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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構建大學生法制教育體系、發揮課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高等學校如果想要提高人才培養的質量和高度,首先就要提高大學生法制教育的重視程度。用法律手段來解決現實問題,將越來越廣泛地運用到我們的現實社會生活當中。因此,基本的法律知識與法律素養是當代大學生立足社會所不可或缺的基本條件。高等學校應該在大學生人才培養的方案中,明確法制常識教育的基本內容和基本要求。學??梢钥紤]從新生入學教育開始,統籌課堂教學、網絡教學、社會實踐、案例分析、課外活動等多個環節,分層次地確立各階段法制教育目標。高校要重視法律基礎課程的教師隊伍以及輔導員隊伍建設,將法制教育全面滲透到學生日常教學和學生管理工作當中。完善制度管理機制,以法制的角度制訂和執行高等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構建與完善法制教育創新體系。要加強法制教育系統研究,講求大學生法制教育體系的系統性、實用性和針對性,使之與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學術科研討論以及校園文化建設緊密結合起來。
發揮課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主要是指將法律基礎課作為當代大學生的必修課,在教學內容、教學形式和教學方法上不斷進行改革和探索。教學中注意解決好教材內容與立法現實脫節的矛盾,適時補充最新的法律內容。有些任課老師單純地認為講授法律基礎就是講授法律條文,錯誤地誤導學生認為學習法律基礎課程只需要死記硬背法律條文即可。以上錯誤的教育教學觀念很難讓學生樹立正確的法律信仰,最終將導致學生無法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我們應該在有限的課堂教學中,更加側重于學生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的培養。要在教學手段上盡可能地做到生動、多樣,除了常規的課堂教學以外,可以積極地推行視頻教學、案例討論等方式激發學生對法律知識的學習興趣,最終形成完善的法律意識。
二、完善法制社團建設、豐富法制實踐活動、加強法制常識培訓
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在提高當代大學生法制意識以及日常教育教學活動中,必須強化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在課堂教學內容上,不僅要闡述法律基本的理論、傳授法律的基本知識,更要結合當前社會熱點、典型案例講解法律條文,對法制案件進行深入地分析。此外,還要充分利用第二課堂和社會實踐活動,對在校大學生進行生動、直觀的法制案件教育,以達到充實、豐富以及深化課堂教學內容的結果。各高校團委可以通過法學等相關專業的學生,以及對法律知識感興趣的同學組建大學生法制社團,結合高校學生工作實際內容定期開展豐富多彩的法制實踐活動。法律基礎課教師可以結合教學內容,組織學生進行庭審觀摩、開展“模擬法庭”等活動來增強學生對法律的感性認識。只有不斷地參加法制實踐,才能使學生了解自己對法律知識的掌握程度,最終在遇到困難時學會主動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法制意識的培養應該多多鼓勵大學生們積極參與到社會實踐當中去。在法律基礎課的授課過程中,可以要求同學們利用寒暑假社會實踐撰寫法制意識社會實踐調查報告或法制論文,從而使其提高自己運用法律理論、分析現實問題、解決實際困難的能力。法律的運用具有很強的實用性,大到一個國家的根本制度,小到日常生活當中的鄰里糾紛,幾乎所有問題都可以用法律來解決。因此,高校也要提倡依法治校,要主動引導學生依據法律條文、運用法律武器來處理自己遇到的問題,化解同學之間、朋友之間、師生之間、學生與學校之間的各種矛盾,最終達到學生運用法律進行自治的境界。根據學校實際,還可以和當地的相關媒體、法制欄目組建立一定的聯系,簽訂合作協議建立穩定的實踐活動基地,有計劃地組織學生進行實踐活動。
三、形成社會、學校、家庭三位一體的法制意識教育模式
全面提升大學生的法制意識,只是單方面通過高校的努力是遠遠不夠的。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理論,因此,要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立法、公正司法、嚴格執法、全民守法,在掃除某些重要領域法律空白的基礎之上,要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以增強大學生對法律的信任度。與此同時,還需要在全社會范圍內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力度,為大學生創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環境,營造健康向上的社會風氣。在社會政治經濟文化迅速發展的今天,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給即將步入社會的大學生營造一個積極、健康、向上的社會環境,是防止他們形成犯罪心理基石。
家庭是法制教育的主要場所,其教育的主要內容是使大學生形成守法意識。現階段,我國主要家庭的基本結構是寶塔型,也就是所謂的“4-2-1”形式。而這些獨生子女從小自我意識的不斷膨脹、被過分地保護,形成法制意識淡薄、缺乏自我保護能力等基本問題。某些農村家庭、單親家庭、再婚家庭又進一步導致青少年的自卑感增強、心理失衡,使其產生法制意識不平衡現象,最終導致一些大學生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這就需要家長在關注孩子物質生活的同時,進一步強化對孩子心理健康和道德素質的培養,要不斷關注大學生思想動態。通過從小對孩子灌輸正確的法制意識與法制觀念,來樹立他們的守法意識,最終提高大學生的法制意識。
綜上所述,只有在不斷地構建大學生法制教育體系、發揮課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的同時,完善法制社團建設、豐富法制實踐活動、加強法制常識培訓,最終形成社會、學校、家庭三位一體的法制意識教育模式,才能使當代大學生的法制意識不斷提高,最終全面推動依法治國總方針的實現。
參考文獻
一大學生法律意識現狀
調查發現,大學生法律意識已初步形成。56.1%的學生認為學好法律知識用處很大;權益受到侵害時, 42.8%的學生會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當參加勤工儉學相關工作時,53.8%的學生會與雇主或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說明大學生通過學習,對法律在維系社會秩序和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有了較深刻的認識,法律意識初步確立。與此同時,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也存在很多問題:
(一)法律意識淡薄
采訪中,絕大多數學生能夠意識到法律對自身生活的用處,很多學生表示權益受到侵害會運用法律來維護,但在問卷中,28.9%的學生自認倒霉不追究,24.3%的學生選擇“與對方私了”。更為嚴重的是,46.2%的學生在勤工儉學時不會簽訂合同,占被調查總人數的近一半。
學生對法律的認知度也讓人堪憂。21.4%的學生認為“法律處理糾紛效果好”;32.9%的學生認為“權大于法”,42.8%的學生選擇“有時權大于法,有時法大于權”;43.9%的學生認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一種宣傳口號,不可能實現;檢察院、公安局等執法機關,只有13.3%的人選擇“充分信任”。
綜上,當今大學生的法律觀出現了偏差,他們低估了法律的作用,把權力、關系、背景看得很重,甚至凌架于法律之上。
(二)法律意識存在年級、專業、性別差異性
大學生法律意識在不同群體之間具有一定差異性,主要表現在:
1文科生和理科生法律意識差異較為明顯
理科生和文科生法律認識有差異,理科生對社會科學知識學習比較少,所以對法律認識的掌握等方面和文科生存在一定的差異。當問及“您認為學習法律知識對自己有用嗎?”75.3%的文科生認為用處很大,而44%理科生認為有用,明顯低于文科學生。64.4%的文科學生選擇簽訂合同,而46.0%的理科學生選擇會。這也應引起我們的注意,理科生的法律意識培養引起必要的重視。
2不同年級學生之間法律意識存在差異,但不明顯
考慮到不同年級學生的法律意識可能會存在一定差異,我們在問卷調查中設置了年級一項。調查發現,在“是否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一項中,選擇“是”的人員比例隨著年級的升高而呈遞增趨勢。但值得注意的是,通過卡方檢驗,不同年級學生在法律意識上存在一定的差異,但是差異并不明顯。這一點應引起我們的注意。
另外,法律意識存在性別差異,男生明顯高于女生。這與男生性格、熱衷注時事政治有一定關系。
二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存在的問題
作為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組成部分的法律基礎課是對大學生普及法律常識的主干課程,旨在對大學生進行法制教育,使其對法律有基本了解,培養法律意識、自覺遵守法律的良好習慣。但是,法律基礎課在現實中仍存在很多問題。
(一)學生對于法律基礎課興趣偏低
對任何學習活動的創造性態度都與學習者自身興趣密切相關。興趣可以激發學生的求知欲,對學習具有推動作用。調查中,33.5%的學生對法律基礎課感興趣,44.5%的學生興趣一般。另外,有46.8%的學生在法律基礎課上只聽不做筆記,“不太聽,做別的事”的學生占到19.7%。
(二)學生于法律基礎課的受益程度偏低
法律基礎課涵蓋了各部門法律內容,涉及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學好法律知識,可以開拓學生視野,有利于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但現實中,該課程并未真正發揮其作用。
調查中,11.6%的學生認為法律基礎課對生活有實效,48.6%的學生認為“受益不大”。這些數據表明當今高校法律基礎課的實效性并不樂觀。同時,在某種程度上,由于法律基礎課對學生的受益程度低,也影響了學生對該門課程的興趣度。
(三)教師教學水平和方式有待提高
法律教育作為一種理論性、實踐性相結合的綜合性教育,不僅要有明確的目標、規范的內容和相對穩定的教育渠道,而且必須有一定理論水平和實踐經驗的教師隊伍。而現實并非如此,大部分高校對該課程教師的培養遠遠不及其他專業教師,加之高校連續幾年擴招,師資嚴重不足,學校行政工作人員兼職“兩課”教學現象相當普遍。
從調查情況看,大多數法律基礎課教師無論在教學態度還是知識儲備方面得到了學生的肯定。但是,27.2%的學生對教師的知識儲備“基本滿意”;在教師與學生的互動方面,只有23.7%的學生選擇“我喜歡參與,喜歡回答老師的提問”;38.2%的學生選擇“我喜歡參與,但是只喜歡跟旁邊的同學交換看法”;31.2%的學生選擇“我不喜歡參與,但我喜歡聽老師和同學說”,后兩者比例之和高達69.2%。這說明教師在授課時不重視課堂互動,忽視了學生在課堂中的主體作用。缺少互動的課堂,沒有了學生的參與,課堂效率可想而知。
三提高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教學實效性的對策
當今大學生法律意識、對法律基礎課的態度以及高校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現狀令人堪憂。種種問題的出現與學生個人因素不無相關,但我們也應該看到當前高校法律基礎課的問題所在,并找出提高該課程法制教育實效性的對策。
(一)明確課程目標是提高課程實效性的前提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開設的初衷之一在于通過普及基本法律知識,增強學生法律意識和法律觀念,培養大學生的法律信仰,教育學生做遵紀守法的公民。因此,該課程不僅要讓學生初步掌握基本法律知識,更為重要的是讓學生樹立正確的法制觀,提高法律意識。知識教育是手段,觀念教育是目的,這是必須明確的。而現實中,法律基礎課作為公共課,課程數量設置不僅少,而且學生上課目的僅僅是為了考試。鑒于此,要提高法制教育的效果,使法律基礎課取得實效,最重要的是要端正與明確法律基礎課的課程目標,使學生樹立和培養法律信仰。
(二)教師素質的提升是提高課程實效性的保障
高素質的教師隊伍是提高課程實效性的保障。79.8%的學生認為是否喜歡法律基礎課取決于“教師的教學水平和態度”,可見教師素質的關鍵性。高校擴招,學生數量劇增,導致師資欠缺,教學效果可想而知。因此,高校要高度重視教師隊伍建設,對教師進行統籌規劃,分期分批培訓。在引進專業人才的同時,可以在校外聘請資深法官、律師來充實師資。
教師自身也應提高素質,以身作則,充分發揮自己的人格魅力,影響感染學生。同時積極了解立法動態,主動接受新信息來增加自己的知識儲備。授課時不僅要語言生動,而且還要善于提出問題,讓學生進行討論,活躍課堂氛圍。
(三)關注“特殊”群體,實現法制教育的持續化
調查中,我們發現不同群體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存在一定的差異化。文科生和理科生法律意識差異較為明顯,理科生低于文科生;女生法律意識低于男生。究其原因,一方面文科生學習的內容涉及法律;性別的差異決定了男生較女生多關注法律、政治。因此,我們應在進行課程設置、授課方式選擇時多關注這些“特殊群體”。
高低年級的數據比較已經表明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已經不能有效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隨著社會閱歷的增加,高年級學生法律意識和知識掌握原本應高于低年級學生,但事實上兩者差異性并不明顯。因此,法制教育不能“虎頭蛇尾”,只在低年級開設法律基礎課,而忽視了高年級學生的后續法律教育,這種做法是不可取的,而應實現持續化、常態化。
(四)增強教學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是提高課程實效性的關鍵
在關于法律基礎課教學存在問題的調查中, 11.6%的學生選擇“非常有效”, 35.8%的學生認為“比較受益”, 48.6%的學生認為“受益不大”。為了分析“學習興趣”、“法律基礎課受益程度”、“學生上課表現”三者是否存在相關性,筆者對數據進行了相關分析,結果顯示三者存在極其顯著相關。加強法律基礎課針對性、實效性,基于學生需求,選擇具有時代感的內容是當今課程改革的當務之急。
教師應對教學內容進行重構,內容應貼近學生生活,集中在他們最熟悉的就業、兼職、知識產權、人身安全等方面的部門法律,為其走向社會奠定堅實的法律基礎。
(五)改革教學方法、評價方式,實現理論與實踐教學的有機結合
法律科學是一門理論性與實踐性密切結合的學科。如果教學只講理論,不聯系實際,理論便成了空中樓閣。
調查中,在問及喜歡何種授課方式時,59.3%的學生選擇“參與社區的司法實踐活動”,61%的學生選擇“聘請法律工作者開設法律講座”,25.6%的學生選擇“法律知識競賽”。同時,在問及考核方式時,31.8%的學生選擇“開卷考試”,36.4%的學生選擇“提交論文”,而只有9.8%的學生選擇“閉卷考試”。因此,我們可以把課程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于理論教學,在教學中要注意理論聯系實際,多運用案例教學、討論時教學方式,使學生主動參與到教學過程中;另一部分為實踐教育,實踐課可以靈活多樣,如法律知識競賽、模擬法庭、旁聽庭審、法律講座、社會調查等,將理論與實踐結合起來,加深對法律知識的認識。
除此以外,還應當改進考試方法,實行閉卷與開卷、寫調查報告或小論文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的考試辦法,注意考察學生對所學內容的理解程度和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總之,本研究凸顯了當今大學生法律意識現狀,以及當前大學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一些解決對策。但是進行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改革,加強法制教育的實效性是一項綜合的工程,還需要我們不斷探索和創新。
參考文獻
法律課程與商科專業知識的結合性不強法律是應用性很強的社會科學學科,對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要求較高,要求學生通過記憶、聯想才能把學過的法律知識與社會生活有效的結合起來。從本質上來說,商學院所開設的法律課程是服務于商學院學生專業知識的學習的,并不是主要課程,因此,法律課程的教學應該與商科專業課程很好的結合。但從本人的教學情況來看,現在商學院存在著法律課程與商科專業結合度不高、融通性不強的現象。首先,學生不能很好的把法律與專業知識相結合,而是在認識上就把法律與專業知識分開,不會自覺地把法律知識運用到商業活動中去;其次,教師在上課的時候往往只講授法律知識,對法律與商務相關聯的知識和教學案例卻準備不足,這種上課模式也會對學生的思維造成一定影響;最后,法律教學多以案例教學為主,而在商學院則沒有類似的教學模式,學生對法律案例的處理過程不能很好的撐握,不能全面了解在商務活動中如何正確運用法律知識來解決問題。商學院法律課程缺少有針對性的教材。商學院的法律課程往往沒有專門的教材,而只能選用法學院學生所用的教材,但其對法律知識的撐握程度和要求都是不同的,相比之下,商學院的學生更注重法律的實用性,而法學院的學生則要全面掌握法律知識的內容和精神,因此在對教材的要求是不一樣的,如果商學院的學生長期使用法學學科教材,則會覺得法律學習枯燥無味,學習效率也會下降。法律課程的連貫性較差。法律是一門關聯性很強的學科,不管是哪一類法律的教學都離不開法律基礎知識,如“民法”中的自然人、法人的概念是其它法律上課時必然涉及到的概念,因此,法律課程的設置要有連貫性。商學院的法律課程設置得不夠合理,部分法律知識重復和交叉,如“經濟法”與“民商法”的內容沒有很好的結合起來,有些法律課程的內容又重復出現,學生學完之后也不能很好的甄別其中的異同,而這兩門課程的法律知識在日后的商事活動中卻是相互聯系、融會貫通的;而大三設立的“國際商法”與之前的“經濟法”關聯性也不大,造成學生對所學的法律知識沒有連成一個整體。法律教學顯得凌亂,學生的學習也沒有層次性。
在課程設置上提高重視,建立系統的法律課程體系。要適當的增加法律課程的學時,在大一開設基礎性的法律課程,如“法律基礎”或者“法學通論”等課程,讓學生對法律知識有一個基礎性的了解,對基礎性的法律常識和概念有一定認識,為之后的學習打下基礎;在大二或者大三逐步開設“經濟法”、“民商法”、“國際商法”等課程,且可以根據專業的不同開設不同的法律課程,如對會計專業的學生開設“金融法”、“會計法”等,對電子商務專業的同學開設“電子商務法”等課程,讓學生對本專業所涉及到的法律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在師資上重視。商學院師資結構以商科專業為主,很少有法律專業出生的教師,因此在法律課程的教學上有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困境。非法律專業的教師承擔法律課程教學,會影響此類教師對商科專業的教學,同時也會造成法律課程教學質量低下,因此,商學院應該盡量啟用法律專業人才或者讓非法律專業的老師進行法律課程進修,給法律課程的教學在師資上給予保障。提高學生的重視度。學生對法律課程的重視程度不僅僅表現在教學引導上,考核的方式也會有一定影響。首先,要在課程上把學習法律的重要性通過多種方式告訴學生,讓學生影響重視,把學生對法律的忽視轉變成重視;其次,多數高校商學院的法律課程考核采取的方式為開卷考試,論文報告等形勢,這種方式雖然有一定優勢,但卻不能有效地讓學生自覺地對法律知識進行學習和復習。因此,要采取有效的考核方式,如利用考試時間讓學生進行案例分析等方式,給學生一定壓力,提高學生對法律課程的重視程度,讓學生自覺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
加強案例教學力度。商科的學生學習法律的課時不多,要在短時間內讓學生了解法律知識,案例教學是很好的方法。商學院的法律案例教學應當結合商科專業來設置,如“經濟法”的教學應該結合票據、金融、證券等方面進行案例設置,而“民商法”的教學則應該結合商業合同的簽訂、公司成立等方面進行案例設置,讓學生不僅僅學到了法律知識,也學了如何在今后的商務活動中運用法律知識;同時,教師應當定期給學生進行案例討論或者布置案例分析方面的作業,讓學生都參加與案例學習過程中來,使學生身臨其境,在討論和分析過程中消化所學的法律知識,并運用到日后的商務活動中去。制定針對商科專業的法律教材商學院可以組織商法、民法等相關法律學科的老師對商科專業學生的法律教材進行編寫。商學院法律教材應當在內容上有別于法律專業學生使用的教材,應更注重法律的實用性和操作性,教材的重點應該是教會學生如何有效把法律知識運用到實際生活與工作中來。在教材的編寫上,要注重通俗易懂,理論方面的內容不能過多,內容要偏向于與商業有關的案例。注重課堂知識與實踐的結合。課堂上教師所講的法律知識最終要與社會實踐結合起來才有價值。商學院的法律教學也可以借鑒法學院的教學方法,如采取“模擬法庭”、“法律診所”等教學方式,把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可邀請銀行、保險、證券、企業管理等專業人士給學生作講座,介紹相關領域的新情況、新動向,提出問題和要求,拓寬學生的信息來源,激發學生的創新欲望,鼓勵學生運用所學理論解決或部分解決實際問題,使教學收到實效。
作者:彭振 單位:廣西民族大學商學院
一、法律通識課程在大學生法治觀教育中的優勢
高校非法律專業學生的法治觀教育主要由《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法律通識課兩個課程承擔。同時,普法工作也是開展法治觀教育的有效途徑。高校將法治觀教育與道德觀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相結合開展校園文化建設工作。其中,由專業法學教師承擔的法律通識課程在法治觀教育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高校法律專業教師一般具備系統的法律專業教育背景,部分教師還與社會法律實踐有一定聯系。他們在從事法律通識教育時能夠運用法律專業教學經驗,更好地闡釋法律知識和法律在社會實踐中的運用情況,引導學生理性對待各類矛盾、沖突,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采用這種理論聯系實際的教學方法對于培養、增強學生的法治觀念、守法意識大有裨益。《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強調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在實踐中導致了教和學兩方面的問題?!胺苫A”教材按照思想政治教育課程的體例進行編寫,內容上從理論到理論,可讀性差;2005年“兩課”課程改革將“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合并為一門課程,法律教學時間縮減到只有十幾個學時,實踐中由于“兩課”教師對德育教學較為熟悉、擅長,實際投入法律教學的時間更少。學生方面,由于《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作為思想政治教育課程開設,學生以對待此類課程的思維慣性對待法律教學,學習積極性不高,厭學情緒嚴重[1]。上述教與學兩方面的問題嚴重影響、制約了大學生《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堂教學效果。與此相比,法律通識課程由對法律知識感興趣的學生自由選擇,學生的學習熱情和積極性高,有利于開展法治觀教育,法律通識課程的地位由此凸顯。
二、高校法律通識課程現狀
1.學時不充足,法治觀教育效果打折扣。目前高校通識教育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校進行的“文化素質教育課程”或“全校通選課”,另一種是復旦大學實驗進行的,一年級新生先在復旦學院接受一年的通識教育方式。高校教育主要任務是專業化教育,通識課大部分以選修課形式出現,相對必修課在學時上進行了很大的縮減,其中法律通識課程也不例外。以筆者曾授法律通識課程《刑事訴訟法》課程為例,其學時為32學時,法學專業學生課時為72學時,法律通識課程學時為專業課程的一半。實際上,法律通識課程需花費更多時間向非法學專業的學生講授必需的法律基礎知識。若法律基礎知識講授不到位,無法實現案例分析及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的培養。在各種教育中,觀念教育是最難開展的教育之一,學時不夠,導致法律知識只能泛泛而談,法治觀的教育效果打折扣。
2.大班上課,難以實行因材施教。學校在普及法律知識,進行法治觀教育的過程中,忽視了大小班上課教學效果差異,一般將全校選課的學生集中在大教室上課,這門課在管理和維持秩序方面就要花費很多的心思,想要保持教學效果非常困難,致使課堂不能因材施教。此外,幾乎所有通識課程包括法律通識課程均安排在晚上或周六周日上課,無法保障學習效果。
3.授課方式單一,學生積極性不強。調查顯示,大多數學生認為通識課“教師講授太多,課堂互動交流少”。法律通識課中,教師很少深入講解一些學術前沿問題,很少組織學生開展課堂討論。法律通識課一般是教師“一言堂”,限制了學生的學習主動性和積極性,更談不上學生思維能力及實踐能力的培養。同時,多媒體教學方式設置了講授的大部分內容,課堂上師生共同開發的課程內容很少。
4.教學評價手段單一,教學評價的激勵和調節功能受限。研究顯示,高校教師法律通識課程的學習評價主要方式為考試與測驗。教師一般在課程結束時通過提交小論文或隨堂考試,對學生的學習成績作評價。這種評價手段既不能激發學生學習過程中的積極性,也不能在教學過程中起到有效的調節作用。
5.法律教師承擔全校法律通識課程教學任務重。因高校法律教師人數有限,在講授法學專業課的同時,承擔一個學校法律通識教育課程的教學,任務較重,精力有限。
三、法律通識課程建設思路
1.樹立正確的通識教育理念。通識教育是一種教育理念,也是一種人才培養模式。通識教育理念,在西方,它是從自由教育理念發展而來的現代大學教育理念,其核心內涵是通過自由學術的探討,培養理性完善、情感優美、行為優雅的“完整的人”。[2]民國初年,、梅貽琦等教育家就已把通識教育的理念引進到了中國的大學。學者們對此已進行過廣泛而深入探討。中國古代的“大學之道”就是一種通識教育的理念,是《學記》中提到的從“離經辨志”到“知類通達”的教育。通識教育就是“培養足以化民易俗,身邊的人悅服,遠方的人懷念的知類通達的大成之士”的教育。[3]正確對待法律通識課程面臨的現狀,就須改變文化素質教育的觀點,樹立通識教育的理念,處理好通識課程和專業課程間的關系。
2.科學設置法律通識課程。第一,在確保學時的基礎上,注重教學對象的特點。法律通識課是針對非法律專業大學生開設的課程,故此,法律通識課程應以基礎性法律知識和法律理念的普及為主要內容,極少涉及專業性強的法律知識。第二,明確法律通識教育課的名稱。課程名稱要體現為大學生量身定制的特點,起一個恰當的通識教育課名稱是完善此門課程的重要點睛之筆。第三,明確法律通識教育課程的目標。法律通識教育不僅要普及基礎性法律知識,還要注重提高學生法律維權技能及法律素質的培養,增強學生風險防范能力,這是法律通識教育的最終目標。
3.合理組織有效的教學形式。在中世紀,歐洲的大學創立了研討班,經德國人進一步完善后,采用小班上課。課前充分準備,課堂上以討論為主。英國人發明了“導師制”,牛津的導師制是一對一的個別輔導,每周一次。此外,教學組織形式還有學術沙龍,圍繞問題自由討論。歐美國家的大學也有講座,講授基礎知識,設置答疑課作為有益補充,滿足學生個性化需求。哈佛大學大多數課程的班級學生人數在20人以內,一些研討會課程刻意限制了學生數目?;诠饘W院課程數量和規模,所有課程的平均規模還是較大的,一般為50人以上。哈佛學院的文理學院,主要承擔全校的通識教育任務,班級規模較大。教學組織形式,中國古代也有很多好的經驗,比如既有個別教學,又有集體教學;既有淺層次的具體方法如談話、練習等,又有深層次的學科教學法如算學教學法等。可以以這些有益經驗為鑒,組織有效教學形式,確保課堂法治觀教育效果。
4.豐富法律通識教育課程教學模式。針對法律教師數量少、任務重的問題,應通過加快培養專業法律教師,豐富法律通識教育課教學模式來解決難題。例如,高校請法學專家、專業律師來學校作學術報告、講座等,加強學術交流,形成一個多方位的教學模式,促進法律通識課程發展。同時,法律通識課程可以采用慕課形式,學生在大部分時間到網上自學,并結合有效的課堂探討,從而解決法律教師緊缺的壓力。多樣教學模式對提高教師和學生的法治觀念都能起到重要作用。
5.有效利用各種教學方法。要注意教學對象特點,不能完全照搬法律專業課程的教學方法,而要更加通俗易懂,密切聯系社會實際。短時間內讓非法律專業學生識記常用法律知識,并理解掌握相關法律含義,教學方式的選擇非常重要。法律知識應用性很強,單一灌輸式的教學方法不利于學生理解法律,因此,案例教學法因其優勢成為首選。案例教學法是在解釋一種法律規范或法學理論時,結合典型判例、糾紛或名案,甚至是虛擬案件進行解析,加深對法理知識和法律規范的認識和理解的一種教學方法。此種模式中,可讓學生處于當事人的位置,陳述見解,進一步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培養學生識記法律、實踐法律解決問題和思考法律制度本身的能力。同時,應當結合科研教學法、分角色教學法、模擬法庭教學法進行授課。
6.注重法律通識課程內容的實用性和人文精神。一是法律通識教育課應以學生為主,注重實用。課程應以學生的勤工儉學、實習、求職就業、創業為重點,內容涵蓋憲法、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刑法及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知識產權法、勞動法、合同法、高等教育法為主要內容。以學生視角而言,這些法律知識能激發學生終身學習法律的愿望和學習法律能力的培養。二是法律通識課程的教學內容,不能僅僅囿于普及法律、法規、規則、制度,法律的生命事實上深藏于文化中,法律教育不可缺少人文精神,這樣有益于培養學生獨立思考意識和社會批判精神,從而實現通識教育所倡導的理念。從精神高度上提高學生對法律的認同,樹立學生較高的法律意識,成為學生遵紀守法、依法維權等的強大推動力。
綜上所述,大學生是中國建設事業的中堅力量,也是未來各級領導干部及管理人員的重要來源。大學生法治觀的形成,對市場經濟的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法治社會的健全完善具有積極意義。應充分認識加強大學生法治觀教育的重要性,在高校中大力倡導營造良好的法治觀教育環境,相信通過努力,大學生法治觀的思想大廈必定會樹立在美麗的校園內。
參考文獻:
[1]葛建義.大學生法律通識教育中的辨證關系[J].常州工學院學報(社科版),2015,33(4).
“經濟法概論”作為高校經濟學專業的基礎學科,具有實踐性極強的特點。在如今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之下,要培養出現代化的新人才就不得不與時俱進,而傳統的教學手段與方法已經不能適應經濟發展對人才素質提高的要求。如何提升經濟法概論的教學實際用途,是我們必須要面對的一個重要問題。
一、教學現狀及面臨的問題
(一)基礎學習較少,學識基礎薄弱
“經濟法概論”的教學內容多,但教學學時較少,因此在各高校,“經濟法概論”的教學方法往往是傳統的“填鴨式”教學。老師一個人講,學生基礎弱,聽不懂,無法融入課堂里,這樣就使得主角配角位置顛倒,必然無法令人滿意。
(二)教學手段相對陳舊
如今,案例教學以及多媒體課件教學的方法已經廣泛的應用于各種課堂,但在實際教學過程中,教師主要采用的還是灌輸的教學模式。這種傳統的教學模式容易導致學生對老師或是知識具有依賴性,學生學習只懂皮毛,不懂得舉一反三,靈活運用到現實生活中,思維狹窄,不會產生創設性的思考。這樣的教學是無法提高學生素質的。教學應以實際應用為導向,不能只是滿足于簡單講授經濟法律的基礎知識。教師應該主要注重引導學生去真正理解法律的內涵、闡釋立法的精神和原則、提高學生應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三)教材缺乏層次感
教材是教師的教學依托,是教學環節重要的組成部分。但是《經濟法概論》教材的內容偏多,而且繁雜深奧,大多數內容需要學生自己學習,教材大多只是起到參考價值,而且較為陳舊,無法做到立足實際,與實際問題嚴重脫節,如《勞動合同法》等章節更新緩慢,無法做到對現有問題進行實際分析,且邏輯混亂,重點不突出,缺乏層次感。
(四)傳統的考核結果束縛學生的學習潛能
目前我們高校的考試主要還是閉卷考試,這導致學生還要遵循為了考試而學習,學校的一切工作也是圍繞考試這一主題展開,讓分數來作為測評師生成績的重要依據。在這樣的傳統學習環境中,使得學生的主要任務就是考高分,這樣就使得學生的實際運用能力無法得到很好的鍛煉與提高。
二、教學改革的建議
(一)調整課時設置
不同專業對學生的素質要求不同,不能只是單純地給學生奠定法律基礎。在初步明確基礎知識的情況下,對于經濟學和非經濟學專業進行差別對待。經濟學專業建議先開設《法律基礎》這一課程,在此基礎上設置《經濟法概論》,兩者課時合計60課時,中間10課時實現實訓;非經濟學(非法學)專業可直接開設《經濟法概論》,但要保證48課時以上,中間有8課時以上實現實訓。
(二)重點必須突出,邏輯必須清晰
經濟法教學內容繁多,突出重點是提高教學質量的一個很好的方法。首先應按照不同專業的培養目標和要求來取舍課程內容,形成自己的專業需要,如學經濟管理專業的,就應注重市場管理法等的學習;學會計專業的,就應注重稅法、金融法等的學習。同時還要注重與時俱進,比如將新出現的熱點問題或最新立法及時的融入到教學中,不斷更新教學內容,引導學生關注熱點,思考熱點,開拓學生的思路。(三)結合學生專業素質的不同要求,豐富教學手段
古語云:“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痹陂_放教育環境下的經濟法課堂教學應該是開放、靈活多變的教學,注重教學的創新與開放。在開展教學的過程中,鼓勵學生將課外的知識充實進課堂,將課堂的理論知識與課外的社會實踐結合在一起。要注重發揮學生的個性和特長,培養創新意識和創造能力,積極開展第二課堂,如參加一些學生法學社團,也可以與法院建立經常性的實習觀摩基地。另外,強化案例教學及多媒體課件教學的使用,將單一的課堂講授變得多樣,可以進行講課、課堂討論、案例分析、社會調研等多種方法相結合的教課模式。
案例教學是一種具有極大發展潛力的教學模式。案例的選擇應重視符合“三實”(實戰、實用、實務)帶動“三基”(基礎知識、基本概念、基本理論)的要求,尤其要重視一個“實”字,要引導學生運用所學到的知識解決實際問題,讓學生意識到自己所學的知識是可以有實際作用的,這樣學生的積極性及探究欲就會得到極大的提高。如今常見的案例分析法有三種:列舉案例法、講評案例法、討論案例法。
1.列舉案例法
是指在授課中,教師為了更具體形象的闡述重點難點內容而列舉一個或一組典型案例,案例可是現實生活中發生的真實事件,也可以是對真人真事進行加工修改后的案例。
2.講評案例法
是指教師為引導學生深入理解某一教學重點而對一案例進行深入的解剖與分析,并通過講評案例使學生更好的理解與掌握課本理論。在進行這樣的教學時可以使用電化教學方式,比如播放民事審判的錄像片,邊看邊講評。
3.討論案例法
為了加深同學們的學習印象,鞏固教學效果,教師可以在某一主要章節講授完后,組織學生進行案例討論。教師需要事先準備有針對性和難度的案例,并且人們大都對這個案例有不同的見解和結論的。案例要有詳細的情節,教師在介紹案情后,提出問題,要求學生運用所學經濟法知識來分析解決案例。小組討論,大班討論都是可行的方法,也可以先合后分或先分后合。盡量讓每一個學生有機會發表自己的見解。老師在最后要對同學們的表現進行評價及總結,這樣的方式可以很好地培養學生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四)結合學生專業素質的不同要求,完善學習效果評價方式
教師教學過程中可以結合各章節的內容給學生布置討論題,組織學生針對一些熱點問題開展討論,以學生在案例的處理表現,作為平時成績,以此調動學生參與問題討論的積極性。經濟法的教學應根據專業的不同而進行不同的選擇,對于需要學生記憶的知識可以出題進行統一考察。通過經濟法的教學活動,使學生們能夠深入理解和把握經濟法理論,能夠運用經濟法知識解決現實問題。同時課堂的教師不要固守傳統的法律院校的教學模式,應從不同方面做工作,通過多樣的教學手段的綜合運用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培養出社會所需要的高素質人才。
參考文獻
[1]張慧琴.淺談經濟法概論中的案例教學[J].文教資料,2005,(2).
“經濟法概論”作為高校經濟學專業的基礎學科,具有實踐性極強的特點。在如今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之下,要培養出現代化的新人才就不得不與時俱進,而傳統的教學手段與方法已經不能適應經濟發展對人才素質提高的要求。如何提升經濟法概論的教學實際用途,是我們必須要面對的一個重要問題。
一、教學現狀及面臨的問題
(一)基礎學習較少,學識基礎薄弱
“經濟法概論”的教學內容多,但教學學時較少,因此在各高校,“經濟法概論”的教學方法往往是傳統的“填鴨式”教學。老師一個人講,學生基礎弱,聽不懂,無法融入課堂里,這樣就使得主角配角位置顛倒,必然無法令人滿意。
(二)教學手段相對陳舊
如今,案例教學以及多媒體課件教學的方法已經廣泛的應用于各種課堂,但在實際教學過程中,教師主要采用的還是灌輸的教學模式。這種傳統的教學模式容易導致學生對老師或是知識具有依賴性,學生學習只懂皮毛,不懂得舉一反三,靈活運用到現實生活中,思維狹窄,不會產生創設性的思考。這樣的教學是無法提高學生素質的。教學應以實際應用為導向,不能只是滿足于簡單講授經濟法律的基礎知識。教師應該主要注重引導學生去真正理解法律的內涵、闡釋立法的精神和原則、提高學生應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三)教材缺乏層次感
教材是教師的教學依托,是教學環節重要的組成部分。但是《經濟法概論》教材的內容偏多,而且繁雜深奧,大多數內容需要學生自己學習,教材大多只是起到參考價值,而且較為陳舊,無法做到立足實際,與實際問題嚴重脫節,如《勞動合同法》等章節更新緩慢,無法做到對現有問題進行實際分析,且邏輯混亂,重點不突出,缺乏層次感。
(四)傳統的考核結果束縛學生的學習潛能
目前我們高校的考試主要還是閉卷考試,這導致學生還要遵循為了考試而學習,學校的一切工作也是圍繞考試這一主題展開,讓分數來作為測評師生成績的重要依據。在這樣的傳統學習環境中,使得學生的主要任務就是考高分,這樣就使得學生的實際運用能力無法得到很好的鍛煉與提高。
二、教學改革的建議
(一)調整課時設置
不同專業對學生的素質要求不同,不能只是單純地給學生奠定法律基礎。在初步明確基礎知識的情況下,對于經濟學和非經濟學專業進行差別對待。經濟學專業建議先開設《法律基礎》這一課程,在此基礎上設置《經濟法概論》,兩者課時合計60課時,中間10課時實現實訓;非經濟學(非法學)專業可直接開設《經濟法概論》,但要保證48課時以上,中間有8課時以上實現實訓。
(二)重點必須突出,邏輯必須清晰
經濟法教學內容繁多,突出重點是提高教學質量的一個很好的方法。首先應按照不同專業的培養目標和要求來取舍課程內容,形成自己的專業需要,如學經濟管理專業的,就應注重市場管理法等的學習;學會計專業的,就應注重稅法、金融法等的學習。同時還要注重與時俱進,比如將新出現的熱點問題或最新立法及時的融入到教學中,不斷更新教學內容,引導學生關注熱點,思考熱點,開拓學生的思路。
(三)結合學生專業素質的不同要求,豐富教學手段
古語云:“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痹陂_放教育環境下的經濟法課堂教學應該是開放、靈活多變的教學,注重教學的創新與開放。在開展教學的過程中,鼓勵學生將課外的知識充實進課堂,將課堂的理論知識與課外的社會實踐結合在一起。要注重發揮學生的個性和特長,培養創新意識和創造能力,積極開展第二課堂,如參加一些學生法學社團,也可以與法院建立經常性的實習觀摩基地。另外,強化案例教學及多媒體課件教學的使用,將單一的課堂講授變得多樣,可以進行講課、課堂討論、案例分析、社會調研等多種方法相結合的教課模式。
案例教學是一種具有極大發展潛力的教學模式。案例的選擇應重視符合“三實”(實戰、實用、實務)帶動“三基”(基礎知識、基本概念、基本理論)的要求,尤其要重視一個“實”字,要引導學生運用所學到的知識解決實際問題,讓學生意識到自己所學的知識是可以有實際作用的,這樣學生的積極性及探究欲就會得到極大的提高。如今常見的案例分析法有三種:列舉案例法、講評案例法、討論案例法。
1.列舉案例法
是指在授課中,教師為了更具體形象的闡述重點難點內容而列舉一個或一組典型案例,案例可是現實生活中發生的真實事件,也可以是對真人真事進行加工修改后的案例。
2.講評案例法
是指教師為引導學生深入理解某一教學重點而對一案例進行深入的解剖與分析,并通過講評案例使學生更好的理解與掌握課本理論。在進行這樣的教學時可以使用電化教學方式,比如播放民事審判的錄像片,邊看邊講評。
3.討論案例法
為了加深同學們的學習印象,鞏固教學效果,教師可以在某一主要章節講授完后,組織學生進行案例討論。教師需要事先準備有針對性和難度的案例,并且人們大都對這個案例有不同的見解和結論的。案例要有詳細的情節,教師在介紹案情后,提出問題,要求學生運用所學經濟法知識來分析解決案例。小組討論,大班討論都是可行的方法,也可以先合后分或先分后合。盡量讓每一個學生有機會發表自己的見解。老師在最后要對同學們的表現進行評價及總結,這樣的方式可以很好地培養學生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四)結合學生專業素質的不同要求,完善學習效果評價方式
教師教學過程中可以結合各章節的內容給學生布置討論題,組織學生針對一些熱點問題開展討論,以學生在案例的處理表現,作為平時成績,以此調動學生參與問題討論的積極性。經濟法的教學應根據專業的不同而進行不同的選擇,對于需要學生記憶的知識可以出題進行統一考察。通過經濟法的教學活動,使學生們能夠深入理解和把握經濟法理論,能夠運用經濟法知識解決現實問題。同時課堂的教師不要固守傳統的法律院校的教學模式,應從不同方面做工作,通過多樣的教學手段的綜合運用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培養出社會所需要的高素質人才。
【參考文獻】
[1]張慧琴。淺談經濟法概論中的案例教學[J].文教資料,2005,(2)。
課 程:本論文為2011年湖南省教育科學“十二五”規劃課題,課題批準號為XJK011CZJ018。
教育是加強法制建設的重要途徑。高職院校教育對象的生理、心智日趨成熟,理解、接受力有了較大提高,學生尤其是畢業班即將走上社會,迫切而自覺地存在著了解和掌握社會法律規范的需要,這為在高職院校中開展積極有效的法制教育奠定了客觀基礎。實踐中,高職院校的法制教育發揮著為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服務,提高學生法律素質,樹立學生良好職業道德,有效預防學生違法犯罪等重要作用。但事實上,由于受到經濟基礎、教育觀念等因素制約,民族地區高職院校法制教育相對滯后,各種問題較為突出。而隨著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由數量型向質量型的轉變,產業結構的不斷調整升級,對勞動力的要求也日漸提高。作為扶貧攻堅的主戰場,民族地區高職院校理應順應發展趨勢,充分發揮各項教育的實效性,將更多的新生勞動力轉化為基本了解法律制度,具備良好職業道德,具有較高法律素質的復合型、實用型技能人才,為民族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基礎性人才支撐。
一、民族地區高職院校法制教育現狀
1.對法制教育的認識存在不足
民族地區高職院校關于法制教育存在著認識不足的現象,主要表現在:
(1)對法制教育的內容認識不足。筆者認為法制教育應該包括三方面的教育內容:靜態的法律規范、制度等的教育學習;動態意義的立法、執法、司法、守法以及法律監督等的教育學習;法制觀念的培養樹立。事實上,不少民族地區高職院校關于法制教育的認識僅停留在法律規范的學習上。
(2)對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不少高職院校認為,職業教育重在職業技術、技能的學習,重在專業知識的學習,認為學好專業技能就行了,輕視法制教育等人文素質類教育。這種認識忽視了職業教育也是教育的一種,教育的本質旨在促進人的全面發展,而不是勞動工具的批量生產。
2.法制教育現有模式缺乏實效性
據調查,民族地區高職院校法制教育現有模式主要是通過《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教學,再加上由學生管理部門組織每學期甚至每學年一到兩次的法制講座。法制講座,雖然在短期有一定的刺激,但由于數量有限,難以持久地發揮影響力,成為行為主體的穩定行為影響內化因素。而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材中,涉及法制教育的內容僅占到四章10節,篇幅有限,課時有限,但需要學習的知識又較為廣泛,二者間的矛盾導致了實踐中教學無法充分、深入,制約了法制教育的實效性。同時,民族地區高職院校法制教育的方法手段相對單一,傳統的理論教學仍停留在“填鴨”式或是“滿堂灌”,枯燥乏味的課堂講授很難將知識內化為學生的情感意志,上升為學生的自覺行為。顯然,現有的法制教育模式缺乏實效性。
3.法制教育評價標準欠缺
有效的教育評價標準相當于一個強大的動力系統,既能促進教師“教”,又能帶動學生“學”,只有充分開啟了這個動力系統,才能使教育實效性得到切實提升。民族地區高職院?,F有的法制教育評價標準多是停留在對相關課程課堂教學的考核,關于法制教育的全面系統性評價標準幾乎沒有,直接導致了法制教育無論對教師,還是對學生而言,除了上好幾節《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外,其他可有可無。欠缺了動力系統的法制教育這輛大車,盡管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在部分民族地區高職院校里仍是舉步維艱。
4.法制教育師資人員嚴重匱乏
由于歷史、自然等原因,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經濟發展相對滯后,由此帶來社會教育資源的嚴重不足,表現出難以吸引優秀師資,自有師資培養培訓經費短缺,教育教學條件相對落后等現狀。因此,對于邊緣化的法制教育,其師資資源更是嚴重匱乏。據調查,《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教師主要是由思想政治教育老師擔任,涉及法律專業知識的教學內容講授顯得力不從心,更不用說通過創新教學,提升其實效性。
二、民族地區高職院校法制教育實效性影響因素分析
1.來自民族地區教育的影響因素
經濟發展的相對滯后,對民族地區的教育發展形成制約。同時,民族地區的教育對象以少數民族學生為主體,受到傳統、語言、文化、風俗習慣、心理認同等各種因素交織的影響,學生在性格、情感、信仰等精神意識層面表現出較明顯和突出的特質。如:在情感上具有開朗、熱情、倔強、自尊心強、易激動等特點;意志上具有堅韌、剛強、勇敢、自制力弱等特點;信念信仰上具有堅定、執著、易沖動等特點等等。種種原因,使民族地區教育呈現出不容忽視的特殊性,要求相關教育工作者在實踐中克服困難,突破制約,重視差異,深入思考,切實推進法制教育實效性的提升。
2.來自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的影響因素
高等職業技術教育是職業教育與技術教育的綜合,培養的是生產和服務第一線從事管理與直接運作的高級實用人才,這一明確的培養目標決定了它是一種實用類型的教育。因此,教育教學實踐中呈現出重專業、重技能,輕公共課、輕素質教育的現象,這種現象無論在管理層、教師,還是在學生中都較為普遍存在。法制教育教學必須突破這種“一邊倒”觀念的拘囿,充分發揮出教育教學的實效性,推動高素質復合型、實用型技能人才培養工作的深入。
3.來自法制教育自身的影響因素
法制教育屬于社會規范的學習。社會規范學習(social norm learning)是指個體接受社會規范,內化社會價值,將規范所確定的外在于主體的行為要求轉化為主體內在的行為需要,從而建構主體內部的社會行為調節機制的過程,即社會規范的內化過程。除了服從于學習的一般規律外,社會規范學習還講究知、情、行的系統遞進,先認知,再激感,最后內化為自覺行為,是一個注重科學漸進,注重方法實效的教育學習系統。影響其教育學習實效性的因素主要有社會交往需要、規范本身的類型特點、規范行為的社會反饋、認識與體驗的一致性等等。因此,提升法制教育實效性必須結合社會規范學習的特殊要求做到有的放矢,如增加對學生交往需要的了解,加強對法律規范類型特點的區分,注重對學生規范行為的社會反饋,促進其對法律規范認知與體驗的緊密結合等。
三、民族地區高職院校法制教育實效性實現途徑思考
1.提升對法制教育的認識
法制教育是指運用廣義的教育手段開展的法制意識培養、法律素質養成、法律知識學習、法律能力提高的系統性活動,是一項融理論性、實踐性、思想性、政治性于一體的綜合性教育,其教育面向社會全體,教育目標是為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培養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社會公民,屬于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同時,隨著對青少年學生犯罪預控、防止傳銷進校園等現實熱點問題的關注,隨著我國產業結構升級與經濟增長方式轉變而帶來的對現代專業能力與人文素質兼備的“職業人”的市場需求,在新形勢下,對高職院校加強法制教育的實效性提出了切實要求。民族地區雖然經濟、社會發展滯后,但在新生勞動力的培養上也不能回避這一任務,民族地區高職院校必須提升對法制教育的認識,加強法制教育實效性研究與實踐,推進教育培養工作的深入有效開展。
2.創新法制教育模式
(1)編寫專門教材,精心設計教育教學內容。實踐中,高校法制教育基本從屬于德育教育,沒有自身獨立地位。法制教育的教學內容也與德育教學內容一起形成了《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這本教材,沒有自己的專門教材。但事實上,不同類別的高校中,都“一刀切”地以一門《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來應付法制教育,課時少,內容龐雜,教育也只能是“蜻蜓點水”,并缺乏針對性。因此,編寫專門教材,豐富教育教學內容是創新法制教育模式,提升民族地區高職院校法制教育實效性的有力途徑。
具體而言,法制教育專門教材應滿足學生對法律規范的認知需要,可以包括法律基礎知識(其中應包括與法律相關的必要性知識、規范的基礎理論知識、執行規范的程序性知識等)主要的法律條文以及典型案例分析等。在教學內容上,可以通過講座或討論會等形式,增加熱點法律問題、民族地區常見法律問題等內容。另外,除了幫助學生知法,法制教育還要幫助學生懂得用法,因此應在教學內容上,注意權利義務觀念的樹立培養。對于不同專業的學生,應結合專業需要,有選擇地講授一些專業法??傊虒W內容必須針對教學對象和教學需要精心設計,如同烹飪中的各種食材,只有選材得當、食材精美,才能讓學生在享受視聽盛宴的同時,潤物無聲,潛移默化。
(2)改進教學方法,充分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教學方法是教師和學生為了實現共同的教學目標,完成共同的教學任務,在教學過程中運用的方式與手段的總稱,既包括教師教的方法,也包括學生學的方法,本身就是一個豐富的、多樣化的系統。在專門進行的問卷調查中,筆者發現有51%的學生認為“教師為主導,學生為主體”的方法更適合該課程教學,另有32%的學生選擇了“學生為主,教師為輔”。在關于教學手段的調查中,34%的學生選擇了討論式,30%的學生選擇教師啟發式,還有25%的學生傾向于實踐式教學,23%的學生選擇了案例式教學。顯然作為教育對象的大學生,不再樂意接受傳統的“填鴨”式或是“滿堂灌”,而是更希望突出自我的主體地位,期待教育教學的積極參與,喜歡多樣化的教學方法。這種現狀,符合現階段學生的身心特點,也是新時期民族地區高職院校的法制教育實效性的新要求。民族地區高職院??梢越Y合各校實際,借鑒發達地區高校摸索出的行之有效的好方法,如:采取結合專業需求的延伸式教學;與社會熱點法律問題相結合的案例式教學;參觀警示基地、旁聽庭審的實踐式教學;角色扮演、法庭模擬的情境體驗式教學等等。還可以通過學生廣泛參與的課堂講座、案例探討分析會,第二課堂的辯論演講、知識搶答、社會調查、民族文化活動等,不僅教學,更激發出學生學的主動性與積極性。
除了教學方法的靈活運用,教學手段的相輔相成也必不可少。教師要充分利用各種現代化教學手段,制作多媒體課件、收集網絡視頻、收看電影、電視法律專題片等等,促進教育教學的活潑多樣、生動形象。
民族地區文化活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各高職院校還可以充分運用校園文化活動這一特定的育人途徑,實現其法制教育的實效性。
3.科學制定法制教育評價標準
促進法制教育的實效性,評價標準是個關鍵。調查中,筆者發現,在教師“教”的評價標準上,傳統的評價標準主要關注教學基本要素的齊備(如授課計劃、教案等的完備),教學環節的齊全(如課堂教學的各個環節是否齊全,有無小測驗、下班輔導、聽課、批改作業等)。還有的學校將課時量作為主要評價標準,忽視質的評價,有的將教學督導、同行專家評教作為主要評價標準。很少有學校將學生評價作為重要參考。這種評價僅是一種自上而下的教學監督管理,并不能有的放矢地從根本上解決法制教育相關課程實效性缺乏的問題。作為法制教育的教學老師,基本素質應該高于一般課程教師,停留于基本教學管理的評價標準偏低。另外,也忽視了學生評價,這與強調以學生為主體的現代教學需要不相符合。實踐中,必須結合民族地區高職教育的現實,開拓思維,創新評價標準。注重評價標準中,質與量的結合,評價標準體系中既要有教務管理的“規定動作”,又要有教師的“創新動作”。要將實踐課、創新教學方法、科研等納入評價標準體系中。將學生評價作為評價標準的主要內容之一,結合同行專家、教學督導、任課教師評價形成綜合評價。
在學生“學”的評價標準上,傳統的評價拘泥于書本知識和內容的記憶與復述,對形成的法律素養和價值觀視而不見,并不是衡量學生接受法制教育效果優劣的好方法。更嚴重的是,學生可能為應付這樣的考試而采取相應“高效”的學習方法,重知識輕能力,重考試輕踐行,這與法制教育教學的目的背道而馳。納入高校教育范疇的法制教育主要應是培養學生的法制觀念、法律素養和法律能力,應該將學生的法制觀念、法制表現,以及對實際問題的認識解決能力以及一些內隱的素質發展作為評價學生的重要依據之一,應該考慮過程性評價(如平時課堂表現等),重視質性評價(如品質優良與否),突出表現性評價(如參加各項法制、德育活動加分等,)積極探索多元化評價。
4.優化法制教育師資隊伍
俄國教育學家烏申斯基曾說過“固然許多事有賴于學校的一般規章,但是最重要的東西永遠取決于跟學生面對面交往的教師,教師對年輕的心靈的影響所形成的那種教育力量,是無論靠教科書、靠道德說教、靠獎懲制度都無法取代的”。無論何種教育,各類教育要素都得靠教師揮動指揮棒去調動,教師永遠是發揮教育實效性的關鍵因素。因此,優化師資隊伍是實現法制教育實效性的重要途徑之一。
中國進入改革發展關鍵期,社會對經濟類專業人才的綜合素質需求進一步提高。中職院校為了立足于社會發展及院校自身建設都對經濟類課程進行人才培養模式上的改革、探索。多數中職院校對于培養既要懂經濟又要有一定法律基礎知識的復合型人才培養目標已初步達成共識,但如何貫徹、落實這一目標,使經濟與法律融為一體又保其各自特色,同時還能讓學生準確把握其內涵,是需要在教學中邊探索邊改革的。
一、分析當前中職院校經濟法課程教學的現狀
1.教材內容與實踐有一定的差距?,F有教材版本雖很多,但課程編制、內容體系良莠不齊。多數教材在編排上,理論性內容側重多,實踐性知識少。部分教材雖然有些案例及案例分析,但從質量上看,挑選具有隨意性和雷同性,相關知識點沒有銜接。此外,部分教材出版時間較早,內容無法真實反映社會變化,跟不上時展的需要。從使用對象分析,中職院校學生的基礎性知識不同于專、本科院校學生,適用于中職院校的經濟法教材不多,有些中職院校干脆使用專、本科院校的經濟法教材,這對于中職院校學生來說難度明顯過大。
2.受當前整體教育現狀的束縛,在教學過程中,教學觀念滯后和教學方法缺少靈活性。長期以來,受中國傳統教育形成的心理慣性、思維定式的影響,教師一直是教學的主體,灌輸式教學也一直是傳授知識的主要方式。然而經濟法課程實用性特色突出,如果僅僅依靠教師說教來教學,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很難在課程上體現出來。近幾年,案例教學法等逐漸應用到經濟法課程教學中,但總體而言實踐環節仍不多,多媒體等現代化教學手段也沒有很好地應用在教學中,這從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教學效果和效率的提升。
3.成績考核評價機制仍不完善。中職院校的成績考核因為院校培養人才基本為技能技術型人才,所以在考核上基本遵循理論與實踐考核的方式,但是這種考核方式如何具體應用在經濟法這種理論性知識較強,同時對學生實踐也有較高要求的素質課程,還是處于探索過程中。中職院校經濟法課程的現狀是有的專業設定為考查課,有的專業設定為考試課??疾槎嘁哉撐目己?,考試課則以閉卷考試為評價。綜合看,現有評定成績方式單一,如何能結合學生的平時表現評定出綜合成績,體現出考核的針對性與靈活性,尚待商榷。
二、關于經濟法課程教學改革的幾點思考
1.注重課程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增強課程的實用性。經濟法是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建立、形成而逐步發展起來的一門課程。它包括經濟法學與經濟法規。經濟法課程的學習應當是在經濟法學基礎上的經濟法規的學習。但就中職學生而言,考慮到他們文化基礎薄弱、法律知識欠缺,如果是單純的為了法規而學法規,其教學效果極其有限。另一方面經濟法規數量多、種類繁,要在課時有限的教學過程中熟練、全面把握是不切實際的。這就需要選取有代表意義的、與學生未來就業最息息相關的加以講解,注意理論與實踐的矛盾與統一。
2.經濟法課程的改革可以從教學計劃、教材選取、教學方法等方面進行。①以教材選定為突破口,以教材的適用性與先進性作為選定標準。教材是教學的基礎環節,教學質量、教學水平與教材直接相關。因此,在教材上,應遵循“先進性”和“適用性”,體現“特殊性”和“差異性”。如針對廣告專業的學生可通過增添廣告法律法規內容,針對旅游專業的學生可把與專業相關的旅游法律法規穿去,這樣就能拉近教材和學生的距離,在提高學生學習興趣的同時,又突出課程的學術特色和時代特點,最終達到教材更好的為教學、為專業服務的目的。
②制定合理的教學計劃,設計科學的教學目標,安排合理的教學環節,體現課程的銜接性與啟發性。一般情況下,經濟法課程的教學按經濟法概述、市場準入和競爭法律制度、公平交易與權益保護法律制度、經濟組織法律制度等順序講授,其中也可根據實際進行合理調整;教師在教學中根據中職院校學生的實際情況,應多采用啟發式教學。這就要求教師在課堂教學中的合理安排、精心設計問題,吸引學生參與教學,激發他們學習的積極性,發掘他們的學習潛力。
③重視案例教學的地位和作用,側重于現代化教學手段的應用,以案例教學為向導,以多媒體課件建設為支撐。以案例為導向,首先要嚴格精心挑選案例,統一組織安排。對理論教學、案例教學的授課時間比例要合理分配,要選擇實用性強的典型案例,案例的講解、推理應縝密,注重培養學生分析案件及自學能力、獨立思考、獨立分析和綜合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通過重視、實踐案例教學來改革傳統的灌輸式教學方式,通過教學手段的現代化來為學生提供直觀、生動的教學課程。
一、會計專業經濟法教學中的困境
(一)學生的法律知識薄弱,學習興趣不高
絕大多數會計專業的學生在高中階段是理科類學生,對法科的學習具有一定的排斥感和自卑感。進入到大學后,由于學校課程安排的限制,很多學生在學習《經濟法》課程以前,根本沒有任何法律方面的知識積累。這就造成授課教師要花大力氣對一些基礎性法律概念進行講解,影響了教學進度和教學效果。
(二)教材的選擇面臨兩難
教材是教學的根本,是教學環節的核心。筆者擔任經濟法授課教師以來,嘗試使用過多本教材,但在選擇時總是面臨“魚和熊掌不能兼得”的困擾。使用法學專業經濟法教材,優點是偏重理論部分,對加強學生的法律基礎,服務學生繼續深造作用突出,但是由于缺乏配套的典型的教學案例,使得內容枯燥乏味。如果使用會計類考試用書,優點是針對性和實用性較強,有利于鼓勵學生參加職業考試,但是作為應試教材,只側重于對法律條文的講解,對經濟法知識缺乏系統的介紹,基本理論部分過于薄弱,且內容過細,難重點不分。
(三)教學方法較為單一
在大學教育中,教師的講和學生的學應當是良性互動的過程,但是由于法學學科的特點使很多法學教師多以講授基本概念原理為主,缺乏與實踐的聯系,缺乏師生交流的過程,學生的獨立思考能力和實踐應用能力較弱。
(四)考核方式陳舊
目前大多數院校的經濟法課程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這種方式有利于考察學生對于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掌握和記憶,同時便于任課教師的閱卷工作。但是在這種考核模式下,無法考察學生對于知識的理解應用能力,無法體現學生的個性特點,容易使學生陷入應試學習的不良循環中。
二、會計專業經濟法教學的改革思路
(一)教學目標要明確
根據會計專業學生人才培養方案,經濟法課程的教學目標應當設定為讓學生理解立法精神,了解法律的發展趨勢,使其成為具有創新能力的、銳意進取的人才;經濟法是對學生的一種職業道德訓練和培養;學生通過經濟法學習,能夠維護自身權利、保證自己不會有觸犯法律法規的違法犯罪行為,并在遇到問題時找到正確、有效的解決途徑。
(二)教學方法要得當
根據經濟法知識的教學特點,為了更好地突出重點,突破難點,按照學生的認識規律,筆者認為可以采用以下教法:
1.目標導學法:充分發揮教學目標的導學功能,激發學生主動學習、探索、發現。在每一次上課時將上節課的內容進行回顧,并對本節課的內容進行概括,列明本節課程講授的目標,做到有的放矢。
2.案例分析法:通過分析法律案例,讓學生在充分觀察現實案例的基礎上,歸納出經濟法學相關知識的規律。經濟法是一門實用性很強的課程,它與實際生活聯系密切,恰當運用案例教學可以培養學生的應用能力。案例的選擇要難易適度,貼近生活,或是與專業相契合,在案例的表現形式上,盡量采用多媒體教學的方式。
3.比較記憶法:通過國內外經濟法學、國內新舊經濟法學的比較,啟發引導學生在積極的思維中認識經濟法發展的前沿問題,獲得新知。比如,新舊公司法對于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限額的規定不同,原公司法規定的是10萬元—50萬元,而新公司法統一降低為3萬元。
(三)教學重點要突出
經濟法課程涵蓋的內容眾多,涉及公司法、物權法、合同法等多個部門。在學時有限的情況下,想要完成這樣繁重的教學任務,達到良好的教學效果,要求任課教師必須對所講授的內容進行精心設計,要針對會計專業學生的特點,有選擇、有重點的進行講授。比如,應用性較強的公司法、合同法、票據法等知識應當詳細講解。此外,教師在授課過程中要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得當的學習方法,獨立學習的能力。學生應當掌握下列基本學習方法:觀察法、歸納法、閱讀法、演示法。
(四)考核方式要合理
課程的考核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教師一定要明確考核在課程教學中的地位和作用,合理的安排考核的方式。筆者認為,可以打破傳統的閉卷考試的方式,適當引入開卷考試的方式??碱}設置也應當在原有選擇、名詞解釋、判斷、簡單等題型的基礎上,適度增加案例分析題、論文題、分析報告類題目的設置。
中圖分類號:G64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1)10-0274-02
一、診所式法律教育模式及其特點
診所式法律教學模式是一種以培養學生的技能、法律道德和專業責任感為核心的法律教學模式。其起源于美國20世紀60年代,是傳統的判例教學法不斷發展的產物。這種教學模式不僅借鑒和發展了判例教學法的經驗式教學方法,而且還借用了醫學領域的臨床教學模式,通過教師對實際案件的具體運作過程來指導學生,從而培養學生把課堂上理論知識貫徹到實踐中去,提高了學生在實踐中自己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并且真正地鍛煉了學生的法學知識運用和實踐能力。經過近五十年的發展,診所式法律教學模式已經成為法學教育中經典的教學模式 [1]。與傳統法學教育模式相比,其具有如下特點:
1.內容上強調實踐性。診所式法律教育的內容有很多,但實踐性是其最顯著的特點,強調學生從經驗中學,從實踐中學。診所式法律教育通過指導學生真實案件,真實參與到從事法律職業的工作環境中,運用法律技能,并在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最終作出恰當的訴訟或非訴訟實踐活動。這樣就給了學生接觸實踐的機會,了解和掌握法律的實際運作流程,避免了傳統的法學教育只停留在書本上的被動的識記模式。
2.方法上突顯互動性、技能性。診所式法律教育的教學方法有課堂和課外兩種形式,課堂內采用角色模擬訓練、互動式個案指導、小組討論、頭腦風暴和課堂游戲等;課堂外采用法律咨詢、案件等。診所教學超越了傳統課堂的時空界限,改變了知識從老師到學生的單向流動,給予了學生主動參與、師生互動和實際演練的機會。同時,通過診所教育,學生們能夠切實地掌握重要的專業技能,如法律分析和推理的思維能力、事實的調查能力、與當事人的交流、法律咨詢、談判、訴訟等各種法律服務所需要的必備技能。
3.重視學生主體地位,教學效果注重啟發性。以學生為主角是診所式法律教育模式的重要理念。在診所式法律教育課堂中沒有傳統意義上的老師和學生,師生均是具體案件的承辦人。學生們扮演不同的法律角色,教師甚至只擔任次要的指導角色,而讓學生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學生充分運用自己在課堂上所學到的法律基礎知識,緊緊圍繞所承辦案件中面臨的法律問題,并且按照自己喜歡的辦案方式和程序來進行處理。教師只對學生的行為進行宏觀的指導和監控,并且在案件討論的過程當中提出自己的意見,這種方式極大地調動了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學生的主體地位得以確立。
4.評價方式獨特。傳統的法學教育以單純的期末考試成績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呈現出一種應試教育的特征。這種教育模式無法評價學生的分析能力、推理能力、判斷能力,很難培養學生的思辨能力和獨立的思考能力。而診所式法律教育根據教學目標創造出一套全新的與傳統教學評價方法不同,同時對學生學習成果和教師教學成果進行評估的方法。在診所式法律教育中,學生更加關心的是他們所承辦案件的成敗與得失,更加關心當事人對案件結果的感受,學生關注的焦點同樣也是教師對他們進行評價時所關注的焦點。案件的成敗固然是評價教學效果的標準,但這只是一個方面,最重要的是要考核學生是否在承辦案件的過程中真正地學會運用法律并認識到法律精神,是否得到了解決問題的思路和方法 [2]。
二、中國傳統民事訴訟法學教學方法存在的問題
1.中國傳統民事訴訟法學教學方法。傳統的民事訴訟法學教學方式采用“填鴨式”,只重視理論灌輸,而不太重視司法實踐和民訴法的關系。這種方法產生并延續至今的原因在于:第一,許多政法院校專門設立訴訟法教研室,阻斷了其他法學課程與民事訴訟法學的聯系和交流,使得民事訴訟法學日益成了一門枯燥學科,只能從理論到理論。某些從事民事訴訟法學教學研究的教師自身的理論與實踐脫節現象更加加劇了“書院式”教學方法的采用及流行。第二,“書院式”教學方法,一般都由主講教師講臺上講,學生則在下面記筆記,到考試時,學生只要背住即可??荚囋u一個簡單的分數而學生往往在考試完之后就將知識還給了教師 [3]。這種教學法特別強調教師的作用,而不能充分的調動和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
2.傳統教學方法存在的問題。法律教育應當以職業教育為目標。如前所述,傳統的民事訴訟法學教學仍是以教師講授為主,學生參與為輔,所培養出來的學生還不能很好的適應司法實踐的職業要求。民訴法學教育缺乏相對成熟穩定的運行模式,具體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1)教育理念落后。目前中國法學教育的思想很大程度上還屬于應試教育范疇,忽視學生個人特長、能力、創新思維等綜合素質的發展,是一種畸形的教育模式。在這種教育理念的影響下,法學教育一直比較注重理論知識的灌輸,而忽視專業技能的培養。(2)“學院式”教育和法律職業教育仍有很大差距。傳統的課堂講授法的不足之處在于大多數學生不能形成主動性,缺乏獨立思考和獨立辦案的能力。盡管在民訴法學教學方法上的不斷探索和嘗試有助于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但學生畢竟沒能真切地參與到案件的處理過程,所學的法學理論并未經過實踐的檢驗,法律技巧并未得到運用,學生畢業之后往往要適應很久才能獨立辦案,這與法律職業教育的目標相去甚遠。
三、診所式法律教育模式的理念對民事訴訟法學實踐性教學的啟示
民事訴訟法學是一門實踐性、應用性很強的法學學科,對于本學科的學習,不僅要有系統的法律知識的講授,更重要的是要使學生參與到法律實踐中去,把理論貫穿到實踐,用實踐來檢驗理論。傳統的民訴法學教學重視知識的灌輸而忽略了對學生的實戰訓練,因此,實踐性教學一直是教學方法改革的方向。上述診所式法學教育,在實踐教學上的成功做法,值得我們借鑒到民訴法學教育中來。筆者認為,民訴法學實踐性教學改革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確立法律職業教育的教學理念。我們應當改革現行法學教育中還或多或少存在的以應試教育考試為主的教學現狀,創立素質教育的教學考核模式。要把考試從考記憶、考模仿力轉到重點考運用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上,建立起一整套符合實際需要的考試考核標準,重視診所式教學法的推廣與應用。
2.完善已有的案例教學法,推廣雙師同堂解析民事疑難案例教學法,充分發揮案例式教學方便實用的優勢。案例教學法應當遵循以下原則:第一,選擇案例要有明確的目的性,應當以教學目標為導向,以培養學生的思辨能力為目的;第二,選擇的案例應當真實,切忌空穴來風,閉門造車;第三,案例的選擇要典型,所謂典型即是指案例具有普遍意義。案例教學法是一種啟發式教學,對于啟蒙學生運用訴訟法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思維非常重要。此外,也應該注重教學方法的革新,如程序法結合實體法解析民事案例的方法。雙師同堂解析民事疑難案例是對案例教學法的創新和發展,應當繼續推廣,惠及更多的學生。
3.細化模擬法庭的實訓內容和環節。在以往的模擬法庭訓練中,重點往往集中在開庭審理階段,而事實上一個民事案件從、受理、答辯到審理前的調查取證、證據開示、調解等程序也是處理民事案件的重要環節,筆者建議在今后的模擬法庭實訓中應當重視庭前程序,給學生展示一個完整的民事案件處理過程。
四、法律診所教育視角下教學方法改革的對策
為了實現中國高等法學教育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級專門法律專業人才的任務,必須進一步推廣能夠提高實踐能力的診所式法律教育方法。并以這種新型教學方法作為輔助教學手段,推進法學教學方法的改革。為了順利移植診所式法律教育,中國必需從思想上到具體制度保障上作一系列變革。筆者認為,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意識形態領域的變革。廣大法律教育工作者應轉變觀念,加強對學生實踐能力培養的重視。把法律教育的目標定位為職業教育,樹立起正確的教育觀念,科學的教育方法才能順利推行。只有觀念轉變了,我們才會有勇氣制度創新,為診所式法律教育在中國的推行提供制度保障。
2.資源保障。(1)專項經費。應充分發揮各法律院系全體師生的主觀能動性爭取各方面社會資源的支持。如呼吁政府、社會以及各界人士建立法學實踐教育公益基金,號召投資者與法律診所協會建立友好互助關系等。(2)師資。一方面可以聘請有經驗的律師或法官擔任診所法律教育的兼職指導教師,另一方面可以加強本校教師實踐能力的鍛煉和綜合素質的提高。(3)案源??梢酝ㄟ^走進社區進行法律宣傳,社區法律咨詢等方式與老百姓接觸,使法律診所在群眾中獲得一定的認知感。
3.加強制度建設。(1)培養模式??蓪⒎稍\所教育的對象限定在大學二年級以后的學生,他們已經積累了一定的法學基礎知識。沒有任何理論指導的實踐必將是盲目的,我們應當遵循在理論的指導下進行實踐的原則。(2)評價制度。法律診所教育由于其實踐性,其評價標準不應只是簡單的成績單,而是通過學生的實際工作所反應出來的綜合素質。應當建立科學合理的多元的評價體系與評價標準。法律診所應當建立起學生自我評價、客戶評價、學生辦案小組內互評與指導教師評價相結合的評價體系。此外,還可以以承辦案件的成敗,當事人的滿意程度以及學生在辦案過程中所積累的解決問題的思路、方法、技能和職業道德素養等諸多因素來綜合評價。
參考文獻:
一、前言
關聯交易是我國實行市場經濟政策后的必然產物,公司法之所以要對于關聯交易行為進行管理和約束,其主要是由于母子公司之間的特殊聯系,這種特殊聯系會使得雙方的交易過程可能會造成對公司權益主體的損害或影響正常市場交易秩序。因此,無論是學術界還是企業都需要就公司法中針對關聯交易相關的法律規制問題進行深入的研究和理解,從而保證關聯交易的合規合法性。
二、關聯交易概述
作為研究關聯交易相關法律規制問題的根本,首先我們需要對公司法有一個較為全面的認識。我們通常意義上所說的公司法是指的狹義范圍內的公司法,即于1993年頒布且在2005年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為《公司法》);但在本文中所探討的公司法范圍會更加的廣義,即與企業或公司相關的設立行為、組織與活動、破產清算等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的總體,這個體系里面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外,還囊括了與上述行為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作為規范和影響企業行為最為重要的法律法規,公司法對于關聯交易等行為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但這些法律法規的執行都必須建立在企業對于公司法有全面認識的基礎上,并且對于關聯交易相關行為理解清楚的前提下。由于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實行時間較短,對于市場經濟行為相關法規體系建設還不夠完善,因此企業往往對于關聯交易及公司法中相關法律規制的理解,還處于比較初級的階段,并在不斷探索的過程中。
(一)關聯交易釋義所謂“關聯關系”在我國公司法體系中有著十分明確和清楚的界定(可參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條),“公司相關的控股股東、相關董事、相關監事及企業相關高級管理者與其直接或間接控制企業之間所存在的關系,或者是有可能影響、導致企業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除《公司法》外,我國企業會計相關準則也對于關聯交易作出界定(可參見《企業會計準則》第三十六號,關于關聯方披露的相關要求),即“對于企業重點決策(比如財務決策、經營管理決策等)有控制權且從中獲利,或兩方及以上利益主體受到一方控制的情況、共同控制的情況對于企業決策產生重大影響的,稱之為關聯方”。
而“關聯交易”則是企業的關聯人與企業之間所發生的涉及到任何的財產或權益轉移,這里的關聯人是指與企業具備關聯關系的個體,并且是界定相關行為是否屬于關聯交易的核心和根本判別標準。根據公司法體系的相關內容分析得知,關聯交易的行為模式主要包括兩種類型,第一類是公允型關聯交易,即企業的關聯方與企業直接進行相關交易的行為或模式;第二類是非公允型的,即通過其他交易行為或模式,使得關聯方企業利益發生轉移,這是一種隱形的模式;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兩類行為模式都是伴隨著利益沖突的行為模式。公司法體系從很大程度上在對于關聯交易的界定、關聯交易的管理和控制都起到了依據和規范的作用。
現階段常見的關聯交易行為模式包括以下幾類:通過資產重組、資產轉讓、資產租賃進行關聯企業或關聯人之間的優劣資產相互置換和交易;針對無形資產、產品、費用等方面相關的關聯交易;與關聯人相關的資金方面的關聯交易,比如關聯人使用公司資金(借款或投資等)、利用公司進行無償擔保或抵押擔保。
由于關聯交易等問題對于企業、企業各類型股東、企業相關債權人利益的損害較大,因此與關聯交易法律規制相關的問題也開始越來越被重視,而從公司法的角度來看,主要從兩個維度如何來進行關聯交易的規范,一則是通過法律規制來規范和保護進行企業債權人相關利益;另一個維度則是利用法律規制來進行企業下屬單位或其少數股東相關利益的保護。
(二)關聯交易成因及影響分析1.關聯交易成因分析我國企業的組織形式多數為“有限責任公司”或“有限股份責任公司”,因此這樣的組織形式就使得企業決策往往會按照股東在整體注冊資本出資額中最占的比例來進行決策權的形式,通常情況下都是按照一股一票的比例來進行決策權分配,而企業關聯人往往有占有絕大多數的股份,企業在進行相關問題的決策時,一旦僅僅通過這種股東表決形式來評估的話,往往使得關聯交易成為可能;此外,正是由于企業關聯人在其相關聯企業所占有的絕對控制權比例的股份,往往也使得關聯人自身在做決策時,以自身利益為前提來進行考慮,無法客觀衡量公司現階段的情況和未來發展,將關聯人自身的個人利益當做公司利益,違背關聯人與企業法人實體運營的獨立性,因此容易造成以個人利益高于公司利益的決策思維模式,從而使得關聯交易產生,造成對于少數比例股東權益的損害。
2.關聯交易影響分析關聯交易對于各方面都有較大的影響,主要包括以下幾點:第一,企業財務資金方面的,比如企業關聯人擅自挪用公司款項、拖欠公司款項、利用公司債券來抵充關聯人相關債務的行為等,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業財務風險、容易造成企業財務資金和運營方面流動性不足問題、甚至引發企業破產;第二,對于企業其他相關股東或債權人利益的損害,關聯交易一方面對于企業財務抗風險能力有影響,另一方面部分企業、尤其是上市企業,往往容易受到來自投資者盈利壓力的影響,因而通過關聯交易造成企業短期內的虛假盈利和繁榮,但通過這種方式實現的盈利和繁榮往往也會通過利潤分配轉到關聯人手中,因此對于投資者、企業股東、企業債權人的相關利益而言,無疑使受損十分嚴重的;第三,對于我國金融系統和稅務系統也有一定影響,由于關聯交易可以實現企業短期內的盈利和繁榮,也可以轉嫁企業稅收,這就使得關聯交易可以成為企業偷稅、漏稅或騙取商業銀行貸款或投資的一種方式,這對于我國金融體系和稅務體系的損害時顯而易見的,一旦出現多數違法關聯交易行為的話,對于我國金融體系和稅務體系穩定性的破壞是無法彌補的。
三、公司法中對于關聯交易相關法律規制問題解析
(一)什么是正當關聯交易正當、合法的關聯交易是具備一定條件的,主要包括以下幾點:交易相關條件是符合市場機制的且可以被任意其他非關聯方所認可和接受;交易動機是合法合規的,不得以偷稅漏稅、轉移待分配利潤等違法行為為目的;交易的成交價格是基于市場運作來實現的,且建立在雙方自主自愿、尊重市場機制運作的前提下;交易實現對于企業各類型股東權益、國家金融和稅收體系沒有損害;交易全過程和相關文件必須進行及時完整的披露,并且可以通過相關專業機構或監管機構的審查。正當、合法的關聯交易才可以受到我國法律體系的保護,對于不符合上述要點的關聯交易一旦發生是可以進行責任的追討的,對于社會國家造成重大影響的違法關聯交易,更是要堅決懲處。
(二)公司法中關聯交易法律規制現狀分析1.立法體系有待完善首先在我國法律體系里面,與關聯交易行為相關的法律主要是以公司法、證券法為基準的,但相關的規定都較為簡單、概念化,這就使得對于關聯交易法律規制效力和影響力都不足;其次,與關聯交易行為相關的法律往往適用的范圍限定過于狹隘,現階段都是以上市公司關聯交易監管為主的、對于非上市公司的監管存在十分嚴重的不足;此外,法律監管主體的不同導致的權責不清,這就使得企業關聯行為一旦被查處后,出現不同監管主體推卸責任的現象,無法有效利用現有資源、聯合管制、科學合理分工。
2.公司法中關于關聯交易規定內容過于簡單在我國公司法中對于關聯交易的規定,往往是以解釋性內容為主,但在相關禁止性內容或懲處內容仍舊過于簡單,以上市公司關聯交易規定為例,對于上市公司利用關聯交易來造假融資的情況,只需要繳納募集資金總額的5%以下金額的處罰即可,對于企業關聯交易方沒有其他任何懲處,這對于違法關聯交易實際行為控制和預防的意義不大。
3.針對公司法關聯交易行為的訴訟不具備可操作性公司法作為我國關聯交易規范和參照的法律基礎,正是由于其在關聯交易行為的相關法律條文規定較為簡單,且并未包括太多懲治性條款,因此使得很多條文在實際訴訟過程中的可操作性和實用性較差,難以幫助企業通過正規的法律途徑或訴訟途徑進行權益追討。此外,由于企業與關聯人本身存在高度相關的利益關系,也使得相關行為在發生時就具備了一定的隱蔽性,這就使得一旦發生訴訟行為后,舉證和取證成為十分困難的環節,有些企業甚至為了維護關聯人的利益或者相關股東利益反而會阻撓舉證和取證工作的進行。
四、完善公司法關聯交易法律規制的措施
(一)進一步明確企業相關權益人的權責范圍關聯交易的主體就是關聯方,為進一步完善關聯交易法律規制,首先應當從關聯方入手,明確企業相關權益人的權責范圍,一旦出現任何違法或不正當關聯交易的行為,需要由相關責任人來承擔法律責任且對公司其他權益人進行賠償等。
(二)建立關聯方連帶責任賠償體系公司法中對于關聯交易法律規制較為簡單,對于關聯交易、關聯方的控制力度十分有限??煽紤]通過公司法立法建立可操作性加強的關聯方連帶責任賠償體系,一旦產生關聯交易行為,可以直接運用該連帶責任賠償體系進行關聯方問責和法律訴訟,對于企業資產、企業相關權益人利益保護是十分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