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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從__年__月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能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個月的。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2.租賃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經協商甲方愿意將使用、管理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達成一致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擁有經營管理及轉租權的房屋(合同標的)“ 號共 間,合同約定套內面積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為 經營場所。
第二條 租金、押金交納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 年,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2、第一年使用費為人民幣¥ 元,(大寫: ?。┑诙晔褂觅M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第三年使用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
3、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的租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其余租金支付方式 。
第三條:水電費、保潔費、電話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保潔費、水電費、電話費、寬帶費:由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導致租賃物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費用,并辦理有關手續后,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方可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簽訂書面合同的同時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每天按實欠租金和費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不退還乙方押金。
2、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損毀,應負責恢復原狀。
3、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子負荷的任何儀器或機械以及特殊設備,須征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造成房屋或安全設施、消防設施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清潔、完好地(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5、乙方應遵循國家的相關安全法規,租賃期間因乙方施工等原因而造成的一切人員安全傷害和房屋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6、乙方保證承租甲方房屋作為合法用途,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房屋內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乙方也無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8、租憑期間產生的一切稅收均由乙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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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隨著公司事業的拓展和經營規模的擴大,各項工作逐漸繁忙,對外業務和接待任務日益繁多,交通工具在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的作用越來越明顯,公司員工自己購車除作為交通工具之外,用于公司公務活動日益增多。為鼓勵員工購車用于公司的業務活動,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工作和生活質量,增強企業凝聚力,塑造公司形象,對管理人員汽車實行租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汽車租賃原則
(一)有利于公司各項工作業務便捷開展的原則。
(二)有利于改善工作條件、提高辦事效率的原則。
(三)有利于提高工作質量、塑造公司形象的原則。
第二章 范圍及條件
第三條 本租賃辦法適用于機關及所屬各子公司二級業務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員用于公務活動的車輛,其他人員的車輛因工作需要,經領導批準,也可申報租賃。
第四條 汽車租賃的條件
(一)具備駕駛和行駛資格。
(二)汽車車主身份必須是公司管理人員本人、父母、配偶或子女。
(三)如果管理人員是以父母、配偶或子女名字購置汽車的,必須滿足工作需要。
第三章 租賃程序
第五條 凡符合租賃條件的公司管理人員購車并同意租賃給公司后,需在企管部填寫《公司員工汽車租賃登記表》。
第六條 將有關購車資料(行車證、本人駕駛證、與車主的關系證明、車輛購置發票、購置稅發票等復印件)存檔于企管部。
第七條 由企管部審核認定后,按本辦法規定的職級、車型核定出租賃標準和行車燃油費用報銷標準。
第八條 企管部代表公司與被租賃的汽車車主簽訂私車租賃合同一式三份,由企管部、財務部與本人各持一份。
第四章
第九條 汽車租賃費用報銷 費用報銷及標準
(一)被租賃的車輛,在費用報銷前,均由車主本人先行支付。
(二)與公司簽訂租賃合同的車輛,由車主本人開具車輛租賃稅票后,到公司財務報銷,定期領取費用。
(三)車主報銷燃油費用時,由車主本人提供符合規定的燃油票、過路過橋票到財務或各子公司財務報銷,燃油票、過路過橋票原則上年內不超過三個月。
(四)被租賃的車輛的行駛里程數要實事求是,如果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公司立即終止與車主本人的車輛租賃合同,并追究其相關責任。
(五)公司財務部每半年對發放的租賃費用情況,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一次核實檢查。
第十條 汽車租賃的費用標準
(一)公司對員工汽車的租賃費用,主要依據現在車主崗位職位、車
1.職位費用:依據公司職務序列,從業務主管至總經理共分為八個級別,一至四級員工不享受職位費用的補貼;
2.車型費用:根據車價共分為五檔,具體費用標準劃分詳見附表1:《汽車租賃費報銷標準參照表》。另外,考慮車輛的新舊程度、使用年限等因素,對車型費用按車輛的使用年限給予相應的折扣。使用年限越長,車型費用補貼越低,一至四級員工不享受車型費用的補貼。具體見下表:
3.實際里程燃油費:根據車型共分為五檔,具體費用標準劃分詳見附表2《汽車燃油費報銷標準參照表》;
(二)本租賃費用設置了最低、最高費用標準;車型費用達不到租賃費相應報銷標準規定的不予報銷車型費用,汽車排量達不到燃油費相應報銷標準規定的按對應的標準執行,所有超過費用標準的部分均不予執行(詳見《管理人員私車租賃費用標準參照表》)。
(三)被租賃的汽車實際行駛里程數,由企管部進行核查、登記并填制《租賃汽車里程統計單》,經部門領導及企管部簽字后交由財務部作為行駛里程報銷依據;宏亞煤礦租賃汽車行駛里程數由其辦公室核算、領導
(四)與公司簽訂汽車租賃合同的員工職位或工作性質發生變化后,按照下達的人事任免文件日期,與其重新簽訂汽車合同,從下月起按新職級標準執行。
(五)管理人員新購車輛或車輛更換后,必須重新與公司簽訂租賃合同,從次月起按照新的合同標準執行;執行新合同后,原合同自動作廢。
(六)公司特殊工作性質的汽車租賃及費用參照本標準由總經理特批執行。
(七)公司一至四級員工凡因工作需要經單位批準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租賃條件后,報總經理審批,審批同意后與公司簽訂合同,根據附表2《汽車燃油費報銷標準參照表》參照報銷實際里程燃油費。
(八)本租賃費用標準為原則性標準,作為公司年度租賃汽車費用報銷的依據。
第五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一條 凡按本辦法與公司簽訂汽車租賃合同的公司人員,必須保證在公司上班期間將車輛停放在公司。
第十二條 遇到公司業務繁忙時,公司綜合部有權調用租賃的汽車用于公務,必須安排由車主駕駛,辦事人員隨車乘坐,車輛所有者有配合的義務,凡無故拒絕被調用者,每次扣減100公里的里程燃油費用。
第十三條 與公司簽訂租賃的車輛在使用中,要嚴格遵守國家關于道路與交通的法律、法規,車輛在行駛中,出現任何違章行為均由車主本人自行負責,公司不承擔交通違章產生的罰款。
第十四條 公司調用租賃車輛使用期間,本人駕駛發生交通違章或交通事故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特殊情況由公司安排非本人駕駛時出現交通違章或交通事故的,按照公司車輛管理辦法規定由公司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 各部門人員外出辦公,原則上由本部門負責人調動使用本部門內部公司租賃的車輛,特殊情況時,可申請調動其它車輛。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總公司企管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至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車租賃合同范文2甲方:
乙方:
甲方因單位業務需要,租賃使用乙方(車牌) (私)汽車一輛,經雙方協議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使用期限及租金
1、租賃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雙方另行協商續訂事宜。
2、租金為每年 元,由甲方按月支付給乙方。
二、使用方式
汽車租賃期間,車輛的具體使用由甲方調度安排。
三、費用分攤
1、甲方承擔對乙方汽車在業務范疇內進行使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汽油費、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清洗費等日常費用。
2、甲方承擔對乙方汽車使用期間的投保費用,正常保養(修)費用。
四、風險承擔
甲方在使用期間,承擔乙方汽車發生的交通事故、失竊、毀損等風險,以下情況除外:
1、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加駛汽車發生交通事故;
2、乙方故意捏造汽車失竊、制造汽車毀損情況的。
五、其他
租賃過程中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車租賃合同范文3甲方:XXX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公司
基于甲乙雙方高度信任基礎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員工,為了方便服務于公司,乙方同意甲方私人車輛用于為乙方辦公使用,并僅限甲方使用。甲方為乙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二、甲方在使用私人車輛為乙方辦公期間,所產生的費用(包括維修保養費、保險費),以及由上下班路程上產生(燃油費用、停車費、過路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提供相關正規發票,實報實銷。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租用甲方車輛期間,不承擔甲方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責任的經濟損失,以及甲方在行駛過程中違章罰款等。
2、甲方不得私自再將車輛轉租、轉借或抵押他人,由此產生的非法行為由甲方負責。
四、車輛保險
乙方負責如下保險費用:第三方責任險,車輛損失險,全車盜搶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自燃損失險、不計免賠險、無過責任險、車身劃痕險等。甲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甲方自理。
五、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甲 、乙雙方雇傭關系解除時,或車輛狀況導致車輛無法正常使用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居間人:(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通過丙方的居間服務,本著平等、互利、自愿、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就房屋租賃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樓宇地點:四川省成都市區
二、租用面積:建筑面積共計平方米。
三、樓宇用途:乙方所承租的房屋只能作為商業辦公場所使用。
四、租賃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
五、租金標準:每月每平米元,每月計人民幣元。
六、物業管理費:每月每平米元,每月計人民幣元,由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具體事宜由乙方和物管公司書面約定。
六、室內所耗水電費按國家規定價格以表計費,每月按時查表,乙方在查表后規定時間內繳清費用。
七、付款方式:租房費用每結算一次,每次計人民幣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甲方按照租房費用的實際金額開具租賃發票或收據。
八、履約保證:
1、乙方簽約之日應向甲方支付一個月租共計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屆滿不再續租時,乙方將完好物業歸還甲方,并沒有違約行為,業主即在十日內,將保證金(不計利息)返還乙方。
2、在租賃期內,乙方應合法經營,照章納稅(負責交納與房租無關的通訊、網絡、視訊等其它費用)。甲方為乙方提供房產文件(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國土證)。
3、在租賃期間,乙方應愛護房屋的設施、設備,不得損壞主體結構。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賃房屋(含內部設備、設施)毀損,乙方應負責維修或在房租中作賠償。乙方在對房屋裝修時應提前三天向大樓物業工程部辦理相關手續,方可進行裝修。乙方在對房屋進行裝修或布置網絡系統工程前要將裝修改造方案及圖紙報甲方同意。如裝修、改造、增添部分出現故障,后果自負,并須賠償由此而造成的相鄰客戶影響和損失。
4、租賃期間,乙方應嚴格遵守市、區消防治安部門的有關規定,簽定消防責任書,如乙方對租賃房屋使用不當(如未關好門窗、部份辦公區無人或無前臺值班等),在乙方上班時間內發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民事責任。在下班后發生的案件,由公安機關裁定責任。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在承租期內,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繳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0.03%繳納違約金,逾期超過7天不繳納租金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不返還履約保證金,并向乙方提出賠償。
2、租賃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將已出租的房屋轉租給第三方或提前收回。如果收回負責陪賞乙方的損失。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在租賃期內,乙方不愿經營,乙方必須將所租賃的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并必須是同等租金,同時在轉讓過程的一切費用乙方負責。所發生的費用有甲方無關,并與甲方再簽租房合同。
2、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3、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時,應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十日之內書面回函給乙方。如乙方單方解除租賃合同屬違約行為,甲方不退還履約保證金及所交租金并有權將該房屋收回,如乙方人為損壞房屋及設備,應照價賠償。
4、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由于不可抗力在大樓內造成甲方或乙方的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
5、裝修及裝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畢后,乙方應完整將其房屋整體移交給甲方,不得拆出房屋裝修部分。甲方無義務對裝修,!及添加的裝修部分予以補償。
6、經協商雙方同意,解除或終止合同后,甲方需驗收物業是否完好無損,如有損壞應在乙方所交的房租中或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違約金及所欠的水、電費和乙方應承擔的費用,其超出部分退還給乙方。如乙方所交保證金或剩余房租款不足以補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時,應負責賠償。結清房租、物業管理費、電費、停車費用等,方可在三天內搬遷完畢,否則按違約而論。
十一、租賃期滿,租賃合同自然終止,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兩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定租賃合同。在同等情況下優先出租乙方。
十二、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發生糾紛雙方協商友好解決。協商無效,提交當地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
十三、本合同壹式叁份,三方各執壹份,經三方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到履約保證金及房租后開始生效執行。
甲方(蓋章):代表: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后拖欠還車。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于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并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于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于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
最長不超過____個月)的車輛租金的____%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____%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____%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由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為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種植經營行為,按照生態優先、優化種植結構,發展避災高產、優質高效、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經營的現代生態農業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耕地的使用管理
為對耕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耕地屬于成都市龍泉驛區規劃確定并納入國家的基本農田,實行最嚴格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和耕種方式,以市場為導向,實行宜糧則糧,宜經則經,充分提高耕地產出效益,鼓勵以水為中心的基本農田改造,提高耕地單產效益。
第二條 租賃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 區 ,總面積約2000畝,四至界限分別為(以實際標注為準)。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10年,從2008年2月1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議價的方式繳納租賃費,租賃費頭兩年每年800元/畝,于每年12月10日前將下一年租賃費以現金方式全部結清,2010年至2013年租賃費為1200元/年、畝。三年重新議價時,不涉及經營權變更。
租賃期間乙方全部投入建設大棚溫室種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賃費,如國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設的按實際情況適當增收租賃費,具體費用增收事宜由補充合同約定。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經營的耕地。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耕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4、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5、在租賃期終止后,有權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為受益主體,但龍泉驛區政府另有規定的除外。
7、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耕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耕地進行了基本農田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后享有處置權。
2、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
3、租賃期內不得對耕地進行流轉,在租賃期滿后,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4、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5、執行龍泉驛區耕地管理政策,保護和合理利用耕地資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經營,濫墾草原。
6、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到管理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規范的企業法人執照及相關手續。經營時要按照區示范農場標準進行建設。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后,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私自對耕地進行流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有違反國家、自治區及管理區耕地管理政策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交由農業執法部門依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乙方如果在規定期限內(7日內)不能辦理相關的企業規范注冊手續,在取消租賃資格的同時,按所繳納保證金的10%收取違約手續費。
6、乙方如果在二年內不能達到區現行生態農業示范標準的,年租賃費按正常標準上浮30%收取。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
第八條 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耕地租賃示意圖
為更好提高門面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于副食大樓一樓一間面積為平方米的臨街門面租賃給乙方,作為服裝店使用。
二、租期從二O一二年四月一日起至二O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即:壹年)。
三、月租金五千陸百元整(5600元),乙方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清當月的租金即五千陸百元整(5600元),如乙方未按時交付租金拖欠租金五個工作日后,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勒令乙方清場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不退還押金。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交付壹萬貳千元押金(12000)(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五、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復原貌。
六、合同期內,甲方應提供水、電供應。水、電費按月按表由甲方計收。同時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的水、電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甲方的水電管理辦理。
七、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八、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
九、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該房屋做為消防通道或作為前臺使用時,乙方必須無條件同意,并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一個月內清場否則因此對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按期清場后合同終止,甲方退還押金。
十、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POS機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物件
乙方承租甲方POS機XX臺,主要用途是通過輸入數據,識別用戶的級別。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20xx 年 8月 X日起至201X年X 月X 日止,共計 X年 X個月。
第三條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XX.00元 ;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轉賬/ )。乙方在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財務制度的合法的發票后五個工作日內予以付款。甲方單位名稱及付款賬號:
公司名稱:
開戶行:
賬號:
第四條保證金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X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 XX%計 XX.00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
第五條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范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圍為: 。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1、 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相關配套設施,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應對乙方所租賃的POS機進行定期的維護及清潔管理;并負責POS機的安全防范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保安管理并負責POS機的公共安全。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2、將POS機租賃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XX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經甲方X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X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將POS機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的。 逾期XX日未支付租金的。 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XX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XX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并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 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 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 %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經營場所不適于使用或租用POS機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經營場所無法安裝并使用POS機,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2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XX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POS機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XX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POS機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XX日內將租賃的POS機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X份,甲方X份,乙方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pos機租賃合同范文2甲方:
乙方:
為配合甲方發行的 商通 卡業務的發展,甲乙雙方本著長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POS機具租賃與維護的具體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并予以共同遵守:
一、定義
本協議中的POS機,是指由甲方委托乙方投放在甲方指定的特約商戶處,可受理甲方發行的 商通 卡,產權屬于乙方的POS設備。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發行 商通 卡,并承擔其制作、發行及相關費用。卡的所有權屬于甲方;
2、甲方發展 商通 卡特約商戶,與特約商戶簽訂特約商戶協議,并按乙方要求的格式委托乙方提供POS投放、安裝、維護等服務;
3、甲方必須遵守雙方約定的保密義務,不得將乙方的資料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4、甲方須按時向乙方支付POS租賃費。
5.甲方自行做好pos的培訓工作。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提供符合人民銀行標準的、質量可靠的POS安裝在甲方的特約商戶處受理 商通 卡業務,并進行維護。乙方為協議規定的POS機具合法所有者;
2、乙方委托深圳長城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POS受理 卡應用程序的開發工作。如POS中安裝多個應用程序,乙方應確保POS中的多個應用程序都能正常運行,互不影響;
3、乙方必須遵守雙方約定的保密義務,不得將甲方的資料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4、乙方負責對POS中 商通 卡專用應用程序的安裝、初始化;并負責乙方自行發起的程序升級改造費用;
5、乙方提供POS的安裝、撤除、維修、維護、甲方特約商戶的操作培訓等服務。
四、費用和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租賃費 90000 元/年(包含上海家得利所有門店的pos機具租賃及耗材費,日后增加pos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費用)
2、pos啟用的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pos租賃費用,(每次支付六個月的租金)乙方出具相應金額的發票給甲方;
3、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程序變更、升級改造需求,需雙方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5、撤機:
(1)單個撤機:租賃費清算至乙方收到甲方的單個撤機單后的五個工作日;
(2)批量撤機:乙方收到甲方的撤機單臺數在10臺以上的,甲、乙雙方需另行約定撤機日期,租賃費清算至撤機日。
6、乙方收款賬戶信息: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 號:
五、違約責任
如果甲方延遲支付POS使用費超過30日,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中止所有已按甲方委托為甲方特約商戶投放的POS設備受理 商通 卡。
六、免責條款
1、乙方受甲方委托布放的POS終端受理甲方的 商通 卡,該卡的發行和布放必須符合人民銀行的相關條款,如有悖且被相關監管部門追溯責任及后續處理時,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承擔對于特約商戶的受理終端POS的投放,維護等第三方服務職責,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甲方和特約商戶及 商通 卡持有人三者間發生的由甲方發行的 商通 卡而引起的經濟糾紛和乙方無關。
七、其他
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無法解決的,應交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訴訟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
本協議如需變更或終止,須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于 年 月 日簽署,有效期 年。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pos機租賃合同范文3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施工需要,需租賃鏟車臺,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自有在乙方工地正常使用所需的維護并委派駕駛人員,維護、維修費用及駕駛員工資由甲方承擔,駕駛人員必須具特種機械操作證并報乙方備案,甲方駕駛人員在工地必須服從乙方施工人員安排,按時完成指定工作內容。若因甲方駕駛員未聽從乙方現場人員安排所導致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2、乙方工作人員安排工作時需考慮施工現場實際,對存在危險的地段需向甲方駕駛人員交待清楚,預防安全事故發生。若因乙方現場指揮人員指揮失誤所導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承擔。若因甲方挖掘機駕駛人員未聽從乙方現場人員安排所導致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3、乙方每月支付甲方租金每臺鏟車每月人民幣17000.00元,柴油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挖掘機需工作240小時每月,如工作時間超過240小時,乙方按每超1小時258.00元支付甲方租金。如乙方原因當月不能工作應滿額支付甲方當月租金。
4、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5、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6、本合同壹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委托人姚某,河南某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反訴原告)謝某某。
委托人杜某某。
委托人張某某。
原告王某某與被告謝某某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本案在審理中,被告謝某某提起反訴,本院決定合并審理。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委托人姚某、劉彩虹,被告委托人張百禮均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王某某訴稱,2007年3月16日,原告以125000元的高額轉讓價從“京都老蔡記”飯店取得了該店面的經營權,隨后與被告簽訂了該處房屋的租賃合同,合同期限為三年。雙方約定:合同履行期間,原告定期支付被告租金,被告依約將其所有的房產(鄭州市惠濟區南陽路185號5號樓24號)租賃給原告用于經營面莊。2008年元月,原告暫停營業。在放假回家過春節期間,被告未通知原告撬門而入,將飯店內所有經營設備非法變賣,后又將此房違法租賃給了第三人。被告的違約行為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原告因此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謝某某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5219元,并承擔本案訴訟費用。本案在審理中,原告將其訴訟請求增加至696480.85元。
被告謝某某辯稱,原、被告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明確規定,每月6日為原告向被告交納房租的時間,如果原告拖欠房租60天,視為原告違約,被告有權收回房屋,不退還原告押金。起初原告尚能按時交納房租,但隨著時間的延長,原告常拖欠晚交房租。由于原告做生意并不容易,被告沒有追究原告的違約責任。但是,到了2008年元月6日該交房租的時候,原告及其委托人卻無影無蹤,被告電話聯系到原告的人,他卻說沒錢,反正又不到解除合同的條件,到時候大不了給違約金。由于未到解除合同規定的60天時間,被告也無可奈何。到了2008年2月,由于原告拖欠員工工資,被《東方今報》報道后,原告店里的設施被供貨商抵賬和員工抵工資分割一空。此時,被告趕緊按雙方簽訂合同時原告提供的身份證的地址給原告發送特快專遞,通知原告來處理此事,但原告置若惘然。無奈之下,被告于2008年7月和第三人簽訂了新的租賃合同。被告因此希望法院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反訴原告謝某某訴稱,反訴原告與反訴被告于2007年3月16日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每月6日為交納房租的期限。到2008年2月6日,反訴被告共拖欠租賃費15000元、拖欠電費4291元、水費255元、物業管理費1028元(電、水、物業費已由反訴原告替其墊付)。由于索要無果,反訴原告請求法院依法判令:1、反訴被告給付反訴原告房屋租賃費15000元、電費4291元、水費255元、物業管理費1028元,共計21024元,并承擔本次反訴費用;2、反訴被告拆除一、二樓護欄及高于地面的平臺,將地面恢復原狀。
反訴被告王某某辯稱,反訴被告已經支付房租到2008年元月6日,反訴原告卻于2008年2月10日將該房屋出租給他人,故反訴被告沒有拖欠反訴原告的房租。反訴被告與物業部門簽訂有物業服務協議,反訴被告已向物業部門支付3000元水、電押金。反訴原告替反訴被告墊付水電費,是為了把房屋租賃給下一個租房人而為,與反訴被告之間的租賃關系無關。
為支持自己的主張,原告提供證據如下([]內為被告質證意見):
1、“拐子王面莊”稅務登記證、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食品衛生許可證各一份,證明原告系“陜西拐子王面莊”的業主。[被告無異議。]
2、轉讓費收據三份、轉讓物品清單一份,證明原告以125000的高額轉讓費取得“拐子王面莊”的受讓權。[被告有異議,認為被告不知情。]
3、房屋租賃合同、被告身份證、房屋產權證,被告出具的委托書、受托人張百禮的身份證各一份、原告交納租金收據七份,證明原、被告之間存在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關系,原告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了交納租賃費的義務。[被告對證據真實性無異議
4、證人徐俊海、金分建、李海航、楊師娃、宋振忠證言,證明被告在原告放假期間,未通知原告將房屋租賃給第三人和面莊被變賣的有關物品。[被告對證言有異議,認為除徐俊海出庭作證外,其他證人沒有到庭作證,被告不予認可。對徐俊海證言,被告認為證人稱陰歷2008年正月16日(陽歷2008年2月22日)房屋門鎖著、物品還在,而原告訴稱被告于2008年2月10日將門撬開變賣物品,相互矛盾,不應作為證據使用。]
5、“拐子王面莊”與西安力信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簽訂的裝修協議、裝修工程結算書各一份,裝修款收據、裝修所需補充材料收據共計十三份,證明原告店面裝修費為142740元。[被告對證據的真實性有異議,認為被告并不知情,被告租賃給原告的房屋是已經裝修好的,無需裝修。]
6、廚房用品票據,電器和廚房設備票據及清單共計十二份,交通及食宿票據十六頁,證明被告非法變賣原告店
內的有關物品價值及原告為挽回損失產生的交通、食宿費用。[被告對證據有異議,認為被告并不知情,交通、食宿票據都是發生在原告在營業期間,被告不予質證。]
7、申請書、失業證、殘疾證、原告貧困證明、戶口本成員證明各一份,醫院診斷證明九份,證明原告失業在家,身患絕癥、身體殘疾,家庭人口眾多,被告侵權給原告帶來很大的經濟負擔。[被告對證據無異議,認為與本案無關,不予質證?!?/p>
8、甘肅省慶城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出具的原告王某某身份信息一份,證明原告身份合法。[被告有異議,認為該證明上無照片,不能證明與被告簽訂合同的王某某是同一人。]
9、鄭州市惠濟區食品監督所出具的豫祥和飯店衛生許可證一份、檔案材料一份,證明被告惡意違約,將訴爭房屋出租給豫祥和飯店。〔被告有異議,認為2008年2月19日簽訂的租賃合同是復印件,有可能是復制的,衛生許可證與本案無關。]
10、證人孔麗麗證言一份,證明原告經營的飯店是證人做的涂料工程,2008年春節過后,證人發現該飯店的招牌換成了“扒豬臉”?!脖桓嬗挟愖h,認為工商檔案中從未有過“扒豬臉”這個名字。]
為支持自己的主張,被告提供證據如下([]內為原告的質證意見):
1、2008年2月11日通知書一份,證明原告已拖欠房租、工人工資、供貨商及客人預付餐費,被告讓原告提供擔保,同時證明被告提出了不安抗辯權。[原告有異議,認為通知書為被告單方出具,原告沒有簽字認可]
2、特快專遞查詢單一份,證明原告已經收到證據1中的通知書。[原告有異議,認為原告沒有收到通知書。]
3、原告2008年2月15日寫給被告委托人張百禮的書信一封,證明原告已經知道拖欠房租超過兩個月,其委托人將飯店經營得一團糟,并非被告擅自撬門。[原告對證據真實性無異議,但認為這兩封信是原告單方詢問被告委托人為什么收回房屋的信。]
4、錦華財務處票據兩份、惠濟區誠信煙酒商行證明一份,證明被告為原告墊支了水電費4546元,并且不是被告單方終止租賃合同。[原告有異議,認為證據無法確認惠濟區誠信煙酒商行系“拐子王面館”的鄰居,原告已經向物業部門交納了3000元的水、電押金,如拖欠押金也是可以相抵的,拖欠水電費與反訴原告無關。]
5、被告與他人簽訂的合同,證明被告于2008年7月15日與他人重新簽訂了租房合同。[原告有異議,認為真實性無法確定。]
6、2009年8月31日甘肅省徑川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出具的1964年4月15日出生的王某某無戶籍,公安部常住人口網查找的身份信息,證明原告主體不適格。[原告認為此證據說明原告的身份信,息存在。]
7、2009年8月31日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證明一份,證明西安力信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不能繼續經營。[原告有異議,認為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并不影響民事效力。]
8、特快專遞接收人代云強證明一份,證明被告給原告所寄的特快專遞已送達原告。[原告有異議,認為不能證明原告已經收到該特快專遞。]
9、河南錦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證明一份,證明訴爭房屋在原告開辦飯店前就有文化石,該文化石非原告所裝。[原告有異議,認為證人應出庭作證。]
10、裕華文匯物業處證明一份,證明2008年2月19日至7月14日期間,訴爭房屋水電費基本為零。[原告有異議,認為不能證明水電費未真實發生。]
本案在審理中,本院根據當事人申請調查取證如下:1、2009年12月8日調查代云強筆錄一份;2009年12月11日調查孟淑琴筆錄一份;2、原告住院病歷一份;3、鄭州市惠濟區衛生局出具證明一份;4、2009年尹國強調查筆錄一份。經庭審質證,原告對證據1、2、3無異議,對證據4有異議;被告對證據1、2、4無異議,對證據3有異議,認為衛生局工作人員未說明租賃合同是原件還是復印件。
本案在審理中,原告于2009年10月30日向本院提出申請,要求對其開辦的“拐子王面莊”的裝修及購置設施、設備進行評估,本院依法委托河南省科健資產評估有限公司進行評估。該評估機構認為,由于現場勘查時原告所購置設施、設備實物已不存在,且其提供的絕大部分票據復印件上購置日期、規格型號、品牌(廠家)等不盡完整,有個別票據復印件字跡不清,不宜辨認,因當事人不能補充,故對此部分設施、設備無法評估。評估機構因此對原告開辦的“拐子王面莊”的部分裝修設施(含一樓塊料墻面、地面、鐵藝欄桿及二樓衣柜、鐵藝欄桿、地面、梯面層)及原告購置的冰柜、電磁爐進行了評估,其中冰柜、電磁爐評估價值為1350.4元、裝修工程評估價值為19890.24元。經質證,原告認為該評估報告不能證明原告所訴的全部財產損失。被告有異議,認為評估價格過高。
根據原、被告陳述、舉證、質證及訴辯意見,本院確認案件事實如下:2007年3月16日,原、被告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一份,約定:被告將其位于鄭州市惠濟區南陽路185號5號樓24號的房屋租賃給原告經營陜西拐子王面莊,租賃期限為2007年4月5日至2010年4月4日;原告向被告交納押金5000元,合同終止,原告交清租金及水電等相關費用后,被告即可退還押金;原告每月6日交納當月租金7500元,如有無故拖欠,被告有權加收滯納金3 %;如拖欠租金60天,視為違約,被告有權收回房屋,不退還押金。合同簽訂后,原告向被告交納房屋押金5000元,并將房屋租賃費交納到2008年元月5日。
原、被告簽訂合同當天,原告還與當時承租被告此幢房屋的任勇民約定,任勇民將其經營的“京都老蔡記”飯店轉讓與原告經營,轉讓費為125000元,轉讓的物品含電視機、空調、桌椅、冰柜、鍋灶、碗盤、刀具、桶等飯店設備。原告于2007年4月6日前支付了轉讓費125000元。2007年3月28日,原告與西安力信科技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信公司”)簽訂
協議書一份,約定力信公司于2007年3月28日至2007年5月28日為原告裝修陜西拐子王面莊,雙方約定的工程量有:場地拆除(包括地面、墻面、窗套等拆除)、室內裝修(包括鋪設地板磚、鐵藝構制安裝、電路更換、更新、墻面乳膠漆粉刷、落地窗簾購置配套、二樓衣柜制作)、門頭制作(包括門面強文化石鋪設、鋁合金扣板安裝、霓虹燈購置安裝、大門不銹鋼半自動門訂作、大門頭雙面塑鋁板門套制作、外窗門套制作、電路、燈具安裝)及其他項目,工程總造價為135000元。2007年5月12日,原告對工程進行了驗收,并于5月前后添置了冰柜、電磁爐。同年6月份,原告為陜西拐子王面莊辦理了食品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的營業手續,面莊開始正常營業。
2007年10月30日,原告因左股骨纖維肉瘤術后右肺塊影到西安市第四軍醫大學唐都醫院就診,因病情嚴重,2007年11月10日出院后,又于2007年11月29日至2007年12月7日、2008年1月2日至2008年1月12日、2008年1月27日至2008年2月2日、2008年3月30日至2008年4月17日期間多次在唐都醫院住院治療。2008年2月n日,被告委托人張百禮向原告住所地甘肅省徑川縣城關鎮新街2號郵寄特快專遞信函一份,原告原工作單位工作人員代云強于2008年2月20日代收后委托他人將信件轉遞給原告,但原告否認其及家屬收到此信。2008年2月巧日,原告向被告委托人張百禮書寫信件一封,告知被告自己生病住院,其委托人將面莊經營得一團糟,原告很是著急;原告委托其弟代為辦理,被告可向原告委托人索要房費。在信中,原告提出據說其飯店年前被搶劫,請求被告準許其先交一個月的房租,還有5000元的押金可做擔保。
另查明,2008年2月19日,被告與一廖姓案外人就涉案房屋又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一份。在合同中,被告表示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已裝修好的房屋出租給對方使用(該房屋后被用于經營鄭州市惠濟區豫祥和飯店),每月租金為9650元(含物業管理費),租賃期限為2008年2月19日至2011年2月28日。同日,被告為原告墊付水電費4546元。
本案在審理中,原告于2009年10月30日向本院申請,要求對其開辦的“拐子王面莊”的裝修及購置設施、設備進行評估,本院依法委托河南省科健資產評估有限公司進行評估。評估機構認為,由于現場勘查時原告所購置設施、設備實物已不存在,且其提供的絕大部分票據復印件上購置日期、規格型號、品牌(廠家)等不盡完整,有個別票據復印件字跡不清,不宜辨認,因當事人不能補充,故對此部分設施、設備無法評估。評估機構因此對原告開辦的“拐子王面莊”的部分裝修設施(含一樓塊料墻面、地面、鐵藝欄桿及二樓衣柜、鐵藝欄桿、地面、梯面層)及原告購置的冰柜、電磁爐進行了評估,其中冰柜、電磁爐評估價值為1350.4元、裝修工程評估價值為19890.24元。
本院認為,原、被告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不違反法律規定,為有效合同,原、被告應當按照合同全面履行各自義務。本案原告自2008年元月5日后因病重在外省住院治療以致不能及時履行交納租金義務,雖然情有可原,但是其既未將自身情況及時告知被告得到諒解,又未告知被告詳盡聯絡方式,以致引起被告對自己收取租金權益的不安,故原告對此次糾紛的產生存在一定過錯。但被告明知原告已經為租賃的房屋進行了大量的投資,在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時不采用穩妥、適當的方法通知到原告,以便雙方能妥善解決合同解除后的遺留問題,卻貿然地在原告欠交房租不足60日內的2008年2月19日單方將合同解除,并迅速將房屋租賃費提高后轉租與他人,被告對此次糾紛的產生存在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紤]到雙方的過錯,本院認為原告應負次要責任,被告應付主要責任。對原告因此糾紛產生的損失,被告應當承擔60%的賠償責任。關于原告的損失,本院認為,由于原告的“陜西拐子王面莊”為正在經營的個體企業,被告收回出租房屋時又未與原告或者其他與本案不具有利害關系的第三人共同對物品進行登記,原告又不能提供合法票據證明其損失,故綜合考慮原告面莊面積、裝修情況、經營狀況,本院認為,原告損失以其支付任勇民的轉讓費125000元、裝修費用135000元及目前能確認的購買冰柜、電磁爐設施費用1350.4元認定為宜。被告應當賠償原告損失的60%計156810.24元。
關于反訴原告的反訴請求,本院認為,根據反訴原、被告之間的約定,反訴被告應于2008年元月6日交納當月租金7500元、2008年2月6日交納2月6日至18日期間的租金3000元,故反訴原告應支付反訴原告租金10500元。反訴原告于2008年2月19日交付的水電費4546元,因該水電費系反訴被告在經營“拐子王面莊”期間所產生,反訴原告基于與反訴被告之間的租賃關系已經代其交納,本院認為宜與房屋租賃費一并解決。故反訴被告應當返還反訴原告代其墊付的水電費。至于反訴原告請求反訴被告拆除所添置附屬物的請求,本院認為,根據反訴原告在2008年2月19日房屋租賃合同中所做愿意將其已裝修好的房屋出租給對方使用的意思表示,反訴被告的添置物并未對反訴原告房屋造成損害,故反訴原告的此項請求,本院不予支持。關于原告交納的房屋押金5000元,因原、被告之間的房屋租賃合同已經終止,房屋水電費、租賃費已經解決,故被告應當返還原告房屋押金5000元。
綜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一百二十條“當事人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第二百二十六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第二百二十七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敝幎?,判決如下:
一、被告謝某某于本判決書生效后十日內賠償原告王某某經濟損失156810.24元;返還原告王某某房屋押金5000元;共計161810.24元。
二、反訴被告王某某于本判決書生效后十日內賠付被告為其墊付的水電費4546元、房屋租賃費12500元;共計17046元。
三、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四、駁回反訴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上述款項相互折抵后,被告謝某某于本判決書生效后十日內支付原告款144764 . 24元。案件受理費3000元,反訴費163元,鑒定費4000元,由原告負擔3968元,被告負擔3195元。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限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出租方(乙方):
甲方因香港機場人工島樁基專案施工需用,現租賃乙方150T SNY SCC1500CHYDRAIC履帶吊機一臺。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一、進場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租期暫定8個月,乙方吊機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安裝調試完畢并報送相關部門批準可以使用后開始計算租金。乙方提供吊機操作手一名,甲方有權根據乙方表現及工地實際情況,對租期進行調整。
二、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退場,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剩余租金。租出之機械如中途壞機,乙方負責修理,但因壞機影響地盤之運作延誤及損失,乙方恕不負擔任何責任。
三、作業時間8:00-18:00,含午餐一小時(12:00-13:00)。除特別注明外,出租之機械均以月租計算,租用期不足一個月時則按比例計算,而計算之基數以每月26天計算(不包括星期日),其余時間及法定假日視作加班。
四、甲方有吊機的調度權,吊機操作服從甲方現場安排。
五、乙方對吊機進行維護前,需征得甲方同意。
1、因乙方機械原因,未能修理好,乙方不會承擔任何引致相關工程延誤或另租機械的任何責任及費用。
2、因乙方機械原因,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但甲方必須向乙方繳清壞機或停機日期前之租金。
六、乙方司機需離開工地,需向甲方主管領導請假批準后,方可離開,離開期間要保證通訊設備開通,便于甲方能及時聯絡到乙方。
七、乙方應確保其設備手續齊全,并能夠滿足甲方及業主在島上施工要求,并應為其設備購買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及操作手保險由承租人(甲方)負責購買。
八、乙方機械要保證隨叫隨到,乙方應予以無條件配合。如乙方操作人員技術水準差,甲方可要求乙方另派人員。
九、月租金為150000.00港元/臺(大寫港幣:壹拾伍萬港元整/臺),加班費用為865.00港幣/小時,星期日或勞工假期加班費用8,654港幣/日。按實際考勤時間計量租金。甲方另行補貼乙方進退場費35000.00港元/程,如甲方租滿6個月,可免除退場費。租金已包含稅金,乙方憑收據及發票收款。
十、不論打風、落雨、地盤臨時停工、實際工作時現場環境問題或貨物吊重超重而不能工作,租金一律照計。
十一、最少租期為一個月,不足一個月則以整月租金支付。
十二、工程期間機械燃料(柴油)由甲方負責。
十三、出租之機械,乙方須提供一條完好威也。租期內出現第一次損壞,乙方須包一條新威也,并協助甲方更換。如租期內威也出現第二次或再次損壞,甲方須負責威也費用及更換。
十四、付款方式:甲方在吊機進場前預付乙方一月租金及進場費,于次月15日收到乙方賬單后5個工作日內,及時支付乙方上月租金。預付款在乙方設備退場時,在租金中扣除。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吊機租賃合同范文二簽訂日期:_20xx年6月05日_ 合同編號:__20xx0601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濟南歷源實業有限責任公司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機械的名稱:
規格: QTZ315
數量:___1臺_____
使用地點: 110kV田園變電站工程
第二條:甲方為租賃機械配備操作手3名,其每人工資20xx元/月,由甲方負責承擔,并負責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費用也由甲方負責承擔。
第三條:租賃期限
自20xx年_06月05日至20xx_年8月20日止,如需繼續租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五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四條:租賃機械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間,合同附件所列租賃機械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對租賃機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2、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對租賃機械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將租賃機械轉租給第三人,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自20xx年_06月05日至20xx_年8月20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將設備完好交給甲方辦理退場手續,若乙方繼續使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五日內重新簽定續租合同。
第六條:保證金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證金100000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乙方交納保證金及第一期租金后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保證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機械的缺損賠償金后,保證金余額應退還乙方。
第七條:租賃機械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機械在交貨地點,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人)交貨。因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租賃機械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乙方應自收貨時起24小時內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機械,同時將簽收蓋章后的租賃機械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機械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并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機械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機械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屬于甲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交貨當天,最遲不超過交貨日期三天內,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處理,否則,視為租賃機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約定要求。
第八條:租賃機械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租賃機械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燃油、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2、在工作過程中乙方若不能對設備故障進行排除,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維修。正常維修一般不超過三天,如超過三天,每超一天,應免收乙方相應天數乘以8小時租金。
3、租賃機械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4、租賃機械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租賃機械運費的承擔
租賃機械的進退場的費用、運費由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進場費由乙方承擔,退場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租賃機械的毀損和滅失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機械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機械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其一切費用:(1)將租賃機械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機械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3)當租賃機械毀損或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賠償甲方。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在當日停機,如付款后繼續租(使)用,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總租金額5%的違約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機械,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臨沂市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序進行仲裁裁決。仲裁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三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預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地 址:
電 話:
開 戶 行:
帳 號:
稅 號: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地 址:
電 話:
開 戶 行:
帳 號:
稅 號:
吊機租賃合同范文三出租單位(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和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合同第1條所述設備(以下簡稱租賃設備或設備) 的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租賃設備情況
2、設備交付
2.1、約定交付時間和約定交付地點。甲方應在 年 月 日之前將租賃設備 交付到位 。
2.2、設備交付時,甲乙雙方應派代表清點設備及附屬配件,并填寫交接清單,由甲乙 雙方代表簽字。雙方代表的簽字時間為實際交付時間。 3、設備安裝與驗收
3.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準確的基礎制作圖紙和塔吊相關的技術資料。 3.2、設備安裝由乙方負責,拆立塔、裝卸車的機械費用自行承擔。
3.3、安裝完畢后,乙方負責驗收工作、組織驗收資料并承擔全部費用。 4、合同價格及支付方式
4.1、乙方應支付甲方設備租賃費 元(大寫: )。 租賃費計費方式:起重機在施工現場立塔之日起開始計費。
4.2、設備租賃期限暫定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設備月租賃費 為 元 (大寫: )。 4.3、設備租賃費支付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5、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和運行
5.1、乙方負責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服務。租賃期間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乙方應保證機械維護保養制度的落實,使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機組應按照 《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的規定做好設備的日常檢 查和月檢,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存檔。 6、設備保管和風險責任
6.1、從租賃設備實際交付給乙方,到設備交還甲方為止,這一期間設備保管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6.2、租賃設備正常運行前要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并備案,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租賃 設備發生意外事故后,最終賠付責任由乙方承擔全部負擔。 7.設備交還
7.1乙方使用設備完畢,要求歸還設備通知甲方。甲乙雙方在清點設備以后要在交接清 單上簽字,各持一份。 8、合同生效與解除
8.1、雙方合作過程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作補充。
8.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價款支付完畢 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