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清華法治論衡》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作者單位用腳注方式(阿拉伯數字)書寫在正文第1頁最下方,寫明所有作者的工作單位、城市(或縣)和郵政編碼。第一作者必須在文末提交個人簡介。書寫格式依次為: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學歷、職稱、研究方向等。
(二)論文要明確地提出問題,論證嚴密,符合邏輯;對所研究問題的理論和現實背景有清楚的描述,對相關領域現有的研究有必要的說明;清晰說明已有文獻與所投稿件在學術貢獻方面的區別與承啟關系,并指出論文的創新之處。
(三)中文文題一般不宜超過20個漢字。英文文題應與中文文題含義一致,一般不宜超過10個實詞。文題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主題,盡量不用外文縮略語。
(四)參考文獻的著錄格式采用順序編碼制,請按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編號。所引文獻必須是作者直接閱讀參考過的、最主要的、公開出版的文獻。
(五)所有論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關鍵詞,摘要用第三人稱撰寫,分目的、方法、結果及結論四部分,完整準確概括文章的實質性內容,以150字左右為宜,關鍵詞一般3~6個。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清華法治論衡》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2000年創刊,由清華大學法學院主管,清華大學法學院主辦,為年刊。
該刊設置了卷首語、主題文章、法治縱論、讀書品茗、文心法言、域外法音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清華法治論衡發表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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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環境法的社會化與社會化的環境法
作者:陳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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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法與習慣法:農村環境保護的雙重規范機制
作者:柯堅; 趙雪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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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習慣法在環境管理中的適應性及其展開
作者:郭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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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不確定性背景下的環境正義——以轉基因生物安全為例
作者: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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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國際環境法教材編排的結構差異——以“基本原則和國家的權利義務”為中心展開
作者:朱達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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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我國流域水資源管理體制的創新
作者:王樹義; 莊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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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談民主視野下的自然資源利用集體行動
作者:羅薇; 周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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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水道非航行利用法公約》爭端解決方法評析
作者:郝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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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功能的法律保護——以美國的一個流域保護案例為中心
作者:袁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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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法的理論建構與立法詮釋
作者:桑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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