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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利工程中的項目工程開始施工后,對原先施工方案的疏忽或者設計的精度不夠準確,如出現工程量不準、工程漏項、設計圖與現場實際施工的地質條件等方面的差異等,或者發現了更好的工程施工方案,這些都需要無條件并及時對水利工程施工合同進行變更。工程項目設計方、施工方或監理師都可以提出對原合同設計內容進行修改和優化的設計變更的申請。
1.2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本身或地方法規調整等
由于施工合同本身方面文字用詞不夠嚴謹,容易引起爭議,導致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矛盾,部分合同條款需要補充或修改等;另外,因地方政府行政法規等的變化調整引起施工條件、工程量變化,從而需要合同變更。
2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變更的處理程序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是對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水利工程施工條件等內容作出相應的調整,其變更關系到合同雙方的經濟利益,施工合同變更的操作程序也需要作出相應的調整,工程監理方應對施工合同進行程序化管理,保證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中各項得以規范化順利進行。
1)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變更的申請和建議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當事人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會因施工中實際情況,為設計的優化、設計問題的處理、或方便施工等,要求修改工程進度和工程設計工藝等,或者為了低施工成本,要求變更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內容或施工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對合同中的部分條款和項目進行修改等。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業主都可以而且必須是向監理單位提出書面的設計變更的申請和建議書。當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人員接到合同變更申請或者建議后,要及時整理分類備注相關的工作文件資料,以便深入探討。
2)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變更的審查及批準
監理單位合同管理人員接到合同變更申請后,要確定變更申請是否符合合同變更以及施工和工程施工合同的相關規定,對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變更申請進行審查。審查時要注意審定變更建議書中列出的變更工程量,估算變更項目中的單價與總價。合同管理負責人施工審查合同變更意向符合相關規定和要求后方可根據工程項目建設需求批準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變更申請。合同雙方在批準合同變更之前要在某些項目上要達成共識,進行充分的溝通和協調。
3)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變更文件的編制
項目合同管理人員在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變更批準后還要將工程變更文件進行編制,形成文件。工程變更文件編制的內容主要有變更命令的簽發日期和編號、變更項目的名稱和合同的編號、合同變更的原因、內容、變更后的價格變化、合同變更的影響、合同的處理、合同雙方簽字、日期及合同附件等。
4)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變更的簽發和執行
合同的變更令的簽發應由監理單位有相應權限的項目管理工程師進行,將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中變更的各項工作歸結到施工合同中,并執行合同變更的指令。工程施工負責人根據合同項目變更要求完成相應的工作、工程監理師將工程施工負責人完成的變更工作費用調整,加到工程施工合同條款中并按要求進行結算。在組織業主與程施工負責人就設計變更的報價及其他有關問題協商一致,監理單位然后正式下達設計變更指令,最后由工程施工負責人執行。
3水利工程合同變更的處理對策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變更經過以上這些變更程序時,需要有一段時間,包括新增項目等都會不可避免的對工程工期產生影響,為了保證水利工程可以順利、按時完成,減少經濟損失和糾紛,所以在處理工程施工合同變更的問題,需要進行以下對策。
3.1分析研究變更工程前期的施工條件
合理設計前期工作影響工程后期的施工進度以及施工費用,工程勘測設計單位要對工程建設現場、周圍環境、交通等施工條件進行調查,對有爭議的施工條件和可能的影響因素進行研究分析。合理制定水利工程施工設計圖。
3.2全面制定工程施工變更合同
合理標價制定工程施工變更合同時,合同雙方要充分的考慮到施工條件等對工程產生的影響,除了要按照工程施工設計圖制定相應的合同條款外,還要擬定合同補充條款對可能發生變更的工程項目進行事前評估,其工程項目涉及到的費用要合理標價。如果工程變更量超過合同規定的范圍時須按變化調整單價或合同價格,一般合同中無相關參考價格時由業主和承包人一起協商,如發生意見不一致可由監理工程師按合同規定按爭議的規定進行最終確定。
3.3查看施工合同變更項目,制定方案
要對施工合同中的項目進行變更,就需要合同管理方當施工現場對變更項目進行查看,查看工程施工環境、條件等是否可以進行項目變更,查看工程規模變化是否超過合同范圍,盡量控制單價偏高而導致工程規模擴大的工程變更及單價偏低(虧損價)而導致工程量減小的工程變更。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可行方案,并對變更項目的費用進行明確。
(2)因設計變更而使得某些工程內容被取消
(3)因設計變更或技術規范改變而導致的工程質量、性質或類型的改變
(4)因設計變更而導致的工程任何部分的標高、基結、位置、尺寸的改變
(5)為使工程竣工而必需實施的任何種類的附加工作
(6)因規范變更而使得工程任何部分規定的施工順序或時間安排的改變
從以上類型可以看出,FIDIC條款中的工程變更范圍很廣,這些變更均涉及到設計圖紙或技術規范的改變、修改或補充,只要有監理工程師的工程變更令,承包商參必須進行工程變更,而沒有監理工程師的工程工程變更令,承包商就不能進行工程變更。值得注意的是,當工程變更超出上述范圍時,隨之也超出了監理工程師的權力范圍,此時的變更應由業主和承包商平等協商,簽署變更協議,之后方可由監理工程師按變更協議執行。另外,為便于合同管理和造價管理,對工程質量、性質或類型改變引起的工程變更在實踐中是有限制的,即通常要求變更后所出現的新的工程類型應是原承包合向中本己存在的工程類型。例如,將當合同中本已存在橋梁工程時,則將高路堤改成高架橋的工程變更才是可以考慮的,反之,這種變更是要限制甚至是不允許的。這是因為
第一,這種變更會使得質量控制難度加大,甚至會出現重大質量責任問題。因為當原合同中無橋梁工程項目時,意味著招標或資格預審時,并未對承包商的橋梁工程施工業績和施工能力進行審查,承包商不一定能勝任橋梁工程的施工
第二,這種變更會引發大量施工索賠。因為,在這種變更下意味著承包商要重新更換已進場的人員和施工機械設備,甚至要為此添置新的施工機械設備,承包商的施工隊伍調遣費、施工機械使用費為此增加,索賠因而不可避免。
第三,這種變更會增大工程結算和投資控制的難度。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工程量清單中不可能有相應的計價項目和計價依據,變更工程的單價被迫要重新協商,原有的招標成果無法有效地發揮作用。
2工程變更的審查和管理
工程變更是監理工程師的一種權力,但監理工程師只有在滿足獨立、公正的前提下才能享有和行使這種權力。因此,FIDIC條款規定,當監理工程師的業務素質或道德素質無法滿足這種要求或監理模式改變時,可以通過專用條款對監理工程師的上述權力進行進一步限制或通過業主的監督和審查來進行進一步的管理。在變更工程的審查過程中應本著控制投資、保證質量、加快進度、提高效益的原則來確定工程變更的必要性與可行性。當上述原則在實施中存在著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的現象時,應加強變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評審,并貫徹分級審批和互相監督的審查原則,避免濫用權力的現象發生(文2)。監理工程師在變更工程的造價管理中應貫徹合理定價和有效控制的基本原則,即變更工程的結算一方面要有合同依據,另一方面又要公平合理,即客觀地反映施工成本以及競爭、供求等因素對價格的影響,且總造價原則上應控制在概算或投資估算的范圍之內。
3變更工程的定價方法
3.1合同中有相應計價項目時的變更工程定價
3.1.1定價原則
l、以合同單價為計價依據
根據FIDIC條款第52條的規定,當合同中有相應的計價項目時,原則上應按其相應項目的合同單價作為變更工程的計價依據。此時,可將變更工程分解成若干項與合同規定相對應的計價項目,然后根據其完成的工程量及相應的單價辦理變更工程的計量支付。
實踐中工程任何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尺寸的改變引起的工程變更以及設計變更或工程規模變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增減均可按上述原則來定價。這樣能保持合同履行的嚴肅性,有效地發揮通過招標而產生的合同價格的作用,同時能有效地避免雙方協商單價時的爭議以及對合同正常履行帶來的影響,且只要合同單價公平合理,則這一原則也是公平合理的。但當合同單價不合理時,則按上述原則計價時可能給業主或承包商帶來不利影響(單價偏高時對業主不利、單價偏低時對承包商不利)。但只要不損害公平原則或出現顯失公平的現象,則上述計價原則是仍應堅持的。
造成單價不合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承包商有意采用不平衡報價,將開工早的工程細目報價高一些,而將開工晚的工程細目報價低一些;或者將工程量可能增大的工程細目報價高一些,而將工程量可能減小的工程細目報價低一些等等,詳見文3。除此之外,還因為現行的招標文件中各工程細目的工作內容或單價構成并不十分明確,因而使得承包商無法將某些工作費用準確地進行分攤。例如,路面施工中要進行拌和場地的建設工作,當合同中對該工作的費用分攤方式有明確規定時,承包商在報價時可以明確地按規定分攤,但如果合同規定不明確,則承包商可以采用多種不同的分攤方式,他可能將其均攤到路面工程的報價中,也可能將其放入開辦項目的報價中等等,由此,也會相應地產生單價偏高或偏低的現象。為避免單價不平衡現象,在招標時,一方面應進一步完善現行招標文件的計量支付規定,對每一個工程細目的單價構成(包括計價內容和費用構成)應進行全面詳細的規定;另一方面,在評標時應對承包商的不平衡報價現象進行限制。
2、合同單價的變更原則
當變更引起的工程量變化較大或工作性質有重大改變使得繼續沿用原有不合理合同單價計價會損害公平原則或出現顯失公平的現象時,原有的合同單價應進行變更。FIDIC條款規定了變更合同單價的雙控條件。其表述是:“合同內所含項目的費率或價格不應考慮變動,除非該項目涉及的款額超過合同價格的20%,以及在該項目下實施的實際工程量超出或少于工程量表中規定之工程量的25%以上”(見文1)。但由于該條件過于原則,缺乏可操作性以及翻譯的原因,因而導致出現各種不同的理解,以及執行中出現各種不同的做法。如規定中的“項目”一詞,有的理解為被變更的項目,有的理解為變更后出現的項目(文6)。實際上這些理解均不符合FIDIC條款原文之精神,見文4。在這里,由于討論的是合同單價,即工程細目的單價,因此,規定中的“項目”一詞指的應是工程細目(Item),文5對此作了更清楚地規定。即當工程變更使得工程量的變化超出工程量清單中所列工程細目的工程量的25%以及該細目的合同金額超出合同總價的2%時,應對超出部分的工程量按新的合理單價辦理結算。新的合理單價的確定原則是:原單價偏高,應相應降低,反之,應予以提高。
3.1.2單價變更方法
變更單價的確定方法是較復雜的,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以下以一示例予以說明。某合同中有一“挖方”工程細目,按其工作內容以及當前的市場價格(考慮成本、供求及競爭因素),其合理的價格組成應為:
(1)直接成本:6.5元/M”;
(2)間接成本:1.5元/M3
(3)利潤:0.5/M3
所以其合理的價格應為8.5元/M3。(假定該價格為標底價)。但在報價過程中,由于多種原因,可能會出現以下三種報價:
第一種報價:8.5元/M3以上,即報價與標底相當甚至更高。
第二種報價:8.0元/M3,即報價中采取了讓利策略,利潤為0。
第三種報價:6.5元/M3,甚至更低,即在第二種報價的基礎上采用了不平衡報價法或將管理費分攤到了其它工程細目的報價中,此時的單價為一虧損價。
現假定因工程變更而使得挖方工程量有較大的增加,且超過了合同規定的“雙控”標準。此時單價的變更方法會因以上三種不同的報價方法而不同。
對于第一種報價。由于工程量的增加,承包商增大規模效益,其增加的工程量部分的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均會降低,因此,原有合同單價應予以降低,當單價因不平衡報價而超出8.5元/M3時更應如此。
對于第二種報價。盡管承包商并未承諾對變更工程繼續向業主讓利,但由于規模效益的增加會使得承包商獲利,因此其單價可維持不變。
對于第三種報價。由于其單價為一虧損價,因此繼續使用原單價對超出“雙控”的工程量計價是不公平的,此時應對超出部分的工程量宜采用8.5元/M3或8.0元/M3的價格來計價。
3.2合同中無相應計價項目的變更工程定價
3.2.1定價原則
l、以計日工為依據定價這種方式僅適用于,一些小型的變更工作。此時可將這些小型變更工作進行分解,并分別估算出人工、材料、以及機械臺班消耗的數量,然后由監理工程師發出指示,最后按計日工形式并根據工程量清單中計日工的有關單價計價。對大型變更工作而言,這種計價方式是不適用的。因為一方面他不利于施工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發生的計日工數量的準確確定會有一定難度。
2、協商確定新的單價這是合同中無相應計價依據時的常見做法,協商確定單價的方法通常有兩種,一種是以合同單價為基礎的單價確定法,另一種是以概預算方法為基礎的單價確定方法。
3.2.2定價方法.
1、以合同單價為基礎定價例:設某合同中瀝青路面原設計為厚4cm,其單價為80元/M3。現進行設計變更為厚5cm。則按上述原則可求出變更后路面的單價為:5/4×80=100(元/M3)該方法的特點是簡單且有合同依據。但如果原單價偏低,則得出的新單價也會偏低,反之,原單價偏高,則得出的新單價也會偏高。所以其確定的單價只有在原單價是合理的情況下才會相對合理,當原單價不合理(有不平衡報價)時,該方法對增加的工程量部分的定價是不合理的。
2、以概預算方法為基礎定價仍以上例說明之。先確定瀝青路面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進行資源價格的預算,之后按《公路工程預算定額》及相應的編制辦法,確定其預算單價。該方法的優點是有法律依據,產生的價格相對合理,能真實的反映完成該變更工程的成本和利潤。其缺點是不同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會有不同的單價,另外該方法無法反映競爭的作用以及原有招標成果的作用,特別是當承包商有不平衡報價時,該方法會加劇總造價的不合理性。例如:假定本項變更發生后瀝青路面(5cm)的預算單價為120元/M2即比前述方法確定的單價(100元/M2)高出20元/M2,它表明原合同中瀝青路面(4cm)的單價80/M2偏低。其偏低的原因可能是承包商的報價普遍較低(即合同總價也偏低),也有可能是承包商在該單價上采用了不平衡報價法(即合同總價不低,但單價偏低)。對于前一種情況,采用預算單價后會使投標競爭所產生的積極成果不能有效地發揮作用,使合同的結算價回復到預算價。對于后一種情況則不僅不能使投標競爭所產生的積極成果發揮作用,反而提高了合同的結算價格,使合同的總結算價超過預算總價。下面以示例說明。
設某項目有挖方、填方以及路面三項工程,其工程量和標底價格如下表。當承包商采用平衡報價或不平衡報價時,其報價結果有所不同(承包商采用不平衡報價是基于路基工程開工早,適當報高有利于資金周轉及提前受益)。現假定路面在施工中由4cm變更為5cm;則采用不同的定價方法時會有不同的結算結果。從表中可以看出,如果未采用不平衡報價,則采用第一種方法定價時其結算總價為3965萬元。該價格的不合理之處在于,對增加的路面(1cm)工程量同樣要求承包商向業主讓利(10%),而承包商在投標及簽約時并末作此承諾。而采用第二種方法結算時,其結算總價為4420萬元。該價格的不合理之處在于,由于采用路面的預算單價作結算價,使得承包商在投標及簽約時作出的讓利l0%的承諾沒有真實執行(承包商的路面報價是90元/M2,標底100元/M2,故讓利10%)。
如果合同單價是一種不平衡報價,則采用第一種方法結算時其結算總價為4300萬元。其不合理之處在于,對增加的路面(1cm)工程量同樣要求承包商以低于標底20%的水平結算,而承包商在投標時并未作此承諾。而采用第二種方法結算時,其結算總價為4820萬元,其結算總價已大大高于預算(標底)總價(4520萬元)。其不合理之處在于原合同路面(4cm)的降價和不平衡報價因素使得其單價偏低的現象被新確定的單價完全消除,而挖方和填方報價偏高的現象仍在繼續執行價。
變更工程造價分析表
工程細單位數量(萬)標底平衡報價不平衡報價備注
單價金額(萬元)單價金額(萬元)單價金額(萬元)
挖方31008.58508.080010.01000
填方M31005.55505.05007.0700
路面(4cm)M226100.0260090.0234080.02080
合計400036403780
變更路面(5cm)M2261203120112.52925100.02600以第一種方法定價時
合計452039654300
變更路面(5cm)M226120312012031201203120以第二種方法定價時
合計452044204820
變更路面(5cm)M226120312011429641042704以加權定價法定價時
452042644404
3、加權定價法以上兩種方法均存在不足。合理的定價方法是在考慮路面(5cm)的單價時,在保持原有報價不受實質影響的前提下,對新增工程部分按概預算方法定價以此加權確定路面的單價。就上例而言,其合理的單價應為80+120/5=104(元/M2)該方法的不足之處是未考慮規模效益對成本和價格的影響。
4、定價方法的適用范圍上述方法中第二種方法適用于新增工程的定價,而第三種方法適用于原有合同工程作設計修改(尺寸修改)時的定價。在造價管理實踐中遇到的問題會比上述示例要復雜得多,但不管如何復雜,價格公平是造價管理的基本原則。
4工程總價的管理和控制
工程變更為承包商擺脫合同價偏低困境,擴大自身利潤提供了機會,也為監理工程師進行管理和控制帶來了很大的難度。監理工程師要搞好工程變更的造價管理和控制,首先應具備豐富的經濟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其次,在進行造價管理之前,應對承包商的合同造價進行深入的分析和評估,確定該項目的成本以及承包商可能獲得的預期利潤,并且加強單價分析,對因不平衡報價產生的單價偏高或偏低的工程細目及與此有關的工程變更,更應加強跟蹤和控制。以下是一些在造價管理中應加強控制的工程變更:
(1)工程規模擴大的工程變更;
(2)單價偏高的工程細目其工程量會增大的工程變更;
(3)單價偏低(虧損價)的工程細目其工程量會減小的工程變更。
在變更工程造價管理過程中,除應加強變更工程的定價及單價合理性分析外,還應加強工程總造價的管理和控制,注意由此引起的其它索賠和反索賠的可能性,并保證工程總造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FIDIC條款52.3款規定,如果在工程交工結算時,由于工程變更以及工程量的估計誤差使得工程結算款額的增加或減少合計起來超過“有效合同價”(有效合同價是指合同總價中剔除計日工和暫定金額報價)的15%,則對超出部分給總價公平性帶來的不利影響進行調整。這一條款實際上是對工程總價的公平性進行有效控制的一個有力規定。如何準確地執行這一規定則是在實踐中難度較大的問題。關鍵是監理工程師首先應通過造價分析確定合理的總造價,然后比較二者之間的差別,再對超過15%的部分按造價公平原則予以調整。
現仍以前面的示例為基礎進行說明。設該項目在實施中除路面(4cm)變更為5cm外,其工程量清單中的挖方和填方的工程量有估計誤差(或變更),其實測數量均為120萬M3,而不是100萬M3,則此時,如按前述的單價確定原則結算,項目的結算價格分別為4524萬元或4744萬元(見下表)。
總價合理性分析一覽表
工程細目單位數量(萬)實測數量(萬)平衡報價不平衡報價備注
單價金額(萬元)單價金額(萬元)
挖方M31001208.096010.01200
填方M31001205.06007.0840
路面(5cm)M2262611429641042704采用加權法確定單價
總額45244744
有效合同價36403780
超出比率24%26%
可以看出,不管承包商采用何種報價,其結算款的增加額均將超出有效合同價的15%。其中,當承包商采用不平衡價時,其結算款的增加額更大,說明如按原合同價(或工程變更的單價確定原則確定的單價)結算,其結算價的不合理性加劇,因而有必要對結算總價進一步進行調整。
當承包商采用平衡報價時,承包商會從土方的增加中獲得規模效益,但本例中承包商報價時已向業主讓利(挖方、填方單價均比標底單價低),因此,兩者相抵后,其結算款額4524萬元仍是相對合理的,即總價可不作調整。.當承包商采用不平衡報價時,承包商除獲得規模效益外,還會從土方的超高報價中獲得不合理利潤,其結算款額達到4744萬元,為有效合同價的26%,超過有效合同價的15%,因此其合同款額有必要調低。如考慮15%內的變化不作調整,而只調整超過15%的部分,且將挖方、填方的價格下調到8元/M3及5元/M3,,則調整后的結算情況是:
挖方:10×100(1十15%)十8×(120-100(1十15%))=1190萬元;
填方:7×100(1十15%)十5×(120—100(1十15%))=830萬元;
路面:26×104=2704萬元;
合計:4724萬元。
因此,通過該方法,下調了20萬元,總價的不合理性相對受到控制。總價調整問題也是造價管理和控制中十分復雜的問題,它取決于監理工程師對合理總造價的正確估計。上述示例中已作了許多簡化,實際情況要復雜得多,如工程量的變化意味著開辦費用也要發生相應的變化,但該例中沒考慮。
參考文獻
1.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應用指南,航空工業出版社,1988
2.交通部行業標準,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人民交通出版社,1995
3.楊子敏,袁劍波,公路工程造價指南,人民交通出版社,1999.7
監理單位管理工程項目的權利的合法性是來源于建設單位的委托與權利的讓渡和授予,即委托——關系,某些專業部委的工程建設管理中,目前許多建設單位本身獲得此權利的合法性往往是來源于非經濟性質比如行政或政治的多重委托——關系,對工程建設只承擔行政責任,所謂行政責任,具體來說,首先是工程進度責任,其次是不能即時發生質量和施工安全惡性事故的責任。基本無須承擔、或較少承擔經濟責任。精確的說法,應當名之曰:主辦單位,夫“主辦”者,乃是主持操辦工程項目建設管理的一些具體事務之謂者也。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不負經濟責任的委托人——建設單位,產生同樣不負責任的人——監理單位!無論歷史的經驗教訓還是現實的行業狀況,也無論高深莫測的委托——理論還是工程項目建設管理的實踐活動,沒有理由和證據表明在委托人不負、或較少負經濟責任的前提條件下,人會切切實實負責任,無論建設單位還是監理單位都概莫能外。
目前的制度安排,既不滿足理性激勵相容條件,也不滿足理性約束相容條件。在微觀層面,不排除具體的工程項目或工程項目的具體部分監理單位較為負責任;在宏觀和中觀層面,監理單位作為建設單位委托的人,除了其自身無法左右的因素之外,對于投資控制不夠負責任,具體地說,對于施工現場由于不可預見因素或者設計不完善發生的工程變更所涉及的可能增加的投資的控制不夠負責任,與實行監理制的初衷有較大的差距,原因首先乃是在于委托人不夠負責任,委托人不夠負責任乃是因為委托人的委托人不夠負責任,而委托人的委托人不夠負責任乃是因為委托人的委托人的委托人不夠負責任。
事實上,建設單位對施工監理單位控制投資的要求也比較低,這固然與建設單位不愿意放棄既得利益密切相關,也與其面臨的經濟邊界約束條件密切相關。建設單位對監理單位的要求比較低,施工單位對監理單位的“要求”可不低,在此基本戰略態勢下,依筆者多年的觀察,監理人員辦理工程變更時常出現如下問題:1、不負責任地簽字認可;2、毫無獨立判斷地簽字,既不認可也不否決。二者都是不負責任的具體表現。
二、獲得監理業務的非市場競爭性質
某些專業部委的工程建設管理中,在行政邏輯主宰一切和“同體監理”的約束條件下,固然束縛、劫持、綁架了監理的獨立性和自主性,但監理單位同時享受了共同體的保護,由于部門壁壘,部門共同體之外的監理單位無法染指共同體內的工程項目管理,共同體內獲得監理業務的競爭十分有限或者完全是行政計劃指令。打個不恰當的比方,共同體是父親,監理單位是兒子,父親對兒子固然不恰當地行使了“父權”,粗暴地干涉兒子的婚姻自由,卻相當程度上盡了“父責”和表示“父愛”,在“父愛主義”的關懷下,父親為兒子結婚購買、裝修新房和配置家俱,并替兒子承擔對兒子的兒子即孫子的撫養和教育義務。前者抑制監理權利的彰顯;后者則解除了監理單位的生存壓力,自然也包括投資控制和辦理工程變更的質量水平會不會丟“飯碗”的壓力。監理工程師培訓教材中說:“一般來說,監理單位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容易做到,而維護承建商的利益比較難。究其根源,還是怕別人說自己出賣業主的利益,怕因此而影響自己承攬監理業務”編撰教材的人如果不是教條主義,就是不諳熟行業現狀,或者是受制于話語空間的限制。目前的監理單位,則恰恰相反。從這個意義上說,共同體內的廣大監理單位及其從業者,既是受害者,毋庸諱言,又是既得利益者。
三、監理費用較低和實行監理工程的范圍越來越大、規模越來越小
某專業部委的工程項目具有“點多、線長、面廣”,交通通訊不便等特點,工程監理費為建安造價(不包括工程前期費用)的0.4%~2.0%,多數在0.6%~1.4%之間,如果不管工程特點一刀切往往太低;某專業部委規定,凡新建工程和更新改造工程,投資額從多至數十億元,小至數萬元,都必須實行監理。可以毫不夸張地說,這不僅影響建設監理行業難以吸引高素質的人才,監理單位缺乏可持續發展能力等長遠的戰略問題,只從目前的業務操作層面上說,這不僅不能真正發揮監理的作用,還極易而且已經損害了監理的形象、威信和地位,主要原因是:現有監理人員數量有限,遠不能覆蓋規定標準以上的工程,監理工作自然不能十分到位。另外,監理人員的層次和梯隊不夠和不明確,按《規范》要求,項目監理機構的監理人員應分為總監、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三個層次,必要時還應增加總監代表一個層次,實際操作中往往是三合一或四合一。甚至反過來,“一”又生二生三,“一”如何生二生三乃至生萬物及其危害將另外撰文論述。監理人員的層次和梯隊不夠的指向同樣是監理工作不到位。監理工作不到位造成沒有消除信息不對稱,沒有消除信息不對稱的理論后果是有違實行監理制的初衷,至少是沒有完全實現實行監理制的初衷,實踐后果是造成國有投資資流失。
四、實施工程變更的信息來源的非唯一性
《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第6.2.3條規定:“在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變更單之前,承包單位不得實施工程變更。”也就是說,相對于施工單位,只有總監才是實施工程變更以及如何變更的唯一的信息來源。某些專業部委的工程項目建設管理的博弈格局中,合同和規范的履行極不嚴肅,共同體內的相關職能部門都可以、能夠、也經常指令——常常是口頭指令——施工單位實施工程變更,很多情形還不通知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不經監理認可往往就可以、能夠、愿意、或不得不實施工程變更,但最終還得監理簽署肯定性的意見并加蓋公章予以書面認可,否則合法性會成問題。對此,監理單位不得不被動適應。也就是說,并非只是總監才擁有指令實施工程變更的權力,包括建設單位在內的共同體內的相關職能部門也擁有、甚至更擁有權力,而且可以不通知、不通過監理,這對建設方和施工方都幾乎無影響。這不僅影響監理的形象、威信和地位,相對于監理單位,這還意味著監理工作形式不公正。
《規范》的規定是有道理的,權力是信息,各方之間的制度、法律、法規、規范、規章、合同等等有形與無形的契約是權力信息的傳遞通道,只要實施工程變更的權力信息不是來源于監理這一唯一的信息源,理論上就意味著監理單位的權力(權利)信息的傳遞通道被別的權力信息截斷,這將加大監理單位的信息成本,較為極端的情形是已經隱蔽的工程或者“風流總被雨打風吹去”的工程的信息成本近似于無窮大。結果一望可知,造成國有投資資金流失。
五、建設監理行業的自律性差,自律性機制和約束機制基本處于缺失狀態
2明確公路工程項目變更流程
從近年來公路工程項目施工變更來看,項目業主、項目施工單位以及項目監理工程師三方,必須嚴格按照工程項目變更的要求來完成相關工作。當變更提出之后,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工程變更程序的內容來處理對應的變更環節。在工程變更后對整體變更情況進行綜合調控,需要變更的一方可以先提交變更申請,并填寫需要變更的真實原因,準備好與變更相關的材料,不論是項目施工圖紙,還是項目施工報告,二者缺一不可,之后便可以進入到正式的工程項目變更審批程序[3]。項目監理工程師需要按照項目業主方的要求,對變更材料的真實情況進行核實,并組織施工監理、業主與施工單位負責人,對相關的問題進行綜合討論。嚴格控制工程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并調節工程項目的各個細節,工程項目所有當事人可以達成一致。如果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各種意外情況,比如突發地質災害等,可以分別對項目審批程序進行調整,如果在這種情況下繼續按照項目正常審批程序進行審批,很容易導致項目施工單位產生損失。為了從根本上減少對公路工程項目施工進度產生的影響,項目監理工程師可以多尋求業主方面的意見,多征求業主對項目建設的看法,盡快完善變更手續,使變更手續既要按照項目管理程序有序進行,又不影響施工進度。如果公路工程項目合同產生變更,必然會影響到工程項目整體建設成本,導致建設成本發生變化,所以項目負責人必須要做好工程項目變更后的整體估價工作,嚴格按照程序進行估價。項目監理工程師需要在征得業主同意的條件下,對工程項目變更合同當中所存在的各種規定工程量進行估算,并做好業主和施工單位的相互協調[4],及時按照工程項目建設的情況以及不同時間段市場情況,給出具體的雙方需求價格。當項目監理工程師在對工程項目的變更情況進行估算的過程中,首先依據招標文件中的有關變更單價的條款,工程項目合同中有適用變更費率以及單價等,作為變更的單價費用。如果工程項目合同當中沒有具體的變更費率以及單價,相關工作人員可以找出合同當中相對應的部分,對相似部分進行參考,進而實現價格的全面估算。針對工程項目合同中所存在的各種適用性條款,項目監理工程師以及項目業主、施工單位負責人相互之間要對適用性條款進行協商,為后續的價格計算提供參考。
3完善公路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涉及到許多方面,整體涉及的范圍比較廣,包含了合同洽談、合同草擬以及合同簽訂等諸多環節。除了這些環節之外,還涉及到合同變更、合同終止以及廢除合同等方面。每一環節都必須嚴格按照我國出臺的相關規定執行,以保證工程項目合同效力可以正常發揮。為了做好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工作,確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相關的部門必須要先完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比如合同交底制度或者是工程進度款審批制度等多種制度。負責對合同進行管理的工作人員,需要在合同前期準備階段,先交底,并對合同當中比較關鍵的細節進行說明,方便相關工作人員更加深入地了解合同的內容,避免產生各種錯誤。
4全面實現工程項目合同的動態管理
保證項目施工現場簽證工作的正常進行,盡量多搜集項目施工設計圖紙,并對項目施工技術加以說明,做好變更指令信息處理,并對所有的信息內容進行記錄。通過使用現代化信息技術設備等形式,對工程項目變更情況進行處理,并提供更加可靠的依據。如果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產生意外情況,并導致項目出現虧損,則業主方與項目施工單位的內部負責人,需要在第一時間了解具體的虧損情況,并進行記錄。嚴格執行公路工程項目定額相關規定,按照工程項目合同中的各項規定,對項目進行建設,不得隨意修改合同。
5變更之后的合同管理工作方案
在對工程項目進行變更之后,相關工作人員需要先對合同進行完善,并針對一些工程項目設計變更之后所涉及到的專業內容進行明確。表述出項目施工條件以及工程項目現場實際情況。在項目合同設計過程中,還要做好工程項目監理活動[5],對項目設計任務書進行完善。做好市場調查工作,并對各種資源信息進行查看,保證設施正常落實,利用各種先進的項目施工工藝,來對設備選型技術指標進行優化。整個處理過程還要關注環境問題,做好防震、防洪等方面的工作。對項目整體投資情況進行綜合估算,并審查項目施工圖紙,明確各種尺寸,提升項目合同變更風險管理質量[6]。
6結語
公路工程項目建設如果出現變更,會對許多后續施工環節產生影響。不僅會影響到工程項目施工進度,同時還會影響到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以及工程項目建設成本等,所以必須要做好工程項目變更,使工程項目變更可以滿足實際需求。項目變更可以從側面提升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性,同時還可以縮短項目施工時間,降低項目建設成本,全方面提升項目施工質量。本文分別從嚴格把控工程項目變更審批權限、明確公路工程項目變更流程、對公路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進行完善、全面實現工程項目合同的動態管理、變更之后的合同管理工作方案等方面,對公路工程施工變更合同管理問題進行了闡述,希望可以為后續工程項目建設提供參考。
作者:杜穩平 單位:河北省公路工程定額站
參考文獻:
[1]黃燕萍.合同管理中計量與支付臺賬的建立和工程變更的管理[J].中國高新技術企業,2016(26):175-176.
[2]陳月花.淺析國省干線公路施工中工程變更的實施及管理措施[J].科技創新導報,2015(16):186.
[3]張婧.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中計量與支付臺賬的建立和工程變更的管理分析[J].江西建材,2015(10):182-183.
一、公路工程計量、變更簡介
工程計量中的計量對象是施工方已完成并經檢驗達標的工程,其計量原則是合同中相關規定。工程量的多少直接影響著工程的最終成本和最終收益。工程變更多發生的工程建設期間,其必須根據合同要求完成相關工程設計及施工要求等的變更。公路工程的計量與變更就是要在公路工程中有效地去運用工程計量,合理的進行工程變更。在現階段,對于計量變更已經有了許多范例,其可以有效促進公路施工中計量變更工作更趨于規范化和合理化,為工程計量和變更提供有力的規章及制度支持。其既可以避免合同經濟糾紛的發生,又可以保證承包商與業主的利益不受侵犯,進一步促進計量變更工作的效率與質量的提高。
二、工作中常見的問題
1.計量方面的規定不夠完善現階段在我國的公路工程計量方面已經出臺了一些規定,但是在公路計量工作進行的過程中亦然存在許多問題。例如,在進行灌注橋梁施工時,計量工作中并沒有明確界定混凝土計量的標準;在路面基層建設工作中,計量工作對于厚度計量的規定未明確超出30cm路面的計量方式,不僅如此,對于這種類型的路面基層的標準也沒有明確規定。上述所說的是現階段公路計量工作中常常會遇到的兩種情形,不僅嚴重影響了公路工程計量的準確性,同時還弱化了公路建設的真實性,這也是造成承包商與業主間發生合同糾紛的重要原因。2.計量工作中核實的效果較低計量工作核實的有效性關系到計量的誤差值,執行力不強,誤差值便會提升。公路工程計量工作開展的最基礎的要求便是依照實際施工量計算,但是現階段在實際的公路施工中,計量工作往往會受到工程的特點影響,計量人員如果生搬硬套地按照要求進行繁重的測量、計算,就會導致公路工程的計量工作受到科學技術的限制無法順利開展。此外,在實際的工程計量工作開展時,通常會采取分階段計量的方式,及簡單的總量控制的方法進行,此種模式在面對實際審查工作來說,效果并不佳,且不能實現公路發展的要求。
三、工程的計量與支付
1.動員預付款動員預付款是由業主主動提供給承包方的無息預付款,其目的是為了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同時為了確保預付款的合規合法,雙方必須簽訂相關的合同,確保各自的利益不受損害。動員預付款支付的基本工作流程是:首先由業主與承包商根據相關的規定制定合同協議并簽訂,然后當承包人接到通知書后,向業主繳納合同中規定的保證金。與此同時,動員預付款的回收也必須依據合同規定進行,合同規定工程中期的回收總金額需要大于中標合同中規定合同金額的30%,同時承包方每月都需要按照合同規定退還部分預付款給業主,其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歸還所有的動員預付款項。2.保留金工程中扣除保留金工作也必須以合同規定為依據,嚴格遵循合同所述,由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商給出的數量進行審核,以此為依據制定相關計量支付報表及申請,同時將規定的工程款支付給承包商。對工程合同進行分析所知,保留金需要按月扣除,當保留金繳納數目達到合同中規定的金額之后,就不用再繼續繳納保留金。保留金的返還:一般在工程移交時,業主將保留金的一半支付給承包人,同時并出具相關的書面證明,剩余的保留金需要在工程質量保俢期滿后,由工程師對其進行評估,并向承包商出具相關證明,業主將剩余的保留金支付給承包人。3.中期支付中期支付也被叫做月支付,承包人需要在付款周期末向將進度付款申請單交付給監理人,申請單必須按照監理人規定的格式要求以合同中的規定進行設置,同時申請單還必須和支持性證明文件一同交付。只有在發包人查驗并同意后,監理人才可向承包人提供相應的進度付款證書。但是在付款周期內需要結算的價款,在扣留和扣回后的最終價款低于合同中規定的最低進度付款金額,其就不需要進行核準,由周期監理人直接批準支付。4.價款調整工程造價管理很容易受到勞務費用和材料價格的影響,會導致工程造價出現大幅度的波動,因此在公路工程合同中,大部分合同為可調價合同,需要實時調整合同的價格,做好投資追加工作。常用于調整工程價款的方式有下述幾種:(1)通過造價指數對工程造價進行調整。其通常是在工程竣工期間進行的,工程造價指數是由工程所在地的物價管理部門制定的,同時其也需要考慮工期的影響,以此為基礎完成對合同規定造價的調整。(2)根據實際價格對工程價款進行調整。部分合同對于工程中使用量最大的材料如鋼筋、水泥以及木材等要按照其實時價格進行結算,但是工程所在地的管理機構要限定建材的最高價格,并且在發包單位及監理工程師擁有可以要求承包商在不影響工程質量及進度的情況下,盡可能使用價格更低材料的權利,因此需要將明確寫入合同之中。(3)調價文件計算法及調值公式法。
四、公路橋梁工程變更常見情況及管理對策
1.因設計與實際不符引起的變更部分路橋工程在工程設計開始之前未對施工現場采取詳細的地質勘察,致使設計與工程實際不相符,給工程的開展帶來了極大的阻礙,因此當工程開始之前施工方要做好工程的地質、水文等現場環境的調查,同時將設計圖與實際情況進行比對,對圖紙中不合理部分進行有效的修改和變動。2.為滿足政府和群眾需求而進行的變更在工程施工中,工程所在地的政府和群眾對其有額外的要求時,要根據具體的情況進行考慮和變通。比如,公路橋梁工程施工中,工程所在地群眾期望能將該工程與灌區渠系結合進行復線設計,在商討過后同意了這一要求,工程中額外增添了數道圓管涵,實現了群眾的預期想法,這些都屬于工程變更,必須做好相關的造價追加管理,以合同規定為依據制定相關的工程造價。3.為優化方案進行的變更因為路橋施工中,現場環境復雜多變,常有為了應對施工環境而變更施工方案的現象,必須進一步提高對變更管理的重視。比如,工程建設中常會跨越高壓線路網,這時就可以在不改變整體施工意圖的前提下,對其進行適當的變更,但是因為變更審核的時間比較長,為了確保工程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可以以記流水賬形式記錄臺賬,當審核通過后就能及時計量。
五、結語
總而言之,公路橋梁工程計量管理與變更管理之間是有一定聯系的,二者互相影響,其管理質量的優劣與工程的最終效益密切相關。所以,作為工程計量人員必須熟悉掌控整個工程的合同、設計圖、工藝技術以及工程標準要求等內容,以此作為工作的依據完成相關的計量和變更統計工作,從而進一步增加企業的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2鐵路工程項目變更索賠與概算清理的處理方法
鐵路工程項目變更索賠與概算清理的處理方法要根據其造價成本來決定。在鐵路工程的建設過程中,需要投入相當多的人力資源以及物力資源,在管理不當的情況下,就會出現資源浪費和造價成本提高的事情。此時,需要專業性的管理隊伍,制定科學合理的管理措施,建設過程的總體施工方案,以及資源合理有效的利用措施。減少虧損,為企業森得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鐵路工程項目建設前,按規定會存在原初步設計批準單位批準概算在施工項目上的預算費用和相應中標單位原擬定的降造率計算的費用匯總計列在項目中的盈利情況表;以及因不同的客戶在建設問題上存在不同的建議與想法,都可按照最初在項目上的規劃加以修改與完善。以保質保童的完成鐵路工程項目的建設。
3鐵路工程項目變更索賠與概算清理的實例調變
某新建城際鐵路線路全長42.28km,總造價約23.3億元,工期1年零10個月,要求開通時速為350km/h,此項工程規模大而且技術含t高,難度也非常大,工期時間尤其緊張,在艱巨的工作任務t下,本施工項目采取了特殊的施工方式,邊規劃邊設計邊施工,因此概算清理和變更索賠調查也變得十分復雜。
3.1合同中條款的調整部分和不可調整的部分
1)在此工程項目中,把如下合同條款作為可調整項目:由發包人方面的重要事項的變更或調整所引起的價費變動、工期變動。比如,工程工期的縮延、建設標準的調整、建設規模的擴大等等;但不包括在工程保險范圍內,并且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經濟、勞務等損失按通用條款第21.3.1項辦理;一些由甲方自供的工程設備或工程材料,按實際采購價格每年進行調整;經過各相關部門審核的施工圖設計與招標工程f的1}差可以作為變更調整事項;在施工過程因工程建設引起的電力、通信、廣播、市政設施等遷改項目的暫估費用與經四方簽證確認項目的實際費用之間的差額可作為變更調整事項。2)總承包風險費,即總承包單位所支付的由主管部門簽字確認或存在效力承諾的風險費用,風險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因承包人的原因初步設計招標的施工圖f差、承包人原因引起的I類變更設計及全部II類變更設計引起的工程增減的費用;建設工期重大調整以外的施工組織設計調整工期造成的損失和增加的措施費;因施工費用、施工工藝以及施工方法的變更產生的費用調增;非不可抗力造成的自然災害損失及其采取的預防措施費用。
3.2針對可調整部分所做的具體策略分析
該城際鐵路因發包人原因造成技術標準的提高,由有昨軌道改成無昨軌道,施工工期由3年優化為1年9個。對于重大調整施工單位可做如下安排:首先,施工前,施工單位需要與各方就技術變更或工期變更的重要調整事項所引起的成本、費用一一列入設計院將報批的總概算,并按照相關程序進行申報、報批;依據因變更確認的清單,在工程完畢后進行概算清理。另外,工程量清單是對施工范圍、工作內容、技術標準的相信描述,項目部要按照(初步設計批復性文件)、(招標文件)中對合同范圍及工作內容的文字描述與工程量清單進行詳細的比對,對清單中有圖紙中沒有的,圖紙中有清單中沒有的內容做到心中有數。同時,要留存好招標圖紙、施工圖紙,通過工程f清單中項目特征描述與施工圖紙技術要求的比較,查找清單與圖紙的不同,發現清單及圖紙中的問題,為變更優化做好準備。
3.3不可調部分的策略分析
1)對不可調整的費用部分。總承包方要在施工過程中最大限度的避免出現涉及風險費用的II類變更。或者當產生變更費用時,要盡t不占風險包干費的份額。2)如遇工程合同中的條款變更,比如出現類似條件“按照鐵道部批準復核的施工圖具體的投資測算,對超出了初步設計以外的部門可以批復相應工程量”,諸如此條款便在總價條款之外,此時,施工方需要仔細研究相關文件,如報價清單和招投標文件。要從多方面分析:首先要對不在報價清單范圍內的可計價項目和費用進行研究分析;然后,還要對報價清單范圍內計價項目中的子項目進行研究分析等。將分析所得的增項按照正規的流程進行報批。3)雖然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藝的變更一般不作為變更調整事項,但對于因地質環境條件出現的施工變動而引起的索賠,成功率非常高。所以對于一些不可調整事項的變更,施工方也要運用科學合理的手段爭取權利。
引 言
近年來,由于社會經濟的發展,人民的生活條件已經有了顯著的改善,不論是生活質量還是環境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這些也進一步推動了市場經濟的發展。受益于市場經濟的高速帶動,當前我國眾多城市都大興土木,建筑業可謂是欣欣向榮,雖然這種建設步伐提升了經濟的發展水平,但是也加劇了建筑行業內企業間的競爭。當前,在建筑行業內,基于施工項目經常出現的工程變更,導致了對其的索賠比比皆是,如果沒有妥善處理好這種變更的索賠,會直接影響整個工程項目的投資收益以及建筑企業的內部管理,嚴重的甚至會造成工程施工的停滯,拖低企業的工程收益。本文作者以幕墻施工時出現的工程變更索賠作為切入點,簡單闡述了工程索賠方面的知識,深入分析了如何針對工程出現的變更進行相關索賠,并探討了工程變更進行索賠時單價的具體核算以及處理方式。
1工程變更索賠簡述
由幕墻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程變更而引起的索賠,涉及到投資各方的具體利益以及工程的施工,所以,我們如果想要著手解決工程變更引發的索賠,就必須深入透徹的了解對于幕墻施工的工程索賠相關概念以及具體內容。下面作者將會對這兩方面的內容進行分別介紹。
幕墻施工引起的工程索賠情況,是指在履行幕墻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的時候,因為合同中的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的約定完成相關的義務,從而造成合同中的另一方承擔了意外的經濟損失,致使其進行工程索賠。通常來說,想要做出工程變更,需要有指定的監理部門或者企業的認可,并簽發允許進行工程變更的證明文件。所以,針對因為工程變更造成的工程索賠,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①因為工程的施工設計、施工規模發生變更而導致總的工程量變化,進而引發的索賠;②因為工程施工設計發生的變更,導致了有些工程中原定的項目被迫取消而引發的索賠;③因為工程設計或者施工技術發生了變更,致使工程項目的質量類型、整體屬性發生變化而引發的索賠;④因為工程設計的變更或者業主的臨時要求導致施工的部分基礎工序出現變化而引發的索賠;⑤出于保證工程項目可以按時保質完成的考慮,臨時增加了輔助的施工工作或者相關工序而引發的索賠;⑥因為工程項目變更了施工要求以及規范,而造成施工具體時間以及流程發生變化而引發的索賠。
2工程索賠遵循的原則
對相關的索賠內容有了一定的了解之后,下面作者將分析進行施工工程變更引發的索賠時需要遵循的具體原則,主要包括以下兩方面:
首先,我們要著手解決施工工程變更引發的索賠問題時,一定要按照合同的具體約定以及相關原則與規范來進行,科學合理嚴謹的控制工程施工的全過程,同時盡量第一時間處理可能引起索賠的相關事項,盡可能減少工程索賠情況的出現。
其次,對于具體的施工工程變更而引發的索賠,我們可以按照下面的內容與文件資料來逐步開展:①工程建設施工項目原始的招標文件、施工圖則以及要求等文件、工程項目簽約明細與規定、一切已經雙方認可的工程項目進展規劃、一切工程項目的施工圖則、一切工程項目具體的施工標準以及要求等;②施工雙方彼此的信件記錄、電子郵件、每次施工例會的會議記錄、雙方有文字記錄的意見交換等;③工程施工項目預先的整體進度規劃以及各項施工具體安排等文件,上述文件在工程變更索賠中不可或缺、至關重要,是最為本質的證據,所以一定要進行妥善的管理以及保護;④工程施工項目在進行施工時,遇到的各種斷水、斷電、交通受阻、氣候條件等資料;⑤行業相關的工程施工規范、法律、官方公布的建筑材料物價指數、工程施工人員的工資標準等證明材料;⑥工程項目進行施工的時候,一切相關的財務統計報表以及建筑原料購進單據、建筑材料驗收合格入庫的證明等材料。上述文件資料與單據作為工程變更索賠的關鍵依據,需要進行妥善的保存。
3工程變更索賠具體核算方法
一旦發生了幕墻施工工程變更引發的索賠,我們必須第一時間著手處理,盡量運用合理有效的手段和方法來減少其對整個工程造成的負面影響,保證施工工程的整體經濟收益不受太大的影響。接下來,作者會為大家解釋施工工程變更索賠的關鍵環節——索賠單價的具體核算方法。
(一)我們在解決幕墻施工工程變更引發的索賠時,必須最先確定好對于施工工程進行索賠的具體價格,這需要我們嚴格根據行業的相關法律以及法規的規定,聯系施工工程項目的實際變更數量以及難度、事前合同約定的有關項目、總工程量統計里事先約定的施工單價,或者是經過合同雙方根據工程造價方法核算出來,并得到雙方認可之后確定的單價,來決定最后的索賠單價。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我們這里提到的索賠單價,必須經過合同雙方的認可與同意才可以具體實施。
(二)經過上面的步驟,我們已經確定了合同約定工程的變更索賠單價,針對那些沒在合同約定范圍之內的施工工程變更引發的索賠單價同樣需要雙方的商定。這些沒在合同約定范圍之內的工程變更索賠,我們可以按照施工工程的具體性質來確定它的單價。假設這種工程變更的內容和合同當中事先約定的項目施工程序上基本一致,那么我們可以直接將原有合同中約定的單價作為索賠單價;假設這種工程變更的內容和合同當中事先約定的項目施工程序上不一致,那么我們可以經過雙方的協商來確定索賠單價,還可以根據具體的工程變更量與有關的索賠案例,并組織專業施工計價人員進行核算,計算出索賠單價。
4 妥善協調各方關系
變更索賠需要得到監理負責機構的認可,所以監理在索賠過程中占據的份量不容忽視;是否可以成功索賠還取決于業主對變更的看法;另外,施工企業還需要注重和設計單位的交流,了解設計的真正意圖。換句話說,施工企業需要在施工的時候,妥善處理好自己與業主、監理機構、設計單位等相關各方的關系,樹立企業的良好聲譽。施工企業需要誠信作為經營的基礎,不斷完善企業的管理機制以及質量控制機制,保證工程項目的建筑質量,建立企業的品牌,給業主以及監理機構留下良好印象。施工變更、變更索賠,都需要通過書面申請、設計認可、監理負責人審核、業主簽字等環節,再根據設計部門編寫的資料,業主到相關部門備案得到批復之后,開始補簽合同,同時進行計價。施工企業需要妥善協調各方的關系,使各方在平等友好的氛圍下建立互信,從而為變更索賠打下堅實的情感基礎。
5 結論
如果認真觀察當前建筑行業的競爭情況以及項目進展,會發現因為幕墻項目所需的施工時間長、工程規模較大、具體計價方式繁瑣等原因,致使許多施工項目出現變更,這些變更對整個項目的施工造價會產生巨大影響,所以才會造成工程索賠的情況時有發生。所以,作為項目施工人員必須明確施工工程變更引發的索賠涉及的具體內容與范疇,明確施工工程變更引發索賠需要遵循的原則,第一時間采取科學合理的索賠處理手段,確定雙方都可能接受的索賠金額,才可以快速高教的處理好工程變更引發的索賠問題
參考文獻:
[1] 胡業恒,梁金文.談國際承包工程合同執行中的索賠工作[J].江西水利科技.2010(04)
施工項目是施工企業的成本中心,材料成本在建筑安裝工程造價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要控制好施工項目責任成本,首先必須抓住“材料成本”這個關鍵環節。具體落實到工程管理部,就是如何在提高施工估料準確性、降低材料消耗、杜絕浪費、減少庫存積壓等方面狠下功夫,達到節約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建筑安裝工程材料有主要材料與輔助材料之分,尤其是安裝工程的材料,具有品種多樣、規格不一、型號繁雜等特點,增加了施工項目材料成本管理的難度。為此,從施工材料管理程序入手,應著重把握六個要點:
1.推行單線圖施工估料方法
施工估料是工程項目材料成本管理的首要環節。所謂單線圖就是以工程項目的工藝流程或系統圖為基礎,根據平面、剖面的布置及空間走向所勾畫的單線示意圖。以管道專業為例,就要在單線圖上標出根據平、剖面施工圖的直管線長度、材質、規格、管配件型號、數量等。由于單線圖直觀、易懂,能準確地計算出所需的材料、配件等。免費論文。不單主材,所有輔助材料的估料也必須有計算依據、計算過程書。采取這種方法所作的施工估料才能把好現場材料成本管理的第一關。
2.運用材料ABC分類法進行估料審核
材料A、B、C分類法是企業材料分類管理的一種方法。運用到建筑安裝施工企業,作為對工程項目施工估料的審核,就是對施工所使用的各種材料,按其需用量大小,占用資金多少,結合重要程序分成A、B、C三類,審核估料時采取不同的辦法。根據安裝工程材料的特點,對需用量大、占用資金多、專用材料或備料難度大的A類材料,必須嚴格按照設計施工圖,逐項進行認真仔細的審核,做到規格、型號、數量完全準確。對資金占用少、需用量小、比較次要的C類材料,可采用較為簡便的系數調整辦法加以挖制。對處于中間狀態的通用主材、資金占用屬中等的輔材等B類材料,估料審核時一般按常規的計算公式和預算定額含量確定。
3.在做好技術質量交底的同時做好用料交底
就安裝工程而言,其主要專業有設備、電氣、管道、通風、金屬結構制作安裝等。免費論文。同時,由于工程建設的性質、用途不同,對于施工項目的技術質量要求、材料的使用也有所區別。因此,。施工技術管理人員除了熟讀施工圖紙,吃透設計思想并按規程規范向施工作業班組進行技術質量交底外,還必須將自己的施工估料意圖灌輸給項目現場施工部門,以單線圖的形式做好用料交底,防止班組下料時長料短用、整料零用、優料“劣”用,做到物盡其用,杜絕浪費,減少邊角料,把材料消耗降到最低限度。免費論文。
4.周密安排月、旬要料計劃,執行限額領料
根據施工程序及工程形象進度周密安排分階段的要料計劃,這不僅是保證工期與作業的連續性,而且是用好用活流動資金、降低庫存、強化材料成本管理的有效措施,在資金周轉困難的情況下尤為重要。項目現場施工部門必須準確地把握工程進展的情況,不斷提高協調能力和預測能力,及時發現和處理現場施工的進度問題。同時,要嚴格執行限額領料,在下達施工任務書中,附上完成該項施工任務的限額領料單,作為發料部門的控制依據,防止錯發、濫發等無計劃用料,從源頭上做到材料的“有的放矢”。
5.及時、完整地辦理簽證及變更手續
工程設計變更和增加簽證在項目施工中會經常發生。工程變更時,往往會造成材料積壓,這是由于備料在前、變更在后所致。項目經理部在接收工程變更通知書執行前,應有因變更造成材料積壓的處理意見,原則上要由業主收購,否則,如果處理不當就會造成材料積壓,無端地增加材料成本。另外,隨著法制法規的健全,應注意業主現場代表須具有法定委托權,可通過協調會的會議記錄或文件進行雙方確認,才能保證工程變更簽證的有效性。對業主口頭通知的變更,項目經理部應主動辦理工程變更書,并由業主代表簽字確認,既體現顧客至上的服務意識,又不損害企業利益。
6.認真處理“假退料”及邊角料回收
中圖分類號: TU198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前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對整個建筑工程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合同是為了保證工程項目的施工目標,承包方和發包方都相互明確自己的權責關系,并且在協商的基礎上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工程施工合同對承包方開始實施工程建設,發包方要通過各種途徑來支付工程的造價款項,共同來控制整個工程的質量,保持工程合理的進度,控制整個工程的造價,保證整個工程活動建設高效優質進行的法律文件,對整個工程的建造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合同管理是否嚴格,管理是否規范科學,不僅僅會影響到整個工程的質量和進度,更對整個工程的造價產生深遠的影響,直接關系到整個工程相關企業的競爭力和生存力。
二、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我國工程行業起步較晚,在相關的制度方面還不夠成熟,需要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施工合同是整個工程管理中重要的環節之一,是明確承包方和發包方各個方面權責歸屬的法律文件之一。在施工過程中,各方面的工程主體都需要嚴格遵守合同中規定的標準和規范,并嚴格貫徹落實,是整個工程價款支付和結算的重要依據,對工程整體的造價最終確定有著關鍵性的作用,基本上決定了整個工程造價的高低,是整個工程管理的重點,對整個工程造價有著深遠的影響,但是,在我國現階段的工程造價合同管理中,依然存在很多問題,筆者將結合多年工程經驗,做出分析。
1.合同是規定承包方和發包方雙方權利和義務,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據我國現行的建筑法律規定,建筑工程的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應依法訂立書面合同,將承包方和發包方雙發的權利和義務明確的規定下來,如此,可以促進工程建設的規范性,避免造成諸多矛盾。但是,在我國現階段,很多施工單位的法律意識比較薄弱,在施工合同簽訂過程中,沒有對工程的具體實際情況作出深刻的了解,對工程特點和合同范本沒有清晰的認識,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沒有遵守相關的范本規定,在施工過程中,經常發生各種各樣經濟矛盾,承包方和發包方雙方權責不明確,相互扯皮,推諉責任。
2.在有些具體的工程施工過程中,若是時間比較緊迫,很多時候都沒有在工程施工之前簽訂工程施工合同,造成了很多秋后算帳的結果。在施工過程中,由于一些突況,工程發生停工,誤工等情況,使得工程的總體費用大大增加,加上市場上各種材料的價格不斷變化,也使得整個工程的造價發生很多改變,但是沒有合同作為依據,使得結算缺乏強有力的支持,雙方各執一詞,糾紛不斷,工程造價難以得到嚴格的控制。
3.在現階段的工程合同管理中,很多時候,對合同簽訂、審查、執行過程中缺乏嚴格公正的監督管理。很多工程單位缺乏獨立的工程合同管理機制,合同管理隨意性很強,缺乏嚴格性和系統性,對合同中一些比較隱蔽的或者是細微的條款規定沒有深刻的了解和認識,從而使得整個合同管理中缺乏嚴謹性和全面性,這為以后的工程結算造成了很多的經濟糾紛和矛盾。這些問題都可能使得工程造價缺乏合理性和真實性,對工程造價的管理帶來很多的麻煩。必須加以控制。
三.施工合同管理對工程造價控制的重要作用
施工合同的管理對整個工程的造價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規范性和嚴格性,不僅僅有助于工程造價的合理性和規范性,也有助于減少各種經濟糾紛和社會矛盾,有助于促進整個工程行業健康有序的發展。筆者將從以下幾個方面介紹其重要作用。
1.合同規定是嚴把設備、材料關的依據設備費、材料費在建安工程費用中約占總費用的60%~70%左右,是工程直接費用的主要組成部分,其價格的高低將直接影響到工程造價的大小。因此,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必須把好設備、材科的價格關。
2.施工合同是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重要依據。施工合同中明確規定了整個工程中,承包方和發包方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明確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的規范,對整個工程造價的管理有著十分重要的指導作用。簽訂公平合理、嚴謹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便為整個工程造價的控制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在合同內容規定中,雙方本著公正合理的原則進行簽訂,有助于各種規定的貫徹落實,若缺乏公平性,則使得合同難以順利執行,造成各種索賠或者是拖延結算。只有合同明確規范,才能夠為工程造價的控制做出更好的指導。
3..合理的施工合同有助于保證工程造價的合理性,有助于減少糾紛。公平合理,規范嚴謹的施工合同,有助于使得整個工程造價更為合理,也符合法律規定,具有較好的法律效力。同時,通過在合同中對各種權利義務作出明確的規定,有助于減少合同執行中雙方的矛盾糾紛,即在很大程度上維護了甲乙雙方的合法利益,又有效的控制了工程的造價。
4.規范的施工合同管理有助于合同的貫徹落實。在工程的合同協商簽訂之后,通過對各種合同文件的規范管理,并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占據相關的會議紀要,工作單,簽證,設計變更等各個方面的文件,可以進一步完善合同相關的規定,使得合同內容更為細致全面,將這些合同文件作出規范的保存,有助于合同執行的動態執行,有助于采取有效的措施,促進合同的貫徹落實。
5. 合同是審核竣工結算的依據。由于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我們已經把涉及工程價款的有關資料進行了分類,并按相關單位進行了收集整理(其中包括招投標文件、承包合同、設計圖紙、設計變更及工程簽證、與造價相關會議紀要、材抖設備價格確認單、臨時停電停水記錄等資料),故在工程竣工后,只需將上述資料進行系統整理,理順關系即可。這樣便于工程結算的審核和向審計部門提供詳細的竣工結算資科。
四.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對策分析
1.訂立好合同
要求合同應內容完整、清楚,用詞嚴謹、準確,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才能保證合同履行、合同管理的順利進行。合同訂立應與招投標文件的要求保持高度的一致性和連續性。
2.關于工程變更的合同管理
工程建設在施工階段,常常會出現設計變更、工期變更、施工變更等工程變更。在出現變更時,甲乙雙方應根據施工實際情況和合同的有關條款,分清各自的責任,對因業主、設計或其他合同約定的原因發生的變更,經業主確認后,可以進行合同價款變更并計量;如果因承包商的原因(如因質量問題造成的返工、施工緩慢造成的工期延誤等)導致的損失,應由承包商自行承擔,不予增計費用
3.加強合同執行的管理監督
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要有專人進行監督、檢查,堅決杜絕違規、違法行為。施工合同的執行過程要嚴格把關,對不符合合同規定及規范要求的行為要堅決抵制,以保證合同有效實施;嚴格遵守和執行結算支付程序,合理進行價差調整。
4.簽訂施工合同時工程造價人員要提早介入
自從《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推行后,在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法的招投標工程中,一般采用合理低價中標,施工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單為基礎簽訂的固定綜合單價,而工程量清單是施工合同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對工程造價的約定起著重要的作用,必須加以重視。
作為工程造價管理人員,要認真審查合同條款,對影響工程造價的各項條款把關,特別注意材料價格、取費依據、計價方式、索賠處理等,均應作明確約定,使合同中約定的承包內容具體化,也為施工中發生設計變更和材料調差提供單價依據,防止因錯漏或產生歧義而造成浪費和損失,為工程造價管理工作掌握主動打下基礎。在實際工作中經常會發生工程量變化而產生的索賠與反索賠,因此施工合同中必須約定因工程量變更如何調整綜合單價。如因工程量有誤或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增減,哪些在合同約定的幅度內可以調整、如何調整,哪些是合同約定幅度外不許調整等,這些均要在施工合同中明確約定。工程造價人員注重在合同簽訂時及早介入,從而體現工程造價管理上的主動控制,否則施工合同一旦簽定,將無法更改,直接影響投資效益的實現。
五.結束語
要做好工程造價控制,取得良好的投資效益,必須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不僅是完成工程建設的重要保證,同時也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關鍵環節,因此,在簽訂合同時應考慮全面、細致,使得工程預付款及進度款的支付、索賠、竣工結算等可以按照施工合同有條不紊的進行。
參考文獻:
[1]張雪松 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工程造價控制研究 [期刊論文] 《價值工程》 ISTIC -2011年25期
[2]張俊如 施工合同管理對工程造價控制的重要作用 [期刊論文] 《科技創新與應用》 -2012年1期
[3]裔小秋 合同管理在工程造價控制中的作用 [期刊論文] 《價值工程》 ISTIC -2011年15期
[4]張婧婷 施工合同管理對工程造價控制的作用之我見 [期刊論文] 《城市建設理論研究(電子版)》 -2011年32期
中圖分類號:TU723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工程變更一般包括兩種類型,一是合同變更,它包括合同的性質和主體的變化,這種變更屬于徹底的改變,相當于項目的重新開始;二是工程變更,它保證在合同規定的主體與內容不變的框架下,對工程的范圍、數量、價格或做法等進行更改。無論是哪一種變更都將對工程造價產生影響。以下主要對工程造價的影響進行深入探討。
一、市政工程特點及其變更概念
市政工程特點以及變更概念
市政工程大多是一種非盈利性的經營事業,且其多為公共建筑。由于市政工程的特殊性,使得市政工程具有投資資金來源廣,投資金額大,建設規模大,施工期限短以及施工工序復雜的特點。而市政工程變更則是指市政工程項目的工程范圍、工程數量、工程質量、工程報酬以及工程的完成期限等變更。也就是說,在市政工程項目的施工過程中,由于施工設計文件和圖紙或者施工技術的修改而引起的工程變動就是市政工程變更。
二、市政工程發生變更的原因
1、主體行為引起的變更
建設項目主體行為是影響工程變更生成的重要因素。建設項目主體行為包括業主行為、承包商行為、設計方行為、監理方行為、分包商行為和材料設備供應商行為等。其中,業主和承包商的主體行為對建設項目變更的生成具有決定性的作用。另外,建設項目主體各方參建人員專業技術素質和職業道德水準也會影響項目變更。業主、監理方、設計方或承包商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在職業道德水準不高的情形下,極易誘發人為的不合理工程變更甚至惡意工程變更。
2、計劃不完善引起的變更
引起工程變更的原因還有市政工程項目計劃實施過程中忽略了某些環節。施工組織設計文件和建設項目設計文件中使用了政策法規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的落后工藝、技術和產品時,必須以相應變更的方式予以調整或設計變更或工程變更,以滿足政策法規要求。還有在成本方面,視情況而產生設計變更。施工方案不滿足現場施工條件時工作質量低劣引起了工程項目變更。提高工程質量標準而引起的變更,如建設單位為了創造品牌,達到評優的目的,調整合同中預先規定的工程質量等級標準,這都會帶來一系列變更。
3、工程合同引發的變更
市政工程建設工程合同中有關工程變更條款的約定,對建設項目主體各方工程變更行為具有重要的導向作用。當合同中具有激勵和約束作用的工程變更條款時,合同參與者將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必要的工程變更,增加合理的工程變更,對建設項目的工期、質量和成本控制將產生積極的推進作用。
三、工程變更對市政工程造價的影響
一定數量的工程變更可能對市政工程項目總的建造成本會產生負面的影響,一般來說,工程變更的數量越多,成本增加越多,對市政工程造價影響巨大。項目變更會發生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的任一階段,在項目在生命周期里,項目的變更發生的越早,項目已形成的價值越小,已消耗的資源越少,后續計劃靈活性越大,相應的損失就會越小。在項目設計階段,一個子系統設計或部分設計中的變更只要求其他相關系統的重新設計;而設計完成后的設計變更將會對項目范圍、成本和進度都帶來很大的影響;在建設或安裝階段,變更發生的越晚,變更的破壞性越大,對項目造價的影響會越來越大,直接影響著項目投資,若處理不好,投資控制就很難圓滿完成。
市政工程合同外費用所占比例較高,包含在大多數合同中的正常的變更價款大約是合同價的10%,這類合同的運行情況相當不錯,此時,業主能迅速按進度支付款項,雙方都能滿意協商。當變更價款超過合同價的大約15%時,變更的效應將基于承包商的管理技能和每一個不同項目的獨特條件開始影響變更工程和未變更工程的進度和成本費用。當變更總量超過合同價的大約20%時,無論是變更工程還是未發生變更的工程都會經受變更的潛在影響在持續的變更環境中,變更工程和未變更工程的成本估價將變得非常困難。統計學分析結果表明,設計變更和施工措施變更是建設項目工程變更的主要形式,是控制的重要對象。
四、加強對市政項目工程變更的有效控制
1、強化工程變更的審核和審批
工程變更的審核目的就是為了決定是否需要修改和什么時候修改。項目變更的審核從以下3個方面著手:一是審核項目變更是否必要。如的確由于原設計不能保證工程質量要求,設計遺漏和確有錯誤及與現場不符無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工程變更必須說明變更原因,如地質情況變化、工藝改變、設備選型不當、設計漏項、設計失誤或其它原因。二是將變更后所產生的效益與現場變更增加的費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賠等所產生的損失,加以比較,權衡輕重后再做決定。三是審核工程造價增減幅度是否控制在總概算的范圍之內,若確需變更但有可能超概算時,及時報建設單位。
2、緊抓工程變更的源頭控制
工程變更不是施工單位隨意性的施工行為變更,變更的環節和施工任務也需要經過專業的設計和審批,所以,進行造價控制,最好從源頭抓起。首先,在對變更工程進行圖紙設計時,設計人員需要基本遵循原來的設計準則和標準,尤其是工程的資金額度不能更改。控制資金使用額度,最關鍵的是把握好施工的工程量,因為工程量加大,施工投資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也必將提高。工程量一經審定,即作為施工圖設計工程量的最高限額,不得突破,不得隨意變更。建設單位作為項目計劃和施工圖的基礎策劃者,應該在項目初期對設計進行重點監控。對于設計提供的圖紙,應該仔細核對并且在施工過程中盡量避免因為甲方原因提出的變更。
3、通過市政工程的變更方案選擇從實施中對工程變更進行控制
大多數項目的工程變更均缺乏對其技術、經濟、工期、安全、質量和工藝性等諸多因素的綜合評審,沒能對工程變更方案進行有效的價值分析和多方案比選,使得一些沒有意義的工程變更得以發生,或者是工程變更方案并非最優方案,造成不必要的費用和工期損失。因此,應加強對建設項目工程變更方案技術經濟評價,最終選擇最優工程變更方案,力求在不影響功能或者提升一定功能的前提下,以合理的費用、工期、質量以及工藝性能實現對原方案的工程變更。項目工程變更最終要通過工程項目各方人員共同實現。所有項目工程變更方案一旦確定以后,應及時將工程變更的信息和方案公布于眾,使項目各主體掌握和領會工程變更方案,以調整自己的工作方案,朝著新的方向去努力。而且,工程變更方案實施以后,還應通報實施效果。
結束語
面對我國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一些公共設施的需求量不斷增加。但是在施工項目中會發生一些變動,不管是人為原因造成的還是非人為原因造成的,這些變更都會給施工隊帶來一定的難度,因此為了在節約資金的基礎上同時保證施工的質量,對市政工程的造價應該進行有效的控制,這樣才能使我國的市政工程不斷完善,技術得到提高,把我國的城鎮的公用設施建設的更加完善,滿足人們生活的需要。
參考文獻
[1]劉欣工程變更對市政工程造價的影響分析[期刊論文]《城市建設理論研究(電子版)》-2012年3期
中圖分類號:TU723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工程變更主要是指一些項目在施工的過程中存在著許多的不確定性,使這些項目不能按照原計劃進行,這就需要采取相應的措施來應對這些變化。市政工程主要是由政府的相關部門負責的城市公用設施的建設,建設資金主要來自國家和地方財政的投入,它主要是加強城鎮基礎設施的建設,使人們的生活更加便利,提供人們的生活水平。市政工程的流動性強、施工的條件變化大,隨時都會發生工程的變更,從而影響了工程的投資。
一、市政工程造價的特點
市政工程造價是指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所花費的各項費用,包括從工程籌建到工程竣工驗收過程中所消耗的全部費用,由因工程建設需要所產生的安裝工程費、設備購置費用、工程建設費用、材料費用、其他建設費用及預備費用及稅金等組成。工程的造價管理是市政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對市政工程來說,通過對工程造價管理和控制,能有效降低工程的建設造價費用,同時能用最少的花費,取得最大程度的工程建設質量,正可謂一舉多得。工程造價具有較強的敏感性,受到施工過程中許多因素的影響和制約,有著特殊之處。
二、產生工程變更的原因
1、主體行為的變化引起工程的變更
引起工程變更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因素就是建設項目主體行為的變化。一般來講,建設項目的主體行為主要包括承包商行為、分包商行為、設計行為等。其中對建設項目的變更能夠產生決定性作用的就是業主和承包商的行為。在項目施工的過程中業主經常會發生意圖的改變,那么項目工程就會有所改變。例如在施工過程中,業主發現現實使用的材料超出自己的預算,需要改變原來的策略,這主要是因為業主對施工之前的預算不夠準確。另外在施工隊中會存在一些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職業道德水平不高的情況,他們或許會要求進行不合理的工程變更,這也會容易引起整體工程的變更。
2、前期計劃不完善引起工程的變更
市政工程項目是一項嚴謹的工程項目,在前期的計劃中,如果有一些環節考慮的不夠周全就會引起項目施工過程中的變化。這種不周全的考慮主要表現為使用了政策法規禁止使用的落后的產品或者質量不達標的產品時,必須以相應的設計變更或者施工措施變更的方式進行彌補。另外,在成本的預算中也會出現誤差。如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會出現施工材料短缺的情況,這是就需要利用其它的材料作為補充,以保證施工的順利進行,這也會使原定的設計產生變更。在工程質量方面也會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有施工隊為了趕進度而不能保證施工的質量,導致了施工質量的低下,如施工的方案不能夠滿足現場的施工條件,但又沒有根據實際情況做出相應的調整。還包括在施工過程中發現需要提高工程質量,以實現創造品牌的目的。這些調整都會引起原定的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引起變化。
3、工程合同引起施工項目的變更
市政工程在進行施工之前都會和具體的業主簽訂合同,主要是為了保證雙方都能夠履行自己的承諾。當合同中的一些激勵工作人員的條款發生變動時,那么這些工作人員也會相應的減少自己的工作量,給原定的施工計劃帶來不同程度的變更。因此為了保證施工的順利進行,在雙方簽訂合同時,必須把所有的問題都考慮在內,以免在施工過程中節外生枝。
4、不可預見的現實引起施工項目的變更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一些原來意想不到的問題是不可避免的。當現實情況和原來預想的情況不一樣的時候,就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做出相應的調整。如在某一高速公路的施工過程中,如果發現某一地段的地質比預想中的復雜,這就需要根據具體的地形做出相應的調整,這也會產生設計上的變更和相應的施工措施的變更。如果在施工過程中遇到了罕見的暴風雨,這也會延緩施工項目的進程,需要對施工的進度進行調整。
三、加強對變更的各方面的控制
1、加強對工程變更的審批
加強對工程項目的審批主要是為了進一步確定在施工的原定計劃中哪些必須進行修改,哪些變更可以避免。項目是否需要變更主要取決于項目變更的必要性、變更后會產生多大的效益、工程變更的造價是否控制在了預算的范圍之內。如果不做變更,工程質量就不能得到保證,或者出現設計不合理與現場的地形不能吻合必須做出變更。把項目工程變更后的效益與之前的效益進行比較,變更后是否帶來了比較客觀的效益,如果兩者之間的效益差距不大,那么就沒有進行項目變更的需要。進行項目變更所使用的費用如果不在造價之內,那么進行變更也有一定的難度。
2、制定更加詳細的計劃
無論是什么問題引起了項目的變更,都必須對項目設計的范圍、預算和進度等方面進行新的修改。在修改中應該確保自擬的計劃能夠保證施工的順利進行,同時防止不正確、不適宜或者未核準的變更納入成本基準計劃中。
3、對工程變更的措施進行有效的實施
采取相應的措施以確保工程變更順利進行。在這些措施中應該選擇最合適的變更方案。變更方案對項目目標的實現具有深遠的影響,一個合適的變更方案有利于項目目標的實現,同時一個不合適的變更方案也會阻礙項目目標的實現,因此對項目變更方案的選擇必須要慎重。如果選擇的變更方案比較合適,不僅可以加速以后的施工進程,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節約成本,實現投資利益的最大化。
4、工程變更的造價控制
工程變更實施后,承包單位按施工合同文件規定的程序提出變更工程造價報告;造價工程師按照標書合同中有關規定審批;變更價款確定后作為結算依據。在審查過程中要注意以下幾點:首先,分清責任,分別計算費用。由于施工不當或施工錯誤造成的,與正常程序相同,但監理工程師應注明原因,此變更費用不予處理,由施工單位自負,若對質量、工期、投資效益造成影響的還應進行反索賠;由設計部門錯誤或缺陷造成的變更費用,以及采取的補救措施,由監理單位協助業主與設計單位協商是否索賠。其次,工程變更應視為原施工圖紙的一部分內容;所發生的費用計算應保持一致,并根據合同手段按當地有關政策進行費用調整。三是變更削減的內容。也應按程序辦理費用削減,若施工單位拖延,監理單位可督促其執行或采取措施直接發出削減費用估算單。四是合理化建議的辦理、獎勵、提成另按有關規定辦理。五是工程變更造成的工期延誤或延期,則由監理工程師按有關規定辦理。六是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凡是沒有經過總監理工程師認證并簽發的工程變更一律無效;若經過總監理工程師口頭同意,事后應按有關規定及時補辦工程變更手續。
結束語
設計變更是指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對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數量、形體或質量等級做出的變更,使項目建設更加美觀、經濟、實用安全,從而不斷完善原設計內容為目的的一切舉措。所以加強設計變更的管理,對規范工程建設參與單位的行為,確保工程質量和工期,控制工程造價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