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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39,F811.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2848-2008(02)-0117-07
一、問題的提出
現代審計具有降低信息不對稱、監督和為投資者提供保險等功能[1]。審計具有的降低信息不對稱功能,可以減輕企業融資前的逆向選擇問題,監督功能可以減輕企業融資后的道德風險問題,而當企業出現經營失效時,審計保險功能則可為投資者追償投資損失提供可能。因此,現代獨立審計的主要作用是,一方面可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另一方面則通過為投資者提供有效保護而促進現代資本市場的深層次發展。國外研究表明,審計尤其是高質量的審計,確實可以降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IPO)時的折價效應和公司的債務融資成本[2,3]。
目前國內學者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探討審計質量對企業盈余管理行為、審計意見以及事務所審計收費等方面的影響[4-6],而沒有就審計質量對企業權益融資成本或者債務融資成本的影響,進行相關的研究,本文則考察審計質量對企業債務融資決策的影響(注: 由于我國金融市場利率決定機制的非市場化,導致銀行貸款利率存在一定剛性,因此直接考察審計質量對我國企業債務融資成本的影響存在一定困難,由此本文選擇考察審計質量對我國企業長期債務融資相對短期債務融資的影響。當然,僅從債務結構角度來研究銀行對貸款風險的考慮,而沒有從債務融資成本,債務結構以及資產抵押等方面來全面考慮銀行的貸款風險是本文可能存在的一個缺陷。)。具體而言,本文主要研究以下兩個問題:一是就中國上市公司而言,審計質量是否會對公司的長期債務融資產生影響呢?二是在不同的制度環境下,比如在不同產權性質的公司中或者在不同金融發展水平的地區,審計質量對公司長期債務融資的影響是否存在差異?
全文的余下部分結構如下:第二部分為文獻回顧,第三部分為制度環境與研究假說提出,第四部分為本文,研究設計,第五部分為實證結果及分析,第六部分為研究結論及啟示。
二、文獻回顧
現代獨立審計可以降低企業內部人與外部投資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1],通過對會計信息進行鑒證,審計可以降低信息風險,改進投資者決策,從而為投資者提高有效保護。即使審計本身不能直接產生價值,企業聘請(高質量的)審計師這一行為本身也可以作為一個可信承諾(credible commitment)向投資者傳遞企業會計信息質量可靠、管理層勤勉盡職的信號,從而提高投資者對公司的評估價值[7,8]。Slovin,Sushka and Hudson的研究發現,聘請高質量審計師的公司,其多次權益發行(SEO)所產生的負的公告效應較小,由此證實審計具有降低信息不對稱作用[9]。Copley and Douthett的研究發現,在公司IPO時,風險較高公司通常會聘請高質量的審計師,由此證實審計具有信號傳遞作用[10]。
審計的第二個功能是對企業管理層行為進行監督,通過對企業財務報表進行審查,審計師能夠減少管理層的機會主義行為,從而降低外部投資者與管理者之間的成本。Chow對20世紀20年代美國公眾公司自愿性審計需求的研究發現,為降低管理層(或股東)與債權人之間的利益沖突,負債比率越高的公司和債務契約條款中包含的會計計量指標越多的公司,越可能自愿聘請外部審計師[10];Becker et al.研究表明,聘請高質量審計師的公司,其盈余管理行為較少,從而表明審計具有監督作用[11]。
審計的第三個功能是對投資者的投資損失提供保險,即當公司經營失敗且審計師存在審計失敗時,審計師應為其審計失敗行為給投資者帶來的損失提供賠償。Menon and Williams的研究表明,當美國Laventhol & Horwath事務所宣告破產時,由該事務所審計的公司股票價格會下跌[12],Menon and Williams的研究還發現,即使由該事務所審計的公司宣告變更審計師,其股票價格也不會出現變化,從而表明審計具有保險功能。
審計的主要功能與作用表明,審計尤其是高質量審計可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Balvers、McDonald and Miller,Beatty,Willenborg對公司IPO定價行為的研究發現,聘請高質量審計師的公司,其IPO折價相對較低[2][13,14];Blackwell,Noland and Winters研究表明,在進行債務融資時,接受審計的公司相對未接受審計的公司而言,其支付的利率水平要低[3];Pittman and Fortin發現,對于剛上市不久的公司,“六大”事務所能夠降低這些公司的債務融資成本,而隨著公司上市年齡的增長,公司與銀行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程度會有所減輕,由此會減弱“六大”對公司債務融資成本的影響[15];Mansi,Maxwell and Miller同樣發現,“六大”以及事務所的審計任期能夠顯著降低公司的債務融資成本[16]。
就國內研究而言,目前學者們還都集中于探討審計質量對企業盈余管理行為、審計意見以及事務所審計收費等方面的影響,而沒有就審計質量對企業權益融資成本或者債務融資成本的影響進行相關研究。本文在借鑒國內外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具體考察審計質量是否會對我國上市公司的長期債務融資產生影響,以及在不同的制度環境下,審計質量對公司長期債務融資的影響是否有所不同。
三、制度環境與假說提出
有關企業資本結構決策的研究表明,在法律體系不健全和公司治理不完善的情況下,銀行較少愿意為企業提供長期債務融資[17,18],其原因在于:相對于長期債務融資而言,短期債務融資使得銀行能及時、經常地獲得貸款企業有關生產和經營方面的信息,從而有利于銀行對企業進行更加緊密的監督與控制[19,20];另一方面,當企業面臨破產時,短期債務融資更有利于銀行收回資金[21]。因此,企業想要獲得更多的長期債務融資,就必須向銀行提供更多信息或擔保,銀行為此也要進行更多監督[22,23]。我國金融市場利率決定機制的非市場化,導致商業銀行貸款利率存在一定剛性,這使得商業銀行更可能從債務結構和資產抵押等方面,來考慮它們的貸款風險。同時,由于中國對包括銀行在內的債權人的法律保護較弱,再加上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24],因此,當商業銀行為上市公司提供貸款時,商業銀行更愿意提供短期債務融資,來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督和控制[25]。
然而,對于聘請高質量審計師的公司來說,商業銀行有可能愿意提供更多長期債務融資,其原因在于:一方面,高質量審計能更好地發揮降低信息不對稱的作用和監督作用,不僅可以減輕公司在長期債務融資前的逆向選擇問題,而且可以減輕公司在長期債務融資后的道德風險問題;另一方面,高質量審計通常能夠提供更大的保險作用,為公司長期債務的可能違約提供擔保。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第一個假說。
H1:高質量審計有助于上市公司獲取更多的長期債務融資。
即使高質量審計有助于上市公司獲取更多長期債務融資,但是對于不同性質的公司而言,高質量審計對公司獲取長期債務融資的作用可能存在差別。相比民營上市公司,國有上市公司進行長期債務融資時,高質量審計的作用可能會有所減弱,一方面,中國目前的商業銀行主要為國有商業銀行,在國有上市公司和國有商業銀行共同的國有產權性質下,國有商業銀行更可能出于政治目的而非盈利目的來為國有上市公司提供債務融資甚至是長期債務融資[26,27]。因此,國有商業銀行可能不會重視高質量審計提供的降低信息不對稱和監督;另一方面,國有上市公司通常比民營上市公司存在更為軟化的預算約束[26],當公司陷入財務困境時,政府更愿意為國有上市公司提供財政支持,由此也可能使得國有商業銀行不會重視高質量審計提供的保險功能。基于以上原因,本文提出第二個假說。
H2:相比民營上市公司而言,高質量審計對國有上市公司獲取長期債務融資的作用有所減弱。
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各地區銀行改革進程的不同導致中國各地區金融發展水平存在差異[26],而各地區金融發展水平的不同,有可能使得高質量審計對上市公司獲得長期債務融資的作用也存在差別。具體而言,在金融發展水平比較低的地區,商業銀行收集公司有關生產和經營方面信息的能力比較弱,由此導致商業銀行對公司監督和控制能力的弱化[28]。因此,當上市公司進行長期債務融資時,這些地區的商業銀行可能會更加重視高質量審計提供的降低信息不對稱作用、監督作用以及保險作用。而隨著地區金融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商業銀行的信息收集能力以及監督和控制能力都會有所增強,因此,商業銀行對高質量審計在公司長期債務融資中的降低信息不對稱作用、監督作用以及保險作用的依賴可能會有所減弱。由此本文提出第三個假說。
H3:在金融發展水平比較高的地區,高質量審計對上市公司獲取長期債務融資的作用有所減弱。
四、樣本選擇與研究設計
(一)樣本選取
本文的研究樣本為2001-2004年在滬、深交易所上市且上市至少滿三年的公司。在樣本選取過程中,我們剔除了以下公司:①金融類公司;②ST、PT公司;③有發行B股或者H股的公司;④當年事務所為國際“五大”的公司;⑤財務數據異常或者財務數據不完整的公司。之所以選取上市至少滿三年的公司,是因為本文采用的是非平衡面板數據(paneldata),剔除有發行B股或者H股的公司以及當年所聘事務所為國際“五大”的公司,是為了消除這些公司與只發行A股的公司,以及聘用國內事務所公司在公司治理結構方面存在差異所可能產生的對本文研究結果的影響。本文最后得到833家樣本公司,共計3222個樣本觀測值。樣本公司的所有財務數據均來自國泰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中國上市公司財務數據庫》和《中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研究數據庫》。
(二)變量定義
本文主要考察審計質量對中國上市公司長期債務融資的影響,因此解釋變量主要為審計質量、公司性質以及反映中國各地區金融發展水平的指標,即金融深度(Depth)和銀行業競爭程度(Comp),被解釋變量主要為上市公司的長期負債比率 ,控制變量主要包括上市公司的負債比率、資產結構、成長性、盈利能力、規模以及行業等,各變量的定義如表1所示。其中,對行業這一控制變量的定義,本文是把全部樣本觀測值按照證監會公布的行業分類標準分成12類(金融類除外),并取11個行業啞變量。
需要指出的是,本文對審計質量的定義,借鑒了李樹華的方法[29],即按照事務所當年所審計客戶的資產總額為基準來計算事務所的市場份額,市場份額排名在該年度前10名的事務所被定義為高質量事務所,反之為低質量事務所。為度量中國各地區金融發展的狀況,本文將中國大陸32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分為32個地區,在借鑒King and Levind、Demirgü-Kunt and Maksimovic等度量各國金融發展水平的基礎上,以中國各地區(32個)銀行當年年末總貸款余額與各地區當年GDP的比值,作為中國各地區金融發展深度的指標[30,17]。由于中國銀行業普遍存在著大量不良貸款。因此上述反映中國各地區金融發展深度的指標存在一定缺陷。本文同時借鑒盧峰、姚洋的方法[31],以中國各地區當年年末除四大國有銀行以外的其它銀行的信貸份額,作為中國各地區銀行業競爭程度的指標。用于度量中國各地區金融發展深度的指標和各地區銀行業競爭程度的指標所需要的數據,全部來自于2002-2005年的《中國統計年鑒》和《中國金融年鑒》。
需要指出的是,本文對審計質量的定義,借鑒了李樹華的方法[29],即按照事務所當年所審計客戶的資產總額為基準來計算事務所的市場份額,市場份額排名在該年度前10名的事務所被定義為高質量事務所,反之為低質量事務所。為度量中國各地區金融發展的狀況,本文將中國大陸32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分為32個地區,在借鑒King and Levind、Demirgü-Kunt and Maksimovic等度量各國金融發展水平的基礎上,以中國各地區(32個)銀行當年年末總貸款余額與各地區當年GDP的比值,作為中國各地區金融發展深度的指標[30,17]。由于中國銀行業普遍存在著大量不良貸款。因此上述反映中國各地區金融發展深度的指標存在一定缺陷。本文同時借鑒盧峰、姚洋的方法[31],以中國各地區當年年末除四大國有銀行以外的其它銀行的信貸份額,作為中國各地區銀行業競爭程度的指標。用于度量中國各地區金融發展深度的指標和各地區銀行業競爭程度的指標所需要的數據,全部來自于2002-2005年的《中國統計年鑒》和《中國金融年鑒》。
(三)描述性統計
表2列出了樣本觀測值的描述性統計。從中可以看出,中國上市公司的平均長期負債比率較低,LD1平均只有13%左右,LD2平均只有20%左右,國內“十大”會計師事務所(按照客戶資產總額排名)的市場占有率并不高,平均只有27%,上市公司中約有77%的公司屬于國有性質。表2的描述性統計結果也顯示,中國各地區的金融發展呈現出較大的差異,用來反映各地區金融發展深度的指標其均值為1.21(中值為1.08),最小值為0.62,最大值達到3.11;而用來反映各地區銀行業競爭程度的指標其均值0.46(中值也為0.46),最小值為0,最大值卻達到0.66,這一結果與盧峰與姚洋對中國各地區金融發展狀況的統計結果基本一致。
五、實證結果及分析
(一)對假說1―3的實證檢驗
為了對假說1―假說3進行實證檢驗,本文構造了以下檢驗模型:
由于本文樣本包括了絕大多數上市公司,因此本文采用針對面板數據的固定效應(fixed-effect)模型,來對上述檢驗模型進行估計。表3列出了對假說1―3的實證檢驗結果。表3的第(1)列列出了用金融深度來表示地區金融發展水平的檢驗結果,從中可以看出,AQ的參數估計值為0.037,且在5%的水平上顯著,表明高質量的審計確實有助于上市公司獲得更多的長期債務融資,從而支持了假說1。AQ×Natu的參數估計值為-0.025,且在10%的水平上顯著,表明相比民營上市公司而言,國有商業銀行更多的出于政治目的為國有上市公司提供長期債務融資,以及當公司陷入財務困境時,政府更愿意為國有上市公司提供財政援助導致了國有商業銀行不會重視高質量審計的作用,因此高質量的審計對國有上市公司獲得長期債務融資的作用有所減弱,從而支持了假說2。AQ×Depth的參數估計值為-0.020,且在5%的水平上顯著,表明在金融發展水平比較高的地區,商業銀行信息收集能力以及監督和控制能力的增強會導致對高質量審計作用的替代,因此高質量的審計對上市公司獲得長期債務融資的作用有所減弱,從而支持了假說3。表3的第(2)列列出了用銀行業競爭程度來表示地區金融發展水平的檢驗結果,從中可以看到,AQ的參數估計值為0.087,且在5%的水平上顯著,表明高質量的審計有助于上市公司獲得更多的長期債務融資,從而再次支持了假說1。AQ×Natu的參數估計值為-0.031,且在5%的水平上顯著,表明相比民營上市公司而言,高質量審計對國有上市公司獲得長期債務融資的作用有所減弱,從而再次支持了假說2。AQ×Comp的參數估計值為-0.144,且在5%的水平上顯著,表明在金融發展水平比較高的地區,高質量審計對上市公司獲得長期債務融資的作用有所減弱,從而再次支持了假說3。為了消除其它非金融中介提供的債務融資可能產生的對上述檢驗結果的影響,本文又以按長期借款表示的長期負債以及短期借款、一年內到期長期
① 表3的第(3)列和第(4)列中樣本觀測值之所以減少為3022個,是因為本文剔除了公司短期借款、一年內到期長期負債與長期借款之和為零的樣本觀測值136個,以及由此導致的財務數據不滿足連續三年條件的樣本觀測值64個。負債與長期借款之和表示的總負債計算得到的長期負債比率(LD2),對上述結果進行了穩定性檢驗。表3的第(3)列和第(4)列分別列出了穩定性檢驗結果①,從中可以看到,無論是采用反映中國各地區金融發展深度的指標Depth,還是采用反映中國各地區銀行業競爭程度的指標Comp,各參數估計值的符號和顯著性基本沒有變化,說明以上檢驗結果具有較好的穩定性。
表中括號內的數字為t值;*、**、***分別表示顯著性水平為10%、5%和1%。另外,從表3第(1)列―第(4)列的檢驗結果可以看到,國有上市公司相對民營上市公司能更多的獲得長期債務融資,這一結果與Brandt and Li發現的國有商業銀行對不同性質的公司存在差別貸款的研究結果相一致[26];在金融發展水平比較高的地區,商業銀行更愿意為公司提供短期債務融資,這一結果與江偉和李斌的研究結果相一致;上市公司的長期負債比率與公司負債比率、資產結構、盈利能力以及規模之間呈顯著的正相關關系,這一結果與Barclay and Smith 、Guedes and Opler等國外學者的研究結果相一致[32,33]。
(二)消除不同地區間樣本數量差異的影響
由于本文樣本觀測值在各地區間的分布呈現出較大差異,在金融發展水平比較高的地區,如北京和上海等地區,樣本觀測值都有二百多個,而在金融發展水平比較低的地區,如寧夏和青海等地區,樣本觀
① 表4的第(3)列和第(4)列中樣本觀測值之所以減少為2600個,是因為本文在2763個樣本觀測值的基礎上,又剔除了公司短期借款、一年內到期長期負債與長期借款之和為零的樣本觀測值113個,以及由此導致的財務數據不滿足連續三年條件的樣本觀測值60個。測值只有三十多個,這可能對本文的上述檢驗結果造成偏差。為消除因不同地區間樣本數的差異而可能對本文檢驗結果造成的影響,本文又剔除了上市公司數最多的北京和上海兩個地區的樣本觀測值(459個),最后得到共計2763個樣本觀測值,重新對假說1―假說3進行了穩定性檢驗。從表4第(1)列―第(4)列的穩定性檢驗結果可以看到①,各參數估計值的符號和顯著性不但基本沒有變化,而且各模型的解釋力還有所提高,這說明不同地區間樣本數的差異不會對本文的上述檢驗結果造成什么偏差。
六、結論及啟示
國外經驗研究結果表明,審計尤其是高質量審計的降低信息不對稱作用、監督作用以及保險作用能夠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而國內的學者目前還都集中于探討審計質量對企業盈余管理行為、審計意見以及事務所審計收費等方面的影響,而沒有就審計質量對企業融資成本進而融資決策的影響展開相關的研究。針對以上研究現狀,本文具體考察了審計質量對中國上市公司長期債務融資的影響。本文的研究結果表明,高質量的審計有助于上市公司獲得更多的長期債務融資;進一步的研究發現,在國有上市公司中以及在金融發展水平比較高的地區,高質量的審計對上市公司獲得長期債務融資的作用有所減弱。這一研究成果說明,在法律體系不健全和公司治理不完善的情況下,高質量的審計可以作為一種替代機制,從而幫助企業獲得長期債務融資。本文的研究意義不僅在于拓展了國內外學者對高質量審計作用的相關研究,而且有助于我們更加深入的了解高質量審計在不同制度環境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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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我國民辦教育現步入了可持續發展階段。可持續發展實質上反映了教育對質量本身無止境的追求。同時,隨著教育市場競爭的激烈化,持續不斷的教育投入成為必然趨勢。然而,以學費為主的資金來源遠滿足不了投入需求。況且,過度依賴學費會引起嚴重后果。所以,民辦院校有必要通過各種途徑來融資,需要國家、企業、社會公眾的共同參與。而在此過程中,不同的利益必引起博弈,因此本文運用博弈理論對各方利益需求進行分析,并站在民辦院校內部控制角度來探討利益失衡的制約因素。
二、融資中多方利益博弈分析
博弈通常由參與人、參與人的行動和該行動會得到怎樣的結果三部分組成。在博弈中,一般假定雙方對各自選擇空間和行動所帶來的結果是清楚的。參與人均是理性的,即在客觀約束下能作出實現其目標的最佳行動。在民辦院校融資中,學校、政府、企業、社會公眾、金融機構為了各自利益展開博弈。需要指出的是,各種博弈共同背景為政府是主宰的一方,其他各方只有在政府行為確定時選擇相對于自己來說最佳的策略。
(一)民辦院校與政府利益博弈
就我國目前財力來說,政府無力過多直接注資民辦院校。但因民辦教育的重要性,國家現在也正運用各種間接手段扶持。而這些政策是否合理,政策落實是否到位,將直接關系到民辦教育的發展。政府行為分為:積極作為(政策健全、政策落實與監督到位)、消極作為(政策不健全、激勵不足、監督不到位)。民辦院校行為分為:合作(遵守市場規則、堅持教育的公益性和非營利性),不合作(不遵守市場規則,為追求高額利潤而不顧教育公益性)。雙方博弈過程見圖1,假設如下。
1.(3,2) 在政府意識到相關民辦教育政策不健全,采取積極措施完善相關扶植政策,并加強其實施力度下,若民辦院校也積極響應國家政策,遵紀守法,貫徹教育公益性,雙方受益。雙方合作形成了合作博弈均衡。此時,民辦學校和政府雙方獲益都比較高。
2.(-1,-1) 在政府意識到相關民辦教育政策不健全,采取積極措施完善相關扶植政策,并加強其實施力度下,若民辦院校打著非營利性的幌子,進行高額利潤活動,違背公益性,國家會加大監督力度,民辦院校會受到國家的嚴厲處罰,得不償失。
3.(4,0) 當政府對民辦教育政策不完善,扶植力度不夠,監督不到位時,民辦院校若有自覺遵紀守法的意識,以教育公益性為目標,政府則可以“省心”從事其他活動,但是民辦學校無利可圖,最終投資會受損失。
4.(0,1) 民辦院校違背教育公益性,進行高額投資嘗到了“甜頭”,雖然比不上國家采取積極行為時的遵紀守法的得益,但在國家采取消極措施下,比遵紀守法可以獲得更多收益,對民辦院校來說,寧可選擇不合作。
根據上述四種情況的討論,筆者不妨采用相對優勢策略劃線法找出博弈的納什均衡。其一,若政府采取積極行為,民辦院校采取合作策略,可以得到(2),因此,我們在2下面劃上橫線;其二,若政府采取消極行為,民辦院校采取不合作策略,可以得到(1),因此,我們在1下面劃上橫線;其三,若民辦院校采取合作策略,政府采取消極行為,可以得到(4),因此,我們在4下面劃上橫線;其四,若民辦院校采取不合作策略,政府采取消極行為,可以得到(0),因此,我們在0下面劃上橫線。采用相對優勢劃線法,如果格子里的兩個數字都被劃線后,就是達到納什均衡。由此推出,政府采取消極行為,民辦院校采取不合作行為是這個博弈中的納什均衡。
通過上述模型發現,政府積極行為時,民辦院校會選擇合作,即(3,2)明顯大于納什均衡,即政府消極作為時,民辦院校采取不合作(0,1),才是帕累托最優。因此,雙方博弈中的關鍵是政府的態度立場及措施到位與否,在此博弈中,政府與民辦院校的最佳博弈策略(積極行為,合作)。
(二)政府主導下的民辦院校與以企業為代表的民間投資博弈
2010年,《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提出:“要調動行業企業的積極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導、行業指導、企業參與的辦學機制,制定促進校企合作辦學法規,推進校企合作制度化。”可見,政府正積極采取措施促進校企合作。而校企合作與否,更多取決于雙方意愿。企業是否投資看重的是合作給企業帶來的收益與由此而付出的代價之間的關系,是否能通過投資于學校來獲取高新技術,或低成本來吸引優異畢業生,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價值最大化。而大學的性質決定了其是否與企業合作,不僅是為了追求經濟利益,還要考慮通過合作是否能達到提高師生技能、利于學生實習實訓以及就業等目的。因此,雙方之間存在是否合作的博弈問題。假設企業具體策略分為(合作,不合作),學校策略為(合作,不合作)。政府主導下的整個博弈過程如圖2所示,假設如下。
1.E1>E2,S1>S2,因為當企業有意向選擇合作時,在當前相對其自身來說,可能代表沒有比投資教育事業更獲益的途徑了。對民辦院校來說,當民辦院校不合作時,需要自身投資建立實訓基地或搞基建等,勢必會導致正常教學的投入減少,相比接受企業投資來說,不如借企業投資橋梁,而節省費用去專心專一搞教學,提高教學質量,規模化的擴張已不再有效,過硬的師資力量,才是民辦院校可持續發展之根本。
2.E3=E4
綜上所述,雙方選擇合作是最佳策略,企業能實現獲利目的,民辦院校也能迅速發展擴大規模。
(三)政府主導下的民辦院校與捐贈者利益博弈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提出,高校可以“設立基金接受社會捐贈等多渠道籌措經費”。由此表明,國家鼓勵高校以社會捐贈募集經費。高校社會捐贈屬于公益捐贈,學校取得它,幾乎不需任何成本。因此,按理來說社會捐贈應是民辦院校夢寐以求的資金來源,并且我國慈善事業也具備了經濟條件。但實際社會捐贈數量很少,企業或個人對民辦院校的捐贈多是象征性的。因此,如何調動社會捐贈成為政府、民辦院校思考的關鍵問題之一。而民辦院校的質量、聲譽的高低,對捐贈者的捐贈行為具有重要的影響。這實際存在著利益博弈。政府積極行為下的民辦院校與捐贈者利益博弈如圖3所示,假設如下。
1.高質量院校獲得捐贈得到的效益高于低質量民辦院校,而捐贈者不捐時對學校來說得益為0,即S1> S3,S2=0,S4=0。
2.捐贈者對高質量院校捐贈獲得收益高于其他任何情況,而對低質量民辦院校捐贈的得益還不如不捐,即J1>J2,J3J4。
3.高質量民辦院校概率為X。
由于高校捐贈具有無償性、社會目的性等特點,所以對捐贈者來說,捐贈給其帶來的不僅是有形的經濟效益,如享受政策優惠,更多帶來的是其良心上的滿足或贏得社會美譽無形的效益。由以上假設得知捐贈者捐贈的總效用U=XJ1+(1-X)J3,捐贈者不捐贈的效用為J2=J4。可見,捐贈者更傾向于選擇高質量的民辦院校進行捐贈,這時,它將獲得的總效用會最大。因此,捐贈者對高質量民辦院校的捐贈才是最優的策略。
(四)政府主導下的民辦院校與銀行代表的金融機構利益博弈
盡管相對公辦學校來說,民辦院校貸款更難,但實際上,銀行在決定是否放貸的時候,首先考慮的還是資金安全性,然后是盈利性。國家鼓勵金融機構運用信貸手段,支持民辦教育事業的發展。高校商機無限,投資風險低,收入穩定,社會效益顯著,也理應成為銀行優先選擇的合作伙伴。雙方合作是否成功是一種博弈問題,其中民辦院校辦學質量對貸款的影響較為深刻。政府主導下的民辦院校與銀行之間的博弈如圖4,假設如下。
1.政府積極下的高質量民辦高校若與銀行合作,由此給雙方帶來的效益要大于其不合作下的各方從事其他活動的效益,即S1>S2,S1>S3,S1>S4,S1>S5,S1>S6;E1>E2,E1>E3,E1>E4,E1>E5,E1>E6。
2.只要民辦高校與銀行其中一方選擇不合作,則他們將從事各自其他活動,獲得相同的收益,即S2=S3,S5=S6;E2=E3=E5=E6。
3.低質量的民辦高校若與銀行合作,對民辦高校來說更是難得的融資來源,由此帶來的收益要大于各自活動的收益,即S4>S5,S4>S6。
4.高質量民辦院校概率為X;民辦院校申請貸款概率為Y。
由此得出銀行選擇貸款的期望收益W1=Y[(XE1)+
(1-X)E4];銀行選擇不貸款的期望收益W2=E2或E5。可見,銀行選擇貸款期望收益受多方面的影響。不僅受民辦院校合作意愿Y的影響,還與民辦院校的辦學質量相關。銀行更容易與高質量的民辦院校合作。然而,民辦院校對自己的辦學水平、質量高低是了解的,民辦院校選擇貸款的前提是貸款帶來的期望收益大于不貸,這在假設里已有說明。因此,雙方合作的關鍵是在政府積極行為下,銀行對學校有較高的評價或學校自身有較高的知名度。
三、博弈論與民辦院校內部控制體系的完善
通過以上博弈分析得出,民辦院校與政府、企業、銀行、捐贈者的利益可以實現均衡。但實際中為什么社會各方面注資于民辦院校的行為屈指可數以至于出現了“融資困境”呢?由博弈看出,其中主要原因在于民辦院校辦學質量。就民辦院校自身來說,其辦學質量高低是影響民辦院校籌資難易程度的關鍵因素之一。由于民辦院校投資主體的非政府性,它必須通過自身出色的管理與經營來提高辦學質量,獲得政府、社會的信任,因此,及時尋找目前存在影響民辦院校發展的問題,對癥下藥,提升民辦院校品牌,迫在眉睫。
首先,民辦院校與政府、企業、銀行、捐贈者之間的非合作博弈,是以犧牲公益性為代價來追求高額利潤的行為。博弈模型表明,犧牲公益性往往不能增進個人的利益,有時還會損失自身的利益。這就意味著,自身利益與公益性之間存在負相關。隨著經濟的發展,他們之間會演變成一種互利雙向的合作秩序。因此,必須把個人的利益與全體利益更好地協調起來,以個人利益為目的來尋求與政府、企業、銀行、捐贈者之間的合作,以社會利益為手段來追求自身的營利性。
其次,民辦院校與政府、企業、銀行、捐贈者之間面臨著不同的約束條件。如果缺乏良好的社會支持,民辦院校就會基于追求高額利潤的行為從而阻礙與政府、企業、銀行、捐贈者之間的合作關系,破壞民辦院校自身的發展。因此,尤其政府應該充分給民辦院校更好的發展空間,并給予政策上的支持從而促進民辦院校的發展。
最后,建立良好的民辦院校內部控制體系,不僅是民辦教育改革,而且還是優化社會資源、提高資源利用率的重要舉措。只有在民辦院校、政府、企業、銀行、捐贈者自身重視的情況下,內部控制才能得到有效的執行,進而拓展其有效的合作,實現民辦院校與社會共同提高的雙贏局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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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名牌戰略即企業以低廉的經營成本提供高質量的金融產品,并依靠高水平的服務將這些金融產品交付給客戶使用,配合廣告宣傳等種種手段讓客戶認可其產品與服務。以此來創造出名牌效應的一種策略。其產生主要基于以下背景:
(一)企業名牌戰略“白熱化”推動商業銀行實施金融名牌戰略。20世紀70年代末,西方企業普遍采用名牌戰略,并且名牌新產品與名牌效應為企業帶來了可觀的經濟利益。首先,名牌產品企業在競爭中處于優勢地位,贏得了市場,同時內部的凝聚力和號召力大大增強,職員對企業充滿信心并形成巨大的合力;其次,創出名牌的企業在公眾中也樹立起了良好的形象,名牌效應使企業更易開發一系列相關產品,拓寬市場領域,提高市場份額。有鑒于此,西方商業銀行推出金融名牌戰略,積極創造名牌,塑造商業銀行新形象,充分發揮銀行在金融領域中的主導作用。
(二)銀行同業競爭的激烈化促使商業銀行實施金融名牌戰略。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發展,西方國家金融市場也逐步走向自由化和國際化,各國銀行之間、國內各銀行之間的競爭日趨激烈,銀行業經營多樣化、收入多樣化不斷加強,銀行界進一步認識到市場的重要性,銀行也得象普通商業機構一樣去尋找市場,招攬客戶。積極開展中間業務便是銀行為提高市場占有率、區的業務競爭優勢走出的第一步。但僅此還不夠,要在眾多同行中脫穎而出,銀行必須能向客戶提供更新穎、更便捷、更可靠和受其歡迎的中間金融產品和服務。于是,西方商業銀行推出了金融名牌戰略。
(三)現代科技的發展為銀行實施金融名牌戰略提供了必要條件。名牌是在市場競爭中產生的,實施名牌戰略就是創造出競爭對手沒有或比他更好的產品與服務,而人們對金融產品或服務質量的評價已不僅僅依據其競爭者是否能提供相同的產品或服務,還要根據產品或服務是否包含獨特的附加服務內容來判斷。而要做到這一點,必須依靠于現代科學技術。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隨著電腦、電信通訊等高科技發展,西方銀行在計算、信息處理、信息傳遞等方面廣泛引進現代通訊技術、設計、開發符合金融結構日趨復雜的新工具,使銀行業務操作變得簡便、安全、可靠,迎來了銀行經營與服務的新階段,銀行又能力和條件向客戶提供更快捷、質量更高的附加服務,從而在市場中爭取到更多的客戶。
二、西方金融名牌戰略的具體內容
西方商業銀行發展金融名牌戰略主要有三大戰略目標:1.銀行和金融產品恰當的市場定位。2.強大的市場競爭能力。3.技術高、規模大、牌子響的銀行發展方向。
圍繞上述目標,西方商業銀行制定和實施了以下各項具體戰略:
(一)金融名牌意識戰略。西方商業銀行把樹立名牌意識作為爭創金融名牌產品的關鍵,認為它是創造名牌金融產品的關鍵,他們鼓勵員工積極開創名牌并要求員工在開創名牌過程中付出艱辛努力,讓提高金融產品服務質量和名牌產品的創建同步進行。在創立名牌后,仍對名牌產品進行不斷開發和改進,以高質量、高水平來鞏固名牌的地位。
(二)規模金融經營戰略。創造金融名牌意味著要以較低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的經營成本提供高質量的金融產品。為此,西方商業銀行在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業務經營引入了工業經濟的“規模經濟經營戰略”,即通過投資建立遍布全國的高效支付系統,大力推廣具有大眾化意義的金融產品與服務,使金融產品與服務的市場占有率提高到一定水平,形成一定的經濟規模。通過實行規模金融經營,商業銀行實現了如下目標:削減產品與服務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對原始產品與服務進行再加工創造較高的附加值;使金融產品與服務能最大限度地滿足現代生活和消費的需求;吸引客戶等等。
(三)產品戰略。名牌是受消費者普遍鐘愛的產品,所以,金融產品要成為名牌,首先應該是能滿足客戶需求的。西方商業銀行往往通過市場調查等手段,加強與客戶溝通與聯系,摸清不同客戶的需求,一方面對原有服務產品進行創新、重新組合,以求更加適銷對路。另一方面,為積極開發潛在市場,吸引潛在客戶,西方商業銀行也不斷在調查基礎上開發新產品。
(四)品牌戰略。為擴大銀行的影響,西方商業銀行在產品設計上大下功夫,使之富于個性化,同時,他們把銀行文化揉合到產品之中,同行標或行名為其命名,從而達到通過品牌加深顧客對本行來的了解,提高本行知名度的目的。如美國的花旗銀行為在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分析客戶需求,不斷創新產品,建立客戶導向型并以“華僑”命名的綜合服務機制:“只要你在花旗銀行開戶,就能在任何時間、地點,運用任何銀行業務來管你的財務。”花旗銀行由于服務領域擴展,服務周全,“花旗”深得人心,客戶紛紛而至,每四個美國人中就有一個是花旗銀行的客戶,這就是“花旗品牌”的市場效應。
(五)科技戰略。科技的發展是名牌戰略產生的動因,西方商業銀行自始就十分注重科技立行、科技興行,建立起了以計算機聯網為主體的銀行電子化系統,以占領大多數的市場,開發了電話銀行和電子銀行業務等。
(六)人才戰略。“人才領先時創造名牌的智力基礎”。名牌戰略能得以實施,除了客觀條件外,最主要的一個因素是人的能動性。品牌競爭說到底是人才的競爭。只有人才濟濟的銀行才可能創造高質量的金融產品,推出自己的名牌。西方商業銀行在設法聘用高質量的職員的同時,十分注重加強原有職員的業務學習和職業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本行員工的素質。人才是一種優勢,反過來,名牌同時也能以其獨有的魅力來吸引人才。
(七)廣告滲透戰略。利用現代先進的傳媒工具傳遞具有強有力的誘導購買的信息,極大地提高產品和銀行知名度以及產品對市場的覆蓋和滲透。同樣以上面提及的美國花旗銀行為例,花旗銀行正是通過廣告滲透,喊出了口號,才使客戶了解到其全面而周到的服務,才使“花旗品牌”的市場效應得以實現。
三、西方金融名牌戰略對我國商業銀行的啟示
我國商業銀行在業務經營中應及早轉變觀念,借鑒西方金融名牌戰略,這不僅是適應日趨激烈的金融同業競爭(包括來自國內同業和實力強大的外資銀行)的需要,也是我國金融業順應全球金融一體化潮流,迅速與國際銀行業接軌的必然要求。結合我國實情,筆者認為,現階段我國商業銀行實行名牌戰略,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名牌”應從中間業務中開發。
1.中間業務作為商業銀行經營的一個重要領域,具有成本低、利潤高的特點。但我國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起步晚,發展緩慢,目前中間業務收入在全行系統總收益的占比在10%以下,與西方商業銀行相比明顯存在差距,應創出名牌,以此為龍頭,推動中間業務的迅速發展。
2.中間業務大多表現為對客戶的直接服務,文明優質服務可以提高銀行的信譽和影響。因此,從中間業務中開發名牌可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二)創造名牌宜量力而行。首先應選擇適應經濟發展和客戶需要的中間金融工具為目標名牌產品。現有經濟條件下,各商業銀行要根據其所處的地理位置和自身條件,在不斷完善已經營的、租賃、咨詢等中間業務品種的過程中突出重點,選擇其中的一種加緊開發,發展其為名牌。其次要注意以質量為本,高質量是名牌立足的前提,商業銀行應自始至終把好質量關。
(三)促銷方面不遺余力,使“名牌”深入人心。要加大對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宣傳、推銷的力度。可采取派員推銷(經常走訪客戶,與之作面對面接觸,觀察、鑒定客戶的反應)和利用電視、網絡等新聞媒介宣傳相結合的方法,使廣大客戶熟知他們可從銀行獲得商貿服務、怎么樣的服務、如何獲得服務等。與此同時,應不斷完善產品,提高服務質量,最終使產品獲得客戶的鐘愛。
[中圖分類號]F239.6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5024(2007)07-0162-03
[作者簡介]胡敏,江西科技師范學院管理系副教授,研究方向為會計與審計。(江西南昌330038)
近年來,我國證券市場相繼爆發了一系列上市公司的會計造假案件,為其提供審計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也因審計失敗而受到了嚴厲的懲罰,這再一次把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推到了風口浪尖,嚴重的審計失敗問題已經引起了立法機構、監管部門以及會計界人士的強烈關注。令人感到困惑的是,政府有關部門采取了一系列針對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監管措施,試圖解決審計失敗問題,但是實踐的結果并不理想,這引起了筆者的反思。筆者認為,這主要是因為他們過多地專注于從對審計服務的供給方——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監管的角度去研究問題,而忽視了對審計服務需求方的關注,不注意引導和創造審計需求。
一、審計需求:一個分析視角
信息的充分和恰當的披露是實現資本市場公平交易的前提,而信息中首要的必然是會計信息。信息接受者在使用這種信息前,必須評價其質量,獨立審計就是幫助信息使用者評價被傳遞的經濟信息質量,從而提高信息價值的一種服務手段。如果把審計服務看作一種商品,注冊會計師和審計服務的相關利益集團便構成該商品的供需雙方,會計信息使用者為辨別信息質量特征需要審計鑒定服務。只有存在這種審計需求,才可能產生真正意義上的獨立審計。可以這樣講:審計是基于審計相關主體的需求才產生的,審計需求是審計產生的前提,沒有審計需求就不會產生真正的審計,而且產生這種需求的主體必須是真實存在的,人格化的,不能是模糊的。因此,在探討審計質量問題時就必須考慮審計需求方面的因素,如果一味單方面從審計服務提供方的角度來提高審計質量,而不注意同時引導和創造審計需求,必然是事倍功半,招致審計提供方的不合作,最終使審計質量的提高成為空談。以下就我國審計市場上的審計需求現狀及其成因進行分析。
二、相關文獻回顧
由于學者們大多從審計供給的角度研究審計質量問題,因此,有關審計需求方面的文獻比較少。劉峰等(2002)通過對原中天勤63家客戶的流向分析,發現沒有證據支持我國審計市場已形成良性的、追求高質量審計的結論。孫錚、曹宇(2004)通過實證的方式檢驗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對上市公司管理人員選擇注冊會計師策略的影響。實證結果表明,國有股、法人股及境內個人股股東促進上市公司選擇高質量審計的動力較小,審計市場對高質量的審計需求不足。朱,夏立軍,陳信元(2004)通過檢驗事務所特征與其IPO審計市場份額之間的關系,對我國IPO審計市場的需求特征進行了實證考察。研究發現,IPO審計市場上存在著對管制便利、事務所規模和事務所地緣關系的需求,但依然缺乏對高質量審計的需求。以上學者采取的研究方法的一個共同之處是選擇與問題有關的一個方面,通過對相關數據進行實證分析,利用經驗數據支持他們的結論,而對形成審計需求不足的成因沒有進行深層次的分析。李樹華(2000)通過對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市場份額進行回歸分析研究,發現提供高質量審計報告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市場份額呈逐年減少的趨勢,審計市場份額集中度過低,從而得出我國證券市場缺乏高質量審計的需求,而且他對缺乏高質量審計需求的原因也進行了分析,認為是我國證券發行機制和上市公司治理機制不完善造成的。
三、我國審計市場上的審計需求
在我國,從注冊會計師行業恢復乃至多年發展的過程看,推動其發展的根本動力不是市場中各種相關信息的使用者,而是政府;不是出于因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所產生的委托關系,而是出于政府部門監督管理的需要。我國會計師事務所可以從事審計、資本驗證等法定業務以及管理咨詢等非法定業務,但當前仍以法定業務為主,其服務也主要是滿足于相關主管部門的需要。絕大多數企業聘請注冊會計師不是出于自身改善經營管理的需要,而是應付政府部門的要求,將注冊會計師服務視為“過關”的一道程序性工作。簡言之,即我國審計市場上缺乏自發性需求。那么,產生這些現象的原因是什么呢?就這一問題我們現在作進一步地探討,我們主要從政府、投資者、經營管理層和債權人等審計需求主體的需求狀況進行分析。
(一)政府的審計需求
1.首先,政府作為國有企業所有權代表,理應憑借審計報告來監督、評價經理人的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但由于國家所有者只是一個虛置的概念,它沒有其他人格化的組織或個人來代為行使所有者職能,雖說有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代表國家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實施監管,由于他們既不是國有資產的實際所有者,又不擁有剩余索取權,所以,缺乏根本的利益機制和動力去監管(蔣堯明,羅新華2003)。其次,受托經濟責任學說認為,作為財產所有者的人格化代表,其行為目標是單一化的,即只追求資源的最有效利用或財產收益的最大化。但實際上政府作為國有企業的所有者,其行為目標是多元化的:既有財產的保值增值目標,還有許多社會性的目標,如就業、社會穩定等,這就決定了其對經營管理層考核的復雜性,不只是靠獨立審計就能完成的。第三,受托責任產生的前提是財產的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必須完全是一種經濟上的契約關系,而沒有任何超越經濟的強制或依附關系。這種契約關系規定了所有者和經營者的權利和責任,審計就是對契約的履行情況進行評價鑒定之過程。然而,我國國企管理層一般是通過行政任命產生,而不是通過經理人市場選的,他們與政府行政上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加上我國政企并未完全放開,政府通過行政干預企業行為還時有發生,因此,政府作為所有者對經營者干預過多,也決定了其通過審計來評價經營者的受托責任不太現實。
2.政府有關部門作為會計信息市場的監管者,他對會計信息的需求是相互矛盾的。作為中國資本市場的“監護人”,中國證監會希望資本市場不出現任何危機和事故,特別是不希望出現源于自身工作失誤所導致的事故,從這一角度看,中國證監會不希望上市公司虛假會計信息,他們需要高質量的獨立審計幫助鑒別虛假會計信息,以整頓資本市場秩序。但另一方面,中國證監會又是政府職能部門,它理應貫徹中央政府的宏觀經濟政策,比如,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為貫徹執行“為利用股票市場促進國有企業的改革,促進地方經濟協調發展”的經濟政策,證監會就不得不對資本市場上流行的“包裝上市”、“捆綁上市”等明顯的會計信息操縱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這樣,由于證監會的多重角色決定了他們不大可能大膽去履行自己的監管職責,他們的審計需求也就不是真正的高質量的有效需求。
(二)投資者的審計需求
資本市場上的投資者分為兩種:大股東和中小投資者。從理論上講,大股東作為戰略投資者,最迫切需要經過審計的會計信息,以便自己作出決策。但由于我國政府建立證券市場的初衷是為國有企業募集資金,為國有企業“脫貧解困”服務的,不鼓勵甚至限制有勢力、有發展前景的民營企業入市,這就導致上市公司絕大部分是由國有企業改制而來,而且國有股絕對控股,一股獨大,因此,我們這里討論的大股東就是上面提及的政府所有者。根據上面已做的分析,作為所有者的政府——大股東,由于多種原因,并沒有產生真正的、有效的審計需求。中小投資者的情況也不容樂觀。第一,由于我國的資本市場還不成熟,市場投機氣氛很濃,又加上缺少機構投資者的引導,大多數中小投資者都抱著投機的心理到股市上賭一把,主要以炒作股價為其投資取向,股票持有時間較短。他們不預期從公司分配中獲得收益,而是通過頻繁買賣股票獲取差價收益,因而他們更多地關注股市行情和公司一些外生變量及其炒作題材,較少關注會計報表,甚至有些投資者缺乏最起碼的財會知識而無法使用會計信息,也就談不上審計需求了。第二,隨著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和投資者的分散化,中小投資者在企業所占的份額逐漸下降,單個投資者的份額甚至微不足道,中小投資者作為所有者(股東)實際上已經被和平“剝奪”了企業控制權,他們不可能也不愿意參加由大股東控制的股東大會。因為即使他們參與也不可能影響企業選擇哪家會計師事務所或哪位注冊會計師,或許可行的辦法是借助集體的力量尋求共同的行動來維護自身的利益,然而這又由于巨額的交易成本或“搭便車”而變得幾乎不可能。他們唯一的理性選擇就是采取各種關系和手段套取大股東或公司的內部消息,從中獲取投機利益。第三,由于我國證券市場還屬于新興市場,相關的法律規章制度還不完善,特別是關于民事賠償責任的法律法規還很不健全,雖然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了《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但由于以往相關理論研究與司法實踐的不足,有關法院已經受理了900多件要求虛假陳述行為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案件遲遲得不到審理結案(宋一欣2003),中小投資者向上市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索賠其合法權益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即使其投資是依據經審計過的會計報表。像許多這樣類似的案例嚴重地挫傷了中小投資者的審計需求,更別談什么高質量的審計服務需求了。
(三)經營管理者的審計需求
在一個有效的經理人市場上,經理人的報酬與經營業績直接掛鉤,他會主動要求通過審計人員對他的業績真實性進行鑒定評價,以向股東說明其努力程度及有效性,從而獲取報酬或職業聲望等。但我國上市公司(由國有企業改制而來)的經營管理者一般通過行政任命產生,加上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缺乏客觀評價經理人的市場機制,還遠未形成一個有效的充分競爭的經理人市場,潛在的競爭者對現任經理人的威脅很小,因此他們缺乏高質量的審計需求。再者,地方政府作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出于地方政績的考慮,政府部門及其官員會干預企業的經營行為,比如,為了爭取“股票發行資格”、維持“配股資格”、避免被“摘牌”或被“特別處理”,與企業管理當局合謀共同提供虛假會計信息,甚至暗示或強制企業管理當局提供預定的數據。這樣,企業經營的好壞不是管理當局單獨能決定的,經營業績與管理者的報酬、升遷也沒有明顯的聯系;更加嚴重的是,在我國上市公司特有的股權結構下,股權相當集中且非流通股占絕對優勢,社會公眾股股東的“用手投票權”和“用腳投票權”無濟于事,社會公眾股股東的利益幾乎沒有真正的制度保障,他們不可能成為長期投資者,而只可能是牟取短期收益的投機者,因此,上市公司管理當局也就很難自愿向社會公眾股東提供高質量財務信息,也沒有聘請高質量審計服務的動機。
(四)債權人的審計需求
債權人出于債權能否按期收回的考慮,必須對企業的財務狀況、信用狀況進行評估,以評定企業的償債能力,這就需借助企業的會計信息來判斷。而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又要靠審計鑒定,因此,從理論上講,債權人需要高質量的審計服務。但實際情況是我國的金融體系是依托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等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建立起來的,國有企業的債務性融資主要來自四大國有銀行,四大商業銀行是國有企業的最大債權人,所以,國有四大銀行理應成為企業會計報表的重要使用者。但由于國有銀行同樣存在國有企業的通病,銀行對企業會計報表的鑒證質量也缺乏足夠的關注,表現在:四大銀行商業化之前,由于承接了過多的政策性業務,對債務人的會計報表的數據以及可靠性的關注程度較小。商業化之后的四大銀行也許會重視會計報表的信息及其可靠程度,因而會關心會計報表的鑒證質量,但是由于存在著金融工具單
一、風險意識淡薄、缺乏合理的信用風險控制機制、政府行為嚴重等問題,故其不可能真正依據會計信息來作出決策,對會計報表及其鑒證質量的關注程度也不會有根本的提高。
四、結語
審計報告雖說是一種特殊的商品,但也和其他商品一樣,其質量由需求和供給兩方面共同決定。如果一味從審計服務提供方的角度來提高審計質量,而不注意同時引導和創造審計需求,必然是事倍功半,招致審計提供方的不合作,最終使審計質量的提高成為空談。本文從審計需求方的角度,分析了我國證券市場審計失敗這個頑癥久治不愈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國缺乏有效的審計需求,并對我國的審計需求主體缺乏真正有效的審計需求進行了深層次的分析,為治理審計失敗、提高審計質量提供了一條新的思路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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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4)29-0069-05
*本文得到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青年基金項目“審計治理與投資者保護:機制、效應及其評價”(13YJC790121)以及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資助。
一、引言
Jensen和Meckling(1976)以及Myers(1977)等學者研究認為,由于企業債權人與管理當局之間利益不一致,且存在信息不對稱問題,企業管理當局會侵占債權人的利益,產生債務成本,降低企業價值。Spengupta(1998)和Yu(2003)的研究發現,信息不對稱和資金成本之間存在相關性,投資人會通過提高資金成本的方式補償信息不對稱產生的風險。
內部控制和外部審計作為企業內部和外部治理機制的組成部分,是維護投資者利益的重要保障。我國《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確定內部控制的目標之一是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客觀可靠的財務信息是企業外部債權人做出決策、維護自身利益的基礎。獨立審計能緩解信息不對稱,提高財務報告信息質量,也是保護債權人利益的重要機制。目前關于獨立審計與債務成本的實證研究較多,如李海燕和歷夫寧(2008),胡奕明和唐松蓮(2007),高雷、戴勇和張杰(2010)等,但關于內部控制與債務成本的實證研究較少,而且鮮有將內部控制、外部審計與債務成本三者聯系起來的研究。目前的相關研究也基本是基于滬深兩市上市公司的經驗證據,而針對我國中小上市公司的相關研究較少。近年來,我國出臺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鼓勵金融機構信貸向成長性較好的中小企業傾斜。那么,金融機構在設置債務契約條件時,是否考慮了中小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質量和外部審計質量所傳遞的信號呢?
基于以上認識,本文以我國深交所的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為樣本,實證檢驗內部控制對降低債務成本的作用,并且考察外部審計質量對內部控制與債務成本相關性的影響作用。
二、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
(一)內部控制與債權人保護
楊雄勝(2011)將內部控制定義為“運用專門手段、工具及方法,防范與遏制非我與損我,保護與促進自我與益我的系統化制度”。內部控制作為實現權力制衡的基本措施,可以降低企業內部人員隨機錯報的可能性以及機會主義會計政策選擇的可能性,從而提高財務報告的可靠性(魏明海等,2007)。Doyle等(2007)的研究發現,完善的內部控制可以有效增強財務報告的可靠性,減少公司管理層與外部投資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提高公司透明度,有利于投資者做出理性決策。Bushman和Smith(2003)認為,公司信息透明度的增加降低了信息不對稱,增強了對公司管理者的監督約束,能夠減少管理者的道德風險,即降低成本。Ogneva等(2007)的理論分析認為,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會使得會計信息質量較低,因而投資者的信息風險增加;內部控制存在缺陷也往往意味著公司總體管理控制較弱,因而公司經營風險增加;無論是信息風險的增加還是經營風險的增加,都會導致權益資本成本提高。但Ogneva等(2007)的實證檢驗結果沒有支持上述理論預測,可能的原因是樣本公司的重大內部控制缺陷披露不具有信息含量。
我國上交所和深交所于2006年先后頒布并實施了各自的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財政部等五部委于2008年《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于2010年《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至此,我國建立了完整的內部控制規范體系。近幾年,我國學者關于內部控制對投資者利益保護作用的實證研究逐漸增多,但主要集中在對股權投資者的保護上,直接研究對債權人保護的較少(李曉慧、楊子萱,2013)。
國內學者楊德明和馮曉(2011)利用深滬兩市上市公司2007―2008年的數據,實證檢驗內部控制質量與銀行債務契約的關系,結果發現內部控制質量較高的企業能獲得相對更多的長期貸款并且貸款的期限也更長,但這種情況僅在國有上市公司中成立,而在非國有上市公司中并不明顯。李曉慧和楊子萱(2013)以2010―2011年滬深兩市上市公司為樣本,研究了內部控制質量與債權人保護的關系,發現當借款人擁有較高質量的內部控制時,債權人能夠感知到更多的保護信號,選擇的債務契約條件更為寬松,表現為偏好更多的債務資本、更長的債務期限和更低的債務資本成本。
基于內部控制能夠增強財務報告可靠性,我們可以合理推斷,高質量的內部控制能夠向外界傳遞企業財務報告真實可靠以及經營高效的良好信號,債權人會根據此信號相應設置或修改債務契約條款,保護自身利益,由此提出假設1。
假設1:內部控制質量與債務成本負相關。
(二)外部審計與債權人保護
根據理論,審計是一項減少沖突、降低成本的機制。關于審計質量與大小股東之間沖突的研究已較為豐富。Fan和Wong(2005)研究認為,高質量審計能夠降低沖突從而保護投資者利益。杜興強等(2010)研究發現,高質量審計可以顯著抑制大股東的資金占用,然而,大股東資金占用嚴重的公司并不一定會聘用高質量的審計師。
國內外有關外部審計與債權人保護的研究結論較為一致,即外部審計可以保護債權人利益。Watts和Zimmerman(1986)研究發現,經過審計的財務報告可以用來監督債務契約。Blackwell等(1998)研究發現,財務報表未經審計的企業,其銀行貸款利率顯著高于購買了審計服務的小型私人企業。Lin等(2003)研究發現,銀行等債權人對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公司的財務報告的信任度會降低。胡奕明和唐松蓮(2007)發現,銀行的短期和長期貸款利率都與借款企業的審計師規模和審計意見相關,審計對銀行貸款利率的決定發揮了一定作用。李海燕和歷夫寧(2008)利用我國滬深兩市制造業上市公司2001―2003年的數據研究了獨立審計對債權人的保護作用,發現債權人能夠根據審計意見所傳遞的信息設置債務契約條件,即審計意見具有預警作用,但本土“五大”和國際“四大”并不能給債權人更強的保護。高雷等(2010)利用滬深兩市上市公司2004―2008年的數據分析發現,聘請高質量審計師和獲得標準審計意見有助于公司獲得銀行短期貸款,并且提供的擔保費用比例較低,而獲得標準審計意見還有利于公司獲得銀行長期貸款。
總的來說,國內尚未出現將內部控制、外部審計和債權人保護一起進行考察的文章,只有楊德明等(2009)研究了內部控制和外部審計在降低大股東資金占用、保護中小股東利益上是存在替代效應還是互補效應。內部控制和外部審計在保證財務報表可靠性方面均發揮著重要作用,本文試圖研究外部審計質量對內部控制與債務成本相關性的影響作用。當外部審計質量低時,債權人可能更依賴于內部控制對其利益的保護作用,而當外部審計質量高時,內部控制的保護作用會有所降低,由此提出假設2。
假設2:外部審計質量對內部控制與債務成本的相關性起到一定的調節效應。
三、研究設計與描述性統計
(一)研究設計
本文選取2012年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作為研究樣本,刪除了主要變量缺失的公司,最終樣本為497家上市公司。樣本公司內部控制鑒證報告的披露情況來源于各公司年報,其余數據來自國泰安數據庫。數據描述性統計和回歸分析通過EViews6.0完成。
本文通過以下模型來驗證假設1。
INTRATE=α+β1IC+β2CURTRT+β3SIZE+
β4ROA+β5GROWAV+β6CASHCD+β7GROWTA
+β8TUNNEL+β9EXFU
有關變量定義及度量標準見表1。
其中,INTRATE為被解釋變量,表示企業的債務成本。根據委托理論,理性的債權人能夠預期到公司經理人員可能采取的對其不利的行為,他們或者通過提高利息率的方式將經理人員的機會主義傾向所可能導致的損失預先考慮在內,或者在與經理人員簽訂的債務契約中對企業的某些行為加以限制。債務利息率與債務人的風險和借款項目的風險有關,是對債權人承擔風險的一種補償,因此可以作為衡量債務成本的指標。本文以利息支出率[利息支出/(長期借款+短期借款+應付債券+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來衡量樣本公司債務成本。
IC為解釋變量,代表樣本公司內部控制質量,用樣本公司是否自愿披露內控鑒證報告來衡量。如果自愿披露了鑒證報告,則該指標為1,否則為0。根據信號傳遞理論,公司管理層有動機自愿披露更多信息以向外界傳遞公司高品質的信號,而聘請注冊會計師對內部控制進行鑒證并披露鑒證報告,可以向外界傳遞公司內部控制質量高的信號。目前,深滬兩市主板上市公司被強制要求披露內控鑒證報告,而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公司還處于自愿披露階段。根據筆者對中小板上市公司內控鑒證報告的統計,發現內控鑒證報告的審計意見基本上都是無保留意見。因為上市公司如果沒有獲得無保留意見的內部控制鑒證報告,就意味著其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此時上市公司如果仍披露此鑒證報告,則會向外界傳遞公司內部機制不完善的信號,所以,內部控制存在缺陷的公司往往不會自愿披露內控鑒證報告。可以合理推斷,自愿披露內部控制鑒證報告的中小板上市公司,其內部控制質量較好。
參考國內外學者的研究,選擇其他可能影響債務成本的因素作為控制變量,包括企業規模(總資產的自然對數)、收益能力(總資產收益率)、企業成長性(主營業務增長率和總資產增長率)、償債能力(流動比率和經營現金流動負債比)、大股東資金占用程度和當年是否有其他外部融資。
為了驗證假設2,本文借鑒楊德明等(2009)的做法,對模型進行分組檢驗。將全部樣本公司按照審計事務所是否為國內六大分為兩組,是國內六大的為審計質量高的一組,否則為審計質量低的一組。如果對于兩個樣本組,內部控制在降低債務成本方面的作用存在差異,則說明外部審計質量對內部控制降低債務成本的作用有一定的調節效應。
(二)描述性統計
變量的描述性統計見表2。
從表2來看,我國中小板上市公司中,約46%的公司自愿披露了審計鑒證報告,約39%的公司聘請了國內六大進行財務報表審計。從反映成長性的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來看,最大值和最小值變化幅度較大,均值為51%,說明我國中小板上市公司的發展能力差異較大,但普遍存在發展空間。從流動比率和經營現金流動負債比可以看到,2012年中小板上市公司的短期償債能力較高。
四、實證檢驗與分析
(一)實證結果及其分析
模型的回歸結果見表3。IC的系數顯著為負,說明內部控制質量越高,債務成本越低,從而假設1得到驗證。內部控制制度作為合理保證財務報告可靠性的一種制度安排,可以起到保護債權人利益的作用。楊德明和馮曉(2011)利用上市公司2007―2008年的數據研究發現,銀行僅能識別國有公司的內控質量,卻無法識別民營公司的內控質量,因此建議要重視對中小企業、非國有企業的信貸風險評估,在利用信貸資金扶持此類企業的過程中,要避免資金過度流入高風險的非國有企業。筆者的結論與其不同。本文的樣本公司是中小板上市公司,基本上都是非國有企業,回歸結果表明債權人能夠感知中小非國有企業內部控制鑒證報告傳遞的信號,更愿意以較低的利息率與擁有高質量內部控制的上市公司合作。
對模型的分組回歸結果見表4。從表4可以看到,對于Big6=1的高審計質量樣本組,IC的系數雖然為負,但并不顯著,說明在高審計質量樣本公司中,良好的內部控制質量能夠降低債務成本,但作用并不顯著。對于Big6=0的低審計質量樣本組,IC的系數顯著為負,說明在低審計質量樣本公司中,良好的內部控制質量能夠顯著降低債務成本。總的來看,不論外部審計質量高低,高質量內部控制都能降低債務成本,只是當外部審計質量較低時,債權人會更依賴于內部控制對其利益的保護作用,而當外部審計質量高時,對內部控制保護作用的依賴有所降低,由此假設2得到驗證。
(二)穩健性檢驗
本文還采取了以下方式進行穩健性檢驗,假設1和假設2結論仍未發生改變。
1.將被解釋變量替換成(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應付債券)t-(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應付債券)t-1,即兩年的債務增量取自然對數來進行考察,檢驗結果顯示內部控制質量越高,債務增量越大,高質量內部控制能夠降低債務成本。
2.考慮到國內學者對高審計質量指標的選取有多種,如四大、六大、或十大,本文還采用了當年度的前作為高審計質量指標,假設2仍然成立。
五、研究結論與建議
本文基于2012年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的相關數據,研究發現內部控制質量的提高能夠降低債務成本,這意味著債權人在對中小板上市公司做出信貸決策時,能夠感知到內部控制傳遞的信號,對擁有高質量內部控制的債務人會提供更多的債務資本和更低的債務資本成本。因此,我國中小板上市公司應積極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更要主動地披露內部控制信息和提供內部控制鑒證報告,以獲得更為寬松的債務契約條件,降低債務成本。
本文研究還發現,在高審計質量樣本中,高質量內部控制降低債務成本的作用不明顯;在低審計質量樣本中,高質量內部控制降低債務成本的作用顯著。這說明當中小板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審計質量較低時,提高內部控制質量從而降低債務成本的作用將更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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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釗利肯定了陜西現代服務職業教育集團一年來的工作,并認為陜西現代服務職教集團具有廣闊的前景,希望大家按照工作規劃,進一步密切校企合作辦學,努力提高人才培養質量。陜西銀行學校作為陜西省集團化辦學試點項目承辦單位,要明晰集團化辦學目標,進一步推進集團化辦學各項工作,推動陜西省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不斷發展。
陜西現代服務職教集團理事長、陜西銀行學校校長鄧韜作了題為“不斷推進集團化辦學工作,努力構建現代職教體系”的2012年集團工作報告。陜西現代服務職業教育副理事長、陜西省城市經濟學校校長張海花宣讀了2013年集團工作要點,提出了完成探索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新模式和推動校企合作深度對接,建立校企一體化辦學新機制的總體目標。
那么,被認為是高質量會計準則的IAS是否提高了在金融業中處于主導地位的商業銀行的會計信息質量了呢?根據Barth等(2006)和肖澤忠(2008)的文獻梳理,會計準則對會計信息質量的影響可通過收益的價值相關性、對盈余管理行為的抑制以及及時確認損失等反映。Edmondo(2009)、Stergios(2011)、Gunther(2011)和Mariarosaria(2011)等通過歐洲銀行的考察得出股價與收益價值相關性增強、銀行盈余管理行為得到抑制結論,但JesusSaurinaSalas(2006)卻發現IFRS的債務損失準備條例并沒減少西班牙銀行的收益變動性,Gunther(2011)認為信息的及時性沒有得到提高。國內如梅孫華(2009)、HuSiyang(2011)、郭斌等(2012)通過商業銀行證據表明CAS執行后銀行的會計信息質量得到提升。的確,公允價值計量和貸款損失準備對商業銀行會計信息質量產生重大影響。但由于研究對象資料獲取困難、研究窗口較窄,國內有關CAS在銀行業執行效果的考察略顯不足,且主要圍繞公允價值計量展開,涉及貸款損失準備的研究則更多地關注于會計準則與金融資本監管沖突和協調的理論分析,缺乏經驗證據。可對于大多數商業銀行來說,采用攤余成本而非公允價值計量的貸款依然是其傳統且最主要的金融資產。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業已公布的2013年銀行信貸收支統計數據,貸款在銀行資金運用中仍處于絕對優勢。可見,有關貸款損失處理將對銀行的報告盈利及對市場釋放的信號產生重大影響。因此,本文試圖從貸款損失準備入手,考察當前“已發生損失模型”是否抑制銀行盈余管理行為,從而反映會計信息質量情況,為CAS在銀行業的考察提供證據。貸款損失準備被視為是銀行進行盈余管理的工具之一,國外學者如Anandarajan(2007)、Stergios(2011)已證實,當預期盈余水平較高時,銀行會通過對貸款損失準備的管理來降低報告盈余的波動性。林川等(2012)通過前景理論解釋了我國商業銀行存在通過呆賬費用進行明顯盈余管理現象。據此提出假設:H1:銀行貸款損失準備與盈余水平正相關。
CAS執行后,我國銀行對貸款損失準備的提取方式由原有依據監管當局規定的按照貸款分類和固定比例計提轉換為根據信貸資產減值跡象的“已發生損失模型”來確認,劉玉廷(2010)認為,新準則能如實反映信貸資產減值情況,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銀行業高估資產、虛增利潤、信息難以真實公允等問題,具有更高質量。潘秀麗(2012)指出,貸款損失準備的計提直接影響銀行的財務業績,但因其具有較大主觀性,會影響銀行的盈余管理行為。許友傳等(2010)發現,新的貸款減值計提方法會降低報告盈余波動性,抑制銀行盈余管理行為。據此提出假設:H2:執行CAS后,銀行減少通過貸款損失準備進行盈余管理的行為。Mishkin(2006)指出,如果金融機構能夠控制或者直接影響國家的經濟建設命脈,其運營失敗或倒閉會在金融系統里引發危機。為避免這種系統性風險,政府會試圖在這些銀行瀕臨破產前就采取措施,而不是任其倒閉。這種銀行業“大而不倒”會引發道德風險問題,即鼓勵了銀行進行投機和冒險。因此,以金融穩定為目標的金融監管部門尤其關注商業銀行可能出現無力償還到期債務、失去清償能力以及喪失持續經營能力的破產風險,對銀行業資本充足率和貸款損失準備都提出嚴格要求。而商業銀行則有動機通過盈余管理來規避金融管制。高質量準則能夠抑制這種利潤平滑行為,類似于Gunther(2011)研究,提出假設:H3:CAS執行抑制了無清償能力風險較大商業銀行通過貸款損失準備進行盈余管理。此外,葉青等(2012)做了一個有意思的探討,考察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首登富豪榜所帶來的政治成本對會計信息質量影響。研究發現,為避免政治成本,上榜公司會計信息質量顯著下降。可見,備受公眾關注的公司承擔著較高的信息披露成本,因此具有更強的動機來進行盈余管理以減少波動性,達到規避公眾關注目的。而采用高質量準則的目的就在于抑制這種行為。根據CAS對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的描述,本文將備受公眾關注的銀行界定為上市銀行,并提出假設:H4:CAS執行抑制了備受公眾關注的銀行(上市銀行)通過貸款損失準備進行盈余管理。
二、研究設計
(一)樣本選擇本文選擇截至2012年底我國16家上市銀行以及國家開發、廣發、恒豐、浙商、渤海、上海、江蘇、徽商、杭州和天津等共26家商業銀行作為研究對象。選擇的2005年—2012年銀行數據來自國泰安研究數據庫以及對財務報表的手工收集,剔除信息披露不全樣本。
(二)研究方法銀行業考察的特殊性在于其面臨的雙重管制,即根據會計準則提供財務報表信息以及滿足金融監管部門的最低資本充足率要求。前者主要向股東和債權人提供決策有用信息,后者防范銀行業違約風險。正如Scott(1997)指出的,大部分企業都會試圖通過降低凈利潤波動性和違約風險來實現利潤平滑。貸款是銀行的主要資產,貸款損失直接影響銀行凈利潤。CAS對貸款損失準備更為客觀的要求被認為可以抑制銀行盈余管理行為。因此,銀行盈余管理行為在高質量準則執行前后的變化可以反映會計信息質量情況,從而間接體現準則質量。此外,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要求也使得銀行需要在獲利和避險之間進行權衡,這也會對盈余管理產生影響。類似于Ster-gios等(2011)對歐洲市場檢驗,本文建立以下模型。RLLPt是t期貸款減值損失與貸款余額之比;REBTLt是t期未扣除所得稅和貸款減值損失前的利潤與資產總額之比;CASt是t期執行準則的類型,執行IAS或與IAS趨同準則取1,否則取0;Rt是銀行無清償能力風險指標,風險大銀行取1,否則取0;Listt代表樣本在t期是否是上市銀行,是取1,否則取0;RCAPt是t期資本充足率與法定資本充足率之比;RNPLt是t期不良貸款率;LnAt是t期銀行總資產的自然對數。如果銀行試圖通過貸款損失來進行利潤平滑,則RLLP與REBTL顯著正相關,交叉項反映CAS的執行對銀行通過貸款損失進行盈余管理的影響。RCAP、RNPL反映銀行資本率監管指標和不良貸款率對貸款減值計提影響。Stergios等(2011)認為銀行可通過多元化投資以形成高回報低風險的資產管理,因此認為衡量銀行資產規模的LnA應與RLLP負相關。由于銀行盈余波動會對其無清償能力風險產生影響,故選取Liang等(1991)提出的銀行無清償風險指標IR2,該指標越大代表風險越高。對各銀行IR平均數進行排序,將大于均值的銀行視為“無清償能力風險較大銀行”,R參數賦值為“1”,否則為“0”。預期高質量準則可以抑制盈余管理行為,風險較大銀行應表現明顯。此外,預期上市銀行具有較強的盈余管理動機,新準則可以抑制這種行為。
三、檢驗分析
(一)描述性分析表1樣本銀行基本指標描述性分析根據表1,新準則執行后銀行業擴展極為迅速,尤其體現在總資產擴張和貸款發放增速上。銀行總資產擴大一倍多,貸款總額增長94.05%,相應提取的貸款減值損失也隨之增加,增速達88.07%。同時,為滿足金融監管、加強信用風險管理要求,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和不良貸款的控制也得以增強,資本充足率增長19.38%,不良貸款率下降62.74%。值得說明的是,表1中“準則執行前”和“準則執行后”是根據各銀行實際執行CAS或IAS的時間來劃分。此外,根據研究設計,對樣本銀行按無清償能力風險大小(IR指標計算結果)進行了分類,見表2。
(二)相關性分析對樣本銀行2005-2012年數據進行Pearson和Spearman參數相關性檢驗,見表3和表4。貸款減值損失與銀行利潤顯著正相關,與預期相符。貸款減值損失與資產總額顯著正相關,雖然這與Stergios等(2011)預期有所不同,但貸款余額與資產總額顯著正相關則表明我國商業銀行的資產還未形成多元化模式、貸款還是銀行的主要獲益資產。此外,貸款減值損失與不良貸款率顯著正相關,不良貸款率與資本充足率顯著負相關,均符合預期。
(三)回歸分析通過VIF判斷模型主要參數,得出多重共線性影響不大結論。故對參數進行模型檢驗,見表5。綜上檢驗,RLLP與REBTL顯著正相關(除G外所有模型),說明貸款損失準備是商業銀行進行盈余管理的工具,H1成立。RLLP與CAS×REBTL顯著負相關(模型B、F),且系數較REBTL系數小,說明當前準則確認信貸資產減值規定抑制了商業銀行進行利潤平滑的行為,H2成立。RLLP與R×REBTL顯著正相關(模型C),說明無清償能力風險較大銀行會通過貸款減值活動來進行利潤平滑,而REBTL×R×CAS系數變小則意味著CAS執行抑制此類銀行的盈余管理行為(模型D、G),H3成立。對于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上市銀行的檢驗也得到了一致結論(模型E、F、G),H4成立。此外,RLLP與RNPL顯著正相關(所有模型),與之前相關性檢驗結論一致,說明不良貸款率高的銀行提取的貸款減值損失準備也較多。在樣本整理過程中,本文發現相關數據在金融危機時期存在一定波動性。因此,為證實結論的穩健性,同時出于影響滯后性考慮,剔除2009年數據進行重新檢驗。模型的綜合結論與上述相符,但單個模型的檢驗結果同樣未能完全實現預期。
一、引言與文獻綜述
1720年的南海泡沫導致的英國商法革命;2001年安然事件暴露的美國公司治理模式的重大缺陷;2008年金融危機中金融巨頭倒閉引發金融監管的思考。這些都使得理論界和業界意識到: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以及由此產生的委托關系,是公司治理問題產生的根源。注冊會計師審計也產生于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目標是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發表審計意見,保護投資人的利益,幫助其作出合理的決策,這與公司治理的目標是一致的,注冊會計師審計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注冊會計師審計與公司治理研究一直都是國內外研究的熱點。在國外,Jensen和Meckling(1976)認為由于委托人和人追求的目標不一致,人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往往會損害委托人的利益,因此委托人與人之間存在較大的成本。這種成本的產生主要是因為委托人與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審計通過鑒證可以降低委托人與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因此外部審計構成公司治理機制的一部分(DeAngelo,1981)。在國內,韓東京(2008)的研究成果表明:上市公司是愿意聘請高質量的審計師作為一種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的,但整個審計市場質量還不高,還不能充分發揮其應有的監督作用。而針對公司治理對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影響,余宇瑩(2007)基于系統論的視角,研究公司治理系統對審計質量的影響,發現公司治理系統越好,公司盈余管理的空間越小,審計質量越高。
上述研究成果是從審計與公司治理關系的角度進行分析,這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是兩者是相互作用、相輔相成的關系,一個角度分析不能體現其相互作用的機理;二是隨著公司規模的擴大,大型商業銀行及集團公司的出現,審計對公司治理在作用機理上出現了新的變化。基于以上兩點,本文利用博弈論的觀點分析公司治理完善程度與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之間的關系:公司治理會促進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的提高,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的提高也會促使公司治理日趨完善;公司治理程度低,公司沒有動力聘請高質量審計;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低,不利于激勵公司完善治理。文章最后以商業銀行為例,分析當公司具有眾多的分支機構時,如何利用注冊會計師審計完善公司治理。
二、注冊會計師審計與公司治理
(一)注冊會計師審計對公司治理的影響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將風險評估、風險應對與審計程序聯系起來,注冊會計師審計對商業銀行治理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了解商業銀行的性質以及內部控制成為風險評估的重要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也將公司治理環境作為風險應對的考慮因素。這不僅是公司完善治理的內在動力,同時公司治理層同注冊會計師進行溝通,對相關內部控制環節進行再設計,以完善內部控制。二是注冊會計師在實施控制測試與實質性測試時,會將交易的內部控制目標與關鍵內部控制聯系起來,這將有助于公司相關交易所涉及人員在業務流程中履行好自己的職責。比如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的會計基礎工作薄弱,賬戶設置不合理,入賬時間不合理,未按規定更正入賬錯誤等,注冊會計師審計可以起到監督的作用,使公司治理趨于完善。
(二)公司治理對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的影響
公司治理對審計質量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不完善的公司治理會導致審計委托關系的異化,從而損害了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部分上市商業銀行存在國有股“一股獨大”、內部人控制等公司治理結構的缺陷;而非上市的商業銀行治理結構不完善,在審計委托關系上就表現為企業的經營者成為實際意義上的審計委托人,這樣的公司治理模式下產生的審計委托關系將會降低審計質量。另一方面,公司治理結構通過影響公司的會計信息質量來影響審計質量。公司治理是會計信息的第一層過濾器,完善的公司治理能有效地防止虛假會計信息的產生,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但是由于可能存在公司組織結構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監事會失效的情況,企業的經營者就可能進行盈余管理和財務舞弊以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從而使會計信息質量低下。而對其進行審計的注冊會計師由于信息不對稱和自身能力的有限性及審計要求的“合理保證”,不可能發現公司所有失真的會計信息,而作為審計需求者的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只關注審計報告的結果,二者之間的“期望差距”使得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滿足這些審計需求者的程度不高,即審計質量不高。
(三)注冊會計師與公司治理相互作用關系
公司治理與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相互作用是公司經營者與注冊會計師博弈的過程,其收益矩陣如表1、表2所示。M代表公司經營者;A代表注冊會計師。
1.不存在審計合謀,相應的審計法律責任履行機制健全
由于審計法律責任履行機制健全,因此當公司治理不完善,注冊會計師質量低時,注冊會計師將承擔法律責任和法律訴訟的風險。則該博弈唯一的納什均衡是(公司治理完善,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高)。
2.存在審計合謀,相應的審計法律責任履行機制不健全
由于審計法律責任履行機制不健全,因此公司治理不完善時,注冊會計師將綜合考慮或有收費、可能失去審計客戶以及承擔法律責任、法律訴訟的風險,選擇低質量的審計,出具不實的審計意見。則該博弈存在兩個納什均衡,分別是(公司治理完善,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高)、(公司治理不完善,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低)。
商業銀行治理越不完善,越會對注冊會計師施加更大的壓力,從而使注冊會計師可能屈從于客戶的壓力而出具標準無保留的審計意見,從而影響審計師的獨立性和審計質量的提高,出現“公司治理不完善,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低”的“惡性循環”狀態。如果商業銀行將審計視為公司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彌補內部審計存在的不足,那么注冊會計師審計將有助于公司完善治理,出現“公司治理完善,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高”的“雙贏”狀態。
注冊會計師也不是完全被動的接受:在公司治理不完善時,注冊會計師可以選擇不與公司進行審計合謀,嚴格按照審計準則展開審計工作,促使公司必須完善公司治理;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不高也會給管理層舞弊、粉飾財務報表提供機會,注冊會計師審計沒能起到很好監督的作用,這將不利于公司完善公司治理。
三、商業銀行治理與注冊會計師審計
注冊會計師審計在商業銀行治理中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從監督分支機構和營業網點的規范化治理和保證財務數據真實、可靠性方面考慮,商業銀行需要重視內部控制以及管理信息系統。但是由于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受內部審計模式、內部控制受經營者觀念的影響,效力有一定的局限,必須引入獨立的第三方注冊會計師對這些分支機構財務報表開展審計工作。注冊會計師將分支機構存在的問題與治理層進行溝通,治理層提出相應的改進對策,商業銀行綜合利用內部控制與注冊會計師審計達到完善公司治理的目的。
商業銀行審計與一般公司審計有所不同,它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商業銀行審計本身就具有較大風險。由于商業銀行機構龐大、分支行眾多,注冊會計師不能對其進行全面審計,只能選擇部分分支機構進行抽查,又由于審計抽樣的局限性以及注冊會計師職業判斷及定性的審計評價,使得商業銀行審計具有特殊性。二是商業銀行業務復雜,由于不斷擴展和創新,每個業務都包括大量的信息資料,給審計工作帶來新的挑戰,審計人員很難全面掌握商業銀行內部經營管理情況,而且商業銀行不斷推出新業務,現有審計人員專業素質、知識結構不能完全適應審計發展的需要,審計技術方法滯后于金融業信息化的步伐。
四、結束語
商業銀行審計對于商業銀行治理的重要性和商業銀行審計又存在上述的問題,這兩者的矛盾如何解決,商業銀行如何更好地利用注冊會計師審計,注冊會計師審計如何提高審計質量,達到商業銀行治理與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雙贏”的結果?
針對以上問題,為了提高審計質量,更好地發揮注冊會計師的監督作用,完善商業銀行治理,筆者認為應該逐步改善證券市場的法律環境,引導審計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促使會計師事務所增強獨立性和執業能力,提高審計質量,建立聲譽和品牌,逐漸發揮出較強的外部監督能力,減少公司中的問題,改變實際的審計委托模式,提高治理效用。
第一,明確界定商業銀行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的職責和權限,改變實際的審計委托模式。公司治理的形成和有效運轉取決于組織的職責、權限。從縱向上看,必須明確股東與董事會的委托受托經營關系,劃定出資權與經營權的界限,必須明確董事會與管理層的委托受托管理關系,劃定決策權與執行權的界限;從橫向上看,必須明確監事會的監督權力和責任,監督的責任必須與細化的監督權力相互對應。在合理的公司組織架構基礎上,改變實際由經營者委托的審計模式,有效避免審計合謀,使得注冊會計師審計真正起到監督的作用。
第二,建立審計聲譽市場,完善審計激勵約束機制。一是審計聲譽的建立是由審計服務品質、足夠的綜合能力、較高的品牌專用性等因素互動而成的,而治理完善的商業銀行傾向于接受高質量的審計,因此審計市場應該主要從培養高質量審計服務的自愿需求、建立審計服務質量的識別和控制系統、以及完善促進審計市場合理競爭的相關制度安排等方面進行改進。二是必須強化審計責任的激勵約束機制,通過提高審計服務的收費,激勵注冊會計師付出與之收益對等的工作;同時加大審計失敗所應承擔的責任,使提供低質量審計服務,出具虛假審計報告成為高風險行為,從而引導注冊會計師行業形成自覺提供高質量審計服務的良性循環格局。
【參考文獻】
一、引與文獻綜述
1720年的南海泡沫導致的英國商法革命;2001年安然事件暴露的美國公司治理模式的重大缺陷;2008年金融危機中金融巨頭倒閉引發金融監管的思考。這些都使得理論界和業界意識到: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以及由此產生的委托關系,是公司治理問題產生的根源。注冊會計師審計也產生于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目標是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發表審計意見,保護投資人的利益,幫助其作出合理的決策,這與公司治理的目標是一致的,注冊會計師審計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注冊會計師審計與公司治理研究一直都是國內外研究的熱點。在國外,jensen和meckling( 1976)認為由于委托人和人追求的目標不一致,人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往往會損害委托人的利益.因此委托人與人之間存在較大的成本。這種成本的產生主要是因為委托人與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審計通過鑒證可以降低委托人與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因此外部審計構成公司治理機制的一部分( deangelo,1981 )。在國內,韓東京(2008)的研究成果表明:上市公司是愿意聘請高質量的審計師作為一種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的,但整個審計市場質量還不高,還不能充分發揮其應有的監督作用。而針對公司治理對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影響,余宇瑩基于系統論的視角,研究公司治理系統對審計質量的影響,發現公司治理系統越好,公司盈余管理的空間越小,審計質量越高。
上述研究成果是從審計與公司治理關系的角度進行分析,這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是兩者是相互作用、相輔相成的關系,一個角度分析不能體現其相互作用的機理;二是隨著公司規模的擴大,大型商業銀行及集團公司的出現,審計對公司治理在作用機理上出現了新的變化。基于以上兩點,本文利用博弈論的觀點分析公司治理完善程度與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之間的關系:公司治理會促進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的提高,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的提高也會促使公司治理日趨完善;公司治理程度低,公司沒有動力聘請高質量審計;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低,不利于激勵公司完善治理。文章最后以商業銀行為例,分析當公司具有眾多的分支機構時,如何利用注冊會計師審計完善公司治理。
二、注冊會計師審計與公司治理
(一)注冊會計師審計對公司治理的影響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將風險評估、風險應對與審計程序聯系起來,注冊會計師審計對商業銀行治理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了解商業銀行的性質以及內部控制成為風險評估的重要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也將公司治理環境作為風險應對的考慮因素。這不僅是公司完善治理的內在動力,同時公司治理層同注冊會計師進行溝通,對相關內部控制環節進行再設計,以完善內部控制。二是注冊會計師在實施控制測試與實質性測試時,會將交易的內部控制目標與關鍵內部控制聯系起來,這將有助于公司相關交易所涉及人員在業務流程中履行好自己的職責。比如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的會計基礎工作薄弱,賬戶設置不合理,入賬時間不合理,未按規定更正入賬錯誤等,注冊會計師審計可以起到監督的作用,使公司治理趨于完善。
(二)公司治理對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的影響
公司治理對審計質量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不完善的公司治理會導致審計委托關系的異化,從而損害了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部分上市商業銀行存在國有股“一股獨大”、內部人控制等公司治理結構的缺陷;而非上市的商業銀行治理結構不完善,在審計委托關系上就表現為企業的經營者成為實際意義上的審計委托人,這樣的公司治理模式下產生的審計委托關系將會降低審計質量。另一方面,公司治理結構通過影響公司的會計信息質量來影響審計質量。公司治理是會計信息的第一層過濾器,完善的公司治理能有效地防止虛假會計信息的產生,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但是由于可能存在公司組織結構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監事會失效的情況,企業的經營者就可能進行盈余管理和財務舞弊以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從而使會計信息質量低下。而對其進行審計的注冊會計師由于信息不對稱和自身能力的有限性及審計要求的“合理保證”,不可能發現公司所有失真的會計信息,而作為審計需求者的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只關注審計報告的結果,二者之間的“期望差距”使得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滿足這些審計需求者的程度不高,即審計質量不高。
(三)注冊會計師與公司治理相互作用關系
公司治理與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相互作用是公司經營者與注冊會計師博弈的過程,其收益矩陣如表1、表2所示。m代表公司經營者;a代表注冊會計師。
1.不存在審計合謀,相應的審計法律責任履行機制健全
由于審計法律責任履行機制健全,因此當公司治理不完善,注冊會計師質量低時,注冊會計師將承擔法律責任和法律訴訟的風險。則該博弈唯一的納什均衡是(公司治理完善,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高)。
2.存在審計合謀,相應的審計法律責任履行機制不健全
由于審計法律責任履行機制不健全,因此公司治理不完善時,注冊會計師將綜合考慮或有收費、可能失去審計客戶以及承擔法律責任、法律訴訟的風險,選擇低質量的審計,出具不實的審計意見。則該博弈存在兩個納什均衡,分別是(公司治理完善,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高)、(公司治理不完善,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低)。
商業銀行治理越不完善,越會對注冊會計師施加更大的壓力,從而使注冊會計師可能屈從于客戶的壓力而出具標準無保留的審計意見,從而影響審計師的獨立性和審計質量的提高,出現“公司治理不完善,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低”的“惡性循環”狀態。如果商業銀行將審計視為公司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彌補內部審計存在的不足,那么注冊會計師審計將有助于公司完善治理,出現“公司治理完善,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高”的“雙贏”狀態。
注冊會計師也不是完全被動的接受:在公司治理不完善時,注冊會計師可以選擇不與公司進行審計合謀,嚴格按照審計準則展開審計工作,促使公司必須完善公司治理;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不高也會給管理層舞弊、粉飾財務報表提供機會,注冊會計師審計沒能起到很好監督的作用,這將不利于公司完善公司治理。
三、商業銀行治理與注冊會計師審計
注冊會計師審計在商業銀行治理中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從監督分支機構和營業網點的規范化治理和保證財務數據真實、可靠性方面考慮,商業銀行需要重視內部控制以及管理信息系統。但是由于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受內部審計模式、內部控制受經營者觀念的影響,效力有一定的局限,必須引入獨立的第三方注冊會計師對這些分支機構財務報表開展審計工作。注冊會計師將分支機構存在的問題與治理層進行溝通,治理層提出相應的改進對策,商業銀行綜合利用內部控制與注冊會計師審計達到完善公司治理的目的。
商業銀行審計與一般公司審計有所不同,它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商業銀行審計本身就具有較大風險。由于商業銀行機構龐大、分支行眾多,注冊會計師不能對其進行全面審計,只能選擇部分分支機構進行抽查,又由于審計抽樣的局限性以及注冊會計師職業判斷及定性的審計評價,使得商業銀行審計具有特殊性。二是商業銀行業務復雜,由于不斷擴展和創新,每個業務都包括大量的信息資料,給審計工作帶來新的挑戰,審計人員很難全面掌握商業銀行內部經營管理情況,而且商業銀行不斷推出新業務,現有審計人員專業素質、知識結構不能完全適應審計發展的需要,審計技術方法滯后于金融業信息化的步伐。
四、結束語
商業銀行審計對于商業銀行治理的重要性和商業銀行審計又存在上述的問題,這兩者的矛盾如何解決,商業銀行如何更好地利用注冊會計師審計,注冊會計師審計如何提高審計質量,達到商業銀行治理與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雙贏”的結果?
呼叫中心(Call Center)是以CTI技術為基礎的一種綜合性的信息服務系統,具體來說就是在撥打了一個電話號碼以后,語言系統會自動進行應答,或者通過人工坐席代表就可以將計算機數據庫中存儲的各種信息獲取出來,并且通過自主操作的方式來享受到相應服務的系統。呼叫中心又被稱為客戶服務中心,字面意義上來說呼叫中心是一種服務層,幫助企業用來對外進行服務,但實際上它不僅服務于企業的外部用戶,還有效地協調了企業的內部管理、服務等工作。如今呼叫中心已經成為了CTI行業中一個重要的部分,由人工坐席代表和自動語言設備、網絡設備等共同組成,通過對網絡通信的利用來實現網絡資源共享,并且給客戶提供優質的交互式服務。
呼叫中心于20世紀30年代首次出現,發展到了20世紀90年代,以呼叫中心為典型的CTI應用就已經廣泛出現在了金融、保險、民航等多個領域內了,在發展過程中逐漸成為了一個全面的電子商務系統,為用戶提供有效而高質量的各種服務,從而最大化的控制成本并且獲取最多的利潤。
2 呼叫中心的功能
呼叫中心將管理客戶關系這項工作與電話服務功能有效的結合在了一起,并且推動了企業實際業務的發展,豐富了企業服務內容的同時使其具有更好的彈性,與目前個性化客戶服務的發展趨勢相一致。
呼叫中心的具體功能如下。
2.1 全天候的服務
目前呼叫中心提供的服務基本可以保證每周7天、每天24小時,這種不間斷的服務擺脫了時間和空間的制約,客戶更加滿意的同時改善了服務質量。
2.2 多途徑訪問
呼叫中心提供多種通信方式,客戶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在文字、電子郵件、手機、傳真等通信方式中進行自由選擇。
2.3 智能化選擇客戶代表
呼叫中心可以實現對客戶信息進行了解,并以此為依據安排不同的業務代表來與不同的客戶進行交流,使交流溝通過程更加有效,并且逐漸向客戶為中心的服務管理模式進行轉變。
2.4 內外相結合的方式
呼叫中心對外是為客戶提供各種服務,對內則是幫助協調企業的管理以及服務等,收集客戶的各種信息以及數據并且將其存儲在數據倉庫中,通過分析和挖掘這些數據提煉出有效的信息,供領導層作為決策制定的參考資料。
2.5 技術與管理并重
呼叫中心使用的科學技術要足夠現代化,不僅要與各種先進的IT技術和服務理念保持同步,還要將其融合進來,幫助自身的服務品種進行改進、完善以及創新,提供更高質量的服務,同時管理系統的效率也需要不斷強化,這樣才能對呼叫中心的運作狀況有及時而詳細的了解,掌握業務代表的工作情況,保證客戶服務的質量。
2.6 經濟和社會效益雙贏
呼叫中心與所謂“支出中心”是不一樣的,它的建立一方面是為了給客戶提供更好的服務,取得更大的社會效益;另一方面是它的建立也是為了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成為一種所謂“收入中心”。
3 在我國金融領域中應用呼叫中心的現實意義
在我國加入了WTO之后,金融電子化建設得到了快速的發展,但與此同時行業內的競爭也更加激烈,能否在白熱化的競爭中站穩腳跟的關鍵,就在于與客戶之間的溝通是否良好,能否借助科技進步真正做到從客戶的角度出發提供個性化的專業服務。外資銀行的資金實力雄厚,同時具有豐富而科學的管理經驗、服務水平質量高并且有先進的技術手段作為支持,與國內的金融行業勢必會產生激烈的競爭。所以國內的商業銀行應該認識到這一點,做到未雨綢繆,通過一系列措施來縮小與國外銀行在經營管理方面的差距,同時擴大經營服務的范圍,在單一的金融產品經營基礎上增加綜合性的服務實現收益的轉變。
呼叫中心的作用是將電話服務功能、銀行的各種業務以及管理客戶關系這三個方面有機地融合在了一起,在擴大銀行服務內容、使服務方式更靈活的同時,與客戶服務個性化的趨勢相符合。而客戶群中更看重個性化服務,一般來說恰好是新經濟中比較富裕的一類,是客戶中最有潛力為銀行提高利潤的,對于銀行來說吸引和穩定這一類客戶可謂是意義重大。
通過呼叫中心可以將更高質量和水平的金融服務提供給客戶,例如提供個人理財顧問、提供服務案例演示、對客戶群進行維護、強化管理客戶關系、通過呼叫中心集成方案來管理交易等。美國銀行業在經營管理方面就非常重視管理客戶信息,這也是他們的一個特點,在他們眼中客戶資料是一項價值非常的財產。銀行和客戶之間正是由于信息溝通才能更加了解,客戶也會在銀行投資更多,“二八法則”這項國際通用的法則就說明了20%的黃金客戶為銀行帶來了80%的利潤,而培植這20%的黃金客戶并且鞏固與他們的關系的關鍵所在就是個性化和多層次服務的提供。
同時呼叫中心的建立還可以進一步對銀行內部管理進行強化,使銀行具有更高的綜合競爭力。如今IT技術的不斷發展使得呼叫中心具備了更多的功能,從以往單純的呼叫業務,例如“114”“119”等發展成為了互聯網、電話等“呼叫+信息中心”這種服務方式,服務內容也不再單純地局限于前臺服務,逐漸向后臺管理服務延伸,通過數據挖掘、數據倉儲以及人工技能技術等將前臺的大量數據轉移到后臺進行存儲,并對信息進行歸納和整理提供給領導層幫助決策。國內的銀行在對呼叫中心進行研究開發和應用的早期,所提供的服務局限于前臺服務,只能提供優先的服務品種,例如查詢賬戶、查詢交易余額以及對賬單的打印等,都是比較簡單的功能。目前商業銀行都已經對其呼叫中心的系統進行了整合,例如中國工商銀行的95588、中國銀行的95566等,都在將服務從前臺向后臺進行過渡,各種銀行都在進行對外服務的平臺以及對數據進行統一處理的中心的建立,銀行內部的工作效率因此提高了不少,同時通過對資源的合理配置、信息的共享可以制定出更為科學合理的營銷策略,為自身找到準確的市場定位,從而有效地控制了經營成本并且提高了綜合競爭力和經濟效益。
二是去庫存:要堅持分類調控,因城因地施策,重點解決三四線城市房地產庫存過多問題。要把去庫存和促進人口城鎮化結合起來,提高三四線城市和特大城市間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提高三四線城市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水平,增強對農業轉移人口的吸引力;特大城市要加快疏解部分城市功能,帶動周邊中小城市發展。
三是振興實體經濟:要堅持以提高質量和核心競爭力為中心,堅持創新驅動發展,擴大高質量產品和服務供給。要樹立質量第一的強烈意識,開展質量提升行動,提高質量標準,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引導企業形成自己獨有的比較優勢,發揚“工匠精神”,加強品牌建設,培育更多“百年老店”,增強產品競爭力。
四是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綜合運用金融、土地、財稅、投資、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情、適應市場規律的基礎性制度和長效機制,既抑制房地產泡沫,又防止出現大起大落。要在宏觀上管住貨幣,微觀信貸政策要支持合理自住購房,嚴格限制信貸流向投資投機性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