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法哲學與法社會學論叢》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qū)徃迦酥赋龅膯栴},如選題不符、創(chuàng)新性不足、數(shù)據(jù)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qū)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chuàng)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nèi)容及依據(jù)。
2.核對期刊要求:
1、來稿收到后,編輯部將在兩周內(nèi)通知作者是否送交匿名外審。外審周期為三個月,無論是否通過都將及時向來稿者反饋評審結果。
2、參考文獻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或其他與之相應的文字。
3、題目應能準確概括文章內(nèi)容,一般不超過20字。如非必要,不用副題名。英文標題內(nèi)容應與中文標題相應。
4、作者如對文章題名、責任者、基金項目(名稱和編號)需做必要的解釋或說明,請在當頁用腳注表示;對于文章特定內(nèi)容的解釋說明,請用“注釋”方式置于文后,序號用帶“[]”的阿拉伯數(shù)字表示,連續(xù)編號。
5、來稿需注明作者的真實姓名、單位、地址、郵編、職務、專業(yè)等信息,寫明電子郵箱及電話以便聯(lián)系。凡學生來稿請務必注明學校、專業(yè)和年級。
6、摘要應在200字以內(nèi),摘要中不能使用評論性的詞語,摘要的基本要素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結果、結論,也可寫明具有情報價值的其他重要信息。
7、得到各類基金項目資助的論文,應在論文首頁標注(基金名稱、編號),并請?zhí)峁┯嘘P批準文件的復印件一份。
8、正文:一般應包括資料與方法、結果、討論三個部分,層次系統(tǒng)為1~3層,如:“1”,“1.1”,“1.1.1”,各級標序均左頂格,第2層后空1字距排標題。
9、表(圖)下須注明資料來源,在來源中如系引用年鑒數(shù)據(jù),應按下式注明《xx統(tǒng)計年鑒(年號)》,如不是一本,則可用《x x統(tǒng)計年鑒》xx、xx年卷。
10、內(nèi)容豐富性:稿件需要提供足夠的內(nèi)容豐富性,包括對相關文獻的綜述、理論框架的建立、實證研究的結果等。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zhì)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法哲學與法社會學論叢》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1998年創(chuàng)刊,由中國政法大學主管,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法哲學與交叉法學院研究所主辦,為年刊。
該刊設置了專題研討、法哲學、法社會學和薊門學園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tài)和發(fā)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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