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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險報銷包括門診報銷、住院報銷和其他一些津貼。門診報銷一般以一千元為限各地政策不同,住院報銷一般均能彌補住院的花銷費用。生育保險報銷一般在兩個月左右到賬,會記入報銷人的醫保卡賬戶。因為現在的醫保卡具有金融功能,可以作為銀行卡使用,必要時可以從銀行提現。
生育保險報銷需要哪些材料?
1、女職工需為享受獨生子女待遇的人員準備身份證、計劃生育證明、出生證明、獨生子女證明。
2、住院醫療費、分娩藥品費發票。
截止6 月底,全市出欄生豬31.33萬頭、肉牛3.13萬頭、肉羊11.35萬只、家禽312.17萬只(其中舊院黑雞存欄218.12萬只、增長54.48%,出欄215.30萬只、增長132.63%),同比分別增長4.22%、5.75%、8.70%和52.15%;肉、蛋產量分別為34436噸、1861噸,分別同比增長9.99%、12.04%。具體工作完成情況如下:
(一)、大力實施“千萬只黑雞下江南工程”。高起點謀劃、高標準規劃,全市規劃孵化提供雞苗100萬只生產能力擴繁場10個,解決“量上不去、質提不起”這個制約舊院黑雞產業發展的瓶頸問題。目前,已動工建設的有白沙鎮、花樓鄉、石窩鄉、石塘鄉、大竹鎮、八臺鄉6個擴繁場,正在規劃籌建的有石人鄉、曾家鄉、茶埡鄉、黃鐘鎮4個擴繁場。每個擴繁場均根據實地選址,科學制定了標準詳細的規劃布局圖、建設方案、設計圖紙,達到布局合理化、設計標準化、養殖科學化、投資實用化的建設要求。為了保證黑雞產業的有序發展,我局會同工商、質監等部門,針對市場上銷售假冒舊院黑雞(蛋)和商標侵權行為進行嚴厲打擊,依法查處;對商標的使用管理,終止到期合同,重新明確商標許可使用對象,通過組建公司聯合養殖企業和農戶,實現統一質量標準、統一噴碼、統一標識、統一包裝、分不同經銷點進行銷售的“四統一分”管理模式,從而規范和加強舊院黑雞(蛋)市場管理。
(二)、全面加強全市疫情監控。全市共免疫注射豬瘟疫苗50.35萬頭份、豬o型口蹄疫疫苗100.70萬毫升、o型-亞洲i型雙價口蹄疫疫苗41.28萬毫升、豬藍耳病疫苗100.70萬毫升、禽流感疫苗234.84萬毫升,雞新城疫疫苗450.32萬羽份,免疫率均達到100%。注射狂犬疫苗3.08萬只份,免疫率87.43%;動物免疫標識佩帶率達100%。全市消毒圈舍、動物運動場所、畜禽交易市場、屠宰場、歷史疫區等重點場所和區域共計38萬㎡。開展疫情監測100余次。
(三)、強化畜產品及獸藥質量監管。全市共產地檢疫生豬12.8萬頭,牛、羊3.5萬頭(只),禽116萬羽,屠宰檢疫生豬3.5萬頭,牛、羊0.8萬頭(只),禽 62萬羽,檢出病害動物0.87萬頭(只、羽),全部按照規定進行了無害化處理。辦理動物衛生監督和獸藥管理案件30件,全部結案,立案率100%。對全市38家獸藥經營門市及112家動物養殖場進行了專項檢查,逐步建立完善用藥記錄和休藥期制度,對不規范使用抗菌藥的行為依法嚴厲查處。逐步推行職業獸醫師和處方藥制度,共出動執法人員153人次,清查整頓獸藥市場11 個,獸藥門市163家個,收繳過期獸藥針劑3件零8合。對經營檢驗不合格產品的經營戶進行了處罰,嚴肅查處制假、售假行為。針對瘦肉精事件,開展了“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出動執法人員356人次,出動車輛80車次,共監測規模養殖場165個,鞠家壩公路檢查站共抽查各類運輸動物及動物產品22車,1520頭,飼料獸藥銷售門市49個,飼料生產企業1家,共尿液抽樣監測鹽酸克倫特羅450份,萊克多巴胺190份,沙丁胺醇200份,未出現一例陽性反應,也未發現有添加和銷售“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行為。
(四)、全面推進標準化適度規模養殖。為加快現代畜牧業發展,嚴格按照養殖小區建設標準,大力推行“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適度規模養殖小區+農戶”發展模式,建立標準化適度規模養殖小區。建設上實行“五統一”,即統一選址、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驗收、統一投產。管理上實行“五統一分”,即統一品種、統一飼料、統一防疫、統一技術、統一銷售、分戶核算。經過半年努力,累建完善肉牛養殖小區10個;進一步完善牛改人工授精站20個,累計改良牛7568萬頭。累建完善舊院黑雞養殖小區20個;改擴建舊院黑雞擴繁場3個;累建完善生豬養殖小區36個,其中新增6個;建立完善豬改人工授精站7個,全市累計改良生豬41108窩次,其中內三元雜交7975萬窩次,外三元雜交31899萬窩次。新發展畜禽專合組織5個,進一步規范完善15個。新開工建設標準化規模養殖場8個,累計建成各類畜禽養殖小區68個,新增養殖小區18個(其中生豬養殖小 [page] 區10個、舊院黑雞養殖小區6個、板角山羊小區2個)。新扶持發展生豬養殖場3個、肉牛大戶20個,舊院黑雞大戶38戶,楹角山羊大戶15戶。累計建成畜牧專合組織50個,新增5個。
(五)、加強飼草飼料工作。完成新增人工種草1.5萬畝,其中成片種植優質牧草0.05萬畝,10—50畝19戶,100—500畝以上3戶(石窩四合養羊場和魏家鄉向家寨肉牛場及茶埡邱家坪村譽途硒多農場),處理利用秸桿1.5萬噸。指導萬源市石窩鄉四合養羊場種草養羊,現保留多年生黑麥草面積35畝。今春種植140畝,其中多花黑麥草60畝,飼用玉米50畝,川東鴨茅30畝。山羊飼養量達450只,出欄35只,收入1.5萬元,預計年純收入達15萬元。飼草飼料技術培訓3000人次,飼料執法出動人員250人次,發放技術資料2500余份,開展巡回科普宣傳30次,出動宣傳車13次,標語、板報65幅,懸掛橫幅12幅。
(六)加快畜牧品牌建設。向國家質監總局申報“萬源舊院舊院黑雞(蛋)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工作已通過專家組討論評審,只待頒發證書。蜂桶蜂蜜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申報工作已完成抽樣送檢和申報材料編撰。宏飛牧業、譽途硒多農場無公害產品認證申報工作,已完成抽樣送檢和申報材料編撰。已完成富硒老臘肉樣品抽樣,并送四川省畜產品安全檢測中心檢測,檢測報告已于5月底形成。已完成萬源富硒老臘肉質量標準相關材料編撰,擬于7月上報通過專家評審。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集約化水平低,養殖規模較小。一是養殖、加工、營銷等環節機制不健全,專合組織作用不明顯,沒有成為規模經營的市場主體,企業、基地、專合組織沒有建立起較密切的利益聯接機制;二是農戶的養殖意識差,“等、靠、要”思想嚴重,以分散養殖為主,養殖基礎薄弱,規模化養殖水平不高,抵御市場風險能力差。
(二)投入不足,發展速度不快。要實現畜牧產業化,投入少了肯定不行。目前,各級財政投入主要用于支持舊院黑雞和生豬產業發展,在肉牛、肉羊產業上至今沒有資金投入,致使兩大產業在基地培育、標準化適度規模養殖、配套體系建設等方面進展緩慢。
(三)養殖風險特別是疫病和市場風險整體加大。畜禽疫病復雜多變,養殖較為分散,防疫難度增大;市場風險防范機制不健全,市場行情波動大、頻率高,養殖效益不穩定;畜產品質量安全隱患依然存在。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大力實施“千萬黑雞下江南”工程。力爭建設完成5-8個擴繁場,實現今年新增出欄300萬只舊院黑雞,年底達到800萬只的生產能力,力爭出欄500萬只。
(二)狠抓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切實做到組織領導到位,宣傳發動到位,培訓指導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物資保障到位,防疫技術到位,督促檢查到位,重點抓好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藍耳病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工作,抓好疫情監測、強制免疫、疫情封堵、疫情報告和疫情處置各個環節,確保全市無重大動物疫病發生和流行。
(三)狠抓監督執法,確保產品安全。一是加強源頭治理。全面實施獸藥gsp認證工作,加大獸藥市場整治力度,加強獸藥監督抽檢和使用監管,完善用藥記錄制度。規范飼料企業經營行為,加大對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的抽檢范圍和頻次,嚴厲查處在飼料產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行為,嚴厲打擊飼料經營和養殖過程中添加“瘦肉精”、蘇丹紅等違禁添加物的違法行為。二是搞好多部門聯合執法。加大重點區域、重點市場、重點環節的監測力度,搞好飼料獸藥經營企業管理,加強飼料獸藥使用環節的監管,對全市52個場鎮飼料獸藥市場的執法監督、檢查,加大大案、要案的查處力度,著重抓好飼料獸藥源頭關,維護消費者利益,加強對規模養殖場、屠宰加工廠牲畜尿樣抽檢,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
第一條 根據《獸藥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凡從事獸藥生產、經營、使用、研究、宣傳、檢驗、監督管理活動者,都必須遵守本細則的規定。
第三條 國家對獸藥生產、經營、進口及醫療單位配制獸藥制劑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禁止生產、經營、進口獸藥及配制獸藥制劑。
第二章 獸藥生產企業的管理
第四條 獸藥生產企業系指專門生產獸藥的企業和兼產獸藥的企業,包括上述企業的分廠及生產獸藥的各種形式的聯營企業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
第五條 開辦生產獸用生物制品的企業,必須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畜牧)廳(局)審查同意,報農業部審核批準。
第六條 新建、擴建、改建的獸藥生產企業,必須符合農業部制定的《獸藥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規定。
現有獸藥生產企業應按照《獸藥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規定的要求,訂出規劃,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畜牧)廳(局)審查批準,逐步實施。
第七條 獸藥生產企業必須具備能對所生產的獸藥進行質量檢驗的機構和人員,并有相應的儀器和設備。獸藥質量檢驗機構不得附設于企業生產技術機構之內。
第八條 獸藥生產企業生產的每個獸藥品種,必須按照農牧行政管理機關核定的獸藥質量標準和工藝規程進行生產。凡改變生產工藝規程、處方、劑型、用途、用法、用量、規格的,必須按原報批程序向農牧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進行生產。
第九條 獸藥生產企業必須有完整的生產記錄和檢驗記錄,并至少保存三年。
第十條 獸藥的標簽必須按規定的格式和內容印制。獸藥的主要成分系指有藥效的成分。凡超過一定時間可能降低藥效的獸藥,必須注明有效期。
第十一條 獸用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和外用藥品的標簽和外包裝,必須按統一規定的標志印制。
第十二條 獸藥內外包裝必須符合保證獸藥質量、貯存、運輸和使用的要求。凡封簽、標簽缺損,包裝破損的,不準出廠。
第十三條 獸藥的封簽、標簽和包裝禁止轉讓和出售。
第十四條 獸藥出廠前必須經過本企業藥檢機構的檢驗,符合質量標準的應當在內包裝上附有檢驗合格標志,在包裝箱內附有檢驗合格證。不符合質量標準的,不得出廠。
第三章 獸藥經營企業的管理
第十五條 獸藥經營企業系指專營獸藥的企業和兼營獸藥的企業,包括批發、零售公司或商店及經營進出口業務的企業。
第十六條 獸藥經營企業內,直接從事獸藥采購、保管、銷售、調劑、檢驗業務的,應是藥劑士、獸醫技術員以上的技術人員。非藥學、獸醫學技術人員必須經核發《獸藥經營許可證》的農牧行政管理機關或其指定的單位,進行獸藥經營知識考核合格后,方準從事獸藥經營業務活動。
第十七條 獸藥經營企業和獸醫醫療單位購進獸藥,必須進行檢查驗收。檢查檢收內容包括:獸藥名稱、規格、生產企業、生產批號、有效期、檢驗合格證、批準文號、包裝以及外觀質量等。
第十八條 獸藥經營企業收購、保管、銷售獸藥,必須建立健全質量檢查和入庫驗收、在庫保管、出庫驗發、銷售核對等制度。
第四章 獸醫醫療單位的藥劑管理
第十九條 獸醫醫療單位的獸藥制劑室應具有保證制劑質量的設備、環境,有相應的質量檢驗設備和藥檢技術人員。
第二十條 獸醫醫療單位配制的獸藥制劑品種,必須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畜牧)廳(局)備案。
第二十一條 配制獸藥制劑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質量檢驗和衛生制度。每批制劑都必須有詳細完整的配制記錄和檢驗記錄,經檢驗合格的,簽發合格證,不合格的不準使用。
第五章 《獸藥生產許可證》、《獸藥經營許可證》、《獸藥制劑許可證》的審批程序
第二十二條 開辦獸藥生產企業,除按照國家規定履行基本建設報批程序以外,必須按下列規定履行報批程序:
(一)由企業或者企業主管部門向企業所在縣以上農業(畜牧)廳(局)申報,經審查同意后,送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畜牧)廳(局)審核;
(二)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畜牧)廳(局)審核批準,發給《獸藥生產許可證》;
(三)獸藥生產企業持《獸藥生產許可證》和有關文件、材料,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登記,經核準后領取營業執照。
從事獸藥生產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辦理《獸藥生產許可證》的報批程序,按專項規定執行。
受理審查、審核的農牧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在收到全部申報材料后的一個月內作出是否同意或批準的決定。
第二十三條 生產獸用生物制品的企業,經農業部批準后,再由企業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畜牧)廳(局)發給《獸藥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四條 獸藥經營企業按以下規定申請辦理《獸藥經營許可證》:
(一)省級以上各部門所屬的獸藥經營企業,由其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畜牧)廳(局)審核批準發給《獸藥經營許可證》;
(二)市(地)、縣(區)各部門所屬的獸藥經營企業,由其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經所在地同級農業(畜牧)局審核批準發給《獸藥經營許可證》;
(三)縣以下(包括個體)獸藥經營者,經縣農業(畜牧)局審核批準發給《獸藥經營許可證》;
(四)經營獸藥進出口業務的企業,由國務院或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對外經濟貿易行政管理機關審查批準,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畜牧)廳(局)審核批準發給《獸藥經營許可證》。
獸藥經營企業或個體獸藥經營者持《獸藥經營許可證》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登記,經核準后領取營業執照。
受理審查、審核的農牧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在收到全部申報材料后的一個月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
第二十五條 獸醫醫療單位開設獸藥商店經營獸藥批發零售業務或在城鄉集市貿易市場上銷售獸藥的,必須按規定領取《獸藥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第二十六條 獸藥零售企業及個體獸藥經營者的《獸藥經營許可證》在發證機關的轄區內有效。
第二十七條 獸醫醫療單位配制獸藥制劑必須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畜牧)廳(局)申請,經審查批準后發給《獸藥制劑許可證》。
受理審查的農牧行政管理機關應在收到全部申報材料后一個月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
第二十八條 《獸藥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五年、《獸藥經營許可證》、《獸藥制劑許可證》的有效期為三年,自批準之日算起。上述許可證期滿后需申領新證的,獸藥生產、經營企業和獸醫醫療單位應在期滿前六個月內,持原證重新申請。重新申請的程序與原申請的程序相同。
第二十九條 《獸藥生產許可證》、《獸藥經營許可證》、《獸藥制劑許可證》按農業部統一制定的格式印制。
第三十條 發證與換發新證的具體管理按核發《獸藥生產許可證》、《獸藥經營許可證》、《獸藥制劑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六章 獸藥的標準與批準文號
第三十一條 獸藥的標準分為:
(一)國家標準:即《中華人民共和國獸藥典》、《獸藥規范》,由獸藥典委員會制定、修訂,農業部審批、。
(二)專業標準:即《獸藥質量標準》,由中國獸藥監察所制定、修訂,農業部審批、。
(三)地方標準:即省、自治區、直轄市《獸藥制劑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獸藥監察所制定,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畜牧)廳(局)審批、。
第三十二條 對新獸藥實行生產期保護。凡經批準的新獸藥,如未得到原研制單位的技術轉讓,在保護期(含試生產期)內不得移植生產。
第三十三條 第一、二類新獸藥經批準后,須進行試生產,試產期為兩年。生產企業試生產前,必須向農業部申報,經審核批準后發給試生產批準文號。
第三十四條 獸藥生產企業申請批準文號,應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獸藥監察所送交檢驗樣品和必要的資料,獸藥監察所應當及時提出檢驗報告送交負責審核的農業(畜牧)廳(局),農業(畜牧)廳(局)應在收到檢驗報告后的一個月內作出是否發給批準文號的決定。
第三十五條 獸藥的批準文號有效期為五年,期滿前六個月內,獸藥生產企業應向原審批機關辦理再注冊。停產三年以上的獸藥品種,原批準文號作廢。
第三十六條 禁止生產、經營、使用無批準文號的獸藥。
第七章 新獸藥審批
第三十七條 國家鼓勵研究、創制新獸藥。凡有條件的科研單位、高等院校、獸藥生產企業、醫療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從事新獸藥研制。
第三十八條 農業部設立獸藥審評委員會,委員會的成員由科研、管理、生產、教學、醫藥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獸藥審評委員會的職責是:
(一)對新獸藥進行審評;
(二)對國外申請注冊獸藥進行評議;
(三)對已生產的獸藥進行再評價。
第三十九條 新獸藥、獸藥新制劑及獸用新生物制品的審批和具體管理,按《新獸藥及獸藥新制劑管理辦法》、《獸用新生物制品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八章 進出口獸藥管理
第四十條 外國企業首次向我國出口的獸藥,必須向農業部申請注冊,取得《進口獸藥登記許可證》。
第四十一條 《進口獸藥登記許可證》只對該證載明的獸藥品種和生產企業有效。
《進口獸藥登記許可證》有效期為五年。如繼續在中國銷售,應于期滿前六個月內向原發證機關申請再注冊。
第四十二條 農業部定期公布外國企業已辦理注冊的獸藥品種目錄。
第四十三條 對外國企業申請注冊的獸藥,由農業部指定質量復核單位和臨床試驗單位負責質量復核試驗和臨床藥效試驗。
第四十四條 凡進口已取得《進口獸藥登記許可證》的獸藥品種,進口單位必須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畜牧)廳(局)申報,經審查批準發給《進口獸藥許可證》。
進口菌(疫)苗、診斷液、血清等生物制品,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畜牧)廳(局)審查同意,報農業部審核批準發給《進口獸藥許可證》。
第四十五條 少量進口屬生產緊急需要并且是自用的以及科學研究、試驗中所需要的未取得《進口獸藥登記許可證》的獸藥品種,進口單位必須向農業部申報,經審查批準發給《進口獸藥許可證》。地方所屬單位進口須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畜牧)廳(局)審核同意。
第四十六條 獸藥進口單位應按《進口獸藥許可證》規定的品名、規格、數量、日期和生產廠家進口。
第四十七條 對進口獸藥實施強制檢驗。海關憑農業部指定的口岸獸藥監察所在進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的已接收報驗的印章驗放。
在口岸獸藥監察所未出具質量檢驗報告前,進口獸藥不得銷售、使用。
第四十八條 出口獸藥須符合進口國的質量要求。如對方要求出具政府批準生產的證件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應由出口獸藥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畜牧)廳(局)、獸藥監察所提供。
第四十九條 《進口獸藥登記許可證》、《進口獸藥許可證》的申報、審批程序和具體管理,按《進口獸藥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九章 飼料藥物添加劑管理
第五十條 凡含有藥物的飼料添加劑,均按獸藥進行管理。
飼料藥物添加劑必須按農業部的飼料藥物添加劑允許使用品種及標準的規定進行生產、經營和使用。
第五十一條 藥品不得直接加入飼料中使用,必須將藥物制成預混劑。
預混劑應規定載體、稀釋劑和分散劑的品種。生產企業應將配方、生產工藝、質量標準按獸藥制劑的申報程序,報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畜牧)廳(局)審查批準發給批準文號后,方準生產。
第五十二條 預混劑有效成分的配方必須在標簽上注明。規定停藥期的,應當在標簽或說明書上注明。
第五十三條 飼料藥物添加劑使用的藥物,必須符合獸藥標準的規定。由兩種以上藥物制成的飼料添加劑,必須符合藥物配伍規定。
第十章 獸藥監督
第五十四條 農業部設立中國獸藥監察所;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畜牧)廳(局)設立省、自治區、直轄市獸藥監察所;根據需要,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畜牧)廳(局)審查同意,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計劃單列城市、市(地)農業(畜牧)局可設立市(地)獸藥監察所。
第五十五條 各級農牧行政管理機關設立的獸藥監察所是國家對獸藥質量進行監督、檢驗、鑒定的法定專業技術機構。中國獸藥監察所負責獸藥質量檢驗、鑒定的最終裁決。
第五十六條 獸藥監督員是在各級農牧行政管理機關領導下代表政府對獸藥進行監督、檢查的專業執法人員。獸藥監督員的名額要與轄區內獸藥監督管理工作任務相適應。獸藥監督員執行獸藥監督任務時,要佩戴中國獸藥監督的標志并出示《獸藥監督員證》。
第五十七條 對已批準生產的獸藥,如發現療效差、毒副反應大或有其他原因危害人畜健康,應及時報農業部,提交獸藥審評委員會評價。
第五十八條 獸藥廣告宣傳必須遵守國家廣告管理法律、法規和《獸藥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獸藥廣告的審批及具體管理,按《獸藥廣告審查辦法》及《獸藥廣告審查標準》辦理。
第十一章 罰 則
第五十九條 違反獸藥管理規定的行政處罰有警告、責令停產或停業整頓、沒收獸藥和非法收入、罰款、吊銷許可證、吊銷營業執照。行政處罰由縣以上農牧行政管理機關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獸藥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的職責范圍分別決定,并出具書面處罰通知。
第六十條 違反《獸藥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按假獸藥處理。
第六十一條 對生產、銷售假獸藥的,沒收假獸藥和非法收入,處以違法所得2~3倍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并可以責令該企業停產、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獸藥生產許可證》、《獸藥經營許可證》、《獸藥制劑許可證》。
第六十二條 對生產、銷售劣獸藥的,沒收劣獸藥和非法收入,并可以處以違法所得1~2倍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25000元。情節和后果嚴重的,可以責令該企業停產、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獸藥生產許可證》、《獸藥經營許可證》、《獸藥制劑許可證》。
第六十三條 對未取得《獸藥生產許可證》、《獸藥經營許可證》、《獸藥制劑許可證》生產、經營獸藥及配制獸藥制劑的,除責令其停產、停業、停止配制制劑外,沒收全部獸藥和非法收入,并可處以違法所得2~3倍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
第六十四條 查處違反《獸藥管理條例》和本細則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的罰款以及沒收的非法收入,按照國家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查處案件所需的辦案費用,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核撥。
第六十五條 獸藥監督及檢驗人員利用職權,勒索財物,徇私舞弊,收受賄賂或者編造檢驗結果的,根據情節由農牧行政管理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六十六條 獸藥審批、監督、檢驗需要收取費用的,交納單位應按《獸藥審批監督檢驗收費標準》交納費用。
第六十七條 實施《獸藥管理條例》的單項管理辦法由農業部制定、,并作為本細則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八條 本細則由農業部負責解釋。
第六十九條 本細則自之日起施行。
獸藥成分的組成1. 來自植物的藥物很多,它占藥物的大部分,并且治病的歷史很久。我國勞動人民自古就十分重視植物的防病治病作用。據記載,早在公元前234220xx年,就有用草藥治病的文字記述。植物藥的成分復雜,含有的治病有效成分十分豐富,如稱為生物堿的含氮的堿性有機物、各種有機酸、可被稀酸或酶類水解的化合物、揮發油、單寧酸與氨基酸等。在自然界中,藥用的植物資源極其豐富。
2. 來自動物 不少動物都可以入藥,有防治疾病效用。在公元六世紀問世的《本草經集注》,收集的760種藥物中,就有蟲獸一類藥物即動物藥。人類采用某些動物的器官組織入藥,或以動物的某些分泌物、排泄物與體液入藥,其中不少含有氨基酸、消化酶或激素的成分。
3. 來自礦物 一部分藥物是來自礦物。古代文獻稱這類藥物的來源是玉石。如今日廣泛應用的石膏、硫磺、氯化鈉、芒硝(硫酸鈉)等,種類很多,其效用各異,主要成分為各種礦物元素。
1.檢測中心認真執行快速檢測任務,現已完成120個樣的例行檢測,以檢測有機磷和氨基甲酸脂農藥為主,合格率100%。同時配合省、市級開展送檢工作,完成我縣黃果柑(15個樣)、蔬菜10個,和“三品一標”產品15個抽檢工作,以檢測甲胺磷等禁用農藥和克百威、氧樂果、水胺硫磷、滅多威、三氯殺螨醇為主。檢查區域以具有代表性連片生產的黃果柑基地和蔬菜基地為主,即全縣標準化生產基地和獲得“三品一標”認證的生產企業和專業合作社。送檢產品全部合格,確保我縣黃果柑安全上市。
2.今年正式對各鄉下達了農產品檢測任務,配合省、市、縣抽檢,形成省市縣鄉為一體的農產品檢測體系,確保檢測不留死角。產品以各鄉鎮基地內的黃果柑、枇杷、蔬菜為主。檢測內容以有機磷和氨基甲酸脂兩類農藥為主。現已完成600個樣品樣檢測任務,合格率98%。
二、加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力度
(一)對全縣農資經銷商開展了拉網式的檢查。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以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為主。重點檢查農業主產區、小規模經營聚集區、區域交界處、農資批發市場、專業市場、集散地、運銷大戶。重點打擊種子制假售假、套牌侵權、未審先推的行為,農藥中非法添加隱性成分和生產、經營禁用農藥的行為,肥料有效成分含量與標識嚴重不符的行為。在春耕備耕之際,已出動人次50余人次,檢查企業80家,重點打擊違法違規經營禁用農藥、假冒偽劣農藥行為。對縣內55戶兩雜種子經營進行了種子備案,共備品種41個。開展了農業部通報2014年第四期抽檢獸藥不合格獸藥專項檢查,出動執法車輛4輛(次),執法人員32(次),檢查2家獸藥GSP經營企業,22家獸藥加盟店;全縣未發現農業部要求查處假獸藥。
(二)聯合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城區和重點鄉鎮開展了收購、加工、銷售病死豬肉問題的專項整治行動。出動執法人員33人次,檢查肉品市場7個,肉品攤點16個,巡查生豬養殖大戶53戶。未發現有收購、屠宰、銷售病死豬的違法行為,所有上市肉品都是經過畜牧部門檢疫,出具肉品檢疫合格證明,并加蓋驗訖印章。參加了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組織春節前食品安全大檢查,在摩爾賽爾超市發現未經檢疫牛肉15公斤上市經營,移交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處理。春節期間有人舉報肉品市場發現未經檢疫豬肉上市,經我局執法人員檢查,經營肉品來至美羅生豬定點屠宰場,肉品經過檢疫,但屬于超范圍經營,責令停止經營。
縣畜禽定點屠宰場一季度檢疫生豬6820頭,未檢疫出有病死豬和不合格肉品。
三、加大基地巡查督導力度
今年農業執法隊、農產品質量安全股聯合開展整治工作,到農業生產基地進行多次檢查督導,督促種養殖企業落實生產記錄制度,完善種養殖檔案,做好農資購銷貨臺賬。重點檢查了黃果柑生產記錄,投入品記錄是否完善,督促獲得“三品一標”的企業按相應技術規程進行生產。督促屠宰企業健全落實生豬入場檢查登記、肉品品質檢驗、“瘦肉精”自檢等制度。
四、加快“三品一標”品牌建設
積極開展“三品一標”品牌建設,2015年獲得有機產品認證10個,綠色食品認證4個,無公害認證7個,涉及產品有黃果柑、核桃、枇杷、蔬菜、肉、蛋類等主要農產品,2013年9個企業、合作社獲得全國有機農業示范基地稱號,面積3031畝。今年啟動全國綠色原料基地創建工作,申報面積19萬畝,產品為我縣主打產品黃果柑、枇杷、核桃。目前,已配合省綠辦完成申報材料編寫和環境檢查前期工作。品牌建設有力推動我縣農產品的質量不斷提高,提升了農產品的經濟效益。
五、強化宣傳培訓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無公害畜產品產地(以下簡稱產地),是指生產環境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具有一定規模的養殖場、養殖小區和畜產品加工企業,生產過程按照無公害畜產品生產技術規范操作,并經認定合格,獲得認定證書的畜禽產品產地。
第三條河南省畜牧局負責全省無公害畜產品產地認定、監督管理及推薦、申報無公害畜產品生產基地工作;省轄市、縣(市、區)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無公害畜產品產地的初審、推薦、考察及監督管理等工作。
第四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申請無公害畜產品產地認定的單位或組織,必須按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章產地條件與生產管理
第五條產地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產地環境必須符合無公害畜禽產品產地環境標準。
(二)產地必須具有明確的區域范圍。
(三)具有一定的生產規模。
商品肉雞場批出欄10000只以上;商品蛋雞場存欄10000只以上;商品豬場年出欄8000頭以上;肉牛場存欄200頭以上;奶牛場存欄200頭以上;肉羊場年出欄500只以上。
種畜禽場產地規模按《河南省種畜禽場驗收標準》(豫牧畜字200015號)的規定執行。
其他類畜禽品種產地規模,視具體情況確定。
養殖小區產地參照以上規模執行。
畜產品加工企業:待宰畜禽必須來自無公害畜產品產地;單班日屠宰豬200頭以上;單班日屠宰禽1000只以上;單班日屠宰牛50頭以上;單班日屠宰羊200只以上;日加工鮮奶50噸以上。
第六條產地生產管理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生產過程符合無公害畜產品生產技術的標準要求,按照技術規范組織生產,并建立與之相適應的管理制度。
(二)具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完善的質量控制措施,并有完整的生產和銷售記錄檔案。
第七條產地使用的種畜禽、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畜牧業生產投入品必須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質量標準,禁止使用國家禁用、淘汰的畜牧業生產投入品。
第八條產地生產過程中用藥必須符合高效、低毒、低殘留的要求;有休藥期要求的必須按規定執行。
第九條產地產生的糞便等廢棄物必須經過無害化處理,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
第三章申報與認定
第十條申請無公害畜產品產地認定的單位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應向產地所在地縣級以上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提交書面申請。
縣級管理的申請人向產地所在地縣級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提交申請;
省轄市級管理的申請人向省轄市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提交申請;
跨行政區域的申請人直接向上一級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提交申請;
省級管理的申請人直接向河南省畜牧局提交申請。
第十一條書面申請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申請人的名稱、地址、電話號碼;
(二)產地的地理位置、場區布局、生產規模;
(三)無公害畜產品生產計劃;
(四)產地環境檢測報告及其說明;
(五)無公害畜產品質量控制措施;
(六)有關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的資質證明材料;
(七)保證執行無公害畜產品標準和規范的聲明;
(八)動物防疫合格證;
(九)其他有關材料。
第十二條縣級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和現場的審核。初審合格后,提出初審意見,并將有關材料上報所在地省轄市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
審核不符合要求的,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十三條省轄市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縣級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上報的申請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復審,復審合格后簽署意見,并將有關材料上報河南省畜牧局。
省轄市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自收到省轄市級管理的申請人申請材料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和現場的審核,審核合格后簽署意見,并將有關材料上報河南省畜牧局。
審核不符合要求的,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十四條河南省畜牧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有關材料的審定。審定符合要求的,組織專家組對產地環境(對申報材料中環境檢測結果有疑義時,需再次檢測)、場區布局、生產規模、生產計劃、質量控制措施等進行現場檢查,并出具現場檢查報告。
審定或現場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十五條河南省畜牧局自收到專家組現場檢查的合格報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頒發無公害畜產品產地認定證書和標牌,并報農業部和國家認證認可監督委員會備案。
第十六條認定的產地由河南省畜牧局向社會認定公告。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經認定的產地應接受縣級以上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無公害畜產品產地資格,收回產地認定證書和標牌,并通過一定方式公示。
(一)產地被污染或產地環境達不到要求的;
(二)產地使用投入品不符合無公害畜產品相關標準要求的;
(三)擅自擴大無公害畜產品產地范圍的;
(四)不按標準進行生產或嚴重違反技術操作規程的;
(五)產品出現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
(六)有關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合格證已過期的;
(七)沒有建立檔案管理制度或偽造虛假記錄的;
(八)拒絕接受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監督的;
(九)有其他影響產品質量安全因素的。
第十九條產地認定證書和標牌的使用有效期為三年。在有效期到期前三個月,申請人應當申請認定復審和復檢(具體按產地程序辦理)。
上半年,全縣共放養水面11.78萬畝,放養魚種10368萬尾,水產品總產量1.72萬噸,產值1.55億元,完成目標任務的51.7%;全縣出欄生豬47.27萬頭,完成目標任務的47.27%;出籠家禽110.62萬羽,完成目標任務的36.9%;改造標準化規模場(小區)9個,完成目標任務的90%;完成生豬人工授精6.213萬胎次,完成目標任務的62.13%,覆蓋率達98%。
1、加快百里水產走廊建設步伐。喬口漁都建設:改造的標準魚池300畝,道路綠化5.5公里,1.5公里道路硬化已完成招標;喬口漁場苗種體系的提質改造,已制定規劃和實施方案,下半年全面啟動;水產特色餐飲基地已全面開工建設;全縣健康養殖已完成2.35萬畝,建設無公害標準化養殖基地8個;發展生態甲魚基地670畝,鲌魚主養1000畝,網箱養鱔3000箱;休閑漁業提質改造14處;中南珍珠城珠寶市場建設已全面開工;開天新農業等3家水產品加工企業逐步壯大。
2、扎實開展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據省、市要求,我縣及時安排部署,狠抓責任落實,動物免疫均達到上級要求,上半年全縣無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實現了“人員無感染,全縣無疫區”的防控目標。
3、加強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全縣自產畜禽產品抽檢合格率100%,瘦肉精檢出率為零,水產品檢測合格率100%;開展飼料、獸藥、畜禽水產品專項整治,累計出動執法人員220人次,檢查156場次,口頭責令整改45次,簽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13份,收繳假冒偽劣藥、禁用藥和人用藥共計36種2513支,立案查處2起,結案2起,嚴厲打擊銷售假劣獸藥、禁用獸藥行為;上半年共完成抽樣檢測2679例,完成全年5000例的53.6%,其中:“鹽酸克倫特羅”和“萊克多巴胺”2600例,全部陰性,豬肝、豬肉、雞蛋、雞肉、牛肉樣品14例,“諾氟沙星注射液”、“安乃近注射液”、“魚腥草注射液”等獸藥樣品14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51例,經檢驗檢測,全部合格。
4、認真完成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認真貫徹落實望政發〔2010〕36號文件精神,完成事業單位收費收入12萬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辦理人大建議1件和政協提案2件,與各代表和委員見面、座談,共同商討生豬發展和百里水產走廊建設等問題,實現了答復率和滿意率均為100%。
5、完成績效考核各項工作。全縣績效考核動員會議后,我局領導班子迅速召開碰頭會,成立以黨組書記、局長劉云輝同志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分解績效考核任務指標,并組織召開局系統績效考核工作會議,傳達全縣績效考核動員會議精神,分解我局各項任務指標,明確分管責任人和責任科室。同時,建立平時考核臺帳,分季度對各鄉鎮進行考核。
二、創新創舉
1、狠抓養殖環保治理,確保產業和諧發展。我局多次組織外出學習考察國內規模豬場先進的環保技術,先后引進了生物墊料零排放技術、大型沼氣發電、水泡糞及生物發酵、生物循環能源再生利清潔糞污、生物發酵塔及種養平衡等先進環保技術,并在全縣進行試點,大力推進規模場的環保治理工作,確保生態環境不受污染,實現了環境保護和產業發展雙贏。在星城種豬場、黃金擴繁場等推廣生物墊料零排放技術8家,面積約6000平方米,在都遨生態養殖場新建了生物發酵塔糞污處理系統,現已全部竣工,即將投入使用;在八曲河養殖基地新建大型沼氣發電項目,目前,建設主體即將完工;在烏山鎮茶園村建立種養平衡生態環保治理項目,已完成圖紙設計,下半年動工,在高塘嶺鎮旭輝養殖場新建太陽能沼氣池,已竣工投入使用,效果明顯。
2、全面提升協會功能,切實提高服務水平。為切實保障養殖戶的利益,我局與生豬行業促進協會理事們一道,認真研究,力爭開辟一條健康發展之路。協會與多家飼料銷售商經過多次協商,已達成一致意見,全縣飼料由協會統一采購,以最優惠的價格提供給養殖戶,集中采購的飼料銷售價格比市場價優惠60-80元/噸,每頭肉豬出欄可節約成本100元。同時,協會正在積極運作,采取讓利給養殖戶的方式實行集中生豬統一銷售,保證生豬收購按外銷價增加10-15元/50公斤出售,預計平均每頭生豬增加收入30元。以上兩項,可為全縣養殖戶增收1億元。
3、加快技術推廣應用,提高科學養殖水平。今年在全縣推廣底部微孔增氧技術應用1000畝,上半年完成200畝,全面改善水體環境,提高水產品產量和質量;建設水產養殖綜合信息平臺,在新康、喬口等重點鄉鎮建設7個魚病監控點和水質監控點,實現魚病遠程診斷、網絡疫情測報、養殖場水質在線監測和水產品質量安全追溯。
4、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大力推廣健康養殖。今年在全縣建設8個標準化健康養殖示范場,其產品全部進行無公害認證,目前,8個場的申報材料已上報,喬口漁場和開天新農業已獲農業部第二批和第三批健康養殖示范場。
三、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1、畜禽水產品質量監管難度大。養殖戶的養殖行為尚不規范,特別是生豬規模場戶,對養殖軟件的投入不足,管理不嚴,對產品質量的要求不高,離健康養殖還有很大差距。加之,縣內檢測設備不齊全,檢測資金不足,技術人員缺乏,難以形成有效的監管。
2、生豬市場低迷、虧損嚴重。今年以來,生豬價格一直低位運行,絕大部分生豬養殖戶處于虧損狀態,養殖積極性大受打擊,生豬壓欄現象嚴重,填欄積極性不高。
3、奶牛缺乏產業政策扶持。我縣奶業經過近十年的發展,已渡過適應調整期,目前,產業發展平穩,效益穩定,但缺乏產業政策扶持,發展緩慢,奶牛養殖戶也多次咨詢相關政策。
四、后段工作重點
1、認真抓好各項生豬補助政策的落實。
根據中央、自治區和北海市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和《自治區扶貧辦 自治區財政廳 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當前鞏固拓展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工作的通知》(桂開辦發〔2021〕7號)、《自治區扶貧辦 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自治區財政廳關于明確2021年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產業以獎代補有關事項的通知》(桂開辦發〔2021〕9號)和《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文件精神,為推進我區脫貧攻堅特色產業轉型升級,做好以獎代補項目實施,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獎補的對象
自主發展或實質性參與特色優勢產業達到獎補標準的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2016—2020年脫貧戶。
二、獎補的原則
(一)因地制宜持續發展。綜合考慮資源優勢、產業基礎、市場需求、技術支撐、產業融合情況等因素,立足區、村特色產業發展規劃實際,對海城區“5+2”中的“5”產業、赤西村“3+1”中的“3”產業進行獎補,“3”從“5”中選定,其他村級參照赤西村執行。
(二)聚焦精準鞏固拓展。瞄準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2016-2020年脫貧戶,圍繞鞏固脫貧成果,實行差異化獎補,分類制定獎補標準,讓獎補對象通過發展產業穩定增收。
(三)堅持公開透明誠信。實行分級公示公告制度,廣泛接受社會監督。鼓勵獎補對象參與“五統一”(統一農資供應、統一技術規程、統一生產標準、統一產品質量、統一品牌銷售)合作生產經營和新型業態發展,不斷提高信用自覺,樹立誠信勤勞的導向。
三、獎補的資金來源
產業獎補資金來源為各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對已獲得財政資金扶持的產業獎補項目不予重復獎補。
四、獎補產業項目范圍
赤西村村級特色產業:花生大豆、雞、豆類;
軍屯村村級特色產業:瓜類、雞、花生大豆;
開江村村級特色產業:雞、瓜類、豆類;
翁山村村級特色產業:瓜類、花生大豆、豆類;
驛馬村村級特色產業:雞、葉菜類、花生大豆。
五、獎補的限額和標準
(一)獎補的限額。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每戶每年產業項目獎補資金累計不超過5000元、2016-2020年脫貧戶每戶每年產業項目獎補資金累計不超過4000元。對前幾年中、長期產業跨度到2021年的,2021年繼續按自治區原定的有關標準給予后續獎補,并計入最高限額。對于2021年新發展中、長期產業的,一次性給予獎補。
(二)獎補的標準。
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獎補標準按《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特色產業項目分類獎補標準》(附件1)執行。
2016—2020年脫貧戶:支持2016—2020年脫貧戶發展產業,對擴大規模達到標準和“從劣變優”部分進行獎補。
1.支持擴大規模。發展產業規模達到《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特色產業項目分類獎補標準》中對應產業最低獎補規模1.5倍的,經過驗收合格后,單位補助標準按《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特色產業項目分類獎補標準》執行。
2.鼓勵“從劣變優”。“從劣變優”主要有3個條件,符合其中一個條件即可:獎補對象在已發展產業的基礎上,一是通過撫育、低改、品種改良、良種良法、農機農藝、生態養殖、綠色健康等升級發展提質增效;二是在產業地實施設施類農業基礎設施項目并達到對應的補助要求;三是加入農業產業生產“五統一”(統一農資供應、統一技術規程、統一生產標準、統一產品質量、統一品牌銷售)一體化服務并簽訂合同。單位補助標準按照《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特色產業項目分類獎補標準》中的單位補助標準60%執行。
六、獎補申請流程
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具體實施流程如下:
第一步:獎補對象申報項目計劃。獎補對象根據各村獎補產業項目范圍和《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特色產業項目分類獎補標準》(附件1)、《2016-2020年脫貧戶特色產業項目分類獎補標準》(附件2)產業目錄,提出項目計劃申請,填寫《 街道 村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計劃申報表》(附件3),由村委會匯總后,向街道辦事處申報并提交本村《 街道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計劃申報匯總表》(附件4)。街道辦事處需在5日內組織街道、村委干部、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對項目計劃的合規性和真實性進行核實。核實后在自然村、行政村、街道公示(可同步公示)10天無異議后,并將項目計劃以正式文件并附《 街道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計劃申報匯總表》(附件4)報區項目主管部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審批。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和答復,并報區財政局和區扶貧移民局備案。脫貧戶確實無法按照項目計劃實施的可申請調整一次項目計劃,由街道辦事處向區項目主管部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申請調整,經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審批通過后可實施。各街道辦事處需要調整項目計劃資金的,需報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審核,審核通過后報區人民政府審批,區財政局按區人民政府批復的資金調整計劃調整項目資金。
第二步:獎補對象申請驗收。獎補對象實施完成特色產業,經該戶幫扶聯系人和村干部現場核實后,由幫扶聯系人協助向村委會提出驗收申請,提交《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驗收申請表》(附件7)(完善至幫扶聯系人簽署意見)、獎補對象身份證復印件、“一卡通”賬戶復印件和項目前期相片。村委會協助提供相關材料并匯總后,報街道辦事處,具體所需材料包括:
1.《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驗收申請表》(附件7);
2.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導出打印脫貧戶的基礎信息表、邊緣易致貧戶信息對照表;
3.身份證復印件、“一卡通”賬戶復印件、項目前期相片。
以上材料均需村委會蓋章。
第三步:組織驗收。對申報并實施完成的項目,由街道辦事處組織街道、村委干部、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組成驗收組對申請項目進行實地核實、逐戶驗收,區產業開發專責小組隨機抽檢。街道辦事處填寫《 街道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驗收匯總表》(附件9)后報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審核。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審核后報送區人民政府批準。驗收步驟如下:
(一)材料核驗。核驗項目驗收所需材料合規性、真實性、完整性,是否與原件相符。
(二)現場核實。現場拍攝申請人持項目牌近、遠兩張照片(項目牌注明申請人所在村及小組、申請人姓名、產業地點、產業名稱、產業規模、驗收時間)。近照,要求能清晰辨認申請人外貌、項目牌信息及產業情況。遠照,盡量以突出標識為背景,便于識別產業整體規模和實施地點。現場核驗產業規模、確認是否符合補助要求。
(三)簽署意見。獎補材料合規、真實、完整,產業符合補助要求的,項目通過驗收。驗收人員簽署驗收意見。
第四步:公告公示。驗收結果經區人民政府審批后,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街道辦事處、村委會利用政府門戶網站、公開欄等宣傳媒介,在區、街道、村委和自然村四級進行公示(可同步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內容包括獎補對象、產業品種、產業規模、實施地點、補助標準、獎補金額、舉報電話等。對于公示期內群眾反映有異議的項目,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負責組織調查核實整改,并將調查核實后的情況重新報區人民政府審批,重新公示。
第五步:資金撥付。對驗收合格并經四級公示無異議的項目,由街道辦事處負責匯總完善《2021年度第X批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補助資金“一卡通”發放清單》(附件13),填寫《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資金撥付申請表》(詳見附件12)上報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組織復核相關材料合格后,由街道辦事處按國庫集中支付的要求直接向區財政局申請。區財政局審批下達資金完結后,由街道辦事處通過“一卡通”賬戶發給獎補對象,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保留請款材料復印件(含相關電子版)作記賬憑證。
第六步:項目實施完成后,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街道辦事處、村委會利用政府門戶網站、公開欄等宣傳媒介,在區、街道、村委和自然村四級進行項目完成公告(可同步公告)。內容包括獎補對象、產業品種、產業規模、實施地點、補助標準、獎補金額、舉報電話等。
七、報賬辦法
實行街道報賬制,報賬材料(復印件)需報送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備案一份。具體清單如下:
1.《 街道 村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計劃申報表》(附件3);
2.《 街道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計劃申報匯總表》(附件4)
3.《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驗收申請表》(附件7)
4.《 街道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驗收匯總表》(附件9)
5.脫貧戶、邊緣易致貧戶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的基礎信息表;
6.獎補對象身份證復印件;
7.獎補對象一卡通賬號復印件;
8.項目前期相片、驗收現場照片和其他需要佐證的材料;
9.公示公告相片;
10.《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資金撥付申請表》(附件12);
11.《2021年度第X批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補助資金“一卡通”發放清單》(附件13)。
八、相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政策宣傳。區、街道和村委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宣傳欄、網站、微信等多種類型媒體的宣傳作用,加大產業獎補政策宣傳力度,確保宣傳到村、到戶、到人,及時公告公示,做到公開透明,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二)完善管理服務。區、街道要建立以獎代補項目管理服務制度,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定期組織相關部門的科技人員到項目點進行技術指導,幫助解決疾病防控、生產發展等關鍵難題,推動項目可持續發展。同時要加強獎補項目的產前、產中、產后服務,鼓勵和引導經營主體與獎補對象簽訂訂單、產品包銷合同,解決銷路問題。
(三)強化監督指導。獎補對象對申報材料、實施項目的真實準確性負責,如存在弄虛作假、騙取資金行為的,按規定取消獎補資格、追回財政資金,對第一次虛報冒領獎補資金的,自核實確認虛報之日起1年內不得享受產業以獎代補等產業方面的幫扶政策;對第二次虛報冒領獎補資金的,今后不得再享受產業以獎代補等產業方面的幫扶政策。區、街道和村委工作人員在產業以獎代補項目過程中,存在優親厚友、明知獎補對象虛報而批準并造成惡劣影響等違紀違法問題的,移送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附件:
1.《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特色產業項目分類獎補標準》
2.《2016-2020年脫貧戶特色產業項目分類獎補標準》
3.《 街道 村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計劃申報表》
4.《 街道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計劃申報匯總表》
5.《公示》(村委、自然村同步公示模板)
6.《公示》(街道公示模板)
7.《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驗收申請表》
8.《 街道 村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驗收匯總
表》
9.《 街道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驗收匯總表》
10.《公示》(驗收村委、自然村同步公示模板)
11.《公示》(驗收街道公示模板)
12.《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資金撥付申請表》
13.《2021年度第XX批產業以獎代補項目補助資金“一卡通”發放清單》
14.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完成公告(村委、自然村同步公告模板)
15.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完成公告(街道公告模板)
16.部分海城區特色產業目錄說明
附件1
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特色產業項目分類獎補標準
序號
產業名稱
單位
種植年限
單位補助標準(元)
補助要求
單戶單位規模
要求
1
花生大豆
畝
1200
保持常規種植有效株數85%以上,管理正常少雜草、無嚴重病蟲害,植株生長正常。驗收時成活率達90%。
1畝以上(含)
2
瓜類
畝
900
保持常規種植有效株數85%以上,管理正常少雜草,無嚴重病蟲害,植株生長正常。驗收時成活率達90%。
2畝以上(含)
3
豆類
畝
900
保持常規種植有效株數85%以上,管理正常少雜草,無嚴重病蟲害,植株生長正常。驗收時成活率達90%。
2畝以上(含)
4
葉菜類
畝
1000
保持常規種植有效株數85%以上,管理正常少雜草,無嚴重病蟲害,植株生長正常。驗收時成活率達90%。
1畝以上(含)
5
雞
羽
15
平均個體重1公斤以上或飼養日齡1個月以上,驗收時成活率達90%。
30羽以上(含)
附件2
2016-2020年脫貧戶特色產業項目分類獎補標準
序號
品種
擴大規模
從劣變優
備注
最小規模
單位補助標準
最小規模
單位補助標準
評定依據及佐證材料
1
花生大豆
1.5畝以上(含)
1200
1畝以上(含)
720
評定依據:達成任一條件即可
①應用綠色健康栽培技術,包括使用合格肥料,使用低毒低殘留、生物農藥,不使用禁用、限用農藥;
②應用小拱棚栽培技術;
③應用滴灌或噴灌技術。
④加入農業產業生產“五統一”一體化服務并簽訂合同
佐證材料:
①購買肥料、農藥憑證(收據),施用肥料、農藥臺賬及相關相片;
②應用小拱棚、滴灌或噴灌相片。
③“五統一”合同復印件
2
瓜類
3畝以上(含)
900
2畝以上(含)
540
評定依據:達成任一條件即可
①應用綠色健康栽培技術,包括使用合格肥料,使用低毒低殘留、生物農藥,不使用禁用、限用農藥;
②應用小拱棚栽培技術;
③應用滴灌或噴灌技術。
④加入農業產業生產“五統一”一體化服務并簽訂合同
佐證材料:
①購買肥料、農藥憑證(收據),施用肥料、農藥臺賬及相關相片;
②應用小拱棚、滴灌或噴灌相片。
③“五統一”合同復印件
3
豆類
3畝以上(含)
900
2畝以上(含)
540
評定依據:達成任一條件即可
①應用綠色健康栽培技術,包括使用合格肥料,使用低毒低殘留、生物農藥,不使用禁用、限用農藥;
②應用小拱棚栽培技術;
③應用滴灌或噴灌技術。
④加入農業產業生產“五統一”一體化服務并簽訂合同
佐證材料:
①購買肥料、農藥憑證(收據),施用肥料、農藥臺賬及相關相片;
②應用小拱棚、滴灌或噴灌相片。
③“五統一”合同復印件
4
葉菜類
1.5畝以上(含)
1000
1畝以上(含)
600
評定依據:達成任一條件即可
①應用綠色健康栽培技術,包括使用合格肥料,使用低毒低殘留、生物農藥,不使用禁用、限用農藥;
②應用小拱棚栽培技術;
③應用滴灌或噴灌技術。
④加入農業產業生產“五統一”一體化服務并簽訂合同
佐證材料:
①購買肥料、農藥憑證(收據),施用肥料、農藥臺賬及相關相片;
②應用小拱棚、滴灌或噴灌相片。
③“五統一”合同復印件
5
雞
45羽以上(含)
15
30羽以上(含)
9
評定依據:①不使用禁用獸藥
②建設有標準化化糞池
③加入農業產業生產“五統一”一體化服務并簽訂合同
佐證材料:
①建立日常生產管理記錄
②化糞池相片
③“五統一”合同復印件
附件3 街道 村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計劃申報表
填報日期:2021年 月 日
村委
村
申請人姓名
脫貧
年度
聯系
電話
品種
2021年申報規模
擴大規模
從劣變優
合計申報金額
擴大的規模數
申報獎補金額
變優情形(如:由什么變成什么)
申報
規模
申報獎補金額
幫扶聯系人核實簽名: 幫扶聯系人聯系電話:
附件4
街道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計劃申報匯總表
填報單位: (蓋章) 填報日期:2021年 月 日
序號
村
屯
申請人姓名
脫貧
年度
聯系
電話
品種
2021年申報規模
擴大規模
從劣變優
合計申報金額
擴大的規模數
申報獎補金額
變優情形(如:由什么變成什么)
申報
規模
申報獎補金額
單位負責人簽名: 填表人簽名: 填表人聯系電話:
附件5
公 示
(村委、自然村同步公示模板)
現將 街道 村2021年擬上報的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第 批)資金予以公示(內容詳見附件),公示期為10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對項目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以下部門提出意見。公示期滿,如無異議,公示內容即按程序上報。
投訴監督單位名稱和地址:XXX村委,XXXXX(地址)
聯系電話及電子郵箱:
全國扶貧監督舉報電話:12317
附件: 街道 村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計劃申報匯總表
XX村民委員會(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6
公 示
(街道模板)
現將 街道2021年擬上報的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
(第 批)資金予以公示(內容詳見附件),公示期為10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對項目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以下部門提出意見。公示期滿,如無異議,公示內容即按程序上報。
投訴監督單位名稱和地址:XXX街道辦事處,XXXXX(地址)
聯系電話及電子郵箱:
全國扶貧監督舉報電話:12317
附件: 街道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計劃申報匯總表
街道辦事處(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7
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
驗收申請表
街道 村委 村 年 月 日
申請人簽名
(指模)
身份證號碼
家庭人口(人)
脫貧
年度
聯系
電話
一卡通賬號
監測戶、邊緣戶補助項目或2016—2020年脫貧戶申報擴大規模補助項目(規模:畝、頭)
序號
項目名稱
實施地點
實施時間
出產收入時間
擴大的規模數
申請補助金額(元)
備注
小計:
驗收情況
序號
項目名稱
實施地點
實施時間
出產收入時間
擴大的規模數
核定補助金額(元)
備注
小計:
申報從劣變優補助項目(規模:畝、頭)
項目
名稱
升級發展
提質增效
增加農業
基礎設施
參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經營
規模
申請補助金額(元)
小計:
驗收情況
項目
名稱
升級發展
提質增效
增加農業
基礎設施
參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經營
規模
核定補助金額(元)
小計:
合計申請補助金額(元)
合計核定補助金額(元)
驗收意見
幫扶聯系人意見
已達獎補標準,同意申請驗收(參考)。
簽名: 年 月 日
村級實地查看和申報
意見
(蓋章)
經實地查看屬實,同意申請上級驗收(參考)。
村委會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街道驗收組意見
驗收人簽字: 年 月 日
街道辦事處審核意見(蓋章)
屬實,同意上報審核(參考)。
街道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區項目主管部門審核意見(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8
街道 村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驗收匯總表
填報單位: (蓋章) 填報日期:2021年 月 日
序號
村
屯
申請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脫貧年度
聯系電話
品種
核定獎補規模數
擴大規模
從劣變優
合計核定金額
擴大的
規模數
補助標準
核定獎補金額
申報規模
補助標準
核定獎補金額
單位負責人簽名: 填表人簽名: 填表人聯系電話:
附件9
街道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驗收匯總表
填報單位: (蓋章) 填報日期:2021年 月 日
序號
村
屯
申請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脫貧年度
聯系電話
品種
核定獎補規模數
擴大規模
從劣變優
合計核定金額
擴大的
規模數
補助標準
核定獎補金額
申報規模
補助標準
核定獎補金額
單位負責人簽名: 填表人簽名: 填表人聯系電話:
附件10
公 示
(村委、自然村同步公示模板)
現將 街道 村已完成驗收的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第 批)資金予以公示(內容詳見附件),公示期為10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對項目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以下部門提出意見。公示期滿,如無異議,公示內容即按程序上報。
投訴監督單位名稱和地址:XXX村委,XXXXX(地址)
聯系電話及電子郵箱:
全國扶貧監督舉報電話:12317
附件: 街道 村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驗收匯總表
XX村民委員會(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10-1
街道 村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驗收匯總表
村委會(蓋章)
序號
村
屯
申請人姓名
脫貧年度
品種
核定獎補規模數
擴大規模
從劣變優
合計核定金額
擴大的規模數
補助標準
核定獎補金額
申報規模
補助標準
核定獎補金額
附件11
公 示
(街道公示模板)
現將 街道已完成驗收的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第 批)資金予以公示(內容詳見附件),公示期為10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對項目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以下部門提出意見。公示期滿,如無異議,公示內容即按程序上報。
投訴監督單位名稱、地址: XXX街道辦事處,XXXXX(地址)
聯系電話及電子郵箱:
全國扶貧監督舉報電話:12317
附件: 街道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驗收匯總表
XX街道辦事處(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11-1
街道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驗收匯總表
街道辦事處(蓋章)
序號
村
屯
申請人姓名
脫貧年度
品種
核定獎補規模數
擴大規模
從劣變優
合計核定金額
擴大的規模數
補助標準
核定獎補金額
申報規模
補助標準
核定獎補金額
附件12
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資金撥付申請表
申報街道: 填報日期:2021年 月 日
項目內容
2021年第XX批產業以獎代補項目,經區人民政府批準、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XX等N個村張三等N戶脫貧戶、邊緣易致貧戶實施了以獎代補XXXXX類型項目,共計申報xx萬元的獎補資金(附:項目驗收申請表、項目驗收匯總表、 第XX批產業以獎代補項目補助資金“一卡通”發放清單)。
街道辦事處意見
依據xxxx文件, 街道辦事處組織了XX等N個村張三等N戶脫貧戶、邊緣易致貧戶實施產業以獎代補項目,經村委實地查看以及街道組織人員進行現場驗收,情況屬實,符合獎補要求,同意發放獎補資金共計xx萬元。
街道負責人(簽章): (蓋章):
2021年xx月xx日
區項目主管部門意見
蓋章: 2021年xx月xx日
區人民政府意見
蓋章:
2021 年 月 日
附件 13 2021年度第XX批產業以獎代補項目補助資金“一卡通”發放清單
單位(蓋章):xx街道辦事處 時間: 年 月 日 單位:元
村委名稱
姓名
“一卡通”賬號
開戶行
身份證號碼
金額
制表人: 審核人: 街道領導:
附件14
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完成公告
(村委、自然村同步公告模板)
根據海城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關于同意XX街道2021年特色產業扶貧以獎代補項目計劃的批復》和《關于同意XX街道調整2021年特色產業扶貧以獎代補項目計劃的批復》文件精神,XX街道辦事處XX村委2021年特色產業扶貧以獎代補項目已分X期完成,補助資金已發放到戶,發放補助資金xxx元,補助脫貧戶xx戶次、脫貧不穩定戶xx戶次、邊緣易致貧戶xx戶次。現予以公告(內容詳見附件)。
投訴監督單位名稱和地址:XXX村委,XXXXX(地址)
聯系電話及電子郵箱:
全國扶貧監督舉報電話:12317
附件: 街道 村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補助匯總表
XX村民委員會(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15
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完成公告
(街道公告模板)
根據海城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關于同意XX街道2021年特色產業扶貧以獎代補項目計劃的批復》和《關于同意XX街道調整2021年特色產業扶貧以獎代補項目計劃的批復》文件精神,XX街道辦事處2021年特色產業扶貧以獎代補項目已分X期完成,補助資金已發放到戶,發放補助資金xxx元,補助脫貧戶xx戶次、脫貧不穩定戶xx戶次、邊緣易致貧戶xx戶次。現予以公告(內容詳見附件)。
投訴監督單位名稱、地址: XXX街道辦事處,XXXXX(地址)
聯系電話及電子郵箱:
全國扶貧監督舉報電話:12317
附件: 街道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補助匯總表
XX街道辦事處(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16
部分海城區特色產業目錄說明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的研究、試驗、生產、加工、經營和進口、出動,依照《條例》規定需要進行安全評價的,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條例》規定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即利用基因工程技術改變基因組構成,用于農業生產或者農產品加工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主要包括:
(一)轉基因動植物(含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和微生物;
(二)轉基因動植物、微生物產品;
(三)轉基因農產品的直接加工品;
(四)含有轉基因動植物、微生物或者其產品成份的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農藥、獸藥、肥料和添加劑等產品。
第四條本辦法評價的是農業轉基因生物對人類、動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環境構成的危險或者潛在的風險。安全評價工作按照植物、動物、微生物三個類別,以科學為依據,以個案審查為原則,實行分級分階段管理。
第五條根據《條例》第九條的規定設立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的安全評價工作。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由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生產、加工、檢驗檢疫、衛生、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每屆任期三年。
農業部設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工作。
第六條凡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與試驗的單位,應當成立由單位法人代表負責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小組,負責本單位農業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及安全評價申報的審查工作。
第七條農業部根據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工作的需要,委托具備檢測條件和能力的技術檢測機構對農業轉基因生物進行檢測,為安全評價和管理提供依據。
第八條轉基因植物種子、種畜禽、水產種苗,利用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的或者含有農業轉基因生物成份的種子、種畜禽、水產種苗、農藥、獸藥、肥料和添加劑等,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審定、登記或者評價、審批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
第二章安全等級和安全評價
第九條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實行分級評價管理
按照對人類、動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環境的危險程度,將農業轉基因生物分為以下四個等級;
安全等級I:尚不存在危險;
安全等級II:具有低度危險;
安全等級III:具有中度危險;
安全等級IV:具有高度危險。
第十條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和安全等級的確定按以下步驟進行:
(一)確定受體生物的安全等級;
(二)確定基因操作對受體生物安全等級影響的類型;
(三)確定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級;
(四)確定生產、加工活動對轉基因生物安全性的修響;
(五)確定轉基因產品的安全等級。
第十一條受體生物安全等級的確定
受體生物分為四個安全等級: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受體生物應當確定為安全等級I;
1、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未曾發生過不利影響;
2.演化成有害生物的可能性極小;
3.用于特殊研究的短存活期受體生物,實驗結束后在自然環境中存活的可能性極小。
(二)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可能產生低度危險,但是通過采取安全控制措施完全可以避免其危險的受體生物,應當確定為安全等級II。
(三)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可能產生中等危險,但是通過采取安全控制措施,基本上可以避免其危險的受體生物,應當確定為安全等級III。
(四)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可能產生高度危險,而且在封閉設施之外尚無適當的安全控制措施避免其發生危險的受體生物,應當確定為安全等級III。包括:
1.可能與其它生物發生高頻率遺傳物質交換的有害生物;
2.尚無有效技術防止其本身或其產物逃逸、擴散的有害生物;
3.尚無有效技術保證其逃逸后,在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產生不利影響之前,將其捕獲或消滅的有害生物。
第十二條基因操作對受體生物安全等級影響類型的確定
基因操作對受體生物安全等級的影響分為三種類型,即:增加受體生物的安全性;不影響受體生物的安全性;降低受體生物的安全性。
類型1增加受體生物安全性的基因操作
包括:去除某個(些)已知具有危險的基因或抑制某個(些)已知具有危險的基因表達的基因操作。
類型2不影響受體生物安全性的基因操作
包括:
1.改變受體生物的表型或基因型而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沒有影響的基因操作;
2.改變受體生物的表型或基因型而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沒有不利影響的基因操作。
類型3降低受體生物安全性的基因操作
包括:
1、改變受體生物的表型或基因型,并可能對人類健康或生態環境產生不利影響的基因操作;
2.改變受體生物的表型或基因型。但不能確定對人類健康或生態環境影響的基因操作。
第十三條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等級的確定
根據受體生物的安全等級和基因操作對其安全等級的影響類型及影響程度,確定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級。
(一)受體生物安全等級為I的轉基因生物
1、安全等級為I的受體生物,經類型1或類型2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轉基因生物,其安全等級仍為I。
2、安全等級為I的受體生物,經類型3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轉基因生物,如果安全性降低很小,且不需要采取任何安全控制措施的,則其安全等級仍為I;如果安全性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但是可以通過適當的安全控制措施完全避免其潛在危險的,則其安全等級為II;如果安全性嚴重降低,但是可以通過嚴格的安全措施避免其潛在危險的,則其安全等級為III;如果安全性嚴重降低,而且無法通過安全措施完全避免其危險的,則安全等級為IV。
(二)、受體生物安全等級為II的轉基因生物
1、安全等級為II的受體生物,經類型I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轉基因生物,如果安全性增加到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不再產生不利影響的,則其安全等級為I;如果安全性雖有增加,但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的會產生危險的,則安全等級仍為II。
(三)受體生物安全等級為III的轉基因生物
1、安全等級為III的受體生物,經類型1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轉基因生物,根據安全性增加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級可為I、II或III,分級標準與受體生物的分級標準相同。
2.安全等級為III的受體生物,經類型2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轉基因生物,其安全等級仍為III。
3.安全等級為III的受體生物,經類型3的基因操作得到的轉基因生物,根據安全性降低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級可為III或IV,分級標準與受體生物的分級標準相同。
(四)受體生物安全等級為IV的轉基因生物
1.安全等級為IV的受體生物,經類型1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轉基因生物,根據安全性增加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級可為I、II、Ill或IV,分級標準與受體生物的分級標準相同。
2.安全等級為IV的受體生物,經類型2或類型3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轉基因生物,其安全等級仍為IV。
第十四條農業轉基因產品安全等級的確定
根據農業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級和產品的生產、加工活動對其安全等級的影響類型和影響程度,確定轉基因產品的安全等級。
(一)農業轉基因產品的生產、加工活動對轉基因生物安全等級的影響分為三種類型:
類型1增加轉基因生物的安全性;
類型2不影響轉基因生物的安全性;
類型3降低轉基因生物的安全性。
(二)轉基因生物安全等級為I的轉基因產品
1.安全等級為I的轉基因生物,經類型1或類型2的生產、加工活動而形成的轉基因產品,其安全等級仍為I。
2.安全等級為I的轉基因生物,經類型3的生產、加工活動而形成的轉基因產品,根據安全性降低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級可為I、II、III或IV,分級標準與受體生物的分級標準相同。
(三)基因生物安全等級為II的轉基因產品
1.安全等級為II的轉基因生物,經類型1的生產、加工活動而形成的轉基因產品,如果安全性增加到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不再產生不利影響的,其安全等級為I;如果安全性雖然有增加,但是對人類健康或生態環境仍有低度危險的,其安全等級仍為II。
2.安全等級為II的轉基因生物,經類型2的生產、加工活動而形成的轉基因產品,其安全等級仍為II。
3.安全等級為II的轉基因生物,經類型3的生產、加工活動而形成的轉基因產品,根據安全性降低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幾可分為II、III或IV,分級標準與受體生物的分級標準相同。
(四)轉基因生物安全等級為III的轉基因產品
1、安全等級為III的轉基因生物,經類型1的生產、加工活動而形成的轉基因產品,根據安全性增加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級可為I、II或III,分級標準與受體生物的分級標準相同。
2、安全等級為III的轉基因生物,經類型2的生產、加工活動而形成的轉基因產品,其安全等級仍為III。
3.安全等級為III的轉基因生物,經類型3的生產加工活動而形成轉基因產品,根據安全性降低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級可為III或IV,分級標準與受體生物的分級標準相同。
(五)轉基因生物安全等級為IV的轉基因產品
1.安全等級為IV的轉基因生物,經類型1的生產、加工活動而得到的轉基因產品,根據安全性增加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級可為I、II、III或IV,分級標準與受體生物的分級標準相同。
2.安全等級為IV的轉基因生物,經類型2或類型3的生產、加工活動而得到的轉基因產品,其安全等級仍為IV。
第三章申報和審批
第十五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等級為III和IV的研究以及所有安全等級的試驗和進口的單位以及生產和加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根據農業轉基因生物的類別和安全等級,分階段向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報告或者提出申請。
第十六條農業部每年組織兩次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審。第一次受理申請的截止日期為每年的3月31日,第二次受理申請的截止日期為每年的9月30日。農業部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答復;在受理截止日期后三個月內作出批復。
第十七條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和進口的單位以及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和加工的單位和個人,在向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提出安全評價報告或申請前應當完成下列手續:
(一)報告或申請單位和報告或申請人對所從事的轉基因生物工作進行安全性評價,并填寫報告書或申報書(見附錄v);
(二)組織本單位轉基因生物安全小組對申報材料進行技術審查;
(三)取得開展試驗和安全證書使用所在省(市、自治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核意見;
(四)提供有關技術資料。
第十八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實驗研究與試驗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專門的機構;
(二)有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實驗研究與試驗的專職技術人員;
(三)具備與實驗研究和試驗相適應的儀器設備和設施條件;
(四)成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組。
第十九條報告農業轉基因生物實驗研究和中間試驗以及申請環境釋放、生產性試驗和安全證書的單位應當按照農業部制定的農業轉基因植物、動物和微生物安全評價各階段的報告或申報要求、安全評價的標準和技術規范,辦理報告或申請手續(見附錄I、II、III、IV、V)。
第二十條從事安全等級為I和II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實驗研究,由本單位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小組批準;從事安全等級為III和IV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實驗研究,應當在研究開始前向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報告。
研究單位向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報告時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實驗研究報告書(見附錄V);
(二)農業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級和確定安全等級的依據;
(三)相應的實驗室安全設施、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
第二十一條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等級I、II、III、IV)實驗研究結束后擬轉入中間試驗的,試驗單位應當向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報告。
試驗單位向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報告時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中間試驗報告書(見附錄V);
(二)實驗研究總結報告;
(三)農業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級和確定安全等級的依據;
(四)相應的安全研究內容、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
第二十二條在農業轉基因生物中間試驗結束后擬轉入環境釋放的,或者在環境釋放結束后擬轉入生產性試驗的,試驗單位應當向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提出申請,經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安全評價合格并由農業部批準后,方可根據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審批書的要求進行相應的試驗。
試驗單位提出前款申請時,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安全評價申報書(見附錄v);
(二)農業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級和確定安全等級的依據;
(三)農業部委托的技術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
(四)相應的安全研究內容、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
(五)上一實驗階段的實驗總結報告.
第二十三條在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性試驗結束后擬申請安全證書的,試驗單位應當向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提出申請,經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安全評價合格并由農業部批準后,方可頒發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
實驗單位提出前款申請時,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安全評價申報書(見附錄v);
(二)農業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級和確定安全等級的依據;
(三)農業部委托的農業轉基因生物技術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
(四)中間試驗、環境釋放和生產性試驗階段的實驗總結報告;
(五)其他有關材料。
第二十四條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應當明確轉基因生物名稱(編號)、規模、范圍、時限及有關責任人、安全控制措施等內容。
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和加工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進口的單位,應當按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的要求開展工作并履行安全證書規定的相關義務。
第二十五條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引進農業轉基因生物,或者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農業轉基因生物的,應當按照(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提供相應的安全評價材料。
第二十六條申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應當按照財政部、國家計委的有關規定交納審查費和必要的檢測費。
第二十七條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受理審批機構的工作人員和參與審查的專家,應當為申報者保守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與本人及其近親屬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四章技術檢測管理
第二十八條農業部根據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及其管理工作的需要,委托具備檢測條件和能力的技術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第二十九條技術檢測機構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公正性和權威性,設有相對獨立的機構和專職人員;
(二)具備與檢測任務相適應的、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儀器設備和檢測手段;
(三)嚴格執行檢測技術規范,出具的檢測數據準確可靠;
(四)有相應的安全控制措施。
第三十條技術檢測機構的職責任務:
(一)為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和評價提供技術服務;
(二)承擔農業部或申請人委托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定性定量檢驗、鑒定和復查任務;
(三)出具檢測報告,做出科學判斷;
(四)研究檢測技術與方法,承擔或參與評價標準和技術法規的制修訂工作;
(五)檢測結束后,對用于檢測的樣品應當安全銷毀,不得保留。
(六)為委托人和申請人保守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第五章監督管理與安全監控
第三十一條農業部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指導不同生態類型區域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控和監測工作,建立全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和監測體系。
第三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條例》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的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條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條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配合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第三十四條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與生產的單位,在工作進行期間和工作結束后,應當向農業和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與生產應用所在的行政區域內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試驗總結和生產計劃與執行情況總結報告。每年3月31日以前提交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應用的年度生產計劃,每年12月31日以前提交中間試驗、環境釋放和生產性試驗的年度試驗總結報告。
第三十五條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和生產的單位,應當根據本辦法的規定確定安全控制措施和預防事故的緊急措施,做好安全監督紀錄,以備核查。
安全控制措施包括物理控制、化學控制、生物控制、環境控制和規模控制等(見附錄IV)。
第三十六條安全等級II、III、IV的轉基因生物,在廢棄物處理和排放之前應當采取可靠措施將其銷毀、滅活,以防止擴擴散和污染環境。發現基因生物擴散、殘留或者造成危害的,必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消除,并向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十七條農業轉基因生物在貯存、轉移、運輸和銷毀、滅活時,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具備特定的設備或場所,指定專人管理并記錄。
第三十八條發現農業轉基因生物對人類、動植物和生態環境存在危險時,農業部有權宣布禁止生產、加工、經營和進口,收回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由貨主銷毀有關存在危險的農業轉基因生物。
第六章罰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規定,從事安全等級III、IV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實驗研究或者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中間試驗,未向農業部報告的,按照《條例》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處理。
第四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未經批準擅自從事環境釋放、生產性試驗的,或已獲批準但未按照規定采取安全管理防范措施的,或者超過批準范圍和期限進行試驗的,按照《條例》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在生產性試驗結束后,未取得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擅自將農業轉基因生物投入生產和應用的,按照《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二條假冒、偽造、轉讓或者買賣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審批書以及其他批準文件的,按照《條例》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核發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審批書、安全證書以及其他批準文件的,或者核發后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按照《條例》第五十五條的規定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所用術語及含義如下:
一、基因,系控制生物性狀的遺傳物質的功能和結構單位,主要指具有遺傳信息的DN段。
二、基因工程技本,包括利用載體系統的重組DNA技術以及利用物理、化學和生物學等方法把重組DNA分子導入有機體的技術。
三、基因組,系指特定生物的染色體和染色體外所有遺傳物質的總和。
四、DNA系脫氧核糖核酸的英文名詞縮寫,是貯存生物遺傳信息的遺傳物質。
五、農業轉基因生物,系指利用基因工程技術改變基因組構成,用于農業生產或者農產品加工的動植物、微生物及其產品。
六、目的基因,系指以修飾受體細胞遺傳組成并表達其遺傳效應為目的的基因。
七、受體生物,系指被導入重組DNA分子的生物。
八、種子,系指農作物和林木的種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實和根、莖、苗、芽、葉等。
九、實驗研究,系指在實驗室控制系統內進行的基因操作和轉基因生物研究工作。
十、中間試驗,系指在控制系統內或者控制條件下進行的小規模試驗。
十一、環境釋放,系指在自然條件下采取相應安全措施所進行的中規模的試驗。
十二、生產性試驗,系指在生產和應用前進行的較大規模的試驗。
十三、控制系統,系指通過物理控制、化學控制和生物控制建立的封閉或半封閉操作體系。
十四、物理控制措施,系指利用物理方法限制轉基因生物及其產物在實驗區外的生存及擴散,如設置柵欄,防止轉基因生物及其產物從實驗區逃逸或被人或動物攜帶至實驗區外等。
十五、化學控制措施,系指利用化學方法限制轉基因生物及其產物的生存、擴散或殘留,如生物材料、工具和設施的消毒。
十六、生物控制措施,系指利用生物措施限制轉基因生物及其產物的生存、擴散或殘留,以及限制遺傳物質由轉基因生物向其它生物的轉移,如設置有效的隔離區及監控區、清除試驗區附近可與轉基因生物雜交的物種、阻止轉基因生物開花或去除繁殖器官或采用花期不遇等措施,以防止目的基因向相關生物的轉移。
十七、環境控制措施,系指利用環境條件限制轉基因生物及其產物的生存、繁殖、擴散或殘留,如控制溫度、水份、光周期等。
一、市對縣考核指標完成情況:
(一)高新技術企業新認定數量1個,銷售額度與規上工業企業銷售額比值25.6%
1、調查了解,摸清家底
組織人員下到各鄉鎮,在各鄉鎮科委及有關人員的協助下,對全縣工業企業進行了排查摸底,對屬于高新技術企業領域和擁有專利的企業進行了深入了解,做到心中有數。
2、積極開展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培育工作
積極引進,開發科技資源,推進企業開展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研發工作,以專利補助、項目引導、專利技術產業化、校企業合作、科技項目對接等方式,推進企業研發活動的開展。以研發中心的建設和提檔升級為契機,使企業的科技創新和研發活動常態化、正規化。促進企業專利技術的研究、申請、保護及產業化工作,提升企業以自主知識產權為核心的競爭實力。目前,已初步確定了專利申請的補助方案,科技項目的計劃安排正在進行中。截止到2015年,已在我縣水塔、紫林、三高等企業建成了省級工程技術中心,研發工作已走上了正常渠道。
3、積極開展針對企業認定高新技術工作的指導、服務、培訓工作
根據調研摸底了解的情況,今年我們首先組織了擁有專利技術的企業,xx醋業、xx能源等企業開展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咨詢和培訓工作,使企業初步掌握了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要求和條件,并組織專業服務單位開展了對企業的專項服務工作,現申報材料正在準備之中。并制定了相關的獎勵,資助辦法,對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進行獎補。
4、關于認定工作的目標任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需要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研發投入達到3——6%;并屬于高新技術產業領域才可以認定。我縣符合該條件的企業較少,所以要完成該目標任務困難較大,我局積極深入企業調查摸底,并著手進行培育高新技術企業的工作,但今年要認定困難大。
(2)xx縣以煤焦為主導產業,其工業企業銷售額中,傳統的煤、焦、化等產業占絕對優勢,高新技術產業基本為空白,要達到25.6%的占比是極其困難的。
(二)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22件
針對有效發明專利的要求和條件,我們重點做了如下幾方面的工作:
1、制定方案,摸清底數
根據目標責任的要求,我們積極制定了工作方案,就摸底調查,建檔立資料做了準備工作。準備將全縣申請的每一件發明專利都管起來,做到發明人,專利權,專利時效情況的準確掌握。
2、調整專利補助辦法
根據目標責任要求,調整了專利補助資助辦法,現草稿已經起草完畢,待批準后即可執行。重點調整了由對專利技術的全面資助轉變為對發明專利的重點資助。針對性更強,資助力度更大,對促進全縣發明專利的申請、保有將會發揮更積極的作用。
3、積極推進專利的產業化進程
只有將技術轉化為產品,才能使技術創新真正發揮實效;只有將發明專利轉化為專利產品,才能使以自主知識產權為核心的專利技術為企業的競爭增強實力,也才能使發明專利真正成為有效發明專利。今年我縣擬安排專利產業化專項,立項支持專利產品的產業化開發,這個專項的開展,對專利技術的轉化,專利技術的保有可發揮積極的引導和促進作用。
由于發明專利特有的申請條件制約,申請即困難較大,且發明專利申請從發出初審合格通知書起進入公布階段,要等到申請日起滿18個月才進入公開準備程序。此項任務完成有困難。
二、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組織全縣企業與科研院所及高校開展人才、項目對接。
1、中科院合作項目情況
我局領導及相關工作人員多次深入企業、鄉鎮,推薦、介紹中科院相關項目給鄉鎮及有關企業、投資單位,印發了中科院項目簡介、為企業提供科技項目情況,為我縣企業投資提供有益的借鑒,并且收集了多項企業技術需求進行了收整理、匯總、篩選,提出我縣的科技項目需求情況,與中科院進行了對接,組織我縣對科技項目有意向的法人代表、投資人與相關項目負責人進行見面洽談、進行深入考察,就項目的合作進行更深入的工作。太原市精誠鎂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市中振精密鑄造有限公司、太原xx神州泵業有限公司、山西省xx葡萄酒有限公司、xx縣西堡粟海種植專業合作社、山西邁迪制藥有限公司、太原迪新藥業有限公司、太原市康瑞寶獸藥制造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分別就各自產業領域的項目與中科院進行了洽談。
經過洽談,太原市精誠鎂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就“熱管式鎂合金LED散熱器燈罩”與中科院北京分院簽訂了技術合作意向書。該技術采用高導熱介質熱管循環技術解決LED燈罩散熱的技術問題。該技術在鎂合金燈罩設計及制造方面有較大的技術創新,可望解決圍繞LED燈罩散熱慢、升溫高、對LED壽命影響大的技術問題。該技術的解決,對該產品的使用及產業的發展具有明顯的技術支撐作用。
目前,太原市精誠鎂合金科技有限公司與中科院北京分院已經合作完成了高導熱介質熱管設計制造,將高導熱介質管鑄入LED燈罩中,已經完成了樣品試制,中科院正在分別對傳統鎂合金燈罩、鑄入高導熱合金管鎂合金燈罩的散熱情況進行測試分析。
2、“百校百企”科技合作與項目對接情況
我局深入企業調研征集科技需求,并且從市科技局向各大高校征集到的科技成果中篩選出了符合我縣產業發展需求的重點科技成果為我縣企業進行了推薦,組織企業分赴各高校進行了考察和技術交流、對接洽談,其中山西紫林醋業股份有限公司與高校達成了初步合作意向。
我局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項目對接活動,山西紫林醋業股份有限公司與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就生活飲品細菌含量電子快速檢測儀項目簽訂了正式的合作開發協議;太原市精誠鎂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市金茂盛磁業有限公司、山西新能源鎂業有限公司也分別與山東大學、吉林大學等高校就相關成果項目達成了初步的合作意向。
第二部分:下半年工作計劃
下半年,我局將立足實際,直面困難,盡最大努力,開展積極有效的工作。
一、提高認識,正確應對困難和困局
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以及有效發明專利的擁有量這項指標是一個地區科技工作實力和科技資源的體現。其實質是對開展科技創新,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工作的結果考量,是一項極其艱巨長遠的工作,也是一個地區發展實力的最終體現。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經濟競爭實力強不強,經濟發展有沒有能力,有沒有競爭力,歸根結底是要看其科技創新的持續能力,而其標志就是擁有有效發明專利有多少,高新技術企業有多少,高新技術產業在工業增加值中的比例如何。
要實現以上指標,其關鍵是:一要得到財政的科技投入,二要促進企業的研發投入的穩步排進,三要積極吸收社會科技資金的投入,特別是科技風險投資的到位。高新技術產業既是高收益產業,同時又是高風險產業,用常規的投資方式是不可能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
二、加大對企業科技創新的引導,促進企業成為研發投入的主體
以財政科技投入為指導,通過獎勵、資助以及幫助企業申報上級科技資金等方式,加強企業研發科技的建設,形成人才、資金、項目相配套的體系,使企業成為研發主體,專利申請主體,發明專利擁有的主體,專利產品研發的主體,大力營造高新技術產業企業形成和發展的環境。
三、進一步推進企業與高校和科研單位的合作,使合作常態化,經常化
1、組織各鄉鎮召開會議,通報工作情況,并下發有關科技成果的資料,安排布置相關工作。
2、組織人員深入各鄉鎮對重點企業進行深入動員,開展工作。
3、設立專項支持,資助企業與科研單位、大專院校的合作,促進高校科研單位對科技人才,科技項目等科技資源流向我縣,為我縣注入強大的科技實力。
成立*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由區農業局牽頭,區畜牧局、海洋與漁業局、區工商局等單位參加。在專項整治期間,負責統籌協調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統一部署和組織實施有關重大行動。
*
成員:區發改局、經貿局、工商局、農業局、畜牧局、海洋與漁業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
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農業局,具體負責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標
按照國家、省、市、區關于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貫徹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和農業投入品監管的相關法律法規,突出抓好源頭治理,加強對農藥、獸藥、飼料等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和使用的全程監管,加大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檢測力度,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依法監管的長效機制。通過專項整治,到今年年底,全區農產品批發市場100%納入質量監測范圍;全區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規模種植養殖場、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場)使用違禁農藥、獸藥和飼料添加劑的問題得到基本解決;蔬菜、畜禽產品、水產品的農藥獸藥殘留超標率進一步下降;杜絕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種高毒農藥。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得到較大提升,全區形成安全生產、放心消費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主要任務
從現在起至12月底,在全區主要農產品主產區和農產品主要消費地及重要集散地,全面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重點開展以下六項行動:
(一)種植業農業投入品整治行動
1、具體目標。杜絕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種高毒農藥,收繳產品做到100%銷毀;抽檢不合格、群眾投訴多、社會反映強烈的農藥、肥料、種子等農資品種和生產經營場所得到堅決查處;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農業標準化示范基地農藥殘留抽檢率達100%。
2、主要任務。一是加大對違規生產、經營、使用高毒農藥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快替代產品的宣傳和推廣,積極推進高毒農藥替代工作。重點打擊擅自在產品中非法添加甲胺磷等禁限用農藥成分的違法行為。摧毀非法生產高毒農藥的“黑窩點”。二是加大力度開展農藥、肥料、種子等種植業投入品市場的檢查和監督抽查,對不合格產品和生產企業進行跟蹤整改,對嚴重不合格產品和蓄意造假的生產企業進行嚴肅處理,堅決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的行為;三是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全面開展對農產品生產過程用藥檢查。重點檢查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立農業投入品采購、使用記錄情況。
在專項整治期間,由區農業局牽頭,在10月份開展1次集中監督檢查活動,組織對各地農資生產、經營場所(廠、門店)進行拉網式檢查,重點查處抽檢不合格、群眾投訴多、社會反映強烈的農藥、肥料、種子等農資品種和生產經營場所,堅決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的行為;在11月份全區集中組織開展1次蔬菜生產過程用藥監督檢查,依法收繳并查處違規使用甲胺磷等國家禁止、限用和淘汰的農業投入品的行為。
3、整治重點。重點產品: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種高毒農藥產品以及蔬菜、果樹用藥;單質肥料、復混肥料、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精制有機肥等肥料;葉菜、瓜類、茄果類等蔬菜種子;蔬菜、水果、稻米等種植業產品。重點單位:非法生產、經營5種高毒禁用農藥(包括混配農藥)的企業;替代產品經營不規范的企業;制假售假和非法生產高毒農藥的窩點;近年來產品質量抽檢不合格、群眾投訴多、社會反映強烈的農資生產經營場所;主要農產品種植企業、種植大戶。重點區域: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農業標準化示范區。
此工作由區農業局牽頭,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經貿局、工商局等相關部門參與。
(二)畜產品質量安全整治行動
1、具體目標。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獲證企業檢查率達100%;飼料產品合格率提高2個百分點,保持在95%以上;飼料中“瘦肉精”檢出率為零。
2、主要任務。一是加大對進出口飼料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力度。重點整頓進口飼料動物源性飼料和進口寵物飼料,檢查進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登記許可證號。二是加強對飼料和養殖環節違禁藥品和非法添加物的監管工作。堅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和使用“蛋白精”、“瘦肉精”、萊克多巴胺和蘇丹紅等非法添加物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以工業級原料或添加劑作為飼料級產品使用的違法行為。三是強化飼料生產、經營企業及產品監督檢查。嚴格按照相關法規、政策和制度規定,客觀、公開、公平、公正地開展飼料企業設立審查工作,嚴把飼料企業和飼料產品的市場準入關。四是加強飼料產品監督抽查,堅決查處不合格產品和違法行為。
3、整治重點。重點產品,飼料添加劑、寵物飼料和進口飼料。重點單位,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企業,以及動物源性飼料生產企業。重點區域,以往抽檢合格率較低的規模化養殖基地。
此項工作由區畜牧局牽頭,區經貿局、工商局、農業局、海洋與漁業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等相關部門參與。
(三)獸藥和生豬生產整治行動
1、具體目標。重大動物疫病疫苗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率達100%。獸藥標簽和說明書的合格率達到98%以上,獸藥產品合格率保持80%以上,力爭獸藥違法案件100%立案查處,獸藥市場秩序明顯好轉,保證疫苗質量和有效供應。重點地區自產活豬瘦肉精和其他違禁藥品檢出率分別降到1%以下,全區進入流通領域豬的二維碼耳標佩帶率達100%。
2、主要任務。一是對經營和使用環節進行拉網式檢查。發現禁用藥物立即收繳銷毀,并追查其來源、銷售去向,加大禁用藥清繳力度;加強對*年以來列入獸藥質量通報的生產、經營企業進行檢查,發現假劣獸藥、過期失效產品、廢止地標產品,發現禁用藥物堅決收繳銷毀。二是加強疫苗生產經營管理。加強生產經營環節監管,堅決搗毀制售假劣疫苗的窩點;加強田間試驗、區域試驗監管工作,嚴厲查處假借試驗名義違法制售疫苗行為;強化對疫苗供應單位的資質、管理制度、供應記錄及冷鏈條件等的監督檢查,對不符合規定的,限期整改,發現違法行為要嚴厲查處;加強對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疫苗供應和監督工作。三是組織標簽說明書清查活動。在生產企業查獲不規范標簽說明書,要監督企業銷毀處理;在經營、使用環節查獲不規范標簽說明書的獸藥產品,要禁止經營、使用。四是組織獸藥產品監督抽查,查處不合格產品和違法行為。專項整治期間,計劃抽檢獸藥質量監督樣品一批,抽檢畜產品藥物殘留樣品一批。五是加強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嚴格動物防疫條件審核,推進動物標識和畜產品質量安全體系建設,嚴查無耳標和無檢疫證明生豬的調運、屠宰和產品銷售;組織對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
在專項整治期間,由區畜牧局牽頭,11月初組織1次集中監督檢查活動,對全區牲畜佩帶二維碼耳標工作情況進行全面檢查,保證11月中旬,全區進入流通領域的豬、牛、羊等牲畜二維碼耳標佩帶率達100%;11月底全區組織畜禽養殖環節用藥集中檢查,依法嚴查畜禽養殖過程中使用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禁用獸藥和蘇丹紅等化學物質的違法行為。
3、整治重點。重點產品,禁用獸藥(品種見農業部第202號公告、第560號公告,重點查處金剛烷胺、利巴韋林等抗病毒藥物)、未經農業部批準的獸藥、非GMP企業的產品和走私進口獸藥產品;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疫苗;抗生素類、驅蟲類、解熱鎮痛類藥物。重點單位,禽流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疫苗生產企業,獸用注射劑生產企業;重點監控企業、有生產假劣獸藥記錄企業;商品豬養殖場(存欄50頭以上),肉禽/蛋禽養殖場(存欄300只以上);鄉鎮獸醫診療所/動物醫院。重點區域,獸藥經營企業,養殖小區統一供藥單位;獸藥經營集散市場;縣、鄉、村等基層獸藥經營點;重大動物疫病疫苗供應單位。
此項工作由區畜牧局牽頭,區經貿局、工商局、農業局、海洋與漁業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等相關部門參與。
(四)水產品藥殘專項整治行動
1、具體目標。健康養殖示范場、出口原料備案基地、無公害水產品生產企業等三類基地,100%建立生產、用藥和銷售記錄等水產品質量安全自控措施,監管率達到100%;苗種生產單位持證生產率達到100%(自育、自用的除);苗種生產單位100%建立生產、用藥和銷售記錄等水產品質量安全自控措施,其中國家級、省級原良種場監管率達到100%;三類基地、一定規模養殖場等養殖環節孔雀石綠、硝基呋喃類代謝物、氯霉素等禁用獸藥殘留抽檢總體合格率達到95%以上;陽性樣品的追溯率達到100%;水產品批發市場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
2、主要任務。一是加強現場檢查。查處苗種生產企業是否領取苗種生產許可證,是否按批準范圍從事水產苗種生產;苗種生產單位和養殖場是否存貯、使用孔雀石綠、硝基呋喃和氯霉素等禁用獸藥;養殖單位是否使用限用藥物但未遵守休藥期制度售賣水產品;三類基地和苗種生產企業是否依法建立生產記錄、用藥記錄和銷售記錄等制度。二是加強藥殘抽檢。抽查健康養殖示范場、無公害養殖基地、出口原料基地和個體小型養殖場禁用獸藥殘留情況。三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在現場檢查和藥殘抽檢中發現的違規企業,要依法嚴厲處罰,建立“黑名單”制度,對企業負責人進行集中培訓。四是推進健康養殖行動。加強對生產者健康養殖技術的培訓,繼續開展漁業科技入戶,推廣健康養殖方式,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的宣傳,對出口原料基地指導其按進口國標準進行生產。五是強化生產自律。加強對基層協會和漁民合作組織的培育和引導,指導其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
在專項整治期間,由海洋與漁業局牽頭,10月份組織全區開展無公害認證水產品集中監督檢查,檢查各地無認證管理工作和生產過程質量安全控制情況;11月份組織1次集中監督檢查活動,對全區水產品養殖環節用藥集中檢查,依法嚴查水產品養殖過程中使用孔雀石綠、硝基呋喃和氯霉素等禁用化學物質的違法行為。
3、整治重點。重點產品,魚類、蝦蟹類水產品,重點抓好淡水塘魚的檢查。重點單位,未領取苗種生產許可證和未按批準范圍從事水產苗種生產的生產企業;未依法建立生產記錄、用藥記錄和銷售記錄的企業;藥殘抽檢合格率較低的生產企業。重點區域,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無公害養殖基地、出口基地和一般養殖場。重點環節:種苗生產、養成和越冬階段。
此項工作由區海洋與漁業局牽頭,區經貿局、工商局、農業局、畜牧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等相關部門參與。
(五)認證產品質量安全整治行動
1、具體目標。市場假冒“三品”(指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下同)標志現象得到有效查處;企業用標行為進一步規范;“三品”質量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8%。
2、主要任務。一是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初級產品和農業系統有機農產品認證機構認證的有機農產品監督抽查。對生產基地、銷售市場和生產企業加工車間(倉庫)的“三品”進行抽樣檢測,對不合格產品,依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進行處理;狠抓原料、添加劑、農業投入品的使用情況檢查,從源頭上保障“三品”質量安全,重點檢查獲證單位是否使用禁用農藥、獸藥;農藥、獸藥、肥料、食品添加劑、飼料添加劑的使用是否符合相關準則,綠色食品獲證單位是否執行原料(飼料)訂購合同;采收、屠宰或捕撈是否符合農藥、獸藥安全間隔期或休藥期的要求;原料及投入品貯存是否有專人管理和適宜場所。二是開展“三品”認證工作有效性檢查。包括內部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建立情況,申報材料、年檢資料等文件檔案的管理情況,認證審查工作時限執行情況以及“三品”質量安全預警制度建立情況等。三是開展生產經營規范性檢查。加強產地環境質量、區域范圍及周圍污染源受控情況檢查,了解獲證單位的生產操作規程和相關標準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并糾正違規生產操作行為;檢查獲證單位生產記錄,查看生產記錄內容是否完備,估生產記錄的真實性。四是檢查必須包裝的“三品”是否經包裝后上市銷售;產品或包裝上是否標注標志和發證機構名稱;標稱“三品”的產品其證書是否有效;是否存在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標志等違法違規行為等。
在專項整治期間,由區農業局牽頭,在10月份,全區集中組織開展“三品”的監督抽查與督導檢查,檢查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農產品標識與認證和生產過程質量安全控制情況,打擊假冒“三品”行為,維護“三品”品牌形象。
3、整治重點。重點產品,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標志的產品;應當包裝而未包裝上市銷售的“三品”產品;產品或包裝上未按規定標注標志和發證機構的產品。重點單位,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和產品質量不符合認證標準的企業。重點區域,主要食用“三品”生產基地、銷售市場和生產企業的加工車間(倉庫)。
此項工作由區農業局牽頭,畜牧局、海洋與漁業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經貿局、工商局等相關部門參與。認證無公害蔬果產品質量安全由農業局負責實施,認證無公害禽畜產品質量安全由畜牧局負責實施,認證無公害水產品質量安全整治由區海洋與漁業局負責實施。
(六)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與檢查行動
1、具體目標。全區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批發市場1OO%納入監測范圍,建立農產品批發市場檢測制度和不合格農產品報告制度;農產品生產基地、批發市場銷售的蔬菜中農藥殘留、豬肉中瘦肉精、水產品中氯霉素、孔雀石綠等監測合格率,單項指標平均再提高1-2個百分點。
2、主要任務。一是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和監督抽查,加大我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的品種、范圍和頻次,確保農產品批發市場100%納入監測范圍,及時對當地生產、銷售的大宗農產品和質量安全問題突出的農產品監督抽查和現場檢查,分析、評價和跟蹤我省農產品生產、流通領域質量安全情況,加大對超標農產品的追查追溯工作力度,嚴禁不符合標準的農產品進入批發市場等流通環節。二是對查出問題的中等以上城市批發市場、重要農產品生產基地,加大抽檢頻率和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三是開展農產品包裝標識執法檢查。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和廣東省強制標準“食用農產品標識》的規定,重點檢查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產品批發市場、超市和農產品生產基地的產品包裝標識是否按規定標明品名、產地、生產者(銷售者)、生產日期等必須標識的內容;使用添加劑或屬農業轉基因生物的農產品和其他應實施檢疫的動植物及其產品,是否按規定進行標識。四是加大農產品批發市場的整治力度。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督促和指導農產品批發市場、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經濟合作組織自覺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按《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重點檢查各地農產品批發市場對進場銷售農產品抽檢和建立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報告制度等情況,指導、檢查中等以上城市批發市場建立市場準入制度情況,確保中等以上城市農產品批發市場全部納入監測范圍。由各級農業部門、工商、經貿等部門,通過開展監督檢查、監測抽查、督查督辦等方式,組織開展本轄區的農產品批發市場整治活動。對批發市場沒有全部納入監測范圍的地區,掛牌督辦,限期解決;對建立制度行動滯后的批發市場,要限期整改;對已建立制度,但在實際工作中執行不到位的,要強化指導;對不按有關規定進行檢疫等標識的,依法查處。
在專項整治期間,由區農業局牽頭,9月份和12月份,全區組織2次集中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活動,對全區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規模種養場、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超市生產銷售的蔬菜、水果、稻米、畜禽、水產品等,開展監測和監督抽查,向社會公開農產品對不合格企業及產品。并根據監督檢測結果,農業部門及時與工商部門溝通,督促農產品銷售企業建立健全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依法查處批發市場和其他流通環節銷售不合格農產品的行為;11月份,由區農業局牽頭,組織全區集中開展批發市場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檢查,重點檢查農業部定點批發市場對進場銷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抽查檢測,發現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是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并要求銷售者立即停止銷售。同時,按《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督促和指導農產品批發市場、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經濟合作組織自覺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
3、整治重點。重點產品,蔬菜、水果、畜禽產品、水產品等當地的主導品種和“菜籃子”工程主要品種。重點單位,農產品批發市場、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重點區域,全區主要農產品產區、農產品銷售集散地。
此項工作由區農業局牽頭,畜牧局、海洋與漁業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經貿局、工商局等相關部門參與。
四、總體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部門責任
各地要按國家和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統一部署,將農產品專項整治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抽調得力骨干組建強有力的班子,建立健全領導和組織機構。切實把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層層分解到區、鎮(辦)、村。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分管負責人要直接抓。明確相關部門和單位負直接責任的責任制,將領導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落到實處。要加強領導,上下聯運,農業部門切實履行好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牽頭單位的職責,爭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為專項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資金和技術裝備保障,加強應急能力建設,建立監督管理責任制。
(二)細化整治方案,明確工作進度
各地和各任務牽頭單位要按照國家、省、市、區農產品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細化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明確工作進度和時間安排,做到有階段安排、有重點活動、有監督檢查、有責任追究,確保各項工作目標和任務落到實處。要制定農產品專項整治檢查驗收辦法,組織做好檢查驗收工作。
(三)強化監督抽查,依法進行查處
各地要制定并組織實施農業投入品和主要農產品殘留監控計劃,重點開展對主要生產基地、規模畜禽、水產品養殖場、飼料加工廠、農產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和超市農產品和市場經營流通領域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測和監督抽查力度,對重要產品、重點單位和重點區域,要加大監測頻次,限期整改,對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要求的,要依法予以處理。要突出抓好大案要案查處工作,通過專項整治行動,集中處理一批產品,查處一批企業,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切實做到事實沒有查清的不放過;不合格產品的源頭和流向沒有查明的不放過;相關責任人沒有依法處理的不放過;該移送司法機關沒有移送的不放過;對有失職、瀆職和違法行為的國家公職人員沒有受到追究的不放過。
(四)密切工作配合,快速溝通信息
各地各單位要按照統一部署,做到密切配合,相互銜接,形成合力,確保專項整治取得明顯效果。各農產品整治專員單位應密切聯系,暢通信息渠道,及時反饋情況。報送材料要全面、系統,應綜合各整治行動參與部門的信息,有綜述、有查處情況、有產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標,及時體現進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同時,要加強工作溝通,及時指導、督促各地整治工作開展,搜集有關信息。
(五)強化教育培訓,加強技術服務
要大力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培訓。加強對執法人員和從事農業投入品經營人員的培訓和教育,規范執法行為,做到依法行政、嚴格執法;提高依法經營意識,使生產經營者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加強農業生產者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和技術服務,結合“科技入戶”、“新型農民科技培訓”、“送科技下鄉”等活動,組織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教育培訓機構、科研院所、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等,對農民開展培訓和技術指導工作。以農藥、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安全使用為重點,加強對農民的培訓和技術指導,指導農民科學用藥,增強法律意識,提高農民科學種養水平。
(六)注重輿論宣傳,營造社會氛圍
按區的統一部署,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的系列宣傳隊活動,在有關網站和新聞媒體開辟農產品專項整治專欄,介紹專項整治成果,全面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農藥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及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和具體要求。充分利用宣傳媒體,全面宣傳我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的內容與成效,倡導守法經營、安全生產、科學消費的理念,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良好社會氛圍
(七)加強檢查總結,健全長效機制
區農產品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全區專項整治工作的監督檢查,全面及時了解全區工作進展,總結階段性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和成效,研究解決執法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通過專項整治工作,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各項監管制度,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促進我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全面開展。
五、時間安排
(一)組織部署階段(10月份)
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小組研究制定《*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部署全區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1O月30日前,要求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區省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并制定具體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啟動并全面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10月下旬-12月初)
在農業“三品”認證工作中,牢固樹立風險意識,有效實施全程風險控制。堅持監管從認證抓起。將監管意識、風險規避貫穿于農業“三品”認證、管理工作的始終。在認證過程中,嚴格做到“三個堅持”:堅持標準、規范認證;堅持全程質量控制;堅持成方連片,形成規模。重點把好三關:一是材料審查關,嚴格按照規定時限要求完成審核,確保申報材料的規范性和有效性;二是抽檢關,規范抽檢工作行為,切實把好產地環境和產品抽檢兩道剛性閘門;三是現場檢查關,突出加強對生產過程控制和投入品等管理制度的檢查,確保企業規范運行,從源頭把好產品質量關,有效保證了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產品質量,維護了“三品”品牌的公信力。
目前,全市“三品”獲證單位基本建立并完善了內部管理制度,設立了內部檢查員,部分獲證單位還建立了全程可追溯管理體系,有效扭轉了“重認證輕管理”的傾向。截至2010年6月,全市累計有效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企業達71家,有效無公害農產品認證企業達71家、144個產品;有效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企業達26家、產品82個;有效使用有機食品標志的企業3家、9個初產品和32個加工品。
二、健全完善監管制度
我市十分重視“三品”認證和監管工作,2008年以來,先后下發了《關于規范與加強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企業生產管理制度和監管工作的意見》(榕農[2008]74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業“三品”監管工作的通知》(榕農[2009]07號),要求各縣(市)區農業部門要切實落實屬地管理原則,加強農業“三品”證后監管工作,全面提升認證工作質量、效率和水平,健全“三品”監管長效機制。著重抓好了三個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生產管理制度。要求各獲證單位必須健全和完善從源頭到市場全程的符合“三品”生產加工特點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并要制度上墻。畜禽養殖業基地(企業)要著重建立健全免疫接種制度、衛生防疫制度、消毒制度、藥物使用制度、飼料使用制度、無害化處理制度;種植業基地(企業)要著重建立健全肥料、農藥等投入品使用與管理制度。
二是狠抓生產過程監管。認證是手段,不是目的。市場青睞的產品不是認證出來的,是嚴格生產出來的。因此,“三品”質量的保障,關鍵是要把好生產關,對生產各環節進行嚴格監控。為此,我們要求獲證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生產操作規程和相關標準,嚴格按照“三品”所規定的生產標準,科學使用農業投入品,嚴禁使用禁(限)用農藥,農藥、獸藥、肥料等,并做好上市農(畜)產品的農(獸)藥安全間隔期(停藥期)工作,從源頭上確保產品質量安全。
三是建立生產檔案制度。制定了統一的生產記錄檔案格式,下發各認證企業參照執行。要求凡是通過認證的“三品”企業(基地)都必須建立生產檔案制度,健全生產記錄檔案,并對檔案的完整性和真實性承擔責任。
三、抓好年檢抽檢r作
每年我們都認真按照《福建省無公害農產品監督檢查若干規定》和《綠色食品企業年度檢查工作規范》的要求,科學制定年檢計劃。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企業年檢和產品質量抽檢制度,突出產地環境、生產操作規程、質量管理制度、投入品使用、生產記錄、證書標志使用等環節的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我們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到位的企業,年檢不予通過;對拒不整改,按程序上報省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建議取消認證證書。2009年完成了全市63家無公害農產品企業和25家綠色食品企業的年檢任務,年檢率達100%,取消了2家企業的認證證書。2009年全市抽檢了12家綠色食品企業的16個產品、7家無公害農產品的11個產品和2家有機食品企業的6個產品,抽檢合格率達到100%;在省級無公害農產品蔬菜基地例行抽檢工作時,全市抽檢了14個產品,抽檢合格率達到100%。
四、加強標志市場監察
我市積極組織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標志市場監察活動,把超市、農貿市場和批發市場作為監察重點,及時發現并糾正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標志現象,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品牌形象。在檢查中,我們一方面積極宣傳《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無公害農產品標志管理辦法》和《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指導他們如何正確辨認標志使用有效期限和規范用標,切實提高用標主動性;另一方面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限期整改,對涉嫌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標志的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自2008年以來,共立案查處了2起涉嫌冒用綠色食品標志違法行為,有效打擊了假冒行為,維護了良好的市場秩序。
針對無公害豬肉市場存在以非無公害豬肉假冒無公害豬肉的問題,2009年我們并著重抓了無公害豬肉標志使用市場監察和規范工作。召開了無公害豬肉標志市場監察工作座談會,以局名義下發了《關于加強無公害豬肉標志市場監管工作的意見》,要求全市所有提供無公害生豬的養殖場、無公害豬肉供應商、有銷售無公害豬肉的超市必須按照從生產到銷售的每一個環節可追溯的原則,建立生豬生產、加工、包裝、運輸、貯藏(保鮮)到市場銷售的各個環節的記錄制度。 今年,我市又對所有標稱“三品”的蔬菜、水果、食用菌和禽蛋進行了用標規范與監察,并下發了《關于加強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標志市場監察的通知》。通過規范管理,提高了生產經營銷售企業的質量意識、自律意識、誠信意識和品牌意識,初步實現了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和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