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天津律師》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來稿應遵守學術規范,保證原創性、科學性;無涉違法違紀現象;作者署名須無爭議。本刊不接受在其他報刊雜志、專著、論文集等公開出版物上已發過的文章。
(二)本刊審稿周期為1個月,逾期未收到用稿通知者,可自行處理。
(三)注釋與參考文獻:注釋是對論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用帶圈數字注于當頁頁腳;參考文獻是論文中引用的觀點、數據和材料等內容的出處,用帶方括號的數字(如[])按順序編碼標明,并與文末編碼對應。
(四)文題應以簡明、確切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內容,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
(五)正文內標題力求簡短、明確,一般不超過五級。層次序號可采用一、(一)、1.、(1)、1);不宜用①,以與注號區別。
(六)注釋主要用于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明。篇名、作者注置于當頁地腳;對文內有關特定內容的注釋可夾在文內(加圓括號),也可排在當頁地腳或文末。
(七)作者簡介在稿件首頁頁腳:姓名、工作單位全稱及職務(職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其下轄的市、縣)的地名、聯系電話(可放入稿件末尾)、郵政編碼。
(八)摘要:論著性文章需附600字(詞)左右的中、英文摘要。結構式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結果(要列出主要數據和具體統計學結果)、結論4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
(九)獲基金及獲獎稿件: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屬攻關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基金編號 ××××)。
(十)文章中的圖表應具有代表性,表格使用三線表;圖片稿為TIF或JPG格式,像素不小于1M;計量單位請以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天津律師》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1984年創刊,由天津市司法局主管,天津市律師協會主辦,為雙月刊。
該刊設置了信息長廊、職業風范、時事空間、法苑論壇、律師文匯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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