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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即Engineering(設計)、Procurement(采購)、Construction(施工)的組合)是指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服務等工作,并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是我國目前推行總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種。
(二)EPC工程總承包合同的特點
EPC工程總承包合同是一份嚴密的EPC工程總承包合同,可以有效優化設計方案、降低工程造價、提高經濟效益、預防經濟風險、保證工程質量,EPC工程總承包合同管理的特點有:
第一,合同周期長,節點多。EPC項目包含了設計、采購和施工工作,周期更長,節點更多,對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且合同管理工作必須在整個項目周期持續不間斷地進行。
第二,工程價值大,合同價格高,合同管理是否有效對項目經濟效益會產生較大影響。
第三,EPC工程總承包合同條款及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多,與主合同相關的其他合同多,工程參與單位和協作單位多,合同實施環節多,資金來源渠道多,需要在管理過程中必須高度準確、嚴密和精細。
(三)EPC工程總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是指對項目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進行監督檢查,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進行處理,以確保合同依法訂立和履行。EPC工程總承包合同作為甲乙雙方在項目執行過程中最重要的基礎和依據,項目各參與方均是通過EPC工程總承包合同來完成項目實施與管理的,全面有效的全過程合同管理對項目的造價、經濟效益、設計優化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現在:
第一,合同作為項目實施重要契約,是體現承發包雙方責任和義務,實現經濟效益的法律依據,合同各方都必須受到法律約束。
第二,強化合同管理,對合同履約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及時的梳理并解決,能有效提高履約率。
第三,合同管理能有效協調合同各方在質量、經濟上的利益沖突。
第四,合同管理能對項目推進起到積極作用,避免各方相互推諉指責,及時跟進合同執行進度,解決爭執。
二、EPC工程總承包合同管理的現狀及問題
但由于EPC模式還處于推進階段,各項管理制度還并不完備,市場也尚未形成公認一致的市場規范,加之我國并不完善的建設市場,造成合同管理工作還存在很多問題:
第一,忽視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簽訂后,不論是項目建設方或項目承接方均一味地追求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而忽視合同管理工作,導致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出現大量違約情形,造成很多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第二,合同管理工作嚴重滯后。很多承包企業在中標后才啟動合同管理工作,導致在招標階段中能夠解決的一些合約問題沒有得到有效的解決,很多承包企業均是由于這個原因損失掉了爭取有利合同條件的最有利時機。
第三,合同文本不規范。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合同簽訂不規范不統一已經成為我國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問題,大力加強我國工程合同管理勢在必行。
第四,承發包雙方不重視合同也是現在工程管理領域較為突出的問題。在項目籌備和實施過程中,承發包雙方對合同違約、質量管理、工程周期分布等合同管理工作不夠重視,導致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大量糾紛現象。
第五,合同各方缺乏有效溝通。承包方在承接項目的時候通常只關注和經濟相關的條款,其他條款并與發包方未進行充分的溝通,也導致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大量的違約情形,造成雙方不必要的損失。
第六,違背合同約定。合同簽訂后,承發包雙方不認真履行合同,甚至違背合同進行項目建設的也不在少數,合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如:在工程建設中業主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人不及時辦理竣工結算手續;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組織施工,不按規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質工程,嚴重影響工程建設市場。
第七,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因工程建設項目簽約過程中建設方更為主導,而承包方更為弱勢,故在合同中會出現大量不平等的合同條件,給承包方索賠也造成很多阻礙和干擾。
第八,掛靠現象嚴重。承包人違法冒用其他工程企業名義承攬業務并簽訂合同,給工程質量帶來嚴重的隱患,也嚴重地破壞了建筑市場的秩序。
第九,專業人才的缺乏。合同管理是一項專業性強、知識面寬、法律法規意識要求高、需要豐富實踐經驗的管理工作,但目前很多建筑企業的合同管理人員,多數是非專業出身,業務能力參差不齊。
三、如何完善EPC工程總承包合同管理
EPC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工期長、節點多、管理復雜繁瑣,全過程的合同管理有利于保障工程的順利進行。
第一,前期介入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工作在招標階段就應就合同中存在的風險提出預警,以及對不合理的地方提出質疑,為合同的簽訂爭取有利條件。
第二,明確的合同范圍及內容,做好合約規劃。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明確合同各方的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工作時間節點、工作深度、費用劃分等都須明確清楚,避免現場協調困難,遺漏工作內容。
第三,明確進度控制要求。由于EPC 項目設計施工的交叉較多,故除了明確施工總工期外,還應對設計工期、采購節點、施工節點工期等重要節點的時間進行約定,這樣更有利于各方在各自工作范圍內把握工作進度,避免因工期延誤而相互推諉,在界定違約責任時更為明晰,也更有利于建設方對工程進度的把控。
第四,明確合同金額及價格調整范圍。合同中應明確約定采購、設計、施工各方的合同金額以及合同總金額,甚至暫列金、安全文明施工費等能夠明確的金額都應盡量在合同中注明,除此之外,還應對該合同范圍內可調價格范圍、價格調整方式、價格調整的計價依據以及變更范圍、變更方式等明確約定,規避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的造價風險。
第五,細化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盡量細化違約責任及其處理方式,避免只求大的方向,違約責任約定的越細,執行時越容易。
第六,簽訂合同時應盡量提高其可操作性。合約簽訂時進一步對各項工作內容明確清楚,并應注意用詞的嚴謹,以免用語模糊給各方造成實施上的困難,以便于今后合同能夠得到很好的執行。
第七,合同交底應盡量詳細。對于在合同談判和簽訂過程中未能解決的問題,如不利的履約條件、含糊的承包范圍、嚴苛的違約條款等,必須向合同執行團隊做好交底工作,且合同各執行方應盡量完善各遺留問題的解決方案及規避風險的方案。
第八,做好資料收集及歸檔,以便真實地反映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實際情況,且有利于合同款支付、竣工驗收、結算、索賠等。
第九,培養專業合同管理人員。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亦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
中圖分類號:F830.5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6-00-01
工程簡介:某小型水電站總裝機容量24.6MW,采用引水式發電,工程設計概算靜態總投資2.95億元,建安工程合同固定總價2.56億元,總工期36個月。
一、總承包工程合同的特點
很顯然,總承包工程為固定總價合同,完成該工程項目施工任務的支付總價與簽訂的合同價一致,不發生改變。本工程合同中約定:由于工程技術方案發生重大變更(如壩址、廠址、正常蓄水位、裝機規模等變更),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在合同有效期內,簽約合同承包總價和工期不因設計變更及變更設計等任何因素調整。水電站建安工程大多為固定單價合同,即項目法人承擔工程實施過程中工程量的變化帶來的風險,承包人承擔物價變化帶來的風險。總承包合同為固定總價,承包人要同時承擔工程量及物價變化帶來的風險,因此,一般總承包合同單價較固定單價合同都要高。
二、總承包工程的進度結算支付
對于固定單價合同,在進度結算支付過程中,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是用作投標報價的估算工程量,不作為最終結算的工程量,用于結算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實際完成的,并按合同有關計量規定計量的工程量,結算單價為合同固定單價。但對于總承包工程合同而言,其結算支付的是固定合同總價,在進度結算過程中,如果按固定單價合同的操作方式據實計量進行結算的話,勢必造成工程形象面貌未實施完成,但資金就已支付完畢的情況,造成投資過程控制失控。因為固定總價合同的合同單價中隱含了部分風險工程量,即合同工程量清單所不能完全包含的工程量費用。因此,在總承包工程合同的進度結算支付過程中,必須牢牢將結算金額與對應分部分項工程的進度想象面貌相結合。
對于本工程的臨建設施項目,與固定單價合同的操作模式相同,按分部分項工程實際完成的形象進度,按比例進行進度結算支付;對于引水隧洞開挖與支護項目,可將合同工程量清單中對應的開挖與支護費用進行分解匯總,并按隧洞延米進行分攤后,按隧洞延米進尺比例結算支付;電站大壩與廠房項目,可將合同工程量清單中對應的分部分項工程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與設計工程量對比,按比例進行結算支付。
三、總承包工程風險金的支付
總承包工程的固定總價合同中,一般都按合同總價的一定比例(一般為合同固定總價的10%)約定本工程在實施過程中發生風險時支付費用,是項目法人投資過程控制的方式之一。
本工程合同中約定:風險金是指包括設計變更、重大地質缺陷(壩址、廠址、正常蓄水位、裝機規模等變化除外)處理費用、價格波動、國家政策變化等一切影響總承包價格的風險金額,由投標人確定并列進總承包價格;投標人應充分研究分析工程所在地環境、氣候、地形、道路和社會環境,研究分析工程水文、地質條件以及工程技術方案,國家政策變化,結合自身經驗確定風險金額,投標人必須對所獲得的、一切可能影響投標報價的資料(包括招標文件提供的工程技術資料)、信息的正確性以及投標人自己的判斷負全部責任;一旦中標,投標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額外賠償,或延長工期的要求;若提交要求,招標人不作任何考慮。因此,風險金是合同固定總價中的一部分,用于項目法人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控制和調節承包人的資金支付情況。
本工程的風險金支付方式為:風險金在合同生效后每季度清理一次,每次支付比例不得超過風險金總額的10%(如果出現重大地質風險,當期處理費用遠大于風險金總額的10%時,雙方另行協商),到完工時累計支付不得超過風險金總額的80%;其余在工程完工結算后28天內全部付清。風險金包含工程量增加以及物價上漲兩部分,本工程將工程量增加部分定義為“專業風險金”,由各分部分項工程所對應的各自專業風險金組成;物價上漲部分定義為“材料風險金”和“設備風險金”,材料部分主要包括鋼材、水泥、炸藥以及柴油幾大主材引起的價格上漲,設備部分主要是構成工程構件的工程設備。
由于在總承包工程固定總價合同的進度結算中是結合工程形象進度按“均等”比例支付工程款,但在承包人施工過程中,特別是地下引水隧洞施工過程中,相對于合同清單量,實際施工工程量的變化不是均等的,這就需要用專業風險金以及材料風險金來支付,得以調節承包人的資金支付情況。
在專業風險金的支付中,由承包人統計在風險金清理周期內各分部分項工程進入進度結算的實際發生工程量,并經監理工程師驗收簽證,結合合同單價計算出當期各分部分項工程實際發生費用,對比各分部分項周期內實際結算金額,兩者差值計入當期專業風險金,并進入進度結算。根據當期實際發生的簽證工程量,結合合同單價分析表,可計算出各分部分項工程材料核銷量,依據當期物價上漲與合同材料預算價價差,可得出當期材料風險金,并進入進度結算。按照本總承包工程合同的約定,在每期支付風險金過程中,按實際清理風險金金額支付,但每次支付不得超過風險金總額的10%。由于本工程合同工期36個月,每季度支付一次風險金,因此,即使每期支付風險金總額的10%,風險金的支付也一直處于可控狀態。
【關鍵詞】:工程合同管理,工程合同訂立,工程合同履行,工程合同流程
中圖分類號:X75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概述
1.1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的概念
1.1.1 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的定義
合同管理就是合同的當事人為施工總承包單位,總包商對總包工程施工合同依法進行簽訂、履行、變更、解除、轉讓、中止等行為進行籌劃和控制的過程。
1.1.2工程合同管理應遵循的原則
1)合同第一位原則;2)合同自愿原則;3)合同的法律原則;4)誠實信用原則;5)公平合理原則。以上摘自參考文獻[1]
1.2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1.2.1 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的現狀
(1)目前建筑市場主要是買方市場
僧多粥少現象導致一些建設單位居高臨下的態度,使得部分合同條款及補充協議中出現了單方面約束性條款,合同條款過于苛刻、利益分配不平衡,而施工總承包企業為了承接工程委曲求全,接受苛刻的合同條件草率的簽訂合同,使得自己的正當權益受損,甚至導致自己嚴重虧損,使施工總承包企業蒙受重大經濟損失。
(2)建設單位資金短缺
總承包工程一般為大型霍特大型項目,涉及資金巨大,建設單位為了減小自己的負擔,從而把資金壓力轉嫁到總承包單位身上。
(3)合同簽訂的價格低,索賠風險大
一般企業為了承接工程,給出很低的價格,實際價格往往高出合同價格,差額部分反映在未進行簽證的補充協議中,由于這種未經簽證的補充協議不具備法律約束力,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雙方一旦發生矛盾將無法可依,工程索賠工作無法開展或開展困難,因此潛在很大風險。
1.2.2 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簽訂合同的雙方在認識上存在差距,建設單位認為錢由我出,條件由我定,出現很多不平等條款在合同中。
(2)總承包方在總承包合同專用條款中,往往重商務條款,對工期和造價的確定投入的精力多,而對性能考核指標的研究投入的精力少。
(3)在工程總承包過程中,工程管理人員往往依據多年的工作經驗進行工程現場管理,對合同缺乏實質性的認識而帶來一些糾紛,工程技術人員如果憑經驗而未吃透合同精神,也同樣給結算帶來一些麻煩。
(4)不合理條款在合同中較為普遍,如合同造價包死時不列風險費用,發生設計變更、修改因其工程量增加或簽證等情況,不做任何價格調整,以及造成施工企業損失時,不做任何補償。
(5)總承包施工單位,不注重合同管理和現場施工證據的搜集,一旦發生糾紛,沒有證據可依,索賠很難成功。
1.2.3 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
合同在建設項目管理過程中正在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工程建設的復雜性決定了施工合同管理的艱巨性。目前我國建設市場發育尚不完善,建設交易行為尚不規范,使得建設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某些問題。
1.3 施工合同的風險與防范
在總承包單位大膽接工程和一味的想提高盈利水平的同時還應對施工合同中的風險進行分析和防范,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從前期準備、 招投標、 談判、修改、簽定到實施都是十分重要的環節。無論業主、承包商或是從事咨詢、監理工作的工程師,不熟悉掌握工程,不會運用合同是絕對管不好項目的。
1.4工程合同的發展趨勢
由于工程規模愈來愈大,技術愈來愈復雜,愈來愈具有特殊性,傳統的合同越來越不適應現代工程的要求,因此,要求工程的合同文本具有廣泛的實用性及適應性,有助于業主采用時更為靈活;在保證法律嚴謹和嚴密性的前提下,工程合同更趨向于工程,注重符合工程管理的需要,是工程問題處理簡單,節約時間和費用;另外,隨著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和工程項目管理的國際化,合同文本應該適應不同文化和法律背景的工程,具有國際性,標準合同趨向于FIDIC華。
1.5 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的意義
目前建筑市場過于向買方傾斜,競爭更加激烈,按市場經濟運行規律,在激烈競爭中企業將優勝劣汰,不可避免將有一些企業倒閉、縮減、重構、或被兼并,這對每一個施工企業而言都是挑戰。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合同是市場經濟的圣經,施工企業要在市場經濟中,提高競爭力和生存能力,就必須通過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來適應市場競爭的優勝劣汰。加入WTO意味著我國的施工企業己面向國際市場,參與國際競爭,但合同管理仍然是我國施工企業項目管理中最為薄弱的環節,在改革開放的20多年中,我國的許多施工企業走出國門去承包工程,國外的投資商和承包公司也來到中國發展,在許多工程中,我國的承包商由于合同管理失誤造成許多重大經濟損失,所以我們必須重視合同管理在項目管理中起到的巨大作用。
2 施工總承包的項目合同管理
2.1施工總承包的項目合同管理組織
2.1.1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組織
施工單位應設置合同管理部門,負責工程項目所有合同的管理工作。依據企業和項目班子的分工,施工單位的合同管理部門也可以分為企業級和項目級兩個層次。企業級合同管理部門負責企業法人所有工程合同總體管理及監督管理。
項目的合同管理部門負責該項目所有工程合同的具體管理。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不僅僅是合同管理員一個人的事情,其他專業職能部門應協助合同管理部門,負責工程合同相關領域的管理。
2.1.2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的組織
施工總承包項目的合同管理部門負責該項目所有工程合同的具體管理。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不僅僅是合同管理員一個人的事情,其他專業職能部門協助合同管理部門,負責工程合同相關領域的管理。
施工總承包項目需設立項目合同管理機構,成立合同管理小組,明確各方的職責,使合同管理工作井然有序,減少因管理漏洞出現的合同糾紛。
2.2施工總承包的項目合同管理流程
施工企業管理流程具體來說就是施工企業在明確的整體戰略的指導下,圍繞合同管理的目標,完善合同管理的業務流程體系,根據項目的發展階段不斷調整合同管理的方案,實現組織設計、業務流程、人力資源、信息技術和基礎管理機制的有機結合,有效地增強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態度,迅速形成良好的合同管理氛圍,使項目在經營業績和各項業務表現方面獲得顯著和持續的進步,并減少不必要的合同糾紛。
3施工總承包項目分包合同管理
3.1訂立
3.1.1選擇合格分包商、分供商
任何一個業主或總包商都希望找到符合自己要求的承包者。由于某些原因,在工程建設總承包中對分包商的選擇上,業主與總包商的意愿時常或多或少存在著某種差別。尤其當業主與總包商首次合作時,由于雙方不太了解,業主對分包商的選擇一事大都不肯放手讓總包商自己做主。有的業主在與總包商簽訂合同時,甚至把對分包商的選擇干予權寫成條款。因而,對分包商的選擇是個很敏感,很棘手的事。處理不好,就會引發出一系列意想不到的麻煩。因此,選擇既符合工程建設需要,又能讓業主和總包商都基本滿意的分包商,對負責招標工作的總包商來說,必須有一套行之有效,靈活多變,合理實用的策略方法。
3.2履行
3.2.1對勞務分包商的管理
(1)在勞務分包商隊伍中出現的一些問題
a.管理結構不科學; b.管理水平較低;c.人員整體素質不高; e.靠關系而不是靠實力; f.市場不成熟的影響
(2)在勞務發包的施工單位中出現的一些問題
a.不具備良好的管理理念,水平不高; b.礙于情面,管理力度不到位; c.制度不完善,體系不健全;d.溝通不暢通,不及時;e.心態不正確,不能達成共識。
(3)針對以上問題的幾點建議
a.做強了才能做大;b.通過培訓和激勵提高隊伍素質;c.用好人才,提高管理水平;d.完善制度、措施,達到充分的認同和實施;e.建立良好的雙向溝通渠道,避免矛盾沖突;f.協調好雙方的關系,形成合力,贏得市場;g.成熟、規范的市場環境是重要的保證
(4)總結
施工單位在市場上的競爭離不開勞務隊伍的努力,而勞務隊伍的競爭也要健康長壽施工單位。做好一個工程,要靠施工單位與勞務分包隊伍的共同努力,只有雙方協調一致、相互理解、相互促進,形成一體,才能把工程干好,才能互惠互利、達到雙贏,才能實現各自的經濟利益和社會效益,才能獲得更大的市場。
3.3終結
中圖分類號:F540.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最近幾年,我國鐵路建設的規模空間擴大,從此也給總承包單位帶來了新的挑戰,同時也給承包單位的合同管理工作施加了很大壓力。所有的合同管理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則,確保合同管理所采取的原則都合法化,科學化,合理化,效益最大化。所謂的施工總承包指的是建筑單位將所有施工任務發包給具備一定資質條件的總承包單位。
一、鐵路工程總承包模式的定義
我國實行工程總承包模式的時間較晚,建設部的文件指出:工程總承包就是一種組織模式,其以投標或議標為主要形式,受業主委托,以合同規定為依據,對工程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所有施工過程進行承包,并負全部責任。我國鐵路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鐵道部在2006年頒布了《鐵路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其對工程總承包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并規定工程總承包采用總價下的節點計價方式。因此,工程總承包模式包含了設計施工圖的設計、物資采購、整體施工過程,雖然有效的減輕了建設單位的工作難度及工作量,但同時也增加了承包風險和管理工作內容。與此同時,鐵路工程建設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工程總承包模式下的變化也很大,所以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必要的分析與研究,從而可以更加明確工程建設中各單位的責任,對合同風險也能起到分擔作用,確保建設項目的順利完成。
二、施工總承包合同的特點
首先、在施工總承包合同確立簽訂后,施工方所承擔的風險相對于其他參建方的風險要大。其次、合同對于各方參與者如發包人、承包人在對合同事務的處理能力上要求較高。第三、在明確了承包人承擔風險范圍時,工程變更的等級如果沒有達到I類,那么其風險報酬可以通過風險包干費體現出來,并不會另行計量。第四、業主可以對投資進行更方便的控制,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業主的工作量,但同時也有對施工方在各個層面的管理水平及技術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五、履行合同時,采取獨立計量方式,通常只與工程量清單密切相連。此外,由于合同價款的固定性,因此只要變更未達到I類,就合同價款就是結算價格。
三、施工總承包合同下施工方合同管理的特點
目前,鐵路建設項目都存在單個標段管段長、技術含量高、合同管理復雜的特點,因此鐵路工程施工方合同管理也具有鮮明的特點,其表現如下:
第一、合同管理的連續性不間斷性。由于鐵路工程的施工時間長,整體施工方合同都是連續不斷的,一直到合同終止。第二、施工方的合同管理存在動態性。鐵路工程建設的規模大,過程復雜,對工程影響的因素也極其復雜,因此就使得合同可能隨時發生變化。施工方的合同管理也就會隨著實際情況的變化而做出相應的調整,不能一成不變。第三、施工方的合同管理通常都比較復雜。項目繁多,合同的文件、條款都非常多,履行過程也很復雜,管理任務繁瑣。第四、不確定性。鐵路工程建設所涉及的方面多,工期也較長,因此受其影響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的風險。第五、涉及面廣闊。
四、鐵路施工總承包合同存在的潛在風險及預防措施
(一)鐵路施工總承包合同存在的潛在風險
總承包合同的作用是約束業主和總承包商之間責任、權利及義務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工程項目目標的實現受其直接影響。但是由于鐵路建設項目的規模大、工期長、受自然環境的影響較大等特點,對于施工企業而言其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潛在性風險。主要表現以下幾點:1)法律法規變化風險。由于鐵路工程項目的地域跨度較大,時常會出現設計階段同履行合同階段之間出現法律條文不符的情況,特別是計價體系的變化,合同中也不會做出明確的展示,這種風險的發生幾率較大。2)設計深度變化的風險。鐵路工程項目經常會發生設計階段的設計深度與實際施工不符的現象,特別是地質變化引起的差異,一般情況下這種增加的費用得不到相應的調整。3)同時還存在價格因素變化風險,工程量變化風險,計價方式的審計風險等等諸多潛在風險,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
(二)施工方控制潛在風險的措施及加強合同管理的方法
首先、對潛在風險的防范主要從三面著手,即:加強投標前的風險預估、多與業主進行溝通,避免不必要的風險發生、加強對合同風險的控制力度。在合同簽訂前或者簽訂的初期組織一個相對專業的團隊對合同的不利因素及風險進行預估;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必須充分與業主方進行溝通,通過據理據實的溝通得到業主的充分理解,從而平衡雙方的責任與權力,合理的對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規避;工作人員要樹立風險管理意識,做好風險管理的預案、理解、剖析等,利用合法合規的條款辦理索賠事宜等,將風險降到最低;必須要不斷的提高企業素質、增強管理能力;提倡全程的合同管理,強化全員配合,做好驗證資料避免經濟損失。其次、加強合同管理的有效方案。主要從兩個方面抓起,勞務分包、專業分包。勞務分包的合同管理對企業的經營作用尤為重要:1)完善管理制度;2)加強監督;3)嚴格執行合同范本內容;4)審批要嚴格。專業分包合同的管理有:健全管理體系;嚴格按照合同執行;加強合同風險的超前管理。
【結束語】
綜合以上敘述可知,鐵路工程施工合同與其他常見的合同形式不同,存在很大的風險,因此就必須對合同的特點、風險進行深入的分析,通過加強法制觀念,減少履行合同中發生的法律糾紛,從而有利于工程的順利完成,同時有利于工程質量的提高,增強企業競爭力。
【參考文獻】
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主體是指依照合同約定對總承包工程整體或單體工程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當事人。一般總承包合同有發包人、總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據需要有的總承包合同中發包人和承包人一方為一名或兩名當事人,在審計中應對涉及總承包合同當事人主體資格進行識別。
在對主體資格識別審計中,應根據各主體所承擔的工程項目,對主體資格的資質等級、信譽等級、財務狀況等情況進行審計。在審計中對發包人應識別的情況主要有:發包人單位名稱、工程立項批準文號、工程地點、工程內容、資金來源進行審計。對總承包人和分包人應識別的情況主要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注冊資金、財務狀況或融資等情況進行審計。
通過對總承包合同主體審計,以識別主體資格、資質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關證件的有效性。
二、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標的、工期審計
總承包合同標的是指當事人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東西,一般用數量表示,也有的技術性項目的合同標的還包括技術性能。由于總承包合同建設規模和投資的多變性、標的數量,就必然隨著變更的協議而變更。因此,審計人員應將與合同標的相關的合同文件加以收集整理,通過鑒證、,予以確認。
建設工程的工期是依據工程的進度而定。但有的總承包合同由于合同中約定的和實際竣工的工期存在不一致的現象,導致其工期存在待定狀態。因此,在識別工期時一般應將合同約定的工期與實際竣工工期或者是發包人對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報告的逾期答復驗收的時間一并考慮。根據實踐針對上述情況應掌握以下幾點:①當合同約定的工期與實際竣工驗收一致時,應依約定時間確認工期;②當合同約定的工期與實際竣工工期不一致時,應以雙方認可的變更工期確認;③ 按照合同約定當總承包人已完全履行合同,并且已向發包人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后,發包人在無正當理由或未取得總承包人同意延期驗收的前提下逾期組織驗收的,應按發包人逾期驗收的時間確認工期。同時,在工期確認時,應將開工時間、工期變更情況及其違約責任進行關注。通過審計,明確合同標的和工期的準確性以及工程逾期后過錯方違約責任的確認或處理情況。
三、對設備、材料招投標情況進行審計。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第三條規定對以下三種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一是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二是全部或者是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或者國家融資投資的項目;三是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和根據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中 “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及風險管理進行評審”等規定。凡是符合以上規定的建設工程項目設的設備材料應進行風險管理審計。審計的內容主要有:投標單位、投標時間、設備名稱、規格型號、單價、數量、金額等進行審計。
鑒于有的總承包合同,涉及外購設備、材料,因此對供貨單位、外購設備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交貨地點、驗收時間,以及其違約責任等情況應進行審計。
通過審計對上述設備材料的招投標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識別,對數量計算的準確性予以審核。
四、承攬加工項目工作成果審計。
承攬加工工作成果包括項目設計及技術資料之內容。因為有的總承包合同中某些設備、材料為非標準的,它需要總承包人(定作人或分包人)按合同約定進行設計并提供技術資料。承攬人按照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總承包人(定作人)給付報酬。在對定作人審計時,主要應對其提供設計文件名稱,提供設計文件時間,提供材料名稱、規格、單價、金額、合同約定價,調整價、確認價、驗收時間、違約金比例、違約金數額等情況進行審計。對承攬人審計時,應對其接受設計文件及技術資料發現定作人不合理要求通知時間及內容,催告定作人協助履行事項的內容及時間、提交成果時間、提交成果質量、或者是定作人逾期提貨、承攬人依法對留置成果名稱、留置成果的價值或者承攬人保管成果材料不善應賠償的數額,以及解除合同的時間等情況進行審計。
除以上情況審計外,還應對承攬人名稱、資質和承攬的設備名稱、規格、數量、質量、單價、金額、交貨地點、驗收時間、違約責任以及項目報酬收付情況進行審計。此項重點是注重對當事人履約情況和承攬加工工作成果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識別性審計。
五、工程竣工驗收情況審計。
工程竣工驗收是指發包人(建設單位)和總承包人(分包人)依照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對整體工程或者單體工程進行驗收并交付工程的一項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79號條規定“建設工程竣工后,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標準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并接收該建設工程。”“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一般總承包合同對此項都有明確的約定。對某些特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有關部門還有驗收備案的規定。例如:建設部2000年4月7日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向工程所在地的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部門備案,對逾期或者建設單位將備案機關決定重新組織竣工驗收的工程,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前擅自使用的備案機關責令停止使用,處工程合同價2%以上4%以下罰款。因此,對此項審計應十分關注。
根據審計實踐,有的總承包工程對竣工驗收有明確的約定。有的還約定總承包人在其所承包的工程完工時,依照合同約定應向發包人(建設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文件、資料。還有的總承包人對發包人(建設方)收到其提交的驗收報告明確在一定時間內應組織驗收,逾期不組織驗收的,或未經驗收而擅自使用的即視為已竣工驗收的約定,這種情況在總承包合同中多見。所以在對總承包工程驗收方面審計中應對項目名稱、竣工時間、已驗收、未驗收、驗收標準和項目保修情況進行識別性審計。
對有違犯上述規定或合同約定的行為,審計人員在審計報告中應予提示或披露,以引起企業管理者重視或糾正,避免風險。
六、工程質量審計
總承包工程質量,是指發包人對總承包人或者承包人對分包人依照合同約定對工程交付人所承擔的工程質量,按照標準進行的工程質量檢驗活動。檢驗標準可分為國家規定的標準、行業標準和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質量檢驗標準,應從以下三方面情況進行掌握:一是有約定標準的從約定。二是無約定標準的,按國家規定的標準。三是無國家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審計人員在進行工程質量審計時,應對項目名稱、檢驗標準文號或檢驗依據和質量認定情況以及不合格原因等主要情況進行審查。
七、工程款收支審計
總承包合同工程款收支審計,就是審計人員對承包合同當事人收支工程款的核實活動。工程價款一般包括:① 建設工程土建項目的設計費、材料費、施工人員費用。② 設備費、安裝調試費;③ 承包人的管理費,即總承包人進行建設工程管理、發包人給付的價款。此項費用如總承包合同中雙方有約定的,就應將此費用在內。④質量保證金,是指發包人將從總承包人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中暫留的價款,根據總承包人承包的工程質量按合同約定、屆時再付給總承包人。也有的總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在合同生效時向發包人付一定數量款項作為質量保證金,待全部履行完合同義務后,發包人再予退回的款項。但由于有的工程價款構成不同,審計人員應據實核算。
在工程價款確認之后,應將總承包人收到發包人或總承包人支付分包人的工程價款逐筆進行核算。同時還應對收付各方的票據進行鑒證。這是因為有的建設工程緩建、停建之原因,致使工程未進行結算,或者有的工程款支付存在著一方先付款后收發票,或者一方先出具發票后收款,或者一方暫以收據作為收款憑證待工程完工結算完畢,收到全部工程款后再出具發票等原因,造成票據短缺或無效憑證現象,再建工程及時轉入固定資產。故審計人員對票據審核也不可忽視。具體對工程款收付情況審計,應從支付方和收款方、單位名稱、數額、日期、方式、逾期支付時間和數額,以及票據種類等情況進行審查。
八、總承包合同糾紛審計
總承包合同糾紛處理情況進行審計,是指建設工程當事人對履行合同中的權利、義務產生的異議。總承包合同往往涉及到發包人、總承包人、分包人、供貨人等多個主體法律,加之一方或諸方主客觀原因,致使過錯方違反總承包合同事項約定,使相對方遭受損失。守約方依法或依約向過錯方提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主張而未獲得賠償,或雙方爭議事項處理結果處于待定狀態。這些糾紛解決的方式一般有三種,一是當事人通過協商解決。二是依據總承包合同中仲裁條款或雙方當事人達成的仲裁協議當事人申請仲裁機構仲裁。三是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這些方式在處理總承包合同糾紛中是多見的。因此,在審計中,審計人員應對當事人已處理或者將要申請仲裁起訴的合同糾紛情況進行關注,因為這些糾紛的支付款項,不僅涉及到合同的標的和工程款的數量,也關系到當事人的風險管理。因此,對總承包合同糾紛處理情況審計也是不可忽視的。
九、總承包合同管理內控制度審計
1)盡量采用示范文本。
為了避免合同缺項、漏項及不平等條款,減少合同爭議,所以,與工程管理相關的各類合同應盡量采用示范文本。同時,發生合同糾紛時,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機關對合同實施進行監督、仲裁、裁判等。筆者所參與的工程項目,總承包合同的簽訂歷時半年,雙方將當時所能考慮到的問題均寫入了合同,示范文本上未包含的特殊情況,也均在“補充條款”中注明,不能明示的條款,也有框架式的約定,后續施工管理遇到問題,就有了指導性的方向。另外,在擬定合同文本的內容時,合同管理人員最好從工程招投標階段就參與進來,工程中標后,對前期投標報價和后期工程現狀進行深入調研,使擬定合同更全面、切實,具有預見性。
2)基本條件不具備的分析與應對。
長期跟蹤的工程項目,因施工單位投入了太多的精力,所以即使業主在基本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倉促招標,施工單位一般也不會就此放棄。這就需要在招投標、合同簽訂、后續管理等階段制訂出完備的應對措施和風險防范措施。首先,工程報價的調整因素要充分考慮,對各種因素都需給出相應“宗旨”,并寫入合同,這樣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千變萬化”都“不離其宗”。其次,合同中對施工基本條件的約定,一定要明示出原則底限,在正常施工受到這些條件影響時,可以立即明確責任人,并要求其在最短的時間內進行處理。對邊設計邊施工的工程圖紙問題,必須在接收圖紙過程中,做好圖紙收發文簽收記錄,對因反復更改、未提前預留預埋、功能應急變化等非正常情況導致的各種返工、維修等,均做好過程資料并要求當事人簽認,或以報告的形式發文至對方。從總承包單位到各專業承包人,過程資料一定要詳細,如:接到變更或維修指令時,原設計圖紙情況如何,原設計圖紙功能布局如何,什么原因導致情況改變,原設計圖紙發放日期、已按原設計圖紙施工至什么程度而又修改了設計等等。否則最后結算時,沒有較詳細的資料,審計單位會認為有些情況是施工單位組織安排不合理,或者施工中漏掉了預埋預留等而產生的,從而引起不必要的結算糾紛,影響結算工作的順利進行。
1.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是綜合性很強的工作,合同管理人員除了熟悉合同洽談、草擬、評審、簽訂、下達、交底、學習、責任分解、履約跟蹤、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等程序,還應了解不同專業的施工、材料、設備、勞務等知識,這樣才能規范、細化合同管理的各個環節,建立和健全可操作的一系列合同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最后,把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在管理過程中善加利用。
1)合同交底。
合同簽訂后,總承包單位及各專業承包單位的合同管理人員應組織合同交底,把合同的主要內容對各級項目管理人員和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做出解釋和說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
2)責任分解。
合同管理人員將各種合同目標,明確其工作范圍、責任和完成時間,分解落實到各職能部門。職能部門再將合同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人,整體配合、協調,共同實施合同。
3)階段工作溝通。
各職能部門工作情況、未來一周工作計劃、生產及技術協調會事宜應及時與合同管理部門溝通,以便合同管理人員篩選、分析、應對合同履約情況,做出正確決策。因為預結算人員對現場合同不熟悉,導致費用索賠項目未能納入當月付款申請的實例,建議合同與預結算劃歸同一部門,便于及時溝通。
4)工程進度款審查批準。
同時建立工程進度款審查批準制度,除工程、技術、質量、安全部門對相關完成情況把關外,也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門從合同角度對進度款進行審核與計劃。
5)輔助管理辦法。
施工總承包單位還需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制訂出詳細的總承包管理辦法,以載明在合同中不便明示的現場安全文明、衛生、臨時設施使用、開會制度、競賽規則以及獎罰細則等等。同時通過質量、環境、職業安全健康三大體系認證,進一步規范總承包單位的各項管理制度以及工作流程。制度越細,執行和管理的操作性就越強。
1.3商定重要事務工作流程并專人負責
針對業主職能安排不實際,辦事效率低的情況,如在合同中無法提前確定具體流程,可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根據各單位管理機構設置情況及人員安排,在例會、報告會上及時提出具體工作流程,形成相應紀要或文件,然后及時發放至各單位,用具體的工作流程對其形成約束。如果程序復雜實在難以精減,總承包單位與各專業承包單位就進行人員優化分工,選出擅長處理各類重要事務的專人負責施工方案審批、現場簽證辦理、工程款報審與跟蹤、索賠等重要事務。采用專人積極主動加“橡皮糖”的工作方式,既能促進各類事務的辦理效率,又能通過這種主動的方式對業主、設計、監理等單位產生積極的影響,有利于建立長效溝通交流,便于合同目標順利實現。
1.4增強項目管理機構人員的團隊協作能力
一個施工總承包的管理模式,各參與方的利益關系既有對立,又有統一。做好總承包模式下的管理必須增強項目管理機構人員的團隊協作能力。筆者所參與的工程,工程造價以2005定額為計價依據,2005定額與以往定額的主要區別是技術措施費的計算必須依據審批后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除了要指導施工外,還需為技術措施費的計算提供完備的技術基礎資料。2006年施工時,因為工程部門疏忽,未及時報送安全防護方案,造成2006年的安全防護費用結算無據,出現不必要的結算爭議。2007年施工過程中,因為技術方案簡化,地溝土方在施工方案中沒有體現,最終因為沒有書面依據,只能按定額中規定的放坡與工作面結算地溝土方,因結算依據與實際有差距而造成了部分費用損失。這樣的結果,工程、技術、合同管理部門均有責任。項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龍頭,貫穿項目始終,只有做好與工程、技術、質量、安全、采購、后勤保障等職能部門的分工、合作及監督,和諧地進行團隊協作,才能使項目管理機構有機地鏈接在一起,保證三大管理目標不會脫節,從而實現項目管理的最大效益化。
1.5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綜合素質
合同管理人員從工程招投標到工程全部結束,肩負的職責包括:參與市場調查、預測與決策;起草合同文本,指導和審查合同的訂立、變更、履行和解除;直接參與各類合同的談判簽約;督促檢查合同的履行;對合同文件進行管理;建立合同檔案;收集合同談判或履行后的信息反饋,為下輪參加競爭提供決策依據。特別是總承包管理涉及專業更多,人際關系處理更繁雜,各種知識涉及面更廣,所以,總承包單位選用的合同管理人員應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
1)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作基礎;
2)要有市場意識和較高的業務能力;
3)要掌握較深的法律知識;
4)要有一定的經營管理工作能力;
5)要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尚的職業道德。
合同管理人員只有具備較高的綜合素質,才能應對合同管理中的各項事務,及時處理變更、索賠、停工損失等細致繁雜的工作,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照合法程序,有理、有據、有節地簽認各種經濟資料。如:筆者參與的工程中,橡膠地板供貨商在合同簽訂時,對其所供的進口商品未考慮匯率對價格的影響,從而與業主簽訂了固定單價合同。而2008年,各種建筑材料價格異常波動,其他供貨商相繼依據合同進行了價格調整,而橡膠地板供貨商在2008年供貨數量最大,但至今追加貨款無望。在此案例中,合同管理人員如果具備一定的金融、關稅知識,這筆損失可以避免。
1.6項目經理參與合同全過程的動態管理
1)參與工程變更與索賠。
工程項目實踐中工程變更比較頻繁,尤其是邊設計邊施工的工程,而工程變更是導致索賠糾紛的主要因素,當前建設領域還未完全依靠合同來規范當事人的交易行為,行政手段還占據著一定的市場,施工過程中的許多正當索賠往往是業主領導說了算,有些業主領導在不了解詳情的情況下看到索賠文件會推諉,許多正當的索賠就會經歷很長時間,甚至不予解決。所以,這就要求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也參與到合同管理中來,以其行政級別的方便,與業主單位的領導進行及時溝通。同時,項目管理層日常工作中,對業主的要求要做出積極地反應,以加強雙方的誠信與信任。上下通力,相信許多棘手問題都會容易解決。項目經理是項目合同完全履行的第一責任人,也是施工單位的領頭人,有了項目經理的參與,項目合同管理就能按照分級管理制度,層層突破,取得更好的管理效果和經濟效益。
2)開展合同履行情況評價。
項目經理還要組織項目管理人員認真開展合同履行情況評價工作。總承包合同管理內容豐富,認真開展合同履行情況評價能夠總結和歸納建設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以便隨時調整各種問題和風險的應對策略,分析原因,總結經驗和教訓,指導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
關鍵詞:
超前服務;過程控制
正文:
我們公司是某一中型冶金設計院,傳統業務是冶金行業施工圖紙的設計,但是隨著形勢的發展,設計院由單純的圖紙設計轉為建設工程總承包,隨著業務的擴展,原來的服務對象由單一的圖紙設計委托方,逐步轉變為發有發包方、分包方、各類機械設備廠家等多個單位進行業務往來。這樣就更需要將合同作為各方在總包工程中的行為準則。合同是確定和調整合同雙方經濟關系,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要手段。加強合同管理對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提高投資效益有著重要意義。所以合同管理工作尤為關鍵,合同管理工作的好壞直接影響總包工程的效益好壞。
我們進行冶金工程總承包業務已經有六年的時間,有成功的經驗,也有失敗的教訓。作為公司造價管理人員結合自己在總包工作中的實踐,分階段談一下我們在合同管理中的一些體會。
一、簽訂合同階段
公司在中標后,一般要與發包方簽訂總承包合同,然后與建安公司、設備提供廠家簽訂分包合同。總包合同是大多采用總價合同,包括設備費用與建安費用。在與發包方簽訂正式合同前,公司合同管理人員要對合同正文條款以及有關附件從頭到尾仔細審核,每一條款都應仔細斟酌,避免出現不平等條款、定義和用詞含混不清、意思表達不明、雙方責任范圍劃分不清、雙方對匯率風險和利率風險的分擔辦法不合理,還應注意合同條款的遺漏,合同類型選擇不當等內容。
在與發包單位簽訂總包合同時,雙方就總包范圍與界限劃分已在招投階段中大多已明確。總包價格一般采用總價包干的形式,地基處理費用由發包負責,大家也常說是樁頂以上費用。不少人認為簽訂合同時,只要雙方簽字以后就不存在什么問題,實際情況不是這樣,我們在日鋼線材3號線總包工程中,就出現對合同規定的內容理解有分歧,比如與發包方地基處理費用的劃分問題。原1、2號線地基處理采用的是砼灌注樁,而 3號線施工時發包方采用CFG樁,按照地基處理規范的規定CFG樁頂應該增加褥墊層,墊層是保證樁同承擔荷載,調整樁與土垂直與水平荷載分擔與減小基底應力集中的作用,所以說襯墊層應該是地基處理費用,而3線的總包合同執行的是前兩線的合同規定。樁基公司將CFG樁做到設計標高,沒有施工褥墊層。發包認為些部分費用是屬于基礎墊層部分,是基礎的一部分,發包方只承擔樁基費用。我們就這種情況查閱相關資料,并根據合同要求,與發包方進行了友好協商,最后雙方一致同意,墊層屬地基處理費用。類似這樣的事情 我們在與分包單位結算的時候也出現過 ,一般鋼結構主廠房基礎以上部分用單位包干形式,施工合同只寫明每平方建筑面積包干價是850元,并在合同書中雙方約定 “如果總包方設計的廠房圖紙的鋼含量如果超過98公斤/平方,雙方應該調整價格”。我們公司理解的含鋼量是鋼構件的平方米含量,施工單位認為含鋼量是指每平方米主廠房鋼材用量。按照我們的理解計算的平方米含量是98公斤,而按照施工單位計算的平方米含量是119公斤,雙方差距較大,后來這個問題是經雙方領導協商同意按照108公斤/平方米進行調整結算價格。以上這些情況就是雙方有關人員在合同談判時沒有將相關的范圍與有關定義交代清楚。
分包合同是總包單位與各分包單位簽訂的合同,我們公司的設備供應合同由設備管理科進行簽訂,我們造價人員只參加與分包單位簽訂建安施工合同。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是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依據。簽訂嚴密的施工承包合同,同時在施工中加強合同管理,才能保證合同造價的合理性、合法性,減少履行合同中甲、乙雙方的糾紛,維護合同雙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資造價。
二、合同實施階段
施工合同簽訂以后進入施工階段,許多人認為合同雙方簽字完成以后,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也就基本結束了。這種觀點是不正確的,在合同簽訂后,要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合同及補充合同協議及至經常性的工地會議紀要、工作聯系單等作為合同內容的一種延伸和解釋,必須完整保存,同時建立技術檔案,對合同執行情況進行動態分析,根據分析結果采取積極主動措施。我們公司要求合同人員在工程開工以后,在保證工程按合同規定的工期、質量、價格要求的前提下完成以下任務:
1. 對公司項目部現場管理人員給他們在合同關系上給予指導與幫助,對每天來往的發生在工程中的各類資料,我們要依據合同中的有關約定進行法律上審查與分類。
2. 在工程進行中,合同管理人員要對工程實施進行有力的合同控制,協助合同雙方正確履行合同;及時發現、預測有關執行合同中的一些問題,防止這些問題引起合同爭執,更要避免由合同爭執所造成的損失。
3. 對工程中產生的一些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索賠,盡最大努力使本公司處于不能被索賠的地位。
4. 在工作中及時向各級管理人員和向業主提供工程合同實施的情況報告,提供用于決策的資料、建議和意見。
通過我們以上的說明,我們能看出合同管理在工程項目管理處在核心的地位。我們可以說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和管理中的全部工作都可以納入合同管理的范圍。合同管理貫穿于工程實施的全過程和工程實施的各個方面。用合同來作為其它工作的指南,合同管理對整個建設工程的實施起控制和保證作用。在項目管理中有了好的合同管理,我們就能在整個項目管理中目標明確識,整個管理就容易形成系統,保證項目管理工作高效率運行,并能實現項目的最初目標。
合同管理如此重要,所以每個單位都應該重視合同管理工作,對于如何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我們公司進行了如下工作:
(一)把握好合同簽訂這一重要關口。我們在簽訂工程合同時,要按照各工程的特點,來選擇恰當的發包方式和合同價款的調整條件,因為不同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直接關系工程造價的控制效果。
此外對于合同文本一定要準確表達雙方談判確定的意思,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主要對以下內容進行審查: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業主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其中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與其對照有無差異;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對等,確定如何制約;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補救;雙方對合同的某些條款是否理解一致。
Abstract: the article simply analyzes the composition of international EPC project bid price quotations and risk classification, and aims at the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contracting is a huge investment, long cycle, high risk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echnological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business of this characteristic to analyze,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EPC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general contracting bidding risk factor analysis, and put forward the EPC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general contracting project tender offer strategy.
Key words: EPC;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Tender offer; Risk analysis
中圖分類號:TU723.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引言
近幾年國內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市場的逐年減少,越來越多的水利水電行業勘測、設計、施工及機電設備制造等單位將目標市場轉移到了國外水電能源豐富的發展中國家。EPC 項目與傳統項目相比,其建設規模大、系統繁雜、涉及的專業技術面廣、參與項目建設的利益相關者多且關系復雜,使得總承包商需要承擔更廣泛的風險責任。而投標階段又是EPC 工程總承包的一個重要的環節,將投標風險控制在最低限度,已成為EPC 總承包企業投標和取得最大經濟效益的重要前提之一。根據筆者幾年國際水利水電工程商務合同管理相關工作,現就國際工程投標工作有關風險分析的心得體會與廣大國際工程同行們分享。
1. 國際EPC項目投標報價組成及風險類別
1.1國際EPC項目投標報價組成
通常的國際EPC項目的報價主要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1.1.1工程項目本體造價
工程項目本體造價是業主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承包商按照標書要求和技術規定,完成招標范圍內全部工程項目的總體報價,是投標人依據工程量清單或工程量表填報完成的主要報價工作內容。不同國家,不同業主,對報價的要求也不一樣,根據業主招標文件的要求,逐項計算,然后根據業主提供的招標文件的報價格式,按要求填入相應的報價。
1.1.2暫定工程量報價
承包商除了完成工程項目投標報價表中規定的施工安裝工作內容外,由于工程量清單中某些分項工程量不準確或在項目執行過程中可能出現設計變更等原因臨時增加工程量或工作內容,而導致的工程建設費用增加部分的工程報價。計日工單價是指工程項目開工后業主可能在某些額外工作方面需要承包商提供勞動力和施工機械,或完成某些合同以外的工作量,因此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按照業主給出的報價表報出臨時完成某項工作的計日工單價。
1.1.3費用測算
國際工程報價第一大部分,設計部分報價,根據計劃和進度編制出設計、現場服務等需要的人工時,然后根據各個工種給出一個人工時費率。第二大部分采辦部分報價,主要包括設備材料出廠價格、運到項目所在國港口的費用和清關費、稅費、陸路運輸到施工現場的費用。第三大部分施工報價,施工費用是由技術人員提出所需要的人工時和機械臺班等給預算人員,然后再由預算員根據定額測出人工、材料、機械的量,再套用當地的市價。測出直接費用,再加上間接費(包括臨時設施,營地建設和人員機械的動遷復原等)就構成了施工費用。還有其他的培訓費以及給業主代表提供的辦公室和住宿等共同構成了EPC的總價。
1.2國際EPC項目風險類別劃分
國際EPC總承包項目由于其投資金額大,項目建設周期長,受到國際經濟環境、項目所在國政治、經濟、法律等外在環境因素的影響與制約;同時作為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在技術、管理、資金和項目實施經驗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與標準。國際EPC總承包項目風險按照組織層級劃分,可以將風險分為:
1.2.1組織級風險
所謂組織級風險是指與組織的政策方針、經營戰略、經營目標相關并對EPC總承包項目產生直接或間接影響的風險。組織級風險包括:國際政治、經濟、法律等外在環境的分析;組織戰略定位;組織經營目標;組織級風險控制體系架構、組織級項目管理的標準、流程等方面。
1.2.2項目層級風險
項目層級風險是與項目實際實施管理相關的具體風險內容,包括:項目進度風險、項目質量風險、項目范圍風險、項目成本風險、項目安全風險等方面。
2.EPC 國際工程總承包投標風險因素分析
對EPC 總承包投標風險的識別、分析和歸納,有利于總承包商盡早采取有效的風險管理措施,降低或防范風險所帶來的損失。對于總承包商而言,EPC 國際工程項目在投標階段主要有以下風險。
2.1 來自外部環境的風險
在EPC 模式下,傳統承包模式中的原由業主承擔的外界風險、經濟風險一般都要求總承包商來承擔,主要包括如下內容。
2.1.1 經濟風險
EPC 總承包模式一般建設周期較長,可能存在通貨膨脹、物價上漲而引起各項費用的增加,投標中總承包商與業主簽訂一般是總價合同,如果總承包商與業主所簽訂是合同中沒有調價條款,必然會給總承包商帶來風險,成本虧損可能是災難性的。
2.1.2 政治風險
工程所在國發生局部的戰爭或內亂,造成國內動亂、政權更替等,建設項目可能被迫終止或毀約,總承包商為保護其生命財產而被迫轉移他處,從而被迫支付許多額外開支,遭受巨大損失。
2.1.3 自然和社會環境風險
自然及環境風險主要包括不明的水文氣象條件、復雜的工程地質條件、惡劣的氣候等潛在的風險因素,總承包商在編制投標文件必須充分考慮這些因素。
2.2 來自業主的風險
2.2.1墊資承包及融資風險
EPC 通常與融資有著密切關系,由于偏重于融資安排的緣故,有些招標文件中,業主明確要求EPC 總承包商帶資承包,這要求項目成本一定要有確定性,不能敞口;并且還要有前瞻性,以保證融資金額的相對固定和安全,否則融資人的風險就會很大。
2.2.2合同條款風險
業主倚仗僧多粥少這一于其有利的形勢,常常強加各種不平等條款,為轉移風險而單方面提出過于苛刻、責權利不平衡的合同條款。
2.3來自EPC 總承包商自身的風險
2.3.1報價失誤風險
在由傳統承包模式轉換到總承包模式的過程中,承包商如果在自身條件不成熟的前提下,盲目地投標報價,將引發投標報價失誤風險。
(1)總承包項目投標時總承包商往往只能通過招標文件和現場短暫的實地踏勘獲取工程信息,無法充分了解項目所在地的政治和法律環境、自然環境等情況,這樣一來,總承包人往往無法對EPC 項目進行準確報價。
(2)總承包商的報價估算沒有考慮匯率、利率變動的可能性,這種風險對于國際EPC 工程和需要融資的項目尤其重要,如在投標價格中不予體現,面臨的風險會是災難性的。
2.3.2分包商的選擇風險
在EPC 招標項目中,有經驗的業主會要求作為總包商的投標方提供分包商的名單和相應的業績材料,一旦選定,中標后就很難更改,這樣的結果通常也容易降低總包商對分包商就設備和服務進行討價還價的能力。同時分包商的技術水平、管理水平以及分包商的違約可能影響到與其他分包工程的銜接,可能引起整個工程進度的拖延及其他分包商的索賠。
2.4來自EPC 總承包模式制度安排的風險
2.4.1量的風險
在EPC 總承包中一般都要求采用總價合同,因此總承包商往往承擔了量的風險,一旦報價工程量與實際工程量有一定的偏差,而總承包商與業主簽訂的合同總價不變,則其投標報價風險全由總承包商承擔。
2.4.2合同不確定風險
EPC 總承包一般采用總價合同,包含了所有工作內容,但是由于業主在招標時僅提供概念設計,設計深度較淺,招標時項目仍然有較多不確定因素,亦即投標者的投標書會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2.4.3協調風險
由于設計單位一般不具備較高級別的施工資質,而施工企業基本不具備設計資質,因此在我國EPC 總承包項目往往由設計、施工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投標中標。這樣就存在設計、施工單位形成聯合體后進行內部利益協調的問題。如果設計單位與施工單位間利益協調機制不明確或不具有吸引力,而使得設計方放棄與施工方的利益分配,只關注固定的合同收入,重新回到傳統模式下設計單位的角色中去。
3.EPC工程總承包項目投標報價的策略
建設工程投標決策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選定投標項目;決定投標項目后,應投什么性質的標;投標中采取哪些以長補短,以優勝劣的策略和技巧。
3.1 EPC工程總承包項目投標的策略
3.1.1認真參加現場考察和標前會議
投標者提出的報價單一般被認為是在現場考察的基礎上編制報價的。一旦報價單提出之后,投標者就無權因為現場考察不周、情況了解不細或其它因素而提出修改投標、調整報價或提出補償等要求。投標者在報價以前必須認真地進行施工現場全面考察,現場考察時一定要注意以下內容:
(1)了解當地的地理、地貌、氣象方面的情況;(2)了解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料源及分布情況以及供應能力;調查材料、機械到場的價格;調查場內外交通運輸條件,現場周圍道路、橋梁通過能力,便道、便橋修筑位置和數量;(3)了解施工供電、供水、排污和環保要求;(4)了解辦公及員工住房房源的情況。
3.1.2 常見的工程投標策略
(1)先虧后贏法
為了開發某一新地區,依靠自身的雄厚資本實力,采取一種不惜代價,只求中標的低價投標方案,要求承包商必須有較好的資信條件,并且提出的方案也先進可行。
(2)優惠取勝法
向業主提出縮短工期、提高質量、降低支付條件、提出新技術、新設計方案、提供物資、設備、儀器(交通車輛、生活設施等),以此優惠條件取得業主贊許,爭取中標。
(3)以人為本法
注重與業主、集團公司和當地政府搞好關系。邀請他們到本企業施工管理過硬的在建總承包工地考察,以顯示企業的實力和信譽。求得理解與支持,爭取中標。
(4)擴大標價法
這種方法也比較常用,即除了按正常的已知條件編制價格外,對工程中變化較大或沒有把握的工作,采用擴大單價、增加“不可預見費”的方法來減少風險。但是這種坐標的方法往往因為總價過高而不易中標。
(5)以信取勝法
這是依靠總承包企業長期形成的良好社會信譽、技術和管理上的優勢、優良的工程質量、強烈的服務意識和到位的服務措施、合理的價格和業主期望的工期等因素爭取中標。
3.1.3 合理使用輔助手段中標
承包商對工程進行投標時,主要應該在先進合理的技術方案和較低的投標價格上下功夫,以爭取中標。但是還可以利用許諾優惠條件、與當地公司聯合投標、選用業主贊賞的具有專業特長的公司作為分包。 3.2. EPC工程總承包項目報價的策略
投標的重中之重是投標報價,它直接關系到中標的成功與否,同時也關系著中標企業的利潤如何。報價是工程投標的核心,報價過高,會失去中標機會;過低,即使中標,也會給工程帶來虧本的風險。
工程投標報價是反映企業水平的工程成本價、利潤及企業內部諸因素的綜合反映,即:工程標價=工程成本價+工程利潤+企業內部因素+投標信息因素。
保本價的準確確定是做好工程投標報價的前提。要正確確定保本價必須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認真細致地閱讀招標文件和施工圖紙,吃透標書,仔細分析研究并弄清承包者的責任和報價范圍、各項技術要求、需使用的特殊材料和設備,充分考慮工期、所用工藝的成熟度、誤工賠償、保險、付款條件、稅收等因素。
(2)要考慮好施工現場的自然地理條件。對地形地貌、地質等施工條件,臨時設施布局,道路、供水及排污、供電、場內外交通、通訊設施、施工材料供應,以及當地社會治安情況都要進行考察。
(3)要仔細核算工程量,盡可能準確無誤。工程量的大小直接影響報價的高低,對于總價承包合同,計算好工程量更為重要。工程量的漏算或錯算有可能帶來無法彌補的經濟損失。
(4)合理確定保本價。結合本單位的設計成本、施工及分包管理、財務管理、成本核算情況,總結已完工工程和近期類似工程招標情況,預測所投工程的成本,即保本價。其中確定準確的建筑安裝工程費用是合理確定保本價的重中之重,也是最大的難點。具體詳見下節敘述。
常用投標報價方法有以下幾種:
①突然降價法
先按一般情況報價,或表現出自己對該工程興趣不大,到快投標截止時再突然降價。因為開標只降總價,在簽訂合同后可采用不平衡報價法調整工程量表內的各項單價或價格,以期取得降價的補償。
②不平衡報價法
投標人根據投標的具體情況及競爭對手的情況分析和判斷,對各分部分項工程的費用重新進行分配和調整,以期改善投標人的資金流動或獲取額外的盈利。
③概率分析法
1電網工程建設合同管理的地位和作用
電網建設項目中的工程施工合同是電力建設業主單位與承包商為完成電網工程項目的建筑、安裝施工任務而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電網工程建設周期長、工序多、技術復雜、項目管理相對復雜。在工程項目管理中,合同定義著項目的工期、質量和投資,規定著參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有“工程憲法”之稱,是工程建設的基礎性文件。其地位和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合同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貫穿于工程實施的全過程,任何一個建設項目的實施,都是通過簽訂承包合同來實現的,通過對承包內容、范圍、價款、工期和質量標準等合同條款的制訂,在合同的約束和規范下,有關各方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履行各自的職責。
(2)合同是承發包雙方履行權利和義務的法律基礎
電網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發包雙方基本的權利義務關系。如發包方必須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及時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和辦理竣工結算等。承包方則必須按施工圖紙和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向業主提供符合約定質量標準的電網工程產品等。合同中明確約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是承發包雙方的最高行為準則,是雙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
(3)合同是處理實施過程中各種爭執和糾紛的法律證據
在電網工程合同的履行過程中,業主與承包商之間、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不可避免地產生各種爭執和糾紛,而調處這些爭執和糾紛的主要尺度和依據應是承發包雙方在合同中事先做出的各種約定和承諾。
2當前電網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2.1當前電網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合同管理意識不強。工程施工合同作為承發包雙方的法規文件,必須依法簽訂和履行。但往往有許多企業的法人及合同主管人員,在簽訂工程合同時忽視法律對工程合同的保護和監督作用,有的業主在施工過程中肆意強行修改合同條款,訂立補充協議,使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證。
(2)重工程建設,輕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在國外被視為承包工程盈虧的關鍵。而我們相當多的業主方和承包方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卻只重工程建設,不重視合同管理,致使在施工合同簽訂和履行過程中出現合同條款不嚴謹、合同表述不清楚、合同檔案不健全、合同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3)合同管理與工程招投標管理脫節。合同管理與工程招投標管理有著密切的內在聯系,它是有效控制工程進度、質量、資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然而在實際工作中,施工企業招投標中的標書編制及管理體制與工程項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分屬企業內部不同職能部門及工程項目組。一旦投標中標,施工合同與建設單位簽訂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轉達給項目經理部,技術交底往往流于形式,最終使得施工合同管理與招投標管理在實施過程中產生脫節。
(4)合同背離招投標文件和投標書內容。有一些業主存在著買方市場優勢地位,或者要求附加條款,或者將其認為合理的部分工程從合同中劃出,由發包人自己或委托第三方實施,或者強調施工企業一次包死,不計風險包干費,使最終簽訂的施工合同與招標文件及投標書出現較大的背離。
(5)專業人才缺乏影響電網項目合同管理效果。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電網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者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援助。
2.2電網工程合同管理存在問題的成因
(1)歷史原因。電力行業推行項目法人責任制雖然已經歷時十幾年,但由于長期受計劃經濟體制的約束以及電力行業的特殊性和專業性,項目有關單位,無論是業主單位,還是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甚至是工程的主管單位,都有著濃厚的“血緣”關系,對項目的合同進行監督和檢查不到位,帶有計劃經濟的色彩,不能完全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因而出現管理不足或管理疏漏。
(2)認識原因。不少業主單位對合同管理與項目管理的關系認識不足。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是一個系統工程,其順利開展需要各子系統的共同配合才能成功的管理合同,是在合同主管部門的統一組織下,把合同的權利義務按職責分工分解到各職能部門,再由各部門去履行屬于自己職責范圍的權利和義務。
(3)管理原因。不同地區、不同性質的業主單位的合同管理水平差異較大,有的業主單位規章制度不健全,合同管理無章可循,甚至無法可依;有的業主單位合同管理法律意識淡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有的業主單位管理人員業務素質較低,不依據合同進行,隨意性較大。
3加強和促進承包單位電網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議
(1)提高合同認識。要通過宣傳、培訓,真正認識到施工合同是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武器和工具,是其走向市場經濟的道路和橋梁。要依法運用施工合同審查等手段,在事前避免或減少由于施工合同條款不完備、表述不準確而釀成的經濟糾紛和損失。把合同意識和合同秩序作為約束社會經濟行為的普遍準則。施工過程中加強項目管理和施工人員法制觀念,真正樹立市場經濟所需要的群眾法律水準,從根本上保證施工合同的履行。
(2)加強合同管理。
1)領導要從思想上給予高度重視,把施工合同管理同企業的計劃管理、生產管理、組織管理并列來抓;
2)從制度完善入手,建立合同實施保證體系,把合同責任制落實到具體的工程和人員;
3)配備專人管理,對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合同草案及合同風險進行全面分析;
4)健全合同文檔管理系統,除施工合同外還要對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合同變更、會議紀要、雙方信函、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工程保險等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存檔。
(3)加強索賠意識,開展索賠工作。首先,要敢于索賠,打破傳統觀念的束縛;其次,要學會索賠,要認真研究和合理運用合同中的索賠條款,建立有關索賠的詳細檔案,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向業主和監理工程師報送索賠文件。
(4)建立業主履約擔保制度。目前在我國還存在合同管理不嚴,施工合同中只規定了施工單位的履約保證金的提交金額及方式,而缺少業主的履約保證金的提交金額及方式,導致業主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不按照合同約定辦理現場簽證及竣工結算等違約行為時有發生,為此加快業主擔保制度的建設顯得尤為重要。
(5)借助信息網絡技術,加強合同的動態控制管理,提高履約率。由于高新技術手段的不斷成熟,尤其是計算技術的不斷發展,大量的計算、數據統計分析處理變得非常簡單,這就使得管理成本降低,并使各專業分包、專業技術、技能得到提高,實現進度、質量、投資最優配置。
4結束語
總而言之,合同管理措施是實現“三控”目標的重要手段。在當前電網建設市場競爭逐漸加劇的形勢下,承包商承接到的工程利潤已越來越微薄。“財富的一半是合同”,為了確保工程的利潤和企業的生存發展,我們必須樹立起深刻的合同意識,認真研究合同、認識合同進而管理合同、運用好合同。加強合同管理,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對提高投資效益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1]何佰洲,劉禹.工程建設合同與合同管理[M].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4.
客戶導向決定市場需求,在建筑業、交通運輸業、水利水電業等建設項目上,業主最終的目的是如期、如質、如價的取得工程,承包商的目的是取得相應的報酬。保證雙方最終目的的實現,須掌控好工程總承包項目中合同簽訂的各個環節,即包括各個環節分合同的簽訂,也包括簽訂合同中的各項分條款。
業主的三大需求:如期、如質、如價。如期是指業主能夠按照約定的日期取得工程;如質是指工程能夠達到預期的質量要求;如價是指業主能夠按照預期的價款取得工程。下面從《FIDIC合同條款》與住建部《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兩種合同文本角度分析工程總承包項目常見的幾個問題。
1 如期取得工程應注意的事項
若想如期取得工程,須掌控好工程的各個里程碑事件,EPC項目包括施工,自然就涉及現場進入權,FIDIC合同條款中提到:業主應依據專用條款規定的幾個時間或是自開工日期起,給予承包商進入和占用現場各部分的權利。承包商應被認為對他選用的進場路線的適宜性和可用性感到滿意。除合同中另有說明外:(1)承包商應負責他使用的進場路線的任何必要的維護;(2)承包商應提供所有沿進場路線必需的標志或方向指示,并應為使用此類進場路線、標志和方向指示,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3)雇主不對由于任何進場路線的采用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索賠負責;(4)雇主不保證任何特定的進場路線的適宜性和可用性;以及因承包商所需的使用的進場路線的不適宜性或不可用性而導致的費用,由承包商承擔。
住建部《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11[139]號提出: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根據批準的初步設計和約定的由承包人提交的臨時占地資料,與承包人約定進場條件,確定進場日期。發包人應提供施工場地,完成進場道路、用地許可、拆遷及補償等工作,保證承包人能夠按時進入現場開始準備工作。因發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進場時間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因此發生的相關窩工費用。
可見,FIDIC合同條款傾向于業主,業主對進場線路的適宜性及可能發生糾紛和索賠并不負有任何義務和責任。住建部合同示范文本傾向于承包商,業主負責完成對進場可能涉及的各種許可、拆遷及補償工作。我們在EPC項目談判時,應注意現場進入權要采用哪個合同文本的相應合同條款,涉及的各種進入現場可能出現的問題由誰來負責,誰來處理。這對承包商能否如期完工,業主能否如期取得工程都是至關重要的。
2 如質取得工程應注意的事項
想要質量有保障,首先要劃分清楚各階段質量負責的主體。這里涉及兩個概念,大EPC項目和小EPC項目,大EPC項目是指業主完成規劃設計,承包商完成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小EPC項目是指業主完成規劃設計、初步設計,承包商完成施工圖設計、施工。
FIDIC合同條款寫到: 承包商應根據合同中規定或工程師通知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參照標高對工程進行放線。承包商應對工程各部分的正確定位負責,并且矯正工程的位置、標高或尺寸或準線中出現的任何差錯。雇主應對此類給定的或通知的參照項目的任何差錯負責,但承包商在使用這些參照項目前應付出合理的努力去證實其準確性。如果由于這些參照項目的差錯而不可避免地對實施工程造成了延誤和(或)導致了費用,而且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無法合理發現這種差錯并避免此類延誤和(或)費用,雇主才會承擔相應責任。
住建部《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11[139]號提到: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法律、或行業規定,向承包人提供設計需要的項目基礎資料,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齊全性和及時性負責。上述項目基礎資料不真實、不準確或不齊全時,發包人有義務按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進一步補充的資料。承包人因糾正坐標資料中的錯誤,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延誤,由發包人負責其相關費用增加,竣工日期給予合理延長。
顯然,FIDIC合同條款里承包商分擔了業主應該承擔的責任。對工程中出現的差錯進行了分類,由于常規差錯出現的問題由承包商來負責,即使這個錯誤的源頭來源于業主,承包商也有義務糾正。高尖端的差錯導致了工程的延誤或費用的,雇主才會承擔責任。然而,住建部合同文本則強調的是誰的工作誰負責,承包商不負有對業主工作內容義務糾正的責任。如果業主提供的資料有錯誤,無論錯誤等級,都由業主承擔相應責任。
3 如價取得工程應注意的事項
目前,通常運用總價、單價、成本加酬金的計價方式來計算合同總價款。如果計價文件按照工程量清單計算的話,總價合同與單價合同實質上是沒有區別的。若按照承包商預算報價方式,由于工程實施過程中存在眾多不確定因素,使得工程成本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固定總價合同方式對承包商來說風險較大。目前在國際上,單價合同據實結算,總價合同上下浮動在5%范圍之內,采取合同雙方各自吸收消化的原則。成本加酬金的計價方式一般適用于易受市場經濟波動影響或風險系數較高的工程,例如:救災工程、創新技術工程、利用新工藝的工程等。因為EPC項目中承包商的利潤來源包括兩部分,即分包管理利潤和分包差價。成本加酬金只包括分包管理利潤,這顯然就減少了承包商的利潤來源。
另外,無論是業主還是承包商在合同談判過程中,應該特別重視對價值工程的約定, FIDIC合同條款和住建部合同文本在這一問題上觀點基本一致,承包商不應僅僅追求經濟利益而變相增加工程量,承包商有義務隨時向發包人提交書面建議,包括縮短工程,降低發包人的工程、施工、維護、營運的費用,提高竣工工程的效率和價值,給發包人帶來長遠利益和其他利益。發包人批準采用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建議,使工程的投資減少、工程縮短等所獲的長期運營效益或其他利益的,雙方可進行利益分享。
4 小結
由以上幾點簽訂EPC合同應注意的事項可以看出,EPC工程總承包市場競爭激烈,承包商不但要充分發揮技術優勢,挖掘工程集成優化潛力,更要注重總承包項目合同簽訂的細節問題,這樣才能為業主如期、如質、如價的取得工程,承包商如期獲得報酬打下堅實基礎。
參考文獻:
1. 2014年我在南寧國雄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負責的工作是原料核算、費用報銷、成本核算、稅收管理、報表編制、會計檔案管理、ERP系統管理工作。
1.1原料核算,費用報銷
我在2013年12月來到南寧公司,開始是從事原料核算方面的工作。首先,從原料的訂,購做起。對采購訂單的審核,然后是原料入庫,結算,付款一系列工作。從財務人員的角度對進場的原材料的質量,價格,數量進行審核,確保我們的原料是最優質的。
費用報銷工作過程中對照公司的各種報銷制度和發票管理辦法進行審核,在審核原始憑證時,對不真實、不合規、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敢于指出,果斷不予報銷;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重開。通過認真的審核和監督,保證了會計憑證手續齊備、規范合法,確保了會計信息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切實發揮了財務核算和監督的作用。
1.2成本核算,報表編制
2014年5月開始進行成本的核算。剛開始對月末成本核算不熟悉,很茫然。感到自己肩上的工作壓力,不能辜負領導,同事對我的信任,自己一定要做好南寧公司的成本核算工作。在蔣經理和同事們的幫助和指導下,結合理論知識和實際生產情況,經過半年的實踐和學習,對成本核算有了一定的認識和掌握。成本核算工作要求很精細,從原料,藥品,編織袋的耗用,到運費,動力成本的計提和分配,對成本造成影響的因素都必須精確。確保在月末成本核算的準確,進而使公司領導做出正確的決策。
在每月成本核算后,會進行當月財務報表的編制工作。會計報表,管理報表,經營分析表等等。在報表編制中,嚴格按照總部報表規范進行編制,同時完善金蝶報表取數設計,認真檢查。力爭在2015年的會計報表的準確性以及數據的勾稽審核上比2014年的報表工作大幅提高。
1.3稅務管理、會計檔案管理、ERP系統管理工作
每月月初完成上月稅款的納稅工作。嚴格按照國家稅法的要求計提稅款,并登錄國稅,地稅網站,按時申報上交。平時工作中,對國家稅務法律法規,加強學習。以適應日常的工作需要。
每月月中進行上月的憑證裝訂工作。做到會計憑證的規范,統一,整潔。按編碼要求對憑證編碼。日常工作中,對會計檔案進行日常歸類和整理,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其他部門人員需借閱會計檔案時,應做到有相應的記錄,包括日期,時間,借閱人,借閱事由,歸還時間等。
在ERP系統管理工作中,我在總部信息處和系統管理員的幫助下,在日常工作中對南寧公司的ERP系統進行管理和維護。針對公司的老舊電腦比較多,系統老化,運行緩慢的情況,對部份電腦進行了系統重裝,提高電腦的性能。
2.工作中的不足
2.1在成本核算和平時五日測算工作中,應加強學習,認真領悟成本核算過程及原理,接受批評,總結經驗教訓,提高成本核算的準確性。
2.2 在原料核算和物資管理的工作中,下車間和到各崗位溝通不夠,造成公司內部的物資管理有不到位的情況。在今后工作中,認真檢查原始憑證,多和原料部、生產、品管同事相互溝通,多了解市場價格情況,多了解生產一線情況。
2.3在ERP系統管理工作中,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應加強學習,認真學習ERP系統管理的操作性文件,多向總部信息處和片區系統員溝通學習,提高ERP系統管理的水平。
二.2015年工作計劃
1.積極學習和規范ERP系統管理流程,保證工作質量,提作工作效率。
2.在物資管理,原料核算,費用報銷這方面,嚴格按照會計準則以及總部要求的會計核算要求處理。
3.加強細節意識,提高報表編制數據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