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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G4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5-0-02
伴隨著社會進步與高等教育事業的快速發展,各地高校都進行大規模基礎設施建設,基建投資驟然加大,為保證高水平、高質量地進行校區建設,提高投資效益和建設項目管理水平,部分高校突破原有項目管理模式,選擇在政府投資項目的應用中取得了很好效果、發揮積極作用的代建制,做為高校建設項目管理模式,代建制為高校建設管理向社會化、專業化、商業化發展提供了較大空間,而基建財務管理如何適時跟進,充分發揮財務管理職能,促進項目在代建制模式管理下和諧有序地發展,成為基建財務面臨的問題與挑戰。本文結合代建制管理模式在我校擴建校區建設中成功實踐,分析基建財務管理的應對措施。
代建制作為一種新型項目管理模式,優勢非常明顯,專業化的管理可以提高工程項目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提升工程建設的管理效果,達到控制投資、提高投資效益的目的,還可避免學校組建臨時基建工作組可能帶來的種種問題,但因該方式在我國實際產生的時間較短,可供借鑒的成熟經驗很少,理論上也還未形成明確的體系,缺乏成熟和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規,項目“代建制”管理制度、代建行業的管理、代建企業的資質管理、代建項目的合同管理、財務管理、項目建成后的績效評價體系等與之配套實施的制度規定,目前還是空白。對此,學校采取極為謹慎的態度,本著投資風險可控,內控制度完善,具有明確糾偏功能為原則,對代建制具體管理體制和管理范疇等問題進行權衡,成立擴建工程領導小組,成員為基建處、財務處、后勤處、國資處、審計處等部門以及相關系部的主要領導,具體落實代建公司的招標、合同簽訂及代建內容與管理方式等具體事務。因此,學校擴建工程的基建財務管理已不僅僅是財務部門的事,它更是一個管理體系,是整合規劃建設、監察審計、物資管理等部門資源,明確區分各部門權限及經濟責任而構建的一個組織嚴密、管理科學、工作高效的管理體系。財務部門作為其中重要的一個環節,必須運用系統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改變以往財會工作的局限性,積極與基建、物資等部門相結合,在工作中注重項目建設的實際需求,適當擴大財務工作內容,采取“系統問題需系統管理”的科學方法,為擴建工程建設管理發揮積極作用,保證代建制管理模式下學校基建投資的安全與合理運用。這也是我校積極探索基建財務這一專業性較強的財務管理的大膽嘗試,本文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說明。
一、確定擴建工程管理體制,降低投資控制風險
建立擴建工程管理體制,是代建制管理模式下進行有效的財務管理與監督的保障,學校以基建投資風險防控最大化為原則,以保護代建公司投資控制的積極性、使其發揮真正的代建作用為出發點,汲取以往國內試點成功的“代建制”管理經驗,將學校自身項目管理的需要與代建單位進行項目管理的優勢相整合,確定以型CM管理模式為基礎的擴建工程代建制管理架構。
這個框架結構對代建公司給予了準確定位,學校享有整個項目實施的最終決策權,將代建公司納入學校基本建設管理體系,成為學校擴建基建工程項目管理與投資控制體系的一個關鍵環節,在代建方、學校和債權人之間建立了相互約束的監督機制,將基建財務管理風險降到最低。在這個框架下,財務處可利用綜合平衡法合理分配資金,對項目建設各階段、各單位的資金需求進行綜合平衡,保證資金協調、安全使用。
二、加強合同管理,完善代建管理制度,實施有效的內部控制
在擴建管理框架中,代建公司沒有獲得項目法人的身份,卻承擔了擴建工程管理與投資控制的大部分風險,為吸引代建公司用高素質的代建隊伍和人才參與項目,進行高水平工程管理,激勵代建公司控制投資的主動性,學校從加強代建合同管理和建立代建制度兩方面著手,完善擴建工程代建管理,讓基建財務即使在代建制管理模式下也能安全有序地運行。
學校從以下三方面加強對代建公司合同的管理:一是根據風險與收益相平衡的原則確定代建管理費,保護代建單位投資控制的主動性。代建管理費的提取標準和支付方式是代建合同的簽訂過程雙方協商的焦點,學校考慮代建公司因承擔風險、提升項目管理層次、水平等因素所需增加的成本,根據《天津市建設工程項目代建管理試行辦法》中“建設工程項目的代建費和支付方式由業主單位和代建單位雙方通過協商自行約定”的規定,參考北京、寧波等地代建管理費的取費標準,確定本項目代建管理費按財建【2002】394號規定的費率累進計算,一次性包死價款,扣除代建公司中標前學校已完成的土地征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項目建議書等部分工作應提取的費用,加上增加的造價咨詢工作服務內容的服務費用。據財務統計,代建總費用約占決算后工程總造價的0.8‰,略高于天津市建設管理費。支付方式采取分別在合同簽署后、項目開工后、工程主體封頂后的5日內支付,余款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一年之內付清。代建合同既充分體現風險與收益相平衡的原則,又便于進行財務監督,實施有效的財務管理。二是強化代建公司在擴建體系中的權力配置,賦予代建方真正的權力,督促其全方位履行代建合同。合同、協議會簽制度的建立在這方面進行了很好的詮釋。會簽制度是合同、協議由城建學院和代建公司聯合會簽無異議后,由學校按批準權限和程序辦理。代建公司雖然不具有合同的簽訂權,卻能在合同的簽訂過程發揮專業化、權威化優勢,將合同的簽訂與履行處于學校和代建公司的共同監督下,層層把關,有效規避建設中投資、質量等風險。三是實行合同管理層級制,合同的履行處于有效監督之下。學校要求代建公司成立專門的合同部,協助學校對合同進行全面管理,在基建處與財務處分設專人管理合同,監督代建公司的合同管理與履行,全面推動新校區建設的順利進行。
由于代建合同采用的是制式合同,為保證擴建管理體系的順利運行,學校與代建公司共同制定出《天津城市建設學院校園擴建工程管理規定》,學校以文件形式簽發,從制度上規定學校、代建公司的機構設置、管理權限和管理范疇,代建方的管理范疇:代建單位受學院委托,負責擴建工程的具體操作,對擴建工程進度、質量、安全、造價控制及文明施工等負有全面責任;辦理各種審批手續,為合同、協議的簽訂,重要材料、設備的定貨,重大方案的決策,重大工程變更的簽署等事務,做好調查、協商、談判、審查等基礎性工作;對監理公司、總包公司進行協調、服務,保證工程順利實施和建設目標的實現。代建方管理權限:相關費用審批、采用材料審批、工程資金撥付、合同協議會簽、工程變更審批等,必須經過代建公司的審批。擴建工程上述工作審批程序:監理公司代建公司(項目管理部、主管經理)學院基建處中介審計學院審計處,決算工程量以審計機構認可的數據結算,資金的撥付以由總包公司提出申請,代建公司負責審核工程進度、質量,依據合同規定提出撥付意見,城建學院最終確定撥付金額。代建公司的權利與責任相匹配,不僅激發了代建人工作熱情,將高水平的工程管理真正發揮到極致,更為重要的是擴建工程風險預警機制能夠以此為契機順利啟動,使財務管理人員在代建制管理模式下能夠統籌好基建財務管理與基建工程的關系,完善基建財務管理和基建工程管理的內部控制,科學地管好、用好建設資金。
三、充分利用擴建工程管理信息平臺,為基建財務管理把脈
參與學校擴建工程的總包、分包單位有200余家,為保證擴建工程如期優質快速完工,學校和代建公司商定建立每日監理例會制,協調解決施工中的各類問題。監理例會成為擴建工程的信息中心,基建財務管理人員充分利用這一平臺,掌握各總包、分包單位的施工進度,代建公司的管理狀況,理順合同關系,避免了以往因信息不對稱而造成投資的失控或不合理的資金分配狀況,增強了財務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為擴建工程在后期的順利結算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四、基建財務人員轉變工作觀念與方法,構建財務調節機制
新的管理模式開闊了基建財務人員的視野,在嚴格執行高校的財務制度的同時,探索與工程項目建設實行代建制管理相適應的基建財務管理與監督措施,在工作中積極轉變傳統觀念,主動與基建管理部門及工程管理人員相結合,適當擴大基建財務管理工作的內涵與外延,全過程參與項目建設,在論證審批、招投標、簽訂合同、施工及竣工結算等階段的工作中,對于代建制管理做好科學合理地預測、分析、調查和評價,為學校決策代建制管理模式下的擴建工程管理體系提供重要信息,同時,樹立統管學校基本建設活動的大財務管理觀念,將基建財務的管理納入學校擴建工程管理體系,構建靈活的財務調節機制,根據資金狀況控制建設成本,利用財務手段來調節資金流量和流向,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實現從建設項目立項開始到交付使用資產各個環節的層層控制,讓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代建制管理模式在我校擴建工程的建設中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在隨后進行的老校區改造中,學校又將代建管理模式應用到圖書館的改造工程中。代建制管理為推動學校基建財務管理更上新的臺階創造良好契機,基建財務管理工作因代建制的實行有了新的突破,獲得新的工作思路,基建財務管理人員對自己的專業技能和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并能重新審視現行體制下基建財務管理的內涵與外延、功能與地位,把基建財務管理與基建工程管理、建立現代管理制度、健全基建投資的內部控制制度結合起來,逐步規范穩步提高,使基建財務在基建管理中獻策獻力,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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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工程項目制度是指項目投資人針對某項建設工程,借助項目招標,委托具備項目建設資質的代建單位開展的項目前期勘察、工程設計、施工組織、施工監理等管理活動,在預定的合同期限內對建設工程的資金、質量等加以保障,待項目建設竣工并通過驗收后,再交付投資人的一種工程建設管理模式。
代建工程項目制度,其實施的主要目標是強化建設工程項目的管理力度,實現質量和效益共同提升的效果,是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打破原有的“建設+使用”于一身的建設模式的重要舉措,實現了建設項目的現代化管理及精細化管理,有助于保障建設項目的質量、周期與效益。
二、加強代建工程項目財務管理的必要性探究
在代建制下,工程建設單位的角色不再是工程管理直接參與者,其工作重心轉向了工程項目的融資及投資,在此背景下,一方面建設單位不再需要承擔過重的管理責任;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工程項目資金使用管理的難度。在代建工程項目財務管理中,其管理焦點主要集中于以下兩方面:第一,建設單位要根據工程建設的整體進度合理確定融資節點,避免出現融資時間與建設工程資金需求不相符的情況,防止出現資金浪費及資金滯后。第二,代建工程模式下,資金流向也需要嚴格控制,選擇何種資金流轉方式,是建設單位-代建單位-施工、監理單位還是建設單位-施工、監理單位,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加以研究分析。整體上看,我國代建工程制度實踐開展較晚,其財務管理還存在一定的問題和不足,在新時期背景下,要提高代建工程建設質量,需要以財務管理工作為中心,分析其存在的問題,探究其解決對策。
三、現階段代建工程項目財務管理中凸顯的問題
1.代建工程項目前期準備及規劃不全面,造成投資及建設成本的增加
代建工程在前期準備環節往往沒有進行科學統籌規劃,由此導致代建工程財務管理過于被動,建設項目在建設中出現過多的改建現象,造成了投資及建設成本的增加,也加大了代建工程投資管控的風險性。此外,代建工程在前期規劃時也大多未經專業機構的咨詢,致使代建工程投資方極易出現合同違約現象。
2.代建工程項目代建單位權利受制,財務資金控制難度增大
現階段,代建工程代建單位并不具備工程業主的權利,這就使得其在投資控制上過于謹慎局促,如出現投資金額的變更,需要及時與代建工程的投資方進行請示及協商,代建單位的作用受限。此外,代建單位一般在監理招標環節才參與到代建工程項目中,早期的設計費用主要由投資人向代建工程設計方撥付,如設計方案不合理,代建單位與設計單位進行協調溝通時,一方面會產生大量的協調成本;另一方面又會造成投資成本的增加,致使代建工程代建單位無法有效控制財務資金。
3.代建工程招標管理規范性不強
我國開展代建制較晚,在代建工程招標機制建設上較為滯后,代建單位在參與到招標環節時,其無法對招標單位加以自主選擇,導致領導確定的招標單位不具備專業的招標經驗及水平,由此會使招標文件的制定,合同的擬定及管理出現問題,最終引起投資的增加。另外,在代建工程的招標時間上也存在不規范的地方,代建單位在確定時間上較為倉促,使其無法嚴格審查招標文件,制約影響財務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4.代建工程會計核算及資金撥付統一性不足
代建制模式下,工程項目的主體關系過于復雜,從而使會計核算也被分解到各個企業中,而各企業之間在會計核算標準上不盡相同,這就使代建工程會計核算失去了原有的作用和功能。在代建制的資金撥付上,代建單位和使用單位建賬制下,資金撥付有直接撥付和轉移撥付兩類,而資金撥付給予了使用單位較大的資金支配權,無法使資金概算發揮其制約作用,不利于項目的后續開展。
四、代建工程項目財務管理問題解決對策探究
1.強化合同管理,預防財務風險
代建工程項目合同內容及其變更直接關系到財務款項的浮動變化。因此,代建工程投資方與代建單位之間要加大對合同的管理力度,無特殊情況不得更改合同內容。在涉及到資金使用時,應通過資金審批管理流程加以規范,確保資金使用的有序性和透明性。在資金的監督、使用及管理上,確定各環節直接責任人,設置專人進行資金核算工作,設立專門的銀行賬戶,避免資金被挪用。此外,在項目的投標、建設、施工、驗收等各階段,要對資金使用情況及成本控制情況加以實時監督,預防財務風險。
2.完善代建工程項目財務管理及考核制度
首先,在代建工程財務管理制度建設上,要建立起相應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及約束制度,提高財務資金在融資及使用環節的規范程度,避免出現資金的挪移。對代建工程財務資金及費用,要對其來源及流向加以監控。其次,在代建工程項目財務管理考核上,應著重對會計核算質量加以考核及評價,視具體情況設置相應的考核指標,保障代建工程項目財務管理的科學性和實效性。如在代建工程項目建設中,針對建設原材料,應設立專門的會計核算科目,一方面能夠更加全面地了解資金使用流向;另一方面如代建工程原材料屬于工程委托單位采購,則可以對代建委托單位的原材料預付資金加以細分,以有效保障代建單位和代建委托單位兩方的經濟利益。
3.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化解違約風險
代建制財務管理中出現的眾多問題主要是由于相關的法律法規及配套制度沒有及時跟進,在新時期背景下,應著力對相關配套制度加以完善,提高代建制制度與政策采購制度的匹配度,對代建單位實施必要的激勵制度,保障其基本權益,對其服務費加以提高,從而提高其工程建設的主動性,保障代建工程項目的質量及效益。與此同時,還要對代建單位的資質加以管理,對其合同的簽訂及履行進行全程監督控制,如其出現違約現象,采取必要的懲罰措施。
4.提高代建工程項目投招標管理水平
首先,要對代建工程項目投招標單位的資格進行審核,確保其具備良好的建設資質,從而優化代建工程項目投標及招標的工作量。其次,在代建工程項目投招標中,應強化對工程設計合同的管理,以便于對預算加以控制,在此過程中要賦予代建單位充足的參與權,以提高設計招標的質量,便于后期財務管理活動的有序開展。在代建工程施工環節的投招標上要預防施工變更的產生,提高投資控制的質量,對財務資金的使用進行嚴格的審批。
5.開展工程預算資金的全程化及動態化管理,對會計核算方法加以統一
從代建制度視角來講,由于國內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的代建制實施較晚,必然使代建制在實施過程中顯得捉襟見肘,在應對快速發展的建筑行業問題時,顯得力不從心。實踐中可以看到,因部分代建企業專業水平有限,嚴重限制了代建工程項目管理覆蓋面,從而使其在項目管理過程中無法與全過程有機結合在一起,而且也無法有效實施代建工程項目管理。
1.2項目前期風險比較大
代建工程項目施工建設過程中,因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直接交給專業公司負責,這就使得工程建設投資方無法全面了解工程項目管理人員的前期工作情況,甚至部分項目管理公司對項目管理表現出一定的目的性,以致于工程項目建設投資費用、風險等隨之增大,嚴重影響了工程項目投資方的利益。
2代建工程項目管理要點
基于以上對當前代建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其成因分析,筆者認為要想加強代建工程項目管理,其要點在于對工程建設全過程加強管控。
2.1設計階段管理要點
在簽訂工程代建合同以后,工程代建方應當嚴格按照合同要求,合理選定設計單位。在此過程中,投資方應當積極參與設計合同洽談,并且協助代建方優選實力較強的專業設計單位,就設計任務書、相關技術參數以及工程建設工藝要求等內容,進行及時的溝通和協商,然后向工程設計單位做好交底。在此過程中,代建方應當對設計合同執行過程進行跟蹤管理,對設計方所提交的進度計劃、出圖計劃等進行嚴格審核、督促執行,避免后期更改現象發生。同時,投資方的意圖、要求等,應當在代建工程項目設計階段有效地轉化成工程施工圖紙,在設計完成后需經投資方專業人士審查,根據需要提出修改意見。實踐中可以看到,因設計費在項目建設總投資中的占比相對較小,代建方、投資方通常會忽視設計階段的管理工作重要性。在施工圖設計,是工程項目建設投資控制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采取價值工程法,在滿足工程項目功能的基礎上,對設計方案進行優化設計,充分挖掘節約潛力。
2.2施工階段管理要點
對于代建方而言,建議采用公開招標方式優選具有資質的總承包單位,然后根據代建合同中規定的投資、質量以及施工工期目標,與總承包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工程施工建設總承包單位的水平、管理能力高低,在很大程度上關系著代建工程項目是否能夠按照計劃方案實施。當代建項目工程施工建設進入施工階段以后,代建方應當充分考慮工程規模、代表項目特點以及代建項目資金應用計劃,對投資計劃值、實際值進行動態化跟蹤監控,嚴格按照控制設計要求變更,并且注意變更設計的經濟性、可靠性,確保建筑造型及其應用功能能夠滿足投資方提出的要求。同時,代建方應當對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以及分包單位和供貨商等加強管理,并且督促上述各單位嚴格按照圖紙要求、設計方案以及施工合同和相關標準進行施工建設、驗收,對總進度計劃以及階段性施工進度計劃進行審核,必要時對其進行優化調整。在此過程中,還要做好專業設備的管控,實踐中因投資方是該工程項目的直接使用者,因此對工程項目性能、規格以及型號等會提出特殊的要求,此時代建方應當嚴格按照投資方所提出的要求,做好機械設備采購工作。同時,投資方還可以根據情況,委托專業造價咨詢機構對代建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投資加強跟蹤審計,并且對代建工程施工設計變更、材料設備以及合同外的工程量計量等加強管控,增加投資控制環節,做好投資預算工作。在代建工程項目施工建設過程中,代建方作為工程項目主導單位,應當積極組織、參與代建工程項目建設各單位關系協調,并向政府主管部門辦理審批事項,及時發現和解決代建工程施工時發生的問題。
2.3合同管理要點
代建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投資方完成前期項目策劃以及項目建設可行性研究以后,通過公開招標、邀約委托等方式將代建企業確定下來。首先,應當與代建方協商合同相關事宜。工程代建企業的選擇,在很大程度上關系著整個代建工程項目的成敗,服務質量、技術水平以及管理能力和經濟實力等,都會對代建項目產生影響,因此投資方需慎重選擇。在代建工程項目建設合同談判時,投資方應當將擬投資工程項目的規模、功能、施工質量、投資、工期以及技術參數和擬用機械設備型號,進行詳細交底,并且要求代建方根據工程項目實際情況,專門成立一個項目管理機構,針對工程項目性質制訂可行的管理規劃方案。同時,還要編制工程項目管理細則,要求每一個月都要向投資方遞交代建工程項目管理月報。代建工程項目管理規劃,是指導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指南,因此應當明確代建工程項目管理依據、目標、內容、資源、組織、程序以及方法和管控措施。對于代建工程項目管理規劃而言,其具有雙重作用,一方面有戰略部署作用,另一方面又是戰術性安排。在合同管理過程中,代建方、投資方均應當給予高度的重視,合同簽訂后應當嚴格執行。然而,在代建工程項目具體實施過程中,因諸多因素的影響,難免會出現設計變更問題,此時代建工程項目管理規劃需根據具體的情況做出優化調整。
2.險管理要點
代建工程項目風險管理,即對該工程項目潛在的意外損失做出識別和評估,然后結合具體情況采取針對性的措施進行處理;在主觀層面上一定要盡可能做到有備無患或,對于無法避免的風險,應當尋求可行的措施予以彌補,以此來減少意外損失。代建工程項目管理,具有周期長、程序多以及多方位和內容錯綜復雜等特點,參與代建工程項目管理的各方,一定要提高風險管控意識,強化風險管理。對于投資方而言,在代建工程項目決策過程中,應當承擔代建工程建設全過程監理。采取該種方法,不僅可以有效滿足代建工程項目建設單位的要求,而且還可以使監理企業能夠各得其所,有各自生存與發展的空間。
引言
所謂“建設工程代建制度”是指政府投融資項目按照規定的程序,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單位(代建單位),投資人或建設單位負責項目的投資管理和建設實施的組織工作,嚴格控制項目投資、質量和工期,竣工驗收后移交給使用單位的制度。
自2006年12月30日江蘇省頒布了《江蘇省省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暫行規定》以來,項目代建管理如雨后春筍般地在江蘇的建設行業內勃勃興起,并取得了顯著成效。在這幾年間,筆者在實際工作中總結了一點工作經驗,下面就簡單談一談工程項目的代建管理工作。
一、組織
1、組建代建項目管理班子
根據項目復雜的特點,配備項目經理、副經理、土建、安裝、設備、裝潢、投資控制、合同管理、檔案管理等人員,以最精干的專業力量,進行有效的管理。
2、負責進行工程招標策劃
編制工程量清單、編制標底,組織施工、監理和設備材料選購招標活動。
3、負責簽訂《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負責工程合同的洽談、審批及簽訂工作。
4、負責與中標人進行合同談判
5、負責商簽與本工程有關的各類建設工程分包合同、材料供應合同以及各種技術服務合同
6、對施工和工程建設實行全過程管理。
二、計劃
1、編制《項目代建管理實施綱要》
在項目正式開始實施前,對項目實施的總體規劃進行構想,確定總目標(質量目標、進度目標、投資目標),編制《項目代建管理實施綱要》,報委托人認可后實施。
2、研究并制定項目信息化管理系統
為了便于委托人對工程信息的實時掌控,了解工程進展情況,在工程實施前,制定信息與文檔管理的流程和各項制度,以及信息管理和各項要求,研究并制定項目信息化管理系統,建立項目集成化管理網頁,并通過分級授權的方式實現委托人對工程項目實時信息的集成化管理、動態查詢的掌控。
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建立實時匯報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委托人提交書面報告。
3、對項目任務進行結構分解
在項目總目標和總任務確定后,在對項目進行認真研究與分析的基礎上,進行詳細、周密的項目工作分解結構分析,系統地剖析整個工程項目,按系統工作的程序,在本項目實施前,將項目分解為一系列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相互依賴的項目單元,并把這些項目單元作為以后進行組織、計劃、指揮、協調、控制的對象,在實現對各個項目單元進行管理控制的基礎上,利于本項目總目標和總任務的順利實現。
4、制定工程款支付程序、范圍及變更管理程序、溝通協調等流程
根據國家有關建設項目代建工作的規定,制定工程款支付程序、范圍及變更管理程序、溝通協調等流程,報委托人認可后實施。
5、制定各類突發事件處理預案
代建人在分析工程具體情況的基礎上,編制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預案,積極應對建設過程中各類突發事件,并積極通知委托人妥善處理突發事件。
三、管理
1、負責項目合同管理工作
確定對整個項目,整個合同實施有重大影響的問題,進一步明確工程將分解為幾個獨立的合同、每個合同的實際工程范圍,采用的合同形式和合同條件,合同中一些重要付款的確定,各個合同在內容、時間、組織、技術、價格等因素上的協調等,合理確定合同界面,規范各方的行為,以減少工程索賠事件帶給建設單位的損失。對索賠事件,由監理單位審查提出意見后,由代建人向委托人提交《索賠事件處置建議報告》。
2、參與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代建人應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參與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通過協助監理單位以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承包商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審查承包商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檢查并督促承包商,落實各工序及關鍵部位的安全防護(按有關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消防、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衛生防疫等工作、不定期地組織安全綜合檢查,提出處理意見并限期整改。
3、負責項目的全過程管理工作
四、協調
代建管理的核心是協調。
1、外部協調:涉及現場的臨時安全用電、多個設計部門的各類設計變更、關于建筑物防雷設施施工的監督手續、消防部門對項目的消防設計審查工作、以及電力、電信、移動、網通、燃氣、自來水、熱力等單位進場部署設備和管線的入樓方案,并督促總包單位做好上述部門的管線預留工作。
2、內部協調:為了保證現場施工有序,避免各工序施工互相干擾或重復施工情況發生,對各參建單位做了大量的內部協調工作,包括臨時用電、生活設施、材料堆放、交叉施工等內容,涉及到土建、安裝、內裝、外裝、強電與弱電、暖通與消防等多個專業。協調甲供材單位與施工單位的供應,督促材料供應商及時提供施工材料,盡量避免停工待料情況出現,確保工程進度。
3、與建設單位的協調配合
為了及時領會建設單位的建設意圖,充分發揮代建單位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的主導作用,我們認真學習項目管理的相關規范,汲取其他兩家代建單位的優秀經驗,結合多年來的項目建設監理的相關知識,積極配合建設單位完成了各項預期工作的實施和計劃推進。
五、控制
1、負責施工進度計劃與控制工作
為實現工程的總目標,在施工過程中,負責審查各方的施工進度計劃,不斷收集、整理施工現場的實際信息,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對進度計劃進行分級管理,通過不斷的檢查、控制、調整、預測,提出相應的控制措施,力求實現工期目標。
2、負責施工質量計劃與控制工作
在工程實施前,負責審查各方提交的工程質量保證措施,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加強材料的進場檢驗和保管工作,與委托人一起參加施工各方的協調會議,采取科學合理技術與經濟措施,實現對本工程質量的有效控制。
3、負責項目投資計劃與控制工作
負責編制工程預算標底和項目資金計劃,并報委托人批準;按合同約定向委托人報送工程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在監理單位審查確認后,由代建人審核各方的工程付款申請,報委托人審批后由委托人支付,在保證質量和進度的前提下,系統的考慮工程的成本控制工作,并對可能發生的成本進行預測,通過合理支付手段,采取必要的措施實現對工程投資的有效控制。
六、竣工移交
1、參與項目收尾與核實工作
參與項目收尾與核實工作,對各個合同的完成情況和完成質量進行評價和范圍核實,并提交合同執行情況報告。
2、會同委托人組織項目竣工驗收與項目交接
會同委托人組織項目竣工驗收工作,簽訂《建筑工程質量保修協議書》,辦理項目移交手續。
3、負責組織項目竣工結算
在項目移交過程中,經委托人授權負責組織項目竣工結算,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完成竣工結算工作。
4、負責項目文檔資料審核移交工作
負責項目文檔資料審核移交工作,并做好與代建項目有關的資料和信息的保密工作,未征得有關方面同意,不泄漏與本工程有關的保密資料。
5、提交工程項目代建工作總結報告
項目實施完成后,向委托人提交工程項目代建工作總結報告,委托人出具項目驗收證明。
七、廉潔方面與工作作風
中圖分類號:TU723文獻標識碼: A
市場經濟發展到今天,企業生產成本、管理成本、銷售成本的管理水平直接決定了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建筑施工企業在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如何提高企業成本管理能力,提高經濟效益,成為了企業發展的關鍵。提高工程造價管理無疑是解決建筑成本管理瓶頸的關鍵。
一、為什么要管理控制土建工程造價成本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在當前的經濟建設和工程建設中,很多企業都存在著浪費資金、浪費資源的現象。亂收費、亂用成本的現象十分普遍;在土建工程造價中,超估算、超預算、超結算的“三超”現象也十分突出,加強土建工程造價的管理,能促進優化設計,準確地編制投資估算,保證估算起到控制造價的作用,有利于我國建筑業節省大量的建設資金,推進我國現代化建設的進程。
二、影響土建工程造價合理化的因素
1、工程前期招標標準不嚴格
基于我國各種條件基數過大的國情,工程招標成為必不可少的環節。而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土建工程也進入了新的發展時期,但是由于工程前期準備不足,造成了對項目可行性論證不充分,對數據分析的失誤,給工程項目帶來了很大的消極影響,同時嚴重導致工程投資失控,工程造價的失真,也給我國的經濟建設和工程建設企業帶來了很多的不利影響。
在目前的土建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尚缺乏工程造價的全過程管理理念,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現行的市場價格處在不斷變動的狀態當中,價格因市場波動拉大,土建工程造價是一項長期而復雜的過程,涉及的范圍廣,而很多工程企業在造價的過程中,對造價的范圍、含義以及特點和職能等都缺乏深刻的認識和了解,對工程造價的動態管理并沒有得到真正的實施和貫徹,嚴重的忽視了對價格的控制管理,因而不規范的工程造價評估體制更是給土建工程的造價管理帶來諸多的弊病。
2、“三超”現象的普遍存在
土建工程造價中,超估算、超預算、超結算的“三超”現象十分突出,歸其原因,主要有:
(1)在初步設計階段達不到國家規定的深度,存在較多設計上的漏洞。設備和材料價格的不按市場行情制定。
(2)土建工程造價人員的職業素質有待提高。
(3)缺乏動態的監控和管理,土建工程造價控制管理的法律、法規不健全。
(4)人為因素造成概算降低,有些項目在申請立項階段,為了能使項目盡快通過批準,有意壓縮工程投資,預留資金缺口。
3、工程竣工結算階段的工程造價控制不力
建筑工程竣工決算是整個工程造價控制最重要的一環。竣工決算如何能如實地反映整個工程的實際造價,也反映了發包方和承包方對工程造價管理的能力。但在土建過程中,由于監督管理缺乏力度,造成了在工程的計量和索賠等方面的誤差,例如重復計量和過度高估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都會提高工程的整體造價,這也導致了工程竣工結算出現重大紕漏。
三、如何管理控制土建工程造價的成本
1、做好前期的造價控制
為了使土建項目施工過程中的造價成本得到最大限度地控制,在施工前就必須了解一系列關于項目施工的可行性條件,為之后的造價控制打好基礎:
(1)自然條件:了解并掌握地區氣象條件、地震烈度、場地地形地貌概況、場地工程地質性質、有無不良地質現象(如滑坡、溶洞、滾石、軟弱地層等),地下水位與性質等等。
(2)地區建筑狀況:了解并掌握地區工業與民用建筑特點,當地建筑材料及預制構件來源、品種、規格、型號、尺寸、價格、供應情況等等。
(3)施工條件:了解當地施工條件、施工單位的技術水平,澆搗預制能力,建筑構配件的制作,運輸及吊裝能力以及施工質量、建筑費用情況。
做好以上工作,才能為項目過程中的成本控制提供依據。做完這些可行性研究后,就要確定土建工程的預算了,應根據規定的編制依據,參照企業施工定額分項項目,進一步綜合、擴大,確定預算定額各分部分項工程名稱、工程內容及施工方法,使編制的土建工程預算定額的項目簡明適用。按合同規定的控制程序和計量方法確定工程變更價款,及時分析各種因素對投資的影響,防止高估冒算,重復計算、計算出錯和漏算,確保工程投資真正不受干擾,使工程造價控制在預計的范圍之內。同時,還必須保證預算定額與施工定額兩者之間協調一致并可以比較,以減輕預算定額的編制工作。
2、強化合同管理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合同能夠有效的控制工程造價。簽訂完善的有利于施工單位的承包合同,同時強化合同的管理,工程造價才能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合同糾紛的產生。有效的合同管理能夠控制工程的造價, 而建設方合同管理人員則要對合同中所涉及的條款充分了解、熟悉。在保證全面履行合同避免索賠的同時,也能依據合同條款處理工程造價中的糾紛。如果施工方不執行或不完全執行合同,則建設方可以向施工方進行反索賠,以此減少建設方的損失,從而降低工程造價。
3、強化材料及價格的管理
在工程建設費用中,材料費占到總造價的很大一部分,約為總造價的60%~70%左右。所以在項目施工過程中,要嚴格控制材料的用量,并按照合同中所預先規定的用量進行施工。 現在市場上供應材料的渠道很多,涉及的預算人員要深入市場,充分調研市場上材料的價格, 掌握材料信息并注意市場行情的變化,及時并合理的編制材料采購價格,材料的價格要按照預算價格采購,從而能有效的控制整個工程的造價。
4、強化人員的素質
在工程造價管理中,統計工程量是一項基本工作,所涉及的人員必須要有概預算領域的相關知識,還要很熟悉施工現場環境,而且要求統計人員完全熟悉標書中涉及的標準和內容、合同中的標準和條款,對于工程項目不能漏算和錯算,并善于發現可以進行索賠的項目,做好統計工程量的工作。而工程造價管理人員不僅要對招標書中的規定及合同中的條款深度研究,還要善于抓住這些條款所涉及的索賠機會,做好工程實施過程中的索賠工作,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作為承包商,不能放棄任何索賠機會。在施工過程中,引起變更的因素很多,一定要嚴格控制施工中的變更。
5、對土建工程進行細分,最大限度控制總成本
土建工程非常多、類別也很廣,要求標準各不相同,對其進行成本控制,首先要從總體上對這些工程進行細化分類,分出一類工程,二類工程,三類工程。一、二類工程是技術復雜、占用工期相對較長、質量要求較高的工程。對一、二類工程要進行排隊,在工序安排上應科學合理,盡可能采用立體交叉平行作業。
6、控制工程變更,節約成本
施工中,工程變更是不可避免的,工程施工的地形或地質變化、障礙物的處理、材料的二次搬運、大型設備進退場、工程其他零星的修改簽證、工期延誤、不可抗力造成的經濟損失等都會造成施工中的變更。在旄工過程中,要嚴把施工變更關,嚴禁通過設計變更擴大建設規模,提高設計標準,增加建設內容等現象的發生。對于那些必須進行的設計變更,必須要有設計單位代表、建設單位現場代表、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四方共同簽字,同時,變更應當在相應部位施工之前進行,因為這樣可以使施工單位的損失和施工量相對減少。
結語:
隨著國民經濟的飛速發展和時代的進步,也促進了建筑行業的新型發展。建筑行業想要得到具有獨特性、創新性的發展,就需要完善加強建筑企業各經濟要素的管理體現。土建工程造價成本管理的良性控制必將會給每一代生存的人們帶來無窮的益處。
參考文獻:
[1].梁江津.論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造價管理 [J].建材技術與應用,2011(05)
今天市場化的逐漸深入,市場對工程企業提出更高的要求。很多業主以支付投標保證金為先題,在建工程資金在并不充分的情況下進一步壓縮,企業日常管理成本負擔重,經濟效益趨致微利,嚴重影響企業的生命周期,在惡劣的環境下,與外環境斗爭的同時,應審時度勢改革內部的成本控制系統
一、工程項目成本管理
工程項目成本是指在工程項目上發生的全部費用的總和,包括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其中,直接成本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和其他直接費;間接成本是指實施工程過程中發生的管理費和臨時設施費等。工程項目成本管理是對工程項目建設中所發生的成本,有組織、有系統地進行預測計劃、控制、計算、分析和考核等一系列的科學管理工作。其目的在于組織和動員群眾,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挖掘降低成本的潛力,達到以最少的生產耗費取得最大的生產成果。
二、企業在建工程成本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在建工程忽視成本的管理
在建工程中,項目管理部門對工程的管理疏虞控制,尤其在業主對工期的調整,以及后續的整改中,要求施工方對工期,材料的調整。其管理流程中的快速應變機制欠缺,尤其是占用資金的情況下,施工方始終處于被動的位置。
(二)工程成本管理認識上存在誤區
長期以來由于工程的資金量,各個流程中部門管理趨于管理只能疊加,權責不清晰,尤其是遇到問題的時候,部門間推委制約的情況常有,對于危機處理過程中的時間拖沓,造成了企業中無形間的成本浪費。
(三)沒有形成一套完善的責權利相結合的成本管理體制
管理系統的不健全,管理權限與管理流程中的時間把握不當,部門間的配合生疏。不利于工程健康發展。
(四)成本控制能力較弱
(1)材料采購環節執行合格的分供方評價制度不嚴,材質不符合工程要求,或以大代小造成材料積壓和浪費;(2)材料的“跑、冒、滴、漏”現象嚴重,限額領料制度不落實,不能準確核算材料消耗水平;(3)機械設備利用率低,窩工現象時有發生。
三、企業在建工程成本管理與控制
重點掌控在建工程施工階段的成本管理,降低日常管理成本,開源節流。在建過程中按照各自的責任目標搞好成本控制和分析并整改。
(1)改善生產環節的制約問題、節約開支,科學合理的安排人員配置;(2)加大引進力度,尤其是設備,工藝,高級技工的引入與培訓;(3)對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工人的評定,定期末尾淘汰。
四、現場管理費控制
(一)現場管理費是與工程施工直接相關的成本,貫穿整個施工過程,直至保修期滿。
(1)做好雨季、冬季施工的準備工作,預防因突然的自然環境變化而影響施工;(2)嚴格按照施工規范、技術標準、質量要求施工。各個專業應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對于不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造成施工成本增加的,由執行負責人負責;(3)防止質量事故發生。質量事故會增加返工費、停工費、返修費、事故處理費等。這部分費用可以通過先進的施工管理而降低;(4)做好工程施工的預防、檢測工作。如及時對工程的質量進行檢測,做好隱蔽記錄,建立質量安全檢查小組,隨時檢查施工安全、進度情況,做好預防工作;
(二)加強工程質量控制,實行全面質量管理,減少返工損失,減少和防止不合格品、廢品損失工程質量成本可分為預防成本、檢測成本、質量事故成本、過剩投入成本等幾個方面。
(三)加強安全管理,杜絕安全事故,減少事故損失
加強安全管理要著眼于預防事故的發生,降低工程施工企業的經營生產成本。
1.減少事故的發生次數,可增加經濟效益。
2.制定應急預案,一旦發生事故,將損失降至最低程度。
(四)完善合同文本,避免法律損失以及保險的理賠
施工項目的各種經濟活動,都是以合同或協議的形式出現,如果合同條款不嚴謹,就會造成自己蒙受損失時應有的索賠條款不能成立,產生不必要的損失。所以必須細致周密的訂立嚴謹的合同條款。
首先,應有相對固定的經濟合同管理人員,并且精通經濟合同法規有關知識,必要時應持證上崗;其次是應加強經濟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責任心;三是應制定相應固定的合同標準格式。施工項目合同基本上有以下幾類:委托加工合同、購貨合同、分包合同、勞務合同、技術服務合同、租賃合同、其它協議等。各種合同條款在形成之前應由工程、技術、合同、財務、成本等業務部門參與定稿,使各項條款內涵清楚,嚴謹不漏。
(五)加強信息交流,管理有序化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信息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日常的各個環節的信息必須要抄送相關領導,運用現在先進的計算機網絡系統。
(六)完善建立監督管理職能部門,監控工程的各個流程。
對于工程中,應該在先期中對工程的人員以及工期合同給予監控與了解。尤其是在工程施工中,做到定期抽查與流動抽查。把問題發現在先期,完善應對機制,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及時解決。
結束語
以上問題對工程管理成本控制給予一定的復述,對于眼前的市場環境與經濟形式,企業需要提高與改善的節點很多,趨于完善是一個任重道遠的歷程,要敢于嘗試與試驗,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企業的生存很艱難,想要存在,就需要有居安思危的準備,管理力度加大與完善,提高企業的競爭力,把握市場節奏,使企業的經濟效益與市場效益雙豐收。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documents composition and management, and to discuss for the reasonable control of the project cost in contract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and measures taken, for your reference.
Keywords: engineering contract reasonable control of the project cost
中圖分類號:TU723.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 前言
加強合同管理有效控制造價,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對確保建設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工程竣工結算造價由合同價款和追加合同價款組成。合同價款是承發包雙方在協議中約定發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由于建設項目的復雜性和受施工工期、質量、環境、氣候等可轉化為價款責任的影響,合同履行中經常發生需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因此,加強合同管理,是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重要手段。
2 施工合同文件組成及管理
(1)合同文件的組成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不僅包括合同協議書、合同專用條款、合同通用條款這三部分內容,還包括其他與工程實施有關的文件,具體為:①施工合同協議書 ②中標通知書;③投標書及其附件;④ 施工合同專用條款;⑤ 施工合同通用條款;⑥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⑦ 經審查通過的施工圖紙:⑧ 工程量清單:⑨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協議書的組成部分;當合同文件中出現不一致時,上面的順序就是合同的優先解釋順序。
(2)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工作不是簡單的建立合同管理臺賬、整理合同編號順序,筆者認為合同管理主要應從以下幾方面做好工作:
a 建立合同管理臺帳① 首先,分類建立合同臺賬。項目部按施工、設備材料、技術咨詢服務共三類對各合同進行編號、歸檔,臺賬中設立合同名稱、合同編號、合同承包單位、合同金額等事項。這樣在查找合同,了解合同信息時就非常簡便、省時。② 其次,對合同中的重要內容進行摘錄,并按合同名稱做摘錄臺賬。臺賬中包括:合同簽訂時間、合同工期、開工時間、竣工時間、預付款支付比例、進度款支付比例等內容。③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由于客觀條件改變或主觀因素使工程的建設條件發生變化或發生設計變更,或由于某種原因造成雙方糾紛等,經雙方協商確定的有關工程洽商、變更等協議或文件,需要及時收集、歸檔,并做好臺賬備查。
b 熟悉合同文件合同文件是辦理工程結算、撥付工程款及處理索賠等的直接依據,合同文件的大部分內容涉及造價,因此,在工程開工前,工程造價管理人員應充分熟悉承包合同中與造價有關的條款內容,做好投資事前控制。應熟悉的合同條款包括:承包范圍、工期、合同價款以及調整的條件和方式、材料供應情況、結算方式、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撥付和違約處理等;熟悉了這些內容,造價控制管理人員基本能做到心中有數,使控制造價工作有理有據。
3 如何加強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價
(1)把好合同簽訂關。簽訂工程合同時,最重要的是要根據各工程的特點,選擇恰當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指工程設計變更或工程簽訂導致工程增減的結算條件和結算方法),因為不同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直接關系工程造價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應盡可能選用由國家頒發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據擬建工程的特點和招標文件以及發包人承包商雙方談判結果來起草。合同文本必須準確表達雙方談判確定的意思,做到條款不漏項;標的物表達清楚、標的額計算準確;質量有標準,檢驗有方法;包裝物、提(交)貨或移交工程成品、運輸方式和結算方式明確;違約責任及違約金(或賠償金)計算方法準確;文字表達嚴謹,不使用模棱兩可、含糊不清的詞語。
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其要點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業主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合同是否完整元誤,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合同是否采用了示范文本,與其對照有無差異;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失衡,確定如何制約;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補救;雙方對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發現歧義及時溝通。
(2)做好合同實施管理。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的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亦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目前,我國已正式推行注冊造價工程師制度,造價工程師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搞好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議在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設置注冊造價工程師崗位,專司合同管理職責。
(3)合同索賠研究程序化。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合同管理亟待解決的問題。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因為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項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4)項目建設代建科學化。所謂“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組織理論素養高、實踐經驗豐富的工程管理專業人員,根據行為性質不同,形成專業化的建設隊伍,專門從事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管理。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項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強對代建機構的監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優勢,徹底消除在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項目建、管、用不能分離的弊端,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造價進行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
(5)合同簽訂審核規范化。建設單位應組織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審核合同條款是否真實、齊全,并對承包方投標文件進行了解。通過審核了解,對不合理、不合法的條款及時予以糾正,不齊全的條款要補齊,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實施中減少合同糾紛和違約,避免對建設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工程造價有兩種含義:廣義地講,是指工程項目從籌建一直到竣工驗收的全過程中建設單位所花費用的總和;狹義地講,是指在施工階段施工單位進行工程建設所花費的成本以及在工程發包階段其投標價格和在工程結算階段從建設單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設費用(預期花費或實際花費)。
造價控制就是指把建設工程項目造價控制在預定限額內,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以及其他相關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價控制應從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設置建設工程造價控制目標,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財政部門而言,其實質就是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是對工程造價的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這是合同當事人雙方關心的核心問題之一,也是招投標等工作的主要內容。施工合同中關于工程造價確定和支付的相關條款,是整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條款。在當前建設工程市場發育尚未成熟、市場主體行為不規范、市場信用體系和風險保障體系不健全、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體制有待改進的情況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難免會出現許多不規范之處。
1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問題
1.1法律意識淡薄,合同簽訂不規范
建設工程耗資巨大、涉及面廣、個性差異大和履約時間長。因此,客觀上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實際工作中,甲、乙雙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經驗,訂立的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
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如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有的當事人為了獲取不正當利益,在簽訂中標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項目再簽訂一份或者多份與中標合同價款等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合同,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陰陽合同”,待工程實施起來,一旦涉及到經濟利益,將容易導致工程糾紛的發生。
1.2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等價有償的原則
自覺執行合同條款,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當事人一切行為的最高準則。簽訂合同的甲、乙雙方,經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主從關系。在實際工作中,承發包雙方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合同的等價有償原則,以各自的經濟利益為中心,隨意違背合同條款。甲、乙雙方的這些違約行為,最終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由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買方市場,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
1.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
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施監督、檢查等管理。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更要對施工合同進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查、監督和檢查不得力。建設單位沒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設工程,便委托給監理公司,而目前監理公司的機構設置不規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難勝任建設單位的委托;施工單位,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重視公關和預算管理,輕視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沒有專門機構從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缺乏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控制工程造價,抓好合同管理的幾個環節
2.1把好合同簽訂關
簽訂工程合同時,最重要的要根據各工程的特點,應選擇恰當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指工程設計變更或工程簽證導致工程增減的結算條件和結算方法),因為不同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直接關系工程造價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應盡可能選用由國家頒發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據擬建工程的特點和招標文件以及發包人承包商雙方談判結果來起草。合同文本必須準確表達雙方談判確定的意思,做到條款不漏項;標的物表達清楚、標的額計算準確;質量有標準,檢驗有方法;包裝物、提(交)貨或移交工程成品、運輸方式和結算方式明確;違約責任及違約金(或賠償金)計算方法準確;文字表達嚴謹,不使用模棱兩可、含糊不清詞語。
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其要點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業主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與其對照有無差異;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失衡,確定如何制約;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補救;雙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發現歧義及時溝通。
2.2做好合同實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2.3重視合同后評估
合同后評估是合同管理的總結階段,往往不為人所重視,其實合同后評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對合同好壞、管理得失的評估,它可為下一工程項目造價控制提供可借鑒的經驗。合同后評估工作主要是總結合同執行情況,對合同管理好的經驗加以總結推廣,對過時、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以及不嚴謹、容易被對方索賠的條款要加以改正。影響工程造價的不確定因素可分為可預見和不可預見因素,可預見不確定因素應作為普遍性問題,不可預見不確定因素作為可追溯事件加以標識,通過合同后評估加以鑒別,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3控制工程造價,加強合同管理的幾項措施
3.1合同管理精細化
目前,各省級人大常會審議通過并頒布了各省級《合同監督條例》,指導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合同的監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種類繁多,《條例》內容只能對合同的監督和管理做出粗線條的規定,無法滿足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體需要。各級建設工程行業主管部門針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制定出一套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細則”已經迫在眉睫。作為政府項目投資主體的各級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細則”的制定與審核,尤其在對工程造價的控制上,對政府投資項目就做出細致、明確的規定。
項目建設各方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管理人員專業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躍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關鍵的環節。建設單位應設置合同管理人員從事合同管理工作,并應執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員資質證書》,加強對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素養和專業技術素養的培訓。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總結以住政府投資項目合同管理、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經驗與教訓,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價控制的對策,從而為國家財政節省建設資金。
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亦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目前,我國己正式推行注冊造價工程師制度,造價工程師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搞好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議在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設置注冊造價工程師崗位,專司合同管理職責。
3.3合同索賠研究程序化
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合同管理亟待解決的問題。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
因為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3.4項目建設代建科學化
所謂“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組織理論素養高、實踐經驗豐富的工程管理專業人員,根據行業性質不同,形成專業化的建設隊伍,專門從事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管理。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項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強對代建機構的監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優勢,徹底消除在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項目建、管、用不能分離的弊端,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造價進行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
3.5合同簽訂審核規范化
一、引言
政府工程的代建制打破了我國長期以來投資、建設、監管、使用四位一體的政府投資管理模式,克服和緩解了傳統模式下的多種弊端,有利于促進政府項目投資決策的科學化,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效益,落實項目控制,防止項目超預算,降低項目總成本,打破行業壟斷,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遏制腐敗現象。
隨著政府代建工程的范圍擴大、比重增加,投資規模增大,有力推動了各地的固定資產投資,取得了較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隨著政府與第三方合作的增加,政府代建項目的管理風險,合同風險,效益風險也越來越大。審計部門在審計過程中發現不少新的情況和新問題。
二、政府代建工程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審計部門在對政府代建工程項目進行跟蹤審計和項目結算審計中發現存在項目決策不科學、管理體制不順、管理模式落后、管理水平低下,質量令人堪憂的情況。
(一)項目決策問題。政府決策部門對一些投資規模、技術難度大的項目,如市政設施、大型安置區、社區服務設施、智能化等工程傾向于委托第三方代建。有的部門在重大項目決策前未能做好投資估算、設計概算編制工作,未能通過適當方式聽取、收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重大民生工程的意見建議,未能認真履行科學決策程序,致使一些項目的經濟、社會效益型大打折扣,出現 “三超”、爛尾、豆腐渣工程。
(二)代建單位選擇問題。代建制管理方式原則上是通過公開招標或者“招拍掛”等方式來選擇代建單位。體量大、建設周期長、利潤率低,或者專業性需要特別強的工程項目難以通過公開招標方式吸引潛在投標人,會采取競爭性談判等方式確定代建人。存在招標人招標文件不規范、缺乏公平性,降低投標人資質,建設項目被肢解規避招標;投標人有掛靠、圍標、惡意競標問題;招標機構的不規范行為;甚至存在部門干預和地方保護主義等問題。
(三)代建合同管理問題。政府代建工程中存在多方當事人。委托人和代建方簽訂的委托代建合同是項目建設過程中最基本的合同,是整個代建項目建設內容的根本依據,規定了合同雙方或多方的權利和義務。
由于政府工程代建制是一項新生事物,處在發展的初期,不少法律的、政策的規章制度還沒有能夠配套到位,加之代建合同的多樣性,委托人自身素質、委托項目的專業性等多方面的因素造成了不少的代建合同不規范,內容簡單,除一些標準格式條款外,對項目建設過程中遇到的一些情況沒有在特殊條款中進行約定,缺乏可操作性,導致爭議多,糾紛多,造成工期拖延、投資“三超”、完工產品質量達不到約定等問題;一些條款形同虛設,起不到強制約束的作用,不合理變更、簽證、違規轉包、分包依然普遍存在。
(四)代建項目的建設管理問題
代建項目的管理和傳統的項目管理中存在一些共性問題,相關法律、法規、體制不夠健全,委托人、代建方、施工方的責權利不明確,沒有有效的獎懲措施;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相關的規范,標準不夠完善,給工程項目管理質量、進度、成本管理都造成影響;項目管理人員素質較低,特別是委托方的項目負責人缺乏必備的專業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難以把控和協調項目建設,多頭管理,導致管理失控。目前代建工程暴露出一系列的典型問題,如:建設費用“三超”、投資失控,違法分包,建設工期拖延、工程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頻發,不僅給國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財產損失,同時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三、政府代建工程審計的應對措施
通過近些年各地的積極探索和實踐經驗總結,審計部門對政府代建工程的審計都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經驗和辦法,但是審計側重點也各有不同,沒有標準模式。筆者認為需要在以下幾個環節加強對政府代建工程的審計。
(一)前期介入,對項目決策階段開展審計
政府代建工程項目投資決策時,必須尊重客觀規律、按照一定的科學決策程序進行決策,要全方位衡量項目投資決策方法在實際應用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以及相應的解決方案。
在此階段審計單位要審查政府各相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對項目立項決策程序是否合規、有效進行監督;審查社會中介組織咨詢服務質量情況,重點對擬代建項目的投資估算、設計概算的準確性進行驗證,為相關部門決策提供依據。
(二)突出重點,對項目招投標、談判文件、代建合同進行審計。
1、加強對項目標底價的審計,不論是概算招標還是施工圖預算招標,審計單位都要對概算和預算編制的準確性和完整性進行認真復核,避免出現重大錯漏項,影響工程建設進度和項目投資計劃。
2、加強招標文件、談判文件、代建合同簽條款中預控管理的審計,要求合同應涵蓋以下要點:代建合同盡量采用標準格式+特殊條款的方式,實行履約擔保和相應的獎懲機制;在總承包合同中嚴格界定工作范圍、總承包單位應盡的義務和對專業分包單位的配合等;在特殊條款中盡可能加入可變更事項的說明,約定設計變更釕壇絳潁避免繁多的設計變更,防止投資控制失控,并做好反索賠準備工作;在專業分包合同中強調總包干的意圖;在物資設備合同中詳細說明物資設備需要達到的品質、到貨周期和安裝調試時間;要明確委托人對監理單位的把控,明確委托人、代建單位、監理單位三方的責權利事宜。
(三)適時介入,對政府代建工程建設期進行跟蹤審計。
從國家審計機關的角度出發,以政府代建工程施工階段為審計時點,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為根本,確保工程的投資計劃、進度計劃,質量滿足合同要求。
1、檢查該項目相關單位和部門的合同履行情況,重點檢查:工程進度,合同實質條款內容發生變更時有無及時簽訂補充合同,有無違法轉包、分包現象。
2、抓住項目資金主線,實行施工單位各階段資金使用計劃和工作量報表的逐級審查制度,通過層層控制,層層把關,控制項目的投資使用計劃,嚴格進行付款控制。
3、嚴格執行設計變更洽商的審批程序,重點加強設計變更的預防工作,加強工程量的現場計量的復核,對需要增加投資成本變更洽商開展審查,把好“核價”關。
4、按照合同約定,對索賠項目進行審核確認工程投資,及時辦理,防止索賠事件的發生。
(四)嚴把政府代建工程結算審計關
代建工程結算審計主要是審查施工記錄、現場簽證、設計變更及竣工圖紙、預算定額、材料設備結算價格等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通過對代建方送審結算書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和復核,及時糾正發現的錯誤和問題,使之更加合理地確定工程造價。重點是審查施工過程中實際發生的費用是否超支,是否嚴格按照設計圖和施工圖的預算進行。 四、結論
開展對政府代建工程項目的審計,履行政府審計職責,有利于節約政府資金、遏制建設領域腐敗、促進加強項目管理、保障投資效果,有利于大力推進政府工程代建制度的發展,保障市場良性發展。
參考文獻:
一、政府投資的特點
政府投資是指政府為了實現其職能,滿足社會公共需要,實現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投入資金用以轉化為實物資產的行為和過程。與其他類型的投資相比,政府投資主要具有如下特點:
(一)政府資金主要用于社會發展、社會服務等非盈利的公益性項目
非政府投資活動一般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所以除政府財政基本建設資金以外的投資都會追求最大化利潤,而對難以盈利甚至不盈利且投資回收期較長的項目則不會涉足,而這些難以盈利甚至不盈利且投資回收期較長的項目又往往是政府發展經濟必不可少的基礎設施,是關系到改善投資環境、改善人民生活、加強國防安全的設施,所以政府基本建設資金必須集中投資在這些公益性的基礎設施上。
(二)政府投資容易受到社會各界輿論關注
由于政府投資項目大多涉及到社會發展或服務的各個方面,又是使用國家或地方財政的資金,從根本上說是納稅人的錢,因此涉及到社會公眾的切身利益,不可避免地成為社會輿論的關注焦點。要在公眾關注的前提下將項目建設好,相關負責單位應當定期向社會直接、間接地報告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意義、施工進展、施工質量及建成后的項目對公眾生活將產生的影響。爭取輿論的支持,自覺接受公眾輿論的監督,是保證政府投資項目順利完成的重要保障。
(三)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程序嚴格
為保證政府投資項目的投資效益,使納稅人的資金得到充分利用,樹立政府廉潔、高效的形象,政府一般采取比其他形式投資更嚴格的管理程序。主要表現在:要按照國家規定履行報批手續,嚴格執行建設程序;嚴禁擠占、挪用政府投資;嚴禁在勘探、設計、施工方面做手腳;財政部門把關項目評審程序,以保障財政基本建設資金不被浪費。
二、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存在的問題
(一)政府投資項目風險轉移問題尚未解決
代建制度是一種民事委托關系還是行政委托關系,
理論和實踐都提出了這個問題,一方面,代建制普遍存在一個實踐矛盾,即委托代建的房屋建起來了,委托人(各相關政府)作為直接的當事人,不得不面對不斷出現的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缺陷的投訴,這種情形在危房改造等安居工程建設中普遍存在。另一方面,國家法律
法規賦予了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項目上的重大責任與義務,不能夠因為實行代建制而產生轉移。實行代建制的本來目的是希望通過代建方使建設單位從非專業領域工作中擺脫出來,不必承擔這些單位無力承擔的專業責任與義務。但是當代建行為的法律關系不清時,建設單位在簽訂協議時,通過委托代建,建設工程的民事責任風險轉移了,但更重要的行政責任乃至刑事責任的風險并沒有轉移,原因在于代建制度并不是一個法定制度。同時行政法規規定的建設單位的責任與義務以及建設單位違法的責任追究,包括對單位主管領導的責任追究,并沒有因民事性質的委托而轉移。代建單位因有限的代建費用而不愿承擔更多的代建責任,同時建設單位也因風險沒有被完全轉移而對委托代建持疑慮態度,合作雙方這種不同的期望目標便對建設工程項目產生各種不利的影響,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扯皮、糾紛、責任推卸等情況時常發生。這些情況,對于代建制度的順利推行是十分不利的。
(二)代建制度與現有的建設項目管理制度交迭
我國建設項目管理體制是伴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而逐步變化的,加上建設行政管理體制上的條條分割情況,便產生了一些具有條條分割特征的管理制度和機制形式,如工程咨詢管理制度、工程監理制度、設計咨詢制度以及其他各類細分的工程建設中介服務制度等。這些制度和機構組織的業務不僅具有同性質的重疊性,還因與政府的某行業的管理職能關聯,通過各自的資質、資格及業務范圍的管理而形成相對的封閉的運行機制,導致建設項目的中間管理服務環節過多,不僅造成資源浪費,管理低效等問題,還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建筑領域的市場經濟發展步伐,現在,又要在政府投資領域建設項目上再實行一個代建環節,是否會因增加一個中間環節而影響工程建設效能,也是客觀存在的一個問題。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監理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應當承擔工程質量、進度、投資控制義務和對項目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工作協調責任。而目前的代建制度,代建單位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所承擔的權利與義務也大致如此。如果不能有效地處理好兩者之間的關系,可能會對工程建設產生副作用。
(三)項目前期工作的風險
政府投資領域的項目管理中,前期準備工作的難點之一就是大量的房屋拆遷和土地征用問題,而過去這些工作往往是依靠政府的強有力的行政推動,并適時制定和調整相關政策來保證工程進度,表現的是政府行為,而采用代建制后,則改為相關企業完成此項工作,作為企業,往往很困難。并且在企業行為下,花費在房屋動遷的費用相對以前要多出許多,對工程總投資會造成不利的局面。
(四)現行體制阻礙代建企業的發展
代建企業大都隸屬于政府部門,雖然根據政府體制改革的要求,代建企業正在改制,但從整體看,政企不分、產權不明、責權不清的現象依然存在。由于代建制企業與相關政府部門的裙帶關系,自然形成一種行業保護主義、地方保護主義,這將極大的阻礙代建企業的市場競爭,對代建制企業的長遠發展是相當不利的。
(五)從業人員素質需要提高
目前的代建行業中,項目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都很高,現場實踐經驗較多,但知識面偏窄,綜合協調管理能力較弱,尤其是經濟、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識和能力不足,缺少復合型人才。另外,代建單位的人員組織存在結構不合理現象,且培訓經費缺乏,缺少專門培訓機構。
三、解決思路
在保證有效利用政府資金、樹政府廉潔、高效的形象,促進代建企業的快速發展的前提下,針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中存在的問題,我們應該理清代建工作思路:
(一)與建設單位協商,明確各項風險責任承擔主體
現階段,由于代建制度出現而產生的風險轉移問題,主要因為委托代建的法律不明確,以及責任無法轉移的情形,作為代建單位應通過與委托單位協商,明確項目風險承擔主體。
(二)積極探索,建立一套有利于代建企業發展的體制
在我國具有代建制資質的企業,幾乎清一色是隸屬于某一個政府機關,有的甚至就是政府機構的原班人馬。現階段,這個帶有壟斷色彩的行為對于企業的發展有著得天獨厚的效果,但對于企業的長期發展是相當不利的,行業的壟斷限制了競爭,對于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也有不利的一面,我們應該借鑒成功的經驗,用現代企業管理的理念,深化企業的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加強企業員工的凝聚力,以適應未來社會發展的需要。
(三)加強從業人員素質培養,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
代建企業屬于“智力服務業”,它與其它產業的主要區別在于它的成果是在從業人的知識、經驗和智力中產生的,為此從業人員的素質極為重要,這就要求從業人員有較高水準的專業知識,還要通曉有關法律、社會及相關科學知識,要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敏銳的思維能力等,除此之外,還要承擔法律和社會責任。因此,要使企業有充足的動力發展,就必須加強從業人員素質培養。
四、我們的做法
2007年,我市開始對投資額超過50萬元的政府項目全面推行代建制,在總結代建制實踐的基礎上,我們總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一)建立業務承包單位和個人信用管理辦法
為了保證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代建工作的正常開展,加強工程管理,規范工程參建單位和個人的行為,我們對公司范圍內從事施工(含園林綠化施工、安全設施施工)、監理等建設活動的承包企業和個人建立信用管理體系,對施工和監理業務承包單位和個人的從業規定、施工和監理單位的不良行為及罰則、個人不良行為及罰則等作出明確規定,并將業務承包單位和個人行為記入信用檔案,為再次參與公司工程建設提供信用數據支持,以利于獎優罰劣,從而培養一批講信用、精業務和強管理的代建工程建設隊伍。
(二)制定*市市級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管理暫行規定實施細則
《*市市級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管理暫行規定》經市政府批準實施以后,我們嚴格按照暫行辦法的要求,嚴格執行代建單位管理責任、代建項目實施程序、代建項目資金管理、代建項目獎懲等規定。在代建制推行過程中,我們結合代建制的要求,進一步細化了暫行規定的具體細則,加強對代建過程中的招投標管理、合同管理、變更簽證管理、質量安全管理、代建項目資金管理、廉政監督等重點工作的管理,建立規范的申報審批程序和明確管理責任,強化代建工作各個環節的監督,確保將每個代建工程做成陽光工程、精品工程和廉潔工程。
(三)編制代建合同示**本
我市市級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已經全面推行代建制。在代建工作開展過程中,我們結合代建制的特殊要求,重新編制了《代建合同示**本》,對代建項目概況、代建工作內容(包括全過程代建和建設過程代建的工作內容)、項目投資控制金額、計劃工期、質量標準、代建管理費、委托方職責(包括確定工程負責人)、代建單位職責(包括確定工程負責人和現場管理人)、預算及財務資金管理、竣工移交、違約責任和部分專用條款進行明確,報市建設局、市財政和市工商局批準印發執行后將有利于規范合同內容,強化合同管理,促進代建工程順利開展。
(四)實行項目風險抵押金制度
為加強我們承擔的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提高重大項目管理人員的責任感,按時按要求完成建設任務,豐富激勵機制,我們規定凡是屬于公司承擔建設的工程項目管理部負責人和現場管理人員均實行項目風險抵押金制度。按照權限分級管理的原則,項目管理部門負責人承擔直接領導責任,繳納2000元風險抵押金;現場管理人員承擔直接責任,繳納1000元風險抵押金。在項目責任時限內完成建設任務的,風險抵押金予以退回,并按照同等金額予以獎勵;在項目責任時限內未完成建設任務的,風險抵押金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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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代建制簡要概述
項目代建制由美國建設經理制發展而來,隨著長期實踐發展,項目代建制不斷完善。在項目代建制度下,項目投資人將項目委托給代建企業,這樣的代建企業必須具備特定資質、了解建設法律法規、詳知建設程序,并具有代建所需的技術力量。代建企業中標后,參與到代建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及監理環節,采取有效措施進行組織管理,待項目竣工以后將其交付使用人。
二、國內工程項目代建管理現狀
近年來,項目代建制在國內應用愈加廣泛,工程項目代建優勢及劣勢都凸顯出來,具體論述如下:
1、實施工程項目代建管理的優勢
1.1、使項目決策更為科學合理。
實施工程項目代建管理,將項目建設委托給符合條件的代建企業,由代建企業制定前期項目建設決策,不但能符合國家建設規定的深度要求,也能滿足后續工程建設的需要。項目前期決策所決定的建設內容、建設規模、投資幅度等,不能隨意加以改動。除此之外,根據代建合同內容與工程進度,政府或投資方撥付工程款,使項目資金按計劃應用,實現代建項目的循序漸進建設,改善當前階段政府應項目過多而出現拖欠工程款或負債建設的現狀。
1.2、大幅提升項目管理水平及效率。
自建體制下,許多工程項目施行的是行政式管理,項目負責人及基建班子在組建上都存在不合理之處,一般情況下,項目負責人由單位負責人兼任,基建班子則大多由單位臨時抽調而成,且項目管理團隊中缺少工程建設方面行家,致使項目單位人力和物力分流,影響項目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委托專業代建企業實施項目管理,發揮其在項目建設中的主導作用,設計風險預案,協調參建各方關系,實施項目建設計劃,這能有效完善提高項目建設水平,提升項目建設的整體效率,使建設企業在完善自身結構的同時,能夠以更充足的精力投入于本職工作中去。
1.3、加強政府對項目監管的力度
政府工程投資缺乏有效投資約束機制,易于出現“超規模、超投資、超標準”狀況,項目建設的諸多參與者,如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是工程項目建設中“三超”現象的受益者。審批部門進行項目立項,雖依照相關政策加以限定,但卻缺少對“三超”現象的有效調控與制約。實施工程項目代建后,能夠突破政府投資體制中“投資、建設、管理、使用”四位一體模式,使項目建設處于公開、公平、公正的環境之下,由有資質的代建企業接手項目建設,不但能夠強化工程項目實施各方責任意識,而且能夠強化職責分工,實現項目建設各方之間的監督合作,也大幅提升了政府對工程項目建設的監管力度。
1.4、充分發揮出競爭機制優勢。
市場競爭機制是企業發展與創新的源泉,也是代建企業做好自身工作的推動力。近年來,國內市場體制日益完善,實施工程項目代建,可以實現多道環節招標采購,每個環節都可以實現平等競爭,使得前期咨詢、投標代建、材料供應等諸多單位都各盡所能,提供最為優化的方案和最為合理的報價,能夠降低工程項目建設成本,也能更有效地優化工程項目建設,提供最為優質的服務及產品。
2、工程項目代建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在充分認識到實施工程項目代建管理存在的優勢同時,也應認識到該項工作中所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2.1、代建單位專業水平有待提升
現階段,各地政府投資建設側重于基礎設施建設,涉及到市政、水利、交通等多個行業,對工程項目代建企業形成嚴峻考驗。部分無良代建企業受私利驅動,只強調節約施工及管理成本,卻忽視對工程建設資金、人力、物力等的投入,無法全面滿足項目建設的需求,由此可知,工程項目代建企業必須提升自身專業化水平。
2.2、工程項目代建體制有待完善
現階段,各級政府重視項目代建制度,并在工程建設實踐中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也應看到,工程項目代建制發展應用年限不長,工程項目代建還有覆蓋面不足之處,因此有必要繼續完善工程項目代建制度。
2.3、有待加強對代建工程的監管
工程代建體制是對以往工程項目建設模式的巨大轉變,在規避了諸多弊病的同時,也應看到,工程項目代建各方間存在的利益關系,容易產生自身利益交換及腐敗行為,代建企業也是市場競爭的主體,有必要對其加強監督與管理。
2.4、代建企業與監理單位職責紊亂
國內已推行工程監理制多年,但受諸多因素影響,工程監理地位及作用逐步弱化。工程監理是對施工階段的質量、進度、費用、安全等方面的監督管理,這在《建筑法》等法律法規中已作了明確規定。但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隨著專業化的項目代建單位的介入,有些監理單位認為又多了一層把關者,思想上有松懈,而為降低成本,聘用的監理經驗少,且兼職現象嚴重,責任心不強,將監理的部分職能推卸給了項目代建單位,造成了工程監理的進一步弱化。
三、加強與完善工程項目管理的有效策略
為更有效地利用建設資金,建設好工程項目,必須采取有效策略,推動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間的協作,完善工程項目管理工作。
1、制定細則,完善代建項目工程建設與管理。
為推動社會代建行業發展,我們應該嚴格執行代建單位管理責任、代建項目實施程序、代建項目資金管理、代建項目獎懲等規定,加強對代建過程中的招投標管理、合同管理、變更簽證管理、質量安全管理、代建項目資金管理及廉政監督等重點工作的管理,建立規范的申報審批程序和明確管理責任,強化代建工作各個環節的監督,確保將每個代建工程做成陽光工程、精品工程和廉潔工程。
2、制定合同,編制代建合同示范文本。
實施代建工程項目過程中,應結合代建制特殊要求,重新編制《代建合同示范文本》,對代建項目概況、代建工作內容(包括全過程代建和建設過程代建的工作內容)、項目投資控制金額、計劃工期、質量標準、代建管理費、委托方職責(包括確定工程負責人)、代建單位職責(包括確定工程負責人和現場管理人)、預算及財務資金管理、竣工移交、違約責任和部分專用條款進行明確,報市建設局、市財政和市工商局批準印發執行,這將有利于規范合同內容,強化合同管理,促進代建工程順利開展。
3、和建設單位協商,對風險責任主體予以明確。
現階段,因為委托代建法律不夠明確,代建制度出現的風險轉移問題,無法實現責任轉移,代建企業事先與建設單位相協商,從而明確項目建設的風險承擔主體。
4、培訓員工,有效提升企業自身核心競爭力。
代建企業屬于“智力服務業”,它與其他產業的主要區別在于它的成果是在從業人員的知識、經驗和智力中產生的。為此,從業人員的素質極為重要,這就要求從業人員有較高水準的專業知識,還要通曉有關法律、社會及相關科學知識,要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敏銳的思維能力等,除此之外,還要承擔法律和社會責任。因此,要使企業有充足的發展動力,就必須加強從業人員素質培養。
5、積極探索,建立利于代建企業發展的體制。
國內具有代建制資質的企業幾乎清一色是隸屬于某一個政府機關,有的甚至就是政府機構的原班人馬。現階段,這個帶有壟斷色彩的行為對于企業的發展有著得天獨厚的條件,但對于企業的長期發展是相當不利的,行業的壟斷限制了競爭,對于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也有不利的一面。我們應該借鑒成功的經驗,用現代企業管理的理念,深化企業的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加強企業員工的凝聚力,以適應未來社會發展的需要。
四、結語
總之,為了更好地適應建筑改革發展的新形勢及全面推行代建制的要求,必須在體制、機制、科技及管理等多方面加強創新思維,為推行代建制,提升工程的整體施工質量和管理水平打下堅實基礎。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