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語言與法律研究》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論文為科研課題、項目成果的,需注明課題、項目名稱,并在同括號內填寫課題或項目編號,如為多項課題、項目成果應依次列卅,以分號分隔。
(二)為便于聯系,來稿務請注明作者真實姓名、職務職稱、單位名稱、通訊地址、電話以及E-mail地址。
(三)引言切忌與摘要雷同,也不是摘要的注釋;應與結語呼應,引言中提出的問題,結語中應有回答,但不能雷同。
(四)稿件自來稿之日起三個月內未接到本刊錄用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本刊對決定采用的稿件有權進行刪改。
(五)文中圖表要精選,應有圖序、圖題和表序、表題。插圖要求內容真實且標注明確,數據要與文中表述一致。表格要求表述簡潔,一般采用三線表。
(六)原稿必須是在中外文正式刊物上未發表的論文。本刊嚴禁一稿多投、重復內容多次投稿、不同文種重復投稿。
(七)注釋采取腳注的方式。注釋與參考文獻的格式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T 7714-2015)。
(八)文題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的主題,盡量不用外文縮略語,一般不設副題,中文題名不超過20個漢字,英文題名應與中文題名含義一致,一般不超過10個實詞,通欄居中書寫。
(九)引證的參考文獻限于公開發表的列入,并用單字母方式標示參考文獻引用論文的類型(專著M,論文集C,報紙N,期刊J,學位論文D,研究報告R,標準S,專利P,DB/OL-聯機網上的數據庫,其他Z)。
(十)正文的層次標題應簡短明了,以15字為限,不用標點符號,其層次的劃分及編號一律使用阿拉伯數字分級編號法。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語言與法律研究》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2019年創刊,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主管,中國政法大學主辦,為半年刊。
該刊設置了法律翻譯、法律語言研究、法學跨學科研究、書評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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