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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社會審計質量的意義
(一)審計質量是社會審計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
審計質量是審計人員按照一定的審計目的,對審計對象進行審查,從而實現準確評價審計目標的可能程度。審計質量越高,就越有可能接近對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等審計目標評價的準確程度。這時,審計監督職能才能得以充分發揮。反之,審計質量越低,就越沒有可能做到準確評價審計目標。這時,審計監督職能難以得到充分的發揮。因此,審計質量是社會審計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
(二)審計質量是發揮社會審計監督作用的決定因素
審計監督的根本目的是為了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推進依法行政,加強廉政建設,促進經濟發展。審計不僅要查錯糾弊,反腐倡廉,解決或促進解決一些職工群眾關注的焦點、熱點和難點問題,而且要從更深層次評估和分析國民經濟運行的質量,提出意見或建議,服務于黨政領導的宏觀決策和管理。審計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到審計監督作用的發揮水平。
(三)審計質量是衡量全部審計工作的最高標準
與實行審計監督的根本目的相適應,審計機關采取的一切舉措、開展的全部工作,其最終落腳點就是為了切實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保證審計工作的質量,更好地發揮審計監督的職能作用。因此,衡量和評價內部審計各方面的工作盡管有不同的尺度和標準,如領導班子水平、干部思想和業務水平、機關管理水平等,但歸根到底還是要看其審計質量是否符合審計規范和審計準則,是否達到審計目標的要求,是否充分發揮了審計監督作用。審計質量的高低因而也就成為評價和衡量全部審計工作的最終和最高的標準。
二、審計質量不高的原因及分析
審計質量就是指審計工作的規范程度和審計作用的發揮水平。目前,社會審計的質量是社會上各階層人士都比較關心的熱點問題,尤其是上市公司的社會審計質量,因為涉及各種投資者而更引人注目。盡管近年來我國審計質量有了明顯提高,取得了一定成績,但社會各界對審計質量客觀性的質疑仍具有相當的普遍性。審計質量不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現在:
(一)審前準備工作不充分
對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了解太少,尤其是對其所處的經濟環境、業務流程、關聯交易及其內控制度等未作審前調查,忽略了制定審計方案時的前置工作。如:在了解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后,未對所取得的資料進行初步分析性復核;在編制審計方案前,對重要性水平和審計風險未進行初步評估。審計方案過于簡單,缺乏深入的調查研究,內容不詳細,分工不合理,對審計工作缺乏指導作用。對審計的目的不明確,對審計后應該達到什么目的、取得什么效果沒有十分明晰的思路要求。審計計劃不夠科學,審計目標不夠明確,工作計劃帶有一定的盲目性、隨意性,制定的審計方案脫離實際,操作指導性不強,審計重點不突出。
(二)審計責任感不強
一些審計人員的財會業務水平不高,對被審計單位財會人員利用會計手段作弊看不出、拿不準、識不破,必然會使其違法亂紀問題蒙混過關。另外,審計人員審計責任感不強,在審計中瞻前顧后,患得患失,淡化自己的職責,只求完成任務,不顧審計質量,加大了審計風險,降低了審計質量。
(三)對法律法規不熟悉
在實際工作中,審計人員對法律法規不熟悉的表現情形有:1.對與被審計單位相關的法律法規掌握不全面,知其一,不知其二。2.對相關的行業規章及其政策規定平時不注重收集和學習,待審計中碰到問題后,有的回避疑點,輕易繞過,有的臨時抱佛腳,現學現用。
(四)審計方法不當,定性不夠準確
審計取證、編制審計工作底稿缺乏嚴格規范,隨意性比較大,運用不當或方法單一,抓不住審計重點,找不準問題隱藏的領域,泛泛而審,雖然下了功夫,費時又費力,但顧此失彼,審計做得不深、不透。審計綜合分析不夠透徹,審計意見缺乏針對性、可行性,審計報告的質量和水平不高。審計方法實施得不夠徹底,真實性審計質量不高,重大問題沒有查深、查透。審計決定落實不夠到位,審計工作的有效性未能得到充分發揮。
三、提高審計質量的措施
(一)規范審計工作程序
規范的核心是研究4個方面的問題:1.審計方案;2.審計證據;3.審計底稿;4.審計報告。審計方案的核心是審計調查。目前審計方案除本身存在問題外,另一個主要問題是審計方案不符合實際,方案缺乏審計調查。要把審計調查作為制定審計方案的前提,任何一個審計項目都要先搞審計調查。審計底稿到底怎么寫要好好研究,審計底稿是保證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的一個很關鍵的環節,也是防范道德風險的一個關鍵環節,這一點必須抓住,這是對歷史的一種責任。
(二)改進審計方法
1.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審前準備工作。安排審計準備工作,要做到科學、合理,全面考慮,不能帶有隨意性。審計方案的內容要周全、詳細,分工要明確、合理。審前培訓工作要到位,要讓審計人員全面了解審計目的、內容和相應的法律法規以及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2.堅持事前、事中和事后審計相結合。對那些領導極為關注、群眾十分關心的重點資金、重點工程以及救災等專項資金進行全過程監督,保證資金使用效率。在重大審計項目的組織形式上,要積極探索國家審計、社會審計、內部審計共同參與的審計方法。同時,要從實際出發,循序漸進,逐步探索效益審計新路子。3.審計與審計調查并重,審計查處問題和分析研究問題并重。運用審計調查手段,有利于提升審計水平,提高審計工作的質量,更好地發揮審計監督的作用。改變就審計論審計的慣性思維方法,要形成以理性分析為核心的審計工作新觀念,把分析、研究貫穿到審計工作的全過程,把握總體情況,反映突出問題。
(三)加強審計管理
現代生產力發展到一定程度,管理與效益越來越重要,滲透到經濟生活的各個領域和各個方面。所謂效益,簡單地說,就是投入產出比。管理是為了提高效益。審計也要講求審計效益。審計投入的是人力、財力,產出是維護經濟秩序的正常運轉和促進國家財政資金的有效使用。因此,審計管理十分重要,要通過加強審計管理來大力提高審計的效率和質量。近年來,各級審計機關在加強審計管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管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審計管理整體水平仍然比較低,這已經成為制約審計質量和水平的瓶頸。
(四)重視內控評價
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包括控制環境、會計系統和控制程序3個要素。經過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的努力和新會計法的威懾作用,大多數企業都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會計系統。因此,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應重點改善控制環境和增強控制程序的執行。任何企業的控制都存在于一定的控制環境中,控制環境的好壞直接決定著企業其他控制能否實施或實施的效果。一個良好的控制環境應包括經營管理的觀念、方法和風格;組織結構;董事會;授權和分配的方法;管理控制的方法;內部審計;人事政策和實務等。注冊會計師應重視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的研究和評價,真正發揮制度基礎審計的優越性,筆者建議應盡快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評價準則
(五)改善審計環境
1.盡快改變會計師事務所的組織形式。事務所采取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形式將注冊會計師的責任與事務所的風險予以割裂,巨大利益的驅動無法與注冊會計師的個人責任形成有機結合,加大了事務所的風險。為了提高事務所的抗風險能力,必須將注冊會計師的無限責任納入事務所的組織體制中。改善會計師事務所組織結構,鼓勵會計師事務所擴大發展規模。保證審計質量重要的一點是要把審計責任與注冊會計師聯系起來,這就要建立一個能夠保持會計師事務所與注冊會計師之間以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為基礎的利益約束機制,也就是建立以注冊會計師為會計師事務所出資人的體制。把責任分解到注冊會計師個人,提高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和風險意識,從而提高注冊會計師提供高質量審計服務的壓力和動力。
2.政府部門應為注冊會計師及事務所執業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不是注冊會計師未能發現其虛假報表,而是當發現問題的注冊會計師或事務所持有不同意見時就會遭到更換。其原因在于有關政府部門參與其中,甚至有些地方政府部門直接指導、支持或者默認了造假。因此,政府部門應為注冊會計師及事務所執業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以利于注冊會計師及事務所抗風險能力的提高。在我國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公司股東大會決定了注冊會計師的聘任。注冊會計師的作用是向投資者公開披露審計報告,作為溝通上市公司管理當局與投資者之間的橋梁,同時是約束公司管理當局行為的一種有效的監督機制。由于上市公司的股權集中、國有股東缺位問題,導致上市公司存在較為嚴重的內部人控制現象,股東大會往往流于形式。會計師事務所的聘任與解聘實際上是由公司內部管理層來決定的。這種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致使會計師事務所不能代表所有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出具審計意見。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注冊會計師說“不”,就可能被解聘。事務所為了保住市場份額,忽視質量。因此,審計質量的提高決不是單靠注冊會計師行業自身就能解決的,一個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能為注冊會計師審計提供良好的執業環境。
3.加大注冊會計師行業執法力度。加強法制建設、加大處罰力度是提高注冊會計師及事務所抗風險能力的重要方面。要加強監督,依法從重處罰違法、違規行為,嚴懲做假。要加強對社會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社會審計行為,提高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
(六)完善激勵約束機制
目前,我國應主要通過提高審計服務的收費,激勵會計師事務所付出與之收益對等的工作量與工作強度。同時,加大審計失敗所應承擔的責任,使提供低質量審計服務、出具虛假審計報告成為高風險、高代價的行為,從而引導注冊會計師行業形成自覺提供高質量審計服務的良性循環格局。1.提高審計收費有利于會計師事務所的發展壯大和審計質量的提高。因此,國家應該考慮到審計業務要承擔較大的風險和審計責任,貫徹高風險高報酬的原則,適當提高行業審計收費標準,規范最低收費標準,加強對審計收費具體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禁止會計師事務所采用壓價競爭的方法招攬和爭搶業務,減少行業惡性競爭,使自立的注冊會計師或事務所不至于在過低的審計收費的壓力下,任意減少審計程序、節省審計成本而使審計質量受到損害。2.我國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之所以存在質量問題,關鍵就在于我國有關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過低以及在現實中沒有得到有效的實施。目前,我國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主要有三種形式,即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但是對注冊會計師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處罰原則是強調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忽略民事責任,這是與國際慣例不相符合的。我國應建立以民事責任為核心的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體系,確立“民事在先,行政、刑事為輔,三管齊下”的注冊會計師承責原則。這樣才能真正起到預期效果,促進社會審計質量的提高。
由于我國審計機關設計的領域眾多,并且內容較雜,加上當前很多審計機關人力以及財力投入不足,社會保險基金績效審計工作的開展力度不大。再加上重視程度不足,導致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機制上存在的漏洞問題得不到及時的發現與糾正,而且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審計目前主要停留在合法性審計階段,審計工作亟待完善。
(二)社會保險基金的績效審計工作不全面
我國傳統的績效審計主要是圍繞著收入和支出這兩個環節展開,但是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審計工作還停留在這兩個環節中就顯現出了不足,還存在著審計不夠細致深入,審查不全面的問題,不能充分全面的對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的不足之處進行反映。
(三)社會保險基金審計工作缺乏統一的評價標準
當前我國社會保險審計工作還缺乏有效的評價機制,評價標準不明確,體系不完善,并且現行的一些社會保險基金審計評價標準非常少,沒有全面的社會保險基金審計準則等相應的可操作性指導文件,導致社會保險基金績效的評價缺乏指導。
二、社會保險基金績效審計完善策略
(一)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績效審計管理體制
對于審計機關來說,應當首先認識到這個工作對于保護人民保險基金資金的安全和推動國家保險基金的運營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必須要不斷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績效審計體系,尤其是提高社會保險基金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審計工作的正常開展。其次,為了便于社會保險基金審計工作的開展有指導有遵循,應該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績效審計法以及績效審計準則,可以通過出臺文件的方式明確社會保險基金績效審計工作的目標、內容、程序以及方法。
(二)確保社會保險審計工作的全面性
對于社會保險基金的審計來說,審計工作具體有四個方面,分別是保險基金的籌集、投資運營、支付以及影響。在基金的籌集階段,重點是對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是否及時、足額,程序是否合理,征繳比例是否適當等內容進行審計監督。在投資運營審計階段,則重點是對投資運營是否公開透明,是否存在將基金用于貸款抵押等現象進行審計,以確保基金的安全與完整為目的。在支付審計階段則主要是對保險金的支付合法性、支出是否符合預算計劃、領取人員條件以及領取數額是否符合規定等內容進行審計。在基金影響審計上,主要是對社會保險基金的發放對參保群體以及社會保障制度環境產生的影響進行分析,進而對社會保障水平進行評價。
(三)構建科學的社會保險基金審計評價
指標在進行評價指標體系的制定標準上,應本著適度、使用、科學、規范的原則進行。在具體的評價指標的選擇上,應該包括經濟型評價標準、效率性評價標準、效果評價標準、公開透明性評價標準以及真實合法性評價標準,通過這些評價指標,準確的反映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成本、收益情況、投資運營效果、相關信息的公開情況以及收支管理等程序規定的履行情況。
(四)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績效審計的人才培養
社會保險基金績效審計由于審計對象、審計方式的不同,因此審計工作也有著較強的特殊性,對于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也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審計機關應該在政策、法律法規、績效審計專業知識、金融、投資運營管理等方面對審計工作人員進行系統全面的培訓,提升審計工作人員在社會保險基金審計工作方面的專業技能水平。
(二)績效審計是評價社會保險風險問題的關鍵社會保險體系中同樣存在著風險問題,管理不慎極有可能影響社會保險收入分配以及支付功能,為了確保社會保險體系的正常穩定運轉,就需要通過績效審計工作,評價分析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風險點,為管理部門進行決策提供參考。
(三)績效審計是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安全、增值的重要手段通過績效審計工作不僅可以確保社會保險基金繳費及時,而且還可以避免違規擠占以及挪用社會保險基金等問題的發生,同時也能夠準確的評價出社會保險基金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有助于社會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
二、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對于社會保險基金績效審計工作重視程度不足當前我國審計機關的審計工作領域涉及內容較多,審計機關的人力以及財力投入不足,社會保險基金績效審計工作的開展力度不大。再加上重視程度不足,導致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機制上存在的漏洞問題得不到及時的發現與糾正,而且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審計目前主要停留在合法性審計階段,審計工作亟待完善。
(二)社會保險基金的績效審計工作不全面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審計工作主要是停留在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與支出環節,還存在著審計不夠細致深入,審查不全面的問題,不能充分全面的對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的不足之處進行反映。
(三)社會保險基金審計工作缺乏統一的評價標準我國社會保險基金審計工作還存在著缺乏全面完善的審計評價標準,現行的一些社會保險基金審計評價標準非常少,沒有全面的社會保險基金審計準則等相應的可操作性指導文件,導致社會保險基金績效的評價缺乏指導。
(四)績效審計工作人員能力素質有待提升社會保險基金的績效審計工作與普通的審計工作有著較大的差別,對于審計工作人員的知識結構、專業技能、政策理論水平以及研究分析能力都有著更高的要求。然而目前我國審計機關工作人員主要是以“財會型”的審計人才為主,對于公共管理以及行政作用發揮不夠熟悉,不利于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績效審計工作的開展。
三、社會保險基金績效審計完善策略
(一)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績效審計管理體制審計機關應該充分認識到社會保險基金績效審計對于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推動我國社會保障工作開展的重要作用,不斷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績效審計體系,尤其是提高社會保險基金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審計工作的正常開展。其次,為了便于社會保險基金審計工作的開展有指導有遵循,應該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績效審計法以及績效審計準則,可以通過出臺文件的方式明確社會保險基金績效審計工作的目標、內容、程序以及方法。
(二)確保社會保險審計工作的全面性對于社會保險基金的審計,應該分為保險基金的籌集、投資運營、支付以及影響四個方面開展審計工作。在基金的籌集階段,重點是對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是否及時、足額,程序是否合理,征繳比例是否適當等內容進行審計監督。在投資運營審計階段,則重點是對投資運營是否公開透明,是否存在將基金用于貸款抵押等現象進行審計,以確保基金的安全與完整為目的。在支付審計階段則主要是對保險金的支付合法性、支出是否符合預算計劃、領取人員條件以及領取數額是否符合規定等內容進行審計。在基金影響審計上,主要是對社會保險基金的發放對參保群體以及社會保障制度環境產生的影響進行分析,進而對社會保障水平進行評價。通過這幾方面的全面績效審計,準確的反映社會保險基金的全過程管理情況。
(三)構建科學的社會保險基金審計評價指標在社會保險基金審計評價指標的制定上,應該遵循簡明實用、系統性、可比性、適度性以及可測量性的原則選擇評價指標。在具體的評價指標的選擇上,應該包括經濟型評價標準、效率性評價標準、效果評價標準、公開透明性評價標準以及真實合法性評價標準,通過這些評價指標,準確的反映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成本、收益情況、投資運營效果、相關信息的公開情況以及收支管理等程序規定的履行情況。
(四)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績效審計的人才培養社會保險基金績效審計由于審計對象、審計方式的不同,因此審計工作也有著較強的特殊性,對于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也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審計機關應該在政策、法律法規、績效審計專業知識、金融、投資運營管理等方面對審計工作人員進行系統全面的培訓,提升審計工作人員在社會保險基金審計工作方面的專業技能水平。此外,還應該針對審計報告的編寫等相關要求,對審計人員進行培訓,確保能夠在審計報告中提出更合理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建議和意見。
我國環境治理起步較晚,發展又不平衡,一些環境污染事件已經成為影響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也引起了國際上的關注。同樣,我國的環境審計工作起步較晚,大部分還處在探索階段。以政府環境審計為例,在審計對象上,以環境保護資金為主;在審計類型上,以財務收支審計為主。受上述審計對象和審計類型的影響,目前我國政府環境審計在審計內容上主要是對環境保護資金籌集、使用和管理的審計,而對環境保護制度的合理、有效性的審計也是以環境保護資金為載體展開的,環境效益審計工作還處于探索嘗試階段,而社會審計和內部審計對環境審計更是空白,我國的環境保護及環境審計工作不容樂觀。目前我國環境審計的主要狀況是:
(一)環境審計的主要依據內容:有關環境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有關提高環境質量的環境標準,包括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國際上適用的環境管理系統的標準等;國家環保政策、方針、戰略。
(二)政府環境審計進展。我國目前環境審計關注的重點領域主要是國家環境保護投資的重點地域,如“三河三湖”、“兩控區”、重點防護林建設工程等,主要包括生態(生活)建設審計和環境污染治理審計兩個方面。審計的內容主要包括對環境專項資金的審計、對環境建設項目的審計、對環境保護部門(含生態環境建設主管部門)的審計、對環境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審計等。
(三)環境審計的主要方法。除常規審計方法外,環境審計可以采取結果導向分析和問題導向分析、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調查問卷、詢問座談、延伸跟蹤等審計方法。目前我國的環境審計主要是以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為主線,以財務審計為基礎,檢查環境保護資金的籌集、使用及管理情況,主要運用的還是一般財務收支審計的審計思路和審計方法,對于環境效益審計方法應用不多。
實施環境審計,是基于被審計單位的環境管理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真實性、合法性進行的后續審計評價和鑒證工作。由于我國環境審計工作開展較晚,目前實施環境審計還存在很多制約因素,主要是:
(一)公民(特別是政府管理者)的環境意識比較薄弱,對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缺乏實質認識。主要體現為目前人們對賴以存在的環境的社會責任感不強,對經濟可持續發展和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缺乏深刻的、實質的認識,一些政府管理者對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和諧發展不能全面和諧處理。長遠的看,經濟的快速增長仍是我國很長一段時期追求的目標,本來嚴峻的環境形勢與經濟發展的矛盾將持續,片面追求經濟發展成為一些地方政府對抗環境保護的借口和理由,我國環境審計面臨嚴峻考驗。
(二)對環境審計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由于我國環境治理起步較晚,環境審計開展較遲,因此,組織開展的環境審計項目不多,也缺少系統的環境審計理論闡述。這種狀況導致審計機關內部相當數量的審計管理者以及社會有關方面對環境審計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沒有把環境審計工作提高到建設和諧社會的高度,這一定程度上延遲了環境審計的推廣與深化。
(三)環境審計的依據不足。盡管我國現已頒布了6部環境保護法律,13部與環境相關的資源保護法律以及395項環境標準,基本形成了審計及環境法規法律監督體系,但缺乏具體實施的指導,也缺乏環境審計的具體實施辦法和評估標準。環境審計依據既是環境保護和環境管理的重要手段,又是審計組織開展環境審計的前提,由于缺乏相關的審計依據或評價標準,審計人員在對環境效益進行評價時有難度,審計風險較大。如對環保資金的界限欠缺具體規定,影響環保資產、負債、成本的核算;有些環保的效果和成本難于計量,目前按照推算產生的數據很難作為審計依據;有些環保事項為非貨幣計量,其成果或損失在會計信息中披露存在缺陷。
(四)沒有開展全面的環境效益審計,涉及的領域較少。近幾年開展的環境審計項目一般都是以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為審計主線,以財務審計為基礎,主要集中在資金的籌集、使用及管理方面,而對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使用效益的評價、對履行國際公約和政府環境政策審計監督等內容,基本上是空白。環境審計限于事后審計的消極的防范,與整合和重新配置有限的環境資源,調整經濟結構,提高經濟運行質量提供決策依據的目標相差甚遠。
(五)缺乏一支由復合型專業人員組成的環境審計隊伍。環境審計需要涉及環境經濟學、環境法學、環境管理學、社會學、統計學、工程學等方面的知識,環境審計的難度和廣度對審計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挑戰。目前現有審計人員絕大部分是財會、審計專業或經濟類專業畢業的人員,也未全面涉及過環境審計,而環境審計的專業性、技術性很強,不同于一般的財務收支審計和經濟效益審計,缺乏專業環境審計人員是當前環境審計亟需解決的問題。
二、建立和諧社會環境審計的主要工作
和諧社會環境審計的內容就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樹立以人為本思想,以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為中心,以關注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關注人的生活質量、發展潛能和生活指數為目標,最終推動實現人的全面發展。這是一個全新的概念,也是環境審計工作需要認真思考的問題。
(一)從戰略的前瞻性上認識審視環境審計工作。環保審計是公共支出效益審計的重要內容之一,審計重點應當集中在對重大決策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效果上,同時要建立環境與發展科學咨詢制度、部門聯合會審制度、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公眾參與制度、有關環保的重大決策監督與責任追究制度、環境審計結果通報制度等,定期向公眾通報審計結果。
(二)盡快制定環境審計指南,完善環境審計依據。一是要建立可操作的環境審計工作細則,避免環境審計的片面性和局限性,使環境審計的范圍、內容、程序和方法等制度化、規范化。環境審計是協調環境、經濟和社會三者效益相統一的紐帶。二是應盡快建立相應機構,研究和制定一套統一的環境會計的會計準則和基本核算體系,為環境審計建立基礎,促進環境審計工作的深入發展。三是要嚴格環境標準管理制度。一方面要積極采用國際環境標準,進一步制定和完善相關的環境標準,另一方面,要合理制定環境標準實施計劃,充分運用環境監測手段,監督檢查環境標準的執行。
(一)驗資中存在虛報資本的問題
在社會審計的工作中,資本驗證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并不十分復雜,但如果驗證工作不細致,草率從事,仍會出現很大的風險。驗資風險產生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企業的管理者使用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具體表現丸偽造賬表憑證等資料,請有關部門出具假證明,虛報資產;偽造數份出資證明書等,用同一資產作多個公司的資本;采取迂回匯款、抬高設備購價等手法用中方資本作外方投資等。
究其原因,還是投資人有虛假出資的市場需求,因而不斷挖空心思來規避法律和行業監管,同時密切關注行業的監管動態,以便乘虛而入。
(二)一些上市公司被拒絕發表意見的問題
在審計過程中,由于受到委托人、被審單位或客觀環境限制,審計部門不能獲取必要審計證據,以致無法對會計報表整體發表審計意見時,只能放棄發表審計意見。一般情況下,拒絕表示意見極少出現。而1998年年報中竟有14家的審計報告拒絕表示意見,令人驚訝。深入分析其中原因,被拒絕表示意見的理由主要有: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從而導致審計證據不足;資產凈值難以確定;未決訴訟持續經營難以為繼等,從中可以看出上市公司面臨的嚴重問題。其中,未決訴訟的原因,即有些上市公司涉及大量訴訟案,因此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了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在這些訴訟案中,有的是公司本身經營狀況惡化、無法償債所致,有的則是為其他公司提供信用擔保、承擔連帶責任引起,因此出具拒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并不為過。同時,也有兩家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在董事會報告中,就持續經營難以為繼的理由表示不贊同注冊會計師的意見。
(三)企業在年報中存在的問題
1.貨幣資金賬實不符。表現在:年末一般不盤點現金,現金的賬面余額與現金的實有數不符;由于存在出借賬戶、隱瞞不正當收支、公款私存和套轉現金等行為,不提供銀行對賬單、銀行對賬單與銀行存款日記賬余額差異較大或存在長期未達賬項等,使銀行存款余額與賬面數不符。
2.應收款項占用資金量過大。應收款項中的相當一部分不是由真正銷售產生,常見的錯弊有:股東投資不到位或抽逃資本,以借款的形式掛在“應收賬款”或“其他應收款”科目上,三年后伺機作壞賬處理;虛假銷售,下年初做退貨處理;收到欠款不沖賬,列入“小金庫”;不計提壞賬準備;長期應收款無法收回也不做壞賬處理,借以粉飾財務狀況在“其他應收款”中隱含長期投資項目,在收回投資收益時沖減其他科目或將收益直接轉存,形成“小金庫”;隱含非法活動,將資金劃出以從事私人牟利,如炒股、以個人名義注冊公司等;隱含各種損失,借以粉飾經營成果。
3.隨意調節利潤,如:折舊計提不實,企業為了少交所得稅而多提折舊或為了減少賬面虧損少提折舊,將任意調整折舊政策作為調控利潤的手段和杠柿遞延資產的構成和攤銷不合規,將不應列入遞延資產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列入以調增利潤;通過延長或縮短攤銷年限的方法,不攤、少攤或多攤遞延資產來調控利潤;用待攤費隱瞞或加大虧損,將待攤費用作為隱蔽虧損的避風港,把發生的大筆費用掛人該賬戶,不在一年內及時攤銷,從而形成了潛虧;應攤銷的費用不攤、少攤、多攤,以調節利潤。
4.收入不入賬,偷逃稅金。銷售產品不開發票,只開不正規的內部收據,借以不入賬、逃避稅務部門的檢查;將收入掛在應付款、預收款上,長期不轉銷;用產品兌換原材料及抵償債務時,不做銷售處理;銷售副產品、展銷品、試制品,未辦理入庫的殘次品、自制半成品等直接沖減成本而不作銷售處理;銷售邊角余料或利用邊角余料生產的產品,不納入會計記錄,而計入“小金庫”。
5.隨意結轉銷售成本。常見的方法有:在分配生產費用時,故意少留或多留在產品成本,調節產成品成本,進而影響產品銷售成本;將收到的銷售款直接沖減生產成本或將產品成本直接轉入往來賬戶,隱瞞收入和成本;違反配比原則,少轉、不轉或多轉產品銷售成本3隨意變更費用分配方法和成本計算方法借以調節產品銷售成本,造成了成本數據的嚴重失實。
6.納稅所得額計算和應交稅金不正確。如對應做調整的超標準工資費用及附加費用、白酒生產企業等的廣告費、超標準的業務招待費、超標準的利息支出和捐贈支出等,不做納稅調整,或不按規定調整;各種財產損失不經稅務機關批準,直接計入損益,不做納稅調整;不按規定年限彌補虧損,將稅后彌補虧損改為稅前彌補,偷逃企業所得稅。
之所以在年報中出現一系列的問題,其主要原因是企業內部控制不健全。有的企業由于規模小、經營活動簡單,內部控制通常比較薄弱或不夠健全,管理工作包括會計工作缺乏依據,或執行起來打折扣甚至根本不執行,增加了錯弊的可能性;有的企業因投資主體不多,所有權往往集中在少數個人手里,加之企業的利益與投資者的利益密切相關,投資者就很有可能為了企業或自己的利益而弄虛作假,損害國家利益;有的企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高度合一,企業主和少數管理人員在企業中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所以有的企業雖然制定了內部控制,但內部控制的具體執行卻受到企業主和少數管理人員意志的支配,容易產生主觀武斷、盲目決策、踐踏內部控制等情況。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的缺陷,也會導致審計的基礎薄弱,使審計工作量加大,審計風險增加。
二、社會會計對企業財務問題的對策
(一)驗資中避免欺詐的對策
1.制定驗資計劃是提高審計質量、避免在驗資中受到欺詐的一項必不可少的工作。驗資計劃是按照驗資委托書的內容和要求,對驗資項目的組織實施做出的規劃安排。因此,會計師事務所在接受委托后,應根據客戶的具體情況,制定出科學嚴密的驗資程序和工作計劃,并在驗資程序計劃中列出詳細的工作步驟。
2.對客戶提供的證明其投入資本的文件資料,應根據資料的不同來源等情況,采用鑒別、查詢、核對等方法來辨別真偽,若投入資本是現金,則現金必須解人事務所指定銀行驗資專產,待事務所賬戶正式收到現金投入進賬單后,才能確認此款已收到。
3.為防止客戶的實物出資與文件資料所列的數額不符,審計人員應深入企業,運用盤查、復核、鑒定、查詢等方法查驗其已作投資的資產的數量、質量、價格和產權歸屬。
(二)對上市公司未決訴訟等問題的對策
與往年相比,年報審計報告中較多
發表拒絕表示意見的原因,除了上市公司本身在財務與經營上存在較多問題外,也與審計環境變化有關。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法制環境的變化,相關法規不斷完善,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注冊會計師的風險觀念和責任也進一步增強;二是《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頒布使審計規范更加明確,注冊會計師有了較完整的執業依據,執業水平有所提高;三是政府部門意識到注冊會計師在證券市場信息披露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加強了對注冊會計師的監管力度。因此,可以看出,根據在審計過程中接觸到的實際情況,只要能夠合理地確定因某些特別重大事項導致難以對會計報表整體表態,就可以對上市公司年報拒絕表示意見。
(三)年報中應采取的審計對策
1.審計計劃階段
首先,慎重接受委托。審計主體在接受客戶委托時應初步調查客戶的委托動機和信譽情況。一般對以下幾種情況應考慮拒絕接受委托:(1)會計記錄不完整,使會計報表審計缺乏必要的審計證據,不能對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2)內部控制不存在或沒有有效執行,使被審計單位存在重大錯弊的可能性很大,審計人員承受的審計風險大;(:)管理人員品行不端,不講信譽,弄虛作假和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弊的可能性大,審計風險高。當然,如果審計人員認為經過詳細審計可以有一定把握將審計風險降低到可接受程度,而被審計單位也愿意支付追加的審計費用,則可接受審計委托。
其次,審計目的要有所偏重。審計的目的是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一貫性”發表審計意見,但這并不意味著對任何企業的審計三性都要均衡考慮,有的企業自身的客觀情況決定審計時目標應有所偏重,目前應較多關注“合法性”審計目標。
再次,適當了解內部控制。在審計中,應適當了解客戶的內部控制,除了了解內部控制的政策和程序,還應觀察和了解其有關活動的運作情況和內部控制發揮作用的方式,這是每次會計報表審計都必須執行的程序。
2.審計實施階段
首先,采用主要證實法作為初步審計策略,考慮是否進行符合性測試。有的企業內部控制不存在或失效的可能性較大,控制風險較高,可在了解內部控制的基礎上,不進行符合性測試,而直接進行較詳細的實質性測試,以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效率。
其次,在審計實施過程中,獲取有效審計證據應重點關注下列事項:(1)重點關注的資產負債表項目有:銀行存款、應收款項、存貨、固定資產、遞延資產、預收款項、其他應付款、應交稅金等。此外,還應對資產有無抵押、有無賬外資產和負債的完整性予以特別關注。(2)對損益表的審計應先采用分析性復核的方法,將有關項目的金額與以前的有關指標進行對比,對存在較大波動的項目,重點分析其波動的合理性,并追查至相關賬戶及憑證,調查交易事項。如通過分析凈利潤增長和營業收入的增長,發現本年度營業收入增長速度,但凈利潤沒有增長或增長緩慢,則可判斷企業夸大成本費用、隱瞞利潤的可能性大,應實施相關分析,重點審計成本費用和收入賬戶,以最終揭示問題的實質。
再次,加強對重要交易事項和復雜業務的審查。一些重要的交易事項如一次性支出較大的業務、沒有合法單據的業務、懷疑是私人支出的業務等,都需要特別關注。同時應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對其會計有可能涉及的復雜業務充分了解,重點檢查這些業務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3.審計報告階段
首先,重新評價審計風險和重要性水平。有的企業的固有風險與控制風險都比較高,進入審計終結階段,審計人員在出具審計報告前,必須對審計風險和重要性水平重新評估,評估時要密切聯系管理當局的態度、意向、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錯弊的金額和數量等,來判斷執行的審計程序是否充分。
其次,恰當地發表審計意見。審計人員以經過整理的審計工作底稿為依據,根據被審計單位是否接受其提出的調整意見等情況,確定審計意見和措辭。
三、社會審計的發展方向
隨著市場經濟和法規體系的完善,民營企業規范地走上公司化道路。其經營管理者為了向所有股東或投資者匯報并分享公司所得,就聘請具有“雙向獨立”、有一定職業道德和職業水平的注冊會計師,對公司經營過程和經營結果進行鑒證。同時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經濟的繁榮,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生存空間也越來越大,名副其實地成為了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經濟警察”。可見,社會審計在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經濟監督體系中扮演主要角色,并以其“獨立性”、“職業化”的突出特征占領審計市場。
(一)審計模式的發展
1.社會審計主體模式的發展戰略
隨著我國注冊會計行業走向國際化,我們的發展戰略是:培養、發展名牌注冊會計師和名牌集團會計師事務所,并建立起以風險為導向、以注冊會計師智力資本為前提、以質量控制為核心的集團事務所內部管理機制;以行業自律與法規監控相結合的宏觀管理體制。
2.審計行為規范模式的完善
合理有效的行為規范模式,包含兩個層次:第一層是法律體系,第二層是行業規范體系。所以,要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和社會審計本身發展的內在要求,有效借鑒國際經驗,建立起以《審計法》、《注冊會計師法》為基本審計法規,以《公司法》、《會計法》、《證券法》、《稅法》等行業監控法規為參考的審計法規體系;建立以審計準則為核心的行為規范體系。
3.審計行為監控機制的建立
從某種意義上講,審計職能和作用的體現,就是審計行為的結果。那么,審計行為結果必將滿足審計的經濟監督、經濟評價、經濟鑒證基本職能的要求。所以,若審計行為不當或失控必將引起經濟監督失效或失敗、經濟鑒證無效或不可信、經濟評價失真,將給市場經濟帶來危害,給社會各經濟利益關系人帶來損害。所以,審計行為監控機制是保證審計信譽、質量的有效措施,是審計模式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4.網絡審計模式的發展
電子信息與通訊技術在會計服務領域的廣泛應用與普及,將為會計師事務所開拓新的服務業務提供商機。隨著“電子商場”,“電子商務”的迅速增加,如何驗證網上交易的可靠性、減少網上交易的風險性,將成為會計師事務所業務發展的一個新方向。
(二)社會審計的發展趨勢
1.社會審計的規模化趨勢
宿舍文化作為高校和諧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指的是高校校園環境中,把學生作為主體,把宿舍及其周邊場所作為主要活動區域,把積極向上、健康的課外活動作為主要活動內容,把校園精神作為主要特征的一種學生共同創造和享受各種文化形態的群體文化。良好的宿舍文化對優良學風的養成起著積極地促進作用,與此同時,大學生集體主義精神的培養和教育也在宿舍文化的構建和完善中不斷地得以促進和發展。特別是在當前高校后勤社會化工作的逐漸深入,學生公寓制與社會化管理模式已經開始施行,學生宿舍越來越成為學生生活和學習的重要場所,高校大學生管理和大學生集體主義教育勢必要向學生宿舍轉移。
二、新時期加強大學生集體主義教育的必要性
(一)幫助大學生正確處理好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之間的關系
集體主義本身是對社會主義社會集體和個人之間關系的倫理關系、經濟關系的概括,反映了社會主義經濟關系的本質,它不但是社會主義勞動者個體行為的道德價值導向,同時也是社會主義集體行為的道德價值導向。在大學生群體中,每個個體來自不同的地域,受到過不同的教育和文化熏陶,因此,每個人在處理與他人、集體、社會的關系時,就會有著不同的價值取向。特別是在當前多元價值觀開放的年代,大學生對個人、集體和社會之間關系的處理有著自己獨特的思想認識和表達方式。大部分的思想認識和表達方式都是符合社會主義社會性質和發展方向的,但任然有少部分大學生對待集體和社會的態度已經超出了社會主義價值觀所倡導的范圍,甚至已經滑向個人主義、利己主義、拜金主義的深淵。這就要求高校應該及時地對大學生的精神追求做好積極的引導,教會他們如何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之間的關系,堅決杜絕學生個人利益至上的不良習氣,想方設法培養學生集體主義精神,在實際生活中養成集體主義至上的觀念。
(二)幫助大學生提高現實交際能力的需要
新一代大學生普遍是獨生子女,從小幾乎都是在父母的呵護下長大的,較為習慣“唯一”的生活狀態。進入大學之后,臥室由在家時的一人間變為了四人間或六人間,以前的屬于自己的私人區域變為四個人或六個人的私人區域。環境的突然改變沒有立即帶來大學生心理上的變化,當代獨身子女身上普遍存在的溝通障礙和個人主義思想在大學宿舍里面有所蔓延。其中,缺乏有效溝通更是成為了阻礙宿舍里、室友間深厚友誼養成和寢室良好學風形成最主要的因素。特別是當前網絡環境下,大學生善于運用網絡獲取信息和知識,通過網絡來學習和生活。同時,當他們在現實生活中遇到困難和挫折的時候,他們寧可選擇不相信寢室的室友,反而將這種情感的宣泄和釋放通過網絡來實現,從而使得本來應該屬于人與人之間的交往變成了人與機器的交往,嚴重淡化了學生的現實感,忽略了構建現實良好人際關系的生存守則,導致在現實生活中,越來越多的大學生缺乏現實的溝通能力、協作能力和最基本的自我表達能力,進而導致不少大學生在踏入社會之后,長時間適應不了現實社會生活,存在嚴重的溝通障礙和社會融合力。對大學生進行集體主義精神教育,有助于大學生盡快適應學校群居生活,幫助大學生在集體中重新定位自己、發現自己的個人價值、集體價值和社會價值。
三、新時期大學生集體主義教育中存在的問題
(一)大學生的“集體主義”觀念淡薄
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在給人們帶來巨大經濟利益的同時,也在逐漸淡化著人們的集體主義精神。受西方價值觀的影響,大學生自我意識、成長意識不斷增強,這在一定程度上對青年價值觀的形成有積極的作用,但是正是由于大學生主體意識的增強,從而導致了利己主義、拜金主義。部分大學生過度強調個人價值的實現,而忽視了他人利益、集體利益的實現,在很多大學中都存在著大學生為得獎學金、評先進資格、入黨資格等進行明爭暗斗、撕破臉皮的現象,對學校的校風、學風產生了極為惡劣的影響,這值得引起社會和學校的廣泛重視。
(二)理論與現實的脫節容易使學生產生逆反心理
目前,各大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普遍認為在課堂上對學生進行集體主義教育非常困難。其原因就在于書本上的內容和現實的發展有時并不能做到完全同步,只要在現實生活中,同學們發現書本上闡釋的內容和實際生活是脫節的時候,老師在課堂上的所有努力都會白費。同時,任課教師與學生接觸的機會往往僅限于課堂,走出課堂后,很少有時間和機會關注學生的日常生活,在這種情況下,輔導員成了鞏固課堂教育成果最主要的人員。但是,一個輔導員往往要帶幾百個學生,不可能對每位學生的思想狀況都掌握得滴水不漏,而且現實狀況是大部分的輔導員常常忙于日常的工作瑣事,往往忽視掉對學生至關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對集體主義精神的培養也僅體現在每年定期舉行的各種大型活動中,并沒有將這項工作細化到學生生活的方方面面,這就造成學生在形成集體主義意識的過程中,很容易就中途淡化、甚至完全喪失了這種思想認識。
四、宿舍文化建設對大學生集體主義教育的重要性
(一)加強寢室文化建設是培養大學生集體主義精神的有效途徑
一般來說,大學里的各個學院(系)相對比較獨立,學生群體主要有學生宿舍、班級、年級、學院(系)等四種群體組織。其中,宿舍是大學生四年中呆的時間最多的場所和活動區域,生活里的瑣事閑聊、學習中的奮進拼搏、情感中的歡樂悲傷,都會潛移默化地影響到同寢室的人。因此,加強寢室文化建設就成為了當前培養大學生集體主義精神的最為有效的途徑。充分利用寢室文化的構建,引導和教育大學生樹立集體主義的意識,努力增強他們的凝聚力。例如,舉辦寢室美化大賽、寢室才藝大比拼等活動,充分釋放和挖掘同學們的想象力和創造力,讓他們在打造完美寢室的過程中,認識到集體的力量、感悟到集體的溫暖,讓大學生明白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的辯證關系。只有這樣寓教育于活動中,把集體主義為原則的社會主義道德與自身的實踐統一起來,才能使集體主義教育更加形象化、具體化,才能更好地弘揚集體主義精神。
(二)加強寢室文化建設是檢驗大學生集體主義精神的試金石
當前,各高校對于集體主義精神的教育主要集中在課堂上,通過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教育和引導促進大學生集體主義精神的培養。但是,對于如何檢驗大學生集體主義精神的培養情況,還沒有一個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渠道來得出結果。目前,正值后勤改革的發展階段,探索寢室文化建設如何促進學風建設的方向正好賦予了寢室文化建設檢驗大學生集體主義精神培育情況的這一重要使命。寢室文化建設的優劣直接反映著這一寢室凝聚力的高低,體現著寢室個體最基本的集體主義意識和集體榮辱觀。一個寢室的文化氛圍營造的特別好的話,相對來說,該寢室在寢室之間的感召力、寢室成員之間的友愛度、成員個體內心的集體主義意識就要強得多;相反,該寢室各種反映人與人之間關系的各項指標都是呈負增長的趨勢。同樣的,如果一個寢室成員之間的友愛度、成員個體內心的集體主義意識強的話,也會直接影響到整個寢室文化的構建。
五、宿舍文化建設對大學生集體主義教育的作用發揮
(一)構建良好的宿舍環境
良好的宿舍環境可以陶冶人的性情、熏陶人的心靈。構建良好的宿舍環境既要靠宿管工作人員打造好一個良好的物質環境,同時還需要大學生與宿管人員一起維護,將基本的物質環境盡量最優化,使得宿舍環境為學校的校風建設、學風建設提供最佳的教育環境。真正讓學生自己感受到在宿舍里邊住得舒心、住得放心、住得安心。這就要求,宿管人員要在衛生干凈整潔的基礎上進行科學的宿舍布局,將不同學院和專業劃定在不同的區域,這樣便于開展個性化宿舍建設評比活動;同時,根據以學院和專業為單位的寢室劃分,不同專業的同學根據他們的專業特色,從整體色調、墻貼內容、物品擺放、綠化美化等方面進行寢室風格的設計,力爭打造專業特色鮮明、格調品味高雅的宿舍文化,形成積極向上的文明風氣,弘揚團結協作的集體主義精神。
(二)強化科學的宿舍管理
審計學專業課程體系的內容。現代審計教育必須以社會對審計需求的發展為導向,注重學生專業勝任能力的培養,課程設置要綜合考慮學科發展、專業設置、外部環境等因素,要體現審計學科綜合性與實踐性的特點,既要有寬闊的視野,又要站在學術的前沿,突出體現現代審計對信息技術的需要。課堂教學過程中應隨時關注審計領域的發展動態,緊跟當前審計理論與實務發展的步伐,適時調整教學內容,及時補充新的教學內容,以提高教學質量,并適當引入具有創新性、前瞻性的課程。審計學專業教學內容應包含審計基礎理論、審計技術與方法、審計實務等方面,以及國家審計、社會審計、內部審計這三大主體審計的內容、方法和程序,適度地融入管理審計、績效審計、工程審計、計算機審計、環境審計等內容。
審計學專業課程體系的結構。結合我院應用型本科院校的人才培養目標,我們設計了包括通識教育課、專業課、實踐環節三大板塊的審計學專業課程體系。通識教育課和專業課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兩部分。通識教育必修課主要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設置,包括思想政治理論課、通識基礎課(高等數學、線性代數、概率論、應用文寫作、大學英語、大學計算機基礎、大學計算機程序設計(VF)、大學生職業規劃與就業指導等),以及體育、軍事理論課程、形勢與政策、當代世界經濟與政治、大學生學習與心理指導等課程。通識教育選修課按人文素養、自然科學、社會科學、藝術素養教育、健康教育、創新創業實踐教育6大模塊設置,學生每學期至少選修1門課程,學有余力者可以多選。專業課遵循“先基礎,后主干”“、先理論,后實務”的順序,設置為學科基礎課、專業主干課和專業選修課三部分。由于審計人才的知識結構要求熟悉會計專業知識,掌握計算機、法律、經濟管理等相關知識,為此我們設計的審計學專業的學科基礎課包括會計學基礎、管理學、管理信息系統、微觀經濟學、統計學、經濟法、財務管理、宏觀經濟學、市場營銷共計9門課程。審計學專業的專業主干課包括財務會計、財經基本技能、高級財務會計、審計學基礎、金融學、會計模擬實訓、稅法、審計實務、會計軟件應用、成本會計、金融企業會計、計算機輔助審計、投資學共計13門課程。其中,金融學、金融企業會計、投資學等課程是結合我院金融行業背景而設置的課程,不僅體現了行業差異性對審計工作的要求,還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我院審計學專業的辦學特色。審計學專業課程體系還應體現各個行業對審計人才的不同要求。為此我們設置了政府與非盈利組織會計、內部審計、政府審計、金融審計、審計案例分析、審計英語、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等專業選修課。學生可根據個人的興趣志向以及就業方向,采取“三選一”的方式,從12門專業選修課程中選修4門,學有余力者可以多選。審計學專業實踐教學環節由課內實踐(實驗、上機等)、校外實習(畢業實習)、畢業論文、社會調查、軍訓等項目構成。實踐教學作為教學的主要內容和重要形式,應該貫穿于審計教育教學過程的始終。
審計學專業的實踐教學。我院審計學專業實踐教學主要采取以下三種形式:①審計實驗。為配合審計學專業的課堂教學,我院在校內建設了手工和電算兩個審計實驗室。手工實驗室主要用于訓練審計程序、方法等內容。實驗時,學生每人領取一份用檔案盒存放的模擬企業賬套資料(以前做會計模擬實驗時形成),在教師指導下完成制定審計方案、實施抽樣審計、形成審計工作底稿、出具審計報告等一系列手工操作。電算實驗室配備了專業的審計軟件,學生借助于模擬的數據資料開展社會審計及企業內部審計,提高計算機輔助審計的實際操作能力。②案例教學。實施案例教學能夠提高學生對審計社會責任的感性認識,是培養審計學專業學生實務技能的重要手段。通過案例教學,可以增加課堂教學的趣味性,吸引學生的注意力,有效地彌補教材的不足,有利于鞏固和深化學生在課堂上學到的知識。③審計實習。審計實習通常在校外進行,使學生通過接觸社會,深入地了解審計實際工作中面臨的問題及其解決對策,最終實現理論與實踐更好的結合。綜合考慮各審計機關、各單位審計部門和社會審計機構的特點,我們認為實習基地主要應建在會計師事務所,學生在實習過程中能夠接觸到各行各業、各種各樣的審計業務,可以盡早熟悉將來可能承擔的審計工作。
本文作者:劉東輝盛永志作者單位:哈爾濱金融學院
1.1產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內在因素
(1)審計程序的實施不合理。審計機關出于各種主觀或客觀的原因,導致審計機關要在各個階段、各個單位合理分配技術力量,審計人員嚴格實施審計程序進行審計產生一定的困難。一旦簡化了審計環節,減少了必要的審計力量,就會導致審計風險的產生。
(2)審計材料不規范。審計材料不規范,條理混亂,語言不清,詞不達意,不能如實反映客觀存在的問題,或語言絕對化、含義模糊等,都會造成經濟責任審計產生風險。
(3)審計證據不充分、復核不嚴謹。審計復核,也就是后續審計,是審計結果進行的復核和再次檢查,是一種亡羊補牢的補漏措施。而審計復核只是走走過場,相關人員工作態度不端正,工作作風不嚴謹,導致加大審計風險產生的可能。
(4)審計人員綜合素質低。經濟責任審計涉及面廣,要求審計人員不僅要具備查賬能力,還要熟悉宏觀經濟管理知識以及相關的政策法規,具備綜合判斷分析能力等,但是目前大部分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不夠全面,嚴重制約和影響審計工作的質量。
1.2產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外在因素
(1)審計對象的復雜性。隨著經濟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經濟結構的不斷調整,經濟活動日益復雜,而經濟責任審計的難度加大,風險也就隨之增大。在我國人們受到幾千年封建思想的影響,法制觀念淡泊,被審計單位或領導復雜的社會關系可能會阻礙正常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社會關系復雜,審計風險就越復雜。
(2)被審計單位內控制度不完善。各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建立與執行程序是否嚴格、清晰、有條理影響到該單位所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對經濟責任審計產生一定的影響。
(3)審計技術方法的局限性。審計工作本身在不斷發展,審計技術為了適應審計工作也隨之不斷發展,然而目前的審計技術方法弊端突出,已遠遠不能適應現代審計的要求。
(4)審計法律法規制度的不完善險。改革開放以業,我國的審計法律法規不斷建立健全,但仍然不能形成一套完全適應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活動的完善的法律法規體制,這就給審計人員的審計工作帶來困難,產生了一定審計風險。
2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防范對策
防范和控制經濟責任審計風險關鍵是提高審計工作質量,避免和預防引發事件,堅持“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原則,采取各種措施對審計質量進行有效的控制,才能提高審計檢查質量和評價質量。通過責任審計風險成因的明確,我們要想防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就必須采取有力的措施和對策。處理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應從預防階段開始。
2.1建立健全各項法律法規、制度、避免審計風險
經濟責任審計是一種監督領導干部經濟管理行為的有效手段。隨著《審計法》的假改,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確立,經濟責任審計將從由政策推動轉化為法制推動。但是,仍需制定和健全各項法律法規和指標體系,使得經濟責任審計有法可依,執法必嚴,由其重要的是完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這樣才能提高并逐步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實踐的規范性,從而使經濟責任審計成為一項對于領導干部的強有力經濟監督形式。
2.2履行相關審計程序,減少審計風險
嚴格的審計程序是確保審計行為合法和審計質量可靠的前提。在審計準備階段,審計立項必須有受托依據,審計方案的編制必須詳細、認真,做好事前調查,深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下達審計通知書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經濟責任審計法規的日期要求;在審計實施階段,應貫徹”雙向承諾制度”;在審計終結階段,形成審計意見和出具審計報告前,要征求被審計單位及其領導千部的意見,允許提出異議,并把好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結論的復合關。
2.3有效利用社會審計、內部審計的工作成果
部分工作委托給社會審計執行,以彌補國家審計資源不足的缺陷。利用社會審計的結果資料。國家審計機關應當與相關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聯系與溝通,在了解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獨立性及專業能力的基礎上,進一步實施針對性的審計程序,以證實并獲得客觀可靠的審計證據。
2.4加強教育和培訓,增強審計人員風險意識
經濟責任審計要求審計人員具良好的綜合素質、政治修養和道德品質。各級審計機關要提供必要的職業培訓,開展后續教育,組織審計人員進行審計理論研討,審計部門還應培養審計人員良好的審計風險意識,提高其在復雜的審計中靈活、有效的控制各種誘發的能力,正確地對待自各方面的干擾和壓力,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2.5加強審計風險的理論研究,完善審計手段
各級審計機關應該充分認識到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審計人員對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認識和理解,從理論上為預防和控制審計風險提供指導;同時,鑒于當前審計手段的落后狀況,要因地制宜、因時制宜進行審計方法的不斷創新,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真正做到國家審計與內部審計、社會審計相結合。
參考文獻:
[1]李鳳鳴.審計學原理[M].北京:中國審計出版社,2000.
[2]朱錦余.趙新杰.經濟責任審計[M].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2.
[3]蒙貞.淺談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控制[J].科協論壇,2007,4(下).
1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成因
隨著改革開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審計環境日趨復雜化,審計風險已成為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尤其經濟責任審計的特殊性決定其審計的風險尤為突出。了解、認識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成因,才能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進行有效的防范,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
1.1產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內在因素
(1)審計程序的實施不合理。審計機關出于各種主觀或客觀的原因,導致審計機關要在各個階段、各個單位合理分配技術力量,審計人員嚴格實施審計程序進行審計產生一定的困難。一旦簡化了審計環節,減少了必要的審計力量,就會導致審計風險的產生。
(2)審計材料不規范。審計材料不規范,條理混亂,語言不清,詞不達意,不能如實反映客觀存在的問題,或語言絕對化、含義模糊等,都會造成經濟責任審計產生風險。
(3)審計證據不充分、復核不嚴謹。審計復核,也就是后續審計,是審計結果進行的復核和再次檢查,是一種亡羊補牢的補漏措施。而審計復核只是走走過場,相關人員工作態度不端正,工作作風不嚴謹,導致加大審計風險產生的可能。
(4)審計人員綜合素質低。經濟責任審計涉及面廣,要求審計人員不僅要具備查賬能力,還要熟悉宏觀經濟管理知識以及相關的政策法規,具備綜合判斷分析能力等,但是目前大部分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不夠全面,嚴重制約和影響審計工作的質量。
1.2產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外在因素
(1)審計對象的復雜性。隨著經濟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經濟結構的不斷調整,經濟活動日益復雜,而經濟責任審計的難度加大,風險也就隨之增大。在我國人們受到幾千年封建思想的影響,法制觀念淡泊,被審計單位或領導復雜的社會關系可能會阻礙正常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社會關系復雜,審計風險就越復雜。
(2)被審計單位內控制度不完善。各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建立與執行程序是否嚴格、清晰、有條理影響到該單位所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對經濟責任審計產生一定的影響。
(3)審計技術方法的局限性。審計工作本身在不斷發展,審計技術為了適應審計工作也隨之不斷發展,然而目前的審計技術方法弊端突出,已遠遠不能適應現代審計的要求。
(4)審計法律法規制度的不完善險。改革開放以業,我國的審計法律法規不斷建立健全,但仍然不能形成一套完全適應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活動的完善的法律法規體制,這就給審計人員的審計工作帶來困難,產生了一定審計風險。
2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防范對策
防范和控制經濟責任審計風險關鍵是提高審計工作質量,避免和預防引發事件,堅持“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原則,采取各種措施對審計質量進行有效的控制,才能提高審計檢查質量和評價質量。通過責任審計風險成因的明確,我們要想防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就必須采取有力的措施和對策。處理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應從預防階段開始。
2.1建立健全各項法律法規、制度、避免審計風險
經濟責任審計是一種監督領導干部經濟管理行為的有效手段。隨著《審計法》的假改,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確立,經濟責任審計將從由政策推動轉化為法制推動。但是,仍需制定和健全各項法律法規和指標體系,使得經濟責任審計有法可依,執法必嚴,由其重要的是完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這樣才能提高并逐步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實踐的規范性,從而使經濟責任審計成為一項對于領導干部的強有力經濟監督形式。
2.2履行相關審計程序,減少審計風險
嚴格的審計程序是確保審計行為合法和審計質量可靠的前提。在審計準備階段,審計立項必須有受托依據,審計方案的編制必須詳細、認真,做好事前調查,深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下達審計通知書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經濟責任審計法規的日期要求;在審計實施階段,應貫徹”雙向承諾制度”;在審計終結階段,形成審計意見和出具審計報告前,要征求被審計單位及其領導千部的意見,允許提出異議,并把好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結論的復合關。
2.3有效利用社會審計、內部審計的工作成果
部分工作委托給社會審計執行,以彌補國家審計資源不足的缺陷。利用社會審計的結果資料。國家審計機關應當與相關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聯系與溝通,在了解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獨立性及專業能力的基礎上,進一步實施針對性的審計程序,以證實并獲得客觀可靠的審計證據。新晨
2.4加強教育和培訓,增強審計人員風險意識
經濟責任審計要求審計人員具良好的綜合素質、政治修養和道德品質。各級審計機關要提供必要的職業培訓,開展后續教育,組織審計人員進行審計理論研討,審計部門還應培養審計人員良好的審計風險意識,提高其在復雜的審計中靈活、有效的控制各種誘發的能力,正確地對待自各方面的干擾和壓力,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2.5加強審計風險的理論研究,完善審計手段
各級審計機關應該充分認識到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審計人員對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認識和理解,從理論上為預防和控制審計風險提供指導;同時,鑒于當前審計手段的落后狀況,要因地制宜、因時制宜進行審計方法的不斷創新,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真正做到國家審計與內部審計、社會審計相結合。
參考文獻:
[1]李鳳鳴.審計學原理[M].北京:中國審計出版社,2000.
會計與審計學專業是經濟管理學科的重要組成,其中融合了管理、經濟、法律和會計、審計等各方面的內容,該專業主要培養能在企事業單位、政府部門及社會中介組織中從事會計、審計實務工作的實用性人才。
高職院校作為實用性人才培養基地,當然要承擔為會計與審計系統輸送各種類型的、掌握會計與審計專門知識和能力的人員的重任。事實上,大多數高職院校都在為如何培養合格的會計與審計人才進行積極探索。根據現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對會計與審計對象的選擇,對合格會計與審計人才至少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評估:一是會計與審計人才總體的合格性,即會計與審計人才在總體數量和總體結構上要滿足不同會計與審計主體對相應會計與審計對象進行審查和評價以有效實現其審計目標的需要,培養的審計人才既要滿足企事業單位、政府審計、內部審計、社會審計三大審計主體不同需要,也要滿足各個重要行業的特定需要。二是會計與審計人才個體的合格性,即會計與審計人才的知識和能力必須滿足財政財務信息真實性、財政財務活動合法性、經濟管理活動有效性的復合性要求,無論是會計、審計人員,都必須掌握相應知識和能力。當前,我國高等職業院校會計與審計人才培養模式難以滿足上述要求,折射出現行高等職業院校培養模式弱點。
針對行業的需要,陜西財經職業技術學院很早就認識到會計與審計教育事業的產品是會計與審計人才,培養什么樣的人才,應服務和服從于經濟建設和會計與審計事業的發展。為此,我院會計與審計學專業不斷研究審計人才需求的變化,并以此調整專業的培養目標和手段,更新教學內容和方法。
一、會計與審計人才的需求
根據國家會計與審計人才的需求預測,會計人才的高層次要求增多,審計機關審計人才,尤其是高級審計人才供求矛盾非常突出。隨著審計業務比重的增加,審計機關產生了新的人才需求。因此,會計與審計學專業立足國家審計,開發特色課程,實施特色教學,樹立專業品牌,近年來該專業先后開發了基礎審計、財務審計、審計電算化等特色課程,與時俱進,重點突出會計與審計實訓。隨著經濟發展、市場競爭激烈和企業制度的建設完善,將有越來越多的企事業單位意識到建立健全內部審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對會計與審計人才的需求也將有明顯增加。據了解,我國大約需要35萬名會計與審計學方面的專業人才,但目前只有執業人員5萬多名,且其中一大半得不到國際機構的認可,人才缺口很大。在未來10年我國需求的15類人才排行榜中,會計與審計學方面的專業人才位居榜首。從歷年的就業情況來看,該專業就業層次較高,并一直保持著較高的就業率。
二、高職院校人才培養模式及我院現況
資料顯示,我省十所高職院校里只有有2所設置審計專業或審計專業方向,有6所設置了會計專業,這只是會計與審計學科的一個分支,而且是設置在管理學專業之下,從2所高職院校會計與審計專業設置來看,對會計與審計人才以培養社會審計人才為主,而這種專業設置,缺乏對政府審計和內部審計專門審計人才培養的功能,會計與審計人才培養不能滿足審計人才總體合格性的要求。
可以推斷,我國高職院校審計人才培養總體結構體現出以下主要特征:一是我國高職院校審計人才培養模式單一,一些高職院校要么沒有會計與審計類專業,要有就是注冊會計師培訓;缺乏所有會計與審計主體人才的培養功能;更加缺乏包括行政事業會計與審計、財政稅務會計與審計、金融保險會計與審計、工程投資會計與審計等所有會計與審計門類人才的培養功能。二是我國會計與審計人才的培養以管理學專業為背景,會計與審計人才的培養中難免受管理學理論、思想、的制約,以管理學為背景的會計與審計人才培養機制,難以培養出既有會計操作技能,又能進行財政財務審計,又有績效、效益審計知識和能力的復合性人才;作為學科來說,也難以形成促進審計與會計以外的其他多學科的交叉和融合的平臺。
三、根據社會對審計人才的需求,調整高校審計人才培養模式
會計與審計專業優勢經過多年建設,會計與審計學專業已經成為我院品牌專業,面對日益激烈的競爭環境,會計與審計學專業劃分為基礎審計、財務審計、績效審計和資產評估四個專業方向,體現了審計學專業結構比較完整和全面的特點,突出了審計本質性的內涵,而省內開設了同類專業的其他院校,大多將其定位在社會審計方面,與之相比較,審計學專業整體架構比較合理。財會知識只能作為審計專業的基礎之一,而不是全部內容,甚至不是其主要內容,現代審計理論要求我們審計專業的教學內容必須在文、史、哲和外語、計算機等基礎課教學前提下,向經、管、法方面延伸。為此,會計與審計教學內容設計也體現了寬口徑、厚基礎、重實用”的原則,強調會計與審計專業人才全面素質的培養,不斷拓寬其知識面,增強其社會適應性,培育其獵取知識的能力、運用知識的能力、調適和創新能力。 培養目標該專業培養具有優良政治素質,具備管理、經濟、法律、會計和審計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能在企業事業單位、政府部門及社會中介組織從事審計會計實務以及教學、科研工作的工商管理學科的高級專門人才。課程設置該專業的課程體系包括基礎會計、財務會計、成本會計、基礎審計、財務審計、績效審計、會計電算化、審計電算化、稅收實務、經濟法、資產評估、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等;也包括一些實踐性教學環節,如暑期社會實踐、會計模擬實習、審計模擬實習、畢業實習等。我院2009年該專業的就業去向包括機關、企事業單位和部隊,其中,在各級機關就業的占總就業人數的10%左右,事業單位占15%,各類企業占55%,金融單位占20%。
四、會計與審計專業的發展展望
1 充分認識管理學在會計與審計學科建設中的地位,管理學是現代審計學發展的重要前提。因此,必須關注管理學發展對會計與審計學的影響,把握會計與審計學科發展的新趨勢。也就是說,要從現代經濟管理的角度而不是從傳統的財務核算、財務監督角度認識會計與審計的重要性,從會計與審計的對象、會計與審計的定位、審計與會計的關系、審計與管理學的關系、審計與經濟學的關系以及審計與法學的關系等等認識現代會計與審計發展的趨勢和方向,特別是要從研究對象、研究方法、學科體系等方面準確把握會計與審計學科同管理學科的聯系和區別。對會計與審計的專業的研究有著重要的意義。
2 在經濟學、管理學學科建設的今天,可以會計與審計學專業建設為核心,帶動其他學科建設。首先,要加強對會計與審計學的基礎理論研究,把握會計與審計學科發展的規律。其次,要加強對會計學與經濟學與審計學、管理學與審計學以及法學與審計學的交叉學科研究,科學把握審計學科發展與其他學科的融合趨勢。這樣,在不會把會計與審計單獨認為成為“大會計學”。
3 按照現代社會需要優化培養方案,為社會培養會計與審計專業人才。首先,要重新設置會計、審計專業作為管理學科的學科共同課程,強化經濟學和管理學、會計學、統計學、管理信息系統等學科基礎科,滿足專業培養對基礎理論的需要。其次,重新確定專業主要課程,滿足培養“一專多能”的綜合性會計與審計人才的需要。為了使學生畢業后能夠盡快勝任會計與審計工作,必須對學生進行執業訓練。在會計與審計教學過程中,要盡可能采用案例教學、模塊教學,這樣就能以點帶面,增加學生對流程、會計、審計程序等的具體認識。同時,在本科教學的后期,可以把學生安排到會計師事務所或大型機構財務部門實習,增加學生的實踐機會,提高學生的動手能力,使學生一畢業就能立即投入實際工作,既保證了會計與審計專業教學的效果,又滿足用人單位的實際需要,是一舉兩得的。
會計與審計專業隨著經濟的發展在,高職院校的會計與審計學科必須建設適應社會發展的人才培養的模式,以培養滿足不同社會需求的高素質的會計與審計人才,為經濟發展作出貢獻。
參考文獻
(一)規范研究
1、審計質量的定義。對審計質量定義理解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審計質量就是審計報告的質量,還有一種認為審計質量是審計業務過程的質量,持后者觀點的學者居多。具有代表性的觀點有:審計質量是指審計工作符合既定標準的程度。審計工作質量包括業務質量和社會質量,前者指審計活動本身所具備的符合規范要求的特征,后者指審計工作對社會的影響或作用程度。審計質量包括內涵和外延兩大部分,即審計實施過程中各個環節的工作質量和外在社會效益質量。審計質量是指審計業務工作的優劣程度,也即審計結果達到審計目標的有效程度。
2、審計質量控制的研究。我國較早研究審計質量的學者一般從審計質量控制作為切入點進行研究,研究重心較多放在如何設計與規范審計質量體系上。在我國社會審計質量控制標準頒布之前,張龍平認為社會審計質量控制標準至少包括四個方面:審計人員質量、指導和監督、檢查、客戶接受和續約。高匡衡提出社會審計質量控制既是過程控制又是程序控制。張龍平、張敦力在《試論審計質量特征與審計質量控制思想》一文中提出審計質量既具有其他勞務質量的共性,也具有其他勞務不具備的特征,即系統性、統一性、模糊性,認為應以系統論的思想構建審計質量控制體系,既要認識到獨立審計準則的統一性,也要認識到準則本身的局限性。李洪斌認為,加強審計質量控制應該從對審計工作的全程控制、審計人員的行為規范、建立多層次的審計質量組織監控體系、審計技術改進及審計模式完善等方面進行。審計質量控制又可分為全面質量控制和項目質量控制。劉英來的研究側重于項目質量控制,并認為項目質量控制過程應包括計劃、實施、報告、復核、公告等環節。除了研究社會審計質量外,于桂芝、黃恩國研究了國家審計質量控制問題,認為國家審計質量控制主要以審計人員素質控制和審計作業過程控制為核心。對這一問題的探討也體現在余玉苗的《論獨立審計質量》一文中。
3、影響審計質量的環境分析。郭道揚、吳聯生從利益協調論角度分析我國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保持機制的理論基礎以及權力配置。他們認為,政府作為合作廣度最大的集體由于受有限規模限制將部分監督權分配給行業組織,政府為了實現對經營者的監督就需要高質量的審計服務,以滿足利益相關者的委托需求。這樣,注冊會計師質量保持機制從理論意義上應具備三個條件:能保持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具有信號顯示功能;具有相對成本優勢。而對于該機制的權力配置應從五方面考慮:注冊會計師職業資格認定、審計標準制定、審計責任認定、審計質量控制、檢查。潘琰、辛清泉用契約理論分析審計合約影響審計質量的作用機理,并闡述由于我國不完善的證券市場、不完全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不健全的法律法規制度使注冊會計師與客戶的權利義務關系扭曲,最終影響審計合約的效力和審計質量。彭毅林分析了不確定性對審計信息質量的影響。作者認為,審計信息質量的外生不確定性有會計對象不確定、審計制度不確定、審計假定不確定,內生不確定性有審計人員的審計分析和判斷的局限性。由于前述不確定性使審計報告僅能提供合理保證而非絕對保證。呂鵬、陳小悅通過建立序貫博弈模型分析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從有限責任制轉變為無限責任制的審計質量是否存在差異,結果表明這種轉變不能提高審計質量。
4、政府審計質量的理論分析。對政府審計的研究,已有文獻體現出從政府審計策略、政府審計影響因素、政策產生的效應、政府人員素質對審計質量影響幾大特點。柳寧認為,政府審計是對社會審計質量的再檢查、再監督,政府審計的關鍵在于確定需要進行詳細審計的重點上市公司,實現全面審計與重點審計結合,發揮政府審計的優勢。趙勁松運用比較分析法和相關分析法研究表明政府審計質量受技術性、獨立性及行政性影響,并認為政府審計質量是三者構成的函數。王中信、吳開錢以審計署頒布的《審計署關于加強和改進“中管”企業審計管理的意見》為研究對象,運用博弈模型研究該制度頒布前后發生的政策效應,結論表明制度實施的初期能有效遏制舞弊的發生,但在制度實施一段時間后這種有效性會逐漸喪失,企業的舞弊空間擴大。馬曙光實證研究了政府審計人員素質對政府審計成果(包括審計財務效益和政府審計質量)的影響,研究表明審計成果與審計人員的高學歷顯著正相關,經濟類審計人員對審計財務效益影響顯著,但專業背景對審計質量影響不大。
5、內部審計質量的理論分析。學者們對內部審計質量相關研究很少。畢秀玲、薛巖設想出內部審計質量控制體系基本框架,對內部審計質量控制進行成本效益分析,找出我國內部審計存在內審機構設置不合理、內審人員素質不高、內審質量控制標準不明確、內審質量控制手段不全面等方面的問題,并設計出相應的治理機制,如內審質量控制的組織保障機制、人員保障機制、手段保障機制等。
6、有關審計任期與獨立審計質量的研究。余玉苗、李琳理論分析審計任期對審計質量的影響程度,認為審計任期越長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和獨立性越差,但審計任期與專業勝任能力或獨立性是否呈線性相關不能確定。余玉苗在博士論文中研究審計任期與審計質量關系如表1。(表1)
(二)實證研究。在搜集文獻過程中,筆者沒有發現政府審計和內部審計關于審計質量的實證文獻。而對于上市公司的研究,已有文獻呈現出一些特點:有的將會計某一領域與審計質量相結合,如會計估計與審計質量相合,有的將審計領域中影響審計質量的影響因素單獨或多者結合考察對審計質量的影響,后者的研究成果較前者多。
1、會計某一領域與審計質量。張為國、王霞實證了上市公司進行前期差錯更正的動機,發現注冊會計師沒有給高報錯誤的公司更多的非標意見。也就是說,我國獨立審計質量不高。以明顯失當的會計估計為研究對象,劉勤、顏志元實證表明會計估計變更的前一年,注冊會計師(CPA)有所察覺并反映在審計意見中;會計估計涉及項目個數、線上會計估計金額占會計估計總額的比例、客戶規模等對非標準意見影響顯著。此外,研究還發現會計估計變更當年,CPA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出具也與前述因素(除事務所規模)顯著相關,上市公司規模與審計質量負相關。王艷艷、陳漢文通過2001~2004年上市公司數據實證表明會計信息透明度與審計質量正相關,鼓勵國內所進行強強聯合或與外資所合作提高審計質量。王霞、張為國以發生財務重述的公司為樣本的研究結果表明,CPA對發生財務重述公司以前年度的財務錯報行為有察覺并反映在審計意見中,錯報金額及錯報項目的多少能影響審計意見類型。在財務重述的當期,CPA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類型受財務重述程度及涉及項目的多少影響顯著,但對追溯調整的方向不敏感。
2、審計任期與審計質量。鄧川認為,審計任期越長,審計師發表非標意見可能性越小,審計質量越差。審計任期與審計質量到底是什么函數關系?陳信元、夏立軍以2000~2002年被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實證審計任期與審計質量之間呈倒U型關系,即當審計任期少于一定年限(6年)時,審計任期對審計質量產生正面影響,超過這一年限則產生負面影響。對這一問題的研究還有人得出不同結論。將審計任期與盈余管理兩者結合,劉啟亮以1998~2004年上市公司為樣本的研究表明,事務所任期越長,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幅度越大,審計質量越差。進行正向盈余管理時,審計任期延長與盈余管理的增長趨勢呈U型關系,反之,進行負向盈余管理則呈倒U型關系。王曉燕實證結果表明,審計任期越短,盈余管理幅度越大,審計質量越低,沒有發現審計任期越長,審計質量越低的證據。
3、盈余管理與審計質量。CPA對盈余操縱的識別力如何以及能否將識別的盈余管理程度恰當反映到審計意見中,夏立軍、楊海斌對上市公司審計意見與監管政策誘導性盈余管理的關系進行實證研究,發現CPA沒有揭示盈余管理行為,審計質量令人擔憂。而徐浩萍實證結論表明CPA能在一定程度上識別盈余管理程度并反映在審計意見中,并且對正向盈余管理更加敏感,但審計質量并不比負向盈余管理的審計質量高。研究還發現,CPA表現出的可操作性非經營利潤比可操作性經營利潤的審計質量高。蔡春、黃益建、趙莎實證檢驗了外部審計質量對盈余管理的影響,結果表明非雙重審計公司的可操控應計利潤顯著高于雙重審計公司,非前十大事務所審計的公司可操縱應計利潤顯著高于前十大事務所審計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公司一般會有盈余操縱動機,經“十大”審計的公司盈余管理程度是否低于非“十大”審計的公司?李仙、聶麗潔實證表明,經“十大”審計的公司盈余管理程度低于非“十大”審計的公司,專業審計人員能抑制IPO公司的盈余管理動機。上市公司發生首次虧損時審計師出具審計意見類型可反映出審計質量。方軍雄、洪劍峭、李若山的研究表明,公司出現首虧時,若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職責分離,審計師發表非標準審計意見可能性越大;公司出現訴訟事項、資產負債率高、虧損、股東占款比重大等,被出具非標準意見的可能性越大。
4、審計師變更、審計收費與審計質量。審計師變更通常會吸引社會公眾的目光,變更后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收費如何,審計質量是否更高,宋衍蘅、殷德全的觀點是后任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收費增加與公司盈余管理程度顯著正相關,審計收費減少與公司財務狀況正相關,即公司財務狀況越差審計收費越少,盈余管理動機強的公司審計收費越高。審計收費和盈余管理對審計質量都產生影響,但具體產生怎樣影響沒有結論。進一步思考審計師變更的時機選擇問題,有研究表明審計師變更的時機對年報及時性和審計質量產生直接影響,倉促變更審計師會使年報及時性和審計質量較差。
5、市場反應與審計質量。我國較早研究審計質量市場反應的學者是李增泉,他用短時窗研究方法考察年度報告日前后不同審計意見的市場反應。結果表明,不同原因形成的審計意見有不同的市場反應。
6、會計師事務所與審計質量。審計市場是否對事務所品牌有偏好?高質量審計需求的市場空間有多大?大規模事務所的審計質量是否比小規模事務所高?從這一視角探討審計質量的文獻不多。有實證研究表明,“四大”與本土事務所的審計質量差異不大。也有學者對此持不同看法,漆江娜、陳慧霖、張陽考察了我國審計市場對高品牌事務所的需求以及高品牌事務所審計質量,發現我國審計市場存在高質量審計服務的需求,經“四大”審計的公司每單位資產可操作性應計利潤低于經本土事務所審計的公司,即“四大”的審計質量更高。“四大”與非“四大”存在審計市場認同度差異,市場趨向于認可“四大”的審計質量。原紅旗、李海建實證研究了事務所組織形式、規模對審計意見的影響,結果表明,前兩者對后者沒有顯著影響,而控制變量(財務指標)與審計意見顯著相關。此外,我國CPA的注意領域對審計質量影響很顯著,審計實踐中CPA的注意領域通常是持續經營能力或是否存在虧損。蔡春、鮮文鐸首次研究了事務所行業專長與審計質量之間的關系,研究結果表明,從總體而言,事務所行業專長與審計質量負相關。
二、小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