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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資產證券化;會計要素定義;會計確認
一、資產證券化的概述
(一)資產證券化的定義
1977年,美國投資銀行家萊維思.瑞尼爾,在一次同《華爾街》雜志的記者討論抵押貸款轉手證券時,首次使用了“資產證券化”這個詞,以后資產證券化就在金融界開始流行起來了。
美國證券和交易委員會下的定義是:“資產證券是指主要由現金流支持的,這個現金流是由一組應收帳款或其他金融資產構成的資產池提供的,并通過條款確保資產在一個限定時問內轉換成現金以及擁有必要的權力,這種證券也可以是由那些能夠通過服務條款或者具有合適的分配程序給證券持有人提供收入的資產支持的證券。”
目前國內學者使用較廣泛的定義是:“資產證券化(as—set securitization),是指把缺乏流動性的,但能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的現金流量的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對資產中風險及收益要素進行分離和重組,進而轉換成在金融市場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證券的過程?!?/p>
(二)資產證券化的理論基礎
通過資產證券化過程使不流動資產能夠得以流動,主要依賴于三個機制:資產組合機制、破產隔離機制、信用增級機制。
1.資產組舍機制
資產證券化的核心問題是“對各種待資產化的資產(債權)中的風險和收益進行分解和重組,使其定價和重新配置更為有效,從而使參與各方均受益”。資產證券化的這個功能首先是通過資產組合機制實現的。對某項資產來說,其風險和收益往往難以把握,如提前償付或到期不還。而對于一組資產,情況就不同了,根據現代證券投資組合理論,整個資產組合中的風險收益變化會里現一定的規律性。因此,通過整個組合的現金流量的平均數做出可信的估計,可以有效地規避組合中資產的提前償付風險、信用風險等。
2.破產隔離機制
在構造資產證券化的交易結構時,證券化結構應能保證發起人的破產不會對特設機構的正常運營產生影響,碩士論文從而不會影響對資產擔保證券持有人的按時償付,這就是資產證券化的破產隔離機制。這一機制發揮作用的前提是證券化資產從發起人到特設機構的轉移必須是真實銷售。資產轉移可以被視為真實銷售和擔保融資。如果資產在發起人和特設機構之間的轉移被認定為豐日保融資,則發起人必須以自己的全部資產為償付擔保。當出售者遇到破產或清算時,已轉讓的資產就有遭受牽連的風險,影響本息的償付,投資者的利益就受到了發起人的破產風險的影響。但如果資產的轉移被認定為“真實銷售”,則發起人就能實現資產的表外處理。當發起人破產時,該資產不作為破產財產,從而使資產擔保證券的投資者利益不受發起人破產的影響。
資產證券化過程中,破產隔離機制進一步降低了投資者的風險被限定在證券化的資產中,而不受發起人破產的影響。
3,信用增級機制
信用增級機制是資產證券化交易得以成功的重要保證。信用增級是用于確保發行人按時支付投資利息的各種有效手段和金融工具的總稱,信用增級就是使投資者不能獲得償付的可能性最小。
二。資產證券化有關會計要素定義
在進行會計確認之前必須保證某項經濟事項符合相關會計要素定義。資產證券化的操作對象是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舉例說明:甲出售一組應收賬款給spv,甲保留對資產服務的權利,spv要求附帶對應收賬款不能收回的擔保限額,即甲以這組應收賬款為基礎資產簽訂擔保合約,則甲在應收賬款表外化的同時,其資產負債表上會出現一筆服務資產和按合約確定的擔保負債,郎甲的資產負債表上產生了新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spv的資產負債表上相應產生有擔保合約確認的新金融資產。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頒發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中對金融工具、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給出了明確的定義:
1.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指形成一個企業的金融資產并形成其他單位的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的合同。
2.金融資產。金融資產,指下列資產:(1)現金;(2)持有的其他單位的的權益工具(3)從其他單位收取現金或其它金融資產的合同權利;醫學論文(4)在潛在有利的條件下,與其他單位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權利;(5)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權利,企業根據該合同將收到非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6)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權利,但企業以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換取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權利除外。權益工具,指能證明擁有某個企業在扣除所有負債后的資產中的剩余權益的合同。
3.金融負債。金融負債,指下列負債:(1)向其他單位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義務;(2)在潛在不利的條件下,與其他單位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義務;(3)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義務,企業根據該合同將交付非吲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4)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義務,但企業以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換取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義務除外。其中,企業自身權益工具不包括本身就是在將來收取或支付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的合同。
隨著金融創新的衍生工具的日益繁榮,傳統的資產概念變得越來越模糊,運用這一寬泛的概念不能做到真實公允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因此新會計準則將金融衍生工具表外業務表內化,改變了我國長期以來衍生金融工具僅在表外披露的做法。
三.資產證券化相關會計確認問題
從會計要素的確認方面看:所謂確認是“指在效益大于成本及重要性原則的前提下,將某一項目作為資產、負債、收入、費用等正式列入某一具體的財務報表的過程”。對證券化的資產的終止確認問題是資產證券化會計的核心問題,即資產證券化是“真實銷售”,還是有擔保的融資。這決定了證券化的資產作表外處理,還是表內處理,對發起人意義重大。
(一)“擔保融資”和“銷售”確認分別對會計報表帶來的影響
如果該項資產證券化交易被確認為融資,發起人在資產負債表上繼續將證券化的資產確認為一項資產,通過證券化募集的資金確認為負債,其交易成本作為資本性支出;如果該項交易被確認為銷售,轉讓的資產移出資產負債表,得到的現金及其它與轉讓資產無關的資產作為銷售收入,產生的新業務是銷售收入的減項,并同時確認相關損益。
(二)兩種會計確認模式:風險與報酬法與金融合成法
1.傳統的確認方法——風險與報酬分析法
風險與報酬分析法是典型的資產證券化業務會計確認方法。根據該方法,“金融工具及其所附屬的風險與報酬被視為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因此,資產證券化的發起人只有轉讓了相關資產組合所有的風險和收益,證券化交易才能作為銷售處理,所獲得的資金作為資產轉讓收入,同時確認相關的損益;否則,如果發起人還保齠出售資產的部分風險和收益,則該資產不能做銷售處理,而繼續留在資產負債表上,同時將現金流入視為以此資產為擔保的負債”。該方法適用于資產證券化產生初期交易較為簡單時的會計處理隨著金融創新的層出不窮,證券化交易過程曰益復雜。
風險與報酬分析法暴露出本身的缺陷而不能正確反映經濟實質,具體表現在:
(1)證券化交易過程中,多項復雜的合約安排使得控制權與風險、收益相分離,并以各種相互獨立的衍生金融工具為載體,分散給各方。在風險與報酬分析法下,職稱論文交易就不能視為銷售,發起人就達不到改善資本結構降低資產負債率的目的。
(2)風險與報酬分析法導致人們對具有相似的經濟實質的財務活動做出了不同的會計處理。例如,發起人與證券持有人達成協議,承諾對證券化資產的信用損失,提供其面值10%的擔保。由于擔保合約的存在,使得發起人仍被認為保留有證券化資產的相當部分的風險與報酬,因而全部證券化資產仍繼續被確認在其資產負債表中。相反,如果發起人轉讓全部證券化資產,而向某一獨立第三方購買上述相同比例的信用擔保。則其確認證券化資產的出售業務,同時只需對面值的10%部分確認為擔保負債。
2.會計模式的改進與創新一—金融合成分析法
1996年6月,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頒布了第125號準則:《金融汝產轉讓與服務以及債務解除的會計處理》,該準則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承認以合約形式存在的金融資產具有可分割性,各組成部分在理論上都可以作為獨立的項目進行確認。按照這種方法,金融資產轉讓過程中,應該將已確認過的金融資產的再確認和終止確認的問題與資產轉讓合約所產生的新的金融資產的確認問題嚴格區分開來。具體來說,已確認過的金融資產的再確認和終止確認能否視作銷售來處理要看其控制權是否已由轉讓方轉移給受讓方,而非看其交易形式,轉讓方保留的風險和報酬可視作轉移合約的產物,可按新金融資產和負債加以確認,這樣就能與移出資產的終止確認區分開來分別處理。財政部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借鑒了國際會計準則ias39,也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對金融資產的轉讓加以確認。一項轉讓者失去控制權的金融資產轉讓(全部或部分)應確認為銷售。
新準則對資產證券化的確認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更能體現會計的實質終于形式原則。
3.風險與報酬分析法與金融合成分析法的比較
當交易的結果導致發起人的金融資產發生轉移時,兩種方法的確認結果不同。仍沿用前述的甲出售應收賬款給spv的例子,甲保留對資產服務的權利,spv要求附帶對應收賬款不能收回的擔保限額,即承擔了壞賬損失的相應風險。按照金融合成分析法,甲應終止確認這組應收賬款,同時按照合約確認相應的壞賬損失擔保負債;另一方面,spv由于獲得了應收賬款的控制權,直在資產負債表上確認這筆資產,將甲提供的擔保合約確認為一筆金融資產。但按照風險與報酬分析法,由于甲仍保留了應收賬款的壞賬損失風險,應在其資產負債表上繼續確認這筆資產,而把得到的現金時作一筆擔保負債。在金融合成分析法下,更偏向
于把證券化資產作表外處理,同時對由此產生的新金融資產和負債及時加以確認和計量。
由此可見,金融合成分析法更能反映資產證券化交易的實質,更能適應金融創新的發展,是證券化會計處理的發展方向。但金融合成分析法也有一些不足:表外處理時,會計報表可能不能全面、充分地反映發起人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且容易成為其操縱利潤的工具。掩蓋債務,虛增利潤,這將不利于企業的正常、持續的經營,且會損害投資者的利益?!鞍踩弧惫敬笏潦褂觅Y產證券化等金融創新工具從事表外融資,高估利潤,低估負債,是其破產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結語
綜上所述,新會計準則已經填補了在指導、規范資產證券化交易方面存在的空白。我國通過借鑒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相關規定,并結合我國關于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的有關設想,順應我國金融市場蓬勃發展和新的金融工具不斷出現的形勢已將金融衍生工具會計所需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則制定出來,將基本框架建立了起來。這是我國會計理論和實務發展的一大進步,在與國際接軌方面也更加完善。相信當操作指南出臺之后,資產證券化的會計處理將正式進入實務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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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資產證券化融資是企業融資方式中重要的一種,全面的了解資產證券化融資對于企業合理采取融資方式、正確配置資源有很大幫助。針對這一點,筆者就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各個方面進行了闡述。
一、資產證券化融資基本知識
資產證券化是指將缺乏流動性但又能夠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對資產中風險與收益要素進行分離與重組,進而轉換成為在金融市場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證券的過程。
資產證券化具有提高資產的流動性和信用等級,緩解原始權益人的流動性風險壓力,拓寬低成本的融資渠道,促進資本市場的發展,有效地轉移和規避風險的作用。
二、資產證券化融資優勢
(一)發起人的收益
其收益包括以下方面:(l)資產表外化。通過“真實出售”,把資產移至表外,改善資產負債狀況,滿足監管機構的要求。(2)資產的流動性。證券化的產品存在一個流動性相當高的二級市場,因此,發起人可以利用該市場獲得流動性,從而增強自身的資產負債管理能力。(3)低成本的融資渠道。通過“破產隔離”,把資產信用與發起人的整體信用隔離開,降低融資成本的同時達到融資渠道多樣化的目的。(4)穩定的服務費收入。發起人在出售資產后往往充當服務人角色,因此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將有穩定的服務費現金流流入。
2.借款人的收益
對于作為發起人的金融機構來說,資產證券化意味著能夠及時回籠資金,增加融資能力,從而為借款人提供更多的低成本資金。
(二)投資人的收益
資產證券化產品類型多樣,具有不同的風險和收益搭配,能夠滿足投資人的多樣化需求,便于投資人分散風險,提高投資收益。
(三)投資銀行的收益
投資銀行不但可以擔任證券承銷機構的角色,也可以參與甚至主導資產證券化交易結構的設計和執行、產品的設計和二級市場的交易等活動,這些業務為投資銀行帶來可觀收益。
(四)金融監管機構的收益
資產證券化能夠促使金融市場健康發展,它提高了金融機構資產的流動性,降低金融機構流動性危機風險。資產證券化產品豐富了金融產品種類,促進了資本市場的深化和整個金融體系的完善。它可以提高金融、法律、財會和信用評估制度的完善程度,提高相關掃機構和人才的專業化水平,有利于市場監督的形成等等。
三、資產證券化融資過程
資產證券化的過程中,主要參與的是發起人、特設機構和投資者,此外還有服務人、履行受托和管理職能的受托人、承銷商、資信評級機構和信用增級機構等其他參與人。資產證券化操作的基本過程是:
(一)確定證券化資產并組建資產池
首先選用比較容易實現證券化且具有以下特征的資產組建資產池:以產生穩定的可預測的現金流,能夠容易增強流動性;原始權益人持有該資產已有一段時間,且信用記錄良好;資產應具有標準化的合約文件,屬于同一種類,即資產具有很高的同質性;資產抵押物容易變現,且具有一定的變現價值高的特點;債務人的地域和人口統計分布廣泛;資產的記錄良好;資產的相關數據容易獲得。
(二)組建特別目的機構(SPV)
SPV是一種特殊載體,專門為資產證券化而設計,是保證資產證券化的關鍵性主體。設計SPV的日的是為實現證券化資產在結構上與其他資產隔離。SPV可以是發起人設立的附屬機構,也可以是信托投資公司或其他獨立法人實體。
(三)將證券化資產組合真實出售給特設目的載體
設立SPV的目的在于使發起人實現表外融資,割斷發起人與投資者在法律上的關聯,達到證券化資產破產隔離的目的。其職能是從發起人處購買基礎資產并以此為支撐設計和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用發行收入支付出讓資產的發起人。
(四)四級和信用評級
信用增級目的在于保障投資者的利益,信用增級可以使證券產品在上述方面更好地滿足投資者的需要,同時滿足發行人在會計、監管和融資目標方面的要求。聘請評級機構對增級后的證券,進行信用評級資產證券化交易中的信用評級,通常要進行兩次,即初評和發行評級。初評的目的是確定為達到所需的信用等級必須進行的信用提高程度。(五)發售
SPV將經過信用評級后的證券交給券商承銷,可采用公開發售或私募的方式進行。資產支持證券主要由機構投資者購買。
(六)受托管理及清償
尋找服務商和支付機構,簽訂委托協議,約定受托人管理標的資產、歸集標的資產的現金流以及向投資者進行支付等事項。在證券的到期償付日,SPV將委托受托人時,足額向投資者償付本息。利息通常是定期支付,而本金償付日期及順序因標的資產和所支持的證券結構安排的不同而異。證券全部償付完后,如果資產池還有現金流,這些現金流將被返還給發起人。
四、融資模式及效用
(一)應收賬款證券化
1.租賃。論文百事通租賃是一種傳統的表外融資方式。由于租賃分為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兩類,其中只有經營租賃被視為一種合理合法的表外融資方式。因此,承租人往往會絞盡腦汁地與出租人締結租賃協議,想方設法地進行規避,使得實質上是融資租賃的合同被視為經營租賃進行會計處理,以獲得表外融資的好處。
2.合資經營。合資經營是指一個企業持有其他企業相當數量,但未達到控股程度的經營方式,后者被稱為未合并企業。人們通過在未合并企業中安排投資結構,從事表外業務,盡可能地獲得完全控股的好處,而又不至于涉及合并問題,不必在資產負債表上反映未合并企業的債務。還有一種流行的形式叫特殊目的實體(SPE),即一個企業作為發起人成立一個新企業,后者被稱為特殊目的實體,其經營活動基本上是為了服務于發起人的利益而進行的。通常,SPE的負債相當高,所有者權益盡可能地低,發起人盡管在其中只擁有很小甚至沒有所有者權益,但承擔著所有的風險。安然公司正是利用SPE,在1997~2000年累計高估利潤5.91億美元,累計隱瞞負債25.85億美元。
3.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是指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進而轉換為在金融市場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證券的過程。證券化融資業務通常是對銀行的信貸資產、企業的交易或服務應收款這類金融資產進行證券化的業務。比如,出售有追索權的應收賬款,本質上它是一種以應收賬款為抵押的借款,但在現行會計實務中,企業對售出的應收賬款作為資產轉讓,而不確認負債。證券化作為企業的一種有效的表外融資方式,最近幾年在美國非常流行,并且無論是在證券化的金融資產種類上還是在價值量上都得到了發展。安然公司“盤活”資產的方法之一就是能源商品證券化。
4.創新金融工具。當前是創新金融工具大爆炸時期,這些金融工具包括掉期、嵌入期權、復合期權、上限期權、下限期權、上下取勝權等。由于環境的急劇變化及其引起的對風險控制的需要、競爭的加劇、分析技術和信息技術的發展,使這一勢頭一直不減,并將持續下去。然而,會計準則的制定并沒有跟上創新金融工具發展的步伐,因此按現行會計準則規定,創新金融工具在財務報表上大都得不到體現,企業通過創新金融工具進行融資所產生的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自然也沒有反映。安然公司在1995年被《財富》雜志評為“最富創新能力”的公司,它的創新成就主要就是對金融工具的“創造性運用”,如開辟能源商品的期貨、期權和其他衍生金融工具。
此外,代銷商品、來料加工、產品籌資協議、應收票據貼現等也是常見的表外融資方式。
二、企業表外融資的動因
1.優化企業財務狀況。企業通過表外融資,甚至將表內融資轉移到表外,將優化企業的財務狀況,使資產負債表的質量得到明顯改觀。這時,根據資產負債表計算出來的有關財務比率,如負債權益比率將會相對降低,至少從表面上改善了企業的財務狀況,增加了企業的償債能力,使借款人處于有利的地位。更重要的是,這樣做可以防止那些不利于借款人的財務比率出現,從而避免形成其他更為不利的發展趨向,例如信用等級下降、借款成本提高等。當然,更有甚者通過表外融資將財務比率控制在其所期望的范圍內,從而達到粉飾企業財務狀況、籌集所需資金的目的。
2.擴大企業經營成果。表外融資籌措的資金以及形成的資產并不在資產負債表內直接反映,而其所形成的費用及所取得的經營成果卻在損益表中反映出來,擴大了企業的經營成果。當企業未來投資利潤率高于舉債成本率時,表外融資加大了財務杠桿作用,提高了自有資金利潤率;另外一些反映盈利能力的比率,如總資產利潤率、固定費用利潤率等看起來也更樂觀。不過,也有企業通過“假銷售真借款”的形式進行表外融資,以達到掩蓋虧損、美化企業經營成果的目的。
3.規避借款合同限制。一方面,借款合同往往對借款人增添債務明確規定種種限制,例如規定不得突破某一負債權益比率。于是,借款人便通過將某些債務置于資產負債表之外,來規避借款合同的限制。另一方面,擬定借款合同的債權人也會越來越精明,他們可能在判斷是否履行了特定的借款合同時,將某些表外債務(如租賃)與資產負債表上的債務同等對待,而這種壓力同時又將進一步催生新的更富于創新精神的表外融資方式。
4.應付通貨膨脹壓力。在通貨膨脹情況下,歷史成本計量模式很可能造成資產負債表上的許多項目被嚴重低估。當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及相應的資產被嚴重低估時,企業的舉債能力就會大大降低。因此,作為對這類資產被低估價值的抵銷,可通過表外融資,將部分債務置于財務報表之外,以應付通貨膨脹對企業財務狀況和舉債能力造成的壓力。
企業經營者之所以熱衷于表外融資通常來自于以上四個動因。現行會計準則也使得企業表外融資成為可能,如安然公司利用SPE高估利潤、低估負債,就是因為按照美國現行會計慣例,如果非關聯方在一個SPE權益性資本的投資中超過3%,即使該SPE的風險主要由上市公司承擔,上市公司也可以不將該SPE納入合并報表的編制范圍。
三、企業各利益關系人對表外融資的反應
對所有者而言,當企業投資收益率高于舉債成本率時,表外融資可以提高企業自有資金利潤率或每股收益,從這點來說,企業所有者可以從企業表外融資中得到利益。然而,表外融資的隱蔽性,可能使所有者無從了解企業實際投資收益率,難以辨清企業經營狀況。由于表外融資對所有者的雙重影響,導致所有者的雙重反應,當所有者能夠明確預見企業未來投資收益率高于舉債成本率時,所有者對表外融資會采取支持態度;反之,則持反對態度。
對企業債權人而言,表外融資帶來的主要是危害。首先,債權人受資本的保護作用降低。表外融資加大了企業實際負債比率,使得企業資本負債比率相對加大,所有者投資對債權人投資的保護作用降低。其次,表內債權人利益受到表外債權人利益的侵害。表外債權人本金受法律保護的程度低、風險大,因而表外債權人往往通過提高資金使用費來補償風險,加大了表內債權人收回本息的風險。因此,債權人對表外融資主要持反對態度。新晨
表外融資對潛在投資者也是不利的。由于表外融資不能提供企業的實際財務狀況,對市場的潛在投資者會產生誤導作用。因此,潛在投資者對表外融資也持反對態度。
四、合理運用表外融資,正確監管表外融資
1.合理運用表外融資。表外融資所籌集到的資金無需編列在資產負債表中,從而使得企業在獲得借入資金的同時,又保持著會計法規所要求的資產負債率,規避了會計準則及公認會計慣例的限制,向人們展示了較為寬廣的融資渠道。
二、畢業論文(設計)可選擇三種類型:
1、畢業論文:結合專業特點和實際工作內容選擇適當題目,進行研究、分析,提出自己的觀點,得出結論或形成解決問題的思路、建議。
2、方案設計:對實際工作中的具體某一問題,進行分析研究,提出較完善解決方案或制度設計。
3、調研報告:對與本專業相關的某一社會狀況,進行調查研究,運用所學知識,進行分析說明。
注意:無論哪種類型,都必須結合自己所學專業知識和實習工作崗位,最后成果要求對本單位工作具有一定的實際應用價值或對某一領域工作具有一定理論指導作用。
三、可選擇的指導老師信息
教師姓名
聯系電話
五、提醒
1、項目、提綱和文稿完成后及時以電子文檔發給指導教師,接受指導教師的指導并在指導教師要求的時間內補充、完善。畢業論文(設計)(字數在3000字以上),要求結合實習單位和實習工作實際,主題突出,思路清晰,觀點明確,語言流暢,結構嚴謹,分析現象探索實質,發現問題找出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并提出改進措施。
2、學生與指導老師雙向選擇;
3、論文題目僅供參考,具體請與指導老師商量溝通后定題;題目選定后,報經系上同意后最多可以改動一次。
4、選定指導老師后,非報經系上同意,不得隨意變動;
5、請每位同學積極按時完成各階段任務,凡有未及時完成的,警告一次,相應成績降低一個等級,但仍需在15日內補齊;出現第二次,取消成績。
6、如果不按規定時間完成論文寫作步驟,或者在論文寫作中不認真寫作、敷衍了事,指導老師可以拒絕繼續指導論文寫作。
7、超過論文定稿時間一周,仍未定稿者,視為論文未通過,畢業論文(設計)成績為不及格。
六、參考題目
(一)畢業論文參考題目:
接合工作實際與指導老師共同確定,也可參考以下題:
會計部分
1、 會計假設的歷史演變及其未來發展
2、 談談會計國際化問題
3、 略論我國會計模式的構建
4、 論知識經濟時代會計重心的轉移
5、 淺談人力資源的計量方法
6、 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會計職能的轉變
7、 淺談市場經濟與會計的服務職能
8、 人力資源會計理論的特殊性
9、 從虛擬公司的興起談會計主體假設
10、 論環境會計主體的內涵及表現形式
11、 從會計環境的變化看我國實證會計范式的發展
12、 淺析實證會計理論
13、 論知識經濟下無形資產的本質特征及管理
14、 淺論人力資源會計
15、 論21世紀經濟環境的變化會計面臨新的挑戰
16、 論會計控制對象──受托責任的完成過程和結果
17、 人力資源會計的理論基礎及其確認與計量
18、 試論會計方法的選擇和應用
19、 構建宏觀會計與戰略會計的初步設想
20、 論穩健性原則在會計中的運用
21、 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會計理論
22、 淺談會計政策變更的會計核算方法
23、 切實加快傳統會計教學模式改革
24、 中國傳統會計文化的若干特征
25、 淺析公允價值在債務重組中的確定
26、 知識經濟與會計創新--人力資源、無形資產會計理論的探討
27、 芻議權責發生制
28、 試論會計信息的失真
29、 論商譽及其會計處理
30、 初探會計與財務管理的平行、互動關系
31、 淺談我國會計服務面臨的挑戰及應對措施
32、 虛擬公司對傳統會計的挑戰
33、 會計學與法學的邊緣學科探析
34、 知識經濟對會計報告模式的挑戰
35、 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識別與防范
36、 虛假會計信息探源與對策
37、 衍生金融工具對會計理論的挑戰
38、 會計國際化的新格局及我們的對策
39、 淺談經濟業務對會計等式的影響
40、 論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及治理措施
41、 會計在防范金融風險中的作用
42、 淺議建立有中國特色的會計理論
43、 會計信息本身的局限性及其對策
44、 證券市場發展對會計的影響
45、 我國會計現代化的哲學思考
46、 關于借款費用資本化的探討
47、 試論我國的會計準則體系
48、 試論我國注冊會計師制度面臨的問題及對策
49、 非貨幣交易會計問題研究
50、 現代企業治理機制下的內部控制制度
51、 資產減值會計問題研究
52、 關于無形資產會計問題研究
53、 會計報表附注與表外信息問題研究
54、 機構投資者與委托投票權競爭研究
55、 現代企業制度下的公司治理問題
56、 我國會計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財務管理部分
57、 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實證研究
58、 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問題研究
59、 上市公司財務治理問題研究
60、 上市公司資本結構問題研究
61、 企業集團財務管理體制研究
62、 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研究
63、 企業重組與并購財務問題研究
64、 財務風險評價體系構建研究
65、 企業營運能力分析體系
66、 企業獲利能力評價體系
67、 企業財務危機預警體系
68、 企業/企業集團財務戰略研究
69、 企業/企業集團財務政策研究
70、 企業/企業集團投資政策研究
71、 試論企業價值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
72、 企業并購與重組的風險研究
73、 企業投資決策結構體系研究
74、 關于金融互換與資本結構問題的探討
75、 企業集團股利政策研究
76、 關于投資財務標準研究
77、 關于企業價值研究
78、 預算管理與預算機制的環境保障體系
79、 企業并購財務問題研究(題目宜具體化)
80、 企業集團存量資產重組研究
81、 國有企業集團財務總監委派制研究
82、 企業集團財務控制體系研究
83、 對企業理財務目標再認識
84、 企業投資結構研究
85、 關于財務的分層管理思想研究
86、 企業表外融資的財務問題
87、 企業集團業績評價體系研究
88、 對自由現金流量與企業價值評估問題的探討
89、 企業收益質量及其評價體系
90、 企業信用政策研究
91、 企業稅收籌劃
92、 關于財務決策、執行、監督”三權”分立研究
93、 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分析
94、 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分析
95、 上市公司財務信息質量基礎分析(題目宜具體化)
96、 財務學科課程體系探討
97、 非盈利組織財務問題研究
98、 跨國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研究
99、 跨國公司業績評價體系研究
100、 試論資本市場與信息控制
101、 企業財務本質研究
102、 財務管理與管理會計的融合
103、 負債經營風險的防范和對策(企業負債經營問題的探索
104、 股票期權的激勵作用
105、 家族式企業經營方式的優勢
106、 中小企業激勵機制的探索
107、 債券融資對我國公司治理影響研究
管理會計與成本會計部分
108、 管理會計方法的創新
109、 作業成本法在企業中的應用
110、 變動成本法的應用研究
111、 論管理會計的假設前提與原則
112、 投資決策分析方法比較研究
113、 關于管理會計師及其職業道德研究
114、 預算管理研究,業績評價體系與方法研究
115、 論成本的經濟實質
116、 關于ABC法的研究
117、 責任會計的研究
118、 關于投資項目決策的研究
119、 標準成本的研究
120、 戰略管理會計研究
121、 關于內部轉移價格的研究
122、 關于成本差異分析的研究
123、 關于敏感性分析方法的探討
124、 關于成本控制方法研究
125、 現代工業的特點及成本計算方法的選擇
126、 成本信息失真的原因及財務危害
127、 關于內部轉移價格的研究
128、 試論成本效益原則
129、 淺議財務會計與管理會計的關系
審計與會計制度設計部分
130、 關于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問題的探討
131、 論市場經濟下審計的職能與作用
132、 論審計在宏觀經濟調控中的地位與作用
133、 論審計目標與審計證據的獲取
134、 論審計與經濟監督系統
135、 論我國審計組織體系的健全與發展
136、 論我國審計體制的改革與完善
137、 論審計的法制化、規范化建設
138、 論審計執法與處罰力度的強化
139、 論審計風險及其防范
140、 企業對外擔保內部會計制度研究
141、 論經濟效益審計
142、 論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審計
143、 論現代企業制度下的內部審計
144、 論會計報表及附注的設計
145、 獨立審計風險問題探討
146、 對資產評估中有關問題的探討
147、 審計工作策略探討
148、 論內部控制系統審計(制度基礎審計探討)
149、 論審計方式方法體系的完善
150、 論企業集團內部審計制度的構建
151、 論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
152、 論審計工作質量的控制與考核
153、 論我國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的發展與完善
154、 論企業內部審計建設
155、 獨立審計準則研究(可選一個準則進行研究)
156、 注冊會計師誠信建設研究
157、 論會計估計變更的審計
五、會計電算化部分
158、 會計電算化系統的安全性分析與設計
159、 會計電算化系統的容錯性及可操作性問題
160、 會計電算化核算系統的子系統劃分研究
161、 會計電算化工作可能出現的問題及對策
162、 會計電算化對會計工作方法的影響探討
163、 會計電算化對傳統會計職能的影響研究
164、 會計電算化的現狀及發展趨勢
165、 網絡會計研究
166、 論網絡經濟對會計理論的影響
167、 論網絡時代會計目標下的會計業務流程重組
168、 網絡財務風險及其防范
169、 網絡時代的會計發展
170、 電子商務時代會計信息的地位和作用
2008年底以來,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我國決定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出臺了4萬億元的大規模經濟刺激計劃。受政策推動,各級地方政府扎堆上馬基礎設施項目,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大量涌現,債務規模飆升。雖然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不管從微觀風險管理角度,還是從宏觀經濟運行角度,它隱含的潛在風險正逐漸顯現,2009年底迪拜危機的爆發對我國地方政府過度依靠融資平臺大舉借債敲響了警鐘。因此,如何規范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運行,實現健康運行與風險防范有機結合已經成為當前亟待解決的難題。
一、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產生背景 ---應對國際金融危機
所謂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是指由地方政府組建的不同類型公司,主要包括城市建設投資公司、城建開發公司、城建資產經營公司(在各地的具體名稱不同)等。主要運作流程:地方政府通過財政撥款、土地劃撥、股權投資等方式出資,組建一個資產和現金流大致可以達到融資標準的公司,必要時輔之以財政補貼、“信用安慰函”等手段作為還款保證,主要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重點投向市政建設、公用事業等項目。
從20世紀90年代后期開始,我國東部沿海地區一些地方政府為了突破資金瓶頸和法律障礙,開始建立了一系列的專業投融資公司畢業論文模板,適度承接信貸資金或信托資金,進行城市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毫無疑問,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對于推動地區城市化和工業化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然而這一時期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發展規模并不大。
進入2008年下半年,美國次貸危機爆發,并引發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宏觀經濟造成了重大影響。為防止經濟出現大幅下滑,中央及時而果斷地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2009年3月。人民銀行與銀監會聯合《關于進一步加強信貸結構調整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指導意見》。鼓勵地方政府設立合規的融資平臺,吸引和激勵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央投資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政府組建投融資平臺,拓寬中央政府投資項目的配套資金融資渠道。各級地方政府緊緊抓住適度寬松貨幣政策機遇,加快融資步伐,組建的融資平臺如雨后春筍。據央行2009年第四季度披露的數據,全國有3800多家地方融資機構,管理總資產8萬億元,地方政府的負債已達5萬億元,負債規模急劇擴大,地方融資平臺的數量和融資規模在過去1年中暴漲中國學術期刊網。由于融資途徑主要靠銀行貸款,在2009年全國9.59萬億元的新增貸款中,投向地方融資平臺的貸款占比高達40%,總量近3.8萬億元。
二、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積極作用 --擴內需、保增長
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通過大規模融資,發揮了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有力地推動了城市化建設,促進了當地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的發展,并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實現“擴內需、保增長”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城市化進程。在現行財政分稅制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權和財權分配出現了事實上的事權重心下移而財權重心上移,導致地方政府事權、財權不對等。在城市化加快發展階段,地方基礎設施建設投入較大,大部分地方政府可支配財力遠遠無法滿足龐大的資金需求,尋求外部融資成為必然,地方政府通過設立大量融資平臺進行融資,加快了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有力推進了城市化進程。
(二)擴大國內需求,保持經濟平穩運行。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國外需求銳減,國內一些出口加工企業出口訂單減少,面臨減產、停產的局面,地方政府利用融資平臺迅速啟動了內需,形成了新的國內有效需求,使企業的生產能力能夠正常發揮,使國內就業少受或不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國內商業銀行也迎來了一次難得的發展機遇畢業論文模板,全社會樹立了信心,保持了社會經濟生活的正常運行。據銀監局相關數據表明,2009年全國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中有近40%投向了各級地方政府的融資平臺公司。還有相當數量的生產流通企業因政府融資平臺的投資需求擴大而增加了新的銀行貸款。
三、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運行的潛在風險 --財政風險、金融風險
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在促進地方城市化建設和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其迅速發展過程中,形成了巨大的融資規模,蘊藏的潛在財政風險、金融風險也正逐漸顯現。具體表現為:
(一)融資責任主體模糊,缺乏風險控制機制。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基本上屬于國有獨資公司,無論是人事管理還是具體業務都受到地方政府實際控制。資產管理在國資委,人事任免在地方政府黨委,項目選擇在發改委,資金管理在財政,融資平臺話語權較弱,責任主體模糊,在實際融資過程中,協調成本高,且存在較大的政策風險,不同融資平臺獲取的銀行貸款難以匯總統計,對財政負債能力構成威脅。多數融資平臺沒有建立和執行嚴格的風險管理控制制度,不按貸款用途使用貸款或隨意改變貸款投向、以其他項目貸款作為建設項目的資本金、因為項目規劃不當造成信貸資金閑置等損失浪費和違反建設項目管理規定等問題時有發生。
(二)設立門檻低,運作不規范。有些地方政府財力不足,拿不出更多的資金作融資公司的注冊資金和項目資本金,用一筆資金來回轉,當作幾個公司的注冊資金、幾個項目的資本金;有些地方政府挪用貸款,將通過融資平臺的關聯公司獲取的銀行貸款挪用充作資本金;有些地方政府給融資平臺注人沒有經濟收益的實物資產充當資本金,甚至把政府部門辦公樓、城市公共設施等充當資本金,甚至連資產轉移、產權過戶等手續也不辦理。由于缺乏有效約束,較低設立門檻使得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大量增加,在這種情況下,擔保單位的擔保能力、代償能力普遍下降,且融資平臺之間普遍存在互?,F象,出于競爭一些銀行放松貸款審查,加劇銀行貸款的潛在風險。
(三)信息不對稱,評估和防范信用風險困難。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資金納入預算外管理,游離于公共監督體系使得財務信息缺乏透明度,成為地方政府的重要激勵因素。銀行是針對具體融資平臺法人或項目放貸,難以了解轄區融資平臺總體融資情況和償還安排,隨著政府融資平臺的規模增加,地方政府的隱性負債難以掌握、真實財力難以評估;項目信息往往是政府提出融資意向后獲得,重點項目融資尚沒有形成公開市場競標機制;政府融資項目往往與多家銀行分別簽訂協議,銀行間沒有共同信息平臺,銀行只能憑借不完整資料進行評價;在目前多家銀行競爭、一個政府又有多個融資平臺的情況下,形成“多頭融資、多頭授信”的格局,一家銀行難以把握地方政府總體負債和財政擔保承諾情況畢業論文模板,對某個項目資本金來源、資本金到位情況進行有效監控非常困難,很多融資平臺將所承貸的資金劃轉至財政專戶或關聯企業,銀行難以監測資金流向。
(四)融資渠道單一,融資負債率高。目前,銀行貸款是政府融資平臺主要融資渠道,融資平臺對外融資多以銀行的中長期商業貸款方式進行,利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比例過低,缺乏持續融資的順暢通道。據調查,在某城建投融資平臺融資總額中,銀行貸款和信托產品的占比高達90%。銀行貸款占比過高,資金來源渠道單一、融資成本較高,且政府主導的項目一般建設周期比較長,政府融資90%以上均為中長期融資,一方面,融資規模受宏觀調控政策的影響極大,融資來源的穩定性受到影響;另一方面,中長期貸款比例過大加大銀行貸款結構不平衡,商業銀行資產負債期限錯配問題突出,加劇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
(五)缺乏約束機制,償債能力不確定。由于融資平臺的融資數額沒有明確限制,一些地方政府竭力擴大融資量,似乎融資越多政績越好,甚至把還貸負擔轉給了后幾屆政府。融資平臺注冊資本絕大部分為土地、股權,現金注資很少,普遍資產負債率高、資產利潤率低。融資平臺主要承擔政府公益性項目,大部分項目是社會效益重于經濟效益,無現金流或現金流不足,不能滿足償債需要。政府融資平臺的貸款償還主要依靠未來地方政府財政稅收收入、土地出讓收入和特許權收費,而地方融資平臺的投資項目多為“鐵公基”建設,項目建設周期相對較長,在貸款期限內,還款來源極易受地方財政稅收下降、行政收費取消、房地產價格下跌和土地市場流拍等經濟、政策層面的不利影響。一旦還款來源得不到保障,融資平臺資金鏈可能斷裂,甚至引起地方財政危機中國學術期刊網。
(六)政府承諾擔保措施缺乏制度保障。為了保證貸款安全,銀行一般要求融資平臺借款有政府財政擔保,承諾將還本付息支出作為預算支出,但政府舉債仍是制度外融資,沒有相關法律和制度予以保障,根據我國《擔保法》規定,地方政府出具的還款承諾函、擔保函不具備擔保效力。一旦地方政府的財政承諾最終不能兌現,銀行訴諸法律,保障債權的難度較大。同時,政府進行投融資操作往往缺乏中長期規劃畢業論文模板,財政監督不到位,財政風險預警和防范機制不健全,進一步加大了貸款潛在的風險性。
四、規范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運行的幾點想法—政府、銀行聯手約束
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面臨著潛在的債務風險,如果缺乏規范管理,極有可能導致不良貸款的隱性化、長期化。因此,需要從政府、銀行兩個層面建立起融資約束機制,加以系統防范和化解。
(一)政府層面
1.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平衡地方財權和事權。目前,由于地方財權與事權的不匹配,地方經濟發展與財政資源短缺的矛盾加劇,而現行《預算法》又禁止地方政府進行赤字預算和舉借債務,迫使地方政府干預信貸資源。應通過以下方法,實現地方財權、事權的平衡:一是改革分稅制,調整中央、地方的稅收分成比例,加大對地方財政的轉移支付力度;二是“國退民進”,盡快清理一些不合理的行業準入制度,鼓勵民營資本進入壟斷行業;三是對地方政府債務問題從法律層面予以規范,并出臺相應管理制度和管理細則。
2.提高融資平臺信息披露透明度。一是建立由地方政府部門牽頭,財政部門、人民銀行、銀監部門共同參與的融資平臺貸款監測聯席會議制度,研究加強監測的相關措施和辦法,負責統計、評估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負債情況,定期向金融機構通報;二是相關主管部門要督促轄內各融資平臺加大信息力度,相關信息及時公開披露,推動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隱形負債向合規的顯性負債轉變。
3.規范地方政府出資行為,增強融資平臺造血功能。地方政府不得直接將法人單位的房產、土地產權等資產劃撥到政府融資公司,注入到融資公司的注冊資本金不得再次作為資本金,融資公司相互之間不得擔保;融資平臺必須采取規范的公司治理結構,鼓勵投資銀行和會計師、律師、評級等中介機構參與,促進項目投融資行為具有較高透明度和嚴格市場約束。同時,通過股權劃轉或增資擴股等方式將分散的城市優質資源整合到融資平臺,將經營性資源、優質資產以及容易產生現金流的投資項目劃撥到融資平臺公司,不斷擴大資產規模、現金流量,確保融資平臺具備資金籌集和正常運營能力。
4.拓寬融資渠道。發展多元化融資方式。目前,政府投融資平臺的融資渠道主要來自于銀行貸款,地方政府應合理預測可支配財政收入和債務規模,大力發展多元化的政府融資市場。一方面,繼續加強與金融機構的對接與合作,積極通過信用增級等方式滿足金融機構的融資條件,進一步提高間接融資能力;另一方面,鼓勵地方融資平臺通過資本市場改善融資結構,尋求直接發行企業債券、股票、產業投資基金、信托計劃、資產證券化等多種直接融資手段為補充,降低銀行系統風險的積聚。
5.建立地方債務總量控制機制。要加強對地方政府債務總量的有關控制和管理,做到“量入為出”畢業論文模板,避免債務膨脹趨勢惡化。一方面,提高地方政府舉債行為和債務信息的透明度,逐步消除各種變相債務融資措施,引導各類政府性債務與或有債務的“顯性化”;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的財務報告制度,增強財政收支的透明度,掌握地方政府債務總量和結構。
6.嚴格債務資金的使用監督。地方政府應當著力規范自身以及下屬城市投融資公司的投資行為,明確并細化債務資金使用方向,對用債務融資支持的項目要建立嚴格的監控機制,確保資金按時準確撥付,建立嚴格的項目管理責任制,嚴密監控項目質量和進度,完善竣工驗收程序。此外,通過地方人大、社會公眾等多種渠道加強對地方債務資金使用過程的監督,對截留、挪用、貪污資金的行為及時追究責任。
7.建立地方債務償還保障機制。地方政府應當統籌安排本地區綜合財力,撥款設立長期穩定的償債基金,逐步形成以盈利性項目為載體、城建項目償債基金為保障的債務償還機制;由于部分公益性投資項目的投資收益可能不足以償付本息,應當在每年年初預算時從地方經常性收入中按一定比例安排債務還本付息的資金缺口;地方人大對以財政收入作為貸款擔保的行為進行立法規范,使政府財政對地方融資平臺的隱性擔保轉變為顯性、合規擔保,政府每年預算內、預算外資金的收支情況,對外直接融資、間接融資以及還本付息和授權執行情況要接受人大監督。
8.建立風險控制機制,監測和預防債務風險。一是建立內部控制機制。建立籌資、投資等財務活動的科學決策程序,發揮專家智慧和科學程序的監督作用;建立公司財務風險跟蹤監督和預警機制,對財務風險進行全程跟蹤、識別、評價和預測;對存在風險的財務活動實行問責制,明確承擔責任和風險報酬;利用合同條款約定,對表外事項和或有事項責任進行明確,對投資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等作出限制性規定。二是加強外部監督管理中國學術期刊網。建立地方政府的債務管理機制,從外部加強地方投融資平臺舉債的監管,將地方政府債務控制在合理的范圍,有效約束地方政府融資行為。
(二)銀行層面
1.控制信貸融資規模,防止系統性金融風險。隨著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信貸融資規模擴大,使得投資項目未來投資過度依賴信貸資金的持續投入,增加了央行貨幣政策調整難度,一旦貨幣政策收緊,項目發生流動性危機的概率增加,地方政府很容易發生支付危機;而持續增加信貸供應,則面臨通貨膨脹壓力,影響金融穩定。因此,各家銀行都應當根據地方政府的可承受還本付息能力,確定相應的融資數額,融資總量應以本屆政府任期內可支配用于投資建設的財力為限。
2.建立銀行間信息溝通機制,共同防范貸款風險。盡可能采用銀團貸款方式,可以降低單家銀行的貸款額度畢業論文模板,避免貸款集中度風險,同時參加貸款銀行間加強溝通協作,從不同渠道提高信息透明度,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分攤機制。
3.嚴格授權審批制度,強化審慎風險管理。嚴格按照商業銀行信貸業務流程,對政府融資平臺貸款業務加強管理:一是在貸款審批過程中,不能隨意降低貸款發放門檻,盡可能采用多種抵押和擔保措施。比如要求“土地抵押+財政擔保”或者“股權質押+財政擔保”,多種形式防范風險。二是建立項目監管制,監控信貸資金流向。一方面強化貸款投資方向,對于不符合投資方向的貸款,予以提前收回,防范貸款投向不清或貸款投向轉變產生的風險;另一方面實行專戶管理、單獨核算、??顚S?,防止截留、挪用、擠占貸款資金現象的發生。三是強化融資期限管理,原則上與政府任期一致,超過任期的融資要由本級人大授權。
4.實行資產證券化,化解銀行信貸風險。商業銀行可以對融資平臺的存量貸款進行證券化,借助于債券市場來分解巨大的存量問題。一方面,商業銀行通過信貸資產證券化可以將表內的部分風險資產移到表外,化解自身的貸款風險;另一方面,當前情況下資產證券化是保持并提高核心資本充足率的一項重要措施,既有助于提升銀行資本充足率水平,又從總體上化解由于中長期貸款的風險。
作 者 李洪強
單 位 重慶農村商業銀行大渡口支行
(二)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的披露原則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屬性決定了其信息披露為公允價值信息披露,而公允價值信息披露制度的設計目的就是向投資者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為了保障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的決策有用性,應遵循以下披露原則:一是充分披露。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高風險性和復雜性,企業的財務報告必須反映出與衍生金融工具相關的定性和定量信息,表內與表外信息結合披露是一種比較理想的披露方式。表內列示可以充分揭示有關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以及它對投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等方面的影響。而表外信息除了包括對衍生金融工具的基本情況作詳細披露外,還應當對衍生金融工具核算所采用的會計政策、交易的性質、各類風險定性的描述及定量的測度等情況進行詳細披露,這類信息有助于投資者加深對衍生金融工具風險信息的全面了解。二是可理解。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及會計核算是一個非常復雜的過程,如套期保值和投機套利交易的區分,套期保值種類的認定、浮動盈虧的變化等。然而,對于非專業人員是很難清楚地理解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所蘊含的風險以及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程度,因此,在企業對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進行披露時,應充分考慮所披露信息的可理解性,在報表附注中進行詳細說明。三是及時披露。金融市場瞬息萬變,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價值更是變幻莫測,對衍生金融工具操作進行有效監管,切實避免投資者遭受損失, 會計信息必須及時披露,并且要具有前瞻性。
二、衍生金融工具的變化及其問題
(一)衍生金融工具的變化 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的列示,新準則規定將其在納入資產負債表以全額法分別列示(可以抵銷列示的除外)。其中,列示的具體規定主要有:(l)金融工具的分類。新準則明確規定,報告主體應當依據金融工具的定義和性質在初始確認時將該金融工具或其組成部分歸類為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并且規定了相應的確認和分類條件。(2)利息、股利、利得和損失。權益類的計入所有者權益,負債類的計入當期損益。(3)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抵銷。新準則規定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抵消。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新準則規定應主要披露如下信息:(1)重要會計政策、計量基礎等信息。如分類方法、確認和終止確認的條件、初始計量和后續計量采用的計量基礎等等。(2)各類套期保值有關的信息。包括套期關系的描述、套期工具的公允價值、被套期風險的性質。(3)公允價值信息。包括確定公允價值所采用的方法,采用估值技術的,還應披露相關的估值假設。(4)衍生金融工具的性質、合同金額或名義金額,到期日、失效日或合同執行日,期末公允價值等信息。(5)與各類金融工具風險相關的描述性信息和數量信息。(6)信用風險、流動風險、市場風險信息。(7)其他披露的事項。主要包括擔保、減值、重分類的金額和原因等。通過這些信息的披露,使報表使用者能夠了解衍生金融工具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影響,幫助評價與衍生金融工具相關的未來現金流量金額、時間及確定性程度,從而有助于報表使用者做出正確決策。另外,新準則還引入了“利得”和“損失”這兩個隸屬于利潤要素的概念。利潤的計算變為:利潤=收入-費用+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計入當期利潤的損失。這一改變,突破了原來準則中嚴格按照歷史成本和實現原則確認收益的規定,使許多未實現的利得和損失能夠計入當期利潤,在利潤表中得到反映,如“公允價值變動收益”賬戶就可以反映由于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變動而產生的未實現的利得和損失。經過這樣的調整,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變動對企業利潤造的影響就可以通過利潤表得到反映。
(二)衍生金融工具的問題新準則的上述變化使得財務報告能夠更準確更公允的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內在價值及潛在風險,但仍然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現有的對于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原則性和概括性較強,而可操作性較弱。新準則的制定主要借鑒國際會計準則,側重于框架性和方向性的規范,主要是對相關問題的重點、難點做出一些解釋性規定,并沒有詳盡的操作規范。然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總是伴隨著較高的風險,僅僅有定性的描述遠遠不能全面反映風險的真實狀況,因此,缺乏對衍生金融工具風險定量的測度以及風險測度方法的可選擇性必定大大降低了財務報告的有用性。二是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計量會增加財務報表的波動性,特別的會使使利潤變化起伏更大。在市價上升時,公允價值計量會導致金融資產增加;當市價急劇下降時,公允價值計量又會導致資產巨額減計;而且,利潤的大幅波動為公司價值的評估也帶來了很大的困難。事實上,這種以公允價值作為計量基礎的會計信息的波動性很可能會引起投資者不必要的恐慌。
三、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披露的改進建議
(一)表內列報的改進 一是資產負債表的改進。(1)改變表內項目分類標準并單獨列報?,F行的資產負債表是按照流動性對表內項目進行劃分和順序排列的,然而,對于以公允價值計量的衍生金融工具來說,其流動性是無法判斷的。如果基礎價格走勢與預期相符,企業可能將衍生金融工具持有至到期;反之,企業可能隨時將衍生金融工具對沖了結。因此,不能再按照流動性對資產負債表內各項目進行劃分和順序排列,而是在資產負債表中,將資產按照金融資產和非金融資產進行分類列示,負債按照金融負債和非金融負債進行分類列示。依據重要性原則,對于那些運用衍生金融工具較多,涉及金額較大的企業,還應在資產負債表中單獨增設相應的項目對衍生金融工具進行單獨列報??梢栽O置“衍生金融資產”和“衍生金融負債”項目,用以核算以公允價值計量、分別歸類為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資產或負債的單獨列報,能夠清晰、直觀的反映出衍生金融工具的性質、金額、公允價值等信息。(2)計提衍生金融工具風險準備。相對于表外信息而言,報表使用者往往更重視表內信息,所以,對于存在巨大風險的衍生金融工具而言,不僅要在表外對其風險進行披露,并且在表內也應披露其存在的風險,從而使報表使用者能夠全面了解衍生金融工具存在的風險,進而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時進行風險防范和風險控制。可以考慮采取特定方法提取衍生金融工具風險金,作為衍生金融資產的抵減項目列示。具體操作如下:設立“衍生金融工具風險準備金”科目,該科目屬調整科目,類似于“壞賬準備”科目,用以核算計提風險準備金的增減變動。計提時,借記“管理費用”,貸記“衍生金融工具風險準備金”;實際發生損失時,借記“衍生金融工具風險準備金”,貸記“衍生金融資產”;余額一般應在貸方。
二是利潤表的改進。新準則規定,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計量雖然能夠提高會計信息的相關性,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揭示衍生金融交易存在的風險,但是,這必然會加大利潤的波動幅度,甚至會誤導報表使用者。此外,上市公司還有可能利用“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進行盈余管理,平滑經營業績,操縱利潤。鑒于此,需要對利潤表進行改進,以期達到既能反映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變動對利潤表的影響,又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價值的波動誤導報表使用者的目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是由于市場價格變化而形成的浮動盈虧,并不是已實現的盈虧,其本質上是一種預期收益或預期損失。因此應當將反映預期因素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與利潤表中的其他項目相分離,即將利潤表分為實線部分和虛線部分,預期損益在虛線表中列示,并根據預期凈損益計算相應的預期所得稅費用,最后計算預期凈利潤。每股收益根據預期凈利潤計算,位置調整到虛線表內。這樣一來,就可以將已實現的盈虧和預期的盈虧區分開來,一方面既能反映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變動對利潤的影響,另一方面,又能避免誤導投資者。經過改進后的利潤表能夠滿足不同類型的報表使用者。對于穩健或保守型的報表使用者,可以選擇凈利潤和預期凈利潤中的較低的一個作為評價和決策的依據;對于風險偏好型的報表使用者,可以選擇凈利潤和預期凈利潤兩者中較高的一個作為評價和決策的依據。
(二)表外披露的改進一是衍生金融工具主要會計政策披露。對于衍生金融工具,應當按照重要性原則的要求在報表附注的“主要會計政策”項目下,單獨對其初始、后續的確認標準和計量基礎以及其它相關的重要會計政策進行說明,從而提高衍生金融工具會計政策選擇的透明度,避免了上市公司為達到特定的目的而濫用會計政策選擇權,隨意變更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進而有效保障投資者的利益。
二是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價值披露。目前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價值信息表外披露現狀良莠不齊,部分公司雖然對公允價值進行披露,但是所采用的估值技術及估值假設卻多未提及,且格式也不統一。因此,應該在“重要會計估計和判斷”項目下,單獨對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進行披露,包括全部或部分直接參考活躍市場報價或采用估值技術等。此外,在“會計報表主要項目注釋”中,應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名義金額和公允價值,以便報表使用者進行對比。
三是衍生金融工具風險信息披露?,F行的財務報告沒有采用規范的格式對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信息進行披露,披露的內容也不全面。鑒于衍生金融工具風險信息的重要性,應該在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單獨設“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管理”項目,用來披露衍生金融工具所面臨的風險。這些披露應該既包括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的描述性信息披露,又包括其風險的數量信息披露。
參考文獻:
不良資產證券化的作用體現在三個方面:
(1)將流動性低的不良資產證券化獲得融資,增加流動性。
(2)將資產負債表上的不良資產從表內移至表外,降低風險水平,提高資本充足率。
(3)剝離不良資產,避免不良債權的再生。
二、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中所存在的風險
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風險是指在不良資產證券化交易中,各種不確定因素給各交易主體帶來損失或無收益以及喪失取得額外收益機會的可能性。證券化雖然能夠轉移、分散商業銀行的信用風險,提高資產的流動性,但也帶來了其他新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定價風險
由于不良資產證券化是以發行證券的方式出售不良資產,并主要以資產未來的收益支付證券的本息;因此,不良資產支持證券的價格主要受資產未來收益的影響。而不良資產能否以證券化方式交易的關鍵,在于資產賣方是否滿意以證券化方式出售不良資產所取得的收入或回報率,投資者是否愿意在承擔一定風險的情況下為獲得既定的收益而購買證券。如果證券定價過低,銀行資產流失嚴重,有可能造成銀行得不償失,同時,低價帶來相對較低的收益會減弱其對投資者的吸引力,導致證券無法足額認購;但定價過高,又意味著大量風險的累積,過高的風險超過了部分投資者所能承受的上限,同樣可能導致證券無法足額認購。
因此,為證券制定一個能使賣方和投資者雙方利益達到平衡的價格,是不良資產證券化的前提。
(二)流動性風險
這是指商業銀行無力為負債的減少或資產的增加提供融資而造成損失或破產的風險。雖然,證券化能通過將流動性較差的資產變現來增加流動性,但也會帶來一些新的流動性風險:
(1)當預期的現金流入沒有發生,證券化資產池出現現金流缺口,銀行可能無法按時支付到期證券的本息。
(2)多個證券的到期日的集中,將增加銀行的流動性需求。
(3)銀行過度依賴于使用證券化增加流動性,并用于進一步放貸,過度擴大貸款規模。
銀行進行不良資產證券化,將流動性較差的不良資產變現來增加流動性,并進一步放貸,使銀行只需有限資本,通過利用證券化杠桿,就能“撬動”不斷擴大并證券化的資產。一旦銀行無法再通過證券化獲得融資而不得不持有這些資產,就將面臨資本金不足和流動性風險,甚至信用風險。
(三)信用風險
這類風險是指在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業務中,由于各參與者的信用評級變動和履約能力變化而引起損失的可能性。根據證券化過程中的參與者,可將信用風險分為借款人信用風險、發起行信用風險和第三方信用風險三類。借款人信用風險是指借款人因履約能力變化而引起損失的可能性,這可能是由于借款人財務狀況惡化導致。發起行信用風險是指出售資產的商業銀行因其信用評級變動,而導致證券化失敗的可能性。作為發起方,商業銀行可能故意隱瞞資產的真實狀況,以次充好,使資產池整體質量下降,導致證券化失敗。第三方信用風險是指除借款人和發起行以外的參與者因其信用評級變動,而引起損失的可能性。第三方主要包括信用評級機構、信用增級機構、特設載體(SPV)、服務人、其他中介機構等。由于缺乏對基礎資產的了解,投資者需要根據發起行和借款人的信用評級及資產質量的鑒定結果對證券的收益與風險進行判斷,一旦任意一個機構對評鑒結果作假都將引發信用風險。
(四)管理風險
這類風險的產生主要是受表外業務監管不力、銀行對其內在資產的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影響,其與基礎資產本身和證券化的合理性并沒有直接聯系。由于表外業務缺乏監管,表內業務不斷地進入表外,次級貸款被不斷賣出、拆分、重組成不同的金融衍生產品,多次加工后其所含有的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被隱藏起來,為08年的金融危機埋下伏筆。
而由于資產證券化具有轉移風險、增加流動性的作用,因此,銀行可能過度使用證券化,不斷進行放貸——證券化——再放貸的過程,進而降低了借款人的信用門檻,放松了對不良資產質量的監管,放任其規模過度擴大,導致證券化資產池整體質量下降。
此外,不良資產證券化中還存在諸如政策風險、信譽風險、交易風險等其他風險。
三、總結
不良資產證券化雖然可以轉移、分散風險,但由于不良資產始終存在,其所帶來的風險也就不可能消失,盡管使用證券化將風險轉移了,但是從整個經濟體系來看,風險仍舊存在。通過對證券化中的風險分析得出,商業銀行在進行不良資產證券化時,應綜合考慮定價、流動性、信用、信譽和管理等多方面風險,加強銀行資本管理和風險控制,以提高不良資產整體質量、增強不良資產流動性、降低流動性風險和降低信用風險,同時,完善銀行內部管理制度,以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務質量;最終,提升銀行整體信譽度,提高銀行業整體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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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金融企業;表外業務;風險防范
表外業務是指金融企業所從事的不列入資產負債表且不影響資產負債總額的經營活動,該活動雖然不產生利息收入,但依靠金融企業的信譽,依靠付出一定的人力、物力、工具和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來收取手續費和傭金,以改變當期損益和營運成本。廣義的表外業務既包括結算、咨詢、等無風險的服務活動,又包括各種有風險的金融活動。狹義的表外業務則專指有風險的金融活動,這類表外業務一直是金融創新最活躍的領域,也是各商業銀行在表外科目中著重反映和記錄的金融活動。表外業務是一種影響未來而非現在的或有資產和負債,直接作用于金融企業未來的獲利能力和償付能力,能夠潛在地產生未來正或負的現金流量,是金融企業重要的收入來源之一。同時,由于表外業務的不確定性,往往伴隨著比表內業務更大的風險,并且更加難以管理和控制,是金融企業風險控制的要點之一,金融企業主要是通過表外科目對這部分業務進行核算。雖然表外科目反映的資產、負債項目都是或有的,但其產生的收入卻是實在的。
一、表外業務的內容及作用
國外金融企業表外業務品種多樣,手段靈活,已經成為重要的收入來源。這些業務可以具體劃分為兩類:一類是不需要運用金融企業資產或負債而產生的收益或費用的業務,如委托放款;另一類是包含金融企業承諾或包含對金融企業擁有或有要求權的業務。金融企業承諾是金融企業在未來一定時間做或不做某事的保證,對金融企業擁有或有要求權是在偶發事件發生時可以要求金融企業采取相應行動的權利,是有條件的金融企業承諾,由此金融企業均將承擔風險并獲得收益。在國內,由于政策和環境的制約,表外業務的品種還很單一,產生的效益有限。目前,主要有以下幾種:開出信用證(信用證是金融企業應進出口商的請求開給出口商的付款保證,開證行在信用證條款得到完全遵守的情況下,承擔對出口商付款的責任,是國際貿易中的主要結算方式);提供擔保(由擔保金融企業以符合法律手續的書面形式向債權人或有關銀行承諾,當擔保申請人未按合同履行義務時,由擔保金融企業代為償還);承兌匯票(金融企業對出票人的票據進行承兌,保證在該票據到期時無條件支付票據款項);遠期結售匯(金融企業與客戶簽訂協議,約定在未來的某日以特定的牌價買入或賣出外匯,這種結售匯方式的匯率風險由金融企業承擔)。
開展表外業務對金融企業的作用在于可以在變相提供金融企業信用、收取穩定收入的同時,保持資產負債表良好的外觀,維持穩健經營的形象。在一定條件下,表外業務可以全部或部分轉化為表內業務。表外業務雖然沒有利息收入,但可以獲得可觀的手續費收入。近年來,隨著金融業務的不斷拓展,傳統的投資方式已經無法防范匯率、利率、信用等風險,而表外業務則可以通過票據發行便利工具等將金融企業或客戶擁有的外匯資金、證券等金融資產的匯率、利率轉移給票據認購者,達到套期保值的目的。融資證券化的普及,使金融企業通過負債管理增加存款來源、彌補資金缺口的做法日趨失效。隨著表外業務的發展,金融企業逐漸通過資產證券化、利用貸款證券出售和貸款合同出售、發行各種信用證、安排票據發行便利等方式,通過使其資金占用轉變為資金來源,或者以自身的信用滿足客戶的貸款需求等變通方式彌補其資金缺口,擴大信用規模,增加業務收入。由于表外業務項目并不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上,因而從事此類業務的金融企業不必擔心管制成本,也不必為其風險提取準備金及滿足有關資本充足率的要求,因此可以降低管理成本;另外,通過提供表外信用方式,還可以降低資金成本。表外業務的發展,為金融企業帶來了大量的手續費和傭金收入,而表內資產卻沒有增加,因此資產報酬率有了極大的提高。通過發展表外業務,可以大力拓展金融企業的業務范圍,以更靈活、更多樣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業務,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服務。由于表外業務提供的是非資金的金融服務,大多數情況下,金融企業只是充當中介人,為客戶提供保證或規避風險的手段,因此其核算不夠嚴密,業務透明度差,而且由于目前主要采用單式記賬法進行核算,造成表外業務的計量不夠準確,尤其是其風險和收益的配比無法按照傳統的表內計量方法確定。
二、表外業務分析
表外業務與表內業務根本不同,在于它不需要通過占用資金和付出高額成本就可以為金融企業帶來穩定的收益。但由于大部分表外業務是以金融企業信用為支付的保證,其潛在風險遠遠大于傳統的表內業務。同時,由于表外業務核算的局限性,其風險的準確計量比較困難,而且對于表外業務來說,只要嚴格控制住風險,就有可觀的收益。因此,表外業務管理和分析的重點應當放在對其風險的評估和量化上。
(一)表外業務風險的計量和分析
在評估表外業務的風險方面,巴塞爾委員會采用了一種適用性較強的綜合方法來加以處理。即把表外業務量發生額與風險信用折算系數相乘得出相當于表內業務的信用量A;然后根據債務人的身份確定對應哪一類風險權重B;A、B相乘,得出最后的表外業務風險資產。
根據上述原理,可以認為:表外業務由正常轉變為風險或損失其實是一個由表外向表內轉化的過程。即表外業務在未形成風險或損失時,對金融企業而言是或有事項,而這種或有事項一旦形成風險或損失,則應由表外核算轉為表內核算。例如,銀行為客戶辦理信用證或擔保業務,在正常情況下,銀行只需要在表外科目中反映,只有收取的手續費收入才入表內科目核算。而當信用證或擔保到期形成風險,銀行需要墊款時,就需要在表內反映。表外業務轉化為表內業務的系數永遠小于或等于1;表外業務風險的評價,可以通過可能轉化為表內事項的表外業務余額占表外業務總額的比例反映。部分表外業務是有擔保的,例如,開出承兌匯票,如果客戶交納65%的保證金或等值抵押物,那么金融企業最多損失該匯票面值的25%,也可以說,金融企業開出承兌匯票的轉化系數最大時為35%,因此可以認為該筆表外業務的風險系數為35%。如果該筆業務的保證金為0,那么其風險系數為100%。按照這種方式對所有表外業務進行加權平均,可以得出總體的表外業務量化的風險指標,通過對該指標的對比、分析,可以對金融企業表外業務風險程度有一個比較客觀、量化的評價。
(二)表外業務收益的分析
表外業務的計量主要是通過表外科目反映,其產生的收益主要在中間業務收入項目中核算。由于表外業務的收入主要是以手續費的方式收取,與貸款、拆放等資產類業務的利息計算不同,它與業務發生額之間的配比關系很不清晰,因此,按照收入與資產余額相比計算收入率的方法是非常不科學的,只能通過中間業務的絕對額變化,或通過中間業務收入的增幅與相關表外業務的增幅之間的動態比率對表外業務的收入情況進行分析。
三、表外業務風險成因
由于表外業務提供的是非資金金融業務,在大多數情況下,金融機構只是充當為客戶提供保證和規避風險的中介,會計核算大多采用單式記賬法,核算不夠嚴密,且表外業務大多以金融機構的信用作為信用支付保證,其潛在風險遠遠大于表內業務,主要風險有: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法律風險及經營風險。信用風險是指業務對象由于主、客觀原因不履行合約而使銀行在表外業務中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市場風險是指由于市場利率、匯率的變動而使銀行在表外業務中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在互換交易、期權交易、貸款承諾及遠期利率協議等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中,銀行會經常面臨這種風險,如貸款承諾協議,若市場利率在協議期間上升,銀行的資金成本就會提高,而借款人仍可按照固定利率獲得貸款,這將會使銀行收益下降或承擔虧損;再如固定利率的票據發行便利業務,銀行會面臨市場利率上升、票據發行價格下跌的風險。法律風險是指銀行在表外業務中由于對國內外法律了解不足或認識上存在偏差而導致損失的可能性,通常國內外對表外業務法律的修改及各國法律的協調跟不上銀行表外業務特別是金融衍生產品發展的步伐,因此,某些表外業務合約及其參與者的法律地位往往不明確,其合法性難以得到保證。表外業務的經營風險是由于銀行內部經營管理及法規制度不健全而使表外業務遭受人為損失的可能性。最經常發生的是在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中,由于銀行過度使用激勵機制,致使交易員越權交易等給銀行經營造成損失的情況。如許多銀行把交易員的業績與收入掛鉤,交易員為了增加收入,會不自覺地擴大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量和價格限度,這無疑增大了風險系數。
四、表外業務風險防范建議
隨著全球金融業的快速發展,新型的衍生金融工具不斷涌現,規范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披露,對加強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管理,穩定金融市場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2006年我國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對衍生金融工具的確認、計量和披露做了一定的規范,其做法與國際會計準則基本一致。
一、衍生金融工具的定義和特征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對衍生工具的定義,衍生工具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一是其價值隨特定利率、金融工具價格、商品價格、匯率、價格指數、費率指數、信用等級、信用指數或其他類似變量的變動而變動,變量為非金融變量的,該變量與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關系。二是不要求初始凈投資,或與對市場情況變化有類似反應的其他類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凈投資。三是在未來某一日期結算。
衍生金融工具不同于傳統的金融工具,其獨特性主要表現在:
(一)契約性和未來性
衍生金融工具是以金融工具為對象的經濟合同,其實質是一種契約。這種契約的標的物、交易時間、交易條件等一旦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便基本確定,并且該合約一般在未來履約。
(二)杠桿性與風險性
衍生金融工具的初始凈投資很少,甚至為零,經常采用保證金交易方式,結算時一般采用凈額交割。投資者只需動用少量資金即可進行數額巨大的交易,以小博大,具有杠桿性。但同時也使衍生金融工具收益和風險成倍數擴大,如果實際的變動趨勢與投資者預測的相一致,就可獲得高額的收益。但是,一旦預測失誤,就可能蒙受巨大損失,甚至會造成國際金融市場的劇烈動蕩。
(三)靈活性和復雜性
隨著衍生金融工具的迅速發展,衍生金融工具在設計和創新上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既可以根據客戶需要,在時間、金額、杠桿比率、價格、風險級別等方面為其“度身定造”,還可以將各種衍生工具進行組合,而且包含較多的技術含量。使得衍生金融工具紛繁復雜,從而加大了一般投資者對金融衍生新產品的理解,更不容易完全正確地運用。
(四)衍生性和創新性
衍生金融工具一般以一個或幾個基本金融工具作為標的,并處于不斷的發展創新之中,使衍生金融工具不斷構造出“再衍生工具”,幾乎每個月都有一種新型的衍生工具產生。衍生工具以驚人的速度迅猛發展,衍生工具的發行量也呈高速增長。
二、衍生金融工具的確認
新企業會計準則對衍生金融工具的確認分為初始確認和終止確認。
(一)初始確認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規定,當企業成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時,應當確認一項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根據此確認條件,企業在形成衍生金融工具合同的權力和義務時,確認為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這里明確了初始確認的時間是在合同簽訂之時,而不是交易發生之時。
(二)終止確認
當衍生金融工具合同約定的交易實際發生時,即當一個企業實現了合約中載明的各種權利或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的合同權利終止時,應當終止確認該金融資產;當一個企業金融負債的現時義務全部或部分已經解除的,應當終止確認該金融負債或其一部分。
在對衍生金融工具確認的分類上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及應用指南的規定主要分為三類:交易性金融資產或負債、衍生工具和套期工具。對一般企業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確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負債;對商業銀行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并不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負債,而是單獨確認為衍生工具進行反映;而對于一般企業和商業銀行為套期保值而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均作為套期工具予以反映。
對上述的分類,筆者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負債和衍生工具二者在計量上并無實質上區別。為了體現不同行業同種業務的可比性,也便于使用者和投資者的理解,對衍生金融工具的分類應劃分為兩類:一類是為套期保值而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應確認為套期工具;二類是除套期保值外,即為投機套利而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應確認為衍生工具。
三、衍生金融工具的計量
衍生金融工具的計量是衍生金融工具會計的核心問題。其計量包括初始計量和后續計量兩個方面。按照新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對衍生金融工具的初始計量均采用取得時的公允價值計量,其交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企業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在后續計量時,根據企業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目的和意圖不同,采用了不同的計量基礎:
一是對投機套利而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公允價值計量,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二是為套期保值而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在資產負債表日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對于公允價值套期,套期工具的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和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被套期項目因被套期風險形成的利得或損失也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并調整被套期項目的賬面價值;對于現金流量套期,有效套期部分計入所有者權益,無效套期部分計入當期損益。
被套期項目為預期交易的,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按下列方法處理:第一,該預期交易使企業隨后確認了一項金融資產或負債的,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應當在該金融資產或負債影響企業損益的相同期間轉出,計入當期損益。第二,該預期交易使企業隨后確認一項非金融資產或負債的,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應當在該非金融資產或負債影響企業損益的相同期間轉出,計入當期損益;或者計入該非金融資產或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第三,預期交易預計不會發生的,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應當轉出,計入當期損益。對于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的計量類似于現金流量套期。
四、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處理
企業對衍生工具進行會計處理時,應區別不同目的和意圖分別設置“衍生工具”賬戶和“套期工具”賬戶。下面通過舉例來說明衍生工具的具體會計處理。
例1:甲公司于20x8年2月1日投入某期貨公司800 000元進行期貨交易。2月6日向證券期貨公司買入合約一張,單價為
2 600元,數量為200噸,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6%,交易手續費100元。2月底該期貨合約單價上漲至2 630元,3月底該期貨合約單價為2 620元,4月25日公司按照單價為2 625元賣出平倉。則甲公司的有關會計處理如下:
(1)2月1日撥付資金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800 000
貸:銀行存款
800 000
(2)2月6日買入合約
借:衍生工具——期貨合約
32 100
投資收益
100
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32 200
(3)2月28日,結算持倉期貨合約浮動盈虧6 000元[(2 630 -2 600)×200]
借:衍生工具——期貨合約
6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6 000
(4)3月31日,結算持倉期貨合約浮動盈虧2 000元[(2 620 -2 630)×200]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 000
貸:衍生工具——期貨合約
2 000
(5)4月24日,將上述期貨全部賣出平倉,結算盈虧額1 000 [(2 625-2 620)×200]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37 100
貸:衍生工具——期貨合約
36 100
投資收益
1 000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4 000
貸:投資收益
4 000
例2:乙公司于20×8年3月1日向丙公司發行以自身普通股為標的看漲期權。根據該期權合約,行權價為204元,行權日期20×9年3月1日(歐式期權)。如果丙公司行權,丙公司有權以每股204元的價格從乙公司購入普通股1 000股。其他有關資料如下:
乙公司相關的會計處理如下:
(1)20×8年3月1日乙公司發行的看漲期權,確認衍生負債
借:銀行存款
6 000
貸:衍生工具——看漲期權
6 000
(2)20×8年12月31日確認期權公允價值下降
借:衍生工具——看漲期權
2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 000
(3)20×9年3月31日確認期權公允價值下降
借:衍生工具——看漲期權
1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 000
在同一天,丙公司行使了該看漲期權。
第一種情況:假定合同以現金凈額方式進行結算
乙公司有義務向丙公司交付207 000(207×1 000)元,并從丙公司收取204 000元,乙公司實際支付凈額為3 000元。賬務處理如下:
借:衍生工具——看漲期權
3 000
貸:銀行存款
3 000
第二種情況:以普通股凈額結算:
乙公司有義務向丙公司交付與207 000元等值的本公司股票,并向丙公司收取與204 000元等值的股票,實際向丙公司交付普通股數量14.5股(3000/207股)。
借:衍生工具——看漲期權
3 000
貸:股票1
4.5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2 985.5
例3:20×8年11月1日,XY公司與某境外公司簽訂一項商品購買合同,交貨日期為20×9年1月31日,預期價格為外幣(FC)10 000元。同時為規避預期購買商品的外匯風險,與某金融機構簽訂了一項買入金額為FC10 000元,3個月到期的遠期外匯合同,并將其指定為對該項預期購買的套期工具。遠期外匯合同的約定匯率為1FC=30元人民幣。20×9年1月31日,XY公司以凈額方式結算該遠期外匯合同,并購入該商品。假定有關匯率資料如下:
假定該套期符合運用套期會計的條件,不考慮相關稅費,人民幣的市場利率為6%.
說明:根據套期保值準則,對外匯確定承諾的套期既可以劃分為公允價值套期,也可以劃分為現金流量套期。
1. XY公司將上述套期劃分為公允價值套期的會計處理如下:
(1)20×8年11月1日,遠期合同的公允價值為零,無需做賬務處理,將套期保值表外登記。
(2)20×8年12月31日,確認遠期外匯合同的公允價值變動=(30.5-30)×10 000/(1+6%×1/12)=4 975元人民幣
借:套期工具——遠期外匯合同
4 975
貸:套期損益
4 975
借:套期損益
4 975
貸:被套期項目——確定承諾
4 975
(3)20×9年1月31日
①確認遠期外匯合同公允價值變動=(30.8-30)×10 000-4 975 =3 025元人民幣
借:套期工具——遠期外匯合同
3 025
貸:套期損益
3 025
借:套期損益
3 025
貸:被套期項目——確定承諾
3 025
②以凈額結算遠期外匯合同,并購入商品
借:庫存商品
308 000
貸:銀行存款
300 000
套期工具——遠期外匯合同
8 000
③將被套期項目的余額調整設備的入賬價值:
借:被套期項目——確定承諾
8 000
貸:庫存商品
8 000
2. XY公司將上述套期劃分為現金流量的會計處理如下:
(1)20×8年11月1日,遠期合同的公允價值為零,無需做賬務處理,將套期保值表外登記。
(2)20×8年12月31日,確認遠期外匯合同的公允價值變動=(30.5-30)×10 000/(1+6%×1/12)=4 975元人民幣
借:套期工具——遠期外匯合同
4 975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 975
(3)20×9年1月31日
①確認遠期外匯合同公允價值變動=(30.8-30)×10 000-4 975 =3 025元人民幣
借:套期工具——遠期外匯合同
3 025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 025
②以凈額結算遠期外匯合同,并購入商品
借:庫存商品
308 000
貸:銀行存款
300 000
套期工具——遠期外匯合同
8 000
XY公司將套期工具于套期期間形成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暫記在所有者權益中,在處置該商品影響企業損益的期間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若將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相關利得或損失轉出,計入該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則以凈額結算遠期外匯合同,并購入商品時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庫存商品
300 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8 000
貸:銀行存款
300 000
套期工具——遠期外匯合同
8 000
一、資產證券化與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
1.加快銀行資產證券化。銀行的資產證券化能使資產和負債保持流動性狀態,當流動性需求增加時,通過變賣短期債券或從市場上借人短期資金以增加流動性供給;當流動性需求減少、出現多余頭寸時,又可投資短期金融工具,獲取盈利。
2.建立銀行風險管理監督機制。商業銀行應加強風險管理意識,在經營中力求穩健,正確處理好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的關系。銀行應設立專門的流動性管理部門,其行為指導準則為:(1)隨時與銀行高層管理者聯系,確保流動性管理優先性目標;(2)必須跟蹤銀行內所有資金使用部門的活動,并協調這些部門與流動性管理部門的活動;(3)必須連續分析銀行的流動性需要和流動性供給,以避免流動性頭寸過量或不足。
二、資產證券化對商業銀行風險經營的啟示
1.優化資產負債結構,緩解流動性壓力。國內商業銀行的負債以短期存款為主,而貸款資產呈現長期化傾向。在中國,企業通過資本市場融資僅占5%左右,商業銀行長期承擔了本應由資本市場承擔的功能,中長期貸款比重逐年上升;另一方面,隨著加息周期來臨以及金融投資產品的興起,儲蓄存款出現增勢減緩的勢頭,貸款長期化與存款短期化、貸款流動性降低與存款流動性增強的矛盾并存,銀行資產負債結構明顯不合理,“短借長用”的矛盾突顯。通過證券化的真實出售和破產隔離功能,可將不具有流動性的中長期貸款置于資產負債表之外,及時獲取高流動性的現金資產,從而有效緩解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壓力。
2.有利于商業銀行改善資本充足率。如何在有限的資本條件下實現收益與風險的匹配,是商業銀行面臨的重大課題,資產證券化就是解決矛盾的有效方式。根據銀監會頒布的《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要求商業銀行在充分計提各項損失準備基礎之上計算資本充足率。近年隨著金融資產的快速擴張,各銀行普遍面臨資本金不足的難題,紛紛采用配股、可轉債或發行次級債等方式充實資本金。銀行的這種大規模融資容易引發市場和招致投資者的抵制,且發行次級債不能改變銀行資產規模及風險權重,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資本金不足的問題。
3.有利于降低不良貸款率。在處理大批非流動性資產,特別是不良資產時,銀行往往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且只能在未來不定期地收到現金,這種資金變現方式顯得效率低。資產證券化在處理大量非流動性資產時采用歷史數據估計資產回收率,然后將資產按照一定比例實現證券化。這種處理方式避免了逐筆審核資產,節省了資產價值評估的成本和時間,快速回籠現金,融資成本較低,同時又保留了資產所有者對剩余資產的收益權。解決銀行系統巨額不良資產是金融界的重大課題。
4.有利于改善商業銀行收人結構。目前國內金融市場,特別是固定收益債券市場不發達,國內商業銀行仍然以利差收人為其收益的主要來源,中間業務收入大約只占6%一17%運用資產證券化,能給商業銀行擴大收益、調整收人結構提供了機會。
三、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的對策建議
一、影子銀行的涵義
影子銀行的概念最早在2007年由美國太平洋投資管理公司執行董事麥考利提出,他把影子銀行定義為“有銀行之實但卻無銀行之名的種類繁雜的各類銀行以外的機構”。第二年美國財政部長蓋特納提出了平行銀行系統的概念。他將那些通過非銀行的融資安排,利用短期融資資金購買大量高風險、低流動性的長期資產的機構稱作“平行銀行系統”。同年,國際貨幣金融組織將此類金融機構定義為“準銀行”。2009年之后,將這三個概念統一于“影子銀行。一般而言,影子銀行是指投資銀行、對沖基金、私募股權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債券保險公司、結構性投資等非銀行金融機構。
21世紀以來,我國金融市場得到了迅速的發展,但是較西方發達的金融市場,我國的金融市場體系仍處于初級階段。目前,我國資產證券化和利率市場化的進程還處于逐步開放的過程中,所以我國影子銀行的功能目前也主要是在商業銀行的融資和股權融資的方面。
二、影子銀行體系存在的問題
21世紀以來,影子銀行得到了迅速的發展,成為全球金融體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影響著金融市場乃至整個社會經濟的穩定和發展。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問題:
(一)資產規模大
隨著經濟的發展,影子銀行在金融體系中的資產規模與日俱增。資金需求者為緩解利率管制和信貸總量管制對其的影響,便將融資的橄欖枝拋向了影子銀行系統。從提供影子銀行信用路徑的三個渠道:銀行渠道、非銀行金融機構渠道和非金融機構渠道來估算,中國影子銀行總體規模約為21.75萬億,大約為2012年社會融資規模的1.5倍。影子銀行的資產規模對我國資本市場的供求和宏觀經濟政策的調控力度已經產生了直接的影響。
(二)高杠桿率
影子銀行的高利潤一般都是以高杠桿率為賭注,從而給金融體系帶來了很大的風險。雖然在金融危機后,美國主要投行財務杠桿率有大幅下降,但仍然維持在13倍左右。高杠桿運作在金融市場景氣的時期,可以帶來高的收益讓人們忽視它所潛藏的風險,但是在金融市場疲軟的時期,高杠桿率的市場操作會激發潛在風險的發生,從而更加惡化經濟的發展。
(三)信息不對稱
影子銀行由于其產品的復雜多樣,普通的交易者很難掌握到最新、最全面的金融活動信息,從而很難洞察到那些看似微小,卻可能成為極大隱患的問題。影子銀行為了提高證券的發行規模和證券的收益率,基礎資產不斷地被證券化和切割打包,并人為地減少信息披露。此外,證券化產品創新復雜,甚至連很多首席執行官和董事自己都搞不明白,其投資完全依賴于產品的信用評級,從而誤導了投資者的非理性追捧,擴大了市場風險。
(四)監管體系不健全
金融產品如雨后春筍般不斷地被發明創新并推向市場,然而金融監管創新的進度卻大大滯后于金融創新的進度。監管與產品創新之間存在的“時間差”使風險不能夠及時被發現和控制,從而使市場風險不斷被累積。此外,當部分影子銀行金融機構并不在監管范圍之內,或者其制造出來的金融衍生品的復雜程度超出監管機構的可控范圍時,風險測試就只能由該影子銀行機構自身進行,此時就是使一些機構有機可乘鉆金融監管體系的漏洞。而且,金融監管機構的監管屬于外部力量,其并不能從根本上消除金融經營機構的內部風險。因此,消除金融創新導致的風險不能全然依靠政府主導的金融監管來解決,也應從金融創新的設計、運行機制等內部角度入手,共同解決有效控制金融風險的問題。
三、中國影子銀行監管啟示
中國的影子銀行體系與美國影子銀行差異很大。它不僅包括銀行監管外的證券化業務,也包括 “儲蓄轉投資”的融資類業務。但從實質上來看中美的影子銀行都是通過表面上不同的信貸關系進行無限的信用擴張。更讓人擔憂的是當中國影子銀行體系并沒有把大量的資金注入到實體經濟中而是更多的流入房地產市場及高風險的投資中,這樣一方面削弱了國家調控經濟的措施力度,另一方面給我國金融體系帶來了巨大的風險。
為降低影子銀行給我國經濟帶來的風險,筆者認為可以施行的措施主要包括:一、加快國內銀行體系利率市場化進程。利率的市場化有利于銀行吸引資金流入到銀行系統,從而在源頭上縮減影子銀行的規模。但是,在提升利率的同時,要注意防止國際“熱錢”的涌入,從國內和國際兩個方面共同抑制過剩的流動性;二、完善監管體系、完善市場風險管理的方法、模式及公司治理機制,不斷優化市場風險計量模式和模型。同時防范“表外”風險,加強對“表外”風險的監控防止其向“表內”轉移。將國內的監管體系與國際監管規則保持協調,建立健全相應法規,主動防范危機發生的可能。
參考文獻
[1] 巴曙松.金融危機下的全球金融監管走向及展望[J].西南金融,2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