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紀檢監察研究》創刊于2024年,辦刊以來,融指導性、實用性、知識性于一體,發行周期為:雙月刊,經過雜志社調整,不斷提高了刊物的整體質量,在行業內有一定的影響。它通過社論、研究報告、文獻綜述、專題研究等多種形式的文章,及時反映黨中央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同時也展示了地方紀檢監察機關的工作實踐與經驗總結。雜志注重理論聯系實際,既關注國內外學術界的前沿研究,也重視基層紀檢監察工作的具體案例分析。
其欄目設置豐富多樣,這些欄目旨在為讀者提供全面深入的紀檢監察知識體系,并促進紀檢監察理論與實踐的發展。雜志不僅面向國內讀者,也向國際社會開放,成為外界了解中國共產黨自我凈化機制的一個重要窗口。通過發表高質量的研究成果,中國紀檢監察促進了國內外學者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增強了中國在國際反腐敗領域的影響力和話語權。中國紀檢監察研究是廣大紀檢監察干部、相關領域專家學者以及關心和支持紀檢監察工作的社會各界人士獲取信息、交流思想不可或缺的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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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秉持“清、齊、定”原則,以通俗易懂的表達方式,深入淺出展現核心觀點,行文流暢,引人入勝,達到或者接近商業類出版物標準。
(二)來稿請附第一作者的簡介,包括姓名、出生年份、身份證號碼、性別、籍貫、民族(漢族免)、學位、職稱、工作單位、主要研究方向;并注明通訊地址、電話、電子郵箱及郵政編碼。
(三)摘要應全面概括論文的主要內容,明確反映作者的主要觀點,不能僅僅籠統地介紹論文的思路和結構,避免使用“本文主張”“筆者認為”等評價方式。關鍵詞應為反映論文核心內容的專業術語,一般3至5個。
(四)計量單位一律采用中國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有國際符號的計量單位均用符號表示;數值和國際計量單位間應有空格,若之間有漢字則無須空格;復合單位不使用除法格式,而使用乘積格式。
(五)正文須觀點鮮明新穎、材料充實可靠、論證嚴密科學;引用他人的成果,須注明出處;引證不能用來構成本人論文的主要或實質部分;層次一般采用一、(一)⒈(1)1)的層次順序。
(六)公式中的外文字母的大小寫、正斜體、上下角標、數學符號、數字、公差值、絕對值和其他符號使用正確,書寫清楚。
(七)文后須列出參考文獻條目(序號和文中出現的順序相對應)。主要責任者如超過3人,可在第三個責任者后加“,等”,否則需列出全部著、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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