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法律法規意識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當今醫療服務的高風險性、醫患關系的特殊性及社會發展的先進性,決定了醫護人員應不斷強化法律意識,把加強工作責任心、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提到法律的高度來認識[1]。因此,《條例》出臺以后,我院即組織了一系列宣傳、教育、培訓、學習活動。通過召開護士大會進行動員、制作專題板報、舉辦專題講座等形式,集中組織全院護士深入學習和領會《條例》的宗旨、原則和各項規定,使每位護士明確自己在執業活動中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切實增強貫徹落實《條例》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另一方面,我們將《條例》全文印發各科室,要求科室結合本單位護理工作特點和實際,組織經常性的學習,不斷強化在崗護士的法制觀念。下一步我們將把《條例》作為新護士崗前培訓和考核的常規內容,從新護士抓起,不斷深化法制教育,使學法、守法、用法、依法執業成為每位護士的自覺行動。
2健全完善規章制度,確保護理工作有章可循
《條例》第十六條指出,護士執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技術規范的規定。為保障護士在執業過程中認真、準確地履行自己的義務需要細化和完善與療養護理行為相適應的制度、規范來約束護理行為。因此,我們依據《醫療護理技術操作常規》、《療養技術常規》,結合我院療養護理工作的性質和特點,進一步修訂完善了6項護理人員崗位職責、22項護理工作制度、15項護理工作標準、7項護理管理要求,增加了“一次性醫療廢物的處理”、“AMI急救護理程序”等工作流程及“各種藥物注射須知”等護理操作告知程序。并結合現代服務禮儀的基本原則,編寫了具有我院特色的《療養護理服務規范》,對護士儀容儀表、行為舉止提出了具體要求,促進護理服務規范化、人性化,使護士在服務的各個環節都有章可循,規范服務。
3加強業務訓練,提高專業素質
《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護士在執業活動中,發現患者病情危急,應當立即通知醫師;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颊呱?應當先行實施必要的緊急救護。第十七條中還指出,護士發現醫囑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者診療技術規范規定的,應按要求提出或報告。即護士應履行準確觀察判斷病情、發現并報告危重病情、有效實施緊急救護、及時發現并指出醫囑中存在問題的義務,這無疑對護士的專業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療養院擔負的任務以保健和康復為主,與醫院相比,護士進行護理技術操作機會少,護理人員急救實踐少,急救能力相對不足。因此,須結合療養院實際,加強業務訓練。要以“三基”訓練為重點,積極開展崗位練兵,不斷鞏固和強化護士的基礎理論水平和操作技能。在此基礎上,突出強化急救訓練,以療養院易發生的急重癥為重點進行模擬演練,通過反復訓練,定期考核,達到熟練、準確,不斷提高護理人員的急救技術水平。還要鼓勵護士參加各種形式的繼續教育,拓寬知識面,提高護士理論知識水平。只有不斷提高護理隊伍的整體專業素質,才能有效履行護理義務,確保為療養員和傷病員提供規范、安全、優質的護理服務。
4加強自律,保護服務對象隱私
《條例》第十八條規定,護士應當尊重、關心、愛護患者,保護患者隱私?;颊叩碾[私權主要表現為醫療過程中患者不愿讓他人知悉的私人信息,私人空間的隱瞞權、維護權和支配權等?;颊呦碛胁还_自己的病情、家庭史、接觸史、身體隱私部位、異常生理特征等個人生活秘密和自由的權利[2]。因此,要加強自律,尊重服務對象的權利,將保護好療養員和傷病員的隱私作為日常護理工作的準則,在療養護理服務過程中,保管好涉及服務對象隱私的病歷(療案)資料,在進行護理體檢或治療時,要盡量減少或者避免服務對象隱私部位的暴露,不與無關人員討論涉及療養員和傷病員隱私的有關疾病或治療等信息問題。每位護士要在依法施護的基礎上,始終堅持以療養員和傷病員為中心,樹立保護服務對象隱私的意識,杜絕侵犯療養員和傷病員隱私權的情況發生。
參考文獻
摘要:將“以學生為中心”教學法應用在中職食品類專業“食品法律法規與標準”課程的教學設計中,從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教學評價三個方面進行改革,并應用克伯( Kolb)“體驗學習圈”設計該課程的學生活動,能夠有效地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學習效果及團隊合作精神。
關鍵詞 :中職;食品法律法規與標準;課程設計
中圖分類號:G7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5727( 2014) 02-0070-03
“以學生為中心”教學法
“以學生為中心”教學法的倡導者羅杰斯提出,學習是人自我價值實現的需要,是個人潛能和人格的充分發展。它不是一種具體的教學方法,而是一種包括“傾聽、尊重、開放的心態以及多維的視角”的教學理念,也就是說教學過程中學生是教學的主體,是教學活動的中心,而教師充當引導者,用開放的心態幫助學生從不同的角度看待事物,理解事物的不同維度,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獨立性,為學生主動學習營造氛圍,讓學生在自主學習中掌握專業知識,同時在小組活動中鍛煉團隊合作能力。
常見的“以學生為中心”教學法包括體驗學習法、合作學習法、角色扮演法、任務驅動法和技能訓練等。這些教學方法通常遵循以下八個原則:教師應該是學習的促進者而不是知識的呈現者:使用活動和資料激勵、幫助、挑戰學生;鼓勵學生提出自己的想法,培養解決問題的能力:鼓勵學生獨立學習:學生積極參與整個學習過程:培養學生的核心就業技能:形成性評價、同伴評價和自我評價對學生有幫助;考慮學生的需求和學習愛好。克伯( Kolb)的“體驗學習圈”將體驗學習設計為包括具體經驗、反思性觀察、抽象概念化及主動實踐四個階段的環形模型(如圖1所示)。具體體驗是指讓學習者完全投入一種新的體驗:反思性觀察是指學習者在停下的時候對已經歷的體驗加以思考:抽象概念化是指學習者必須達到能理解所觀察的內容的程度并且吸收它們使之成為合乎邏輯的概念:主動實踐是指學習者要驗證這些概念并將它們運用到制定策略、解決問題的過程中。
“食品法律法規與標準”課程教學現狀
“食品法律法規與標準”是食品專業的基礎課,理論性較強,且與食品生產實踐聯系緊密,是食品安全控制技術的前導課程,在食品類專業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該課程目前大部分教材為高等教育用書,針對的讀者是本科院校及大專院校的學生,如吳曉彤主編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食品法律法規與標準》、周才瓊主編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精品課程建設教材《食品標準與法規》、張建新主編的《食品標準與法規》、艾志錄主編的《食品標準與法規》等,上述教材的理論教學主要包括食品法律法規基礎知識、我國食品法律法規、國際和部分發達國家食品法律法規、食品標準知識、我國的食品標準、國際食品標準、食品生產市場的市場準入、食品認證管理、食品質量管理體系等內容。這種課程體系理論知識繁雜,缺少相關的實踐教學內容,以解讀標準和法規為主,枯燥且實用性不強,不符合中職畢業生的行業崗位需求,但目前暫無適合中等職業教育的相關教材。因此,應根據社會、企業和學生的需求,以夠用、通俗為原則,對該課程的內容進行調整。另外,傳統的教學方式單一,以教師單向講授為主,學生被動聽講,壓抑了學生主動學習的積極性。傳統的教學評價方式也是單一的,教師是唯一的評價者,只強調知識水平的掌握,忽視學生情感態度、價值觀、過程與方法等方面的評價。因此,必須對現行的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教學評價方式進行改革,培養學生的綜合素質和核心就業能力。
“以學生為中心”教學法在“食品法律法規與標準”課程教學中的應用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筆者應用“以學生為中心”理論對該課程進行教學設計,在了解行業崗位需求和學生自身發展需求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學生已有的知識和經驗,從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評價等多個方面進行了改革和實踐,使學生能積極參與、思考、分享、評價、反饋,系統地完成該課程的重點知識學習,達到崗位的任職要求。
(一)教學內容設計
進行課程設計前,首先要了解行業崗位需求。食品類專業的中職畢業生一般從事生產操作、品質控制、在線質檢、食品標簽設計等崗位工作。這些崗位承擔的工作任務主要是負責食品的安全生產、質量管理、查閱國標、編制企業標準、許可證管理、設計食品標簽等,根據這些崗位的用人要求,通過該課程的系統學習后,不僅要求對《食品安全法》有全面、清晰的認識,具備食品質量安全的意識和基本技能,并能在食品企業實際生產中進行應用,還應該會查閱食品安全標準,能根據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正確使用食品添加劑,能根據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鑒別和設計食品標簽等。所以,筆者在該課程教學內容的設計中,以項目為主線、以學生活動為導向,開發了3個教學模塊、6個項目、10個學生活動,具體內容如表1所示。
(二)教學方法設計
在該課程教學過程中應用“體驗學習圈”理論設計學生活動,用學生熟悉的案例通過情境模擬、任務驅動、角色扮演、合作學習等方法引導他們進入主動學習的狀態,讓他們實現“看后能記住,做后能明白”。下面介紹三例學生活動的教學過程。
法律的特點及立法程序學生活動是“制定規范性文件——××宿舍管理規定”。(1)具體體驗階段。播放《食品安全法》立法過程的視頻,學生以宿舍為單位進行分組,宿舍組長組織組員制定本宿舍管理規定,并記錄制定規定的過程。(2)反思觀察階段。各組展示宿舍管理規定的內容,并介紹制定過程,教師以宿舍管理規定的內容及制定過程引出法律的特點及立法的程序,其他學生指出展示組存在的問題,并在不同顏色的便條紙上歸納規范性文件的特點及制定程序。(3)抽象概念階段。教師將大家的發言、便簽紙進行歸納和補充,并總結出法律的四個特點及立法的四個程序。(4)主動實踐階段。設立遞進式的學生活動“食品檢驗室管理規定”。學生可以驗證第三階段學習到的法律的四個特點及立法的四個程序,并將其運用到“食品檢驗室管理規定”的實踐中去。
食品安全法——從業人員良好衛生習慣學生活動是“我是一名講衛生的食品生產工”。(1)具體體驗階段。播放從業人員良好衛生習慣的視頻,以年齡為單位對學生進行分組,各組選出1—3名學生扮演食品生產工人,組內其他學生通過文字、圖畫的方式描述從業人員應該養成的良好衛生習慣并在黑板上展示。(2)反思觀察階段。各組扮演者根據展示的內容用語言或動作表達出這些生產和生活習慣,其他學生觀看展示和表演。教師根據各組的表現引出食品從業人員應該具有的良好的衛生習慣,其他學生指出展示組存在的問題,并在不同顏色的便簽紙上歸納食品從業人員的行為哪些是正確的,哪些是錯誤的。(3)抽象概念階段。教師將大家的發言、便簽紙進行歸納和補充,并總結出食品從業人員應該養成的衛生習慣。(4)主動實踐階段。很多中職學生在寒暑假都有到食品企業短期實踐的機會,對于在真實工作崗位中從業人員是如何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的,食品安全主管是如何監督管理的,學生可以通過實踐驗證第三階段的知識,并將它們運用到真實工作崗位中去。
GB7718-2011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學生活動是“認識和設計預包裝食品外包裝”。(1)具體體驗階段。播放“食品標簽知多少”視頻,以喜歡的零食種類為依據對學生進行分組,給出任務:收集5件本組喜歡的零食,指出它們的外包裝標簽標識上有什么內容,是否符合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要求。各組將收集到的食品或圖片進行展示并作說明。(2)反思觀察階段.教師根據各組的表現引出預包裝食品標簽中應包裝哪些內容,其他學生指出展示組收集的預包裝食品外包裝存在的問題并給出改正的意見,并在不同顏色的便條紙上進行歸納。(3)抽象概念階段。教師將大家的發言、便簽紙進行歸納和補充,并總結出預包裝食品標簽的要求。(4)主動實踐階段。給出遞進式任務:“假如你是一個××食品廠的食品工藝員,請為出廠的××食品設計一個外包裝,要求有合格的標簽標i只?!备鹘M可經過查閱資料、討論、圖畫或模型做出食品外包裝并在黑板上展示,配以說明。學生可以驗證第三階段的知識,并將它們運用到真實工作崗位中去。
在教學實施過程中,為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參與性,準備好學習過程中所需要的教學資源,利用顏色、道具、現代化多媒體技術給學生提供教學內容。設計多種多樣的分組形式,讓學生有機會與不同的合作對象交流、溝通、合作。根據學生已有的學習和生活經驗,創設問題情境,進行啟發性教學、學生自學后進行課堂討論、學生經過調研后上講臺講述等方式的教學,讓學生通過傾聽分享不同的意見和觀點,加深對食品法律法規的理解。
(三)教學評價設計
本課程的教學評價以教學活動的價值性判斷為依據,形成診斷性評價、形成性評價、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綜合評價體系,其中以終結性評價和形成性評價相結合為主。
診斷性評價主要體現在課堂提問上,對每節課的重點和難點進行課堂提問和討論,診斷教師和學生在教學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通過分析盡快幫助他們解決困難和問題,可采取不計分方式。形成性評價主要體現在學生活動和課后作業上,讓學生和教師共同對學生的學習態度、表達能力、創新能力、團隊協作精神等進行評定,形成“組織計劃+自我評估+小組評估+教師評估”的評價成績,以正確判斷學生身心發展的價值所在。對重要的知識點可布置課前或課后作業,要求學生利用課余時間完成,提高學生學習的自覺性和獨立性。形成性評價占總成績的50%。終結性評價包括期中和期末考試,占總成績的50%。
近幾年,在旅游規劃開發力度的不斷增強,諸多旅游景點及相關主管部門的一系列違規違法行為也是層出不窮。法律法規雖然充分強調了公共利益的重要性,但當前還沒有之相適應的保障制度,這也是導致公共利益的維護一直局限于口號層面的重要原因。
一、我旅游規劃現狀分析
首先,在環境破壞、污染上。旅游也與其他經濟活動一樣,會產生相應的三廢垃圾,若未做出科學的旅游規劃與妥善處理,會對其景點周圍的水體、大氣環境方面造成嚴重污染。再加上我國旅游業起步較晚,為了快速追趕上國家旅游潮流,很多旅游區都在不斷拓展一系列新型項目,且經常會在未充足準備的基礎上就盲目實施,進而給環境環保遺留了諸多安全隱患。
其次,在減損自然人文景觀價值上。當前,大部分旅游管理人員的環保意識都有待提升,再加上利益的驅使與管理上存在的失誤,各種旅游服務設施的過度修建,經常會導致自然景觀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嚴重損害了景觀本身具有的獨特人文價值,也會對景觀真實性、完整性帶來嚴重破壞,這些都侵害了公共利益。
最后,景點周圍的破壞性建設上。為了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很多旅游景點都在盲目的進行各項開發與建設,而一些違法用地、占地行為,不僅會對自然景觀的持續性、完整性造成破壞,給環境帶來嚴重污染,也會給公共利益保護工作的開展增加一定困難,
二、旅游規劃公共利益保護實踐探究
在現階段的旅游規劃開發中,經常會出現一些不重視、侵害公共利益的行為,而我國憲法、旅游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中,雖然都對公共利益保護做出了一系列規定,但是由于操作規程不夠具體、完善,因而一直都難以獲得理想保護效果。
首先,對于西方一些發達國家來講,對于公共利益的保護都出臺了明確的制度,尤其是在旅游規劃方面,擁有很多值得我們學習、借鑒的內容。比如,針對日本富士山來講,其要高于我國的泰山、黃山等諸多游覽勝地,但是其不僅未進行纜車設置,即使是上山的公路也僅僅修到兩千多米就結束了,剩下的路不論地位、資產高低,都要遵循人人平等的原則自己去爬,甚至連臺階都未修筑。其實這就是對富士山本來面貌能夠做出的最大限度的保護。
又如,作為世界生態旅游最先進的國家之一,哥斯達黎加始終堅持“無人工痕跡”這一理念來進行旅游市場的拓展,也真是這種理念使其在旅游業的聲譽不斷提升,同時也帶來了更加客觀的經濟效益。再如,美國國家公園的營地通常都會在其邊緣的森林中進行設置,而來往游客的垃圾也是自覺分類后投入到相應鐵箱之內的,且會將產生的食物殘渣清理的干干凈凈等等。這些發達國家在旅游規劃開發方面的種種做法,不僅值得我們學習,也能夠為我國該方面公共利益保護制度的構建,以及各項保護工作的具體執行提供豐富參考依據,以及優秀的保護經驗,對此,相關主管部門應給予充分重視,并在全面考慮我國國情基礎上,做出科學恰當的引進借鑒,以此來不斷強化各項公共利益保護工作的執行操作。
其次,除了要積極吸取國外發達國家的優秀保護經驗外,我國也應在現有基礎上,對各項保護措施、內容做出不斷完善。比如:針對紫金山最高峰頭陀領建設會對相應盡管產生破壞的“觀景臺”一事,某大學兩名教師就向南京市中級人們法院提出了行政訴訟,要求其市規劃局將其規劃許可撤銷,而針對相關規劃法律、以及風景區管理有關條例來講,頭陀嶺修進行觀景臺的修建屬于違法行為,且還會對山體輪廓線造成嚴重影響。在訴訟過程中,南京市規劃局將其天文臺主動拆除了,所以原告也就此撤訴了。這一案件雖然由原告車速而結束了,但在訴訟方面卻拓展出了新的空間,其具有的重要意義是不容忽視的。同時,我國江蘇、云南等地區也陸續開設了相關環保法庭,對此,為了真正實現公共利益保護目標,相關主管部門應在現有經驗基礎上,緊跟時展步伐、積極借鑒國外發達國家的保護經驗,對現行保護制度做出進一步優化,加大執行力度,并在具體操作中做出進一步優化,以此來構建出符合我國國情的公共利益保護體系,尤其是這對旅游規劃開發方面,盡可能的去消除一系列違規違法行為,大力推動生態旅游業的高速發展。
一、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產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是指當事人違反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本文所稱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包括違反法律的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和違反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兩種情形?!秳趧臃ā返诙臈l規定了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了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給予過失性辭退的條件;第二十六條規定了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給予非過失性辭退的條件及程序;第二十七條規定了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的條件和程序;第二十九條規定了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特別情形?,F實中,不少用人單位無視法律的規定,隨意或武斷地解除勞動合同,嚴重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根據勞動和保障部、國家統計局每年度《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統計公報》統計,全國各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逐年持續攀升:1998年為9.4萬件;1999年為12萬件;2000年為13.5萬件;2001年為15.5萬;2002年為18.4萬件;2003年預計21萬件。在這些日益增多的勞動爭議案件中,因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引發的勞動爭議案件占了相當大的比例。
(一)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主要表現
1.濫用關于試用期的單方解除權。在沒有約定試用期,或者試用期的約定違法,或者已過了試用期的情況下,仍以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2.濫用關于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單方解除權。在沒有規章制度,或者規章制度違法;或者規章制度沒有公示;或者違紀行為輕微的情況下,以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3.濫用經濟性裁員的單方解除權。在不符合經濟性裁員條件和程序的情況下,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4.濫用工資獎金分配權和勞動用工管理權。隨意對勞動者調崗、降職、減薪,如果勞動者不服從安排或一兩天不上班,用人單位就以勞動者不服從安排或曠工為由予以辭退;或者逼迫勞動者自動離職。
5.濫用關于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單方解除權。隨意調動勞動者工作崗位或提高定額標準,借口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6.隨意辭退“三期”女職工和在醫療期內的勞動者。許多用人單位覺得處于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和處于醫療期內的勞動者對單位是一種負累,總是千方百計找借口辭退或者強行辭退。
7.辭退勞動者不出具任何書面通知或決定。當爭議發生后,這些用人單位往往不承認是單位辭退勞動者,而稱是勞動者自動離職。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表現形式還有許多,如濫用關于嚴重失職,對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單方解除權;濫用關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單方解除權等等。甚至不以任何理由,只根據老板及個別領導的好惡,或打擊報復,或因人際關系,強行辭退老板或個別領導“不順眼”的勞動者。
(二)產生上述情況的主要原因
1.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競爭日益激烈,不少企業為減少人工成本,不惜犧牲勞動者利益,違法辭退勞動者,以保護企業利益。
2.某些企業主或高層管理者,勞動法律意識和履約意識淡薄,不重視勞動法和勞動合同的遵守。
3.某些企業主或高層管理者,錯誤理解企業的工資獎金分配權和用工自主權,認為企業有權根據經營狀況和管理需要隨意裁減員工或調崗、降職、減新。
4.不少企業對企業規章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其效力產生錯誤認識,認為勞動者必須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而不問企業規章制度合理合法與否、向勞動者公示與否,動不動就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企業規章制度為由辭退輕微違紀的勞動者。
5.勞動監察執法不公、不力,對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睜只眼閉只眼,對勞動者的投訴愛理不理,甚至偏袒用人單位,助長了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
6.勞動法律、法規、規章存在缺陷、不足和沖突,一些用人單位故意鉆法律空子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給或少給勞動者經濟補償或賠償,有時勞動監察部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人民法院也感到無所適從,無可奈何。
二、用人單位承擔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法律責任的形式及賠償范圍
法律責任,是指由于違法行為、違約行為或由于法律的規定而應承受的某種不利的法律后果。違反勞動法的責任形式有行政責任、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前面已說,本文探討的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主要是指經濟責任。經濟責任,是勞動合同當事人承擔勞動法律責任的主要形式,其主要方式有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和繼續履行。
(一)違約金。違約金是指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時,依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金錢的責任形式。根據違約金的性質,違約金可分為賠償性違約金和懲罰性違約金。賠償性違約金是指旨在彌補一方因另一方違約所受到的實際損失而約定的違約金;懲罰性違約金是指對違約行為進行懲罰,數額可以大于守約方實際損失的違約金。根據國家對違約金的干預程度,違約金可為分約定違約金和法定違約金兩種。凡是以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就屬于約定違約金;由法律規定的違約金,就屬于法定違約金。原勞動部《關于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5號,以下簡稱《通知》)第3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這一規定確立了違約金是我國承擔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的方式。
(1)前者著作權為法人享有,后者著作權一般為作品創作人享有,而作者單位只享有使用作品的權利;
(2)前者法人在使用作品時,除法律規定外無任何限制,后者一般只能在法人業務范圍使用作品;
吃海鮮不當會中毒,《水產品衛生管理辦法》對于如何預防食用海鮮發生中毒,做了明確的規定。
《水產品衛生管理辦法》是這樣定義的,水產品是指供食用的魚類、甲殼類、貝類等鮮品及其加工制品。根據《水產品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不同的水產品預防中毒的方法不同。
一、鮮活水產品要保鮮銷售
1、《水產品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1款明確規定:“黃鱔、甲魚、烏龜、河蟹、青蟹、蟛蜞、小蟹、各種貝類均應鮮活銷售?!币陨戏菜劳龅乃a品不能銷售、加工銷售、不得食用,否則有中毒的危險。
2、含有自然毒素的水產品必須去除含毒素的臟器,經特殊處理后,才可小心食用?!端a品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2款規定:“鯊魚、鲅魚、旗魚必須去除肝臟才能食用;鰉魚必須去除肝臟、卵才可食用?!?/p>
3、特殊含有劇毒的水產品未經處理不準流入市場。對此《水產品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2款規定:“河豚魚有劇毒,不得流入市場,因特殊需要進行加工食用的,應在有條件的地方集中加工,在加工處理前必須先去除內臟、皮、頭等含毒部分,洗凈血污,經鹽腌曬干,安全無毒后,方可出售、食用,對于其加工的廢棄物應當妥善銷毀,以免毒素滲透彌散和誤食中毒。”
4、某些魚類要特別注意必須是極新鮮的,才能食用?!端a品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3款規定“凡青皮紅肉的魚類,如鰹魚、參魚、鮐魚等出售時必須注意其鮮活質量?!?/p>
二、腌制、冷凍、淡干水產品加工方法應符合法規要求
1、以鹽保質的海水魚,《水產品衛生管理辦法》第9條、第17條規定:用鹽量不應低于15%,鰹魚、參魚、鮐魚用鹽量不應低于25%,腌制用鹽應清潔無異味,不能用乏鹽腌制,并應注意觀察腌制過程中,鹽液的狀態,如發現有變質的情況,應及時處理。遠銷的腌制魚應注意其包裝內應加裝10%的包裝用鹽。
2、對于海蟄的加工,《水產品衛生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應用清水沖洗漂凈,再經鹽礬混合腌漬3次,成品應瀝干水分后方可包裝運輸。
3、速凍魚的加工用魚質量要求更為嚴格,《水產品衛生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速凍魚應符合各品種魚一、二級鮮度標準,應在24小時使魚塊中心溫度降至零下12℃,冷藏溫度低于零下18℃。
4、對于淡干水產品制品,《水產品衛生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加工淡干制品的原料應符合該品種魚鮮銷水平,淡干制品成品含水量不應超過17%?!?/p>
三、以下2種魚根本不可食用,《水產品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5、6款分別規定了,凡蟲蛀、赤變、脂肪氧化漫及深層的水產品不得食用;凡因化學物質中毒致死的水產品不能食用。
《蜂蜜衛生管理辦法》
蜂蜜具有滋補的功效,但如果儲存不當會產生毒素。
近幾年,有關二項展開式的系數的題目在江蘇省高考附加題中多次出現,常常與函數、數列、不等式等結合,主要考查學生分析問題、識別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難度較大,學生處理起來費時費力. 不過筆者通過對近幾年試題的研究,發現眾多解法都沒有涉及問題的本質,沒有揭示問題所反映的組合數的函數背景,因此也沒有領會命題者的意圖. 本文另辟蹊徑,揭示組合問題的函數背景,挖掘它們統一的規律,給出這類問題統一的解法,供讀者參考.
[?] 問題另解
[?] 統一解法
無獨有偶,筆者發現,與二項式系數有關的求和問題“出鏡率”很高,雖然“包裝”得不一樣,但本質都是反映了可在“函數思想”指導下解決此問題,盡管題型多變,但只要抓住其內涵,理清關系,引導學生從函數的角度研究二項展開式中系數和的性質,闡明之間的內在聯系,通過建立適當的函數模型,利用二項展開式定理,進行適當的賦值,便可使問題迎刃而解.
在函數思想指導下將這些內容闡釋清楚,題目的分量就沉甸甸的了!對知識的深化效果是不言而喻的,更重要的是在解題中培養了學生思維的層次,提高了學生的解題能力,優化了課堂教學.
[?] 類比推廣
二項式定理的應用比較廣泛,如整除問題、集合問題、與數列的綜合問題等等,它們與二項式定理密切聯系,通過類比推廣,可以發現它們或多或少地與此類解法存在著聯系,可以通過構建合適的函數去解決.
[?] 研究感悟
一、我國慈善事業的定義
慈善事業通常是指人們在沒有外在壓力的情況下自愿地奉獻愛心與援助的行為和從事扶弱的一種社會事業。
慈善事業可以分為現代慈善事業和傳統慈善事業。根據慈善事業的現實意義,慈善事業主要指現代慈善事業,應該將其更為準確地定義為,在自愿和信任的基礎上,合法的社會組織(主要是慈善組織)以募捐和接受捐贈等方式,把捐贈人所捐獻財富集中起來,再按照一定的條件,通過一定的程序向特定人或特定的組織進行捐贈,運用于社會公益事業的系統化、規范化社會事業。
就其形式來看,慈善事業表現為一種資金、物品和服務從捐助方流向受助方的資源傳遞過程。慈善事業應該以社會互助為基本特征,以促進社會公平為主要功能,以慈善組織為重要載體。受贈者和捐贈者是現代慈善事業的兩個端點,慈善組織是二者溝通的橋梁,三者相互配合,促進現代慈善事業的發展。而動員廣大民間力量,將慈善事業從政府調控向社會運營轉變,將政府對于慈善事業的運行職能向對于慈善事業的監管職能轉變,可以使慈善事業更為貼近社會的需求和民眾的生活。
二、我國慈善事業法律規制的現狀及評價
在改革開放的契機下,我國慈善事業的發展優先于慈善制度的改革。慈善法律規制滯后,政策法規和社會需求的嚴重不協調,制約著我國慈善事業的長遠發展。
《慈善法》尚處于立法計劃階段,慈善事業的法律規制分散在眾多的相關政策法規中。為了迎合慈善事業的發展而進行的重復多次的對慈善政策法規的小修小補,更使我國慈善事業的法律規制缺乏系統性,總體呈現出界定不明、結構混亂、多頭管理、前后矛盾的局面。
我國關于慈善方面的法律,根據其規制的內容可以大體分為慈善組織的法律規制、慈善行為的法律規制和捐贈款物使用與監管的法律規制三方面,具體如下:
(一)關于慈善組織的法律規制及其評價
我國對非營利組織實行“分級登記,雙重管理”政策,即按照社會團體活動范圍的不同由各級別行政區域的相應機關進行登記和管理,由民政部門和業務主管單位共同管理。
1、關于慈善組織登記的法律規制及評價
關于慈善組織登記的法律規制,主要體現在登記機關和登記條件兩個方面的內容,具體分析如下:
第一,關于慈善組織登記機關的法律規制及評價。我國的慈善組織依照“分級登記”的政策,按照社會團體活動范圍的不同由各級行政區域相應機關進行登記管理。所謂的“相應機關”,根據相關規定,是指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該規定以法律條文的形式明確了在慈善組織設立過程中我國民政部門的登記職能,有利于我國慈善組織登記的進一步規范,有利于慈善事業的發展。
第二,關于慈善組織登記條件的法律規制及評價。我國慈善組織成立的條件,主要體現在《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一方面,防止了我國慈善組織的泛濫,有利于我國慈善組織的有序增加和我國慈善事業的良性發展;另一方面,“高門檻”的慈善組織登記,也損害了相當一部分自下而上的“草根”慈善團體正式申請成為合法的慈善組織的積極性。
2、關于慈善組織管理的法律規制及評價
我國對非營利組織實行“雙重管理”政策,即由業務主管部門進行實質審查,而民政部門進行形式管理。這種雙重管理體制,將形式審查與實質審查相分離,防止民政部門先入為主,使得對于慈善組織的監管更為嚴密。但是,其操作性較低,極易形成對中小慈善組織的歧視;將業務主管部門的實質審查作為前置程序,對業務主管部門缺乏必要的監管,也使其極易濫用權力。gwyOO.
3、關于慈善組織運行的法律規制及評價
《社團登記管理條例》作為一項行政法規,并未明確規定社團的權利,但是其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了社團的義務,第三十四條進一步規定了有關機構和登記管理部門的權利,導致了社團權利和義務嚴重不對稱。具體到我國的慈善組織,一方面,強化了雙重管理,要求慈善組織嚴格守法,有利于現階段慈善事業的有序發展;另一方面,在立法思想上體現了政府對慈善組織的不信任,這種不信任和法律制度缺失,將嚴重影響我國慈善事業的長遠發展。
(二)關于慈善行為的法律規制及其評價
關于慈善行為的法律規制,部分全國性的法律同地方性法規彼此矛盾,導致法律規定缺乏系統性、規范性和權威性。
1、關于募捐行為法律規制及其評價
我國慈善行為的法律規制承認了募捐行為,但是并未明確規定“勸捐”和“索捐”的行為,很可能因為慈善活動參與人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識而使之由一種慈善行為演變成敲詐勒索等刑事犯罪,損害施惠人的熱情,影響慈善組織的公信力和慈善事業的長遠發展;也很可能被有特定目的的人利用,為獲取不正當的利益,損害捐贈人或受贈人的合法權益,帶來不良的社會影響,損害慈善組織的公信力,影響社會和諧。
2、關于志愿服務的法律規制及其評價
目前,慈善活動已由傳統的捐贈款物的方式轉變為向提供志愿服務和捐贈款物相結合,越來越多的人投入到助老、助殘、扶貧、濟幼的活動中,更多的人自動自發地支教、支農、支邊。與自發的志愿服務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國的慈善行為的法律規制相應滯后,對于相關糾紛采用回避態度,含糊其辭。該方面法律規制的不健全,使志愿服務引發的相關糾紛無法可依,往往使法官判案陷入情與法的兩難境地。
(三)關于慈善款物的法律規制
因慈善款物參與慈善事業的階段不同,關于慈善款物的法律規制分為三個方面,相應的問題分析也與法律規制相對應也可以分為三方面:
1、關于慈善捐贈的法律規制及評價
在實踐中,經常出現承諾捐贈不到位的情況,其原因是《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這項規定具有很大的隨意性,操作空間較大,“顯著惡化”和“嚴重影響”并無統一的標準,極易造成承諾捐贈不到位的情況。
2、關于款物使用監管的法律規制及評價
我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三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扣除”,這項規定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洗錢的出現;但是,另一方面,其嚴重影響了我國企業的捐贈熱情,與慈善事業法律規制對慈善事業的鼓勵、引導的作用背道而馳。
除了稅收制度的監管之外,《社團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還規定,社會團體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還應當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然而,我國現階段的慈善組織眾多,而我國的財政部門和審計部門由于其職能所限,不能將所有的精力用于慈善審計。因此,此項法律規定可操作性低,當今社會中對于慈善款物的監督仍舊主要依靠社會公眾和媒體。
3、關于款物的保值增值的法律規制及評價
根據《社團登記管理條例》第二條的規定,我國的社會團體是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我國的慈善組織作為典型社會團體,也是具有鮮明的非營利性。但是,所謂的“非營利性”,應該指的是不以營利為目的,而不是不營利。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體制下,慈善組織應該基于捐贈人和受贈人的利益,采取妥當保險的經濟手段,實現慈善款物的保值增值。
三、關于慈善事業法律規制的立法建議
面對現有慈善立法混亂并且不健全的情況,國家應該采取積極的立法措施,完善我國慈善事業法律規制,使其與慈善事業的發展狀況相適應。綜合我國慈善事業法律規制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我國慈善立法應該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轉變慈善事業法律規制的立法思想
慈善事業作為社會福利保障的有機組成部分,逐步被我國政府和民眾所接受,在政府大力扶持與倡導的新契機下謀求到更好的發展空間,群眾主導、全民參與,第三次分配的效用將更好地體現。與慈善事業蓬勃發展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國的慈善法制思想落后,我國的慈善事業已經進入了市場經濟體制下,而我國的慈善法制尚存在濃厚的計劃經濟的色彩。特別是對于慈善組織,法律思想上往往采取極度不信任的態度,使慈善組織和政府難以進行親密無間的合作,以合理分配社會資源,完善社會保障制度。
(二)加快進行慈善立法,完善慈善法制體系
我國的《慈善法》尚未出臺,具體到慈善事業的發展過程中,我國現階段的慈善事業法律規制尚存在許多空白和缺陷,給個別不法分子以巨大的操作空間——以假借慈善之名,獲取巨額利潤。未來的一段時間內,我國應加快慈善立法的腳步,促進慈善法律制度的完善,以保證我國的慈善事業有法可依,使慈善法律規制同我國的慈善事業相適應,促進我國慈善事業的飛速發展。
(三)增強慈善事業法制的可操作性
我國是典型的成文法國家,法律條文是法官裁決案件的依據,因此,我國下一階段的慈善立法要充分考慮慈善事業法律規制的可操作性,充分考慮到慈善事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現實問題,在保障法官自由裁量權的前提下,具有可操作性的慈善事業法律規制能促進法官更好地處理情與法的關系,及時、有效地解決相關糾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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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D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08)52-0048-03
1 我國知識產權惡意訴訟之立法現狀分析
1.1 知識產權惡意訴訟的概念
惡意訴訟是對民事訴訟程序的惡意提起,意圖使被告在訴訟中由于司法機關的判決或者由于程序本身而受到不必要的侵害。英美法系國家一般將惡意訴訟作為侵權的一種類型,如在英國,惡意訴訟被歸之為濫用法律程序。
惡意訴訟在生活中的各個領域均有體現,在刑事司法領域中有惡意控告行為,而在民事司法領域則充斥著各個角落。在知識產權案例中出現惡意訴訟的情形在西方已經較為常見了,而在我國卻還只是剛剛開始;近年來濫用權利的情況日益頻繁,可以預料。知識產權惡意訴訟案件在知識產權案件中所占的比例將快速上升。
所謂知識產權惡意訴訟,在筆者看來,是指行為人以保護知識產權為外在理由而利用知識產權訴訟來毀損被告的聲譽、拖延時間、消耗被告的精力和金錢,從而使被告的合法理由遭受不法侵害的行為,其可以分為惡意提訟程序和濫用程序權利兩種情形。行為人提訟是出于訴訟之外的目的,即以訴訟為手段來達到其他不正當目的。
1.2 我國關于知識產權惡意訴訟的立法現狀
自2003年全國首例知識產權惡意訴訟發生以來,類似案件不斷涌現;由于知識產權自身獨特的性質,因此行為人所發起的惡意訴訟具有相當大的危害性。
惡意訴訟在我國相關法律中并沒有相應的規定。《民法通則》第4條規定了“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此外對于惡意訴訟就沒有涉及。即使是禁止權利濫用原則,也因表述過于隱晦而難以適用。
《民事訴訟法》對于惡意訴訟也未作任何的規定,無法限制行為人以合法的訴訟形式去掩蓋不正當的訴求目的。在具體制度方面,也未規定程序權利行使的條件,而有些規定則比較模糊甚至缺失。由于《民事訴訟法》對于權的審查、管轄權異議的審查、回避權的審查、上訴權的審查均未作較為嚴格的實質性規定,行為人可以輕易地利用這些法律規定提起一系列的異議、申請、上訴等程序,從而達到拖延時間的目的。
在知識產權諸法中,隨著2001年加入WTO,為與世界接軌,《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俱已修改,并添加了訴前禁令規則,如修改后的《專利法》第61條規定,“之前,如果專利權人或者利益關系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專利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其實質上就是訴前禁令規制,是一個較大的進步,可以更好地保護權利人的利益,然而同時也可被惡意訴訟的原告濫用,以此作為限制被告資金、產品流動的一項重要措施。
由于知識產權本身的特點使得知識產權惡意訴訟往往具有很大的隱蔽性,比如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授權并不實行實質性審查,權利可能存在缺陷和瑕疵,很容易為行為人所利用申請專利,并以此來對其他合法權利人或者競爭對手進行。受害人往往很難舉證證明行為人的惡意確實存在并且給受害人造成了損失,相關的證據類司法解釋也沒有對此做出相應的規定。綜觀之,我國法律對于惡意訴訟的規定整體上是法律漏洞性質的缺陷,該類缺陷必須迅速予以補救,這樣才能較好地維護受害人的利益,從而實現知識產權保護的真正宗旨。
2 國外對于知識產權惡意訴訟之立法對策分 析
惡意訴訟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其重要表現形式是騷擾對方當事人的正常運營,以保護自己知識產權之名來行使“搗亂”之能。因此,對于知識產權惡意訴訟的法律規制主要是通過民事法律來進行,下面主要介紹發達國家關于此類問題的民事立法規定。
2.1 大陸法系國家的立法情況
大陸法系自羅馬法到法國法、德國法,衍生出以誠實信用原則為根據的惡意訴訟制度。它的基礎是誠實信用原則,最早產生于羅馬法,在德國法、法國法中,有的對惡意訴訟直接加以規定,有的并沒有直接地進行規定,而由他們關于侵權責任的一般條款推導出來,視其為一種侵權行為。德國法對惡意訴訟的規范源自民法誠實信用原則的擴大適用。德國民法規定,敗訴方要承擔對方當事人因達到伸張權利或防衛權利之目的而支付的全部法定費用,包括差旅費和誤工費、律師的法定報酬和其他費用支出。德國《民事訴訟法典》規定了當事人的訴訟真實義務,當事人必須完全且真實地就事實上的狀態做出陳述,若有惡意陳述虛偽事實,或妨礙對方當事人的陳述,提出無理爭辯及不必要的證據時,法院可以處以罰款。由于“真實義務”成為對訴訟行為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判斷的標準,這就意味著德國對濫用訴訟權利的認識具有了程序法上的獨立意義?!兜聡穹ǖ洹返?26條和第242條則對“權利濫用”作了禁止性規定。
法國沒有明確的惡意訴訟概念,法國訴訟法領域原則上承認任意性和自由性的訴權,但訴權的行使須基于“合法的利益”。法國法有“濫用權利”的說法?;诿穹ㄕ\實信用原則的濫用權利被引入訴訟法領域,形成濫用訴訟權利的概念。當事人濫用訴訟權利,損害他人利益,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為防止因濫用訴訟權利使得訴權的使用被限制得過死,法國判例對濫用權利規定的比較嚴格,訴訟權利的行使僅僅在蓄意、惡意或等同于欺詐等明顯錯誤的情況下才構成權利的濫用。法國主要以罰款的方式來制止拖延訴訟或以濫用訴權的方式來進行民事訴訟,并且罰款不影響可能請求的損害賠償,對構成惡意訴訟只需要有簡單的過錯行為表現即可。
2.2 英美法系國家的立法狀況
與大陸法系的做法不同,英美法系國家在實體和程序兩個方面都對惡意訴訟作了具體規范?!睹绹謾喾ㄖ厥觥吩趯嶓w上對惡意訴訟行為作了系統性的描述,它規定了三種具體模式:惡意刑事訴訟、惡意民事訴訟和濫用程序,對三種模式的構成要件進行了十分具體的描述。惡意民事訴訟是惡意刑事訴訟在民事訴訟領域的發展。相對英國而言,美國的惡意民事訴訟的范圍要寬于英國,即使相對人沒有受到實際損害,也可以針對惡意訴訟行為人提起惡意訴訟侵權之訴。
英美法系的程序法對惡意訴訟進行的規制的法理基礎是“正當程序”理論,可直接對各種惡意訴訟行為作評價。美國在20世紀90年代專門增加了針對濫用訴權行為的
制裁,如果法庭經一方當事人動議裁決對方構成濫用訴權,則判令濫用訴權的一方賠償對方當事人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在訴訟費用方面,雖然原則上由當事人各自負擔律師費,但是故意折磨人的訴訟由敗訴方承擔勝訴方的律師費用;對于敗訴方承擔法院費用的原則,如果一方濫用訴權,法官也有權裁量作出例外決定,而直接判勝訴方承擔部分或全部訴訟費用。
雖然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律傳統與我國有很多區別之處,但是在針對濫用訴權、惡意訴訟這一方面還是頗為值得借鑒的,其更具有可操作性,技術性強并且較為靈活。
3 我國知識產權惡意訴訟之立法對策分析
在借鑒西方國家對于知識產權惡意訴訟之立法對策的基礎上,針對我國知識產權惡意訴訟立法現狀之缺陷之處,結合學者們的理論與司法界的實踐工作,筆者提出如下完善建議:
3.1 民法之完善
盡管民法典尚未出臺,但是在民法中對于惡意訴訟予以規制已是世界各國的共識。我國兩個民法典學者的建議稿對惡意訴訟做出了大致相同的規定。在社科院法學研究所起草的民法典草案建議稿第1582條以及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起草的民法典草案建議稿第1863條對惡意訴訟均做出明確規定,且比較成熟。筆者認為,在民法典中明確制定關于惡意訴訟的法律規定已勢在必行,然而尚有幾個問題需要進一步明確:
3.1.1 對于“惡意”的確認條件
從惡意的認識要件和意志要件來看,惡意的認識要件應是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不具有實質上的可訴性;而惡意的意志要件筆者認為是侵害對方當事人的利益或為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行為人的“明知”可以從行為人的專業背景,比如行為人的從業時間、行為人的專業技術職務和行業地位以及行為人的行為來判斷。惡意訴訟行為人未必從該訴訟中獲得了不法收益,訴訟中被告也未必遭受不必要的損失。行為人進行惡意訴訟的目的就是為了謀取不正當的利益,通過遏制、毀損被告的聲譽,利用知識產權訴訟的臨時救濟措施來使得被告在一定時間段內不能擴大生產、降低銷售能力。損人不利己者就是惡意的一種變相表現。若被告遭遇原告明顯無合法、正當理由且原告利用訴訟而拖延、牽扯原告,那么則可認定被告是“惡意”。
3.1.2 侵權責任的賠償范圍
惡意訴訟不僅對相對人造成財產損失,而且對相對人的精神和聲譽也會造成莫大傷害。盡管我國現行民法不支持對間接損失的補償,但訴權被濫用所造成的惡劣后果、知識產權產品的特殊性以及相對人所受到的突發性、有預謀的侵害,使其無形中失去的交易機會、產品的聲譽以及市場占有率等損失更大, 未來出臺的《民法典》應規定惡意訴訟行為人應當賠償間接損失。此外,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人身性質的民事責任方式也應予以適用。
3.1.3 “懲罰性”賠償的應用
傳統的補償性賠償的民事救濟對當事人難以舉證的間接損失和精神損害并不能起到充分的救濟作用,因此,在適當的時機引進懲罰性損害賠償制度就成為了迫切的立法要求。懲罰性賠償制度是英美法中的一種民事損害賠償制度,指民事主體違反民事法律規定,通過法院判處的由侵害人向被侵害人支付超過實際損失的金額的一種損害賠償。近年來我國知識產權侵權案件日益增多,不管是非法侵權人還是惡意訴訟提起者顯然對法律的規制并不如何敬畏,甚至甘冒被法律規制鋌而走險,那么適當的加大懲罰力度是應當而且必要的。
3.2 民事訴訟法之完善
3.2.1 建立濫訴賠償制度
惡意訴訟本身即是濫用訴權的一種情形,在民事訴訟法中對濫用訴訟權利規定在所必行。因此,《民事訴訟法》應明確規定惡意訴訟的受害人可以提出損害賠償之訴。由于原審法院對案件較為熟悉,為節約司法資源應規定該損害賠償之訴向原惡意訴訟受理法院提起。筆者認為,惡意訴訟的損害賠償之訴,不必等惡意訴訟案件完結之后才能提起,在達到一定的時間或者經歷一定的程序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基本清晰之后即可提起,因此原審法院也可將案件合并審理。
3.2.2 建立審查制度和上訴審查制度
在設定特定條件的情況下,比如規定低于一定金額的債務請求的訴訟不予受理,又或沒有真正利益僅是希望以訴訟擴大影響的案件不予受理,在民事訴訟法中設立審查制度和上訴審查制度,也能適當地減少惡意訴訟案件的發起。
3.2.3 對積極參與惡意訴訟的律師應予以一定的懲罰
律師的職業道德以及相關的律師法均要求律師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因此律師不應介入濫用程序權利、惡意訴訟的案件之中去,更不能在惡意訴訟中表現出過分的熱情。對于積極參與到惡意訴訟案件中的律師應當根據律師法給予相應的處罰,并在民事訴訟法中對律師的上述行為設定罰款規則。
3.3 知識產權法之完善
3.3.1 建立訴前臨時禁令的聽證制度
由于訴前臨時禁令的裁定一旦作出,便隨即產生被申請人的生產、營銷等相關行為必須立即停止的法律后果。如果錯誤作出臨時禁令裁定,將給被申請人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筆者以為,在進行訴前證據保全后,法庭應在48小時內立即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聽證,并在聽證時間內暫時執行對被申請執行保全人的保全措施,但是如果被申請保全人提供了相應的擔保,則可以暫不執行。
在聽證過程中,法庭要求雙方當事人對權利與被控侵權產品的技術特征進行對比說明,對被申請人提出的對比文獻等抗辯證據及理由進行質證,并充分考慮社會公共利益等因素;雙方當事人對于聽證的結果不得提起復議。在聽證程序通過后,如果訴前證據保全措施得以正式執行,那么申請人需提供適當數量的擔保金,以防范申請人惡意提出保全措施申請。
3.3.2 復審制度的完善
知識產權惡意訴訟案件中,由于對于專利權和商標權的爭議,行為人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或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確權,甚而還會對確權宣告提訟,把相對人牢牢拖在不必要的訴訟之中,相應的確權宣告費、鑒定費也較高,對相對人來說也是一種負擔。筆者以為,可以對復審程序設定一定的門檻條件,比如明顯超過專利權保護時間,明顯不具有新穎性、獨創性的申請在復審確認之后不得提訟,或者規定如果不服確認決定而敗訴的,須承擔相應的鑒定費、復審宣告費等費用,這樣也可以較好地阻止部分惡意訴訟人的惡劣行為。
由于知識產權的惡意訴訟本身即處于多向度、多層次、多級別的法律調整之下,因此,綜合運用各項法律制度的合力對知識產權惡意訴訟行為人予以規制,方能遏制其投機心理,從而維護知識產權保護公共利益的基本宗旨,在知識產權的合法保護和濫用訴權之間尋找動態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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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適用法律的規定有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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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產業從其廣義上講,是指那些利用先進革命成果而建立起來的一系列對經濟發展具有戰略意義的產業,這些產業普遍采用先進的生產技術。是科技創新最為集中的生產領域,也正是因為其創新性突出,因此具有較高的勞動生產率,處于產業生命周期曲線中的成長期階段。同時,這些產業需求旺盛,其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十分明顯。而狹義的新興產業,則主要是指依靠第三次科技革命成果而發展起來的高新技術產業。
從以上的認識中可以看出。新興產業并不是永恒不變的,在不同的經濟發展時期,新興產業的產業構成會發生很大的變化。同時,在不同的國家、不同的區域,由于各產業生產率上升的速率不同,對先進科技的掌握情況也不一樣。其新興產業的構成也會存在一定程度的差異。但是,研究不同時期、不同地域新興產業的發展,仍舊可以發現明顯的內在規律性,這對于我國發展現階段的新興產業具有重要的借鑒和參考價值。
1 新舊產業的更新換代是經濟持續繁榮的關鍵
縱觀世界各國和地區的經濟發展歷程,及時選擇和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進行新舊產業之間的更新換代是所有國家和地區經濟發展中的必然選擇。只有適時地進行產業結構的優化和調整,不斷維持較高的產業高度,才能使經濟保持持續的增長態勢。
從世界發達國家和地區產業演進的歷程看,這些國家和地區在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都確定了不同的主導產業和新興產業。特別是日本、韓國和臺灣地區,作為政府主導型經濟的典型代表,這幾個國家和地區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均明確制定了未來將要重點發展的新興產業。如,日本在工業化初期將紡織、食品、鋼鐵、電力等確定為未來的重點產業;進入工業化中期后,又及時地確定了造船、石油化工、汽車、家用電器、運輸機械、一般機械和電氣機械等作為重點扶持產業;石油危機后,日本減少了對能耗高、污染大的產業扶持,轉而發展計算機、電子、新材料、新能源等產業;進入21世紀以后,日本加大了對一系列新興產業的發展,信息通訊、物資流通、節能和新能源開發、環保、新制造技術、生物工程、宇宙航空、海洋開發等產業成為國家重點扶持的領域。美國、英國、德國等發達資本主義國家也日益重視對新興產業的扶持,紛紛出臺了支持本國新興產業發展的產業政策,如,美國在克林頓執政期間就先后出臺了“先進技術計劃”、“制造技術推廣計劃”、“平板顯示器計劃”、“信息高速公路”等一系列產業政策,有效地促進了產業結構的升級和優化??梢哉f,新舊產業的及時更新,是日、韓、臺灣地區在短短的幾十年中實現經濟跨越式發展的重要原因,也是促進美國等發達國家經濟發展的有效途徑。
但是一旦產業的新舊更替出現斷裂.就必然會導致經濟的衰退。美國在20世紀80年代經濟發展遭遇困境,其主要原因就在于當時汽車、鋼鐵、化學等工業在被日本全面趕超的同時,缺乏新興產業的替代。日本在20世紀90年代以后經濟的持續衰退,也在于產業結構升級遲緩,在傳統產業比較優勢逐漸喪失之時,新興產業培育不及時。臺灣地區在2000年以后經濟的衰退,與新興產業發展較慢也有著密切的關系。而英國經濟自二戰以后的長期不景氣,則更是由于制造業中新興產業長期發展不力所造成的??梢?,在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針對本身經濟發展的特點和初始條件,及時確定未來的新興產業,用新興產業替代已喪失比較優勢的傳統產業,才能保證經濟的長期繁榮發展。
2 先進技術的創新和應用是新興產業發展的制高點
世界各國和地區產業發展的歷程告訴我們,新興產業的發展是建立在對先進技術的掌握和應用基礎之上的,不斷進行技術創新,努力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先進制造業,是保證新興產業健康發展的關鍵因素。
美國經濟的持續強勁發展與其對先進技術的掌握和應用是密不可分的。1993年以來,美國對先進技術的研究與開發總投資每年都達到1 600億美元以上,2002年,制造業所從事的研發活動占全美的71%,所提供的研發經費約占66%。但是也正是由于美國在20世紀80年代對先進技術應用上的忽視,才導致日本經濟對其產業的趕超。美國在接受這一教訓之后,將科技研發和推廣作為全國最重要的戰略決策,促進了產業創新能力的不斷增強和新興產業的快速崛起,才出現了“新經濟”時期的再度輝煌。德國制造業的長期繁榮,也與其對先進技術的掌握密不可分。同樣,日本、韓國和臺灣地區的技術創新,也是新興產業發展的主要支撐因素。
不過,與美國、德國不同的是,這日本、韓國和臺灣地區的技術創新均是從引進、模仿先進技術開始的。據統計,從1950年到1978年,日本共引進技術31 738項,其中技術含量較高的甲類技術21 435項,占引進技術總數的67.5%;韓國在1962~1983年期間,從美、日等國共引進技術2 641項;臺灣地區從1952~1979年間,引進的先進技術項目達1 185件。這種引進、模仿的學習方式使其在較短的時間內,以較少的資金獲得了發達國家較為先進的科技知識,彌補了自身科研經費短缺、科研力量不足的缺陷;同時,也通過這些科學技術的應用,快速提高了本國和本地區新興產業產品的科技含量,促進了工業結構的升級。在對先進技術大力引進的同時,還對每一項引進技術都集中科研力量進行消化、吸收、改進和再提高。尤其是日本,在這一方面表現得最為突出。此外,這三個國家和地區都設立了專門的開發和研究機構和一些科學園區,用于開發尖端技術,培養高級科研人才。據統計,在日本技術創新成就最輝煌的1979~1986年間,研究投資從4萬億日元猛增到19萬億日元,年均增長率約為29.6%。正是在不斷引進、消化、吸收、改進先進技術,以及努力研究開發尖端技術的推動下,新興產業才具有了強大的競爭優勢,并真正成為傳統產業的有效替代者。
與此相反,英國作為一個歷史上最先進的資本主義國家,在二戰后對制造業的技術創新重視程度不夠,致使新興產業缺乏競爭力,難以形成對傳統產業的有效替代,造成了長期的經濟不景氣。同樣,日本在20世紀90年代以后,由于在先進技術研發和應用上的明顯滯后,致使“IT革命來得過遲,施之過緩”,造成了經濟的持續衰退。
3 強有力的產業扶持是新興產業發展的必要保證
新興產業在其發展初期,大多為缺少競爭優勢的弱勢產業,對這些產業進行必要的培育和扶持,是促使它們快速發展的重要條件。在世界各國和地區的產業發展中,無論是以市場經濟為主導的歐美國家,還是以政府主導型經濟為主的東亞國家和地區,大多都會對未來需要重點發展的新興產業給予必要的培育和扶持。扶持的重點一方面體現在相關配套政策體系的建立上,另一方面則更多地表現在對這些產業的技術研發、支撐體系建設等的資金投入上。
以美國為例,政府規定,每年需從軍事研究預算中拿出300億美元,投資到光纖通信、全美計算機網絡、生物技術等民用技術中,并要求美國726個從事軍事研究的國家實驗室,把現有預算的10%~20%用于與工業界合資興辦民用企業,以幫助民用工業使用高技術創新成果上。
日本在歷史上對每一個階段的新興產業都曾給予一定程度的資金扶持,在2000年11月推出的“信息技術國策”中更是明確規定,要用規模高達1 000萬億美元的投資來全面發展信息技術產業等新興產業,以此提升產業結構、拉動經濟回升。
韓國為了盡快實現經濟的跨越式發展,在推動新興產業發展的過程中也曾多次明確提出,要集中財力、物力、人力,發展重要的新興產業。20世紀80年代以后,為了加快處于弱勢地位的新興產業的發展步伐,韓國專門設立了“特定研究開發事業費”,以扶植“有希望的幼稚產業”的技術開發。針對不同時期的新興產業發展,韓國還設立了不同的專項基金,如1981年建立了機械工業振興基金和纖維工業現代化基金,1983年建立了電子工農業振興基金等,僅1983年韓國政府就對131個新興產業領域的企業中的182個重點項目提供了2 800萬美元的資助,半導體和生物工程中的另外7個項目獲得了4 000萬美元的資助。進入21世紀后,面對信息產業的發展需要,韓國在2000~2004年間將4萬多億韓元用于集中進行互聯網、光通信、數字廣播、無線通信、軟件、計算機6個新興產業的技術研發上,同時投資5 000多億韓元的巨資用于開發光因特網技術的基礎核心設備及備件。強大的資金扶持對韓國不同時期的新興產業發展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同樣,英國、德國、臺灣地區在新興產業的扶持上均投入了巨大的資金,這也是新興產業得以快速發展的必備條件。
4 產業政策的正確引導是新興產業崛起的重要手段
產業的發展是否需要產業政策的引導,這是困擾一些國家和地區的一個棘手問題。但是從很多國家和地區的產業發展歷程看,制定合理的產業政策,通過產業政策的積極引導,可以促進各種要素資源向新興產業的集中和傾斜,這確實是發展新興產業的一種十分有效的手段。
以自由市場經濟體制為主的美國,在克林頓政府之前對產業政策并不是十分重視,但是克林頓總統上臺后.將制定具有前瞻性、整體性的產業政策作為美國產業振興的關鍵,這也是克林頓政府在尋求“政府功能”與“市場經濟”平衡點上的結果。為了實現美國產業結構的調整和提高美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美國進行了廣泛的政府干預,由以往不直接干預產業發展轉為推行一系列積極并卓有成效的產業政策,并制定了包括“信息高速公路計劃”等在內的一系列中長期科學技術發展規劃和計劃,從而強有力地推動了美國以高新技術產業為主的新興產業的飛速發展;1993年9月,克林頓總統公布國家出口戰略。確定半導體、電腦、通訊、環境保護、咨詢軟件工業及服務業等高科技產業和知識密集型產業為6大重點出口產業;對“軍民兩用”的技術如計算機程序、電子機器人、人工智能等領域的合作與開發給予扶持等。這些有效的產業政策促進了美國經濟的再度繁榮,使以信息產業為主的新興產業蓬勃發展。以后幾屆的聯邦政府也越來越重視產業政策對經濟的帶動作用,小布什政府的能源戰略和能源法案計就對能源技術創新和能源產業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
在東亞,產業政策在產業發展中的作用更加明顯。日本、韓國和臺灣地區在經濟發展的各個時期都認真研究本國和本地區的發展條件,積極采納專家和學者的建議,制定了詳細的產業發展政策,明確每一發展階段的重要出口導向型產業和進口替代型產業,并制定每一階段的發展策略。日本作為產業政策的最早提出國,產業政策一直在日本的經濟政策體系中居于主導地位,它對促進日本經濟的高速發展,實現國民經濟的現代化起到了重要作用。1945~1960年間,日本采取了傾斜生產方式、產業合理化、產業扶持與振興政策等一系列產業政策,有效地促進了經濟的全面復蘇和起飛。進入到經濟的高速增長時期后,日本政府及時出臺了《關于產業結構的長期展望》,把發展重化學工業、提高產業的競爭能力作為實施產業政策的重要目標。20世紀70年代以后,針對重化學工業的迅速發展所帶來的資源和環境問題,日本又提出了“知識密集型”的產業政策。90年代之后日本提出了“創造性知識密集型”的產業政策,并先后確立了“新技術立國”和“科學技術立國”的戰略方針。但由于這一時期產業政策實施不力,而且隨后的政府一直沒能拿出更加有效的產業政策來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導致日本經濟陷于停頓。
5 產業鏈的延伸是新興產業提升的有效途徑
新興產業往往是產業關聯性較強的產業,新興產業的發展不僅要實現自身的快速擴張,還必須通過產業鏈的有效延伸,達到產業提升的目的。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發揮新興產業對經濟的帶動作用,促進經濟的全面進步。
英國不僅在第一次科技革命時明了蒸汽機,而且通過蒸汽機的使用帶動了其他產業的發展,從而使英國成為當時最為先進的資本主義國家。美國在工業化初期選擇鐵路建設作為新興產業,通過后向關聯,在鐵路建設的基礎上,大力發展鋼鐵、煤炭、機械制造等產業,促進了依賴鐵路提供原材料和設備的工業部門的發展,而且通過旁側關聯,帶動了紡織業、食品加工、木材加工、煙草、皮革、造紙、印刷等部門的發展。
日本在經濟發展的初期選擇了紡織、食品兩大產業作為當時的新興產業,不僅大力發展這兩大產業.而且通過前向和后向等關聯效應,帶動了與之相關的農業、機械制造業等的發展,為日本的經濟起飛奠定了良好基礎。在工業化的中期階段,日本政府有針對性地選擇了汽車、機械、電子等技術含量高的產業作為新興產業,并積極促進產業鏈的延伸,如通過汽車制造向汽車銷售、維修、鋼鐵、石油、公路建設和運輸等產業延伸,也促進了相關產業的迅猛發展。
由此可見,新興產業只有加強產業鏈的有效延伸,才能獲得持久的生命力。產業鏈的延伸不僅促進了相關產業的發展,而且又會反過來對新興產業的發展產生促進作用,從而使經濟駛入多種產業共同發展的良性軌道。
6 合理的空間布局是新興產業發展的良好載體
合理的產業空間布局可以對新興產業的發展提
供有效的載體,促進新興產業的快速發展。新興產業的發展不僅需要產業自身的發展,同時需要一系列配套產業的支持,尤其是進入到信息經濟時代以后,信息技術等高新技術的發展,使產業之間的融合性不斷增強,在這些情況下,通過規劃和建設新興產業的工業園區,實現新興產業在地理、資金、人力資本等方面的空間集中,形成產業簇群,已經成為世界很多國家和地區扶持新興產業發展的普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