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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政支持文化建設發展的總量不足盡管遼寧省財政對文化的經費投入逐年增加,文化建設有了較快發展,但就總體而言,遼寧省公共文化服務經費投入仍顯不足,作為衡量文化建設投入的兩項重要指標,即文化事業支出占財政支出比重、文化事業支出占科教文衛事業支出的比重都偏低。
(二)財政支出結構不盡合理首先,在財政投入的用途上,工資等維持性開支所占比例較高,而用于發展文化建設的經費嚴重不足,因此資金使用效率不高;其次,財政支出項目結構不盡合理,導致有限的財政支出未能全部用于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基本的文化需求。
(三)財政投入的城鄉、區域結構失衡遼寧省落后地區和發達地區的公共文化建設,無論是經費的基數,還是經費的增長速度,都存在明顯差距。從城鄉結構來看,省會沈陽及其它中心城市文化建設的財政投入較多,增長較快;而中小城市,尤其是農村地區則長期缺乏必要的財政投資,文化建設的資金缺口比較明顯。
(四)公共財政在促進文化建設發展中的定位模糊地區文化建設主要由公共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兩部分組成。公共財政對這兩方面發揮的作用應當有所區別,不能采取“一刀切”的策略。對于公益性文化事業,必須堅持以政府為主導,以公共財政為支撐,以公益性文化單位為依托,按照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等要求,加強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公共文化服務網絡,讓人民群眾廣泛享有免費或優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而對于經營性文化產業,應當以市場調節為基本手段,以經濟效益為第一目標,通過各種財政政策手段為文化市場主體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競爭環境,努力促進文化產品產業化。
遼寧省文化產業的公共財政政策體系存在的不完善之處包括:對于文化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并沒有發揮長效激勵作用,針對文化企業的稅收減免政策適用范圍、時效有限,難以形成持續有效的驅動力;稅收優惠力度偏小,難以成為社會資本投資文化產業的增長點;公共財政的扶持在社會實踐中主要偏于實力比較強大、擁有雄厚政治資源的國有文化企業或國家控股文化企業,而對于比較弱小、相對更需要資金支持的中小文化企業扶持力度較小。在無形資產難以有形質押的情況下,相對安全的投資對象必然獲得有限公共財政資源和社會金融資本的青睞,愈是資金困難的民營中小文化企業獲得融資愈是困難。“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難”。
二、優化遼寧省文化建設財政政策的建議
(一)增加財政投入基于前文分析,遼寧省文化建設支出占財政支出比重、文化建設支出占科教文衛事業支出比重都偏低,因此,應當逐年加大文化建設財政投入的絕對量,提高文化建設支出占財政支出比例。同時應當進一步拓寬文化建設投入來源渠道,重視文化事業費等專項用于文化改革發展資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對省內具有傳統文化資源優勢的文化項目,對省內未來文化產業發展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的文化項目,對知名文化品牌和具有領軍、先導作用的文化項目,對文化與科技相融合、代表文化產業發展潮流和方向的新興創新型文化產業,對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基本文化需求的文化事業應當予以重點扶持。
(三)加強文化領域人才培養文化建設的發展需要大批掌握最新科學知識和精湛專業技能的文化人才。文化建設的競爭歸根到底是人才的競爭。增強文化建設“軟實力”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文化人才的培養。因此,財政加大對文化建設的投入,應當協調文化、教育、人事等相關部門,大力開展“文化人才工程”,鼓勵各類優秀的文化藝術人才脫穎而出。要制定優惠資助政策,拓寬引進人才渠道,吸引海內外高層次文化人才來省內發展;扶助省內高等院校人文學科和文化藝術類專業,提高其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加快文化后備人才的培養;設立專項財政資金鼓勵基層文化骨干人員進修培訓。
科技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發展需要一套完善的金融市場體系支撐,包括擔保、保險、創投、股權等市場和信息甄別、知識產權評估機制等。在政策層面,需要包括人才、土地、資本、產業、財稅、工商以及知識產權等各方面的政策配合。僅依靠財政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一定的資金支持,而缺乏完善的金融服務市場和其他相關政策的配套支持,會降低財政支持政策的效果,影響科技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有序發展。在市場不完備的背景下,財政政策與其他相關政策的協調配合方面也存在一些明顯的問題,這主要是政策之間很難做好協調配合,單項的支持政策較難發揮應有的作用效果。例如,財政貼息制度在缺乏商業銀行主動性意愿的情況下,財政貼息制度的實施效果就并不明顯。此外,我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沒有給予太多的關注,即使財政支持政策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了資本支持,在缺乏知識產權保護的情況下,科技型中小企業獲取金融服務也會遇到困難。
(二)缺乏全國性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支持
目前,我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性金融機構體系并不健全,沒有服務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全國性政策性金融機構,特別是能夠直接發放政策性貸款的機構,而僅有的一些政策性擔保機構和政策性產業基金作用非常有限,并不能解決科技型中小企業面臨的融資難問題。
(三)財政支持體系缺乏通盤考慮,支持針對性不足
我國財政科技支出的結構存在著失衡,針對性不夠,應用研究和試驗發展經費支出所占比重大,而對公共產品類型的支出則存在很大的不足。這樣的支出結構會造成財政科技支出的針對性不夠,同社會資金投入覆蓋重疊,從而降低了財政科技經費投入對于科技金融發展的促進作用。例如,我國的股權投資基金的成立屬于各省獨自管轄的領域,但股權投資基金的業務屬于全國甚至全球的,其業務存在集中于一些市場前景好的領域,沒有形成差異化和專業化的業務模式,降低了財政資金整體使用效益。
(四)財政支持科技金融的重點選擇有所偏差
目前,中央與地方財政支持科技金融發展的重點是擔保體系建設和科技信貸,但實際效果不佳。從銀行方面考慮,小額貸款、管理成本和經營風險都較高,經濟效益差。一旦資金面趨緊,首先會縮減科技小額信貸。從政府角度考慮,科技信貸與政策性擔保都需要政府長期給予財政資金支持,其對財政依賴性較大,且越是經濟形勢欠佳,財政收入趨緊時,支出要求卻越高,財政壓力越大。從科技型中小企業角度看,科技信貸抵質押或反擔保物欠缺,可貸款額度小、期限短,通常年內(資金需求時限內)難以有效解決企業的長期資金需求。從擔保機構看,資本金有限,科技企業的反擔保物欠缺、風險收益不對稱,作為主營業務是不可持續的。這些因素決定了科技擔保與信貸在支持科技企業融資方面的效果是有限。綜合來看,資本市場融資特別是區域性股權資本市場融資,應該是科技金融體系發展的關鍵,也應是財政支持的重點,但目前這方面的相關支持政策不多且力度不大。
(五)財政科技支出的持續性不強和管理不佳
科技創新包括了研究開發、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等不同的階段。每一個階段都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特別是科技成果轉化。其過程比較長,需要持續性的投入。但財政科技支出往往很難持續發揮作用,其更多的是一次性投入,持續性不強。且對不同階段投入的資金管理不佳,缺乏有效的績效管理。績效管理理念缺乏,存在重立項、輕績效問題,戰略性綜合性績效評價和機構績效評價開展少,評價結果運用不充分,項目績效評價流于形式等問題。(六)財政對于科技金融發展的支撐條件投入不夠。科技金融市場發展完善需要有完善的知識產權交易市場、大量專業的科技項目評估機構等提供支撐,目前我國服務于科技成果定價、評估、轉移的市場、機構等尚不完善。雖然各項專項資金中雖然明確要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和服務機構給予支持,但規定過于原則,也沒有專業化的運行機構,財政對這些支撐科技金融發展的基礎條件投入不足,難以較快速地改善支撐科技金融系統發展的基礎狀況。
二、構建和完善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金融發展的財政政策體系的對策建議
總的來看,我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發展的財政政策體系是基本完善的,但是由于上述的缺乏政策性機構、市場不完備、統籌考慮不足等,使得該體系還有著調整完善的空間。財政支持是多種支持方式和支持渠道的組合搭配,只有各方方式和渠道共同發揮作用,才能實現良好的政策效應。針對我國的現實情況,應按照風險共擔、服務多元、財務可持續、規則簡化、政策差異化的原則,在政策缺失部分創新供給,逐步完善構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發展的財政政策體系,并對原有的支持政策部分,不斷優化完善,使其發揮更大的效益。具體來說,我們建議從完善組織機構、培養市場主體、建設服務平臺和引導創新服務等四個方面來構建完善我國的財政政策支持體系。
(一)構建完善提供科技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組織機構
1.支持成立國家級的科技銀行。2009年來,我國各地科技支行、科技分行和科技銀行的相繼出現,對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信貸服務具有重要和積極的意義。但是這些科技銀行都是立足于區域,服務范圍有限,并且科技銀行可能存在服務領域集中的問題。再由于科技銀行始終是商業銀行,即使在有財政資金給予貸款補貼的情況下,基于自利考慮,也不一定愿意給予一些科技企業和科技創新項目貸款。這種情況下,以財政資金出資成立國家級的政策性科技銀行顯得就有必要。國家科技銀行可以在幾個方面發揮作用:一是直接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創新項目提供低息貸款、甚至無息貸款;二是為支持科技金融體系建設的項目,如科技型中小企業征信系統、知識產權評估系統構建等提供資金支持;三是能夠實現國家創新戰略,統籌協調全國的科技項目獲取金融支持。國家級的科研銀行在全國開展業務,并在統一的事業部研究安排貸款項目。
2.支持建立在國家層面設立再保險機構。目前我國的科技保險主要立足于區域,服務于區域內的企業。一般來說,同一個區域內會聚集相似的企業,這就造成科技型中小企業風險同質。如此,風險將會聚集在保險企業方面,保險企業不得不要求較高的保費。鑒此,通過設立政府完全出資或者政府參股的國家級的政策性再保險機構,為科技保險提供再保險,分擔保險企業風險,消除保險企業的后顧之憂,推動其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保險服務將十分必要。國家層面的再保險機構,可能通過在全國范圍內、在不同領域進行風險匹配,改變風險結構、化解風險,從而降低科技保險保費,讓科技型中小企業能夠獲取更好相關服務支持。
3.支持建立區域性金融服務機構。大型商業銀行在服務科技型中小企業方面是有明顯缺陷的,其不如區域性的、專業性的中小金融機構。而在我國,縣域銀行、社區銀行缺失,小額貸款公司在服務科技型企業上專業化程度不夠,科技性專業機構數量又十分有限。在區域性科技金融服務機構建設方面,財政資金大有可為。具體來說,可以通過基建專項支持、參股等形式,充分調動銀行、風投機構、證券公司、擔保公司、行業協會、高科技園區、中介機構以及企業等各方面資源,積極構建區域性的金融機構。
(二)培育金融服務主體,促進多樣性科技金融服務市場發展
1.加大財政獎勵、風險補償等財政扶持政策的力度,提升風險投資機構的市場生存力,鼓勵機構創新,豐富投資者結構。活躍繁榮的科技金融市場存在的前提是在市場中必須存在足夠多的不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以契合不同融資需求的科技企業。因此,培育和支持不同類型的風險投資者,提升其市場生存力,擴大投資者范圍,是活躍繁榮科技金融市場的重要方式和手段。中央及各級地方政府應進一步通過財政專項資金加大對科技風險投資機構的支持力度,通過提供包括利差補貼、特殊費用補貼、業務貼息等方式對參與科技企業投資的商業銀行、創業投資公司、天使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機構、保險公司、擔保機構、金融租賃企業、信托機構、產業投資基金等按照其開展科技金融相關業務的年度規模給予合理的補助,對年度業務增長規模的一定比例給予的適當財政獎勵,風險投資損失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償,以激勵科技風險投資機構參與科技企業投資的積極性和增強機構自身的市場生存力。鼓勵現有金融機構設立針對科技型企業的專營服務機構,推動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科技擔保公司、科技保險公司等更具專業性的科技金融服務機構的設立和業務開展,對這些新興科技金融服務機構的創設與發展給予更為優惠的財政獎勵、風險補償政策。
2.應用財政獎補,培育和發展股權交易市場,特別是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國性場外交易市場制度和市場體系。科技金融資本市場是我國構建科技金融體系的關鍵組成部分,是盤活科技金融資本,活躍科技金融市場的加速器。目前,我國場外股權市場對多數處于初創期的科技型企業來說,門檻較高,并容納的企業數量有限。進一步推動適應更廣泛科技型企業的場外交易市場(類似美國的信息公告欄市場、粉紅單市場)十分必要。2013年1月16日,全國非上市公司股份交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在京揭牌,預示著非上市公司股份轉讓從小范圍、區域性市場開始走向全國性市場運作。但由于這些市場在建立初期交易的活躍度和規模有限,沒有足額的傭金收入維持市場的存續和發展。因此,在構建初期應從公共產品的角度對培育運營這些市場的實體給予財政補貼和獎勵支持。除了股權交易市場外,為了進一步推動科技金融資本的流通,鼓勵包括科技信貸、科技債券等流通市場的建立。同時鼓勵區域性產權交易市場的發展,以推動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其他有形和無形資產的交易,從而更好地適應不同財務特征的科技型企業融資需求。對于這些市場的建立,同樣應從公共產品的視角在構建的初期給予財政支持。
3.完善頂層設計,轉型引導基金方式,運用市場化FOF支持創投機構。根據ChinaVenture投中集團統計,2006年至2012年全國各級地方政府成立引導基金近90支、總規模超過450億美元,參股子基金超過200支。作為特定歷史時期的產物,引導基金致力于推動地方創投行業發展及中小企業融資,但隨著VC/PE市場的成熟,引導基金所扮演角色也略顯尷尬。在政府引導逐步讓位于市場配置的趨勢下,政府需要從頂層設計入手,從新給引導基金在中國VC/PE市場中角色進行定位。目前,在眾多政府引導基金中,部分已經開始了市場FOFs嘗試,比如蘇州工業園區引導基金(蘇州創投)、浦東新區引導基金(浦東科投)、成都高新區引導基金(銀科創投)等。在現實實踐已經開始的情況下,政府要進行大膽的頂層設計,在把握引導基金承擔一定政府引導職能基礎上,放開對引導基金的限制,逐步實現引導基金轉型為市場化FOFs,通過FOF模式支持市場中服務于科技企業的創投機構。通過支持服務于科技企業的創投機構,增長培養市場化的金融服務主體來間接實現促進科技金融發展的目標。
(三)加快建設各類別、各層次的科技金融服務平臺
1.支持建立全國性科技型企業投融資信息交流平臺。目前,在我國科技型企業較為集中,科技金融資源較為集中的部分區域和城市已經建立了推動科技型企業與科技投資者接洽對接的區域性公共服務平臺,通過在公共服務平臺上的集中展示與交流,撮合科技型企業與投資者間投融資意向的達成。這些區域性的公共服務平臺在促進地方科技資本與金融資本的有效結合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這些資源通常是地方政府、企業與金融機構動用區域資源建設而成,難免存在“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自我服務意識”,區域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與交流機制,限制了科技型企業和投資者在一個更為廣闊的平臺和市場中上進行投融資的雙向選擇,增加的投融資雙方的交易成本,形成了典型的市場分割行為。因此,有必要動用政府資源從資金、技術以及行政管理等方面整合分散在各個區域的公共服務平臺,通過全國聯網建立全國性的科技型企業投融資信息平臺,實現資源體系、服務體系、網絡環境三個層面的跨區域整合與互動,為科技企業、金融機構所提供一個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服務體系,形成全國性的科技企業投融資大平臺、大市場,促進科技成果的產業化。科技部、財政部可以為此單獨設立專項資金推動大平臺建設和建設初期的日常維護,待市場形成氣候時,通過會員制收費方式為主并輔以財政補貼解決平臺運營維護資金需求。
2.以政府采購等方式培育和發展科技金融中介服務市場。培育和發展科技金融中介服務市場體系是提升科技金融市場運作效率、增強透明度、法制化和規范化的重要基礎。但是,市場化的科技金融中介服務收費對科技型小微企業而言是一筆不小開支,從而降低了金融資本對科技型小微企業的“可得性”。因此,可以通過政府采購的方式,選擇部分優質的科技金融中介服務組織,為科技型小微企業提供包括財務會計在內的相關科技金融配套服務。這些服務本身又提升了科技型小微企業在金融市場的認可度,從而增加了科技小微企業的獲得融資的可能性,降低融資成本。而政府采購本身也增加了中介組織的收入來源和穩定性,成為培育和發展科技金融中介市場的重要力量。目前這種做法在上海等地區已經采用,取得了比較好的效果。
3.設立政府專項資金推動全國性科技企業征信體系建設。目前我國權威性的征信體系主要是人民銀行的企業信用和個人信用登記咨詢系統,其信息量和企業覆蓋范圍遠遠不能滿足科技金融市場發展的需要。大多數科技型小微企業并未納入人行的征信系統,并且人行的征信系統的信息量通常僅局限于一般性的企業財務金融信息,而這些信息對于科技企業融資而言是不足的,例如缺少關于科技企業的技術認證等涉及知識產權的企業信息,這些信息又恰恰是科技企業融資不可或缺的信息。因此,有必要單獨建立有關科技企業征信系統,這一系統可以在人行信息系統的基礎上獨立出一個子系統,也可以根據科技企業的特點完全獨立開發出一套系統。財政、科技部門應從公共服務的角度設立專項資金對這一全國系統及地方子系統的數據庫建設運營維護以及相關人員培訓和業務開展提供資金支持,并聯合其他部門(稅務、工商等)實現數據信息跨部門、跨區域信息共享機制,以使金融機構能夠更高效地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群體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務,并能持續關注、跟蹤科技企業的發展成長過程。
4.以政策性金融推動科技擔保和保險體系建設。科技保險與科技擔保體系是我國目前科技金融體系的一個非常薄弱的環節,不僅有實力的機構較少,服務能力有限,而且服務的成本也較高。因此,非常有必要在全國范圍內進一步推動科技保險與擔保體系的發展。通過政策性金融的方式帶動商業金融保險與擔保機構共同服務科技企業是發展壯大科技保險與擔保市場體系的一個有效途徑。通過設立政府完全出資或者政府參股的政策性再保險和再擔保機構,為開展科技保險業務的商業性保險機構和科技擔保業務的擔保機構提供再保險和再擔保業務,以政府信譽和資金,降低商業保險機構和擔保機構開展科技保險和擔保業務的顧慮,鼓勵商業保險企業為科技企業提供“科技創新險”、“新產品開發險”、“貸款保證保險”等保險品種,不斷豐富間接融資擔保和直接融資擔保服務。
(四)激勵引導開展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創新
運用政采、補貼、風險補償等多種財政支持方式鼓勵科技金融服務創新。科技型企業的差異化決定了科技金融服務的多樣性,從而決定了科技金融產品在標準化服務的基礎上又必須通過各種金融產品的有機組合滿足科技企業的差異化融資需求,這就要求金融機構不斷推進服務創新。但是,創新必然存在風險,金融機構的創新必然會引發風險損失,較高的創新成本降低金融機構服務科技企業的積極性。因此,從支持科技發展、推動科技金融服務的角度看,政府部門應通過不同方式來支持金融機構的科技金融服務創新行為。
1.改進科技財政支出資金管理,提高支持科技企業資金使用效益。一是在立項環節,引入行業專家篩選和金融機構篩選相結合的機制。在財政支持的科技項目領域立項階段,政府部門組織相關行業專家進行技術篩選,同時引入市場金融機構進行經濟篩選,結合兩者篩選結果,確定立項項目。二是推行財政資金后資助方式。后資助方式對由企業為主承擔,利用其自有資金先行投入,開展研究開發、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活動,并經省級科技計劃立項,預期可取得經濟效益的科技項目,在項目結束或完成后,經審核、評估或驗收,按一定比例進行相應補助的財政資助方式。三是引入行業自評管理,嚴格產出管理考核。建議利用行業組織,結合高校專家等資源,開展行業內部企業項目自評管理,行業專家對相關企業和項目進行指標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財政資金資助項目產出管理的主要依據。
2.規范政府引導基金的政策定位和運作模式,積極培育天使投資。種子期是科技型中小企業風險最大的階段,也是VC、PE等不愿投資的領域,因此政府需要特別關注這一階段的金融環境和支持環境。在政府引導基金轉型FOF的同時,保留并規范部分政府引導基金的運作,通過引導基金來糾正“市場失靈”。政府引導基金應采用預算內資金等資金來源,以事業法人的形式,不應以盈利為目的。嚴格限定政府引導基金所支持項目的政策定位,將其限定在支撐一些早期的、前端的、有市場前景的專利技術,引導社會資金投向政府有意重點發展的高新技術等關鍵領域,或者處于種子期、成長期等早期的創業企業。
3.建立科技型企業融資聯合擔保平臺,并應用財政補貼和獎勵等方式推動銀保聯動和投貸聯保。由于我國擔保行業本身規模偏小、風險收益不匹配、發展不成熟等因素的作用,使傳統的信用擔保不能有效解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各地可在借鑒杭州市信用聯合擔保機制探索的基礎上,克服傳統擔保機制的缺陷,成立專門面向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高科技擔保公司,利用政府科技專項提供的政策性擔保資金,通過政、銀、保合作聯動,基于風險和收益的對等原則,創新設計擔保融資品種,在政府、擔保公司和銀行之間實現風險的合理分攤比例,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低門檻、低成本的擔保融資服務。
4.通過利息補貼、創新獎勵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和債券等金融產品創新。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集合票據和債券都是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創新,研究探索全國范圍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和債券是一個金融多樣化的創新方向。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風險搭配在一個區域內未必能有較好效果,如果能夠考慮將全國范圍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和債券,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風險和收益在全國內搭配或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另外,以產業鏈金融為紐帶,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風險和收益放在其所處的產業鏈中來綜合考量,通過上下游的優質企業的擔保來降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風險。這些顯然都需要金融服務機構大膽創新,提供新的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產品,應用利息補貼、財政獎勵等方式促進金融產品的創新。
農民的行政費用占據農民經濟生活費用的很大一部分,所以要減輕農民的負擔,首要前提是減少農民的行政費用支出。其次,民主選舉也很重要,農村生活水平得不到提高有一部原因也是因為沒有好的領導者,民主決策問題得不到解決,所以政府應該在每個農村實行民主選舉的制度,通過民主選舉推薦一個合適的領導者,為農民的經濟問題出謀劃策。另外,農村的稅費征收問題也是一個關鍵點,一些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相對滯后,加上稅費的征收,使越來越多的農民面臨生活的經濟壓力,看不到生活的希望。所以,政府應該加強稅費改革,實行減免征收稅費,為農民減輕一點生活負擔。
(二)政府要加強對農業的支持
加強農業扶持的方法有很多,政府應該提倡農田水利工程的建設,通過農田水利工程的建設,不但可以提高農民的勞動收入,還可以保護環境,保持生態的可持續發展,其次,政府也可以調整農業的生產結構來促進農業的發展,通過協調經濟作物和糧食作物的種植面積來促進農業生產結構的完善。培養農業方面的優秀人才也很重要,國家欠缺的就是農業方面的優秀人才,政府可以大力培養農業方面的技術人才,讓更多對農業感興趣的人參與到農業發展中來,從而促進農業的穩定增長。
(三)實施財政補貼政策
政府要加強對糧食價格的控制,實施財政補貼政策來鞏固農民的收入,目前,我國的農業發展水平與發達國家的農業發展水平存在很大的差距,所以,政府必須建立糧食保護制度控制糧食的價格。也可以通過財政方面的補貼,穩定農產品的價格,提高農民日益發展的生活水平,將越來越多的農產品銷售到市場,來增加農民的收入。政府還可以實施合作醫療、社保等財政補貼政策,幫助農民盡快的脫離貧困生活。
二、經濟轉軌時期財政政策對農民收入增長的影響
二、財政傾斜于民生,保障并改善民生
(一)加大財政資金投入,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和靈活就業
雖然每一年我國財政在就業方面的資金投入都有較大的增長,但這并不能滿足我國愈加嚴峻的就業形勢。因此,政府應當以公共理財理念為出發點,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將行政管理費用支出進行大力的整頓和壓縮,將公共財政傾斜到民生領域,增加就業的財政資金投入,建立長效的就業財政機制,促使就業工作取得保障性強的、長期的財政支持。新形勢下,小群體創業及中小企業等在解決自身就業問題時為社會大眾提供了良好的勞動力需求空間。政府部門應當積極扶持它們,在信貸、資金及稅收等各個方面為他們提供支持,逐步形成中小企業群體,致力于將社會的不同素質、不同層次的勞動者廣泛吸收到這一群體里來,確定靈活就業的行業標準及范圍,完善稅費減免措施,從而健全財稅扶持政策。對于靈活就業范圍內的自謀職業人員,政府可以給予重點的財稅支持,鼓勵人們積極創業,從而有效帶動就業。
(二)加快社會保障改革,完善對農民工社會保障的政策支持
在受到金融危機沖擊的所有群體里面,農民工遭受的損失最大,一旦他們失業返鄉,就無法享受到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即便他們能夠享受家庭保障機制及農村土地保障機制等,但依舊無法將他們的生活影響降低,從而造成農村的消費能力低下,不利于實現刺激消費等宏觀的經濟調控政策,嚴重時甚至會沖擊社會和諧。因此,政府應當加快改革社會保障制度,積極培訓農民工,鼓勵并支持他們自主創業,通過財政撥款加大對農村公用設施的投入力度,為他們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其一,將農民工吸收到工傷保險體制里面,將農民工遭受的職業風險有效分散甚至化解;其二,針對農民工構建醫療保障體系,幫助因病陷入生活窘境的農民工化解風險;其三,構建養老保險政策,為農民工的晚年生活提供財政保障,確保他們能夠獲得真正的養老待遇。
三、健全消費稅政策,加快發展對外貿易
在新形勢下,我們要進一步改革并健全消費稅政策:適當擴大消費稅范圍,將裘毛皮制品、高檔美術制品、高檔實木家具、保健品等納入到消費稅征收范圍之內;一些洗滌、洗浴等企業消耗水資源較大,應當對它們征收消費稅;公共汽車輪胎、酒精等一部分人民生活、衛生的必需用品應當停止消費稅的征收。與此同時,要針對持續完善的消費稅制度構建立法程序,將國內稅收負擔進一步科學化、合理化,促進國內制造企業積極生產并進行出口貿易活動,加快發展對外貿易。
四、全力打好節能減排的攻堅戰、持久戰
據統計,1991~1995年,中國污水處理能力年增長率為8%,但達標排放量的年增長率僅為1%。由此可見,我國有限的環保投資并未產生應有的效益。這一問題的產生,除了環保設備技術含量較低外,主要在于以下二方面:一是環保資金使用過于分散且缺乏監督。目前我國環保投資的大部分都用于各個點源的污染治理方面,用于區域性綜合防治的投資很少,這種“撒糊椒粉”式的環保投資無法形成規模經濟,大大削弱了環保投資效益。而這種資金使用分散的狀況又與資金來源分散有很大關系。作為污染治理資金主要來源的“三同時”環保投資主要來自各企業,又用于各企業,排污費也是以環境保護補助金的形式返還給企業使用。這樣的運作過程必然使得整個社會疏于綜合利用,造成資本和資源的極大浪費。此外,由于環保資金的使用缺乏預算約束機制和有效的監督考評制度,許多企業把應該用于污染治理的資金擠占或挪用,或將治污資金的相當比例用在環保機構工作人員的人頭費及其它裝備上,而不是用在排污設施方面。二是現行環保投資的行為方式和經營管理方式嚴重滯后于社會整體的市場化進程。由于規模經濟、技術特征和政治等因素的影響,中國的環保投資帶有極強的社會福利色彩,屬于國家壟斷性行業,既不允許國內社會資金的有效介入,又缺乏一套嚴格規范的、可操作性的管理模式以保障投資主體的合理權益。這種機制在使政府背上了沉重的財政負擔的同時,也使環境公用部門普遍出現低效率現象。
二、促進環保投資發展的財政政策取向
從促進環境保護投資發展的財政政策來看,其思路應是:國家財政除應直接承擔起市場不能或不愿介入的投資責任外,更重要的是要采取各種財政手段,推動環保投資的市場化改革,這是增加環境保護投入,提高環保投資效益的治本之道。具體舉措如下:
(一)增列環保支出預算科目,建立財政環保投資增長機制,確保財政對重大環境問題的調控力度
經濟發達國家無一例外地將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放在優先發展的地位,這些國家的環保投資占其總支出的比重不斷增加。中國財政環保投入由于在國家預算中不被單列,因而既不利于統計,也不利于監督,更不用說保證其占預算總支出的比例了。為此,筆者建議在國家財政預算科目中單列環境保護支出項目,在此之下具體分列新建項目防治污染的投資、老企業工業污染治理的投資、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生態環境保護投資、環境管理能力建設投資等項目,并立法規定其支出額度和增長幅度,以確保國家在環保問題上的宏觀調控力度。
財政直接參與環保投資,如下二點至關重要:一是財政應是在劃分各投資主體環境事權的基礎上,承擔起一些公益性很強的環保基礎設施建設、跨地區的污染綜合治理以及履行國際環境公約等方面的投資任務,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囊括應由企業和個人按照“誰污染誰負責”原則承擔的環保投資。二是財政的投資行為也必須符合市場經濟規律,貫徹“自負盈虧”的原則。
(二)運用各種激勵性財政政策,調動企業和個人環保投資積極性
以當前中國的經濟和社會現狀,要想在一定的時間內遏制環境整體惡化的勢頭,僅僅依靠國家有限的財政支撐不僅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合理的。“解鈴還需系鈴人”,引導市場力量自覺防范、治理污染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所在。為此,財政可運用以下政策:(1)提供優惠貸款,即對企業環境投資項目在貸款額度、貸款利率、還貸條件等方面給予優惠。(2)對企業投資于防污設備給予投資抵免、稅前還貸、加速折舊等多種形式的稅式支出。許多發達國家常用投資稅收抵免、加速折舊等間接優惠政策刺激企業進行環保投資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國財政除對廢物利用給予直接稅收減免外,還應允許企業對生產經營過程中使用的無污染或減少污染的機器設備,如無公害的生產設備、特定基礎材料產業結構改善用設備等實行加速折舊制度,這樣不但可以把污染的可能性扼制在萌芽狀態,還可以鼓勵企業積極開發先進技術,加速設備的更新換代。其次,應加強稅收支出對治污領域里的科技研究與開發的推動作用,將政策優惠的重點從事后鼓勵轉為事前扶持。(3)在環保融資中給予稅收優惠。具體地說,可發行環保債券或建立環保基金,對個人或企業購買環保債券或存入環保基金的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稅,所籌集資金主要貸給企業購買環保設備,實現環境達標。(4)利用財政資金或專項基金對環保產業和有明顯污染削減的技術改造項目進行貼息。此外,政府還應通過各種渠道積極爭取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優惠貸款的援助。
(三)改排污收費制度為污染征稅制度
為改變目前環保資金使用分散及監督不力所造成的低效率,有學者認為可提高排污收費標準,將排污費納入預算管理,由政府集中統一使用,以發揮規模經濟效益。但從可持續發展角度看,排污收費制度是一項對超標企業的懲罰性消極手段,不能激勵企業主動積極降污,也就是說,該項政策帶有先天缺陷。而對污染課稅不僅能激勵企業積極創新,提高治污水平,使社會生產達到最適點,而且便于形成由政府統一使用的、有著嚴格預算約束的專項環保資金來源,因而以對污染課稅來代替排污收費制度,不僅能帶來效率生產,而且還能有效解決排污費等使用分散和缺乏監督所造成的環保投資規模不經濟問題。
(一)出口品市場出口品的供給取決于本國出口品與非貿易品的相對價格。其中,第i國對本國出口品的需求是本國出口到第i國的貿易品(以第i國貨幣計價)與第i國非貿易品相對價格的函數。為了簡便,假定所有國家對本國出口品的需求價格彈性都等于dx,并且本國出口品在所有國家的(本幣)價格是相等的。式(4)表明出口品數量的變動是第三國實際匯率的變動、進口中間品價格有關項的變動以及本國實際匯率變動的函數。式(3)、式(4)與Branson等的差異在于:進口中間品的存在使得均衡價格及產出中多了進口中間品有關項這一項,這是因為本國生產需要從各國進口中間品投入,其通過生產成本影響出口品的價格及數量。其他條件不變,本國從第i國進口的中間品投入價格增加會導致出口品成本上升,從而使得出口品供給減少,在需求不變的情況下,最終導致出口品均衡價格上升、數量減少。
(二)進口市場本國從外國進口的商品分為兩類:中間品投入以及最終商品。中間品投入用于本國出口品的生產,而最終商品用于國內消費。遵循Han的方法,引入財政政策變量,假定政府支出完全用于購買進口最終消費品和非貿易品。1.進口最終商品市場在此市場上,假設本國政府花費uG用于購買進口最終商品,其中G表示政府支出,u表示政府花在進口最終商品上的比例。第i國提供的最終商品供給為即進口最終商品均衡價格的變動是本國非貿易品價格的變動、本國實際匯率變動、第三國實際匯率變動、實際收入變動以及名義利率變動和政府支出變動的函數。將式(7)代入式(5),可得進口最終商品的數量變動M^是本國實際匯率變動、第三國實際匯率變動以及其他彈性參數的函數。2.進口中間品市場進口中間品價格是外生給定的,數量則由出口品需求決定,二者的變化分別為
(三)非貿易品市場本國非貿易品的需求設定與進口最終商品類似,即其與非貿易品均衡價格的變動影響因素相同。若其他條件不變,進口中間品價格增加則會降低非貿易品均衡價格、增加非貿易品均衡數量。原因在于,進口中間品價格增加導致出口部門意愿勞動的需求減少、而非貿易品部門意愿勞動的需求不變,在充分就業的條件下,最終導致實際工資降低、非貿易品部門的勞動數量增加,從而非貿易品部門的產出增加,進而降低了非貿易品均衡價格。
(四)貨幣市場實際貨幣需求是實際收入與名義利率的函數。
二、一籃子貨幣最優權重的計算
在商品市場和貨幣市場都均衡的條件下,假定政府的目標是保持貿易余額不變,據此求解最優權重。式(21)表明在垂直貿易方式下,本國實際匯率變動不僅與外國實際匯率變動以及本國財政支出變動有關,而且與進口中間品項(J^i+q^Ii-q^N)有關。假設其他條件不變,本國從第i國進口的中間品價格發生單位變化,則會改變貿易余額,其變動為Γ3i單位。為了保持貿易余額不變,e的變動應為wTBIi單位。而第i國貨幣貶值1單位,將會惡化貿易余額(Γ2i+Γ3i)單位。為了彌補第i國貨幣貶值影響,保持貿易余額不變,e應升值(或貶值)(wTBi+wTBIi)單位。當政府增加1單位支出購買進口最終商品時,貿易余額同樣會惡化,此時本國貨幣應升值(或貶值)Z1單位。式(22)右邊比式(21)少了進口中間品有關項以及G^項,而式(23)右邊比式(21)少了進口中間品有關項。這是因為Branson等是在最終商品貿易模式下求解最優貨幣籃子權重,且未考慮宏觀經濟政策的影響。與Han模型的差異在于:在出口品生產中引入進口中間品變量,考慮垂直貿易對一籃子貨幣權重的影響,貿易品生產函數式(1)、非貿易品生產函數式(11)均出現了pfi。在這些假設下得到式(21),表明在垂直貿易模式下,進口中間品會通過貿易品成本的變化影響生產要素(勞動)在貿易品和非貿易品之間的配置,從而影響貿易品、非貿易品的均衡價格及數量,進而影響到本國實際收入,最終對最優貨幣權重產生影響。因此,當pfi發生變化時,為了維持貿易余額不變,本國實際匯率應相應改變wTBIi,盡管第i國實際匯率與政府支出未發生任何變化。式(21)中wTBi是保持貿易余額不變的一籃子貨幣最優權重。Z1則是e針對政府購買變動的最佳反應。
三、實證分析
以中國經濟為例,實證分析垂直貿易、財政政策對籃子貨幣的影響。
(一)模型建立與數據選取根據中國統計年鑒公布的資料,2006年~2012年中國的三大貿易伙伴分別是歐盟、美國和日本。依據方程式(21)提供的實際匯率、進口中間品和政府購買之間的內在關系,將美國設定為基準國,實證分析模型設定。表示美國、歐盟、日本以及中國的非貿易品價格,qIEU、qIJP表示中國從歐盟、日本進口的中間品投入價格(對應國貨幣計價),JEU、JJP表示歐盟與美國、日本與美國的雙邊匯率(間接標價法),e表示1單位美元等于多少單位人民幣。因此RCN表示中國實際匯率,REU、RJP分別表示歐盟、日本的實際匯率,RIEU、RIJP分別表示歐盟、日本的中間品有關項。由于各國的非貿易品價格沒有現成的數據,本文根據Engel的方法,將消費者價格指數中的服務價格指數作為非貿易品價格。由于未找到日本的服務價格指數,故用日本服務業的生產者價格指數(serivesproducerpriceindices,SPPI)作為替代。中間品價格使用出口價格指數替代。筆者選取2005年7月至2014年3月為樣本期,數據為月度數據。中國的名義政府購買支出、服務價格指數和消費者物價指數來源于中經網數據庫,美國、歐盟(18國)的服務價格指數分別來自美國勞工統計局(BLS)、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日本的服務業生產者價格指數(2010=100)來源于日本央行。服務價格指數的原始數據除中國外,都是以2010年為基期。中國的服務價格指數是以上月為基期。歐盟(18國)、日本的出口價格指數分別來源于歐洲統計局與日本央行,二者均以2010為基期。美國的出口價格指數來源于美國經濟分析局,以2000年為基期。美國的出口價格指數和中國的服務價格指數均換算成2010為基期。中國的實質政府購買支出通過消費者物價指數平減得到,使用X12進行季節性調整。數據處理采用Eview6.0軟件。
(二)單位根檢驗首先對各個序列的平穩性進行檢驗,即進行ADF(augmenteddickey-fuller)單位根檢驗。結果顯示,在5%的顯著性水平下,各變量均為非平穩序列,但各變量的一階差分形式在該顯著性水平下均是平穩的,即為I(1)。
(三)協整檢驗和誤差糾正模型單位根檢驗的結果顯示,所有變量均是一階差分平穩的。在此基礎上,運用Johansen協整檢驗方法對各變量是否存在協整關系進行檢驗,檢驗結果如表2所示。由表2可以看出,跡檢驗和最大特征根檢驗均表明,在5%的顯著性水平下,上述6個變量之間存在唯一的協整關系,說明經濟變量存在著長期穩定的關系。
(四)基于VECM的分析1.模型簡介Granger定理提出一組具有協整關系的變量一定具有誤差修正模型的表達形成存在。根據這個定理得出VECM的一般表達式。其中,αECMt-1為向量誤差修正項,即分量之間的協整方程反映了被解釋變量與解釋變量之間的長期均衡關系,而整個VEC模型則反映了變量之間長期均衡關系及變量滯后期的短期波動對當前變量的短期波動Δyt的影響。VECM的系數α則反映變量之間的均衡關系偏離長期均衡狀態時,將其調整到均衡狀態的調整力度。因此,VCEM用于考量經濟系統中各變量之間的長期及短期關系。式(27)及式(28)中[]均表示t值。協整方程表明:中國實際匯率、歐盟實際匯率、日本實際匯率、歐盟中間品有關項、日本中間品有關項以及中國政府購買這6個變量之間存在一種長期穩定關系。在這種長期均衡關系中,lnREU、lnRJP的系數符號相反,說明歐盟實際匯率增加會導致中國實際匯率減少,而日本實際匯率增加會導致中國實際匯率增加。lnRIEU、LnRIJP的系數符號也相反。政府購買支出(lnG)增加會導致中國實際匯率減少。協整方程反映了6個變量之間的長期均衡關系。通過誤差修正模型(ECM),可以進一步了解這些變量之間的短期相互影響和協整經濟變量之間由非均衡狀態向均衡狀態調整的動態過程。得到的誤差修正項的系數為負,且統計是顯著的,表明在每個時期內lnRCN的實際值與其長期均衡值的差距約有6.01%得到修正,lnRCN在受到短期干擾后能調整到長期均衡路徑上,但是調整的速度較慢。從自身和其他變量的t統計量來看,在5%的置信水平滯后1期的自身、歐盟實際匯率、歐盟中間品有關項lnRIEU以及政府購買支出的影響顯著,其他變量影響較弱。3.方差分解表3提供了中國實際匯率的方差分解結果。可以看出,中國實際匯率自身影響很大。在前5期,日本實際匯率對中國實際匯率的貢獻率要大于歐盟實際匯率對中國實際匯率的貢獻率,但以后各期,歐盟實際匯率對中國實際匯率的貢獻率反而大于日本實際匯率對中國實際匯率的貢獻率。這可能是因為初期日本距離中國較近,便于中日兩國之間的貿易,但后期歐盟市場的廣闊容量,使得距離的影響變得次要。隨著預測長度的增加,中國實際匯率對歐盟實際匯率的變動更加敏感,這表明歐洲市場和亞洲市場之間的聯系日益緊密。lnRIJP對中國實際匯率的貢獻率非常小。政府購買對中國實際匯率的貢獻率也隨著預測長度的增加而變大。
第一,財政政策鼓勵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創新。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創新需要高額的資金投入,現有財政政策支持的主要手段為財政補貼,包括直接補貼、貸款擔保、財政貼息、研究與開發委托費和財政基金等形式。政府部門通過財政補貼引導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金融部門對其技術創新項目的投入。通過財政補貼來滿足金融部門盈利的需求,鼓勵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通過金融融資來滿足其技術創新項目的資金需求。除財政補貼外,稅收也是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重要手段,通過稅收優惠來降低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的技術創新研發成本,降低創新風險,促進技術向現實生產力的轉化。
第二,財政政策帶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市場培育。目前,戰略性新興產業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普遍存在成本較高而消費市場認同度低的問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市場培育也相應地成為其自身發展的瓶頸。通過財政政策中的政府采購拉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產品需求,有利于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品市場。
第三,財政政策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的資源利用。資源的利用包括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內的現有資源能耗、設備利用等,同時還包括對于人力資源的利用。財政政策通過財政補貼和稅收等手段促進資源向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流動,有利于發揮財政政策的資源配置功能。第四,財政政策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階段的成熟。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階段是其發展過程中各組成要素在某一點上發展程度的集合,包括技術要素、創新路徑、主導設計、產業規模和市場環境五個方面。政府利用財政政策各種政策工具組合促進技術創新、產業發展投入和產業市場形成,從而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階段的進一步成熟。綜上所述,財政政策對于戰略性新興產業在技術創新、市場培育、資源利用和發展階段四個方面均有推動作用,而這四個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效果。反映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效果的四個要素需要多個指標描述,利用多指標討論財政政策對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創新、市場培育、資源利用和發展階段的影響,可通過結構方程模型來實現:財政政策ξ為本模型的外源潛變量,x表示外源指標組成的向量,Λx表示外源指標與外源變量之間的關系,δ表示內源指標x的誤差項。η表示內生潛變量,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效果可以通過技術創新、市場培育、資源利用和發展階段四個內生潛變量進行度量,y表示內生指標組成的向量,Λy表示內生指標與內生潛變量之間的關系,ε表示內生指標y的誤差項。B表示內生潛變量間的關系,Γ表示外源潛變量對內生潛變量的影響,ζ表示結構方程的殘差項,反映了η在方程中未能被解釋的部分。
二、模型效果測度與實證檢驗
1.模型觀測變量的設計、收集與效果測度就本文的研究主題而言,缺乏現成的二手數據,因此,本文的數據收集采用的是問卷調查的方式。通過文獻閱讀及專家多次討論的方式,針對潛變量最后確定了21個觀測指標。采用Likert的7點量表法通過直面企業、相關會議論壇和網絡形式發放問卷,調查對象主要針對企業層面管理人員、部分經濟科技部門的政府官員和高校科研機構的科技人員。根據收集的數據,利用AMOS6.0和SPSS16.0對每一組潛變量與相對應的觀測變量之間的關系分別進行驗證性因子分析,分析結果如表1和表2所示。從表1可以看出,個別指標的信度評估中,觀測變量的標準化負荷絕大多數大于0.6,建構信度C.R.大于0.6。各潛變量的Alpha值大于0.7。因此,對潛變量的測量表現出了良好的一致性,可以接受。對于建構效度,如表1所示,潛變量因子負荷均大于0.5的接受門檻值,顯示本研究量表潛變量聚合效度良好。而且,通過計算潛變量的AVE值,達到0.5的門檻值,這表明測量指標的解釋力超過其誤差方差,達到足夠的效度。表2對各個潛變量進行驗證性因子分析,從絕對擬合指標來看,χ2/df最大為3.247,小于5,表示模型可以接受;各個指標的GFI、AGFI、NFI、CFI和IFI絕大多數大于0.9,雖然個別小于0.9,但也在0.8以上,接近于0.9;RMSEA均小于0.08,達到要求。從整體上看,各個因子模型擬合良好,具有良好的結構效度,可以接受。2.基于結構方程模型的經驗分析本部分將對結構方程模型進行初步擬合與求解,并針對結構方程模型初步擬合中出現的問題進行修正,最后對其假設檢驗結果進行分析。在初步得到因子分析的結果以后,我們將使用結構方程模型對因子進行驗證,并求出因子之間的因果關系,這是本文研究的核心問題。模型包含5個潛變量,其中21個觀測變量分別與5個潛變量之間存在關聯。財政政策是外源變量,技術創新、市場培育、資源利用和發展階段是內生變量,使用AMOS6.0軟件對結構方程進行初步擬合檢驗,結果如表3—表5所示。從表3可以看出,對財政政策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結構方程模型進行初步擬合后,變量的標準化因子載荷系數除發展階段中的y45略低于門檻值0.5以外,其他各項指標均大于門檻值,達到可接受程度。從表4可以看出,模型中存在統計不顯著即t值比較小的路徑,如財政政策市場培育的標準化路徑系數為0.049(t=0.235)。因此,模型需要進行進一步的修正,剔除統計不顯著的路徑。從表5可以看出,χ2/df=2.754,該值小于5,表示財政政策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理論模型擬合可以接受;GFI=0.936、AGFI=0.910和IFI=0.908均大于0.9,擬合參數較好;NFI=0.814和CFI=0.827均接近0.9;RMSEA=0.074略低于門檻值0.08,因此,該模型擬合參數還不是很理想。
總之,從財政政策影響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結構方程模型初步擬合情況來看,該模型初步擬合不是很理想,需要對模型進行進一步修正。初始模型不能非常精確地反映財政政策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機理,因此,本文對其進行逐步的改進,從M1到M3共進行了兩次修正,最終得到了一個較為理想的作用機制模型,具體改進如表6所示。在模型擬合過程中,根據修正系數MI(ModificationIndex),發現最大修正因子存在誤差相關,因而轉向最大的修正因子,發現觀測指標y45對于潛變量市場培育和資源利用的修正因子分別為12.090和10.900,為了保持各描述指標的單因子屬性并保持模型的精簡,決定刪除這一指標以替代增加該標識路徑,模型被修正為M2。在M2中,NFI=0.903,CFI=0.914,RMSEA=0.063,不顯著,因此,支持刪除財政政策市場培育路徑,模型被修正為M3。在M3中各自有估計參數均顯著,雖然還存在幾個誤差相關對應的MI較大,但是因為缺乏依據可以讓這些誤差相關自有估計,因此,M3為財政政策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效果的最終模型,各擬合優度指標也比較理想,如表7所示。從表7可以看出,財政政策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結構方程初始模型修正后,各變量的標準化因子載荷系數均達大于門檻值0.5,達到可接受程度。
三、結果與建議
貼息杠桿“四兩撥千斤”
說到財政政策,人們總會想到,我國中央財政手頭拮據,地方財政也不堪重負。因此,靠財政直接出錢不現實,按照市場經濟規律,也不經濟。那么能不能運用杠桿作用和市場經濟下的趨利規律,尋找一個靠財政政策四兩
撥千斤的辦法呢?賈康提出,財政貼息在引導社會投資上便能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所謂財政貼息,即財政只代為支付部分(特別情況下也可是全部)貸款利息,由項目本身負責貸款本金和其余利息的償付。這樣可以變直接投入為間接拉動和協調引導,充分發揮經濟杠桿的作用來影響其他投資主體的行為。賈康舉例說:如果金融機構年貸款利率水平為10%,某一基礎設施項目需要資金100億元,卻只能承擔5%的年利率,按照市場機制運作的原理,它無法從商業性貸款渠道得到所需資金。但若由財政承擔另外5%的年利息,對于貸款方來說,便可以得到10%的一般利率,從而愿意向項目提供資金。這樣財政不僅有效地支持了該項目的建設,而且用5%的貼息資金引導了相當于100%的社會資金的使用方向,杠桿效應高達20倍。在同一個例子中,即使財政作全額貼息,也是以10億元預算內資金拉動引致了100億元的社會資金流入重點建設項目。這樣事半功倍的措施,財政何樂而不為呢?據估計,當前我國約有近10萬億元的社會資金。投資需求之所以不足,并非缺乏資金來源,而是缺少有效的引導機制。財政運用貼息方式進行政策性融資,第一,并未對原已十分緊張的預算內財力施加更大的壓力,只是將原有資金的使用方式由直接投入變為財政貼息,可行性強;第二,時滯期限短,項目確立后可立刻付諸實施,對社會投資需求的拉動作用近乎立竿見影;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就是杠桿作用明顯,其效用放大倍數等于1/貼息率。貼息資金通過政策性優惠、彌補項目直接經濟效益方面的缺陷,體現國家產業政策,是政策性融資的有效工具。
減稅不行可以減負
在當前企業效益滑坡、庫存增加的情況下,一些人提出“減稅”的主張,賈康認為,在我國目前財力不足的情況下,仍應注意財政收入的增長,減稅總體上操作余地不大。眾所周知,改革開放以來,由于財政不斷減稅讓利,財政占GNP比重和中央財政占全國財政收入比重不斷下降。1994年以來的新體制雖然阻止了“兩個比重”的下降,但尚未有明顯上升。因而中央財政的困境沒有緩解。從財政收入按項目分類中我們可以看出,各項稅收仍是財政收入的主體,但近年來預算外收入增長很快,從1993年相當于財政總收入的32.9%發展為1996年的52.6%,當年甚至超過了中央財政收入。這些預算外收入分布面廣,數額巨大,擠占并侵蝕了稅基,其中相當一部分處于財政監控范圍之外,降低了資金使用效益,并引起了腐敗現象的滋生。宏觀調控需要必要的財力作為后盾,從目前財政實力和宏觀稅負看,并沒有什么減稅的余地。并且我們仍應努力加強稅收征管,嚴厲打擊偷稅、漏稅,保證財力增長。同時,我們應進一步規范預算外收支,使“費”、“稅”合理歸位,堅決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降低某些收費標準,減輕企業、居民(特別是農民)的負擔。
國債發行尚有余力
繼1000億元國債之后,財政在發行國債上還有沒有潛力可挖?
賈康認為如果妥善解決債務依存度與債務負擔率之間的矛盾,國債規律仍又以擴大。
他說,目前我國實施國債政策的最大矛盾是兩個銜量指標間存在嚴重的沖突。一是債務依存度,它反映一國的財政支出中有多少是由舉債支持的,即債務依存度=當年債務收入額/當年財政支出額。根據各國實際經驗,這一指標應控制在15%-20%之間為宜。而我國卻已大大超過了這一范圍,特別是在舉債還債完全由中央負擔的情況下,中央財政債務依存度已高達50%以上,似乎已沒有繼續發債的余地。二是債務負擔率,它衡量一個國家承受債
務的潛力,等于當期國債余額/當年GDP。國際上通常認為這一指標不應超過45%-50%。而我國的國債負擔率不僅遠遠未達到這一警戒線,也比西方發達國家的實際水平低得多,目前僅為7%左右。就此看,似乎國債規模可以進一步擴大并有巨大的潛力可挖。
分析這一矛盾產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國GDP中財政收入的比重過低,而且國債平均期限太短。現實的經濟情況要求我國的國債規模只能擴大,不能縮小,因此解決上述矛盾的關鍵是,適度擴增國債規模必須納入“提高兩個比重、振興國家財政”的統一部署之中,并相應優化國債的期限結構和品種結構。財政應抓住目前金融機構連續降息的有利時機,增加中長期國債的發行,降低國債籌資成本,充分挖掘社會資金為國家建設所用。財政可以面
對不同的應債人發行專門用于國家大中型基礎設施建設的特種國債、金融債券,同時積極穩妥地增發外債。
推動外貿,財政大有可為
賈康建議,我國外貿出口速度不斷滑落,財政政策應考慮采取必要的短期應變措施,并將其與長期財稅對策銜接起來:進一步適當而較平緩地提高出口退稅率。
提高出口退稅率必然要受到目前國家財力的制約,也要面臨將來是否可以繼續的困擾。因此,提高出口退稅率必須全面考慮,審慎決策。在提高出口退稅率的具體選擇上,需主要把握如下幾個因素:第一,
出口產品在我國
歷年對外出口中所占的比例大,或者存在較大發展空間。第二,出口產品的主要銷售地區為歐美國家。東南亞和日本由于本幣貶值,需求大幅萎縮,即使將出口這一地區的產品提高退稅率,意義也不會很大。第三,出口產品具有產業關聯度高,對出口退稅依賴性大的特點。這類產品倘若不提高退稅率,便有失去市場并發生較大連續反應的危險。
加快退稅的進度,簡化退稅程序。近年來,拖欠出口企業應退稅款的規模不斷擴大,由于退稅不能足額及時到位,加大企業利息負擔,造成企業資金周轉困難。退稅時滯成為導致出口企業虧損的原因之一。在多方籌集退稅
多項指標表明,積極財政政策實施僅半年,其效應從3月份開始出現遞減跡象:(1)GDP一季度增長8.3%,二季度增長7.1%,增幅比一季度下降1.2個百分點,整個上半年增長7.6%,工業增加值上半年增長9.4%;(2)4月份固定資產投資增長速度比一季度回落了4.6個百分點,5月份國有及其它類型固定資產投資增幅比一季度回落5.1個百分點;(3)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4月份同比增長5.7%,比一季度回落1.7個百分點,5月份同比增長5.3%,比4月份又放慢0.4個百分點,同時居民儲蓄在前3個月增加4446億元的基礎上,4月份又增加554億元,5月份又增加857億元,1-5月新增5857億元,比去年同期多增1986億元,截至5月末居民儲蓄余額已達59226億元;(4)市場價格繼續走低,4月份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下降2.2%,商品零售價格同比下降3.5%,降幅進一步加大,5月份兩種價格同比降幅與4月份持平,但居民消費價格已14個月連續下降,商品零售價格已20個月連續下降;(5)各層次貨幣供給量增幅回落,5月末M0同比增長9.06%,比一季度、4月末分別回落2.14和1.29個百分點,M1同比增長13.27%,增幅分別回落1.63和0.8個百分點,M2同比增長17.17%,增幅分別回落0.63和0.7個百分點;(6)進口逐月加快,出口繼續下降,4月份同比下降7.3%,降幅比3月份擴大3.7個百分點,整個上半年下降了4.6%。總之,經濟增長呈下滑趨勢,工業增長明顯減緩,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幅下降,出口額同比仍是負增長,固定資產投資由強轉弱,供大于求狀況加劇,物價繼續走低,也就是說存在明顯的緊縮力量,亟需增強擴大內需力度。
積極財政政策的刺激效應隨時間的推移而遞減是必然的。值得重視的是,去年發行1000億元國債是逐步投入的,今年仍在繼續,而且今年預算又加大投入250億元,為什么它的效應會遞減這么快?這是需要認真研究的一個問題。
二、積極財政政策是否可以繼續實施
積極財政政策是否可以繼續實行下去,涉及對積極財政政策內涵的認識問題。據我理解,積極財政政策不是一個規范的學術詞匯,它是針對自改革開放以來財政政策的職能作用趨弱的狀況而提出的,它的內涵應是全面啟動各種財政手段,并通過各種財政手段的相互配合,充分發揮財政在市場經濟下應有的職能,即合理配置資源、調節收入分配以及穩定和發展經濟的職能。這樣全面理解的財政政策和市場經濟非但不是矛盾的,而且是市場經濟所必需的,是國家對市場運行實施宏觀調控的必要手段。因而不能把積極財政政策理解為單一的擴張性政策,也不能理解為只是使用發行國債這一單一的財政手段。采取大幅度增發國債的辦法,只能是在特定情況下的特殊措施,當然不能是長期的財政政策,而從長遠來看則應是以增收節支為主、以發行國債為輔、靈活運用多種財政手段。
先看看我國當前國債的發行情況和未來趨勢。根據有關資料計算,1998年我國國債余額6495.1億元(當年發行額-當年還本付息額+上年余額),占GDP的比重為8.2%,目前仍處于低水平。根據現代國債原理,一般慣例是以新債還舊債,從理論上說,發債的最大限度可以以政府喪失信譽以至國債發行困難為限,到了國債發不出去的時候,還本付息才必須由增加稅收來支付,只能從這個意義上來理解馬克思所說的國債是延期的稅收。而我國當前國債仍是居民搶手的投資工具,以此可以判斷國債發行仍具有很大的潛力。
國債發行潛力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另一個方面還必須對當前財政的負擔限度進行認真分析,給以足夠重視。我國進入摼盼鍞之后,國債發行額出現快速增長的趨勢,1995-1998年各年的增長率分別為46.9%、22.3%、30.5%、37.3%,國債依存度(按國內債務收入/中央本級支出+全部還本付息支出計算)也呈增長趨勢,各年分別為52.6%、53.4%、54.3%、60.5%。我國每年的國債收入主要用于兩個方面:一是用于原有國債的還本付息;二是用于彌補財政赤字。由于過去發行的國債多是3-5年中期國債,而摼盼鍞期間又面臨還本付息的高峰期,所以國債中的還本付息部分的份額逐年加大,1995-1998年各年還本付息(包括外債部分)所占的比重分別為56.7%、66.7%、77.5%、71.0%。也就是說,當年發行國債數額雖然越來越大,但可用于彌補當年支出的數額卻越來越小,而這正是國債發行額和國債依存度不斷加大從而加劇當前財政困難的癥結所在。這種狀況通過國債操作可以得到一定的緩解,如改善國債期限結構,今后多發一些長、短期國債,避免還本期過分集中形成還債高峰,或將本息分離,將付息歸入經常預算或每年付息,避免到期集中付息,加重還本付息負擔。實際上我國已經開始進行這種操作,并且還本付息的頂峰已經過去,明顯的跡象是1999年的還本付息金額已經開始下降,由1998年的2351億元下降為1912億元。應當指出,減輕國債負擔的主要措施還應是通過深化改革,提高預算內收入占GDP的比重以及中央財政收入占全部財政收入的比重。因為,國債依存度是分子和分母之間的一種比例關系,只要分母增長快于分子的增長,二者的比值就可以下降。計算國債依存度的分母有兩個因素:一是還本付息,這是由過去發行的當年到期還本付息的國債發行額決定的;二是中央本級支出,顯然這要通過深化改革來解決,既要提高預算內收入占GDP的比重,也要提高中央本級支出占全部財政收入的比重。只有摿礁霰戎財逐步提高,才有可能逐步降低對國債的依存度。當前和今后的問題是,對連年大幅增發國債必須慎重,防止重新出現還債高峰帶來潛在的債務危機和財政困境。
下面再看看我國當前預算內財力和未來可能集中的財力。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預算內收入(不含國內外債務)占GDP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趨勢,至1996年才開始有所回升,1994-1998年5年間分別為11.2%、10.7%、10.9%、11.6%、12.4%。樓繼偉副部長在1998年地方財政決算匯審會廳(局)長座談會上的講話指出了未來可能集中財力的趨勢,據他的預測,經過3-5年的時間,可以力爭使我國財政收入(指預算內收入)占GDP的比重提高到20%左右。具體措施包括:(1)積極擴大財源,加強征管,堵塞漏洞,懲治腐敗,清繳欠稅,可以提高1-2個百分點;(2)進一步完善稅制可提高0.5-1個百分點;(3)通過摲迅乃皵將分散在各部門的財政性資金納入預算內,可提高4-5個百分點;(4)在摲迅乃皵過程中對繼續保留的政府性基金和收費納入預算內,可提高1個百分點。以上的測算可能還沒有包括大約占GDP的0.5%的直接沖減收入的企業虧損補貼、已經在預算中單獨列項的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1998年占當年GDP的1.5%,還應當考慮可以社會保障收入名義納入預算的大約占GDP的4%的撊O嶄@延脭。如此計算下來,未來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可能達到25%以上,也就是說,目前預算內的財力僅相當于未來可集中財力的一半。由此可見,當前國家財政的癥結所在是財力分散,所以黨的撌宕髷確定的摷脅屏Γ裥瞬普方針,仍然應當確認為當前和今后相當長一段時間內財政工作的總方針。集中財力不能僅是形式上提高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而關鍵是要確定提高政府可以統籌安排的財力的比重,以便保證政府可以靈活調度,優化支出結構,保證重點,實現國家各項重大方針政策。
有人提出當前的積極財政政策存在著支出上的擴張政策與收入上的緊縮政策的矛盾,即收入上的緊縮抵消了支出上的擴張效應。這種意見實際上是在肯定支出上實行擴張政策的同時,對提高財政收入占GDP比重的政策措施提出質疑。所謂收入上的緊縮政策,無非是指財政收入的增長會對民間投資和消費產生排擠效應,因而有人明確提出應實行擴張支出與減稅同時并舉的財政政策。我認為,在當前形勢下,這種意見是值得商榷的。其一,既然肯定在支出上實行擴張政策是對的,那么擴張支出的收入從何而來?增發國債可以刺激內需,但增發國債只能用于建設性支出,而增加中下收入階層的收入水平,如提高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特別是保證下崗人員的最低生活保障等,同樣可以刺激內需,但增加這些經常性支出必須靠增加稅收;其二,財政收入的排擠效應是來自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過高,而我國當前以稅收為主的預算內收入占GDP的比重是偏低,不是過高,因而一般的減稅是不可行的;其三,上已述及,提高財政收入占GDP的措施主要是摲迅乃皵,一方面清理整頓亂收費,減輕企業和居民額外負擔,一方面將應當保留的收費集中到預算內,這種措施不存在排擠效應問題;其四,增加稅收的正常措施是加強征管,堵塞漏洞,清理欠繳,只要嚴格按國家政策征稅,該征的征,該減的減,該免的免,不是強制地征收摴匪皵,這里也不存在排擠效應問題;其五,在當前社會需求低迷的情況下,即使實政策作用的前提條件。
西部大開發戰略提出于1999年6月,而它真正發展于2000年。西部地區在7年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取得了可喜的成就。本文以西部大開發以來的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簡寫為“轉移支付”為研究對象,探詢轉移支付在西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
一、西部大開發中轉移支付的必要性
(一)解決各級政府間財力縱向不平衡,是實行轉移支付制度的重要原因
稅收和債務工具劃分給中央政府集中了較大部分收入。在分稅制改革之初的1994年,中央財政自給能力達166%,2000年中央財政經歷改革后最艱難的時期,自給比例降到127%,此后,中央財力得到了穩定增長,2004年的184%是改革以來的最高水平。與之相伴,地方財力自給水平穩定在較底的水平,始終徘徊在50%、60%的水平,2004年地方財政自給能力僅為59%。由此可見,地方財力的收不抵支現象只能依賴于中央較為充裕的財力支持。
(二)解決地方政府間財力橫向不均衡,是轉移支付的另一個原因
地區之間的財政收入依據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表現出了多個層次,支出也存在很大的不同。中央的財政轉移支付在地區之間的分配也存在較大區別。以2004年為例來說明。中央財政對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的平均補助為724元,在西部的12省市區中,廣西只有621元,四川為619元,貴州恰為724元,可見西部部分地區的補助還處于較低水平。而當年上海市的人均財政補助高達2257元,浙江省也達到了773元。此外,圖1還告訴我們東、中、西省市地區之間在人均財政收入和支出上存在巨大差異,地區之間東多西少的局面明顯。這與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初衷顯然不符,財政轉移補助支出協調區域經濟發展的政策目標難以實現。
二、西部大開發中轉移支付的現狀
現行的轉移支付制度源于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當前,中央財政對地方的轉移支付包括稅收返還及原體制補助、專項轉移支付和財力性轉移支付三種形式。隨著中央財力的不斷增強,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不斷增加,并且這一增加的趨勢依舊十分明確。2005年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達到7330億元,相當于1994年497億元的14.7倍年均增長27.7%。西部大開發政策出臺以來,中央逐年加大了對西部地區的轉移支付的規模。依據轉移支付的不同形式可以總結如下:
(一)稅收返還和原體制補助
中央財政對地方的稅收返還數額,以1993年為基期年核定;當年中央財政從地方凈上劃的收入全額返還給地方;1994年以后,稅收返還額在基期年基礎上逐年遞增,遞增率按全國增值稅和消費稅平均增長率的1∶0.3系數確定。2004年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及原體制補助4379.1億元,其中西部地區占20%,中部地區占23%,東部地區占57%。2005年中央對地方的稅收返還和體制性補助也達到4143.71億元。
(二)專項補助
專項轉移支付是財政轉移支付中能夠體現國家政策意愿的一種方式,影響專項轉移支付的基本因素包括直接因素和間接因素:一是人員支出因素;二是經濟發展因素;三是社會發展因素;四是其他政策因素。專項轉移支付能夠解決西部發展過程中的“瓶頸”,諸如交通、通訊等大型基礎設施的興建問題。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具有的規模效應,一定程度上能把財政資金對西部地區的“輸血”變為“造血”。2004年中央專項補助為3423.2億元,其中東、中、西依次所占比例為14%、52%、34%。
(三)財力性轉移支付
財力性轉移支付是均衡地方財政能力的一種最為直接的方式。2005年中央財力性轉移支付達到3812.72億元,比2004年增長46.4%,其中用于中西部地區的比例高達90%以上。它的具體形式多種多樣,此處著重談到兩種形式:
1.一般性轉移支付
1995年中央財政開始對財力薄弱地區實施過渡時期轉移支付辦法,2002年過渡時期轉移支付改名為一般性轉移支付。就全國而言,從1995年的21億元增加到2004年745億元;就西部而言,中央財政對西部地區的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逐年增加,從2000年的53億元增加到2004年的369.94億元。
2.民族地區轉移支付
為配合西部大開發戰略,支持民族地區發展,從2000年起實施民族地區轉移支付。民族地區轉移支付的對象為民族省區和非民族省區的民族自治州。眾所周知,西部地區很多地方本身便是民族地區的聚集地,因此,一直以來西部廣大民族地區得到了中央財政的大力支持。民族地區專項轉移支付資金不斷增加,2000年25.5億元,2001年33億元,2002年39億元,2003年55億元,2004年達76.9億元。
此外,還有“三獎一補”機制、取消農業稅后的轉移支付、調整工資轉移支付等財力性轉移支付形式,也在地區財力均衡上發揮著重要作用。
三、西部大開發中轉移支付的問題
財政轉移支付在西部大開發的實踐中已經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在將西部地區開發推向深入的進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由于支付方式不規范等問題的存在,當前對西部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略顯不夠。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財權與事權不匹配與財政轉移支付模式單一
分稅制改革以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事權的下移和財權的上移形成了一對矛盾,轉軌時期西部地區龐大的事權和有限的財權之間的矛盾表現十分明顯。隨著地方經濟的發展,地方政府管理經濟活動的職責大大增加了,直接后果就是行政費用的支出增加。但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分稅制改革等一系列政策的實行幾乎把地方政府的財源剝蝕殆盡。地方對中央轉移支付的依賴程度恰好能反映出來這種財權與事權不匹配的狀況。1994-2005年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占地方財政支出總額的比重從12.7%提高到29.3%。其中西部地區更是由12.5%提高到51.1%,2005年以來依賴程度較高的省份是青海、、寧夏、甘肅、新疆,而他們恰好又都是西部的省份。
此外,當前我國均衡財力主要是中央對地方政府轉移支付這一種方式,略顯單一。隨著經濟的發展,均衡地方財力需要中央政府付出越來越大的成本,且這一支出有著較為明顯的剛性特點,這就增加了中央政府的財政風險和支出壓力。其實,西方發達國家在均衡地方之間財力狀況方面,還存在省際政府之間的橫向轉移支付這種形式,某種程度上它的運行狀況相當良好。
(二)稅收返還、原體制補助與專項補助規模過大
稅收返還、體制補助和結算補助是目前財政轉移支付的主要內容。稅收返還違背了公平原則和效率原則。稅收返還以1993年為基期年,制定稅收返還基數的時候,實質上已經默認了東南沿海省市和中西部省市以及老少邊窮地區之間財政實力的差異。因此,采用稅收返還方式進行轉移支付,沒有從根本上觸及因歷史、自然原因而形成的地區間財力差異問題和各地區所能提供的公共服務水平差異問題。
稅收返還和專項補助在中央財政轉移支付中的比重變化,可通過我國1999-2004年中央補助地方的細項分類加以說明。從圖2可知稅收返還比例自1999年以來雖成下降之勢,但最低時還保持在35%之上,仍然處于轉移支付各細項分類之首。專項轉移支付也始終能夠處于30%之上的水平。兩者之和雖說已從1999年87.2%的水平降到2004年的60.4%,可謂降幅巨大,但依舊占據轉移支付中的絕對多數。而有利于地區財力均衡的財力性轉移支付才處于28%的水平,還不到總量的1/3。
(三)財力性轉移支付有待進一步完善
財力性轉移支付在均衡地區財力能發揮積極作用,但長期以來,我們采用基數法確定對不同地區的補助金額,這一方法直接導致了轉移支付制度的失效。1995年我國初次采用因素法這種方式進行財政轉移支付,它被稱為“過渡期轉移支付方法”。主要內容有:核定各省級地區的標準支出數,將其與1994年實有財力進行比較,凡財力不足而出現收支差額者,將其列入轉移支付對象。
這種辦法雖然是我國財政體制改革上的一大突破,為轉移支付制度克服人為因素干擾奠定了基礎,但由于它是兩個不同體制的產物,在確定這一辦法時要充分考慮地方的既得利益,因而這一轉移支付制度也存在許多問題。如采用因素法的轉移支付力度有限,其占中央財政支出比例太小,同時在技術方法、影響因素的選擇和權數的分配上還不是很完善。
(四)轉移支付缺乏法律支撐和監管機制制約
我國現行財政轉移支付法律制度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所得稅收人分享改革方案》為法律基礎的。這兩部規范性文件均不是針對財政轉移支付制定的專門法,充其量是對財政轉移支付的法律確認。實踐中多是以行政規章作為指導依據,與財政轉移支付的實際需要相距甚遠。
同時我們在實施轉移支付的形式、原則,組成轉移支付制度各部分之間的關系、各自的實施目標、資金的分配方法和撥付程序上依舊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財政資金使用的監督主體還不十分明確。
四、對完善西部大開發中轉移支付政策的思考
(一)明晰財權與事權的劃分,探索新形勢下的轉移支付模式
財權與事權的不一致是分稅制以后的突出問題。為了使地方政府不會因為缺乏財力而使事權得不到有效落實,需要思考如何豐富地方財源。地方有必要建立健全的稅收體系,可以通過地方主體稅種的構建,適當增加地方政府在稅收立法、執法、司法上的一些權利。西部地區解決這一問題任務更為繁重,可以給予西部地區地方政府更多的政策優惠,如賦予地方政府擴大資源稅的征收范圍和提高其比例的權利等。進一步完善共享的增值稅、所得稅相關事宜,保證地方財力有一個穩定的來源。
探索創新省級之間橫向轉移支付方式。德國政府采用了一種為世人稱道的成熟的橫向轉移支付方式,在國際上有著廣泛的影響,我們可以在立足國情的前提下,學習德國層次清晰、結構合理的橫向轉移支付方式。也許囿于體制的原因或者是地方經濟發展的水平,一時間無法建立起嚴格意義上的橫向轉移支付,至少我們多了一種使各方財政平衡的不同思路,待經濟進一步發展,條件成熟后完全可以嘗試一下這種支付形式。
(二)減少稅收返還、原體制補助與專項補助的比重
降低稅收返還等在轉移支付中的比例有利于地區財力的均衡。稅收返還的數額巨大,每年有3000多億元,建議將其中的一部分拿出按因素法進行分配,而不是按地方基數方法分配。這樣可以減小稅收返還所帶來的擴大地區財力效果的情況,一定程度上平衡東部與中西部之間的財力狀況。
與此同時,借鑒發達國家財政補助中成功的經驗,降低專項補助的規模,當中央提供專項資金時,明確方向,但要減少地方的配套資金提供的比例和范圍,不使專項資金流向富裕的地區造成新的不公平現象。
(三)規范財力性轉移支付的方式
財力性轉移支付規模有待進一步提高,隨著我國體制改革的深化,采用公式法的支付方式應成為主流方式,使它在均衡地區財力上發揮更大的作用。同時,進一步規范“因素法”在轉移支付中的使用。根據美國等西方國家的經驗和我國實際,用于促進地區經濟協調發展的轉移支付,應更多地考慮地區差異因素。這些因素可以大體歸為三類:一是自然因素,包括各地區的面積、人口、種族和氣候等條件;二是經濟發展水平,包括各省區人均GDP,人均財力、投資占GDP比率等變量;三是公共服務水平因素,例如教育、衛生、基礎設施等供給水平。
(四)加強轉移支付的法律支持和監督機制完善
要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這是監督任何資金的基礎。轉移支付資金也不例外。首先,應進一步修訂《預算法》,明確轉移支付在預算中的地位、作用及表現形式;其次,應制定《政府間轉移支付法》,明確實施轉移支付的形式、原則,資金的分配方法和撥付程序,以及違反時進行處罰的標準等;再次,可以考慮在即將出臺的《西部大開發法》中明確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對西部地區的優惠和少數民族地區的特別照顧。
同時,要對轉移支付資金進行全過程監督,并提倡多部門的共同監督,構建起由各級人大、審計部門、財政內部監督部門和社會所組成的監督體系。
參考文獻:
[1]李萍.中國政府間財政關系圖解[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6:50-94.
[2]馬拴友,于紅霞.轉移支付與地區經濟收斂[J].經濟研究,2003(3):26-33.
[3]霍克,丁偉.我國地方財政收支收斂性檢驗與實證分析[J].財政研究,2005(9):32-34.
[4]黃解宇,常云昆.對西部地區轉移支付的均等化模型分析[J].財經研究,2005(8):111-122.
[5]宋超.發揮西部大開發中轉移支付制度作用的對策分析[J].中國財經信息資料,2006(11):12-16.
[6]羅荊,唐.對我國財政轉移支付立法的思考[J].新疆財經,2006(2):48-52.
上有著廣泛的影響,我們可以在立足國情的前提下,學習德國層次清晰、結構合理的橫向轉移支付方式。也許囿于體制的原因或者是地方經濟發展的水平,一時間無法建立起嚴格意義上的橫向轉移支付,至少我們多了一種使各方財政平衡的不同思路,待經濟進一步發展,條件成熟后完全可以嘗試一下這種支付形式。
(二)減少稅收返還、原體制補助與專項補助的比重
降低稅收返還等在轉移支付中的比例有利于地區財力的均衡。稅收返還的數額巨大,每年有3000多億元,建議將其中的一部分拿出按因素法進行分配,而不是按地方基數方法分配。這樣可以減小稅收返還所帶來的擴大地區財力效果的情況,一定程度上平衡東部與中西部之間的財力狀況。
與此同時,借鑒發達國家財政補助中成功的經驗,降低專項補助的規模,當中央提供專項資金時,明確方向,但要減少地方的配套資金提供的比例和范圍,不使專項資金流向富裕的地區造成新的不公平現象。
(三)規范財力性轉移支付的方式
財力性轉移支付規模有待進一步提高,隨著我國體制改革的深化,采用公式法的支付方式應成為主流方式,使它在均衡地區財力上發揮更大的作用。同時,進一步規范“因素法”在轉移支付中的使用。根據美國等西方國家的經驗和我國實際,用于促進地區經濟協調發展的轉移支付,應更多地考慮地區差異因素。這些因素可以大體歸為三類:一是自然因素,包括各地區的面積、人口、種族和氣候等條件;二是經濟發展水平,包括各省區人均GDP,人均財力、投資占GDP比率等變量;三是公共服務水平因素,例如教育、衛生、基礎設施等供給水平。
(四)加強轉移支付的法律支持和監督機制完善
要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這是監督任何資金的基礎。轉移支付資金也不例外。首先,應進一步修訂《預算法》,明確轉移支付在預算中的地位、作用及表現形式;其次,應制定《政府間轉移支付法》,明確實施轉移支付的形式、原則,資金的分配方法和撥付程序,以及違反時進行處罰的標準等;再次,可以考慮在即將出臺的《西部大開發法》中明確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對西部地區的優惠和少數民族地區的特別照顧。
同時,要對轉移支付資金進行全過程監督,并提倡多部門的共同監督,構建起由各級人大、審計部門、財政內部監督部門和社會所組成的監督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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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宏觀層次和微觀層次改革國有企業。從宏觀層次改革國有企業就是站在全局的高度對國有企業進行戰略性重組和結構性調整。這需要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的退出機制,以全面收縮國有企業的經營戰線,使其盡可能地從一般競爭性領域退出,讓位給比它具有更高效率的其他所有制企業。這既是非國有企業發展的需要,同時也是國有企業自身和整個經濟發展的需要。事實上,國有企業的巨額虧損不僅使中央和地方財政難以承受,也給銀行造成了沉重的負擔。因為一個充斥著不可持續的信用擴張的經濟結構以及一個充斥著大量的不良債權的經濟體系都是不可能持續下去的。一個很明顯的經驗事實是,在傳統國有企業經營體制下,由于預算的極度軟約束,為了追求控制權的擴大,國有企業普遍存在無效率的規模擴張,在這種情況下它對貸款利率信號是極不敏感的。國有企業累積的風險可以轉嫁給銀行,銀行最終又轉嫁給國家。在這種微觀基礎上,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由于缺乏效率)都將無效。從這個意義上說,從宏觀層次改革國有企業是提高財政貨幣政策效應的首要前提。而從微觀層次改革國有企業是指對那些經戰略性重組后保留下來的有存續必要的國有企業,按照其行業性質和對國家經濟安全影響程度等方面的不同。分別建立適合他們各自特點的企業制度和企業經營機制。但總的趨勢應該是,除極少數企業繼續保持國有獨資外,對絕大多數國有企業都要進行規范的股份制改造,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進行全面的制度創新,建立起與市場經濟體制相容的微觀運行機制,從而強化它作為市場主體的性質和功能,參與市場的公平競爭,或發展壯大,或退出消失。
2.保護非公產權。財政投資對民間投資的帶動不足,是擴張性財政政策效應偏低的一個重要原因。而民間投資不足的原因主要有兩個:其一為銀行對非公企業貸款的歧視性政策,另一則為對非公產權保護的法律框架不健全。在這種情況下,非公財產所有者特別是私人財產所有者的不確定因素多,保衛自己財產的交易成本過高。這種不確定使企業家無法形成對未來的穩定預期,從而導致非公投資者缺乏全力以赴投資的長期行為。這樣,作為市場經濟微觀基礎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的各種非公企業,就很難發展到其應有的規模、水平和實力。
3.進一步打破壟斷,向非公企業開放更多的領城。第一,減少對傳統國有壟斷部門的準入障礙,即向民間資本(非國有經濟)開放這些投資領域,這一方面為競爭格局形成提供基本前提,另一方面達到啟動民間投資需求,增強社會對未來經濟良好預期之目的。第二,正如國有部門壟斷地位形成靠的是國家力量一樣,打破這種壟斷也必須依靠國家力量,對諸如電信、民航、電力、鐵路、教育、金融等傳統壟斷領域,科技進步及社會發展已為它們成為競爭性領域提供了可能性,國家不僅要允許而且應以優惠政策鼓勵新人者,同時對目前居于壟斯地位的企業賦予更多的逆補貼方式,以促使競爭格局的早日形成。
二、完善金融市場。逐步實行利率市場化
1.完善金融市場。金融市場是貨幣政策以及耐政政策傳導和發生作用的重要條件,培育和呵護市場特別是金融市場,其本身就是實施有效財政貨幣政策的前提和內容之一。隨著我國金融自由化步伐的加快,金融市場的發展極為迅速,在這種條件下,原有的市場管理原則已不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而且發生這種變化后,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傳導過程也會相應發生變化,所以必須對有關方面進行改革。從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角度來看,主要應該從以下幾方面入手;一是逐漸增加同業拆借市場的市場參與者,根據有關規定允許符合條件的合作金融機構、證券公司以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參與同業拆借市場,從而擴大同業拆借市場的資金需求,降低銀行信貸資金滯留在同業拆借市場的比例。二是發展國債回購市場,建立國債回購的一級交易商制度,這不僅能完善我國的金融市場體系,而且還能為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提供交易場所與交易對象。三是加快商業信用票據化的步伐。實現企業間資金融通的票據化不僅有助于解決長期以來困擾我國的“三角債”問題,而且還為中央銀行貨幣政策調控增加了一條有效的途徑。四是發展資本市場,增加企業直接融資的比率,提高企業和居民戶資金安排的利率敏感度。五是大力開發金融產品,鼓勵和引導各種金融機構進行產品創新和有利市場化改革方向的制度創新。
2.采取措施逐步實現利率市場化。利率作為資金的價格,在成熟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它對資金這種稀缺資源的配置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故常被用來作為貨幣政策的中介目標。然而在存貸款利率受到嚴格管制的條件下,利率的這種作用受到極大的限制。市場化的利率作為貨幣政策有效性的重要條件之一,從提高貨幣政策效應的角度上說,實行利率市場化是有益的。但實行利率市場化必須具備一定的前提,他們至少包括:第一,對利率變化具有較高敏感度的存、貸款主體;第二,完全商業化運作的銀行機構,它們既有嚴格的風險控制機制和能力,又有追求利率最大化的有效的激勵機制和動力;第三,中央銀行具有較高的監管水平。目前,中國的通貨膨脹負增長,總體利率水平較低,商業銀行自我約束加強,利率擴張機制受到抑制,是實行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有利時機。可以在擴大銀行貸款利率浮動幅度的基礎上逐步放開對貸款的直接利率管制,讓商業銀行根據貸款對象的資信狀況和貸款的風險大小,靈活確定貸款利率。此后,對存款利率實行上下限管理,擴大浮動幅度,最終實現存款利率的自由化,讓利率真正成為資金的“價格”,居民戶可以充分自由地選擇金融商品,各類企業可以在利率約束條件下一視同仁地獲得貸款,這樣必能反過來提高居民戶和企業資金需求的利率彈性,從而促進貨幣政策效應的提高。三、改革國有商業銀行的產權制度和經營機制
在通貨緊縮條件下貨幣供應的內生性加強是貨幣政策有效性降低的一個重要原因,而商業銀行對央行調控行為的不配合又是貨幣內生性增強的原因。目前我國四大商業銀行的存貸款總額仍占全部存貸款總額的近70%,它們的行如何對貨幣政策效應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而目前我國四大商業銀行不僅有著一般國有企業的通病,而且還存在大企業病。在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前,四大商業銀行普遍缺乏風險控制機制,形成了大量爛帳、壞帳(當然原因是多方面的)。吸取亞洲金融危機的教訓,危機之后我國商業銀行普遍加強了風險控制。但現在的問題是它們似乎從一個極端走到了另一個極端,即在強化風險控制的同時沒有構建與之相匹配的激勵機制,以致出現普遍的消極“借貸”的行為,這種行為加劇了這次的通貨緊縮。究其根源,這種消極“借貸”與當初缺乏風險控制一樣,都是產權制度的缺陷所致。基于此,目前理論界和銀行實際部門都在探索深化國有銀行改革的措施,比如,“多級法人制”、“切塊上市”等等。盡管在改革的具體措施上有不同爭論,但在總體改革方向上是比較一致的,那就是國有商業銀行也必須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在實現產權多元化的基礎上建立有效的企業治理結構。使之成為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真正的企業。
四、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
投融資體制缺陷是我國重復建設嚴重、經濟結構不合理和財政政策效應低下的重要根源之一。實踐表明,缺乏微觀指引的擴張性宏觀政策往往只能大量增加存貨而使資金沉淀,從而不能帶來較大的乘數效應。那么如何發揮微觀指引作用呢?這就需要深化融資和投資領域的改革,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更大的作用,使資金流入有效益的行業和企業。改革的方向是減少政府在投融資領域的干預,建立符合市場規律和國際標準的投融資體系。具體而言,一方面要求商業銀行提高貸款回報,并從外部“硬化”企業的財務預算。另一方面,則需要建立和發展新型的中介機構,尤其是高水準的專業化投資銀行和基金管理公司,以識別高回報的投資項目,進行有選擇的融資和投資提高投資的效益水平。不僅如此,這些金融機構可以依托市場對國有企業進行資產和債務重組,從而將國有企業改革、經濟結構調整與投融資有機結合起來,造就行為端正的微觀經濟單位,為包括財政貨幣政策在內的各種宏觀政策的實施提供良好的微觀基礎和機制。
五、提高低收入階層的收入水平和中、高收入階層的消費傾向
消費是驅動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之一,無論是對財政政策乘數還是對貨幣政策乘數而言,都是邊際消費傾向越大則乘數越大。所以提高低收入階層的收入水平和提高全體居民特別是中、高收入階層居民的邊際消費傾向,對于提高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效應有著特別重要的意義。為此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措施:
1.提高農民收入,降低貧困人口比重。第一,增加對農村的財政投入,努力改善農村的自然條件、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這是提高第一產業相對生產率進而提高農民收入的物質前提。第二,改革現行農村土地使用權的管理方法,研究農民具有固定土地使用權并可進行交換的具體方法,以促進土地的規模化經營。這是改變落后耕作方式,提高相對生產率進而提高農民收入的制度前提。第三,逐漸取消戶籍制,堅決取消對農民的歧視性就業政策,徹底清除限制農民向城市流動的體制障礙,使進入城市并能在城市以合理合法方式生存的農民獲得體制內生存,享受公正的體制待遇。這既是農業規模化經營的前提,也是迅速降低貧困人口比重的有效途徑。第四,實行優惠(至少是公平)政策,進一步促進鄉鎮企業的發展,并在政府的規劃及其相關政策配合下通過市場機制引導鄉鎮企業向一定的地域適當集中,以產生集聚效應,促進農村城市化進程。農村城市化是農民非農化進而降低貧困人口比重的最根本途徑。
2.加快建立社會保障體制,引導居民消費倫理合理轉變。居民對未來預期收入與支出的不確定性,是居民預防性儲蓄的主要動因。居民的這種不確定性越大,預防性儲蓄的比率就越高,相應地即期消費也就越少。如果建立社會保障體制,可以消除或減少居民的不確定性,使消費持久上升。同時應積極發展消費信貸,促進居民消費倫理合理轉變。居民在從低收入的生存型消費轉變為高收入質量型消費時,消費占其收入的比重增加,周期變長,若靠居民自己儲蓄,則需要很長時間,使消費波動性較大,容易出現消費的“斷層”。消費信貸的介入使居民可以“花未來的錢”,從而使居民消費結構的轉變在支出上得以平緩地實現,降低消費的過度敏感性,避免消費“斷層”的出現。如果說低收入階層的消費疲軟可以通過收入調節來激活的話,高收入階層的消費疲軟則只能通過供給調節來激活。應通過供給主體性質的多元化來增加有效供給,從而消除供給結構“折層”,這對啟動高收入群體的消費進而提高他們的消費傾向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六、優化經濟結構,增加有效供給
無論對于財政政策還是貨幣政策而言,其效應的形成機理都是通過最初的政策變量的改變進而經過該變量在一定經濟結構內與其他變量的相互作用而產生的。如果經濟結構不合理,即使是適當的財政貨幣政策也不能發揮應有的效應。
我國目前經濟結構不合理突出表現在:第二產業的地區產業結構趨同、同一類型的企業低水平重復建設嚴重;第三產業發展滯后;第一產業現代化程度太低,勞動生產率低下。這些問題的存在,使社會總供求的結構錯位,既抑制了有效需求,使得需求嚴重不足,又造成了大量的低效供給與無效供給,使供給相對過剩,亦即供給相對過剩與有效供給不足并存,在這種情況下,擴張需求僅依靠財政貨幣政策往往難以湊效,而必須通過調整結構改善供求的結構性關系來實現。調整經濟結構一是要促進傳統部門的產品升級換代;二是要治理低水平重復;三是要促進新興產業部門的發展,實現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例如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促進生物工程產業的發展,促進以教育產業化和旅游產業化籌為特征韻精神產品產業的發展,使新的需求得以較快增長:四是要加大對農業的投入,提高第一產業的現代化水平;五是要減少對第三產業的準入障礙,向民間資本開放第三產業投資領域,形成有效競爭的格局,全面提高第三產業的產值比重和質量水平,以增加第三產業的有效供給。總之,只有在結構調整中,才能在形成新的供給(有效供給)的同時形成新的需求,使供求結構相銜接。這樣財政投入和貨幣政策引致的投資增加才不會以存貨的形式沉淀下來,從而為財政貨幣政策乘數的形成提供必要前提。
七、改革財稅體制,提高政策之間的協調性
財稅體制從根本上說是關于資源和收入在社會成員與政府部門之間以及在各級政府機構之間進行配置和再配置的制度安排。因為這種制度安排對社會成員的經濟行為有著巨大影響,進而也通過這種影響對財政貨幣政策效應的形成發生作用。目前我國的稅制主要是1994年在治理嚴重通貨膨脹的背景下產生的,現在的宏觀經濟背景與當年顯著不同,故現行稅制與經濟發晨不相適應的矛盾日益突出,稅收政策與擴張性財政貨幣政策的目標取向顯得極不協調,也因此降低了財政貨幣政策的有效性。比如現行增值稅,其模式是生產型的,即是一種對投資征高稅的制度,越是高新技術或者機器設備越多的大型企業,不能抵扣的稅金就越多,企業稅負就越重,這種抑制投資需求的稅種阻礙了投資的擴大,不符合加強技術創新、優化經濟結構的要求,從而也不利于提高財政貨幣政策的有效性。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內部各工具之間(如利率、稅率、匯率)以及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之間,都應圍繞宏觀調控的總目標彼此協調一致、相互配合,避免相互沖突而使政策效應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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