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本法律科畢業論文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一)藥品名稱概念
藥品名稱包括通用名稱及商品名稱。由于藥品的特殊性,WHO(世界衛生組織)制定了藥品國際非專利名稱(INN),即國際通用名稱。無論各國的專利名稱和商標名稱如何,都可使全世界范圍內一種藥物只有一種名稱。我國與之對應的中文通用名即法定名稱,即藥品的通用名稱或稱藥品的法定名稱。
藥品商品名稱是藥品生產企業在申請注冊藥品時,根據自身需要而擬定的藥品名稱。06年藥監局的《藥品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進一步規范藥品商品名稱的管理通知》中規定,藥品生產企業對本企業生產的藥品,可根據實際需要,在法定的通用名稱之外,另行擬定商品名,報衛生部藥政管理局批準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該商品名作為商標注冊;藥品商品名稱須經藥監局批準后方可在藥品包裝、標簽及說明書上標注;藥品說明書和標簽中標注的藥品名稱必須符合藥監局公布的藥品通用名稱和商品名稱的命名原則,不得使用與他人使用的商品名稱相同或近似的文字。藥品商品名稱的特殊性在于實行審批制度,由國家食品藥品臨督管理局負責。嚴格來說,藥品商品名稱并非是知識產權上的法律概念。在注冊為商標之前,它僅是某個藥品的通俗名稱,不受法律保護;除非是知名藥品的特有名稱,才作為一種商業標識受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而一旦成為注冊商標受商標法保護后,實質上可以稱之為藥品商標名。所以,藥品商品名并不應視為藥品名稱,而是定性為商業標識更加準確。
(二)與商標的比較
由于商標必須具有顯著性特征,不能使用直接表示藥品功能等特點的標志,但藥品商品名稱卻可以體現其自身的特點和功用。
藥品商標雖與藥品名稱同為使用在藥品上的標記,但兩者的功能有所區別:藥品的商品名稱不同,則意味著處方藥名、賦形劑、原料質量、生產過程等不同;藥品商標則用于識別不同藥品生產廠商或藥品品種、劑型,同時具有品質擔保功能,保證藥品的同等質量,維護其良好聲譽;另外,還兼有廣告性和宣傳性。
藥品名稱和商標可能互相轉化:藥品商品名稱通過使用獲得顯著性后可作為商標注冊;而商標也可能因為使用不當而喪失顯著性,從而演變為藥品通用名稱,如阿司匹林、仁丹等,都曾是注冊商標,但最后喪失了顯著性特征。已取得商標注冊證的商標可以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藥品商品名。
二、藥品名稱與商標權的沖突
(一)可立停案案情簡析
原告為九龍公司生產的磷酸苯丙哌林口服液在1994年1月由原衛生部藥政管理局批準其商品名為可立停。2003年2月,九龍公司重新申請并取得了藥監局頒發的包括可立停商品名在內的新的藥品登記證書。1999年至2005年期間,康寶公司就其可立停糖漿廣告的畫面及其文字內容多次向山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批,并獲得該局的廣告投放批準。2000年6月6日,康寶公司提出爭議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局對爭議商標予以核準注冊。本案經由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一審、二審判決及最高院駁回再審的申請后,終于落下帷幕。
(二)沖突表現
藥品名稱與商標權的沖突主要是藥品商品名稱與商標之間的混淆及糾紛,表現為:
(一)課堂講授多,實務輔導少
課堂講授是一種注重課堂求證式的實踐教學模式,以傳授系統的法律知識為目的,強調知識的灌輸和純理論的探討,教學方法上注重書本和課堂理論教學,忽視課后聯系社會實際問題進行必要的互動探討環節。課堂講授中,教師要求學生根據社會現象總結出一種教材既定的結論,雖然可使學生在講解過程中結合社會現象獲得一些感性認識或體驗,但是課堂學習是有限的,理論與實踐的聯系并不直接,學生缺少必要的實務輔導。
(二)理論教學多,實踐應用少
目前我國的高等教育以通識教育為主要模式,注重人文素質教育,而專業理論教育和技能訓練則相對薄弱。法學教育以講授政策、法律的條文為根本,為制定出來的政策、法律作正當性注釋。講授法學理論從抽象的概念和原則出發,照本宣科,缺乏與現實生活問題的聯系。教學計劃雖然安排了模擬法庭、畢業實習等環節,但缺乏系統性的實踐教學方案。學生缺少綜合運用知識的實踐訓練,張口就是“門外話”。
(三)關心成績多,注重過程少
學生修完本科教學計劃的課程學分后,將進行為期兩三個月的社會實習,大多安排在法院、檢察院系統或者法律服務機構,實習環節大多采取個人自主的方式,實習地點、實習單位由學生個人聯系、尋找。雖然有的學校能夠集中組織實習,但也僅是提供實習單位,對實習的過程缺少必要的監督和控制。由于畢業實習的時間有限,加之大多數學生對人民法院、檢察院及法律服務機構的設置及工作程序并不了解,畢業實習只能是“走馬觀花”。
(四)專業強調多,素質培育少
目前高校擴招,教學規模擴大,教學設施相對缺乏,很多高校是在教學任務與辦學效益之間尋找平衡點,只求完成講授專業理論知識的基本任務,學生的能力、素質培育被忽視。實際上,當前各個高校在法學專業學生培養教育問題上,更多的是關注學生各科成績是否達到本科畢業要求,實習單位的評語是否滿足市場競爭中的文字要求等,至于學生能否在法學的知識殿堂中獲得成為一個法律人的基本素質,那就只能看學生自身的發展了。
二、地方一般院校開展法學本科實踐教學的思考
截至2008年11月,全國共設立法學院系634所,法學本科在校生30萬人左右,法律專科在校生達22萬多人,改革開放30年增長了200多倍。然而,2007年法科畢業生的就業率竟列文科畢業生倒數第一。院校擴招與法科畢業生就業困難的矛盾,成為地方院校法學教育亟待解決的問題。筆者認為,以社會需求為導向完善實踐教學體系,結合高校自身教育定位,開展“診所式”實踐教學,培養適應社會需求的應用型法律人才,可以成為地方一般院校法學專業本科實踐教學的理想選擇。
(一)法學本科實踐教學應以社會需求為導向
法學是一門應用性、實踐性很強的社會科學,單純的理論性教學已經不能適應人才培養的需求,實踐性教學成為法學教育界廣泛認同的法學教育模式。法學專業實踐教學環節作為高校法學專業教育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對于培育法科大學生專業知識理論體系,提高法律職業技能與素養等,都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社會的發展,需要具有較強實踐能力的應用型法律人才,而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必須注重法學專業的實踐教學環節。雖然當前法科畢業生就業形勢嚴峻,然而社會對高素質法律人才的需求卻一直沒有降溫。造成這一反差的直接原因就在于高校培養的方向與市場需求的導向發生了錯位。我們的高校在應試教育的后方依然延續著理論灌輸的思維模式,法科畢業生缺乏最基本的法律實務知識與經驗,不能直接從事法律實務工作,無法滿足廣大用人單位的迫切需求。因此,法學教育應當面向社會、面向實踐,致力于培養適應市場經濟和法治社會建設需要的應用型、高素質法律專門人才。地方一般院校法學本科實踐教學亦應秉承社會需求為導向這一原則。
(二)創造條件開展“診所式”實踐教學
診所式法律教育,又稱法律診所,是20世紀60年代首發于美國的一種新的法學教育方法。其特點在于“仿效醫學院的臨床診斷教學,在法學院中開設一系列教授學生實務技能的課程,通過一種涉及復雜多變的當事人、事實和解決問題的途徑,把理論知識和實務技巧結合起來”。傳統的法學教育雖然能讓學生了解法律術語和法律條文,但是卻很少掌握法律職業者應當具備的技巧、能力和素質。診所式實踐教學課程通過選用現實生活中的真實案件,把學生置于真實的環境中,致力于訓練學生如何在解決具體案例中學習尋找法律、分析法律、解釋法律和使用法律。通過反復訓練,就會把課堂上學到的零散的、片斷的、割裂的、凝固的知識,系統地運用到實際案件處理中。與傳統實踐教學環節相比較,“診所式”法學實踐教學的開展要求法學院校具有較高的辦學條件,諸如師資隊伍方面,需要精通法律實務的“雙師型”教師來擔任診所課程;教學設施方面,診所課堂的建設需要大量的資金和技術。當前開設診所課程的大學基本依賴美國福特基金會的資助,地方一般院校基本沒有必要的經費保障,使得“診所式”實踐教學只能是小規模發展、小范圍活動。鑒于此,地方院校法學專業教育方面,應著眼于應對人才市場的需要,從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的目標出發,創造條件,加快開展“診所式”實踐教學。
(三)健全實踐教學環節的內容體系
法學專業本科實踐教學環節,應當依照法學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結合地方一般院校自身教育的定位、學生的實際情況等,針對社會發展和市場需求,確定其內容體系:
1.法學專業本科實踐教學的培養目標。法學實踐教育,一是從教學內容的角度而言,以教授實踐能力為主,與理論教學相對應;二是從教學目的的角度而言,以培養職業法律人為目的,這就與以培養學術法律人為目的的理論教學又區分開了。法學教育目標的不同對實踐教學目標提出不同的要求。2009年3月2日在北京召開的“全國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聯席會”年度工作會議指出,當前應加快研究生教育結構調整,培養應用型人才。可見,高校教育培養應用型人才的方向已是大勢所趨。地方一般院校法學教育亦應如此。法學專業實踐性教學的培養目標理所應當以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為主導方向,兼顧知識積累與技能訓練,培養學生的法律知識、法律思維和法律素養,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應用能力和操作能力,使法科學生成長為依法實現正義的法律人。
2.目標的實施及內容。具體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案例教學、模擬法庭、開設法律診所教學課堂;二是旁聽法院審判、法律義務咨詢、假期見習;三是社會調查、畢業實習、畢業論文寫作。這三個方面的內容在實施的過程中體現了理論知識與素質培養的層次漸進性。首先,通過觀察或參與實際或模擬實際的法律問題的解決,來感覺實際法律問題的處理,獲取法學感性知識;以此為基礎,獲得法律專業基本技能,即具備法律專業領域應該具備的基本技能,如法律思維技能、法律方法技能、法律表達技能等;最后,嘗試用新的理論、方法解決法律實際問題或者提出創新性觀點,獲得法律實踐創新的能力。依方法論而言,法學實踐教學的實施應是先從初識(課程教學)到觀摩(法庭見習等)再到嘗試(模擬審判、實習等),最后到創新(畢業論文寫作等)。過程之中其實亦并無主次、先后的固定模式,但感覺初識——感性認識——理性分析的思維成熟主線必不可少。可見,在實踐教學中引入法律診所教學方法就成為一種必然的需要。
二、西部地方高校法學碩士培養標準的變革
考慮到我國法律人才培養缺乏統一的標準,根據我國現行體制和西部地區的社會經濟現實需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以構建西部地方高校法學碩士生的培養標準:
(一)具有堅定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與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征相適應,是馬克思列寧主義關于國家與法的理論與中國國情和現代化建設實際相結合的產物,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與法治實踐經驗的總結,是中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的重大思想和理論成就。西部基層卓越法律人才必須是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和黨的領導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堅定的信仰者、傳播者和實踐者。
(二)具備扎實的法學理論知識法學理論知識是進行法律實踐的基礎和前提。西部基層卓越法律人才首先必須掌握系統的法學理論知識。具體包括:掌握法學學科的基礎理論知識;熟悉基本法律制度和訴訟程序;理解法律制度背后的法律意識、法律精神和法律價值,以及與之相聯系的政治、經濟、科技、歷史、文化、社會、道德、倫理等背景知識。
(三)具有較強的職業技術能力職業技術能力是應用型法律職業人才的核心能力。西部基層卓越法律人才能夠獲得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證,能適應西部基層各類法務實踐活動,在工作中具有較強的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能夠靈活運用法律和相關的理論知識解決實踐問題,有較強的調查研究與決策、組織與管理、交流溝通和團隊協作的能力;具有獨立獲取知識、信息處理、終生學習的基本能力;具備較好的談判、協調能力;具有良好的法律邏輯和法律思維;掌握基本的法律方法;具備較好的諸如法律詮釋、推理、論證等能力;具有規范使用法律語言的能力,能熟練掌握法律談判和法律辯論的基本技巧和方法。
(四)具有相應的社會管理創新能力創新是一個民族進步的靈魂,是國家興旺發達的不竭動力。創新性思維要求人們能夠突破常規,跳出既定的思維模式來思考問題、解決問題。當前,我國法律實踐中的問題層出不窮、千變萬化,社會管理模式也急需創新,這種創新離不開在法律框架下的大膽探索和改革。因此,西部基層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必須讓學生針對法律實踐和社會管理實踐中的各種問題,找到創造性地解決問題的方法。
(五)具有高尚的法律職業倫理道德西部基層卓越法律人才應堅持社會主義法制,實現社會正義;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忠于事實和法律;嚴明紀律,保守秘密;互相尊重,互相配合;恪盡職守,勤勉盡責;清正廉潔,遵紀守法;為人表率,注重修養;具有高度的奉獻精神、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良好的精神狀態,以適應急劇變化的西部落后地區各類工作環境、人際環境、思想環境;自愿扎根西部,促進西部法治事業的發展。
三、西部地方高校法學碩士培養措施的改革
在西部基層法律人才培養目標的指導下,西部地方高校法學碩士培養的措施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改革:
(一)準入與退出機制方面的變革生源質量是法學碩士培養的重要前提,因此西部高校在招錄法學碩士時應著重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如學生的專業知識、計算機能力、外語、有志于從事西部基層法律職業工作等。為保證學生的質量,學校應嚴格培養管理制度、學位授予制度,對于不符合授予學位條件的學生暫緩或延期授予,直至不授予學位。在學位論文方面,應建立起嚴格的學位論文開題報告和中期檢查制度。完善學位論文評閱和答辯制度,論文至少應有一名校外專家進行“雙盲審”評審,實行一票否決制,答辯委員會的組成必須要有校外專家。
(二)培養學制方面的變革法學碩士可實行3-4年的彈性學制。根據其培養目標,3年制法學碩士按照“1.5+0.5+0.5+0.5”模式實施。第1、2個學期為人文素養課和學科基礎課的實施階段,第3個學期為專業課以及學位論文開題實施階段,第4個學期為在校內外實習實訓基地進行職業技能課程和社會管理創新課程,同時準備畢業論文的選題與開題工作,第5、6個學期為畢業論文設計階段。
(三)深化“學校+實務部門”的聯合培養機制西部基層卓越法律人才的教育培養應將高校、實務部門教育資源有效系統融合,實現資源優勢互補,條件許可的高校可與實務部門進行訂單式或定向人才培養。這就要求西部高校與實務部門共同制定培養目標,共同設計課程體系,共同開發優質教材,共同組織教學團隊,共同建設實踐創新基地,①建立起常態化、規范化的“高校+實務部門”的聯合培養機制和運行模式。在此基礎上,深度拓展“學院與司法部門共建”、“學院與企業共建”、“學院與政府部門共建”等的社會合作教學模式。
(四)優化課程體系根據培養標準,要培養出“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基層卓越法律人才,在人才培養方案中應設置科學合理的課程體系。筆者認為,西部高校法學碩士的課程體系可從人文素質課程、學科基礎課、專業課程、職業技能課程、社會管理創新課程等四個方面構建課程模塊。人文素質課程模塊可開設《法律職業倫理道德》、《當代中國社會》、《自然科學史》、《人類學概論》等課程。學科基礎課模塊應以法學方法論、法哲學、法學經典著作研讀等課程。專業課程模塊應重點突出專業課前沿問題的教學,同時還應考慮到西部地區的特殊性,可增設《民族法學》、《民族法律政策與公共治理》、《區域法治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等選修課。職業技能課程模塊可開設《社會調查方法》、《法律診所》、《法律實務》、《非訴訟糾紛解決》等實踐實訓課程。社會管理創新課程模塊可開設《法律實務與社會管理創新》、《公共政策》、《危機管理》等課程。
法律碩士(J.M)學位設立的目的在于為中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社會培養高素質應用型的法律專業人才,這不僅是法律教育體制改革的一個基本方向,而且也成為社會各界的廣泛共識。首先,它借鑒了美國的J.D法律教育模式,以彌補中國法學教育過分偏重學術教育、本科教育之缺陷。我國法學教育長期以來都以“本”為本,基本上是從本科教育開始的,主要是一種學術教育而不是實務教育。而美國的法學教育是研究生教育,以培養面向社會需求的實務型人才為主。考慮到法學是一門涉及到社會生活多方面的經驗性的學科,一個人只有在具備了較為全面的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以及一定的人生閱歷之后才可以更好地理解和運用法律,因此美國的法學院一般會要求申請進入本院學習的學生必須要有一個非法律專業本科以上的學位。這樣的制度設計有利于彌補學生由于年齡較小帶來的理論思維的淺顯和社會實踐知識的不足等等弊端。[①]
其次,從招考實踐來看,法律碩士專業從創立之初到現在,一直都名列各高校報考研究生熱門專業之前茅,最多的報考人數,最低的錄取比例,法律碩士一時間成為考研招研的社會新寵,有些教學單位甚至提出要將法律碩士打造成為與MBA一樣的金牌學位的口號,這一切無疑都證明法律碩士的設立合乎社會發展要求,其培養目標定位極端必要、高度可行。
基于此種目標,法律碩士教育和教學的全部工作都應該圍繞著培養寬口徑、重應用、高層次、復合型的優秀人才來進行。但是,這種法律碩士教育的應然性要求與我國現行法碩教育的現實情況和培養模式之間卻還存在相當大的差距,在此結合我們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在2003年底進行的一次關于法律碩士教育現狀的問卷調查,[②]對目前法律碩士教育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簡要敘述。
(1)目前我們在法學學位上實行的是法學碩士與法律碩士齊存的雙軌制,對此有部分大學的法學院也正在進行卓有成效的改革試驗,但究竟法律碩士如何進行培養,還沒有多少經驗和制度設計,許多法律碩士教育單位中仍然沿襲和簡單復制原有法學碩士、博士教育那一套,在課程設置與教學方法上缺乏創新,學習效果差,從而使得法碩教育和培養沒有特色、缺乏應用性,缺乏特色和深度,陷入進退失據的尷尬局面。用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興良教授的話說,就是:“對于法律碩士,不知是當作法學碩士來培養還是當作法學學士來培養。我作為一名法學教授,同樣存在這樣的困惑。給本科生上課,我知道應當講些什么;給法學碩士上課,我也知道應當講些什么,就是給法律碩士上課,我不知道應當講些什么。到目前為止,也還沒有一套形式與內客俱佳的法律碩士教科書。即使是在畢業論文的寫作上,也存在爭議。”[③]
(2)目前各高等院校法學院相對缺乏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師資力量,其法律教育資源的軟件和硬件兩個方面本來就十分有限,而面對研究生連年擴招的時代背景更是“捉襟見肘”,不僅使之在法碩招生收費和學生住宿安排等問題上屢遭質疑,[④]而且也大大降低了法碩教育水平和培養質量,這已不同程度地影響了法律碩士制度的整體形象和社會評價。目前在校的法律碩士在被問及對法碩教育的總體感受和評價的問題時,只有2.25%的被調查對象感覺很滿意,感覺良好的占17%,而感覺一般和不好的卻分別占到41.1%和39.7%.而對于認為社會可能對法律碩士作出何種評價的問題,有67.3%的被調查者選擇一般,25%的認為較差,而只有7%多一點的認為很好或好。
(3)目前我國高校的法律碩士教育體制與法律職業需求以及司法人員資格認證制度之間相互脫節,相對脫離法律實務,與立法、司法、行政執法部門的溝通和聯系較少,致使法律碩士的就業優勢無法體現,成為法律人就業市場中的“雞肋”。盡管有很多人呼吁盡快確立J.M教育在我國法律教育中的主渠道地位,也已經有不少高校的法學院也為此進行了多項制度改革,將面向法官、檢察官、律師以及公安人員的社會就業問題,看成法律碩士教育的“指揮棒”和“晴雨表”。然而,由于其培養法律碩士的動機和方式均非為著滿足實踐部門的需要,而是偏重于理論性法學教育,培養研究性人才,加之學制較短,法學知識的傳授尚不全面,故此在法律碩士的就業問題上,同法學學士、碩士以及法學博士相比較,總處于劣勢,形勢不容樂觀。在調查問卷中,當在讀的律碩士被要求就自己的就業前景對作一個預期時,問卷一中58.3%的被調查者表示不樂觀;而對報考法律碩士者的調查問卷即問卷二中則有76.3%的認為就業情況會一般。
(4)除了在培養應用性和高法律素質的法碩人才方面尚有欠缺之外,寬口徑和復合型這兩項要求也還需進一步落實。盡管法律碩士學生分階段涉獵了兩種專業的知識和經驗,而普遍(58.4%的被調查者)認為自己理應屬于復合型人才,但也有40.2%的人認為自己的法律理論基礎薄弱,同法學碩士相比處于劣勢地位;另外,對于如何將法碩階段的法律知識學習與原背景專業相結合的問題,回答說不知道如何結合的竟然占到53.8%.
顯而易見,法律碩士研究生報考的高熱度與社會對法律碩士的滿意度并不成正比,二者之間也絕非簡單的數學公式。當前我們的核心任務是:按照法碩培養目標來建(重)構各高校法學院系的法律教育培養模式,改變法碩培養中的“本科化”局面,變單純“以本為本”的法律教育為學術教育(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和實務教育(法律碩士)并舉,并形成按照兩種人才培養目標和理念執行的兩套可操作的培養方案,最終實現培養目標和培養實踐的平衡。
二、建設結構合理的法律碩士課程體系
在攻讀法律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培養方案中,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課程體系的科學設置問題。課程體系設置的基本宗旨,就是安排結構合理、循序漸進、互為支撐的多門相關課程,實現法碩教育和教學的目標。課程設置的關鍵就是把握好基本的法律知識教育和職業素質教育之間的平衡,把培養學生的法律理念和習得法律實務技術結合起來。
在過去的幾年里,針對法律碩士課程設置這樣一個學生反映比較多的問題,[⑤]人大法學院針對實踐要求,對課程教學進行了大膽改革,改進課程設置,調整教學計劃,使學習更具系統性。按照法碩學生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期間,需獲得學位課程總學分保持在45學分以上(其中必修課不少于30學分,選修課不少于20學分)的基本要求,在開設通行的法學必修課之外,注意做到:(1)系統開設多項程序法使之同實體基本法相配套,如民訴、刑訴、仲裁法、行政訴訟法等);(2)對于各個實務性部門法,均安排相關案例法選修課(如民法案例分析、刑法案例分析、民訴案例分析、刑訴案例分析、經濟法案例分析、知識產權法案例分析、知識產權法案例分析等);(3)案例課采取法學院教師與外聘實務人才相結合授課的辦法,發揮兩個積極性;(4)專門就法學新興應用學科和社會熱點領域開設選修課程(如法律經濟學專題研究、信托法、房地產法、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物證技術學等)。這樣一來,盡管法碩招生數量和規模仍相對較大,但是通過面向法學實務,每學期滾動開設近30多門的任意選修課程,既有利于學生各取所需,方便選課,又確實豐富了學生的理論知識,提高了他們從事法律實務的能力。
當然,圍繞著課程體系的設置,教學組織的其他環節也要與之緊密配合,一體改革。其中包括:(1)選任合格的、有豐富法律實務經驗的主講教師,合理安排指導老師,改變法律碩士學生沒有導師的現狀,在選擇指導老師和專業方向方面,應該尊重學生的自主性,而不是靠抽簽或指定的形式,應該充分發揮指導老師制度的積極作用,如建立導師與學生的固定聯系制度,還可以嘗試讓學生參與導師的課題研究和處理案件的活動等等;(2)加強教材建設,組織優秀、精干的法碩教育專家(包括一定數量的資深律師、法官以及立法、執法人員參加)編寫一套適合法碩培養需要的專用教材,并同司法考試與培訓書籍相互配套;(3)鼓勵法律碩士同學學以致用,與法律實務部門相互配合,積極參與各種社會實踐和普法活動,還有就是由法學院統一組織以法律碩士同學為骨干的模擬法庭活動;等等。
針對學位論文問題,我認為按照法律碩士的培養目標,在修滿必要課程學分外,獲得學位的最終環節不應以撰寫畢業論文為唯一條件,也可以是某種調查報告(如案件調查、立法調查等)、畢業設計(如公司上市招股說明書等)甚至于某種特殊貢獻(法醫學鑒定成果、證據認證方案等)。而論文也不應強求多高的學術水平和科研能力,而更應該注重理論聯系實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論文選題一般要具體、應用性強,具有可操作性。
三、推進密切聯系實際的法律碩士教學方法的改革
關于法律碩士教學方法的問題,在調查問卷一中,被調查者普遍認為法律碩士的教育方法有待改進,這個比例占到了69.2%,此外還有27.8%的人認為目前(2003年前)的培訓方案很糟。至于具體的改革方案設計問題,有73.9%的被調查者認為應該與法學碩士有所區別。
如前所述,我們對法律碩士的培養目標定位是非研究性專業,換句話說,它要培養的是法律實務人才,而不是理論家(當然也有不少法律碩士選擇考博或立志做研究,但由于其比例極少,暫不討論)。所以,在法律碩士的教育中應該突出其實踐性和針對性。在這方面,法律碩士是有著清醒的認識的,問卷一中,在問及法律碩士相關教學方法的缺陷時,有61.9%的被調查者認為應用性不夠,56%的認為針對性差,而在問及所鐘愛或認為適合的教學方法(多選)時,案例教學法排到了第一位,占78.6%,61.3%的人選擇小規模教學,59.5%的人選擇互動式分組討論,54.2%的人選擇情景模擬教學。同樣,在被調查者的建議中,多數也反映教學沒有針對性,教師沒有考慮到法律碩士的特點,即各有特色的專業背景,而是“一視同仁”。
對此,我們要認真改進教學方法,使其更適合法律碩士的特點。這樣的改進方案,歸結起來有以下幾種,(1)廣泛采用案例教學法;(2)改變現有大班(通常是200人左右的大教室)授課制度,采取小規模教學模式;(3)法碩分班分組,在課前、課中、課后均進行互動式分組討論;(4)針對具體法律問題,在老師的引導下,采取診所式法律教育方式,增強學生的實踐能力;等等。
法碩學生在學習法律知識時普遍感覺到,法律的概念、規則、制度、法律條文都非常抽象,其之所以抽象,因為這是法學家們通過長期對諸多復雜的法律現象進行抽象邏輯思考后歸納整理出來的。對于這些抽象的法學(不僅是法理學,還包括民法、刑法等各個部門法)理論,單純的死記硬背是無濟于事的,很可能一個法律制度,學完以后,能說出其中所涉及概念的定義、法律特征、構成要件,可一遇到解決實際問題的時候卻依舊茫然不知所措。這時候,“案例分析”方法就是將學生在課堂上所學習到的法學理論真正與法律實踐緊密的結合起來的橋梁,它非常有利于培養法碩學生作為一個法律人應具備的能力。
以民法的案例分析教學為例,首先,對于初學民法的學生來說,應該選定一到兩本非常簡明、清晰的民法學教科書,認真讀上幾遍,對書上講到的民法的基本概念、規則、制度都非常清晰的通盤了解。這是下一步進行案例分析加深對民法理論掌握成都的根本前提。然后,學生們可以在得到老師的指導幫助或聘請高年級同學加入的前提下,組成案例分析小組,三五人或七八人都可以,從一本好案例分析的書籍(如果沒有也可以直接從我國各級法院已經公布的案件)中選擇一個案子,發給參與討論的同學。獲得案例后,由小組選出一位負責的學生將案例材料復印分發給大家,同時規定一個時間,讓大家各自研究,寫出案例分析報告。等待開會討論的前四五天由這個負責的同學收上來,交給老師或高年級的同學(或邀請到的法學碩士),由他們選擇一到兩個主題發言人。在開會時主題發言人先就各自對案例的研究做出主題報告,其他人既可以提問,也可以發表自己不同的見解,通過不同思想、觀點的沖撞砥礫,好的思想觀點自然脫穎而出。會后參與討論的全體學生中分析的不正確的同學應該應反思自己為什么分析的不對,找出原因,發現問題,然后查找資料,進行核對,進而重新學習沒有理解透徹的民法理論,此時他自然會別有一番滋味的。如此從抽象到具體,再從具體到抽象,穿梭于法律與事實之間,循環往復,持之以恒,就會有非常大的長進。
四、完善面向就業和社會需要的法律碩士管理和評估體系
(一)從法律碩士的管理體制上講,招生規模問題、學制問題以及收費問題至為關鍵。
首先,關于招生規模的問題。對此目前學生們的反映比較大。在問卷一中,有51.7%的被調查者認為應當適當縮小規模,44.2%認為應該大規模削減,只有0.6%的人認為仍有擴大招生的余地。實踐中,出于經濟利益的考慮,許多學校盲目擴大法律碩士的招生規模,把法律碩士視為“創收”的重要途徑,法碩人數的激增必然導致聽課效果的降低。盡管國家教育主管機關最近作出了繼續擴大碩士招收的決策,但如前所述,考慮到目前各高校現有教室、教師等教學資源相對有限,捉襟見肘。因此,一味地擴大招生規模,只會進一步降低法碩培養水平,導致低水平的教育和低水平的就業二者間的惡性循環。因此,在目前的招生規模條件下,不再認為擴大,而是進一步改革挖潛,優化資源,合理安排教室,最大程度解決法碩教學“座位緊,上課難”的具體問題。
其次,就法律碩士的學制問題,有63.5%的被調查者認為應該用三年的時間讀完該專業,只有13.8%對目前的兩年制感到滿意。在問卷一中,被調查者普遍反映,兩年的時間對于法律碩士是遠遠不夠的。對此許多任課教師也是這樣反映。法律碩士入校后,除去寫論文,找工作,真正學習的時間也只有一年多一點甚至不到一年,而即就是在這短短一年里,也無法進行深入廣泛的學習和研究。對此,我認為,應該改革法律碩士目前實行的兩年學制為的彈性學制,一般畢業為2~3年,個別人提出延期答辯的還可以再行延長。在實際操作中,應該針對法律碩士不同的背景,實行不同的或相對靈活的學制,平均下來,一名法碩學生在校修完50學分,應該花3年時間,其中優秀者,則可以提前申請答辯拿到學位。
最后,關于法碩收費的問題。有超過89%的被調查者認為目前的收費偏高,10.1%的人認為適中,0.6%的人則認為收費偏低。盡管各高校的教學水平、所處地域、市場平價等具體情況都有不同,從而導致法律碩士收費不一。但也應該按照公平、公開的原則進行認真討論,關鍵是要做到培養費的收費透明化,然后依靠人才使用市場的供求來決定最終的收費。
0 引言
信息安全專業人才培養是我國國家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的基礎和先決條件。信息安全學科建設則是高層次創新型信息安全人才培養的基礎平臺。為加強對信息安全人才的培養,我國教育部、科技部、信息產業部、國防科工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都把“信息安全”作為優先發展的領域。2001年以來國內已有70多所高等院校建立了信息安全本科專業,部分院校相應設立了信息安全碩士點、博士點。
早在1995年,美國國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Agency)委任CMU成立信息安全學術人才中心,以提高大學信息安全人才培養能力。至2003年9月,已有50多所教育機構被認定成為這種中心,其中包括44所高等院校和4所國防院校,如CMU、University of London、Florida State University、Purdue University、Oxford University等。
另外,有4所大學設立了信息安全本科專業,13所大學設立了以信息安全為主的本科專業,10所大學設立了信息安全碩士專業,30所大學校設立了信息安全研究方向。半數以上大學開設的課程與NSTISSI的CNSS4011的水平相當,并對20所大學開展了NSTISSI的CNSS4011-4-15的評估認證。除此之外,美國的MIT、CMU、UC Berkeley、Stanford等名牌大學長期與美國軍方合作,為美國軍方培養了大批高層次信息安全專業人才。
創新實踐能力的培養是信息安全專業人才培養的重點,也是難點。如何有效地、整體地提高我國高校學生的信息安全創新素質和實踐能力,已經成為開設信息安全專業高校不得不面對和必須解決的問題。教育部高等學校信息安全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也充分意識到這個問題,并于2008年舉辦了首屆全國大學生信息安全競賽,旨在通過競賽促進和提高信息安全專業學生的創新素質和實踐能力。
筆者近幾年一直關注信息安全專業學員的創新實踐能力的培養。從2008年首屆信息安全競賽開賽以來,筆者所指導的參賽組共獲得全國一等獎2項、二等獎3項、三等獎1項、國家發明專利1項(已授權)。
1 信息安全專業人才需求
社會需求的信息安全專業人才大體分為3類。
第1類是理論研究人才。這種需求來自于信息安全的專業機構、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型企業中的信息安全研發機構等。這方面的人才要具有良好的學術功底,具備扎實的學科理論基礎知識,能系統深入地掌握密碼學、安全協議、信息系統安全、網絡安全、軟件安全等方面的理論和關鍵技術。
第2類是技術開發人才。這種需求來自于提供信息安全產品、信息安全服務的各種單位。這方面的人才要具備良好的信息安全基礎知識、較強的技術實踐能力、熟練的產品設計開發能力。
第3類是信息安全管理服務人才。這種需求主要來自于廣大企事業單位和政府部門。這方面的人才不僅需要具備較高的信息安全技術能力,能夠正確使用、配置、維護信息安全設備,還必須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法律知識,能正確規劃、實施和維護信息系統的安全保障。
2 信息安全基礎知識結構與實踐能力體系
信息安全基礎知識領域由信息安全概念知識單元、信息安全數學基礎知識單元、信息安全法律基礎知識單元和信息安全管理基礎知識單元4個部分組成,見圖1。
信息安全基礎中的信息安全概念主要介紹對信息安全的威脅、信息安全的基本概念和確保信息安全的措施等基本知識。信息安全數學是信息安全學的理論基礎之一。信息安全法律基礎介紹信息安全領域中的一些基本法律知識。信息安全管理基礎介紹信息安全領域中的一些基本管理知識。信息安全法律和信息安全管理知識則對整個信息安全系統的設計、實現與應用具有指導l生作用。
信息安全專業的實踐能力體系的總體結構由軟件系統實踐能力、硬件系統實踐能力、密碼學實踐能力、網絡安全實踐能力、信息內容安全實踐能力和創新實踐能力組成,見圖2。
3 創新實踐能力4階段培養模式
3.1 創新興趣培養階段
常言道:“興趣是學習之母,興趣是成功之母”。可見,興趣是學生學習的最強有力的動力源泉,創新興趣培養也很關鍵。學生在大一、大二時應參加信息安全課外興趣小組,選定一位指導教師開展“自主選題課外課題的研究”。學生在指導教師的幫助下,選擇小課題的方向,利用課余時間查閱相關技術資料,或開發一些小的程序,撰寫自主選題研究報告。教師要定期組織學生相互進行交流,讓學生講述自己研究的進展和收獲。這個階段可以慢慢培養學生的興趣,增強其學習信息安全專業課程的動力。
3.2 實踐能力培養階段
研究信息安全專業實踐能力體系。信息安全專業實踐能力體系是信息安全專業畢業生應當具備的實踐能力的結構與集合。實踐能力體系要用實踐教學體系來覆蓋,通過實踐教學體系來培養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實踐教學體系由多種實踐教學環節組成。
筆者參考了一些國內外知名院校信息安全專業的實踐課程設置情況,提出了符合創新實踐能力培養要求的實驗教學體系,主要包括3種實踐教學環節:實驗課、課間實驗、課程設計。
(1)實驗課:指作為一門課程,安排在課表中,包括計算機硬件與軟件應用實驗、信息安全實驗、網絡安全實驗、信息內容安全實驗等。
(2)課間實驗:是利用課外業余時間進行的一種實驗,它不在課表中安排,包括c語言實驗、Java程序設計實驗、網絡程序設計實驗等。
(3)課程設計:對于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可以在課程的最后安排一段時間集中進行,旨在鞏固提高課程內容的實踐活動,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進行一個與課程內容相關的實驗。要求學生根據課程的內容,自主設計和實現一個小型軟件或硬件系統。主要在密碼學、信息系統安全和網絡安全原理3門課程中安排課程設計。
以上實驗均安排學生在大三期間完成。
3.3 創新能力實踐階段
鼓勵學生在大三下學期參加全國大學生信息安全競賽。競賽提供了一次很好的實踐機會,學生可以通過參加競賽來充分展現其信息安全方面的創新能力。信息安全競賽采用自主選題、自主設計和開發,歷時5個月。競賽分為初賽和復賽兩個階段,初賽時間在每年的3-6月。競賽采用開放式,初賽不限定競賽場所,參賽隊利用課余時間,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作品的設計、調試及設計文檔。決賽時間在每年的7月進行,要求參賽隊自行攜帶作品及文檔,到指定決賽地點進行作品測試和演示。每支參賽隊需準備10分鐘的PPT文檔進行現場答辯,決賽評委對作品進行提問。
信息安全競賽能夠全面考查參賽選手綜合運用所學知識進行動手實踐的能力,通過整個競賽過程的參與,可以充分調動學生的主觀能動性,激發他們的創新能力,同時還有助于培養學生的團結協作和溝通能力。
3.4 創新素質提升階段
學生在大四時需要進行本科畢業設計。畢業設計期間應參與到科研課題的研究中,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完成畢業設計課題,并撰寫本科畢業論文。以畢業論文和答辯成績來檢驗信息安全創新實踐能力的培養效果。
一、我國目前應用復合型法律人才培養中存在的問題
同志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上明確指出:我們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不斷努力地實現法治國家、法治社會、法治政府的一體化建設。這一重要論述,指明了法治社會建設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豐富和發展了法治思想和社會治理理論。建設法治社會,要求我們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治理社會。進一步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不斷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隨著我國改革開放30年的發展進程,中國法學教育事業雖然有了明顯的進步和發展,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嚴重缺乏法律人才這一局面。但是目前大多數的法律院校培養出來的法律人才均不能夠完全很好地適應中國現階段社會主義政治經濟的發展需求。未來,從我國社會政治經濟發展的方向來看對法律人才的需求將會進一步大量地增加。然而,目前我國存在的嚴重問題是,一方面一些人僅僅有著單一的法律知識,還不足以運用到日益復雜的環境中去。另一方面我國目前正面臨著對于應用復合型法律人才的嚴重缺失狀態,應用復合型法律復合型人才表現在素質、能力、層次上,隨著金融領域、房地產領域等等的發展,對于專業型技術人才的需求缺口越來越大,而供給的高素質人才卻供不應求。這些問題都有待于解決,更專業化,更多元化的人才有待于培養,也有待于投入到市場中去。
二、培養應用復合型法律人才的緣由與意義何在
(一)應用復合型法律人才培養是社會政治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
長久以來,我國對于法學人才的培養模式基本上沿襲的是前蘇聯所謂的“對口教育”,“專才教育”模式。[1]但這種傳統的蘇聯模式存在著諸多問題,比如課程體系梯度設置的不合理性,專業課的設置過多,教學方法落后,學生實務的操作能力明顯欠缺,培養目標的單一匱乏性,考試模式固定呆板,忽視了對學生創造性新思維的開發與培養,嚴重缺乏創新性,不能夠很好地適應現代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而早在20世紀60年代,國外就已經興起了以科技教育、人文教育與通識教育并重的一種探索性教育模式,后被人們稱之為應用復合型人才培養教育模式。[2]新時期,為適應社會政治經濟的快速發展,由此帶來的社會對應用復合型法律人才的強烈需求這一社會現象,卓越法律人才計劃的實施正是為了應對社會出現的這一現象。目的在于要切實提高我國法律人才培養的質量,同時也響應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旨在通過各高校對法學學生的切實有效,具有較高強度針對性地教育培養中,逐步造就出應用復合型法律人才,以滿足社會政治經濟不斷快速發展,所引起的對這類人才的高度需求!從而進一步促進人類社會的不斷向前發展與進步。
(二)培養應用復合型法律人才是法治社會下的必然要求
依法辦事是社會主義法治化背景下的一項重要準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運行過程當中,只有嚴格地遵循法制規范,才能夠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進而保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有序健康發展!然而,在現實社會的政治經濟運行中,不斷出現各種類型的新型復雜的社會問題。為應對這些復雜的社會問題,就進一步推動了高校對應用復合型法律人才的培養。復合型法律人才培養的目標是提高學生運用法學與其他學科知識方法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是法學教育與不同類型的法律職業的深度銜接,多元化教育的目的在于要求學生一方面精通法律基礎知識。另一方面熟悉不同行業領域的專業知識,從而將兩者熟練的相結合并運用,最終解決社會中不同類型的糾紛,這符合現代社會發展應用復合型法律人才的最佳標準。[3]
三、國外多元化教育培養應用復合型法律人才的模式范本。
(一)將必修課與選修課按照適當比例做出安排
美國本科法學教育基本上大致涵蓋了一名合格律師所應具備的法學的基本理論知識與實務技能,分為必修課與選修課兩個方面。其中,以必修課為主,選修課為輔。學生在學好必修課的基礎之上,根據自身的情況可以自主的選擇選修課來彌補自己認為的知識有所欠缺之處,從而不斷豐富完善自己的閱歷和思維方式。
(二)著重培訓法律實務應用技巧能力
英國的律師資格考試分為“職業適合性階段”和“基礎法學階段”。首先主要向學生開設基本法律的內容,使學生具備一名法律從業者的學術知識。進而法學院與律師學院或其它法律實踐技能培訓中心聯合開設法律技術訓練課程。另外開設課程專門提供一些更為傳統的寫作技巧,英國高校十分重視將理論學術基礎知識與法律實務技巧應用相結合。
(三)建設雙學士學位制
澳大利亞在進行法學本科的教育培訓的同時也注重對其他相應學科的培訓,學生在本科學習的時間里可以根據自己的能力以及興趣愛好去選擇兩項不同的專業去學習,在本科畢業的時候,即可獲得法律和其他一個專業的雙學士學位。
四、如何不斷完善多元化教育對應用復合型法律人才的培養建設
(一)完善實踐教學的改革,將必修課與選修課有效地相結合,相互補充。
“必須課+選修課”,法學課程目前大致包括法理學、經濟法學、法制史、刑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民法學、商法學、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法學、國際法學和軍事法學等。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與發展,社會分工越來越細,社會中的許多細微之處雖然也會涉獵到法學領域,但這些細微的領域卻并沒有被包含于現有的法學學科當中。在社會生活的實踐中,我們必須充分地把握每一個不同的細節知識,在面對各種新型的復雜問題的時候,才能得以很好地去解決這些問題。生活中往往細節決定成敗,作為一名應用復合型性法律人才,他必須具備敏銳的觀察力和高度縝密的心思,才能更好地實現自己作為一名法律人應有的真正價值意義所在。
(二)切實實行“行業導師+實務導師”的雙重培訓方法。[4]
在復合型法律人才的培養中,高等院校應當將校內導師的教育和校外導師的引導相結合,方能夠取得最佳的效果。在引進通過社會人士帶動學習和幫助提高法律人才的實際操作能力的初衷下,可以從三個方面來幫助學生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提高自己的業務效率。首先引入一些有著豐富的社會經驗的法學界法官、公檢機關的檢察官以及優秀的律師,讓這些人員深入校園,深入教學實踐課堂,充實師資隊伍,快速幫助法學專業的同學提高能力。其次,具有法律和實務經驗的人才將大量地加入法學師資。可以通過各種機制例如定期考核評教來督促和提高這些師資的實際教學能力,同時也給予他們更多的出國進修等機會,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最后,將專家帶入課堂,專家致力于最前沿的法律研究,同時也有必要將優秀的法學觀念帶入到基礎教學中去,在初期培養人才的時候就將觀念注入新一代的法學學生的理念中,優秀的學者不僅僅局限于我國國內,更應吸收和采納更多優秀的外籍專家,明確專家的職責,實現專業化教學和實踐化教學相結合,通過各種各樣的多方位的培訓來增加學生的積極性,增加學生的實踐機會,為培養應用復合型法律人才的培養增加亮點!
(三)鼓勵倡導學生獲取雙學士學位
在主修法學專業課的同時,通過輔修第二學歷,學生能夠掌握兩門不同的專業知識,從而達到應用復合型法律人才的基本標準。在畢業之后,走向社會后,將更加具有競爭優勢,能夠更熟練地處理各種復雜的法律實務問題。積極鼓勵同學將所學到的法律知識與其他各方面的知識廣泛的互相結合,綜合運用,從而在不斷形成法律思維的過程中,也注重了對自身邏輯思維的有效訓練,廣泛關注社會政治經濟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的知識,決不能僅僅局限于單一的法律知識,才能更好的適應社會政治經濟快速的發展變化,真正成為應用復合型法律人才。
(四)建立行之有效的實踐教學體系,全面提升學生的實踐創新能力[5]
為了強化學生法律技能和綜合性實踐創新能力的培養,要求各高校在法學專業本科人才培養方案中集中設置模擬法庭、專業研討課、法律診所、課外研學、畢業實習與畢業論文等校內實踐教學相關的環節。同時,應當積極組織和鼓勵同學們參與法院開庭審理、模擬法庭和辯論競賽、法律援助、普法活動等豐富多樣的法律實踐活動。切實努力加強與法律實務部門的緊密聯系,進而建立“高校與實務部門聯合培養應用復合型法律人才的新機制。(作者單位:吉林財經大學)
參考文獻:
[1]李龍.《論中國法學教育的改革》,載《中國法學》1997年第6期.
[2]徐維祥.《創建一體化雙專業復合型人才培養模式》,載《中國高等教育》2009年第7期.
上世紀90年代末以來,高等學校招生規模不斷擴大,在校法科學生的數量也急劇增加,其培養質量越來越受到教育界和社會各界的質疑和擔憂。人們普遍認為,法律教育從精英化教育向大眾化教育的轉變,以及法科學生為了緩解就業壓力而將主要精力從課堂研習轉向應對包括國家司法考試在內的各種職業考試,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法科學生在知識結構、思維訓練與法律實踐諸方面存在嚴重的缺陷。[1]
1.知識結構較為單一
從社會對法科學生的反映來看,法科學生的知識結構普遍過于單一,遠遠不能滿足社會對復合型人才的需求。雖然許多高校法學院把法科學生的培養目標定位為“寬口徑、復合型”、“經濟與法律相結合”等,但相關課程的教學實踐表明,不少法學院的課程結構缺少實質性的創新,基本是在法學14門核心課程之外點綴一些與經濟學、哲學、社會學等有關的選修課而已,沒有將它們進行有機的結合和合理的編排,導致法科學生的法律基礎理論訓練不足,而對法律以外的學科又只知皮毛。
2.法律理論基礎薄弱,法理思維不足
傳統的應試教育模式下,法科學生致力于學好教學計劃內的各門課程,其重點是學習該門課程所指定的教材,以有效地完成培養計劃并獲得相應的成績,以求完成學業。受這種模式限制和導向,法科學生既沒有精力和興趣廣泛瀏覽和學習教科書以外的經典著作和論文,更不會或難以閱讀外文原文法學文獻,因而不能真正認識法的真諦,難以養成法律人應具備的法理思維。同時,對書本和教材的重視,也導致學生不關注法律知識的應用,喜歡紙上談兵,不喜歡觀察問題,不善于分析問題,更難以解決問題,也導致學生參加司法資格等考試通過率不高。
3.實踐性法律課程明顯不足,導致學生應用能力差
根據我國目前法學教育的整體安排,法律工作者主要是從法學本科畢業生中選拔的。而我國目前的法科教育缺乏對學生職業技巧最基本的訓練。在高校的教學計劃中開展法律實務等實用技能課程的非常少,甚至以為開展法律文書寫作等就是職業技巧訓練的全部。實踐環節也只有畢業前的一段時間,有的學校甚至讓學生利用這一時間去找工作。學生只是了解基本法律常識,學習教科書式的法學理論,法律思維訓練無從落實,職業教育流于形式。[2]造成這種現狀的原因在于,人們一般認為,法科教學的重點應當是基礎理論的學習、研究能力的培養、學習方法的掌握和創新能力的提升,而不應當去完成畢業以后應當由工作單位所負擔的職業培訓。這種安排的最直接后果之一,就是學生“理論有余而實踐不足,動口有余而動手不足,考試成績有余而辦事能力不足”。
4.法律人的價值目標缺失
法律的價值在于追求社會的公平和正義,懲惡揚善,抑濁揚清……然而,在我們給法科學生所進行的法學訓練中,似乎只有在講授法理學、法哲學、西方法律思想史等理論法學或法史學時才涉及這些理念,而在講授民商法、行政法、刑法等部門法時卻不能將這些理念有機地貫穿于各個具體法律制度的學習中,也未能指導學生運用這些理念來分析和解決現實中存在的各種不公平、不公正的問題。這就導致面對很多社會熱點問題,法科學生無法進行正確判斷,也無法進行深層次的法律價值思考,甚至對需要扶助的弱勢群體和普通百姓表現出了法律人不應有的冷漠和無情。[3]
我校是一所以理工科為主的高校,法學基礎薄弱。上述法科學生在知識結構、思維訓練與法律實踐諸方面存在的嚴重缺陷,我院學生表現得更為明顯或嚴重。這直接導致了學生“四有余四不足”:廣博有余而專業不足,理論有余而實踐不足,動口有余而動手不足,考試成績有余而辦事能力不足。
二、德語法科班教學的創新實踐
鑒于問題的復雜性和整體性,法科教學改革必須是全方位的改革,必須選好準確的突破點,以點帶面,形成整體推進的良好效果。在這一思路指導和學校大力支持下,我院從2003年開始立項進行改革,在充分借鑒兩大法系人才培養模式的基礎上,經過實地考察學習日本、韓國的經驗,在國內首創德語法科班,全面實踐創新型法學人才培養模式。
1.確立知識復合型人才的目標定位
根據時代特點及我校特色,我院確立了德語班的培養目標定位:適應21世紀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基礎扎實、知識面寬、能力強、素質高、富有創新精神的高層次復合型法律人才。在這個目標的指導下,我院為德語班重新設計了“法學本科專業學分制人才培養計劃”,強調了學科大類基礎課程、跨學科課程與專業基礎課、選修課程的有機結合,優化了課程資源配置。借助于學校文科平臺課的開展,德語班法科學生在大一、大二期間學習了中國文學、世界文學、哲學導論、邏輯學、倫理學、法學導論、政治學原理、經濟學原理、社會學概論、傳播學原理和公共管理學等學科大類基礎課程,這些課程的學習擴大了學生的知識面,較好地做到了寬口徑,而不是與專業課程形成兩張皮。針對過去存在的“三多三少”(必修課多,選修課少;私法課多,公法課少;本國法多,外國法少)現象,在保持傳統14門法學核心課程設置的基礎上,大量增設了科技法、競爭法、法學方法論、法律文書、法學專題等20余門選修課,夯實了法科學生的基礎,開闊了學生的視野。同時,利用我校理工背景和優勢,突出法科學生知識產權法和科技法方向的學習和培養,在寬口徑和基礎扎實的基礎上,使得法科學生的培養更具知識復合性,也使得我院德語班的法科學生在社會上更具競爭力。
2.在全國首創德語法科班
在我國,幾乎所有高校的法學院都開設英語課,這對學生學習和吸收外國成熟的法治文明制度無疑是有益的。但考慮到我國的法律傳統是大陸法系,我國高校的法科培養傳統基本是大陸法系法學人才培養模式,而德國又是大陸法系的鼻祖和代表,開設德語班將會對法科學生學習西方法律制度有更大的助益。辦德語法科班就是讓學生能夠直接閱讀外文文獻,在學習中更好地比較兩大法系的特點,結合中國實際思考如何加強我們國家的法制建設。基于此考慮,我院自2003年開始開設德語法科班。
(1)嚴格選拔德語班學生。由于是初次嘗試將德語作為第一外語進行教學,我院從2003級的116名學生中,以入學時的英語高考成績和德語學習基礎為標準,通過自愿報名選拔了28人進入德語班。這種將德語作為第一外語的嘗試,不僅在湖北高校中屬首次,在全國法學專業中也是前所未有的。
(2)加大德語班德語課時投入。德語班的德語課程課時量貫穿大學四年,大一大二開設大學德語
(一),每學期課時量達56學時;大三大四開設德語(二),總課時量達264學時。另外,大三大四還開設了法律德語、德語聽力、德語口語課程,總課時量達320學時。這樣,德語班法科生的德語課堂學計近千余學時。這種大一至大四均大強度地安排德語學習,確保了德語班法科生德語學習的良好效果。
(3)配備優良師資。為了搞好德語班德語教學,我院與學校外語系聯系,邀請外語系安排專門的老師講德語課。現已專門定期聘請了我校同濟醫學院的德語外教,德語師資有了很好的保障。同時,為配合學生學習,我院還邀請我校的德國留學生周末給他們上口語課,并訂購了一百多本德文原版書籍和多種德文法學期刊供學生閱讀。每當來自德國或英語國家的法學學者到校訪問、講學,我院還為學生提供聽課及參與交流的機會。還讓德語班的法科生參與科研,翻譯德語原著等法學資料,參與專題研討會和其他研討會,這不僅加強了德語班法科生的法律素養,也提高了德語班法科生的德語學習和運用能力。
(4)小班教學。德語班只有28人,這種小班形式使得同學們在一起的時間較多,班里的凝聚力很強,學習氛圍也比較好。雖然同學們學習很辛苦,但是非常努力,學習上形成了你追我趕、勇于爭先的良好局面。
3.創新教學方法
教學方法不僅關系教學質量,而且對學生的科學態度、思維方式的形成有著重要的影響。在法科教學方法上,我院要求教師積極開展教學法研究活動,督促教師增加討論課,演講課(大課)與討論課(小課)的比例應該適中;要求教師廣泛采用案例教學法,重視模擬法庭教學,重視法律診所教學;要求每一門課要布置閱讀和作業,教師批改作業要及時,重視學生運用語言文字能力的培養,教師的教學信息量要大;教學要富有啟發性,主要培養學生的能力,而不是簡單地傳授知識,在指導思想上以培養能力為中心;要求教師重視多媒體教學;經常邀請來訪專家學者舉行專題講座,活躍課外學術活動,有較多的學生學術性社團和學術刊物。同時,我院定期舉行學生評教評學活動,對教師的教學進行評估打分,具有很好的監督促進作用。鄢斌等老師所踐行的情景式教學方式效果明顯,深受學生歡迎。
4.強化能力培養和訓練
我院堅持課內與課外、校內與校外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在已有的軍事訓練、公益勞動、畢業實習、畢業論文等基礎上,增加了認識實習、法律服務、模擬法庭等集中性實踐教學環節,加大了對學生專業實踐能力的培養,同時還對課外活動的評分標準作了規定。此外,積極鼓勵和引導德語班學生參加各種校內外辯論等競賽活動,培養學生良好的動口能力、動手能力和辦事能力。這些舉措較好地改變了“理論有余而實踐不足”的現象。
充分的計劃、認真的踐行使得德語法科生的學習取得出人意料的優良成績。在大一期間,德語班有四位同學通過了德語四級考試,其中兩位同學的專業成績居年級前五名。經過兩年學習,德語班有20余人通過了德語四級考試,并且一人通過DSH考試(留學德國語言考試)。可喜的是,德語班的同學利用自己較好的英語基礎,課外自學英語,大二上學期德語班英語四級通過率達93%,畢業時全班同學均通過了英語四級。同時,德語班的專業成績始終名列年級前列,非常突出。畢業時,全班保送和考上法學研究生的同學達17人,占全班人數的72%,包括清華大學、中國政法大學、武漢大學、南京大學等國內著名大學,其中出國留學的有三人,均留學德國,包括著名的慕尼黑大學。
更可喜的是,德語班同學追求全面發展。班級一半以上的同學在學校、院系、班級擔任重要學生干部,許多同學獲得了學校優秀干部、學習特優生、校三好學生等榮譽。在學校文化節和科技節所舉辦的各項活動中,德語班同學也是積極參與,并取得了優異成績。德語班的同學參加武漢地區知識產權辯論賽和天倫律師杯辯論賽獲得亞軍和最佳辯手,班級也被評為優秀特色團日班級。
我院德語班的創新改革實踐得到了學校的認可與肯定。學校分管教學的馮副校長對此作了較高的評價:“學校的法學院與國外同行有比較廣泛的交往。考慮到英美法系與歐洲大陸法系在法學理論和司法實踐上的差別,從2003年起對同一年級在外語教學上分成英語班和德語班,讓學生掌握不同的語言工具直接閱讀原文文獻,以便在教學討論中引導學生比較兩大法系的特點,并結合中國的實際思考如何加強我們國家的法制建設。這一措施大大活躍了課堂教學。在學院邀請來自德語或者英語國家的法學學者訪問、講學時,就讓學生聽課、提問、參與交流。”[4]
自2003年以來,德語班已經開設了五屆,其成功經驗引起了社會上更多的關注,也讓我院教師對以后更加充滿信心。對此,鄭友德教授說:“現在我們可以充滿底氣地說,我們這次特色教學改革的路子走對了,值得推廣。”
三、關于法科人才培養創新的理論思考
縱觀我院德語法科班創新型法學人才培養模式的成功實踐,我們認為,一項成功的法科教學創新改革,必須處理好以下幾個關系。
1.目標定位與創新
創新必須要有準確而又較高的目標定位。我院德語班法學人才培養的定位,一方面,以世紀之交和全球化為背景,適應了當今世界快速發展的需要,特別是我國加入WTO的國際化和全球化需要,有利于培養適應21世紀所需要的人才;另一方面也充分考慮到我校是理工科院校的實際情況,在培養基礎扎實、知識面寬、能力強、素質高、富有創新精神的基礎上,充分發揮我校的資源優勢,著意強調法學與科技相結合的知識產權法法學方向和科技方向的高層次復合型人才。準確而較高的定位,為創新明確了目標。
2.經驗借鑒與創新
不去借鑒別人成功的經驗,特別是西方法制文明,就不會有創新;但如何去借鑒則關系到創新能否成功。我院不僅充分借鑒兩大法系成熟的法學教育經驗[5],還實地調研了與我們同屬東方文化,同屬大陸法系傳統的日本和韓國的法學教育經驗,這種經驗借鑒更具同質性。我院在充分進行資料收集和調研的基礎上,組織教師先后考察了韓國、日本等國家一流法學院培養法學人才的目標、措施及制度文化環境等,完成了《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法學人才培養模式比較研究》(鄭友德)、《日本、韓國法學教育改革概況》(鄭友德等)、《日本法科大學院時代的法學教育》(田忠誠明著、鄭友德等譯)等研究成果,提出了英美法系國家職業型教育理念和大陸法系國家通識型教育理念合流的趨勢:未來的法學教育的目標與具體內容的設計要考慮到社會不同職業的需要,要適應社會正義與發展要求的基本任務。由此我院法學本科教育的模式要從技術規范到目標規范、從學科體系到價值體系進行重構。對兩大法系一流法學院辦學狀況的實地考察,特別是第一手資料的掌握使得我院德語班的立意從一開始就站在世界前沿,通過對各國辦學情況的國際視角的比較分析,使得我院法科教學改革具有了前瞻性。
(一)法律診所課程的虛置化
診所法律教育旨在培養學生的職業技能、職業道德與社會責任感,所以采取的是課堂教學和個案指導相結合的模式,課堂的教學應圍繞著個案的具體操作展開,使學生獲得法律實務經驗,鍛煉法律思維,強化職業意識,而不單是理論知識的傳授。但國內開展診所教育時,部分院校并不重視法律診所課程,致使其被虛置化,主要表現為:第一,診所課堂異化為普通課堂。有的學校將診所課程視為專業選修課,在師生配比、教學內容與方法上與普通法律課程無異,根本不能體現診所教育的精髓。第二,診所課程異化為專業實習。有的學校將診所課程的課堂教學轉移至律師事務所,通過律師帶領學生辦案來完成,這改變了診所教育以學生為主體、教學互動的理念。
(二)師資的非職業化
診所教育作為學徒式教育在一定程度上的回歸,教師的言傳身教是關鍵。2009年,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設立了27個不同主題的診所,相對應的,有10位專任診所教師、3位退休但仍然在承擔診所課程的教師,這還不包括若干兼職授課的律師、非政府組織成員、退休檢察官和法官等人員。反觀我國,高校的診所教師都有著自己的法學專業,要承擔一定的教學科研任務,診所課程只是“副業”,指導的熱情不高。此外,診所教師基本沒有實踐經歷,沒有能力指導學生。這種法律專業知識結構性失調的問題并不利于診所教育的發展。
(三)案源的貧乏化
診所教育設立的初衷,就是讓學生接觸和真實的案件,像律師一樣去思考和解決問題。如果沒有充足的案源可供選擇,診所教育就失去了原有的意義。在美國,貧困者無錢聘請律師與學生急需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現實,推動了診所教育的開展,所以診所教育的案源大多來自法學院的法律援助中心(診所)。相比而言,我國的法律援助實踐是稀缺資源,社會包括當事人對數量龐大的法學院系參與其中,至今并無強烈要求,所以我國高校引入診所教育后,雖然也掛牌設立法律援助診所,但除了華東政法學院、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等學校較多案件外,很多診所都無案可辦,更別說挑選了。
(四)資金投入的非常規化
診所教育是一種高成本模式,要求在師生比上實現“一對一”的直接指導,這就需要法學院提供更多的物質支持。一方面,學生辦案要有辦公地點與設備,案件、調查取證需要支付一定費用,這些都需要經費支持;另一方面,診所教師的指導也要給予相應報酬,要求教師長期無償指導并不現實。而我國目前除11所重點院校獲得美國福特基金會的資助外,其他院校的診所教育經費都是自行解決的,很多院校苦于經費困難無法啟動該項目。要想推進中國診所法律教育的發展,必須解決好資金瓶頸問題。
二、診所法律教育在我國面臨困境的根源
診所法律教育在我國出現的諸多癥狀,直接原因在于對其定位不明,但根源問題是對診所教育的文化背景和理念理解的不透徹。畢竟,我們所模仿的美國診所教育是其長期發展后的成熟模式,不關注其文化背景的跳躍式模仿,對于我們初學者來說很可能適得其反。
(一)文化傳統的差異法學教育是在特定的文化環境中形成的,具有一定的必然性。診所法律教育在美國蘊育、發展,與英美法系的文化傳統密不可分。
1.英美法系的經驗主義理念和遵循先例原則
造就了診所法律教育美國深受經驗主義和實用主義哲學的影響,堅持“法律的生命始終不是邏輯,而是經驗。法律所體現的乃是一個民族經歷的諸多世紀的發展歷史,因此不能認為它只包括數學教科書中的規則和定理”。法律是一種藝術,一種實踐理性,只有經過長期的學習和實踐才能獲得對法律的認知,對理論的學習和對原則的分析屈居于輔助的地位。對實踐的注重,使得法律更多的關注社會發展。美國的社會學法學認為,應重視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實際作用,而非邏輯分析和抽象內容;法官想要滿意地完成其任務,就必須對形成和影響法律的社會、經濟因素有充分的認識。以眾多社會學法學家的努力作為鋪墊,在20世紀20年代,盧埃林和弗蘭克將美國的法律現實主義運動推上歷史舞臺。法律現實主義者們傾向于把法律的規范性因素或規定性成份降到最低限度,認為法律只是一組事實,一種活的制度,而不是一套規范。法官、律師、警察、監獄官員在法律事務中的所做作為,實質上就是法律本身。法律現實主義的思潮逐漸影響教育領域,開始倡導以關注社會現實、解決問題為導向的實踐型法學教育,從而開創了診所式法學教育的方法論,法律診所在這一時期逐漸開始成為一種正式的法學教育模式。診所法律教育的確立并逐步取代案例教學法,亦是對遵循先例的司法主旨的回應。遵循先例的規則使得實踐中司法判例更具權重,法官和律師都醉心于紛繁的判例研究。前者通過判例總結出一般性的原則和精神,在創制法律的同時也造就了他們顯赫的名聲與地位;后者則是應對當事人主義訴訟模式下司法競技化趨勢的需要。所以,作為法官和律師等精英人士儲備力量的法學院學生研讀案例就成為主要課程。蘭德爾發起的“案例教學法”,由教師指定專題性案例,一般多為最高法院或高級法院的判例,學生在事前閱讀和思考的基礎上,圍繞所涉及的法律原則及其與其他法律之間的關系等問題展開課堂討論。就像自然科學中通過實驗得到數據結果一樣,通過對判決的分析,總結和發現法律的原則和規則。案例教學法在一定程度上接近司法實踐,但其核心仍是探尋案例中的邏輯和原則,沒有充分的視野來適應職業所面臨的巨大問題和所處的社會,很難讓學生像職業的法律人那樣正確地預測法官的行為,維護當事人的權益與社會正義。診所式法律教育則是基于真實案件操作,讓學生置身于律師在實踐中所面臨的問題情境,掌握在現實生活中靈活使用法律的各種技巧、方法、能力和素質,以培養出具備綜合素養的合格律師,是對案例教學法的批判式發展,更是對判例的動態研究。診所教育將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社會現實問題相銜接,在現實主義法學教育的發展軌跡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1960年代,耶魯法學院達到了巔峰并一直引領美國法學教育到今天,成為連續多年美國法學院排名第一的翹楚。這其中法律診所教育功不可沒。
2.我國大陸法系的文化傳統注重概念式教育
我國因歷史的原因受大陸法系影響頗深。大陸法系側重于法律的法典化、邏輯性與先驗主義。受1776年開始的西方世界革命和理性主義思想的影響,大陸法系國家實行權力嚴格分立。這就導致一系列后果:首先,不承認法院的司法判例具有法律效力。其次,排斥法官對于法律的解釋權。法官對法律的任何解釋都意味著“法官立法”,甚至法學家也不應對法典作任何評注。再次,嚴格維護法的“確定性”,不承認法官有任何衡平權。法官只能在法律設定的框架內審慎活動,為使法官能得心應手地引經據典,必然要求法律的法典化,并且法典要“概念明確,條理清晰,邏輯嚴密”,完整地適用于各種事實狀態。這種法典的制定極大地依賴于法學家,因此,法學家醉心于抽象的理論法學,熱衷于構建恢宏的概念化的法學架構,力圖涵蓋各種社會現象,從而為立法及司法實踐提供理論依據,并滲透到各種教科書來影響法律職業的后繼者。大陸法系法學凸顯出概念主義、形式主義、抽象化、系統化的特征。因此,我國的法學教育注重概念式教育,側重于演繹推理,由抽象的概念、原則到規則和具體案件,努力建構精密的理論體系,讓學生在理論的學習中塑造信仰和法治理想,其培養目標是法學家或學者型的法律應用人才。法學教育強調法律的系統性、抽象性、理論性、科學性和純粹性,其內容側重于對基本概念和原理的教導,而非提供解決問題的技術。法律教育的內容并不是對實際情況的分析而是對法律組成部分的分析。這種教育模式并不關注法律與社會之間的相互作用,意圖讓生活中的法律完全邏輯化,容易使法學陷入脫離社會的封閉的理想化狀態,所培養的學生理論功底扎實、研究能力強,但缺乏面對真實案件的操作能力,這也是我國法學教育長期面臨的困境。我國正是力圖克服此缺陷,加強實踐性教學,而引入了法律診所教育。雖然初衷很好,但沒有深刻意識到診所教育移植的供體和受體的文化背景的巨大差異,沒有厘清診所教育與概念式教育在我國的關系定位,造成了診所教育的水土不服。
(二)教育目標的定位不同
1.診所法律教育的設立服務于職業教育診所法律教育將職業技能訓練、職業道德訓練、促進社會正義作為設立的目的,這恰好契合了美國“小司法”的教育理念。美國的法學教育服務于律師的培養,而律師是既受人尊崇又收入豐厚的優越職業,因此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協同發展,形成職業教育或精英教育的目標定位。精英教育作為小眾型教育,要求合格的法律人在精通法律知識之前,必須獲得有關政治、社會、經濟以及道德等力量的知識,成為具有文化修養和廣博知識的人,否則無法把握社會趨勢,無法理解法官的判決。因此,法學教育只能是第二學位教育,大學本科后起點的教育。學生在完成本科階段的人文科學知識學習后,得以進入法學院研習,在畢業后(獲得法律博士學位,職業律師必須具備的基本學歷,筆者注)通過律師資格考試,成為執業律師是其法律人生的第一步,如果執業成功,會成為法官、檢察官的后備力量。診所教育模式在法學院為社會輸出精英法律人士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2.我國的法學教育偏重人文教育相較于美國,我國法學教育采取的是廣泛地為社會各個領域培養法律人才的“大司法”理念。在該理念支配下,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相分離,定位于培養既能從事法律職業又能進行法律理論研究的復合型人才。我國的法學教育主要是本科教育,以高中畢業生為法律人才的培養起點,是一種大眾型教育。而高中生受年齡和閱歷的限制,加之應試教育仍發揮不可小覷的作用,所以本科階段的法學教育更注重寬口徑的人文教育,“大學應當是在不考慮知識的直接職業用途的前提下學習知識的地方”,法學院的畢業生不僅僅是執業者,而且是具有真才實學和廣闊社會眼界的職業家。我國的司法實踐中,律師、檢察官、法官以及理論工作者都是法學院培養出來的。因此,中國法學教育不僅要著眼于職業技能訓練,更重要是承載大學精神對學生進行人文和學術教育,使學生首先成為一個合格的“成年人”,然后才有資格成為“法律人”。正是因為這樣的目標定位,課堂教學偏重理論化和學術化,而法律職業所要求的基本素質———社會經驗和生活知識,只能通過極少的課外實踐活動獲取。這勢必導致培養的法律人才動手能力薄弱,進而嚴重影響執法水平與用法能力的提高。正是因為要扭轉理論與實踐脫節的局面,中國急需引入診所教育的方法。但牽涉到我國的權力體制、就業、人事管理、價值觀念等復雜因素,完全地引入仍然是不太現實的,即便診所教育的引入能增加職業取向的權重,但總體上不能改變目前偏重人文教育的現狀。
三、診所法律教育在我國的實現路徑
基于診所法律教育的文化背景與教育目標,考慮到我國法學教育的特色與國情,診所法律教育在建設過程中應主動尋求與我國法學教育更為契合的路徑。正如有學者所言,引進西方的教育模式,好比打開窗戶,而進行相應的改進,則如同打掃地上的灰塵。開窗戶固然不容易,但只要用力,最終可以打開。掃地就要難得多,因為地上有不少先輩前賢留下的雜塵,有時候是不讓掃,有時候是舍不得掃。不過我已經看見有人拿起了掃帚。由于我國法學本科教育與法律碩士教育的狀況和目標不同,培養法律人才的層次性不同,應區別性地適用診所法律教育模式。
(一)本科法學教育應適時地引入診所法律教育
1.準確定位應將診所法律教育定位于獨特的法學教育方法,配合理論課程的學習,使理論與實踐不脫節。作為輔助的教學手段,其存在并不是單純的彌補學生的實踐技能,同時要提升學生追求社會正義和職業道德的氣質,即致力于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服務,為社會培育法治意識。診所教育應將法律文書、法律談判和法律實踐培養等課程直接包容,與模擬法庭、實習機制形成錯位互補,以培養復合型人才。
2.教學理念的轉化在教學理念上,淡化理論知識的講授,加強對學生實踐能力培養的重視,注入職業教育的教學理念。因為過于注重理論講授,勢必導致學生缺乏社會知識,不能掌握基本的法律事務技巧,不具備很好地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與法律的較強實踐性不相適應。
3.課程體系的重新設置在課程體系設置上,應當重新確立人文學科、基本法學科與專業法學科在課時上的分配比例。降低人文學科,如哲學、英語等的課時量;對于基本法學科,如法律思想史、法制史等所占比例也適當減少,將更多的時間留給專業法學科的學習。在專業法學中,適當減少基礎理論所占比重,留出一部分課時給予診所課程。診所課程圍繞著學科特點,以問題為導向進行授課,問題可以源自法律診所辦理的案件,也可以是兼職診所教師的法官、檢察官正在處理的案件,讓學生對現實問題展開討論,從不同角度分析案件并得出建設性結論,這種方式使得學生從純粹的法律視角提升至更加關注現實困境與社會政策,真正理解法律與社會的關系,從而法學教育更具有實踐性的特點。由于診所課程是新興課程,為提高教學效果,應制定完備的教學計劃,對學生計算學分,對教師計算工作量,對教學雙方都進行認真嚴格的考核。
4.資源保障制度
診所教育不僅體現在課堂教學上,更多的是關注如何指導學生具體辦案。為盡力保證每個學生都能至少參與一個案件的辦理,經費、師資、案源等方面的資源保障就顯得尤為重要。
(1)實現經費的長效供給。要使診所法律教育能夠真正融入我國的法學院系,就要建立長效性的經費供給制度,實現資金投入的常規化。最根本的解決途徑是將診所法律教育納入法學教育體制內,所支出的教師報酬、辦公費用、案件費用等列入教育經費的序列。此外,要多渠道、多方面拓寬資金來源,包括:呼吁政府出臺政策,將診所教育所需經費納入國家法律援助基金覆蓋范圍;獲得國外基金的資助、國內企業或者慈善組織的贊助,建立法學實踐教育公益基金;號召投資者與法律診所協會建立友好協助關系等。只有經費充足,診所教育的高成本難題才能得到解決。
(2)加強師資隊伍的職業化建設。為充分發揮診所教師的指導水平與熱情,保證其職業化序列才是根本。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從教師編制改革入手,對專職的診所教師單獨定編定崗,與教學、科研崗位平行,并規定評定職稱的具體標準,這樣才能激發教師承擔診所實踐教學活動的熱情。其次,構建法律職業良性互動機制:一方面,讓診所教師定期到法院、檢察院、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掛職鍛煉,鼓勵具有法律職業資格的教師擔任兼職律師,促使他們將書本知識轉化為司法技能,培養其法律實踐能力,同時,還可以發現司法實踐中出現的新問題,獲取新知識,由此保證專職診所教師有能力對學生進行指導。另一方面,聘請資深律師或法官、檢察官擔任診所法律教育的兼職指導教師,以經典案例為課堂素材,多視角分析案情,將實踐與理論相結合,并向學生傳授課本外的法律經驗和法律技能,比如現在的“檢校共建”制度就已經出具規模,并取得良好成效。
(3)保證充足的案源。診所法律教育的案源是一個非常重要而又不可忽視的問題。要保證案源的充足,應采取多渠道方式。首先,最大限度發揮法律援助中心或診所的作用。目前,很多法學院的援助中心將正義作為自身的基本訴求之一,定位于為弱勢群體提供服務,獲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應。例如,武漢大學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致力于通過訴訟保護婦女、兒童、老人、殘疾人和農民工等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西北政法大學以學生法律服務中心為依托為弱者提供法律援助,要求診所學生每兩人必須完成一起案件的實際或辯護工作。這樣的經驗可為其他院校提供借鑒。其次,設立多元化的診所教育基地。應與當地的多個部門,如消費者保護協會、勞工組織、婦聯、工會、法院、檢察院、街道辦事處等加強聯系和合作,在其辦公場所設立校外診所點,吸引需要援助的當事人來咨詢與委托案件。再次,讓診所學生走進社區進行法律宣傳,以社區法律咨詢等方式與老百姓接觸,使法律診所獲得社會認同,從而為案源的取得奠定民意基礎。最后,建議立法改革,盡快明確法學院系在法律服務特別是訴訟中的法律地位。雖然《法律援助條例》等法律法規都對“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等社會組織利用自身資源為經濟困難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持支持態度,為高校學生進行法律診所提供了可能性,但并不明確,特別是學生為刑事案件變化上受限較多。所以賦予學生準律師的身份,讓其在診所教師的陪同下處理案件,有利于診所教育的發展。伴隨著網絡的發達,法學院系應借助互聯網的平臺推介自己的診所教育,擴大影響力。中國診所法律教育網站自2003年開通至2007年底,已有43萬多人次進行了訪問,這就是很好的例證。
5.完善評價體系與規章制度
診所法律教育注重實踐性,其評價標準與理論教學的唯考試成績論不同,應采取科學合理的多元化評價體系。這種評價體系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辦案小組內的評價、指導教師的評價與當事人的評價,根據綜合評價的結果給予學生以考評成績。學生更關注的是后兩種評價。教師的評價能從理論的高度指出其辦案的思路、方法、技能的不足與優勢,易幫助其提高素質與能力;而當事人的評價涉及到對案件結果的滿意度以及對診所學生知識技能、職業操守、社會正義感的認可度,是學生更為在意的,這是診所學生在未來的法律生涯中要經常面對的。診所學生雖然是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但這種活動是有諸如敗訴等風險的。為避免因法律服務方的過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未雨綢繆,必須制定嚴格的規章制度。如案件受理審批制度、重大案件集體討論制度、指導教師責任制度、過錯賠償責任制度、案卷歸檔制度等,確保診所教育進入良性循環的軌道。
(二)法律碩士教育應全面引入診所教育模式
目前,我國法律碩士的培養全面引入診所教育模式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理由在于:其一,法律碩士教育類似于美國的法學本科教育,其目的就是培養高層次應用型法律人才,以適應日益繁重的司法任務,因此必須以實踐為導向,這與診所法律教育的理念、目標有相通之處。其二,法律碩士作為小眾型、精英教育,在師資培養、硬件投入、時間消耗和管理成本方面均容易滿足。其三,法律診所教育在法律碩士教育中的實踐已有成功典范。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研究所在法律碩士培養中,率先開展診所法律教育模式的實踐,取得了良好的教學與社會效果。該模式培養下的學生司法考試通過率100%,就業率100%。就業單位不僅有中央企事業單位,又有北京等地黨政機關和政法機關,也有跨國公司與知名律師事務所。法學研究所在法律碩士的培養方案中,已經將國務院學位辦規定的12個必修學分的實踐課程(法律文書課含3學分、模擬法庭訓練含4學分、法律談判課含2學分、法律實踐課含3學分)全部納入診所法律教育中,要求所有的法律碩士研究生將上述四門課程通過診所教育的方式來實行,并探索出診所法律教育初級班、中級班、高級班三個層次教育模式,這非常值得借鑒和推廣。
考慮到我國進入法律碩士隊伍的學生既可能是法律本科學生,也可能是非法律科班出生,且本科的起點層次不一,為了推動診所教育的開展,強化法律精英的培養,適應我國由學術型人才培養向應用型人才培養傾斜的大環境,建議將司法考試與法律碩士的入學考試合二為一。只要通過司法考試,獲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本科畢業生,就可以向有法律碩士點的高校申請法律碩士的入學資格。接受申請的高校在通過面試后,從中錄取優秀的考生。這是借鑒其他國家針對通過司法考試的人員,經過二年半左右的司法研修并經考試合格后才能進入法官、檢察官、律師隊伍的做法。
專業核心能力:法律文秘操作技能。
專業核心課與主要實踐環節:刑法概論、民商法概論、行政法原理與實務、訴訟法概論、應用寫作、法律文書、秘書學基礎、檔案學基礎、社會學基礎、網絡技術與辦公自動化、電子信息管理、社會調研、應用文寫作、秘書業務訓練、辦公自動化設備使用、文秘業務綜合實訓、畢業論文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課和實踐環節。
就業面向: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服務部門的文秘及相關崗位。
本專業培養具有必備的法學和文秘專業的基本理論知識和法律職業崗位文秘工作技能的復合型高等應用性專門人才。
主要課: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學、民法學、文獻檢索、司法筆錄訓練、書記員工作概論、檔案管理、法律文書訓練、現代漢語與基礎寫作、秘書理論與實務、計算機與應用。
修業年限:基本學制三年,最長修業年限五年。
培養目標:本專業主要培養具備法律事務執業能力、掌握秘書技能、會英語、會電腦的應用復合型人才。學生畢業時,要求取得國家秘書職業資格證書。
主要課:大學英語、英語視聽說、專業英語、秘書實務、檔案管理、企業管理概論、法律文書、民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合同法、國際經濟法、公司法、稅法、電子商務、商務談判、溝通技巧、多媒體技術應用、網頁制作等。
專業特色:注重塑造形象、提升品味;注重強化實踐教學環節,培養學生復合型多元化的職業能力。
職業前景:學生畢業后,既能勝任各類企事業單位的法務助理工作,又能從事法庭助理、書記員、律師助理職業,還能從事各類企事業單位的行政助理和商務管理工作。本專業就業面廣,適應性強,并有潛力成為高級管理人才。
培養目標和要求
(一)培養目標
培養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法律文秘專業第一需要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質的勞動者,學生應在掌握專業必備的基本理論知識和專門知識的基礎上,重點掌握從事本專業領域實際工作的能力、技術和技能,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二)素質、知識和能力基本要求
1. 素質基本要求
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努力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具有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思想;誠實守信,團結合作,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高尚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具有本專業的基本理論知識,掌握本專業的高新技術和技能;養成正確的審美意識、審美情趣和美感,具有一定的認識美、欣賞美和創造美的能力;積極向上、心理健康,具有自我調控、建立和諧人際關系的知識與技能;積極參加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衛生、生活習慣,具有一定的體育健身知識和技能,身體素質達到國家大學生體質健康標準。
2. 知識基本要求
(1)掌握語言文學類、政治哲學類等基本知識。
(2)掌握法律專業知識、文秘方面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其中包括辦文、辦事、辦會方面的基本方法和基本理論。
(2)掌握管理學、秘書心理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
(3)掌握民事訴訟、刑事訴訟等程序的基本知識。
(4)掌握辦公室管理、檔案管理的基本理論與基本知識,懂得檔案和信息處理的基本規則和法律法規。
(5)掌握公共關系、社交禮儀的基本知識和基本規則。
(6)掌握法律公文及其它常用應用文的寫作知識。
(7)熟練掌握計算機的理論知識,能運用現代化辦公設備進行法律文秘事務運作。
3. 能力基本要求
(1)熟練運用漢語語言的能力,其中包括心領神會的能力、口頭表達能力、法律咨詢、中文寫作能力。
(2)運用法律文秘知識進行辦文的能力。
(3)運用法律文秘知識進行辦事的能力。
(4)運用法律文秘知識進行辦會的能力。
(5)具有較強的法律文書制作和公文處理能力。
(6)運用法律和文秘的基本理論知識從事法律文秘運作的能力。
(7)運用基本法律知識進行法律咨詢、司法調解和解決一般法律問題的能力。
(8)公關活動策劃能力和人際溝通、接待協調能力。
(9)運用計算機進行辦公事務處理、法律秘書實務活動的能力。
(三)證書要求
1.獲取相應的普通話等級證書。
2.獲取全國大學生英語應用能力考試B級以上證書或大學四極以上證書。
3.獲取全國高等院校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證書或勞動部門計算機操作中級以上證書。
4.秘書資格證書。
5.爭取獲得汽車駕駛證書。
6.爭取獲取法律秘書相關等級證書。
就業崗位(群)
高職院校法律文秘專業是為司法行政機關,檢察院、法院、基層法律服務部門及社會輸送熟練掌握法學基本原理、具備文秘業務能力、富有創新精神的“應用型”、“技能型”、“管理型”等職業人才。本專業學生應在具備文秘專業知識、法學基本理論和專業知識的基礎上,重點掌握從事法律文秘業務的基本技能,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覺悟、良好職業道德、優良的警務素質的綜合職業技能人才。
畢業生主要從事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秘書,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和公關工作,辦公室事務工作,會議組織和服務工作,協助領導處理政務、商務及日常事務工作。亦可從事公檢法等部門的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書記員、公證員,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助理,法律服務所、企業法律顧問處的司法文秘,鄉鎮、街道辦和社區的法律服務人員,也可從事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的法律秘書培訓和法律文秘教學工作。
主要課介紹
1.秘書學概論
該課為專業必修課,在整個學科體系中居于提綱挈領的地位。主要講授秘書職業的性質、特點、能力要求和工作內容,及秘書職業的國際發展情況。目的是讓學生熟悉秘書日常工作程序及相關工作方式、方法,具備較強的實際操作能力,成為從事秘書工作的實用型人才。
該課的前修課為《管理基礎與實務》;相關后續課為《秘書實務》;后續教學環節是參加中高級秘書資格證考試。
2.秘書實務
該課為專業必修課,以培養學生辦會、辦事、辦文、辦活動為核心的管理服務技能為目的。主要講授秘書工作的實際操作的技能與技巧,通過秘書案例教學和項目載體教學,以能力本位精神貫穿教學過程,從而使學生全面掌握秘書實務的各項內容、工作程序、方式方法,強化學生的各種現場處理技能,以適應企業、商務、機關使用單位專職秘書崗位的工作需要。
該課的前修課為《管理學》、《秘書學概論》,后續課為《辦公室實務與管理》;后續教學環節是參加中高級秘書資格證考試。其中80%的學生須考取初/中級秘書資格證書。
3.文書學概論
該課為專業必修課,以培養應用型、操作型文秘人才為目標。通過文書學基礎理論知識的講授和相關技能的訓練,使學生掌握文書和文書工作的基本知識,并按照公務文書的形成、運轉、立卷、歸檔的工作程序,使學生掌握文書工作的基本技能和非紙質公文的基本知識,具備在基層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從事公文處理、信息管理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該課系《秘書學概論》、《秘書實務》相關后續課,是對秘書學的專業細化。
4.管理學基礎
該課為專業基礎課。主要講授權市場營銷的管理、戰略和策略,結合營銷實踐,進行具體的操作和策劃活動,提高學生的理論和實踐能力。并使學生了解現代企業管理中的組織設計與流程管理、決策、計劃、控制、創新管理以及管理溝通與管理信息活動的組織等,逐步使學生樹立起重要的現代企業管理意識和管理觀念,提高管理的決策能力。
該課為《秘書學概論》、《秘書實務》、《檔案管理實務》的基礎
5.法學概論
該課為專業基礎課。主要講授一般的法,特別是當代中國社會主義法的產生、本質、特征,形成作用、發展、制定和實施等概念、原理和知識。通過該課的學習,幫助學生掌握法學的基本概論、原理和知識,幫助他們增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觀念,使學生形成關于現代法律的基本理念和價值,具備對法律以及法律現象進行較深層次的分析思考和判斷能力,為在實踐中準確理解和運用法律打下良好的理論基礎。
該課為后續課《法律文書》打下基礎。
6.法律文書寫作
該課為專業必修課。主要講授各類法律文書的概念、功能、內容、格式和寫作要領等基本的寫作知識。包括公安類法律文書、檢察類法律文書、法院審判類法律文書、監獄執行類法律文書、公證類法律文書、仲裁類法律文書、司法鑒定類法律文書以及訴狀類法律文書的相關內容。通過學習使學生在具備法律和寫作基本知識的基礎上,熟練掌握公安、檢察、審判、仲裁和監獄工作以及律師業務工作中各種法律文書的寫作方法和技巧,培養學生的應用法律操作技能。
該課的前修課為《基礎寫作》、《應用文寫作》相關課。
7.民法原理與實務
該課為專業必修課。主要講授民法的調整對象,民法的理念,民法的基本原則,民事法律關系,民事法律行為,,訴訟時效,人身權,物權,所有權,共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債權,民事責任。培養學生熟練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和主要制度,受到法學思維和民法學實務的基本訓練,具備運用民法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民事法律問題的基本能力。
8.刑法原理與實務
該課為專業必修課。主要講授刑法的概念、性質、體系、解釋、制定根據、任務、基本原則和適用范圍;犯罪的概念、構成、特殊形態以及正當防衛、緊急避險;刑罰的概念、目的和種類,量刑和刑罰制度;類罪、節罪特別是種罪的概念、構成特征、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界限、法定刑。培養學生運用刑法理論并根據刑法規定分析和解決實際刑事案件問題的能力。
9.辦公自動化
該課為專業必修課,以培養現代秘書計算機信息運用技能為目的。主要講授辦公自動化的涵義、辦公自動化系統的功能和模型,以及Windows 98、Word20xx、Excel20xx、Powerpoint等軟件實際應用技能。通過課堂講授和實際操作,使學生在網絡上進行各種操作并建立簡單的局域網技術,具備運用網絡處理信息技能,掌握現代化通迅技術和文件處理之電傳、復印、自動檢索、微機處理、電視攝錄及中英文打字等技能。為他們將來進入中小型企事業單位能迅速適應辦公自動化環境打下良好基礎。
該課終結考核要求是通過省計算機一級考試。
10. 知識產權法
該課為專業必修課。主要講授國際及我國知識產權法發展的現狀及相關規定,講授著作權法,商標法和專利法的有關理論和知識,尤其是商標專用權的法律保護以及專利權的法律保護。通過學習,使學生了解知識產權法的基本知識和理論,國際、國內知識產權的現狀,掌握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的調整范圍和特征和知識產權法的主要法律規范,增強他們分析和處理有關知識產權問題和案件的能力。
11.行政訴訟法學
該課為專業必修課。主要講授行政法、行政訴訟法與國家賠償法的基本概念、特征,理解行政法、行政訴訟法與國家賠償法的基本原則、制度與規則,掌握行政法、行政訴訟法與國家賠償法的基本原理,培養學生能夠運用相關原理解決和處理行政事務及行政爭議的能力。
12.勞動法
該課為專業必修課。主要講授勞動法學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概念,尤其是我國現行的勞動法的基本理論、基本制度、基本原則,培養學習者運用所學的勞動法理論和知識以及勞動法律、法規、政策來分析和解決現實生活中的實際問題的能力,能運用所學的知識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
中圖分類號:G64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4107(2013)12-0001-04
根據國家本科專業目錄,法學學科只有一個專業,即法學專業。這種專業設計明顯是以“寬口徑、厚基礎”為指導思想的。但是,由于當前社會服務的要求日益多樣化、個別化,所以國家高等教育政策又倡導在寬口徑培養的基礎上“高年級靈活設置專業方向”的做法[1]。根據這一政策,對法學專業的學生可以在高年級(大三開始)按方向進行培養。下面僅就地方高校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的問題作一些探討。
一、地方高校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的意義
(一)有助于彰顯法學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標
我國從20世紀70年代開展法學教育以來,對于法學人才的培養目標爭議不斷。各法學院一般都將法學人才的培養目標定位于“專門人才”、“高級人才”等等。這種界定不具體,不符合法學專業的特質,也不能很好地規范法學人才的培養活動。目前,法學教育界基本形成共識,普遍認為法學人才的培養目標應當定位于法律職業人才。之所以這樣定位有如下兩個原因。首先,高等教育的“專業”是人才培養的重要平臺,是以學科為基礎,對應社會特定的職業需求,把相關的知識組合成若干課程的體系。“專業”必須解決某種社會職業對于人才的規模性需求。在此方面,法學專業也不能例外。其次,法律的功能在于執行和應用。社會上執行和應用法律的活動本身是一種職業。正是社會對于法律職業人才的需求,才催生和促進了法學教育。所以,法學教育必須根據法律職業的基本要求來培養人才。
當前,將法學專業的培養目標定位于職業人才也得到了國家的承認。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員會《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第二條規定:“法學教育應當培養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要適應多樣化法律職業要求,堅持厚基礎、寬口徑,強化學生法律職業倫理教育,強化學生法律實務技能培養,提高學生運用法學與其他學科知識方法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促進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的深度銜接。”法律職業的種類很多,如法官、檢察官、立法機關和法制行政部門的公務員等,而律師是最具代表性的法律職業。所以,以律師為培養目標的教育,最能突顯法律的職業教育特質,能夠克服以往法律教育純理論化、抽象概念化和遠離法律實踐的弊端。在當今中國法學教育全面轉向職業教育的前提下,地方高校法學院開設律師方向,無疑具有重要意義。法律職業的同質性和知識背景的同一性,導致律師人才與法官、檢察人才具有互換性。在中國,高水平的律師通過公務員考試就能成為法官、檢察官、立法機關和法制行政部門的公務員。所以,可以說培養律師人才就是培養法律職業的人才的代名詞。
(二)符合分類培養法律人才的改革思路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員會《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要求高校要分類培養法律職業人才,并把培養卓越法律人才分為“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高端涉外法律職業人才”和“西部法律職業人才”。這明顯是以職業特點為標準對法律人才培養所做的分類。這三類人才都具有共同的特征――“應用與復合”。但是,這三類人才類型的內部也必須目標多元,規格個別化。“在全球化背景中的法學教育要完成的使命是發展一套成熟的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其目標之一就是在保證基礎性法律人才培養適格的基礎上,鼓勵法學教育人才培養目標的特色化和多元化”[2]。當前,分類培養是國家法學教育改革的主要思路。落實到具體高校的法學院,分類培養與本科“低年級寬口徑培養高年級靈活設置方向”具有異曲同工之效。本科“低年級寬口徑培養高年級靈活設置方向”是全面推進應用型本科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要求[3]。“低年級寬口徑培養高年級靈活設置方向”,既是社會需求差異化、個別化、多樣化對于人才培養的總體要求,也是學生自我發展差異化的必然要求。多樣化應當成為高等教育大眾化的顯著特點[4]。《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規定:“關心每個學生,促進每個學生主動地、生動活潑地發展,尊重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為每個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高校必須以學生為本。以學生為本,就是要為所有學生的發展提供機會、創造機會,為所有學生選擇提供有效的專門指導,要為所有學生的公平選擇提供制度保障。”實施差異化分類培養,就是對“以學生為本”理念的最好應答和詮釋。高校應當盡可能地尊重和滿足學生個性發展的需要,根據學生個性發展的現狀,制定多樣化的人才培養方案。高校對應社會需要多樣化、學生發展差異化有兩種方式:一是不設方向的“寬口徑、厚基礎”的方式;二是“低年級寬口徑培養高年級靈活設置方向”的方式。前一種是讓學生自我發展個性、自我選擇發展方向;后一種是引導學生差異化發展。地方高校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就是后一種方式。
(三)有助于突出地方高校法學專業的辦學特色
當今社會已經進入后工業化階段,社會對于人才的需要日益呈現多元化、個性化、創意化的趨勢。因此,突出辦學特色、培養個性人才是當前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指導思想。2012年3月21日印發的《高等教育專題規劃》(教高[2012]5號文件)第三條第(一)項規定:“要更新教育教學觀念,樹立全面發展觀念、人人成才觀念、多樣化人才觀念。要大力改革人才培養模式,緊密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根據學校的辦學定位和人才培養目標,形成各具特色的多樣化人才培養模式。”突出辦學特色是高校扭轉和克服“辦學千校一面、培養學生千人一面”的突破口。特色就是優勢,特色是個體存在的根據,特色更是創造力的源泉。突出辦學特色是地方高校必須長期堅持的發展道路。
地方高校突出辦學特色的路徑很多,其中對本校的長線專業進行調整并設置特色的專業方向是重中之重。在調整和設置專業方向時,地方高校一定要充分利用自己的優勢資源,做到“人無我有、人有我優”。目前全國地方高校法學專業設置方向的情況大體如下:一些理工、農林類院校設置了知識產權法方向;醫學類院校設置了衛生法、法醫學、司法鑒定、犯罪心理學等方向;財經類院校設置了經濟法方向;海事、海洋大學設置了海商法、海洋法方向;外語類院校設置了國際法學方向;一線城市或其他律師業務發達大中城市的大學開設了律師方向。高校根據自身優勢來調整或設置專業方向,能高效率地整合和利用資源,可使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差異化、知識背景個性化。這十分有利于滿足社會對各種復合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法學專業設置的培養方向,一定要立足于寬口徑的法學學科之上。律師方向的設置,并不窄化專業的口徑,而要以寬口徑培養為基礎。本方向的學生在大一、大二所前修的基礎課是法學16門主干課程,其必須做司法考試準備,這能確保其知識背景的綜合性。對于律師方向學生更應當加強應用性和復合性知識的培養,更注重對其進行職業技能與職業素質的培養,這正是律師方向彰顯特色的地方。
二、地方高校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的條件及實踐效果
廣州大學是廣州市政府所屬的地方高校。其法學專業自2008年開始設置律師方向,每年招生40―50人,現已經有兩屆畢業生。下面以該校6來的辦學經驗為依據,論述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應當具備的基礎條件及畢業生培養質量的實踐效果等問題。
(一)地方高校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的條件
1.區域經濟條件。地方高校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必須以區域經濟發展的需要為直接動力,必須堅持區域特色,體現區域特色。設置律師方向的地方高校應當是位于一線城市或其他經濟高度發達、服務業處于全國領先水平的大城市內。雖然這些城市的大量訴訟類律師業務可能由全國各地的精英人才來承擔,但是本地成千上萬家中小民營企業內部的法律事務外地來的精英人才可能不屑于做。本地方高校培養的律師人才可以填補這一職業空白。在為本地企業培養法律人才方面,地方高校明顯具有地利的優勢。
2.學校教學資源條件。設置律師方向的法學院必須具有良好的律師學教學優勢,其中設有律師學院是開設律師方向的重要條件。現在,廣州等一線城市和其他經濟發達城市的大學都設立了律師學院。律師學院一般承擔三項律師教育任務:一是律師崗前培訓;二是律師繼續教育;三是律師學歷教育。另外,律師學院還承擔律師學理論與律師實踐問題研究的重任。這項任務最終也能為律師教育提供教學資源。以廣東省為例,廣州大學、華南師范大學、深圳大學都設有律師學院。這類高校的法學專業開設律師方向就具備了最基本的教學與科研條件。
3.社會合作條件。地方高校的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必須得到當地司法行政機關、律師行業組織及大型律師事務所的協助。首先,律師學院的設立,必須得到當地律師協會、當地司法局的支持。這些行業組織和行業管理機關不但要授予本地方高校從事律師崗前培訓和繼續教育的資質,而且必須把律師行業的培訓費劃撥給該高校作為辦學經費。這是律師方向辦學的基礎性條件。其次,律師協會和司法行政機關必須選派具有豐富從業經驗和較高學識的著名律師做兼職教師。按律師方向培養學生,需要開設系列的律師執業技能和律師職業道德、素質方面的課程。這類課程必須由從業經驗豐富的律師來擔任。但是,著名律師往往業務繁忙,讓其長期、固定地抽出時間到高校上課幾乎不可能。這就需要為每一門課程聘任多位業務、學識水平相當的律師做兼職教師。根據廣州大學律師方向授課的經驗,每年需要70名左右的著名律師、優秀法官等做兼職教師。對這些兼職教師必須制定考核評價機制,暢通淘汰、引進機制。所有這些事項,都必須得到律師協會和司法行政機關的支持。最后,律師方向的學生必須到律師事務所跟隨律師進行辦案實習。要完成這一教學任務,必須建立多家律師事務所的實習基地。廣州大學律師方向學生的辦案實習,每年需要20多家大型律師事務所的支持。
(二)地方高校法學專業律師方向的學生培養效果
廣州大學法學專業自2008年開設律師方向以來,已經招收律師方向本科生6屆近300人,其中畢業學生80余人。下面以廣州大學律師方向學生為例來說明地方高校按律師方向培養法律人才的效果。
1.高中畢業生報考的積極性較高。根據6年來的招生統計數據,報考律師方向的學生明顯比報考“大法學”的學生比率高①。前者的錄取分數明顯比后者高。根據招生政策,廣州大學每年必須向廣州市投放60%的招生名額,向廣州市以外廣東省地區投放20%,向廣東省外投放10%。從歷年的招生情況來看,錄取廣州市的“大法學”學生要比省內二本線平均高20分,而律師方向平均要高25左右;錄取廣州市外的廣東省其他地區“大法學”學生的分數要比省內二本線平均高30分左右,而律師方向平均要高35分左右;錄取廣東省外的“大法學”學生要比當地一本線平均高20分左右;而律師方向要高25分左右。
2.社會對于律師方向的認同度較高。人們都普遍接受一個道理:“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依此類推,我們也會得出這樣一個結論:“越是特色的就越是被普遍接受的。”全國設置律師方向的法學院并不多,相對而言,廣州大學法學院設置律師方向就成為一種特色,已經引起了社會的關注。2012年1月,司法部副部長趙大程專程來到廣州大學考察律師學研究及律師方向學歷教育情況。另外,廣州大學律師學院及律師教育在法學教育界的知名度較高。可以說,律師方向的設置為廣州大學法學教育形成特色、樹立品牌起到非常大的促進作用。
3.學生的職業技能明顯提升。廣州大學法學院為律師方向的學生開設了一批針對律師職業特點的課程,包括律師模塊課程、跨學科人文基礎課程、“全學程”實踐課程等。這些課程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批判和跨學科思維,注重綜合性職業知識傳授,注重實踐性技能的培養,注重提高學生的職業道德規范,注重強化實踐教學,注重提高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通過這些課程的培養,學生的上述職業能力明顯提高。
4.學生對從事律師職業的心理準備明顯增強。按律師方向招生,學生入學前就確定了律師職業的方向。經過在校四年的以律師職業方向為目標的系統培養,學生對于律師職業方向有進一步認識。在大三學年,律師方向學生必須到律師事務所實習一個月以上。在實習期間,學生可跟隨律師辦案或者在律師的指導下抄寫兩件律師辦案卷宗并寫出辦案心得。通過這一個多月的實習,學生對于律師執業的環境有了切身體會。學生在實習期間已經看到了律師職業競爭的激烈程度和執業難度,這反而為學生畢業后將要從事該職業提前做好了心理準備。通過四年職業教育的引導,律師方向畢業生的就業意識有明顯轉變。到基層去、到公司企業去、到發生爭議最多的地方去,往往是他們就業的選擇方向。
三、加強地方高校法學專業律師方向課程建設的路徑
通過六年的實踐和探索,廣州大學在律師方向課程建設方面取得了如下經驗:緊密圍繞提升學生律師執業能力的需要,遵循人才成長規律,充分發揮校內外的優勢資源,適當開設跨學科課程,加強文化素質教育,大幅度增加應用型課程,對每一門課都增大傳授應用型知識的分量,實施以案例教學為核心的系列教學方法改革,全學程不間斷開展實踐教學,開發優質教學資源,為獨具特色的人才培養模式打下堅實基礎。
(一)強化人文素質課程設置
大學生的人文素質是通過系列課程的教學來不斷提高的。素質就是一個人的身心修養。它是一個人所具有的穩定的特定品質。它來源于知識,來源于自我參與社會實踐的體悟。一個人一旦具有了較高的人文素質,可以按著社會規則,充分運用、拓展所學知識,不斷增強個人能力。對于在校大學生而言,攝取廣泛的知識,是提升個人素質的重要途徑。律師方向學生應該具有什么樣的知識結構,是一個值得通過實踐不斷研究和總結的課題。廣州大學對于律師方向學生的要求是:(1)除了完成通識類必修課程以外,還必須跨學科選修6門通識類課程。學生可從學校開設的300多門通識類課程中任選6門。(2)必須完成兩門法律方法類課程,包括法哲學、法律方法論等。
(二)增加應用型知識的專業課程
律師方向的課程體系包括三部分內容:一是專業基礎課程,二專業選修課程,三是專業技能課程。專業基礎課程包括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學、民法學等16門主干課程。專業選修課程即跨模塊課程,包括法社會學、比較法學、物權法學、合同法學、證據法學、經濟犯罪專題、犯罪學、刑事偵查學、司法文書寫作、稅法學、刑事偵查與司法鑒定實驗、法律邏輯學、侵權責任法學、婚姻法與繼承法學、外國法制史、比較憲法學、國際仲裁法學、世界貿易組織法學、國際知識產權貿易制度、英美商法(雙語)、司考刑法導論、司考民法導論、司考訴訟法導論、司考三國法導論、司考憲法與行政法導論、司考商法與經濟法導論、法律診所、保險法學、法哲學、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專題、法學英語、法律方法論、西方法律思想史、仲裁法、外國刑事訴訟法學、法律思維與法律方法、公司法學、社會保障法學、公安學、憲法案例評析、外國刑法學、房地產法、國際刑法學、中國法律思想史、國際民事訴訟法、國際金融法、海商法、刑法分則解釋學。廣州大學的人才培養方案要求律師方向學生從上述課程中任意選修30學分。
專業技能課程亦即律師模塊課程,包括中國司法制度、律師學、勞動糾紛律師業務、金融律師業務、房地產律師業務、律師口才與律師業務談判、辯護學、比較司法制度、律師職業道德與職業規范、比較律師制度、企業法律顧問、律師合同業務技能、律師學、海事海商律師業務等。律師方向學生必須從中選修8學分。
(三)課程大綱重點內容突出
如果把人才培養方案比作憲法,那么課程大綱就好比基本法。它規定了每門課程的教學目標、講授知識點、所占課時、授課方式、考核方式等內容。法學課程大綱把法學知識在有聯系的各門課程的內容之間進行切割,確定某一個法律知識點在哪一門課程里講授,此內容在另一門課程中就不要講授,以避免重復。律師方向課程的大綱應重點突出如下兩個方面內容。
1.剛性規定應用型知識點的講授數量。2012年3月21日印發的《高等教育專題規劃》(教高[2012]5號)文件第三條第(一)項第3段規定:要緊密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優化知識結構,深化課程體系、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改革。我國傳統的法學課程的教學內容偏重于學術性知識,對于每一個問題都要講清沿革、意義、價值、本質、特征等問題。這些問題雖然與該知識的應用有一定聯系,但并不是應用本身。律師方向課程必須緊密聯系社會需要,直接回答該知識如何應用。因此,律師方向的教學大綱必須規定:講授的內容全部都是應用型知識點,其所用占課時應當相對地增加。所謂相對地增加就是在總課時不變的情況下,通過減少或取消“沿革、意義、價值、本質、特征”等學術型問題的講授,把節約下來的課時用到應用型知識的講授上。律師方向的教學大綱還應當規定,必須把實踐中最新出現的典型性新問題納入課堂。
2.剛性規定案例討論的內容及所占課時。2012年3月21日印發的《高等教育專題規劃》(教高[2012]5號)文件第三條第(一)項第3段還規定:要重視學生在學習中的主體地位,注重學思結合,倡導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法律案例教學是符合法律知識認識規律的教學方法和形式。法律本來就是將生活中發生的真實案例通過歸納、整理而上升為一般性規定的東西。通過案例來掌握法律,最符合法律規則生成的路徑。因此,律師方向的教學大綱必須剛性地規定主要的專業基礎課程進行案例教學所占課時,事先規定好教學案例內容和案例個數。教師授課前,必須提前將案例發給學生,讓學生事先分組討論,上課時讓學生發表關于案例解決的方案,然后教師點評。學生通過思考案例解決方案,討論、感悟法學知識、培養對法律事實的認知和處理能力。
(四)加強課程教材和教學資源建設
1.教材建設。編寫教材是課程建設的重要內容。律師方向課程的教材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特色的案例教材;二是律師職業技能與職業素養教材。對于第一部分教材,可對刑法、民法、刑訴、民訴、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知識產權法、商法、合同法等專業基礎課編寫課堂案例研討教材。編寫此類型教材的指導思想是:要選擇較疑難的案例,對于案例的敘述部分盡量簡短,對于案例的解決方案一定有爭議,一般要有兩種以上觀點,并寫出每一種觀點的根據。教材不給學生一個固定的答案。這有利于學生開動腦筋思考,培養多角度思考問題的能力。第二部分教材主要包括勞動糾紛律師業務、金融律師業務、房地產律師業務、律師口才與律師業務談判、辯護學、律師職業道德與職業規范、律師合同業務技能、律師學、法律文書寫作技能、法庭辯論和控制技巧、證據的收集和分析技能、案例分析技能、法律信息整合技能等課程。編寫這部分教材一定要由校內專任教師與實務部門的專家型律師聯合編寫,切實增加教材的現實針對性和應用性。
2.教學資源建設。高校的教學資源一般特指除教材以外對于教學起重要作用的教學手段和教學資料等,包括實驗室、現代教育技術、公共視頻等。律師方向課程的最有效的教學資源是模擬實驗教學。這種實踐課程包括模擬法庭和模擬辦案流程與辦案技術。前者比較普遍,這里不作敘述。后者是法學實驗教學的發展方向。建設一個法學模擬實驗室主要包括三個部分:一是配置40至60臺電腦,與校園網聯結;二是購買法律實踐模擬軟件;三是購買案例類型庫或案件審判紀實錄像資料。律師方向的實踐課程可在電腦和網絡上通過模擬手段來完成。
(五)構建“全學程”實踐課程體系
所謂“全學程”法學實踐課程體系,特指為法學專業律師方向的學生設置的從大學一年級到四年級不間斷地進行校內模擬實習與到法律實務部門實習的系列實踐課程的有機組合。法學專業學生的課外實踐非常重要。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員會《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規定:加大實踐教學比重,確保法學實踐環節累計學分(學時)不少于總數的15%。加強校內實踐環節,開發法律方法課程,搞好案例教學,辦好模擬法庭、法律診所等。充分利用法律實務部門的資源條件,建設一批校外法學實踐教學基地,積極開展覆蓋面廣、參與性高、實效性強的專業實習。廣州大學為律師方向學生開設的“全學程”實踐課程體系,主要包括大一的讀書報告,大二的結案報告、模擬法庭,大三的法律診所、鑒定與偵查實驗、學年論文,大四的畢業實習與畢業論文(設計)等。這些實踐課程有教學大綱,嚴格考核其教學過程,有固定的教師指導。
注釋:
①這里的“大法學”指的是法學專業不分方向。報考比率是
指報考學生數與擬招生數的比值。
參考文獻:
[1][3]關于全面推進廣東省高校應用型本科人才培養模式
改革的若干意見[Z].廣東省教育廳文件(粵教高[2102]
5號).
[2]萬猛,李曉輝.全球化背景下中國法律人才培養模式轉
型[J].中國大學教學,2010,(11).
1. 教師教育模式
教師教育的發展正走向多元化,如何確保新入職教師的質量,完善教師教育的模式,是當前教師教育領域的核心議題。
2000年以后,中國大陸地區實施的教師教育模式有:免費師范生教育、輔修師范專業、非師范學生寬口徑可自主選修師范專業、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4+2教師教育,以及4+X模式(“4”代表主修學科專業4學年,“X”代表多種修讀方式),后一種模式逐漸成為教師教育的新主流。
而自2005年以來,臺灣地區的師資培育模式出現提高公費生比例、教師教育碩士化的趨勢。其中,臺中教育大學的“精致師資培育計劃”是近期臺灣地區最具實驗性質的師資培育模式革新方案。該計劃以2+2+2碩士級培育模式為主,將前兩年視為專業發展的基礎階段,即大一至大二階段;中間兩年為師培性向試探階段,即大三至大四階段;后兩年為碩士階段,即師培專業發展階段。
然而,觀察澳門地區的教師教育,我們會看到由于早期政府沒有形成一整套系統的教師教育課程體系,其起步相對較晚,大致經歷三個階段:中學施行師范生制度,政府及社會各界開辦教師進修班,大學會設立教育學院和研究課程[1]。之后,政府開始重視和發展教師教育,《培訓幼稚園及中、小學教師之法律制度》在一般原則、職前培訓、在職培訓、教學實習、延續培訓、專門培訓等方面,對幼兒園及中小學教師的各項權利義務都做出詳細的規定,成為教師教育的基本法律依據。
在日本,其教師教育的重要特色在于教育實習,將其分散到大學4年中進行,第一年為體驗實習,參加中小學的各種活動和課外活動;第二年為基礎實習,以觀摩教學為主,參加學校內的教學活動;第三年為教育實習,可親自上臺教課,指導學生;第四年為研究實習,以實習學校為田野,擬訂題目進行研究,并完成畢業論文。
2. 教師教育機構
教師教育的質量與實施教師教育機構有著密切的關系。我國大陸地區已有的獨立、封閉的師范院校體系已經被打破,教師教育機構正全面進入高等教育體系,包括升格的高等師范專科學校、師范院校內部專門的教師教育機構,以及綜合性大學中設立的教師教育機構。梁福鎮教授認為,當前臺灣地區由于教師教育內部人才培養過剩以及外部“少子化”的因素,其教師教育機構的設立已經趨緩甚至停止。在澳門地區,當前的教師教育機構主要有澳門大學、華南師范大學(教育協同)、圣若瑟教區中學等,其中,華南師范大學培養的師資力量占很大的比重。而日本地區的教師教育機構眾多,主要分為兩類,一是師范院校,二是擁有學科背景的各類學院開設的教師教育專業。
3. 教師教育課程
(1)課程體系
目前,各國教師教育課程一般采取學分制,并且多采用模塊式的課程體系。臺灣地區規定幼兒教育學程至少修習26學分,小學教育學程為40學分,中等教育學程為26學分,特殊教育學程為40學分,并將教師教育課程分為普通課程、專門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包括教育基礎課程、教育方法課程)和教育實習課程4類,修業年限為2 ~ 4年,外加半年4學分的學校實習。
澳門地區的學者老志鈞提出,澳門地區的師范課程經歷了“內地遷澳”“香港遷澳”“由澳門開辦”“澳門教育當局和內地大學合辦”和“澳門的高等院校開辦”等過程[2]。日本教師教育課程給予學生較大的選擇性,并且在培養教師的過程中,會關注社會教育領域的需求,開設社會教育科目,使學生將來能夠成為活躍在教育界及其他領域的人才。
(2)教育實習
教育實習不僅是教師教育課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影響教師教育質量的關鍵因素。
中國大陸地區的教育實習主要包括教學工作、班主任工作及教育調查。高等師范院校的教育實習會安排在師范教育修業計劃的最后階段,采用大四集中實習的方式,時間一般為6 ~ 8周。中國臺灣地區也于2002年修正“師資培育法”的部分法條,將教育實習納入職前階段,取消實習津貼,實習時間縮短為半年,收取實習輔導費用。其中,將一年的實習改成半年的付費式實習制度,是最大的模式變革[3]。
澳門地區,其教師教育同樣非常重視教育實習,實習主要分為教育參觀、教學見習、教學實習,其中教學實習的內容主要包括分科教學實習、班主任工作實習和學校情境實踐[4]。
對于教育實習,巖田康之教授也指出,當前日本的師范院校皆秉承自愿的原則,在教師培養中會增加教育實踐項目,至少有40%的教師教育工作者有豐富的一線教學實踐經驗,許多教育實踐項目的教師實習時間多達300小時。
二、教師教育面臨的挑戰
1. 教師教育的質量與數量
教師教育的數量和質量是當前各地教師教育發展的重要關注點。在目前教師教育整體呈開放特征的背景下,東亞部分地區的師資培養數量過剩,質量普遍下降成為主要表現。以日本為例,巖田康之教授提到在開放體系下,日本培養的教師數量過多,同時由于缺乏對教師品質的監管,致使資格證持有者與教師教育教育者的尊嚴感降低。梁福鎮教授也認為目前臺灣地區的師資培育在數量上供過于求,質量上對教師素質的管制過于寬松。
然而,在這一問題上,澳門地區的情況迥然不同,其表現為師資數量不足,高素質教師緊缺。當地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關于《澳門中小幼教師未來人才需求情況報告》預測顯示,到2020年澳門須增聘大量教師[5]。
2. 教師教育課程設置不當,教育實習效果不佳
課程是教師教育的重要載體,其設置是否得當關鍵在師資培養的質量。對此,巖田康之教授對日本教師教育課程發表了自己的看法,認為日本教師教育課程存在一些問題,如教師教育課程存在隨機安排的狀況,教育類課程不受重視。而關于如何組織教師教育課程,以及如何平衡大學提倡的學術自由與政府要求的全國性質量監管間的關系,仍是爭論不休的問題。
對此,梁福鎮教授從臺灣地區的實際情況出發,認為臺灣地區師資的職前教育課程有待進行系統化的整合,如師資培育課程的范圍比較狹窄,忽視民族學和神學等通識教育課程。教育實習的效果是目前教師教育面臨的重大挑戰,其中因為師范生只實習半年,這一時間過短,且沒有津貼補助,甚至必須繳交學分費,造成學生的實習經驗不足和經濟上的沉重負擔,影響其教育實習的效果[6]。
三、應對挑戰的有效策略
近年來,國際教師教育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這促使教師教育的改革成為各國勢在必行的努力方向。
1. 建立教師教育質量標準體系,促進教師專業發展
新時代對教師的素質能力提出新的要求,其工作職能也出現深刻的變化,這種變化極大地提高了教師勞動的復雜程度和創造性,即需要教師終身學習,掌握教師職業所應具有的專業知識、技能和價值觀等。教師專業發展的歷程需要貫穿在職前培養、在職進修和職后培訓的每一個階段。
李方教授提出,應形成中小學、幼兒園和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標準,教師教育機構資質認證標準,教師教育質量評估標準及教師教育課程標準,實施師范教育類專業評估,探索教師教育機構資質認證,形成教師教育標準體系和質量保障制度。
梁福鎮教授通過研究德國的教師教育狀況,提出可以采用德國全程監控的方式,成立學程認證基金會,設計師資培育的課程標準,根據此標準以5年為期進行師資培育機構的評鑒,透過這種認證機制確保臺灣地區師資培育的質量。
2. 整合教師教育課程,重視教師文化及教育專業倫理
近年來,日本的教師教育課程有兩方面的改革趨勢,一是以學術課程為導向轉為以實踐課程為導向,二是以大學課程為依托轉向以學校或具有教學經驗的教學工作者為依托。
針對臺灣地區的教師教育課程,梁福鎮教授認為教師教育需要兼顧教育專業知識和教育專業倫理的陶冶,通過整合教師教育課程,使師范生具備敬業的精神與態度,樹立優良的師道文化。
3. 完善職前教育實習制度,提高在職培訓的實效
延長教育實習的時間,加強教育實習中的指導,是完善教育實習的必經之路。對此,梁福鎮教授指出,教育實習制度應清楚定位實習學生的角色,給予實習學生一定的津貼補助,實施教師分級制度,選擇適任的實習輔導教師,育實習輔導的職責。巖田康之教授也認為,應使“搭建理論與實踐的橋梁”的核心概念不斷深入日本教師教育的工作中,加強教育實習制度的完善。
然而,不管教師接受了多么好的職前培訓,也不能讓他們做好迎接整個職業生涯面臨的所有挑戰的準備,因此教育系統要為教師提供持續的在職專業發展機會,包括培訓、實踐與反饋、時間保障和后續支持。
因此,李方教授認為,要激勵教師把提高的任務交給自己,承認他們在稟賦和興趣上的差異,重視教師間的對話與交流,為其合作和學習提供便利,將其看成課堂中學習群體的督導者。
參考文獻:
[1]張文彥.澳門教師教育概況[J]. 世界教育信息,2000(12).
[2]老志鈞.澳門圣若瑟教區中學的師范課程[A]. 張偉保.澳門教育史論文集:第一輯[M]. 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9:211-230.
[3]楊思偉,葉川榮.兩岸師資培育模式比較研究[J]. 湛江師范學院學報,2013(2).
[4]王后雄,李香艷.兩岸四地高師院校教育實習模式的比較研究[J]. 高等理科教育,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