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爭鳴》期刊投稿需要注意以下信息:
一、基本投稿方向
該刊是一本由四川大學法學院主辦的社會期刊,2009年創(chuàng)刊,本刊主要欄目有:商法新論、婚姻家庭法與繼承法探討、民法泛論、人身權法反思、勞動合同法新問題、物權法實證探析。旨在推動社會學科發(fā)展和社會教學實踐創(chuàng)新。
二、內容與格式規(guī)范
(一)來稿應說明研究問題的切入點、創(chuàng)新點;引用他人的成果,須注明出處;引證不能用來構成本人論文的主要或實質部分;不得一稿多投或變相重復發(fā)表。
(二)引用、標注參考文獻≥15條以上近五年文獻,在正文中標注時,要按照在文章中引用的順序排列,請選用親自閱讀過的一次文獻,不能引用內部資料、待發(fā)表和二次文獻。
(三)正文中的各級標題分別為:“一”、“(一)”、“1.”和“(1)”等。正文中的表格按全文順次編號,如表1、表2等;表名在表格的上方居中;表格上下封口,左右不封口。
(四)同一頁類列出多個注釋的,應根據注釋的先后順序編排序號。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五)“作者簡介”的格式如下: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學位、職稱、研究方向,研究生文章需其導師任通訊作者,并注明通訊作者的職稱、是否碩博導師。
(六)論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關鍵詞,摘要用第三人稱撰寫,分目的、方法、結果及結論四部分,完整準確概括文章的實質性內容,以150字左右為宜,關鍵詞一般3~6個。
(七)基金項目:論文涉及的課題如為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注于文章首頁,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編號:30271269)”。
(八)正文每段第一行起空兩格;文中獨立段落的引文,首行另起空四格,回行空二格排齊,獨立段落的引文首尾不必加引號。獨立段落的引文字體變?yōu)榉滤误w。
(九)圖表應少而精,能用文字說明的不用表,能用表說明的不用圖。圖表的標題及文字說明均用中文。表用三橫線表,表內同一項目(指標)數據要求小數點后位數一致。
(十)主題:確保您了解雜志的主題和定位,并將您的稿件與之相關聯(lián)。閱讀最近發(fā)行的雜志,以便更好地了解雜志的風格和內容。
三、審稿周期
《民商法爭鳴》期刊預計審稿時間:1個月內,發(fā)行周期為:半年刊,期刊級別:省級期刊,建議投稿前仔細核對格式要求,避免因細節(jié)問題延誤發(fā)表。
《民商法爭鳴》創(chuàng)刊于2009年,辦刊以來,融指導性、實用性、知識性于一體,發(fā)行周期為:半年刊,經過雜志社調整,不斷提高了刊物的整體質量,在行業(yè)內有一定的影響。它是一本專注于民商法領域的學術期刊,旨在推動該領域的學術研究與討論。該期刊鼓勵學者就民商法領域的熱點問題進行爭鳴與辯論。它可能提供一個學術平臺,促進學者們對于民商法理論、實踐和案例的多角度觀點的交流和對話。
期刊注重學術嚴謹性,要求論文在理論分析、研究方法和實證研究等方面具備高質量的學術標準。它可能鼓勵學者進行深入的法律研究,提供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和政策建議。該期刊關注民商法與法律實踐的關系,探討民商法在各個社會領域的應用和影響。它可能關注民商法在企業(yè)經營、市場競爭、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實踐問題,以及民商法面臨的社會、經濟和倫理等問題。
《民商法爭鳴》關注民商法學科的創(chuàng)新與發(fā)展,鼓勵學者提出新的研究領域、理論觀點和方法論。它可能關注民商法與其他學科的交叉研究,推動民商法學科的跨界發(fā)展和學科融合。
該刊被國內多個核心數據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等,這顯示了其在社會學界的學術影響力和權威性。
此外,《民商法爭鳴》期刊還榮獲了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這些榮譽不僅證明了其學術質量得到了廣泛認可,也為其在社會學術界樹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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