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日語教育與日本學》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自收稿之日起,編輯部將在1個月內給作者答復來稿處理意見,如在此期限內未收到采用通知,作者可另行處理稿件并告知我刊。
(二)作者姓名在題名下按序排列,排序應由全體作者共同討論確定,稿件受理后不應再作改動。確需改動時,必須出示單位證明以及所有作者親筆簽名表明對署名改動無異議的書面證明。
(三)中文題名一般不宜超過20個漢字;應簡明、準確,使用能充分反映論文主題內容的短語;不能有標點、盡量避免使用非公知公認的縮略語、字符、代號等,也不應將原形詞和縮略語同時列出。
(四)摘要中不出現圖、表、化學結構式和非公知用的符號和術語,也不宜引用文中圖、表、公式和參考文獻的序號。關鍵詞一般選用3~5個敘詞,中英文相一致。
(五)引文標示應全文統一,采用方括號上標的形式置于所引內容最末句的右上角,引文編號用阿拉伯數字置于半角方括號中,如:“……模式[3]”。
(六)注釋中重復引用文獻、資料時,第一次必須引用完整信息,再次引用時可以略寫。若為注釋中次第緊連援用同一文獻、資料等的情形,可使用“同上注”。
(七)量和單位的使用請參照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最新標準(GB3100-93),采用國際單位制(SI單位)。文中的外文字符應大小寫與上下角標清楚,黑體字符(張量、矢量符號)明晰。
(八)論文如屬科研基金資助項目,應在稿件首頁地腳處注明“基金項目:××課題或項目 (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
(九)為保證本刊的權威性,杜絕任何形式的抄襲稿。稿件文責由作者自負,編輯部有權作必要的修改。文稿在3個月內未收到退修或錄用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另投他刊。未被錄用的稿件一般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十)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項目與格式根據國家現行標準:GB/T 7714-2015,信息齊全(作者,標題,出處,年,卷、期、頁碼等)。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日語教育與日本學》是一本在文學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2011年創刊,由中國日語教學研究會上海分會主管,中國日語教學研究會上海分會主辦,為半年刊。
該刊設置了日語教育研究、日本文學研究、翻譯研究、日語語言研究、書刊評述、征稿啟事等欄目,覆蓋文學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文學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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