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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執法監察工作順利開展,分局成立執法監察工作領導小組,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班子其他成員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小組成員,執法監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監察室,負責對執法監察的組織、協調工作。
二、執法監察的主體、對象、范圍
執法監察是分局執法監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稅收法律、法規、政策和《稅務監察暫行規定》,對分局各科(室)稅務所、辦稅服務廳及其工作人員執行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稅收工作有關的其他行政行為實施的監督檢查,并根據檢查、調查結果,作出監察決定或提出監察建議的一種活動。
三、執法監察的主要內容
(一)稅負核定環節。檢查稅負核定程序是否規范,調查測算資料是否齊全,評定結果是否客觀、公正。
(二)稅收政策執行環節。檢查稅收政策是否全面落實,減免稅審批權限是否合法,審批程序是否正確。
(三)停(歇)業管理環節。檢查停(歇)業審批程序是否規范,巡查制度是否堅持,是否存在虛假停(歇)業問題。
(四)稅款入庫環節。檢查入庫級次、入庫比例、人為調整分享比例、滯壓稅款或轉引稅款等問題。
(五)稅務檢查環節。檢查程序是否合法,處罰標準是否適當,檢查底稿是否合法真實。
(六)稅務違章處罰環節。檢查執法程序是否規范、適用法律法規依據是否準確,處罰標準是否得當,罰款是否依法入庫。
(七)稅務行政許可環節。檢查行政許可事項是否超越法定權限,收費標準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行政許可行為是否符合法定期限。
(八)稅務管理環節。檢查稅務領用環節是否規范、和自開使用范圍是否正確,稅款是否足額征收到位。
(九)財務管理環節。檢查財務制度是否健全,財務核算是否規范,賬戶設置是否符合規定,財務收支是否符合法律法規。
(十)人事管理環節。檢查選人用人程序是否規范,是否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規定。
(十一)稅收執法管理中的其他重點環節。
四、執法監察的方法及程序:
執法監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執法監察的重點范圍和領域,成立檢查組,檢查組按照檢查程序實施,監察室負責組織協調,執法監察可采取獨立、聯合等方式進行,檢查結束后,檢查組將檢查結果報監察室。執法監察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選題立項。監察室根據分局執法監察工作領導小組安排進行立項,并制作《稅收執法監察立項審批表》和《執法監察檢查方案》,報局執法監察工作領導小組,經組長同意后組織實施。
《執法監察檢查方案》主要內容包括:
1.檢查目的、意義;
2.檢查組人員組成;
3.檢查的重點范圍和內容;
4.檢查程序、方法步驟和時間安排;
5.對被檢查單位的要求等。
(二)下發監察通知。檢查組在進行執法監察時應當事先發出〈監察通知書〉,通知被檢查的單位或者有關人員。個別檢查項目不宜提前通知的,在實施檢查開始時現場發出《監察通知書》,執法監察必須由兩人以上實施。
(三)組織實施檢查。被檢查單位和個人按照檢查組要求提供各種與檢查有關的資料,檢查人員也可到相關聯的科室、稅務所提取與檢查有關的資料。檢查人員按照監察項目,依法、全面、客觀地實施檢查,詳細記錄被檢查單位人員執法行為的有關材料,并由被檢查單位或者人員簽署意見。
(四)聽取監察對象的陳述和申辯。檢查組針對調查中發現的問題,與監察對象座談,聽取監察對象的陳述和辯解,并向監察對象通報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五)撰寫檢查報告。檢查結束后,檢查組就檢查的情況寫出專題報告,報告應包括:
1.檢查或調查的基本情況;
2.存在的問題及產生原因;
3.有關部門及人員的主要責任;
4.處理依據、意見和改進工作建議,交由執法監察領導小組會議研究。
(六)作出監察決定或者提出監察建議。執法監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檢查情況專題報告中的問題,作出監察決定或提出監察建議。執法監察小組領導辦公室根據執法領導小組會議決定填寫《監察建議書》或《監察決定書》,經執法監察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后,以書面形式送達被檢查單位或者被檢查人員執行。
(七)督促落實。監察室根據監察領導小組的意見和決定,加強對被監察對象處理落實情況的督促整改工作,被監察單位在接到《監察建議書》或《監察決定書》后15日反饋整改情況。
(八)立卷歸檔。執法監察工作結束后,監察室建立執法監察檔案,主要包括立項報告、監察通知、實施方案、檢查情況報告及提出的監察建議或作出的監察決定。
健全和完善內控管理制度,是農業銀行實現穩健經營、提高經營效益、防范化解風險、確保安全發展的需要。近幾年來,我行在內控管理建設中,進行了積極有效的探索,對增強我行業務競爭能力,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取得了一些成績,20xx年內控綜合評價首次被評為一類行。但是我們也應清醒地認識我行內控管理在執行和落實上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突出的問題,制約著全行工作質量的提升。現就我行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內控管理工作談幾點設想。
一、完善內控主體建設
建立內控機制。要積極培育符合我行實際的內部控制文化,使內控意識和內控文化滲透到每一位員工思想深處,使內控成為每位員工的自覺行為。熟悉自身崗位工作的職責要求,理解和掌握內控要點,及時發現問題和風險,把這些作為加強內控建設的重要任務。
完善風險識別和評估體系。要認真借鑒同業的先進經驗,積極運用現代科技手段,逐步建立覆蓋所有業務風險的監控、評價和預警系統。重視貸款風險集中度及關聯企業授信監測和風險提示,重視早期預警,認真執行風險提示制度。
樹立正確的業務發展觀。要在追求盈利性的同時,重視安全性和流動性,在追求業務高速發展同時,更重視風險防范和內控建設。
建立內控信息聯絡機制。要建立完善內部管理信息系統,為內控的設計、執行、反饋提供信息保障。建立內控管理部門信息聯絡和定期聯系機制,及時、真實、完整地傳遞監管意圖、交流信息、溝通問題。
重視對管理人員的監管。要加強對管理層、決策層的監督控制,解決“控下不控上”的不合理現象。把內控文化建設納入高管人員的管理,實行內控問責制,促使其轉變觀念,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二、強化內控責任落實
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內控組織機構,成立了以行長為組長、分管行長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內控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和目標,形成由行長負責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部門配合抓,層層抓落實的組織架構,負責全面組織協調、具體組織實施、擬定有關制度、內控措施評估和提交工作建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扎實采取有效措施,為開展內控管理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建立例會制度。全行要加強學習,熟練掌握各項規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定期進行風險排查和案件分析;要晨鐘暮鼓地強化防范意識,大事敲鐘,小事敲鼓,沒事敲木魚,做到警鐘長鳴。要深刻吸取反面典型的沉痛教訓,未雨綢繆地完善預防措施;要加強制度建設,不斷完善內控管理制度,各部門要充分發揮指導、監督作用。
強化部門自律監管。業務主管部門要實施“一崗雙責”、發揮再監管作用,要強化授權管理,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確保監督不流于形式;同時各業務主管部門制定確實可行的自律監管檢查實施方案,堅持自律監管與自查自糾相結合、常規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確保監管檢查到位,不走過場,不留監管盲點;監察部門要對業務部門進行再監管,使監管真正落到實處,不斷提升有效監管水平。
落實防控措施。在日常經營管理中,要注重對風險點的防范,全行員工都應切記“隱患險于明露,防范勝于補牢,責任重于泰山”。各業務部門要真正把各項防范工作落到實處,組織“飛行隊”加強內控管理工作檢查力度,做到邊檢查、邊通報、邊整改、邊處理。具體做到以下幾點:一是指定專門專人負責各項規章制度的具體落實、實施;二是對上級行的各項制度認真組織學習并及時下達貫徹;三是針對檢查存在的薄弱環節、重點部位和業務開拓中存在的問題,制定配套的措施和實施細則;四是對以前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綜合考核,確定重點監控部位,進行重點檢查;五是配備專職監管進行檢查輔導,檢查輔導執行規章制度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及時反饋信息。六是抓好整改落實。對各類檢查中發現的存在問題要抓好后續跟蹤檢查,認真分析問題產生的根源,做到查找重點,對癥下藥,強力整治。對整改不到位進行補缺補漏,做到正視問題,認真對待,逐條落實,確保規范;對能整改的,當場予以整改;對既成事實不能整改的從中吸取教訓,有效防范,嚴防“邊改邊犯”、“改后再犯”的現象;確保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七是嚴格追究責任。要真正提高內控制度的執行力,就要強化責任追究,完善懲誡問責制度,對存在問題整改不到位、有章不循、屢禁不止的責任人要從嚴處理,建立“違章責任登記制度”,實行嚴格懲誡。監察部門要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強化監督檢查,按照責任到位、追究到位、懲誡到位、整改到位的原則嚴肅對違法違紀人員的查處。
三、強化各種規章制度的執行力
強化檢查。要重視檢查制度落實情況的重要性,不要等上級布置時來抓檢查,或發生案件后進行檢查,而是應該要做到常規性檢查,把執行力作為各級管理人員的首要職責,各業務主管部門要定期制訂檢查方案,事后的檢查結果要書面報告行領導,以此作為考核職能部室工作質量的主要依據。一要提高檢查頻率。安全保衛、信貸、會計、科技、員工行為檢查或考評等要訂出規劃,規定多少時間必須檢查一次。二要確保檢查質量。檢查之前要有檢查提綱,包括內容、要求、檢查人員組成、目的要求等,檢查之后要有書面總結。三要突出風險點檢查。全面檢查是需要的,但更重要的是應找準風險點,多搞一些突擊性的、專題性的、帶有苗頭性的、針對性的檢查。
嚴格問責。重獎之下必有勇夫,而重罰之下,必將使違規者付出昂貴的代價,使之不敢違規。其內容主要有:業務主管部門有無按規定組織本專業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其方案和檢查質量結果,問題的整改情況的落實情況如何;檢查組人員有無做和事佬情況,有無該查而不查,有無應發現而未發現,有無發現了未作報告、未要求其進行整改等情況。通過問責,對制度執行不到位的,要提出批評。如造成損失的,則視其損失情況進行責任追究。同時,對制度執行有力的同志要及時進行表彰以弘揚正氣。
實施倒查。實踐表明各類問題大多暴露在基層,在操作人員,但往往根在各級管理層,在于管理層管理不力,制度執行力不強。所以,執行力的實施內容應加上實施嚴格的責任倒查制度,建立檢查人員對檢查事實要負事實責任,以提高檢查人員的責任心和檢查質量;各業務主管部門未加強管理、未按規定組織各類檢查、未及時組織整改,而延誤時機造成損失的要倒查其責任。
定期輪崗。輪崗工作是銀監會和上級行業管理部門的要求,是案件專項治理的強制性要求,是防范各類風險暴露和各種陳年老帳的有效途經,也是鍛煉人才、培養復合型人員的有效途經。由于我行員工無論何種崗位,都有一定的職權,所以輪崗應該是全員的輪崗,但關鍵崗位的輪崗尤其必要。輪崗除了暴露問題外,也能約束有關人員違規的不良心態的產生。信貸人員的輪崗,可以是管片管戶的輪崗,也可以是跨網點輪崗。
四、強化合規管理
增強合規意識。合規管理是商業銀行一項核心的風險管理活動,是為適應股份制改革和現代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的需要。目前,我行內控管理還存在諸多薄弱環節,迫切需要增強合規意識,實施合規管理,有利于確立我行風險管理核心。開展合規管理是員工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的需要。全面增強合規管理,以有效識別、防范和化解風險為目的,避免因不遵循法律、規則和準則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監管處罰,重大財務損失風險和聲譽損失風險,確保各項業務穩健發展。
加強合規評價。只有加強合規評價,才能及時發現各級行執行合規管理的好壞。合規評價的內容主要由組織合規、權限合規、制度合規、監督合規和安全合規五個方面組成。組織合規主要評價崗位責任制度、學習制度、報告制度、休假制度、回避制度等。權限合規主要評價執行上級權限管理規定、授權制度、各崗位權限。制度合規主要評價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依法合規經營、合規操作。監督合規主要評價各級領導履行檢查制度、主管人員落實檢查制度情況。安全合規主要評價經營安全的結果,防止各類案件的發生。
提升合規管理水平。強化規章制度的學習和執行,正確運用規章制度和合規操作。構建合規管理平臺,把制度執行落實到操作層面,將合規風險發生的概率降到最低。加強對制度和操作合規性的監督和再監督,主要是對各業務主管部門及人員進行自查、檢查、督促是否執行各項制度的落實,監督保障部門及人員應強化再監督管理職能。建立存在問題的整改機制、重視違規問題的后續檢查,突出抓好存在問題的整改。建立部門合規協作機制,強化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與互動,確保合規管理的效率與質量。
五、改進內控激勵和考評制度
實現激勵與風險約束的平衡。內部控制是對內部各職能部門及工作人員的業務活動進行風險監控、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約的方法和措施。內部控制是商業銀行為實現經營目標,通過制定和實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對風險進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監督和糾正的動態過程和機制。建立科學的激勵與約束機制的重點應該是以建立薪酬與經營績效和個人業績相聯系的機制為原則,建立科學合理的分層面績效評價體系的基礎上,對工作人員實行與其業績相掛鉤的多維激勵機制。
實現激勵方式多樣化。激勵供給方式要克服過去單一的物質激勵,而是要采取物質激勵和精神激勵相結合。為全體員工提供各種必要的保障。物質激勵是除績效工資,獎金外,還包括各種補貼、假期、培訓機會、辦公、生活等方面的福利。精神激勵是要將農行在業務經營管理凝聚的企業理念轉化為全行員工的共同價值觀和精神家園,讓個人的成長與農行的發展生死相依,讓每個員工樂在其中。
實現激勵考核以積分結果為重要依據。推行全員違規積分考核制度,根據《中國農業銀行員工違返規章制度處理辦法》、《中國農業銀行審計處罰處理暫行辦法》以及總行關于案件防范工作指引等有關制度規定制定,對單位、部門或員工違反各種規章制度,但不足以按照其他各種處理辦法進行處理的輕微違規行為進行積分。在積分對象上從柜臺人員,擴大到營業網點負責人、會計主管、客戶經理等各崗位人員,使每一項次違規違章都留下痕跡。在一年的積分考核周期內,根據不同類別人員不同的總積分標準,分別給予相應的處理。
六、提高整體風險防控能力
加強對領導干部合規經營意識和能力的培訓。每年都要制定合規教育學習活動方案,采取自學和集中學習相結合的方式,有計劃、有步驟地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學習金融政策和各項規章制度,學習合規手冊和行為準則,認真剖析農行乃至整個金融系統的典型案件,向領導干部灌輸主動合規、合規創造效益的理念。
開展合規宣講教育,提高廣大員工合規經營和防范案件能力。強化規章制度培訓學習,是員工熟悉政策、規章制度,正確運用規章制度和合規操作的前提,把法規和準則作為合規的依據,讓廣大員工自覺遵守和執行,才能從源頭上防范合規風險。學習的內容為各個時期的政策、法規學習和培訓,使員工懂得自己在工作中“有所為,有所不為”,增強員工的合規操作意識,嚴格操作程序,堅決克服“大錯不犯,小錯不斷”的違規行為,防止案件的發生。
創新培訓方式,提高針對性和效果。培訓方式要克服過去一言堂的老方式,要采取靈活多樣的培訓方式。首先針對不同的內容采取不同的培訓方式。其次,要針對不同的對象采取不同的方式。再次,要針對不同的時期采取不同的方式,從而提高培訓效果。
七、創造良好的內控環境
堅持正確價值引導,加強員工政治思想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線。任何時期都要注重員工的政治思想工作。要加強對員工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教育,堅持不懈地進行安全形勢教育、典型案例教育、規章制度教育,通過多種形式和方法切實抓好風險教育工作,提高全行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和遵紀守法觀念,做到警鐘長鳴。
加強改革政策的銜接和配套,從根本上保障員工基本權益。各級行要增強員工的親和力和凝聚力,要關心員、愛護員工,時刻把員工的困難和冷暖掛在心頭,了解他的想法,傾聽他的呼聲,掌握他們處境,全心全意解決員工工作、生活、學習等方面的實際困難。針對當前農行改革、機制轉化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問題,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及時了解員工的思想動向和行為排查,做到及時化解各種矛盾。
大力倡導新的用人觀,激發員工積極性和能動性。人是生產力中最活躍的因素,任何事情都是通過人做的。因此,要充分認識選人用人的重要性,要做到尊重人、培養人、使用人相結合。各級領導要做到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只有這樣,才能留得住人才,通過搭建舞臺,不間斷的有效培訓,開發員工的智慧和精神諸能,使之最大限度地釋放能量,實現其價值。更要合理使用人才,要大力推行能上能下的管理人員聘任制度、雙向選擇的崗位競爭制度、人盡其才的內部交流制度。從根本上穩定人才,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能動性。
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提高隊伍整體執行力。各級行領導班子既是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執行者,既要授權,又要承擔授權產生的責任,是提高系統制度執行力的重要角色。因此,領導班子要通過營造良好的執行文化、身體力行地執行制度,提高下屬的執行力,獎勵優秀的執行者,嚴格監督制度執行等措施,提高領導者執行力。特別是要形成有章可循的制度管人的組織體系,增加內部管理的公平性、公開性,使管理職能化、制度化,從而全面提高隊伍整體執行力。
加強內控文化建設,構建和諧風險防控環境。企業文化是企業在長期的生產經營過程中形成的,為全體員工接受、認同與信守的經營理念,行為規范,企業形象、價值觀念和社會責任等具有企業特色的精神財富的總和。要積極培育符合農行實際的內控文化,讓風險意識和內控文化滲透到每一位員工的思想深處,使內控成為每位員工的自覺行動,熟悉自身崗位工作的職責要求,理解和掌握內控要點,及時、努力發現問題和風險,確保各項業務的健康發展。
內控管理工作總結二
XXXx年以來,結合個人金融業務特點,我部著重在相關業務品種的業務流程整合,相關制度建設,業務和政策學習等地方加強了管理,并召開了主任辦公會和部門全體會議,就相關內控工作做出了部署?,F將我部近期內控
工作報告如下:
一)XXX業務。我部對信用卡業務開展了檢查,客戶檔案,密碼信封,庫存XXX及成品XXX的帳實相符。
二)加強了內控合規建設。對內控合規員開展了調整和落實,根據個人金融部現實情況,規定==副主任牽頭,==等幾位同志為個人金融部的內控合規員。并計劃部門內每季度召開一次案件形勢分析會,強化全轄風險及自身風險的認識。此外規定合規員在每季度的案件形勢分析會上提出建設性意見,在會議上評估。
三)強調業務學習和規章制度學習的重要性。每月至少部署2天時間開展部門全體員工集中學習業務知識,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加強對員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培養員工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道德觀。
四)對外圍系統的柜員開展全面清理。因近期全轄業務人員變動較大,為加強內控,我部對全轄信用卡系統和零售信貸系統的操作和管理柜員及時開展了清理和更新,并將清理和更新情況登記備案。近日,工商銀行臨沂分行為進一步提升全行的內控管理水平,保持各項業務的健康持續發展,采取三項措施,強化全行的內控管理工作。
審計評價是否客觀公正,審計工作是否落到實處,關系到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和工作業績是否真實、準確。但是,由于經濟責任審計全面開展的時間不長,同時在又面臨世界經濟一體化過程中不斷出現的新問題,因而在審計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是個值得討論的問題。
一、經濟責任審計的特點
(一)受托性。受托性是經濟責任審計區別于其它審計類型最明顯的特點,它既不同于列入審計計劃的審計項目,又有別于上級或主管部門臨時交辦的審計事項,它一般是接受干部管理部門委托開展工作
(二)專一性。相對于其它審計來說,經濟責任審計范圍包括審計對象的時間范圍和審計內容的范圍,和審計對象的專一。
(三)事后性。經濟責任審計是一種事后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的事后審計行為是由其性質決定的。對經濟責任人履行職責的情況無法也不可能進行事前審計。
二、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經責審計時效性差?!跋葘徲?、后離任”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一個重要原則。但是,現在普遍存在“先任后審”的逆程序作法,這種“馬后炮”式的審計,給審計人員核實問題,搜集證據、征求意見、處理問題、落實結論等帶來諸多不便,審計報告作為干部任用的依據作用也無從發揮。特別是對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給追究責任帶來了困難。同時,由于目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加快,人動頻繁,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不斷增多,而審計部門力量有限,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難以及時執行到位。
(二)經責審計責任難界定。如果經濟責任不能準確界定,審計結果就難以運用到位。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有以下兩個責任難以劃分:一是與下屬單位的經濟責任不能及時劃分。如:一些地方在對鄉鎮進行責任審計時,只審計他們機關的財務狀況,對站所、村的賬目未全面審計和核查,從而造成經濟責任認定范圍不全,導致有些被審單位把工作側重點放在保證機關運轉和資產購置上,放松對下屬單位的監管,甚至將經濟責任向各站所轉嫁,逃避責任追究。三是黨政負責人的經濟責任難以區分。這一問題尤其在鄉鎮表現比較突出,鄉鎮黨委書記是負總責的,而鄉鎮財政一般又是鄉鎮長主管的,在劃分經濟責任時,究竟應由鄉鎮長負責,還是由黨委書記負責,以誰為主負責,還是共同負責,各承擔的責任是多少,難以定論。
(三)經責審計成果運用不到位。目前,各級組織、紀檢、審計部門對審計結果的運用沒有完善的機制,大都放在了審計實施和聽取情況上,對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缺乏深層次地研究和剖析,沒有完善相應的制度,致使同樣的問題反復出現。
(四)缺乏正確的認識。有的被審計領導和單位對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還缺乏正確的認識或認識有偏差,這給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帶來一定的阻力。
(五)審計力量不足與時效性不強。審計力量和時效性不強給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帶來不利影響。但在具體操作上,“先審計、后離任”的原則并沒有得到有效貫徹落實,絕大部分是先離任后審計。先離任后審計的做法使審計結果嚴重滯后,影響了審計監督作用的有效發揮。首先是造成審計機關審計目的不明確,在一定程度上會為審計積極性帶來負面影響;其次被審計領導干部已離開原單位,易造成接任者新官不理舊賬,在資料提供上不積極、不主動;三是很多被審計領導干部已被提拔重用,這為審計工作的開展帶來一定壓力。
二、原因分析
(一)法律法規依據性不強。一是現行《審計法》和《審計法實施條例》頒布較早,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沒有進行相關的規定,使審計部門難以依法有效地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二是中央、國務院及北京市下發的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和《暫行辦法》,雖然起到了一定的依據作用,但對審任銜接、經濟責任的認定以及追究處理上,缺少明確具體的規定,給具體操作增加了難度。
(二)干部任用程序與審計工作程序在操作上難以同步。隨著干部任用和交流的力度逐漸加大,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執行的難度也隨之提高。這主要是組織部門調整任用干部的程序節奏快,在任用之前一般嚴格保密,一旦任命就要按期到任,考察和公示時間一般在二十天左右。而經濟責任審計程序則需要較長的時間保證,從發通知到提交審計報告,一般需兩、三個月的時間。如果有的領導干部任職時間長、單位情況復雜,審計所需時間會更長,不可能在考察和公示期內拿出審計結果。這樣就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和干部調整很難協調進行,往往會出現審計尚未實施,新任領導即已到位;或審計報告未出,被審計領導早已赴任的現象,給確定、追究領導責任,落實審計結果帶來困難。
(三)思想重視不夠。某些主管領導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要性和作用缺乏足夠的認識,沒有把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作為干部監督管理的有效手段去看待。對審計發現的突出問題缺少分析研究,也未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對應該糾正的問題,沒有督促整改,對拖延辦理或拒不辦理的單位,也沒有采取必要的處理措施,造成審計和處理相脫節。
(四)審計力量不足。經濟責任審計操作過程復雜,有時還需要延伸審計,工作量很大,不僅需要充裕的時間,而且需要配置相當的人力。特別是換屆以后,審計力量不足和需審計干部數量上升的矛盾更顯突出。
三、措施及建議意見
(一)加大推行任期內審計的力度。積極推行任中審計,有利于實現監督的及時性和連續性,變被動為主動,進一步將監督關口前移。一是通過任期內的審計積累相關資料,在干部調任時盡快拿出審計意見,縮短調任時經濟責任審計的時間,以解決“審”、“任”的銜接困難。二是建立經濟責任審計檔案。根據部門和領導干部任職情況,引入現代技術手段,建立年度審計檔案,儲存、利用常規審計成果,使經濟責任審計由“離任算賬”變為年度考核。
(二)充分發揮內部審計與社會審計組織的作用。為緩解審計力量不足的局面,可將資金量小的行政事業單位由內部審計承擔,將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公司由社會審計組織承擔。審計機關由以前的獨立承擔任務,轉為對內部審計與社會審計組織進行監督。這樣既緩解了審計時間緊、人員不足的矛盾,也有利于審計機關搞好責任范圍內的工作。
(三)加強對審計成果的運用。一是把審計成果作為評價領導干部業績的一把“尺子”,歸入干部考核檔案,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給予批評、教育、警示、提醒,并跟蹤監督其整改情況,及時發現管理中的漏洞和工作中的不足,將審計成果納入選人用人、法紀監督和領導決策的程序;對政績突出、嚴格自律的予以提拔。二是把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與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加強對領導干部經常性的教育,提高領導干部依法用權、依法行政的意識。實現由事后懲處向事前預防的轉變,從源頭上預防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三是要建立成果運用機制,紀檢和組織人事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聽取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情況,并深入分析,找出原因和癥結,從完善制度、機制上有針對性地提出預防為主的意見和建議,為加強權力監督提供有價值的參考依據。
(四)加強培訓,提高認識和人員素質。審計人員的素質直接影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質量,這就要求審計人員根據經濟責任審計的要求,努力提高綜合素質。首先要進一步加強對各單位和領導干部進行財經法規培訓,促進其帶頭自覺執行財經紀律,維護財經秩序,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強化干部管理和監督機制;其次應定期對財會人員進行業務能力和政策理論的培訓,增強職業道德教育,使審計人員恪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奉公;最后還需加強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專職隊伍的建設,涉及重要事項的工作,均由專職人員嚴格把關,有利于提高審計工作質量,降低審計風險。以促使其遵守職業道德、提高業務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質財會隊伍。
【參考文獻】
[1]李成姬-經濟責任審計要做到經濟監督與行政監督相結合[J]-《當代審計》-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