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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經濟存在與發展的理論淵源
馬克思、恩格斯對小生產以及以小生產為特征的私有制經濟問題有過基本的設想和論述。他們認為,資產階級的全部資本應“一步一步地奪取”,而不是歷史上的一次性行動,尤其是在一些經濟落后的國度,更需經歷一個相當長的“過渡時期”。
根據馬克思、恩格斯的論述可知,個體小生產或私有經濟的存在與社會的生產力發展水平有著內在的必然聯系,即在生產力水平還沒達到消滅私有制的條件下,個體私營經濟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
十月革命勝利后,列寧提出了社會主義國家利用外資的理論,闡述了社會主義國家為什么要利用外資,社會主義國家關于怎樣利用外資,列寧根據國民經濟恢復時期的具體情況,提出要通過借款、租讓制、與外資(外商)合辦企業等形式,引進外國先進技術和設備,以恢復和發展社會主義經濟。
是中國社會主義建設道路最初探索者。他提出了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若干思想。其中,關于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思想,對后人的探索乃至今天完善非公有制經濟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了科學的方法論。
從這些思想中可以看到從當時中國社會生產力發展實際出發,思考生產關系改革的經濟建設的思想輪跡。由于歷史的局限,的這些經濟建設的思想雖然沒有付諸實施,但對今天非公有制經濟存在和發展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提供了有益的啟示。
黨的以后,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已經成為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它不僅對發展我國社會生產力,滿足人民多樣化需要,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而且吸納了大量社會閑散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為維護社會穩定做出了貢獻。
非公有制經濟存在與發展的原因
非公有制經濟是指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商投資經濟在內的經濟類型。它是相對于公有制經濟而言的,并且與公有制經濟一起,共同形成中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個體經濟,是指勞動者在個人占有生產資料的基礎上,從事個體勞動和個體經營的一種私有制經濟,不具有剝削性質;私營經濟,是指以生產資料私人占有和雇傭勞動為基礎,以獲取利潤為生產經營目的的私有制經濟,從本質上說是資本主義性質的經濟;外資經濟,是指外國投資者和港澳臺投資者根據我國法律、法規在我國大陸建立的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外商獨自經營的經濟。
(一)個體勞動方式的存在是基本原因
誠然,個體經濟存在的根本原因應該是生產力。生產力的變化是個量的概念,生產關系的變化是個質的概念。能夠使生產關系發生質變的生產力,不是生產力發展的一般變化,而是生產力量變到一定程度后,使生產關系所依存的實體形式即勞動方式發生變化,才能使生產關系發生變化。所以,個體經濟存在的必然性,不直接是生產力,但又離不開生產力,直接的決定作用是個體勞動方式。個體勞動方式存在的原因在于:一方面,是社會化生產還沒有發展到社會經濟生活的一切領域和方面,也就是說,不但是某些領域或行業基本上還是非社會化的生產,而且在基本上社會化生產領域或行業中,也還有落后的生產力與其并存;另一方面,是社會化的生產力還沒有發展到使個體勞動方式不能存在的程度,個體經營的不少領域已經不完全是以手工工具和手工勞動為基礎,而是采用了不同程度的機械化與自動化,并越來越以現代化的技術為基礎。由此可見,只要還存在個體勞動方式,尤其是獨立型的個體勞動方式,個體經濟就不可避免地要存在下去。
(二)勞動方式的部分私有是根本原因
勞動方式的部分私有,是指在現階段勞動力既不完全屬于社會主義國家或集體經濟組織,也不完全屬于勞動者個人,而是具有部分公有,部分個人所有的性質,在這兩種所有中,部分個人所有是主要方面。我國還處于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因此,在經濟、道德和精神等方面,都還帶著它脫胎的那個舊社會的痕跡。勞動力的部分私有正是舊社會遺留下來的重要痕跡之一。勞動力的生產和再生產的費用主要是由個人或家庭支出的。勞動力的歸屬問題,主要應根據勞動力的生產費用和訓練費用由誰支出來決定:如果這個費用是由個人或家庭支付的,勞動力就應歸個人所有;如果這個費用是由社會和個人共同支付的,那么勞動力就具有社會和個人雙重所有的屬性。從我國的實際情況看,勞動力的自產費用和訓練費用兼有國家支付和家庭支付兩種形式,而且家庭支付占絕大部分。因此,勞動力的歸屬關系就不能不帶有部分公有和部分私有的雙重屬性。轉(三)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提供了理論依據
私營經濟的產生是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的客觀需求。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理論,為我國私營經濟的產生與存在和發展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的核心,是承認我國的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還很低,而且還呈現為落后性和不均衡性,在客觀上,需要多種經濟成分并存和同時發展,這就為私營經濟的存在和發展提供了理論依據。在現階段,個體經濟生產要素的重新組合并發展是私營經濟產生的客觀條件。個體經營者還不愿意走合作經濟的道路。個體工商戶為了擴大生產規模,可以通過個體工商戶之間的聯合走集體經濟的道路。應該說,這是符合社會主義經濟目標的一種形式,特別是農村,可以說也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四)市場經濟的發展創造了外在經濟條件的動因
市場經濟的發展,推動了市場的自由購買。而能否自由地購買到所需要的勞動力是私營經濟產生的一個重要條件。因此資本只有和雇傭勞動相結合,私營經濟的生產過程才能正常進行。黨的以后,經過指導思想上的撥亂反正,我國對農村經濟體制和經濟政策進行了大幅度調整與改革,逐步給予了農民自由選擇職業和進行要素流動的自利。從而推動了農村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
(五)非公有制經濟是公有制經濟的有效補充
在現階段生產力水平低的條件下,私營經濟的財產組織形式更符合投資者追求個人經濟利益和施展個人經營才能的要求,而這正是非公有制經濟產生的內在動因。獲取個人經濟利益,是人類從事經濟活動的基礎性動因。只要客觀條件還沒有達到使其不能存在的時候,這一動因制約個人經濟行為的作用就不會消失。特別是在現階段,勞動還具有很強的謀生手段的性質,這就決定了個人經濟利益在個人經濟行為目標中仍然處于基本動因的地位。尤其是在農村,人們對消費利益的追求必然轉化為對財產利益的追求。非公有制經濟的出現和發展,適應了我國現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是黨的改革開放政策的產物。非公有制經濟的健康發展,不僅符合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自身利益,也是對國家、對社會做出的貢獻,有利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有利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事業。
實踐證明,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有利于繁榮城鄉經濟、增加財政收入,有利于擴大社會就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有利于優化經濟結構、促進經濟增長,對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都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因而,必須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既要對它們鼓勵和支持,又要對它們進行引導。要放寬市場準入、創造良好環境、加以積極扶持,并且依法加強監督和管理。
參考文獻:
非公有經濟信用含義的層次性
信用這一概念,通常包涵兩種內容:一是指因為遵守諾言而取得的信任,比如說某單位或某個人守信用;二是指按時償還,不需要提供物件保證,比如說信用貸款。
非公有經濟的信用含義主要包括三個層次:
第一,俠義性的信用。就這一層次而言,非公有經濟強調講信用的動機在于多交朋友、多得人緣、多拉關系。俠義,舊時指講義氣、肯冒險助人。這一點很像昔日武俠小說中的俠客行為。部分非公有經濟界人士一旦賺了錢就容易財大氣粗,甚至心血來潮,感情用事,忘乎所以。隨便表態,隨便許愿,隨便承諾。似乎什么人都能助,什么忙都能幫,什么難都能解。但因對家庭成員與非家庭成員、親者與疏者不能一視同仁,加之前說后變,致使俠義性的信用往往帶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常常夾雜著偷工減料、假冒偽劣、偷稅騙稅、走私行賄。
第二,功利性的信用。就這一層次而言,非公有經濟強調講信用的目的在于贏得客戶、贏得市場,自然地就贏得利益、贏得利潤。在商言商。非公有經濟總是要獲取利益,這是不言而喻的,也是不必諱避的。但是,自古以來,人們就一直崇尚“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道”是什么?這里至少包括道德、道義、規則。如果有人標榜非公有經濟不要賺取金錢、不要謀取利潤、不要獲取財富,那一定是在掩耳盜鈴、癡人說夢。但是,非公有經濟功利性的信用要求非公有經濟不能見利忘義、只顧財富的積聚,不擇手段;要求非公有經濟把對金錢、利潤、財富的物質沖動、單純謀利動機升華為一種社會成就感和社會責任感,從而使非公有經濟的行為有一個正確的動機。因為單純獲取物質利益的原始沖動不可能成為非公有經濟健康發展的根本誘因。歷史已經證明、并將更加雄辯地證明,一旦物質沖動變為經濟行為的根本誘因,經濟活動就會喪失理性,人們就會急功近利,只想從市場經濟中撈取什么,而不想能為市場經濟建設貢獻什么。這種現象的泛化,就會阻礙經濟社會的進步。因此,在發展市場經濟的過程中,必須注重升華非公有經濟的行為動機,使其謀利動機轉化為目標合理的社會行為。
第三,本原性的信用。就這一層次而言,非公有經濟強調講信用主旨在于重視企業生存之本,重視從業者的為人之道。經濟活動是人與人之間的一種交換與交往。這種交換與交往應當遵循公開競爭和人已互惠的規則。但是,在商品交換和市場交往過程中,有些非公有經濟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卻錯誤地認為,在市場經濟運作中只有損人才能利己。他們片面地夸大“市場如戰場”,簡單化地把商戰等同于兵戰,從而得出在市場競爭中只有你死才能我活的錯誤結論。認為只有在經濟總量、經濟利益的分配中多占對方的份額,才顯得自己聰明、精明、高明。其實,這是典型的以鄰為壑、損人利己的不義經濟行為。因為這種經濟贏利原則是以損害別人的合法權益為前提的,所以這種經濟行為本身已經失去了起碼的信用道德倫理。這種經濟行為不是依靠科技投入、提高生產效率、提高經營效率來創造經濟剩余,獲取經濟利益,而只想多分割經濟總量,只是想多占別人的經濟利益。因此,這既不能提高國家經濟的總效率,又不能擴大國家經濟的總收益。非公有經濟應當反其道而行之,擯棄損人行為,確立利他意識,并把這種利他意識升華為互惠、雙贏的思想境界,才能建立自己的本原性的信用,真正實現非公有經濟負責人的人生價值。
不同的非公有經濟可能處于不同的信用層次中,同一個非公有經濟在不同時段也可能處于不同的信用層次中。但不同的信用層次都有一個提升的過程:一是俠義性信用功利性信用本原性信用的提升;二是俠義性、功利性、本原性三層次信用本身也需不斷提升。
非公有經濟信用缺失的危害性
在一定意義上說,市場經濟是一種契約經濟、信用經濟。在市場經濟的大背景下,非公有經濟的信用缺失容易造成多方面的嚴重危害。
第一,常遭別人不講信用的報復。唐代魏征在《群書治要·老子》中提出:“信不足焉,有不信焉”。其大意是說,你對別人不講誠信,別人對你自然也不講誠信了。誠信如此,信用亦如此。如果在與合作伙伴打交道的過程中非公有經濟自身缺少信用、失去信用、毀壞信用,那么,非公有經濟反而要求別人對自己講信用,顯然是不對等的、不公正的,也是無法兌現的。雖然社會公正輿論并不贊成把別人失信作為自身失信的緣由,但是失信者遭到別人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報復,是屢見不鮮的,也是很難避免的。欺詐反被欺詐害的例子,在非公有經濟中并不少見。
第二,難以應對優勢信用的挑戰。中國已經成為世貿組織的正式成員,面臨外企總體優勢競爭能力的挑戰,這是人們有目共睹的事實。但比這種挑戰更嚴重的挑戰是外企優勢信用的挑戰。不要說外企的優勢能力,就是僅靠優勢信用就能吸引客戶,搶占市場份額。瑞士銀行、友邦保險、IBM服務、豐田質量、通用六個西格瑪、沃爾沃顧客永遠是對的等,都是靠信用力量贏得客戶、贏得市場。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后,非公有經濟面臨與國外優勢競爭能力與優勢信用的雙重挑戰,決不能掉以輕心,必須構建非公有經濟自己的信用優勢去應對外企的優勢信用的挑戰。
第三,恢復信用要花昂貴的代價。非公有經濟要在較大范圍內確立自己的信用優勢并不容易,但要失去信用則很簡單;而失去信用后再恢復信用,卻要付出幾倍幾十倍的昂貴代價。回首非公有經濟的信用狀況,應該說總體上還是好的或比較好的。但毋庸諱言,在非公有經濟的信用方面,過去曾經有、當前仍然有不少令人擔憂的行為。20世紀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我們的輕工、食品在俄羅斯遠東地區占有相當大的市場份額,由于大家都知道的信用缺失等原因,我們現在在這一地區的輕工、食品市場占有率一直沒有超過5%。曾經向中國開放的黃金般的市場現在仍然開放著,只不過在交易中主角已不是中國。當年溫州的紙底皮鞋所造成的惡劣影響,致使溫州一部分制鞋能工巧匠,至今不敢把皮鞋標明產自溫州,而不得不借用上海等地的牌子。溫州人為了挽回這一信用損失,付出了昂貴的慘重的代價。這種以損人開始、以害己告終的慘痛教訓,值得我們永遠汲取。
第四,私企業主喪失立身的根本。人無信不立。對于私企業主來說,信用就是他們安身立命的根本,是他們的金字招牌。講信用就是對市場經濟的尊重和維護,就是按照市場經濟的游戲規則辦事。在契約社會,非公有經濟沒有信用便意味著沒有市場,而私企業主沒有信用,則沒有了立身之處,其結局也必然是被逐出市場。我們有些私企業主,對不講信用的事情,不以為恥,反以為榮,以致于出現了嚴重的信用危機,損害了企業家的職業信譽,擾亂了正常的經濟秩序,導致了投資環境惡化,成為社會一大公害,也成為我們面向全球化的一大障礙。有鑒于此,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重樹私企業主的職業信譽,就顯得特別重要。這就要求私企業主:一要認識到良好的信用環境,不僅關系到企業的經濟利益,而且關系到我們國家的長治久安。經濟關系是社會關系的核心和基礎。信用危機,不僅擾亂了正常的經濟秩序,也必然沖擊人們的價值觀念、道德觀念,妨礙社會的穩定和精神文明建設。要清醒地認識到,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不僅是私營企業參與全球化競爭的需要,更是鞏固我們改革開放的成果,實現中華民族安定團結和繁榮昌盛的需要。二要認識到私企業主的職業信譽,是企業的無形資產。私企業主、特別是私營企業家,從經濟學的概念上講,它是一種素質、品格和能力。他們的職業信譽是其職業道德、職業業績的體現。它既是一種無形的激勵,也是一種無形的約束。不僅是對他們過去的總結,也是他們創造未來的資本。三要深刻理解“以德治國”的論述,在利國利民的前提下,追求利潤。古人云:“巧詐不如拙誠”。做人如此,經商亦然。私企業主中的一些“憨商”走的就是“拙誠”之道。他們深刻地認識到,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也是信譽經濟、誠實經濟。21世紀的發展,已經不再是單純的經濟增長,而是社會的總體進步,是人類文明的全方位提升。私企業主、私營企業家不能只是一個經濟人,更應該是一個高尚的人,一個具有人格魅力的人,一個擁有良好職業信譽的人。總之,人無信不立,企業無信不長,社會無信不穩。私企業主只有樹立良好的職業信譽,才能夠在全球化的競爭中,贏得地位。也只有在良好的信用環境中,才能夠持續發展,快速前進。
非公有經濟信用建設的多維性
造成非公有經濟的總體信用不高、部分信用缺失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因此,非公有經濟的信用建設僅靠獨善其身是難以奏效的。非公有經濟的信用建設作為一項系統工程,必須從加強全民信用意識教育、建立健全信用法律體系、逐步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等多方面的綜合努力才能完成。
第一,政府要努力營造信用優勢環境。市場經濟是競爭經濟,也是信用經濟,“誠信是最好的競爭手段”。作為政府,必須努力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競爭環境,特別是信用優勢環境。以往我國較多強調市場主體必須遵守誠實守信的原則,而較少關注對一些權力部門的道德約束。其實,就某種意義說,在信用建設的過程中,后者比前者更為重要。沒有權力部門的誠實守信,作為市場主體的企業,它們的誠實守信是難以言行到底的。而權力部門要真正做到誠實守信,就必須切實履行法律、行政法規所規定的各種義務。
一要切實健全產權制度。產權明晰,是我們希望達到的產權制度的一個理想目標,這方面雖有不小的進展,但仍有諸多不盡如人意之處。沒有完善的產權制度的經濟不可能是完全具備信用優勢的經濟。完善的產權制度能夠使人干了壞事必然受到壞事后果的懲罰,做了貢獻必然得到回報。如果沒有完善的產權制度,人們可為自己所做的一切承擔責任,也可不為自己所做的一切承擔責任。這就容易讓人因不必顧及后果而產生失度的急功近利的短期行為。因此,要想有良好的信用制度、市場秩序,就必須有一個較為完善的產權制度。產權制度越不健全,政府對企業的直接干預就會越多,個人的預期就越不穩定,人們就可能更狂熱地追求短期利益,從而進一步造成信用缺失。所以,在加強非公有經濟信用建設中,政府必須幫助非公有經濟進一步健全完善產權制度。
二要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我國成為世貿組織的正式成員之后,市場經濟有了政府對全世界的莊重承諾,有了來自國際的、具有法律和規則約束力的監督。這些都是信用建設必不可少的條件。在加強非公有經濟信用建設的過程中,政府更需要規范自己的行為,轉變自己的職能,在不放棄、不削弱宏觀調控的經濟管理職能的前提下,正確處理政府行政權力與市場利益的關系,特別是減少政府部門的交易行為,減少政府對非公有經濟的直接干預,切實把某些地方政府對非公有經濟管制式的領導變為服務式的幫助。要用政府本身的信用建設促進、保證非公有經濟的信用建設,從而使非公有經濟的信用建設在自律與他律緊密結合的過程中日趨完善。
三要切實公示信用狀況。目前,我國信用信息的透明度還比較低,收集非公有經濟的準確信用信息非常困難,也缺少具有較強社會影響力的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其實,我國政府一些部門保存著相當多的企業信用信息,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企業注冊、年檢信息,稅務部門的企業納稅信息,法院的企業訴訟記錄,房產部門的房產抵押情況等還要多。但是,這些信用信息既沒有統一管理,更沒有向社會進行必要的公示。因此,在加強非公有經濟信用建設的過程中,政府應當建立一個完好的信用信息傳輸載體,建立健全信用記錄并及時公示企業信用狀況。可喜的是,不久前浙江宣布把一批信用欠佳的企業踢出重點培育的企業行列,上海吊銷了十家有欺詐行為的企業執照,深圳、青島規定,個人信用有不佳者,若干年內不僅不能自己開公司,而且不得以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身份進入經濟領域。這些做法有利于促進非公有經濟及其從業者注重提高自己的信用等級,向往信用優勢,鄙視信用缺失。
第二,私企要不斷加強信用管理體系。作為企業,“打鐵需要自身硬”,要練好內功,遵紀守法,提高核心競爭力,增強企業自身信用程度,這就必須不斷加強信用管理體系建設。信用管理是現代企業管理的核心內容之一,也是當前我國企業走出信用困境的根本出路。建立并不斷加強信用管理體系,能增強風險防御能力,提升企業信用度,把信用缺失的企業逐步淘汰出局,從而形成良好的市場秩序。
非公有經濟加強信用管理體系建設,主要應從以下兩方面進行:
(一)非公經濟組織參保呈現“兩高兩低”通過排查,發現非公企業各類職工參保情況差異較大,企業管理者并非愿意給每一個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在回答“給哪些人參保”這一問題時,絕大部分企業管理者回答優先考慮管理階層人員參保;其次考慮技術骨干參保;再次考慮給本市人員參保;僅有很少企業管理者考慮給外地戶籍職工參保。這呈現出非公企業職工參保“兩高兩低”的特點,即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參保率高,而普通職工和外地戶籍職工參保率低。
(二)企業職工流動性是影響參保的重要因素通過排查,發現一些技術要求高、職工流動性小的行業,企業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狀況比其他行業好,如電子行業等。而建筑、餐飲等進入門檻低、職工流動大的行業,職工參保率非常低。
(三)個體經營戶及下崗職工的參保意愿強烈,但個人繳費壓力大通過排查,從事個體經營的及無工作下崗失業人員,尤其是35歲左右但又非“4050”的人員,他們在失業前大都繳納過社會保險,對社會保險的認識比較清楚,繼續繳納意愿比較強烈。但由于多為自謀職業,或依靠各級政府“低保”和補貼,僅能維持個人的日常生活,對一年近4000余元的養老和醫療保險的繳費金額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影響非公經濟組織參保的幾個因素
(一)部分企業和職工對社會保險政策了解不清
通過排查,我們發現私營企業中部分老板和職工對社會保險政策不甚了解,對繳費比例、繳費金額及退休后的待遇等均不清楚,甚至將社會保險混同于商業保險;有的企業職工甚至并不清楚自己是否參加了社會保險。這些問題一方面反映了我們社保部門還要繼續加強對社會保險政策的宣傳,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一些非公經濟老板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不愿主動為職工宣傳社會保險知識并參加社會保險。在擴面過程中,職工們紛紛反映企業老板從未向他們宣傳過社會保險政策,他們大都是通過電視、報紙等媒介了解這方面知識。
(二)部分企業老板和管理者對社會保險的認識不足
一是部分企業管理者對非公經濟的地位缺乏正確認識,社會責任感不如公有企業強烈,因而對企業參加社會保險持消極觀望態度;二是部分企業管理者對社會保險的意義和作用認識不足。據調查,有部分企業認為參加社會保險沒有必要,也有部分企業認為參不參加無所謂。三是有的企業老板認識模糊、唯利是圖,總以為參加社會保險,企業白白交了統籌費,增加負擔吃了大虧,千方百計地逃避繳納社會保險費。
(三)職工對社會保險認識不清
一是部分職工缺乏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不懂得依法維權。尤其是一些下崗職工認為現在工作難找,自身又處于弱勢,對企業老板在參保問題上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如讓職工替企業繳費或不給職工參保等行為只好忍氣吞聲。二是非公經濟中大部分職工是外來工和剛參加工作的青年人,對個人社會保險問題考慮得少。一些職工認為,現在還年輕,不知若干年后會怎樣,現金拿在手中更實在、更穩當。還有些職工認為自身屬外地戶籍,工作不穩定、流動性大,并且今后還要回家鄉,當地社保關系和手續又很繁雜,參保會自找麻煩。三是部分職工對養老等保險政策不了解,對退休后待遇也不清楚,存在抵觸情緒,對參保有排斥心理。三、對非公經濟組織參保的幾點思考
(一)非公經濟組織參保是當前社保擴面工作的重點和難點
改革開放以來,我市非公經濟組織迅速發展壯大,已成為市場經濟中不容忽視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我市吸納新增勞動力的主渠道。但由于體制、政策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非公經濟組織的社會保險擴面工作存在很大難度和薄弱環節。目前,我市正在大力開展推進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平安計劃”。如按餐飲業人均月繳費4.9元計算,1萬人參保繳費,年籌集基金可達58.8萬元;按建筑業人均月繳費9.8元,1萬人參保繳費,年籌集基金可達117.6萬元。為此,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必須在思想上高度重視非公經濟組織參保工作,在行動上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重點解決好非公經濟組織的參保問題,切實推進我市的社會保險擴面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險制度是基礎
目前社會保險制度還不夠完善,主要表現:一是沒有一套統一的全社會企業職工人數統計制度。目前各部門統計數據因為各自口徑問題,出入很大,無法真正搞清全市應參保人數的準確數字,造成在計算社會保險參保率時失真現象的發生。例如,工商和稅務部門的登記信息與社保信息并不完全對應,還有在排查過程中,我們還發現了無照經營的現象。二是部分城鎮低收入者的社會保險問題沒有解決。由于繳費負擔較大,全市存在著部分人員游離于社保大門之外的情況。這部分人大部分沒有工作單位,依靠經營小生意或依靠政府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維持生活,沒有參加或續接社會保險。如何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險制度,提高參保水平,是我們必須正視和解決的問題。
(三)政府高度重視是成功的關鍵
一是各職能部門沒有形成有效配合,例如我們在對建筑工地農民工宣傳“平安計劃”時,包工頭說:“我們上的是意外險,不上建委不蓋章,工程干不了”。另外工商與稅務、勞動年檢多是根據各自法規和規定獨立運行,和社保經辦部門聯合難度很大。二是執法力度不夠。當前,社會保險法尚未出臺,各級經辦機構更多的是依靠苦口婆心的工作,而依法參保和依法繳費的觀念在企業和職工中還沒有樹立起來。因此,必須盡快改變目前被動局面,深化“五局聯網”工作,增強非公經濟組織和職工參保意識,提高全市非公經濟組織參保水平。
論文正文:
水利工程經濟費用分攤對策
1、水利工程經濟評價及費用分攤
水利工程項目中經濟評價是對工程項目在計算期(包括施工期、運行初期和正常運行期)內投入產出等經濟因素進行調查、預測、研究、計算和論證,比選方案的一系列過程,以對項目的經濟合理性作出全面的分析和評價。經濟評價是評價項目可行與否,進而決定工程能否立項建設的一個重要依據。
而一些多目標、多用途的綜合利用水利工程在作經濟評價時往往會涉及到不同受益部門(如灌溉、發電、工業供水、城鎮生活供水等)或不同受益地區。因此,對這類綜合利用的水利工程的投資和年運行費,通常要在各受益部門或地區之間進行費用分攤的分析計算,以確定工程合理開發目標,并為方案提供各種費用及計算依據。
2、費用分攤的計算
水利工程項目的費用分攤包括固定資產投資分攤和年運行費分攤,費用分攤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①按各功能利用建設項目的某些指標的比例分攤。如按水庫各功能的庫容或用水量等指標的比例進行分攤,可用單一指標、也可用幾個指標綜合計算。
②按各功能最優等效替代方案費用現值的比例分攤。采用此法時,一般應按替代方案在經濟分析期內的總費用折現總值的比例分攤綜合水利工程的總費用,然后再進一步分解到各部門分攤主體工程投資和年運行費用的比例和數額。
③按各功能可獲得的效益現值的比例分攤。采用此法時必須遵循被分攤費用與計算分攤比例所采用的經濟效益計算口徑對應一致的原則,合理計算和劃分各部門的經濟效益和被分攤的費用。
④按可分離費用剩余效益法分攤。計算時,先分析計算可分離費用,再根據各受益部門或地區的剩余效益的比例,分攤剩余費用,兩者之和即為各受益部門或地區應承擔的份額。
⑤按受益部門或地區獲得效益的主次地位分攤。當項目各功能的主次地位明顯時可采用此法。費用分攤后,還應該對分攤結果進行合理性檢查,以使各功能分攤的費用公平合理。
3、案例
某水庫工程是一宗具有防洪、工業供水、生活供水及灌溉等綜合效益的中型水利樞紐工程,水庫總庫容為6814萬m3,其主要建筑物有大壩、溢洪道、生活供水隧洞、導流輸水隧洞、工業供水建筑物和灌區建筑物等。工程施工期為三年,正常運行期為40年,則工程計算期為43年。由于水庫涉及到防洪、工業供水、生活供水及灌溉等不同的受益項目,因此在做經濟評價時需要對以上不同的受益項目分別進行評價,以確定各受益項目的經濟合理性,同時便于安排投資計劃,籌措建設資金和年運行費。
這就需要對工程的費用進行分攤。本案例從投資方面談談費用分攤的計算情況。本工程總投資11163.09萬元(項目建設時間為2000年),其中各項目單獨的投資為:工業供水工程投資523.65萬元(導流輸水隧洞及工業供水建筑物);生活供水工程投資449.05萬元(生活供水隧洞);灌溉工程投資606.44萬元(灌區建筑物)。合計各項目單獨投資1579.14萬元,則剩余公共部分9583.95萬元需要各受益項目進行費用分攤。
3.1按各功能利用建設項目的某些指標的比例分攤
3.1.1按水庫的庫容比例進行分攤
首先,項目的防洪工程費用可通過防洪庫容占防洪庫容與興利庫容之和的比例進行分攤。工程防洪庫容為761.1萬m3,興利庫容為5430萬m3,則本方案防洪工程投資為:9583.95761.176.1+5430=1178.2萬元。興利庫容分攤費用為8405.75萬元。
3.1.2按各受益項目的用水量進行分攤
由于各受益部門所占的興利庫容計算不夠直接方便,因此剩余部分費用8405.75萬元按各受益部門的用水量比例進行分攤。水庫每年可向當地企業提供工業用水2500萬m3,向當地城鎮提供生活用水2950萬m3,水庫多年平均農業灌溉供水量為1590.4萬m3。根據上述用水量,各用水部門用水量比例如下:工業用水:25002500+2950+1590.4=35.5%生活用水:29502500+2950+1590.4=41.9%灌溉用水:1590.42500+2950+1590.4=22.6%則各受益部門費用分攤如下:工業供水工程:8405.7535.5%=2984.04萬元生活用水工程:8405.7541.9%=3522.01萬元灌溉工程:8405.7522.6%=1899.70萬元
3.1.3分攤成果
根據上述分攤計算結果,最后可計算出各受益項目所分攤的投資如下:防洪工程投資:1178.2萬元工業供水工程:2984.04+523.65=3507.69萬元生活用水工程:3522.01+449.05=3971.06萬元灌溉工程:1899.70+606.44=2506.14萬元
3.2按各功能可獲得的效益現值的比例分攤
本工程也可按各項目的效益現值比例進行投資分攤。工程項目的效益分為財務效益及國民經濟效益,由于防洪工程沒有財務收入,其財務效益為零,而灌溉工程的財務收入也是很少的,因此若采用財務效益現值比例進行投資分攤,防洪工程這部分投資將為零,灌溉效益也很低。這種分攤方法把水庫防洪的功能給忽略了,灌溉的功能也被低估,進而讓其它的受益部門分擔了這兩部分的投資。很顯然,這樣分攤是不合理的。因此可以考慮采用國民經濟效益現值比例進行分攤。
3.2.1各項目的國民經濟效益現值計算
防洪工程經濟效益按工程可減免的洪災損失計算。本工程防洪標準由原來不到1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擔負著下游2.3萬戶共6.0萬居民及5300畝耕地的防洪任務。根據當地統計,工程建成后平均每年可減免的洪災損失約為2017萬元,則防洪工程經濟效益現值為11835.3萬元。本工程工業供水主要是向一大型鋼鐵廠提供工業用水,其經濟效益按水在工業產值中所占的比例計算。工業供水經濟效益計算為1125萬元,則其經濟效益現值為6601.23萬元。
生活用水的經濟效益按生活用水量乘以生活用水的影子價計算,則生活供水的經濟效益為1475萬元,其經濟效益現值為8654.94萬元。灌溉工程經濟效益按有灌溉和無灌溉所增加的糧食產品產值乘以灌溉效益分攤系數計算。本工程改善水田灌溉面積3842.9畝,新增水田灌溉面積21916畝,灌溉的經濟效益為970萬元,效益現值為5691.72萬元。
3.2.2國民經濟效益現值比例分攤計算
根據上述效益現值計算,各項目比例如下:防洪:11835.311935.3+6601.23+8654.94+5691.72=36.1%工業用水:6601.2311835.3+6601.23+8654.94+5691.72=20.1%生活用水:8654.9411835.3+6601.23+8654.94+5691.72=26.4%灌溉用水:5691.7211835.3+6601.23+8654.94+5691.72=17.4%則各受益部門費用分攤如下:防洪工程:9583.9536.1%=3459.81萬元工業供水工程:9583.9520.1%=1926.37萬元生活用水工程:9583.9526.4%=2530.16萬元灌溉工程:9583.9517.4%=1667.61萬元
3.2.3分攤成果
根據上述分攤計算結果,最后可計算出各受益項目所分攤的投資如下:防洪工程投資:3459.81萬元工業供水工程:1926.37+523.65=2450.02萬元生活用水工程:2530.16+449.05=2979.21萬元灌溉工程:1667.61+606.44=2274.05萬元
3.3費用分攤的合理性分析
【關鍵詞】融資;中小企業;信用擔保
毋庸置疑,中小企業在我國當前的經濟發展中起著重要的作用。我國中小企業已超過1000萬家,占全國企業總數的99%以上。中小企業創造的價值超過國內生產總值的50%,上繳稅收占國家稅收總額的一半左右。中小企業在創造社會財富、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貢獻。
這些中小企業中相當部分為非公經濟,往往由于企業自身信用度不高,償債能力不強等原因,使得企業資金來源較少且融資規模有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一直沒能得到妥善解決。隨著國際經濟增速放緩、國內宏觀調控等因素的影響,我國中小企業在資金方面更加捉襟見肘,運營舉步維艱。
一、中小企業發展現狀
(一)當前,我國中小企業的停關數量多于新增數
據調查,廣東省2008年1-10月關閉的企業約有1.5萬家,同期新增僅有3200家。吉林省1-11月關停中小企業2.3萬家,占全部中小企業的8%,同期新增中小企業1.7萬家。海南省50家重點企業中有2家停產。
(二)微利經營,限產情況普遍;海外訂單減少,經營困難
由于國際和國內市場需求減少、原材料價格上漲和用工成本上升導致企業生產成本增加,大量在產中小企業產能利用率不高,越來越多的企業被迫采取減產、停產和裁員、減薪等辦法來應對生存危機。吉林省有30%的中小企業開工不足,江西省規模以上中小企業有70%約4000家采取了不同程度的限產措施,有11%左右的企業出現虧損,虧損額同比上年增長了1.5倍。海南省的50戶重點企業中有6家出現減產。
(三)資金困難未見明顯緩和
企業融資需求較大,融資困難現象依然普遍。多數企業缺乏資金,無法擴展市場、轉型或創新,甚至因資金鏈斷裂而關閉。雖然我國已出臺多項政策幫助中小企業解決發展資金緊缺問題,但由于中小企業普遍缺乏可抵押的不動產,融資仍然很困難。有些地方組建了一些擔保公司,但由于缺少擔保金,能夠給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數量是有限的。
二、中小企業運轉難的主要瓶頸問題
(一)經營困難的直接原因
1.近年來,由于原材料和燃料動力等價格不同幅度上漲,企業生產成本隨之上漲,部分中小企業技術水平不高,只是微利經營,且企業規模小、經濟實力不強,無法靈活運轉資金以適應經濟形勢的變化,使得近7%-8%的小企業停產倒閉。2.部分外銷型企業出口訂單大幅減少,內銷不暢,產品積壓,最終導致企業停產關閉。外貿企業原本利潤水平就較低,受人民幣對美元大幅升值的影響,大部分采用美元結算的出口企業利潤下降,已經無利可圖。3.稅負加重。企業所得稅從15%調整至25%,有些行業出口退稅率下降,使得企業利潤下降。新的《勞動合同法》規范了企業員工工資和社保醫保標準,我國中小企業多數為勞動密集型產業,用工成本的提高加劇了企業的成本壓力。
(二)經營困難的根本原因
中小企業從金融機構貸款融資或直接融資難的最根本原因和最大障礙是中小企業缺乏抵押物和信用。中小企業固定資產占總資產的較大比重,技術水平不高,利潤較低,償債能力不強,企業信用度不高。一旦出現產品銷路不暢,資金回籠慢,就會難以運轉。有限的資產難以籌集到大量的資金,大幅提高技術水平;在面對較大的經濟困難時,往往“中變小,小變無”,銀行貸款風險較大,難以積累良好的信用度。
三、拓寬融資渠道,推進中小企業快速發展
(一)完善信用擔保體系,為中小企業創造良好的融資環境
應當逐步建立包括政府、中小企業法人、自然人等在內的股份制信用擔保基金,擴張基金規模,用股份制運作理念在公司內形成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加強信用擔保體系建設,重點發展區域性核心擔保機構,積極組建各地中小企業擔保組織,指導信用擔保機構盤活擔保存量,創新服務產品,提高擔保能力。
(二)完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體系,拓展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
要大力發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這些機構數量眾多、規模小、機制靈活、管理層次少、自主性強、運行成本低,能夠更好地了解和掌握風險狀況,可以更好地為廣大中小企業提供服務,更適合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
另外,中小企業規模不同,對待風險的態度及利用資本市場的能力也不相同。銀行等金融機構應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創新融資品種,以應對不同層次企業的需求。目前,部分商業銀行已創新出一些新的融資品種:1.隨借隨還循環貸款。針對有適合抵押或擔保,現金回籠較快的企業,推出手續簡便的可循環貸款,方便了中小企業的申請、辦理。2.配對組合聯保貸款。這種貸款不需要抵押和擔保,借款人繳納一定保證金,組成互助的聯合擔保小組,相互提供貸款保證擔保,更多地依靠企業之間的互相監督和約束。3.動產抵押盤活資金。是指缺乏普通抵押資源、有短期融資需求的小企業可以將自有或第三人所有的商品、原材料及設備等動產向銀行抵押,也可用國債、存單等進行質押,以從銀行獲得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這種貸款帶有典當的性質,但貸款利率遠低于典當利率。
(三)其他融資方式
1.推動中小企業轉換融資方式,鼓勵中小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一方面,可以面向居民個人推出措施,增強中小企業對社會資本的直接吸納能力,拓寬中小企業資本、資金的來源;另一方面,可以在中小企業間相互投資持股,提高中小企業資本率,使中小企業之間優勢互補,形成新的資本運營機制。
2.大力發展民間融資,并逐步進行規范。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民間融資已成為中小企業取得流動資金和建設資金的重要渠道。民間融資與銀行信貸之間不是此消彼長相互競爭或替代的關系,而是由于各自優勢的存在,表現為一種互補關系。
當前民間融資的現狀:(1)民間借貸方式多樣化。民間借貸形式主要有“企業間融資”、“企業向個人融資”、“工商戶之間融資”等。(2)民間借貸注重社會關系的傳統價值觀。民間借貸的借貸雙方多數通過“親緣”、“地緣”、“業緣”等社會關系媒介實現資金融通,形成了以信用保證替代正規金融風險評價體系的現象。(3)民間借貸特有的優勢。民間借貸能滿足中小企業“短、快、靈”的要求。無需抵押或是繁雜的手續,當出現資金緊急缺口時,民間借貸就會以其特有的優勢成為融資需求的優先選擇。(4)民間借貸的利率。目前,民間融資利率大多數高于銀行同期基準利率的借貸利率,這也正體現了風險與收益對等的原則。
盡管融資戶利用民間融資比較及時、方便,但由于缺乏金融法律法規的保護,尚存在諸多風險。因此,國家有關部門應做到:首先,從法律上明確界定融資和非法融資的界限,正式承認民間貸款機構的合法化。2008年以來,我國各地陸續成立了很多小額貸款公司,而合法的利率的出臺有利于打擊高利貸等非法融資行為。其次,適度提高民間資金注資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的比重。還應加強管理,通過法律手段使民間融資走上契約化和規范化的軌道。不斷優化民間金融的生態環境,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服務體系,為民間融資的發展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務、擔保服務等。
3.創新融資方式。網絡信用已經在融資領域中占據重要地位,成功地為中小企業融資開創了一條新的道路。阿里巴巴是中國領先的電子商務企業,并不是金融機構。從1999年開始,阿里巴巴率先建立了電子商務誠信體系。2000多萬中小企業在阿里巴巴網絡貿易平臺上創建的網絡交易信用和阿里巴巴自身建立的貫穿貸款過程前、中、后的一套風險控制體系,使銀行看到了業務發展的契機。到2009年,有超過8家銀行參與阿里巴巴的中小企業融資計劃,中小企業通過阿里巴巴平臺獲得的融資金額預計將超過60億元,貸款省份將擴大到廣東、江蘇、山東以及上海等地。
中小企業集合債券是以多個中小企業所構成的集合為發債主體,企業各自確定債券發行額度,采用集合債券的形式,使用統一的債券名稱,形成一個總發行額度而向投資人發行的約定到期還本付息的一種企業債券形式。其相比一般企業債券的優勢為:(1)發行主體是多個有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構成的集合體。(2)對單個企業的信用、盈利能力、償債能力等的要求較低。(3)發行費用相對較低。相比銀行貸款的優勢為:(1)投資者較為廣泛。(2)融資成本較低。(3)融資期限相對較長。(4)融資規模相對較大。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的發行可以促進優質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同時還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參與企業的知名度,推動中小企業的發展。
通過發展私募股權基金、創業投資以及風險投資等方式為中小企業提供多樣化的融資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手段。
如今,典當已發生了歷史性的變化,典當動機不再是生活所迫,而是換取所需資金。典當行業融資的特點是“短、小、快、靈”,一般情況放貸多則3-5天,少則1-2天。作為銀行的有益補充,典當是中小型企業融資的又一資金來源。
四、優化發展優質中小企業
(一)中小企業需要提高自身的誠信度
提高中小企業自身的誠信度是獲得銀行貸款、解決融資困難的必要條件,也是提高中小企業自身的信用水平、緩解融資困境的必然選擇。
(二)企業在融資時,應充分考慮風險、收益與成本,選擇正確合理的融資方式和融資結構
中小企業融資的優選順序應為:內部積累、股權融資、債權融資。合理的融資結構的內容包括:確定債權融資和股權融資的合理比例、長期融資和短期融資的合理比例。
(三)還應考慮地區、行業特點、宏觀調整等發展因素
以河北省為例,面臨著嚴峻的節能減排形勢,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企業的環保成本增大,部分企業面臨關停的嚴峻局面。產業結構中資源型重工業產業比重偏大,第三產業發展相對滯后;中小企業產品檔次低,初、粗加工產品多,企業研發能力弱,產值比重較低。面對這些情況,應當有選擇地幫扶優質中小企業,積極利用資金、人才和技術,促進經濟快速發展。
【主要參考文獻】
一、文化消費的內涵和后工業化的中國
1.文化消費的內涵
文化消費是指用文化產品或服務來滿足人們精神需求的一種消費,主要包括教育、文化娛樂、體育健身、旅游觀光等方面。簡言之,文化消費是人類享用文化產品和服務的消費活動。在知識經濟條件下,文化消費被賦予了新的時代內涵,文化消費現象呈現出主流化、高科技化、大眾化和全球化的時代特征。文化消費的內容十分廣泛,不僅包括專門的精神、理論和其他文化產品的消費,也包括文化消費工具和手段的消費。文化是一個不斷創造與生成的動態過程。文化消費是一種社會行為,永遠都會受到社會脈絡與社會關系的影響。人們在文本與實踐的消費中,也在創造文化。根據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人的需求層次建立在滿足上升的基礎之上,消費需求發展的上升和遞進規律是經濟社會生產力發展的歷史過程。因此,在經濟高度發達、產品極度豐富的現代經濟社會中,人們的消費早已超出了滿足基本生存需要的功能層次階段,而更多地進入具有滿足精神消費、享受和發展消費的高層次功能階段,文化消費正是這樣的一種消費形態。
2.后工業化的中國城市發展
經過幾十年的工業化發展,城市中開始出現越來越多的城市病。大型城市人口飽和、環境污染嚴重,城市運行不堪重負,交通問題、環境問題已成為困擾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問題。全球化的今天,城市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要求人們必須慎重考慮調整和優化產業結構,重點發展第三產業,發展知識型經濟,提高以文化消費為代表的服務性消費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重才是人類未來發展的出路。2009年,我國經濟總量達到335353億元,人均國民生產總值3678美元,中國開始進入消費社會,文化消費進入活躍期。據預測,2010年、2015年和2020年,我國城鄉居民人均文化消費支出比重,即城鎮文教娛樂服務支出分別為732元、1065元和l484元,占消費性支出的比重分別為16.3%、18%和19.9%。文化娛樂消費在消費性支出中的比重逐年增長,可以預見未來幾十年,文化消費將會在中國的經濟增長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
二、文化娛樂消費需求狀況分析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文化教育娛樂支出比重等均呈現逐年增長的態勢。據國家統計局網站信息,1999-2009年的10年間,城市人均文化教育娛樂消費支出由449.39元增長到1358.26元;文化教育消費需求占消費性支出的比重由9.31%上升到14.6%。城市居民文化教育娛樂消費支出大幅度提升。本文選取北京、武漢、深圳、重慶、長沙、廣州等八個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分析當前我國城市文化消費需求狀況J。
1.居民文化消費支出比重低
北京、上海、武漢、深圳、重慶、長沙、廣州,濟南等是我國有重要影響力的八個大城市,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該區域經濟發展水平。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近些年來,這些城市居民的恩格爾系數呈持續下降趨勢,文化消費支出比重上揚。而恩格爾系數和文教娛樂消費性比重一降一升的變化,更是表現出這幾大城市居民消費結構的升級以及向前推進。,通過數值比較可以看出,人民群眾用于文化娛樂消費方面的支出還是比較少,比重偏低,居民文化消費市場需求還不夠旺盛,需要進一步刺激消費。在總量上還是偏低。除武漢外,其他七個城市人均每月消費性支出額均在千元以上。從教育文化娛樂服務這項來看,在武漢、長沙、重慶三個中西部城市中,只有重慶的消費額均超百元,在中西部處于領先地位。總體來看,位于東部的城市,人均每月教育文化娛樂服務支出都要比中西部城市多,一定程度上說明了當前我國區域文化消費水平不平衡的現象引。
2.文化消費結構層次相對較平衡
下表3重點列出了北京、上海、武漢、重慶在教育文化娛樂消費方面的具體情況。通過數值對比可看出,四個城市的文化消費娛樂支出都呈遞增趨勢,其中教育一項,在教育文化娛樂支出中所占比重最大。而北京2008年教育投人占整個文化消費的34.O%,2009年上升到34.8%;重慶2008年教育投入占43.4%;上海2008年教育投入占40.6%,2009年下降到38.1%。發展型文化消費中,北京、上海兩市教育開支穩居榜首,說明身為我國經濟文化最為發達城市,居民對教育文化的投人程度可見一斑。隨著各行各業競爭白熱化,居民越來越重視在教育方面的投人,可以預見教育消費必將成為人們消費的中長期熱點。另據國家統計局調查數據表明,2009年北京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旅游支出為459元,比上年略增0.3%,占當年整個文化消費的16.9%。在文化消費結構上出現了發展性、智能性文化消費占主導地位,娛樂性、享受性、消遣性的精神文化消費所占比例有逐漸擴大的趨勢。
3.城市文化消費與文化產業發展齊頭并進
文化消費與文化產業的發展相得益彰,只有文化產業發展了,文化消費的水平和規模才會擴大;反之,文化消費的水平也體現了文化產業的發展程度。從文化消費中可以預期未來的文化消費空間和文化產業的可供發展空間。表4將我國部分城市的文化產業增加值與占GDP的比重作比較來說明文化消費與文化產業的關系。統計數據可以看到:2008年和2009年我國城市文化消費水平呈現出逐年遞增的趨勢,文化產業增加值所占GDP比重均有所提高。其中,文化消費水平高的地區,其文化產業增加值也較高。特別要指出的是青島,文化消費市場與文化產業發展均顯現出強勁地發展態勢,因此,要解決好文化消費的問題,很多時候還要從文化產業的源頭開始,培養市民的文藝欣賞興趣,刺激市民的文化需求,引導文化消費,培植文化消費市場,促進本地區文化消費和文化產業的發展。
三、影響我國城市文化娛樂消費的因素
從國際經驗和我國文化消費娛樂的實際狀況來看,影響文化娛樂消費需求的因素很多,其中,經濟發展水平、人均收入狀況對文化娛樂消費的影響最深遠、最直接,公共服務狀況、居民的消費時尚和文化傳統等也制約著文化娛樂消費水平。
1.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
在經濟學中,經濟發展水平對消費的影響至關重要。經濟發展水平不僅決定著文化消費的總量和規模,而且在某種程度上影響著消費的水平和層次。從表2數據可以看出,處于經濟發達地區的城市文化娛樂消費支出總體上要比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城市文化娛樂消費的支出多,休閑類文化消費娛樂消費的層次和程度也要高。因此,經濟發達程度、人均收人的高低對居民文化娛樂消費具有決定性的作用。
2.民族(區域)文化傳統和審美習慣
民族文化傳統和審美習慣是影響文化娛樂消費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因素,這在具體的行業中表現得尤為明顯。例如,印度的消費水平比中國低,但是印度人均看電影的次數在世界上處于前列,電影市場也比中國繁榮。2003年,印度電影盈利8.56億美元,而當年我國電影票房僅有9億元人民幣,民族文化傳統和審美習慣對文化娛樂消費的影響可見一斑。在我國,這樣的例子也很常見。例如,旅游大省云南推出的大型原生態歌舞集《云南映象》,融合了傳統之美和現代之力,通過將最原生態的原創鄉土歌舞精髓和民族舞經典全新整合重構,用原汁原味的民族舞元素表達濃郁的云南民族風情。少林寺與國際知名音樂人創作出《禪宗少林音樂大典》,將千年古剎少林寺的佛教文化表現得淋漓盡致。這二者都是讓民族藝術糅合進現代藝術之中吸引游客消費。上海音樂劇、東北的二人轉、天津的曲藝、長沙娛樂業都是有著鮮明地方特點的文化娛樂消費。因文化傳統和習慣的不同,人們在文化娛樂上的消費狀況也不同。因此,在開發市場促進文化消費時,要著力培育和發掘民族區域文化傳統和審美趣味,以及開發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文化產品和服務來吸引顧客進行文化消費。
3.文化消費的社會環境
文化消費活動是一個社會和政治運動的過程,其中表現出文化的社會性和政治性。文化消費存在社會價值取向、民族風俗習慣、消費空間時間與個人需求的矛盾。當前我國的文化消費政策還不到位,消費法制體系不健全,消費管理體制沒有理順,消費管理不善,文化市場秩序不規范,文化基礎設施、文化消費權益、消費信息安全等宏觀消費環境沒有根本提升。良好的文化消費社會環境沒有建立起來,必然會對消費者文化消費的行為和理念產生影響。
4.文化管理體制
作為一個城市靈魂的獨有的文化個性、文化風格、文化品位,需要有靈活、開放的體制和優越的發展環境與其相匹配。隨著社會的進步和個人財富的增長,人們的文化消費要求日益多樣化。當前我國的文化產業發展主要還是政府主導,文化管理體制不靈活,管理體系不順暢,文化支持政策不明確,導致文化產品的層次和水平與人們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這些因素造成了國外文化產品占據著我國文化市場的大部分市場份額,我們傳統的文化也被外來文化借鑒和超越。例如每年電影暑期檔中,從國外引進的電影占據了大部分~h映時間,而我國能夠與好萊塢大片相抗衡的電影鳳毛麟角。
5.文化消費心理的支配
文化的心理特性決定了文化消費活動是一個心理運動的過程。文化消費作為一種文化體驗、情感享受和對自身發展、社會關系、地位的追求,受文化觀念、消費觀念、價值取向支配,文化認同將激起消費,文化偏愛將擴大對其消費,而我國有些人對文化消費與文化產業發展的意義認識不夠,消費心理不成熟,文化觀、文化價值觀、文化消費觀不正確以及觀念、素質差異,忽視了消費的全面性和科學性。
四、推動城市文化娛樂消費發展的途徑
1.大力發展經濟,提高消費者收入水平
從以上的數據分析可以看到,城市文化消費能力的高低與城市經濟的發展密切相關。文化消費作為文化產業鏈上的終端環節,與經濟運行的規律一樣,消費水平直接影響甚至決定著文化產品生產能力和流通效率。沒有活躍旺盛的文化消費能力,就不可能有強大的文化生產力與活躍的文化市場。因此,要發展文化產業,提高人們的文化消費水平,只有大力發展城市經濟,提高人民的收入水平,人民的消費能力和追求生活質量的要求越強,用于反映生活質量提高的文化娛樂休閑服務等非物質消費支出的比重就越高,要求社會提供的文化娛樂用品及服務就越多,最終勢必促進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只有在生產力大幅度的提升,人們的經濟狀況得到改善,物質需求得到滿足之后,才能為文化消費提供更廣大的發展空間和前景。
2.解除大眾的消費疑慮,轉變消費觀念
目前,觀念的陳舊成為阻礙文化娛樂消費快速發展的重大問題。中國歷來是一個崇尚節儉的國家,輕視服務經濟的觀念根深蒂固。先生產,后消費已成為人們生活觀念的主基調,由于思想觀念認識的影響,導致社會和個人消費缺乏動因。許多人還不能認識到文化娛樂消費在推動社會進步方面的作用。如果想要刺激文化娛樂消費,首先要轉變居民的消費觀念,解除大眾的消費顧慮。轉變居民的消費觀念,要讓大眾懂得生產與消費是并重的,生產是為了消費,消費也是為了生產,只有消費上去了,生產才會提高,而且要懂得適度消費。
3.依托具有比較優勢的文化資源,形成特色產業刺激文化消費
關鍵詞:公有經濟 非公有經濟 平等保護 刑法的不得已性
目前,我國公有經濟和非公有經濟發展迅速,其中非公有經濟在市場份額中占有相應的比重。為適時地促進、支持和鼓勵非公有經濟的發展,我國有關法律制度對其市場主體地位也作以相應的調整,但并不能當然的要求刑法也對各種市場主體平等保護。
刑法上的保護是對行為主體的懲罰與對行為對象的保護的統一
我國學者在論及法律平等保護的問題上,往往表現為刑法應與其他法律一樣對公有經濟與非公有經濟平等保護的觀點。筆者認為刑法保護是指對其他法律制度的保護,目的是不讓其他法律制度崩潰,故不同于憲法在價值和觀念層面上對主體的平等保護,也不同于民事法律所表達的具體層面的平等保護。
(一)從憲法性法律的角度并不必然要求刑法踐行平等保護
《憲法》第33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 法律之“面前”與法律之“內”是明顯不同的。也就是說,法律制定完畢后,不管該法律之“內”是不是符合公平、正義,是不是符合普通民眾的基本的價值觀、善惡觀與普適的道德情感或者說符不符合制定法之上的自然法精神,這樣的法律都要遵守,當然也意味著公民在其面前得到平等保護。法律之“內與外”的差別在選舉法表現特別明顯,如選舉法關于農村與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比例為41的規定。可見,平等保護是相對的。
憲法第33條僅僅表明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沒有說公有經濟與非公有經濟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字面內容,不能斷然將公民擴大解釋為包括市場平等主體的公有與非公有經濟主體。因為公民僅僅指自然人,因而不能擴大解釋,就不能以憲法規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要求刑法做出相應的應答。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僅僅體現對行為主體的平等保護,而不能表明對行為對象本身所承載法益的保護。因行為對象不同可能導致行為性質的不同,從而引起刑法上的評價不同。刑法在保護的立場上可能因為相應的法律對公有經濟的保護與對非公有經濟的保護上的不平等而出現不同的懲罰力度。懲罰的力度不同就是保護力度存在差異。同時,其他法律可能出現對公有經濟與非公有經濟的平等保護,而刑法的保護是保護該法律的這種規定,是兩種不同性質的保護。刑法人權保障功能要求應全面考量影響對行為人的懲罰的各種因素包括行為人所侵害的行為對象(受害人)以及行為所保護的法益的大小等因素。
總之,可以說在法律“面前”平等是形式意義上的平等,即平等僅是法律適用過程中的平等,“是一種包括甚至確認現實中人與人之間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實質不平等為內容的法律面前的平等,這一意義上的‘平等’是‘法’的固有之意,維護這一意義的‘平等’是法最基本的功能”。這道出了法律面前或者刑法面前平等的真實內涵,法律保護的對象在現實中本身就是不平等的,更何況保護什么的問題上由社會主流價值觀主導,因而實質意義上的平等僅僅是價值上的追求。林也指出:“法律是保護不平等的,如果社會都是平等的,就不需要法律”。這種分析很精辟,法律的制定是保護現存社會制度、社會秩序,然而這些制度、秩序下本身就有富有與貧困,有序與無序等差異。在法律之“內”具備實質上的平等,方能做到執法上與適用上的法律“面前”的平等,這種平等必須以人們在現實生活中經濟、社會地位真正平等為前提,是人類社會存在的理想狀態和全人類的永恒追求。我國現行憲法第6條第1款表明社會主義國家公有制經濟的基礎地位不能動搖,立法層面上不可能做到公有經濟同非公有經濟處于同樣的法律地位。刑法第4條“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作為基本法的刑法上,憲法“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悄然改為“適用法律”一律平等,即已表明刑法保護是形式上的保護,對公有經濟與非公有經濟的是平等還是不平等保護皆由刑法來規定。
(二)憲法第11條關于非公有經濟地位變遷的四次修正案
不到20年,憲法對第11條連續作四次變更,順應市場經濟發展和加入WTO,逐步提升非公有經濟在現階段的地位,這么頻繁的變動在立法上是少見的。因為非公有制經濟“在國內生產總值中所占比重從1979年的不足1%提高到目前的1/3左右”。盡管非公有制經濟在市場經濟建立后取得了市場主體的地位,成為經濟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最活躍的部分,但連續的幾次修正案并不能表明其接近或者達到了與公有制經濟同等的憲法地位。我國現行憲法對公有制經濟比非公有制經濟并不是持平等的價值評價。“刑法在很多方面沒有及時作出相應調整,其對非公有制經濟保護的差別待遇日益突出。”這種見解基本邏輯是:憲法作為母法發生變更,身為基本法的刑法應有所體現。筆者認為這是一種誤解,因為憲法幾次修正案對非公有制經濟地位的提升,主要是確立其與公有制經濟的平等的市場主體的地位,也是加入WTO后與國際接軌的必然選擇。
(三)刑法的目的
我國刑法的目的是懲罰犯罪和保護人民的統一。制定刑法就是為打擊犯罪提供法律武器,為保護權益提供法律依據。只有有力地懲罰犯罪才能更好地保護利益;只有切實地保護法益,才能更有效地打擊犯罪。某種意義上講,懲罰犯罪和保護法益是密切聯系的有機統一體。如果刑法單純是打擊犯罪,沒有實現保護利益,就不能說刑法是打擊犯罪和保護利益的統一。因此,從懲罰犯罪和保護人民的辯證關系可以看出,懲罰力度越大,則對人民利益保護越強;懲罰力度越小,則立法導向上對該利益保護越弱。
我國刑法對公有經濟與非公有經濟形式的差異保護
非公有制經濟在國家經濟建設中的作用不斷增強,地位日益提高。我國一些學者認為現行刑法對非公有制經濟缺乏應有的重視,他們對兩種經濟成分區別對待的立法提出質疑。但筆者認為提出此種論點的學者都是沒有從刑法差異保護的實質角度來考慮。
(一)犯罪客體相同但侵犯對象不同應配置不同的法定刑
刑法264條盜竊罪的規定指出,其犯罪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論者指出,這是“對公有制經濟財物與非公有制經濟財物是平等的保護”。雖然該條就盜竊對象上沒有加以區分,并不能表明對公有與非公有經濟的財產保護沒有作出區分。因為該條規定盜竊金融機構和珍貴文物可判處死刑。金融機構一直是我國經濟建設的命脈,幾乎全部都屬公有;珍貴文物也基本屬國家所有,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對金融機構與珍貴文物提高量刑檔,實質上是對公有與非公有制經濟保護上的差別,這種差別又被普通民眾所接受,具有實質合理性。
(二)公有經濟與非公有經濟在罪名設置范圍上不平等
刑法上僅僅對公有制經濟保護設置了罪名。有專門針對公有制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進行保護的條款。例如,第165-168等條款規定的其犯罪主體僅限于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而非公有制經濟之下的類似情形并未納入刑法的保護范圍。筆者認為這種規定同樣具有合理性,反映了刑法制定過程中對公有制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這種主體自身的較高要求,該類主體的違法行為會給公有制經濟帶來重大損失,從另一個側面說明侵害對象重要性是本罪設立的本質原因。當然,任何一個刑法條文的出現都不是出于立法者的主觀意愿,還要受制于人民群眾的利益、價值觀和基本道德情感。
(三)公有制經濟與非公有制經濟主體相同行為在法定刑配置上不同
《刑法》第163條第1款、271條第2款、272條第1款的規定,對非公有制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侵占本單位財物,法定最高刑為15年有期徒刑;挪用本單位資金,法定最高刑卻只有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刑法》第163條第3款、271條第2款和272條第2款規定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或者委派人員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收受賄賂與挪用公款,法定最高刑分別為死刑與無期徒刑,對于貪污罪,只要犯罪主體貪污10萬元以上且犯罪情節惡劣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就有可能被判處死刑。可見,刑法對公有制經濟配置了較高的法定刑。而這種差別恰恰反映了對公有制經濟的保護力度高于非公有經濟符合我國憲法的立法精神。
與非公有制經濟相比,公有或者國有經濟一旦受到侵吞、挪用或者國有工作人員的受賄行為將具有更大的社會危害性。一是侵害對象往往資本雄厚,一旦受到侵蝕后果嚴重。二是侵害的客體不同。侵犯公有制經濟的職務行為,其侵害的復雜客體,不僅有公有經濟的所有權、使用權,還有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廉潔性;而侵犯非公有制經濟的職務犯罪行為,其客體是單一客體,僅僅是非公有制公司、企業的財產所有權或者使用權。三是行為人身份不同。客體所反映的社會危害性往往是不同身份造成的,具有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從而獲得了從事公務的機會,其亂用手中的權力進行犯罪活動,不為民眾謀福利,反而喪失了社會和人民的期待。有些重大的貪污、賄賂案件還可能引起社會騷亂,而非公有制公司、企業不可能造成這么大的社會反響。
刑法的不得已原則所展現的功利性對非公有制經濟不可能平等保護
刑法調整的是全體公民的基本人權與公民個人的基本人權。當為保護全體公民基本人權不受侵犯,就迫不得已犧牲公民個人的基本人權。動用刑罰只能是不得已,這就是刑法的迫不得已原則。刑法的迫不得已原則表明刑法的功利性,刑法從來就有自己的利益取舍,保護較大的利益而犧牲較小的利益。在公有制經濟與非公有制經濟入罪與否,刑法的功利性首先考慮的是讓侵害較大的利益入罪;在配刑輕重問題上首先讓較大的利益配置較重的刑罰。迫不得已原則也很好的關照了我國憲法對公有制經濟與非公有制經濟的立法精神,使根本大法與基本法前后呼應。公有制經濟代表是整個社會主義社會的全體人民共有的財富,必須通過對管理這些財物的國家工作人員配置更加嚴厲的刑罰才能使公有制經濟得到有力的保護。迫不得已性從另一個側面反映了,刑法是最后法,是保障法,當其他法律能夠調整時就不用刑法調整,其他法律不能夠調整時,這時才謹慎適用刑法。正如陳興良(2004)所言,“對于某種危害社會的行為,國家只有在運用民事的、行政的法律手段和措施,仍不足以抗制時,才能運用刑法的方法,亦即通過刑事立法將其規定為犯罪,處以一定的刑罰,并進而通過相應的刑事司法活動加以解決”。
刑法對于公有經濟與非公有經濟的差異保護符合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發展要求,也是社會主義國家本質屬性的內在要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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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論文制度因素對我國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影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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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來由于對“三公”經費缺乏有效監督,信息不對稱和利益失衡使“三公經費”控制十分困難,出現了諸如公開不透明、浪費屢禁不止、隱形支出難統計的問題。基于委托理論分析,可以從提高公務員薪資、提高公開的廣度深度、完善“三公”經費管理制度、建立績效考核體系、健全監督制度等方面來加以改善。以委托理論為視角研究,對認清和解決“‘三公’經費控制難”的問題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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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三公經費”;委托理論;“經濟人”
近幾年來,“三公”經費的使用問題受到了各個方面的高度關注,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再次要求“加大‘三公經費’的公開力度,要求更加細化地說明公務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公務用車購置數及擁有量和國內公務接待的有關情況”。“三公”經費公開的目的是為了減少“三公”經費使用過程中的浪費問題、控制“三公”經費的支出規模,但是盡管如此目前“三公”經費的控制仍不盡如人意。“三公”經費濫用的問題其實也是一種委托機制失靈的現象。作為人的政府利用其信息優勢和職務之便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損害了委托人民眾的利益,造成了“三公”經費浪費、規模無法控制等問題。因此,從委托理論淺析我國“三公”經費的控制現狀、“控制難”的原因以及措施,對于深入了解“三公”經費控制中的問題和對其有效治理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我國“三公”經費的控制現狀
“三公”經費是指財政撥款支出安排的出國(境)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這三項經費,而“三公”經費的控制是指嚴格控制其在財政預算總額中的規模和比例[1]。近年來由于利益失衡、信息不對稱和缺乏有效監督使“三公”經費濫用問題嚴重,出現了諸如公款吃喝、公費旅游、公車私用等問題,浪費了大量的財政資金和公共資源。以公車為例,據國家發改委調研報告顯示,公車使用存在個“三分之一”,即辦公事占1/3,領導干部及親屬私用占1/3,司機私用占1/3。
基于這個背景,國家開始狠抓“三公”經費的公開和控制監管,使“三公”經費的支出基數有了顯著降低。2010年國務院要求公開中央各部門的“三公經費”以來,按官方財政公開的數據統計,四年來,“三公經費”決算從2010年的94.7億元降至2013年的71.54億元,共減少23.16億元。其中,車輛購置及運行費由61.69億元降至42.53億元,減少了19.16億元,居三項之首。但是我國的“三公”經費控制仍處于初級階段,存在著許多的問題。
第一,“三公”經費的公開仍不透明。從《2013中國財政透明度報告》中可以看出仍有14 個省份未公開“三公”經費,并且公開的往往是上千萬、上億級別的大數,而缺乏細化精確的小數,沒有細化精確到具體的花費項目,也沒有說明花費的具體目的。與“三公”經費配套的一些基本參照數據,如部門人員數量等,也沒有進一步細化公開。“三公”經費的公開越模糊,政府部門對于“三公”經費的使用就越自由越不受限制,控制其規模就越難。
第二,“三公”經費的浪費現象仍十分嚴重。目前公務接待的開支名目多、數額大,包含內容卻并不清楚;打著出國學習考察,參加培訓、會議的口號進行公費旅游為干部謀取福利的現象十分突出;單位違法超編、超購車輛,公車私用的行為也無法杜絕,據國家發改委統計:行政單位的公車每萬里運行成本是社會運營車的5~6倍,而使用效率僅為社會運營車的1/5至1/6,浪費現象不可謂不嚴重。
第三,“三公”經費的隱形支出難以統計。“三公”經費支出常常被變通為其他支出,或是向下級單位或者其他單位攤派、轉嫁,或是將預算外收入用于“三公”消費。這種隱形支出就使得“三公”經費的實際支出難以考察,“三公”經費的總體支出數額無法確定,“三公”經費的控制自然也就無法實現了。
二、“三公”經費難以控制的原因——基于委托理論分析
在學術界普遍看來,委托理論遵循的是以“經濟人”假設為核心的新古典經濟學研究模式,以兩個基本假設——委托人和人之間的利益沖突、信息不對稱為前提。在這種假設下,人便可能會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優勢,將自己的利益置于委托人之上,即可能產生問題。而由于問題的存在,委托人就有必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制衡機制來約束和激勵人,避免問題的發生,提高效率。
造成“三公”經費控制困難的原因有許多,本文基于委托理論分析,主要有:
第一,政府工作人員也是“經濟人”。委托理論認為政府是由活動在政治市場上的獨立經濟人組成的,他們對公共權力的獲取和行使并不是以放棄自身利益需求為前提的。以利益為根本出發點,自利行為為準則的政府工作人員,一旦其遵守法律的理性被這種經濟人本質打敗,自利現象就會出現[2]。長期以來,我國公務員實行低工資高福利的工資待遇制度,工資水平過低就容易導致部分公職人員濫用權力,以權謀私,使“三公消費”支出增加。
第二,政府和公眾之間信息不對稱。委托理論認為只要公共權力人即政府是信息優勢者,且本性中又包含有自私自利的成分,那么,他就有可能利用其信息優勢謀取私利。現實中官員往往為了自身利益,找各種借口隱藏信息,即使公開信息也是“形式重于實質”,對公眾缺乏坦誠的態度與透明的行動[3]。“三公”經費越模糊,政府從中可獲取的利益就越大,因此政府往往對利用其信息優勢地位不愿意公開“三公”經費每筆支出的具體金額和使用用途,其數據究竟是高是低,是否合理,這些公眾都很難判斷鑒別。這種信息不對稱就給了政府“暗箱”操作、以權謀私的可能性,也使“三公”經費不能得到很好的控制。
第三,監督機制不完善。就目前看來,行政事業單位的監督主體多,但其之間缺乏整合,監督的合力較弱,沒有形成疏而不漏的監督網絡,存在大量虛監漏監的問題,容易出現模糊的公務消費。現在“三公”經費的來源除了每年人大審議的經費之外,還有些是來源于預算外資金,這些資金難以監管。而且“三公”經費常常分散在預算科目的各項支出中,內容和范圍也界定不清,支出隨意性較大,民眾也沒有足夠的依據對公開的數據進行對比分析,不能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三、建議:如何有效控制“三公”經費
在委托理論看來,由于最終人——官員是自利傾向的,并且作為委托人的民眾和作為人的政府之間信息并不對稱,不易進行監督,所以極易導致委托機制失靈。“三公”經費控制難的問題其實也是一種委托機制失靈,需要我們從委托理論的視角尋找解決的途徑。
第一,適當提高公務員工資水平,推行“陽光工資”。相對于國內其他行業和國外公務員,我國公務員的收入水平偏低。“經濟人”假設認為公務員首先考慮的會是個人的物質生活狀況,注意的是自己的工資水平和福利待遇,然后才是公共利益[4]。逐步提高公務員的工資性收入,把各種津貼、補貼、獎金等“隱形收入”顯性化,可以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務員的社會公平感,減少其不良公務消費的動機。
第二,完善“三公”經費管理制度,打破信息不對稱。首先,應該制定完善的“三公”經費使用標準,對公務接待的含義標準、公車配置的標準和公務出國方面的規定都作嚴格的規定,并且在網上公示[5]。其次,在“三公”經費預算制度上,應該加強對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將“三公”經費納入基本預算,預算的項目也應該更加細化可操作。最后,在“三公”經費的審批制度上,應該將“三公”經費預算公開、社會反饋意見搜集、政府回應及修改預算等工作前置到預算審批之前,更好地讓公共了解經費的支出并建立公民政府雙向溝通機制,打破信息不對稱局面。
第三,“三公”經費的公開應更細更全,透明度亟需提高。政府收入和支出都與人民息息相關,政府有義務讓人民了解他們委托政府管理的公共資金是從什么渠道獲得又有什么用途,這種安排和使用結果是否合理。以美國為例,它的聯邦總務局每個財年都會將聯邦政府的公車使用情況(公車的數量、車型、單位使用成本)公布在網上,供公眾隨時查閱和對比分析。我國政府也應統一規范“三公”經費公開的途徑、形式和標準,提高公開的深度、廣度,使“三公”經費的公開更加精確完整,讓百姓們能夠看到“小賬”、“細賬”。這不僅是對人民權利的保障,讓民眾充分參與到政府權力行使的過程中,還有利于民眾行使委托人權力監督政府,約束政府行為。
第四,建立“三公”經費績效考核體系,實行問責制。“三公”經費的控制除了繼續加大公開力度,還必須要進行事后評估考核,加強責任追究。首先,審計部門要不定期的對“三公經費”支出情況進行審計,特別是針對支出規模大的單位,并提出審計意見。在“三公”經費決算公開之前,應審計“三公”經費支出的準確性、真實性、合法性和合理性,以便民眾和媒體更好地監督。其次,還應把“三公”經費的使用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對不按法定要求公開“三公”經費使用情況的部門的負責人問責,加大對違規單位的處罰力度[6]。最后,還應把“三公”經費的情況與公務員的個人年終績效評估掛鉤,獎優懲劣,約束公務員平時的公務浪費行為[7]。
第五,健全“三公”經費監督體系,提高監督水平。首先,要充分發揮人大在“三公”經費預、決算中的監督作用。在審批“三公”經費預算時要進行事前監督,“三公”經費只能從本單位的基本支出預算中支出,不得從其他渠道支付,對“三公”經費決算的審議也要認真負責,以做好事后監督。其次,要發揮紀檢監察部門的作用,對違法使用“三公經費”的政府進行審查,以保障“三公經費”管理的有序性。最后,要重視群眾和媒體的監督,在香港,公務接待要上報賓客名單、宴請理由、預計消費和人均消費等信息,以供民眾有效監督,形成透明的監督機制[8]。“三公”經費預算的公開要細化到“項”上,讓民眾一看就懂,便于公民監督。
五、結語
本文基于委托理論,淺析了我國“三公”經費的控制現狀、造成“三公”經費控制不易的原因和更好實施“三公”經費管理的建議。但文章僅從提高薪資、公開透明、管理制度、績效體系、民主監督等方面進行了研究,要控制“三公”經費,還有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如“三公”經費的預算體系建設、精簡機構數量和在編人數等。“三公”經費的控制是現在國家建設廉潔高效政府的要求,對于提升政府的誠信力和社會形象也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政府單位應該充分認識到其重要性,認真執行國家有關“三公”經費的規定,努力控制“三公”經費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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