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清華法律評論》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本刊刊登具有創新性、高水平、有重要意義的原創性研究學術論文以及反映學科近期發展狀況的文獻綜述和信息性文章。來稿應觀點明確,論據充分、數據可靠,層次分明,文理通順。
(二)參考文獻:論著文章要求15條以上,主要引用近3~5年內的新文獻。按GB7714-87《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
(三)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應以簡明、具體、確切的詞語,概括文章的要旨,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檢索的有關原則,并有助于選擇關鍵詞和分類號。
(四)注釋:要對文章內的特定內容(引用數據、觀點和結論)加以注釋。以腳注的形式,采用規范的標識與格式,在文章中的有關詞語、內容以及引文出處等的右上角等標識。
(五)書寫順序文題、作者姓名、作者單位、中文摘要、關鍵詞、中圖分類號、文獻標識碼、文章編號、英文題目、英文作者姓名(用漢語拼音,姓前名后),英文作者單位、英文摘要、英文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
(六)關鍵詞的確定應按GB/T3860的原則和方法,參照各種詞表和工具書選取;未被詞表收錄的新學科、新技術中的重要術語以及論文中的人名、地名也可作為關鍵詞標出。
(七)論文如果是基金項目、國家、省部級教育教學科研立項課題成果,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或上述立項的成果,需在文章標題右上角插入腳注,并在腳注中注明項目名稱及編號。
(八)引言言簡意賅,突出重點。不應過多敘述同行熟知及教科書中的常識性內容,引言作為論文的開端,主要回答“為什么研究”這一問題。
(九)圖表:文中盡量少用圖表,必須使用時,應簡潔、明了,少占篇幅,圖表均采用黑色線條,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應有簡明表題(表上)、圖題(圖下),表中數據應注明資料來源。
(十)作者應遵守科學道德與學術規范,稿件文責自負,請勿一稿多投。本刊對采用的稿件有刪改權,對實質性內容的修改將征得作者同意,不同意刪改的作者,請在來稿時作出說明。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清華法律評論》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2006年創刊,由清華大學法學院主管,清華大學法學院主辦,為年刊。
該刊設置了主題研討:行政權力的內外部約束機制、主題研討:侵權責任體系的建構、明理講壇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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