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房地產資質申報材料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二、條件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凡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設立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均應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市房地局、(區)縣房管局、浦東新區規土局辦理備案手續。
三、申報材料
(一)公司設立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公司董事長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證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5、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6、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8、企業名稱預選核準通知書;
9、公司住所證明;
10、其它材料。
(二)房地產開發公司備案需提交的材料
1、《上海市房地產開發企業備案表》(以下簡稱《備案表》)二份;
2、下列備案文件一套:
(1)企業的營業執照;
(2)企業章程;
(3)企業的驗資證明;
(4)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總經理的任職文件及個人資料;
(5)經濟、技術專業人員的職稱證書、任職文件及其聘用合同;
(6)其它有關文件。
備案材料應裝訂成冊。
四、審批與管理
(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各區縣工商分局是我市單位在滬投資興辦房地產開發公司的登記機關。房地產開發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定,凡在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內注明“受讓地塊上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企業為項目公司。
(二)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和各區(縣)房屋土地管理部門是本市房地產的專業管理部門,房地產開發公司依法備案、持證經營是本市房地產的管理要求,外省市單位在滬投資注冊房地產開發公司,必須向房屋土地管理部門備案登記、核發資質證書后,方能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
解釋權為:*
1、建立協調即時響應制度。為進一步促進招商項目建設,行政服務中心在深入推進并聯審批、現場服務、項目預審等工作的基礎上,積極創新服務方式,對項目落地的前期、中期和后期工作進行跟蹤服務。各服務窗口、各科室,對招商項目建設服務中出現的問題,無論是責任單位還是配合單位,只要提出協調需求的,所有涉及各方都應第一時間響應,積極主動地研究解決問題,并嚴格實行缺席默認、超時默認制度。
2、提供全程服務。行政服務中心加強與鄉鎮、園區中心聯系,建立項目服務庫,對招商引資大項目提供快速辦理服務,并視項目單位實際需求提供個性化服務。
二、改革項目建設行政審批許可管理
3、全面推行“不能辦事項登記報告”制度。在行政審批許可中,因申請單位(個人)報件不齊不能辦理的,審批許可部門應向申請單位(個人)出具《不能辦事項一次性告知單》。因對法律法規、政策理解和界定等原因不能立即辦理的,還應填寫《不能辦事項簽辦單》,逐級研究處理意見,限期回復申請單位。
4、面實行審批許可“現場即辦”制度。對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必須進行現場踏勘、核驗、專家論證,以及須報經上級機關審批的審批許可事項,一律現場即辦。對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沒有明確規定的輔審批許可要件一律取消。
5、實行申報單位“書面承諾”辦理制度。全縣招商引資大項目實行申報單位“書面承諾”辦理制度。對國家規定的部分許可前置條件和部分非重要、審核量大的申報材料,申報單位書面承諾保證達到規定條件或在規定期限補齊相關材料的,在相關單位提供書面審批意見后,審批窗口可先行審批,并將審批結果與承諾書一并移交本單位有關執法責任部門。承諾書應包含承諾事由、承諾事項、兌現時限及承諾責任等內容。
該單位執法責任部門接到審批窗口移交的審批結果與承諾書后,要及時落實專人跟蹤監管服務。如發現申報單位未兌現承諾的,通知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達標的,給予黃牌警告并責令改正。如仍不改正的,依法以“虛假申報”撤銷其許可決定,并作為不良信用記入其信用檔案。
一、認真貫徹執行《實施細則》,從嚴審批,嚴格把關
該《實施細則》是根據建設部令77號《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起草的,對原《山東省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魯建房發〔1997〕157號文)做了較大修改、調整和完善,對開發企業的注冊資金、經營業績、開發實力、質量水平、人員素質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后新設立的開發企業一律按《實施細則》執行,對現有開發企業要按照《實施細則》進行審查,實事求是地核定資質等級。
為解決我省房地產開發企業數量多,規模小,競爭力不強的問題,各市地在審核和新批房地產開發企業時要實行總量控制,要對照《實施細則》規定重新清理檢查開發企業,重點核查注冊資金、竣工房屋銷售率、綜合驗收合格率、優良品率、質量投訴率、質量投訴處結率等內容。要求逐項核查,從嚴把關,爭取使全省房地產企業總數減少10%左右。為了把審查換證工作做扎實,各市地按魯建房字〔2000〕16號文件要求認真清理房地產開發企業,規范企業經營行為,目前正在進行的清理檢查工作適當延長,前文所述的檢查內容須在明年3月份前完成并上報省建設廳。
二、切實做好資質管理的銜接并軌工作
(一)資質標準的銜接。《實施細則》在充分吸收部資質管理規定和老的省資質管理規定的基礎上,增加了竣工房屋銷售率、綜合驗收合格率、優良品率、持有崗位資格證書人員、質量投訴率、質量投訴處結率和品牌小區等內容,目的就是為了進一步規范房地產開發經營行為,全面提高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經營管理水平。因此,要求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仔細研究政策標準,從嚴把握,促進開發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資質等級的銜接。此次開發資質審批定級有了較大變化,《實施細則》設定了暫定資質,屬于新設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資質都必須從暫定資質開始,然后根據注冊資金、開發年限、業績、技術實力等情況,逐步定級升級。同時,《實施細則》取消了項目資質。各地建設主管部門在具體實施時,要吃透政策界限,避免實施操作過程中出現失誤。
(三)資質審批的銜接。《實施細則》給各設區的市下放了部分資質審批權限,規定“濟南、青島兩市所屬企業的三級資質、四級資質、五級資質、暫定資質和其他設區城市所屬企業的四級資質、五級資質、暫定資質,由省建設廳分別委托濟南、青島兩市和其他設區城市建設主管部門審批,報省建設廳備案后發證。”但是,為了實現開發企業總量控制,《實施細則》又要求“每年各市地根據開發量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現狀等情況上報年度四級資質、五級資質、暫定資質(濟南、青島加報三級資質)審批計劃,省建設廳進行平衡后下達指標計劃,實行總量控制。每年省建設廳根據下達的指標計劃將資質證書統一編號加蓋省建設廳公章后發給各市地,由市地主管部門具體審批填發并報省建設廳備案,省建設廳接到備案后20日內無疑義生效。”
(四)資質年檢的銜接。資質年檢同資質審批是相對應的,由資質審批發證部門進行。具體年檢時,一級資質房地產開發企業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檢后報建設部年檢。二、三級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由設區的市建設主管部門(三級資質濟南、青島除外)初檢后,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年檢;中央駐魯單位、省直部門和名稱冠以“山東”、“齊魯”字樣開發企業,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年檢。濟南、青島市所屬企業的三級資質、四級資質、五級資質、暫定資質和其他設區城市所屬企業的四級資質、五級資質、暫定資質,由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初檢,分別報濟南、青島市或其他設區城市建設主管部門年檢,年檢后報省建設廳備案。
(五)改制企業的資質銜接。根據黨的十五大提出的改革任務和省委、省政府的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放開搞活中小企業,轉換企業經營機制、調整和完善所有制結構,探索公有制實現形式的多樣化,各地已逐步開始對有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產權制度改革,為銜接好改制企業的資質等級核定和換證工作,對原為二級及二級以下資質等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改制后因注冊資金、有職稱的專業管理人員數量和開發業績達不到新標準相應等級要求的企業,要提供改制文件和《企業產權交易報告書》,經市地建設主管部門核實后,報省建設廳審核,一律換發《暫定資質證書》,證書有效期2年。《暫定資質證書》有效期滿,可根據其注冊資本、有職稱的專業管理人員數量和開發業績,對照新標準,核定等級,換發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
三、加大開發企業開發經營的執法處罰力度,促進行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此次《實施細則》依據國家《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和部資質管理規定制定了一系列規范開發經營行為的處罰條款,對開發企業超資質等級承擔房地產開發項目、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騙取資質證書、涂改、出租、出借、轉讓、出賣資質證書、工程質量低劣、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有嚴重爛尾工程、不按照規定發放《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不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手續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資質審批和管理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都做了詳細、嚴厲的處罰規定。因此,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以此為契機,依法查處,依法規范,加大執法力度,決不姑息遷就,使開發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軌道。
山東省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管理,規范房地產開發市場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務院《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和建設部《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在本省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企業(簡稱開發企業)。
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房地產開發企業是依法設立,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第四條 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房地產開發的資質管理工作;
縣、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
第五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企業條件分為一、二、三、四、五和暫定資質。
各類資質企業的條件如下:
(一)一級資質:
1.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
2.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積累計竣工30萬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計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4.近3年竣工房屋銷售率達90%以上;
5.連續5年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率達100%、優良品率60%以上;
6.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7.有職稱的建筑、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持有崗位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少于10人;
8.工程技術、財務、統計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
9.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質量投訴率(銷售房屋投訴面積與銷售房屋面積之比)5%以下,質量投訴處結用戶滿意率100%;
10.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二)二級資質:
1.注冊資本不低于2000萬元;
2.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積累計竣工15萬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計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4.近3年竣工房屋銷售率達90%以上;
5.連續3年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率達100%、優良品率達50%以上;
6.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7.有職稱的建筑、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持有崗位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少于8人;
8.工程技術、財務、統計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
9.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質量投訴率5%以下,質量投訴處結用戶滿意率100%;
10.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三)三級資質:
1.注冊資本不低于800萬元;
2.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積累計竣工5萬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計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4.近2年竣工房屋銷售率達90%以上;
5.連續2年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率達100%、優良品率達40%以上;
6.有職稱的建筑、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不少于5人,持有崗位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少于6人;
7.工程技術、財務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統計等其他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初級以上職稱;
8.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質量投訴率5%以下,質量投訴處結用戶滿意率100%;
9.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四)四級資質:
1.注冊資本不低于500萬元;
2.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1年以上;
3.竣工房屋銷售率90%以上;
4.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率達100%、優良品率達40%以上;
5.有職稱的建筑、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5人,持有崗位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少于4人;
6.工程技術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初級以上職稱,配有專業統計人員;
7.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質量投訴率低于5%,質量投訴處結用戶滿意率100%;
8.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五)五級資質(城市規劃區范圍外的村鎮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
1.注冊資本100萬元以上;
2.有職稱的建筑、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5人,持有崗位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少于4人;
3.工程技術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初級以上職稱,配有專業統計人員。
(六)暫定資質:資質標準條件不得低于四級資質。城市規劃區范圍外的村鎮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暫定資質不得低于五級資質。
第六條 新申請成立的開發企業,在申請工商登記時,應當依據國務院《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向同級建設主管部門提出暫定資質申請,經建設主管部門初步審核同意后,方可繼續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第七條 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暫定資質時,申請成立的開發企業必須提交以下證明文件:
(一)暫定資質申請;
(二)工商部門的核準文件;
(三)企業章程;
(四)驗資證明;
(五)企業固定辦公場所證明;
(六)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七)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書和勞動合同;
(八)建設主管部門認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第八條 經工商部門批準成立后的開發企業,應當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批準文件,到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后并正式申報辦理暫定資質。
第九條 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申報材料后30日內向符合條件的企業核發《暫定資質證書》。對不予辦理暫定資質證書的應當做出說明。
《暫定資質證書》有效期1年。建設主管部門可以視企業經營情況延長《暫定資質證書》的有效期;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2年。
自領取《暫定資質證書》之日起1年內無開發項目的,《暫定資質證書》有效期不得延長。
通過招投標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暫定資質證書》的有效期可依據開發項目的規模和期限確定。
第十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暫定資質證書》有效期滿1個月前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核定資質等級。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其開發經營業績核定相應的資質等級。
第十一條 臨時聘用或者兼職的管理、技術人員不得計入企業管理、技術人員總數。
第十二條 申請核定資質等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文件:
(一)企業資質等級申報表;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
(三)營業執照;
(四)企業固定辦公場所證明;
(五)企業資產負債表和驗資報告;
(六)企業法人代表的任職文件及個人資料;
(七)經濟、技術、財務負責人的職稱證件;
(八)已開發經營項目的有關證明材料;
(九)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及《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執行情況報告;
(十)其他有關文件、證明。
第十三條 開發企業資質等級實行分級審批:
一級資質由省建設廳初審,報建設部審批發證。
二級資質由設區的市建設主管部門初審,報省建設廳審批發證。三級資質(濟南、青島除外)和在省工商局申請注冊的中央駐魯單位、省直部門和名稱冠以“山東”“齊魯”字樣的開發企業申請二級(含二級)以下資質的,由設區的市建設主管部門和省直部門初審,報省建設廳審批發證。
濟南、青島兩市所屬企業的三級以下資質和其他設區城市所屬企業的四級以下資質,由省建設廳分別委托濟南、青島兩市和其他設區城市建設主管部門在下達的限額數內審批,報省建設廳備案后發證。每年各市地根據市場開發量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現狀等情況上報年度資質審批計劃,省建設廳進行平衡后下達指標計劃,實行總量控制。每年省建設廳根據下達的指標計劃將資質證書統一編號加蓋省建設廳公章后發給各市地,由市地建設主管部門審批填發并報省建設廳備案,省建設廳接到備案后20日內無疑義生效。
第十四條 省外一級房地產開發企業進魯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必須到省建設廳辦理驗證登記手續。符合條件的,辦理進魯開發許可手續。
第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涂改、出租、出借、轉讓、出賣資質證書。
企業遺失資質證書,必須在新聞媒體上聲明作廢后,方可補領。
第十六條 企業發生分立、合并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后的30日內,到原資質審批部門申請辦理資質證書注銷手續,并重新申請資質等級。
第十七條 企業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技術負責人,應當在變更30日內,向原資質審批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八條 企業破產、歇業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業務時,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營業執照后的15日內,到原資質審批部門注銷資質證書。
第十九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實行年檢制度。對于不符合原定資質條件或者有不良經營行為的企業,由原資質審批部門予以降級或者注銷資質證書。
房地產開發企業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資質年檢的,視為年檢不合格,由原資質審批部門注銷資質證書。年檢由資質審批發證部門進行。
每年省建設廳集中將全省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年檢結果通過省新聞媒介向社會公布一次,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一)堅持改革。《決定》對企業投資項目決策機制的改革是一項根本性的改革,核心內容是把項目的決策權從政府部門還給企業。徹底改革現行的無論誰投資都要審批的制度。對實行核準制的項目,政府只是從社會和經濟公共管理的角度,對項目的外部性影響進行審核,不再代替企業決策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和產品的技術方案等內容。實行備案制的項目,政府只對項目進行合規性審查,對于合規項目必須予以備案。區屬各有關部門務要深刻領會、準確把握《決定》關于改革企業投資管理體制的精神實質,通過改革,真正做到權力與責任掛鉤,權力與利益脫鉤,還權于企業,發揮好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
(二)適當集中。要把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通知》和認真執行區委、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加快開放型經濟發展的決定》(**和黨〔**〕31號)緊密結合起來,按照公開、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則,確立企業投資項目管理體制。即:區計委的職能部門進駐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建立受理窗口,按照《**市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市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管理權限》、《**市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暫行管理辦法》、《**市外商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市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權限受理范圍內的核準、備案項目統一受理,并同時抄告相關部門,以并聯方式由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分工對項目審核,實行“一門受理、告知相關、按時審核、一門辦結”的管理模式。
(三)強化職能。區屬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投資管理工作,處理好辦理項目核準、備案手續和全過程投資管理的關系,按照職能分工,密切配合、相互協作、有效運轉、依法監督,調控和管理好全社會的投資活動,防止出現管理失控和缺位、不到位的問題。
(四)規劃導向。改革企業投資項目管理體制,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著力推進改革開放,加快經濟結構調整,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要在投資項目核準、備案中發揮好規劃的導向作用,注重引導全社會投資,強化市、區整體發展規劃、經濟布局、產業政策和結構調整的實施。加強投資信息的,建立行業準入制度。核準項目單位必須委托具備相應工程咨詢資質機構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對核準過程中,各有關部門爭議較大的項目,要委托中介機構進行咨詢評估,確保新上項目的水平。
二、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主要工作
(一)堅決推行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制和備案制。
要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對企業不使用政府投資資金的建設項目一律不再實行審批制,政府只對其中的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進行核準,對其它項目實行備案制。實行核準和備案后,取消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圖、開工計劃及年度投資計劃等審批環節。區計委等相關部門要立即做好準備并做好與前期審批項目管理的銜接。
(二)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
凡政府資金(即:財政預算內建設資金和納入預算管理的專項資金及附加;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的借貸款、贈款;政府融資以及國債建設資金;政府轉讓、出售、拍賣國有資產、經營權所得資金;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其他財政性資金;政府管理的其他建設資金。)及事業單位出資建設的項目在國家和**市對政府投資管理體制改革(辦法)頒布實施前仍由區計委統一受理,實行審批制并進行全過程監管。要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責任追究制度,實施投資主體招標,嚴格控制項目投資、質量和工期。
(三)確定政府各部門的職能分工。
根據《決定》中“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核準”的規定和《**市核準的投資項目管理權限》中“分別由市和區縣發展改革(計劃)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核準”的規定,我區在辦理核準、備案程序上,采取“一門受理、并聯審核、一道手續、方便企業”的辦法。即:首先,由區計委在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受理企業申請;然后,按照現行審批部門分工,以并聯方式由有關部門對項目審核;其中,區經貿委、區建委、區招商辦等部門對工業項目、城建項目、外商投資項目和增資項目提出審核意見;最后,由區計委歸納各部門提出的審核意見,在許可中心以一道手續完成對項目的核準、備案。
(四)加強和改善投資的宏觀調控。
要繼續綜合運用土地政策、產業政策、環保政策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對全社會投資進行以間接調控方式為主的有效調控,促進全社會投資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區計委要認真履行對全區投資工作的管理和組織職能,負責對全區固定資產投資實行目標管理并定期完成由市級審批、核準、備案坐落在區域內的各類投資項目情況的反饋、收集工作,確保實現市、區確定的投資總量目標。
建立區計委牽頭,相關部門參加的季度聯席會制度,對區域內建設項目情況進行監測和分析,形成有效的項目調控和監管體系。
區經貿委、區建委、區招商辦等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行業分工,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制定行業發展規劃和準入制度,做好項目審核、協調、服務等工作。要搞好項目服務、加強項目監管、籌劃、協調和推動行業內重大項目建設,實現各行業投資目標和重點建設任務。要綜合運用規劃導向、市場準入、資質管理、信息、項目監管和資金引導等手段,規范和引導各行業的投資活動。
區規劃處、區建委、區環保局、區質監局、工商**分局、區安監局、區消防處等有關部門,要依法加強對企業投資活動的監管。凡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不得辦理相關手續。區審計局依法對國有企業的投資進行審計監督。
(五)積極培育中介服務市場。
積極培育中介服務市場是我市改革企業投資管理體制的需要,也是優化我區服務業結構,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的必然。全區各部門要積極培育和壯大我區的中介服務市場,對咨詢評估、招標等中介機構要實行嚴格的資質管理,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區投資中介服務市場的良好氛圍。為投資者提供高質量、多樣化的中介服務。
(六)建立和完善公開、透明、高效、廉潔的辦事機制。
區計委及有關部門要及時將我市禁止投資的產業目錄,連同國家制定的企業投資核準目錄及核準、備案項目的受理權限、條件及效力、程序、期限等一并在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進行公示。
由區計委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確定辦理核準、備案流程,建立計算機聯網系統,編制專用軟件,實施網絡并聯審批,縮短辦理時限,切實為企業提供高效、便捷、規范服務。
三、改革企業投資項目管理體制的主要內容
(一)項目核準制。
1.由區計委會同相關部門對重點投資項目進行核準。
各部門要嚴格依據《**市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市外商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及《**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管理權限》規定的核準權限,核準范圍、核準條件、核準程序和期限,認真履行核準手續。
凡屬于國務院下發的《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中規定的由地方核準且不涉及全市統一規劃平衡、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下的區域內項目及不跨區縣實施的總投資3000萬美元以下的鼓勵類、允許類的外商直接投資項目,均屬區級核準項目。項目單位須向區計委提交項目申請報告,并附規劃和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環保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意見,對涉及農用地征用的項目,還需提供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出具的《建設用地預審報告》。區計委在收到項目申請報告和附件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項目申報單位澄清,補充相關情況和文件或對相關內容進行調整。在收到項目申請報告和附件、以及澄清補充材料后2個工作日內,向區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發出征求意見函(包括申請報告及附件、澄清補充材料),由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對項目進行行業審核。相關行業部門在收到征求意見函后7個工作日內,向區計委書面反饋審核意見,逾期視為同意,區計委歸納行業審核意見及土地規劃、環保等職能部門意見,對申請項目進行核準。在進行核準過程中,如與相關部門提出的審查意見存在較大分歧,應在收到行業審核意見起2個工作日內,委托有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進行評估。
區計委在收到申報材料、附件及澄清補充材料后20個工作日內(含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的時間,不含委托咨詢機構進行評估的時間),作出對項目核準的決定,及時通知項目申報單位。由于特殊原因確實難以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決定的,經區計委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及時通知項目單位,說明延期理由。
對同意核準的項目,由區計委向項目申報單位核發《項目核準通知書》和項目核準代碼,并抄送相關部門。項目單位憑核發的《項目核準通知書》到規劃、土地、建設、消防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對不同意核準的項目,在收到申報材料、附件及澄清補充材料后20個工作日內(含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的時間,不含委托咨詢機構進行評估的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項目申報單位,說明不予核準的理由,并抄送相關部門。
具體核準內容包括:是否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標準;是否符合城市發展規劃和國土規劃,生產力布局是否合理;主要產品是否對國內市場形成壟斷,是否符合經濟安全的要求;是否符合有效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特別是項目建設地的公共利益等。對于外商投資項目,還要審查是否符合國家資本項目管理和外債管理的有關規定。
2.由區計委負責對注冊在區域內各類投資主體(亦稱項目申請人)的境外投資項目初審工作。
按照《**市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規定,項目申請人須向區計委提交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由具備相應工程咨詢資質機構編制的項目申請報告及規定的附件。區計委在收到項目申請報告和附件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項目申報單位澄清、補充相關情況和文件或對相關內容進行調整。在收到項目申請報告和附件以及澄清、補充材料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境外投資項目的初審工作,同時將初審意見呈報市境外投資項目審查、核準機構(市發改委)。
(二)項目備案制。
由區計委會同相關部門辦理備案項目手續。
各部門要嚴格依據《**市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暫行管理辦法》規定的備案權限、備案范圍、備案條件、備案程序和期限的規定,認真履行備案手續。
凡屬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行業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國土規劃以及國家產業政策要求的總投資在5000萬元以下的區域內項目(含房地產開發項目),均屬區級備案審理范圍。項目單位應向區計委領取、填寫《**市內資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表》,加蓋本單位公章,并提供以下文件: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或有關法人證明材料;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對涉及農用地征用的項目,還需提供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房地產開發項目須有經區建委對開發資質證書審查合格的證明;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的項目,須提供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區計委在收到上述申報材料后的同時抄告區相關部門,由相關部門提出行業意見。相關部門在收到申報材料1個工作日內,向區計委提出書面意見,逾期視為同意。區計委在收到所列申報材料、附件及相關部門書面意見后3個工作日內確定是否備案。
對確定備案的項目,發放《項目備案通知書》,給與項目備案代碼,并及時抄告相關部門。項目單位憑區計委出具的《備案通知書》到規劃、土地、建設、環保等有關部門依法辦理城市規劃、建設用地、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前期工作手續。對不屬于備案范圍的項目及不予備案的項目,以書面形式通知申報單位,說明不予備案的理由并抄送相關部門。
四、強化依法行政,加強后續監管
區計委等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要強化依法行政意識,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通知》及本《實施意見》的規定和要求。在辦理核準、備案手續中做到公開、透明,制訂簡化辦理程序、縮短辦理時限、公示辦理要件等措施,切實為企業提供高效、便捷、規范服務。不得變相增加核準、備案事項,不得以核準、備案的名義變相審批,不得拖延辦理時限。對在項目核準、備案過程中、、、索賄受賄的人員要依法追究責任。
要加強對核準、備案項目的跟蹤、服務。在嚴格履行《通知》對項目后續監管的規定的同時,強化服務意識,根據項目單位的要求,幫助協調和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于區域內由市級或國家核準、備案的項目,各有關部門要主動服務,幫助項目單位做好協調和溝通。努力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
五、其他
S市房地產業起步于20世紀90年代初,經過20多年的發展,已形成相當規模,成為推動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產業,其主要特點有以下幾點。
1.房地產企業數量快速增長
近年來,S市房地產企業數量增加明顯,現全市已有房地產開發企業59家,其中:二級企業5家、三級企業15家、四級和暫定資質企業39家。同時,外地房地產開發企業大量入駐。截至目前,已有綠城、中大等近20家有一定知名度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S市開發項目。
2.樓盤的品質和檔次不斷提高
隨著大中型房地產企業的進入和本地房地產企業的發展壯大,開發建設的樓盤多以大型、高層、高檔為主,促進了S市樓盤品質和整體檔次不斷提高,提升了城市形象和品位。
3.房價不斷攀升,銷量持續增加
自2009年房地產走出低谷以來,S市房價持續攀升。2011年推出的14個商品房銷售項目,普通住宅和別墅排屋價格平均合同備案價格為7885元/平方米,比2010年上漲980元/平方米,漲幅14.2%,其中2011年5、6月普通住宅銷售價上升至最高點,平均每平方米近萬元(但該市房價與其鄰近縣級市比,每平方米仍低3000~4000元)。據統計,2010年至目前合同備案共計住宅面積57.96萬平方米,銷售住宅5920套,銷量較2008、2009年有明顯增加。
4.土地供應快速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加大
近3年,S市住房用地供應力度較大,據統計,全市住宅用地供應合計達137.83公頃(2067畝)。這些住宅供地項目都處在開發周期內,3年供地項目,按住宅容積率平均2.0左右測算,可開發的住宅面積達250萬平方米以上。
同時,S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也隨之加大。一是加大了新建住宅小區保障性住房的配建力度。2009年始,S市率先在省內實行新建住宅小區配建保障性住房,2011年配建比例從2%提高到5%~10%。目前,全市共有12個新建住宅小區新配建保障性住房312套,面積2.02萬平方米。二是在中心城區集中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去年10月開工,項目建成后可提供保障性住房740套,面積5.3萬平方米。三是積極探索企業建公租房的新思路,今年已在經濟開發區啟動3家企業共同建造的公租房項目。
5.對社會和經濟的貢獻不斷增加
隨著土地供量和房價上漲及銷量的增加,房地產企業對S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也日趨明顯,特別是對地方財政作出了積極貢獻。2010年全市土地出讓金收益15.73億元,高于13.15億元的地方財政收入;2011年為28.02億元,高于16.8億元的地方財政收入。2010年,全市房地產行業稅收2.72億元,占地方稅收的28%;2011年為2.99億元,占地方稅收的22%。因此,房地產業形勢已與S市經濟社會發展關系日益緊密。
二、S市實施房地產調控的主要措施
1.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
近年來,S市先后出臺了《關于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進一步加快城市住房保障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快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切實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實施意見》和《關于進一步完善房地產管理的意見》等政策,對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起了積極的作用。
2.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
一是根據國家有關商品房預售管理的政策,建立規范的商品房預售申請制度和商品房預售備案制度,進一步明確開發項目的預售條件和審批程序,做到依法規范。二是加強預售資金監管,確保預售資金用于工程建設。出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對全市范圍內申請預售的商品房建設項目,實行全面監管。針對監管過程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又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了5條監管措施,并聯合銀行、銀監辦建立協管機制。三是建立商品房網上備案系統和S市透明售房網,規范商品房網上合同備案,并嚴格對備案后的合同撤銷、變更管理,以規避一房二賣、多賣和炒房行為。要求開發商在辦理預售許可證后的10日內,一次性在透明售房網上公開全部可售房源和銷售價格,防止開發商擅自提價。根據群眾舉報,兩年共依法依規查處違規預售項目1個,責令整改項目13個,檢查房地產經紀機構85家。
3.規范企業資質管理
完善開發企業資質審批管理流程,實行網上流程審批,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查。對房地產資質到期換證(延期)的,提前一個月通過透明售房網和書面通知形式告知相關企業。
三、目前房地產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1.需求減少,持幣待購,銷售下降
隨著前幾年房地產土地供應的增加和市場需求的減少,可售房源增量明顯。目前,全市較大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達40個,分為三類:一是已全部開盤、尚有存量房產可賣的項目14個,可銷售的存量住宅面積約在15萬平方米左右;二是已部分開盤的項目10個,可銷售78萬平方米;三是處在前期準備、尚未開工的項目16個,全部開發后可銷售面積在160萬平方米以上。以上三類可售房源累計約250萬平方米,而市場需求每年約為50萬~60萬平方米(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交易)。從合同備案情況看,2010年3120套、面積31.67萬平方米,2011年2519套、面積23.39萬平方米,而今年上半年合同備案1166套,僅為11.5萬平方米,成交量明顯下降。同時,由于國家調控政策成效顯現,投資性購房走勢降低,且剛性需求也有所遏制,持幣待購和觀望情緒濃厚。
2.土地供應量過大,存量增多,新增土地空間減小
近幾年,S市的房地產土地供應量逐年增大,2009年21.15公頃(317畝)、2010年55.68公頃(835畝)、2011年61.04公頃(915畝)。根據房地產開發一般3~5年的周期分析,這些住宅供地項目都處在開發周期內。特別是2011年的供地項目和2010年的部分供地項目,尚處于項目前期階段。按照目前的銷售情況,消化250萬平方米的可售存量就需要4~5年的時間,因此,新增開發土體空間較小。
3.房價下跌,成本上升,房地產企業資金緊張
由于房地產銷售形勢不容樂觀,回籠資金比較困難,一些房地產企業出現了資金緊張的情況。某項目2011年10月份第一期推出兩幢高層住宅銷售,面積3.0萬平方米,共328套,到目前只實際銷售173套,銷售均價8589元/平方米。在外部融資困難、信托資金即將到期的形勢下,為迅速回籠資金,該樓盤采取團購促銷方式,以7000元的均價在4月初一次性團購銷售,目前認購量達到360套,至4月12日已網上合同備案71套,均價6748元。隨著物價、人工價格上漲,房地產業成本逐年提高。據測算,該項目一期開發成本每平方米在6900元左右,團購活動基本上是微虧銷售。這一舉措雖然暫時緩解了資金緊張,但對該項目今后銷售影響較大,且給全市的房地產銷售帶來一定影響。
四、對S市房地產市場走勢的初步分析
今后一個時期,國家將進一步鞏固房地產調控成果,促進房價合理回歸,限購、限貸、稅收調節等政策仍將持續,雖然銀行對首套房款的首付比例和利息有所松動,將釋放部分剛性需求,但總體走勢仍不容樂觀。
從宏觀層面來看,國家繼續調控房地產市場的政策近期不會有大的變化。國家堅持房地產調控政策不動搖,決不讓調控出現反復。因此,房地產相關政策近期不會有大的松動。
從S市情況來看,一是土地供應量仍將增加,土地流拍可能性增大。照全市計劃約30億元的土地出讓金估算,今年出讓土地約在800~900畝之間,重點在城南和經濟開發區。從當前來看,土地出讓形勢仍不明朗,投資商有可能產生畏難情緒,土地流拍可能性增大。二是剛性需求不會在短期內完全釋放,持幣待購現象仍將持續。雖然S市的購房剛性需求不會減少,每年大約40萬平方米左右,但受調控政策的影響,加之大量保障性住房的建設,觀望心態仍將持續,房地產銷售壓力將進一步增大。三是房價將出現下跌,部分房地產企業將面臨困境。另外,由于買漲不買跌的普遍心理,購房者將進一步加劇觀望情緒,推遲購房計劃。這些不利影響,加之房地產企業融資困難,資金鏈可能出現斷裂,部分房地產企業將面臨嚴峻考驗。
五、政策建議
1.著力穩定房地產市場
一是提升房地產企業的信心。加強政府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溝通協調,掌握企業動態,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積極引導開發商采取更為靈活的銷售方式和策略,達到提高銷量、提振市場的目的。出臺相關政策,適當減免企業稅費,幫助企業樹立信心。二是建立房地產風險基金。學習借鑒鄰近縣市經驗,建立風險基金,完善房地產企業保障機制,幫助困難企業渡過難關。同時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預警機制,加強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全過程監管,確保專款專戶、專款專用和項目的順利實施,防止出現“爛尾樓”現象。三是解決部分房地產企業的資金困難,拓寬融資渠道。針對規模小、實力弱的企業,幫助搭建融資平臺,實行在建房地產項目抵押的辦法,緩解資金壓力,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
2.適當降低房地產購置交易門檻
近年來,隨著政府保障性住房投入不斷加大,保障性住房越來越受到社會普遍關注的焦點。如何有效加強審計監督,促進住房保障制度的完善和住房保障政策的落實,維護廣大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切身利益,成為審計工作的重要課題。筆者通過對保障性住房審計調查,建議關注四個環節提升保障性住房審計效果。
一是關注土地供應環節。審查土地供應計劃執行情況,查看當地政府是否優先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是否存在因政府原因造成的土地閑置;對新征用土地,是否嚴格遵循土地征用政策、法規,是否存在違反政策未報即用、邊報邊用、少批多占等問題;對已批復的保障性住房用地,是否存在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違規問題。對于通過市場方式取得的保障性住房用地,是否存在免費搭乘的情況。對于配建的經營性設施用地,是否嚴格遵循招拍掛程序,是否存在擠占相配套的保障性住房指標的情況。
二是關注資金籌集環節。審查地方財政是否將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納入年度預算安排,是否按照國家政策要求足額配套資金;審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用之后是否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審查是否存在地方政府違規減免和欠征土地出讓收入問題,出讓土地凈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比例是否達標;審查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入是否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是否專項用于住房的維護和管理;審查企業參與的保障性住房建設是否存在弄虛作假問題。
三是關注工程建設環節。審查建設資金是否存在擠占、挪用或者浪費現象;審查有資質的企業中標后是否存在將工程層層轉包給不符合開發條件的房地產企業建設的情況;審查建設過程中是否存在虛列材料和人工開支、偷工減料等問題。
四是關注分配環節。審查當地政府是否建立了科學和有效的申請、審核、公示、復核、退出等制度;審查是否有不符合條件的群體進入保障范圍,是否存在利用虛假申報材料騙取保障房或補助資金的問題,是否存在違規出租、出借或其他商業經營的現象。
根據《省發改委關于印發投資法規執法檢查疏解治理投資堵點”專項行動的通知》、《市發改委關于印發投資法規執法檢查疏解治理投資堵點”專項行動的通知》的要求,為進一步疏解治理投資堵點,全面貫徹落實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推進行政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工作部署,我縣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集中開展了投資法規執法檢查疏解治理投資堵點專項行動,相關工作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況
1、全面修訂投資審批事項清單。由縣編制委員會牽頭,縣發改委投資審批股負責,全面開展投資審批合法性審查,制定統一投資審批事項清單。全面梳理審批事項權利清單,并于2020年2月前統一印發,為規范實施審批行為提供了依據。
2、嚴格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并將所有審批集中到一個股室,實現了審批股向政務中心集中,所有辦理事項向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集中,進駐中心到位、授權到位、電子監察到位,堅持做到平臺和窗口以外無審批。
3.積極運行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牽頭相關審批部門創新投資管理方式,開展網上并聯審批,促進項目審批提速提效,營造了良好的投資發展環境,為企業和項目單位提供了優質、高效、便捷服務。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制定的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壓縮辦結時限。
政府投資項目只要符合政府投資方向,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審批法定辦結時限均為60個工作日,承諾辦理時限均由7個工作日壓縮為3個工作日;企業核準類項目核準法定辦結時限均為55個工作日,承諾辦理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縮為5個工作日;企業備案類項目由5個工作日壓縮為1個工作日,特別是企業核準、備案類項目通過平臺上傳必要附件材料,辦理結果快遞,可實現全程網上辦理。
4、牽頭相關部門縱橫聯動,協同推進平臺運行。
由縣數據資源管理局牽頭建立縣級相關部門工作聯絡員制度,不定期開展相關工作交流,指導和服務全縣在線平臺運行,妥善處理運行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并帶頭積極運用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做到所有項目政務服務網一網申請、網上預審、網上辦理、網上或窗口辦結,實現“線下無審批”。
5、對標梳理便捷、規范辦事流程,為企業提供優質高效便捷服務。目前,我委在政務服務網中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事項,全部實現最多跑一次,甚至是“不見面”審批。
6、壓減清理申報材料和各類無謂證明。堅持權責法定、簡政放權、權責一致、公開透明的原則,建立了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并實行動態調整,切實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確保“行政權力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權力”。全面梳理并壓縮審批時限,所有審批事項都嚴格按法定時限做到零超時。
7、創新審批模式,開展聯合審批和“容缺”審批。一是由縣發展改革委牽頭開展聯合審批。發改委窗口一窗受理申請材料,將相關材料分送至各審批部門窗口,并向企業一次性發放所有相關部門一次性告知單,待項目單位材料齊全、合規后,各相關部門同時介入審查辦理、在規定時限內辦結。二是試行“容缺”審批。對于政府融資項目、申請上級資金項目、招商引資項目、重大房地產開發項目等試行部分材料“容缺”審批,做到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快捷高效。如重大房地產開發項目開發資質未辦理的,實行先備案,項目單位作出承諾項目開工前完成并送達窗口,便可進行項目建設其他相關審批,大大縮減了項目前期審批辦理時限。
8、提升服務質量。一是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效率。一網申請、一窗受理、一窗辦結。二是全力幫辦、代辦,實現零障礙服務。窗口工作人員通過加強學習,熟練解答群眾咨詢的各類問題,免費為群眾打印、復印各種所需手續并幫助網上填報,為企業開辟一條綠色通道。徹底改變群眾辦事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現象。
二、存在問題
雖然目前項目審批效率大大提高,但還存在一定問題:
1、雖然實行并聯審批,但并聯審批制度、工作機制不夠健全,且堅持的不夠;
2、牽頭辦理部門,全程代辦做得不夠,還需繼續加強;
3、盡管落實統一受理、統一審查、同時介入,但同步審批時限有待進一步優化。
4、投資項目事中、事后現場、及網上監管不夠,存在重審批、輕管理的問題。
隨著我國經濟的迅速發展以及住房制度的不斷改革,為房地產行業的發展提供了極大的機遇。特別是近幾年,我國的房地產業得到了迅速發展,在我國的國民經濟中已經成為重要的支柱性產業。但從我國房地產行業的發展情況來看,我國的房地產行業還比較落后,仍處于原始階段,房地產企業的發展還面臨著很多管理和制度等方面的問題。項目施工階段是對房地產企業來說是生產經營最為重要的一個環節,如何提高項目施工管理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全面的提高項目施工管理水平,是所有房地產企業迫切需要解決的難題。
開工前對施工企業的施工組織設計審批,有無合理的組織管理機構、充足人員的配備、優化的施工方案、先進的施工工藝是項目施工成敗的前提條件。
1 對施工階段的過程加強控制和管理
房地產甲方對施工項目進行管理,項目管理的內容,甲方對哪些必須要進行管理,什么內容可以由監理以及施工單位自己進行管理的,這些都必須要在施工時詳細的劃分。明確各方不同的管理權限,這樣甲方對項目施工的管理才能有明確的目標,而不是毫無目標的松散式的甲方項目管理。松散式的項目施工管理是施工單位最為不愿意見到的管理。項目施工管理最理想的目標是:項目的質量符合甚至超過預期目標,項目的工期控制在規定的時間內,讓施工單位同時取得合理的利潤。從而避免甲方和施工單位成為對立的矛盾雙方,成為緊密的合作伙伴。對此,甲方在項目施工階段要從這幾個方面著手進行項目管理。
1.1 對工程的質量嚴格把關
對質量加強管理,返工率要嚴格控制。在項目施工過程中,對工程質量要嚴格把關,必須對所有細節都充分重視。在整個的項目施工過程中各方的質量監管人員要對施工的所有工序都必須加強管理工作和質量檢查,采取嚴格的措施,避免質量問題,避免因為質量問題而導致的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的浪費,造成工程投資的加大。
首先,必須嚴格保證施工單位按圖施工。甲方代表必須對施工單位是否在施工時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隨時的進行抽查。如果發現問題,必須及時的進行處理,需要返工的立即返工。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必須由施工單位負責。同時必須注意,不能繞過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直接進行交涉。要仔細檢查施工中是否存在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等問題。施工方在項目施工中如果存在偷工減料和在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構配件、材料以及設備的,必須及時給予制止并責令其改正,對施工方加以處罰。如果情節比較嚴重,要責令施工單位停業整頓,降低施工方的資質等級。因為工程質量而達不到所規定的質量標準的部分,要責令施工方進行修理、返工,因此而導致的損失由施工方進行賠償。
其次,要對中間部位和隱蔽工程加強驗收和檢查。房地產建筑工程在施工中具備覆蓋、掩蓋情況或到了協議規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時,施工方必須要先進行自檢,監理復檢,然后告知甲方代表。提供書面通知,寫清施工方自檢的記錄,關于隱蔽工程和中間部位所驗收的項目、驗收的時問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代表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以后,施工方才能繼續施工,如果甲方代表驗收不合格,施工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整改并重新組織驗收。如果隱蔽工程部分沒有進行驗收,甲方代表有權檢驗已經隱蔽的工程部分,施工方要按規定進行剝露檢查,積極配合甲方的檢查。如果檢查不合格,甲方代表對隱蔽工程記錄單不能簽字,同時要讓施工方拆除返工。
1.2 對項目施工做出詳細的規定,保證工程如期完成
對工程的施工進度,甲方代表對施工單位是否根據合同工期進行施工必須仔細關注,要對是依照施工組織設計施工認真檢查,及時提出所發現的問題。如果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開展施工,不能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完成施工,要及時的根據情況適當對工期進行延長或督促施工方加人加班,保證工期。在施工合同中,要有明確的獎懲制度。對施工質量的好壞以及施工的工期情況必須做出詳細的獎懲規定。這樣甲方可以充分調動施工單位的積極性,保證項目施工的質量和進度。
1.3 預防為主,加強對施工的安全管理
在建筑行業里,安全管理工作是極為重要的一項工作。安全是企業的生命,安全工作對企業的名譽以及管理工作的素質有著直接的影響。在項目施工管理中,必須把安全工作擺在施工管理工作中首要位置,一旦忽視對施工安全的管理,將會造成極大的安全隱患。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壞關系到眾多人員的生命安全,是企業發展的命脈。施工管理人員在安全問題上必須制定詳細的措施,要對所有的進場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堅持預防為主,保證施工的安全。讓所有的施工人員自覺遵守安全守則,落實安全措施。
2 協調好不同部門的工作
2.1 對協調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認識,加強管理
在項目施工中,不同專業的交叉部位出現的問題比較容易發現和解決,雖然這些問題大多是一些小的問題,對項目施工的影響一般不大。但有時也會遇到較大的問題,事后補救困難,甚至無法挽回。即使是出現一些很小的問題,在事后處理時也比較麻煩,有時甚至會花費很大的代價,對工程的整體質量產生影響,導致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要加強管理,必須要在已有的管理水平上,對每一個管理環節都必須認真對待,不能走過場。對一些影響工程品質和質量的關鍵性問題,必須在人事制度、技術、體系結構上建立科學、有效的管理體制,從而對管理水平進一步進行提高。
2.2 發揮監理單位的技術協調作用
首先,必須明確監理的權力。甲方應該對監理單位的監理進行書面授權。監理在授權的范圍內,對施工質量和施工使用的材料有檢驗權、對工程的施工進度有檢查和監督權以及對工程款結算的否決權和復核確認權等。這樣就明確了在項目的施工過程中,監理方是甲方行使權力和技術協調的重要代表。
其次,對監理方履行其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甲方代表必須要對監理是否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開展了實際工作進行留意。例如,在監理查驗質量工作后,甲方代表必須對監理所批準使用的建筑材料、構件、設備的質量進行實測。如果發現問題,甲方代表要及時責令監理方監督施工單位對建筑材料、構件、設備進行更換,同時可以根據《建筑法》的相關條款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3 市政工程的建設和竣工驗收加強管理
3.1市政配套設施的施工建造
市政配套設施是房地產項目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電力、自來水、采暖、天然氣、綠化、污水處理等市政工程的施工難度較大,對施工的時間要求比較緊、作業場地較小、各部分的影響較大。管理好市政配套設施建造的施工,首先必須提前準備,例如天然氣工程,必須避免其設計與樓體施工圖設計發生脫節,必須在項目主體施工之前制定出詳細的天然氣工程設計及交底,以免對主體進行二次破壞、降低成本,縮短工期。其次是處理好各專業設計圖紙的疊加,要對設計及時的進行優化。要對各專業的施工組織提供的設計的加強審查。
3.2必須對竣工驗收合理安排
實現順利竣工驗收工作除了必須保證各專業工程的按期完成,質量合格外。還必須在工程施工的后期制定出詳細的竣工驗收計劃,要對工程的要件要求和竣工備案時間明確規定,詳細驗收的主體、消防、環境、規劃、電梯、人防等取證和驗收的時間。明細驗收小組的參與方。
處理好竣工驗收的工作,首先是合理利用公司所培養的各種政府職能部門中的有關社會資源。其次是要提早安排。在建筑主體完工后,市政配套設施開始施工時,就應該適時聯系規劃驗線和安排消防檢測。同時要保證申報驗收的資料準確和完整,避免因為申報材料而延誤驗收的進度。
4 結束語
總之,在房地產項目施工過程中,房地產甲方所進行的施工管理工作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科學合理地對施工中各項工作進行管理,保證整個項目工程的順利進行。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丹鳳縣行政區域內的所有棚戶區改造項目。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棚戶區是指因歷史原因形成的房屋密度大、建筑質量差、使用年限久、安全隱患多、市政設施不完善、環境條件臟亂差的集中成片居住區域(包括國有土地上棚戶區和集體土地上棚戶區)。
本辦法所稱棚戶區改造,是指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縣城總體規劃、全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四大重點區域規劃、商於古道文化景區規劃和專項規劃,對棚戶區進行綜合改造的行為。
第四條縣委、縣政府成立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審定全縣棚戶區改造有關政策規定、年度計劃、實施方案和改造項目規劃,協調解決棚戶區改造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縣棚戶區改造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棚改辦)負責研究、擬定棚戶區改造的相關政策文件,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棚戶區改造規劃及年度實施計劃,負責改造項目方案審核、計劃下達、貸款申報和進度督查,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工作,牽頭棚戶區改造項目考核獎懲的組織實施工作。
第五條縣政府負責全縣的棚戶區改造工作。縣棚改辦負責全縣范圍內棚戶區改造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各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本轄區內棚戶區改造項目的實施工作。
縣級有關部門和各鎮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棚戶區改造工作。供水、供熱、供電、供氣、通訊等經營企業,應當配合、支持棚戶區改造工作。
第六條棚戶區改造按照“科學規劃、有序推進,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多元安置、改善民生,突出重點、因地制宜,依法征收、營造和諧”的原則進行。
第七條棚戶區改造項目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四大重點區域規劃、商於古道文化景區規劃和專項規劃,納入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
第二章規劃管理
第八條縣棚改辦應會同縣級有關部門,根據縣城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四大重點區域規劃和商於古道文化景區規劃,編制棚戶區改造總體規劃,經縣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經批準的棚戶區改造專項規劃,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擅自改變。
第九條棚戶區改造項目涉及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且項目用地基本具備建設條件的,應當與棚戶區改造同步進行。
棚戶區改造安置項目配套設施應與安置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報批、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
第十條棚戶區改造項目實施主體應當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報縣住建局審查批準。
主要地段、文物景點周邊等重要地段的改造規劃,應在廣泛征求公眾意見后報縣政府批準。涉及文物保護的應按程序報批。
第十一條對確需調整規劃指標的棚戶區改造項目,參照《商洛市建設用地容積率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棚戶區改造項目,應充分考慮居民就業、就醫、就學、出行等需要,合理規劃選址,科學設定戶型面積。
第三章項目管理
第十三條棚戶區改造項目實行計劃管理。縣棚改辦根據棚戶區改造專項規劃,統籌安排全縣棚戶區改造年度實施計劃。
對存在社會公共安全隱患或重點項目建設需要,確需改造的棚戶區項目,可以優先納入改造計劃。
國有企業實施或參與棚戶區改造的,應按有關規定報縣級國有資產監管部門和企業主管部門同意。
第十四條棚戶區改造項目的申報確定程序為:
(一)項目建設單位向縣棚改辦提交書面改造申請和改造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內容應包括項目概況、改造模式、投資主體、規劃及土地利用方案、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方案、建設方案與實施計劃、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及成本測算等附件。
(二)縣棚改辦審查全縣棚改項目申報材料。
(三)縣棚改辦匯總全縣棚改項目并報縣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定后由縣棚改辦向市棚改辦申報,爭取列入計劃。
(四)縣棚改辦依據市棚改辦給我縣下達的實施計劃,向各項目建設單位下達實施計劃。
第十五條項目建設單位持項目實施計劃批文及其他有關資料,向縣發改、國土、住建、環保等部門申請辦理項目立項、用地、規劃、施工許可、環評報告等相關手續。
第十六條棚戶區改造項目應建立健全用地情況調查、房屋確權測量、征收安置補償等檔案,實行臺賬式管理,并將各戶補償情況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將征收房屋的圖文影像資料同時建檔,一戶一檔。
第十七條已列入計劃的棚戶區改造項目,不得擅自變更調整。確需調整的,須按程序報批。
第四章土地利用
第十八條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納入全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優先安排,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應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中優先安排、單列指標。縣國土局應在每年第三季度末匯總下一年度棚戶區改造用地規模并編制計劃,提前申報用地指標。
第十九條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經濟適用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市政公用設施通過劃撥方式供地。其他用地以公開出讓方式供地。
第五章征收補償
第二十條征收棚戶區改造范圍內的房屋,按照《丹鳳縣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標準》執行。
第二十一條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標準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論證,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按程序公示期滿(不少于30日),并得到改造區域多數群眾同意后,由縣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第二十二條多數被征收人對征收補償標準有異議的,縣政府組織由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并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第二十三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征收補償費用應當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房屋征收決定應當及時公告,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第二十四條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房屋征收部門將擬征收項目的名稱、范圍、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選定方式等相關事項在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并告知被征收人有協商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權利,被征收人應在5日內協商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可組織被征收人協商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
被征收人在5日內協商選定評估機構不成的,按照《陜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產評估機構選定辦法》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委托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必須入戶對被征收房屋進行實地查勘,必要時通過錄音、錄像等方式取得相關資料,逐戶出具評估報告,并將評估結果予以公布。
第二十六條被征收人對評估報告無異議的,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與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征收補償協議簽訂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協議約定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訟。
被征收人對評估報告有異議,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在規定期限內達不成征收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人房屋產權不明確的,由縣政府依法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棚戶區改造范圍內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七條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又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縣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八條棚戶區改造房屋補償安置實行“產權調換與貨幣補償相結合”的方式,被征收人可以自主選擇。鼓勵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由被征收人采取購買現房的方式進行安置。
第二十九條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按照先簽約、先搬遷、先選房的原則進行實物安置,同期簽約、同期搬遷的以抽簽、搖號等隨機方式確定安置房選房順序。
第三十條棚戶區改造項目實行征收、招商、建設相分離的辦法。各鎮人民政府是本轄區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征收的實施主體,招商、建設主體由縣政府根據項目建設實際情況具體確定。
第六章建設管理
第三十一條棚戶區改造房屋拆除工作由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組織實施,各鎮人民政府配合。
第三十二條房屋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清理應嚴格按照縣城管局審批的時間、路線組織清運,不得隨意拉運傾倒,影響市容環境,妨礙交通秩序。
第三十三條棚戶區改造項目安置房、商品房以及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應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建設,實行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監理制,執行國家工程建設的強制性標準和施工技術規范。
第三十四條安置房小區應保證供電、供水、排水、通訊等基礎設施配套齊全,并做好小區內道路硬化、綠化、亮化,確保功能完善,環境整潔。
第三十五條棚戶區改造項目竣工后,應按有關規定進行綜合驗收。項目建設單位應向回遷安置戶出具《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商品房開發部分,應執行預售許可證制度。
第三十六條安置房小區公共服務物業用房應按《陜西省物業管理條例》相關標準設置,并與安置住房同步規劃設計、同步施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
第三十七條安置住房設計方案經審定后原則上不得調整。確需變更設計的,應當經設計單位同意并出具正式變更文件,由項目實施單位報縣棚改辦審核公示無異議后實施。變更內容較大的,應提請領導小組批準。
第七章資金籌措管理
第三十八條縣住建(棚改)、發改、財政、國土、環保等部門應積極支持配合棚戶區改造項目申報工作,爭取中、省專項補助資金支持。
第三十九條縣財政應加大棚戶區改造工作的資金投入力度,每年從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公用事業附加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和土地出讓收入中安排一定資金用于棚戶區改造支出。
棚戶區改造項目中收取的土地出讓收入,優先用于棚戶區改造項目中的房屋征收貨幣補償、安置房建設以及基礎設施配套建設。
第四十條縣棚改辦和棚戶區改造貸款用款人應加強與各金融機構的合作,爭取更多信貸資金支持棚戶區改造。
第四十一條縣有關部門應積極落實民間資本參與棚戶區改造的各項支持政策,支持有實力、信譽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棚戶區改造。
第四十二條縣財政應將貸款合同約定的還本付息數額列入年度財政支出預算,確保按期還本付息。
第四十三條縣財政按照“專項管理、分賬核算、專款專用、跟蹤問效”的原則,加強對棚戶區改造補助資金的管理,確保資金安全、規范、有效使用。
棚戶區改造補助資金專項用于補助政府主導的棚戶區改造項目,包括拆遷、安置、建設以及相關基礎配套設施建設等開支,不得用于其它住房開發和經營性設施建設支出。
第八章優惠政策
第四十四條棚戶區改造項目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第四十五條縣稅務部門要落實好國務院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稅收優惠政策。
(一)對改造安置住房建設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改造安置住房經營管理單位、開發商與改造安置住房相關的印花稅以及購買安置住房的個人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征。
在商品住房等開發項目中配套建設安置住房的,依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房屋征收(拆遷)補償協議或棚戶區改造合同(協議),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的比例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
(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三)對經營管理單位回購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繼續作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稅。
(四)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按1%的稅率計征契稅;購買超過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標準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稅率減半計征契稅。
(五)個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貨幣補償并用于購買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進行房屋產權調換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按有關規定減免契稅。個人取得的拆遷補償款按有關規定免征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六條電力、通訊、網絡、有線電視及供水、供氣等企業要按照相關政策對入網、管網增容等經營性收費給予50%的減免。
第九章督查考核
第四十七條縣政府將棚戶區改造工作納入對各鎮和縣級相關部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實行月檢查排名、季點評通報、年度考核獎懲。
第四十八條對未按進度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務或連續兩次排名末位的責任單位,除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不能評定為優秀等次,縣政府將按照有關程序對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問責。
第四十九條縣審計局應當加強對棚戶區改造資金的審計監督。縣監察部門要加大對棚戶區改造工作中出現的失職、瀆職等行為的行政問責力度。
第十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棚戶區改造應當依法征收、文明搬遷。實施單位在改造過程中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弄虛作假,發生侵占、私分國有、集體資產等違法行為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十一條棚戶區改造實施單位應當嚴格按照經批準的棚戶區改造項目實施方案進行改造,未按照方案進行改造,或者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改變方案的,縣政府將依法進行處理。
第五十二條在實施棚戶區改造過程中,違反土地、建設、規劃等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處理。
1、取消建設項目預審,直接進入環評文件報批。
建設項目統一在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環保窗口受理。項目受理取消建設項目預審環節,不再下發建設項目預審意見,直接受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建設單位應按照國家環保總局公布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的規定,委托具備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機構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建設單位在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環保窗口提出申請,提交下列材料,并對所有申報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申請書1份;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文字版一式2份,電子版一式1份;
(3)建設項目建議書批準文件(審批制項目)或備案準予文件(備案制項目)1份;
(4)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2、對建設單位提出的申請和提交的材料,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環保窗口根據情況分別作出下列處理:
(1)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執。
建設項目屬受理環境影響登記表的項目直接由建設單位填報登記表,由窗口當天進行審批。
建設項目屬受理環境影響報告表下列行業范圍的:農業綜合開發、墾荒、植樹造林、漁業養殖、畜牧養殖;木片加工及家具制造、木竹藤棕草制品、文教體育用品生產、方便食品加工、水泥制品及石材加工、機械及半成品加工及組裝、服裝及鞋業制造等污染因子單一,無毒無害且周圍無環境敏感點的項目;房地產開發、批發、零售市場、學校、飲食和娛樂服務、印刷、一般貨物倉儲等第三產業項目,可直接進入審批程序。屬其他受理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需進行技術評估工作后再進入審批程序。
建設項目屬受理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項目,需進行技術評估后再進入審批程序。
(2)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一次性告知建設單位需要補充的材料。
(3)按照審批權限規定不屬于市環保局審批的申請事項,不予受理,并告知建設單位向有關機關申請。
3、簡化建設項目技術評估工作環節。
受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后,需要進行技術評估的,由環保窗口下達進行技術評估通知書,委托市局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技術評估中心對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技術評估,組織專家評審。評估中心一般應在20日內提交評估報告(含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修改時間5日),并對評估結論負責。
4、縮短建設項目環保審批時限。
經審核屬環境影響報告表中直接進入審批程序的項目和經技術評估通過的建設項目,自接到建設單位提交的項目技術評估文件和修改完善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后方可進行審批,原則上審批時限不超過10天。
二、簡化建設項目“三同時”驗收工作程序
1、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三同時”驗收按以下程序操作。
(1)受理。建設單位項目竣工后,在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環保窗口提出申請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經現場檢查該項目已基本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和有關行政審批的要求落實了各項環保措施的,受理該項目驗收申請,下發建設項目受理通知書,明確建設項目“三同時”驗收材料、監測時間及要求等。若未按要求落實各項環保措施的不予受理,并提出整改要求,待落實各項整改要求后再受理。
(2)“三同時”驗收。接到建設單位“三同時”驗收申請報告材料后,對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核。符合驗收條件的,立即組織進行“三同時”驗收。驗收形式采用召開現場驗收會的形式,經驗收組通過驗收的項目,在市環保局網上進行公示后下文,其中公示時間由原來的15天縮短為7天,驗收意見辦理時間由原來的20個工作日縮短到10個工作日內辦結。對經監測未達標或驗收未通過的項目,提出整改要求,待達到整改要求后再予以辦理。
2、簡化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建設項目的驗收程序。
對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屬下列行業范圍的:農業綜合開發、墾荒、植樹造林、漁業養殖;木片加工及家具制造、木竹藤棕草制品、文教體育用品生產、方便食品加工、水泥制品及石材加工、機械及半成品加工、組裝、服裝及鞋業制造等污染因子單一,無毒無害且周圍無環境敏感點的項目;飲食和娛樂服務、印刷、一般貨物倉儲、停車場、駕駛員培訓基地、療養院、專科防治所、衛生站、血站建設,自來水生產和供應、洗車業、汽車維修、洗染、沐浴業、加油、加氣站、體育場館建設、房地產項目等。其“三同時”驗收時,經現場檢查落實了各項環保措施的就直接下達驗收意見,不再召開建設項目“三同時”驗收會進行驗收。有關驗收意見在收到齊全驗收材料經公示7天后10個工作日內辦結。
上述行業范圍外的其它項目,按照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驗收工作程序進行。
3、縮短編制環境影響登記表建設項目的驗收時間。
(一)總體目標:年,在穩步推進林權抵押貸款的同時,積極啟動農村居民房屋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到2015年末,全縣農村“三權”抵押貸款達到30億元。
(二)階段目標:年,全縣農村“三權”抵押貸款完成2億元;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每年完成“三權”抵押貸款7億元。
二、工作內容
(一)農村“三權”抵押貸款釋義
農村居民房地產權抵押貸款:指對轄區內的農戶自然人自愿以本人或第三人所有的修建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發放的貸款。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指在不改變土地所有權性質、不改變土地用途和不損害農民利益的前提下,以借款人持有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抵押擔保申請的貸款。
農村林權抵押貸款:指在不改變林地所有權及林地用途的前提下,對轄區內的經濟組織、農戶自然人自愿將其依法可以流轉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和林地使用權抵押發放的貸款。
(二)農村“三權”抵押貸款對象、條件及用途
1.貸款對象:主要是全縣范圍內的農戶、企業及農民專業合作社。
2.貸款條件:①信用程度好,無惡意不良信用記錄;②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必須符合國家法律及政策規定;③在本轄區內有固定的居住場所,有合法穩定的收入來源,有合理的貸款用途;④借款人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原則上男性借款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不超過60周歲,女性借款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不超過55周歲;⑤有固定的經營場所,生產設施齊全,懂技術、會管理。⑥所經營的項目不改變原林地、土地用途。房地產權、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權屬明晰,有合法有效的權屬證明材料;⑦生產經營正常,具備盈利能力,能按期還本付息;⑧承貸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3.貸款用途:主要用于發展種植業、養殖業、林業、漁業、農副產品加工業、流通領域等農業產業化項目,以及滿足農業產前、產中、產后服務支農資金需求。
(三)農村“三權”抵押貸款操作流程
借款人申請承貸機構調查、審查、審批借款人、擔保人、承貸機構簽訂貸款合同“三權”主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承貸機構發放貸款借款人償還貸款。其中:
1.提交貸款申請。借款人以書面形式向當地承貸機構提交借款申請及相關資料。抵押貸款提交資料(一式三份)包括:①借款人、抵押人及財產共有人的身份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借款人戶口簿及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③“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林權證、房地產權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④抵押人同意抵押、處置的書面承諾;⑤所在地村(居)委會集體經濟組織出具的同意依法處置抵押物的承諾;⑥借款用途資料等。
對有以下特殊情形的,需同時提供相關資料:①共有財產作抵押的,需提供共有人的同意抵押、處置的書面承諾或證明;②以土地承包經營權作抵押的,須提供發包方同意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的書面證明;③通過轉包、出租、入股流轉方式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使用權抵押的,須提供原承包方同意的證明材料;④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成立的經濟組織,須提供全體股東同意抵押、處置的書面承諾或證明。
2.“三權”評估。金額在100萬元以內(含100萬元)的貸款,其抵押物價值認定原則上不需要專業評估機構評估,由抵押雙方協商確定;金額高于100萬元的貸款,可委托有資質的專業評估機構評估,評估費按照最低標準執行。
3.辦理“三權”抵押登記。農村居民房地產權抵押報縣國土房管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報縣農委、農村林權抵押貸款報縣林業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需提交的資料以市國土、林業、農業主管部門出臺的抵押登記實施細則為準。
(四)農村“三權”抵押貸款承貸機構
中國農業銀行梁平支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梁平支行、農村商業銀行梁平支行、銀行梁平支行是我縣農村“三權”抵押貸款業務的主辦銀行,鼓勵和支持其他金融機構、小額擔保貸款公司開展農村“三權”抵押貸款業務。
(五)農村“三權”抵押貸款辦理時限
農村“三權”抵押貸款承貸機構要認真梳理流程,提高辦貸效率,在貸款資料齊全的情況下,從借款人申請到審批,原則上不超過7個工作日。
三、建立和完善農村“三權”抵押貸款配套機制
(一)加快確權工作進度
縣國土房管局要加快推進農村居民房屋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要進一步加大農村居民房屋確權頒證重要性的宣傳力度,讓群眾理解、支持并積極參與;要加大對鄉鎮(街道)工作隊伍的培訓指導力度,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各鄉鎮(街道)要加大工作力度,配套工作經費,確保盡早完成農村居民房屋確權頒證工作。對需要辦理農村居民房屋抵押貸款的農戶實行優先確權頒證。同時,要進一步做好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改革的各項配套工作,建立健全農村“三權”確權頒證檔案管理機制,加強檔案資料的管理,為“三權”抵押工作的順利開展夯實基礎。
(二)激發農民創業熱情
加快農村土地流轉、戶籍制度改革等各項農村改革,大力發展和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微型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積極主動為其提供信息、技術、資金服務,幫助其經營上規模、管理上臺階,激發農民創業熱情和資金需求,降低信貸風險。
(三)加強信用環境和法制環境建設
在全縣開展誠信宣傳教育,通過信用及相關金融知識的宣傳普及,不斷提高農村經濟主體信用意識;要加強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完善農戶個人電子信用檔案,建立農村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和風險管理體系,逐步形成“農戶+征信+信貸”模式,營造良好的農村信用環境。承貸機構要加大“三權”抵押貸款貸后監督力度,定期對發放貸款進行跟蹤檢查。相關司法部門依法受理和妥善審理、執行有關農村“三權”抵押貸款的糾紛案件,積極向市級主管部門爭取司法公證工作試點縣,充分保障各方合法權益。
(四)深入推進農業保險業務
鼓勵保險公司創新農業保險業務,擴大種植業、養殖業、林業保險業務范圍。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微型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進行投保,將涉農保險投保情況作為銀行授信要素,不斷提升農業保險的滲透度。深化銀行機構與擔保公司、保險公司合作,鼓勵借款人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對貸款抵押物進行投保。
(五)妥善處置農村“三權”抵押貸款產生的不良資產
加快建設農村綜合產權交易體系,由新梁公司下屬縣新農農業產業發展有限公司,負責處置承貸機構因開展農村“三權”抵押貸款產生的不良資產。農村“三權”抵押物在處置時應首先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進行轉讓,如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無法處置,縣新農農業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可以對有關抵押物進行收購、變賣或流轉。
(六)對農村“三權”抵押貸款損失進行適當補償
縣財政局設立農村“三權”抵押融資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根據《市農村“三權”抵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對承貸機構因發放農村“三權”抵押貸款而產生的損失,按認定損失35%的比例予以補償。
四、農村“三權”抵押貸款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農村“三權”抵押貸款工作是破解農民融資難的重要途徑,能有效促進農業農村工作的快速發展和農民增收。各鄉鎮(街道)、縣級相關部門、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強化協調配合,切實加大工作力度,抽調專人負責農村“三權”抵押貸款工作。縣政府成立農村“三權”抵押貸款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金融辦、法院、發改委、經信委、財政局、國土房管局、農委、林業局等部門,以及縣人行、銀監辦、農行、郵政儲蓄、農商行等金融機構和縣小額擔保貸款公司有關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三權”抵押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督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金融辦,負責日常工作,并建立“三權”抵押貸款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縣金融辦定期召集小組成員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鄉鎮(街道)也要相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工作機制,堅持典型示范、全面推進的原則,做好貸款服務,確保農村“三權”抵押貸款工作在全縣推開。
(二)明確工作分工
縣國土房管局、縣農委、縣林業局要結合實際完善抵押登記辦法,簡化登記程序,及時辦理抵押登記。縣財政局負責農村“三權”抵押融資風險補償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并研究制定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辦法,努力做到管理規范、分配合理,提高貸款積極性。縣農委牽頭研究農村“三權”抵押貸款不良資產處置辦法。農行、郵儲銀行、農商行等金融機構和縣小額擔保貸款公司,在金融監管部門的指導下,結合實際制定和完善農村“三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或操作流程,并探索開展“三權”打包抵押,即將林權、房權、土地承包經營權“二合一”或“三合一”作為抵押物進行綜合評估認定價值,有效解決農村專業大戶融資需求。縣法院要嚴格依法及時穩妥審理涉及農村“三權”抵押貸款的案件,依法保障金融債權,切實維護各方合法利益。各鄉鎮(街道)、其他相關部門要積極支持配合縣級業務主管部門工作,確保“三權”抵押貸款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廣泛宣傳發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