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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5)09-245-02
CDIO工程教育模式是國際工程教育改革的最新成果,近年來在世界各類高等院校得到了廣泛的應用。2000年開始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和瑞典皇家工學院等四所大學歷經四年的探索和研究,創立了CDIO工程教育理念,系統地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能力培養、全面實施以及檢驗測評的12條標準。CDIO工程教育理念基于工程項目工作過程,以生產流程的生命周期為載體來組織課程,將現代工程教育概括為構思、設計、實現、運作,培養學生的專業技術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個人職業道德、團隊合作精神以及交流能力等。
一、CDIO模式與《稅務籌劃》
CDIO模式的主旨就是如何培養具有綜合素質的國際工程師,因此最先在我國的實踐主要集中于高校的工程類專業,但是其理念是通過構思、設計、實現、運作四個階段將工程師應具有的專業知識、能力、素質等教學培養內容以有機聯系的方式融入至載體來讓學生主動、積極地去參與學習,這在《稅務籌劃》教學中同樣也是適用的。《稅務籌劃》雖非工程類學科,但其是一門應用性和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引入CDIO模式進行教學,可以改變現行教育中重理論輕應用的現狀,把《稅務籌劃》教學看成是一種培養學生主體性、創造性的活動。在教學活動中尊重學生的主體地位,充分發揮學生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新性,不斷提高學生的主體意識和創造力,使學生成為能自我教育、自我學習的社會主體,從而提高學生的職業能力、交流能力、團隊合作能力和創新能力。
二、《稅務籌劃》目前教學現狀
1.教學內容。《稅務籌劃》是財務管理專業的專業課程,是一門復合性、應用性極強的學科。“復合性”是指它包含多門學科知識:稅法、財務管理學、會計學,“應用性”是指其主要是應用性學科,其稅務籌劃的技術、方法具有實踐應用性。開設本門課程的目的是使學生充分掌握國家的各項稅收政策,通過稅務籌劃的技術降低企業的納稅成本,達到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目的。
《稅務籌劃》課程的教學內容包括三個方面:第一,稅務籌劃的基本理論,包括稅務籌劃基本概述、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術。這部分是稅務籌劃的基礎知識,也是重點內容,即掌握了稅務籌劃的基本原理、基本技術,才能根據會計和稅法政策法規和市場的變化制定行之有效的稅務籌劃方案。第二,企業主要稅種的稅務籌劃和企業經濟活動的稅務籌劃。涉及到的主要稅種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其他稅種。企業的經濟活動包括籌資活動、投資活動、經營活動和并購活動。這是稅務籌劃課程的核心部分。第三,國際稅務籌劃的一般理論以及跨國公司的稅務籌劃方法及案例。縱觀《稅務籌劃》課程的教學內容,重點傾向于稅務籌劃的基本技術及其應用,而對稅務籌劃中的風險涉及較少。
2.教學方法。《稅務籌劃》課程的實踐性、應用性、專業性比較強,傳統教學一般采用理論教學和案例教學相結合的教學方法。課堂上,授課教師介紹稅務籌劃的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術,并輔之以案例來介紹稅務籌劃的技術方法。這種教學方法一般采用傳統的填鴨式或灌輸式教學方法,即使是案例分析,也是以知識的傳遞和復制為主旨,主要培養學生的系統掌握知識的能力,在課堂上學生被動地接受知識,不能發揮主觀能動作用,這不利于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
3.考核方式。《稅務籌劃》課程作為財務管理專業的專業課,其結課考核方式一般采用單一、簡單的評價方式,結課成績以期末結課考試卷面成績為主,并參考平時的上課表現、作業和考勤情況。一般卷面占的比重為85%(或70%),平時占的比重為15%(或30%)。這種考核方式沒有考慮《稅務籌劃》課程應用性和實際操作性強的特點,重理論輕應用、重知識輕能力,部分學生存在投機取巧的心理,“平時不燒香,急時抱佛腳”,考試前突擊學習、死記硬背,這樣得到的成績無法反映學生學習的真實情況,而且給別的同學也提供了壞的榜樣,不利于提高學生平時的學習積極性。
三、基于CDIO教育理念的《稅務籌劃》課程教學改革
1.優化教學內容。稅務籌劃課程的教學內容可劃分為稅務籌劃的基本理論和稅務籌劃的實務兩大部分。理論部分包括稅務籌劃的基本理論知識,實務部分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其他稅種的稅務籌劃,以及企業在籌資活動、投資活動、經營活動和并購活動中的稅務籌劃。根據《稅務籌劃》課程的知識體系,可以將教學內容分為六個模塊:稅務籌劃基本理論、流轉稅的稅務籌劃、所得稅的稅務籌劃、其他稅的稅務籌劃、企業財務活動中的稅務籌劃、跨國公司稅務籌劃。對照CDIO能力大綱,各模塊的具體教學內容和能力要求見表1。
另外,在給學生講課的過程中,除了講解以上內容外,還要強調稅務籌劃過程中的風險問題,只有讓學生了解和認識到稅務籌劃風險的存在貫穿于企業稅務活動的始終,才能夠使他們在實際應用中隨時注意并防范稅務籌劃風險,保證設計的稅務籌劃方案取得最優的效果。因此,在以上六個模塊的授課過程中,要穿插稅務風險內容,培養學生的風險意識。
2.創新教學手段和方法。案例教學法是一種以學生為中心,對現實問題和某一特定事實進行交互式的探索過程,是CDIO 教學理念的具體實踐與運用。《稅務籌劃》是一門應用性、技術性、實踐性很強的課程,如果授課時只是照本宣科,不容易激發學生的興趣,也很難讓學生全面了解和掌握籌劃的技術要點。因此,教師應針對教學目標,開發各種不同難度、不同類型的案例,激發學生的積極性和探索性,促進學生對知識點的掌握,增強學生的操作技能,提高學生的實際應用能力和實際創新能力。CDIO教育模式采取以項目為中心、學生為主體的“做中學”教學模式,必然導致學習組織形式的變化。在稅務籌劃案例教學中,教師應注意教學方法的轉變,宜采用合作性學習課堂組織形式,主要是小組案例合作研討,該課程的案例教學一般分八個階段,見圖1。(1)布置案例。案例教學中,教師提前布置案例,一般在下次案例分析課上課前,教師把案例內容和要求布置給同學。(2)學生分組。CDIO教育模式要求采用小組合作教學模式,一個小組通常由3~6個學生組成。教師布置案例之后,學生可以自己選擇合作同伴,組建高效團隊――項目小組,在團隊中推選出有能力的同學管理本項目小組的學習及項目任務的完成情況,并確定其為項目小組負責人或組長。經過討論明確個人分工,各同學明確自己的崗位與責任。此過程著重鍛煉學生的團隊意識、技術協作精神、領導能力。(3)查找資料。項目小組利用教師提供的案例,根據要求收集相關資料,學會從圖書館,會計、稅收、證券等相關網站上查找資料,并對資料進行處理。此過程著重鍛煉學生的技術知識能力、推想能力、職業技能和道德能力。(4)分組討論、分析案例。項目負責人領導項目小組成員共同制定計劃,共同討論、相互協作,執行計劃并管理好時間,學會利用稅務籌劃基本理論知識,探索學習知識,發揮團隊精神,開啟創造性思維,遵守職業道德。此過程著重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與學習能力、團隊協作精神。(5)形成觀點,制作PPT。在掌握大量信息、深思熟慮的基礎上,經過討論,項目小組形成自己的觀點,寫出分析提綱或文稿,并制作成PPT。此過程著重培養學生的系統思維能力、總結歸納能力與寫作交流能力。(6)進行PPT演示,實現經驗共享。項目小組指定成員進行成果匯報,走上講臺進行PPT演示。此過程著重培養學生的電子多媒體交流能力、圖表交流能力、口頭表達能力。(7)由同學提問和點評到校外實務專家點評再到教師點評。同學們針對匯報同學的觀點提出質疑,匯報同學和小組其他成員解答疑問。校外實務專家根據實務中出現的問題對匯報進行點評,并指出在實務中進行稅務籌劃應注意的問題。最后,授課教師進行總結補充和點評,引導學生互動對話,從而產生創新性的思想和觀點。此過程著重培養學生的口頭表達能力、人際交流能力。(8)項目總結反饋,形成文稿。各小組根據項目交流情況進行修改,并形成文稿。此過程著重培養學生的系統思考和知識發現的能力、總結能力、寫作交流能力。
為了確保每個學生能夠嘗試各種角色,培養各方面能力的鍛煉,特別是領導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并有效避免有的學生懶惰、“搭便車”的現象,在整個課程的案例分析討論中,項目小組內部成員的角色宜采用輪換制。在學習中,學生通過項目小組的形式,通過查找資料、案例分析討論、制作交流文檔、交流匯報、同學和教師點評啟發等環節進行交流,創造新靈感、產生新觀點,并在項目實施中體會學習的樂趣,更加牢固地掌握稅務籌劃知識;同時,學生在交流匯報中也培養了團隊協作意識,鍛煉了口頭交流能力和寫作交流能力,職業素養、綜合能力也得到了提升。
3.改革考核評價方法。CDIO強調是全面評價,特別是能力評價,應改革傳統的書面考試形式,實行多元化考核形式,實現對學生綜合能力的考核。考試應以能力鍛煉為主,考試為輔,因此,建議考核的重點為:個人職業技能、人際交往技能、對企業和社會的構思,設計,實施和運行(CDIO)系統的能力。《稅務籌劃》相關理論知識主要培養學生的技術知識和推理能力,考核時采用傳統考試形式,但分值只占課程的30%。而對較高的能力目標,則根據案例課程中學生表現出來的能力進行相應的考核。根據CDIO能力要求,設定考核評價大綱見表2。
四、結語
通過運用CDIO教育理念改革《稅務籌劃》課程教學,優化教學內容、創新教學手段和方法、改革考核評價方法,才能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真正為社會培養出知識、能力、素質三位一體應用型稅務籌劃人才。
[本文為中國民航大學“財務管理專業綜合改革”項目和“稅務籌劃優質課程建設”的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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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企業留抵稅額的稅務會計處理是一項系統性的工作,這主要體現在處理特點、稅務產生和抵扣等環節。以下從幾個方面出發,對營改增”企業留抵稅額的稅務會計處理進行了分析。
1.處理特點
營改增”企業留抵稅額的稅務會計處理有著自身的處理特點,這一特點主要是自從2013年8月1日起,關于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的部分“營改增”的試點工作將會在我國大范圍內推開。除此之外,其處理特點主要還包括了試點之前的貨物和相應的勞務的掛賬留抵進項稅額如何能夠更好地在試點之后進行合理的抵扣和核算。
因此根據《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預算管理問題的通知》中的相關規定納稅人應當同時具有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稅服務和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按照銷項稅額的比例劃分應納稅額,分別作為改征增值稅和現行增值稅收入入庫。
2.稅務產生和抵扣
在稅務產生和抵扣的過程中,原增值稅通常是納稅人應當具有的應稅服務。并且如果在試點之日前貨物和勞務的留抵進項稅額在試點之日后抵扣,通常則會出現相應的本來已經抵扣的貨物和勞務銷項稅額的進項稅抵扣了“營改增”應稅服務銷項稅額,從而造成相應的會計處理誤差。
二、營改增”企業留抵稅額的稅務處理
營改增”企業留抵稅額的稅務處理包括了許多內容,其主要內容包括了處理原則、案例分析等內容。以下從幾個方面出發,對營改增”企業留抵稅額的稅務處理進行了分析。
1.處理原則。“營改增”企業留抵稅額的稅務處理有著自身的處理原則。在“營改增”企業留抵稅額的稅務處理過程中會計人員需要計算出本期貨物和勞務整體的銷項稅額,并且對于占據的本期貨物和勞務銷項稅額和相應的應稅服務銷項稅額之間的比例有著清晰的了解。除此之外,在營改增”企業留抵稅額的稅務處理過程中會計人員應當注重用8月發生的全部銷項稅額減去8月取得并認證相符的全部進項稅額,從而能夠更加便利的計算出8月包含銷售貨物、勞務和提供應稅服務在內總的應納稅額;另外,在營改增”企業留抵稅額的稅務處理過程中會計人員還應當再將8月總的應納稅額乘以8月貨物和勞務銷項稅額占總的銷項稅額的比例,從而能夠在此基礎上更好地計算出8月貨物和勞務的應納稅額;最后通過比較8月“貨物和勞務的應納稅額”與7月31日企業賬面上進項稅額的留抵額,來判斷出其中較小者就是8月允許抵扣的留抵稅額。
2.案例分析。以某個從2013年8月1日起就開始實施“營改增”的某私有企業作為案例來對“營改增”企業留抵稅額的稅務處理進行說明。該企業的在稅法上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并且其經營的業務主要以銷售自身生產的貨物為主。除此之外,該企業自有的5臺運營用汽車也提供對外的貨物運輸服務。假設該企業的業務包括了
(1)該企業的銷售貨物從2013年7月31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借方“進項稅額”留抵稅額5.69萬元;
(2)自從2013年的8月,該私營企業的銷售模具取得的產品收入合計28萬元,銷項稅額4.76萬元,5輛運輸車輛取得的貨運業務收入合計(含稅)8.88萬元,銷項稅額0.88萬元;
(3)2013年8月,購進貨物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1.28萬元,貨運汽車取得購進汽油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0.16萬元。
通過上述數據我們可以計算出其“營改增”企業留抵稅額合計為:
【中圖分類號】G420 【文獻標識碼】B 【論文編號】1009―8097(2009)05―0123―03
一 前言
《高等教育法》第五條規定:“高等教育的任務是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知識經濟的到來,要求高等教育融入創新觀念,并在其功能上得到很好的體現,如何加強實驗、實踐性教學環節,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是各高等院校積極探索的重要課題。
將競賽,尤其是教育部倡導的“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競賽、全國大學生機械創新設計大賽、全國大學生結構設計競賽、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大賽,引進到教學中來,受到教育界的廣泛關注。競賽使人們認識到傳統教育內容陳舊,缺少綜合性,削弱了學生學習的主動性,阻礙了學生創新思維的發揮和實踐能力的提高。以競賽為載體,促進了“相關專業的教學改革”及“探索新的人才培養模式”[1]。在科技競賽活動中可以“全面培養學生的綜合能力”[2]。但將競賽引進到教學當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如“挑戰杯”全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凸顯我國高等教育的“應試教育與功利性競賽”、“精英化教育與理想化競賽”等弊端[3],以及陳樹蓮[4]提出的“學科競賽功利化”對學生產生的負面影響,這些都是值得關注的。因此稅務教學有必要在吸收新教學方法的優點的同時,避免負面效應產生。
本文結構如下:第二部分簡要介紹本次教學實踐開展的緣起;第三部分介紹、分析了此次教學實踐和新的教學模式;第四部分總結教學模式并探討新的教學模式的優點。
二 緣起
“稅務精英挑戰賽”是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每年為全國(包括港、澳、臺地區)大學生舉辦的一項比賽。比賽的主要內容是在仿真的企業環境下探討相關稅務處理,考驗學生們如何適當地運用課堂知識處理實際商業環境中的稅務問題,是財務管理與會計專業本科生可以參加的為數很少的專業比賽。該比賽的目的是讓大學生見識商業市場的真實情況;提高大學生的分析解決問題能力、表達技巧及培養專業的判斷力;增加大學生的稅務知識及研習稅務的興趣;促進稅務課程的發展;培育稅務專業人材。
“稅務精英挑戰賽”的成功開展,為高等學校稅務教學創新模式提供了實踐支持,催生了筆者對稅務教學改革和人才培養的思考和實踐。通過將稅務精英挑戰賽與相關課程教學的有機結合,深化了稅務系列課程的教學實踐,以競賽為載體,促進本科財會專業課程,特別是稅務系列課程(稅法、稅務會計、納稅籌劃)的教學改革,深化相關理論課程的教學實踐。
三 依托稅務精英挑戰賽促進稅務系列課程教學
通過參加稅務精英挑戰賽,使實務界的前沿實踐與高校實踐教學的內容結合起來,使稅務教學從單純的“驗證”性教學,向“分析設計、系統綜合”教學的方向轉變,通過“教”“賽”結合,從而使遠超過實際參賽規模的學生有機會接收系統化的學習和實踐鍛煉。
1 以學科競賽為載體,促進稅務系列教學實踐
將稅務精英挑戰賽與稅務系列課程教學結合起來,使課堂的教學內容更加系統化(見圖1)。
前期的《稅法》課程作為一門稅務基礎課程,注重學生基礎知識的積累;中期的《稅務會計》注重稅務課程與會計類課程的整合;后期的《納稅籌劃》作為對基礎知識的運用,注重學生創新能力以及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的提高。將歷屆競賽案例、試題引入課堂教學,極大地豐富了教學內容,使課堂教學更貼近實際,既提高了教師的教學能力,也激發了學生的學習熱情。
“稅務精英挑戰賽”作為第二課堂,既使學生加深了理論知識的學習,又培養了他們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既培養了學生的團結協作精神,又培養了他們克服困難、迎接挑戰的人文精神。競賽的選拔、準備階段及其比賽都為學生提供了自主學習與實踐的良機,使學生在學習主觀能動性方面有了極大提高,學生用所學的知識解決經濟事項的涉稅問題,培養了他們的實踐能力;學生的所學知識(不僅僅是稅法、稅務會計、納稅籌劃,還有財務管理、企業會計、經濟法等等)得到了綜合運用,使得稅務教學同其他學科的教育聯系起來,將學生的知識從“點”到“線”,再到“面”的聯系起來,使學生所學知識更加系統。
這樣一種教賽結合的教育模式,形成以學校教學構成的“基礎”培養層面和以商務仿真競賽為代表的“提高”培養層面教育體系(如圖2),既注重了基礎應用人才的培養,又注意了稅務前沿實踐的接觸,推動基礎、綜合、創新、研究等環節有機結合的稅務課程體系建設。
2 通過稅務精英挑戰賽對稅務系列課程教學內容改革的思考
通過稅務精英挑戰賽對學生綜合能力的測試,發現學生普遍存在一些共同的缺點,主要是知識掌握不到位、知識的綜合運用能力不夠、文字寫作能力欠佳、尤其是學生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較差,因此提出稅務系列教學內容改革,如圖3所示。
在稅務系列課程中引入“公司稅務案例分析”內容,在教學中選擇綜合性和實踐性較強的問題,充分發揮學生主體作用,強調學生全過程參與意識,讓學生提供解決方案并相互評價,使學生了解同一問題解決方案的多樣性,在通過教師的歸納、引導和點評,增強學生的學習興趣。
“公司稅務案例分析”教學中,還可采用當堂閱讀案例,現場學生隨即組合,避免學生“扎堆”現象,培養學生的團隊合作精神;當堂做出分析與解決方案,避免課下小組分析問題“搭便車”現象;由于課程的特殊性,要求的時間長,需要合理延長教學課時和時間,可將課程安排在小學期等時間,以發揮課程效果。
“公司稅務案例分析”的設計,可以培養學生綜合運用各學科知識的意識,給學生發揮其創造性思維和發散思維的空間,訓練學生思維的流暢性、變通性和獨特性,引導學生經過發散思維到集中思維再到發散思維的多次循環,培養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 實現教學與市場無縫銜接
一般來說,企業的確不可能花一年半載的實踐來培養學生,使其適應工作,因此培養人才的過程又延伸回了學校。實施教學和競賽的有機結合,通過教學與市場的無縫隙銜接,使得學生在學校所學知識緊跟時代變化,學生畢業也能迅速進入工作狀態,做好入職角色的轉變。
在教學目的方面,稅務精英挑戰賽以企業仿真經濟業務為對象,以商業市場的真實情況為內容,通過競賽教師和學生都深深地感受到社會、企業的需求,對于教學目的以及學習目的的明確都有很大的幫助,這對于學校適用人才的培養至關重要。
四 “企業主辦,教學主導,學生參與”教賽結合模式的優點
通過稅務精英挑戰賽,深化稅務系列課程的教學實踐,以提高綜合素質為目標,探索一種較為緊跟時代變化的教學模式,概括為“企業主辦,教學主導,學生參與”的運行模式。“企業主辦,教學主導,學生參與”教賽結合模式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優點:
(1)可操作性強,教育投入低。
“企業主辦,教學主導,學生參與”的教學模式,競賽主要費用由企業負擔,參賽院校充分利用了企業的資源,在極少資源的投入下使學校獲得了很大的有形、無形的效益。
(2)充分利用社會資源,保證教學內容符合實際和時代前沿。
“稅務精英挑戰賽”的案例、試題都是相關專業頂級專家集體智慧的結晶,案例涉及稅收問題的熱點方向,模擬商業市場的真實情景;比賽試題內容新、形式新、質量高。將比賽案例、試題引入到教學中,極大地提升了學校教學的實踐性,提高了課程教學的效果,這是一般實驗教學手段都無法比擬的。
(3)形成以競賽為引導,素質教育為核心的教學特色,達到培養實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的目的。
通過以賽促教,將稅務系列課程教學同比賽無縫連接,使教學、實踐形成了一個系統。通過教學改革和實踐,將使學生學會思考,并掌握學習的方法,培養學生實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4)創造了一種課程體系和課程內容改革的引導機制。
把競賽作為一個結合點,將社會發展對高等教育的需求和支持作為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的動力,對加強學生基礎知識和實踐能力、提高學生人文社會綜合素質起到很大的推動作用。
(5)探索出一種成功的稅收教育人才培養、人才發現的模式。
稅務精英挑戰賽是一種實踐能力要求高、綜合性強的特殊形式的“考試”,主辦企業通過這種特殊考試發現人才,招聘人才。正是由于稅務精英挑戰賽對參賽學生素質要求的特殊性,使其對人才培養模式提出了創新的要求,并對造就新一代具有實踐能力、創新精神和協作精神的人才意義深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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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納稅籌劃案例分析
對“稅收籌劃”概念的定義,目前尚難以從詞典和教科書中找出很權威或者很全面的解釋,但我們可以從專家學者們的論述中加以概括為: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對企業生產經營等活動的統籌策劃,達到降低稅負目的的經濟行為。
一、納稅籌劃存在的原因
1.稅收政策的差異
如:個人獨資或合伙企業與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所得稅政策不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收政策不同。
如:現行政策規定,小規模納稅人按工業和商業兩類分別適用6%和4%的征收率;一般納稅人稅率為17%,另規定一檔低稅率為13%。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負責人11日表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統一降低至3%。
2.稅法在不斷發展和完善中
1994年稅制改革之后,我國的稅種由37個縮減到目前的22個其中,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和筵席稅已經停征,關稅和船舶噸稅由海關征收。目前稅務部門征收的稅種只有18個。2008年將是改革至關重要的一年。國務院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將全面實施新的企業所得稅法、改革資源稅費制度、研究制定增值稅轉型改革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的方案等重大稅制改革列入2008年改革日程。
隨著改革觸角進一步向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我國最大的兩個稅種延伸,我國新一輪稅制改革正在步入實質操作階段。在這一輪改革浪潮中,資源稅、個人所得稅、消費稅、物業稅等稅種改革也將在2008年進一步推進。
現行稅法主要有法律、行政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其他地方性規范文件構成,正在不斷的發展和完善過程中,目前我國還沒有一部稅收基本法。
3.稅收優惠政策
稅收優惠指國家運用稅收政策在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中規定對某一部分特定納稅人和課稅對象給予減輕或免除稅收負擔的一種措施。稅法草案規定的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方式包括免稅、減稅、加計扣除、加速折舊、減計收入、稅額抵免等。
如:2008年1月1日實施的新《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將舊稅法以區域優惠和外資優惠為主的格局,轉為以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兼顧社會進步的新優惠格局,對原稅收優惠政策進行整合,實施過渡性優惠政策等,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為25%,企業設立時則可以考慮稅收優惠政策差異,合理設立。
4.邊際稅率的運用
某些稅種按不同檔次的稅率征收,如:個人所得稅中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一定的費用標準后,按九級超額累進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由于以上原因的存在為納稅人合理納稅籌劃提供了政策空間,納稅人可以通過合理、合法的籌劃達到不納稅、少納稅、延遲納稅獲得資金時間價值的節稅目的。
二、案例分析
我們通過一個非常有啟發性的失敗的稅務籌劃案例,來分析對稅收籌劃的認識和運用。
1.案例背景
某物資企業主要負責為某鑄造廠采購生鐵并負責運輸。策劃的籌劃方案:將為鑄造廠的生鐵采購改為代購生鐵。由物資公司每月為鑄造廠負責聯系4000噸的生鐵采購業務,向其收取每噸10元的中介手續費用,并將生鐵從鋼鐵廠提出運送到鑄造廠,每噸收取運費40元。通過該方案節省了因近億元銷售額產生的稅收及附加,對于手續費和運輸費只繳納營業稅而不是增值稅。
年末,國稅稽查分局在對該物資企業的年度納稅情況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當年生鐵銷售額較上年同期顯著減少;而“其他業務收入”比上年大幅增加,且每月有固定的4萬元手續費收入和16萬元運輸收入。經詢問記賬人員,并到銀行查詢該公司資金往來,證實該企業經常收到鑄造廠的結算匯款,也有匯給生鐵供應商某鋼廠的貨款,但未觀察到兩者間存在直接的對應關系。因此,檢查人員認為該企業代購生鐵業務不成立,屬涉嫌偷稅,要求該物資企業補交了近千萬元的增值稅。2.相關政策法規
財稅[1994]26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營業稅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規定代購貨物行為,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不征收增值稅,只對手續費和運輸費繳納營業稅;不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無論會計制度規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稅。(一)受托方不墊付資金;(二)銷貨方將發票開具給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將該項發票轉交給委托方;(三)受托方按銷售方實際收取的銷售額和增值稅額(如系進口貨物則為海關代征的增值稅額)與委托方結算貨款,并另外收取手續費。《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5條第1款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征收增值稅。
3.案例分析
該企業的賬務處理不能清晰地反映其與鑄鐵廠、鋼廠三方之間的資金往來關系,使得稅務人員有理由認為上述業務違背了“受托方不墊付資金”的規定,從而不被認可是代購貨物業務,其收取的手續費、運輸費應作為價外費用征收增值稅。
4.案例啟示
(1)會計核算要規范。誤區:會計處理模糊是應付稅務檢查的好辦法。其實這是非常錯誤的。本案例就是由于該公司對代購業務沒有規范的會計記錄,沒有可靠的資金往來記錄以證明物資公司沒有墊付資金,稅務檢查人員不認可代購業務,從而使得一個很好的籌劃方案失敗。
(2)科目設置要符合實際需要。在本案例中,該物資公司可以自行設置“代購商品款”核算代購業務的經濟業務,方便稅收檢查人員檢查。
(3)形式要件要合規。本案例的敗因在于“受托方不墊付資金”這個形式要件不符合規定。不墊付資金并不代表不做業務,在本案例中,只要在會計記錄中做到在未收到鑄造廠資金的前提下不支付鋼鐵廠貨款就符合了“受托方不墊付資金”這個形式要件,同時還要和鑄造廠簽訂代購合同以證明代購業務的存在,在設計稅收籌劃方案時要十分注意形式要件的合法性。
三、企業納稅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通過以上案例分析總結企業納稅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1.具有合法性。稅收籌劃是對稅款的合法節省;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是區別納稅籌劃與偷逃稅款行為的本質和關鍵所在。
2.考慮成本效益。著眼于企業整體稅負的降低;重視分析對納稅人有重大影響的政治利益、環境利益、規模經濟利益、比較經濟利益和廣告經濟利益等非稅利益;充分考慮到對未來的稅負的長遠影響。
3.具有可行性。是事先的科學規劃與安排。稅收籌劃的實施必須在納稅義務發生之前進行,它是稅收籌劃的具體要求和體現。
4.綜合衡量與周密部署。稅收籌劃不僅是會計人員做賬的事情,也與經營有關,是通過對投資、經營、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進行納稅方案的優化選擇,從而最大限度地節約稅收成本,取得最大的稅后效益。切忌簡單地模仿,必須注意地區差異、行業差異、企業規模差異與性質差異、經營環節差異收入來源與征收方式差異等。
5.形式要件要合規。相關會計記錄的形式要件必須符合相關稅收法律法規規定。
6.規避稅收風險。稅收籌劃是建立在合法基礎上的對稅收法規的利用,稅法在不斷發展完善之中,不斷的堵塞漏洞和處于反避稅的當中。一不小心落入稅收籌劃誤區,將會產生重大的稅收損失。
7.建立良好的稅企關系。一個設計良好的籌劃方案必須得到稅務的認可才能夠可行,才能達到籌劃的目的,與稅務的溝通和建立良好的稅企關系是納稅籌劃的前提條件之一。良好的稅企關系可以避免企業因不懂法而違法的損失。
企業納稅籌劃是具有前瞻性的、動態的、有計劃的統籌行為,是事先的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很多大型外資企業和跨國公司由于涉稅業務復雜同時也為了規避涉稅風險而成立自己的稅務部門專門從事涉稅事項的管理。作為納稅主體的企業應當正確地掌握和運用現有的稅收法規,關注稅收政策的發展動向,與時俱進地調整和更新正在使用的籌劃方案,合法地節稅。
參考文獻:
[1]中注協納稅籌劃講座.北京國家會計學院.2006.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4-0-02
我國在1994年實行生產型增值稅后,增值稅一直是我國第一大稅種。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生產型增值稅的缺陷日漸顯現,主要集中在生產型增值稅不允許抵扣外購固定資產進項稅額,這極大地限制了企業技術革新的積極性。而消費型增值稅允許抵扣外購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有利于提高企業擴大投資、更新設備的積極性,從而提高企業的競爭力。2007年下半年,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國際金融危機在全世界迅速蔓延。為應對金融危機對全球經濟的惡劣影響,振興我國的經濟,拉動內需,2008年12月1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所有行業統一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但是該轉型是否真的能夠起到預期的效果,這個問題一直是稅務專家最關心的話題,國內對于增值稅轉型的研究主要涉及四個方面,下面分別對四個方面的文獻進行回顧,并在此基礎上提出研究缺陷和未來研究趨勢。
一、增值稅轉型對企業影響的文獻回顧與分析
(一)增值稅轉型對不同行業的影響程度
王素榮,蔣高樂(2010),根據最新的數據資料,采用實證分析的方法,重點研究了增值稅轉型前后不同行業的受益程度,并且主要考察了增值稅轉型前后農林牧副漁業、采掘業、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供應業、信息業、制造業等五大行業可抵扣進項稅額的變化,分析、揭示增值稅轉型對不同行業帶來的巨大收益。王素榮、付博(2011)采用實證分析的方法,對比幾年各個行業的投資比例,以及增值稅抵扣額,對增值稅轉型的行業效應和微觀效應進行了分析,結果表明:采掘業、水電煤氣供應業和制造業是增值稅轉型受益較大的行業。李建人(2010)認為除了融資租賃業以外,增值稅轉型對所有行業都應當是利好消息,重點對比研究了增值稅轉型前后對融資租賃行業的正負影響效應。
(二)增值稅轉型對企業稅負的影響
柳建啟(2011)運用理論以及簡單的公式,論述了增值稅轉型對企業增值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的增減進行了分析,結果顯示增值稅轉型可以減少增值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的應納數額。研究了增值稅轉型商業企業和工業企業所得稅的影響,結果顯示增值稅轉型對工業企業的影響程度大于商業企業影響程度。駱陽、肖俠(2010)以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披露的江蘇省上市公司2008年年報為樣本數據,分析了增值稅轉型后可能對江蘇省滬市上市公司增值稅稅負、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產生的影響,同時還對高新技術企業和非高新技術企業稅負進行了研究,分析其在增值稅轉型前和轉型后的不同影響。結論是:一方面增值稅的轉型,將使高新技術企業增值稅的應納稅額降低,并且無論是在應納稅額上,還是在稅負率上,都遠遠高于非高新技術企業。另一方面增值稅轉型后江蘇省滬市上市公司的整體稅收負擔將大幅度下降。蔡昌(2009)運用模型從理論上分析了增值稅轉型給企業及行業在稅收負擔方面產生的影響。結論是,增值稅轉型后,設備制造業和裝備業將會成為稅收負擔受益最大的行業,而生產型出口企業、建筑安裝業、金融業以及交通運輸業等幾乎沒有變化。文章還分析了增值稅轉型對投資的影響以及對經濟的長遠效應。
(三)增值稅轉型對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的影響
聶輝華、方明月、李濤(2009)以全國所有的企業為樣本數據,采用面板雙重差分模型,研究了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雇傭和研發行為以及生產率在增值稅轉型前后發生的變化,同時還考察了企業行為對優化產業結構和就業形勢的影響。最終發現增值稅轉型對促進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產生了顯著的影響,且提高了企業的資本勞動比和生產率,但是也產生了一個問題,即顯著地減少了就業,引發就業問題。趙穎(2009)闡述了增值稅轉型對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的幾種影響,然后針對這些影響提出企業在進行固定資產管理可以采取的措施。顧園(2011)探討了增值稅轉型前后固定資產相關業務會計處理的變化,并在此基礎上剖析了此次增值稅轉型對企業稅負及利潤的實質影響。郭紅梅(2009)從增值稅轉型的背景出發,研究了在此背景下固定資產的稅務處理,同時提出了相關的政策建議。朱娟(2009)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分析了增值稅轉型前后,企業在固定資產投資時間、投資對象、投資金額、投資評價指標以及投資活動現金流量等五個方面產生重大變化。同時還提出了在增值稅轉型的背景下,企業在進行固定資產投資時應該注意的問題。盧銳、許寧(2011)運用理論模型以及2003-2009年增值稅試點地區上市公司的年報數據對增值稅轉型給固定資產投資帶來的影響進行分析,研究結果表明:一方面增值稅轉型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上市公司的固定資產投資;另一方面,增值稅轉型前企業因為該次轉型的特點而推遲固定資產的投資行為以及企業對政策的預期效應等可能使得固定資產投資出現短期波動性。
(四)增值稅轉型對企業財務信息的影響
張欣(2009)采用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通過對比兩種增值稅類型下稅后利潤、投資設備進項抵扣、投資凈現值、投資內含報酬率、年平均投資報酬率等來闡述增值稅轉型對企業的財務影響。陸群(2009)從增值稅轉型的背景出發,結合案例重點分析了增值稅轉型對上市公司財務信息的實質影響,包括對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的影響。王秀果(2010)首先對增值稅及增值稅轉型的概念進行了論述,其次從轉型前的生產型增值稅的弊端著手,比較詳盡地闡述了此次增值稅轉型的原因以及實行消費型增值稅的重大意義,最后重點剖析了新的增值稅類型對營業凈利潤、企業利潤表、資產負債表以及對現金流量表等在會計處理方面產生的影響。蓋地、梁虎(2011)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以增值稅的費用實質及其會計目標為起點,借鑒所得稅會計的有關原則,采用“財稅適度分離”的會計模式和“價稅并流、賬內循環”的方法,設計了“消費型增值稅”費用化處理的基本框架,旨在促進增值稅會計的改革與完善。郭恒泰(2010)采用理論分析的研究方法,根據增值稅轉型中的優惠條例,闡述了增值稅轉型前后,企業在會計處理方面產生的變化,包括購進固定資產、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出口退稅等方面。
二、研究局限及未來研究趨勢
(一)研究局限性
首先,增值稅轉型自2009年1月1日開始實施,自今只有短短的三年多時間,文獻數量較少,研究成果不多,導致研究數據量不足,影響結果的完整性。
其次,縱觀增值稅轉型現階段的研究成果,我們不難發現,在經營績效和企業價值方面還未涉及,或是涉及較少。
再次,已有的研究對象一般是上市公司,因為上市公司的財務數據相對公開,取得數據較為簡便,但是增值稅并不僅僅是上市公司需要繳納,一般的企業同樣涉及增值稅的繳納問題,因此,增值稅轉型對非上市公司也存在影響,這樣就使得研究數據存在可比性不足的缺陷。
最后,在研究方法上,現階段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論分析、案例分析,以及少數的實證分析。單純的理論分析很難提供增值稅轉型對企業的影響的經驗證據,案例分析雖然很具體,但是分析對象往往只是一個企業或者是幾個企業,研究結果可能只是個別現象,不能推廣到某個行業或者是其他行業,缺乏可比性。
(二)未來研究趨勢
隨著增值稅轉型實施時間的不斷推移,增值稅轉型的研究成果將會越來越多,研究范圍將會越來越廣,研究內容將會越來越深入。根據對現有文獻的總結分析,本文認為以下幾方面將會成為增值稅轉型的在未來的研究趨勢。
首先,增值稅轉型在對不同行業的影響程度、對企業稅負的影響、對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的影響及對企業財務信息的影響四個方面的研究已經足夠充分,但是增值稅轉型在企業經營績效和企業價值的影響方面只有少量涉及,而這兩方面對于企業來講是非常重要的,從企業的角度出發,企業經營績效和企業價值將會成為增值稅轉型的重要研究趨勢。
其次,針對現階段研究對象僅局限于上市公司的問題,隨著各項制度的不斷完善,非上市公司的財務數據將更易于取得,從而使增值稅轉型的研究從上市公司延續要非上市公司。
最后,在研究方法上,針對現有理論分析和案例分析研究方法的不足以及實證分析法在其他領域的廣泛運用和逐漸成熟,實證分析法將成為增值稅轉型研究領域的主要研究方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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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駱陽,肖俠.增值稅轉型對江蘇省滬市上市公司稅務影響的實證分析[J].稅務研究,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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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聶輝華,方明月,李濤.增值稅轉型對企業行為和績效的影響[J].管理世界,2009(05).
[8]趙穎.淺談增值稅轉型對企業固定資產管理的影響和對策[J].財會研究,2009(01).
[9]顧園.新增值稅制度下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及財務影響[J].稅務研究,2011(03).
[10]郭紅梅.增值稅轉型背景下固定資產的稅務處理[J].財會研究,2009(01).
[11]朱娟.增值稅轉型對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決策的影響[J].財會研究,2009(02).
[12]盧銳,許寧.增值稅轉型對上市公司固定資產投資的影響研究[J].會計研究,2011(06).
[13]張欣.全球金融危機中消費型增值稅對我國經濟的影響[J].經濟研究導刊,2010(05).
實踐教學是理論教學的延續與深化,是鞏固理論教學成果和加深理論認識的有效途徑。現代教育體系中,實踐教學也是培養具有創新意識的高素質人才的重要環節,更是理論聯系實際、培養學生掌握科學方法和提高動手能力的重要平臺。《稅務會計》作為一門重要的實踐型課程,應該加強實踐教學環節改革,從根本上適應稅務專業人才培養模式的轉變和社會對稅務會計專業人才的需求。
1《稅務會計》實踐教學改革的合理定位
1.1《稅務會計》實踐教學改革要符合本課程自身的特點。
《稅務會計》實踐教學改革要符合本課程自身的特點,這是《稅務會計》進行實踐教學改革的基礎。稅務會計是融稅收法規和會計核算為一體的特種專業會計,具有不同于其他稅務課程和會計課程的特點,突出表現在以下兩方面。一方面,《稅務會計》課程是稅收知識與會計知識的有機結合。《稅務會計》課程既研究稅務中的會計問題,又研究會計中的稅務問題;另外,從其核算過程看,稅款的計算與繳納要遵循稅法的規定,而會計處理要遵循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是稅務與會計相結合而形成的一門交叉學科。另一方面,《稅務會計》是基礎理論與實踐技能的綜合統一。《稅務會計》課程運用稅務與會計的基礎理論指導具體的涉稅問題處理和會計核算實踐,具有典型的應用性與實踐性特點。這兩方面的突出特點從根本上決定了《稅務會計》課程進行實踐教學改革的必然性與可行性,同時也表明實踐教學改革必須要符合本課程自身的特點和規律。
1.2《稅務會計》實踐教學改革要適應稅務專業人才培養模式的轉變。
《稅務會計》實踐教學改革要適應稅務專業人才培養模式的轉變,這既是該課程實踐教學改革的目標定位,同時也是該課程進行實踐教學改革的重要依據。長期以來,我國稅務專業培養模式和培養體系方面存在不合理之處,突出表現在我國稅務專業的課堂教學偏重于理論講授,而忽視了對學生綜合實踐運用能力的培養,不僅造成學生動手能力差、實踐能力不強,創新意識和團隊精神欠缺,而且從根本上導致學生缺乏運用理論指導實踐的良好素養與思維方式。因此,在《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的指導下,結合近年來社會對稅務專業人才的需求方向,高等教育體制下稅務專業人才培養模式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增加了實踐教學的內容,以理論指導實踐,努力把學生培養成為專業能力強、綜合素質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能夠適應各級稅務部門和其他經濟管理部門、稅務中介機構以及企業相關工作的應用型、復合型高素質專門人才。因此,《稅務會計》實踐教學改革要順應稅務專業人才培養模式的轉變,以此為契機,取得更大的改革成效。
1.3《稅務會計》實踐教學改革要滿足社會對稅務會計專業人才的需求。
《稅務會計》實踐教學改革要滿足社會對稅務會計專業人才的需求,這是《稅務會計》進行實踐教學改革的源動力。近年來,隨著國家稅收法規的進一步完善和稅務部門征收管理工作的加強,各種涉稅事務的處理對企業變得越來越重要,企業急需大量既懂會計業務處理又熟悉稅收法規和納稅業務的應用型、復合型稅務會計人才。稅務會計在企業稅收籌劃、反映企業納稅義務履行情況、監督企業正確處理分配關系、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因此,根據社會對應用型、復合型稅務會計專業人才的需求方向與要求,對本課程及時進行實踐教學改革,使本課程內容設置和體系安排從始至終都貫穿著實踐教學的導向精神。一言以蔽之,社會需求是《稅務會計》實踐教學改革的源動力,本課程實踐教學改革要以滿足社會對稅務會計專業人才的需求為合理定位。
2《稅務會計》實踐教學改革的設計思路
《稅務會計》課程是對稅務知識與會計知識的融合與應用,屬于實務型、應用型課程,是目前我國高等財經類院校稅務專業的專業主干課,同時也是會計、審計、財務管理專業的專業必修課。因此,本課程實踐教學改革思路與設計理念應兼顧不同專業、不同學習要求的需要。具體而言,《稅務會計》實踐教學改革的設計思路如下:
2.1應綜合考慮不同專業學生對本課程的教學需求,多角度、多維度訓練學生運用稅收理論解決會計問題和運用會計理論解決稅務問題的思維能力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著重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職業素養。這也是《稅務會計》實踐教學改革的根本目標所在。
2.2應合理安排理論課和實踐課的授課內容與時間。《稅務會計》課程屬于實務型、應用型課程,但并不意味著本課程沒有理論內容,相反,實踐課正是以稅收基礎理論和會計基礎理論知識作為鋪墊的。因此,本課程教學中,應以實踐課程為核心、以相關的理論課程為輔助來確定本課程的教學內容與時間安排,實現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的一體化。
2.3本課程實踐教學的組織應從提高稅務會計人員的職業崗位能力出發,根據稅務會計崗位的工作過程來組織教學,如設置會計崗位、出納崗位、報稅崗位,結合不同崗位的工作特點,將實務課程實踐化,以提高學生的認知能力和學習效果 。
2.4應綜合運用稅務會計實驗室、會計電算化實驗室等多種實訓資源,通過加強模擬仿真訓練鍛煉學生的動手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增強學生對企業實際稅務會計業務的感性認識,從而達到提高實踐教學效果的目的。
3《稅務會計》實踐教學改革的路徑選擇
3.1綜合運用多種教學方法,建立新型教學模式。
針對《稅務會計》實踐教學改革目標定位與設計思路的具體要求,本課程應大力推行教學方法和教學模式的改革,綜合運用多種教學方法,建立新型教學模式,形成以課堂講授、案例分析、習題討論、專題講座、模擬仿真訓練等多位一體的系統化教學方法,加強學生對稅務與會計知識的綜合理解與運用,切實提高學生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1.1課堂講授。課堂講授是向學生傳授稅務會計基礎知識的環節,力求讓學生掌握扎實的基礎知識。課堂教學中,一方面,針對本課程以稅務和會計為基礎的特點,“以稅法為核算基礎,以會計為核算工具”,采用邊復習邊學習的教學方法,以加深學生對本課程知識的學習與理解;另一方面,采用啟發式教學方法,啟發和引導學生關注稅法與會計制度差異的協調,并總結評述每種既能夠能完成會計處理又能夠實現準確納稅方法的優劣,啟發學生從多角度進行思考。
3.1.2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是學生對本課程加深理解與運用的關鍵環節,是課堂教學環節的重要補充。本課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課程,因此,實踐教學中,圍繞教學目標,選編由淺入深、由表及里、符合學生實際情況且具有針對性、時效性、適用性、啟發性和生動性的典型案例進行分析,有利于激發學生進行深入討論和探究的興趣,強化學生對基本知識點的理解與運用,提高其稅務會計業務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教學效果。
3.1.3習題討論。習題討論可以使學生對前兩個環節所學知識得到鞏固與強化,是學生 “學以致用”的重要途徑。本課程實踐教學改革中,應在有限的教學安排中,精選出有代表性的習題讓學生分組進行討論,不僅可以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還有利于培養學生的組織能力和表達能力,激發學習興趣。另外,對于有爭議的問題,教師不要直接給出答案,而是要循循善誘,啟發誘導學生自己得出正確的結論。
3.1.4專題講座。專題講座有利于拓寬學生的視野,開拓學生的思維。《稅務會計》實踐教學中,應抽出時間安排本課程的專題講座或專題討論,向學生介紹本課程的最新動態;同時,也要鼓勵學生積極提問與討論,指導并促進學生主動學習,使學生明白研究性學習的重要性,以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此外,在講座之前還可以就相關選題向學生指定書目進行課外閱讀,指導學生結合課堂教學內容和教材內容進行拓展式、延伸式學習,以獲得更多的知識量。
3.1.5模擬仿真訓練。模擬仿真訓練是本課程將理論運用于實踐的重要環節,能夠使學生所學知識得到提高與升華。建立稅務會計實驗室是加強模擬仿真訓練的基礎。在本課程正常的課堂教學之外增加實驗課,既可以通過實驗課的仿真訓練輔助課堂教學,又可以緩解本課程學時不足的壓力,起到充實課堂教學的目的。實踐中,可通過多種方式對學生進行模擬仿真訓練,如購買與本課程相關的實踐教學軟件,讓學生通過計算機平臺的操作掌握基本的業務流程和相關技能;也可以模擬具體業務場景,進行崗位分工,就稅務會計相關業務進行仿真訓練,讓學生真實地體驗與感受稅務流程。通過這些模擬仿真訓練,切實提高學生實際業務操作、團隊協作與交流溝通等方面的能力,使學生所學知識得到提高與升華。
3.2加強信息技術手段在教學中的應用。
以多媒體教學為主的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可以起到很好的輔助教學效果。《稅務會計》實踐教學改革中,教師作為實踐教學改革的主體,應從以下方面入手,加強信息技術手段在教學中的應用。首先,要熟練運用網絡資源獲取相關知識,查找最新案例,了解本學科的最新動態,向學生介紹本課程的最新前沿。其次,運用優質精美、圖文并茂的多媒體教學課件進行日常教學,并可以將各種涉稅單據、會計憑證通過課件形式展示給學生,在有限的教學時間內豐富本課程的信息量,拓寬學生的知識面。第三,運用多媒體網絡平臺指導學生進行模擬仿真訓練,使學生學習效果得到提高與升華。第四,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如E-mail,QQ空間與學生進行網絡交流,及時回答學生提出的問題,同時對于學生相關論文的指導也可以在網絡中進行,以便及時反饋指導意見與建議,提高輔導效率。當然,《稅務會計》實踐教學改革還需將信息技術手段與傳統教學方法相結合,取長補短,發揮各自的優勢,既體現本課程的實踐教學特點,又充分考慮學生的認知規律,不斷優化教學效果。
3.3完善《稅務會計》實踐教學考核與評價體系。
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賬務處理規定
從會計角度看,房地產企業應設置“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稅”(假設為A)、“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假設為B)、“待攤費用――預繳土地增值稅”(假設為C)三個科目來對本企業的土地增值稅進行核算。
在取得預售收入時,房地產企業需按預售收入的一定比例預繳土地增值稅,此時在賬務處理中需借記C、貸記B,在實際繳納時再將B予以轉出。在項目竣工后,企業需按土地增值稅清算方式計算應承擔的土地增值稅費用,并進行借記A、貸記C的處理,將C的科目余額轉平。而在取得稅務機關土地增值稅清算報告、土地增值稅清算金額確定后,根據其應補繳的差額直接進行借記A、貸記B的處理,在完成補繳時再將B予以轉出。經過以上賬務處理,A、B、C科目的余額應均為零。
由此可見,土地增值稅的賬務處理由以下三部分組成,即先期預繳、收入結算和清算補繳。而由于會稅差異的存在,房地產企業在土地增值稅的核算過程中會產生一定的時間性差異,雖然從賬面上看對其最終的財務結果沒有太大的影響,但考慮到資金時間價值的存在,因此對此還需予以必要的關注。
三、土地增值稅清算的相關案例分析
例如,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甲企業于2007年開始銷售一樓盤,并于當年實現預售收入10億元,下一年度2008年實現預售收入30億元,2009年度實現銷售收入20億元,至此該樓盤以告售罄,并于2009年底結轉該樓盤的全部銷售收入60億元。2010年7月,經稅務機關清算核定,該樓盤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為4800萬元。假設該樓盤均為小戶型普通住宅,甲企業所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率為25%,其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1)2007年,甲企業取得該樓盤的預售收入10億元,據此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為500萬元(100000萬元×5‰),賬務處理如下:
借:待攤費用――預交土地增值稅500萬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500萬元
借: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500萬元
貸:銀行存款 500萬元
(2)2008年,甲企業取得該樓盤的預售收入30億元,據此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為1500萬元(300000萬元×5‰),賬務處理如下:
借:待攤費用――預交土地增值稅1500萬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1500萬元
借: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1500萬元
貸:銀行存款 1500萬元
(3)2009年,甲企業取得該樓盤的銷售收入20億元,據此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為1000萬元(200000萬元×5‰),并于年底結轉全部收入,賬務處理如下:
借:待攤費用――預交土地增值稅1000萬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1000萬元
借: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1000萬元
貸:銀行存款 1000萬元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稅 3000萬元
貸:待攤費用――預交土地增值稅3000萬元
(4)2010年7月,根據稅務機關的清算結果需補繳土地增值稅1800萬元(4800萬元-3000萬元),并已全部交訖,賬務處理如下: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稅 1800萬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1800萬元
借: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1800萬元
貸:銀行存款 1800萬元
四、總結
由上述案例可知,甲企業在2007-2009年度所實現的銷售收入已被分別計入這三年的應納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根據配比原則也應將這三年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500萬元、1500萬元和1000萬元,分別在其各自年度的應納所得中予以扣除,作為應納所得的抵減項處理。但是,由于2010年度相關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為4800萬元,超出了2009年底所確認的相關金額,因此應將該差額1800萬元作為本年度的應納所得處理,并予以調增。由此可見,會稅差異的長期存在將使土地增值稅的賬務處理更為復雜化,為此企業需要不斷的調整才可予以適應。
參考文獻:
企業可以設立稅務信息共享,設置企業相關稅務專欄,提供員工關于這方面的交流平臺。監督與納稅申報、退稅等結合,年末稅務結算。分析:決策是稅務風險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全面全流程多頭參與,溝通和問責,獨立稅務,增加話語權。要想落實好企業的管理,績效管理是很有效的舉措,相關的企業領導部門應該予以一定的重視,加大企業員工的考核和獎勵,制定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流程,每個流程實行無縫連接,把定期檢查與長期監督相結合。全過程全環節,抓源頭和重點,評估機制應適合企業,信息與稅局共享,借中介搞外包,查找風險點,評定風險等級。信息管理系統要穩定,當然,人才依然是稅務風險的關鍵。
內稅信息與外稅信息,縱向和橫向信息,建立完善的稅務信息系統,強化制度改革,對企業中可能存在的稅務管理問題要及時地提出,對于存在的風險要做出有效的評價和管理,積極的采取措施,從而完善稅務風險的體系。策略:實施企業稅務危機應對機制,交叉監督,制定流程,變二級審核為三級審核,完善稅務內控制度,定崗定責任,統一集團稅務管理,加強領導力,建立循環監督機制。
二、稅務檢查
只要正確地理解這么一種關系,檢查對企業而言就是一種手段,如果一味的抵制,就只會增大企業的稅務危機,讓企業的稅務危機提前到來,反之,可以降低企業的稅務危機,保證企業的正常經營,緩解企業中可能存在的稅務危機。檢查是法律的實施;全國性的打擊假發票檢查是行動;全國性房地產稅收方面檢查是稅務總局的指令性計劃;檢查情況下對違法的嚴厲處置使企業避免更大的危機。分析:企業的主動接受檢查和被動接受檢查不僅是意識上的差距,這也體現了企業在稅務危機管理方面的重視程度,通過社會化的保險和中介的保險參與,可以將企業的稅務危機降低最小。策略:積極配合,參與社會保險或者中介保險,強化訓練,加強信息化建設,設立共享平臺,善用稅務信息,確定核心稅種,實施外審報告制度。
三、稅務稽查
新《稅務稽查工作規程》解讀:保障稅法,貫徹執行,規范稅務,強化監督是《稅務稽查工作規程》(以下簡稱新《規程》)的目標,重新定位稅務稽查,使得任務明確依法查處違法行為,職責擴大添加檢查處理和其他相關工作。原則增加,定性范圍,維護法律尊嚴,強調回避制度,用信息分類稽查。選案、檢查、審理到執行四個環節呵護一體,加大對企業的管理力度,也加大了企業違法被查的幾率,作為公司必須加強企業稅務危機管理,才能避免外部成因稅務危機。積極應對稅局的稽查,避免把自己的弱點暴露在企業稅務危機下,確立方案,至關重要。稅務稅務檢查與會計的法律規定不同,也會產生風險。策略:對媒體和公眾要給予足夠的尊重,加強內部和外部的信息溝通,了解和掌握稅務檢點,通過科學的工具進行有效的稅務危機檢查和評價,企業通過稅務危機管理策略進行影響分析,評價交叉監督,人工和自動互動,將企業的稅務危機外包,評價業績考核。
一、房地產企業稅收情況概述
稅務籌劃,是指納稅人在國家稅法規定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核算等一系列經濟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下,充分利用國家稅收法規提供的優惠政策及稅收法規允許范圍內的技術手段,從而盡可能的獲得“節稅”的目的,使納稅人獲得最大的稅收利益。本文主要簡述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財務運用研究,在此前提下,先對我國房地產項目稅收立法的整體情況概括如下。房地產項目從招投標、開發、建設到銷售過程中主要涉及的稅種有: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契稅等,這些稅種所對應的法規為各稅種的暫行條例,另外還有稅收部門的規章、通知等。所以,房地產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一定要對國家相關稅收政策做到充分了解,同時要結合自身的情況進行稅務籌劃。稅務籌劃的分類根據類別的不同主要分為:行業、稅種、經營活動三種。房地產項目的科務籌劃可根據經營活動和稅種的不同來進行。
二、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概述
1、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的含義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是1994年工商稅制改革后實行的,它把原國營企業所得稅、集體企業所得稅和私營企業所得稅統一起來,形成了現行的企業所得稅。它克服了原來按企業經濟性質的不同分設稅種的種種弊端,真正地貫徹了“公平稅負、促進競爭”的原則,實現了稅制的簡化和高效,并為進一步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取得的所得,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將納稅人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其中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居民企業應就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作為征稅對象,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是指房地產企業在依據國家相關政策及稅法規定的為前提,利用稅收法規允許范圍內的技術手段,結合企業自身生產、經營、投資和理財活動,盡可能選擇稅收利益最大化的納稅籌劃形為。
2、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的財務運用分析
稅收籌劃是在法律法規的許可范圍內進行的,實質是納稅人為維護自己的權益,在遵守國家法律及稅收法規的前提下,在多種納稅方案中,對企業投資、經營、理財等事先做的籌劃和安排,以盡可能達到稅收利益最大化方案的決策,具有合法性。合理避稅的前提條件是:依法納稅、依法盡其義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細則和具體稅種的法規條例,按時足額交納稅款。只有在這個基礎上,才能進行合理避稅,才能視合理避稅為企業的權利,才能受到法律和社會的認可和保護。可見,企業的稅收籌劃和合理避稅是一體的,在廣義上,可屬于同一個范疇。所以,房地產企業在進行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時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利用合法的財務手段,選擇適合自己特點的避稅籌劃措施。
(1)稅務籌劃、合理避稅有利于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目標
房地產企業依據自身的特點,通過成功的避稅籌劃,可以為企業帶來最大化的稅收收益,實現企業的利潤最大化,使企業更具規模,并能更好的實現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
(2)稅務籌劃有利于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
房地產企業在進行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的前提必須是合理、合法的,要求企業必須規范財務管理行為,以此為企業提供正確有效的財務決策,使企業的各項經營活動都能實現良性循環。為了達到合法的節稅目的,房地產企業必須加強經營管理和財務管理,才能使避稅籌劃方案得到最好實現。因此,開展避稅籌劃有利于規范企業財務核算,加強財務核算尤其是成本核算和財務管理,促進企業加強經營管理。
3、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的稅收籌劃案例分析
由于房地產企業項目周期跨度大,一個項目的前幾年一般都是虧損的,這時就要合理利用以前年度虧損,做好這方面的籌劃,以免錯過5年可彌補期。
案例1:某公司2000年成立,2000年應納稅所得額為-9389元,2001年應納稅所得額為-2682996.53元,2002年應納稅所得額為-1182425.88元,2003年應納稅所得額為967335.39元,2004年應納稅所得額為-754818.4元,2005年應納稅所得額為-515069.03元,2006年預計應納稅所得額仍是虧損,這時就需要進行稅務籌劃了,因為企業所得法規定,納稅人發生年度虧損的,可以用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是延續彌補期最長不得超過5年。如果不進行稅務籌劃,則2001年的可結轉下一年度彌補的虧損額1725050.14元就不可以彌補了,這對企業就是一種損失。后通過與銷售部的協調,加大了銷售收款回籠速度,同時控制了一部分費用,將2006年應納稅所得額做成了2515069.03元,充分利用了以前年度可彌補虧損,達到了節稅的目的。
案例2:房地產開發企業每年的招待費都很大,而稅法規定,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在規定的比例范圍內可據實扣除,超過標準的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而房地產開發企業每年調增的業務招待費很多,加大了企業應納稅所得額,這也需要進行稅務籌劃。本公司列了一個計劃表,按當年預計的年收入配招待費,而一些金額較大的招待費就開具會務費的發票,同時做好相關會議費證明材料,這樣一年下來需要調增的業務招待費就少了很多,減少了企業應納稅所得額,達到了節稅的目的。
案例3:某公司2003年在市中心拿到一塊地,并進入了前期開發階段,按照預計1年后就可銷售,當時有一家銷售公司與公司一大股東關系較好,公司就與該公司簽訂了銷售合同,銷售價是按當時同地段售價6500元/平米簽訂的。后因公司拿下一大片旅游用地,急需資金,市中心這個項目就暫停施工,至2006年才重新開發,而這時同地段的樓盤銷售價已達1萬多/平米,如仍按與原公司的合同售價銷售的話,公司損失慘重。經公司研究決定,終止與該公司的合作,而公司提出了300萬元的違約賠償金以及無償贈送一套150平米新房的補償要求。公司財務對這個賠償方案進行了評估,認為如果無償贈送一套150平米的新房,預計總房款為200萬,將來這200萬只能掛應收賬款,既收不到款也不能作為費用列支,而如果直接付200萬元不贈送房產,這200萬元和前面的300萬元就可以作為費用在稅前列支,因為稅法規定經濟合同的違約賠償金是可以在稅前列支的,這樣同樣是付出500萬元的代價,對所得稅的影響卻大不一樣,減少了公司應納稅所得額。后經過多次協商,公司接受了本公司的方案。
實際工作中,稅收籌劃無處不在,就看你是不是能夠多留心多思考了,只要能精心安排,合理運用稅收法規,就能達到避稅的目的。
三、結論
總之,稅收籌劃是合法的,是在不違反我國現行稅收體系法律規范的前提下進行的,并不是要企業虛報成本、虛報支出,而是要求企業在經過合理的、不違反稅收法規的前提下對企業的各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精心安排下,以達到減輕企業稅負,提高企業利潤的目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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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靖.稅收籌劃的定位與選擇.經濟與社會發展,2001;4
增值稅納稅人依法劃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不同身份的納稅人適用的稅率不同,稅收優惠政策也不同,而且差異較大。增值稅對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差別待遇,為增值稅納稅人身份的籌劃提供了可能性。
選擇不同納稅人身份應考慮幾個因素:一是增值率,對小規模納稅人而言,增值率與其稅收負擔成反比,即增值率越大稅負越輕,原因是較低的征收率優勢逐步勝過不可抵扣進項稅款的劣勢;而對一般納稅人而言,增值率與其稅收負擔成正比,即增值率越大稅負越重,原因是增值率越大,則可抵扣進項稅越少。二是產品銷售對象,如果產品主要銷售給一般納稅人,且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頻繁,則應選擇一般納稅人;三是健全會計核算制度可能增加的成本,如果其成本大于從小規模納稅人轉化成一般納稅人帶來的好處,則反而對企業不利。
案例分析:
某商業批發企業,年應納增值稅銷售額300萬元,會計核算制度也比較健全,符合作為一般納稅人的條件,適用17%的增值稅率,但該企業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較少,只占銷項稅額的10%。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應納增值稅為45.9萬元(300×17%-300×17%×10%)。如果將該企業分設兩個批發企業,各自作為獨立核算單位,那么一分為二后的兩個單位應稅銷售額分別為160萬元和140萬元,兩個單位都符合小規模納稅人的條件,可適用3%的增值稅率。在這種情況下,只分別繳納增值稅4.8萬元(160×3%)和4.2萬元(140×3%)。顯然,劃小核算單位后,作為小規模納稅人,可較一般納稅人減輕稅負36.9萬元。
二、通過分立公司進行增值稅籌劃
分立經營籌劃思路:一是對小而全、大而全的企業可將不同生產環節、不同產品進行分散經營,獨立核算或分立成若干個獨立企業,使可以享受減免稅和抵扣進項稅額的生產環節或產品能夠真正享受到,以減輕企業稅收負擔。二是對混合銷售行業滿足征收增值稅的企業,應將其混合銷售行為中征收營業稅的業務單獨經營,設立獨立法人分別核算,讓該部分業務征收營業稅,以減輕企業整體稅負。三是對有兼營行為的企業,其兼營項目應獨立核算,使低稅率項目、減免稅項目、營業稅項目能分別按稅法規定的稅負分別納稅而減輕稅負。
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木制品廠生產銷售木制地板磚,并代客戶施工。假設該廠2007年施工收入為50萬元,地板磚銷售收入為60萬元,地板磚所用原材料含稅價格為30萬元,增值稅稅率均為17%。請計算該廠應當繳納的增值稅并提出稅務籌劃方案。
該企業屬于混合銷售行為,由于增值稅銷售收入大于施工收入,按稅法規定,應繳納增值稅。應納增值稅額為:(50+60)÷(1+17%)×17%-30÷(1+17%)×17%=11.62(萬元)。
籌劃方案:如果該廠進行稅務籌劃,增加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達到合計數(年貨物銷售額與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額之和)的50%以上,那么該廠僅需繳納稅率較低的營業額,而不需繳納稅率較高的增值稅。具體而言,該廠可以增加施工勞務價格,而降低地板磚的價格,從而可以將2007年的施工收入增至60萬元,地板磚銷售收入降至50萬元。則該廠的混合銷售行為只需繳納營業稅,建筑安裝業的營業稅稅率為3%,應納營業稅額為:110×3%=3.3(萬元)。通過稅務籌劃,企業可以減輕稅收負擔為:11.62-3.3=8.32(萬元)。
案例二:某鋼材廠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某月銷售鋼材1800萬元,同時又經營農機收入200萬元。前項經營的增值稅稅率為17%,后項經營的增值稅稅率為13%。該廠對兩種經營統一進行核算。請計算該廠應納增值稅稅款,并提出稅務籌劃方案。
籌劃方案:在未分別核算的情況下,該廠應納增值稅為:(1800+200)÷(1+17%)×17%=290.6(萬元)。由于兩種經營的稅率不同,分別核算對企業有利,建議該企業對兩種經營活動分別核算。這樣,該廠應納增值稅為:1800÷(1+17%)×17%+200÷(1+13%)×13%=284.6(萬元)。分別核算和未分別核算之差為:290.6-284.6=6(萬元)。由此可見,通過稅務籌劃,可以為該鋼材廠減輕增值稅負擔6萬元。
三、通過合并或聯營進行增值稅籌劃
一是合并籌劃。對小規模納稅人如果增值率不高和產品銷售對象主要為一般納稅人,經判斷成為一般納稅人對企業稅負有利,但經營規模一時難以擴大,可聯系若干個相類似的小規模納稅人實施合并,使其規模擴大而成為一般納稅人。
二是聯營籌劃。增值稅納稅人可通過與營業稅納稅人聯合經營而使其也成為營業稅納稅人,減輕稅負。如經營電信器材的企業,單獨經營則繳納增值稅,但如果經電信管理部門批準與電信部門聯合經營則按3%繳納營業稅,不繳增值稅,從而大大降低了稅負。
四、通過價格折扣銷售進行增值稅籌劃
現行稅法規定,納稅人采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稅法的這一規定,是從價格折扣的角度來考慮的,沒有包括實物折扣的情況。采取實物折扣的銷售方式,其實質是將貨物無償贈送他人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將貨物無償贈送他人,無論贈送的貨物是自己生產的還是委托他人加工的或購進的,均應視同銷售貨物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采取實物折扣方法銷售貨物,折扣的實物不論會計上如何處理,均應按規定視同銷售計算繳納增值稅。但是,如果將實物折扣“轉化”為價格折扣,則可進行合理的稅務籌劃。例如某客戶購買10件商品,應給1件的折扣,在開具發票時,按銷售11件開具銷售數量和金額,然后在同一張發票上的另一行用紅字開具折扣1件的折扣金額。這樣處理后,按照稅法規定,折扣的部分在計稅時就可以從銷售額中扣減,不需計算增值稅,節約了納稅支出。
五、利用貨幣時間價值進行增值稅籌劃
貨幣時間價值是指貨幣經歷一定時間的投資和再投資所增加的價值,也稱資金的時間價值。在現實經濟社會中現在的1元錢和一年以后的1元錢其經濟價值是不相等的。現在的1元錢,比一年以后的一元錢經濟價值要大一些,如果將1元錢存人銀行年利率為10%,則一年以后會得到1.1元錢。
案例分析:
金山集團是一家專門從事機械產品研發與生產的企業集團。2000年3月,該集團擬擴展業務,欲投資6000萬元研制生產某種型號的車床。經研究,共定出兩套方案:
第一套方案是設甲、乙、丙三個獨立核算的子公司,彼此間存在著購銷關系:甲企業生產的產品可以作為乙企業的原材料,而乙企業生產的產品全部提供給丙企業。經調查測算,甲企業提供的原材料市場價格每單位10000元(這里一單位是指生產一件最終產成品所需原材料數額),乙企業以每件15000元提供給丙企業,丙企業以2000元價格向市場出售。預計甲企業生產每單位原材料會涉及850元進項稅額,并預計年銷售量為1000臺(以上價格均不含稅)。
甲企業年應納增值稅額:
10000×1000×17%-850×1000=850000(元)
乙企業年應納增值稅額:
15000×1000×17%-10000×1000×17%=850000(元)
丙企業年應納增值稅額:
20000×1000×17%-15000×1000×17%=850000(元)
第二套方案是設立一綜合性公司,公司設立甲、乙、丙三部門。基于上述市場調查材料,可以求出該企業大致年應納增值稅額為: 20000×1000×17%-850×1000=2550000(元)。其數額和上一套方案完全一樣,看似兩方案對企業設立效果一樣。其實不然,因為貨幣是有時間價值的。方案一中,甲企業生產出的原材料,在一定的時間內會出售給企業乙,這時要繳納一定數量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而如果采用方案二,則這筆業務是在企業內的甲部門轉向乙部門,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當然這筆稅款遲早要繳納,而且數額也不會變化,但遲繳的稅款其實用價值小于早繳納的稅款。而且推遲納稅時間,相當于從稅務機關獲得一筆無息貸款,有利于企業的資金流動,這對于資金比較緊張的企業來說更是如此。
六、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
增值稅是除企業所得稅外優惠政策最多的一個稅種,如能很好地利用這些優惠政策,可為企業大大減輕稅負。現行增值稅優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按行業優惠類,針對不同行業設立減免稅或低稅率政策,如對農業、環保業等稅收優惠政策多;按產品優惠類,如生態環保產品、農業產品、廢物利用產品等稅收優惠政策多;按地區優惠類,如經濟特區、西部地區等稅收優惠政策多;按生產主體性質優惠類,如校辦企業、殘疾人福利企業、高科技企業等稅收優惠政策多。根據上述優惠政策類型,企業在設立、投資等經營活動中就必須充分考慮企業的投資地區、投資行業、產品類型和企業的性質,以最大限度地享受稅收優惠,用足用夠稅收優惠政策。
1、稅收征管的登記制度分析。所謂的稅收征管登記制度也可以叫做納稅登記制度,電子商務發展至今,對傳統稅收的影響最嚴重的部分就在于此,許多電子商務企業在互聯網上進行經濟活動的時候,都不會主動到稅收相關部門登記,這就嚴重制約了電子商務交易的稅收,增加了稅款的流失。2、稅務的盤查制度分析。在稅收管理制度中有一項非常重要的環節就是關于稅收的盤查。而電子商務在互聯網上的交易,對其賬目的記錄都是儲備在信息庫中,并且可以隨意的被更改,這就導致稅收部門在稅收盤查的時候失去了盤查的基礎性數據。
(二)我國稅種的選擇分析。
國內現行的稅種主要分為流轉稅、所得稅、資源方面的征稅。而我國經濟交易方面的稅務種類主要集中在流轉稅當中,電子商務的稅收也主要圍繞流轉稅進行研究。1、增值稅選擇分析。所謂增值稅具體點來講是對貿易商品在流通的過程中發生的關于產品的生產、銷售和服務等環節所產生的附加價值進行征收的流轉稅的一種。電子商務貿易中有的勞動是能夠借助網絡傳播的,這就引發了關于增值稅方面的疑問。既不能很好的區別開營業稅增收的對象,又不能明確電子商務稅收范圍。2、營業稅選擇分析。這種稅種的收稅原則多是通過交易發生所在地確定收稅數目。而電子商務的交易都是在網上實施的,并不能明確交易的具置,更無法實現稅收的管理。3、所得稅選擇分析。該稅種的納稅主體非常明確,而電子商務的交易存在于虛擬性的網絡當中,無法確定交易雙方的身份,同時,多數的企業在網絡上進行交易的時候并不會到稅收部門的登記,這就對納稅的主體的明確帶來了阻礙。以上對國內的稅收征管政策和稅收的種類進行了研究,為更好的促進電子商務稅收政策的施行奠定了良好地基礎,便于以下通過案例對電子商務稅收進行分析。
二、電子商務稅收案例分析
為了更細致的了解現在我國電子商務稅收的發展狀況,本文通過以下幾個案例對我國電子商務稅收情況進行分析,意在發現稅收方面的問題,為提出關于電子商務稅收方面的對策奠定一定基礎。
(一)案例介紹
1“、彤彤屋”偷稅案例。熟悉電商的人們都會知道全國首例電子商務交易偷稅案“彤彤屋”的事件,2007年此案以被告被叛有期徒刑而告終。下面簡單介紹一下當時的事件:張黎在購買嬰兒用品的時候發現了網上的商機,便用市場策劃公司的名義在淘寶網上開了一家商鋪,客戶群增大后她又利用公司名義開了一家嬰兒用品網站,并利用電子商務納稅的漏洞,采取不開發票不計賬的方式進行逃稅約11萬元有余。被查處后經審理,她的公司因納稅問題被罰款10萬元,不僅如此她還因此被判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6萬元。2、武漢出現首例個人網店交稅的例子。2011年6月武漢的網店“我的百分之一”收到武漢市稅務局開出的一張四百三十多萬元的第一張個人征稅單。根據記錄顯示,該網店在2010年這一年總銷售額達到1億元以上,同時,雖然我國沒有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的稅務法律,但是明確規定在我國境內的交易都需要納稅,這就為武漢的個人納稅事件提供了依據。同時,武漢市還提出,將對皇冠級以上的個人網店發出納稅通知,鼓勵個人網商店者辦理納稅事宜。3、電子發票應用。為了改善電子商務的發展環境,協調稅收部門進行稅收管理工作,北京市在2013年的6月份選擇作為電子商務行業的巨頭的京東開展電子發票工作。當時的電子發票只服務于北京地區購買書籍和音像制品的消費者,并切只限于購買。同年的10月中旬,京東正式向我國首都啟動電子發票服務,并且推廣到全部商品上。2013年12月中旬日,推行了可報銷類的電子發票。同一年10月,蘇寧易購也在南京正式進行了“電子發票”的應用。并于8日開出了江蘇地區首張電子發票。當時,小米也在積極的引入“電子發票”項目,并于2014年2月12日開始試行開具電子發票,成為了第二家北京市具備開電子發票的試點,與京東不同的是,小米的服務用戶不僅是北京市的市民,還包括全國的消費者。
(二)案例分析
1、“彤彤屋”案例分析。
“彤彤屋”這一案件的出現,恰恰改變了許多人認為“在網上交易不需要納稅”的誤區,在電子商務行業征稅還是不征稅依然不是問題,進一步明確了我國在電子商務上的貿易經濟活動同樣需要交稅。從這個事件不難發現國內電子商務企業在的稅收方面存在的某些問題。(1)消費者消費習慣問題。由于我國的消費者在消費的時候沒有要發票的習慣(包括網購),而多數的店家在消費者不主動要發票的時候,不會主動提供。甚至當店家提到不要發票會給消費者適當的優惠的時候,消費者就會欣然接受了。案例中的張黎就是充分利用消費者的這一特征逃避了納稅的義務。(2)經濟貿易的主體難以明確問題。目前,我國明確規定企業在網絡上交易需要履行納稅義務,但是虛擬性的網絡無法明確交易雙方的真實身份和信息,更不能辨識進行貿易的主體是企業還是個人。在“彤彤屋”的案例中,張黎利用網絡的虛擬性,將B2B的交易模式隱藏在C2C的交易模式之下,利用網絡不能確定交易雙方的具體情況的漏洞,進行企業的經濟往來。(3)營業額難以明確問題。在電子商務中,所進行的經濟貿易不會留下痕跡作為計算的標準,同時計算機技術的不斷更新,對交易雙方的信息以及交易額都采用加密技術,使政府部門在監督核對方面產生了相當大的困難。案例中的張黎就是利用這一點,不記賬,完全隱藏了公司的收益,為自己的偷稅行為提供便利的基礎。
2、武漢出現首例個體網店交納稅款案例分析。
在對“我的百分之一”淘寶店實行收稅的時候,作為網店的店主周欽年是十分配合的,他表示納稅之后他感覺非常輕松,并且他還透漏說在面對杭州某區對淘寶網上前100名的網店發出的招商優惠的時候,也很動心,但是最后還是留在了武漢。同時武漢的其他個人網店在納稅的問題上還是比較積極的,但是大家比較關心的就是稅收標準的問題,尤其是電子行業的網店經營者,面對微薄的利潤,他們希望在納稅標準上有所優惠,進而減輕營業的壓力。這就是說,在進行稅收的時候,各地政府也要充分的考慮優惠政策,避免網店的遷動給當地的經濟造成損失。當然這個案例中也涉及到一個地域管理的問題。“我的百分之一”網店的注冊地在武漢市,所以武漢市可以對其進行稅務的監管。而虛擬的網絡世界,許多交易的雙方是不確定的,稅務部門無法明確交易地點,所以不能對稅收進行合理的分配。最重要的是,雖然“我的百分之一”店鋪在武漢注冊,但是它注冊時依托的網站是淘寶網,而淘寶網屬于杭州企業,這就在稅收方面產生了巨大的沖突,杭州和武漢就出現稅收不當的現象。所以在管轄權問題上要設立明確的稅收制度,避免稅收的沖突。
3、電子發票案例分析。
對于開具發票的問題上主要涉及到以下兩方面的問題:一方面此舉所面臨的關鍵問題就是報銷問題。到目前為止,許多單位根本不接受電子發票,所謂的電子發票也不能作為報銷的憑證。企業之所以不認可電子發票也是有一定的依據的,電子發票因為是電子的形式,所以在實行的過程中,我們發現,它可以進行多次下載打印,若規定其只可以打印一次,又無法避免打印過程中出現打印失敗的現象。所以,這就需要我國的相關機構在提倡實行電子發票的同時,做好電子發票的防偽以及稅務錄入等相關的工作,解決報銷等一系列問題;另一方面電子發票越來越普及,就降低了網絡營銷的優勢,部分商家會將電子發票等一系列的成本加注到消費者身上,這也就無形當中使電子商務的價格優勢大打折扣。大的電商商戶對電子發票的實行采取積極配合的態度,但對于小電商來說無疑是在抽取店家的利益,這也會變相的打擊電商商戶的積極性,減緩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速度。
三、關于電子商務稅收對策分析
通過本文對稅收的相關制度的研究和對電子商務稅收方面案例的研究分析,可以發現我國現在電子商務行業稅收所存在的問題,下面將針對這幾點問題進行分析,制定出相應的稅收對策。
(一)強化消費者稅收意識。
為了全面的實施電子商務的稅收政策,就要將稅收的意識注入到每一位公民的思想當中,大力電子商務稅收的新聞報道,政策信息,讓人們意識到電子商務也是需要納稅的;同時提倡大家在購物后積極的索要發票,建立起索要發票的意識,避免不法商販為免開發票行賄消費者的事件發生。
(二)確立“誰來收”、“收誰的”的問題。
這個問題其實也就是納稅主體的不確定和稅收管轄權的問題,想要做好電商方面的稅收,就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一點。解決“誰來收”的問題,就要結合我國的情況,優先行使地域管轄權,凡是在我國境內進行貿易活動都需要納稅。同時,為避免地區收稅時發生沖突,應明確規定,凡是在當地區域注冊的電商企業或個人都需要向當地繳納稅款,而并非掛靠網站注冊地。
(三)研發電子商務稅收體系。
為了避免營業額不透明現象的發生導致偷稅現象,就需要我國相關部門盡早研發適合電子商務行業的稅收系統。通過電子技術對所登記的電商企業或個人進行實時監控,測定其營業額,避免稅款的流失。同時,在全國范圍內應用電子發票,并設計出周密的防偽標識,保證發票的真實性,可以采用流水賬號的方式,同時設置可連續打印不得超過2次等程序要求避免多次打印發票的問題。與此同時還要向有關部門信息,確立該種形式的發票的可靠性,明確其報銷的可行性。
(四)擬定健全的電子商務稅收機制
1、網上申報納稅登記制度。要求電商的企業和個人在網上開展業務的同時,及時的向有關部門申報登記。并設立相關部門專門審查此類問題,要求辦理登記經營者填寫真實的身份信息及家庭住址等情況,并填寫網絡支付相關的賬號等信息。2、借助第三方平臺進行交稅。為了實現繳稅的便利快捷,數據精準。可以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交稅,第三方支付平臺是電商企業和個人進行網絡交易的重要途徑,第三方平臺記錄了經營者的收益支出等經濟狀況,納稅部門可以通過平臺代扣稅款,提高納稅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