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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5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2-00-01
材料的采購是事關產品生產,項目的費用、質量、進度等控制的關鍵要素。采購過程中的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偏差,都會影響到物資采購預期目標的實現,這就使物資采購活動面臨著風險。合同風險與采購風險緊密結合,貫穿整個合同管理的全過程,因而有必要在采購過程中給予充分的關注。盡管目前電力企業在進行物資采購過程中,對于合同的構建與法律適應等問題十分關注,但卻在執行環節未能很好的履行。出現這一問題的根本原因實際上是在于談判、合作等過程中未能與供應商形成較好的合作關系,從而不僅影響了采購工作的合理性,也帶來了合同未履行等方面的風險。
一、電力物資采購合同風險識別
(一)采購合同風險的內因型分類。盡管合同涉及到制訂、談判與履行等多個方面,但其所有的風險類別均是與采購活動密切相關,因而本文認為合同風險主要包括如下幾類。一是服務風險。服務對于物資采購的風險影響主要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看,首先是采購產品時供應商所提供的服務所造成的風險;再者則是采購無形服務所可能發生的風險。二是品質風險。對于電力企業來說,采購之后是否成功的兩個關鍵,一個是準時收到, 另一個就是收到的貨物在數量和品質上都達到要求,由此即可知道品質對于電力企業的重要性。品質不佳的物料除了可能嚴重影響生產,導致費用提升外,勞動時間與設備時間也可能在品質問題的情況下造成延長。三是彈性風險。對于電力企業來說,為了確保生產運營的持續,都會對需求作一范團預測,但一旦出現落差,電力企業就會向供應商增加或減少訂單,甚至是出現緊急插單等行為,而這時產生的風險,就是供應商的彈性問題。除此之外,其他會出現彈性問題的情況,還包含有采購方拿到產品后所要求的修正行為、以及價格的調整等都屬于彈性風險。四是交期風險。交期的準確性可以促進供應商在產品品質、交期準確的提升,并且可以減少缺貨、運送的損害以及對總成本的影響。但是,交期的不準確就會在上述的這些方面對電力企業造成傷害。五是存貨風險。當預測失真、偶發性排程問題、支援調度或存貨系統出現問題,均可能對電力企業造成損害并使供應鏈受阻。雖然可以大量存貨來避免此風險,但是沒有一個電力企業愿意在存貨付出過多的代價和負擔其可能的風險,故多傾向零庫存發展,但這同樣需要負擔當供應商出現問題時的料件短缺和生產中斷問題。
(二)采購合同風險識別指標體系。電力企業應當把上述的所確定的初級指標體系中的指標先進行簡單的定性分類,使每一類指標都反映電力企業采購合同構建及履行期間風險的關系,再以此為基礎對每一類指標進行主成分分析,以選出的主成分作為新的分析變量,以電力企業在各個主成分上的得分作為新的分析數據進行因子分析(Risk Category Matrix)。通過因子分析,找出影響電力企業物資采購合同風險的幾個主要因素(因子),并以此作為構建最終評價指標體系的依據。接下來,計算出各電力企業在每一個因子上的得分,作為判斷電力企業在采購合同風險某個方面強弱的標準,再以每一個因子的貢獻率作為權數,得到加權因子得分,便可作為評估整個企業采購風險強弱的標準(Impact Category)。
二、電力物資采購合同風險應對措施
(一)重視采購合同的彈性化設計,保持結構化轉機。供應鏈合作中存在需求和供應方面的不確定性,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采購管理中有關電力企業與供應商構建合同時,都必須事前確認在設計中互相提供彈性,進而消除外界環境不確定性的影響,并且有效地傳遞供給和需求的信息。采購合同管理彈性設計已經被證實可以降低由外界環境不確定性引起的風險的一種重要手段。另外,當今供應鏈管理強調JIT方法,減少庫存以降低成本,這種運作模式一旦遇到突發事件或需求有較大波動時就會顯得缺乏彈性。所以加強應變的能力,已經變成注重效率的同時還應該保持采購管理的適度彈性。采購合同管理中的如何與不同成員建立緊密的合作伙伴關系,經過電力企業過往經驗證實已經成為確保采購管理成功運作與防范風險的重要的先決條件。所以建立長期的策略合作伙伴關系,首先要求加強采購合同管理的制度性的信賴關系(Institutional Trust);其次,在合同構建時,應該加強成員間信息的交流與共用;然后,經由建立正式的合作體制,實現在采購管理成員間利益分享和風險分擔。最后,為了更好的履行合同,應敦促不同成員以誠實、靈活的方式相互協調彼此的合作態度和行為。
(二)加強采購合同管理創新,優化物流協同合作。采購管理的成功是讓電力企業運轉不會產生斷料為前提的,不可否認采購合同管理是電力企業內部采購管理的開始,又是其與供應商之間的采購管理的橋梁,良好的合同管理有助于電力企業能降低成本,供應商能提高運作效率,增強競爭力有其綜效的效果。不論采購環境是多么復雜與多變,電力企業必須有機智可以事前強化采購管理系統功能的弱點,并且事前清楚是供應風險形成的起因,防范采購風險的就必須從強化供應商的選擇與改善采購制度控制的不同構面出發。一般而言,大型電力企業集團所涉及材料采購市場廣泛,在合同管理時,重點應該注重在保證取得優質廉價材料的供應及時(Rapidity)與服務可靠,另一個構面要讓供應商注重系統的穩固(Robustness)與交貨時間的改善。最終讓使電力企業擁有一支最佳組合的采購管理團隊,為客戶與電力企業本身提供的可靠供應保障。強化采購合同風險控制就從加強供應程序的建設、嚴格供應品質管理進而實施有效監督與管理。
三、小結
總體而言,如果電力企業物資采購管理已經采用多重供應商或多重貨源的彈性供應機制(Redundancy),并且與每一供應商均構建了科學有效的合同,其實是可以有效防止單一供應商結構下需求與供應受阻,即可降低整體采購管理在災難干擾運行下的供貨風險。因此,電力企業對關鍵材料的供應須選擇應來自不同地域或兩個以上供應商提供,并對每個供應商的合同履行情況進行跟蹤評估,以確保物資供應安全穩定。成功的物流配送也是采購合同旅行中的重要環節,專業強勢的第三方物流是一個關鍵成功的因素,除了電力企業可專注于核心業務外,采購合同管理經營流程的專業化與組織化,不僅可以降低運營成本,并且可以分散并增強抵御物流配送風險的能力。
當今的市場競爭已不是單個企業間的競爭,而是一條供應鏈與另一條供應鏈之間的競爭。全球化、技術發展、信息爆炸以及新經濟體的出現使得企業之間必須要更密切地合作和信息資源共享以便提高整個供應鏈的競爭力。這使得采購活動將在企業間更多、更廣泛的競爭。特別那些對采購價格依賴程度較高、生產周期較長的企業,有時其產品還沒有出廠,就由于原料采購價格的大幅變動,使得企業蒙受巨大損失。通過采購合同的形式對于企業采購活動進行科學的管理,是當今采購合同的主要發展方向。
1 采購合同基本特性
采購合同是采購方與供應方雙方談判協商一致同意而簽訂的調整供需關系的協議。采購合同是雙方解決糾紛的依據,也是法律上雙方權利和義務的證據,雙方當事人都應遵守和履行采購合同。采購合同的特征:(1)當事人雙方訂立的采購合同,是以轉移財產所有權為目的。(2)采購人取得合同約定的標的物,必須支付相應的價款.(3)采購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雙方互有義務,供貨人應當保質、保量、按期交付合同訂購的標的物,采購人應當按合同約定的條件接收標的物并及時支付貨款.(4)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除了法律有特殊規定的情況外,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字蓋章合同即成立,并不以實物的交付為合同成立的條件。
2 采購在供應鏈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高效的采購對于企業優化運作、控制成本、提高質量以及持續性盈利等方面至關重要。專業生產能夠更加發揮其巨大的作用,企業越來越關注于自己的核心業務,而將非核心業務外包,從而增加了企業采購的比重,使得采購及其管理的作用越來越重要。
2.1 采購在供應鏈供應關系中的作用
任何企業的最終目的都是為了滿足客戶的需求并獲得最大的利潤,企業要獲取較大的利潤需要采取很多措施,如降低管理費用、提高工作效率,加快物料和信息的流動,提高生產效率、縮減交貨周期等,因此,企業可選擇恰當的供應商,同時將供應商納入自身的生產經營過程,將采購及供應商的活動看作是自身供應鏈的一個有機組成,形成合作伙伴關系,進一步實現信息共享策略。
2.2 采購在供應鏈成本中的作用
由于信息發達和世界經濟高度自由化的結果,過去企業借助技術領先,市場壟斷等所塑造的超額制造或銷售利潤正快速消失,加上消費者主義風起云涌,偏高的產品售價,將在保護弱者的呼聲下逐步退讓,終于導致企業必須以降低采購成本,來代替提高售價,達到提升利潤的目的。
3 供應鏈風險是當今企業面臨的最主要風險
供應鏈風險是指供應鏈中的生產和物流要素給企業帶來的經濟損失,包括采購、庫存、分銷、配送等風險源。供應鏈風險直接影響企業的運營效率,對企業的業績和競爭力產生重大的影響。企業面臨的供應鏈風險有供應風險、價格風險、庫存風險、需求風險、運輸風險以及金融產品風險等等。現代企業必須具有供應鏈風險管理的能力。
在全球化競爭使產品的生命周期不斷縮短,技術創新日新月異,顧客需求的及時性不斷提高,這些原因使得供應鏈的不確定性不斷增加。隨著技術不斷進步和各種新型經濟體的不斷涌現,供應鏈風險管理的重要性以及難度都將同時增加。供應鏈的安全、穩定、效率等問題已成為決定企業生存發展的決定性因素。經過供應鏈成員的多重博弈,在競爭與合作并存的大環境之下,如何快速地搜索、挖掘、配置所有可利用的資源,是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的關鍵要素。
4 供應鏈采購合同是供應鏈風險管理的新方向
供應鏈采購合同是指應用各種管理思想、理論方法,設計組合、執行和管理一批不同采購合同(如定量合同、期權合同、柔性合同或現貨市場采購等)中合同的參數,以使采購企業實現降低供應鏈風險、降低成本和提高服務服務水平的目標。
4.1 研究供應鏈采購合同的重要意義
企業的戰略、商業運作過程和項目的開發通過同采購合同緊密聯系起來,使得企業能夠根據合同需要分配企業的資源;供應鏈采購合同使得企業能根據已有合同基礎,評價增加一個新合同對公司總體利益和風險的影響;供應鏈采購合同使得整個風險分析能夠同企業目標和風險管理實踐緊密聯系在一起。
4.2 供應鏈采購合同可以降低供應鏈風險
基于產品組合管理的采購合同戰略管理為企業提供了一個非常清晰的供應商組合,可以使得采購商有效配置企業資源、有效控制供應鏈存在的一些戰略風險,如供應風險、庫存風險等。
4.3 供應鏈采購合同管理決策
供應鏈采購合同管理決策是一門嶄新的決策技術。傳統的采購人才已經不能適應新時期的采購管理。對采購人員不僅要求有運營方面的知識,還要求具備金融領域的知識,因為采購合同組合管理已經成為采購管理和金融管理相結合的產物。為更有效地指導企業提升采購合同管理決策的能力,必須明確供應鏈采購合同管理決策的主要功能和決策方法。該功能架主要包括數據管理和編輯、優化和決策支持等3部分功能。在決策中,績效目標主要指財務目標、運營目標、顧客關系目標和風險忍受度等;資源可用性主要指企業產能、庫存水平、資源限制等;現有合同指當前存在合同的合同義務和重要事件等;單個合同的影響指收益預測和收益概率分布等;組合合同的影響指對其它合同的影響、風險指示等;最優合同策略指合同期限、價格、服務水平分析、期權、懲罰條款、再談判條件等。決策方法主要有,第一、期權合同和長期合同采購組合管理決策。主要指采購商通過期權合同和長期合同組合向同一供應商采購物品,綜合控制價格風險、庫存風險和顧客服務風險等的決策策略。第二、期權合同與現貨市場采購組合管理決策。采購商對非戰略采購物品選擇現貨市場采購,將面臨成本風險和需求風險,所以采購商可能選擇應用期權合同與現場市場采購的組合進行采購。第三、多個期權合同采購組合管理決策。在非戰略采購問題中,采購商會面對多個供應商提供多個期權合同的采購問題,并且不同供應商會提供不同期權價格和不同執行價格。
總之,現代企業為提高競爭能力和生產效率不斷精瘦供應鏈的庫存,這使得供應鏈自身的風險不斷增加。因此供應鏈風險管理的決策技術和方法顯得尤為重要。而企業的采購風險包涵了絕大部分的供應鏈風險,因而科學采購管理決策可以有效降低供應鏈風險、提高供應鏈效率。本文提出的基于供應鏈采購合同研究,使得企業可以同時考察不同來源的風險和不確定性,以期達到使用供應鏈采購合同來控制企業的總體風險的目的。
參考文獻
1 加強物資供應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伴隨著經濟全球化和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現代企業所面臨的市場壞境更加復雜多變,其風險也是與日俱增。眾所周知,物資供應離不開合同,合同則是企業與社會物資企業溝通的橋梁,是經營活動中最基本的法律文本。合同體現權利義務關系最直接,與合同相關的法律風險也最普遍,管好合同就可以防范住絕大部分的法律風險,著力抓好合同管理,能夠降低經營成本,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所以在物資供應部門加強合同管理尤為重要。
因此,物資采購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是提升企業“軟實力”的重要體現,要通過加強物資采購合同管理有效防控法律風險,保證經營安全,不斷提高市場競爭力。而要想提升競爭的核心力,就要改進和加強物資采購合同管理,培養合同管理高手,防范合同法律風險的能手,培養掌控合同履行的舵手,獲取合同利益的強手,同時要追究合同違約責任。
現階段由于市場競爭日益白熾化,部分供貨商為了能拿到訂貨單,他們在商務談判和投標過程中,經常故意壓低價格,以換取訂貨單位的訂單,實質上這樣做會大大損害訂貨單位的利益。因為供貨商拿到訂單后,為了能保待自己的利潤,往往會大大降低供貨質量,為防止上述情況發生,要求在合同形成時,必須對原始的供應商資質、物資需求計劃、招標和比價、物資詢價與報價、合同條款起草等整個過程,以及各個細節進行詳細的審計監督,杜絕合同形成過程中的漏洞,避免因合同漏洞而造成無法彌補的經濟損失。物資采購合同的內容必須是雙方一致同意、依法簽訂并且受到法律保護。合同簽訂后就不得單方面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內容的變更必須是雙方達成一致的意見,只有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享有合同解除權時,方可解除合同。
因此,要簽好合同,規范文本使用,加強合同風險管理和合規管理,強化合同的履約監督管理。同時要強化權利意識,積極主張企業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保障企業物資采購供應在法律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獲得最大的效益和最快的發展。
2 目前企業物資采購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2.1人員數量和工作動力不夠
企業的經濟發展需要大量的合同管理以及法律人員的服務和管理,以滿足企業日益增長的經營管理工作的需要。目前崗位專職率不高,崗位待遇與之擔當的責任和風險不相適應,影響了專業隊伍的穩定和工作積極性。
2.2 人員本身的專業素養和業務管理能力不強
專業能力和學識水平不高,人才層次不高,滿足國際化要求的合同管理人員不多,既懂法律專業知識又熟悉精通業務的基層合同管理人員不多等,這些導致了在實際工作中,不能及時發現業務中的法律風險,合同管理不能很好地與實際業務活動相融合,工作質量難以提升,事前事中控制監督就難以到位。
2.3缺乏合同管理機制
合同管理體系建立后,沒有負責執行的機構有效監督其管理效能,沒有強有力的機制來保證合同管理體系發揮其作用。總部和企業兩級合同管理機構的聯系不緊密,企業內部合同管理部門與合同主辦部門也沒有定期的合同管理工作例會,主管部門的職能作用沒有充分發揮。某些合同管理人員責任心不強,沒有一種法律上的擔當精神,工作有標準沒有約束,得過且過心存僥幸。企業層面的學習交流不夠頻繁,人才得不到鍛煉和成長。
2.4合同問責制未建立
合同出現糾紛企業受損,相關人員得不到處理和責任追究,廣大職工群眾受不到教育,法制教育僅僅停留在普法上。對出現的法律事故沒有考核的機制,更缺少常態化項目、案例總結分析;對合同簽訂后履行與約定是否相符沒有監管,對可能導致的企業利益受損沒有控制措施。《中央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辦法》發揮不了真正的作用。
2.5企業合同法治文化有待建立
企業法治文化還需進一步構筑,企業法律顧問、合同管理員職權需要強化。一些來自業務部門和相關領導的干擾、阻力和訓斥時有發生,合同管理在一些領導眼里處于“出問題時重要,不出問題不要”的狀態。阻礙了法律工作為企業生產經營提供法律支撐和保障的職能作用的發揮。
3 改進企業物資采購合同管理的對策
3.1充實企業合同管理人員
充實企業法律人才力量,在企業內部形成以法律事務部門為中心,各部門骨干合同管理人才為基礎的合同工作網。提高法律人員的專職率,建立與之責權利相適應的待遇機制。
3.2 打造一支敬業專業、嚴謹務實的高素質的合同管理員隊伍
加強專(兼)職合同管理員和承辦員培訓,堅持持續提升專(兼)職合同管理員和承辦員素質,掌握參與合同談判、文本起草、法律審查、監控合同履行的必備知識和能力,完善知識結構,具備堅實的基本功,確保在合同訂立階段擁有主動權,履行階段掌握主動權,救濟時行使主動權。
3.3加強企業合同管理的管理職能
全面貫徹落實“管理第一位”,實現“兩個根本轉變”指導思想,強化責任意識、精細嚴謹、務實創新,做到以事前法律防范、事中法律控制為主、事后法律補救為輔的原則,認真履行合同管理職責。合同管理人員要熟悉業務,將合同管理滲透到業務中,全程監控、全程管理、整體把握,幫助解決企業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的法律問題,當好企業的衛士。實現法律風險全面、規范、動態管理,對風險的程度和范圍進行評估,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落實。開展合同管理學習交流。舉辦合同管理信息簡報,案例分析等,共享知識和經驗。
3.4強化合同的履行監管,堵塞管理漏洞
首先,嚴格按照相關管理制度履行職責,避免因失職、瀆職而承擔管理上的責任;第二,如發現訂單價格與框架協議價格約定不符,保留向供應商要求返還不當得利的權利,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第三、完善制訂違約合同索賠管理制度,嚴格索賠的審核、審批權限,規范索賠流程操作,禁止擅自放棄追索權。
3.4全力培育企業法治文化
樹立企業員工對法治文化的信仰,尊重和敬畏法律,大力宣傳“法律是經營管理人員高壓線”、“決策先問法,違法不決策”等法治觀念,讓法治理念內化為廣大員工的自覺意識和思維模式,外化為個人和集體的自覺行動,夯實依法經營、誠信經營、依法治企、合規經營的思想基礎。
3.5要加強現代管理技術和信息技術能力的培訓
通過信息化手段將法律事務管理作為不可逾越的節點,嵌入業務流程并保障法律資源共享。通過CMIS系統實現合同的閉環管理;通過“駕駛倉”實現業務和管理信息的集成與共享。通過CMIS的二期開發,實現現場使用用戶對合同條款的查詢,相關索賠信息維護。
4 結束語
物資采購合同是聯系企業和市場的重要紐帶,企業要發展壯大,加強物資采購合同管理工作就顯得十分重要。企業只有將物資采購合同管理納入制度化、科學化、法制化的管理的軌道,才能有效降低物資采購風險,才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隨著市場經濟法制觀念的逐步建立和國家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推進,人民銀行及分支機構以往大多數按慣例、憑經驗開展的工作,正逐漸依照法制的思維和方式,首選或優選合同形式來框定工作內容,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防范工作風險,確保履職效果,維護人民銀行權益和聲譽。同時,近年來,以人民銀行及分支機構作為當事人對外簽訂的合同數量、合同金額不斷增加,合同內容、合同范圍也在不斷豐富和拓展。以人民銀行某地市分支機構為例,自2011年“六五”普法以來,累計簽訂各類民事合同60余份,年均簽訂合同近20份,并且呈現逐年增加態勢。合同標的也從以往簡單的物品、服務買賣擴展到事物委托、技術開發、基建工程等專業領域。因此,從確保依法履職、防范風險的角度來考量,加強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與日俱增。
(二)在規范管理的制度層面上,關于合同管理的相關規定散見于人民銀行的一些規范性文件。
2006年7月,人總行頒布了《對外簽訂法律文件操作規程》(以下簡稱《操作規程》),明確了對外簽訂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工作程序,包括協商、會簽、審批、授權、簽署、蓋章、歸檔等一系列互相聯系、銜接有序的工作,首次涉及了合同管理的部分內容。2007年1月,人總行制定了《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工作規程》(以下簡稱《工作規程》),在第六章專章規定了采購合同,用6個條款對采購合同簽署程序、形式、必備條款等首次做出了比較原則的規定。2010年1月,人總行修訂了《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在第五章采購程序管理中規定:采購合同須經本單位法律部門(人員)或本單位指定的法律中介機構審核。2010年3月,人總行制定了《關于建設工程領域應予注意的法律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用13個條款對合同簽訂和履行中應注意的法律問題進行了提示,首次對人民銀行系統工程建設領域的合同管理進行了比較詳細的規范。2012年,人總行下發了《中國人民銀行合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全面系統規范了合同管理事項,但迄今未正式制定印發。
(三)在加強管理的實踐層面上,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正在對合同管理的內容和手段進行積極探索。
例如,人民銀行某地市分支機構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合同管理的規范化。主要表現在:一是在職責分工上,建立發起部門承辦、法律部門審核的機制。明確所有以單位名義對外簽訂的合同,合同的簽訂、履行均由發起部門負責,合同中涉及的權利義務分配、責任承擔等由法律部門負責審核,出具法律意見。二是在合同審查上,建立雙審復核制和限時辦結制度。即由法律部門A、B崗分別審查后,雙人簽名,再由法律部門負責人復核并簽署意見;對涉及重大疑難問題的合同建立會審制度,即由法律部門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審查。同時明確規定法律部門應于受理后五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查意見,因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方以適當延長。三是在合同履行上,建立溝通協調機制。注重法律部門與發起部門的業務溝通,認真聽取情況介紹和背景說明,認為合規合理的應吸收采納。注重法律部門與行級領導之間的信息溝通,審查意見書應經發起部門分管行級領導簽署意見方可執行。注重審查意見執行情況的及時反饋,發起部門若有不予采納的意見,應五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反饋,否則視為完全采納。
二、目前人民銀行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合同管理規定逐步建立,但仍然缺乏統一全面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
梳理文件可以發現,迄今為止人民銀行系統關于合同管理的有關規定,散見于一些總行制定的規范性文件之中,自上而下尚沒有形成一套統一全面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一是2006年7月總行制定的《操作規程》,即便有合同管理的相關規定應當遵照執行,但從文件的適用范圍來看,該規程僅適用于總行層面,不涉及分支機構及直屬企事業單位。二是體現于集中采購類合同。2007年制定的《工作規程》、2010年修訂完善的《管理辦法》盡管在合同管理的局部環節上規定有所不同,但仍就集中采購類合同的管理提供了基本規范。首先,在對集中采購的定義上,指出集中采購是指采購單位使用預算資金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納入集中采購范圍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這就將是否采取合同形式確定為滿足集中采購行為的一個必要條件,足以顯示合同在集中采購活動中的重要性。其次,在集中采購組織實施中,明確規定了采購合同的簽訂依據、法律審核以及簽署對象三個問題。《管理辦法》規定:采購單位根據中標(成交)結果簽訂采購合同。采購合同須經本單位法律部門(人員)或本單位指定的法律中介機構審核。合同簽署由采購單位主要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署。最后,合同約定在驗收和資金結算環節發揮著關鍵作用,《管理辦法》明確要求根據合同的約定進行驗收,并按照合同規定的付款條件履約付款。三是體現于工程建設類合同。由于工程建設類合同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合同標的大、履行周期長、施工情況復雜,所以2010年總行制定的《通知》要求該類合同必須采用國家有關部門的建設工程合同規范格式文本,對合同的審查應要求外部房地產專業律師進行初審并提交法律意見書,以及應關注合同簽訂主體的適格性等法律問題。實際情況表明,人民銀行及分支機構目前簽訂的合同已不僅僅局限于集中采購、工程建設類領域。因此,履職實踐中豐富具體的合同管理需求與規范統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缺乏的矛盾,是目前合同管理的中存在的首要問題,亟需制定一部統一全面的合同管理的基本規范,使人民銀行及分支機構全部合同的規范管理均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二)注重合同簽訂環節管理,對合同履行等重視不夠。
梳理現有的制度規范可以發現:一是只注重合同簽訂環節的管理。如2006年總行制定的《操作規程》,規范對象僅限于包括合同在內的法律文件的協商、會簽、審批、授權、簽署、蓋章、歸檔等一系列互相聯系、銜接有序的工作。因此,就合同管理而言,《操作規程》制定的主要意圖是對包括合同在內的法律文件的行內審批、辦理流程給予明確,關注的焦點和重點是合同簽訂環節的諸多問題,尚未涉及合同簽訂后的履行管理等后續問題。二是在專項合同管理制度中,也較少涉及合同履行等后續管理內容。如《工作規程》關于集中采購合同的6個條款,其中有4個條款事關合同簽訂,1條是關于合同副本的持有備案工作,只有剩下的1條是關于合同履行事項的。《工作規程》第四十條籠統規定:項目需求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監督合同的履行情況,對于合同履行中出現的問題,由簽訂合同的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后來制定的《通知》中,首次明確提出了工程建設領域合同履行中應注意的問題,包括合同生效后履行過程中,違約責任的約定、新加入文件的優先解釋順序、情勢變更原則的適用、不可抗力的規定、糾紛解決方式以及履約擔保制度等涉及合同履行后續管理的相關問題。盡管該《通知》首次對合同履行做出了較為全面的規定,但這僅適用于工程建設類合同,集中采購類合同的履行管理還很原則和概括,包括合同履行在內的諸多合同管理問題還尚未有明確全面的管理規定。三是實踐中合同履行管理尚不到位。具體到實踐層面,由于合同簽訂環節的相關規定明確具體,簽訂單位對合同簽訂環節的管理把關較嚴,具體操作也比較到位,很大程度上規避了潛在的法律風險,保障了人民銀行的合法權益。但由于制度建設滯后、部門職責模糊不清,加之受合同周期較長、情勢變更等履行環節諸多因素影響[1],導致對合同履行等后續環節的管理重視不夠,合同后續環節的執行管理偏弱,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合同整體法律效果的發揮。
(三)發起部門合同管理責任不明確,職責落實不到位。
合同發起部門,是指根據業務或管理職責需以所屬單位名義對外簽署合同的部門。按照總行合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規定,建議合同管理實行總行統一管理,各分支機構分級負責,法律事務部門與合同發起部門分工協作、各負其責的管理體制。按照這種管理機制和職責分工,在合同管理上,法律事務部門承擔以下四項職責:即負責制定本單位合同管理相關制度、對合同進行法律審查、協調處理合同糾紛、總結和提示合同存在的法律風險。作為合同發起部門,分別負責合同起草、談判、業務審查、送交法律審查、報批、簽署、履行、保管、報告重大合同信息等工作。歸根結底來講,合同發起部門對合同的法律效果承擔主要內部責任。如此規定顯然有利于從職責分工上廓清法律部門和業務發起部門的職責,便于合同簽訂前的起草、談判,簽訂后的履行、報告等環節的具體操作,從根本上而言有助于加強合同管理和提高合同效率。但在合同管理實踐中,部分發起部門及經辦人員對發起部門的合同管理職責認識不足,認為合同管理僅僅是法律事務部門或集中采購部門的事情,所以在起草、談判合同時關鍵環節把關不認真、核心條款審讀不仔細,致使條款表述瑕疵,數據計算錯誤,必備要素欠缺,合同后續管理松散等等。如工程建設類相關招標、建設、施工合同,約定的專用條款與通用條款內容自相矛盾現象時有發生,部分采購合同合同價款不清、驗收付款等環節不能較好地保護單位權益等,給包括法律審核在內的合同管理工作帶來極大的難度[2]。具體到基層央行的合同審核,由于合同內容單一重復、標的金額較小、合同對象較為固定,受慣有的工作習慣和“熟人舊路”思想的影響,有的發起部門認為對所有合同進行法律審核似乎顯得有些多余。加之合同需要進行法律審核,無形中延長了合同簽訂時間,有時候容易給發起部門造成法律部門有意阻礙或制肘拖延的顧慮和嫌疑。在合同簽訂環節,尚有法律部門把關審核和溝通提醒,合同簽訂生效后管理職責全在發起部門自己掌握,所以發起部門樹立承擔合同效果主要內部責任的思想認識,保證合同管理責任落實到位顯得尤為重要。
(四)注重民事合同管理,對勞動合同、行政合同等管理尚處于空白。
就合同分類而言,前文述及的集中采購、工程建設等合同均屬于民事合同類型。理論上來講,關于合同管理的問題,不應僅僅局限于民事合同范圍,還應包括勞動合同、行政合同等領域。在最早規范人民銀行對外簽訂的法律文件、防范法律風險的《操作規程》中,規定合同僅是法律文件的一種形式,并將法律文件分為外事類、業務類、采購類和其他類,由此可見對合同的管理并不必然僅僅指向民事合同,盡管后者在具體實踐中占據了較大比例,并呈現逐漸增加態勢。隨著《勞動合同法》的頒布實施,加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業務操作崗位和勞務派遣用工等多種用工形式的出現,致使勞動合同這一較為特殊的合同形式,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也屢次使用。此外,隨著人民銀行及分支機構對履職方式的不斷探索,支農再貸款、支小再貸款、再貼現貸款合同等此類行政合同的出現已是不可否認的事實。盡管行政合同的法律地位仍有爭議,但是行政主體以實施行政管理為目的,與行政相對一方就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即行政合同已是現代行政法、行政管理中合意、協商等行政民主精神的具體體現,也是現代行政管理的迫切需要。因此,隨著上述新型合同種類的不斷使用,盡管總行也制定了此類合同的范本,但是有關此類合同的管理,特別是審查、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等環節,具有不同于民事合同的法律特征、遵循原則、實施方式和救濟途徑,所以對此類合同的管理亦應有一定的預見和足夠的重視。
三、人民銀行加強合同管理的對策建議
(一)盡快制定出臺統一全面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
為了明確職責,加強內部控制,防范和控制法律風險和操作風險,建議盡快制定出臺人民銀行系統統一適用、全面具體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一是建議明確基本管理制度所涉合同為民事合同,合同管理的內容包括起草、談判、審查、審批、簽署、履行、保密、保管和報告重大合同信息等行為,并對這些合同管理行為分別作出相對明確具體的規定,為民事合同基本管理奠定制度規范基礎。二是根據集中采購、工程建設類合同的專業特點和存在的法律風險,進一步統一完善較為分散的相關專有規定,以總行規范性文件的形式,適時制定出臺關于集中采購、工程建設類合同管理的相對詳盡的專門規則,加強此類使用頻率高、專業性強合同的管理工作,最大程度維護好人民銀行及分支機構的合法權益。三是針對技術開發類合同的專業特點,考慮到近年來該類合同使用呈現出不斷增加趨勢,建議總行必要時制定出臺技術開發類合同管理的專門規則,促進技術開發活動高效安全進行。
(二)加強合同履行等后續環節管理。
一是要摒棄以往思想認識上“重簽訂、輕履行”、“緊審核、松實施”的合同管理舊思維、就習慣,讓合同管理“全過程、系統性、動態性”管理的思維貫穿于合同始終。認識到合同管理就是由洽談、草擬、簽訂、生效開始,直至合同失效為止。不僅要重視簽訂前的管理,更要重視簽訂后的管理。二是要學習正確全面的合同管理知識,使相關管理部門認識到,合同管理不僅僅是起草、談判、審查和簽訂合同,這些行為的完成才標志著合同的生效。合同生效后的履行、變更、解除、爭議處置和權利救濟等等后續環節,也是合同管理的分內事宜,不容忽視。凡涉及合同條款內容的各部門都要一起來管理,要注重履約全過程的情況變化,特別要掌握對自己不利的變化,及時對合同進行修改、變更、補充或中止和終止。三是要對合同履行等后續管理涉及的履約擔保、情勢變更、驗收付款、維保售后等環節,明確相關單位和部門的管理責任,建立責任追究機制,確保合同后續管理按照規定、穩步有效推進。
(三)夯實合同發起部門的管理責任。
一是要徹底改變合同管理僅僅是法律部門或集中采購部門等一個或幾個部門職責的思想認識。要在工作理念和職責分配上明確:合同管理實行總行統一管理,各分支機構分工負責,法律事務部門和合同發起部門分工協作、各負其責。二是要明確合同發起部門對合同的實施效果承擔主要內部責任。法律部門僅負責制定本單位合同管理的相關基本制度,在簽訂之前對合同進行法律審查,當合同履行中出現糾紛時協調處理,并及時總結轄區合同存在的法律風險,適時進行風險預警提示。除此之外,有關合同的其他所有行為或活動,都屬于合同發起部門應該負責或牽頭協調的職責范圍,發起部門應當履行職責,不容推脫。三是要加強對合同發起部門負責合同管理工作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使負責合同管理工作的人員通過《合同法》及總分行合同管理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學習,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業務知識和總分行合同管理的有關制度規定,為合同發起部門順利履行合同管理職責奠定基礎。
存在舞弊風險是電網工程項目物資管理的財務問題的原因之一。即電網工程項目物資管理需要進行相應的物資采購的計劃、審批、詢價、招投標、簽訂合同、驗收、核算、付款和領用物資等不同的過程,這些過程中如果存在工作人員進行舞弊則會導致其工作的公正性受到較大的影響。除此之外,存在舞弊風險還體現在部分電力工程項目物資管理工作人員自身容易出現舞弊操作的問題,從而影響了電網工程項目物資管理自身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2.計劃編制存在漏洞
計劃編制存在漏洞會造成電網工程項目物資管理的極大程度下降。如果電網工程項目物資管理則會導致物資使用部門無法針對本部門實際生產需要提出采購需求并且按照相關規定制定物資采購計劃進行實際的采購工作。除此之外,計劃編制存在漏洞還會導致采購的物資沒有辦法符合電力工程項目的實際需要。另外,計劃編制存在漏洞還會導致電力工程項目的物資入庫量、出庫量與庫存余量都存在較大的混亂并且無法反映物資的流向,最終帶來了電網工程項目物資管理的財務問題。3.招標缺乏公平招標缺乏公平帶來的影響是非常直接的。即由于電力工程項目的物資采購招投標應沒有公開化的并且審計人員也沒有參與到招標過程中,因此無法通過調研取證來考察招標價格是否合理或者是招投標過程中是否存在違規行為。除此之外,招標缺乏公平還體現在選擇中標單位沒有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并且評分過程是否在實際上被泄露,以及評標定標記錄不完整等情況,上述招標問題的存在最后都會對于電力工程項目的物資管理造成較大的影響。
二、電網工程項目物資管理的優化
電網工程項目物資管理的財務優化是一項系統性的工作,這主要體現在優化簽約審計、合理進行對賬、財務風險回避等環節。以下從幾個方面出發,對電網工程項目物資管理的財務優化進行了分析。
1.優化簽約審計
優化簽約審計是電網工程項目物資管理的財務優化的基礎和前提。在優化簽約審計的過程中工作人員應當注重保證合同合法合規簽訂,這也是避免后續風險的基礎同時也是深化合同管理的前提。除此之外,在優化簽約審計的過程中工作人員應當對采購合同的各項規定逐一調查,在這一過程中通過審查經辦部門和人員是否合規操作來判斷有無舞弊現象存在。另外,在優化簽約審計的過程中工作人員還應當對供應方的審計應重點考察其資質、信用度、公司規模、注冊資金、合作態度、售后服務等并且對于合作過的供應商還可綜合評價其過往供貨質量、履約次數、交貨準時率、產品合格率和售后服務等方面內容,從而能夠在此基礎上促進電網工程項目物資管理的財務優化水平的有效提升。
2.合理進行對賬
合理進行對賬對于電網工程項目物資管理的財務優化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合理進行對賬的過程中工作人員應當對于物資采購合同臺賬、匯總和信息反饋的審計。除此之外,在合理進行對賬的過程中為了更好地確保電力企業的經濟效益并且盡量避免采購合同風險的發生,工作人員需要對物資采購合同臺賬、匯總和信息反饋環節加強管理并且確保采購合同都編號同時進行分類匯總以整理成冊。另外,在合理進行對賬的過程中電力企業提高物資采購合同的管理水平來有效避免合同糾紛并且做到防患于未然。在這一過程中需要注意的是,當合同履約糾紛出現時需要考慮如何處理并且處理結果是否得到有效執行,以保證電力企業的經濟效益,從而能夠在此基礎上促進電網工程項目物資管理的財務優化效率的持續進步。
中圖分類號:F715.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2-0-01
當今社會可以說是合同社會,一個企業的經營成敗與合同管理有密切關系,因此,每個企業都必須十分重視合同管理,煤炭企業當然不能例外。合同管理必須是全過程的、系統性的、動態性的。這就要求我們要對合同進行全過程管理,從洽談、草擬、簽訂、生效開始,直至合同履行完畢或中止,不僅要重視簽訂前的管理,更要重視簽訂后的管理,而且凡涉及合同條款內容的部門都要一起來管理,此外還要注重履約全過程的情況變化,特別要掌握對我方不利的變化,及時對合同進行修改、變更、補充或中止和終止。切不可以為簽了合同就萬事大吉,把合同束之高閣,我們要防止由于合同管理不善而遭到的懲罰。
一、概述
合同管理是指企業對以下幾方面進行管理:一是在合同簽訂前對供應方的資質、價格、履約能力進行審查;二是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對合同所有條款進行認真把關,避免企業利益受到損害;三是對合同履行過程的管理,內容包括對貨物進行驗收、貨款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等。
傳統煤炭企業多為國家或省市大型國有企業,每年合同簽訂額多達幾十億元。因此,加強企業合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首先,通過對采購合同的管理,可以確保企業采購物資的質量符合規定,價格在企業可控范圍之內;其次,可以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障企業正常的生產和經營。
二、目前我國煤炭企業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領導缺少對合同管理的重視,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有待提高。一是企業領導出于對銷售業績、政治考核等因素的考慮,將主要精力放在抓銷售與安全生產上,完全忽視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未能意識到采購合同制定的不合理或是合同履行的不徹底所給企業帶來的巨額損失。二是企業往往忽視合同管理部門的工作,使合同管理部門在人員配備、管理制度執行力度等方面得不到應有的重視,缺少具有一定法律專業知識的人才,合同管理工作得不到支持配合,無法順利開展。
(二)對合同當事人審查不嚴,合同風險責任不明確。大多數企業在簽訂合同前,未對物資市場行情進行調研,無法掌握合同的價格區間及走勢;出于領導層壓力及個人利益的滿足,在確定最終供應商時未通過正規的招標程序進行,不但無法保證物資的質量,給企業生產經營帶來經濟損失,同時,也為提供土壤;未在合同中明確雙方及企業各部門在合同執行中的法律責任,企業各部門在驗收、付款過程中信息溝通不暢,使企業面臨著潛在的合同違約責任。
(三)未對合同履行進行必要的監督,給企業帶來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多數企業在簽訂完合同后,就認為采購活動、合同管理工作到此為止,合同管理部門未對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如,企業已經對物資進行驗收,財務部門由于對合同條款的忽視,未在合同約定的日期支付貨款,使企業承受了一定的違約責任。再如,由于采購、合同管理、財務部門之間缺少必要的溝通,致使企業完全忽略了保證金的退還,給企業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
三、提高煤炭企業合同管理水平的建議
(一)提高領導對合同管理的重視水平,引進法律專業人才,不斷提升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一是煤炭企業應將合同管理執行是否有效作為領導業績考核的重要指標,不斷加強企業領導對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進而促使企業各部門對合同管理部門的支持配合,逐步提高企業物資供應合同管理的整體水平。二是合同管理部門要積極從法律專業院校、律師事務所等法律工作單位引進人才,提高合同管理工作人員整體素質;聘請企業法律顧問,為企業合同簽訂、履行進行法律咨詢;定期為合同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組織《合同法》等相關法律培訓,為合同工作人員普及法律知識,提升工作能力創造條件。
(二)加強對合同當事人的審核,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的職責。一是在簽訂合同前,由合同管理部門索取供應方的資質證明、企業業績、履約能力等相關證明材料,經審核后上報企業領導最終審批,只有經合同管理部門及領導審核通過后的供應商才可作為簽訂合同的當事人。二是由合同管理部門對所有合同條款進行審查,保證合同條款的完備、權利義務分明。所有合同法律條款由專職企業法律顧問進行把關,降低企業合同風險。三是企業應安裝合同管理軟件系統,對企業所有采購、銷售合同進行備案、登記,形成信息完備的合同管理數據庫,為企業日后進行跟蹤合同履行情況提供信息支持,有利于合同管理人員日常監管。
(三)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實現優化合同管理全過程的保證。通過加強合同的過程控制,即理清合同簽訂、履行以及結算的基本流程,從而促進與企業自身相適應的一整套合同管理制度的形成和完善,強化合同管理工作的規律性和規范性,繼而實現企業合同科學化、規范化管理。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合同簽訂審查審批制度,合同管理的模式和相關部門職責,合同結算審查審批制度,合同的訂立,合同履行、變更、解除,合同基礎管理工作,合同糾紛處理,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合同專用章管理,合同管理的檢查與考核等等。當前我國煤炭企業已經開始對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設給予了高度重視,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相對科學規范的合同管理制度,從而實現了程序規范、職責明確的合同管理,有效控制了合同風險,全面提升了企業合同管理水平。
(四)建立合同執行監管機制,及時減少企業面臨的潛在合同風險。企業成立合同監督機構或是在合同管理部門中指派專人負責,對合同管理進行履約過程監督。首先,協調倉儲部門,對物資驗收環節進行認真把關,拒絕一切質量、數量不符合合同條款的供應。其次,協調財務部門對驗收合格的供應商進行貨款支付,保證貨款及時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付款的同時,爭取享受供應商提供的商業折扣及折讓。最后,由合同監管部門對審核發現的合同執行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并促使各部門及時改正。
目前,我國企業的基建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和國際先進企業的基建工程合同管理水平相比,存在著一定的差距。所以強化對基建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尤其是甲方合同管理,加強合同的風險管理和績效管理,能夠解決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此外,合同管理組作為整個基建工程項目管理的關鍵內容,其對整個項目的正常運行與建設目標的實現起著直接的影響。
1.合同管理體系
按照甲方實際情況,建設和規范以合同管理為中心的工程項目管理體系是解決基建加強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問題的基礎,也是全面提高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水平的首要選擇。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其一,設立合同管理機構。把合同管理工作與法律審計部門掛鉤,對于管理階層較多的單位,各階層需要獨立設置合同管理機構,配備相應的造價審定、工程技術以及施工管理等專業人才,以此為全面審核合同和監督合同執行過程提供基礎[1]。
其二,進一步完善工程合同管理體系。制定合同調查、起草、審核、協商、審批以及評審等制度;制定規定事項報告與定期檢查制度;制定合同的內部審核制度;明確合同的管理程序;完善合同的風險管理制度、獎懲制度與合同責任制度等。此外,甲方還需要按照具體管理情況對合同管理權限進行調整[2]。
其三,完善工作程序。合同的簽訂需要通過合同管理部門以及有關部門的評審、簽字確定,才能夠辦理用印手續,避免管理工作發生失控情況。如某單位的審批流程:①采購辦草擬采購合同單位法制處出具法律意見書(單位內律師或顧問出具)采購辦主任(基建辦主任)審核財務處、監審室會簽采購辦主任審核/分(協)管基建工作的領導審核。②主要領導授權簽訂合同、合同標的總價在1000萬元以上(含)重大項目經黨組集體會議研究或圈閱決定簽訂合同。通常情況下,單位名義對外簽訂合同,蓋基建辦印章,由基建辦主任蓋章或簽字。但是,特殊情況(有規定或異議的),合同可以由單位名義簽訂,使用公章與法定代表人章,蓋章程序為:憑合同事項內部簽報批件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簽章。這樣層層把關,嚴格控制,保證合同簽訂合法合規,不出或少出紕漏。此外,在合同實行結束后,需要做好總結工作,以此進一步提高合同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
其四,編寫工程項目合同的評審指南。為確保合同評審的客觀性、規范性與科學性,要求對有關規定與要求進行整理,為編寫評審指南提供資料。
其五,嚴格進行階段性合同監督審核工作。在合同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包括工程管理、預算、招投標以及物資采購等部門在內,對投招標、簽訂合同以及履行合同等所有環節進行定期監督和審核,及早發現與更正其中存在的問題,并要求責任部門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對合同可能潛在的風險進行控制[3]。
2.基建甲方加強工程項目合同風險管理
對于風險管理要從建立完善的風險控制體系入手,制定規章制度以此明確分工與職責,并規范與協調相關工作;建完善合同風險的控制組織體系,建立風險管理機構,以此全面覆蓋基建管理的所有部門(例如某單位建立招投標及合同簽訂事前事后的監督審批機制,實現了法律、財務、監察、基建各部門之間的密切協作);建立檔案管理體系;設置專門的負責人,對合同資料與工程資料進行收集、整理與保存,以此完善工程資料的文檔系統,從而加強風險管理。此外,對合同主體進行詳細的調查分析,并選擇工程條款;對合同的履行過程進行實時的跟蹤監控,及時發現潛在風險并加以解決,避免由于出現風險事故而造成經濟損失。
3.基建甲方加強工程項目合同績效管理
我國基建工程項目的合同績效管理,是按照不同基建工程項目的不同環節與特征,在遵循一致性原則、可行性原則、動態協調性原則以及重要性原則的基礎上,將績效管理目標分解成若干個小目標,并建立一套合理、科學、完整的合同績效評價體系。而評價指標主要分成績效指標與結果績效指標這兩類。其中項目行為的績效評價指標指的是合同管理相關部門的行為與態度,能夠分解成合同的管理部門、工程的管理部的二級指標。而結果績效指標指的是對項目建設的經濟效果和技術效果進行客觀的評價。此外,合同管理人員還需要對每個項目中影響合同績效管理的因素進行分析,建立適應每個項目的合同績效評價體系。招投標管理是一項專業性強、社會性強的系統工程,在基建項目合同績效管理過程中,遵循公正原則、公開原則與公平原則。
4.結語
綜上所述,合同管理作為基建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貫穿于整個基建工程項目的建設過程中,要求工作人員需要對基建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引起高度的重視,并深刻認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實踐中歸納和總結合同管理的新方法,甲方需要加強合同的風險管理和績效管理,全面提供合同管理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唯有這樣才能夠保障整個基建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也才能提高本單位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高校辦學體制和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高校辦學自主性不斷增強,高校經濟活動日益復雜,對外合同行為日趨頻繁。因此,防范高校合同風險,對于維護高校合法權益,促進高校科學發展顯得極為重要。
一、新時期高校合同風險管控的重要性
所謂高校對外合同行為,是指高校基于自身發展需要對外實施的一種旨在確立各自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高校合同風險管控則是高校對合同立項、談判、起草、審查、簽訂、履行、變更、解除、終止、爭議的解決處理等環節予以規范和審查監督的行為。合同風險管控存在于合同立項到合同履行完成整個過程,一旦其中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極有可能使高校出現法律風險或陷入合同糾紛,蒙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加強高校合同管理,提高高校合同風險管控能力,不僅促進高校規范化管理,而且將有助于高校在對外經濟交往中避免經濟合同糾紛的出現,最大限度地維護高校的利益。
(一)高校合同類型的有限性
高校參與對外經濟活動所簽訂的合同在內容上具有鮮明的高校特色。高校主要是圍繞產、學、研等方面參與經濟活動,合同內容主要涉及基本建設、招標采購、技術研發轉讓、招商引資、學校日常設施修繕和維護以及房產租賃等方面,對外合同主要包含上述幾大類,在合同類型及內容上較易于把握。這種較為封閉的、有限的合同類型為高校合同簽訂及合同的風險管控提供了便利條件。
(二)高校合同簽訂涉及部門多
高校合同從立項、簽訂到履行整個過程往往不是某一部門能獨立完成的。對單一合同而言,往往有多個部門的參與。就筆者所掌握某高校招標采購合同簽訂流程來看,通常要經過使用部門、采購部門、財務部門、審計監督等多個部門的會簽,重要合同還要提請法律顧問審核把關,最后由學校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署才能得以實施。而實施的主體一般表現為需求部門與相關主管部門配合完成,在整個過程中涉及到學校多個部門。所以,可以看出在高校合同管理過程中牽涉的部門多,管理程序性強以及合同的審簽與合同的履行的分離等諸多特點。對高校合同的風險管控不應只停留于合同文本的簽訂,而應該結合高校對外合同的自身特點,加強合同履行的動態管理,以期達到風險管控的目的。
三、新時期高校對外經濟合同風險管控中存在的問題
(一)從業人員法律意識淡薄,對風險管控意識不強
高校合同風險管控是指以高校自身為合同主體即合同當事人的合同的立項、簽訂、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的審計、監督和控制的完整的動態行為。這就要求高校相關從業人員應當具有較強的法律意識以及管控法律風險的能力。然而,現實情況是,目前高校部分管理人員受計劃經濟觀念的影響,工作思維與市場經濟要求不相適應,對合同管控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法律意識淡薄,風險意識不強。以采購合同為例,實際簽訂和履行合同部門往往把簽訂合同看做包袱,只為應付審計監督部門,草率簽訂合同。實際履行中也存在不按照合同約定行為,更看重傳統人情、習慣等,以人情、習慣做法代替合同約定條款,將合同束之高閣情況較為普遍。在整個合同的簽訂和履行的過程中,管、辦及監督各部門多流于形式,走過場,使得高校合同風險管控面臨真空化,得不到實際落實。
(二)合同簽訂形式化,合同內容不嚴謹
合同行為是規定當事人之間權利與義務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在簽訂合同時,當事人雙方應該在合同文本中明確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以及履行地,履行方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途徑等主要條款,防范因合同內容不嚴謹、用詞不當等導致合同糾紛的發生。時下部分高校在對外經濟合同的簽訂過程中采取形式化,對合同內容把關不嚴,用詞不專業現象比較普遍,這都給高校帶來極大的合同風險。
(三)合同內部審計監督不到位
對高校的經濟合同的風險管控涉及高校利益的維護,更體現為對國有資產流失的防范。高校經濟合同由于其自身特點,合同涉及部門多,時間跨度大等因素影響,容易在合同簽訂以及履行過程中損害高校利益以及滋生腐敗等問題,特別在一些大型基建工程及物資設備招標采購等方面更易出現。因此,加強內部審計監督力度,是防范高校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腐敗滋生、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有效利器。但實際情況是,盡管我國高校在對外經濟活動中多從制度上引入了監察審計,但是由于多是從宏觀制度層面引入,缺乏相應的審計監督實施細則。使得審計監督部門在合同簽訂和履行過程中的位置相對尷尬,缺乏對合同的實施的有效干預,對合同履行情況難以做到完全掌握。
(四)合同缺乏有效歸檔管理
當前,高校在合同管理層面普遍存在沒有專門的合同檔案管理部門,合同管理混亂。各個部門各自為政,對本部門負責的合同進行管理,例如,基建后勤部門管理基建項目合同、各種采購合同則分散由各采購或使用單位進行管理。這樣的分頭管理,各自為政的管理方式,不利于學校領導和管理部門從宏觀上對學校的對外合同的掌控,不利于學校領導了解學校的整體運行情況,將會給高校帶來潛在的經濟合同風險以及存在合同糾紛的隱患。
四、強化高校合同風險管控的對策
(一)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體系
無規矩不成方圓,任何工作如果缺乏制度的完善都不會順利開展。對高校合同風險的管控也是如此,要使合同管理規范化、科學化和法律化,首先就得從制度的完善著手,加強高校的合同管理制度建設,以規范高校的合同管理行為。
1.高校合同管理實施細則
高校合同具有自身的鮮明特點,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制定切合高校實際的合同管理實施細則。在實施細則中應明確合同的管理機構及其職責;合同的立項、訂立、審查、會簽、合同的簽署、履行、合同變更、解除、終止以及糾紛處理機制等;同時也應該適應市場經濟需要,設立合同專用章制度;合同歸檔制度以及相應的處罰規定。高校合同管理實施細則的出臺將會改變當前高校合同管理上各自為政的混亂局面,將會有助于高校合同行為的規范化運行,降低高校合同風險。
2.高校合同的會簽制度
會簽制度是高校相關部門參與具體合同管理的有效方式。會簽制度對于高校對外合同行為具有防火墻作用,對于杜絕違紀,維護學校利益以及保障合同行為程序合法性上具有相當積極的意義。例如一項采購合同,采購職能部門要負責合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及合同對方資信情況審查,對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可行性、效益性負責;財務部門要對資金使用是否符合財經法規和財務管理規定、合同款項支付是否有經費來源保障等進行審查,對合同標的價格、結算方式、票據等方面進行審查;監察審計部門要審核合同簽訂程序和內容是否合法、合規,參與審查對方的資信情況,負責從合同立項到合同履行全過程監督,參與重大合同項目的論證、考察、招標投標、合同談判,負責審核涉及辦理結算審計的合同內容等。合同的會簽審批制度,應該制定統一格式文件,按照合同涉及管理部門逐一進行審查提出意見,實行流程式審批,以實現合同行為的實體合法和程序合規。
3.合同主體資格審查及信用管理制度
當前高校對外簽訂合同在主體上最容易出現的問題在于未對合同對方的主體資格進行審查。應當在制度上明確在簽訂合同前,由相關部門對合同對方的主體資格、履約能力以及對方以往的信用進行全面的調查,并對相關履約情況和信用記錄登記在案;逐漸完善高校的信用登記評價體系,以期使學校在對外交往中與信用優良合作伙伴進行長期合作,降低學校的合同風險。
4.建立授權委托制度
在我國民法上,高校作為整體對外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也就是說,高校對外開展經濟活動只能以學校名義進行,學校法定代表人是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法定簽約人,任何二級單位及個人未經學校授權均不能對外實施合同行為。因此,必須建立授權委托制度,學校法定代表人可以簽發《授權委托書》委托學校副校長、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委托人簽訂合同,《授權委托書》必須載明具體的人、事項以及期限,委托人不得將事項擅自委托他人,簽訂合同時不得超越和濫用權限。
5.完善合同監督體系
合同監督管理是一個動態過程,貫穿于合同的訂立、履行直至終止全過程。建立和完善合同跟蹤監督體系對合同行為的合法性以及維護學校利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具有積極意義。針對高校合同行為的具體特點,筆者認為,應該充分發揮高校紀檢監察審計部門的優勢,除對合同文本條款進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審查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也應該進行實時監督,對用款情況等進行跟蹤審計,保證合同在預算內進行,最大限度地維護學校利益。
高校對外開展經濟活動具有典型高校特點,對外合同行為類型上易于把握,因此,應該積極推行高校對外合同格式文本化。以國家相關部門的合同示范文本為基礎,根據自身特點進行修訂,形成高校自身的合同示范文本,將有利于避免由于合同管理人員法律專業水平不足帶來的合同風險。
(二)合同相關從業人員的培養
1.培養提高合同管理人員法律意識
高校應該加強對法律的宣傳和普及,提高教職員工的法律意識。特別針對合同管理人員及合同參與人員更應該進行法律普及,增強他們自覺按照法律規定辦事的意識。合同行為是法律行為,合同管理人員應該牢固樹立把《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作為合同行為的依據的意識,摒棄那種不看合同文本,將合同束之高閣,一切以人情和習慣作為辦事依據的想法。
2.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
高校合同管理牽涉到方方面面知識,如法律、審計、財會、基建等專業性相當強的學科知識,從業人員如果沒有過硬的知識儲備將很難完成工作。因此,學校應該采取措施,如定期培訓,招聘專業人員充實隊伍等諸多形式,改善合同管理隊伍業務水平現狀。有了更加專業的合同管理人員隊伍,高校合同管理才能更加高效、專業,高校治理水平才能真正得到提高。
總之,合同行為是一種法律行為,合同關系也是一種法律關系。任何合同相關事項都應該在法律的框架下進行。以法律作為基石,合同管理相關制度作為指引,全面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和業務素質,才能真正提高高校合同管理水平,防范合同風險的出現,實現對高校合同風險的全面管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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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79.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1-0-01
近年來隨著煤炭企業的整合、兼并、重組的速度的加快,為保證煤礦工作面正常安全生產,煤炭生產企業經濟效益的實現,煤礦對于煤礦物資的需求在不斷增加;在這種大的市場環境的影響下,煤礦物資采購部門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各煤炭企業都成立了適合本單位實際生產經營情況的合同管理部門,明確了合同管理職責,為企業的經濟活動保駕護航。
一、煤炭企業合同管理的基本現狀分析
1.合同管理人員管理水平低下
⑴合同管理員不設專人管理,部分的礦廠沒有設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合同管理與財務管理沒有分開,這樣就造成一人肩負多種職務的現狀,造成管理上的混亂。致使合同簽訂的效率低下錯誤頻發。
⑵由于煤炭企業采購部門過去多年來一直是由業務科室中的業務員自行辦理合同,所謂的“自行辦理”就是業務員自己攜帶合同章與生產商或供應商簽訂合同,在辦理合同的過程中無專業的合同管理員對內容進行審核,這樣簽訂的合同就存在很大的風險,容易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⑶煤炭企業的管理者認為煤炭企業的主要任務就是多出煤、出好煤,搞好煤炭生產就萬事大吉了,簽訂合同就是個程序,是無關緊要的事情只是蓋章就行,忽略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2.各項合同管理方式落后單一,合同管理制度未落到實處
⑴合同簽訂審批流程未按照“四職審批”的要求進行,我局合同審批的流程是由合同業務員報采購計劃后由業務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后方可生成合同再由合同審核部門審核通過打印簽訂,由于一些客觀原因,審批流程偶爾會出現越級審批現象,這就導致合同簽訂內容與計劃不一致的現象,出現“管理錯誤”。
⑵合同沒有統一的文本,由于采購過程中簽訂合同的一方不是固定的,合同文本五花八門,合同內容不統一,就會出現合同條款不全,簽訂合同對方的信息不完整,有時還有錯別字等情況發生。這就給合同審核制造了難度,增加合同簽訂后的法律風險。
⑶合同簽訂后對合同中涉及到貨、付款等隨后的程序沒有監管,合同執行的過程是從合同的來源、訂立、履行及落實跟蹤合同執行情況等一系列行為的總稱,在現在使用的管理制度中對合同來源、訂立兩項可以說做到有據可依,但是履行一項沒有落到實處,“履行”包括到貨、驗收、付款,由于涉及的部門較多,信息無法快速收集,導致對合同履行監管成為一紙空文。
⑷合同管理中合同統計沒有實現自動化、信息化,合同管理工作量較大。合同管理過程中報表統計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它為企業的決策者提供了依據,指導企業朝著健康的方向發展。我局去年一年的合同量就達到6000多份,30多億元,簽訂數量龐大;每個月合同還需人工進行統計,無形中增加工作難度降低了工作效率。
二、加強合同管理的意見和對策
1.制定并使用同一的合同文本
積極與公司內部法律顧問處溝通聯系,委托專業的法律顧問或者律師制定適用我公司實際經營情況的合同文本。合同文本中不僅要體現大部分合同中需要買受的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規格等做出明確說明,還必須對付款的方式、到貨驗收和處理糾紛的方式等方面進行嚴格規定。這樣就使得煤炭內部所簽訂的合同具有廣泛的適用性,有效的阻塞了合同管理員的法律水平和語言水平的不足出現合同簽訂文本的漏洞。當簽訂合同雙方有違約行為時,利于解決合同爭議。
2.平時需加強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
在平時的日常工作中我們在審核合同過程中往往對合同中主要的部分審核不清,導致簽訂的小部分合同出現倒簽、資質過期、價格無依據等問題,這些問題的產生主要是由于合同管理員個人專業素質較低而產生的。煤炭企業就要在平時加強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教育,如聘請專業的法律院校的教師來煤炭企業授課、進行實際案例的電視講座、通過自學參加法律顧問的考試等方式來逐步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修養,推進煤炭企業合同管理的整體水平穩步提高。
3.利用計算機網絡技術把合同審核制度落到實處
隨著煤炭企業采購量的日益增多,合同管理職能的日趨重要。已往傳統的合同管理模式終究將被合同信息化管理模式所取代,REP企業管理軟件中合同管理部分能夠實現合同的逐級審批,規范了審批流程,杜絕審批過程中的漏批或者是越級審批的現象。從而減少審批時間、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合同審核的準確性,還實現了辦公無紙化節約了工作成本。
4.加強合同履行全程的監管
煤炭企業的合同管理是從報送計劃、訂立合同、履行合同三個重要環節組成的,而合同的履行是衡量合同執行過程是否合理、合法的重要依據。合同管理部門可以利用網絡信息系統(ERP)把合同中的到貨、驗收、付款納入信息監管,對履行過程的信息收集做到準確及時。通過加強對合同履行過程的監管,會發現采購合同中簽訂合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是否依照約定履行,及時發現影響履行的原因,準確的向企業各個部門反饋,排除履行阻礙,協調合同簽訂雙方關系,防止違約行為的發生。
三、小結
隨著我國加入WTO以來,給煤炭企業帶來的好的機遇同時也面臨著嚴峻的考驗,煤炭企業會真正的與國際市場接軌,合同管理也就成為防控市場風險,約束經濟行為的一條準繩。這就要求我們煤炭企業加強合同管理制度建設,規范合同管理工作,為煤炭企業的良性發展保駕護航。
參考文獻:
在兩院區一體化管理之初,財務管理存在著一系列的難題與困境。首先,由于兩院區分別為省級與市級醫院,采用著不同的收費系統、物資管理系統與ERP系統,因此兩院區財務信息無法兼容共通,對數據采集、數據統計與監督管理造成了極大的不便。其次,兩院區的合同管理與工程管理采用了省級與市級兩套不同的標準與流程,造成了財務監督的困難與資源的浪費。另外,濱江院區沒有配備財務負責人,在職財務人員均為新入職的市級編制人員,缺乏工作經驗,無法單獨勝任濱江院區的財務工作。為了解決一體化管理進程下的財務管理難題,A院采取了一系列對策來加強財務管理與財務監督。
二、財務一體化管理的具體做法
在財務一體化的管理模式下,A院采取了資金集中管理,流程統一規范,核算有分有合,人員輪崗互通等一系列措施,并在以下幾個重要方面做了規范管理。
(一)合同管理
加強合同管理,推進兩院區合同管理的一體化能更有效地規避風險,維護醫院合法權益并實現資源合理配置。針對像醫療器械維保合同、醫用氣體采購合同、醫療廢物處置費合同與醫院辦公用品合同等兩院區均有需求的支出,A院采用兩個院區,一份合同的管理辦法,以集團化優勢壓低招標價格,節約成本開支。同時,在合同內分別框定解放路院區與濱江院區各自所占的數量與金額,并將折讓部分金額按比例分攤至兩個院區。此外,在合同中列明,濱江院區的發票需單獨開具,以便財務根據發票入庫、統計分析與監督管理。
為了避免兩院區間重復付款與超合同金額付款,A院在OA系統內完善了信息化合同管理系統,將每份合同的編號、名稱、內容以及總金額導入平臺,由臨工部或后勤中心經辦人將每次的付款金額錄入到相關合同下,若超出合同金額,系統將禁止錄入。財務人員在平臺上審核確認本次付款金額的同時,還能根據往期付款記錄統計出解放路與濱江院區分別的累計付款額,有效地避免了重復付款,防止了兩院區的超額付款。在合同管理系統的基礎上,財務人員還對一事一議的后勤零星付款合同設計了付款審核表,以醫用混合氣體采購合同為例,濱江院區的付款審批表如表1所示,其中明確了兩院區的合同總金額與合同時間,登記了濱江院區每次付款的時間、金額與累計付款金額,在備注欄中,財務人員根據合同管理系統統計出解放路院區累計付款額。這樣一來,既能一目了然地統計兩院區分別已使用的合同額度,又能很好地控制合同總額,規避超額超合同期付款的風險。
(二)材料物資管理(以藥庫管理為例)
實現兩院區材料與物資管理一體化是提升兩院區醫療服務質量的重要組成部分。以藥庫為例,A院為了解決一體化管理初期兩院區不同庫房管理軟件無法兼容與對接的難題,停用了濱江院區的老系統,統一使用解放路院區藥品管理系統。對兩院區的藥品統一采購、統一入庫、藥品字典統一維護,并由解放路藥品保管員將濱江院區的藥品出?熘簾踅?藥房。在此基礎上,財務人員在醫院IT中心的支持下,對藥庫管理系統軟件進行了優化,新增財務總賬模塊,將原解放路院區藥庫設為母藥庫,濱江院區設為子藥庫,對母子藥庫進行合并管理,實現對各類財務數據合并統計,統一財務管理。
通過對兩院區藥庫的一體化管理,A院實現了兩院區數據庫的互連互通,對藥品流通中的信息進行全程控制,使藥庫管理系統可提供個性化的數據查詢與統計功能,財務總賬實現藥品各項數據的綜合統計功能。由此,財務人員既確保了藥庫會計核算的及時性、準確性與完整性,又避免了一體化前繁瑣的數據統計,提高了工作效率,為醫院的管理決策提供了準確的財務依據。
(三)會計核算管理
為了加強兩院區會計核算一體化管理,A院首先對信息化系統與平臺進行了合并,兩院區共用一套HIS系統、庫房系統與ERP系統,并在每個系統下單獨設立濱江院區模塊,從原始數據的采集開始就做到數據共通,可分可合。
除了對原始憑證的要求進行規范外,A院還在用友ERP系統資產類科目相關二級科目下,增設“濱江院區”子科目,用于單獨核算濱江院區的資產,例如,“固定資產”科目下,增設“濱江院區”,并在“濱江院區”下再設一般設備、專用設備等明細科目。對于收入與費用,則在摘要與類別中將兩院區區分開來。
在此基礎上,財務人員可以及時、有效地編制兩院區各自的財務報表與合并報表。
(四)成本核算管理
通過有效的會計核算管理,衛生材料費、藥品費、固定資產折舊費、無形資產攤銷費、提取醫療風險基金與其他費用這六類成本已經實現了兩院區數據可分可合。但是,一體化管理模式下,A院相當一部分臨床科室對兩院區人員打通管理,定期對兩院區人員排班進行調整,績效實行大科合并管理,并對本科室人員績效統籌分配。這樣一來,財務人員統計到的某科室績效便為該科兩院區的總額,雖然在合并財務報表中,并不會對醫療成本造成影響,但在兩院區單獨的財務報表中,會造成收入與成本不匹配的現象。為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財務人員通過人事科、客服中心統計了每月的科室排班,并按照每月科室人員在兩院區的排班對績效工資進行重新分攤,確保了兩院區人員經費的準確性。
(五)財務人員管理
財務科在一體化、同質化管理下對兩院區人員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調配。將原有市級編制財務人員安排至解放路院區輪崗,加強對兩院區財務人員的溝通與培訓。同時,在濱江院區設立會計與出納崗位,受解放路院區統一管理,負責濱江院區日常財務工作。另外在濱江院區委派一名副科長,負責對濱江院區財務管理工作的監管。
三、取得的成效
(一)提高會計信息質量
財務一體化管理可以促進財務人員的經驗交流,加強財務人員的能力培訓,在提高財務人員綜合素質的同時,規范了財務管理要求,統一了財務管控標準,加強了內部控制的力度,從而提高會計信息質量。
中圖分類號:F2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6-00-01
鐵路作為我國重要的交通樞紐設施,對我國城市間經濟流通及人員流通都是十分重要的。而鐵路建設中,鐵路物資的采購預算及成本管理是直接影響著鐵路建設的關鍵所在。因此,現如今鐵路的物資采購預算已經成為了鐵路建設部門最為關心的問題,也是必須要解決的問題之一。
一、物資預算管理對鐵路建設的重要性
鐵路建設和質量好壞絕大部分都是由物資采購預算管理來決定的。一般來講,物資預算管理工作包括了物資的采購、規劃、供應、儲備等幾個方面,而物資采購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保證物資的質量與安全性能,同時降低物資的支出成本,以最大限度保證企業的資金正常運轉,提高企業在市場中的核心競爭力。鐵路建設一般都是國家類工程,而鐵路物資采購預算管理主要是為了保證鐵路建設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均符合國家標準的前提下,降低國家經濟成本的支出。物資采購預算管理包括了物資的采購計劃、物資的使用以及物資的儲備管理,如果在物資預算管理中,某一個環節出現差錯的話,都會直接影響到整個鐵路工程建設和進度及安全情況。因此,做好鐵路采購物資預算管理工作是鐵路有序建設的基礎,也是保證建設質量、提高建設品質、降低建設成本的基本條件,對鐵路的建設是十分重要的。
二、鐵路采購物資預算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鐵路建設是我國經濟建設發展的重要指標,而物資采購預算管理又是直接影響著鐵路建設質量好壞的重要依據。因此,鐵路采購物資的預算管理是十分重要的。但就目前來看,許多鐵路工程建設在物資采購預算管理中是存在著一些影響鐵路建設正常發展的不利因素的。下面就一起來看一下鐵路采購物資預算管理中所存在的問題分析:
1.物資采購預算管理中缺乏規劃性。在鐵路物資采購管理中,由于項目單位與施工單位所需的建設物資均是相對比較分散的。而在日常物資采購中,物資采購人員對市場中同一類物資的質量與價格也沒有一個標準的統一限定。使鐵路建設中所采購的物資常常會出現同類產品多種質量的情況。另外,由于物資采購人員在采購物資時沒有對所采購的物資做明確的統計,沒有按照規定事先制定出物資采購清單,使工程項目單位及施工單位對建設物資的情況并不很了解,這就造成了在項目施工中物資供大于求或是求大于供的狀況。而當施工需求而續購物資時,就很容易造成物資質量方面的差異,從而影響工程質量,給項目單位的資金也造成了嚴重的浪費。
2.鐵路采購物資預算管理中沒有規范的采購流程。鐵路物資采購情況對工程項目雙方合同的簽訂都是十分重要的。無論是哪種形式的工程合同,都會涉及到施工中所需物資的采購情況,如:物資采購時間、物資采購內容、物資采購數量、物資采購數量以及物資采購供應商等等。然而就目前看來,許多項目單位在工程物資采購管理中,都沒有對物資情況做出具體的規范化操作流程,對物資的采購情況也沒有做到及時的編排,以至于施工時項目單位對物資的采購成本及情況還不是很了解,嚴重地影響了項目單位的資金運轉。另外,許多項目單位在對物資供應商選擇時,缺乏對市場的整體調查,對所選定的供應商也沒有簽訂具體的供應合同。因此,在后續物資預算管理中就缺少有效的操作性依據,從而影響了采購物資的管理工作發展。
3.沒有標準的物資采購預算范圍。在目前許多項目單位的物資采購預算管理情況來看,都普遍存在著預算范圍無法確定的情況,從而使物資采購預算差異較大。而項目單位由于物資采購預算的不同,對整個工程的造價預算結果也就不同,對項目單位的資金造成了很大的浪費。另外,由于在物資采購預算中所用的時間較短,并且對預算的準確性沒有經過再次的核對,造成了許多項目單位預算參考值與實際工程造價成差異較大,這是造成物資采購預算管理工作停滯不前的主要原因。
三、鐵路物資采購預算管理體系的建設與實踐
隨著時代的發展,鐵路建設越來越多,這對鐵路物資采購預算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項目工程單位及相關部門經過不斷的工作與實踐,總結出了幾點具有針對性的物資采購預算管理方案,具體措施如下:
1.建立供應商評估體系。物資采購管理中,供應商的預算管理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在物資采購管理中,首先要建立一個供應商物資質量評估體系。項目單位物資管理人員要根據不同的物資類別對物資進行科學的分類管理。當項目工程所需物資數量較大時,單位工作人員是沒有太多的時間與精力同所有物資供應商都建立良好的關系的,這就要求在整個物資的采購網中,項目單位要以物資的質量為基準,對供應商進行評估,而后根據評估的結果列出所有符合標準的物資供應商,在與這些供應商簽訂供應合同后,建立一個完整的供應商信息管理平臺,對供應商所提供物資的質量、價格、交貨時間等作出具體設定,最后再綜合評估結果對物資供應商做出最后的選擇,以保證物資采購的安全與管理,降低企業物資成本支出。
2.建立健全的物資采購合同管理體系。物資采購合同的建立是保證物資采購預算成本支出,保證后續管理工作順利開展的基本。同時,采購合同的管理也是物資預算管理中一項必不可少的環節。
例如:某企業在鐵路工程建設中,為了保證企業的資金合理運作及降低物資采購成本,就制定出了完善的物資采購合同管理體系。合同體系中包括了從物資采購計劃、調研市場物資行情、掌握供貨渠道等幾個方面。該企業在合同中還明確規定:合同的內容及管理機構、機構的責任、合同對前期物資調研結果的認定、合同的簽訂與審核、企業法人的委托授權、合同的企業章管理、合同履行時對引起糾紛時的處理方案、合同的檔案管理、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等。通過建立合同管理體系的一段時間后,該企業的物資采購預算管理工作已經基本步入正軌。通過該這種式使企業原本物資成本支出浪費嚴重情況得到了大幅度改善,不僅使企業有效地降低了物資采購的成本,還使企業的運營資金得以大幅度的提升。
綜上所述,物資采購預算管理對鐵路建設的重要性。因此,在物資采購預算管理中,一定要根據具體的情況建立管理體系,才能有效控制企業的物資成本超額支出,也才能保證企業資金的有序運作。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