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法律方法與法律思維》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論點新穎,論證充分,結論可靠;條理分明,行文簡練,用字規范。
(二)原稿必須是在中外文正式刊物上未發表的論文。本刊嚴禁一稿多投、重復內容多次投稿、不同文種重復投稿。
(三)參考文獻按引用的先后順序列于文末。所列參考文獻在20條左右,以國內外近5年發表的雜志參考文獻為主。
(四)一級標題用編號一、二、三、,二級標題用(一)、(二)、(三)、,三級標題用1.、2.、3.,四級標題用(1)、(2)、(3)。一級標題居中,二級左對齊,三級標題左縮進兩格。
(五)用第一、第二……或首先、其次……時,如每段文字不長可在同一自然段內接排,如每段文字均較長,可另起一自然段。
(六)注釋:采用腳注(當頁注,“每頁重新編號”),使用小5號字(由word軟件自動生成),注釋序號使用右上標的“①”。
(七)作者詳細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和電子信箱地址,以便及時聯系。
(八)稿件請附200—300 字的中英文內容提要,內容提要簡要概述所研究的問題與觀點、采用的研究方法以及文章的主要結論。
(九)基金項目有則加。格式為“基金項目:基金名稱(編號)”。論文若系省部級以上基金項目,本刊將酌情優先發表。
(十)正文中的圖或表分別按圖1、圖2、圖3、……或表1、表2、表3、……順序編排,圖的標題位于圖的下方,表的標題位于表的上方,并注明數據和資料來源。如有補充說明,應以“注:”的形式進行說明。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法律方法與法律思維》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2002年創刊,由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主管,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主辦,為年刊。
該刊設置了研究報告、簡報、文獻綜述、專題研究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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