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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測試第5題:“帶著小狗的小明和小兵同時分別從相距1200米的兩地相向而行,小明每分鐘行55米,小兵每分鐘行65米,小狗每分鐘跑240米,小明的小狗遇到小兵后立即返回向小明這邊跑,遇到小明后再向小兵這邊跑……當小明和小兵相遇時,小狗一共跑了多少米?”學生在解答時出現了兩種不同的理解:第一種觀點認為“只有小明帶著小狗”,其解答為“55+65=120(米),1200÷120=10(分),240×10=2400(米)”;第二種觀點認為“小明和小兵都帶著狗”,其解答為“55+65=120(米),1200÷120=10(分),240×10=2400(米),2400×2=4800(米)”,
華老師和陳惠芳老師都認同這兩種觀點,對此,我不敢茍同,我認為二位都是被“帶著小狗的小明和小兵”所迷惑,認為詞義多解,卻忽略了后面條件“小明的小狗遇到小兵后立即返回向小明這邊跑,遇到小明后再向小兵這邊跑……”的補充,題目中也沒有談及“小兵的小狗”,結合前后條件,可以說準確的理解只能是第一種觀點“只有小明帶著一只狗”,若理解為可能出現以上兩種情況,則“小兵的小狗”如何跑?方向如何?速度如何?題中條件明顯不足以解決此問題,因此,此題只能按照第一種常規思路進行解題,并且本題敘述也不清楚,“帶著小狗的小明和小兵”意思可以是小明和小兵都帶著狗,事實上,題目上僅指“小明的小狗”。
就本題而言,學生對問題的理解表現了他們思維的獨特性、創造性,那么,教師應該如何對待學生在課堂中所表現出來的創新意識?我認為教師對學生在課堂中所閃現的創新思維、創新意識應該給予積極評價,科學引導,悉心培養。
一、積極評價。悉心培植學生的創新意識
小學數學創新思維品質主要指學生在學習數學過程中所表現出的初步的探索、求異、想像能力以及意志、興趣、情感等個性和人格方面的品質,小學數學創新思維品質培養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創新精神的培養,二是創新思維技能的培養,課堂是開展數學創新思維品質培養的主陣地,在課堂中學生所展現出來的創新思維得到什么樣的評價,是積極的肯定?還是消極的嘲諷?這將直接影響到學生創新精神的發展,因此,教師應該對學生的創新思維予以積極評價,增強學生的信心,增強其創新的原動力,但學生的創新并非每一個都是正確的,有的想法甚至是完全錯誤的,對此教師不能全盤否定,而是應該肯定其中合理的部分,至少要對學生所表現出來的創新精神予以充分肯定,精心呵護學生的創新欲望。
一、課程改革背景下的英語教師發展:問題與出路
大規模課程改革一般都伴有大規模的師資培訓,意在將課程所規定的目標、內容及其實施方法等傳達給教師。然而往往課程理想和課堂現實之間相差甚遠,“穿新鞋、走老路”常被用來寫照在新的課程或教材啟用以后原有做法依然不變的情形。當前新的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正在全面開展,我們不能不反思傳統教師培訓模式的問題,尋求更為有效的教師發展途徑,從而使教師真正成為課程改革的主人和新型教育理念的踐行者。
傳統教師培訓存在兩大問題。第一,理論與實踐情境的分離。專家講學式的培訓課程與教師的實踐需求存在距離;而觀摩教學等做法往往就事論事、不觸及問題實質,二者都難以形成教師建構知識的條件。第二,忽略教師的主動地位。在各種形式的教師培訓活動中,教師多處于被動受訓、被動接受知識的位置,教師個人實踐性知識受到忽視,限制了教師的主動探索和自主發展。
國際上自20世紀80年代起,傳統技術理性的教師培訓模式漸被以“反思性實踐”為核心的教師專業發展模式所取代,賦予教師自我教育、自主決策的責任與權利,強調教師的終身學習與發展;基于崗位、基于學校、基于具體情境,與解決現實問題密切相連的教師專業發展模式受到重視;現代教師發展還強調大學教師教育者與教育實踐者的合作與互動。
這種以反思性教學為特點的教師發展理論與實踐,為我們尋求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的新思路、新途徑提供了借鑒。近年來,國內教育界,包括外語教學界,也在倡導以反思性教學促進教師專業發展,[1][2][3][4]但如何使更多的中國英語教師和教師教育者理解并實施反思性教學,如何真正建立起有效的反思性教學和教師發展機制,我們還面臨艱巨的任務。
二、反思性教學作為英語教師專業發展的途徑:理解涵義
“反思性教學”,也稱“反思性實踐”,源于美國教育哲學家Dewey早在1933年How We Think一書中提出的反省性思維的概念:實踐者對支持其行動的任何信念和假定性知識作積極、執著和審慎的思考;[5]后經另一位美國思想家Schn發展,在其著作The Reflective Practitioners(1983)中正式提出。作者對傳統技術理性進行了深刻批判,堅持認為,能夠促使從業者(包括教師)專業能力提高的并非是外來的研究性理論,而是從業者對自己的實踐行動以及內隱其中的知識、觀念進行有意識的思考,并把這種思考的結果回饋于行動之中,使之得以改善。[6]Schn認為這種思考可以發生在行動之中、行動之后和未來行動之前,即為行動而思考。
反思性實踐的概念在80年代以來興起的教師專業化運動中受到廣泛關注和大力倡導。一方面,國外學者們從認知心理學、認識論哲學、批判社會理論等角度對其做理論上的釋義和擴展;另一方面教師教育者探索反思性教學在教師教育實踐中的運用,大大豐富了它的內涵。這種趨勢也反映在外語教師教育領域。Wallace(1991)提出了有別于匠人學藝模式、科學應用模式的外語教師專業化發展的反思性實踐模式,其核心是實踐與反思的交替進行,并以理論知識與經驗知識共同為其提供依據,最終導致教師專業能力的發展。[7]隨后有多名外語/二語教師教育者就反思性實踐對語言教師發展的作用進行了探索性研究,[8][9][10][11][12][13][14][15]從中我們可以得到促進外語教師專業發展的許多有益啟示。
當然,國外研究者在對反思性教學的概念界定和實踐運作上,并不十分一致,側重點各異;另外,國外反思性教學研究涉及的教育、社會情境與我國教師發展的情境顯然有所不同。為構建我國外語教師反思性教學的概念框架和工作模式,在參閱有關文獻的基礎上[6][16][17][18][19],我們對反思性教學的概念作如下理解。
反思性教學是以追求實踐合理性為目的的教學探究活動。教師對已經或正在發生的教學行動、對行動發生的原因與后果、對行動的有效性與合理性進行反思,并回應于下一步的行動,以提升教學實踐的質量。
反思性教學是以提升專業知識為目的的教師學習活動。教師對自己行動背后的個人認識與假定進行反思,了解自認為所信奉的理論和實際所用的理論之間(espoused theory and theory-in-inaction)[6]的差距,從而促進外顯理論知識的內化。
反思性教學是以問題解決為導向的教師思維方式。就過程而言,教師的反省思維體現于對教學問題的覺察與界定、對解決策略的設計和實施、對問題解決結果的自我評價。
此外,反思性教學還具有以下的特征。
反思性教學具有程序性和循環性。基于問題探究的教學反思必然表現出一定的過程;同時,伴隨教學實踐的問題是層出不窮的,一輪探索活動的結束意味著新一輪活動的開始。
反思性教學需借助一定的活動形式。借助一定的方式(個體的、交互的或合作的),教師才能對實踐行動或相關教學事件加以觀察、記錄和分析,進而對其理解和認識予以揭示和思考。
反思活動的主體需具有高度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反思不是一個純粹的認知過程。沒有主體對反思的心向和需求,就是盲目的、缺乏動力的反思。反思實踐者應具有Dewey所說的執著精神、責任感和開放胸襟。
反思性教學會處于不同的水平和發展階段。受教師個人或環境因素的制約,反思性教學呈現出不同的水平。對實踐合理性的認識,有人關注某個具體教學環節的設置是否提高了課時利用率,有人則關注課程目標中是否體現了個體的發展需求或社會的公正等。
三、反思性教學作為英語教師專業發展的途徑:運作模式
在理解了反思性教學的基本內涵和本質特征之后,如何將它落實到教師教育和專業發展的具體實踐中?這需要將對反思性教學內涵的理解轉變為可操作的工作模式。筆者嘗試從參加者、活動過程和支持環境三個方面來建構反思性教學的基本要素,探討它的工作模式與運行機制。
(一)參加者
參加者是反思性教學首先要考慮的要素,它包括兩方面。
1.反思活動的主體──教師本人。我們考慮這樣一些變量:從認知角度看,有反思者的知識基礎、元認知水平、探究能力等;從非認知角度看,有反思者的責任心、進取心、開放態度等。考慮上述因素,有助于對我們確定適當的反思性教學目標、任務難度和合理評價反思的效果。超越教師發展水平、忽視教師個人需要和專業基礎的反思性教學不可能成功。
2.反思活動的合作者和指導者。他們或是校內的同事、管理者,或是來自校外的教師培訓者或專業研究者等。在現階段,是否有校外合作者、他們以何種角色和方式參與等,是一個相當重要的參數。
(二)活動過程
根據反思性教學的涵義和特征,可以辨認出反思過程的四個主要環節。
1.確認問題:反省思維過程始于問題的覺察或困惑的出現。教師獨自或在他人引導下意識到自己教學中的問題,進一步確認問題的性質并尋找其背后的主、客觀原因。
2.計劃對策:教師針對問題尋找應對策略和計劃解決問題的行動,這里涉及尋找資源、同事探討、求助專業人員等,并思考計劃的合理性與預期結果。
3.行動與監控:將計劃或策略付諸行動,觀察其過程和效果,適時予以調整,使行動朝著有利于問題解決的方向進行。
4.評價成效:對根據計劃行動后的結果予以評價,對教與學的有效性是否提高,教師自身的理解力和態度是否發生變化等予以考察。
上述四個環節可以分別看作是:前次行動后的反思、(本次)行動前的反思、行動中的反思、行動后的反思。除活動運行環節外,反思教學過程還包括活動方式這一要素。反思教學的活動方式主要有:寫(如日記、教學案例、個人成長歷程)、說(如教學故事、問題討論)、做(如行動研究、教師學習檔案)等。
(三)支持環境
反思性教學需要良好的環境,即教師所在學校或專業組織的支持。
1.領導方式:領導對教師反思性教學的支持、管理和激勵機制具有非常重要的影響。
2.組織風尚:鼓勵、支持和合作的群體氛圍促進反思性教學的健康發展。
3.資源條件:是否有一定的時間保證、便捷的信息渠道、必要的設施和工具,乃至活動場所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反思活動的成效。
四、反思性教學案例:描述與反思
以下介紹的是1999~2000年在南京市兩所中學所進行的以反思性教學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的試驗。盡管該試驗案例發生在數年前,但仍可用以說明反思性教學的工作運行模式。該試驗的參加者為兩所學校英語教研組的部分中青年教師,其中有四名重點觀察對象;筆者擔任反思性教學支持者(reflection facilitator),同時與他們構成合作研究關系。本研究要回答的問題是:
反思性教學使教師的教學認識和行為發生了什么變化?
反思性教學使教師自主發展的意識及能力發生了什么變化?
什么是有效和可行的反思性教學的活動方式?
試驗過程有以下幾個階段:1.準備工作──與學校建立合作關系,選擇重點合作對象;2.實施反思教學──按照四個基本環節開展反思活動,反思支持者協助教師以不同形式進行反思;3.成效評價──看教師的變與未變,并分析原因。2003年秋季我們對有關學校和教師進行了追蹤訪問以評價實驗的持續性效果。試驗過程中我們通過訪談錄音、課堂錄像、工作日記等方式收集試驗過程的有關數據。以下介紹一個階段性的活動過程及效果。
(一)確認問題
在對教師進行初步觀察和與他們深入交談后,我們確認了高中閱讀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并以此作為第一輪教學反思和探究的目標。盡管當時SEFC教材已經使用數年,教師仍感不適應,傳統課文教學思路和加強閱讀理解力訓練的要求之間的矛盾日顯突出。圍繞總的目標,我們進一步分析各位參加教師的具體問題和研究目標(見下表)。
(二)開展活動
圍繞所確認的問題和目標,我們開展了一系列教學反思活動。
1.臨床視導
原本用于師范生教育教學實習的臨床視導現被賦予新的涵義與思路,應用到在職教師的專業發展活動中:[20]反思支持者(也可以是同事和合作伙伴)聽課并錄音(像)和課后回放并談話,分析行為及其動因和后果。新型臨床視導突出“非指導性”的特征,視導者避免對教師行為先作判斷或直接提供改進舉措,而是搭建一種“支架”引發教師反思,設法讓其本人判斷和選擇,從而達到自我監控和自主決策之目的。下面是筆者在一次聽課后與教師B回看和分析錄像時的談話節錄(F=反思支持者,B=教師B)。
F:你看這段活動中學生的表現怎樣?
B:(神情有些不快)他們好像說不出我要他們說的話,甚至連我的原話都沒聽懂,我只好重復好幾遍。
F:你要他們說的目的是什么?
B:我是想檢測一下他們是否掌握了預習的生詞。不是應該在閱讀之前處理一下生詞嗎?
F:是啊,尤其是在可能影響理解時。看上去學生認識這些單詞的,但為什么說不出你要他們說的句子呢?
B:我……不知道。
F:你的目的是檢查學生是否掌握了生詞,以便開始閱讀;但你有沒有想過recognize單詞和reproduce是有區別的嗎?
B:(表情一震)我沒想過這個問題。
F:你想過沒有,閱讀涉及的只是recognize,就是說在閱讀中能懂它的意思。
B:是啊。
F:而這里你讓學生做的是什么?
B:我讓他們說出一個含新單詞的句子來替換我的原句。
F:那是不是超出了“recognize”,而是要求他們“reproduce”了?這樣做符合你原來的目的嗎?
B:(恍然大悟狀)哦,不符合,太難了,也沒有必要。
這次視導啟發了教師B對自己教學行為的反思,她認識到自己教學條理不清的原因之一是設置活動的目的不明確,這對改進她后來的教學產生了重要影響。
2.談話與討論
反思支持者和教師之間、教師和教師之間的經常性的交談和討論是我們使用最多的教學反思方式,同時也構成臨床視導的一部分。交談(包括電話交談)對反思支持者來說,提供了了解教師教學困惑的渠道;更重要的是可以為教師提供“言出心聲”和清理思路的機會。以下是筆者與新手教師小X的談話。
F:近來怎樣?
X:我還是覺得與學生關系是個問題。我是他們的班主任,又是他們的英語課老師。在我的英語課上我必須嚴肅,如果對他們太友好,他們不拿我這個班主任當回事,班級管理很難做。但是在英語課上老對他們嚴肅,他們好像不喜歡我,一下課掉頭就走。我也沒機會了解他們。
F:呣。看來,要在保持距離和搞好關系之間找到平衡,是嗎?
在以上交談中筆者并沒有直接給小X出點子,而只是讓她道出了心中的煩惱和暗示她需要自己尋找對策。然而就從她說出心中煩惱的那一刻起,小X的進步已經悄然開始了。
幾周以后筆者又遇到小X。以下是二人的對話。
X:我最近嘗試了一些做法,與學生關系融洽多了。
F:是嗎?你怎么做的?
X:我讓他們寫英文日記。這可是一石二鳥。他們既練習了英文,也與我進行了交流。當面與我用中文談話,他們覺得不好意思,但用英文寫,好像覺得容易說真話似的。現在我對他們了解多了。
F:寫英文日記真是不錯的主意。你知道他們改變對你態度的真正原因嗎?由于你對他們的世界有了了解,你的英語課自然就多了與他們的生活有關的話題。其實讓英語課貼近學生、適應他們的需求是一條重要原則,一旦你做到了這一點,好的效果自然就出現了。
談話結束時指導者抓住機會,向小X點撥了一條簡單而重要的教學原則,這是一次利用實踐經驗學習教學理論的機會。
3.集體議課
開展反思性教學后,教師間相互聽課、評課的次數比以往多了,而且方式也有所改變。聽完課后,聽課者不立即評價課的得失,而是讓上課教師詳細回述這堂課的步驟、發生過的行動和事件。回顧行動和事件是反思性教學的初級形式,但十分重要,因為教師往往對課堂的真實面目并不十分清楚;回顧行動和事件本身,就是審視其起因、掂量其后果的過程。
4.教師日記
參加活動的每位教師各有一本反思日記本,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寫教學日記,記錄教學中的有意義的事件和自己的所想所感。
5.自我檢測
反思支持者參考有關文獻編寫了一些教師自我檢測工具,如閱讀教學、語法教學、課堂管理、教師課堂言語行為等自我檢測表,供教師使用。
(三)評價成效
上述活動進行了一個學期之后,我們通過課堂觀察和訪談對反思活動的效果做了評價;對反思活動形式的有效性、可行性也向教師進行了調查。
以上述四位教師為例,分析他們在經過一輪活動后的認識和行為變化及仍然存在的困惑與問題(見下頁表,表中表示出現了變化;表示沒有出現變化)。
從中我們看到反思性教學活動的確使教師的教學認識和行為發生了一定改變。當筆者問起“你認為哪些方式對促進反思和提高教學最為有效?”時,教師們一致認為:大學合作者的臨床視導以及與他們的交談作用很大,相互或集體聽課、評課的效果也很好。一些教師認為反思日記很難堅持,記些什么也不是很清楚。當與教師一起分析為什么有的認識和行為變化不大的原因時,他們表示擔心影響考試成績。筆者還觀察到,部分老教師的懷疑態度和對傳統教學的堅持,也使年輕的參加者們對教學改革和反思活動有所顧忌。
(四)追蹤訪問
時隔兩年多,我們對參加反思性教學實驗的教師專業成長做了一次追蹤訪問。我們關注的是:反思性教學實驗對參加者專業成長的影響是否具有持續性?教師們目前是否能獨立開展反思活動?
學校領導認為反思性教學的確促進了青年教師的成長、進步,“如今他們成了教學的骨干,教改的積極分子”。當問起“參加反思性教學活動對你產生什么影響?”時,教師B說:“從那以后,我覺得自己的教學思路清楚了許多,而且我養成了課后想一想的習慣”。教師D說:“幾年前大學老師來我們學校開展的那些活動真的很有意義,至今印象還很深,我從中學到了很多東西。”
當問起“最近在關注什么?”“現在是否有目的地開展反思活動?”時,一位青年教師說:“現在生源擴大了,學生差距很大,差生現有課本都消化不了,很快又有新教材了,難度更大,我很擔心。”另一位教師則說:“考試壓力仍然很大,沒有多少時間想別的。”教師們還反映,同事之間議論、探討還是常有的,但不像當年有人指導時那樣有目的和有系統地進行;似乎他們還不能自主地運用反思實踐應對新的變化與挑戰。教師們還認為,如果領導對教師開展教學研究和反思活動只有一般號召,而缺乏有力度的領導、管理和相應的評價機制,教師的熱情難以長期維持。
從一輪反思試驗及其追蹤調查中我們得到的主要結論是:
有目的地開展教師反思性教學活動對教師的專業發展具有顯著的促進作用;
探究式的、非指導性的、基于課堂證據的交談是教學反思的有效形式;
教師日記要成為有效的反思工具,需要予以示范引導和反饋交流;
大學支持者與合作者的參與對促進中學教師的教學反思活動具有重要作用;
將大學支持者的作用轉移給校內支持者是實現反思性教學持續開展的關鍵,而如何實現這種轉移還有待研究。
健康持續的教師反思活動需要有支持性的組織氛圍和行政保障。
五、結束語
通過建構概念框架和實踐嘗試,我們對以反思性教學為核心的教師發展機制進行了初步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時,我們認識到,這種機制的完全形成和健康運行還有大量的問題需要探究和解決。這些問題包括:如何形成有效的制度保障,改變單純以考分評定教師的傾向,倡導教師學習的風尚與激勵機制;如何與大學形成有效的合作研究關系,既借助專業研究者的資源,又形成學校自己的研究指導力量和教師自主發展能力;如何在現有反思活動形式的基礎上探索更有效、更切合教師實際的手段和策略;等等。這需要我們結合當前課程改革的實際作不懈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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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維,是高揚在中學數學教學領域中的一面大旗。這面旗幟似乎成為了中學數學學科、甚而整個中學理工學科“包治百病”的萬能詞匯。當學生數學學業成績較差,有數學老師在旁指點:“要注意數學思維的訓練啊!”數學老師在專業研究中也喜歡大談特談“思維重要性”。下面,我們來審議江蘇省數學特級教師張乃達關于“三角形內角平分線性質定理”的教學升格案例:
1.1 原始教學設計
如右圖:AD 是∠BAC的平分線,AE = AC。
求證:
思考:從上面的例子中可以l現三角形的內角平分線有什么樣的性質?寫出證明。
1.2 升格教學設計
(1)證明線段成比例有哪些方法、定理?
(2)怎樣創造條件在本題(如右圖)中使用平行線截得比例線段定理?
(3)延長AB到E,使AE=AC,問題轉化為證明什么?
這樣的提示,可以控制提示的水平,也可以適應不同水平學生學習的需要,不會束縛學生思維。例如,學生在上面的提示下,會想到如圖所示的新證法:
(取AE=AC,引EF∥AD,證ED=DC)
如果出于教學的需要,打破了上面提示的順序,則可以通過“反思”這個環節,來揭示被超越的思維過程,如在上述教學設計中,加上教學程序“4”。
(4)如果沒有問題(1),你能直接給出三角形角平分線性質定理的證明嗎?輔助線AE、EC是根據什么想出來的?
顯然,由原始與升格的對比觀照而言,我們不難發現:當下中學數學教學中,思維指導缺失的主要表現在“忽視概念定律結論的形成推導”“忽視數學具體方法的思考運用過程”以及“數學問題的發現的過程”等方面。而上述升格教學案例的呈現已經遠遠超越了“要注意數學思維的訓練啊!”一語的蒼白,以及單談“思維重要性”片語的孤立。張老師的升格教學環節中,最重要的是將“粗獷粗線條的啟發式教學方法”明晰明細為了“聚焦思維過程的啟發式教學方法”。啟發式教學方法絕不是單純羅列幾個問題,而是需要將數學思維過程的聚焦與關懷熔鑄其中。可以說,“問題編排”僅僅是啟發式教學方法之“形”,而“思維過程”才是啟發式教學方法之“神”。“神”為“形”本,“形”為“神”體。二者相輔相成,方能形神俱佳。
2 學科本質特征的旁落:數學教學內容的困厄
任何一個學科都有其學科的特質,這是一個關乎學科“姓氏”的大是大非的問題,不容我們任何小覷。筆者曾看到過一個關于“反比例函數的圖像與性質”的課堂案例。其中的教學片段為:
(1)觀察反比例函數的圖像(略),你能猜想出反比例函數有什么性質嗎?填寫下表。
(2)閱讀課本“思考”,小組交流各自的猜想是否正確?
中學數學是研究現實世界空間形式和數量關系的一門學科。高度的抽象性、嚴密的邏輯性、結論的相對確定性、較完整的系統性以及應用的廣泛性是其本質的特點,而思維能力則是數學學科能力的核心。針對這樣的學科特質,我們的教學方法要突出過程,教學內容也要相應地做出呼應。如前面敘及的案例。教師將反比例函數的圖像和性質分成了k>0和k0時,反比例函數的圖象經過第一、三象限;當 k
因而,針對上述的困厄,有教師進行了完善升格:
(1)觀察六個反比例函數的圖像(略)。你能將它們分成兩類嗎? 你是怎樣分類的?
(2)說出每種情況下函數的增減性。
中圖分類號:C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與特殊利益是新形勢下的需要
目前,我國女職工已達1.37億,占職工總數的42.6%,是我國職工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實現“十二五”規劃目標任務,必須充分調動廣大女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而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是黨賦予工會組織的光榮任務,是法律賦予的神圣職責。堅持最廣泛地把女職工組織到工會中來;堅持大力發展和諧勞動關系;堅持以人為本、主動依法科學維權;堅持積極參與立法和政策制定,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堅持倡導企業與女職工共同促進發展、共享發展成果等等,對于更好推動經濟社會和諧發展,保障女職工利益,具有十分重要意義。
二、以提高女職工整體素質為前提,進行維護。
女職工合法權益與特殊利益,能否得到及時維護,一般由兩個因素決定。一是社會因素,二是女職工的自身素質,而起主導作用的是后者,因此不斷地向女職工進行“四有”、“四自”教育,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武裝廣大女職工頭腦,加強對女職工思想狀況的調查研究,建立女職工思想動態信息網絡,及時、準確地把握女職工的思想脈搏。找準女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女職工所盼所憂的契合點,真正把工作放到女職工心坎上。增強女職工的法制意識和依法維權能力。引導女職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以其工作業績,以其自身的奮斗,去獲得社會地位,去爭取人們的承認,這樣維護不僅能理直氣壯,而且也容易實現。在工作中以創新精神持久地開展適合女職工特點的各種競賽活動,同時,要利用專題報道、宣傳欄、討論會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推動《工會法》、《婦女權益保障法》這些重要法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執行,使女職工樹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調動女職工拼搏進取,為企業的經濟發展而無私奉獻的積極性,在此基礎上,女職工合法權益與特殊利益才能得到更好的維護。只有這樣,當遇到具體問題時,才能確保維護不偏離正確的軌道。
三、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與特殊利益必須講究藝術。
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與特殊利益,必須講究維護藝術。同志曾說過:“各條戰線涌現出大批有膽有識,精明強干,出類拔萃的婦女人才,充分顯示了中國婦女的聰明才智和偉大力量”,改革的大潮,激發了女職工自強拼搏的精神,使一大批敢于競爭,善于創新的巾幗英雄脫穎而出,為企業的改革做出了重要的貢獻。
女職工是生產的承擔者,而且由于在家庭中的特定地位,通過對丈夫事業上的支持來實現對社會的奉獻。因此,對社會和家庭的雙重責任,使女職工肩上的擔子更為沉重。因此,一個成功的男性后面都有一個“賢內助”在默默的支撐。由此可見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與特殊利益,并不屬于局部,而是涉及到整個社會,牽扯到千家萬戶,實踐證明“中國革命的成功離不開婦女,中國建設和改革同樣離不開婦女”。
四、切實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為女職工說話辦事。
一是要利用工會會議、女工委會議、工會培訓班等,引導女職工堅持在維護自身具體利益、特殊利益和維護整體利益方面發揮作用。
二是要在“一手抓發展,一手抓維權”的工作方針指導下,動員和組織女職工參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不斷提高女職工綜合素質與能力。
三是要開展豐富多彩的具有女職工特色的文體活動。通過紀念“三八”節等,積極開展有益女職工身心健康的特色活動,如地質工會開展健康講座、歌手賽、球賽、技能大賽等活動,努力活躍女職工的業余文化生活,增進女職工的集體榮譽感和凝聚力,促進和諧企業建設。
四是要抓好“文明家庭創建”活動。把加強家庭美德教育、創建文明家庭活動與弘揚創新精神結合起來,與設立二道防線、家庭保安全活動結合起來,推進文明家庭創建活動上新臺階。
五是要結合女職工的特點,認真貫徹“女職工勞動規定”,認真落實女職工的“五期”保護,定期體檢、婦檢,配合計生部門抓好計劃生育工作。
六是要努力促進女職工委員會成為溝通黨政和女職工聯系的橋梁,發揮女職工在精神文明建設中作用。
五、求真務實,加強維權工作的力度。
要加大源頭的參與與管理。維權機制建設是做好維權具體工作的制定保證,要注重女職工維權的源頭參與,通過職代會、簽訂集體合同、落實女職工合法權益與特殊利益,在職代會中必須有女職工代表并占有一定比例,對涉及女職工特殊利益的事情專門征求女職工代表的意見,并根據情況解決;在集體合同中,除女職工與男職工同樣享受平等的政治經濟權力外,還對涉及女職工特殊利益事項以單獨條款作明確規定。如:女職工經期、孕期、產期、哺前期依法享受特殊保護。女工主任參加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工作,并進入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女職工組織要督促單位貫徹執行《婦女權益保障法》、《勞動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以及《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并以此為依據結合單位實際制定相應規章制度,使其職責和工作程序作詳細規定,使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內容和形式更加具體和完善,也更加便于實際操作。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與特殊利益是女職工組織的職能和長期的工作任務,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是一項系統工程,僅僅依靠女職工組織的努力是不夠的,需要各級組織和領導的關心支持與幫助。隨著人們思想觀念的不斷更新,女職工整體素質的不斷提高,企業經濟實力的日益增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與特殊利益才能夠得到更加全面的維護。
結語:
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的內容,從宏觀上講,就是維護女職工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具體地說,就是提高女職工參與國家和社會事物及企業經營管理的程度;維護女職工的勞動權利,監督和協助行政改善女職工的勞動條件,做好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反對性別歧視和家庭暴力,為受歧視、虐待、侮辱、迫害的女職工撐腰作主,伸張正義。
總之,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與特殊利益是全黨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只有政府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女職工維權工作的天地才能廣闊,成效才能顯著。我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女職工在“半邊天”的舞臺上會更顯亮麗的色彩!
參考文獻:
[1] 李立新.提高女職工素質是維護女職工權益的根本[J]. 就業與保障. 2008(09)
其二,互聯網是青少年核心價值觀培育面臨的“最大變量”。當下,網絡已經成為青少年學習、生活、娛樂的新空間,成為青少年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所以,如何搶占互聯網的高地,把握青少年網絡學習、生活、交流的主陣地,占領青少年價值觀培育的新高地,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巨大難題。強調:“在互聯網這個戰場上,我們能否頂得住、打得贏,直接關系我國意識形態安全和政權安全。”西方一直將思想特別活躍的青少年看作是爭奪黨心民心“軟戰爭”較量的重點,這對我們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啟示。互聯網現在已經成為“最大變量”,如果稍有不慎,我們就會失去青少年核心價值觀培育的主動權,失去青少年核心價值觀培育的制高點。所以,加強網絡環境下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和引導是當下青少年工作最為嚴峻的挑戰,如果廣大的教師、家長不能及時跟進青少年的網絡生活,不能有“新的制勝武器”,就難以占據主動。
其三,網絡是一個影響青少年核心價值觀形成的復雜環境。隨著以互聯網為基礎的各種新興媒體、各種終端APP的開發和運用越來越快速和便捷,青少年不僅可以通過這些新媒體順利獲取各種新聞資訊,還可以方便地進行網上學習、網上購物和網上娛樂。但是,在我們身邊,不乏青少年因為網絡游戲成癮導致的心理障礙、人格分裂、價值觀扭曲,甚至走上犯罪道路;不乏有青少年因為不當的網戀、網貸,導致自殺或他殺;也不乏有青少年在網上涉黃、涉毒、涉賭,這些都說明網絡是一把“雙刃劍”,它既可以成為促進青少年身心成長的工具,也可以成為影響青少年核心價值觀形成的“毒素”。因此,必須加以正視和引領,給青少年健康成長營造一個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
面對這些挑戰,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青少年是國家建設的生力軍和接班人,加強互聯網環境下青少年核心價值觀的研究和培育工作,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隨著網絡應用的不斷豐富和發展,網絡本身產生了海量數據。利用特定的算法對這些海量信息進行分析,揭示其中隱藏的規律和趨勢,是大數據技術的價值所在。大數據技術為解決現代網絡環境下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設提供了可能性和良好的契機。為此,我們應該根據網絡環境下青少年核心價值觀培育面臨的問題和挑戰,積極利用最新的大數據思維和手段,促進青少年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培育工作。
其一,迎接大數據新曙光,發掘青少年核心價值觀培育的“藍海”。大數據被譽為信息時代的“藍海”“未來社會的石油”“贏得新世紀的曙光”。美、日、英等國近年來紛紛推出大數據國家戰略,以期掌握未來國際競爭制勝的“殺手锏”。我國對此也高度重視,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正式提出了大數據國家戰略,這就為青少年核心價值觀培育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戰略契機。指出:“要解決好‘本領恐慌’問題,真正成為運用現代傳媒新手段新方法的行家里手。”為此,要將大數據的理論和方法創造性地運用到青少年核心價值觀培育之中,以增強新形勢下青少年核心價值觀的培育成效。
一、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現代化必要性和優勢
1、21世紀信息網絡技術的迅速發民,使我國社會的政治、科學、文化等領域發生了廣泛而深刻的變化,這為我們在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既帶來了難得的機遇,同時也帶了嚴峻的挑戰。
2、信息技術特別是信息網絡技術的發展,為我們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了現代化手段,拓展了思想政治工作的空間和渠道,為此我們要全面分析和深入研究網絡對思想政治教育的影響,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和對策,發揮網絡對思想政治教育的啟蒙作用,尋求一條多維發展之路。
3、思想網絡思想政治工作的優勢可以通過圖形、圖片影視、動畫、音樂等多媒體手段使枯燥的理論教育變得生動活潑、寓教于樂,以多種傳播方式激活認知模式,從而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實效性。
二、信息網絡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創新
信息網絡的積極作用無可置疑,但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信息網絡是一柄“雙刃劍”,網上信息自由流通.龐雜多樣,這也就使人們在受益的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對思想政治工作構成了嚴峻的挑戰。為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覺悟和辨別能力,也就要求我們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努力做好新形勢下的思想政治工作,要主動轉變和改進工作的方法、模式,傳統模式的“我說你聽”,“我辦你辦”向“我努力辦好,選擇看看”的雙向互動模式轉變,全面提網站中思想政治工作所占比重。
1、要堅守網上先進理論宣傳的陣地,廣泛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努力提高網民素質,大力加強對大學生的網絡行為道德和倫理道德教育。
2、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注意塑造大學生優秀的性格品質,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是要有針對性地加以引導,使他們具有正確的價值觀,有正確的學生動機和學習態度,積極主動地學習,克服學習道路上的種種困難,去爭取理想的成績,完善素質,從各個方面充實提高自已,學會學習,學會生存,學生合作,追求積極的、有價值的人生。
3、在學校網站上開通有關心理教育的內容的欄目,可以設在線心理健康、心理咨詢等欄目以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正面教育吸引學生的眼球,使大學生們積極的關注并參與進來,思想政治工作者要以真誠的工作作風贏得他們的信任,做他們的知心朋友,針對學生的共性或個性問題,加以疏導,維護大學生的心理健康。
4、大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人員隊伍素質。在網絡時代,思想政治工作者要及時調整自身的角色,改變工作方式,更好的運用網絡技術做好工作,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教育手段,一方面奠定思想政工作者的信息優勢,隨時發現網上信息動態,做好網絡信息傳播的“把關人”,對網上不良信息進行過濾或清除,開設BBS專題思想政教育版主,隨時與學生進行平等的交流,調整思維、拓寬視野,牢牢掌握網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動權,從而達到引導人、教育人、鼓舞人、塑造人的思想政治工作的目的。
5、優化思政隊伍結構,樹立專家意識,思想政治教育進網絡,是一個全新的課題,也是一個系統工程,既要研究網絡社會與現實社會的關系,又要研究網民的思想和行為,還要研究網絡社會的政治與道德問題,也涉及到硬件配置、網絡建設、軟件開發應用等諸多具體問題,要求擁有一批具有很高專業水平的人員。目前高校思政隊伍中這方面明顯先天不足,雖然已有的教師經過學習、培訓,大部分能夠利用網絡進行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但開發思想政治教育軟件、建立思想政治教育網站等更深層次的思想政治工作還難以進行。因此,優化思政隊伍結構,樹立專家意識,充實一批精通計算機網絡技術的專業人士到思政隊伍來,是高校推進思想政治教育進網絡不能忽視的問題。
參考文獻
[1]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學[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1
經審核,發審委委員認為上市公司不符合上述規定、不符合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條件和要求、信息披露嚴重不合規或作出公司不適宜發行新股的判斷,可以對其發行申請投反對票,并應在發言中充分發表意見;
發審委委員認為公司信息披露不合規、不充分或申請材料不完整,導致發審委委員無法做出判斷,可以對其發行申請投棄權票或提議暫緩表決,原則上應提出具體意見;
發審委委員認為上市公司符合上述規定、符合發行條件和要求、信息披露基本合規,可以對其發行申請投同意票;有必要時也可以附加條件,附加條件的應作出說明。
二、發審委委員審核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申請,應當特別關注下列問題,并根據這些問題存在與否及是否影響公司發行新股獨立作出判斷:
(一)關于上市公司與具有實際控制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關聯企業(以下簡稱“控制人”)是否做到人員和財務獨立以及資產完整,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管理辦法》第9條第1款“具有實際控制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是指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第一大股東,或者按照股權比例、公司章程或協議能夠控制上市公司董事會多數投票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上市公司的“人員獨立”是指(1)公司的生產經營和行政管理(包括勞動、人事及工資管理等)完全獨立于控制人,辦公機構和生產經營場所與控制人分開,不存在“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混合經營、合署辦公的情況;
(2)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營銷負責人、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專職在公司工作,并在公司領取薪酬,不在控制人處兼任任何職務;
(3)控制人(包括具有實際控制權的個人)推薦董事和經理人選應當通過合法程序進行,不得干預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已經作出的人事任免決定。
3、上市公司的“財務獨立”是指(1)公司設立獨立的財務會計部門,并建立了獨立的會計核算體系和財務管理制度;
(2)公司獨立在銀行開戶,不存在與控制人共用銀行帳戶的情況,未將資金存入控制人的財務公司或結算中心帳戶中;
(3)公司依法獨立納稅;
(4)公司能夠獨立作出財務決策,不存在控制人干預公司資金使用的情況。
4、上市公司的“資產完整”是指(1)公司與控制人(包括具有實際控制權的個人)明確界定資產的權屬關系;控制人注入上市公司的資產和業務獨立完整,全部足額到位,并完成了相關的產權變更手續;
(2)公司擁有獨立于控制人的生產系統、輔助生產系統和配套設施、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等;
(3)公司擁有獨立的采購和銷售系統,主要原材料和產品的采購和銷售不依賴控制人進行。
公司在原料采購、產品銷售、生產環節以及商標使用權等方面與控制人存在不可避免的關聯關系,應當以合同形式明確其與控制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并作為重大事項予以公告,在本次招股文件中予以簡要披露。董事會還應確定逐年減少關聯交易,直至完全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時間表,并作為承諾事項予以公告。
(4)控制人不得違規占用公司的資金、資產及其他資源,包括無償占用和有償使用。
(二)關于上市公司可能不具備可持續經營能力,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公司與關聯人之間的關聯交易(包括購銷商品、提供勞務、因資產或股權轉讓發生的關聯交易等)金額、對關聯人的依賴程度、來自關聯交易的收入占公司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總額的比例;
2、公司所獲得的非經常性損益占公司利潤總額的比例;
3、與同行業其他公司相比,公司應收帳款周轉率和存貨周轉率的水平;應收帳款的金額、帳齡及可收回性,應收帳款的增幅是否明顯高于主營業務收入的增長;其他應收帳款的金額、帳齡及可收回性;存貨的總量和結構;公司的現金總流量凈額是否為負,經營性活動所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是否為負;
4、公司的償債能力,包括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
5、注冊會計師對公司財務報告出具了非標準無保留意見;
6、主承銷商關于公司是否具有可持續經營能力所出具的結論性意見。
(三)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及效果,應當關注以下因素:
1、前次募集資金實際運用情況與原招股文件所披露的內容逐一對比,包括項目計劃投入金額與實際投入額、計劃建設周期與實際實施進度、項目變更情況與變更原因、預期效益水平與實際效益及對公司收入和利潤的貢獻;
2、前次募集資金尚未使用完畢(如30%以上未投入使用),且公司無合理解釋;
3、從公司歷次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看,存在投資項目轉出公司的問題;公司變更募集資金投向頻繁;以前募集資金投入的項目論證不充分,致使項目不能實施而發生重大變更,或項目實施效果不佳,甚至給公司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
4、從前次發行完成后對公司經營成果的影響看,公司出現發行后效益顯著下降的問題;如前次發行為增發,公司出現未實現盈利預測的情況,甚至實際利潤低于盈利預測的80%;如前次發行為配股,公司出現配股完成當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低于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甚至虧損。
(四)關于上市公司的分配情況,應當關注公司上市以來最近三年歷次分紅派息情況,特別是現金分紅占可分配利潤的比例以及董事會對于不分配所陳述的理由。
(五)關于上市公司財務會計政策是否穩健,主要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公司資產減值準備(包括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委托貸款減值準備、壞帳準備、存貨跌價準備、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等)的提取是否與公司資產質量狀況相符,是否存在利用資產減值準備的提取和沖回調節利潤的情況;
2、公司固定資產折舊的提取方法與比例是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是否存在漏提和少提折舊的情況;
3、公司廣告費用、研發費用、利息費用等費用的確認與攤銷是否符合會計制度、會計準則等的規定,是否存在將收益性支出掛帳作為資本性支出的情況,此外,還應特別關注開辦費的確認與計量;
4、公司收入確認是否符合會計準則規定,是否存在提前確認和虛計收入的情況;
5、公司資產置換收益、資產轉讓收益等非經常性損益的確認是否符合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的規定,相關的法律文件和批準程序是否滿足收益確認的要求;
6、或有事項的確認、計量及披露是否符合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的規定。
(六)關于上市公司的資金管理,應當關注以下因素:
1、公司最近三年資金閑置的金額;
2、公司用于委托理財的金額、委托理財所涉及的投資內容、是否經過公司內部適當的程序批準、委托理財合同是否受法律保護;
3、資金存放是否安全,公司是否能夠有效控制;
4、公司資產負債率過低,通過本次股本融資可能會導致公司財務結構更加不合理,或公司缺乏明確的投資方向,資金可能出現剩余。
(七)關于上市公司的或有風險,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公司或有負債水平,主要是指公司對外擔保(包括抵押)情況,擔保金額占公司總資產的比重,該項擔保對公司正常經營是否必要,被擔保方是否具備相關履行義務能力;
2、公司是否存在重大仲裁或訴訟,其可能承擔的仲裁或敗訴風險對公司是否影響重大,或裁決結果及執行情況對公司是否影響重大。
(八)關于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完整、合理和有效,應當關注注冊會計師在評價報告中陳述的意見,以及公司根據會計師的建議所進行的整改情況。
(九)對于上市公司未來是否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經營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公司所處行業是否具有良好發展前景;
2、公司是否具備競爭優勢;
3、公司是否具有良好的成長趨勢;
4、本次募集資金投入項目是否經過充分論證,預期效益良好;本次發行籌資計劃與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需要及實施周期是否相匹配,募集資金投入的項目如涉及跨行業經營,公司是否在管理、技術、人才、市場等方面做好準備,是否具有競爭優勢,具備跨行業經營的能力,公司是否有明確的發展戰略和規劃及實施辦法;
5、公司受政策性限制等因素的影響,經營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6、主承銷商就公司發展前景的分析與說明。
(十)關于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情況,應當關注公司最近一年內是否因違反信息披露規定或未履行報告義務受到中國證監會公開批評或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十一)關于上市公司董事會是否履行其向全體股東所做出的承諾,應當關注以往承諾的履行情況以及公司是否又出現類似問題,例如公司是否繼續存在控制人占用公司資金、人員未分開等問題。
(十二)關于中國證監會及派出機構向上市公司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應當關注公司是否進行整改,及在其后的運營中是否出現類似的問題。
(十三)關于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所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發生變更,應當關注公司是否提出充足的理由,以及前任會計師對解聘原因是否作出不同解釋。
(十四)關于進行重大重組的上市公司,應當關注以下因素:
1、其重組工作是否已全部完成,相關的債權、債務關系、產權手續是否已辦理完畢,對價是否已結清,不存在遺留問題;
2、有關重組的信息披露內容、程序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3、重組后的公司與控制人之間是否做到“三分開”,且不存在同業競爭問題;
4、公司重組后是否業務方向明確,經營狀況已發生實質性好轉;
5、公司管理層是否穩定;
6、置換到公司的資產經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審計,財務狀況是否良好。
(十五)關于主承銷商的信譽,應當關注擔任主承銷商并負責推薦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申請的證券公司,在最近一年內是否因在發行承銷工作中未履行勤勉盡責義務而受到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或中國證券業協會的公開批評。
(十六)發審委認為需要關注的其他問題包括但不限于:
對于我們電務系統來說,“誠信鐵路”建設的內容應該是:樹立安全意識,為運輸生產提供規范的生產過程;樹立質量意識,為運輸暢通提供優質的設備質量;樹立服務意識,為上帝(即設備使用部門)提供優質的服務。對于每個電務職工的具體工作崗位而言,涵蓋安全、質量、服務、管理、經營和聯勞協作等多方面的相關工作職責和業績。例如安全零違章、作業零違紀、質量零缺陷、設備零故障、服務零投訴、管理零失誤、經營零差錯等。“誠信鐵路”建設的落腳點是加強誠信崗位實踐,并且貫穿于“誠信鐵路”建設的始終。因此,我們電務部門要按照鐵路跨越式發展要求,以20字公民道德基本規范為基點,緊密結合本職工作和崗位實際,發動職工把道德的“大規范”細化為崗位上的“小理念”,全面開展以“誠信崗位零缺陷”為主題的誠信實踐活動,使職工在安全、質量、服務、管理等各個方面忠誠于本崗,信守崗位承諾,做到盡職盡責,無任何疏漏、差錯或不良反映。
為打造一支誠信職工隊伍,我段重視對職工誠信品質的培養,采取有力措施,在干部職工中大力開展“誠信鐵路”建設系列活動,積極為鐵路電務系統實現跨越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思想保證和道德支持。
一、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及時轉變職工思想認識。我們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將“誠信鐵路”建設作為三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列入黨政工團重要議事日程,齊抓共管。在全段干部職工中深入開展“誠信興企”的集中教育,在發放了《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輔導材料的基礎上,編發了《襄樊電務段職工職業道德規范》和“誠信鐵路”建設宣傳提綱以及學習問答,發至各車間(科室)、班組和駐站點,對“誠信鐵路”建設的目的、意義、任務、要求進行了廣泛宣傳,并組織職工開展如何做一名誠信職工的大討論。使大家明確誠信道德內涵,增強誠信道德意識。利用“”、職工政治學習日,組織職工座談、辯論、巡回演講和知識競賽等多種方式和途徑,把誠信教育滲透到每個工種、崗位。同時,段《襄電信息》開辟了“誠實守信”教育固定專欄和“點將臺”,每月陸續刊登“誠信崗位”的典型事例,開展“點將”暢談誠信崗位的心得體會及問題、建議,并利用板報、櫥窗、段局域網等宣傳陣地,大力營造有利于“誠信鐵路”建設的輿論氛圍。通過廣泛的宣教活動,使職工認識到“誠信”對于鐵路實現跨越式發展的極端重要性,認識到“誠信鐵路”建設涉及的不只是窗口單位,與我們電務職工也是息息相關的。
二、大力開展有形化創建活動,不斷把“誠信鐵路”建設引向深入。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以書記、段長為組長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二是堅持將“誠信鐵路”建設與思想道德建設相結合,明確了以“教育與管理并重,宣傳與示范齊抓”的工作思路和黨政工團同上載體、逐級負責的管理機制,并制定了群眾性的“誠信鐵路”建設創建活動的實施細則和獎懲辦法。三是制定了段《職工崗位誠信規范》,大力開展了以“誠信崗位零缺陷”為主題的實踐活動。結合近期全分局開展的“安全回頭望,大討論、大反思”活動,由段領導分別到所包保的車間、班組,針對安全生產和設備質量上存在的管理要求不嚴等薄弱環節,組織干部職工聯系實際,對“崗位缺陷”進行“會診”,查擺存在的各種問題,對其危害展開討論,逐人制定實現“零缺陷”的整改措施。同時,結合黨員“創崗建區”和雙文明競賽活動,在全段開展了評比“誠信崗位”先進職工和典型事例,選樹“誠信襄電形象大使”和“誠信示范崗”活動,共選樹“誠信襄電形象大使”11名,推薦分局命名3名;“誠信示范崗”57個。同時大力弘揚“誠信鐵路”建設中的好人好事,提高職工誠實的道德修養水平,升華職工守信的道德境界,努力打造誠信品牌,把“誠信崗位零缺陷”實踐活動引向深入。今年10月份,我段順利實現了全月無任何信號故障的好成績。
三、完善考核機制,規范“誠信”管理。打造誠信品牌過程中,我們堅持實行“四納入”、“四同步”制度。即納入段職工教育年度規劃;納入領導干部任期責任制和各級干部的崗位職責規范;納入“五好”黨支部創建和自控型班組建設內容,納入干部落實機制和雙文明競賽;每月(季)與安全生產、政治工作同布置、同檢查、同評比、同獎懲。同時把“崗位誠信”考核結果在段局域網和《襄電信息》上通報。
四、結合‘到、入、進”活動,不斷拓展創建內容。我們把“誠信鐵路”建設延伸到職工家屬領域,進一步深化了活動內容。年初,段工會與每位職工家屬簽訂“誠信鐵路”建設包保合同,定期檢查、評比、表彰“誠實守信”的好家屬、好婆媳、好家庭,引導職工家屬自覺地把“誠實守信”落實到崗位,融化到家庭生活之中。從而有力地促進了“四有”職工隊伍建設,促進了內部治安和安全生產穩定。
五、培養職工掌握本崗位所需要的業務技能,以誠信回報企業。打造一支誠信職工隊伍,是21世紀鐵路參與市場競爭的必備手段。段黨委在培育職工誠信品質的同時,高度重視對職工的業務素質的培養,積極鼓勵職工開展崗位練兵、技能演練、技術比武活動,在全段營造了良好的學習專業知識的氛圍。例如段職工技術比武、黨員技術比武、青工技術比武和團干技術比武。2000年至2004年,我段共有55名青年職工在鐵路局和分局的職工技術比武活動中取得了前三名的好成績。我們通過技術比武活動提高職工的反應能力、分析能力、控制能力和協調能力,為職工的成才搭建平臺。通過練兵比武活動進一步促進了職工業務素質的提高,為職工以誠信回報企業打好了基礎。
一、新刑訴法的新規定
新《刑事訴訟法》在以下幾個方面強化了對未成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特別關注和保護:
(一)明確規定了對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在新刑訴法修改之前憲法已經對該原則作出了規定,但這是首次在部門法中明確規定該原則。這由未成年人案件自身的特殊性決定的:①未成年人犯罪的動機相對簡單,往往是臨時起意,事前預謀的較少;②犯罪行為帶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隨意性,主觀惡性不大;③他們智力、身心發育尚未成熟,對外界事物的重新認識和對內心世界本文由收集整理的自我評價具有較大的可塑性;④可以說,涉罪未成年人本身就是受害者。學校、家庭、社會等各個方面都負有一定的責任。同時由于他們自身的保護意識和防御能力較弱,因此,他們在訴訟中弱勢地位非常明顯。這也決定了其在訴訟中更加需要關照和保護。
(二)明確規定了“辦案人員專業化”
新《刑事訴訟法》在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對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應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承辦。”[1]
(三)明確規定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強制辯護
新刑事訴訟法在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2]與1996年刑事訴訟法相比,新刑事訴訟法有兩個新的變化:①將法律援助從審判階段向前延伸至偵查階段;②將義務機關擴大到公檢法機關。根據規定,“沒有委托辯護人”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獲得法律援助的唯一條件。換言之,只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公安、司法機關就必須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辯護。[3]
(四)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社會調查制度
新《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八條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根據情況可以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長經歷、犯罪原因、監護教育等情況進行調查。”[4]
這具有很好的實踐意義,意味著今后在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時,承辦人要綜合考慮未成年人實施犯罪的動機和目的、犯罪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以及是否屬于初犯,歸案后是否悔罪,成長經歷、一貫表現和監護教育條件等因素,不再像以前一樣,只是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定罪量刑。
(五)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嚴格適用逮捕措施和分案處理
新《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九條明確規定,“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嚴格限制適用逮捕措施。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和人民法院決定逮捕,應當訊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對被拘留、逮捕和執行刑罰的未成年人與成年人應當分別關押、分別管理、分別教育。”[5]“嚴格限制適用逮捕措施”是指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盡量不適用逮捕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應當訊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是強制性規定,指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和人民法院決定逮捕時,不僅必須訊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還需要聽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律師的意見。
(六)確立了訊問和審判未成年人時的合適成年人在場制度
新《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對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訊問和審判時,應當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人到場。無法通知、法定人不能到場或者法定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親屬,所在學校、單位、居住地基層組織或者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的代表到場,并將有關情況記錄在案。到場的法定人可以代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6]
(七)設立了未成年人的附條件不起訴制度
新《刑事訴訟法》在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對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規定的犯罪,即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侵犯財產以及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犯罪,可能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符合起訴條件,但有悔罪表現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檢察院在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以前,應當聽取公安機關、被害人的意見。對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公安機關要求復議、提請復核或者被害人申訴的,適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人對人民檢察院決定附條件不起訴有異議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起訴的決定。”[7]這一規定充分體現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非刑罰化的處理原則。
(八)規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
新《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8]
二、新刑訴法對開展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的影響
我們知道,將未成年人犯罪與成年人犯罪區別對待,是世界各國的慣例。我國新刑訴法針對未成年人設立的特別程序是給未成年人犯罪“非犯罪化、非刑罰化、非監禁化”待遇的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轉貼于
此次新刑訴法針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設置相對獨立的特別訴訟程序,體現了我國對未成年當事人的特殊保護。更加明確了今后辦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程序,為涉罪的未成年人改過自新和回歸社會創造了有利條件。可以說,該程序的確立,在我國未成年人訴訟制度發展史上,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三、檢察機關在新刑訴法背景下的應對措施
(一)認真履行好檢察機關的監督權
針對新法規定的對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這一原則。這要求檢察機關在辦理未成年人案件時,應當將未成年人利益放在第一位,以“少年權益最大化”為出發點,將重心放在教育、感化、挽救上,著力于使其迷途知返、回歸社會。為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供了明確的指導思想。
(二)建立健全專業的未成年人辦案組織
根據《新刑訴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檢察機關應當注重設立完善的專門機構或穩定的專門人員辦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實踐表明,具有一定專業性、熟悉未成年人特點,善于做未成年人工作的承辦人辦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能取得更好的效果。靈山縣人民檢察院針對這一情況,成立了“青少年維權崗”,并注重對每個涉罪未成年人的社會調查,建立檔案,關注他們犯罪的起因、家庭狀況和成長的背景,撰寫出有借鑒意義的社會記錄;并對犯罪較重的被羈押的未成年人,積極運用親情感化方針,喚回他們迷途的心靈。
(三)嚴格適用逮捕,重視減少審前羈押
針對新刑訴法新的規定,檢察機關今后在處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時,要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嚴格限制適用逮捕措施。在過去的實踐中,公檢兩家重配合,輕監督,存在這樣一種“公安機關報過來就一定要捕”的配合思路,這是不對的本文由收集而只有加強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非羈押措施的運用,才能進一步減少審前羈押,進而減輕檢察機關面對公安機關由于已先期羈押而提請批捕,檢察機關不予批捕的壓力。
什么是法治?《辭源》的定義是:根據法律治理國家。英國《牛津法律大辭典》的解釋是:意指所有的權威機構,立法、行政、司法及其他機構都要服從于某些原則。黨的十以來,同志圍繞全面依法治國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戰略指引。新時代的民營企業,必須與時俱進,以法治企,在企業轉型升級和可持續發展中,將法治提升為民營企業重要的競爭力。破除“民營企業只有3-5年壽命”的魔咒。
一、法治是民營企業構建競爭力的必然選擇
無論從企業自身發展來看,還是新時期外部環境對民營企業的要求來看,民營企業都應當更重視法治管理的價值,并打造自身的法治競爭力。
1.法治是民營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首先,以法治企能從根本上規范和確保企業管理的實效。既有利于核心競爭力的保護,又能在經營中規避風險、避免管理漏洞、預防和減少損失,是確保企業健康發展的根本保障。法治又是目前許多民營企業的軟肋。許多人將民營企業與“管理不規范”掛鉤。如果能夠加以改善,必然能在民企中形成人無我有的競爭力。其次,以法治企能為民營企業轉型升級贏得優勢。經濟形勢日益復雜,企業與各方合作和利益關系也更加多變,民營企業如能積極培育法治競爭力,善用法律法規來表達訴求、維護正當權益,就可能在技術、資本、人才等的競爭中搶占先機,并維持長期穩定的合作,成為企業贏得創新競爭優勢的關鍵,有利于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2.法治是民營企業服務市場和社會的迫切需要。第一,市場和客戶提出的法治化建設要求不斷提高。比如,一些國內外知名品牌客戶,為保證產品質量及市場信譽,會通過定期與不定期審核,檢驗其供應商在經營活動中是否符合環境安全、職業健康等社會責任。一旦發現不符合要求,就會立即取消其供應商資格。這些責任認證規定許多來源于對法律法規的嚴格執行。第二,行業及社會對民營企業的法治要求不斷提高。隨著技術的發展、社會的進步,各個行業都在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執法力度方面也日益嚴格,比如《食品安全法》《環保法》等都對特定行業的企業經營條件設定了嚴格的法律要求。民營企業只有通過法治管理,不斷提升自身的整體管理水平,滿足社會進步的需要,并展現出自身競爭力的綜合優勢。
3.法治是民營企業適應國家法治建設的應有要求。民營企業必須深刻認識到,法治建設有利于民企創業和健康發展,有利于民營企業權益的保護。誰能夠盡早順應這一時代趨勢,通過加強以法治企,與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權利更好地接軌,誰就能培育出除了產品、市場等競爭力之外新的法治競爭力,從而在市場中占據新的優勢。例如,法律對擬上市的公司作出了明確規定,必須符合多項基本法律要求,這讓不少想要通過上市達到融資目的的民營企業停止了前進的腳步。而符合依法治理要求的民營企業,無疑就擁有了新的發展機遇。
二、法治管理作為民營企業競爭力存在的問題
雖然法治已成為中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之一,但國家法治化建設是個漸進的過程,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這里著重分析民營企業自身法治管理現狀存在的一些問題:
1.法治思維淡薄。據相關資料統計, 科技型中小企業中90%的最大股東是董事長或董事長兼總經理,85%的企業創辦人是企業負責人,法人治理制衡機制缺位,企業對創始人依賴性和受制約性強。事實上,不少民營企業在經營中暴露出法治思維的局限性。第一,守法意識淡薄。通常表現為只顧經濟利益,缺乏正確的企業價值觀引導、缺乏法律底線思維,或不講誠信等,這樣的企業遲早會偏離正常的發展軌道。第二法律知識缺乏。不注意及時學習、理解相關行業發展的政策和法律的規定導致觀念的錯誤和落后。第三,不善于運用法律。不知在經營中如何運用法律有效防范風險、維護好自身權益。因此,這些企業無論在設立企業之初,還是簽訂和履行合同中、內部管理、直至訴訟或仲裁過程中,都容易產生不利后果。
2.法治資源有限。第一,非訟事務投入普遍較低。在不少企業,因各種競爭壓力,無法或不愿再在自身法治資源上作更多投入,比如法律專業部門或人員配備、律師事務所聘請等。這樣不利于經營風險的防范,在商務洽談中也容易忽視應有的權利。例如某企業在與外商洽談品牌授權經營合同時,外方提供的幾十頁的合同中只有簡單的兩條是外方作為授權方的義務,其他均為該民營企業的義務。但由于該企業資源有限,但又急于求成,不愿聘請法律專業人員協助,導致在執行合約時發生了重大糾紛。第二,訴訟事務維權效果不佳。由于前期投入不足,一旦發生糾紛,在訴訟過程中普遍存在書證、物證、電子證據取證困難,辦案成本過高,鑒定困難,執行難等問題,這往往也讓民營企業無所適從,即使花費重金也較難維護自己的權益。法治管理的價值更因此而無法體現。
3.法治水平有待提高。法治水平低,不僅不能成為企業的競爭力,還會阻礙企業的健康發展。現在民營企業的法治水平低主要表現在:第一,內部管理未與法律法規的接軌。比如,隨著社會的進步和新環保法的出臺,對企業在節能環保上的要求越來越高。但部分民營企業卻沒有按新規定進行積極改善,導致能耗、排污指標等嚴重超標。受到了主管部門的重罰,損失慘重。第二,沒有形成規范有效的內部法治管理流程。一些企業即使設置了法律管理崗位,但有些項目未經過科學論證程序和法律人員的參與,導致崗位形同虛設。第三,法治學習和教育普遍缺乏。法治思維在許多民營企業中還沒有形成全員化的成果。許多人認為那是管理層或專業部門的事。事實上,法治管理滲透在企業日常管理的方方面面,只有全員的法治思維能力提升,法治水平才會有整體提升。
三、民營企業構建法治競爭力的途徑
民營企業的轉型實踐,必須從頂層設計、價值創造及日常管理等多方面著手,以更好地實現以法治企。
1.法治觀念應融入核心價值觀。這是企業法治的最高層次。法治,對企業來說,它既指健全的公司運行體系,良好的公司運行狀態,更多意味著整個公司成員對制度發自內心的遵守和由此而形成的良好的公司秩序與狀態。因此,要樹立正確的法治觀念。首先,要樹立守法合規的核心價值觀。這是民營企業持久良好發展的根本保障。這意味著,不論順境逆境,誘惑或壓力,企業都應當基于長遠可持續發展,以合法性為基本前提,與國家、行業的各項法律法規積極接軌,作出科學決策。其次,要將法治融入企業發展戰略。即從企業的戰略高度去理解和重視法治的重要性。思考法治與企業的市場定位、產品質量、資本等核心競爭力的內在邏輯關系。制度、流程建立的終極目標是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進而為客戶創造價值。只有這樣,企業才能清晰地意識到法治對企業的重要意義,才會更自覺地踐行,而不是為治理而治理。
2.在企業轉型升級中精準發力。國內外經濟形勢不斷變化復雜,民營企業在轉型升級應當將法治競爭力發揮最大價值。第一,要注重核心競爭力的法律保護。比如某科技公司通過所在園區的法律協助完成了核心技術的知識產權登記。這幫助該公司在被一家美國公司指控其侵權的“337調查”中取得勝利,對方最終撤銷了針對該公司的所有專利訴訟。這個過程中,企業自身并無法律部門或法務工作人員,但他重視核心競爭力的保護,利用較低的成本高效地解決了國際糾紛,因為它在設立企業時就考慮了具有知識產權等法律服務能力的園區作為辦公地點。第二,經營過程中善用法治資源打造核心競爭力。現行的法律、政策是可供利用的寶貴資源,而且是一種人人可運用,無需通過市場“合理配置”的資源。但理解、運用不同,表現出來的價值就截然不同。民營企業大多被認為管理不規范。如果將來自客戶、行業、監管部門等的法律規范作為提升法治管理水平的資源,利用政府、行業及客戶等對企業的指導、培訓和監督,按照法律要求積極完善管理模式,那么企業定會贏得外界的信任和肯定,形成人無我有的法治競爭力。
3.以法治提升現代化治理能力。法人治理結構下的企業,應在堅持“人、事分離,權利制衡,專業管理和創造價值”等原則下,加強以法治為主的制度建設。第一,制定完善企業規章制度。要以符合法律法規的企業章程為最高自治規范,不斷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完善戰略規劃、業務流程、投資管理、資金管理、人員管理等內部制度,明確權利義務。比如根據《勞動法》規定,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那么企業應當首先完善企業《員工手冊》,讓員工更好地規范自身行為,對于不符合要求的員工,也才能合法解除合同。以此達到規范運營、風險控制的管理效果。第二,加強法律研究,為企業謀取更大的經濟效益。企業法律工作者應加強對現行法律政策的研究,并使研究成果被企業盡可能采納,協助企業決策更好地趨利避害,達到法治的最大效益。第三,全員學法執法。通過微信、網絡等新媒體的多種形式和方法,提高企業法治宣傳教育的及時性、實效性和普及性,日常管理注重證據的收集和保存,努力使員工都成為法律法規的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具有法治思維的民營企業將在市場激烈角逐中展現出新的核心競爭力。當前民營企業轉型發展,以及越來越多中小型創業企業新興發展,必然使企業面臨許多復雜情況和新問題, 形成法治競爭力是民營企業的重要競爭力,不容忽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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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乃規則之治,規則是法治的基礎,“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個國家、一個社會,關鍵是要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規則思維是法治思維的核心要義,若不在社會生活中運用規則思維就談不上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因此學習和研究規則意識確立規則意識、運用規則思維是理解、培育和運用法治思維的重要內容,是對法治思維研究的具體化,也是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的重要思維保障。當前,在實踐中無論是手握政權的公權力者亦或是平民百姓都在某種程度上缺乏規則意識,公權力者的強拆以及中國式過馬路都說明了這一問題,我們至今仍然缺少準確運用規則進行思維的習慣和能力。
本文的規則思維主要指的是法律規則,法律主要是由法律規則所組成,正是規則的存在才使法律發揮著指引、評價、預測、教育和強制等作用,法律規則是厲行法治的重要基礎和依據。作為法治思維的內涵之一,規則思維對于規范社會生活,保障公民權益而言規則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規則給公民的權利定規矩,使得公民的權利可預測,可規范;規則為公權力的行使提供了合法性依據,厘清了權力的邊界,約束權力的實施,促使其守規矩,不任性。
法治首先是法律的統治,即規則之治。法治無論是作為治國理政基本方式亦或是作為行為規范,其內在含義即是法律規則的實施。博登海默認為:“如果包含在法律規則部分中的‘應然’內容仍停留在紙上,而并不對人的行為產生影響,那么法律只是一種神話,而非現實。”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任何一部法律,其有效實施的終端都在于法律的適用。準確把握當前法律適用統一中存在的問題,并積極通過理念更新和機制創新,不斷推進法律適用統一,應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后建設法治國家的重要內容。從實踐層面來講,國家公職人員的行為如果不受規則的約束,為所欲為,那么統治社會的就不是法律而是專制。因而,規范性制度的存在以及對該規范性制度的嚴格遵守,乃是在社會中推行法治所必須依憑的一個不可或缺的前提條件。如果社會公眾不能嚴格的遵守社會規則,那么權力就會毫無顧忌的專斷任性,公眾的合法權益就會受到侵害,社會就無法和諧有序的運行,這勢必會損害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實現。一言以蔽之,沒有規則就沒有法治,規則是現代法治的載體和基礎。我國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進程,在一定意義上講,也就是在國家社會生活中進一步確立規則之治的過程。
二、規則思維是法治思維的核心要義
當下我國法治進程中所面臨的重大問題就是“規則之失”,未來法治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推進“規則之治”。“法治思維的精髓在于規則意識,社會要發展,社會要和諧都必須要講規則,無論社會治理當中運用何種思維方式,其前提都在于制定良好的規則并得到大家的普遍遵守。”可以說,規則思維是法治思維的核心要義。作為法治思維的規則思維具有以下基本特點:
第一、規則思維是合法性思維。
規則思維是法治思維的核心,是一種合乎法治要求的思維方式。就法治而言,合法性是判斷人們行為、社會關系正確有效與否的最重要的依據和標準,“法律思維方式的重心在于合法性的分析,即圍繞合法與非法來思考和判斷一切有爭議的行為、主張、利益和關系。”因此,規則思維必然要考慮合法性問題。規則思維意味著人們遇到各種問題時,首先要考慮的是行為或社會關系是否合法合規,將法律規則作為評價人們行為、社會關系合法正當與否的首要標準。即規則思維首先就是合法性判斷的思維。
第二、規則思維是遵守規則、尊重規則、依據規則并運用規則的思維。
規則思維是以規則為基礎和依據的思維,恪守非人格化權威。規則思維的起點是尋找有效的規則,規則思維的過程要依據、運用和尊重規則,規則思維的結果要合乎規則要求。規則思維要求在認識、分析、評判、推理和形成結論的思維全過程都要講規則。在法治實踐中,在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法律監督乃至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要常懷規則意識,遇事找法律規范、解決問題靠法律規范。規則思維要求法律人乃至普通公民要善于尋找事件與規則、事物與規則、行為與規則間的邏輯關系,辨識其是否相適應,進而穿行于事實與規則之間,在個案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各環節都要尊重和運用既定的法律規則。始終將憲法法律規則作為所有主體行為的首要規范和依據,依照規則行使權力或權利、履行職責或義務,合乎規則的可為,違背規則的禁為,真正做到公權力機關行為于法有據,有權不任性,公民法人信法守規矩。當然,規則思維絕不是簡單死摳法律條文的僵化思維,規則思維支持通過對法律規則的適當解釋、論證、推理等方式來完善法律規則,并作為思維依據。
第三、規則思維是同等情況同等對待的平等思維。
規則思維一方面意味著每個人在既定規則面前的平等。而平等即意味著公民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權利,承擔平等的義務。規則思維要求在分析處理問題時,要有平等尊重、遵守規則的意識,任何人不能享有超越法律規則之外的特權。另一方面,規則思維是一種平等對待他人的思維。平等待人思維規則的確立有助于實現形式平等,因此,規則思維意味著在規則基礎上尊重他人、理性平等對人,是基于規則的平等主體思維。規則思維意味著不因規則以外的因素,作出不相關考慮和衡量,更不得進行歧視或其他不合理的區別對待。
第四、規則思維主要是一種形式理性思維。
從邏輯基礎看,規則思維是一種形式邏輯思維,從合理性的類型看,規則思維主要是形式理性思維。作為法治思維的規則思維是基于規則、運用規則的思維,為了實現規則治理的統一性、確定性、可預測性和普遍性,規則思維應當是形式理性的思維。所謂形式理性是相對于實質理性而言的,追求的是形式正義。法律的形式理性思維強調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評價、判斷,在法律之內而不是法律之外去尋求和實現正義規則思維是形式理性思維,這意味著思維主體思維的依據是法律規則,除了極端例外的情況外,主體應忠實于法律規則,不能以自身的價值判斷和利益衡量來代替法律規則。特別在司法過程中,裁判者必須把他應該判決的、個別的具體個案與實在法之中的規則聯系起來。裁判者應當從案件到規則,又從規則到案件,對二者進行比較、分析和權衡。他應當實現法的決定,而不是用自己的決定取代法的決定。規則思維的形式理性,還表現在其反對以個案的特殊性來否定、排斥普遍性的規則;反對后果向替代規則取向,即反對以結果的妥當性、合理性為由來排斥規則或規則的適用結果。“出于法治國和法的安定性的理由,必須遵守嚴格的規則。特別是不得考量僅僅在具體個案中出現的后果。”因為,立法者從具體、豐富、多元的社會生活中抽象出一般規則的目的之一,就是要發揮其作為普遍的思維工具的作用。通過立法制定規則,在各種價值偏好、利益沖突間凝聚最大共識,避免重復不必要、易分歧的價值判斷和利益衡量。在規則適用層面上通過事實判斷和形式邏輯推理致力于實現規則的統一適用。如果規則思維放棄形式主義的立場,而采用實質主義的面向,那么實質正義標準的因人而異將導致規則適用無法統一、規則權威性、可預見性、安定性等的喪失,法將不法,甚至規則的制定也就沒有意義,法治的規則之治由此也就失去了根基。
當然,我們說規則思維是形式理性的思維,并不是說規則思維就沒有價值目標,完全不考慮實質正義。只是為了維護規則的權威和安定,而反對通過突破規則的方式實現實質正義。規則思維認為一般情況下規則本身就是立法過程中凝聚的共識,是正義公平的體現,實踐中無需再多做不必要的價值判斷和考量,“通過事實構成與法律后果的連接,立法者部分地表達出了他們如何組織社會的設想。可見,任何法律規范都包含了立法者的‘利益評價’,也就是‘價值判斷’。所以,法律適用就意味著在具體的案件中實現法定的價值判斷。”實現規則,在多數情況下也就是實現了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