚴格監管,確保符合高速公路項目承建要求以及合同內容更加科學合理,從而更好地控制公路工程的施工質量。建設單位應選擇有資格證書的監理工程師,確保公路工程合同的落實,提高公路工程建設的管理水平。建設單位應當設立合理的考核標準,對監理工程師的能力進行審查,從而確保監理人員具備專業素質。監理人員應時刻保持工作熱情,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為公路合同管理提供更為優質的服務。
1.2.3施工單位的管理
施工單位在進行投招標時,要嚴格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遵守相關公路工程建設投招標的法律法規,在競爭性公開招標的企業中選取具備較強施工專業素質,并且譽高、價格低的施工承包單位。在競爭性公開招標過程中,最低價中標容易造成公路工程的質量和工期得不到保證,所以我國現階段的合理低價中標是最能實現建設方和施工方“雙贏”的合同授予方式[2]。這就要求評標小組的專家具有較強的分辨能力,從合格投標書中的技術、管理、機械設備等方面詳細辨別,選擇各方面均優的施工單位,從而保障公路工程的建設質量。施工單位為了保障公路建設的質量,可以通過合理配置施工資源和工期,并加強對施工過程的動態管理,提高施工人員的專業素質和安全意識,從而保證施工單位能夠保質保量的完成工程建設,給企業帶來最大化的經濟利益。
2計量與支付
承包商給定的合格工程量或者按照合同計價的工程量及其支付的過程為工程的計量與支付,包括合同工程量清單內的工程項目、變更工程量增加的工程項目及索賠、價格調整等。
2.1合同工程量清單內工程的計量和支付
合同清單包含的工程量在支付過程中,必須符合一定的流程,即首先由承包商提交中間交驗申請、試驗報表等計量資料給監理工程師,按照合同規定的工程價格,支付雙方在現場簽字確認工程量。在支付過程中,需注意支付工程款必須具備齊全的手續才給予支付,否則不予以支付;支付時需扣除預付材料款、開工預付款以及質量保證金等款項。
2.2變更工程量的計量與支付
工程的變更將對工程造價產生直接影響,因此,在確定需要變更時,應制定相應的變更程序,在經得業主及設計單位的同意后,確認變更規模的大小是否符合預算,超出預算或合同暫定金額的需要報給主管部門,獲得批準后才可實施變更。規模變更的原因往往是施工設計、標準或進度等造成的,業主在變更的過程中,應按照合同規定支付給承包商變更費用。變更工程費用的計算應遵循相關原則,在變更工程單價確認后,即可按核定的變更工程量進行計量與支付。
3工程索賠
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中存在一方人員違背了合同的要求,或沒有(完全)履行合同的內容,而導致工程發生實際的經濟損失,另一方就有資格提出索賠的要求,這就是工程索賠的概念。工程索賠是正當的權利要求,要得到工程索賠,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索賠依據。工程索賠的存在是保證合同實現的依據,是約束合同雙方的重要工具,用以保障合同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并及時履行義務;另外,工程索賠也可以使工程造價更加合理,可以采用工程價款補償或工期補償兩種方式進行工程索賠,索賠費用是用來賠償工程實際損失的,因此不能套用工程量清單的單價計算。
4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及改善措施
現階段,在公路工程建設合同管理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處,如缺乏一定的管理制度和機構、存在違法轉包和分包的現象、合同價款引發糾紛、施工索賠難等問題亟待解決,下文將對上述不足進行分析,并提出相應的改善措施。
4.1管理制度和機構的缺乏
由于部分投標單位領導對于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不足或者合同管理的實施力度不足,造成施工現場偶有出現實際情況與合同內容不符的現象。另外,沒有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導致施工現場的監督管理工作都是委托給監理單位全盤負責的,使得合同管理容易出現相應的糾紛。針對這一情況,投標單位領導應加強對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制定相應的制度,保障合同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和有序化。政府應設立相關的合同管理機構,加強對施工過程的監督和管理,有效防止合同糾紛的發生。
4.2存在違法轉包和分包的現象
相關法規中明確提出禁止公路工程承包人將承包的項目非法轉包給其他人,并且禁止將承包工程分解,并分包給第三方。雖然轉包和分包是法律明令禁止的,但這種現象在我國依然頻繁發生。非法轉包和分包的第三方普遍是自身實力水平不足難以憑自身實力得到工程項目的施工隊伍,因此可能對施工項目的質量安全造成嚴重影響。另外,這種不守法的現象會危及我國市場經濟的正常發展。為解決這一問題,應強化施工的合同管理,在進行合法分包的過程中,總包單位必須加強審查并進行記錄,防止不良企業參加合法分包。對于已經合理分包的工程,應當加強對其施工的管理,防止分包單位再次進行非法轉包和分包。
4.3施工索賠難
施工現場的施工條件,物價和工程量等都會對施工單位造成影響。在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某一方若是未能及時履行合同,則會對施工單位造成經濟損失,且難以在有效時間內索賠,從而影響工程的正常建設。公路工程建設的索賠涉及情況較為復雜,常受到工程行政管理機構的干預,索賠時可能會因各種原因使得索賠難度較大,給公路工程承包人帶來嚴重損失。因此,應在公路建設施工的合同管理中積極引入工程擔保制度,使得公路工程建設單位能夠更好地規避和轉移風險。合理的工程索賠能夠保障合同雙方履行合同,從而有效地制約雙方責任,是保護合同雙方的利益不受侵害,促進公路建設與發展的良好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