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現代化研究》期刊投稿需要注意以下信息:
一、基本投稿方向
該刊是一本由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法制現代化研究中心主辦的社會期刊,1995年創刊,本刊主要欄目有:主題研討、域外法學。旨在推動社會學科發展和社會教學實踐創新。
二、內容與格式規范
(一)請勿一稿兩投,自投稿之日起,凡三個月未收到錄用通知書,作者可自行另作處理。來稿一律不退,請自留底稿。來稿文責自負,本刊有權對擬用稿件作必要的修改與刪減,如不愿者,請在來稿中說明。
(二)論文引文的出處或參閱的各種書刊資料,其文獻項目和要素須集中列在論文的文末。一律用[1]、[2]……標注。
(三)參考文獻的著錄格式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表置于文末,其排列順序以正文出現的先后為準,文內用方括號按先后順序標注,且置于行文的右上角。
(四)中英文文題應簡明、確切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內容,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選定關鍵詞等所遵循的原則,不使用非公知公認的縮略詞、首字母縮寫字符、代號等。
(五)各級標題不得使用引文標示。正文中如需對引文進行闡述時,引文序號應以逗號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號中,如“文獻[1,2,6,9]從不同角度闡述了……”
(六)非直接引文注釋,注釋前應加“參見”;非引用原始資料時,應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關信息,再以“轉引自”為引領詞注明轉引之文獻詳細信息。
(七)來稿請附上作者簡介,包括作者真實姓名、出生年月、性別、籍貫、所屬機構、職稱學位、研究方向,同時請提供通信地址、電話、電子郵箱地址,以便聯絡。
(八)以提供文獻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記述文章重要內容。摘要中盡量避免使用“本文”“作者”等字眼。務求簡練,一般不宜超過250字。
(九)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標明“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及復印件。
(十)圖與表文稿中,圖、表題應有自明性,且隨文出現.插圖請用計算機制作,照片必須清晰、規范。
三、審稿周期
《法制現代化研究》期刊預計審稿時間:1個月內,發行周期為:年刊,期刊級別:部級期刊,建議投稿前仔細核對格式要求,避免因細節問題延誤發表。
《法制現代化研究》創刊于1995年,辦刊以來,融指導性、實用性、知識性于一體,發行周期為:年刊,經過雜志社調整,不斷提高了刊物的整體質量,在行業內有一定的影響。
《法制現代化研究》是一本專注于法制現代化領域的綜合性學術期刊。雜志的主要目的是促進法制現代化理論與實踐的研究,提供法學研究者和相關從業人員一個交流與思考的平臺。
該雜志覆蓋了法學的各個領域,包括憲法學、行政法學、刑法學、民法學、經濟法學、環境法學、國際法學等,并注重法學與其他學科的交叉研究。在每期雜志中,讀者可以看到一系列有深度和廣度的研究論文、學術評論和案例分析,涵蓋了法律體系建設、法治理論與實踐、司法改革與創新等熱點和前沿問題。
雜志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致力于推動法制現代化進程。該雜志關注最新的法律發展趨勢和司法改革動態,介紹國內外法學界的研究成果和先進經驗,旨在為政府決策、立法機關、司法機關和法學研究者提供參考和借鑒。此外,該雜志還刊登法學領域著名學者的學術觀點和理論創新,以推動法學學術研究的深化和法治建設的進步。此外,該雜志還組織舉辦學術研討會、座談會和論壇等活動,通過學術交流和思想碰撞,促進法學研究和法制現代化的縱深發展。
總之,該雜志在促進法制現代化研究和法學發展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通過嚴謹的學術標準和豐富多樣的內容,該雜志為法學研究者和相關從業人員提供了一個學術交流和知識分享的平臺,對于推進法治進程和法制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該刊被國內多個核心數據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這顯示了其在社會學界的學術影響力和權威性。
此外,《法制現代化研究》期刊還榮獲了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這些榮譽不僅證明了其學術質量得到了廣泛認可,也為其在社會學術界樹立了良好的口碑。
本文內容整理自網絡公開平臺,如遇信息錯誤,請及時通過在線客服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