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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財政部全國重點會計課題《中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數研究》2014年一組調查數據表明,我國上市公司管理人員對內控法規(guī)的熟悉程度,以及企業(yè)內部控制工作者對內控整合框架、對內部控制評價工作流程的熟悉程度均不到20%;企業(yè)進行內控自評,除評價指引中制定評價方案、組成評價小組、實施現場測試、匯總評價結果、編報評價報告五個基本步驟之外,尚未出臺可參考的實施細則。由此可見,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建設還處在摸索完善階段,如何有效開展內控自評工作,出具一份高質量的企業(yè)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對企業(yè)來說是個不小的挑戰(zhàn)。
本文將基于一家A股上市公司自實施內部控制基本規(guī)范以來,2012-2014年度連續(xù)三年實施企業(yè)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的實踐,從流程管理角度談有效開展內控自評工作的線路。
首先,由公司熟悉內部控制知識的專業(yè)人員繪制內控自評工作全面開展的流程圖。以流程圖形式向公司管理層和參與評價工作者清晰地展示內控自評工作全過程,流程圖越細越具有可操作性,一方面增強評價人員對內控自評工作的理解,另一方面指導其完成評價活動中各項工作。詳見后附企業(yè)內控自評工作流程圖表。
其次,對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進行立項,指定項目負責人,制定并審批評價工作方案。內控自評是否需要進行立項,我國監(jiān)管部門的規(guī)范對此沒有明確規(guī)定,企業(yè)可根據內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但實際上,內控自評立項與否不是可有可無的程序,通過嚴肅規(guī)范的立項程序,明確企業(yè)內控自評的總體目標、基本要求和企業(yè)各部門各自職責、了解管理層對內控自評工作的期望、獲得管理層的支持與承諾,對內控自評的有序開展是很有必要的。立項階段需要完成三件事:確定評價標準、繪制內控自評項目實施流程圖、制定并審批評價方案。
評價方案主要包含以下內容:1)確定評價范圍;2)確定評價標準;3)確定評價工作方式;4)評價時間安排;5)確定評價工作組成員及分工;6)確定缺陷認定標準;7)缺陷整改要求與跟蹤;8)明確內控自評工作流程。內控自評方案需要報公司董事會審批。
方案中評價范圍的確定,企業(yè)可以在參考日常內部控制監(jiān)督結果、企業(y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結合行業(yè)特點對標應用指引進行確定;評價標準是內控自評工作的具體依據,一般是以《企業(yè)內部控制基本規(guī)范》及其配套指引為起點,以公司《內部控制管理手冊》為評價標準。需要指出,當公司內部控制管理手冊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不一致時遵循國家法規(guī)。
第三,立項方案獲得管理層的審批后,做好內控自評項目前期準備工作。“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評價準備是內控自評項目有效開展的最重要環(huán)節(jié),對保證內控自評有序進行具有基礎性、指導性和決定性作用。準備階段的主要工作有:1、設計評價工作底稿。評價工作底稿的設計可以考慮設計檢查清單、評估問卷等各種形式;2、確立評價工作組成員名單。在選定評價小組成員時,確保這些成員最熟悉公司業(yè)務流程,最了解部門及公司風險,并能針對缺陷提出很好的改進或完善建議;3、對評價工作組成員恰當分工。分工把握以下幾條關鍵原則:專業(yè)背景和能力對與分配工作相匹配原則、最少資源最大效用原則、評價組成員對本單位的內部控制評價工作實行回避原則;4、做好詳盡的時間計劃。時間計劃一般根據評價范圍、業(yè)務流程涵蓋測試期間、需要抽取的樣本量等因素制定,時間計劃中應該包括項目關的鍵時間點,以及關鍵時間節(jié)點總控表;5、組織評前培訓。參與內控自評的成員,除內部審計師,大多數人并不是內部控制的專家,需要由熟悉內控自評流程的專業(yè)人員對參與者進行動員與溝通培訓。評前培訓中需要解決幾個問題,讓小組成員理解評價流程;掌握評價測試的方法;知悉工作底稿如何填寫。
第四,對內控自評項目實施過程加強督導管理。在進場評價前7個工作日下發(fā)正式評價通知,通知文件至少包含經審批的評價方案、評價小組成員名單、評價工作期間、所需資料清單等必要內容。除被評價單位需要準備的資料主要包括與本單位相關的內控手冊、業(yè)務表單等之外,評價工作組也需要準備的資料主要包括訪談問卷或提綱、時間計劃表等資料。在評價工作開始進行前1個工作日,評價小組組織進場討論會并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以電子郵件形式發(fā)送參會者。盡管進場會議并非必要程序,但是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涉及面廣、難度大,需要全公司協作配合才能完成,進場討論會能夠有效地解決評價組成員與被評價單位的對接,有利于項目順利開展。
基于流程管理的企業(yè)內控自評,核心工作是對內部控制測試,其中控制環(huán)境和控制手段方面的測試,一般通過詢問、訪談、問卷等方式進行;控制活動,也就是業(yè)務流程內部控制測試包括健全性測試和設計有效性測試一般通過穿行測試;運行有效性測試通過觀察、重新執(zhí)行、抽樣檢查等方法來完成。
內控自評項目負責人需要對內部控制有效性自評工作質量和工作進度實施監(jiān)控;每周復核評價小組成員的測試底稿,每周召集評價小組碰頭例會,及時了解掌握跟進評價工作進度和解決評價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內控自評工作結束,需要與被評價單位進行退場溝通。
第五、內控自評報告階段管理。內控自評項目結束后,項目負責人需要匯總評價底稿擬定報告,同時匯總缺陷進行缺陷整改跟蹤管理。評價小組成員的工作底稿經評價小組組長審核后,提交企業(yè)內控自評項目的立項部門。一方面,由項目負責人對評價工作底稿二次復核,匯總評價結論,起草年度內控自評報告。需要指出,年度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評價報告應該綜合內控自評項目的評價結果和企業(yè)內部控制監(jiān)督部門日常監(jiān)控中的審計發(fā)現匯總出具。管理層審核、審計委員會審議、董事會審批內控自評報告。按照監(jiān)管機構要求披露內控自評報告。
第六、缺陷認定、審批與整改。在起草評價報告的同時,另一方面,評價工作組匯總公司控制缺陷,項目負責人召集評價組成員、評價工作小組組長召開評價總結會,依據前述經公司董事會審批的缺陷認定標準,分析缺陷,初步判定缺陷等級;報公司管理層審批缺陷認定情況。由企業(yè)管理層責令被評價單位限期整改落實(整改期限根據缺陷性質和整改難度綜合考慮確定,一般的做法是3個月整改期),并指定公司內部控制監(jiān)督部門跟蹤檢查。內部控制監(jiān)督部門可以根據年度審計計劃適時安排整改落實審計。
第七、實施內控自評后評估。企業(yè)內控自評項目結束后,由項目負責人、評價小組成員、被評價單位對評價項目實施過程和評價結果打分后評估。后評估包含三個維度:評價小組成員的意見反饋表打分;被評價單位的意見反饋表打分;項目負責人的自我總結表打分。根據打分結果完善修訂次年內控自評項目實施方案計劃,形成年度內控自評工作良性循環(huán)。
如前所述,企業(yè)內部控制自我評價是一個持續(xù)實施、涉及面廣、專業(yè)知識要求高的系統工程,內部控制評價指引的的五個步驟只是基本程序,內容很簡練,在實踐中可操作性模糊,企業(yè)需要針對自身組織架構等特點,制定精細化的內控自評實施方案,并以流程管理的方式逐項落實。
基于流程管理開展企業(yè)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的優(yōu)點在于:將流程鏈條管理理念貫穿內控自評始終,通過立項、立項審批、前期準備工作、實施過程、項目報告、評價缺陷整改、項目后評估等關鍵節(jié)點串聯起來,將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工作落到實處,夯實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質量,提升上市公司公司內部控制管理的水平,提升企業(yè)在市場的競爭力。對我國企業(yè)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具有借鑒和指導意義。
同時,基于流程管理的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在企業(yè)落地生根,還有需要完善之處。如,由于更多的企業(yè)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并未納入績效考核體系,這就使得內控自評工作成果不能有效鞏固和利用,評價缺陷整改不徹底,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流于形式。
(作者單位: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1] 張慶龍《如何成為明日勝任的內部審計師》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項目資金,是指縣財政(含上級財政)對行政事業(yè)單位和項目業(yè)主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和經濟社會發(fā)展目標所安排的具有專門用途的財政性資金。
第三條財政項目資金績效評價(以下簡稱績效評價)是指政府、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單位運用科學、規(guī)范的評價方法,設置、選擇合適的評價指標,按照統一的評價標準和原則,對財政支出行為過程及其效果進行客觀、公正的衡量比較和綜合評判的管理行為。
第四條績效評價工作按照"先易后難、由點及面、突出重點"的要求,以項目資金評價為突破口,逐步建立"項目-單位-部門-財政"等四個層次的評價體系。
第五條績效評價應遵循的原則:
(一)經濟性、效率性、有效性原則。經濟性要求績效評價注重對資金投向的合理性作出評判;效率性要求績效評價注重對資金撥付的及時性、準確性作出評價;有效性要求績效評價注重對資金的安全性、支出業(yè)績作出評價,從而全面衡量財政支出的管理水平和使用績效。三者是一個相輔相成的統一整體。
(二)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原則。定量分析是通過對評價對象定量數據的采集分析,評價財政項目資金績效的分析方法;定性分析是通過對評價對象的全面、綜合分析,結合相關專家的意見,評價財政項目資金績效的分析方法。實施中應以定量分析為主,定性分析為輔,將兩者有機結合,以更加合理、準確反映評價對象的實際績效。
(三)真實性、規(guī)范性、靈活性原則。真實性要求績效評價所采集的資料、數據等必須真實可靠,評價結果要真實反映財政資金運作的過程與成效。規(guī)范性要求績效評價應以國家政策、制度、辦法為依據,按照規(guī)范的評價方法和程序實施評價。靈活性要求績效評價從實際出發(fā),充分考慮評價對象的特點,選擇操作性較強的評價方法,力求評價工作合理可行。
第二章績效評價的范圍
第六條納入績效評價的項目范圍包括基本建設、企業(yè)挖潛改造、農業(yè)綜合開發(fā)、較大型修繕、較大型活動(會議)、較大型設備購置和其他專項。
(一)農業(yè)、工業(yè)項目和基本建設項目一般是指財政安排的單項項目資金金額在20萬元及以上的;
(二)較大型修繕是指縣級部門和所屬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經有關部門鑒定對其危險性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備的金額在10萬元及以上的維修和大型專業(yè)設備修理等項目。
(三)較大型活動(會議)是指金額在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的活動(會議)。
(四)較大型設備購置是指縣級部門和所屬單位按規(guī)定實施的單項價格在10萬元及以上或批量金額在2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購置項目(不含小車類)。
(五)其他專項項目是指縣級部門及所屬單位在上述項目之外,為完成專項或特定工作而發(fā)生的金額在20萬元及以上的支出項目。
第七條調整項目預算后,金額達到上述標準的各類項目。
第八條縣財政部門確定需要實行績效評價的其他項目。
第三章績效評價的指標內容
第九條績效評價的指標主要包括:項目設立的科學性、資金安排的合理性、項目組織的管理水平、項目實施的經濟效益、項目實施的社會效益、項目實施對我縣經濟和社會發(fā)展可持續(xù)性影響、項目的執(zhí)行進度、項目經費的使用進度、經費落實和支出情況、經費使用的質量、財務管理的狀況等。
第十條績效評價分為項目實施過程評價和項目完成結果評價。項目實施過程評價,是指對項目實施過程中階段性執(zhí)行情況的考核與評價;項目完成結果評價,是指對項目完成后總體執(zhí)行情況的考核與評價。
(一)項目實施過程評價的內容:
1、項目的執(zhí)行進度,主要考核項目是否按時間計劃進展;
2、項目資金的使用進度,主要考核資金使用是否與項目進度同步;
3、資金落實和支出情況,主要考核資金是否按計劃確定的數額到位,資金使用占已撥付資金的比例是否合理;
4、資金使用的質量,主要考核資金使用是否符合該項目開支范圍的要求;
5、繼續(xù)執(zhí)行項目的建議;
6、項目變更的申請、核定及資金處理的意見。
(二)項目完成結果評價的內容:
1、項目設立的科學性;
2、資金安排的合理性;
3、項目組織實施的管理水平;
4、項目實施后取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5、項目實施后對我縣經濟和社會發(fā)展可持續(xù)性影響;
6、資金使用的質量和財務管理的狀況;
7、項目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和處理意見;
8、其他。
第四章績效評價的方法
第十一條績效評價方法是指在實施績效評價過程中所采用的具體操作方法。主要有:
(一)目標比較法:指通過對財政支出產生的實際效果與預定目標的比較,分析完成目標或未完成目標的原因,從而評價財政預算績效的方法。
(二)成本效益法(又稱投入產出法):是將一定時期內的支出所產生的效益與付出的成本進行對比分析,從而評價績效的方法。
(三)因素分析法:指通過列舉所有影響成本與收益的內外因素,進行全面、綜合的分析,從而得出評價結果的方法。
(四)歷史比較法:指將相同或類似的財政支出在不同時期的支出效果進行比較,分析判斷績效的評價方法。
(五)橫向比較法:指通過對相同或類似的財政支出在不同地區(qū)間的支出效果進行比較,分析判斷績效的評價方法。
(六)專家評議法:指通過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進行評議,得出評價結論的方法。
(七)問卷調查法(又稱公眾評判法):指通過設計不同形式的調查問卷,在一定范圍內發(fā)放,收集、分析調查問卷,進行評價和判斷的方法。
(八)詢問查證法:指評價人員以口頭或書面、正式或非正式會談等方式,直接或間接了解評價對象的信息,從而形成初步判斷的方法。
(九)財政部門制定的其它評價方法。
第十二條在實施績效評價時,根據評價對象的不同情況,可以采用一種評價方法,也可以多種評價方法并用。
第五章績效評價的組織管理與實施
第十二條績效評價工作由財政部門統一組織管理,財政、主管部門、(項目)單位分級實施。
(一)財政部門負責制定績效評價制度、實施辦法和技術規(guī)范,統一規(guī)劃并組織實施績效評價工作,指導和檢查各部門績效評價工作的開展。
(二)項目主管部門的職責:依據財政部門關于績效評價的部署,負責組織本系統的績效評價工作,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所屬單位或項目的績效評價工作,并組織實施本部門及所屬單位的績效評價工作。
(三)項目承擔單位的職責:按照財政和主管部門的績效評價規(guī)定及要求,根據專項支出的不同性質,建立項目責任制,確定項目負責人,單獨核算并反映項目資金到位、使用進度、完成結算等情況,做好績效評價自評等各項基礎性工作。
第十三條財政部門組織實施績效評價時,可會同有關部門共同進行,必要時可邀請人大、政協等部門參加。
第十四條財政、主管部門及(項目)單位組織實施績效評價時,可以組織專家組進行,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
第六章績效評價的工作程序
第十五條為確保評價結果的客觀公正,績效評價工作應當遵循嚴格、規(guī)范的工作程序,一般分為前期準備、實施評價和撰寫報告三個階段。
第十六條前期準備階段
(一)確定績效評價工作計劃。財政部門根據下達的單位年度部門預算和項目資金調整指標,篩選部分有影響和有代表性的重點支出項目,或按照上級要求指定項目編制績效評價工作計劃;
(二)下發(fā)績效評價通知書。在具體實施績效評價工作前,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應下達評價通知。內容包括評價目的、任務、依據、評價機構、評價時間和有關要求等。
第十七條實施評價階段
(一)部門(單位)對資金使用情況自評。項目完成或停止執(zhí)行后,在10個工作日內,由項目承擔單位按項目完成結果評價的指標內容對項目進行自評,自評工作結束后填報《磐安縣財政項目資金績效
自評表》報主管部門和縣財政局。
(二)財政部門或項目實施主管部門組織評審。縣財政局和主管部門根據評價對象的具體情況,成立評價工作小組,負責具體實施評價工作。必要時,組織專家組或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部
分專項項目進行績效評價和經濟活動評估,并出具《磐安縣財政項目資金評審表》。
在委托中介機構開展績效評價工作時,委托方與受托方應簽訂委托協議,所需費用由縣財政安排解決。
對一次性支出在10萬元及以上的大型修繕項目和一次性支出在25萬元及以上的大型設備購置項目,從項目實施開始,項目承擔單位還要按照項目實施過程評價的有關指標內容如實填報《磐安縣財政項目
資金績效評價反饋表》,隨同單位3月、6月、9月、12月的財務報表經主管部門審核后送縣財政局,直至項目完成,同時縣財政局業(yè)務科室對單位報送的《磐安縣財政項目資金績效評價反饋表》及時進行審核,并簽署項目執(zhí)行意見。
第十八條撰寫報告階段
(一)形成初步評價報告。評價工作小組根據項目承擔單位的《磐安縣財政項目資金績效自評表》或專家組、中介機構出具的《磐安縣財政項目資金績效評審表》的有關內容撰寫《磐安縣財政項目資金績效評價報告》,并反饋被評價單位,核實評價報告內容。
(二)提交報告。評價工作小組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評價報告提交給縣財政局分管局長,經分管局長或局長審定后,將《磐安縣財政安排的項目資金績效評價報告》返還項目實施主管部門和項目承擔單位,單位據此進行相應的帳務處理。
(三)總結歸檔。評價工作完成后,評價工作小組應及時將評價通知書和評價報告等資料歸檔存查。
第七章績效評價結果的應用
第十九條財政部門根據績效評價中發(fā)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和加強部門、單位財政支出管理的措施或整改意見,并督促部門和單位予以落實,不斷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條財政、主管部門及單位應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以后年度編制和安排預算的重要依據。財政部門對績效差劣的(項目)單位要進行通報批評,在下年度安排預算時要慎重考慮,對進度緩慢、移
用資金的,要收回財政資金;對績效優(yōu)良的(項目)單位進行通報表揚,在下年度安排預算時可優(yōu)先考慮。
第二十一條對未按規(guī)定專款專用,截留、挪用專項資金的單位,除限期追回被截留挪用的資金外,應根據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予以處罰,并建議有關部門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對使用專項資金的單位財務機構不健全、會計核算不規(guī)范、資金使用不符合有關財務制度、虛列項目支出、未按規(guī)定做好年度財務決算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三條報送的各類績效評價表和報告,必須依據充分、內容完整、真實準確,具備上述第十條的有關內容,同時要求相關附件齊全、裝訂規(guī)范。對未按規(guī)定或信息資料嚴重失真的,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限期整改,縣財政局根據情況暫時停止支付資金。
第二十四條對績效評價中發(fā)現的其它問題,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程序處理。
(二)按照“先易后難、由點及面、穩(wěn)步推進”的原則,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先以項目專項資金績效評價(以下簡稱“項目評價”)為重點,采取項目單位自行評價(以下簡稱“自評”)、主管部門評價和財政部門評價三者相結合的方式,全面推進我區(qū)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待條件成熟后再逐步推進部門(單位)財政支出整體績效評價工作。
二、評價類型
項目評價類型按評價階段的不同分為項目實施過程評價和項目完成結果評價。項目實施過程評價是指對項目實施過程執(zhí)行情況的績效評價;項目完成結果評價是指項目完成后的總體績效評價。
三、組織方式
項目評價的組織方式主要有:項目單位自評、主管部門組織評價和財政部門組織評價等。
(一)項目單位自評
項目單位應根據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要求組織自評。
對于實施范圍內的非跨年度項目,在預算項目完成后兩個月內,項目單位必須對項目支出的績效和預定目標的實現情況進行自評。對于實施范圍內的跨年度項目,在每個預算年度結束后兩個月內,項目單位要對績效階段性目標完成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實施一年一評的中期評價;該項目完成后兩個月內,要對績效總目標完成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
自評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基本概況、項目績效目標、項目執(zhí)行情況、自評結論、問題與建議、評價人員等。如項目實際績效與預期績效目標存在差異的,應在自評報告中做出詳細說明。
項目單位應在自評結束后20天內將自評報告及相關資料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無主管部門的直接上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對上報時間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可對項目單位的績效自評情況進行抽查。
(二)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組織評價
根據評價工作重點和預算管理要求,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可選擇部分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響力的項目組織評價。
評價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基本概況、績效情況、評價人員和評價報告(文字部分)等。
主管部門應在評價結束后20天內將評價報告及相關資料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對上報時間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財政部門在評價結束后應及時將評價報告及相關資料報同級政府或上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可對主管部門的績效評價情況進行抽查。
四、評價機構及委托
(一)評價機構包括:
1、由項目單位或主管部門內部相關專業(yè)人員組成的評價組;
2、由項目單位、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組織的專家組;
3、具有相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等。
(二)社會中介機構的委托應在全省績效評價中介機構庫中選擇,專家的聘請優(yōu)先從績效評價專家?guī)熘羞x取,并可邀請人大、政協等部門參加。
(三)委托社會中介機構開展績效評價的,委托方和受托方應簽訂委托協議。
(四)委托社會中介機構或聘請專家的,由委托方或聘請方支付相關費用。
五、具體指標設置
(一)對于納入績效評價范圍的項目,項目單位在申報年度部門預算時,必須向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報送項目可行性方案,提出項目的預期績效目標及能體現績效目標的具體績效指標,績效指標應盡量細化和量化。
(二)項目單位在進行自評時,側重于對項目執(zhí)行情況特別是預算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的評價,在自評報告“項目執(zhí)行情況”中應包含對基本指標內容的分析與評價。主管部門對項目單位另有要求的,從其規(guī)定。
(三)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在組織實施項目評價時,應設置、選擇一定數量且能衡量項目績效的具體指標。在設定、選用具體指標的基礎上,應對具體指標設置一定的分值(權重),便于評價結果的計算。
六、組織管理
(一)財政部門負責制定績效評價相關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統一組織和規(guī)劃績效評價工作,主管部門和項目單位負責擬定本部門、單位績效評價具體實施辦法,并商財政部門確定。
(二)項目單位應按規(guī)定組織開展績效評價自評工作,及時提交自評報告。對被列入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年度評價計劃的項目,項目單位應積極提供反映項目績效的相關材料,做好指標體系設置和績效評價的配合工作。
(三)主管部門應認真編制本部門年度項目評價計劃,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單位的績效評價工作,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所屬項目單位的績效評價自評工作,并將項目單位自評情況和主管部門評價情況統一匯總。主管部門的評價計劃在每年12月15日前上報財政部門,匯總情況應在每年2月20日前上報財政部門。
(四)財政部門應加強項目績效評價工作的組織領導,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主管部門和單位績效評價工作,并選擇若干項目直接組織實施績效評價。財政部門應及時將年度項目評價計劃和項目評價開展情況匯總后上報上級財政部門。
七、工作規(guī)范
(一)被評價單位要積極配合評價機構的工作,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二)評價機構對被評價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業(yè)務文件等負有保密責任,對出具的評價報告的真實性、客觀性和公正性負責。
(三)參與評價人員應嚴格按照要求進行評價,確保評價結果的獨立、客觀和公正。不得在規(guī)定程序之外對評價工作施加傾向性影響;不得干預和影響被評價單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謀取不正當利益。
(四)評價人員的聘任實行回避制度。如存在某種原因可能影響評價人員作出獨立、客觀和公正評價的,評價人員應當主動回避,評價單位和被評價單位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八、結果應用
(一)項目單位、主管部門應將項目評價結果作為編報和調整年度部門預算的依據,并根據項目評價結果進行認真分析,對于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二)項目單位逾期不報項目績效自評報告的,視同該項目沒有達到預期績效目標。對于跨年度項目,在項目單位報送自評報告之前,財政部門可暫不撥付資金。
(三)績效評價結果是政府對主管部門和單位實施年度業(yè)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財政部門核定部門預算的依據。對于績效優(yōu)良的項目單位,在安排預算時給予優(yōu)先考慮;對于無正當理由沒有達到預期績效目標或績效差劣的項目單位,在安排預算時應從緊考慮或不予安排。對于跨年度項目,財政部門依據項目評價結果提出后續(xù)資金安排或撥付的意見,經批準后可調整支出預算。
(四)對于項目評價中發(fā)現的問題,財政部門應督促項目單位或主管部門進行落實整改。若發(fā)現財政違法行為的,財政部門應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20*〕427號)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績效評價結果可以在一定范圍內公布。其中重點績效評價項目的評價結果應報區(qū)政府主要領導閱示,績效評價結果差劣的要進行通報。
(一)基本情況
縣扶貧移民局在2014年兩項資金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對項目負責項目監(jiān)督管理,以確保項目按質按時實施。
2014年縣兩項資金的申報是由縣扶貧兩資辦、財政局,以雷扶貧移民(2013)37號文向上級扶貧兩資辦、財政局申報,州扶貧兩資辦分別以涼財預(2014)7、24、51號涼財農(2014)43、50號等文下達我縣9個項目。2014年度,全縣共投入使用兩項資金420.5萬元。一是經濟建設類投入338萬元,占總投入的80%;其中鄉(xiāng)村路橋投入180萬元;渠引工程投入78萬元;太陽能設備80萬元。二是社會事業(yè)類投入82.5萬元,占總投入的20%,即教育十年行動寄宿制學生生活補助投入60萬元,縣民族文化推進工程投入15萬元,增收創(chuàng)業(yè)帶頭人培訓投入7.5萬元。上述工程均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啟動建設。在兩項資金的管理上,我縣扶貧移民局、縣財政局嚴格兩項資金相關管理制度和規(guī)定,由縣扶貧移民局負責對項目的監(jiān)督管理,項目實施由鄉(xiāng)人民政府負責,并由鄉(xiāng)人民政府向縣財政報帳,資金以項目的實行進度進行分期撥付。兩項資金的援助資金只能用于項目的基本材料的補助,絕不用于和項目無關的支出。
(二)項目績效目標
2014年三州開發(fā)資金項目在縣有9個項目,主要內容是:
一是基礎設施建設得到持續(xù)有效的改善。新建進村入戶環(huán)線路4條12公里,解決了部分村組群眾及學生行路難、上學難、運輸難的實際困難;新建溝渠6公里,解決部分村400畝農田灌溉問題。安裝太陽能設備400套,解決400戶農戶洗澡、使用熱水困難。
三是全縣社會事業(yè)有明顯進步和提高。解決了1000名貧困學生寄宿制生活問題,為農村貧困家庭子女讀書提供了生活保障。
2014年我縣兩項資金安排的項目,在具體實施中,嚴格按照縣扶貧移民局、縣財政局向上級部門申報的內容組織實施,項目申報的內容與實際安全相符,申報目標是合理可行的。
(三)項目自評步驟及方法:
2014年兩項資金項目的績效自評是先由各項目的實施負責部門(鄉(xiāng)人民政府)對項目進行績效自評并寫出績效自評報告。再由縣扶貧移民局、縣財政局與各項目的實施負責部門一起對各項目進行逐個項目的績效評估。最后由縣扶貧移民局寫出2014年兩項資金項目的績效自評報告。
二、項目資金申報及使用情況
(一)項目資金申報及批復情況
2014年兩項資金的申報,經各項目的鄉(xiāng)黨委、政府,通過實地調查后,向縣扶貧移民局、縣財政局申報,經過扶貧移民局、縣財政局對全縣各鄉(xiāng)的申報項目,進行認真細致的篩選后,以雷扶貧移民(2014)37號文向州扶貧兩資辦、州財政局申報。州扶貧兩資辦、州財政局分別以涼財預、涼財預等文件下達2014年我縣兩項資金項目。2014年我縣對兩項資金項目未作任何預算上的調整,完全按州下的批復100%的把資金用到各項目上。
(二)資金計劃、到位及使用情況
1.資金計劃
2014年度,全縣共投入使用兩項資金420.5萬元。一是經濟建設類投入338萬元,占總投入的80%;其中鄉(xiāng)村路橋投入180萬元;渠引工程投入78萬元;太陽能設備80萬元。二是社會事業(yè)類投入82.5萬元,占總投入的20%,即教育十年行動寄宿制學生生活補助投入60萬元,縣民族文化推進工程投入15萬元,增收創(chuàng)業(yè)帶頭人培訓投入7.5萬元
2.資金到位
我縣2014年州下達兩項資金項目的420.5萬元,全部在2014年9月25日前,撥入縣財政局兩項資金賬戶。
3.資金使用
2014年州下達縣兩項資金項目資金420.5萬元,主要用于進村入戶環(huán)線路、溝渠、太陽能、等項目涉及的鋼筋、水泥、河沙、苗木、太陽能設備等材料的補助。
(三)項目財務管理情況
2014年兩項資金項目的財務管理制度嚴格執(zhí)行財政報帳制,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健全,嚴格執(zhí)行了財務管理制度,財務處理及時,會計核算符合規(guī)范。
各項目區(qū)管委會財政所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及時處理和核算,符合財務制度要求。
三、項目實施及管理情況
1.項目組織架構及實施流程
縣在兩項資金項目的組織架構及實施流程分為三級機構:
領導小組成立后,鄉(xiāng)、村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監(jiān)管工程的實施,分工合作,落實具體責任人抓落實。縣級領導小組負責監(jiān)督項目的實施。
2.項目管理情況
縣2014年兩項資金項目必須實行公示制,項目經上級批準后,項目實施單位在項目實施地將項目名稱、財政兩項資金投入情況,建設內容、補助標準、補助對象、補助環(huán)節(jié)等內容進行公示,自覺接受廣大群眾和社會輿論的監(jiān)督。凡項目超過20萬元以上的,均實行了網上比選、民辦公助等辦法。
3.項目監(jiān)管情況
縣扶貧移民局、縣財政局,對項目實施單位在項目建設過程中進行監(jiān)督管理,主要監(jiān)督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對工程進度憑原始憑證及時報帳,在項目工程報財政補助資金中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保證金不低于項目資金總額的10%,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若未發(fā)現質量問題,按規(guī)定程序報經相關部門審核同意后,財政部門據此撥付工程質量保證金。監(jiān)督項目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保證項目資金全額投入到項目中。
四、項目完成情況
(一)項目完成任務量
縣2014年兩項資金項目有9個,實際完成投資額420.5萬元,已于2014年9月25日前到位,9個項目均在10月中旬全部啟動實施,部分工程已經實施完成,正準備接受縣級的檢查驗收。
(二)項目完成質量
按照計劃目標,縣2014年兩項資金項目,實際質量達到了要求經檢查驗收符合質量要求。
(三)項目完成進度
縣2014年兩項資金項目9個,均按照預定進度計劃,實際于2014年10月開始實施,計劃在2015年4月底項目全部完成,接受上級的檢查驗收。
五、項目效果情況
1.投資節(jié)約率
縣2014年兩項資金項目,總投資計劃為420.5萬元,在實際實施過程中,農戶投勞投資拆算為210萬元,節(jié)約了資金的38.4%。
2.項目實施產生的效果
新建進村入戶環(huán)線路4條12公里,解決了部分村組群眾及學生行路難、上學難、運輸難的實際困難;新建溝渠6公里,解決部分村400畝農田灌溉問題。安裝太陽能設備400套,解決400戶農戶洗澡、使用熱水困難;解決1000名貧困學生寄宿制困難。
3.項目運行保障效果
縣2014年兩項資金項目工程完成后,經檢查驗收合格后,由項目實施鄉(xiāng)人民政府負責,各項目實施村選出專人對項目工程的后期管理,管理辦法由項目實施鄉(xiāng)政府與項目實施村自行進行切合實際的管理。
六、評價結論及建議
1.項目決策
縣2014年兩項資金項目的申報工作,從2013年6月就以縣扶貧移民局、縣財政局行文下發(fā)全縣各鄉(xiāng)人民政府,由各鄉(xiāng)政府對各鄉(xiāng)境內需資金補助解決的兩項資金項目,本著輕重緩急的決策,到各項目的實地進行調查。在各鄉(xiāng)范圍內先行對項目進行篩選。確定項目后,報縣扶貧移民局、縣財政局,再由縣扶貧移民局、縣財政局對各鄉(xiāng)申報項目進行篩選。確定項目后,縣扶貧移民局、縣財政局再報至縣政府分管副縣長,再由縣領導與縣扶貧移民局、縣財政局領導共同決策,之后,由縣扶貧移民局將項目列入2014年項目儲備庫,上報州扶貧兩資辦、州財政局,作為上級部門對項目進行篩選和申報的依據。
2.項目管理
縣2014年兩項資金項目必須實行公示制,由項目實施單位在項目實施地將項目名稱,財政兩項資金投入情況、建設內容、補助標準、補助對象、補助環(huán)節(jié)等內容進行公示,自覺接管廣大群眾和社會輿論的監(jiān)督。
縣扶貧移民局、縣財政局,對項目實施單位在項目建設過程中進行監(jiān)督管理,主要是監(jiān)督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項目資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規(guī)定,監(jiān)督項目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保證項目資金全額投入項目工程中。從而杜絕了轉移、挪用、拖欠、擠占項目資金的事件發(fā)生,并已經過縣審計部門的審計。
3.項目完成
縣2014年兩項資金項目計劃完成目標數有9個,計劃完成投資數420.5萬元,到2014年12月實際實施目標數9個,實際完成投資額420.5萬元,任務績效目標的實現程度100%。按照計劃目標,縣2014年兩項資金項目,實際質量達到了要求。
4.項目效果
縣2014年兩項資金項目,新建進村入戶環(huán)線路4條12公里,解決了部分村組群眾及學生行路難、上學難、運輸難的實際困難;新建溝渠6公里,解決部分村400畝農田灌溉問題。安裝太陽能設備400套,解決400戶農戶洗澡、使用熱水困難;解決1000名貧困學生寄宿制困難。
經檢查驗收合格后,由項目實施鄉(xiāng)人民政府負責,在各項目實施村選出專人對項目工程的后期管理,管理辦法由項目實施鄉(xiāng)政府與項目實施村自行進行切合實際的管理,使已建成的項目能長久的造福農民群眾。
一、評價對象
20**年度全市67家農產品加工企業(yè)技術改造財政扶持項目。
二、組織形式
采取項目單位自評和市農產品加工企業(yè)技術改造項目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評價相結合的形式,對20**年農產品加工企業(yè)技術改造財政扶持的67個項目(附件1)實施績效評價。
1、項目單位自評。全市67個項目單位根據績效評價內容、指標和標準進行自評,形成項目績效評價報告。自評報告內容包括:基本情況、項目績效目標、項目執(zhí)行情況、自評結論、問題與建議、評價人員等。如項目實際績效與預期績效目標存在差異的,應在自評報告中作詳細說明,經各區(qū)、縣(市)財政局、農業(yè)產業(yè)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簽署意見后報市農業(yè)產業(yè)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辦經濟發(fā)展處)。項目單位自評工作由各區(qū)、縣(市)農業(yè)產業(yè)化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2、綜合評價。市農產品加工企業(yè)技術改造項目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會同各區(qū)、縣(市)農業(yè)產業(yè)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各項目單位自評的基礎上,按照綜合評價不低于25%的比例對重點項目進行評價,并形成綜合評價報告。
三、評價內容、指標和標準
本次評價主要是對20**年全市農產品加工企業(yè)技術改造財政扶持項目的績效進行綜合評價;評價指標分業(yè)務指標和財務指標兩大類,權重按60%和40%分設,業(yè)務指標包括目標設定情況、目標完成情況、組織管理水平、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tài)環(huán)境等二級指標;財務指標包括資金落實情況、實際支出情況、會計信息質量、財務管理狀況、資產配置與使用等二級指標,具體指標、評價標準見(附件3)。
評價結果分為優(yōu)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個等次。優(yōu)秀為90分以上,良好為75—89分,合格為60—74分,不合格為59分以下。
四、時間安排
20**年8月30日前全市67家農產品加工企業(yè)技術改造財政扶持項目單位完成自評工作,形成項目評價報告,經區(qū)、縣(市)財政局、農業(yè)產業(yè)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簽署意見后報市農業(yè)產業(yè)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辦經濟發(fā)展處)一式2份;各區(qū)、縣(市)農業(yè)產業(yè)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項目單位績效評價的基礎上,進行匯總,填寫項目評價情況匯總表(附件4),并形成書面總結材料報市農業(yè)產業(yè)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辦經濟發(fā)展處)一式2份。9—10月份,市農產品加工企業(yè)技術改造項目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會同各區(qū)、縣(市)農業(yè)產業(yè)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重點項目的績效評價情況進行抽查,并形成綜合評價報告。
五、有關要求
關鍵詞:
項目教學法;中職語文;應用文寫作
項目教學法,顧名思義就是通過“項目”的形式進行教學的方法,是在老師的指導下,由學生自己處理一個相對獨立的學習項目,從信息的收集、方案的設計、項目實施及最終評價,都由學生自己負責,學生通過該項目的實施,了解并掌握整個項目學習過程及每一個環(huán)節(jié)中的基本要求。概括而言,項目教學法包括一個中心、兩個出發(fā)點、三個主環(huán)節(jié)。下面,我以《報請性公文》中的“請示”的寫作為例,具體闡述項目教學法在應用文寫作教學中的運用。
一、一個中心即指項目教學全程要以增強學生語文能力為中心
通過實施項目教學,不僅要培養(yǎng)學生撰寫格式規(guī)范、內容準確、條理清楚的應用文的能力,而且還要讓學生在自主學習、探究、合作中鍛煉語言表達、歸納概括、邏輯思維等語文綜合能力。
二、兩個出發(fā)點就是以學生的興趣、學習基礎為出發(fā)點
(一)要在教學導入上引發(fā)學生的興趣
這堂課開始,我結合當時氣候環(huán)境,提出一個討論話題——天氣炎熱,學校想為每個教室安裝空調,應該通過什么方式尋求上級單位的支持呢?學生的興趣立即就被調動起來,各抒己見,本課的學習內容也在討論中自然引出。
(二)要在教學過程中充分考慮學生的學習基礎
課前,我按4人一組組成學習小組,每組中都有各層次的學生,如此搭配,既能夠充分發(fā)揮好生的引領作用,也能夠帶動中等和基礎較差的學生一起學習,達到共同學習,共同進步的目標。三、三個主環(huán)節(jié)包括項目任務設計環(huán)節(jié)、項目任務實施環(huán)節(jié)和項目任務評價環(huán)節(jié)(一)項目任務設計環(huán)節(jié)項目任務設定原則一定是要讓學生能夠完成,所以不能大而泛,而應是小而精;要從學生實際出發(fā),設計一些帶有實用性、趣味性的任務,使學生愛學、樂學,做到因材施教。本節(jié)課,我設計了一個半開放的項目任務——學校要組織學生外出活動,需向市教育局請示。一方面這個命題只是劃定了大致的寫作范圍,至于請示的格式、語言的使用等則需要學生充分發(fā)揮主觀能動性,在項目任務實施過程中自主學習掌握,另一方面,學生對“外出活動”的命題非常感興趣,學習積極性高,為項目任務實施奠定了基礎。在確定項目任務后,各學習小組根據項目任務要求,制定自主學習方案,明確學習方式、學習步驟、具體分工等,為項目任務實施做好準備。
(二)項目任務實施環(huán)節(jié)
項目任務開始實施后,學生成了課堂的主人,分析概念、研讀案例、查找資料、組織寫作、修改完善……,各組同學按照學習方案分工合作,有序推進。教師的角色則由主導演變?yōu)檩o助,除了必要指導、提示及參與學生討論外,不具體參與項目實施。例如在項目任務實施過程中,有一個學習小組同學對請示標題中“關于”的位置產生不同意見,有的同學認為“關于”應該放在主語的后面,如“關于某某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的請示”,有的認為應該放在主語的前面,爭執(zhí)不下,向老師求助,我借機向全班同學解釋了請示標題中“關于”的用法——由于請示是下級單位向上級單位提出要求,因此為凸顯提出請求的單位,通常都是將單位名稱放在“關于”之前,當然由于請示的正文和落款都會提及單位名稱,標題中也可以不寫單位,直接用“關于+請示事項”。
的基本依據有相關的法律和政策以及財政部門與主管部門制訂的前期績效評價工作規(guī)范和其他相關資料。其次,前期績效評價的對象是鄉(xiāng)鎮(zhèn)在新型農村合作醫(yī)療方面所設置的績效目標,申請的預算資金以及為達到績效目標打算采取的措施和實施的制度,可分為鄉(xiāng)鎮(zhèn)自評和區(qū)評。鄉(xiāng)鎮(zhèn)自評是鄉(xiāng)鎮(zhèn)政府中的主管部門將所制訂的績效目標和預算資金,每月支付額度等內容進行確定,并通過網絡的方式進行公示,聽取居民的意見。考慮到鄉(xiāng)鎮(zhèn)經濟條件和居民文化水平的落后,還應該召開鄉(xiāng)新農合大會等類似的會議,在各村選取部分村民作代表,在會上進行公示和交流,相關部門做出調整完善后將績效預算的相關材料上報到區(qū)級;區(qū)評是指區(qū)財政局在鄉(xiāng)鎮(zhèn)自評的基礎上,針對鄉(xiāng)鎮(zhèn)上交的材料,根據項目的分類挑選專業(yè)人士組建專家評審小組,根據相關的評價標準進行評審,并提出評價意見報告提交到區(qū)財政局。預算部門應根據自評結果與區(qū)級評價結果,及時調整與優(yōu)化本部門的績效目標等。
2.中期績效評價中期績效評價
是整個績效評價過程中承上啟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財政部門對于項目的績效跟蹤管理,中期績效評價往往是在鄉(xiāng)鎮(zhèn)的新型農村合作醫(yī)療項目進程過半時進行。中期績效評價首先是對于上半年以來,新型農村合作醫(yī)療在鄉(xiāng)鎮(zhèn)中的實際執(zhí)行情況進行調查分析,調整并完善前期作預算時申報的績效目標,完善鄉(xiāng)鎮(zhèn)新農合支出的目標管理。其次,是通過在鄉(xiāng)鎮(zhèn)發(fā)展新農合的過程中所執(zhí)行的相關管理制度、措施以及實施方案完整性、規(guī)范性、可操作性進行考查,從而及時發(fā)現執(zhí)行中所產生的偏差,最終分析評估績效目標完成的可能性。最后則是對于新農合階段性的實際執(zhí)行情況和取得的實際成效進行全面考量,其中最不能忽視的就是鄉(xiāng)民的主觀感受,因此可以進行一次鄉(xiāng)民對于新農合的滿意度調查,分析得出結果,并提出針對性的改進措施和建議,確保績效目標的實現。評價工作應由第三方機構進行。
3.后期績效評價后期績效評價
是在本年度結束時對于該年度鄉(xiāng)鎮(zhèn)新農合的整體發(fā)展進行評價。評價內容包括新農合在鄉(xiāng)鎮(zhèn)中的定位和績效目標;實施和管理情況;制定的計劃、資金的使用情況以及財務的管理情況;所制定的績效目標的合理性、績效的達標程度;保障對象的滿意程度以及對鄉(xiāng)鎮(zhèn)產生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績效評價依賴于評價指標,最終評價的結果也是依據指標的達成程度進行判定。對于鄉(xiāng)鎮(zhèn)中的新型農村合作醫(yī)療來說,其主要的評價評價指標有:
①參合率:參合人數與農業(yè)總人口比率。參合率越高,意味著受保障的人數越多。
②籌資標準:人均籌資標準,包括個人出資和財政補助水平。籌資標準越高,說明保障能力越強。
③保障水平:鄉(xiāng)鎮(zhèn)政府的補償資金占住院費用的比例越高即實際補償比例越高,說明保障水平越高。
④受益面。受益人數與參合人數之比。
⑤在鄉(xiāng)鎮(zhèn)醫(yī)療機構住院比率的高低。
⑥群眾的滿意程度等。并將績效評價的結果按等級劃分。評價具體步驟包括:鄉(xiāng)鎮(zhèn)府財政部門開始年度評價工作制訂評價表成立評價小組實施評價工作收集評價基礎材料通過分析確定評價結果填寫自評材料和報告上交報告至區(qū)財政部門確立專家組和第三方機構對報告進行評審并將結果反饋回基層整理總結針對所存在的問題進行改進完善。
(二)公平保障體系
前期績效評價分為鄉(xiāng)鎮(zhèn)自評和區(qū)評。鄉(xiāng)鎮(zhèn)自評中,各村選舉的村民代表應由村民大會選舉產生,村民代表代表著本村的權益,對本村負責,自評時全體代表一起對公布的相關績效考核目標進行監(jiān)督與問責。而區(qū)評是針對鄉(xiāng)鎮(zhèn)上交的材料,根據項目的分類從專家?guī)熘刑暨x專家及相關的專業(yè)人士,共同組建專家評審小組,并由專家組提出評價意見,最后經專家本人簽名確認提交到區(qū)財政局,專家應本著公平公正的態(tài)度進行認真評估,并對評估結果負責。預算部門要將鄉(xiāng)鎮(zhèn)實施新農合的具體方案和相關資料交予第三方評估機構,由第三方評估機構獨立核對核查。項目參與的有關部門不能隱瞞阻礙其工作,第三方評估機構完成評價工作后,給出具體的績效評價報告,并對該報告負責。后期績效評價由政府財政部門自行依據相關的評價指標進行評價,本著公平認真負責的原則對財政項目進行評價,總結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暴露的問題,并對于相關資料進行整理歸檔。
一、實施原則
按照“先易后難、由點及面、穩(wěn)步推進”的原則,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先以項目支出績效評價(以下簡稱“項目評價”)為重點,采取項目單位自行評價和財政部門組織評價相結合的方式推進財政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工作。
二、評價類型
項目評價類型按評價階段的不同分為項目實施過程評價和項目完成結果評價。項目實施過程評價是指對實施過程執(zhí)行情況的績效評價;項目完成結果評價是指項目完成后的總體績效評價。
三、實施范圍
凡年度財政專項資金預算安排規(guī)模在50萬元以上的項目,均應實行項目評價。
四、組織方式和管理
項目評價實行計劃管理,項目單位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評價工作,采取項目單位自行評價(以下簡稱“自評”)和財政部門組織評價相結合的方式。
(一)項目單位自評
項目單位對實施范圍內的項目進行自評,自評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基本概況、項目績效目標、項目執(zhí)行情況、自評結論、問題與建議、評價人員等。如項目實際績效與預期績效目標存在差異的,應在自評報告中做出詳細說明。
(二)財政部門組織評價
根據評價工作重點和預算管理要求,會同相關主管部門,在每個預算年度選取部分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響力的重點項目組織評價,并對項目單位自行組織的績效評價情況進行抽查。
五、評價方法和指標設置
(一)績效評價的具體操作方法。
1、目標比較法。指通過對財政支出產生的實際效果與預定目標的比較,分析完成目標或未完成目標的原因,從而評價績效的方法。
2、成本效益法。又稱投入產出法,是將一定時期內的支出所產生的效益與付出的成本進行對比分析,從而評價績效的方法。
3、綜合指數法。指在多種經濟效益指標計算的基礎上,根據一定的權數計算出綜合經濟效益指數,從而評價績效的方法。
4、因素分析法。指通過列舉所有影響成本與收益的因素,進行全面、綜合的分析,從而得出評價結果的方法。
5、歷史比較法。指將相同或類似的財政支出在不同時期的支出效果進行比較,分析判斷績效的評價方法。
6、橫向比較法。指通過對相同或類似的財政支出在不同地區(qū)或不同部門、單位間的支出效果進行比較,分析判斷績效的評價方法。
7、專家評議法。指通過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進行評議,得出評價結果的方法。
8、問卷調查法。又稱公眾評判法,指通過設計不同形式的調查問卷,在一定范圍內發(fā)放,收集、分析調查問卷,進行評價和判斷的方法。
9、詢問查證法。指評價人員以口頭或書面、正式或非正式會談等方式,直接或間接了解評價對象的信息,從而形成初步判斷的方法。
10、財政部門和單位確定的其它評價方法。
(二)績效評價指標根據評價內容和設置要求,可分為基本指標和具體指標。
1、基本指標是對評價內容的概括性指標,財政部門根據績效評價工作的開展情況,不斷完善基本指標。
2、項目單位在進行自評時,側重于對項目執(zhí)行情況特別是預算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的評價,在自評報告“項目執(zhí)行情況”中應包含對基本指標內容的分析與評價。
3、財政部門在組織實施項目評價時,將設置、選擇一定數量且能衡量項目績效的具體指標,具體指標由財政部門商單位主管部門研究確定。同時在設定、選用具體指標的基礎上,對具體指標設置一定的分值(權重),便于評價結果的計算。
六、評價工作程序和規(guī)范
(一)績效評價工作一般分為準備、實施和報告三個階段。
1、準備階段
(1)確定評價對象。績效評價對象由財政部門根據績效評價工作重點及預算管理要求確定。
(2)成立評價工作組。評價對象確定后,組織實施績效評價的財政部門和單位應由內部相關專業(yè)人員或聘請專家(專家可在績效評價專家?guī)熘羞x取)成立評價工作組,負責制定評價方案、設置評價指標和標準、具體實施等。也可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獨立進行評價。
(3)下達評價通知。在具體實施績效評價工作前,組織實施績效評價的財政部門應下達評價通知。主要包括評價目的、內容、任務、評價指標和標準、實施步驟等有關要求。
2、實施階段
(1)資料審核。評價工作組應對被評價部門(單位)提交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核。被評價部門(單位)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2)現場和非現場評價。績效評價的形式包括現場評價和非現場評價,評價工作組可根據具體情況采取不同的評價形式。
現場評價是指評價工作組到被評價部門(單位)或項目現場采取勘察、詢查、復核等方式,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對所掌握的有關信息資料進行分類、整理和分析,提出評價意見。
非現場評價是指評價工作組在對被評價部門(單位)提交的資料進行分類、整理和分析的基礎上,提出評價意見。
(3)綜合評價。評價工作組在現場和非現場評價的基礎上,運用相關評價方法對績效情況進行綜合性評價。
3、報告階段
(1)撰寫報告。評價工作組按照規(guī)范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寫評價報告。評價報告要充分體現評價結果對績效目標的引導作用,做到依據充分,內容完整,數據準確,分析透徹,邏輯清晰,措施和建議切實可行。
(2)提交報告。評價工作組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組織實施評價的財政部門提交評價報告,并對評價結果負責。
(3)結果反饋。評價工作組的評價報告經組織實施的財政部門和單位審定后,將評價結果通知被評價部門(單位)。
(4)歸檔存查。評價工作結束后,組織實施評價的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單位應及時將評價報告等資料歸檔存查。
(二)績效評價工作規(guī)范。
1、所有參與評價的工作組人員應對項目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負有保密責任,并確保評價結果的獨立、客觀和公正。不得在規(guī)定程序之外對評價工作施加傾向性影響;不得干預和影響項目單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謀取不正當利益。
2、財政部門負責對本地區(qū)項目評價工作的組織領導,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項目評價工作的全面開展。
七、結果應用
(一)項目單位、主管部門應將項目評價結果作為編報年度部門(專項資金)預算的依據,并根據項目評價結果進行認真分析,對于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二)項目單位逾期不報送項目績效自評報告的,視同該項目沒有達到預期績效目標。財政部門將對項目單位的績效自評工作進行檢查。
(三)財政部門將項目評價結果作為以后年度安排財政支出(預算)的重要參考依據。對于績效優(yōu)良的項目單位,在安排預算時給予優(yōu)先考慮;對于無正當理由未達到預期績效目標、以及對績效評價意見未實施整改的項目單位,在安排預算時應從緊考慮或不予安排。
(四)對被評價部門(單位)在申報項目過程中,采取虛報項目、投資規(guī)模和已完成工作量騙取專項資金的,或未按規(guī)定專款專用、截留或挪用項目資金的,或由于管理不善、決策失誤等造成資金損失浪費的,除限期追回被騙取、截留、挪用的資金外,還要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建議有關部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于其中觸犯法律的,應將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年下達我鄉(xiāng)扶貧專項資金**萬元,用于村少數民族村寨建設項目。
(二)專項績效目標的效果
鄉(xiāng)結合上級文件制訂了我鄉(xiāng)的專項資金管理規(guī)定,分級段實施,項目實施情況已達到了規(guī)劃預期效果。
二、專項資金使用及管理情況
(一)專項總投資及資金來源情況
本單位的2019年扶貧專項資金收入90萬元,全部為中央財政資金。
(二)專項資金安排落實及到位情況
自上級下文后,村少數民族村寨建設項目所有資金都已全部及時到位,且按村少數民族村寨建設項目要求和進度全部落實到位。
(三)專項資金實際支出使用情況
村少數民族村寨建設項目專項總支出為90萬元。
(四)專項資金管理情況
嚴格按照相應的業(yè)務管理制度,規(guī)范專項資金撥付。資金使用規(guī)范,符合國家財經法規(guī)和財務管理以及有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資金的撥付有完整的審批程序和手續(xù);項目的重大開支經過評估認證,符合項目預算批復或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擠占、挪用、虛列支出等情況。保障會計核算準確、賬務資料完整。
三、專項組織實施情況
(一)專項組織情況分析
從項目入庫到項目實施,從程序上全部按上級規(guī)定要求形成,工程驗收情況:村少數民族村寨建設項目已完成驗收并形成驗收資料。
(二)專項管理情況分析
本單位具有相應的項目資金管理辦法,且符合相關財務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項目調整及支出調整手續(xù)完備;項目檔案、驗收報告等資料齊全并基本能夠及時歸檔;項目實施的人員條件、場地設備,信息支撐等基本落實到位;具有相應的項目質量要求。
(三)專項完成情況分析
鄉(xiāng)較好地完成了2019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項目得到有序開展。目前已完成村少數民族村寨建設項目,項目驗收率達到100%。
四、專項績效情況分析
(一)專項績效評價定量分析
1、根據專項績效評定指標對各項目量化評價,自評指標得分?98分。
2、按項目實際支出和項目申報績效目標進行對比分析,所有項目均與批復下達相符。
(二)專項績效評價定性分析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落實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建筑施工企業(yè)和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暫行辦法》(建質〔20xx〕111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包括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和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建筑施工項目是指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工程項目)。建筑施工企業(yè)是指在我省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專業(yè)承包單位。
第三條 全省各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具體考評工作由各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以下簡稱考評主體)實施。
省級考評主體負責全省特級、一級(含專業(yè)承包一級)、中央在陜建筑施工企業(yè)和所監(jiān)管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市級考評主體負責本轄區(qū)二級(含專業(yè)承包二級)建筑施工企業(yè)和所監(jiān)管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縣級考評主體負責本轄區(qū)三級(含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下建筑施工企業(yè)和所監(jiān)管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第四條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應當堅持客觀、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五條 鼓勵應用信息化手段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第六條 各級建筑業(yè)協會要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的宣傳、教育及相關培訓工作。
第二章 工程項目考評
第七條 考評主體對本轄區(qū)已辦理質量安全監(jiān)督手續(xù)、并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筑施工項目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第八條 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建立以工程項目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項目標準化自評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
第九條 工程項目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負總責,由總包、專業(yè)承包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等相關人員共同組成自評機構開展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項目首次開展自評的時間為辦理監(jiān)督手續(xù)當月起。
第十條 工程項目自評機構每月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開展安全標準化自評工作,項目自評材料須留檔備查;在對施工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檢查評分時,屬于專業(yè)承包單位施工的,應注明該單位名稱。建設、監(jiān)理單位對項目自評材料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發(fā)現自評工作不認真或安全隱患未消除的,責令其整改或重新自評。
第十一條 工程項目因特殊情況中止施工時,總承包單位應向工程項目考評主體出具經駐工地監(jiān)理機構及建設單位簽署的中止考評報告,報告中應說明中止原因;復工前,總承包單位向工程項目考評主體出具復工報告以及對施工現場進行自查的相關資料。
第十二條 工程項目考評在自評的基礎上進行。工程項目考評主體應當在實施日常安全監(jiān)督時同步開展工程項目考評工作,并抽查項目階段性自評情況,指導監(jiān)督工程項目自評工作。
第十三條 工程項目完工后辦理竣工驗收前,由建筑施工企業(yè)向工程項目考評主體提交《陜西省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申請表》(附件1)及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材料。主要包括:
(一)項目建設、監(jiān)理、施工總承包、專業(yè)承包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名錄及變更文件資料;
(二)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月自評表;
(三)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月自評匯總表;
(四)企業(yè)對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季度評價匯總表;
(五)工程項目發(fā)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情況;
(六)工程項目施工期間因安全生產受到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獎懲情況(包括通報表揚、表彰獎勵、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等);
(七)工程項目考評主體要求的其他資料。
第十四條 工程項目考評主體收到建筑施工企業(yè)提交的考評資料后,以工程項目自評為基礎,結合監(jiān)督檢查情況,對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進行評定,在10個工作日內向建筑施工企業(yè)下發(fā)《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告知書》。項目考評結果告知書中應包括項目建設、監(jiān)理、施工總承包、專業(yè)承包等單位及其項目主要負責人信息。項目自評資料不符合要求,或與實際狀況不符的,項目考評主體書面說明理由并退回資料。
第十五條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的結果分為優(yōu)良、合格、不合格。 綜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為優(yōu)良, 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的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十六條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工程項目,優(yōu)先評定為優(yōu)良。
(一)獲得全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省級文明工地或者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觀摩工地的;
(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受到省級以上有關部門表彰獎勵的;
(三)在施工安全技術和標準化研發(fā)方面獲得專利或省級以上科學技術獎的。
第十七條 工程項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為不合格:
(一)發(fā)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不再統計行政處罰次數);
(二)因存在安全隱患在一年內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項目考評主體2次及以上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的;
(三)月自評資料不健全、不連續(xù)或企業(yè)未對項目標準化工作進行季度檢查評分的;
(四)辦理竣工驗收前建筑施工企業(yè)未提交工程項目自評及申請材料或項目自評材料弄虛作假的。
第三章 企業(yè)考評
第十八條 考評主體應當對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且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
第十九條 建筑施工企業(yè)(含外省進陜企業(yè))成立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負責的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機構,依據《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xx)開展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工作,形成自評報告,并向考評主體報備,自評工作每年進行一次。
第二十條 建筑施工企業(yè)在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時,應提前90日向考評主體提交《陜西省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評申請表》(附表2)及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材料。主要包括:
(一)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年周期自評表;
(二)近三年內企業(yè)承建項目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匯總表;
(三)因安全生產受到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獎懲情況(包括通報表揚、表彰、獎勵、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等);
(四)承建項目發(fā)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情況;
(五)考評主體規(guī)定的其它材料。
由省級考評主體考評的企業(yè),應提前90天向省建筑業(yè)協會安全分會提交有關資料,省建筑業(yè)協會安全分會對企業(yè)提交的申請資料完整性進行審查,將符合要求的資料移交省級考評主體進行考評。
第二十一條 企業(yè)考評在企業(yè)自評的基礎上進行。考評主體收到建筑施工企業(yè)提交的材料后,經查驗符合要求的,以企業(yè)自評為基礎,結合企業(yè)自評報告、企業(yè)承建項目考評結果,評定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在20個工作日內向企業(yè)發(fā)放《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告知書》。
第二十二條 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或復核結果分為優(yōu)良、合格、不合格。 匯總得分在80分(含)以上為優(yōu)良, 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為不合格。
第二十三條 建筑施工企業(yè)在考評周期內(三年)未發(fā)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并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yōu)先評為優(yōu)良:
1.竣工項目考評優(yōu)良率達到10%以上的;
2.在建工程全部實行關鍵崗位實名制管理的;
3.省級文明工地數量達到已考評項目總數量10%以上;或者獲得全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2個及以上、或者獲得省級文明工地觀摩工地1個及以上的;
4.獲得省級以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表彰獎勵的;
5.在施工安全技術和標準化研發(fā)方面獲得專利或省級以上科學技術獎的。
第二十四條 建筑施工企業(y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為不合格:
(一)未按規(guī)定開展企業(yè)自評工作或自評結果低于70分的;
(二)企業(yè)近三年所承建的項目發(fā)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不再統計行政處罰次數);
(三)企業(yè)近三年已竣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不合格率超過5%的。
第四章 獎勵和懲戒
第二十五條 各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將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情況記入安全生產信用檔案。
第二十六條 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業(yè),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整改,在企業(yè)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時,重新復核其安全生產條件,對整改后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為整改后合格,核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對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核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七條 對于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及項目,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責令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法人、總經理、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在30日內重新進行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對重新考核合格的,核發(f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對重新考核不合格或逾期未考的,不予核發(f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第二十八條 經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合格或優(yōu)良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及項目,發(fā)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評主體撤銷原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直接評定為不合格,并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罰。
(一)提交的材料弄虛作假的;
(二)漏報、謊報、瞞報生產安全事故的;
(三)考評過程中有其他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
第五章 考評管理
第二十九條 外省進陜建筑施工企業(yè)和外省進陜建筑施工企業(yè)承建的工程項目考評結果,由省級考評主體匯總,省廳每年12月轉送至企業(yè)注冊地省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
第三十條 考評主體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制度、流程,加強考評管理。各級考評主體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轄區(qū)考評工作,并將其單位、姓名、電話報省考評主體備案。
第三十一條 各級考評主體在對轄區(qū)企業(yè)進行考評時,可根據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公布的該企業(yè)在外市(區(qū))及外省項目考評情況、結合該企業(yè)在轄區(qū)的實際,做出考評結果;
各市(區(qū))將轄區(qū)項目考評結果統計后,于次月前5個工作日向省考評主體報送。對企業(yè)考評結果原則上每季度報送1次。
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每月中旬在陜西建設網公布各市(區(qū))上報和外省轉送的項目考評結果以及企業(yè)考評結果。
第三十二條 對于工程項目或施工企業(yè)因受到行政處罰、通報批評、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等不良行為被評定為不合格的,或因獲得通報表揚、表彰、獎勵等業(yè)績被評定為優(yōu)良的,均以各級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門的文件為準。
第三十三條 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年周期自評工作不足半年的,可以不向考評主體提交該年度周期自評表,但應提供本細則第二十條第一款之外的其他材料;半年以上的,按一個年周期計起。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細則》自20xx年5月22日起施行,至20xx年5月21日自行廢止,有效期五年。
需要收集開展后評價工作所需的一切資料,包括項目實施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各種計劃、報告、審批文件,以及在后評價工作過程中經過調查整理所得的資料。對于重要項目,可多采用實地調查等方式取得第一手資料,重點在于信息的準確性;對于非重要項目,可多采用發(fā)起部門傳送的自評、照片等佐證資料,重點在于降低后評價工作的成本。
2項目后評價報告內容
(1)摘要及目錄。摘要包括本次項目后評價工作的目的,主要項目對象和范圍,采用的方法和手段,得出的結果和重要結論。
(2)項目概況。包括項目的基本情況,如項目責任人、實施地點、投資類型、實施目的等情況;項目立項實施簡要歷程,以文字及進度圖的形式表現;項目主要目標實現情況,以文字及目標實現情況表的形式表現。
(3)過程評價。包括項目前期工作評價,如項目的預算流程、立項審批流程、可行性分析報告流程等;項目實施工作評價,如設備的招標采購流程、基建的招標流程等;項目運營評價,如項目的生產工序實現情況、相關檔案的歸檔工作等。
(4)投資與績效評價。包括項目投資評價,主要以文字及圖表形式表示項目的可行性分析報告預計投資、項目預算投資、項目實際投資三者之間的差異情況,并進行原因追溯分析;績效評價,主要以文字及圖表形式分別表示出預期指標的達成情況及該中心的績效狀況。
(5)影響與持續(xù)能力評價。影響主要考慮環(huán)境影響與社會影響;持續(xù)性評價要分別分析內部、外部條件因素。
(6)綜合后評價。可采用成功度評價法進行綜合后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