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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亮(1143-1194年)字同甫,世稱龍川先生,是浙東永康學派的代表人物,他“崛興于永康,無所承接,然其為學,俱以讀書經濟為事,嗤嗤空疏、隨人牙后談性命者以為灰埃。”經濟思想是陳亮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陳亮的經濟思想較為豐富,包括商業、農業、財富、土地、財政、稅收等等方面,是適應商品經濟發展需要的進步思想,其中,農業思想是其經濟思想的核心內容之一。陳亮受南宋社會商品經濟發展的影響及浙東地區區域社會經濟發展的現實需要,對中國傳統經濟思想核心重農思想、農本思想和富民強國思想進行了突破和創新,豐富、發展了中國傳統經濟思想。
陳亮認為保護農民,穩定封建經濟,關鍵在于發展農業。為此,他較為系統地提出了包括土地政策、賦稅政策在內的一系列保護農民利益,發展農業經濟的措施,概括地看,可從兩個方面加以認識:
以農為邦本思想為指導,提倡積極的賦稅、土地等政策,保護農民,發展農業經濟。陳亮認為,重農才能立國,富民才能強國。因此,他積極倡導發展農業經濟,“裕民力而俾之安于耕”,對漢文帝的“不求富國而求富民,故為治之先,勤于耕農是勸,今年以開藉田先農,明年減半租勉農,又明年以除租稅賜農,野不加辟有詔,親率農耕有詔”的重農政策極其推崇。他把發展農業,保護農民,上升到國家穩定、長治久安的高度來看待。他指出,“古者農自耕其田,其力與相若,其食與其口數相稱。上之人勸之有其誠,董之有其官,賑之有其政。國以農為本,民以農為重,教以農為先,墮農有罰。……天下無浮食之民。故民力常裕。”
發展農業,不僅在思想認識上要高度重視,還有賴于采取各種有針對性的措施。針對南宋社會經濟發展的實際,陳亮提出了實行積極的賦稅政策,免除各種苛斂之政,切實減輕農民負擔政策思路。自北宋中期以至南宋,政府財政日趨困難,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政府官俸開支巨大,軍費開支空前浩繁,再加上統治者的恣意揮霍,導致政府財政支出成倍增長。為彌補巨額的財政虧空,南宋政府便采取各種名目,橫征暴斂,各種苛捐雜稅多如牛毛,以至達到“不可以偏舉,亦不能遍知”的程度,甚至連傳統的夏、秋二項正稅,也巧立名目,增加了各種附加稅,增加了剝削。最有力的舉證就是南宋小朝廷疆域遠不如北宋,但其賦稅收入卻超過北宋。如北宋賦稅最多的熙豐年間,年賦稅收入約6000余萬貫,而南宋淳熙時年均賦稅收入達到6570萬貫。對此,陳亮強烈要求南宋王朝的統治者放棄現行的苛斂政策,效法古代圣君的做法,“用民,歲不過三日,什一而稅。不立意罔民利,不喜察以導民爭。上下有制,未作為察,兵不吾蠹。使之各力其力,以業其業,休戚相同,有無相通”。“裕用于上下交窘之時,布信于法禁之所不及”,則“民是用寧,禮義是用興”。唯此,才能發展農業,保護農民,穩固國家。
在封建社會里,土地兼并問題是封建王朝不可回避的問題,農民和農業發展的關鍵是土地問題。如何優化土地資源的配置,提高土地經營的績效,才是保護農民利益、發展農業經濟和提高封建國家財政、賦稅收入的關鍵。陳亮從南宋時期土地兼并的現實出發,著眼謀求國家富強的目的看待農業發展問題,有區別地看待和妥善處理農業發展中存在的土地兼并問題。一方面,倡導保護小農經濟,穩定農民生活,維護農民利益,這是封建國家維護統治的根本。陳亮生活的乾、淳時期正是南宋土地兼并最盛時期,許多官僚地主占據大批良田,形成“阡陌繩聯,彌望千里”,相反廣大農民無地可耕,淪落為佃農,生活困苦。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朝廷真正實行輕徭薄賦政策,廣大農民仍然難免破產流亡,成為流民。這不僅對封建經濟產生不利影響,而且還將影響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寧。因此,除積極推行輕徭薄賦政策、減輕農民負擔外,還應限制官僚地主的土地占有和制止不擇手段、巧取豪奪的土地侵占。同時,作為事功學派代表的陳亮又是一個清醒的現實主義者,他看到在封建社會里,無論是官僚地主的不擇手段、巧取豪奪,還是有才能的人用合法手段的土地經營,其結果都將導致農民失去土地,生活困苦。因此,陳亮立足現實,為穩定農民生活設計方案。他認為,導致農民生活困苦的直接原因是地主剝削的沉重和農民生活來源的不確定性,沒有固定的生活來源作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陳亮反對籠統的、不分具體情況的“抑制兼并”和“打擊豪強”,主張要區別看待和妥善解決日趨嚴重的土地兼并問題。他認為,那些靠自身才能,以合法手段獲得土地、誠實經營的地主土地,應給予保護和支持。他倡導保護富民,反對一切“折困天下之富巨室”的行為,反對封建朝廷恣意向豪強增加賦稅的做法,“時朝廷令兩浙、江東人戶田一萬畝者,糴米三千石,抑配度牒,關子之屬。公(指章服)以為:事類科斂,無體民經國之意。”在他看來,因經營有方而致田產巨大的豪強不僅是促進農業發展的主要動力,而且也是引導人們走向富裕的榜樣,起著榜樣示范作用。
發展農業,要重視對農田水利建設的研究,搞好農田水利建設。陳亮認為,發展農業,搞好農田水利建設是關鍵。陳亮指出,在農田水利建設過程中,由于各方面管理的不善、信息的不了解,經常導致所建水利工程不能發揮出預期效果,有些農田水利建設甚至于既勞民傷財,也無避免災害之利,政府對此要高度重視。他指出要科學開展農田水利建設,就必須加強對農田水利建設的研究。為此,他希望年輕人去從事農業,潛心農田水利之法的研究,造福百姓,“使實利及民而惠足以政”。
發展農業,就要重視發展商業,強調“農商一事”,“農商相籍”,這是是陳亮農業思想最為突出和最閃光的地方。歷代眾多思想家大都主張“重農輕商”、“重農抑商”,認為重視農業生產,必須抑制工商業的發展,實現“利出一孔”,使農業生產成為人民經濟收入的唯一來源,推行“驅民歸農”措施,傳統農本思想將農業經濟發展作為一個孤立系統來看待,發展農業和繁榮工商業兩者被對立起來,這種農本思想使整個社會經濟嚴格地限制在自然經濟的范圍內,是封建統治者維護其統治的法寶,但并不能真正實現和達到國富民強的目標。對此,作為浙東事功學派核心人物、永康學派代表人的陳亮,對傳統農本思想的狹隘性進行了批判,提出了一種全新的、開放的“賴商而行”的新農本思想。陳亮主張“農商一事”、“農桑相籍”。國家要以農為本,教化要以農為先,天下無浮食之民,則民力常裕,國家富強。但發展農業,并不是以抑制商業的發展來實現的。相反,農業只有與商業協調發展,才能“展布四體,通其有無,官民農商,各安其所行而樂其生”。他從當時商品經濟日趨發達的實際狀況出發,主張朝廷不應守舊,一昧死抱傳統的重農抑商政策不放,而要農商一事,農商互利,以此為目標調整改變政策,使農商相互為用,協調發展,所謂“商藉農而立,農賴商而行,求以相補,而非求以相病,則良法美意,何嘗一日不行于天下哉!”農商協調則為兩利,相互損害,則為兩病,“農與商不復相資以為用,求以自利,而不恤其相病”,則“郡縣困匱,而其弊日又甚矣”。陳亮認為,農業和商業是構成社會經濟體系的兩大支柱,是聯結其它經濟要素的核心紐帶,兩者并無高低輕重之分。他強調:“官民一家也,農商一事也。上下相恤,有無相通過,民病則求之官,國病則資諸民。”農商之間有行業分工,更有緊密聯系,兩者不僅是非對立、排斥的,相反是互利、促進的。農業的發展是商業繁榮的物質基礎和必要前提,而商業的繁榮又能反過來成為促進農業持續穩定發展的強大動力。重視農業發展,就必須為農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和條件,只有發展商業,才能暢通農產品物流貿易,促進農業和封建經濟的發展。只有協調發展,社會才能走向全面繁榮,進而實現民富國強的目標。任何歧視、壓制、打擊商業發展的舉措,不僅不利滿足人們的生活需要,它還將嚴重影響到整個社會經濟的正常運行和發展。由于農業受氣候等自然因素的影響較大,其生產的好壞具有很大的不穩定性,而商業的發展,既可在豐年避免谷賤傷農局面,又可在災年互通有無,幫助農民渡過難關。
陳亮雖然公開批判與否定了千百年來一直占統治地位的重本抑商觀念,倡導重視商業,發展商品經濟,但并沒有走向賤農極端,對于重本思想,不僅沒有否定,反而一再給予強調,把重農勸農作為治國之道的一項基本內容。綜觀陳亮的有關論述,不難發現,他反對的是斥商為末的賤商觀念,對于以農為本的思想則是持完全贊同的態度。在他看來,從根本上講,只有在農業發展的基礎上,才能出現商業的持久繁榮,并進而發揮其職能。他強調“治具之綦大者,不過數端已:制度也,時令也,養老而乞言也,崇儒而重道也,厚本而勸農也”。陳亮主張“農商一事”和“農商并重”,從表面上看,是一種農商并重的思想,但有學者指出,“只是為了糾正傳統的重農輕商偏見,才較多地強調了商業的重要性。”“農商一事”和“農商并重”的核心是農。對商業的重視,一方面表現為一種邏輯關系,是農業發展的必然,另一方面,商業之所以要重視,關鍵還在于其服務農業的功能,能為封建國家增加財政收入,更好地實現富民強國。從這一角度講,只能說是自覺不自覺地充當了商人階層的代表。“不同于傳統的‘重本抑末’思想而主張農商并重”。這表明,陳亮在體察社會經濟內部結構和農商之間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關系基礎上形成的農本思想觀念,已經超越了傳統農本狹隘思想的束縛,是對傳統農本思想的深化和完善,并將其提升到了一個新的高度。可以說,是一種新農本主義思想,一種開放的農本思想,是傳統農本思想發展的頂峰。這不僅有利于促進農業的健康發展,而且對推動商業發展也產生了積極的作用,實為明代思想家公開倡導“農商皆本”思想鋪平了思路、開了先河。有學者指出,“從歷史的角度看,陳亮的見解對后來明代思想家正式提出‘農商皆本’的思想有著直接的影響。”
我國自古以來是一個農業占優勢的國家,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是封建國家的立國之本。農業的經濟地位反映到思想意識領域,就形成了牢固的農本主義思想,并導致封建政府在經濟發展政策上長期推行重農抑商政策。其實,從本質上講,農本思想則是重農思想的一種極端體現形式,重農思想本身不僅在封建社會時期,就是在今天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它仍然具有重要的意義。在封建社會中,在重農思想、農本思想指導下,推行了各種重農政策,使我國農業經濟得到很好的發展,傳統農業經濟在世界處于領先水平。在今天,農業作為第一產業,仍然是我國國民經濟的基礎,它是我們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是輕工業發展的重要原料來源。農業發展可極大地提升農村購買力,為工業發展提供廣闊的產品市場,還能為國民經濟其他部門發展提供大量勞動力資源等。無論是歷史時期,還是在現實中國,農業始終是經濟發展、社會安定和國家自立的基礎。加強農業,全面振興農業經濟,是國民經濟發展的首要任務。陳亮豐富的經濟思想,蘊含了許多重要的價值,就其農業思想而言,也不例外。如果賦予它們反映時代特點和精神的嶄新內容的話,陳亮農業經濟思想的價值和現代意義就顯露無遺了。當前,我國正處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時期,做好“三農”工作,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既要立足實際,放眼世界,認清和研究各種新形勢、新實際和新變化,著眼于新的實踐和新的發展,也要注重挖掘歷史,努力從傳統農業發展思想中提取、吸收有益的東西,并賦予它們反映時代特點和精神的嶄新內容。
[參考文獻]
[1]《宋元學案》卷五十六《龍川學案》
【關鍵詞】宏觀治國學/微觀治生學/“人和”/市場營銷
現代市場營銷學有了強烈的“管理導向”,即從管理決策的角度研究營銷者(企業)的市場營銷問題。我們把市場營銷從微觀(企業)、宏觀兩個方面的管理來研究分析,借用中國傳統的市場管理思想“宏觀管理的治國學”和“微觀管理的治生學”兩方面的思想分析,以實現古為今用的現實意義。
一、宏觀管理的治國學
(一)“順道”
宏觀管理的治國學,“順道”一詞屬于主觀范疇的“道”,是指客觀經濟規律,又稱為“則”、“常”,意思是指管理要順應客觀規律。
《管子》認為自然界和社會都有自身的運動規律,“天不變其常,地不易其則,春秋冬夏,不更其節”(《管子·形勢》)。社會活動,如農業生產,人事,財用,貨幣,治理農村和城市都有“軌”可循,“不通于軌數而欲為國,不可”(《管子·山國軌》)。人們要取得自己行為的成功,必須順乎萬物之“軌”,萬物按自身之“軌”運行,對于人毫不講情面,“萬物之于人也,無私近也,無私遠也”,你的行為順乎它,它必“助之”,你的事業就會“有其功”,“雖小必大”;反之,你如逆它,它對你也必“違之”,你必“懷其兇”,“雖成必敗”,“不可復振也”(《管子·形勢》)。這是社會自發的經濟活動,他認為國家應順其自然,少加干預,“故善者因之”,須順應客觀規律。現代企業要想在市場經濟大潮中發展自己,必須遵循市場經濟規律辦事,國家要宏觀調控,保護地球,保護大自然,維護生態平衡的發展。
(二)重人
“重人”是中國傳統管理的一大要素,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重人心向背,二是重人才歸離。要奪取天下,治好國家,辦成事業,人是第一位的,我國歷來講究得人之道,用人之道。得民是治國之本,欲得民先必為謀利。《管子》說:“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國家必須“令順民心”,從民所欲,去民所惡,乃為“政之寶”(《管子·牧民》)。因此,得人才是得人的核心。要得人才,先得民心,眾心所歸,方能群才薈萃,故《管子》把從革事業,注重經濟建設,為人民辦實事,視為聚攏優秀人才的先決條件,叫做“德以合人”(《管子·五輔》),“人以德使”(《管子·樞言》)。市場經濟的建設和發展,需要的是人才,因此,我國大中型企業對人才的重視,對人力資源的開發,必須做到“求賢若渴”,能否得賢能之助,關系到企業的興衰和事業的成敗。
(三)守信
治國要守信,辦企業要守信,辦一切事業都要守信。信譽是人類社會人們之間建立穩定關系的基礎,是國家興旺和事業成功的保證。治理國家,言而無信,政策多變,出爾反爾,從來是大忌,故《管子》十分強調取信于民,提出國家行政應該遵循一條重要原則:“不行不可復”者,“不欺其民也”。“言而不可復者,君不言也;行而不可再者,君不行也。凡言而不可復,行而不可再者,有國者之大禁也”(《管子·形勢》)。因此,企業的發展,參與市場經濟的競爭,必須從商品質量、價格、交貨期,以至借貸往來,都要講究一個“信”字。我國歷來有提倡“誠賈”的傳統,商而不誠,茍取一時,終致瓦解,成功的商人多是商業信譽度高的人。企業形象的塑造,知名度、美譽度的提高,唯一的途徑,就是對顧客負責,誠實守信,使“顧客讓渡價值”最大化,最終才能提高顧客滿意程度。
(四)求實
實事求是,辦事從實際出發,是思想方法和行為的準則,看問題不要偏激,辦事不要過頭,也不要不及,“過猶不及”,過了頭超越客觀形勢,犯冒進錯誤;不及于形勢又錯過時機,流于保守。兩種偏向都會壞事,應該防止。《管子》提出“量力”原則和“時空”原則,凡是量力而行,“動必量力,舉必量技”,“不為不可成,不求不可得”。指揮作戰,要知道自己的兵力和裝備的承受能力,“量力而知攻”,“不知任,不知器,不可”(《乘馬》)。對于企業而言,參與市場競爭,要制定適應環境變化的戰略。(1)創新制勝。即企業應根據市場需求不斷開發出適銷對路的產品,以贏得市場競爭的勝利。(2)優質制勝。即企業向市場提供的產品在質量上應當優于競爭對手,以贏得市場競爭的勝利。(3)廉價制勝。企業對于同檔次產品應當比競爭對手更便宜。(4)技術制勝。企業應致力于發展高新技術,實現技術領先,開發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新產品,在市場競爭中占領制高點。(5)服務制勝。企業提供比競爭對手更完善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務,在其他條件相同時,誰能提供更周到的服務,誰就能占領市場,贏得顧客。(6)速度制勝。企業應當比競爭對手更快的速度推出新產品和新的營銷戰略,搶先占領市場,迅速擴大市場,不但壯大了實力,而且能在顧客中形成先入為主的“正宗”、“正牌”概念。(7)宣傳制勝。企業應當運用廣告、公共關系、人員推銷和銷售促進等方式大力宣傳企業和產品,提高知名度和美譽度,樹立良好形象。
二、微觀管理的治生學
“微觀管理的治生學”,是在生產發展和經濟運行的基礎上,通過官、民的實踐逐步積累形成的理論,它反映國家的管理和企業的發展。市場經濟的競爭,是行為科學的理論“人群關系參與”論,是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系。
人和:人和中的“和”就是調整人際關系,講團結,上下和,左右和。對治國來說,和能興邦;對治生來說,和氣生財。我國歷來把天時、地利、人和當作事業成功的三要素。《管子》說:“上下不和,雖安必危”(《形勢》)。“上下和同”,“和協輯睦”(《五輔》)是事業成功的關鍵。戰國時趙國的將相和故事,婦孺皆知,被傳頌為從大局出發講團結的典范。
發展市場經濟講天時、地利、人和。天時是國家的政策,允許企業大膽想大膽干大膽地創新;地利講的是環境人口密度,人口的流通量,交通環境的發展;人和講的是公共關系、人際關系、社會關系、企業與政府、社區與公眾、消費者之間的信譽關系。企業具備以上因素是成功的關鍵。
從微觀環境來講,求和的關鍵在于當權者,具體講,企業法人嚴于律己,嚴禁宗派,不任私人,公正無私,才能團結大多數。《管子》提出“無私者容眾”,要求君主切不可有“獨舉”、“約束”、“結紐”這些宗派行為,不可“以爵祿私有愛”,要嚴禁“黨而成群者”(《法法》)。從國家機構中清除那些嫉賢妒能,鉆營利祿,大搞宗派,殘害民生的“惡吏”,以改善官民關系。
(一)經濟人假設的立論基礎——“利己”與“利他”、“個人主義”和“整體主義”的矛盾
經濟人假設的歷史背景是資本主義市場經濟文明的出現。這一假設首先肯定了兩個倫理前提:一是資本主義制度的合理性、正義性,因而肯定人們遵守這一制度是所謂理性的表現。二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合理性、正義性,因而肯定人們在道義上追求自身滿足的天性。
在古典經濟學那里,“經濟人”假設下的“利己”準則與“利他”,個體效用最大化與社會整體效用最大化是統一的。到了二十世紀,人們開始對經濟人出于自私的利益最大化追求問題提出質疑。反對者認為,追求最大利潤這一假定既不符合實際,也不可能實現。1947年,西蒙在《管理行為》中對經濟人的假設提出更強烈的批評,他認為,與其說經濟人的自私出發點和理性規定是人們真實行為的寫照,還不如說它只是“具有很大的智慧和美學魅力”(注:[美]赫伯特·西蒙:《管理行為》,楊礫等譯,北京經濟學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18頁。)的形而上玄想。
自從七十年代瓊·羅賓遜宣布“第二次經濟學危機”以來,在重建經濟學基礎的爭論中,經濟人的立論問題又引起人們的關注。保羅·斯諾維克(PaulSlovic)和薩拉·利切坦斯泰因(SarahLichtenstenion),通過“偏好顛倒”(perferencereversals)企圖證明即使在最簡單的人類行為中,也不存在任何最優原則。尼爾森和溫特提出了有限理性的概念,阿馬蒂亞·森則在八十年代指出,如果重新考察亞當·斯密講述的屠夫和面包師的故事,就發現古典經濟學從未單獨把自利作為經濟人的立論假設,他說:“亞當·斯密恰恰明確地站到了另外一邊,他并沒有滿足于把經濟拯救建立在某種單一的動機之上。”(注:[印度]阿馬蒂亞·森:《倫理學與經濟學》,王宇等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0年版,第28頁。)
由經濟人的爭論還衍生了制度經濟學關于人們接受經濟倫理規范的個人主義或整體主義的方法論基礎的爭論。所謂方法論個人主義,是指人類個體行為是社會行為的前提和出發點,所有社會或集體現象,諸如制度,都有待內生制度和制度變遷。與此相對照,整體主義關注對個人行為發生的社會影響。個人被看成社會化的人,已經將自己身處其中的社會規范和價值內生化。整體主義者集中考察社會“力量”(制度、社會慣例)如何制約個人行為。方法論個人主義與整體主義的主要區別在于,前者將個人行為擺在第一位,而后者認為社會或制度整體高于一切。
盡管波普爾通常被看作是個人主義者,盡管他對整體主義的其他方面也有批評,但他仍指出,“社會群體大于其成員的單純加總,也大于其任何成員任何時刻存在的諸多個人關系的簡單總和……成員的個性可能對群體的歷史和結構產生很大的影響,但這并不妨礙群體有它自己的歷史和結構。也不妨礙該群體對其成員的個性產生強烈影響。”(注:[美]馬爾科姆·盧瑟福:《經濟學中的制度》,陳建波等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34-35頁。)這種方法論個人主義與整體主義的爭論是十分激烈的,塔爾科特·帕森斯聲稱:“個人主義者”“要么根本不承認,要么從未公正對待過”下列事實,即經濟行為發生“在一整套規則框架之內,不依賴于簽約各方直接的個人動機。”(注:[美]馬爾科姆·盧瑟福:《經濟學中的制度》,陳建波等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35頁。)而海薩尼則反駁道,帕森斯的立場意味著“放棄根據個人目標和社會個體成員的利益來解釋這些社會規范自身存在的任何可能。”(注:[美]馬爾科姆·盧瑟福:《經濟學中的制度》,陳建波等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35頁。)當然,這種方法論的個體主義與整體主義的區別也不是絕對的,布坎南曾說:“在作為一種推導出社會組織原則的方法的個體主義與作為這種組織的一個描述性特征的集體主義之間,不存在任何邏輯上的不一致。……給定一些有關人類行為模式的基礎性假設,以及一種特定的道德倫理立場,即可以根據個人選擇的計算而將集體主義的政治經濟秩序理性化。”(注:[美]詹姆斯·M·布坎南、戈登·塔洛克《同意的計算——立憲民主的邏輯基礎》,陳光金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348頁。)
(二)功利主義與非功利主義的諸正義形式倫理的矛盾
功利主義是經濟學說史中最重要的倫理基礎。熊彼特曾指出:“首先,它是一種人生哲學,展示了有關‘最終價值’的圖式。……功利主義,特別是邊沁的功利主義,是某種新東西,與舊體系是根本對立的。……其次,功利主義是一種具有強烈法律傾向的體系。……在這一原則中,平均主義要素與幸福要素同樣重要。”(注:[美]約瑟夫·熊彼特:《經濟分析史》第1卷,朱泱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91版,第204-205頁。)在熊彼特那里,功利主義受到了批判。他說,“第一,功利主義的假設對于解釋經濟史,對于解釋經濟的推動力毫無價值。第二,功利主義的假設對于解釋所有涉及實際動機的問題,例如對于解釋遺產的經濟影響問題,要比沒有價值更糟糕。第三,功利主義的假設實際上只對經濟理論的一部分即通常所謂的‘福利經濟學’具有根本性的意義,……第四,在最狹義的經濟理論領域內,功利主義的假設不僅是多余的,而且是有害的。”(注:[美]約瑟夫·熊彼特:《經濟分析史》第1卷,朱泱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91版,第206-207頁。)熊彼特對功利主義的批評并非是全盤否定福利主義的經濟倫理觀念,而是認為這種功利主義過于工具理性化,并沒有明確指明一種社會形態的合理的經濟倫理理想。
功利主義最顯著的特征之一表現為集合理論。為了使總體行為正確,不同的個人利益必須以產生全體人員的最大幸福或滿意為目標而疊加到一起。功利主義者時常指出這一點作為其理論優越性的一方面。它所運用的是一種實踐合理性的簡單模式,由于這種模式是我們在個人層次上自然而然地接受的,所以可以恰當地轉換到社會層次上來使用。
但是,批評者認為這種推論是荒謬的。羅伯特·諾齊克指出,“因為并不存在為它自己的利益而愿承擔某種犧牲的有自身利益的社會實體。只有個別的人存在,只有各不同的有他們自己的個人生命的個人存在。”(注:[美]諾齊克:《無政府、國家和烏托邦》,何懷宏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1年版,第41頁。)如果一個人決定犧牲某些自己的利益,那是因為他能夠從中受益,因此這種犧牲可以被證明是合理的。然而,在功利計算中被棄之不顧的個人的利益只是一種犧牲,犧牲者往往得不到任何補償。“人類”或“社會”并不是做這種決定的單一行為者,不是犧牲或受益的承受者。這樣決定的結果只是一些人受損而另一些人受益。用羅爾斯的話來說,“功利主義觀點的突出特征是:它直接地涉及一個人怎樣在不同的時間里分配他的滿足,但除此之外,就不再關心(除了間接的)滿足的總量怎樣在個人之間進行分配。”(注:[美]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23頁。)以羅爾斯一貫的觀點,他認為功利主義無法最大限度地彌補社會個人由正義原則導致的差別,功利主義的最大幸福論既損害了社會正義的本質,又損害了個人的利益。
從功利主義與非功利主義的矛盾沖突中,還衍生了對福利經濟倫理觀點的批判。福利主義經濟學并非沒有確立倫理的基本出發點,問題在于福利目的的倫理出發點,反而損害了與經濟學的結合,并由此忽略了倫理學,影響了自身的發展(注:[印度]阿馬蒂亞·森:《倫理學與經濟學》,王宇等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0年版,第89頁。)。
盡管福利主義思想受到抑制和批評,但它卻還在頑強地發展和發生影響。其中帕累托學派的福利經濟倫理思想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后期取得了重要的地位(注:[荷]漢斯·范登·德爾、本·范·韋爾瑟芬《民主與福利經濟學》,陳剛等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33-34頁。)。然而,即便是在適合帕累托最優實現的條件下,這一支撐福利經濟學的重要概念,也忽視了公平。因為這里不考慮收益在社會成員間的分配狀態,更不涉及公平與效率間的相互作用。正是這種傳統與公平目標之間發生著深刻的沖撞。
(三)自由放任與國家干預的矛盾
1926年,凱恩斯發表《自由放任主義的終結》一文,批判了古典經濟學自由放任主義的哲學基礎——“看不見的手”的理論。他在批評自由放任的經濟倫理原則的同時,又提出了國家干預的新主張。他說,“在我看來,資本主義在高度有效的管理下,與我們目前為止所看到的任何別一制度比較,的確能夠更加有效地實現經濟目的;不過就這一制度本身看來,有許多方面是極端要不得的,是應當反對的。我們的問題是,如何努力設計出一個社會組織,與我們所滿意的生活方式的觀念既不致發生抵觸,而效能則可以盡可能地提高。”(注:[英]凱恩斯:《勸說集》,謝受百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62年版,第242頁。)除了凱恩斯之外,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的社會主義經濟學家也津津樂道著這樣的一種理性假設:即“由于私人市場經濟呈現不完善的特性,所以從效率的意義上說,中央計劃經濟能夠對資本主義做出改進。”(注:[英]J.R.沙克爾頓、G.洛克斯利編著:《當代十二位經濟學家》,陶海粟等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92年版,第101頁。)
盡管自凱恩斯以來,國家干預的思想已經深入人心,但是它卻受到哈耶克、斯蒂格勒等人的強烈反駁。哈耶克提出,“中央計劃者沒有得到必不可少的信息。為有效地配置各種資源所需要的價格和成本信息,只有通過市場過程本身的運轉才能獲得。實際上,在奧地利學派‘市場過程’模型中,‘成本’是主觀的東西:它不是用來生產某種商品的看得見的貨幣支出,而是被放棄的從同樣的資源的其他可選擇的使用中生產出的價值。但是很明顯,在經濟過程中,只有行為者才知道這種選擇。競爭市場的具有決定意義的優點在于,在這樣的市場上,每個人僅須意識到影響他個人的事情;而從個人行為中產生出來的‘制度’不帶有任何個人的意圖,這種市場制度是未經設計而產生的社會制度的典范。”(注:[英]J.R.沙克爾頓、G.洛克斯利編著:《當代十二位經濟學家》,陶海粟等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92年版,第102頁。)
信奉國家干預者的理由是,一切完美的經濟秩序必定是設計的產物,是理性合理化的過程。哈耶克則反駁說:“如果我們想取得進步,我們就必須為不斷改進我們的觀念和理想留出空間。”(注:[英]邁克爾·H.萊斯諾夫:《二十世紀政治哲學家》,馮克利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1年版,第200頁。)進步是不能事先進行計劃的(能夠進行計劃的信念,正是理性主義狂妄態度的極端事例),一個不斷進步的社會,肯定也是一個建立在自發秩序上的自由社會。
(四)經濟公正與政治公正的矛盾
人類社會是一個由各種各樣的規范、制度和原則構成的契約組織。這些規范、制度和原則中包含了法律的、經濟的、文化的和道德的要求,并以此為基礎形成人類的傳統、歷史和發展。所謂公正,是指等利(害)交換的行為,公正一開始就是與人類的經濟活動相關聯的,是人們經濟利益分配的基本要求,羅爾斯反復強調:“社會正義原則的主要問題是社會的基本結構,是一種合作體系中的主要社會制度安排。我們知道,這些原則要在這些制度中掌管權利與義務的分派,決定社會生活中利益和負擔的恰當分配。”(注:[美]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50頁。)
經濟學家往往就事論事,他們所言公正和平等,可以是一次經濟活動中的交易價格和交易機會,或者是由此在統計上歸納出來的制度和規則。但是哲學家往往反駁道,把公正定義為等利(害)交換,豈不將公正局限于經濟領域,因而定義過窄?公正作為人與人平等的一個原則,只有當他得到他應得的、或別人欠他的,或他有權利索要的東西時,才算公正。
關于經濟公正與政治公正的矛盾沖突,可以從羅爾斯和諾齊克的理論中窺見一斑。根據羅爾斯的看法,“社會是一種對于相互利益的合作的冒險形式,它卻不僅具有一種利益一致的典型特征,而且也具有一種利益沖突的典型特征。”(注:[美]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2頁。)“不平等在任何社會的基本結構中都不可避免”(注:[美]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5頁。),問題在于明確這些不平等怎樣才算是公正的,或是否能夠做到公正。羅爾斯認為絕對的平均是對效率的極大損害。但是他苦心積慮建立的公正原則,是想在一般經濟公正的基礎上設定一些特殊的或優先的或稱之為差別原則的前提;羅爾斯認為雖然經濟不平等不可避免,但是公正的不平等則可以做到。因此,只有當更有能力的人也讓更不幸的人獲益時,他們從這種能力中獲益才是公正的。
諾齊克則對羅爾斯公正的不平等提出質疑,他認為:“任何國家制定的外在的規范必然侵犯人們的道德權利,因此,本質上說是不道德的。”(注:[美]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13頁。)他反對那怕是最小國家(minimalstate)實行富人對窮人的再分配,認為那樣侵犯了個人的權利。他的論證可以稱之為經濟公正論(thetheoyofeconomicjustice),也稱之為“資格理論”(entitlementtheory)(注:[英]邁克爾·H.萊斯諾夫:《二十世紀政治哲學家》,馮克利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1年版,第339頁。)。諾齊克從維護自由的倫理原則出發,強烈反對羅爾斯的正義補償的預設性倫理原則。與羅爾斯相比,諾齊克的觀點,表現了對資本權利和效率的更多的維護。
二
如果說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作為學科形式的經濟倫理學在歐美誕生,它的研究范圍基本界定在經濟學意識到在經濟行為的倫理、文化的觀點消失之后,因市場失靈而帶來的道德限度問題,那么,二十世紀末和本世紀初,企業倫理的社會契約論的問題,經濟主體的超規范和道德自由限度,全球化和普世倫理的可能性、現實性,生態倫理和經濟可持續發展等問題,擴展了當代西方經濟倫理思想的理論研究范圍,使西方經濟倫理思想的固有矛盾沖突得以在更寬泛的社會現實背景下展開。
總體來說,當代西方經濟倫理思想在上述矛盾與沖突中體現了如下突出的特點:
首先,上述矛盾沖突更明顯地體現在企業這個經濟主體層次上。在經濟主體問題上,西方經濟學作了拓展研究,由對狹窄的人、集團、階級的研究發展到企業的研究。就企業而言,經濟倫理學指的是為商品和服務的生產、交換過程中的適當行為確立界線的原則。作為經濟主體,企業的倫理特性可以從兩個方面表現,一是在社會契約中顯示的獨立性和主體性;二是企業的道德自由空間的限度。這一經濟主體的拓展不僅僅帶來固有矛盾范圍的變化,同時也帶來相應的道德沖突問題。許多經濟學家發現,要想出一種能夠明確地解決企業的倫理兩難問題的辦法十分不易。
其次,當代西方經濟倫理思想的矛盾沖突在更寬泛的背景下展開,常常與法律、政治、文化的沖突交織一處。最近幾十年,西方探討經濟倫理思想的矛盾沖突往往在綜合的背景下展開,如貝克爾對家庭、婚姻、性別歧視等問題的經濟學分析,布坎南的立憲民主的經濟學研究,制度經濟學對經濟學中的倫理規則的研究和方法論基礎的研究,倫理學家對倫理法的研究,羅爾斯、諾齊克等人的政治倫理思想在經濟活動中的拓展研究,西蒙、福山等人對文化因素、管理因素在經濟倫理思想沖突中作用的研究等等。尤其是文化溝通與文化信任問題,日益成為跨國公司的經濟倫理戰略組成。企業家和學者們都認識到文化差別造成經濟主體遵守信用以及其展示道德自由空間的方式上的差別,例如弗朗西斯·福山看出,一個社會中的信任水平與積聚資本和有效地發展技術之間存在一種關系。他論證說:“由于不信任而造成分裂的社會,以階級、種族、親屬或其他因素為基礎,在采取新的組織形式時會遇到額外的障礙。”(注:[美]托馬斯·唐納森、托馬斯·鄧菲:《有約束力的關系》,趙月瑟譯,上海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164頁。)值得一提的還有經濟倫理思想與法律的相關影響的研究,正如法律對倫理行為和道德準則的進化有明顯的影響一樣,有關道德的態度也可能經常間接地、有時甚至直接地影響法律準則的進化。
第三,雖然當代西方經濟倫理思想存在著這樣那樣的矛盾沖突,但仍運行著社會普遍遵循的經濟倫理規范。值得關注的是,在這些普遍經濟倫理規范之上,在經濟政治全球化的視野之下,西方社會有一種強要發展中國家認同的超規范理論傾向。而這些超規范說白了,就是所謂跨越的人權思想以及可持續發展的思想等。比如說關于剝削,西方經濟學家仍然回避或淡化馬克思剩余價值理論的結論,他們對于貧困線和貧困度量的研究,只是用人的生命權、自由權等抽象概念做一些超規范的警示。再比如效率超規范,它被用來指導現代企業面對的諸如環境問題、知識產權問題以及賄賂問題等,其中最明顯適用的一個是環境問題。歷史上對環境關懷感覺遲鈍的企業,被保羅·斯泰德爾邁耶稱為“前生態經濟主義”,其特征在于相信技術,以及認為在生態與經濟增長之間存在無法解決的沖突。這種態度把生態放在第二位考慮,顯然與效率超規范的含義不符。前生態經濟主義認定的正是效率超規范正式駁斥的東西,即效率僅僅根據國內生產總值的高度來衡量。相反,效率超規范意味著,在我們把供不應求的自然資源的價值計入經濟大方程之前,我們對社會效率的衡量都是不充分的(注:[美]托馬斯·唐納森、托馬斯·鄧菲:《有約束力的關系》,趙月瑟譯,上海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171頁。)。換言之,效率不僅僅要置于公正及一定社會的經濟發展和倫理規范的權衡之下,而且要在更寬范的超規范的普世倫理及可持續發展的視野之下。
三
一、引言
福利經濟學是一門研究如何增進社會福利的西方經濟學分支,主要研究如何進行資源配置以提高效率、如何進行收入分配以實現公平以及如何進行集體選擇以增進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是指公民因各種原因導致難以維持最低生活水平時,由國家和社會按照法定的程序給予款物接濟和服務,以使其生活得到基本保障的制度。一個真正具有生命力的制度不僅僅是一個技術設計完美無缺的制度,更重要的是把握住它的思想來源和精神基礎。社會救助制度的設計與實施,從福利經濟學的角度來說,就是要在公平和效益的博弈中最大程度地改善窮人福利的問題。在福利經濟學的歷史演進中,我們要汲取思想營養,為社會救助制度的設計提供理論指導,并在實踐中對社會救助的實施提供價值規范。
二、福利經濟學歷史演進中的主要思想
傳統經濟學對福利經濟學的思想都追溯到邊沁的功利主義上,而真正意義上將福利經濟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來看待,并首次建立了福利經濟學理論體系的是庇古在1920年出版的《福利經濟學》。二戰結束后,一大批福利經濟學家的出現和大量的福利經濟學文獻的出版,極大地拓寬了福利經濟學的研究領域與內容。因此,經濟學界一般將福利經濟學的發展分為新舊兩派。舊派以英國庇古為代表,新派導源于意大利著名經濟學家帕累托,為英國的卡爾多、希克斯與美國的勒納、薩繆爾森等所倡導。
1.庇古及其邊際效用價值論
庇古以邊沁的功利主義哲學及馬歇爾的基數效用論和局部均衡論為理論基礎,以完全競爭為前提,系統地論述了福利概念及其政策應用。庇古認為個人的福利可以用他所享受的物的效用來表示,整個社會的福利應該是所有個人效用的簡單加總。在此基礎上,庇古論述了社會福利與國民收入之間的關系:國民收入水平越高,社會福利就越大;國民收入分配越平均,社會福利越大。進而針對如何衡量和增進社會經濟福利問題得出“收入均等化”的觀點,針對如何才能實現生產資源最優配置的問題得出了政府應當干預經濟的結論。社會福利之所以會因收入分配均等化而增大,其依據是邊際效用遞減規律。他認為,同一英磅的收入對窮人和富人的效用是不相同的,窮人一英磅收入的效用大于富人一英磅收入的效用。因此,將富人的一部分收入轉移給窮人會使社會總效用增大。
2.帕累托及其最優理論
新福利經濟學采用序數效用論和無差異曲線作為分析工具,否認個人間效用的可比性,排除舊福利經濟學的收入均等化理論,消費者追求的并非最大滿足的總量或最大效用的總量,而是最高的滿足水平,即最高的無差異曲線。對于資源配置的評價以帕累托最優為標準。帕累托最優的概念是意大利經濟學家帕累托提出,指的是這樣一種狀態:在這種狀態下,不可能通過資源的重新配置,在其他人的效用水平至少不下降的情況下,使任何個別人的效用水平有所提高。
3.補償原理
西方福利經濟學家們認為帕累托標準太苛刻,在現實生活中很難達到,應予以改進與修補。卡爾多首先提出虛擬補償原理,為在一項社會變革中,如果受益者在補償受損者后仍有剩余則這種變革應該肯定,應認為其提高了社會福利。希克斯對卡爾多的評判標準又進行了補充和發揮,提出了假定補償原理,認為判斷社會福利的標準應該從長期來觀察,只要政府的一項經濟政策從長期看能夠提高全社會的生產效率,所有人的境況都會由于社會生產率的提高而“自然而然”地獲得補償。西托夫斯基對上述兩種補償原理的標準均不滿意,認為這兩種標準只進行了順向檢驗,不能作出社會福利是否改善的結論,而要同時進行逆向檢驗。也就是說,只有當某項變革能增加福利,而再回到變革前不能增加福利或較少增加福利時,此項變革才可取。
4.社會福利函數理論
伯格森認為補償原理將效率與公平對立起來是錯誤的,薩繆爾森等人對此進行了進一步的闡述,形成了社會福利函數理論。薩繆爾森等人認為應從個人的主觀感受出發,應該把福利最大化放在最適度條件的選擇上,應將所有分配方面及其他支配福利的因素一并列入,編制一種“社會福利函數”,當這個函數取最大值時,社會福利就達到了最大。他們認為在一定的收入分配條件下,社會福利的最大化在于個人對各種不同配給的選擇,個人的自由選擇是決定個人福利最大化的重要條件,而社會福利又總是隨著個人福利的上升而上升。
5.阿馬蒂亞·森與福利經濟學的新發展
阿馬蒂亞·森認為傳統福利經濟學理論過分強調經濟的一面,認為財富的增長可以解決社會中出現的貧困、不公平等問題。而實際上經濟增長之所以重要并不是因為增長本身,而是因為增長過程中所帶來的相關利益。因此,經濟學不應只研究總產出、總收入,而應關注人的權利和能力的提高。阿馬蒂亞·森的能力福利理論試圖把貧困與能力結合到福利經濟學的框架中來,認為創造福利的不是商品本身,而是它所帶來的那些機會和活動,而這些機會和活動是建立在個人能力的基礎上,要形成達到最低可接受的基本生活水平的能力,可能需要有不同的最低充足收入來適應。
三、社會救助制度的福利經濟學解釋
從福利經濟學的發展歷史來看,新舊福利經濟學的差別不在于結論而在于分析工具的不同,舊福利經濟學即是以基數效用論為分析工具,而新福利經濟學則是以序數效用論作為分析工具,兩派一直都是以追求福利的最大化為目標、圍繞著公平和效率兩大主題展開論戰。福利經濟學在長期發展過程中形成的一些基本精神,如社會中的貧困者需要救助、公民的生存與發展該有所保障、社會的潛在危險應該排除、由于非自我原因的損壞應該得到補償等,不僅為人們普遍認可,也為社會救助制度的存在及不斷完善提供了理論支持和可操作的建議,并且在實踐中對社會救助政策的實施提供了“以人為本”價值規范。
1.舊福利經濟學思想與社會救助
庇古的福利經濟學采用了邊際效用分析法,在理論上論證了社會救助在增進一國福利方面的作用,其收入均等化、國家干預論等觀點及轉移支付主張,對世界各國以社會公平為出發點,實行有利于窮人的社會救助政策具有相當大的影響。在現代社會中,尤其是在經濟、社會轉型的變革時期,從總體上看,造成貧困的原因中社會因素大于個人因素,所以,對于國家和社會來說,社會救助是其不容推卸的社會責任,社會救助制度通常被視為純粹的政府行為,是一種完全由政府運作的最基本的再分配或轉移支付制度。因此,社會救助是每個公民應該享有的受法律保護的基本權利,受助者不應該受到任何歧視和懲罰。此外,庇古還對窮人享受富人轉移的福利提出了一些原則要求,他認為,不論是直接轉移收入還是間接轉移收入措施,都要防止懶惰和浪費,以便做到投資于福利事業的收益大于投資于機器的收益。庇古反對對窮人實行無條件的補貼,認為最好的補貼是那種“能夠激勵工作和儲蓄”的補貼,在實行補貼時應有以下條件,即先確定受補者自己掙得生活費用的能力,再給予補貼。否則,那就會使某些有工作能力的人完全依靠救濟。這些原則也是各國在設計社會救助制度和對傳統社會救濟措施進行改革時所追求的目標,為了防止養懶漢,社會救助制度提供的僅僅是滿足最低生活需要的資金和實物,采用“需經家庭經濟調查”的資格審查手段,審核申請救助的公民及其家庭的經濟收入是否低于貧困線,使真正有需要的公民得到政府的救助,將有限的資源用到最需要的人身上而不被濫用。
2.新福利經濟學思想與社會救助
雖然新福利經濟學更多的是關于效率問題的研究,但它與強調公平分配的社會救助不僅不矛盾,而且新福利經濟學能從更為宏觀的角度為社會救助提供了理論支撐。以效率為目標,從宏觀經濟穩定和經濟增長的角度來研究社會救助問題,進一步揭示了社會救助政策的經濟意義。由于價值規律的作用及資源的稀缺性,在市場經濟進程中及社會轉型變革時期產生了收入分配不公、貧富的兩極分化、貧窮等社會現象,并且市場在資源配置上強調物資資源的配置,而忽視了人力資源的配置,社會救助作為一種補救模式與手段是對帕累托無優狀態的一種改進,可以彌補市場分配的缺陷,提供安全穩定的保障機制,對擺脫貧窮進行幫助,同時社會救助對提高經濟效率起獨特的作用,“是從人力資本數量和質量兩個方面來保障對經濟發展必要的要素投入,是更宏觀的意義上促進人力資源的有效配置”〔1〕。因此,社會救助制度不僅有助于實現收入再分配中的公平問題,而且還有助于提高經濟發展中的效率問題。
另外,新福利經濟學同樣支持社會救助制度的設立應防止“養懶漢”和國家應當承擔社會救助責任的思想。根據序數效用論,救助對象是否愿意退出社會救助,取決于救助對象對退出社會救助前后所能得到福利的比較,如果救助對象參加就業后并不能增加其福利或只能增加很少的福利,就會大大挫傷他們參加工作的積極性。因此,社會救助制度的設計應能防止受助者形成長期福利依賴的思想,鼓勵受助者自立。補償原理認為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會出現一方得利、一方受損的現象,因而國家應通過賦稅政策來予以調節,從受益者那里取走一部分補償受損者。社會福利函數理論也認為,要使社會福利最大化,政府應當保證個人的自由選擇進入“合理的”收入分配。因此,補償原理和社會福利函數理論均為國家通過經濟干預措施來獲得社會救助的資金提供了理論依據。
3.阿馬蒂亞·森的福利經濟思想與社會救助
根據阿馬蒂亞·森對新福利經濟學發展,我們不僅可以分析出傳統社會救助的缺陷,且能為社會救助制度的改革提出新的原則。森認為傳統的貧困指數(以一國處于貧困線以下的人口份額作為衡量指標)僅僅反映了多數人生活狀態的平均數,忽視了貧窮群體內部的不同貧困程度和福利分配的狀態,難以科學地反映許多人仍然一貧如洗的事實。根據森的見解,傳統的社會救助制度是“使一定的資源就象經過漏斗一樣進行分配”的制度〔2〕,既沒有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也沒有遵循福利最大化的分配原則。因為,這種制度針對的是所有的生活在貧困線以下的窮人,但是最貧窮的窮人卻無法從中收益。導致這種結果的主要原因是福利擴散了,而對最悲慘的特殊群體的救助卻遠遠不足,因而,應該實行具有“選擇性”和“瞄準性”的救助政策,對貧困進行更為直接的打擊。由于消除貧困是社會救助的根本目標,而貧困的顯著表現是收入的缺乏,因此以往消除貧困的社會救助政策也主要體現為各種形式的現金收入再分配,這種做法僅僅保障了救助對象的生存。現實中,貧困者的問題不僅僅是收入低下,他們還可能面臨“許多其它的問題: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決策自由,喪失了其他人可以享受的一些機會,包括經濟和參與社會活動的機會;由于長期脫離工作造成技術生疏和信心低下;體弱多病甚至死亡;喪失積極性;人際關系及家庭生活損失;社會價值與責任感下降;等等”〔3〕。而社會參與能力的下降實際構成了社會排斥,并有可能陷入長久的惡性循環。現金收入再分配只能維持現狀,而不能打破貧窮的循環。因而十分有必要區別收入貧困與能力貧困的差異,將社會救助的目標從克服收入貧困上升到消除能力貧困,救助與發展相結合,提升救助對象的社會參與能力,協助他們自立、自強,最終消除社會排斥,實現社會整合。
四、結論與啟示
根據以上分析,現階段我國社會救助制度的目標應界定為兼顧收入安全和社會公平,要體現“以人為本”,有利于社會和諧;在救助責任上,政府應該充分承擔對最困難的社會群體進行救助和提供服務的責任,同時,鼓勵富人和社會團體的慈善行為,在財富總量不變的情況下,增加了社會總福利;在救助理念上應強調責任和權利的基本對等,對受助對象增加工作要求,即“無責任便無權利”,防止福利依賴;在救助方式上不僅要轉變社會救助就是一次性或幾次性現金幫困的陳舊觀念,更應體現對受助對象“能力”和“機會”擴展的幫助,“機會”擴展可以解決我國當前勞動力數量過多而造成的貧困,“能力”擴展可以解決勞動力質量低下而造成的貧困,;我國當前的經濟發展水平決定了我國可用于救助的資源是有限的,因此在救助對象資格的確定上應具有“選擇性”和“瞄準性”,在制度的輸送渠道上要防止救助資源分散甚至流失,以至于救助的瞄準機制失靈。
能夠給予一個制度靈魂的東西,是它的思想來源和精神基礎〔4〕。社會救助制度改革的歷程,從福利經濟學的角度來說,其實就是如何處理政府與市場、公平與效率關系問題及如何實現社會福利最大化的問題,改革的推進過程也是對福利經濟學認識的不斷深化的過程。與前幾年相比,目前對我國社會救助制度改革的研究在數量上有所增加。但是,對這一制度思想來源的研究卻很不夠。面對現階段依然嚴峻的貧困及貧富差距問題和社會救助制度自身尚存在的缺陷,社會救助制度改革尤其要從庇古的福利經濟學思想、新福利經濟學的帕累托最優及補償原理、森的以“能力”為核心的福利經濟學思想中汲取營養,為我國建立新的社會救助制度提供使它真正具有生命力的精神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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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認為,國家的經濟政策必須優先考慮人民群眾的利益。他不同意法學家以暴力的手段來統治國家,主張“仁政”,提出“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的國家經濟發展戰略。為了確保“民為貴”經濟戰略的實施,孟子提出了具體的政策,他對梁惠王說:“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也。”孟子認為,征用勞力要分清時節,不要誤了農活,否則,就產不出足夠的糧食,全國的百姓自然要挨餓,沒有糧食也養不出精兵強將,國家安全就會收到威脅。實際上,人民群眾的利益就是國家的利益,整體利益孕育于個體利益之中,只有他們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國家的整體利益才能體現出來。當前,我國在經濟改革中出現的大量勞動力剩余現象,我們必須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確保他們的就業和生活,不能以改革和發展市場經濟為由而損害了百姓的利益。損害了百姓的利益,歸根結底還是損害了國家的利益,因為國家的利益是由百姓的利益匯集而成的。
孟子提出,國家經濟發展應建立在個體經濟的基礎上。他說:“明君制民之產,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富妻子,樂歲終身飽,兇年免于死亡。”強調在經濟生活中,要處理好個體經濟和國家的整體經濟的關系,國家制定經濟政策,必須優先考慮個體經濟的發展,讓國民能夠養家糊口,也就是現代意義上的發展民營經濟,保障人民的生存權。當遇到兇年,政府應該賑濟災民,使之免于死亡。實際上,國家的富裕就是建立在每個家庭富裕的基礎上的,每個家庭經濟充裕了,整個國家自然就富強了。
在戰國時期以及后來的封建社會里,帝王都擁有大量的園林,霸占自然資源,而不允許百姓進入、開發、利用這些資源,這無疑阻礙著經濟的發展。孟子對齊宣王說:“文王之囿,方七十里,芻蕘者往焉,雉兔者往焉。與民同之,民以為小······臣聞郊送之內,有囿四十里,殺其麋鹿者,如殺人之罪。則是方四十里,為阱于國中,民以為大。”孟子認為,一個君王擁有土地是可以的,但不能太霸道,不讓百姓進入到君王的土地上去從事經濟活動。周文王的園林有方圓七十里,可他允許百姓到里面自由地打草、砍柴,逮雞捉兔。把園林和百姓共同享用,百姓不但不覺得它大,反而覺得它小了呢。可你齊宣王的園林盡管才方圓四十里,比周文王的小多了,可你不讓百姓進去從事經濟活動,殺死一頭小鹿猶如犯了殺人罪一般,這樣的園林就像國土上的一個陷阱,老百姓是恐懼它的,所以覺得它太大了,沒有才好呢。孟子基于民為貴的觀點,強調物盡其用,要讓百姓合理地開發國土上的一切資源,而這些資源不能為一些有特權的人給壟斷了。
孟子主張通過低稅收來培育經濟實體。他提出了“省刑罰,輕稅斂。”孟子把土地上的勞動者視為“經濟人”認為國家的一切政策必須有利于他們的生產,保護他們的生產積極性,為他們發展生產提供便利的條件。為此,他非常推崇周文王的井田制的農業經濟政策,百畝(合現制三十畝)為一田,九田為一井,一井的中間那一田為公田,收成歸政府,四周的八田分給八戶農民私有,收成歸個人。一井上的八戶農民必須先耕種好公田,然后才能到自己的一田上去耕作,這樣就等于叫給政府九分之一的實物稅。當時之所以這樣低的賦稅,主要是為了保護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發展農業經濟。
孟子不像蘇秦,采用的是強征暴斂經濟政策,只重視搜刮民脂民膏,不重視培養為國家提供賦稅的經濟實體。孟子這種以人為本的思想符合當時生產力的發展的。只有讓老百姓有飯吃、有衣穿,才能讓他們為國家創造財富,才能為軍隊提供士卒,這是提升國力的必由之路。只有人民得到實惠,載富于民,國家自然富強,國庫自然充足,才有能力保衛疆土,才有君王和百姓的安全,這是符合辯證法的,也符合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思想。國家越是貧窮,越要減輕賦稅。一只瘦牛擠不出多少牛奶,只有把它樣肥養大,才能擠出大量的牛奶。繳稅也是如此,必須通過輕賦稅,培養充足的稅源,國家才能從繁榮的經濟中得到稅收,充實國力。
孟子提倡農業經濟的多樣化。他倡導大力進行副業生產,他對梁惠王說:“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蓄,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一個家庭如有五畝宅院,就要在上面種桑養蠶,飼養家禽家蓄,這樣就可以使五十歲以上的人穿上絲織品的衣服了,七十歲以上的人就可以天天吃肉了,這就達到了生活的小康境界。由此可見,農林牧副漁全面發展的農業經濟政策,孟子早已提出。
孟子還對農業技術提出了改進,“深耕易米辱”通過深耕來使土地保持水分,通過輪作來提高產量。由此看來,孟子是名副其實的農藝師。
關鍵詞:財政政策相機抉擇市場體系
一、相機抉擇的財政政策概論
財政政策相機抉擇,意味著某些財政政策沒有自動穩定的作用,需要借助外力才能對經濟產生調節作用,一般來說,需要政府根據一定時期的經濟形勢變化情況,采用不同的財政政策,以消除通貨膨脹缺口或緊縮貨幣缺口,是政府利用本身財力有意識干預經濟運行的行為。相機抉擇的主要內容是:當總需求小于總供給時。采用擴張性財政政策,擴大總需求,反經濟衰退;當總需求大于總供給時采用緊縮性財政政策,抑制總需求,反通貨膨脹;在總供求基本平衡時,實行中性財政政策,主要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
根據財政政策早期理論,相機抉擇的財政政策包括汲水政策和補償政策。“汲水政策”,從字面上看,這種政策就如同水泵里缺水不能吸進地下水,需要諸如少許引水,以恢復抽出地下水的功能。按照漢森的財政理論,汲水政策是對付經濟波動的財政政策,是在經濟蕭條時靠付出一定數額的公共投資使經濟自動恢復其活力的政策。汲水政策有四個特點:其一,汲水政策是一種誘導景氣復蘇的政策,是以經濟本身所具有的自發恢復能力為前提的治理蕭條政策;其二,汲水政策的載體是公共投資,以擴大公共投資規模作為啟動民間投資活躍的手段;其三,財政支出規模是有限的,不進行超額的支出,只要使民間投資恢復活力即可;其四,汲水政策是一種短期的財政政策,隨著經濟蕭條的消失而不復存在。補償政策是政府有意識地從當時經濟狀態的反方向調節景氣變動幅度的財政政策,以達到穩定經濟波動的目的。補償政策相對于汲水政策具有以下特點:其,補償政策是一種全面的干預政策,它不僅在使經濟從蕭條走向繁榮中得到應用,而且還可用于控制經濟過渡繁榮;其二,補償政策的載體不僅包括公共投資,還有所得稅、消費稅、轉移支付、財政補償等;其三,補償政策的財政收支可以超額增長,而汲水政策是不能超額的;其四,汲水政策的調節對象是社會經濟的有效需求。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歷了多次經濟波動,而每次經濟波動,政府都實施了相機財政政策,交替使用“松”或“緊”的手段來作用于經濟周期,這些財政政策起到了一定的穩定效果。但由于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尚不完善、實際國情、相機抉擇原則自身特性、及運用相機抉擇原則的藝術性和科學性還有待提高等多方面因素,影響了我國宏觀調控政策效果,實際效應呈現不同程度偏離預期路徑的可能性和現實性。
二、相機抉擇產生調控效應偏差的原因
(一)要素市場體系尚不健全,調控手段難以有效運用
一是由于各種要素市場尚未真正建立和完善,尤其是資本、土地等市場發育滯后,價格形成機制過多地受到行政干預和管制,要素價格非市場化導致市場信息的不準確或扭曲;二是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尚未根本消除,為追求行業部門和地區發展而妨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市場分割加劇,價格杠桿很難有效地發揮作用;三是部分要素市場還處在初期階段,運轉尚不規范,對宏觀調控反應遲緩。
(二)市場主體地位尚不清晰,調控對象難以理性反應
一是由于現代企業制度尚不健全,產權制度和退出機制不健全,部分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不規范,其中,相當一部分國有企業還沒有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作為市場經濟的微觀基礎,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顯現不夠,作為宏觀凋控的主要調控對象,企業的反應并非完全按理性預期“出牌”,例如,由于賴賬機制的存在和許多國有企業的軟約束,企業借貸需求對利率的彈性過低,導致利率政策失效。二是由于社會保障體系等配套改革還有待進一步深化。城鎮居民作為市場主體顯現也不夠,由于戶籍制度、土地制度、稅收制度、就業制度、縣鄉管理體制等方面改革還有待進一步深化、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尚未真正打破、農民也還沒有真正成為平等的市場競爭主體、作為宏觀調控的另一調控對象,公眾也難以形成穩定的理性預期,例如,利率調低并未影響個人儲蓄持續高速增長,政府赤字消費的示范并未有效引導和刺激公眾的消費需求。
(三)我國實際國情的影響
運用相機抉擇原則以實現預期凋控目標應更多地運用市場化方式進行,運用與改善市場化調控方式的前提是要符合中國特有的國情。目前,我國部分經濟現象與一般經濟理論相不一致,例如,在人均需求較低時,宏觀經濟就出現了產品過剩危機,當生產性投資日益高漲,卻未能帶動消費需求增長,儲蓄持續高速增長。但在中國卻出現銀行惜貸現象,這一方面緣于我國目前處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尚不完善的初步階段;另一方面與我國實際國情相關聯。我國長期存在區域與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矛盾。由于東西部之間經濟水平與自然環境的差異,政府投入中西部的資金又通過市場渠道流回。資金運用效率較高的東部地區,導致東西部之間經濟增長差距的進一步擴大,導致城鄉之間消費水平與消費結構的差異。一方面是城市投資生產的消費品難以向購買力較弱的農村市場擴展;另一方面農村儲蓄又通過各種渠道流入城鎮,擴大城鎮投資和總供給能力。因此,消費總量擴張和結構升級受到制約,導致我國在低水平收入條件下的消費產品過剩,顯然,中央政府通過財政投資手段來平抑區域與城鄉差異的有效性受到制約。
(四)相機抉擇自身特性的影響
相機抉擇在宏觀調控中的運用一般描述為政府為追求給定的最終政策目標,可以不受任何固定程序或原則的約束,而是依據現實情況靈活取舍,最優地制定與經濟運行態勢相適應的調控政策與措施,并加以實施其自身特性決定了在運用過程中產生實際效應偏差的可能性。
一是滯后性。由于相機抉擇是見機行事,缺乏預警機制無疑決定了調控時機把握、調控方向確定、調控目標選擇等環節在時間r的滯后性。相機抉擇是建立在對宏觀經濟形勢準確判斷的基礎上經濟波動到何程度需要調控,何時調控,如何選擇調控方案和調控目標等都取決定于對經濟運行態勢的準確判斷,但是當經濟運行形態比較清晰時往往調控時機已錯過確定方向、選擇目標、出臺政策。采取措施需要一定的時間,加上調控效應的實際發揮也具有時滯性,因此,相機抉擇的事后調控具有明顯的滯后性,容易導致調控效應偏差。另一種情況是當經濟運行形態還不太清晰時就搶抓時機,無疑會導致調控方向與目標的不確定性。
二是振動性。由于相機抉擇具有滯后性,一般是在經濟過熱或過冷情況比較嚴重時再調控,政策力度容易過大過猛,再加上調控政策的實際效應發揮也具有滯后性,容易導致調控過度,經濟波動振幅過大,從而會對下一輪經濟波動起負面影響。如此周而復始,不僅容易出現調控效應偏差,而且容易出現經濟大起大落。以往幾次宏觀調控就是在這種背景下進行的。
三是隨機性。由于相機抉擇是靈活取舍,具有隨機性,能在公眾中形成確定的預期,容易導致公眾的觀望和等待。進一步強化調控效應的實際發揮的時滯性。一旦公眾停止觀望,政策效應容易在短時間集中釋放,經濟會產生大起大落,因而可能導致政策效果不顯著,“持幣待購”和“群體搶購”現象在我國并不少見。
顯然,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尚不完善的制度背景下,在我國特有的國情條件下,由于相機抉擇固有的自身特性提高,相機抉擇運用的科學性是一項艱巨的任務。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從開始建立至今不過二十多年,宏觀調控與經濟預警體系還有待健全運用宏觀調控政策工具和措施手段的熟練程度和準確程度還有待提高,地方政府、企業與公眾的預期與反應也呈現較為復雜的局面等等。相機抉擇在運用中產生偏差也是一種必然,實際上,要解決相機決擇財政政策的科學合理運用問題,關鍵在于控制和壓縮政府支出規模。我國的公共財政制度尚未真正建成,政府收支不受社會公眾、不受市場和資本的約束、規范和監督。這也就需要加速深化財政公共化改革,建立真正的政府預算制度,使得政府的財政政策建立在健全的體制之上。
參考文獻:
(一)生源特點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高職學生生源呈現出新特點。尤其2008年,隨著第一批“90后”走進了包括高職院校在內的高校校園,給高校校園增添了活力,但同時,由于全國高校的擴招及適齡學生數的不斷下降,使得高職院校生源素質更加不容樂觀。一是成績基礎薄弱。這也導致不少學生進入高職院校后上課聽不懂,大部分學生沒有較好的學習習慣。二是依賴性較大。大部分高職學生長期生活在父母身邊,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獨立自理能力較弱,甚至部分高職學生進校后十幾天不洗澡、不洗衣服等情況并不鮮見。三是生源成分的復雜化。為數不少的高職院校為確保生源數量,既招收普通高中高考生,又招收中專校、職業中學和技校生源,再加上大量成人教育和退役士兵學歷教育,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校園良好學風、校風和校園治安環境,給高職學生的教育管理加大了難度。
(二)個性特點
正值青春年少的高職學生個性鮮明。其積極的個性特點主要表現在:一是高職學生普遍熱情奔放,活潑開朗,性格直率;二是高職學生基本上積極關注時政、關心國家大事,經常看新聞,具有較強的愛國主義精神;三是敢于嘗試,勇于創新,追求時尚,樂于接受新事物。同時,高職學生又具有有待進一步修身改善的特點:一是為數不少的高職學生自控能力較弱,主要表現為上網、聊天、打游戲,甚至打牌、賭博、酗酒、抽煙等。二是以自我為中心,公眾意識淡薄,社會公德缺乏。不少高職學生在日常學習、生活中,尤其打游戲等過程中,只考慮自己,很少考慮別人感受,公眾意識淡薄。三是不少高職學生沒有明確的學習目的,學習動力不足,缺乏上進心。
(三)心理特點
高職學生的心理特點是復雜多變的,結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時代特征,其心理特點主要表現在:一是不夠自信。由成績落后帶來的心理自卑、自信心不足,為數不少的學生長期帶有程度不同的心理陰影。二是畏難情緒。相對于“70后”、“80后”而言,“90后”心理成熟度不夠,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遇到困難時不是迎難而上,而是退避三舍,甚或干脆不干了。三是謀求快速成功。“90后”高職生網絡依賴性強,對“馬云式”成功充滿崇拜,想嘗試、想成功、想快速富有,但無從下手,沒有頭緒,又怕吃苦,結果永遠是漂浮在空中的空想。四是心理問題突出。據有關高職院校新生入學初心理測試顯示,心理或多或少有問題的高職學生正在逐年增加。
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高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辯證關系
高職學生思想政治狀況直接關系到當前社會主義經濟建設,關系黨的前途命運和國家的長治久安。當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既為高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帶來機遇,也帶來了沖擊。
(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高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帶來機遇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給當代高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帶來了新的挑戰和機遇,給傳統的教育模式注入了新鮮血液。首先,市場經濟自身的自主性強化了高職學生的自主意識,使其認識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競爭的激烈,自我成長的迫切性;意識到自身的主體地位,重視個體的價值存在,敢于充分表現自己,表達自我的情感與追求,有明確的目標感,并為之發揮自身的主觀能動性。其次,市場經濟讓高職學生公平意識顯著增強,認識到公平競爭的重要性,并付諸行動,努力提升自己,為將來走上社會參與競爭打好基礎。再次,社會的商業化也讓高職學生有了效益的概念,這對于高職學生將來的就業以及為人處世無疑是大有裨益的。
(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給高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帶來沖擊
矛盾統一是事物的本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給高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帶來機遇的同時也造成了沖擊。比如,市場經濟過分地強調個體意識,使部分學生只顧追求個人利益,為了達到目標不擇手段,而膨脹的私欲支配了主導意識,便會產生極端的個人主義,過度自信、自負,導致我行我素,以自我為中心,集體意識、公眾意識便會被忽視。又比如,市場經濟的競爭性容易讓高職學生片面注重個體主動性,從而淡化了團體協作意識,沒有集體榮譽感,責任感缺失,這對其在將來的社會競爭中是不利的;再比如,市場經濟的逐利性很容易誤導高職學生盲目追求物質享受,為自己制定高規格的人生規劃,享受高標準的物質生活,而忽略了精神世界的提高和探尋,精神價值無法實現。從微觀上來看,現代網絡科技的發達促進了市場經濟進程的加快,也影響了高職學生的學習、生活,甚至人生觀和價值觀,而高職學生由于缺乏社會經驗,閱歷不足,無法分辨出網絡信息的真偽善惡,從而很容易誤入歧途,沉溺其中,荒廢了學業,自毀前程。
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視域下高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實效性對策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視域下,要提高高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實效性,可從以下幾方面探索對策。
(一)創新和改革教育體制科教興國
是我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建設的重要戰略,為保證此戰略的落實,必須有高素質的專業知識隊伍,包括高職院校學生在內的當代大學生既是后備軍,又是主力軍,對于他們的思想政治教育,關鍵在于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強調其自覺性。新形勢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須在堅持優良傳統的前提下與時俱進,不斷地進行創新,以應對新形勢的變化,傳統觀念里的載體主要包括文化載體、網絡載體和先進人物先進事跡,教育體制的改革首先應當探索新載體、新途徑、新方法,全方位加強高職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職教論壇/2014.29教學方法要改革,要避免生搬硬套和本本主義,引導學生走出傳統的教學模式,走出課堂,從身邊的細節和大小事件里發掘隱藏的大道理,能夠感同身受,將晦澀的思想政治理論具體到身邊的一草一木,這樣學生學習便隨時隨地無處不在了,學生也能安心坐在課堂里,耐心聽完老師的一堂課,并且能夠理解并記住所學知識。老師也可以旁征博引,用真實的事例來論述思想教育方針,鼓勵學生參加社會活動,用實際行動來參與并親身感受思想政治教育,以此來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實效性。
(二)改變教育觀念
市場經濟的價值觀是以利益為核心的,不管在何種類型的矛盾和斗爭中,利益始終是其圍繞的核心,而在各種形式的利益斗爭中,經濟利益總是首當其沖,許多問題和矛盾的產生都和利益沖突有著緊密聯系。雖然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立和不斷深入發展的過程中,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高職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須以他們的物質利益為立足點,因為這是矛盾的所在,也是解決方法的關鍵所在,切勿一貫以“假大空”的方式來單純灌輸思想政治教育理論,這種空洞的說教形式并不能讓學生真正理解思想政治教育的精髓,也無法領會其中的要領,即便在現實生活中遇到相關的問題,也不能把理論和實際情況聯系起來,更加不能按圖索驥,要依照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堅持以物質利益為基礎的原則,引導學生辯證地看待經濟利益和群眾利益的關系。除了健康的信念支持,先進的教育方法、優秀的邏輯思維和強大的心理素質等都是提高高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實效性的必備條件。現代社會的各種誘惑和社會問題,對高職學生的心理素質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威脅,一旦高職學生心理素質比較脆弱,心智不成熟,很容易對未來和社會失去信心,對國家的制度和指導方針產生疑惑,這樣的負面情緒不僅危害高職學生本人的身心健康,也會對周圍人群甚至整個社會產生不利的影響。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教師要擔負起高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任,雖然無法以專業的心理輔導方法對其進行教育引導,但可以通過思想政治理論中的有關方法,諸如團體式心理輔導,讓學生能夠學會在集體生活中與人相處,樹立起集體責任感。
(三)提升教育主體的素質
作為教育主體的教師,要及時更新和完善知識結構,不斷提升自身素質。提高高職學生學習實效性的重點是教師生動而高質量地講授思想政治理論課,因此,思政課教師要重視科研和推陳出新,要結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具體實際講授課程,不能只看書本,照本宣科。“要充分發揮教學主渠道、教育主陣地的作用,把黨的創新理論貫穿于教學始終,滲透到政治理論教育的各個方面,切實打牢學生的政治理論根基。”[2]結合高職學生上課實際及有關數據顯示,接近半數的高職學生都比較喜歡知識面廣的老師,思想政治教育課本身比較枯燥難懂,理論性強,教師僅僅擁有豐富的專業知識是不夠的,還必須對其他領域的知識有所涉獵,盡量熟知古今中外,精通天文地理,這樣才能在講課的過程中引經據典,博采眾長,把抽象的政治理論放置于教學活動。另外,教師要吃透教材,認真研讀文獻資料,完善自身的知識結構,合理地運用所學知識,不唯書,使學生明白“盡信書,則不如無書”、“我愛我師,我更愛真理”。
(四)貫徹主體性教育理念
主體性教育理念作為一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結合時代要求的新理念,在當前高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過程中,其實現的途徑主要包括制度的建設和養成教育的強化。在制度建設上,高職院校教師要本著民主的原則,尊重學生,使其能夠完全行使已有權利,大膽提出自己的意見,只有建立在學生真實意愿基礎上的制度落實,才能真正為學生帶來利益。學風的建設也不能忽視,我國古代著名的故事“孟母三遷”就說明了成長環境的重要性。高職學生雖然仍身在校園,但大學的生活環境已漸趨社會化,學生主體也受到了社會風氣的影響,價值觀受到了較大的沖擊,如沒有正確的引導和規范約束,很容易迷失自我。學校可以舉辦一些賽事、活動,通過交流和競爭來嚴肅校紀校規,督促并培養優良學風,讓學生在優良的風氣中完善自我。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理念,在高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事業上的體現,就是要以學生為本,事事都要堅持以學生為中心,不斷提高教師的引領度,從而構建和諧的師生關系。另外,任何思想政治工作都應當依托于高質量的人文關懷,堅持以人為本,真正站在學生的角度,設身處地地為學生著想,才能明白學生真正的需要。高職院校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時,應該注重對本校學生身心和生活等各方面的關懷,包括心理上的輔導和生活中的幫助等等,才能讓學生得到全方位的發展。要讓學生有主體意識,認識到“我很重要”,其作用顯而易見。首先,在傳統的教育理念中,大多教師和學生沒有平等、民主可言,教師一直處于嚴肅而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學生則處在較低的地位,這樣明顯的心理位置的差異會導致學生有恐懼學習、恐懼老師的想法,要解決這一問題,應當要增強師生之間的互動,經常舉辦師生交流活動,弘揚校園文化,鼓勵學生參加社會實踐,組織師生進行角色互換,讓師生彼此了解,樹立正確的師生觀、學習觀;其次,過去的授課方式一般比較枯燥單調,誤導了學生,認為思想政治教育便等同于冗長的報告和嚴肅的專題會議,新的教育方式要求教師有針對性地把學生放在與教師平等的位置,把會議、報告等方式轉變為拓展訓練、討論交流等活潑的方式,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提升自我的動力;再次,要不斷拓展高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途徑,必須要有思想政治教育對象的配合與認同,在這一層面上,可以說高職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取決于學生的認同和參與程度。
(五)優化育人環境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校園文化是高職學生成長環境中的重要部分,構建和諧的校園文化,能夠促進高職學生以陽光積極的心態來面對生活,同時,又可以提高學生對自身專業學習的積極性、對生活充滿希望的主動性,以及在思考人生相關問題時的創造性,這對于促進高職教育教學改革的深入開展,對于促進高職學生將來盡快融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競爭,都有著重要而深刻的意義。校園環境的建設不僅包括學風建設、師生關系的和諧,也包括學生之間的良好的人際交往。高職學生是來自不同地域的群體,他們之間存在著各種差異,不同地域之間、不同經濟水平、不同民俗文化等等都會給學生之間的交往帶來屏障,正確引導高職學生之間的人際交往,杜絕民族歧視、貧富攀比、優差生分化,只有良好的交際環境,才能促進校園整體環境的優良發展。同時,要充分利用校園網絡媒體的新渠道。一方面要注重網絡倫理道德規范的培養,倡導健康的網絡文化環境,另一方面要加強對網絡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使思想政治教育在網絡上具有說服力。
(六)參加社會實踐,理論結合實際
高職院校的學生普遍存在著眼高手低的問題,這一方面是由于受社會的影響,而在學校內部的學多是以課堂教授的理論為主,兩者相脫節;另一方面又由于高職教育雖然強調加強技能訓練和動手操作,但總體來講學生接觸的還是理論型的學術知識較多,理論和實際相脫節。以至于學生雖然真正接觸過的實際操作較少,但每個人都覺得自己已經絕對能夠勝任,對于在實際操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也會將出錯緣由歸結于客觀對象本身,而非自身。要從根源上緩解這一弊病,就要鼓勵高職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把學到的知識運用到社會實踐中只有通過社會實踐,檢驗所學知識是否實用,并進一步加深平時所學專業知識的理解和運用,使課堂所學理論知識更加的豐富化、生動化,最終實現對高職學生進行思想政教育的目的。
長期以來,人們對思想政治工作的政治功能和它在精神文明建設中的基礎作用,已經有了一定認識,但對思想工作在經濟工作、業務工作中的意義卻認識不高,這是很多地方、很多單位思想政治工作不能到位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就應該換個角度,即不但從政治角度,而且從經濟建設、發展生產力的角度來認識思想政治工作的社會價值。中國經濟的騰飛,中華民族的振興,也是我國走向世界,參與國際范圍的經濟競爭。我們要發展經濟德育論文,要走向世界,就必須立足于人才的培養。人之成才重在素質,人之素質貴在完善,人的完善的素質需要培養。當前,人才素質問題已經成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重要因素,是一個民族參與國際競爭和實現社會現代化的決定力量。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社會之中,人是社會的人。人要在社會生產和生活中發揮作用,為社會做貢獻,必須具備完善的素質。所謂素質完善,就是人的體力、智力和非智力因素的全面的和諧的充分的發展。社會需要的人才素質結構大體上由兩個部分構成,一是物質的,即人的身體條件;二是精神的,即人的心理面貌。人的心理面貌又可分為科學文化素質和思想道德素質兩個方面。因此,人的思想道德素質(德)、科學文化素質(智)、身心健康素質(體),構成人才的素質系統。在這個系統結構中,德智體等是辯證統一,它們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相互滲透,相輔相成論文格式模板。
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項處理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的關系,解決人的思想問題的具體實踐活動。這種實踐活動具有重大的社會價值和歷史價值。然而,由于思想政治工作價值的特殊性和社會實踐的復雜性,很容易造成一些人的錯覺,他們往往不能正確認識和評價思想政治工作的價值德育論文,從而有意無意地貶低思想政治工作的價值,不同程度地損害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權威和效果,影響了思想政治工作者的情緒。因此,對思想政治工作的價值做出正確的評價,其意義不僅在于使人們對這項實踐活動有一個正確的全面的認識,而且還在于使思想政治工作者本身能夠正確認識黨和人民賦予的光榮使命,從而更加自覺地把新時期思想政治工作做得更好。
要正確評價思想政治工作,首先必須正確認識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學價值。思想政治工作的“價值',并不完全等同于經濟學意義上的價值,其意義更加寬泛。馬克思曾經說過,“價值”這個普遍的概念是從人們對滿足他們需要的外界事物的關系中產生的。這就是說,價值是一種關系范疇,價值只有在人與客觀世界以及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中才能表現出來,只要這個人、這項工作對他人、對社會產生積極作用,就表現出價值。所以,價值的本質是能夠滿足他人和社會的需要。思想政治工作的價值,不僅體現在它的社會效果上,而且也體現在它的實際作用上,是作用和效果的統一。
思想政治工作的價值與物的價值不同,也與其他工作的價值不同,有其自身的特殊性。這種特殊性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思想政治工作的價值表現為人的價值的迭加,它直接體現在人的價值即每個人為社會所做貢獻的大小上。由于人具有主體和客體的兩重性,因而人的價值和物的價值具有重大差異。物的價值是以它的屬性來直接滿足人的需要德育論文,但作為客體的人的價值,卻主要不是用自身的屬性來滿足主體的需要。此外,人既是價值的創造者,又是價值的享受者,而物則只能是價值客體,根本不可能作為主體而存在。人的價值問題,實質上是人與社會的關系問題。人的社會價值,是指個體或群體對社會物質需要和精神需要所做的貢獻。社會價值的高低,關鍵在于人對社會所做貢獻的多少。思想政治工作是通過做人的思想工作,調動人的積極性,從而使個人或群體對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所以說,思想政治工作價值的表現是人的價值的迭加。
第二,思想政治工作的價值是無形價值和有形價值的統一。思想政治工作的價值既不同于物的價值,不同于一般經濟管理工作的價值。經濟管理工作的價值,是直接反映在生產物上,而思想政治工作是做人的思想工作,它首先作用于人的思想,產生出無形的精神價值,然后再轉化為有形的物質價值。所以,思想政治工作的價值是無形和有形的統一,即精神價值和物質價值的統一。
第三,思想政治工作的價值是動力價值與導向價值的統一。思想政治工作的一個重要任務,是調動人的積極性,為社會的發展提供精神動力。在提供精神動力的同時德育論文,還要發揮導向作用,即把我們事業的每一項工作都引導到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方向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來,這是它的導向價值論文格式模板。一般來說,思想政治工作的動力價值比較明顯,易于被人們看到和接受,因為它最終要在實踐中體現出來,轉化為物的價值。然而,它的導向價值卻往往被人所忽視,或者不被人理解,似乎有了正確的理論、路線、方針和政策,不經過艱苦細致的灌輸和引導工作就可以為群眾自發接受。事實上,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由于經濟、政治、文化思想等領域矛盾和斗爭的復雜性,各種腐敗沒落的封建意識和資產階級錯誤思潮還會不時地影響人們的思想,經常同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爭奪陣地。那種幻想人們的正確思想可以自發地形成,錯誤思想可以自發地消失的觀點是根本不現實的。崇尚自發性就等于放棄思想政治工作,也就等于自動放棄和社會主義思想陣地。
第四,思想政治工作的價值是宏觀和微觀價值的統一。思想政治工作的宏觀價值指的是它在全社會的價值,比如維護社會的穩定,促進社會的發展,增強民族凝聚力等等。思想政治工作的微觀價值,指的是它在每一個具體單位產生的價值,表現為這個單位員工整體的政治方向、思想水平、精神風貌,以及生產、工作的效果等。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德育論文,凡是正確的思想政治工作,它的宏觀價值和微觀價值必然是一致的,只要把一個單位的小氣候治理好了,人心凝聚了,生產效益提高了,實際上就等于具有了社會宏觀價值的意義。如果一個單位的發展與社會整體要求發生了偏離,那可能是放松了思想政治工作或者是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所致。凡是正確的思想政治工作,其社會價值和單位價值應該是統一的。
中國傳統文化蘊涵著豐富的體育倫理思想,能較好地協調古人從事體育活動的價值和利益關系,反映時代精神。 然而,進入高度發達的今天,以倫理道德為重心的古代體育倫理思想在現代社會的各種影響下出現了一定的弱化和衰退,嚴重地制約著現代體育的健康持續發展。為了建立更為合理、有效的體育道德規范,我們有必要對我國古代體育倫理思想的文化精神和歷史淵源進行探析,并采取揚棄和內省的方式,實現體育倫理思想在新時期的繼承與創新。[1]
1 倫理政治型文化與中國古代體育倫理思想
“一定思想文化、價值觀念,是一定社會經濟和政治的產物。”[2]中國傳統文化是中國專制社會經濟關系和政治關系的反映。在漫長的中國封建社會里,始終是以封閉、分散的自然經濟為主要生產方式。這種自然經濟形態下,老百姓思想封閉,因循守舊,其活動基本限制在家庭范圍內,從而決定了中國傳統文化別強調宗親血緣和家庭倫理思想。并散射開來,要求在整個社會建立一種有禮有序,和睦相處的人身依附關系,以維護封建社會的穩定。
在政治結構上,至周朝起,中國封建社會就建立了一套體系完整、等級森嚴的宗法制度。所謂宗法制度,就是以血緣家族為出發點,通過“家國同構”的組織建構和“由家及國”、“移孝作忠”的價值導向,達到族權鞏固王權,宗統保護政統的目的。[3]表現為對內以血緣親疏維系政治等級序列,對外用分封制(姓氏和親戚)和宗廟祭祀制度來維護和鞏固統治。實質上,封建統治階級大肆宣揚“家天下”“宗主即君主”思想的背后,只是借助根植于人們內心深處的家庭倫理和血親道德對其思想的制約作用,使人們自覺遵守儒家的“綱理倫常”和“禮制”思想,達到維護專制統治的目的。由此可見,倫理道德在社會秩序的建構和調節中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等級森嚴的宗法制度,最終決定了中國傳統文化以世間倫理綱常、現實專制統治為指導思想和行動的主要價值取向,具有明顯的倫理性和政治性特征。中國古代體育正是在這種文化背景下產生,與其說是被倫理政治型文化深刻影響,不如說古代體育已經成為一種道德教化、禮儀培養的政治工具:古代禮射有嚴格的禮儀程序和等級規定,旨在“明人倫,知禮法”;儒家主張“文武兼備”,其目的在于提升道德修養,成為君子、圣人;武林各派首倡“武德”,以匡扶正義、捍衛祖國為己任;岳飛背負“精忠報國”之志,拼死沙場,不吝其生……[4]由此可見,傳統文化的倫理政治思想已深深滲透到我國古代體育中,使古代體育倫理思想處處體現“求善”“求治”的意蘊,表現了儒家“仁愛”“禮治”精神。而古代體育過于強調其倫理內涵和政治功用,弱化了競技體育應有的激烈、競爭的本質特征,與宗教、軍事、醫學等的緊密結合又加劇了這種傾向,后逐漸發展成為與西方體育風格迥異的“哲學體育”。
2 古代體育倫理思想的基本文化精神
2.1 天人合一—自然、人文的和諧統一 博大精深、意蘊深遠的“天人合一”思想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基本精神。畢業論文 古代體育作為倫理、政治的附屬物,始終以“天人合一”為思想主線,注重人與自然、社會的和諧統一。
“天人合一”思想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基本思維模式,也是古代體育活動的主體價值所在。所謂“損膚不孝”、“生以養存”,古人從事體育活動之目的在于修身養性、立身治世,與自然、社會保持一種和諧或穩態,體現了對人自身終極的人文關懷。這種人文關懷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體育的競爭和博弈意識,有利于培養運動員尊重對手、關愛生命的可貴品質,對中國體育形成友誼第一,比賽第二的集體主義精神具有積極意義。然而,我們應看到,“天人合一”所倡導的人與自然的內外和諧與平衡,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對力量、速度和高度等體育因素的追求,背離了競技體育固有的競爭、拼搏的本質特征,促使古代體育活動朝著重道德教化,輕競技對抗的方向發展。
同時,我們也應看到,儒家“尚德不尚力”過于看中體育的政治功能,道家“尚柔守雌”而完全脫離社會,人們在儒道兩家思想的交織影響下,往往安于現狀、守柔不爭,表現出與西方的武士精神、決斗風范大相徑庭的大陸民族依附性特征,古代體育作為封建道德法則的形式而存在,則表現出了競技性的缺失,表演性和技巧性的冗余,中國古代體育在封建思想的束縛和壓抑下畸形發展,不可能全方位地走向世界。
2.2 和合中庸—以和為貴的處事準則 “天人合一”思想強調人與自然、社會的融會貫通,由此便形成了中華文化和合的思想觀念。“和”是指異質因素的共處;“合”指異質因素的融會貫通。中華文化和合思想極具辨證思維,它積極地看待自然與人文、社會的差異和矛盾,提倡發揮不同個體的積極作用,并在此基礎上實現整體的和諧發展。反映在體育倫理思想上,主張科學地吸納不同流派的倫理精髓,通過異質文化內部的磨合、交融,達到外部的整體和諧。縱觀我國古代體育倫理思想,是以哲學文化為背景,儒道倫理共存互補為主線,援引陰陽五行說,兼揉法、墨、釋、醫諸家的倫理綜合。體育倫理領域這種“兼容并蓄”的博懷,正是源于中華文化的和合思想觀念。故今天我們仍能感受到古代體育倫理思想中,既重事功,主張“不仕無義”,又崇尚淡泊名利,行走江湖的俠義情懷;既倡導儒家“仁”“禮”倫理道德學說,又傾心于道家清心寡欲養生理論。
和合思想在儒家和諧理論中表現為“中庸”思想。碩士論文 中庸之道強調人和,反對紛爭,重群體,重友誼,適用于人際交往的各層面,在古代體育活動也得到貫徹。傳統養生要求“順應四時”;蹴鞠力求營造“三朋和氣滿,入隊笑聲喧,四海人皆喜”的和諧氛圍;太極拳要求身形“虛靈頂勁,尾間中正”,推手時做到“無過不及,隨屈就伸”、“不丟不頂”等,[7]正是這種中庸之道的直接反映。
因“天人合一”思想而生的和合中庸觀念,對我國古代體育倫理思想的建構具有雙重意義:和合中庸思想注重社會的整體和諧,這對于中國體育形成團結合作、友誼第一的集體主義精神具有積極作用;另一方面,中庸之不偏不依,允之適度觀念,限制了人格獨立,約束了個性解放。古代體育參與者嚴守倫常之理、中庸之道,難以突破倫理道德的束縛,在個性上嚴重缺乏冒險、競爭、超越的精神,從而決定了古代體育始終缺乏“力”之美,最終發展成為與個性張揚的西方體育完全不同的體育形式。
尊德重禮—德禮并舉的倫理規范 根植于倫理政治型
文化背景下的古代體育,始終把道德禮儀的培養作為首要任務,通過實踐寓之德禮的“準體育”,影射和強化了深刻的倫理內涵,培養具有理想人格、文武兼備、身心俱德的君子、圣人。
禮射是我國古代的習武禮儀活動。后經儒家“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思想指導得以重新整理和詮釋,進一步強化了道德禮儀的教化功能。一方面,禮射繼續保持了繁瑣復雜的禮儀程序,體現了森嚴的等級觀念。《禮記·射義》開篇有云:“古有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禮。卿、大夫、士之射也,必行鄉飲禮,故燕禮者,所以明臣之義也,鄉飲酒者禮者,所以明長幼之序也。”不僅如此,禮射還按照參與者的不同等級身份對配樂、侯(箭靶)、標準(父鵠、子鵠)等加以區分,旨在君臣父子,各安其位,即按既定的方針政策行事,達到明“君臣之義”和“長幼之序”的目的。[8]另一方面,寓教于射,重視禮射的道德教化功能。祖師孔子主張“射不主皮”,淡化射技的同時,重視射手的道德禮儀培養。提倡“揖讓而升,下而飲”的愛人精神。孟子也指出“射者,正己而后發,發而不中,不怨勝己者,反求諸己而已矣。”(《孟子》)從而確立了“正己從事,不怨他人”的體育道德。
武術是我國古代體育的典型代表,也是中國傳統體育道德體系的一個全息影像。醫學論文 綜觀古今所有門派都不約而同地默許和尊崇“未曾學藝先學禮,未曾習武先習德”的思想,把培養德、禮作為習武的前提條件,放在首位。而各門派的門規戒約和諺語格言中,都蘊涵了豐富的倫理內容。
武林門派要發揚光大,首先要精心擇徒,而在眾多入門標準中,猶以德性考察為重。少林強調“道勿濫傳”,應傳“賢良之人”;峨眉主張“不仁者不傳”。練武以“德薄藝難高”為指導思想,把武德培養視作通向上乘境界的精神航標。這樣督促練武者在修煉武功的同時,既遵守基本的倫理規范,篤行儒家倫常之理,中庸之道,提倡忠孝仁義,賢良方正的道德規范。又培養謙和忍讓,立身正直,取義輕利,守信重諾的俠義精神[9]。而德中必有禮,禮作為德的外在體現在武術活動中也留有諸多痕跡。習武者相見必抱拳以禮,若要切磋武藝,在交手之前必有“有禮”、“承讓”之類謙恭語,且武術交手中通常不傷及性命,主張點到為止。
統治階級倡導寓德于體,把禮的觀念植入體育倫理之中,其目的是引導民眾在學藝中培養和升華道德禮儀,在習武中尊崇和默許人倫規范,以鞏固其封建專制統治。在從某種意義上說,中國古代體育是中國封建道德體系的一個完整縮影,通過體育可以反映中國古代的道德觀、倫理觀與審美觀。
德禮并舉的古代體育倫理思想,在鞏固宗法等級制度的同時,遏殺了中華民族的人格獨立和拼搏精神,使古代體育活動從一開始就在人們的主體意識中喪失了公平競爭的可能。而沒有公平競爭的體育就不是真正的體育,古代體育在德、禮之雙重約束下始終保持“準體育”狀態,無法得到進一步發展。
2.4 立德事功—經世致用的主體精神 儒家認為:“人皆可以為堯舜”,即每個人都可以成為圣人。但要成為圣人并非易事,必須把修身作為安身立命,齊家治國之根本,努力實踐“身修而后家齊,家齊而后國治,國治而后平天下。”的經世途徑,力求達到儒家所倡導的“內賢”“外王”出入坦然的人生境界。
這種愛家及國的民族氣節,在重視宗親血緣,家國同構的古代社會,既能夠維護社會的穩定,也能受到老百姓的普遍敬仰和尊崇,故歷朝歷代都大力推行以修身為本,“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的理想治國模式,鼓勵老百姓積極入世,建功立業,影射了中國傳統文化長久積淀的立德事功—經世致用的主體精神。
中國古代體育在這種文化背景下表現出了極大的功利性。儒家主張通過個體的“身心兼修”以達到“文武兼備”的目的,進而提升到或仁或圣的狀態;明代少林武僧為抗擊倭寇,而拋開佛門戒律,大開殺戒,血染沙場;清末“少林戒約”后十條之首條要求習武者“必須以恢復中國為志”;岳飛背負“精忠報國”四刺字,去抗擊金兵,雖冤死沙場,但鑄就了“忠君愛國”的千古美名,永為世人敬仰。
如果完全拋開階級局限性,從這一角度來認識中國古代體育的價值是值得肯定的:古代體育倫理中蘊涵著立德事功的價值導向和經世致用的實用理性,職稱論文 集中體現了崇高的愛國主義精神和民族責任意識。古人通過武術抵御外侵,改朝換代,推動中華歷史不斷前行的同時,促成了民族主義體育思想的形成。另一方面,我們應認識到:古代體育所倡導的“忠君愛國”、“立德事功”等精神不可避免地存在歷史局限性。在封建社會里,“忠孝”思想是君權專制主義的倫理基礎,“忠君愛國”無疑是“忠孝”思想的標榜和典范,古代仁人義士為了維護君主、國家的利益,不惜犧牲自己的權利和個性發展,重復演繹“忠君愛國”的高尚節義,實質上影射了古人對封建統治階級絕對的人身依附和盲從,而這種變相的精神奴役與現代社會倡導的獨立意志和科學精神大相徑庭。
古代體育所倡導的“忠君愛國”、“立德事功”思想對現代競技體育仍產生著深刻的影響,因此,我們不難理解運動員獲獎時復雜的情感體驗和崇高的精神榮譽。也可以反思中國競技體育大環境為何如此“沉悶”,中國競技選手在世界頂級賽事上為何屢屢發揮失常等等,只因其背負太多的義務與責任。
以上從四方面揭示了中國古代體育倫理思想的基本文化精神。由于時代和階級的局限性,其不可避免地有積極的一面和消極的一面,但談古旨在論今,在加強體育道德建設的今天,我們應揚其精華去其糟柏,使我國古代體育倫理思想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發揚光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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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濟法傳統思維方式的缺陷
法是社會需要的產物,面對復雜的社會關系,法分成不同的部門,每個部門法都有歸其調整的獨特的具有同類性質的社會關系。而這種獨特性及同類性的界定,總是基于一定的對社會關系的獨特分類標準之上。可是經濟法因受其產生的特殊歷史背景影響,加之經濟法學者所受法學思維,特別是民法和行政法思維方式的影響,至今經濟法仍延用民法與行政法對社會關系的分類標準,而沒形成自己獨立的標準,亦正因為教條地套用民法及行政法的社會關系分類標準,導致經濟法研究陷入困境。
可見,對于經濟法的研究來說,要擺脫困境,重要的不在于創新,而在于打破傳統,為此必須對傳統分類缺陷作一剖析說明。
從民法及行政法的有關定義看,傳統法對其所調整的社會關系是按兩個標準進行分類的:其一,是以社會關系的內容為標準,把社會關系分為財產關系、人身關系、行政管理關系等。其二,是以關系主體在關系中的地位為標準,把社會關系分為平等與隸屬式不平等兩種。
以上兩個分類標準,相互聯系,相互補充,構成分類標準體系,成為傳統部門法構筑其調整對象的兩大因素,界定了不同部門法的調整對象的特征。如果說這種分類標準適應在民法、行政法調整對象的研究中有其科學性的話,用之界定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則顯得漏洞百出、缺陷重重,其主要表現如下:其一,這種分類,只注意到社會關系的表面性,因而不能揭示一些表面相同,而深層意義極其不同的社會關系的區別和特性。如以交易關系而言,因交易時期維持的長短不同,交易標的物特性不同,意志自由的交易主體,在交易過程中的地位事實上很不相同,對此在后文中有詳細論證。其二,傳統法對社會關系的調整,著重于對直接關系的調整,而忽視至少可以說不重視對隱含在表面行為后的間接關系進行調整。其實有些關系的實質并不在于表面,隱含在表面之后的間接關系更具有實質性重要意義,經濟法事實上就是側重對間接關系的調整。其三,對社會關系理解過分簡單化。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1)把社會關系結構,看作是二元一維結構,即所有社會關系都簡約為兩個主體(二元)間的相互(一維)關系。經驗表明,現代社會關系是以共同體-組織為基點的三元二維關系。三元指依賴于同一組織的關系雙方(二元)加組織(一元);二維指要素所有者與組織的直接關系(一維)及要素諸者間的間接關系(另一維),即兩種關系。
(2)在方法論上強調個體主義,因而把關系各方的利益關系看成是此消彼長的對立關系,即人與人發生關系僅是一種分割餡餅。在這種關系中支配人行動的是“零和”原則。〔3〕(p54)其實,在高度社會化的現代社會里,人與人的利益雖不否認仍存在此消彼長的對立關系,但人們的利益更多的是相互依賴、互補互利共同增進的,即在人們的關系中,支配人行動的是“增量和”原則。〔3〕(p54)其四,在對待關系主體地位的認識上,把主體地位簡單地分為平等或不平等,由此決定,主體間的關系亦只有橫向的平等關系與縱向的不平等關系-非此即彼兩種。
正是這種非縱即橫的對主體關系的思維方式,使經濟法學者雖感到經濟法調整的對象非縱亦非橫,但仍陷入“縱橫怪圈”之中。只就社會經濟關系來講,經濟學關于“外部性”、〔4〕(p411)“公共產品理論”〔5〕(p411)的研究成果向我們昭示,縱橫關系只是現代的社會經濟關系中的兩種。各種經濟組織的大量涌現,表明構成組織的各主體間的相互依賴關系在現代社會中日益顯出其重要性。正因如此,國外有學者指出:經濟法是為了適應相互依賴關系的發展而制定的觀點,〔6〕(p34)這種說法抓住了經濟法產生的社會關系特性。
為走出傳統思維誤區,以下從社會關系維持時期長短和組織兩個維度,對社會關系進行分類界定,從中尋找經濟法調整對象的特質及同類性。
二、法所調整的社會關系及其分類
(一)法調整的社會關系的范圍
法哲學告訴我們,“法律不是針對善的,而是針對惡制定的”。〔7〕(p70)這意味著在社會生活中,由于人性的缺陷(或人性惡),致使社會的實然關系總會有違于理想的應然關系,于是,就需要法律,遏制人性缺陷,以實現理想的社會關系,即實現應然關系。可見,法律作為社會關系的調整器,其所謂調整,就是以法律作為外在的強制力,使社會中有違社會理想的實然關系得以改變,使社會理想的關系-應然關系得以實現。這就是說,法律所調整社會關系不是全部的社會關系,而是部分實然狀態下的關系-由人性缺陷與自然法則必然產生的一種有違社會理想的關系。
在現實社會中,由于人們從事的社會活動的內容不同,特別重要的是,人們相互關系維系的時間長短不同,人性的缺陷表現形式就各不相同,這就決定了作為克服人性缺陷、實現理想關系的工具的法,應分成不同部門對某一特定種類的社會關系進行調整。為此,下面以人們相互關系維系的時間長短為切入點,認識不同社會關系的特征。
(二)社會關系的時間維度劃分與人性缺陷的表現
人類的全部活動,從經濟學角度講都是交易活動,正如當代美國社會學家喬治·霍曼斯所說:全部社會關系均為交換關系,市場中的交換其實不過是社會交換中的一種典型。〔8〕(p2)
就交易來說,因交易的特性不同(特質交易、非特質交易),交易雙方對標的的信息擁有量的差異以及交易者自身受其知識所限(產生交易的不確定性),致使交易發生頻度和持續時間長短亦各不同。為研究需要,僅從交易持續長短看,所
有交易關系可分為長期和短期兩種。
一次易通常是買賣活動,一般說來關系明了,市場規則在其中起作用。幾次性買賣,一般可以短期契約對關系進行雙邊規定。而只有經常性的長期交易,市場規則失去了作用,契約規定常常陷入兩難困境:一方面,專門約定在各個階段出現的意外事件和相應對策,即使可能,代價也極其昂貴;另一方面,如果契約在這些方面不完備,假如初始的討價還價一旦達成,締約各方就被固定于雙邊交換中,這時締約雙方利益分歧可能導致各自的機會主義行為,從而造成共同損失。為此,雙方可能聯合產生持續的長期關系作為保證。然而,在這種聯合中,對聯合收益的任何增加,就可能有一方提出契約適應(變更),為此,另一方作為對策,討價還價必然發生。雖然雙方在實現聯合利益最大化方面利益有共同性,但各方都希望在每一次適應性契約修改中能把共同收益盡可能多的部分收歸自己囊中。于是,共同收益在討價還價中消失殆盡。顯然,要減少機會主義影響或提高信任度,必須以一定規制或制度作為保證。〔9〕(p32)隨著生產高度社會化,進一步加深了專業化分工,這使交易變得更具有特質性,因此,作為對減少討價還價費用(交易費用)、獲得規模經濟之利益、保證“供應可靠性”以減少契約的不完備性的回應,各種縱向一體化、混合聯合及其它更高級的組織(如政府)得以產生。可見,一體化組織的優勢,不只在于可利用非一體化無法得到的技術(流水線)經濟、規模效應,且一體化組織能協調利益(常用命令解決分歧)和運用有效的(適應連續性的)決策程序。更一般而言,一體化能減少契約的不完備性難題,使供應有可靠性。〔10〕(p9)
與交易關系的長短相對應,在這兩種關系中人的行為動因亦不同,由此決定人性缺陷的具體表現形式亦不同。經濟理論對人們行為假設的差別就可說是對此的說明。
正統經濟學(從亞當斯密到現代)一直以完全理性人作為對人行為的最基本假定,以此分析短期關系,雖不能說完全適應,但可說基本適應。既然如此,作為規制短期交易關系的法-民法,必然以完全理性作為對人們行為的基本假定,為此要實現交易剩余最大化,必須以意思自治、平等原則作保證。
在復雜的長期交易中,完全理性假設顯然經不起經驗實證,為此,交易費用經濟學對人類行為采納了兩個重要假定:第一是有限理性。西蒙認為,由于風險和不確定性的存在,由于行為者僅僅具備有關備選方案的不完全信息,加之外在約束環境的復雜性,致使活動者無能力計算最佳方案,因此,雖意欲合理,但只能有限的做到。〔11〕第二是人的動因天然是機會主義。這里機會主義指追求自身利益,且將單純對自身利益的追求擴展到用詭計來實現自身利益。現實中并不一定所有的行為主體都表現為明顯的機會主義,但很難肯定哪些人不具機會主義傾向,〔9〕(p55)正因人性中存在這兩大缺陷,使包攬無遺的締約活動幾乎不可能,即使可能亦因費用高昂而失去經濟可行性。同時,作為許諾的契約無外在強制力也很少履行。為維護復雜的長期交易,以組織這種交易模式代替契約是最為理想的一種。正因此,作為規制長期交易關系的經濟法,就必須對組織形式進行規制,并要求組織中個人理性服從組織理性,以實現長期交易的交換者剩余最大化。為此,必定要求以(組織安排)帕累托最優、交叉公平原則〔12〕作為保證。
(三)社會關系的組織維度劃分與各種組織關系的特征
上述分析說明人類社會發展之所以會出現組織,是因為靠組織這種協調機制,以單個個體所不能有的手段,可以更有效地實現群體目標,同時亦實現個體目標。交易費用經濟學告訴我們,組織是在不確定條件下,對“有界理性”的人來說,最有效-即最節約交易費用的協調兩部分之間交易的協調機制,不僅如此,組織還可以保障在爭議中的交易免受機會主義之害。經濟組織自不待說,行政組織亦莫不如此。〔13〕
組織,從構成看,可分為有機組織和機械組織兩種。
有機組織是指構成組織的各成員具有不同的要素特質,且他們所擁有的要素具有互補性。這意味著在社會活動中,成員間存在相互依賴性,為了使各自要素得以發揮作用,在創造共同利益中獲得自身利益而建立的組織,就叫有機組織,如企業、公司、經濟聯盟等。與此相反,機械組織則指因各個體擁有相同或相似的要素,使其在社會活動中處于相同或相似境地,亦使他們在社會中具有相同或相似的利益,為了與社會上別的利益集團在利益紛爭中處于有利地位,或保護自身利益而組成的組織,如工會、消費者協會、行政組織等。
這兩種不同的組織形式,決定了其各自不同的運作方式和不同的特性,即按機械系統運作還是按有機系統運作。
機械系統有以下幾個主要特性:a.管理分成不同的層級,各層級之間相互協調和明確分工。b.控制、權威和交流方式上的層級特性。c.交流與溝通以垂直方式,即上下級之間的溝通為主。d.組織運作以上級所的指令為依據的傾向。e.強調對上級的忠誠與服從。〔14〕有機系統有以下特性:a.各個體功能和任務的現實性與明確性。b.通過各部分相互作用機制,每個個體任務都處于不斷調整和完善之中。c.形成控制、溝通上的網絡結構,而不僅僅是上下級的聯系。d.橫向聯系加強,上下級之間關系也由命令式變為咨詢式。e.交流方式主要是提供信息與建議,而非純粹的命令與決定。〔14〕
從它們的運作特性看,兩者主要有三個顯著差異。首先,組織中雖都有層次,但領導者或權威在機械組織中是級別最高者,而在有機組織中未必就是級別最高者,而是最能干者和擁有最多信息者。其次,就成員對組織的責任和投入程度來說,有機組織遠高于機械組織。最后,機械體系中的層級命令體制保證了合作,也導致個體活動缺乏重要意義。〔14〕
上述組織理論及組織變遷的現實經驗告訴我們,人們出于各種目的創建的社會組織正在取代社會賴以發展的各種原始社會組織(非正式組織)。在經濟領域中,公司企業的縱向一體化、橫向一體化發展,政府干預的強化(包括組織市場)等各種正式經濟組織的發展以及80年代以來,合資、亞交易(subcontructing)、特許(licensing)等新型的組織雛形的出現,它們對(自由)市場這種(非正式)組織作用的替代就是很好的經驗證明。這意味著,交易關系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以正式組織為協調機制,以特質性要素為主要標的的長期交易相對于以市場協調,以商品為主要標的的短期交易,在整個交易中所占比例及其重要性的上升。正是為了適應這一變化,經濟法才得以產生,從這一變化中亦可看出經濟法為什么在經濟生活中越來越具有重要性。
三、經濟法調整對象的界定及具體分析
(一)調整對象的涵義及要素構成
通過以上從時期和組織兩個維度對社會關系的分析,結合經濟法產生的社會關系背景,我們認為經濟法調整的對象是,因長期交易之需而產生的有機經濟組織中,不同角色(個體)與組織的協調關系及不同角色相互之間的協調關系。從這一界定中可以看到,經濟法的調整對象由有機性經濟組織與依附于其的角色之間的協調關系、組織內
各角色之間的協調關系,以及有機性經濟組織和角色四個要素構成。下面分兩步說明。
1.有機性經濟組織與依附于其角色之間的關系
有機性經濟組織,就是不同經濟要素所有者,在分工基礎上,為了共同經濟利益,在一定目標指引下,形成的協同使用各自要素的經濟法團。
在這種法團組織中,組織與其構成角色之間的關系,是一種機體與細胞之間的關系。在這種關系中,各角色具有一定的獨立性,但各角色并非一個自由和自決的存在,而是一個具有依附性并且只是因為社會性的互利互助才能夠生存的生命體。這意味著,這種組織并非由自由和自我支配的各角色組成的一個整體,而是一種基于意識到自身存在有限理性、機會主義等缺陷的人,而自愿受組織規則強制,即具有一種強制性的和不可分割的個體所相互構成的關系體系。
這種關系從表象看,存在一種角色與組織之間的服從與管理的關系,似乎是一種不平等的縱向關系,其實,這里的服從是一種對自身設定的權威的服從,而不是對社會設定的權力的服從。角色之所以服從組織,是因為他認為組織代表自己的利益,組織的理性高于自我的理性,于是,這種服從可以說是本我對超我的服從。因此,這種關系實質上并不是建立在等級不同,基于對權力服從基礎上的不平等關系,而是一種組織與角色間的協調關系。這種關系要求,各角色像機體細胞一樣,據自己所處之位,按機體設定的軌跡運行,否則,任何越軌運行,都可能造成機體病變,最終導致細胞死亡。
2.組織內各角色之間的關系這里用的角色是指“占據某一給定之社會位置的人與占據其他位置的人進行交往時所應堅持的行為模式”,〔15〕(p37)角色定義本身意味著:(1)各個體的差異。從經濟學角度講,主要有質和量的差異。質的差異主要指各角色擁有的賴以合作的生產要素不同,如有的擁有物質資本,有的則擁有人力資本或土地。量的差異則指同種資本數量的差別,如物質資本量的多寡;(2)在組織內,各個體有某一與之相適應的最能發揮其要素作用的位置,即擔當不同角色,這就使之擁有了不同“身份”。
以上情況決定了在各不同角色之間的聯系中,雖亦有直接關系,但還有許多是間接地通過他們共同的工作在勞動協作中彼此聯系的,亦即,各角色以組織為媒介而間接發生關系。在這一關系中,各角色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即沒有隸屬關系,只有共同遵守組織規則這種長期契約關系,不僅如此,在此關系中他們之間雖有矛盾利益沖突,但更主要的是合作協作而共同實現利益。但因各方差異造成的“身份”不同,與之相應各角色從組織中獲得的權利亦不同,正如狄驥在其《憲法學》一書中所言“這些權利來源于每一個人在每一個社會所確立的分工中承擔的那一部分工作。……‘處在特定地位的某些個人的權力,在此地位上,他們可以自由承擔依此特殊情況而賦予他們的使命’。”〔16〕(p212—213)
這說明,要正確認識經濟組織中不同角色的關系及其變遷,就必須考慮各角色所擁有的要素對組織的重要性及承擔的風險性,與之對應各角色在組織中的權利及義務就有所不同。這就是為什么在工業社會-以資本為主要要素時代,因財產(資本)因素對組織的重要性及財產所有者承擔的高風險性,決定了資本雇傭勞動。〔17〕而隨著知識經濟的到來,“現在,財產價值低了,而人的價值提高了”,〔18〕(p213)因此,勞動雇傭資本成為一種趨勢。〔19〕(p36—41)這說明,在現代組織關系中,各角色的行為和影響力取決于其擁有的要素所導致的其在組織中的“身份”。“社會開始根據某種關系而非根據意志組織起來,法律愈來愈傾向于以各種利害關系和義務為基礎,而不是以孤立的個人及權利為基礎”。〔18〕(p213)
以上兩個方面在觸及到四要素時,著重對經濟法調整的兩種關系進行了解釋說明,從中不難看出這兩種關系存在著密切關聯性。首先,它們的調整完成于同一調整過程中,即是通過直接調整角色與組織的關系,要求本我(角色)對超我(組織)的服從,達到角色與組織關系和諧的同時,亦達到了各角色之間關系的協調。其中角色(個體)與組織(整體)的協調是直接目的或手段,而組織內各角色之間的協調才是終極目的。它們是同一調整過程的兩個不同方面或所得到的兩種結果,而不是兩次不同的調整。有學者雖看到了這種調整的兩面性與曲折性,但卻錯誤地認為經濟法是“二次調整”。〔20〕其次,在這兩種關系中,經濟法更注重對組織內不同角色關系的調整。其之所以要調整組織與角色的關系,是基于只要調整好了角色與組織的關系,就可以自然達到角色關系協調之假定。由此決定,經濟法的調整有這樣一個特性:即以組織為一方主體,直接通過各角色與組織關系的調整,間接達到各角色關系之調整,或以組織為媒介使各角色間的關系得以協調,即以間接調整為要旨。正是這一特性對經濟法調整的社會經濟關系范圍給予了界定。德國學者基爾得·斯密特指出:“經濟法是‘組織經濟固有之法’,所謂‘組織經濟’是指以改進生產為目的而規制交易經濟和共同經,而關于這種經濟組織化的法,即是經濟法。”〔21〕(p1)此觀點抓住了經濟法的特征,但它易使人認為經濟法就是企業法。為消除這一錯誤觀念,下面通過組織的層級,對經濟法調整對象予以實證。
(二)調整對象的層次性
前述對組織的研究說明,從交易角度講,組織只不過是交易協調機制之一種,雖按不同標準,組織的形式可分為多種,但從協調機制區分和界定資源配置中的組織形式,其可分為企業(企業、公司)、市場(有組織的市場-與自由市場對應)和國家三種。據此,組織關系包括微觀、中觀和宏觀三層。
微觀組織,在現實經濟運行中,主要包括企業、公司等。因而,作為調整此種組織關系的《企業法》、《公司法》當然應屬經濟法的內容。各國企業法、公司法雖有差異,但作為其主要內容的-治理結構的規制卻小異大同,原因就在于都是對企業、公司制度發展過程中業已被證明有效的交易范式給以法律的規定。
中觀經濟組織,在現實經濟運行中,指有組織的市場。這是針對自由市場這種自然組織而言的,它是生產社會化、交易復雜化的必然產物。在市場組織中,角色雖千差萬別,但無非賣者和買者兩類。由于交易的復雜性,加之受有界理性所限,致使他們不僅搜尋信息成本不同,且對交易標的擁有的信息(指產品質量、性能)亦不對稱,在此情況下,強者(多指賣方或壟斷者)很可能以“信息偏在為基礎把交易主體的另一方置于不確定環境中。”〔22〕(p13)弱者為了交易利益將可能中止交易或搜尋新的交易信息,這不僅增加了交易費用,且影響到未來交易的繼續進行。正因此,國家對市場予以組織,以《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產品質量法》、《價格法》等法,通過對強者亂用支配力的限制,實施對弱者的保護,以協調買賣雙方關系,保證正常的永久交易。
宏觀組織,從一國內經濟講指政府。政府雖有與其它經濟組織不同的功能特性,但政府是參與經濟活動中眾多經濟組織的一種。〔23〕(p45)作為復雜的經濟組織,其構成角色是不同的科層組織(農、工、商等不同部門、不同行業、不同階層)。因各科層組織擁有要素的異質性,使它們之間存在著廣義的交易,為了協調好各種交易,政府組織建立了各種部門(財政部門、稅務部門、計劃部門、中央銀行等)。以稅率、稅種、法定準備金制度、轉移支付制度、計劃制度等保證各行業、各部門協調發展,為此制訂了《計劃法》、《財政法》、《稅法》、《中央銀行法》、《產業結構調整法》等以保障以上各種制度和政策的運作和實行。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作為經濟組織與政府扮演行政組織時的功能不同,在各角色與政府經濟組織的直接協調關系中,它們不論與哪一級別的經濟機關發生關系,從根本上說,這一經濟機關都是代表政府行使權利而不是代表某一科層組織行使權利(如哪一級稅務機關都不可另行設立稅率、稅種,哪一級銀行不能任意設定利率、變更法定準備金率等),這與在行政事務中,各級行政機關代表一級行政機關(而不是國家或政府)就產生了本質區別。〔24〕
四、結論
總結以上論證思路,本文嘗試性地提出以下觀點:
俄羅斯1992年啟動經濟轉軌后,配合激進的“休克療法”,在貨幣制度和資本流動方面實行了經常項目下的盧布可自由兌換、放松資本國際流動管制和吸引外資流入的政策。
1.利用外資的流量與形式結構
從流量上看,從1991年到1998年8月俄羅斯金融危機之前,俄羅斯利用外資的年度流量保持了增長勢頭。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和俄羅斯國家統計委員會的統計資料,從1991年到2000年上半年,俄羅斯累計吸引外資517.1億美元。到2001年年初,實際形成的利用外資存量總量為292.53億美元。
轉軌以來,俄羅斯利用外資的形式主要有外商直接投資、外商間接投資和其他形式的外國投資。其中,從1991年到2000年上半年,直接投資流量累計為216.54億美元,占全部利用外資額的41.9%;間接投資流量為10.71億美元,占全部利用外資額的2.1%;其他外國投資289.84億美元,占全部利用外資額的56.1%。
外商對俄羅斯的間接投資是伴隨著俄羅斯國有企業的私有化和工業企業股份化改造發展起來的,快速私有化的1994年是個轉折點。當年的“大眾私有化”政策吸引了大量外資購買俄羅斯企業股份。1997-1998年是另一個俄羅斯利用外國間接投資的高峰。1997年俄羅斯利用外國間接投資總額達到最高峰——6.8億美元。
俄羅斯轉軌期間使用的國際信貸投資大部分來自國際金融組織(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即世界銀行IBRD、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國際開發協會IDA、國際金融公司IFC、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BRD等)和國外大型商業銀行及銀行集團。這些金融資源多用于俄羅斯宏觀經濟穩定和經濟改革的緊急項目。
2.利用外資的部門結構和地區結構
轉軌時期俄羅斯利用外資的部門結構變化,一方面反映了俄羅斯政治和經濟風險對外資流入的影響,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俄羅斯利用外資的政策指導思想。俄羅斯為了防止利潤流失和經濟被控制,最具活力的部門一般不予開放,允許外商投資的一般是生存非常困難的企業和部門。這種政策有其積極一面,即外資對那些最困難的部門和企業提供了資金支持;其消極的一面是,本來就屬于高風險、缺乏吸引力的俄羅斯經濟難以吸引大量外資。
轉軌期間,俄羅斯外資投入的部門結構有一個顯著的變化過程。1993年外資居前兩位的是金屬加工與機器制造業(占外資總額的23.2%)和商業飲食業(16.3%),1994年是燃料能源工業(49.5%)和商業飲食業(9.8%),1995年是商業飲食業和金融、銀行、保險業,1996年是金融信貸領域(27.3%)和食品加工業(7.9%),1997年和1998年是金融信貸領域(32.5%)和燃料工業(16%),1999年是能源燃料工業(17.8%)、商業飲食業(17%)和食品加工業(14.8%)居前三位。到2000年上半年,累積流入外資的存量排序中居前三位的是:金融信貸領域(93.53億美元、32%)、能源燃料工業(43.58億美元、14.9%)和食品加工工業(31.66億美元、10.8%)。它反映了俄羅斯吸引和使用外資的主要部門。
在地區結構上,俄羅斯外資流入的分布非常不均衡,主要集中于莫斯科、圣彼得堡等少數幾個大城市和薩哈林州、秋明州、韃靼斯坦共和國等少數幾個能源原材料生產發達的地區。整個90年代中期,那些通常被認為對外資具有吸引力的工業發達且急需外資進行技術設備更新的地區,如烏拉爾工業區和伏爾加河沿岸工業區,幾乎沒有外資流入。對此的解釋是,一方面,當地企業和地方當局實行了一種保護壟斷,不放開外商進入競爭的政策;另一方面,宏觀經濟形勢持續惡化使得依賴國內市場的制造業的盈利前景暗淡,對外資缺乏吸引力。相對而言,那些產品主要供應國際市場的能源原材料產業則顯得更具投資吸引力。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俄羅斯政府特意建立的實行稅收等投資優惠政策的自由經濟區,如濱海邊疆區(納霍德卡)、克麥羅沃州、加里寧格勒州、赤塔州和阿爾泰邊疆區等,郡沒有達到吸引外資的效果和目的。看來,僅僅是建立自由經濟區的一紙聲明并不具有吸引外商投資的實際效力,外商看中的可能是包括法律制度在內的綜合投資環境。
3.利用外資的相對規模和資本凈流入額
盡管經濟轉軌以來,俄羅斯的外資流入基本保持著增長勢頭,但無論是絕對規模還是相對規模,都比較小。2000年初俄羅斯累積形成的外資使用規模為292.53億美元,居世界第25位,大大落后于其他一些經濟轉軌國家和新興工業化國家。其中,長期直接投資總額為127.57億美元,不到同期世界對外直接投資總額的1%。就國內經濟影響而言,外國投資占俄羅斯國內長期資本投資的比重也一直很低,1998年金融危機之后,由于盧布貶值造成的進口替代效應和俄羅斯停止進口管理的自由放任政策,國內長期資本投資中外資所占比重才有了較大幅度提高(見表2)。
在考察俄羅斯經濟轉軌期間外資流入的影響時,必須注意到,轉軌開始后俄羅斯境內的國際資本流動是雙
向的。在外國資本流入的同時,也存在大量的國內資本流出。而且,必須注意到,俄羅斯的國內資本外流動機主要不是追逐利潤,而是出于安全動機,是私有化初期積聚起來的私人或集團資本為了規避國內政治經濟風險而出走國外。尤為嚴重的是,每年俄羅斯資本外流的規模都大于資本流入。IMFl997年的數據表明,1992-1997年間,俄羅斯外資流入減去資本流出的差額是負979億美元,即有979億美元的資本凈流出(注:參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1997年10月《世界經濟展望》,中國金融出版社1998年。)。俄羅斯經濟學家A·布拉托夫根據俄羅斯國際收支帳戶估算的1992-2000年上半年間俄羅斯資本外流高達2900億美元(不包括走私)。1992年到2000年上半年,俄羅斯外資流入、資本流出和外資流入凈余額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見表3。資本的凈流出成為俄羅斯經濟轉軌期間資本投資連年下降的重要原因。
轉軌時期外資流入的制度轉型效應
外資流入對俄羅斯經濟轉軌的影響可以從兩個方面分析:外資流入的制度轉型效應和外資流入的經濟增長效應。總體上看,外資流入對俄羅斯制度轉型的積極影響要大于其對經濟增長的促進,而對經濟增長的靜態效應又大于其長期動態效應。
1.資本流入對俄羅斯制度轉型的積極影響
首先,俄羅斯轉軌期間的外資流入在特定時期為市場化制度改革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資金支持。在特定時期,在改革矛盾尖銳化而又無法調動國內經濟資源平息矛盾的時候,通過利用外資贖買改革中弱勢群體的支持和平息利益受損階層的反對聲音,穩定了改革的方向。
經濟轉軌的實質在于它是一個制度變遷過程,其核心是制度替代和制度轉換。它意味著:第一,原有的財富配置結構和生產剩余索取權配置結構在經濟轉軌過程中將發生重大變化(因為制度的本質在于它是一種產權配置方式和規則),財富的重新分配將產生社會摩擦,既得利益者需要得到補償,否則經濟轉軌可能會被逆轉;第二,新制度的建立需要付出時間成本和信息成本,實施成本等其他制度轉換成本;第三,在制度轉換和制度替代過程中,社會可能暫時失去維持自身生存的正常生產功能和社會保障功能。上述種種問題意味著,經濟轉軌期間要求有一定的社會資源為轉軌的順利進行提供必要的物質保障。因此,轉軌國家共同面臨的一個重大問題必然是轉軌的資本支持問題。外資可以彌補國內資金不足。
前面的分析表明,俄羅斯1992-2001年間利用外資規模盡管相對較小,但在其使用的外資中,“其他形式外資”占的比重很大。“其他形式外資”主要是來自國際金融組織和國外大型商業銀行及銀行集團的“國際信貸投資”以及在國內外債券市場上籌措的外資。表1的數據顯示,這部分外資在1996年以后占俄羅斯利用外資的比重一直在50%以上,1998年甚至接近70%。這部分外資除了部分用于償還到期政府債務以外,主要用于社會轉移支付目的,用來補發拖欠的退休金、教師工資,以及用于其他緩解社會矛盾的社會保障目的,起到了重要的社會穩定作用,從而有利于經濟轉軌的繼續進行。
外資流入對俄羅斯制度轉型所起的第二個積極作用是,它在一定程度上為國有企業的私有化產權改造提供了資金支持,并推動了俄羅斯國內資本市場的形成、發展和成熟。
俄羅斯國有資產總量巨大,私有化改造方案一經實施即遇到資金問題。事實上,俄羅斯選擇“大眾私有化”而不是捷克或波蘭的“基金私有化”方式,即有出于私有化產權運作的資金制約問題的考慮。但“大眾私有化”只是簡單地把企業產權由國家手中轉移到千千萬萬的民眾手中,在實現產權在市場上的流通和重組之前,私有化的資源重新配置目的并沒有真正實現。而俄羅斯自己國內擁有的資金還不足以推動產權的有效流通,需要外部資金的注入。正是考慮到這一點,俄羅斯政府通過頒布相關政策吸引國際戰略投資力量購買和持有俄羅斯企業私有化證券。相應政策措施收到了一定的預期效果。僅大規模私有化的1994年,外國投資者在8月、11月、12月三個月里用于購買俄羅斯企業股份的資金投入就達9億美元。這一數量相對于俄羅斯龐大的國有資產總量可能微不足道,但它在俄羅斯證券市場所發揮的邊際推動作用的意義卻不能低估。
投入到俄羅斯金融市場上的外國資本,除了向轉軌提供信貸投資,以彌補轉軌當期收益與當期成本的“赤字”差額以外,還在客觀上推動了俄羅斯國內金融資本市場的形成、發展和成熟。外資基金在管理制度、金融產品服務種類、投資技巧等方面都擁有俄羅斯當地金融投資者不能比擬的優勢,他們參與俄羅斯金融市場的投資運作,客觀上推動了俄羅斯金融市場體系的發展和完善。
最后,外國直接投資和其他長期資本在俄羅斯總外資流入中所占的比重較小,但其對俄羅斯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所起的作用也不能忽視。“合資企業”是外資在俄羅斯進行經營活動的主要組織形式。根據俄聯邦司法部企業注冊局的統計數據,截至2000年上半年,在俄羅斯注冊的“合資企業”總數為28000家,約占俄羅斯企業總數的1%,其中大約40%的“合資企業”的外商出資份額為100%。在俄羅斯企業私有化由“證券私有化”過渡到“現金私有化”階段后,在第一階段形成的企業經理和職工等“內部人”控制的公司產權治理結構開始發生緩慢的變化,企業股權在證券市場的運作下逐漸集中,外國投資者和一批“新俄羅斯人”等戰略投資者開始主導企業的控制權。他們(特別是外國投資者)逐漸使企業的治理結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并且實現了較好的企業經營績效。“俄羅斯經濟監測中心”1995、1997和1999年對俄羅斯不同行業和地區的企業進行的樣本調查顯示,由戰略投資者擁有多數股權的外部股東控股企業和管理者控股企業效益好于金融機構控股企業和職工控股企業。“合資企業”經濟效益一般好于內資企業。外資推動了俄羅斯企業產權治理結構的現代化。:
需要注意的是,我們在評價上述外資流入對制度轉型的積極影響時,必須考慮由于流入外資的規模較小,其發揮的積極作用非常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