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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性擔保公司是指依法成立的,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著貸款擔保、票據承兌擔保、信用證擔保、貿易融資擔保及其他融資性擔保業務。我國自金融危機以來,地方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潛在金融風險受到越來越多人的關注,地方政府對其監管也變得較為嚴格。財務管理作為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融資性擔保公司而言具有重要意義。一旦財務監管出現缺失,就會導致一系列融資擔保風險,逐漸演變為金融風險,甚至地方財政風險。為此,加強融資性擔保公司財務管理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
一、融資性擔保公司財務管理現狀
當前,我國絕大多數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財務管理還存在一些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對被擔保企業提供的財務等資料審查不嚴
從目前來看,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相對較慢,很多企業存在資金問題,為了使企業得以持續發展,就會向銀行申請融資并要求擔保公司提供擔保。然而,一些企業為了能夠較快的得到資金,就去弄一些虛假擔保材料,編造會計數據。將這些材料遞交給擔保公司的財務人員進行審查時,由于對各個行業的財務數據、擔保物價值不夠熟悉,難以對擔保材料進行較好的核查,從而造成潛在的擔保風險,進而影響擔保公司的整體財務質量。
(二)缺乏財務風險控制意識
大多數融資性擔保公司沒有對財務管理進行足夠重視,或者是對財務風險視而不見,熱衷于擔保業務之外的高風險、高收益活動。如挪用客戶保證金或利用關聯企業套取銀行信貸資金用于高息放貸和高風險投資,導致融資擔保公司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財務問題。
(三)缺乏專業的財務管理人才
擔保是一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需要財務、法律、審計及金融多方面的專業知識,也就表示需要多方面的綜合性人才。而實際上,我國的融資擔保公司大多成立時間不長,專業的擔保人員較為匱乏,更別說熟悉擔保業務的專業財務管理人員。目前,對于很多財務管理人員而言,只要能夠對擔保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情況等能夠進行準確判斷就可以,對于存在的潛在風險大多沒有預見性,導致擔保公司往往承受較大的風險。
二、加強融資性擔保公司財務管理策略
鑒于以上存在的問題,除了從最基本的財務管理做起,還應對擔保公司的財務管理進行改進:
(一)完善擔保公司的財務管理體系
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置財務管理部門,配備專業財務管理人員,運用預測、計劃、預算、控制、監督、考核、評價和分析等方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營運資產,控制成本費用,規范收益分配,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有效防范和化解財務風險,努力實現持續經營和價值最大化。
(二)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合理規避財務風險
融資性擔保公司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并定期聘請具有相應業務資格的中介機構開展外部審計。構建以資本風險、集中度風險、流動性風險、資產質量風險、委托業務風險、關聯交易風險、操作風險等為主要內容的財務風險控制體系,遵循審慎經營原則,制定和明確財務風險管理的權限、責任、程序、應急方案和具體措施,通過識別、評估、監測和控制等手段,適時調整和降低財務風險,使風險控制的內容和措施不斷適應管理需要。
(三)加強擔保公司的成本費用管理
成本管理是所有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科學、合理的成本費用管理,在很大程度上能夠降低企業的運營成本,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促進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從目前來看,我國大多數融資性擔保公司正處于金融危機中,企業要想在收入不變的條件下,降低資金風險,就必須實現科學的成本控制。這就需要:對成本費用的開支及標準進行嚴格控制,對于沒有經過授權批準的成本費用全部廢除;對報銷審批程序及標準進行明確及規范;對業務費與辦公費進行分類管理;強化預算編制、成本執行及考核等;定期對控制成本之間的差異進行分析;對業務宣傳費、對差旅費及維修費進行監控等。
(四)充分發揮地方監管部門、銀行的外部監督作用
地方監管部門,特別是財政部門要對擔保公司的財務風險及其營運情況進行監測,并實施財務評價,進行風險警示;銀行等金融機構要從源頭上對擔保公司的資金運用進行監管,杜絕擔保公司發生與擔保業務無關的資金往來,同時,防止擔保公司為關聯方提供擔保違規套取銀行信貸資金。
三、結束語
融資性擔保公司對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對社會融資問題、三農健康發展有著積極作用,并能夠得到良好的社會經濟效益。為此,對其加強財務管理尤為重要。本文主要從財務管理體系、財務風險控制、成本費用管理及充分發揮外部監督等幾方面進行分析,只有通過以上對策才能夠確保融資擔保公司得到可持續發展,提升市場占有率,最終提升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希望對后期的財務管理工作能夠提供一些理論借鑒。
一、引言
若將集團公司看作為人的話,那么資金就是血液。在集團公司所開展的生產經營活動中,資金作為其一個最基本的要素,在整個活動過程中,資金管理始終貫穿于其中,有著非常重要的地位與作用。資金管理為財務管理的一個集中表現,在集團公司中,只有抓住這一中心內容,采取各種切實可行且有效地管控方式,強化資金的流轉,這樣才可使集團公司經濟效益得到提高。
二、實施集團公司資金集中管理的重要性
第一,實施資金集中管理為集團公司強化其系統內部管理的一個必然要求。在企業管理中,其核心為財務管理,而財務管理核心則為資金管理,資金管理核心內容為集中管理。企業要想獲得更好的生存與發展,在內必須要增強企業財務資金方面的管理,在外應積極推動企業生產經營技術的進步。因在集團公司中,成員企業和母公司之間具有相同法人地位,各自為獨立利益的主體,對此,在生產經營中,這些成員企業避免不了會出現一種局部利益最大化傾向現象,若任意讓這種傾向發展,很容易使成員企業所制定的財務目標和集團所制定的整體財務目標之間存在著差距,繼而產生各種各樣的矛盾,鑒于這種情況,必須要從資金的源頭來增強其管理,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才可有效防止這種局面的出現。
第二,實施資金集中管理可使財務資源聚合優勢得以充分地發揮,便于集團公司財務成本的降低。在集團公司中,很可能出現某一子企業因業務的增長速度較快,出現了資金較為短缺的現象,而另外一子企業因業務的增長處于平穩狀態,出現了一種資金結余卻得不到有效且充分應用的現象,若對資金不進行集中管理與調劑應用,必然會導致集團公司整個財務資源出現嚴重浪費與分配不公等問題。對此,實施集團公司資金集中管理,由集團公司總部來對各成員企業的財務資源進行統一整合與重組,繼而使財務資源聚合優勢得以充分地發揮。由集團公司來創設一個良好且合理的財務管理環境,集中應用這些沉淀資金,達到資金集中管理、合理分配應用以及統一籌集的目的,提高資金應用率,使資金收益可得到相應的擴大,從而實現最大化的綜合效益。
第三,實施資金集中管理可增強集團公司自身財務監督控制力度,控制并降低集團公司可能會發生的各種資金風險,便于集團公司對各子公司的控制,確保資金使用的可靠性與安全性,動態控制企業所有的生產經營活動,規范各子公司資金管理行為,提高與維護集團公司的信用與形象。
三、集團公司資金集中管理具體措施
(一)資金管理
1、資金管理原則
第一,集中性。從國內外集團公司的實際發展情況來看,在事權上可分散,但是在財權上必須要集中。如果在集團公司內未形成一套高度集中且科學的資金管理系統,未有一個相應的信息平臺,同時其資金結算以及財務數據不夠集中,缺乏規范且統一的資金調控機制,就會導致集團公司難以準確、合理、全面且及時地掌握公司整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信息。基于集中性原則所實施的資金管理,便于對集團公司進行快速且有效的管控,為集團公司發展目標的實現提供相應的資金保障和支撐。
第二,協同性。該原則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即不同職能間資金的投入比例關系必須要合理,不同產品間資金投放比例關系必須要合理,戰略資金和戰術資金間的比例關系必須要合理等。
第三,效益性和權變性。效益性這一原則要求集團公司應盡量把資金投放至可提升企業經濟效益的項目上,促使更多的資金能夠參與到周轉。而權變性則要求集團公司資金管理和投放不可一成不變,應結合社會市場外部環境所發生的各種變化對其進行相應地調整。
2、資金管理措施
第一,將集團公司最大價值的實現作為資金管理的首要目標,對集團公司的資金進行集中管理,并對資金資源進行合理且科學地配置,強化資金周轉,增強對集團公司內部的管控,有效監管其運營資金,控制并降低其財務風險,通過專業化、統一化且合理化運作方式,使財務風險得到有效地規避。同時還應加強集團公司資產負債情況與水平的管控,充分發揮其自身所具備的資金聚合優勢,提高集團公司的形象以及信譽。
第二,銀行賬戶的集中管理,通過信息化方式,借助于網絡管理手段來對所屬的所有外部銀行賬戶進行管理,對集團公司中各子公司的銀行賬戶余額采取一種零余額的管理方式。同時還可采取大額資金集中管理、支付的方式,集中支付稅務及養老統籌資金等。此外,還應該加強銀行關系管控,基于銀行與企業之間關系的明確與定位,爭取成為銀行的優質客戶,并且對所合作的這些銀行實施合理且科學地選擇,有針對性地來構建銀企合作方案,確保集團公司可得到全方位、及時、完善且符合集團公司實際情況的各種金融服務。
第三,實施資金跨平臺管控,即將現代化通信技術與軟件技術作為管控的基礎,優化并改進跨平臺資金集中管理模式,構建一個完善且科學的資金管理系統。在某一時間段,向集團公司內股東、審計部門以及稅部門等提供較為詳盡的財務資料以及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主動接受有關部門的監控以及檢查,從而有效防止銀行或者各審計部門等對于集團公司的誤解,加強集團公司內外環境間資金信息的聯系與流動。
(二)財務管理
第一,構建并完善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所采用的財務管理模式必須要和集團公司自身的整體發展吻合,在集團公司所進行的財務活動中,凡是涉及到財務的環節以及要素不僅要保持相對獨立,同時還應互相交錯,加強集團公司內部結構的優化,對會計核算進行統一地組織,將集團公司各財務關系理順。此外,在集團公司內部還應構建相應的財務監測預警制度,分析并評價集團公司當前財務的現狀以及其未來的發展,正確分析和評判財務分析。
第二,集團公司因其自身具備市場開發、資產規模、技術以及管理等優勢,在資本市場中具有主導的作用,當前在國內企業的資本經營上,常用的一種方式為購并。在購并時,集團公司的財務部門應事先對社會市場實施評估,并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全面且系統地分析購并需要支付的資金以及所獲得的綜合收益。除此之外,還應構建更為健全的內部審計制度,在集團公司內部,其審計部門應該和財務部門分開,從而確保其審計的權威性、公平性以及公正性。
第三,在集團公司財務管理過程中,不只是簡單的事后報賬、算賬以及記賬,而是應該樹立一種正確且科學的財務管理觀念,對集團公司中的財務進行集中管理和實時監控。同時還應構建相應的財務報告機制,制定相應的財務指標考核制度,從而提高其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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