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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發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 076—95)和《公路筑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現中的有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雇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指令,并采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采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于從事電氣、起重、建筑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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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并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志牌。
10.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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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后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 定 代 表人或
其授權的人: (職務)其授權的人:
項目名稱:
每二條施工地址
工程地址:
每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就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并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 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程的抽考。
7. 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級,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用品、安全用具。
2.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3.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4.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5.開工前,乙方應組織輸臨時出入證并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作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7.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行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志。
8.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就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9.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0.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
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交該保證金全款退還;基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額數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主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生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有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安全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它生產區域或擅自運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到,乙方按100至500/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勞務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與《勞務施工承包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內容:
三、安全施工措施:
1.乙方是安全施工的具體領導者,負責現場本隊施工區域的安全施工實施。
2.乙方應派一名現場安全施工的專職人員,負責安全施工的教育監督檢查。
3.明確安全施工責任,責任到到人,層層負責,切實地將安全施工落實到實處。
4.進入施工現場需正確佩戴安全帽。
5.施工機械機具每天使用前例行檢查,特別是鋼絲繩安全帶每天在上班之前,進行一次性檢查確保完好。
6.安裝和搬運構件板材時須戴好手套。
7.在吊裝時鋼絲繩出現斷鋼絲和纏結時要立即更換。
8.一天工作結束時,要將安裝的建筑物得真確支撐,以免發生意外。
9.在安裝墻板時,使用的腳手架的每層操作平臺要固定牢固,并做好防滑措施,拉好安全繩,系好安全帶。
10.腳手架與墻板有兩個以上的拉接點,并在外側設兩道支撐。支撐要固定在堅實有承載力的地面上。
四、防止高空墜落
1.現場施工人員均應正確佩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應正確安全帶,并要高掛抵用,并系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2.在安全行走之前,屋面板必須完全連接在檁條上,且每側均與其它屋面板連接。絕不能在部分連接或未連接的屋面板上行走,不得踩在屋面板的波峰上。
3.一旦發現屋面板留有油性的物質,立即抹去以防滑到或翻落。
五、防止高空墜物傷人
1.構件綁扎必須牢固,起吊點應在構件的重心位置。吊裝時應平穩,避免震動或擺動。
2.在吊裝時對構件需綁好,留繩控制方向。
3.構件安裝后,應檢驗各構件的連接和穩定情況,當連接確實安全可靠,方可松構卸索。
4.嚴禁在高空向下拋擲物料。
六、防止觸電事故
1.現場用電需有專業人員負責安裝維護管理,嚴禁非電工人員隨意拆改。
2.各種用電設備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接零,對于現場用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有漏電保護器,其操作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
3.各種電線要經常檢查,有問題及時處理。
七、保險合同
1. 所有現場高空作業人員必須購買人身保險合同(本工程短期保險合同亦可。)
2. 工程部隨時抽查,如現場高空作業人員無保險,按每人500元罰施工隊長。
3. 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該工程所有高空作業人員保險合同原件交工程部檢驗,無保險人員禁止進行高空作業。
以上條例如有違犯,視情嚴重處于2000元以上的罰款,并且出現人身事故現象均有乙方承擔,均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中圖分類號:TU71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引言
FIDIC施工合同條件是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組織編寫的施工合同標準格式,是推薦用于由雇主或其代表工程師設計的建筑或工程項目。這種合同的通常情況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提供的設計進行工程施工,雇主和承包商都嚴格執行合同規定條款。
安全管理是指管理者對安全生產進行的立法(法律、條例、規程)和建章立制,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動,是企業管理的一個重要部分,目的是保護員工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護財產不受損失和環境不受到破壞。FIDIC施工合同條件中對安全管理有明確要求,包括現場防護、人員管理和安全保障等。
2、合同條件對安全管理的要求
2.1 遵守所有適用的安全規則
所有適用的安全規則除包括企業所在國的國家、行業、單位的法律、條例、規定和規章制度外,也包括項目所在國家的有關安全法律法規。
2.2 照料有權在現場的所有人員的安全
有權在施工現場的人員不僅包括承包商人員和雇主人員,還包括由雇主和代表工程師通知承包商作為雇主在現場的其他承包商的授權人員及任何其他人員。承包商應始終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維護承包商人員的健康和安全。承包商應指派一名事故預防員,負責現場的人身安全和安全事故預防工作。
2.3 現場安保
承包商必須在工程竣工和按規定移交前,提供圍欄、照明、保衛和看守,負責阻止未經授權人員進入現場。
2.4 文明施工
在工程施工期間,承包商應保持現場沒有一切不必要的障礙物,并應妥善存放和處置承包商設備或剩余的材料。承包商應從現場清除并運走任何殘物、垃圾和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承包商應使該現場和工程處于清潔和安全的狀況。
2.5事故報告
任何事故發生后,承包商應立即將事故詳情通報雇主代表(工程師)。承包商應按雇主代表(工程師)可能提出的合理要求,保持記錄,并寫出有關人員健康、安全和福利,以及財產損害等情況。
3、安全管理對策
3.1 項目安全管理策劃
項目安全管理策劃就是根據FIDIC施工合同條件中安全管理條款,工程系統、環境系統以及社會系統相結合,全過程、全方位的考量,完善安全管理組織,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合理調配安全資源投入,制定合理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完善項目安全管理系統,確保安全工作目標的實現。
3.1.1 安全管理目標策劃
項目安全管理目標的策劃就是根據項目現有的資源,即人力、物力、財力,以及項目可承受的安全管理風險,合理確定項目的安全管理目標。這一目標的確定就要求全體員工在工程建設中,遵章守法,自覺防范安全風險,不斷地營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環境,確保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
3.1.2危險源的辯識和控制策劃
(1)危險源的辯識
項目危險源辨識應建立一個由專業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有經驗的工人或聘請安全評估專家組成危險源辨識及施工作業風險評價小組,對所承擔建設施工項目的施工區域、生活區域中每個環節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以及所有施工作業活動環境和管理兩方面的不足點進行危險源的辨識。再就是對已辨識的危險源進行施工作業風險性評價。
(2)危險源的控制
1)危險源風險控制的原則
對危險源風險控制的原則首先是考慮消除風險,其次是考慮降低風險,最后考慮采用個人防護設施和用品。即首先考慮從本質上消除風險,而后退其次后求之。
2)危險源風險控制的三種方式
①運行控制:通過嚴格地執行公司和項目部的各項制度,加強過程性的日常的安全監督檢查,達到對各類安全風險和環境影響的控制,包括對一般危險源的控制;
②管理方案:部分重要危險源在現有管理規章制度和管理手段不能有效消除的情況下,需項目部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整改才能有效消除危險源風險時,需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對這一部分重要危險源進行控制。
③應急控制:通過建立“應急預案”,對可能突發的事件啟動“應急預案”,達到對安全風險和環境影響的控制。
3)危險源風險控制策劃
①首先依據風險控制原則,制定風險控制方案,如制定相應的運行控制程序、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等等。
②對危險源進行分類控制:重大危險源制定安全管理方案,重要危險源必要時制定安全控制措施,一般危險源做好運行控制。
③應急控制:對于潛在的緊急風險情況,如火災事故、重大人身傷亡事故等應制定應急預案。
3.1.3 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管理制度
(1)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項目部必須收集適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并嚴格遵守適用的各項法律法規。如在國內進行施工的FIDC合同條件施工項目,必須收集如下適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等等。根據FIDC合同條件相關條款要求,在境外施工項目還要收集并嚴格遵守所在國適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如我公司在安哥拉進行FIDC合同項目施工,收集了《安哥拉勞動合同法》等,并嚴格遵守安哥拉國家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2)完善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項目部根據本工程項目的特點、地域環境,建立《項目安全和衛生文明的管理制度》,具體包括:《安全施工責任制度》、《安全施工教育培訓制度》、《安全施工檢查制度》、《安全施工措施管理制度》、《事故調查、處理、統計、報告制度》、《安全考核與獎懲(含違章處罰)制度》、《安全工作例會制度》、《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安全設施、防護裝備管理制度》、《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當地勞工安全管理規定》等等。
3.2 現場文明施工管理
文明施工是指設施標準、環境整潔、行為規范,施工組織科學,施工程序合理。FIDIC施工合同條件要求:在工程施工期間,承包商應保持現場沒有一切不必要的障礙物,并應妥善存放和處置承包商設備或剩余的材料。承包商應從現場清除并運走任何殘物、垃圾和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應使該現場和工程處于清潔和安全的狀況。包括:
(1) 施工生產區域盡可能實行封閉管理。主要進出口處應設有明顯的施工告示牌和安全警示牌,與施工無關的人員、設施不應進入封閉區。
(2) 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遵章守紀,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3) 施工道路平整、暢通、安全標志、設施齊全。
(4) 風、水、電管線、通訊設施、施工照明等布置合理,安全標識清晰。
(5) 施工機械設備定點存放、材料工具擺放有序、工完場清。
(6) 現場建筑垃圾定點放置,定期清運,不準隨意丟棄垃圾。
(7)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塵、毒、噪音等危害,廢渣、污水處理符合規定要求。
3.3 施工過程安全控制
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控制,要強調一個“嚴”字,主抓一個“細”字。我們應該認識到,安全事故存在偶然性,也有必然性,尤其是施工安全管理,要通過識別和控制施工過程的危險源,達到預防和消除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傷害,是施工安全管理的根本目標。在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中,雖然都是為了達到安全管理的目標,但是對生產過程的控制,與安全管理目標關系更直接,顯得更為突出。因此,對生產中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的控制,必須列入過程控制管理的節點。事故發生往往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運動軌跡與物的不安全狀態運到軌跡的交叉所造成,從事故發生的原因看,也說明了對生產過程的控制,應該作為安全管理重點。要做好施工項目的安全過程控制管理,必須要做到四個堅持:
第一是要堅持管生產同時管安全。安全寓于生產之中,并對生產發揮著促進與保證作用,因此,安全與生產雖有時會出現矛盾,但從安全、生產管理的目標,表現出高度的一致和安全的統一。
第二是堅持預防為主。安全生產的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第一是從保護生產力的角度和高度,表明在生產范圍內,安全與生產的關系,肯定安全在生產活動中的位置和重要性。進行安全管理不是處理事故,而是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針對生產的特點,對生產要素采取管理措施,有效的控制不安全因素的發生與擴大,把可能發生的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以保證生產經營活動中,人的安全與健康;預防為主,首先是端正對生產中不安全因素的認識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態度,選準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時機,在安排與布置生產經營任務的時候,針對施工生產中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是最佳選擇,在生產活動過程中,經常檢查,及時發現不安全因素,采取的措施,明確責任,盡快地、堅決地予以消除,是安全管理應有的鮮明態度。
第三是堅持全員管理。安全管理不是少數人和安全機構的事,而是一切與生產有關的機構、人員共同的事,缺乏全員的參與,安全管理不會有生氣、不會出現好的管理效果。當然,這并非否定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和安全監督機構的作用,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固然重要,但全員參與安全管理十分重要。安全管理涉及生產經營活動的方方面面,涉及從開工到竣工交付的全部過程,生產時間,生產要素。因此,生產經營活動中必須堅持全員、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四是堅持持續改進,安全管理是在變化著的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管理,是一種動態管理。其管理就意味著是不斷改進發展的、不斷變化的,以適應變化的生產活動,消除新的危險因素。需要不間斷地摸索新的規律,總結控制的辦法與經驗,指導新的變化后的管理,從而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5 事故的報告
按照FIDIC 施工合同條件相關條款要求,任何事故的發生,都必須立即將事故詳情通報雇主代表(工程師)。事故報告除了我們國家規定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外,還要報告有關人員健康、安全和福利情況。
1、乙方消除“四大傷害”(高處墜落傷害、觸電傷害、物體打擊傷害、機械傷害),無重大工傷人身傷亡事故和機械設備事故。
2、乙方按jbj59-8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各級安全檢查,工地合格率必須達到100%,并爭創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合格工地。(二)消防安全:
1、乙方土地無火災事故。
2、乙方工地應健全防火責任制和措施。
3、乙方工地要監理動火申報制度。
(三)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員必須按規定色佩戴安全帽。
2、乙方在工地開工前必須設置“一圖五牌”及必要的安全文明生產廣告及工地門牌樓。
3、乙方工地施工材料應嚴格按施工平面圖、布置圖分類堆放,做到堆放整齊。
4、乙方工地場地平整、無積水、無污染環境,道路暢通。
5、乙方工地施工機械具有維修保養制度,機械具清潔,上潤油,嚴禁帶病運轉。
二、雙方責任:為了實現上述目標,甲乙雙方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各自履行以下責任。甲方責任:
1、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文明安全生產工作的文件、指示、指令,適時布置任務。
2、責成分管領導和質安部對乙方工地文明安全生產及時進行指導、督促、檢查,提出整改意見,并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3、工程結束交付時,甲方安全管理部門應在工程驗收報告上簽署意見。
4、甲方應對乙方施工單位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明確公司相關規定及要求。
5、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乙方必須按甲方限定的時間進行整改,否則甲方有權進行相應的處罰(100~XX元),直至停工整頓,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乙方責任:
1、現場負責人是施工工地文明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應組織落實公司有關規定,認真做好與所屬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同時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并指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工程項目監督管理。
2、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組織機構及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并接受甲方安全生產監督與檢查。
3、在施工前必須配齊符合標準的、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交底,交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資格證書;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如果甲方發現乙方未盡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允許不符合作業資格的員工進行施工作業的,甲方有權當場停止其施工作業,重新委派合格員工上崗,由此產生的工期延誤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自備、自用的各種機械、設備、架具、防護用品等應符合國家標準,由此出現問題而造成事故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給甲方造成事故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屬于甲方提供的工具、設備,乙方要在交接使用前認真檢查確認,一次性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雙方簽字投入使用后,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5、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活動中,必須同時把文明安全生產工作貫徹至每個具體環節中去,特別是要做好有關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遇有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服從安全。
6、經常性組織班組搞好文明安全活動,認真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每周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檢查文明安全生產情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發生的一切事故及人員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7、若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十二小時內要立即上報,及時消除、整改事故隱患。、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不衛生的生產指令。
四、爭論的處理當合同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驗收合格后本協議同時廢止。六、本協議作為工程合同組成部分,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雙方簽署的其它合同及協議有沖突的,以規定較多者為準。本協議書一式六份,正本貳份,副本肆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托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建單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建設管理辦法》規定、《本地電話網用戶線路工程設計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夠的情況下,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通信建設安全的法律、法規,建立安全建設責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設條件,確保線路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條根據業務發展需求乙方需進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與甲方線路的距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長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在以上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采取如下安全措施來保證甲方線路的安全。
1.架空電纜、光纜與原有線路跨越的,與原有線路的交越隔距必須達到0.6M的最小凈距,不達標的必須整改;
2.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
第四條責任劃分
甲乙雙方線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況下,發生下述情況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1.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新建一方線路和電力線路交越時因沒有進行安全保護,發生強電侵入,導致原有桿路出現線路故障及經濟損失,由新建方承擔責任;
2.新建方桿路與原有桿路隔距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若發生倒桿等現象,造成已建桿路損壞電路中斷的,新建方負責賠償損失;若原有桿路發生倒桿等現象,造成新建桿路損壞的,雙方各自承擔損失費用。第五條雙方義務
甲乙雙方在發現對方的線路發生問題時具有告知對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權利
甲乙雙方對由于對方的責任造成的損失均有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七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5個工作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告知對方,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
第八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機關法律、法規。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進行協調,_________省局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做出行政決定,涉及技術性的問題,要邀請相關專家論證,并做出仲裁。以上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除爭議事項外,雙方將繼續執行本協議未涉爭議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條附則
1.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而不從根本上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時,本協議的其它條款不受影響。
2.未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3.本協議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須按照本協議中的地址,以書面信函形式或甲乙雙方確認的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進行。如使用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知日期即為通訊發出日期,如使用特快專遞,通知日期即為郵件寄出日期并以郵戳為準。
5.本協議于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并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于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并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蓋章后生效。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四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條 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引言:隨著我國公路網建設的規模越來越龐大,公路作為一種基礎設施是各城市經濟建設的重要內容公路的質量問題受到了廣大群眾的關注這不僅關系到人們在使用公路過程中的安全也關系到一個
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公路是由路面、路基和橋梁和隧道等部分構成的,
其每一個部分的建設都關系到公路的質量問題,在建設的過程中要加強對這些部分和施工過程的工程管理。
一、交通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與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是分不開的,其直接影響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問題。在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中,每個管理人員都以保護人民生命和健康為前提,進行安全有效的管理是各項
工作根本保障,為了保障后續各項工作的有序進行,我們必須要明確安全是一切交通施工工作進行的前提和基礎,沒有了安全的保障,其他 任何工作都難以開展。因此,我們要充分的意識到交通工程施工中
安全管理對自身和他人的重要意義,只有真正的意識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才會對管理不到位而產生的安全事故有更好的預見性。作為交通施工建設的安全監督人員,我們應站在時展的新高度,對施工工
程安全管理中的問題進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討,才能更好的在未來的建設中作出有價值的貢獻。
二、交通工程施工管理與安全控制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雖然幾年來,隨著交通工程施工的規模增大,人們也越來越重視施工的管理和安全控制,并且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來提高管理水平,并加強了相應的安全控制,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交通工程的發展。
但是在實踐中還存在諸多的問題,不但阻滯了其發展,還帶來安全隱患。其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缺乏有效的監督控制機制
通常交通工程施工現場所需的勞動人員很多,規模也相對龐大,這樣就很難做到對每個工作人員都進行有效的監督和控制,加之施工的單位往往缺乏完善的監督機制,權責不分明,對工程的施工無法進行有效的監督,或者即使設有監督機制,大多數也不夠規范,缺乏制度的執行力,最終淪為形式。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無法對施工人員紀律散漫的特點進行統一的管理和監督,甚至出現擅離崗位現象,進而可能造成嚴重的后果。因此,現階段,如何建立全面的有效的監督控制管理機制,成為施工單位與監理單位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
2.2工作人員專業素養不全面
交通工程施工雖然看起來簡單, 但是它又與其他的建筑施工不同,通常表現為施工點多而復雜造成人員散步不均的現象,在施工安全管理中相關單位委派的管理人員較少,他們在施工的過程中往往身兼多職,導致其在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能力十分欠缺,從而無法保證各種工作有序、有效的進行。施工現場常處于一種半通行的狀態,因此很大程度上削弱了管理人員在現場的作用。很多施工人員的素質都不
高,對自身的業務運用不夠熟練,缺少專業系統的培訓,同時由于施工人員的流動性強, 文化程度低,安全意識淡薄等客觀問題,易因為不規范的操作和行為導致施工現場的安全事故頻頻發生。
2.3安全資金投入過少
現階段,我國大多數公路施工單位在安全性上的投入資金太少,甚至出現嚴重不足的狀況公路施工工程屬于高危行業,如果安全措施得不到保證,以后的施工工作將很難開展起來目前,很多施工單位片面追求經濟利益他們認為安全投入是浪費資金的表現,沒有必要對其投入資金,導致施工安全措施無法得到落實有的施工單位由于施工設備過于陳舊,一直沒有及時對其進行更新,以至于發生安全事故的概率變大而施工單位在施工保護措施上的投資力度太小,根本無法滿足工作實施的需求。
三、提高交通工程施工管理和安全控制水平的有效措施
3.1增強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
施工單位要對施工新手進行安全知識的培訓,讓施工者熟悉施工流程并且能夠熟練的做好安全保護措施,確保施工任務的順利進行同時,施工單位要準備齊全的施工安全防護品,例如施工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安全網等在公路施工過程中,工作人員要避免觸電和機械傷害依照相關規定,在外出作業時佩戴防護用品施工現場要設置多個安全標志,提醒工作人員哪些些屬于危險區域.
3.2建立健全相關的監督管理制度
針對現階段我國交通工程施
工中缺乏監督管理的現狀,為了保證整個交通工程的質量安全,就需要我們不斷的完善相關的監督管理制度。因此,一是,增強領導意識,明確權責關系,能夠有效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監督管理,并且建立崗位責任制,以落實監督管理制度的有效貫徹。二是,建立獎懲制度。
獎懲制度是加強監督管理制度執行力的配套“設施”,對于優秀的突出的工作人員進行表揚、獎勵,樹立榜樣,進行正強化,對于違反規章制度、不按施工要求操作的人員進行懲罰,進行負強化。此外,為了進一步保證制度的執行力,好應當將監督管理的效果進行評價,納入到考核體系,從而從各個方面來建立健全相關的監督管理制度。
3.3加強質量控制管理
在交通工程施工的質量控制管理通常分為三個階段,即施工前、
施工中、竣工后。首先,施工前的安全管理控制,該階段主要是對原材料、機械設備、設計等方面的控制。一方面,對采購的原材料要加強監測,選擇具有資質的廠家來提供原材料,并且對采購原材入場時需要再一次進行質量檢測,以保證材料的合格,可采用招標制度,保證招標過程的公平、公開、公正以及競爭性。此外,對采購的原材料要進行分類管理,以防材料混亂或腐蝕影響使用。另一方面,在設計時需要對施工場地進行考察,注意施工路段下的管道線,進而設計出合理施工方案。并且還要對機械設備進行檢查,防止機械故障帶來的安全隱患。其次,施工中的安全控制管理,該階段也稱為現場控制,通過對關鍵點的控制,來實現安全管理,對關鍵點的設置要合理,并
且檢測的周期也要科學,周期過長不能及時發現問題,過短不但增加成本,還影響施工人員的情緒。此外,還要根據總的計劃目標及時跟蹤工程進程,保證施工的安全和工程的質量。最后,竣工后的安全控制,該階段主要驗收的管理,對于不合格的工程,不予投入使用,而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3.4培養施工人員的專業素養
工程質量也要依靠相關工作人員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來提高其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在工程中要對相關人員的資質和能力進行考核,加大對其培訓力度,強化他們的的責任感,要對項目現場的相關數據有詳細深入的了解,各級管理人員要時刻保持警惕,在安全管理做到言行一致,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管理安全,相關事業單位可以進行
不定期的培訓。
結束語:
國家對很多基礎項目都加大了投資力度,公路工程施工也是其中一個受益項目。我們必須要加強公路施工工程的安全控制,提高施工管理的水平,從而保證交通施工工程的質量。
參考文獻:
[1] 馬文彬.淺談建筑施工項目負責人的精細化考核[J].交通建設與管理,2013(2).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并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于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并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四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條 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深入貫徹落實執法為民的宗旨,堅持“緊密協作、依法嚴管、長效治理、確保安全”的總體要求,縣交運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黃河大橋管理處建立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嚴厲打擊超限、超載、非法改裝等違法行為,形成執法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切實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開展“百日專項整治行動”,通過在治理超限超載、打非治違、道路交通安全及通行秩序維護、運輸企業及從業人員管理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領域開展聯合執法,建立起多部門聯合執法長效機制,使道路交通違法現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運輸秩序明顯好轉。
二、整治重點
重點治理超限超載嚴重違法行為,查處車貨總重超過55噸、超高、超長等超限違法和車貨總重超過核定載質量超載違法等嚴重違法行為;重點治理非法改裝、拼裝貨運車輛及拖拉機,超長、超寬的商品車運輸車輛,或不符合國家標準、與車輛強制性認證一致性證書不一致的車輛違法上路行駛的違法行為;治理短途駁載、客車超員、超速等交通違法行為。
三、整治措施
(一)以縣交運局為主導,設置多部門聯合處理辦公室。對查扣車輛根據執法部門各自職責集中處理,實行“聯合執法檢查、一單分類處理、嚴格履行程序、確保消除違法”。“聯合執法檢查”即由多部門聯合組建執法隊伍,對有違法嫌疑的車輛依據各自職責依法進行檢查;“一單分類處理”即對認定具有違法事實存在的車輛建立違法一式兩聯清單,包括車輛類型、車牌號、行駛證、駕駛證、違法行為、法律依據及處理責任部門和處理結果等內容,根據違法事實由責任部門進行處理后加蓋公章,最終一聯整理形成臺賬,便于上級領導機關隨時了解查處情況;“嚴格履行程序”即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程序履行職責,確保不出現違法違紀現象,確保執法公正嚴明;“確保消除違法”即違法車輛由聯合處理辦公室集中處理完畢后,二聯作為車輛放行憑據,確保其違法行為消除后,加蓋聯合執法各部門公章,由停車場放行車輛。
(二)由縣交運局組織縣公安局、公路局執法人員,在公路超限檢測站內組成聯合執法隊伍,依法對車輛超限超載運輸行為進行查處,高速黃河大橋管理處協助。
(三)建立聯合治理長效機制。縣交運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黃河大橋管理處要定期開展聯合集中治理行動,震懾違法運輸行為。同時,各執法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加大部門執法力度,對超限超載運輸比較集中的重要路段、重要節點進行突擊治理,真正形成政府主導、部門聯動,既有集中執法又有分工治理的長效治超機制,堅決遏制影響人民群眾安全出行的超限超載違法行為。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聯合執法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交運局,具體負責組織協調聯合執法中信息共享、追蹤處理等工作。
一、目標:
在項目施工過程中,乙方無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乙方施工項目責任期限內在項目部、集團公司、市(地)省、國家(部)級安全、
文明檢查中必須確保合格率為100%,杜絕不良影響。
在責任期限內杜絕發生重大火災事故,避免一般火災事故。減少施工噪音、施工揚塵、控制污染排放。預防和減少職業病發生。其它。
二、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及時傳達、貫徹上級和政府有關部門關于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和要求,適時部署任務。對乙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及時進行指導、督促、檢查和服務。
2、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確保安全設施的投入。
3、在計劃、布置、檢查、總比、評比活動時,要同時把安全生產工作貫穿到每個具體環節中,特別要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4、檢查督促乙方配備和正確使用各類防護、勞保用品。
5、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建立三級安全教育檔案。
6、杜絕違章指揮,制止違章冒險作業。
進場作業人員必須用工手續齊全。布置和實施項目“創優化”工作。發生工傷事故,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
乙方責任:
認真學習和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的安全制度,不違章蠻干。要遵章守紀,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和不被他人傷害。認真開展班前“三上崗”、每周“一講評”的活動,并做好書面記錄。對新調入班組的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對施工現場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不能解決時,要及時向甲方報告。堅持文明施工,做好落手清工作。減少施工噪音、施工揚塵的產生,控制污染排放,爭創綠色工地。協助項目建立義務消防組織,落實專人負責消防工作,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
確保安全。
9、甲、乙雙方必須遵守以上條款,并由乙方繳納責任押金 元。無發生工傷事故,到工程結束后,返回全部押金。如在責任期內發生工傷事故和其他條款扣除罰款和應扣的經濟費用外,余額部分退還給乙方。
三、獎罰辦法
按項目經理部制定的安全生產獎罰標準條款執行。
四、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