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執檢工作要點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一)突出一個主題:大力推進質量興縣。
(二)確保兩大安全: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
(三)實施三大工程:標準化工程、計量工程、名牌產品工程。
(四)推進四項建設:加強大質量建設、技術機構建設、行風作風建設、班子和隊伍建設。
為更好地使質監工作服務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今年全縣質監工作要繼續按照“質量是基礎,安全是底線”的要求,主要任務和措施是:“四個深入,四個進一步”。
一、深入抓質量,進一步夯實發展至上的質量基礎
1、推進質量興縣工作。繼續深入宣貫《質量發展綱要》,制定貫徹落實《2014年質量興縣工作要點》和《縣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努力構建政府負總責、企業負首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行業協會和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的工作機制,努力營造政府重視質量、企業追求質量、社會崇尚質量、人人關心質量的良好氛圍。推動政府完善質量獎勵與考核機制,落實相關配套政策,力爭開展縣縣長質量獎評選工作。繼續加大名牌培育創建力度,組織引導企業參與名牌價值評價和爭創名牌產品。健全分類監管制度,擴大質量分類監管實施范圍,依據產品風險等級和企業誠信度,質量保證能力實施差別化監管。抓好行業質量振興和“質量興縣”、“質量興園”、“質量興企”、“質量月”、“3·15質量咨詢”等活動,推動全縣質量工作向深度和廣度發展。
2、推進產品質量監督工作。貫徹落實省政府即將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的意見》,建立以監督抽查為主,日常巡查、整改復查、專項檢查相互銜接的監督檢查體系。集中監管資源和力量,加強對關系消費者健康和安全的兒童用品、紡織服裝、電子電器以及電子商務產品等重點產品的監管。加快完善質量監督抽查制度,合理制定年度監督檢點產品目錄,加大涉及國計民生、健康安全、節能環保、重要生產資料、重要消費品以及反復出現問題的產品及其生產企業監督抽查力度,定期產品質量抽查報告和后處理結果,建立并落實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法人代表約談制度,督促生產企業切實抓好整改工作。
3、推進認證認可和生產許可證監管。幫助全縣申領證的企業完善條件,做好推薦申報工作,配合做好現場審查工作。指導企業實施認證認可工作,加強強制性產品認證監管,充分發揮認證認可在保護生命、健康、安全方面的積極作用。認真貫徹落實《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后監督管理辦法》,加強工業產品獲證企業后續監管,嚴厲打擊生產銷售無證產品、有證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等違法亂紀法行為。
二、深入保安全,進一步發揮在服務民生上的質量作用
1、強化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宣貫《特種設備安全法》,繼續抓好特種設備監察檢驗機構規范化建設和使用單位標準化創建工作。借鑒先進工作經驗,在全縣逐步改革推行電梯安全監管模式,加大特種設備責任保險推動力度。突出學校、醫院、車站、商場、公園、餐飲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以電梯等載人特種設備和氣瓶、機動車“油改氣”涉及特種設備為重點加強安全監察。繼續做好重大活動、重要節日期間重點領域、重點場所、重點部位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確保特種設備安全。
2、強化食品生產環節的安全監管。開展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酒類、調味品、食品添加劑等重點食品集中整治,嚴厲打擊違法生產行為。強化日常監管,對監督檢驗、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食品質量問題,依法責令企業整改、問題嚴重的停產整頓。繼續落實食品企業巡查、回訪、年審、定期檢驗、監督抽查等制度,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確保不留監管空當。積極應對食品監管職能調整,確保職能調整過渡期間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安全。
3、強化執法打假工作。圍繞群眾關心、社會關注、涉及民生、問題突出的食品、農資、建材等重點產品,繼續開展專項打假行動,重點是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的黑心企業和黑窩點。注重大案要案的查處,繼續組織開展“雙打”、“質監利劍”行動和汽車產品打假治劣行動,對農資、建材、電線電纜等重點產品進行專項整治。加強與相關部門、協會、企業協作聯動,積極挖掘案源,形成打假合力。
三、深入促發展,進一步提升質監技術的支撐能力
1、加強標準化工作。積極爭取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支持,做大做強我縣農業標準化示范區,開展服務業標準化試點活動。加快我縣主導農產品和優勢特色農產品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積極推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產品認證。鼓勵和指導企業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引導和幫助重點骨干企業參與國家或國際標準化活動,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制(修)訂。加大標準化人員的培訓教育力度,規范產品標準備案、標準化管理、標準化示范項目建設等日常管理工作。扎實做好條代碼工作,完善標準化服務網絡平臺建設,通過加強與工商、地稅、銀行等部門的橫向聯系與支持,努力提高代碼的覆蓋面和驗證率以及數據質量合格率。依托縣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嚴格執行《省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和《省商品條碼管理辦法》,規范代碼工作。
2、加強計量工作。貫徹實施《計量發展規劃》,進一步完善計量傳溯體系、計量監管體系,加快提升計量科技創新能力和產業計量測試服務能力。繼續開展“計量惠民生、誠信促和諧”雙十工程,繼續爭取把醫療器具和集貿市場衡器強檢費用納入財政預算。組織開展加油機、汽車衡、電子秤等重點領域專項整治,加強加油機、衡器、出租車計價器、機動車測速儀、醫用計量器具、民用三表的強制檢定工作。加大節能減排產品監督抽查力度,加強能效標識監管,進一步推進能源計量,對全縣重點用能單位開展能源計量監察,提升電力、鋼鐵、建材、有色等重點行業節能降耗能力,促進節能減排。積極培育計量市場,為企業計量檢定、校準提供優質服務。
3、加強技術機構建設。繼續加大對檢測所投入,促使其檢測項目、技術裝備、檢測水平、人員素質進一步提高。把拓展檢驗檢定項目作為工作的突破口,充分發揮現有人員和設備的潛力,提高設備利用率,拓展服務領域和服務空間。在完成法定檢驗任務的同時,積極面向市場,開展非強檢計量器具的調試、校準、修理業務。利用技術優勢開展技術咨詢和技術業務培訓,進一步提高服務、協作、配合的質量和水平。繼續深化技術機構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將收入分配向優秀人才和業績突出的崗位傾斜,細化成本核算,實行收入分配與成本核算掛鉤。
四、深入強質監,進一步塑造質監系統的良好形象
以黨的十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職業安全健康監管工作的通知》、《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職業安全健康監管工作的通知》和《市區職業病防治三年計劃的通知》,堅持當前與長遠相結合,基礎與重點并舉,“強基層、打基礎、抓重點、求鞏固”,全面促進全區職業健康工作深入開展。
二、工作目標
以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為目的,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全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和諧發展。
三、工作重點
(一)加強職業安全健康宣傳和教育培訓。結合2014年我區“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年”的工作思路,“強宣教、提素質、防事故、保平安”,大力加強職業安全健康宣傳和培訓工作;一是要認真學習貫徹《職業病防治法》和國家安監總局“一個規定四個辦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和網絡等宣傳媒介,借助“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和6月“安全生產月”為平臺,開展以“落實用人單位主體責任,防治職業病危害”為主題的宣傳活動,在全社會營造有利于職業健康工作的良好氛圍。二是積極組織一線安監干部參加上級職業健康專題業務培訓,提升職業健康監管業務水平。三是在全區用人單位開展職業健康培訓工作,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健康管理人員經考試合格,取得《職業健康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對職業病危害較重崗位的勞動者,必須進行專門的職業健康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四是督促用人單位嚴格落實勞動者上崗前和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培訓制度,未經培訓合格的不得從事接毒接害作業。五是把因變更工藝、技術、設備、材料或崗位調整,導致勞動者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發生改變的從業人員同樣納入上崗前的職業健康培訓對象。
(二)繼續深入開展“職業衛生規范化管理企業”創建活動。按照《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創建職業衛生規范化管理企業”的通知》的要求,在職業病危害因素嚴重的行業繼續全面開展創建工作。通過宣傳發動、試點示范、培訓指導、檢查驗收等工作的開展,指導幫扶用人單位規范制度建設、檔案管理、培訓教育、危害申報、警示告知、健康檢查和檢測評價等職業衛生基礎管理工作,夯實職業衛生管理工作基礎,提升防范群體性職業病危害事件的能力。2014年度,完成市下5家職業衛生規范化管理企業創建的工作任務。
(三)深入開展職業病危害調查摸底和項目申報工作。繼續對我區職業病危害基本情況進行深入調查摸底,準確掌握我區職業病防治現狀。堅持把普查工作與職業危害申報工作結合起來,同時要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管基本情況管理臺賬。按照“再動員、再培訓、再摸底,邊調查、邊錄入”的模式,對去年以來開展調查摸底的情況進行認真梳理、總結和分析,促進申報數量和質量,為申報工作奠定堅實基礎。到2014年4月底前,要基本摸清掌握本轄區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危害基本情況。職業危害申報工作要堅持申報數量與申報質量并重的原則,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加大申報宣傳告知和督促力度,促進申報工作開展,年底前,在進一步詳細調查摸底企業總數的基數上,實現職業危害申報率累計達90%以上。
(四)大力開展職業危害專項整治活動。持續在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建材生產與加工(水泥、石材、磚瓦)和木制品加工等行業開展以“重培訓、促申報、貼警示、戴防護、強治理、控塵毒”為主要內容的職業危害專項整治。在鞏固2013年專項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礎上,一是要進一步督促用人單位完善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管理機構或專(兼)職人員,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規范職業健康檔案管理。二是要監督企業切實改善作業場所職業健康條件,選擇有條件的用人單位開展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對生產布局涉及有害作業與無害作業、生產場所與工作場所未實現分開的,要采取有效工程性或技術性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從業人員職業危害。三是要加強對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的維護、檢修、保養、發放和有效性檢查,確保拿得出,用得上,能防護。
(五)全面開展職業危害檢測和現狀評價工作。要按照國家安監總局第47號令的規定,在不斷提高作業場所現場監管水平的同時,認真落實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定期檢測和評價工作。對職業危害因素嚴重的用人單位,要督促企業配置針對性的檢測儀器,確保用人單位日常監測落到實處。納入2014年標準化試點的單位必須做到檢測與現狀評價全覆蓋。對日常監測、年度檢測和現狀評價過程中核查的職業危害因素強度或濃度超標的工作場所、崗位、設備,要適時作出責令整改指令,對防護裝置或設施失效或存在職業危害隱患的,要督促及時更換或修復,確保職業危害因素不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六)推行“兩個檔案”規范化管理。督促用人單位建立健全職業健康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進一步完善檔案核心內容和形式要件,為提高企業職業健康管理水平,保障從業人員身體健康,并為監管執法部門動態把握企業履行職業危害防控主體責任提供依據。到2014年底,爭取80%的企業實現職業健康檔案管理規范化。
(七)推進職業健康監護工作。按照《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督促用人單位對職工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三個環節,到具備相關資質的體檢機構進行職業健康體檢,對疑似病例要及時予以確診,并將處理情況報區安監局。2014年,全區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職工健康體檢率要達到80%以上。
(八)強力推行“三同時”制度。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制度,嚴把立項審查關,嚴格落實“三同時”監管責任,真正做到“關口前移,源頭控制”。對照總局第51號令和省局關于建設項目“三同時”暫行規定,結合我區建設項目實際情況,對尚未施工或職業危害一般、較重的建設項目,要責令業主及時補做職業危害預評價報告;對職業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要同時補做預評價報告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已完成主體工程的建設項目,要組織專家對配套的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有效性、耦合性進行現場調試,并根據調試情況適時修正后投入試運行,試運行期間要進行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編制職業危害的現狀評價報告。2014年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率要達到90%以上。
(九)完善目標考核體系。強化目標考核,建立健全職業衛生考核體系,并納入對鄉鎮政府和負有職業病防治監管職責部門的考核內容。負有職業病防治監管職責的部門必須將職業衛生與安全生產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要明確分管負責人、分管機構和主管人員,按職責分工開展相關工作。
(十)建立完善職業衛生監管內外聯席和協作機制。建立我區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合區衛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總工會等部門圍繞基礎建設、專項治理、檢測評價、危害申報、教育培訓、健康監護等中心工作,全面開展職業衛生執法監察,對違法違規行為一律依法嚴懲,全面推進全區職業衛生工作發展。
樣品作為獨立存在的個體,是實驗室檢驗工作的主要對象。抽樣是一項質量檢驗的專業技術性工作。它作為一種檢驗方式,在產品監督抽查工作中,較為常用。抽樣分為系統抽樣、隨機抽樣等方式,主要用于不同檢測標準的檢驗工作中。抽樣在檢驗工作過程中尤為重要,其檢驗環節的好與壞直接影響著產品檢驗工作的成敗。因此抽樣的真實性和完整度直接決定著檢驗工作的是否能夠有效展開。
1規定具體的抽樣方案
在產品質量監督的抽樣中,較為常用的是隨機抽樣,這種抽樣方法有助于更真實地反映產品質量。針對不同類別的產品,在抽樣之前應編制好不同類別樣品的隨機抽樣方案,這方案包括對產品批次和抽樣方式的規定以及抽取樣品量的大小等內容,提前做好準備工作。對于特殊情況的要對運輸和儲存的要求做好規定,以免影響抽取樣品的質量。編制抽樣方案存在兩種情況:a.在產品標準中抽樣方案已有具體規定的,應按照產品標準規定執行。b.產品標準沒有規定抽樣方案的,應針對抽取樣品的具體情況,參照國家有關的抽樣標準研究確定可操作的具體方案。確定抽樣方案時可參考國家質檢總局制訂的《××產品國家監督抽查實施規范》和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中抽樣相關規定要求。具體抽樣方案的設定要能保證抽樣人員所抽取的樣品能夠代表一部分樣品的顯著特征,所抽取的樣品量也不僅僅是為了抽取而抽取,要能夠滿足需求并且反映真實的樣品情況。若未制定抽樣方案或抽樣方案的制定不能很好地為抽樣工作進行指導,那么不利于抽樣人員進行產品抽樣。
2抽查產品種類的確定
抽樣人員在進入企業后,應首先與企業人員溝通交流,說明來意,進入現場查看,了解企業產品生產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在監督抽查中,抽查產品種類必須按行政機關下達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令規定進行。到現場抽樣時,首先必須確定企業有生產或銷售規定中的產品種類才能進行抽樣,所抽取的樣品必須符合規定要求。在生產企業中,產品抽樣地點通常在成品倉庫,抽樣時應明確區分合格品與不合格品,抽查產品必須為經企業出產檢驗合格后的產品,未經檢驗產品、不合格品或次品不能作為抽查產品的對象。在流通領域,產品抽樣地點通常在企業倉庫或營業場所,所經營產品未經特別標明都視為合格品,可作為被抽查產品。
3產品檢驗批量的確定
所謂產品檢驗批是指一批作為檢驗對象而聚集起來的即將提交檢驗的產品,批量即檢驗批中單位產品的數量。通常情況下,同型號、同等級、同類型的,且生產條件和生產時間基本相同的單位產品才能組成同一個檢驗批。對此上級監管部門在下發要求時會做出詳細的相關規定,,這就要求抽樣人員在進行產品檢驗時按照監督文檢的規定進行,產品批量和產品種類都要符合國家標準,滿足產品屬性所要求的限量值。
4實施產品抽樣
在實際工作中,隨機抽樣是較為常用的的方式,但是實際上卻在方法上有所不同。常用隨機抽樣方法有4種方法,簡單隨機抽取較為常用,但不能保證抽樣結果的準確性。系統抽樣法、分層抽樣法抽樣結果存在一定的系統性,能說明不同層次不同群體的樣品所反映的特征。整群抽樣法的抽樣結果呈現多樣化特征。這四種不同的抽樣方法適用于不同標準的抽樣方案。抽樣的隨機性要求在選擇的隨機抽樣方法時,應能使總體的每個產品都有相同的被抽機會。抽簽、查隨機數值表或擲隨機數骰子等方法都是不錯的隨機抽樣方法,每個個體被抽到的機會都是相同的。不同產品種類和不同產品種類都存在抽樣方法上的差異。因而抽樣人員要有較高的職業素養和敏銳的洞察力,在執行抽樣前仔細閱讀抽樣方案的相關規定和產品標準等,避免出現個人失誤影響抽樣結果,并嚴格按照規定實施抽樣。
5抽樣單信息填寫
抽樣單信息填寫是對抽樣工作的詳細記錄,作為是產品監督檢驗工作的原始憑證之一,是追溯產品情況的依據。因而填寫抽樣單時要將檢驗所需的信息填寫完整,為了方便而簡略填寫很可能直接影響檢驗工作的開展。對監督抽查不合格的產品進行行政處罰時,抽樣單上產品標注的方式不一致或抽樣日期等問題,往往直接引起執法部門與受處罰單位爭議。因此,抽樣單信息填寫的完整性和規范化,字跡清晰,有利于后期質量檢驗工作減少了不必要的麻煩。監督抽取樣品的單子須填寫各類信息,包括任務來源和受檢產品信息等信息,完善抽樣單位所需信息,在填寫過程中遵循真實有效的原則。
6樣品運輸和儲存
抽取樣品應封樣,封條應雙方簽名、蓋章,封樣應牢固、有效。無論檢驗用樣或備用樣品,在抽取過程和封樣后的運輸儲存都應按產品標準和產品說明的運輸儲存條件管理,以保證樣品的真實性。需低溫保存的冷凍食品,抽樣單位應配備符合溫度要求的車用和儲存用冰箱;有防潮要求的產品應采取符合要求的防潮措施處理;對于保質期短的樣品,應使樣品在保質期結束前完成產品檢驗規定程序;對于其它有特殊運輸儲存要求的產品,其樣品都應按規定要求妥善管理。同時,要求防止運輸儲存人為損壞,做好樣品流轉過程每個環節的樣品接收檢查和管理記錄。
7其他工作要點
除以上所談及之外,考慮到抽樣現場人員復雜,環境喧鬧以及抽樣人員外出時間較長等情況導致抽樣人員易情緒化,易導致抽樣過程中出現差錯或應查未查等過失,極易被產品質量差的企業主趁機利用逃避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或逃避處罰。錯誤的抽樣程序、錯填抽樣單等不經意間發生的錯誤都有可能導致整個監督抽查工作失去效用。因此,抽樣人員在進行抽樣工作時應保持高度的認知和敏捷的思緒,認真負責,按照標準程序和規范要求確保抽樣工作的順利完成。上級相關部門也應重視抽樣工作,挖掘并培養專業性的技術人才上崗進行抽樣工作,提高抽樣人員的專業素質和對待工作的積極態度,做好抽樣工作,促進產品監督抽樣工作的有效實施。
在產品質量監督抽樣的實際工作中,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的開始始終是以抽樣工作的開始為代表。抽樣是產品監督抽查工作的第一步,也是至關重要的一步,抽樣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直接影響著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的順利開展。謹以此文通過對產品質量監督抽樣工作的重點和常見問題進行歸納總結,以便抽樣工作人員的借鑒,希望能為產品質量監督和抽樣工作的順利進行和標準化實施貢獻綿薄之力。
作者:房澤輝 單位:甘南縣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檢測中心
參考文獻
(一)進一步建立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健全依法科學民主的行政決策機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規則和程序,明確決策范圍、權限,把專家論證、公眾參與、民主協商、專業機構測評、成本效益分析、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必經程序,將決策行為置于法治框架內。積極推行“民主決策,法制先行”理念,全面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把聘請的律師作為部門依法行政的法律顧問用實用好,在對涉及老百姓生命安全的工業產品和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處置、涉嫌刑事移送、與有關部門之間執法協調等事項的處理中,法制機構應當提前介入,在部門集體審議時,法律顧問要列席會議。
(二)積極應對管理體制調整對法制工作的挑戰。與質監部門工作相關、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很大一部分是近十年來依據垂管特色制定的。一旦管理體制調整到位,必然有一部分法律法規,特別是總局的規章、規范性文件需要廢止、修改。法制工作要及時適應、掌握體制改革帶來的法律法規的新變化,確保為領導決策提供切實可靠的法律服務。
(三)深入開展行政指導工作。行政指導是質監部門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有效手段。各局要結合行政執法回訪制度的實施,通過建議、輔導、提醒、勸導、示范、信息披露等方式,著重抓好質量提升、品牌培育等服務類行政指導和稽查建議等告誡類行政指導工作,注重由指導企業向指導行業轉變,實現質監部門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行政目的。
二、圍繞依法行政重點工作抓落實,強化監督指導,規范執法行為
(一)完善執法監督機制。貫徹落實兩法銜接、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等執法監督相關制度,規范執法行為,提升執法效果。進一步完善、細化行政處罰案件審理程序、案審議事規則及案審委員職責等相關制度,切實發揮案審會最終把關作用。加強行政處罰的個案指導,提高對行政處罰監督的有效性,重點關注證據形式、兩法銜接、處罰后處理、罰沒物資管理等履職風險高發環節。通過召開行政執法案卷交叉檢查、案卷評審等活動,加強對案卷制作、歸檔工作的檢查和指導。
(二)開展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運行工作。按州政府要求開展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運行工作,做到行政權力事項公開、行政權力運行透明,行政監管實時到位。積極推動行政處罰案件依法公開。各局要配合當地政府完成行政權力清理工作,依法公開權利清單和運行程序,及時修改和完善行政權力數據庫。
(三)加強行政許可規范管理工作。嚴格執行《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行政許可實施辦法》和《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行政許可案卷基本規范》,加強對行政許可工作規范的宣傳、指導,進一步完善行政許可工作監督機制,重點監督許可條件的一致性、文書送達、當事人知情權的保障、許可過程中技術行為監管、用印規范等突出問題。
(四)強化技術機構法制化建設。加強對技術機構工作人員的法律知識培訓,提高技術機構及其人員的法律意識。配合相關科室,針對法制建設的一般要求、檢驗報告質量、檢驗行為規范等內容,開展技術機構法制化工作專項監督檢查和量化打分評比,推動技術機構建立崗位責任制,促進技術機構依法檢驗、進一步規范檢驗檢測行為,減少履職風險、預防職務犯罪、實現健康發展。
(五)貫徹落實“依法治省綱要”,落實工作責任。認真貫徹執行省“依法治省綱要”有關要求,狠抓落實“依法治省”中涉及質監工作的相關問題。結合省局、州政府在法治宣傳、依法執法、依法行政方面的要求,細化和分解工作任務,完善領導和工作機制,結合實際制定工作計劃,確保依法治省工作落實。
三、圍繞依法行政基礎工作抓落實,完善工作舉措,提升法制效能
(一)認真落實“六五”普法規劃。加強面向企業、面向消費者、面向全社會的普法宣傳,全面開展普法宣傳進機關、進單位、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活動,做到法制宣傳上電視、上報紙、上網絡。加大“3·15”、“質量月”、“世界標準日”、“世界計量日”等重要時間節點的社會普法力度,加強質量法律知識宣傳活動,突出對監管服務對象,特別是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和重點產品企業的管理和操作人員的法制教育培訓,提升企業質量法制意識。進一步完善法制宣傳教育考核、評估、監督檢查、檔案管理等,將法制學習納入單位績效考核。
(二)搞好法制教育培訓。要突出重點對象,開展對領導干部、一線執法人員和法制人員的培訓活動,提高其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要突出重點內容,對領導干部要以憲法、特種設備安全法、家用汽車三包規定等法律法規知識和質監業務知識為重點,豐富培訓內容,增強其法治理念和運用法治方式履職盡責、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水平;對一線行政執法人員和法制人員要開展形式多樣的崗位練兵活動,將常規培訓與知識競賽、崗位練兵、“傳幫帶”相結合,專家授課與典型案例研討相結合,進一步提高執法人員和法制工作人員的證據意識、應變能力,提高對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的能力。繼續開展“每月集中學法”、“中心組學法”等活動。
(三)加強執法證件管理。積極組織新招公務員和新調入人員參加行政執法培訓、考核,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主體資格制度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建立州質監系統行政執法人員數據庫,及時更新數據,加強對《行政執法證》的申請、初審、使用管理等工作。
(四)加強全系統法制人員隊伍建設。繼續組織“開門審案”、個案座談活動,對行政執法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剖析,充分發揮法律法律顧問在宣傳咨詢、糾紛化解、風險防范、制度把關等法律事務中的作用。
圍繞中央和省、市、縣重大決策部署開展監督檢查,督促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職,突出對全縣“五大戰略”、“五大建設”的實施和產業轉型升級、沿海開發、城鄉統籌等重點工作部署落實情況的督查,強化對職能部門履職情況的督查,認真查糾工作不落實、不到位等問題,確保縣委、縣政府各項決策部署得到貫徹落實。
(一)開展全縣重點項目紀檢監察巡查工作。各級紀檢監察組織分別對本級政府投資重點工程項目、城市建設項目、基礎設施項目、社會事業項目、為民辦實事項目等重大公共投資項目實施動態跟蹤巡查,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廉政風險防控,建立健全巡查工作例會、情況反饋、督查整改等制度,加強對項目的前期申報審批、資金管理使用、建設管理、竣工驗收等環節監督檢查,確保重點項目規范、廉潔、高效實施。
(二)開展制度執行力提升行動。對近年來縣委、縣政府出臺的招標投標、標后監管、信息公開、風險防控、不良行為、征地拆遷、國有資產使用管理等一系列文件執行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和動態評估,重點查看臺賬資料、操作流程、公開公示等,進一步規范制度執行落實,確保貫徹執行到位。同時強化責任追究,增強制度威懾力。
(三)加強對征地拆遷工作的全程監督管控。會同財政、審計等部門進一步加強對征地拆遷工作的監管,大力推行事前備案、事中監督、事后回訪等機制,全程參與征地拆遷,著力構建征地拆遷工作廉政風險防控體系,堅決查處征地拆遷工作發生的違法違紀案件,切實保障被征地拆遷權利人的合法利益。
(四)加強對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節約集約用地、水資源保護和水利改革發展、安全生產等政策法律法規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對上述政策法律法規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認真查處并糾正落實過程中的違法違紀等行為,督促政府相關部門建立健全廉政風險防控制度,推進資源集約高效使用、水資源的有效保護和可持續利用,不斷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生態文明建設。
二、集中治理基層行政執法中的突出問題,促進依法行政
(一)突出重點領域治理。把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工商管理、質量管理、治安管理、勞動監察、城市管理作為重點領域,集中治理基層行政執法中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監察機關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行政執法專項檢查,督促行業主管部門認真履行法定職責。繼續開展行政訴訟敗訴和行政復議糾錯案件責任追究工作,堅決查處行政執法中、辦事不公、失職瀆職、等行為。
(二)規范基層行政執法權的運行。督促鎮區和部門繼續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和綜合行政執法試點、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等工作。建立健全執法信息公開、時限承諾、結果查詢等制度,積極推行行政處罰網上公開透明運行,推進行政處罰結果公示、罰繳分離,開展行政執法電子監察,加強社會監督,提高基層行政執法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三)建立規范基層行政執法工作聯系點。選取部分鎮區和部門,建立一批規范基層行政執法工作聯系點,加強工作指導,開展專題調研,了解掌握基層行政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規范基層行政執法工作試點,努力探索從機制上解決問題的方式方法。
三、深入推進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健全長效機制
(一)強化重點工程動態監管。以城建、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為重點,加強對項目規劃審批、招標投標、質量安全、物資設備采購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促進重點工程項目規范實施、安全運行、優質高效。進一步完善聯合監督機制,會同發展改革、住建、交通、水利、城管、財政、審計等部門開展建設項目專項檢查,實行全過程有效監管。
(二)繼續加強招標投標等關鍵環節治理。積極推進建設工程電子招標投標和網上遠程評標工作,年內實現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電子招投標全覆蓋。同時向其他招投標領域拓展。加強評標專家庫建設與管理,實現資源共享和動態管控。創新招標投標監管方式,加強招標投標全過程監管,堅決整治圍標串標、轉包和非法分包、掛靠借用資質投標、違規出借資質等違法違規行為。
認真落實中央《關于做好2013年中央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政策落實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中紀發〔2013〕4號)要求,會同發改、財政和審計部門加強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突出加強對中央投資項目規范建設、配套資金落實及建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前期已經下達的中央投資項目,要督促有關方面在保證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設進度,確保及時發揮效益;對新下達計劃的中央投資續建項目要督促盡快開工建設、按計劃進度施工,確保擴大內需投資計劃順利完成。
(二)加強對規范和節約用地、宏觀調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建立土地執法共同責任制的意見》(寧委發〔2009〕31號),對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土地監督管理職責的行為實施監察;配合參與2009年度衛星遙感監測執法監察,嚴格執行《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對國土部門移送的相關責任人依法依紀追究黨紀政紀責任。二是會同國土資源部門深入推進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嚴肅查處土地管理中未報即用、違法審批和違反規定拖欠土地出讓收入、越權減免緩繳或變相減免土地出讓收入等行為。三是督促有關部門認真落實《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要求,嚴格執行項目投資審批、管理有關規定,防止出現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的問題;配合有關部門對淘汰落后產能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落實目標責任;對瞞報、謊報淘汰落后產能進展情況或整改不到位的,依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加強對環境保護、節能減排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一是繼續會同環境保護等部門開展環保專項行動,集中整治危害群眾健康的環境問題,切實維護群眾的環境權益。對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或“三同時”制度執行不到位的項目,對社會影響較大、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污染問題,對基層查處阻力較大、整改進度遲緩、整改措施不力的環境污染問題,實行掛牌督辦和責任追究。二是會同發改等部門按照《市政府關于批轉市經委等部門〈市節能考核獎懲暫行辦法〉的通知》(寧政發〔2009〕143號)要求,對落實節能目標責任制情況進行檢查、評價和考核;會同環保等部門加大對污染減排檢查工作的力度,對不符合產業政策、高能耗、高污染、低產能的企業繼續實行關、停、搬遷和改造的監督檢查,全面完成“十一五”減排目標任務。
(四)加強對重點工程的監督檢查
圍繞建設江北副城,以新城建設和重點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探索工程監察工作新方法。一是培育建立重點工程廉政監察專家庫,根據工程性質和時間節點的要求不同,從專家庫中抽取人員組成監察小組對項目進行檢查,重點突出監督檢查的實效性。二是繼續開展中標履約情況專項檢查,重點檢查設計變更、現場簽證、項目經理變更、現場監理調整的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完備,工程量的確定是否準確、合理。三繼續加強對招投標活動的監督,重點圍繞選擇中介機構、確定招標方式、設定資格審查條件和招標條件、項目分包等環節開展日常督查和專項檢查。四是加大對工程質量監督檢查的力度,督促項目、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各方,認真履行相關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促進工程優質。五是繼續深化重點工程廉政監察檔案制度,加強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監督,積極探索重點工程廉政風險防控和誠信體系建設的有效途徑。
二、深化專項治理,解決突出問題,完善長效管理
(一)繼續排查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著力在發現問題和糾正問題上下功夫
按照“誰建設、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完善政府主導、部門主抓、專項治理工作機構和紀檢監察機關主推的機制,深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排查工作。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問題,分析原因,按照“寬嚴相濟、不縱不枉、依法依紀、教育為先”的原則進行處置,既堅持原則、嚴肅紀律,又實事求是、妥善處理。
(二)加大違法違紀案件查辦和懲戒力度,認真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問責制度
一是在保持投訴舉報渠道的暢通的同時,注意從項目稽查、現場巡查、財政監督、項目審計、執法監察和媒體報道等多渠道發現案件線索。二是重點查處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的權錢交易案件、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失職瀆職案件、索賄受賄案件、商業賄賂案件以及嚴重受害群眾利益案件。三是對查實的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在依法依紀依規進行處理的同時,還要運用失信懲戒和限制市場準入的措施,加大打擊力度。四是加強與檢察、公安、審計等執法執紀機關的協調配合,建立健全情況通報、案件線索移送、案件協查、信息共享機制,共同做好辦案工作。
(三)加強重點領域和環節的制度建設,規范權力運行和市場各方主體的行為。
1、進一步強化對征地拆遷行為的監管。繼續開展對房屋拆遷工作的執法檢查,加強對市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屋拆遷管理工作的意見》(寧政發〔2009〕108號)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黨員領導干部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規范權力運行。全面實行拆遷調查資料公示、市場化評估、拆遷補償公示等制度,推進拆遷跟蹤審計工作,實施“陽光拆遷”。
2、認真治理房地產開發領域的突出問題。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的監督,嚴肅查處和糾正擅自改變土地性質、變更規劃、提高容積率和違規減免緩收規費等問題,堅決禁止針對特定對象設定條件進行土地掛牌出讓或“毛地”掛牌出讓等問題。
3、進一步規范招投標行為。會同發改、財政、審計、建工等部門開展《市政府關于規范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的若干規定》(寧政發〔2009〕49號)執行情況檢查,抓好中介機構庫的動態管理和評估考核,規范中介服務行為。以新城建設和重點交通為工作重點,加是強對民生工程、基礎設施等建設項目招投標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存在問題,確保各項規定能夠落到實處。
4、進一步加大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監管力度。會同發改、建設、建工、交通、水利等部門加強對重大工程、重點項目安全質量保障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查處工程質量事故;結合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督促街鎮、園區和有關部門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依法依紀加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對違法違規行為處罰力度和責任追究力度,嚴肅處理、失職瀆職造成事故的行為,嚴厲查處瞞報、謊報、拖延不報事故和事故背后的腐敗問題。
二、重點工作
(一)安全生產綜合監管方面
1.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全市性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總結回顧本季度安全生產工作,分析當前安全生產形勢,并對下一步安全生產工作提出要求;
2.全年組織2次以上安全生產工作專項督查活動;組織2次以上涉及全市各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行動;按期組織“百日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全國安全生產月”等專項檢查活動;
3.組織開展元旦春節、五一、中秋國慶等節假日和汛期、夏季高溫、冬季雨霧冰雪等重要時段的全市性安全大檢查工作;
4.全年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各鄉鎮(街道)和行業主管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情況30戶次以上;
5.全年開展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監督檢查20戶次以上。
責任領導:
(二)直管行業安全監管方面
1.全年開展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機械、水泥建材等企業監察執法100戶次以上;
2.全年開展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經營等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崗位工人安全業務培訓1次以上;
3.全年開展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專項檢查1次以上;
4.全面開展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等級評定工作;
5.全年開展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專項檢查1次以上。
責任領導:
(三)安全生產專項監察執法方面
1.對全市范圍內重大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立案處罰率達100%,按期結案率達100%;
2.對全市范圍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根據“四不放過”原則,按期向市政府提交事故調查報告,事故查處率達100%。
3.對全市道路運輸、煤礦、非煤礦山、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規范和技術標準情況進行監察執法,全年實現監察執法70戶次以上,重點監管企業監察執法覆蓋率達90%以上。
4.依法受理并查處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舉報,舉報調查核實率和查處率達100%。
三、監管執法內容
(一)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方面
1.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取得有關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情況;
2.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情況;
3.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的情況;
4.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產投入的情況;
5.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取得有關安全資格證書的情況;
6.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的情況;
7.生產經營單位組織進行安全生產自查,及時排查治理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情況;
8.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情況;
9.對安全設備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定期檢測的情況;
10.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和制定應急預案的情況;
11.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統一協調、管理的情況;
12.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與對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情況;
13.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及按規定辦理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的情況;
14.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的情況;
15.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的情況;
16.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有關應急預案備案的情況;
17.礦山企業以及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建立兼職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以及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維護和保養等情況;
18.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
19.依法應當監督檢查的其他情況。
(二)鄉鎮及部門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方面
1.各鄉鎮(街道)、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產業園區是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依法履行屬地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從人員、職責、經費等方面確保本轄區安全生產工作的有效開展。
2.認真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有關規定,將安全生產工作與經濟發展、行業(領域)管理的有關工作協調一致,同時計劃、安排、布置、檢查和總結。
3.是否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狀況,按照職責分工,對生產經營單位嚴格監督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立即督促有關單位及時處置和排除,組織開展公共設施、場所、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4.是否按規定落實和承辦上級或市政府、市安委會以及相關安全生產行業主管部門交辦的安全生產其他工作事項。
四、工作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以全面貫徹實施《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縣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為核心,緊緊圍繞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總體部署,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主體責任,促進全縣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
(二)編制原則:
1.依法行政、程序正當。在執法檢查中做到主體合法,事實清楚,行為規范,程序合法,處罰適當。
2.突出重點、全面覆蓋。堅持屬地監管、分級負責,以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煙花爆竹、職業健康、工貿行業等為重點,開展定期和專項檢查。縣安監局執法計劃對象為重點監管行業領域的企事業單位,受委托執法的鄉鎮安監站要加強對轄區內所有企事業單位的執法檢查,做到上下銜接、不留盲區。
二、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工作目標:通過強化執法檢查促進全縣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貿企業等重點監管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進一步落實,將相關行業事故指標嚴格控制在市下達的指標以內。
(二)主要任務: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嚴厲打擊違法違章生產經營行為,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著力加強安全基礎工作,提高本質安全水平,不斷強化“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社會監督參與”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
三、職責分工和檢點
(一)執法檢查職責分工
縣安監局主要依法檢查:1、規模較大、專業化程度較高、安全監管任務繁重復雜的中央、省、市駐岳企業;2、非煤礦山;3、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和使用企業;4、煙花爆竹生產和經營企業;5、涉鉛、涉毒、涉粉塵等危害較重的職業衛生企業。同時縣安監局對各鄉鎮負責執法檢查的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貿行業企業,按各鄉鎮檢查總數不少于15%的企業進行隨機抽查。
各鄉鎮對本轄區內所有企事業單位檢查覆蓋率要達到100%。
(二)執法檢查頻次
縣安監局對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每年最少開展1次執法檢查和1次有針對性的復查;對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每月至少開展1次、批發企業每季度開展1次、經營單位每年至少開展1次的執法檢查;對職業健康、綜合監管行業企業每年最少開展1次執法檢查。
(三)執法檢點事項
1.以國家安監總局(第24號令)第八條規定的十九項為重點檢查內容。
2.國發〔2010〕23號文件和皖政〔2010〕89號文件中規定的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情況、推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和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情況,以及企業領導現場帶班情況和新技術推廣應用情況。
具體參照《安全生產執法現場檢查表》(見附件)。
四、保障措施與要求
加強對民生計量制造、銷售、使用及修理環節的監管,確保各領域民生計量器具受檢率全覆蓋;繼續開展民生計量“四進”活動,初步建立符合我市實際的民生計量工作長效機制,為群眾營造一個準確、可靠的計量環境。
1、加大計量執法力度。以強檢計量管理系統為依托,對使用未經強檢合格計量器具的單位和個人、超期或超范圍生產計量器具的單位依法進行查處;對故意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及缺斤少兩欺詐消費者、無證生產計量器具等計量違法行為,依法進行嚴厲打擊;不斷提高涉及計量行為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意識、行業協會的自律意識,以及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意識。
2、認真做好電能表、水表、燃氣表、熱量表等民用“四表”安裝使用前的首次強制檢定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對民用四表進行強制檢定的通知》精神,保證建設單位安裝的“四表”計量性能準確可靠。按照省局對強制檢定電能表計量監管的要求,做好對供電部門使用的強制檢定電能表的監督管理。加強對房地產、物業管理部門所轄的“四表”和農村電能表的依法監督管理,保證公平交易,避免因計量失準而引起的糾紛,維護國家、集體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3、以貫徹落實《省加油機防欺騙功能啟動工作方案》及市《關于啟動加油機防欺功能及檢定工作的通知》為契機,全面啟動以解決不法加油站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行為,各加油站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對加油機防欺騙功能的初始化。加大對加油站的監管力度,完善對加油站的長效監管機制,保證加油機的受檢率和合格率,保障消費者的利益。
4、強化衡器監管。按照市質監局部署,開展全市衡器制造、銷售、使用及修理環節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加大對集貿市場的整治力度,積極推行對集貿市場使用的計量器具實行“三統一”、“三落實”、“一監管”的管理模式,即:統一配備、統一管理、統一檢定;落實責任人、落實檢定關系、落實周期檢定;定期監督檢查。
5、建立健全眼鏡店“配、驗、檢、保、監”長效計量監管機制。各眼鏡店按照規程要求,到期到計量所申請周期檢定。稽查大隊加強對眼鏡店在用驗光配鏡用強檢計量器具進行監督檢查,保證在用計量器具按期檢定;對未辦理生產許可證的眼鏡店進行查處,確保眼鏡店守法經營,保障消費者的身心健康。
6、繼續組織開展“關注民生、計量惠民”專項行動。堅持服務為先,以“誠信計量進市場”、“健康計量進醫院”、“光明計量進鏡店”、“服務計量進社區”的“四進”活動為載體,開展多種形式的計量惠民服務活動,切實提高計量惠民服務質量,充分體現“惠民、利民、便民”。
二、強化能源計量,促進全社會節能減排
1、以貫徹實施《節約能源法》為抓手,依法推動節能計量工作。認真組織重點骨干企業學習、實施《節約能源法》;繼續開展對實施GB17167《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情況的監督檢查,逐步擴展企業范圍。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違反《節約能源法》規定的單位依法進行處理。對所監管的用能企業進行分類管理,有針對性的做好能源計量幫扶工作,深入挖掘先進經驗和做法,在總結的基礎上進行推廣,發揮典型的引領和帶頭作用。
2、認真做好對重點用能企業計量檢測體系的建立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國有大中型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加強管理的要求及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完善計量檢測體系的要求,企業應建立健全完備的能源計量監控管理體系,健全相應的能源計量管理制度;提高計量檢測能力,抓好能源計量器具管理,完善計量檢測手段,嚴格對計量設備進行定期檢定,實施生產過程的計量檢測,提高產品質量。鼓勵企業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加強過程控制,提高計量數據管理水平,鼓勵企業采用新技術、新方法,提高計量檢測數據的可靠性,加強監督,實現計量器具的動態管理。
3、根據國家住房城鄉建設部的規定,從2012年起,北方城市新竣工集中供熱建筑,無分戶計量裝置不得竣工驗收和投入使用。各房地產公司按照要求必須安裝供熱分記計量裝置,安裝前并申請首次檢定;未申請檢定的房地產公司由稽查大隊查處。
三、堅持依法管理,強化量值傳遞和計量器具的管理
1、加強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監督管理。對屬于強制檢定的計量標準器具和工作用計量器具,繼續實行強檢計量器具登記備案年審制度,各單位于3月1日起到市計量所辦理備案年審,并按照計量器具的檢定周期申請檢定。
2、強化量值傳遞工作的法制化管理。建立計量標準的企業必須使用檢定合格的計量標準器具,依據現行有效的計量檢定規程,由考核或復查合格的檢定員開展工作,并按期進行標準復查;檢定原始記錄和證書應準確、清晰,技術檔案完整。不得擅自開展、變更新的檢定項目、范圍,凡單位、設備、人員、項目等發生變化的,均應及時向發證部門申報備案。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方面列入國家強制檢定目錄的工作用計量器具必須按期申請周期檢定,未申請周期檢定單位由計量所提交稽查大隊查處。
四、積極開展工程計量工作,增加計量工作的保障能力
1、加大商品量的計量管理力度。嚴把廠門、管好源頭,建立和完善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機制。定量包裝商品生產經營企業認真貫徹執行《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保障消費者的利益。繼續開展定量包裝商品計量定期監督抽檢工作,并將加大后處理工作的力度。
2、圍繞重點工作,積極開展測量管理體系認證和計量確認活動。申請名牌產品企業及重點用能企業要完善計量檢測體系,提高計量保證能力,通過測量管理體系認證或計量保證(合格)確認考核,為企業提高產品質量、開展節能減排工作提供計量保證。
(三)對干部職工進行法制教育培訓,定期組織職工學習與本單位業務相關的專業法律法規知識,學習活動有教材、有記載,并積極參加區依法治區辦組織的各類法制培訓教育活動。
(四)負責做好基層單位普法工作,開展專業法律知識的普及教育工作。利用發放宣傳資料、制作宣傳板、開辟法制專欄、設點咨詢、懸掛橫幅、舉辦培訓、組裝宣傳車、法制文藝活動等形式開展宣傳活動。轄區群眾、執法對象的法律普及率達到95%以上,有各類宣傳活動文字、圖片記載。
(五)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將單位的管理和服務納入法制化軌道,公開辦事程序和服務標準,嚴格依照法定內容和程序開展各項執法活動。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執法公示制和錯案追究制,積極探索建立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制度,全年無違法事件發生。各項執法活動記錄、資料齊全,執法檔案規范齊備。
(六)健全完善單位糾紛調解、安置幫教工作組織、制度建設,認真做好單位內部糾紛調處和兩勞解釋人員幫教工作,全年無糾紛激化和兩勞解釋人員重新犯罪現象發生。
1、工程質量監督全覆蓋。按照《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規程》(DB34/T2289-2015)要求,組織開展好全區在建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全區在建水利工程全部納入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有效監督管理之中,質量監督管理關口前移,確保我區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質量監督覆蓋率達100%,保證水利工程建設質量。
2、工程質量監督抽檢常態化。推動全區在建水利工程進行第三方檢測的基礎上開展質量監督抽檢,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對工程開展監督抽檢,主要抽檢原材料、中間產品和工程實體質量。對監督抽檢中發現質量不合格或不滿足設計要求的,建立抽檢臺賬,督促工程參建單位立即整改,確保工程完工后不留質量隱患。
3、工程質量監督差別化。對區重點水利工程成立質量監督組,實行經常性監督,隨時對工程實行監督檢查。同時加大對民生水利工程和影響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水庫、電站、堤防工程的監督檢查工作力度,加大對重要隱蔽工程和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査,對一些容易出現問題的項目反復開展檢查,力求監督工作取得實效。突出對重點工程、質量管理薄弱工程以及質量行為不規范和社會信用較差的責任主體的監管,提高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4、完善各參建主體質量終身責任制。建設主體質量行為是決定工程質量好壞的根本要素,建立質量行為終身責任機制,實行工程建設質量書面承諾和竣工后永久性標牌制度。工程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法定代表人應簽署授權書,明確本單位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應承諾工程建設質量符合各項規范標準的要求,對因自身工作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責任。工程竣工驗收后,應在工程明顯部位設立永久性標牌,標明參建單位名稱和項目負責人姓名。
二、全力做好在建項目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5、做好新建項目的質量監督工作。及時辦理新開工項目的質量監督手續,對項目法人上報的項目劃分和外觀質量評定標準、質量檢測方案進行確認和審核。對重大項目編制質量監督工作計劃,明確重要隱蔽部位和關鍵環節,確定監督到位點,做好質量監督工作交底例會,規范參建各方質量行為。實時開展現場監督檢查,發現質量問題及時下達書面質量監督檢查結果通知書,并督促整改。
6、做好重點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按照區水利局工作部署,積極主動,做好重點項目的質量監督工作,對重點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質量根據工程進度不定期進行專項檢查和抽查。
三、切實加強質量監督管理能力建設
7、繼續推進質量監督機構建設。進一步加強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建設,按照“專業、精干、效能”的原則以及水利建設任務等情況,合理配置質量監督機構人員,抽調思想品德過硬、業務精通、經驗豐富、協調能力強的專業技術人員充實到質量監督隊伍,切實加強工作力量。定期開展業務培訓工作,努力提高質量監督人員綜合素質和履職能力。
8、建立工作經費保障制度。質量監督工作經費應納入本級財政預算,配備必要的工作儀器設備,改善質量監督機構工作條件,確保質量監督機構獨立開展工作,履行工作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